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优秀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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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优秀21篇)
时间:2023-11-11 00:37:07     小编:琉璃

读后感是读者阅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的感悟和思考,是对所读内容的理解和评价的书面材料。读后感可以是对作者观点的赞赏或质疑,对情节的感动或震撼,对人物形象的喜爱或厌恶,对语言表达的欣赏或批评等等。读后感可以帮助读者巩固对所读内容的理解,加深对作品主题的认识,同时也是一种表达自己思想和情感的方式。读后感有助于拓宽视野、提升审美能力、培养思辨习惯,对个人的成长和人际交往都有积极的影响。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精彩的读后感呢?在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从作者的创作意图,作品的情节结构,人物形象塑造等方面进行分析。读后感的写作需要遵循客观准确的原则,既要有情感的表达,也要有理性的思考。在写读后感时,可以结合自身的经历和感受,突出个人的独特见解和观点。读后感的内容可以丰富多样,可以包括对作品的赞美和批评,对人物的喜爱和厌恶,对情节的感人和悬念,对作者风格的欣赏和评价等等。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运用比喻、排比、夸张等修辞手法,使作文更加生动有趣。总之,写读后感要求我们既要深入思考,又要深入内心,用真挚的情感和理性的观点进行表达。以下是一些精选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写作灵感和创作热情。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一

六月的夜幕,天空里繁星点点。两个日夜奋战的高考学子,偷来十分钟的休闲,站在教学楼的阳台上,仰望星空。他暗恋她,三年,始终没有说出口的暗恋。这天晚上,好像是上天特意为他们安排好的一样,阳台上只站了他们两个人。

刚开始他们只是静静地听着最近流行的歌曲。过了一会儿,男生说:“这些歌都是我最喜欢的。”

“原来你喜欢悲伤的歌曲。”

“因为我的内心是忧伤的。我喜欢了一个女生三年,就是我们班的。但是一直没有说出口。你要不要猜一猜?”

“我猜不到。”

“就猜一猜吧。”

女生配合着说了班里的很多个女生的名字。男生都说不是。

女生扭头看着星空。静默了一会儿,男生说:“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和她在一起。我想她肯定不喜欢我。所以说了也没有用。在心里默默喜欢已经足够。”

那是我曾经的见解,觉得喜欢就一定要在一起。而现在,我却不这么认为了。

喜欢一个人,有时候真的不一定要在一起。不在一起,对方留在自己脑海里的印象,至少是美好的形象。对方看不到你坏的一面,看不到你的忧伤,也看不到你的不堪,把记忆留给时间,等到暮年,还可以回忆那种淡淡的思念与忧伤。但如果在一起,也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会将那份感觉全部消耗殆尽。又也许,即使在一起,生活中的各种无奈也会将他们分开,那时,留给彼此的甚至连一点回忆都没有。

所以,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和对方在一起。喜欢一个人就是自己的事。和我们在一起的人,往往不是我们最喜欢的人,而是最适合。这个适合参杂了太多的生活现实。而这个生活现实,往往让我们无能为力。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二

是刘同的新书,看这样的故事散文没有负担,短短几天就能翻完整本。又发现原来周深和刘同是好朋友,周深简直破壁机!刘同也是我喜欢的墙头,是很喜欢的作家。

之前看过“青芒”系列的三本书,去过刘同在重庆的签售会,没来得及排队远远的看到了他,希望有机会见到,都是在好几年之前,由于现在想起来当初并没有多少大不了的事情,会觉得喜欢青芒这几本书,总有一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味在;也可能现在看起来的小小困难,真的困扰到了当时的我。

无论如何,再看看做摘抄的时候把光亮翻坏,还有过去的日记里,都看得出来:这几本书都一定是鼓励和治愈到了这几年的我。既然是陪伴了那么久的作家,所以呀,刘同的书就总会让我觉得很温暖,好像字里行间都会跟你说“大家都会这样没有关系的要努力一切都很好呀…”,这一本也不例外。

