一个人就一个人读书心得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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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就一个人读书心得范文(17篇)
时间:2023-11-11 00:36:06     小编:ZS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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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就一个人读书心得篇一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故事情节很简单,甚至情节中的人物也很单一,但却深深吸引着我,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一步步走向贝里克。

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就像退休时的哈罗德,日子平淡无奇,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甚至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可我们习惯于这样的生活,不想去打破,也不敢打破,因为我们不敢确定打破以后等待我们的会是什么。与其这样,倒不如安然于现状来得稳妥。

可就是在这样平静的生活里,总有一些事或一些人带给我们触动,让我们尝试着去行动,去改变。而这时,崭新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哈罗德因为多年前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决定要徒步到贝里克。他坚信自己的这种行为能改变奎妮的命运,从他决定迈出第一步时开始。

但徒步的过程不是一帆风顺的,最大的障碍是心理关。从开始的迷茫、恐惧到中间的坚定、笃信,再到后来的疲惫、虚弱,哈罗德经历了内心最大的波动,这是他退休前的生活里从未有过的体验。

这正如我们在自己平静的生活轨道上,突然下定决心做一件自认为了不起的事情,最起码称得上突破自己的事情。一开始,内心是激动的,为自己的改变;接着是坚持的考验,内心的挣扎,意念的挑战;最后是战胜自我的喜悦。可有时也有中途夭折的可能,大多的突发奇想都是如此。

哈罗德的举动令自己惊奇,一生从未做过轰轰烈烈的事,他为自己的决定骄傲。可漫漫长路是会消磨一个人的意志,会挑战一个人的极限,会考验一个人的毅力,期间他也疑惑过,彷徨过,退缩过,可每次都被自己的信念战胜,鼓励自己走下去,哪怕是把前脚迈出去,后脚跟上来这样简单的事情。而把简单的事情坚持下来,事情就变得不简单了。

于是,哈罗德成了众多人心中的朝圣者。他们追随,追求哈罗德的脚步,实现着自己的朝圣梦。或许人生来就是孤独了,一开始哈罗德还能善良宽容地对待,可渐渐地,他应付不了如此喧闹的局面。他是如此疲惫,心力交瘁。最终选择一个人上路,可这时的他,早已不知是为何而上路,更忘记了自己徒步的真正意义。

而这一路上的回忆,却是哈罗德最大的收获。

与好友奎妮的见面没有预期的好,也正如我们做一件事时,事情还没开始做,已经给自己设想了一个美好圆满的结局,可往往奔向终点时,没有欢呼,没有掌声,只有自己一个人的独自面对。而此时此刻,那些期望早已不再重要,因为收获已经在过程里了。

生活里的我们,很多时候都是哈罗德,当我们决定去做一件事时,期间最重要的,也是最需要的,便是信念。信念,给我们前进的动力,让我们放弃时重拾信心,让我们用行动诠释坚持到底的真正内涵。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书心得篇二

近几日经朋友推荐,我开始看刘亮程先生的《一个人的村庄》,开始时并不以为意,因为之前并未听说过这个作家,对他及他的作品并不了解。可是读了几篇过后,我就彻底摒弃了先前的想法,它确实值得看。我发现作者总是于平凡中发现不平凡,文章似乎句句饱含深意,耐人寻味。

虽然我现在看的还只能说是九牛一毛,但感触却还真不少。例如《风把人刮歪》一文中所说:“风把人刮歪,又把歪长的树刮直。风从不同方向来,人和草木往哪边斜不由自主。能做到的只是在每一场风后,把自己扶直。”其实人有时候和树一样,对生命中突然刮来的风无可奈何,能做的就是在每一场风后将自己扶直,记得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我们无法改变环境,却可以改变我们的心情。”既然“大风”不可避免,事实也无法更改,我们能做的就是“风”过后重新站起站稳,等待下一场“风”的挑衅。

又如:“不管你喜不喜欢,愿不愿意,风把你一扔就不见了。你没地方去找风的麻烦,刮风的时候满世界都是风,风一停就只剩下空气。天空若无其事,大地也像什么都没发生。只有你的命运被改变了,莫名其妙地落在另一个地方。你只好等另一场相反的风把自己刮回去。可能一等多年,再没有一场能刮起你的大风。你在等待飞翔的时间里不情愿地长大,变得沉重无比。”有时人在自然界中真的如草芥一般软弱无力,既然如此渺小,我们就不能只是坐等时机,而应该积极主动争取,趁风未来之前,要么努力使自己变得强大,风吹不起;要么找个地方扎根站稳,风吹不动。

再如:“这些一墩一墩,长在地边上的铃挡刺,多少次挡住我们的路,挂烂手和衣服,也曾多少次被我们愤怒的撅头连根挖除,堆在一起一火烧掉。可是第二年它们又出现在那里。”或许这就是所谓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吧。可能我们每个被挡的人都曾有过这种冲动,将其连根拔除,堆在一起一把火烧掉,然后恨恨的,解气的说道:“让你拦我路,叫你刮我手和衣?”但又是否有谁会站在铃铛刺的角度上考虑过它此时的想法?“明年我还会再长出来的。”这或许正是我们人类所不曾考虑和欠缺的吧,像铃铛刺一样顽强的意志与生命力。无论我们对它做什么,第二年它依旧会重新出现在那里。

还有,在《永远欠一顿饭》中所说的:“我就这样给自己省了一顿饭钱。这又有什么用呢?即使今天早晨我突然暴富,腰缠千万,我也只能为自己备一顿像样点的早餐。却永远无法回到昨天下午,为那个又饿又累的自己买一盘菜一碗汤面。”确实,我也常抱着这种想法,认为现在年轻,精力旺盛,成天熬夜,妄想着哪个假期或周末狠睡一觉补回来;为了学业常常假期还留在学校,妄想着等学有所成再回家多陪陪父母家人。可是,这一切真的可能么?真的能够补得回来么?现在想想觉得当初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可笑,过去的就是过了,又如何能够补得回来。“人生没有彩排,每天都是现场直播”,我们能做的就是认真过好每一天,做好每件事,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