书名叫一个人就一个人,建立且享受自己的世界又用不一样的目光和角度去欣赏外界,书里是一个个小故事,一个人从应该到可以到就一个人。一个人不是数量上的单独,只是在有了身边一切之后还是能保持独立的人格,能够很好的度过一个人的时间。好像也正是因为现在的我还没有真正体会那么多,还对即将到来的“远行”有恐惧,所以对这本书更有兴趣,觉得还是能够从中得到鼓励,也可以看到学习到,这样一个厉害的人,他是怎样的。

书里好多章节太容易让人泪目:“从不后悔遇见你”里小琴和lucas奇妙又幸运又像是命中注定的相遇,好期待他们故事的后续;“友谊旅馆”中的妈妈,儿子对她从误解到后来长大理解接纳;写奶奶的情节,其实也像寻梦环游记里一样,真正的亲情和爱,没有忘记就永远不会消失,他们都在,一直都是…这些些故事都真实动人,现实的故事可能是更打动自己,从书里可以了解到别人的生活还是很奇妙的事情,诚恳又真挚的文笔更是让距离更近,还是能够从他的书里找到“嗯嗯嗯嗯嗯是是是”这样的和谐,好像每一句感叹都是自己发出的,好像也是因为这样的和谐,才能够从中得到一些力量。“相遇不是幸运更像是注定,相爱不是随意是结伴远行”。想去郴州吃一碗鱼粉,像以前想吃高邮的咸鸭蛋一样,原来文字都还可以那么馋人…好看好看好看!

书也有好好的心意,有一封“读完全书前请勿打开”的信,手写的字好清秀,这一次也不会再把书翻坏,还有好看的书签啊哈哈。书里有句话是“只是循着文字,就能回到过往的日子”,这也是我想写下日记,不管是本上还是备忘录里,在未来,也都可以再回到现在的某一天,能够看到一步一步。

接下来的新路程,每一步都慎重些,尽量减少日后因偶尔的疏忽而付出更多的代价。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三

最近在《乘风破浪的姐姐》结束后的首个成团综艺《姐姐的爱乐之城》中,宁静表示至今仍未加黄龄的微信。作为共同参加了一个节目超过4个月的两个人,没有加微信,也不知道她只吃素的明显的饮食偏好。这不经让人质疑成年后的友谊怎么这么不容易。

不仅是友谊,包括人生的一些感悟,读读刘同的新书《一个人就一个人》,你会收获不一样的感悟。

《一个人就一个人》可以说写的是作者自己的人生历程,文风一贯的温暖,全书没有什么波澜起伏,没有什么手法起伏,只是很真诚的将自己的过往和感悟摊开来,让读的人不知不觉间将自己的感情带入。

在我们一路成长中,朋友就是不断地结交、失去、再结交再失去。小时候,我们都有那个手拉手一起走,拉勾勾要做一辈子朋友的伙伴,而今是否都渐行渐远,甚至消失在岁月里。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四

这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却让我爱上了这本书,依旧记得当我拿到这本“错”书时的神情,原本要买的是另外一本,只因自己的大意让我和《一个人的朝圣》有了奇妙的缘分,从此这本书陪我走了一段奇妙之旅。

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五

假期过去一半了,这一个多月来,我一直是一个人。一个人去做兼职,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泡图书馆,一个人吃饭。然后常常一个人感觉被巨大的孤独感包围,或是陷入深深的泥潭,越陷越深。

暑假不回家留在学校找份兼职做是我自己要求的。或许在很多人看来就是找虐吧,他们都说,大一做什么兼职,出去旅游吧,去参加暑期实践活动吧,回家玩吧。我只微微一笑,我会出去旅行去看看这个世界,但不是现在,因为我不想拿爸妈辛苦劳动换来的钱出去挥洒自己的青春。曾有个很棒的暑假实践活动,但妈妈不放心我一个人出去,我也不想不顾一切阻扰说走就走让她伤心,于是我要证明给她看我可以一个人离开庇护很好地生活。我更不想待在家吃饭睡觉无所事事丧失斗志。所以我一个人开始找工作,在绝大多数同学开始自己美好的假期生活时,我也开始了自己的工作。

我的工作很普通,餐厅服务员。店子在市中心高档的购物广场顶层,因此要求有点严格。粗糙活了的我开始学习化妆和盘发,因为每天上班前都要检查仪容仪表;生物钟被打乱,十点早餐四点午餐九点晚餐;每天站立七八个小时重复一样的话和一样的动作;九点半下班小跑回学校宿舍在宿管阿姨锁门前两分钟回到寝室,脚痛到不想落地还得抓紧时间洗澡洗衣服因为只有一套工作服,一不小心第二天就得用体温烘干衬衣。我觉得我不算很娇气的那种女生,但还是在干了三天之后觉得就要坚持不下去了。不仅仅是累,还得应付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顾客,作为新员工而且是兼职很难融入到固定的圈子,漫长的工作时间和微薄的工资形成鲜明对比让自己瞬间觉得成了廉价劳动力。可是我没有办法,我没有人倾诉,我不想去跟爸妈叫苦,这是我自己苦苦争取来的工作,再不满意也只能说自己当初想法太天真;我也不想因为他们的一句“干不了就回家吧”而轻易说放弃。所以我选择不说,定期每周一次给家里打个电话,报喜不报忧,把好事放大坏事缩小,让他们觉得我还过得不错然后对我放心。

什么时候感觉最孤独呢?

当我拖着疲惫的身体从那幢灯火通明的建筑物的员工通道里走出来时,天空下起了小雨。这座城市还没有准备入眠,人来人往。我不想打伞,只想快点跑回去,不想喊阿姨帮我开门对她说抱歉啊我回来晚了。跑到校门口时我停了下来,路边有两个女孩在弹唱,一个弹吉他一个唱歌,很温暖的小清新情歌,在她们不远处,一个男孩拥抱了一个女孩。她和她静静地弹唱着,他和她静静地拥抱着。那一幕美好得像一个电影中的慢镜头,美好地,让我觉得自己连个背景都不算,无比狼狈。我就那样毫无防备地哭了,哭着走回宿舍,我没有力气奔跑了。回到宿舍室友在看欢快的视频,她问我怎么了,我说我怕自己坚持不下去了,她头也没回,“自己既然选择了就要坚持吧”。

没过几天我签下了协议书,做到八月底,否则我只能打道回府了。继续一天又一天重复乏味枯燥的工作,孤独感不会减弱,我开始利用一个人的时间思考。

我想要这样的生活吗?这样过一个暑假自己会收获什么?

还记得当初放假时和老师聊到暑假规划时,老师问我:“你觉得这样不会很浪费时间吗?”我没有说话,或许我也害怕是这样的。

而当我真正感到看不见明天等不到假期结束时,我开始想要改变。时间已到七月上旬,所有的学生都已放假了,再找其他的、更好的兼职变得越来越难。但我没有想过回家,从来没有。综合考虑自己的情况后,我决定试一试自己一直没有信心尝试的工作———家教。我的专业是学生不可能请家教补习的科目,我也才读完大一,没有任何家教经验,在这座大学生遍地都是的城市,甚至研究生都在做家教。所以我当初找工作时就把它排除了,我觉得自己没有半点优势没有一点竞争力。但当我决定跨出这一步时,我找到了说服自己去尝试的理由。首先,我在读的大学是一所不错的师范大学,在这座城市小有名气;其次,我是一名师范生。

于是,我向同学打听,上网搜集信息,慎重考虑后觉得靠谱的就去投简历。

连续三四天的疯狂搜寻,当再也刷新不出新的信息时,我停止了。

还是继续工作,虽然辛苦但还是能坚持,在没找到更好的之前我不会轻易放弃的。

我也没有停止思考,从这个暑假到我将来的生活。

店里一大批全职是十七八岁的男孩,店长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单身女子。我知道我只是这里的一个过客,最多干完两个月后拿钱走人,没有人会记得。在那个十七岁的实习生跟我感叹生活的艰难时我愣住了,相比之下我住在象牙塔,虽然我们在一个地方工作,但他是为了生活,我是为了体验生活。那一刻突然就觉得没那么辛苦了。店长很年轻却很刻薄,员工都恨不得躲着她,在我眼里她的领导能力不足,不懂领导艺术,缺乏人格魅力,所以店里留不住人,三天两头员工辞职再继续招人。看着她我就常常想自己上过的《领导科学》,还有我想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如何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每天下班时和一群年轻的女子乘电梯,我喜欢观察她们,观察她们的表情,听她们的聊天内容。销售员,收银员,画着精致的妆容,穿着得体的正装。这个时候我就思考我将来的职业。