在《狗这一辈子》中是这样描写狗的:“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因为“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顿了肉剥了皮。所以说“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人们总是自哀自叹说人活着不容易,殊不知,其实狗活着也不容易,到底还要看我们人的意思。

虽然读刘先生的作品才几篇而已,但或许是因为同是从乡下走出来的。在他的作品中感受到了家乡的味道,童年的味道,熟悉的感觉。我时常觉得自己无话可说,无事可写,读了《一个人的村庄》,里面写的都是生活中的小事,普通、简单,可作者却总是能从这些平凡中发现些什么,然后传达些道理给我们,这大概就是他的作品深深吸引我的地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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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就一个人读书心得篇三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哈罗德在收到好友奎妮罹患癌症写来的告别信后,决定独自踏上一条漫长的朝圣之路。原因很复杂,他想散散心,他的内疚、自责促使他往远方走去,但是,完成这87天、627里路的旅程,他凭借的,是一个最重要的信念:只有他继续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这件事多么不可思议,仅仅是一个信念,支持他走了这么久、这么远。其实,这也是哈罗德做出的一个尝试,他不曾参加过朝圣,但是为了老友,亦为了自己,他决心完成一次伟大的徒步旅程。一开始,他只是简单地想回复一封信然后寄出去,却一步一步,迈向远方。他没有考虑过最终是否能到达,中途会发生什么,需要准备什么。他像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没有顾虑,只因为心中的一分信念,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

朝圣途中哈罗德也受过伤,他的脚也打起过水泡,他遇到了一条忠实的小狗、一位加油站的女孩和数不胜数的朝圣者。他没有想过会遇见他们,和他们自然地交流,而他们甚至认识了还不到两分钟。但是他做到了,在一小段时间的惊讶之后,他坦然地接受了。一生一事无成、在酿酒厂里默默辛勤工作的他,成为了世界的焦点!而这,只源于他做出的一次尝试。

在旅途中,哈罗德想了很多,他回忆起很多美好的事物,他尝试着走进自己的内心,哪怕很艰难,哪怕过程很痛苦,他的这次朝圣,目的地是自己的内心,去看奎妮只是一个逃避自己的方式,但在他逃避的过程中,他又找回了自己,他明白了自己,他读懂了自己,并最终战胜了自己。在妻子莫琳来找他时,他对妻子说:“我也想你,莫琳。但是,我这一辈子什么都没有,现在终于尝试了一件事,我一定要走完这趟旅程,奎妮还在等,她对我有信心,你明白吗?”或许这次尝试会让他失去很多,甚至失去家庭,但他义无反顾地走了下去。

于我们而言亦是如此,这世界上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地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简单的一件事,如果没有第一步的尝试,就什么都不会有。不断地尝试吧,失败了也没有关系,只要试过,就有成功的希望!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书心得篇四

读这文字,我总想起《岁月神偷》那个可爱的小孩的声音,彷佛是他在给我朗读,那声音,稚嫩,天真,纯净。我很少回想过去,这文字却让我看到了小时候的许多回忆——那些回忆,原来可以这么美好地呈现,而小时候,总是无忧无虑,从未去察觉过这种生活的可贵之处。

小时候的那片星空,繁星璀璨,让人怀念。那时候的乡下,很多人家住的'是狭窄的平房,我们家也是。夏天,天气炎热,当夜晚来临,很多人会拿了席子,被子,枕头,到祠堂前面的空地上乘凉,睡觉。小孩子三三两两地玩闹嬉戏,可听见他们的欢笑声。大人,老人和小孩相比,总显得沉静,他们常常用平和的语调在聊天。繁星闪烁着,在寒来暑往中固执着它们的轨迹,夜晚的时光在小孩子的玩闹中,在大人们的谈话中,在蟋蟀的喃喃自语中,缓缓流淌。有时候,什么也不做,静静躺着,看星星,会冒出许多问题:白天星星都到哪里去了,天上有多少颗星星,还有,哪颗星星是你自己(记得姐姐讲过,天上的一颗星星代表着地上的一个人)。

那时候,豆浆和油条的味道令人难以忘怀,还可以吃到自然成熟的香蕉和芒果。邻里之间总是情意充沛,常常会互赠一些食物。不知哪天,邻居送的一碗煮好的四季豆,那味道让人久久难忘。

那时候,物质匮乏,但人是懂得珍惜和开心的。

那时候,还可以夜不闭户。

……。

一切的变化有如沧海桑田,你很难想象过去有过那样的一种生活,好像现在的一切都找不到过去的痕迹了。在经济的狂奔中,美好的农耕文明远去了,那个宁静的村庄慢慢地消亡了。很多人搬进了大房子,夏天也不用出来乘凉了,夜晚变得冷清。而今,那个村庄,年轻人都奔向了城市,只剩下老人和一些小孩,孤寂冷清。

我也一样,高中开始,离家求学,奔向城市,很少回去。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书心得篇五

1在你耳边呼啸时,你只当它微风拂面;当暴雨在你眼前倾泻时,你只当它屋檐滴水;当闪电在你头顶肆虐时,你只当它萤火流逝。人,决不能在逆境面前屈服。

2我们的生命之所以贫瘠,原因往往不是放弃了工作,便是因工作放弃了沉思:要不断地工作,也要不断地沉思。生命原是一个不知来自何处去至何方的奇迹,存在也是一个时空的偶然,我们需要不停的奋斗,来印证我们生命的真正存在。这样我们便须活跃我们的思维,点燃灵台的明灯,照亮我们该走的路,以便我们继续跋涉。生命也是需要不断跋涉的,不管昨日你有多少功绩,不管昨日你园圃里有多少花朵,那是属于昨日;若你一心沉湎于昨日的喜悦,就难享今日更清醇的欢欣。今日,一个新的开始,更需要我们前进,更需要我们去孕育。人生是一条永远走不完的旅程,需要生命的火把,直至成灰而泪尽。