大概十天之后,我接到一个电话,请我做家教。

我在中午的休息时间去见了小孩和家长,谈好后已过了上班时间。我回去把工作服交给了主管,跟她讲谢谢,我不做了。至于工资,我在准备辞职的那一刻就决定不要了,因为要不到。当初签协议的时候主管讲的很直白“这样做的原因很简单,不要想走就走还想要工资”。除非做到八月底,否则任何时间走都会扣半个月的工资。一千块左右的样子,对我来说算一大笔钱了。但我已经想明白了,钱买不来我的时间和青春。

我开始了新的生活,上午家教两小时,工资比在餐厅干一天还多一点。下午泡图书馆,看书、备考计算机二级和英语四级。晚上散步、上网。开始几天的落差很大,总觉得自己过得太幸福了,会不会遭天谴。

当然,自己可以支配的时间越长越容易感到孤独。

孤独像混杂在空气中的精灵,无处不在,无孔不入。

一个人一天又一天在同一个食堂同一个窗口打饭的时候,一个人绕着校园一圈一圈散步的时候,一个人在图书馆看书到犯困睡着的时候。

但这就是我曾经求之不得的生活啊,有工作可以养活自己,有时间可以看书学习,有闲暇去发呆散步。

习惯每天上网看看朋友同学在干嘛,出门旅游晒美食和自拍的,在家喊无聊吼着要找点事做的,做游泳教练赚钱了晒rmb的,支教回来抒发成长感叹的……多么精彩。我只是喜欢看看他们在干嘛过的怎么样,从不发表言论。我不想说话,我过的不好不坏。既没有无所事事也没有很多的精彩,更没有去小山村教学生显得无私高尚。

家教的工作也让我有了一点思考。我的学生是个七岁的小女孩,在一所重点大学的附属小学上二年级。成绩在我看来属于中等偏上吧,没想要她爸爸告诉我说她很差劲因为班上平均分都是95而她却只考八十几。我在课间休息时间喜欢和她聊天,聊得越多知道的越多心里也就更加沉重。不仅仅要学好学校课程,还得被逼着学自己并不喜欢的钢琴,周末上培优英语。还没上三年级的小孩,学的单词是我初中才学的,单词表中竟然还有我都见过的。每次提到背单词她就撅起了小嘴,说到英语考试更是郁闷。语文造句时想用她熟悉的事物造句,便于理解,无奈的是,她没见过星星,月亮,甚至没见过落地的雨水,更别说彩虹了。有点悲伤,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富裕的家庭,从小到大物质上可能一直处于被满足的状态,什么都不缺。但她真的快乐吗?我问她喜不喜欢我每天来家教,她说喜欢,问及原因,竟然是因为我来了她就不至于一个人做无聊的作业。她会对我小声地抱怨爸爸妈妈会打她,也会说到她小时候去香港的旅行,很快乐,因为在游乐园吃了一个冰淇淋甜筒。我答应她做全对作业就给她画朵小红花,集到10个就给她买礼物,她就高兴得跳起来。昨天因为三个相近单词一直记混我有点急,装着生气只是想激励她,没想到她就委屈的哭了,告诉我因为太难了。我很不忍心,抱住她安慰她,却又不能说“好吧,是太难了,我们不学了”。

很庆幸我是生在90年代的农村,小学时没有补课不用学英语,我见过很多种太阳月亮和星星,我淋过几场大雨,我的物质很贫乏甚至拮据,但因为心中有自己的追求所以一直自愿去学习,才到达今天。

最近在网上看到安妮宝贝写的一篇关于她女儿的文章,很喜欢里面说的几段话:

“有什么可以着急的呢?孩子总是要按照她自己内在的节奏慢慢生长起来的。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是比保护天性和保持愉悦和活力更重要的事情。我现在唯一所想的,就是让她时时觉得欣喜,按照自己的想象力和天性去成长。她的快乐和自尊是重要的。至于其他,终有一天她会知道。而且,她现在知道的事情,已经超过一些标准化答案太多太多。”

“她有时回家,自己看绘本、画画、做手工,就忘记做数学和拼音的作业,我也并不催促。因为终有一天她会正式学习这些。”

在我成为一名高中老师后我希望我的学生都是一个个乖乖的读书机器码?

如果不出大的意外,我会成为一名人民教师,我想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老师呢?

有那么多时间,我觉得我真的很孤独。

但正因为我在这段时间找不到人去倾诉,我就自己说给自己听,自己问自己,自己思考,自己寻找答案。

然后我发现我慢慢明了我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了,更重要的是,我知道我该做什么了。或许这就是上天赐予我的礼物。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六

春天,唱着春天自己的歌。原来,又是一年春天了。又是一个,姹紫嫣红的春天啊。感觉心情平淡了很多,第二学期的色彩很浓烈,晃花了双眼。生活本是不搭调的画卷,淡与浓,清与朦,简单与复杂。从油画到素描,从勾画到上色,从规整到凌乱。这一年,翻天覆地的变化,让画卷颜色陡然加深。

两年前的今天,我正在积极地备战高考,和大家在一起,背历史,背政治,解数学题,讲英语语法,疯狂考试,偶尔苦中作乐。雨天的时候,整座城市陷入灰色;晴天的时候,又是一片亮蓝。生活就是一种淡淡的青色。

知道么,我从未猜想到,原来我们可以那么坚强,挥手告别的时候,不流一滴眼泪,都那么笑容灿烂。毕业晚会那天,我们回忆了一起走过的日子,玩得很疯。然后,我们就这样各分东西了。只是,说好的毕业旅行,就那么不了了之了。我们兴奋地想象青藏高原,期待喜马拉雅山的壮观,描绘烟雨朦胧的江南水乡。却恍然发现,许多念头在仍未付诸行动之际,已被东升西落的太阳收藏,成为回忆,仅仅回忆而已……这,便是画卷转为灰色调的转折点。

最单纯的信念,在这个地方显得那么无力。我第一次知道,我们始终是需要依靠自己的。信念,一次一次破灭,又一次一次重铸,但是被揉成团的纸张永远不可能被抚平。

寒假,我们散步到了武江桥,在那里,能看到的色彩是无法描述的。是小城市别有风味的繁华与温馨。果然,还是家的颜色,才让我感到舒适。是飘渺的七彩,内心却不会有不安定。

现在的我,还是重视着和身边每一个人的感情;还是牵绊着过去的美好记忆;还是知道自己的明确目标;还是清楚怎样的胡思乱想需要被抛弃;还是能感受到被温暖的时候;还是知道谁是值得信任的谁是不可以再信任的;还是有着对一些人和事的喜欢……但是,我真的开始改变,但不是完美的蜕变。

喜欢一个人去书店。《一个人的好天气》,是某天上午啃完的书。很淡的文字,像是宁静的好天气,但是仅属于作者一个人。文中的主人公和老太婆吟子的同住生活,主人公最终懂得,这是仅属于她一个人的好天气。

是啊,我也是。一个人的好天气,仅属于我内心的小小世界的幸福感和一些仅存的信仰,还有那些,仅属于我的美好记忆。即使生活改变了轨迹,不像某人正在学习各种技术知识,不像某人幸幸福福地和好朋友在别处旅游,不像某人每天睡得日上三竿时间颠倒,不像某人已经落下了包袱,悠闲地搭乘着火车,也不像回忆中的我们,正火热地准备着考试。但是我也有,我一个人的好天气。仅属于自己的,一个人的好心情。不论窗外是阳光明媚,还是暴雨狂作,仍给自己留一份能生成幸福的能力。

调色盘里的形形色色,挥洒在画卷上,不知会落成如何的色彩。作过一副樱花的油彩,用刷子随意洒下的点,作为樱花的瓣,各种的大小和形状,隐藏着一个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惊喜。

一个人的春,夏,秋,冬,蜕变,谁也不知道会蜕变成什么样子。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七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近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静坐,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八

回头看看,路那么长,时间过去很久,人来人去,只有自己在陪自己。

记得上大学时,班里有一个同学很喜欢独来独往,他很少往人多的地方钻。记得有一次跟他聊天,他说了一句话:“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我一听,竟觉得很有道理。人是群居动物,如果只有一个人,便很难生存下去,但是,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为生活奔波了一整天之后,回到自己的一隅小天地,总会有某个时刻,让你感觉到孤独。

有时候,明明朋友很多,明明生活很精彩,明明笑容很灿烂,却仍会觉得独孤,也常常会在喧嚣的人群中,莫名地想要拥有一个人的独处时光。青年作家刘同在新书《一个人就一个人》中写道:一个人,是岁月成长,是人生日常,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细细想来,确实如此。一个人想要成长,就要学会独自面对更多问题。

刘同在上中学的时候,总是跟在班里的一位同学身后,他们放学后经常在一起玩。有一天放学了,那位同学突然对他说:“我要回家了,不玩了。”刘同问他:“那我怎么办?”同学很疑惑地看着他,之后很严肃地回答道:“我是你爸吗?你该去哪就去哪,问我干吗?我又不是你,真的太可笑了。”

听同学这样说,他一时之间感到很难过。那一天,他独自在学校的花坛上坐了很久,终于意识到自己太想和别人建立某种关系,就像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总喜欢说“我和你是一边的”“我是你的人”之类的话,只是因为太没有安全感,所以希望能和他人抱团取暖。

你应该要有独自面对问题的能力。一个人只有不再依赖任何关系,能够独立面对世界,他才能与外面的世界平等对谈,不然与世界相比,你永远是渺小的。如果你看过《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并且喜欢它,那么,你还可以看一看《一个人就一个人》。

如果说《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写的是一个人面对世界时的各种复杂情绪,而后明白,原来孤独能让自己成长,让自己拥有独立的世界,不再羡慕别人,那么,《一个人就一个人》便是以这样不再羡慕他人的目光,去欣赏、探索世界后写下的全新感悟。

就如文中所说的:孤独也好,寂寞也罢,都是我们成为独立个体的挣扎过程,不要因为痛苦、、害怕就一头钻进别人的世界。你站在这里,就代表着自己,是一道风景。

突然想起这首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九

刘同又出新书了,《一个人就一个人》。拿到手之后,我迫不及待地翻了几页,依旧像年少时瞬间被里面的文字吸引,此时此刻我才意识到青春还在,只是在不知名的时间里被我悄无声息地藏了起来。

刘同,一个青年畅销书作家,现任光线影业副总裁。代表作有《谁的青春不迷茫》,《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向着光亮那方》,《我在未来等你》,《别做那只迷途的候鸟》等。

这些书名是不是很熟悉?这些书可是在我的青春里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记。如今的我已步入婚姻,再看即将40岁的刘同新作,《一个人就一个人》,扔会有热泪盈眶的感觉。总觉得刘同懂我们这代人的所有情绪。

他说一个人时连哭都不用看人脸色,一个人时放肆大笑,也不会有人骂你神经病,一个人时摔倒了,只有你才有资格嘲笑自己,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这本书中令我最深刻的点是梦想无处安放的日子也要时常拿出来晾晒。刘同刚去北京的时候,住在朋友在昌运宫租的一个两居室里,里面已经住住了4个人,加上刘同是5个,刘同很喜欢这个地址,昌运宫应该代表着运气很好。

最开始他连自己的卧室都没有,他就打地铺睡了一年,过了一年之后,朋友们纷纷都搬出了这套房子,他才开始独立拥有了一个卧室。生活还是需要有仪式感,即使你是一个人,于是他动手粉了墙,铺了地毯,换了窗帘,去宜家买了很多让自己看起来很幸福的小玩意儿。