3流星虽然陨落了,却用美丽的光芒划破夜空,乐曲虽然结束了,却用激昂的旋律振奋人心。

4菲尔丁说:“不好的书也像不好的朋友一样,可能会把你戕害。”这话没错。但不必为此走向另一极端,夸大书籍对人的品格的影响。更多的情况是:好人读了坏书仍是好人,坏人读了好书仍是坏人。

5友情,是人生一笔受益匪浅的储蓄。这储蓄,是患难中的倾囊相助,是错误道路上的逆耳忠言,是跌倒时的一把真诚搀扶,是痛苦时抹去泪水的一缕春风。读书,也是人生一笔获利丰厚的储蓄。这储蓄,是发现未来的钥匙,是追求真理的阶梯,是超越前贤的基础,是参与竞争的实力。信任,是人生一笔弥足珍贵的储蓄。这储蓄,是流言袭来时投向你的善意的目光,是前进道路上给你的坚定的陪伴,是遇到困难时的全力以赴的支持,是遭受诬蔑时驱赶痛苦一盏心灯。

6滴水之所以能够穿石,原因起码有二:一是在于它们目标专一,每一滴水都朝着同一方向,落在一个定点上;二是在于它们持之以恒,在漫长的岁月中,它们从未间断过这种努力。由此及彼,我们可以想到古今中外有成就的学者,在它们身上,都体现了“专”“恒”二字。

7母子之爱、兄弟之情,虽然也有浓厚的利他色彩,但它的前提是以血缘和亲情为纽带的,还不能称得上无私奉献。只有超越亲情血缘,超越个人功利之上的利他和牺牲,才称锝上无私奉献。这种无私奉献,既不同于道德家的界说,也不同于慈善家的善行。它不是从“小我”意义上寻求和感悟精神的皈依和心灵的慰藉,而是从“大我”的意义上承诺和践行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责任和使命。

8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将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时间好比一个良医,它能教我们医治流血的伤口,时间如同一位慈母,它将帮助我们抚平心灵的创伤。

9有的人生活得富有充实,是因为他具有驾驭生活的能力;有的人生活得平庸无奇,是因为他缺乏战胜生活的勇气。

10十步之内,必有芳草。而英雄,却常常难以用距离或时间的密度来衡量的。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书心得篇六

身边很喜欢远远的书的大致只有我和娟,或许是因为我们的童年,生命里最高尚的日子,都在村庄。

记得看完《丰收》,与娟就有说不完的感想。当时想写点什么,不知为何又停止了,想想便觉遗憾,那种感觉很难得,应是记得纪念的。

这次读了《远远的村庄》,觉得就像在读自己的小时候。书的后记让我感触颇深,现在的村庄不再是小时候的村庄了,村小不在了,草像疯了一样盖满去村小的路,我大概也有9年没走过了。

我没有远远勇敢,我从不敢狠狠的指月亮,因为我对“指了月亮,割耳朵”的言论深信不疑。只是某个黄昏,实在忍不住,悄悄的小小的指了下,指了就后悔死了,又心想,月亮应该没看见吧,然后一直捂着耳朵。第二天起床,左耳下真的有个小口子,从此,再也不敢了。就连学了张衡数星星后,爸爸也鼓励我去院子里数星星,我打死也不干,因为怕不小心数了月亮。

从小,我就是让人羡慕的教师子女。在村小,四十多个孩子抢一个篮球,那是唯一的玩具,应该比nba激烈多了吧,男生一派,女生一派,不管谁,只要是女生,抢到篮球立马给我,因为我爸是陈老师,没人敢来抢我的。

我家没有狗,更没有像小黄那样的白狗,和我有过深厚感情的是一头黄牛,有段日子,每天下午我都要提着苹果去放牛,后来,家里大人打算把牛卖了,听说,牛被卖了之后就会被买牛的人杀了卖肉,有天晚上,我想着想着,就哭了。卖牛那天,我不敢看,回头爸爸说,牛还哭了,牛真的会流泪。

小孩子都喜欢甜食,很久很久没有吃过糖的我,突然看见大我5岁的军哥在院子里吃着酥心糖,可怜巴巴的我只有倚在门口吞口水,突然,军哥走过来说:想吃糖吧,感冒冲剂也是甜的,快去吃。于是,好长一段时间,我都会偷婆婆的感冒冲剂,真甜!

那些年的我,滚的了铁环,织的了毛线条,偷的了黄瓜,打的了架,演的了白素贞……想想就觉得能干。

儿时的村庄不在了,大多老房子也拆了,修起了小洋房,全是白的。我家没拆,不过搬走了,院子里的6家人,如今只剩两家。梨树还在,树下还有爸爸为我种的状元花。

不过,村里依旧的不止夜晚的星空,还有我们陈家的大院子,大概我的有生之年,它都不会消失。以后不管在哪,我都会定时回去,因为村庄有两样东西在等我,小时候和爷爷。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书心得篇七

我无法想象自己老了以后是什么样的情景,也没想过自己能活到多大岁数,甚至我是一个对以后也没什么计划的人,我知道这样不好,但我觉得计划从来都赶不上变化。实习后的某一天,我突然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我们上那么多年学,熬那么多夜,做那么多习题,顶着各种各样的压力,参加残酷的高考,然后上大学,谈恋爱,分手,找工作,加班,我们这么辛苦,竟然是为了成为一个普通人。

主人公哈罗德·弗莱是个平凡甚至有些懦弱的人,在退休之后只是闲时养养花,忙时散散步,他的儿子二十多年前因为抑郁症自杀,妻子莫琳对此受了很大的打击,两人的感情也日渐疏离,就是这样没有一点朝气的日子。如果没有那封信,我想哈罗德和莫琳或许就这样,对对方带着误解和生疏,平淡的过完这一生。然而有一天,哈罗德收到了老朋友奎妮的一封信,信里奎妮说自己患了癌症,或许将不久于人世,而她写这封信,就是来和老朋友们告别的。看到这封信,哈罗德心里百感交集,悲痛万分,他给奎妮写了一封回信,打算去寄给她。

哈罗德很快看到了邮筒,但他心里犹豫不决,他不想把一封简短甚至起不到一丝安慰作用的回信就这样寄出去,也不想再次回家面对莫琳,于是他继续往下一个邮箱走去......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哈罗德始终没有停下来,他越走越远,他心想只要他一直这样走下去,他的老友就能活下去。也或许他想,如果继续走下去,或许之前的很多事情就会改变,儿子不会离开,妻子也不会厌弃。

而莫琳还在家里等哈罗德回来,她给哈罗德的朋友打电话,发现哈罗德并没有跟朋友在一起,她开始担心起来,后来哈罗德给莫琳来了电话,说自己要走路到奎妮在的地方贝里克郡去,此时莫琳更加担心起来。

哈罗德一路上遇到了很多人,有客店旅人,有酒保,有没有孩子的女人,有银发的绅士还有想成为诗人的社工等等等等,哈罗德和这些人相谈甚欢,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事情,他对人生的理解和经历也发生了很多变化,在赶路的过程中,他也回忆起了很多以前的事情。他们的儿子很优秀,毕业于名牌大学,是夫妻俩的骄傲,但是毕业后儿子却开始酗酒,后来甚至患上了抑郁症最终自杀。莫琳总埋怨哈罗德对儿子太冷漠不够关心,但实际上哈罗德只是用自己的方式来爱儿子。在哈罗德走后,莫琳也开始对过去发生的事情进行反省,这期间两个人对一些事情都有了新的理解,心里的隔阂慢慢的也都放下了。

哈罗德走了87天,627公里,他一个人走到了疗养院,见到了奎妮,奎妮最终也没有因为哈罗德的朝圣战胜病魔,最终安详地离开了人世,而莫琳也在理解哈罗德以后找到了他,并一直鼓励他安慰他。最后两人又牵起了对方的手,在海滩上幸福的笑了起来。

每个人都有和这个世界对话的方式,他们也许勇敢,也许胆怯,也许善良,也许冷漠,但是他们也是在认真的对待生活,对待每一位生命中出现的人。我们总要给别人一点理解和耐心,让我们足够有勇气一起去面对那些悲痛和诀别。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书心得篇八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书心得篇九

一个人就一个人,咋一看这名字:同哥是教我们单身吗?历时4小时33分钟我看完了这本书,选择性地看了二维码的视频。真的很久没有以这种庄严的感觉看一本书了。

首先从形式上说,这种文字与视频相结合的形式确实别出心裁,你想写一段文字,给我们留下充分想象的空间,又利用视频给我们呈现更真实的人物形象。那种用心仿佛穿插在一本书中,就仿佛一个朋友请你喝一杯茶。

从内容上来看,比起人生道理,我更喜欢人间故事。那种人间烟火味弥漫在文中,让人不禁向往。一碗渔粉,寄托了多少记忆与怀念。朋友一起吃的场景,与老板的打打闹闹,老板的热心肠,这是人间最平凡的场景。作为一个湖南人,我由衷喜欢在室外,坐在风里,嗦一碗粉,那种心情怕是只有湖南人才能把它演绎地如此热烈。独身前往北京,有过住廉价房子的时候,有斤斤计较算账的时候,然后最后成为世界另一头写书的你,如果说失败与折磨是成功之前的必经之路,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在痛苦中前进呢?小琴遇到了那个心意相通的人,舍弃了原来的婚姻,去追寻自己的爱,而非爱情....一幅幅场景划过眼前,这书写的其实就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主题:追逐自由。自由于现代的每个人都很重要,如今国家富强了,年轻人新的追求就是自由,于是我们与父母争吵,于是我们踏上旅程,忍受着世间的孤独,去追逐那一份属于自己的自由。哈,那是我们。

这世界太容易迷失,这世界太复杂。钱,地位,排挤,人的生活总是绕着这些转,可这是生活给我们出的难题。我们不会放弃,去向生命妥协。而是带着自己的激情和那一份独有的坚守,在万千人群中展示自己的不变,或许,这才是我们所要追求的。

我朋友很少,少到几乎消息全是学校发的通知,学习上的问题,几乎不讨论生活。我曾经说过我好像从来没有真正认同的朋友。看到嗦粉有人一起,真的好羡慕,看到一群人围着桌子不知议论着什么,真的好羡慕。看到那种在报刊上找朋友这种方式,哇,好神奇,从来没有试过。也许,我的交友方式,更似无声的水,滴答滴答吧。

你说孤独吗?其实一点不孤独,做着想做的事情,偶尔写写文字,散散心,生活难吗,不难。不要把世界的重心转移到别人身上,多看看自己,其实自己就是一道光。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书心得篇十

最先是从《今生今世的证据》这篇课文开始接触刘亮程。那篇文章极好,极平淡的文字极普通的事物延伸出极广阔的文思。会不会当一切曾经属于我和环绕在我身旁的所有物质都消散的时候,我的存在也就那样变成了不存在……我真的在世界上度过了属于我的一生么?全文通读罢,这样深刻的疑问在脑海中震荡。还记得,同寝好友在读了这篇文章后对我深深感慨“这篇文章写得真好。”