有时候感觉幸福就是这么简单,你的努力也是这么简单,你的努力总会被你的生活一步一步地所展现。

庆幸,刘同一直在这样做着。其实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是最了解自己。你了解自己的矫揉造作,无病呻吟,不甘于现状,却又被现实教训。读书笔记m人生来来回回留下的最珍贵的一定是你自己。其实回头看看那么长的路,那么久的'时间,人来人去只有你在陪自己,那一个人就一个人吧。刘同说能找到同行一段路的伙伴,谢谢自己,真有人能从头到尾一直在你身边,谢谢老天。至于爱情,恋爱是短暂的陪伴,婚姻是长久的同行。

就如同我们自己的生活,平凡却也伟大。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自己的路要走,走到哪也只有自己说了算。人生这条路上你会有许许多多的过客,有的人愿意为你停住一段时间,有的人匆匆与你擦肩而过,有的人甘愿陪你一辈子。可当我们走到生命尽头之后,生命尽头其实也还是一个人。在面对老公孩子,父母,朋友同事的时候,你是你,却又不是你。

你似乎在你的生活中总是扮演着各种角色。却唯独缺失了你与自己对话的那个真正的你。这样想想,其实一个人就一个人也真的还好。我们总在别人的人生里穿行,其实别人也在我们的人生里穿行。有人说,刘同的书缺乏营养,经不起推敲,可人生总是需要许多选择的,《一个人就一个人》让我们体验各种的不同故事,给自己的平淡的生活添了点彩,其实已足矣。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

“过去那二十年就这样被抽丝剥茧、原形毕露,他再也无法躲到那些平淡无奇或陈腔滥调背后,与这片土地上一切细节一样,所有伪装都不复存在了。没有谁可以想象这样的孤单。”有时候我们走得太远,以至于忘了从哪里出发。激情注定无法长久,玫瑰色的光环一旦隐去,生活开始归于平淡,我们几乎都渴望对方的拯救。但往事如烟,心怀的热切,在现实中慢慢冷却。

我们以为是生活辜负了我们,其实是我们错过了生活。小说中“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忘了的回忆。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许很快,我就会又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六十岁的哈罗德菲莱,默默无闻地在酿酒厂干销售四十年,没有升迁没有朋友。他和妻子生活在英国乡间,情感疏离,生活平静过了一日又一日。但这种日子的打破是因为二十多年未见的老友珍妮的一封来信。珍妮因患癌症来写信告别,哈罗德情绪复杂喷薄而出,写了封简短的回信。寄信途中,他错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后来因为一句话他决心横跨英格兰,就这样走着去见珍妮,哈罗德心中有这么一个信念:只要他坚持走下去,珍妮就会活下来!

一个人的朝圣,这是一次心灵救赎之旅。在漫长而艰难的旅途中,哈罗德回忆起人生中的很多失意,包括酒鬼无能的父亲,离家出走的母亲,疏离他的儿子戴维,被他辜负的妻子莫林,二十年前不辞而别的好友珍妮……哈罗德曾经对幸福的希冀,曾想要努力成为一个好丈夫、好父亲,然而因为他童年的经历无法让他给出“爱的表达”,和妻子儿子疏离错过。

面对痛苦,才会超越。伤口只有重新剖开,才能有愈合的可能。“他可以原谅自己的父母不想要自己,不教他怎么去爱,甚至不教他怎么表达爱,他可以原谅他的父母,还有他们父母的父母。他只想把自己的孩子要回来。”比命运更惨的是屈服和逃避,麻木自我只会带来恶性循环的毁灭。只有踏上回归心灵的朝圣之路,我们才能实现自我的救赎。

“为了坚持到底,他一定要诚实坦然地面对最初推动自己迈出步子的感觉。别人选择的方法不同并没有关系,这是无法避免的。”“我们用尽全身的力量和意志往前走,心里清楚自己是永远不可能到达的,然而就算永远也无法到达,我们仍然选择往前走,这就是生命。”只有上了路,才回的了家。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一

很久了,没有完整地读过一本书,直到这次,读《一个人的朝圣》,然后竟然想写点什么!