那个时候对刘亮程文风的大致猜测是文风沉重,文章内容应当是多属哲思。然而《一个人的村庄》中的文章内容勉强可以将其归属于哲思,但是和文风沉重是完全没有一点干系。

刘亮程的每一篇文章可以说是在调侃中衍生,每一篇文章在我看来都总有那么一点自嘲和嘲他。整本书就好像刘亮程在跟我说话,文字是那样直白生动,你甚至可以想象在那时他的表情。但只能说是他在跟我说话不是跟我对话。因为整本书的紧凑感和文章间那无以名状的联系都无法令我插一句话。

文章所描写的事物你一点都不陌生,就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或许这样说还不妥,文章所描绘的事物极少应当是文章所描绘的事件那样普通,普通到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发生过无数次。我们根本就不会去注意那样的事件,但是刘亮程却注意了何止是注意呢。全书由这样细小的事件组成由不得让人感慨他难不成是把所有的时候都花在这些琐碎上了么。我相信那所有的一切在刘亮程眼中绝不是琐碎,他将它们视作生活的最真并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去感知。

随着所读篇篇目的增多便发现一个极其明显的现象便是刘亮程对于自然万物的态度。虫子、驴、牛、村口的那棵老树……等等在他的文章中层出不穷。并且从文字中你丝毫不会觉得这是动物或者植物,你会觉得这些事物和刘亮程生活在一起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生活。不是就那样呆呆的伫立或是无力的过活只有几个月的生命。这本书给我的最大震撼就是刘亮程真正将天人合一,万物平等的思想彻底消融和实践。倘若只是将这种想法挂在嘴边是无法真正享受到如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世间万物皆如己出的和谐的。

这还不是刘亮程最令人感到钦佩的,最令人钦佩的是他对于性这一敏感话题的认知。在他的笔下性这一话题出现的频率已经不能算少了,有时候再搭配上他那如口述般的文字你会觉得这简直就是他生活中极其普通且不可缺的部分。

这是对人性认知的何等高深境界。他将其作为人的本性完全接纳了,不带一点偏见和偏激。将其视为人固有的本能,你无法回避你身上所存在的这种欲望那就接受你的身上存在这种东西。接受并且真正认知它,然后控制它。与他这种毫不掩饰的坦荡相比那些禁欲者是何等的小气和落后,连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人又谈何去说教和感化他人。

你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用那样独特的视角去解释生活中的一切。

最后一点,我无比要提。刘亮程的文字看似像是口述实则完全不然,把你读过的文章并且做出注释的地方再细细品读你会发现其中所蕴含的匠心之深厚。

最是生活见繁华,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黄沙梁——刘亮程。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书心得篇十一

寒假在家翻了翻家里的书柜,找到了这本《一个人的朝圣》,之前在kindle上看到了许多推荐,我对他的感觉好像就像是我们听说的虔诚的教徒在祷告这样的印象,但当我打开这本书,却不是我认为的那样。

这本书的作者是蕾秋·乔伊斯(rachel joyce),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xx年“布克奖”。

作为一名作家的处女作,就荣获布克奖,真的是对一名作家最好的鼓励。

布克奖被认为是当代英语小说界的最高奖项,也是世界文坛上影响最大的文学大奖之一。从1969年开始颁发,每年颁发一次。最初只有英国、爱尔兰,以及英联邦国家的英文原创作家有资格入围参评,20xx年起,全世界所有用英语写作的作家都可以参评布克奖。荣获布克奖几乎已经成为"最好看的英文小说"代名词,是广受世界瞩目和讨论的小说奖。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的六十岁退休老人,名叫哈罗德·弗莱,他这一生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生活平静,与妻子的关系也渐行渐远,日复一日。一天他收到一封告别信,来自患了癌症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在哈罗德年轻时,是奎妮帮了他,因此他一直记得这件事,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自己已经60多岁了,但是自己的生活过得是一团乱麻,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他想着,走下去,我总能到达终点,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这六百多英里的旅程也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之歌信念使他坚持了下来,并且在一路上他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义,超越了自己。在别人不理解的时候,如何坚持自己的意见。

这本书承认人的脆弱与不堪,但却依然有着感动人心的救赎的力量存在,而不说我们应该怎样克服自己的弱点、逃避自己的局限,不用所谓的“勇敢”、“光明”、“讨人喜欢”的一面来武装自己,压抑下不安来博得他人的认可、关注与崇拜。弱点也可以带来光明,阴影也并没有那么不堪。就像我们这些平凡的人一样,并没有什么非凡的成就,只是如尘埃一样,低落到地里。我们中也许有人为了生活,获得很卑微,很可怜,但是人一生中总要有一个点事可以释放自己的光芒的。也许只是一封信、一个决定、不再逃避以及路上的坚持,就有了一场救赎和这个感人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是我们感动,有时候会怀疑自己,人的一生应该怎样度过,哪什么才是有意义的人生,大多数人说的就一定对吗?乌合之众这个词是有一定的来源的。那么对于我们平凡的人来说,追求人生,追求优秀,追寻人生的意义。感受爱与快乐,温暖我们的人生。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书心得篇十二

《远远的村庄》讲述了作者天真无邪的童年,怀念小伙伴小贝壳小刘海等,怀念自己爸爸妈妈,作者通过有趣的文字与手绘可爱的插画,展现了一段高尚又纯真的童年乡村生活,给生活在快节奏和重压力中的你我一缕平静的温暖,让疲惫的心灵得到安宁。

随着时间的变化,随着社会发展的变化,从小屋到高楼大厦,从步行到汽车到火车再到飞机,从发电报到智能手机……有很少的人们能和以前一样,爬个山,放个牛,在河边捉鱼摸螃蟹,和小伙伴一起爬树,玩,摘野果子……在这本书里你会发现,你有回到了小时候那种纯真的年代,你会回忆小时候与小伙伴们玩,在家大老远的地方听着妈妈叫回家吃饭等。而现在再也回不去了吧或许在这样快速发展的生活下,书写和回忆是最好的纪念。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书心得篇十三

的确是被名字迷惑了,一直以为是份古老的名著,一个人这词,赋予了特殊性,朝圣更是给人以伟大的感觉,把人拒绝之外了,带着很大压力才去读。实际上,就是部很轻松的故事。一点喜欢,一点迷人,一点感动,一点激励。作者是个剧作家,文笔和逻辑都很好,而带给人的思考却很妙。

在我的视角里,关键词有:原生家庭,婚恋,友谊,亲子关系,普通人,平凡生活,英国平民阶层。但正如柴静说的,大致是平凡的世界里才出真实的故事。

简介——主人公以一封旧友的信为导火索,开始了从南走到北去见癌症晚期的旧友的故事。

我觉得,为什么是一个人的朝圣,因为主人公人生到了退休年纪,前大半辈子都是属于群居的人,如大多数人一样,而突然萌发的不平凡的决定,也是因由退休,给了他时间和机会,安然去上路,他起初不过是一点冲动,也如大多数人一样,是偶然间,他找到了不一样的信念,走出了一段传奇。

我觉得,他另一方面,不是在为queenie而走,而是在给他自己一个时间和空间去回忆,去治愈。对于queenie的描述,少之又少,甚至是结尾,都只是在表面上点过去,而更多地,是他对她的理解,他印象中和她在一起的故事,这出发点都是主人公自己的。

故事的结尾,给我“海边的曼彻斯特”的感觉,有点悲伤,也带着温暖。主人公是伤痕累累般到达了终点。我所说的伤痕累累,是他这一路通过回忆这一辈子的记忆来解剖自己,像外科手术刀,在切开表层后,将内里赤裸开来地看(他无趣无味的婚姻,他和儿子的隔阂,他和自己父母的鸿沟,这一切表面都是风平浪静,其实大多数人一样。);他的伤痕累累,是接受这一路的洗礼,是他把自己从一个“社会人”,需要物质和人际,还有社交的形态,改变成一个“野人”,如”肌肉纤维的撕裂重组“(他慢慢地已经不需要我们所谓的生活必需品,日常的无用社交也变得没有必要,他甚至不需要名声,和陪伴,他一个人的时候,很舒适,很坦然。)。

很开心他这87天627里路使他自我治愈了,queenie也是开心的,她等到他了,实际上,无形中也帮助在他,又一次帮助了他;很开心他解脱了,”不幸的人用一生去治愈童年“,至少,在最后,他和妻子找回了初见时候,最纯粹的浪漫。看到上竟然有话题去研究,他们到底在酒吧里说的是怎么样的一句话,能那么好笑,这,真的有必要吗。作者都已经描述了——“其实是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我觉得这是作者的内心话,也是将故事升华,让主人公变得不平凡的一句“平凡话”。我想这本书虽然看起来这么普通,虽然中文译名如此地不合时宜,但还是受到了很大的关注,是因为生活中的人大多都如主人公一样平凡,一样地过着表面妥帖,内里各种糜烂却不愿面对的生活,而却少有人有主人公一样的勇气去“解剖人生“吧,他们依然会安然无恙地活下去,默默无闻地过完这一生,在世界里,不留痕迹。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书心得篇十四

龙应台曾说过一段话:"人生,其实是一条从宽阔的平原走进森林的路。在平原上同伴可以结伙而行,欢乐地前推后挤、相濡以沫;一旦进入森林,草丛和荆棘档路,情形就变了,各人专心走各人的路,寻找个人的方向。那推推挤挤同唱同乐的群体情感,那无忧无虑无猜忌的同侪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才有。离开这段纯洁而明亮的时光,路其实可能愈走愈孤独。你将被家庭牵绊,被责任捆绑,被自己的野心套牢,被人生的复杂和矛盾压抑,你往丛林深处走去,愈走愈深,不复再有阳光似的伙伴。到了熟透的年龄,即使在群众的怀抱中,你都可能觉得寂寞无比。"。

读完这本书,会感慨很多。信念、勇气、友情、爱情……而我感触最深的,是一种无比浓厚又无比亲近的孤独感。哈德罗,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道别。震惊、悲痛之下,哈德罗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那么长那么艰难的旅程,他为什么能坚持下来?他或许真的觉得自己过去欠奎妮太多,希望奎妮因为自己的坚持而多活几日,但那绝不是爱情,也不是单纯的友谊。其实,奎妮给他留下的记忆点并不多,甚至早已淡忘了她,在收到她的来信时甚至觉得是邮局弄错了。提起笔,也只能写下几句苍白无力的祝愿。终于走到了目的地,他甚至不知道怎样面对她,不知道找到她该说什么,该做什么。

行走,本是件单调的事,不过是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走再长的距离,也不过是那些单调景物的组合与变换。但因为他和奎妮之间隔了二十年,所以这627英里不再只是一个物理量度,而成了一个时空隧道,从过去到未来,从麻木颓靡到生机焕发,从目之所及到灵魂深处。他不再需要英里来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是重生了的丰富的灵魂。他在跋涉,更在寻找,寻找那属于自身的丢失了的意义。因此,他坚持了下来,不仅因为信念,更因为每一步都是目的。

每一个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圣者都注定是孤独的,哈德罗也是如此。一开始是,最后也是。中途虽然有很多跟随者,有像自己儿子一样的维尔夫,有追求虚荣的里奇,有善解人意的凯特,有一条可爱的小狗……一开始他是感动的,觉得自己的信念终被理解,自己不再是孤身一人。但他很快就发现自己错了,"我发现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也离终点越来越远",旅程的速度由于成员的冗杂庞大而不得不延缓,一路上不断有矛盾与纠纷,作为朝圣者们的关键,他不再能安静地回忆与思考,而要顾及到更多的人。每个人加入的初衷都是不同的。既然是灵魂之旅,每个人的阅历无法统一,这份深刻的孤独就该自己消化。

最后,他选择了自己离开。最后的`最后,连一直跟随着的小狗也离开了。这些跟随者们,其实都是生活中亲朋好友甚至路人甲的抽象化。我们或许曾经形影不离甚至生死相依,但终要挥手告别,或许是各人的发展道路不通,或许是时空终将让我们把彼此淡忘,或许是被疾病衰老拉进坟墓从此永别……缘分终究让我们只能一起走到这一程。

这个故事其实并没有结局。奎妮最后还是去世了,这是情理之中,生活的真实。哈德罗和妻子的隔阂不再那么深,他们在这个年纪又重新认识了彼此。一切都淡淡的,没有呐喊,没有顿悟,没有极不平凡轰轰烈烈的那一刻。只要灵魂苏醒,哈德罗还会走下去。

"她去世之前还带着笑容,好像找到了什么东西。"。

"她又想到那些海浪,想到生命没有结束就不会完整。"。

"她触碰过生命的真实,也曾经游戏人生,终有一天,我们都将关上门,把一切都放下。"。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程孤独的朝圣之旅,我们会在其中看到很多风景,领悟悲欢离合,待阅历渐丰,自己的人生不再能用几个标签或三言两语能够道尽。因为我们的人生,即使渺小、孤独,也是深刻的,唯一的。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书心得篇十五

三天时间断断续续的读了《一个人的朝圣》前40%的内容,三个小时,看完了剩余的60%。这本书越读到后面,越想快快把它读完,从读到差不多一半开始,好几次想,要不要翻到最后看男主倒底有没有见到奎妮,再翻回来读,无奈过程的描述太精彩,也不愿放弃,生生的按捺住这种渴望,一页一页地读到结局。

作者把两条线的谜底放在了最后一章,儿子戴维的去处和最终男主是否见到奎妮,一死一生,一悲一喜。尽管在书本的前半部分,我就猜测戴维早已过世,当看到男主描写戴维死时的惨状,妻子的怨怼,不禁为男人伤心疾首,他承受太多不可名状的痛苦,但人生在世,谁又何尝不是。

总有一些痛苦似乎没办法组织成语言,就算你组织好语言,往往又不知与谁去说,那就安放到心中一个潮湿、阴暗的角落,这些痛苦兀自生长,直到某天,它长大到你无法不去直视时,是不被他的枝藤缠绕得越来越紧,行动受阻意志脆弱,要不你狠下心,连根拨起,把它扔至烈日40度高温下暴晒,待它枯萎之时,便是你重生之日。生长时日已久的痛苦,根深深的扎进身体,婴儿在母体生长十月,临盆已是十级痛苦指数最高级。痛苦在身体生长了几十年,把它连根拨起时有多痛,自不必言说。

这是一本发人深思、余味无穷的书,作者文笔流畅细腻、让人身临其境,看到、听到、闻到、尝到、感觉到,阅读的过程,跟着男主人哈罗德临时意起,义无反顾地开始一段不平凡的旅程。

来一段说走就走的旅程,对于世俗常人,这是嘴动、心动但不行动的念头,当哈罗德在决定自己步行,跨过n座城市,亲自把那封信送到奎妮手上时,一个籍籍无名的平凡人在这段行程中有了不平凡的光环。

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一把老骨头,两条脚,一个时而坚定时而退缩的信念,这样说,有些矛盾,但在面对一个目标的时候,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当全世界反对时,很坚持,当全世界信任时,反倒表现得坦怯。

哈罗德的离家,说是去见一个濒死的故人,更像是一种对现实真相的逃避。自从退休在家,他不得不整日面对和太太表面温馨和睦,实则分崩离析的相处关系,太太的言行举止,也时刻提醒着他,20年前独子在家中前院上吊自杀身亡的过去、他自小被父母遗弃,被上司嫌弃,被儿子辱骂。哈罗德是一个彻头彻底的失败者,他记忆中母亲就对他笑过一次,还不是善意的,16岁,父亲给了他一件破旧的大衣,便把他赶出了家门,他见过父亲众多不一的女朋友,他最后一次去看父亲,父亲把勺子扔了一地,对护士大叫:我没有儿子、我没有儿子。终于,他有了一个温馨甜美丽的家,儿子聪明得让人嫉妒,考上了剑桥,好日子没有持续太久,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儿子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吸毒、酗酒,最终上吊自尽。父母的家,自已的家,都成为他痛苦的发源地。他没有几个朋友,奎妮是唯一一个见证他从幸福走向悲惨、从整洁变成糟糕的人,选择与多年未联系的奎妮的再次链接,真正的是在探索自己是怎么一步一步变成今天自己都无法忍受的自己。

男主踏上去见奎妮的路上,刚开始想着是否要把帆布鞋换成行走鞋、是否要换套衣服、是否要住好一些的宾馆、吃好些的食物,在经历一次次身体的剧痛,他开始有意的送走一些随身物品,手电筒、洗衣粉、牙膏….,把钱包寄回家,后来,他无意的遗失一些物品,剃须刀、指南针。他学会从大自然得到免费的食物、免费的住处,他需要的物质越来越少,对他人的期待越来越小,精疲力尽、一无所有,他想到的还是不要麻烦别人,自己还有什么能给别人,一步一步走的越远,他人性中善良、真我、无私、奉献的光芒一点一点的放大。

从一个人走,到一群人和一只小狗的跟随,然后那群人消失了,最后狗也消失了,又只剩下他一个人走。在家庭中,有妻儿为伴,他是孤独的,在工作中,有奎妮为同事,他是孤独的,在路途中,他见过很多人,听过很多故事,他还是孤独的,他孤独的来到临终关怀院,见到了同样孤独的奎妮。此时,他已经不再孤独。

哈罗德像《西游记》的唐僧师徒取经一样,历尽九九八十一难,见到了瘦到脱相、做了手术割去舌头、因肿瘤过大像长了两个头、被癌症折磨到只剩下一口气的奎妮,他们已经不能有任何语言交流,但此处无声胜有声,在眼神对视中,他们懂得了对方,一生无憾。一个生命或一件物品出现在你生命中是偶尔,你们这段关系消失却是必然,只是次序不一,不是他先离开,就是你先离开,我们总要学会接纳各种无常。

设想,哈罗德没有收到那封信,他会持续过一种怎样的生活?太太活在与儿子交流的世界里,这个世界容不下他。他活在被埋怨、自责中,孤独终老,两人共处一室,熟视无睹,待一方过世,另一方麻木不仁地直至离世。这种生活听起来像一瓶过滤掉的所有矿物质地纯净水一般寡淡无味。但这就是大部分人的生活。有几人能像男主一样,斩断内心的桎梏,毫无顾忌地走出去,独自面对狂风、暴雨、病痛、诸多未知的危险。

一位平凡的普通老人,在65岁时,他做了恣意妄为的决定,最终,他和太太重新找回了初恋的那份默契与甜蜜。失去到无可失去时,便是得到的开始。一个好的故事,应该是这样的。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书心得篇十六

每本书总有一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图。

无论如何,再看看做摘抄的时候把光亮翻坏,还有过去的日记里,都看得出来:这几本书都一定是鼓励和治愈到了这几年的我。既然是陪伴了那么久的作家,所以呀,刘同的书就总会让我觉得很温暖,好像字里行间都会跟你说“大家都会这样,没有关系的,要努力,一切都很好呀……”这一本也不例外。

《一个人就一个人》,建立且享受自己的世界又用不一样的目光和角度去欣赏外界,书里是一个个小故事,一个人从应该到可以到就一个人。一个人不是数量上的单独,只是在有了身边一切之后还是能保持独立的人格,能够很好地度过一个人的时间。好像也正是因为现在的我还没有真正体会那么多,还对即将到来的“远行”有恐惧,所以对这本书更有兴趣,觉得还是能够从中得到鼓励,也可以看到学习到,这样一个厉害的人他是怎样的.。

书里好多章节太容易让人泪目。“从不后悔遇见你”里小琴和lucas奇妙又幸运又像是命中注定的相遇,好期待他们故事的后续;“友谊旅馆”中的妈妈,儿子对她从误解到后来长大理解接纳;写奶奶的情节,其实也像《寻梦环游记》里一样,真正的亲情和爱,没有忘记就永远不会消失,他们都在,一直都是……这些故事都真实动人。现实的故事可能是更能打动自己,从书里可以了解到别人的生活还是很奇妙的事情,诚恳又真挚的文笔更是让距离更近,还是能够从他的书里找到“嗯嗯嗯,是是是”这样的和谐,好像每一句感叹都是自己发出的,好像也是因为这样的和谐,才能够从中得到一些力量。“相遇不是幸运更像是注定,相爱不是随意是结伴远行”,想去郴州吃一碗鱼粉,像以前想吃高邮的咸鸭蛋一样,原来文字都还可以那么馋人……好看好看好看!

书也有好好的心意,有一封“读完全书前请勿打开”的信,手写的字好清秀,这一次也不会再把书翻坏。还有好看的书签啊,哈哈。书里有句话是“只是循着文字,就能回到过往的日子”,这也是我想写下日记,不管是本上还是备忘录里,在未来也都可以再回到现在的某一天,能够看到一步一步。

接下来的新路程,走好脚下的每一步,尽量减少日后因偶尔的疏忽而付出更多的代价。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书心得篇十七

《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哈罗德收到一封年轻时女同事奎妮的来信,得知其病重,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内心十分悲伤,一段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对话,让这个老人决定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步行跨越大半个英国去看望奎妮。在老人独自困难前行的过程中,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时回忆了许多关于因抑郁而自杀的儿子戴维及妻子莫林以及小时候的往事。在哈罗德独自走完这一段旅程之后,妻子莫林对于戴维的往事也放下了许多,两人最后能够鼓起勇气,理解孩子已经离去的事实。

哈罗德的童年并不快乐,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意同人打交道。

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

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

这个可怜的男人,其实都生活在我们心中。大家的内心里或许都有那个一个胆怯的自己,不自信,而且有着让自己深深后悔的事情。

哈罗德和莫林的生活自从儿子戴维自杀之后,再也没有开心过。莫林搬去了其他的房间,房子里拉起来厚厚的窗帘,夫妻之间越来越沉默的对话。两个人都在惩罚自己,两个人都沉浸在失去儿子的痛苦之中。

奎妮是一个人哈罗德踏上心灵朝圣旅途的一个契机。对于一个65岁的老人而言,他平常走路最远的距离也只但是是从家走到停车场,而此时这个老人却决定独自一人踏上那么漫长的一段旅途。

起初,哈罗德的身体经不起这样大强度的长途跋涉,但是内心的意念在不断的坚持着他。而在这漫漫旅途中,哈罗德那些封存已久不愿想起的回忆一件件涌出。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让他不断去审视自己,净化心灵,打破了自己心灵的桎梏与对儿子的愧疚还有对奎妮友情的回馈。

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也是我在这一个暑假最有体会的):

“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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