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一辈子小心冀冀地为人,在妻子的眼里,他既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更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然后这一切抱怨积累到他们唯一的儿子自杀时到达顶点,然后,他们分居了,夫妻疏离,形同陌路。直到有一天,哈里德收到了那封远方的来信,他唯一曾经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写信告别。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一个人的朝圣就从这里开始了。

如果没有奎妮的那封告别信,也许哈里德的一生就这样在和妻子感情的日渐疏远中过去了,但不幸的是奎妮竟然身患癌症,震惊悲痛之余的哈里德终于坐不住了,他要徒步去看望奎妮,他要让奎妮相信: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从此之后,1个人,87天,627英里,哈里德就这样走了下去,没有好的装备好的鞋子,没有手机,甚至没有银行卡,但他终于完成了这伟大的一个人的朝圣,他终于做到了成为一名优秀的父亲,虽然儿子已经不在人世,但在他的心目中,儿子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们;终于他再次让妻子相信自己是一名最出色的丈夫,他们的爱情回归了。

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走在通向码头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她和哈罗德凑和这么些年的原因并不是戴维,甚至不是因为同情。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是啊,我们有时候对于身边的人习以为常,没有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是多么的来之不易,甚至会挑剔对方的诸多缺点,但一旦那个人,如果你身边的那个人突然就走了的话你才会发现原来你们彼此是多么的不舍,原来你们彼此是如此的谁也离不开谁,如此的相爱!

一个人的朝圣,哈里德带给我们的不止是徒步627英里沿途收获的感动,不止是对儿子对妻子那深深的爱,还有对友情的执着,对信念的执着,所以,无论任何时候请相信自己相信爱!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二

我一直喜欢徒步,喜欢行走。乍看《一个人的朝圣》书名,以为是关于远行与信仰的。翻开看,是讲述一个老头儿由寄信引发了徒步行走到英国另一端去看望癌症晚期旧友的故事。而隐于此表面情节背后,是老头哈罗德对自己一生的回思。以及在一个信念的支持下他徒步行走87天,途行627公里过程中发生的故事。而这个信念,是他相信只要自己真的可以坚持徒步穿越整个英国,出现到好友的身边,她的癌症就会痊愈,就会活着。最终,他真的做到了,而故事的结局温情而感人。

徒步行走的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自杀,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或许他的出行,某一种程度上是潜意识想逃离这一切。在遇上了行行色色的路人,听他们讲述各自不同的故事。哈罗德发现,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幸或不幸的剧情,但究竟能拥有怎样的生活,得看自己如何演绎。他在行走中放下了对旧事的心结,重新唤醒了内心深处对妻子深深的爱。而当妻子驱车前来希望他回家时,她看到了这个男人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看到这里,我闭上眼想象哈罗德脸上焕发的光彩,莫琳眼中悲喜交加的神情。

是什么让他改变?我变成哈罗德的随行者,跟着他的脚步,感受路面的崎岖;随着他的目光,辩识草丛间各式植物;和他一起听路过的人们谈笑的声音;然后,我倾听哈罗德内心的声音。

我好像找到了答案。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这是一场心和灵魂的行走。跳出平凡庸俗的生活,在行走中找到自己的存在。用自己的视角去看这个世界,用自己的感受去体验所发生的一切。勇敢面对内心,面对曾经不愿意触碰的心结,将它打开,释放。

原来,行走是为了找回自己。哈罗德最初并不这么想,他只是突然间冒出这样的念头,决定马上行动,不借助其他交通工具,徒步走到好朋友面前,他觉得只要他做到了,好朋友奎妮也一定能够做到。他就这样坚定信念,始终在内心中深深相信,最终来到奎妮的病床前。

奎妮并没有因为哈罗德的到来而痊愈,但她在等待的过程中,瘦弱的身体里似是被注入了强大的力量,让她也执著地等待,最后安然地离去。哈罗德也与妻子最终偕行,如初遇般,相视而笑。

我想,我们偶尔也需要“出走”一次,去寻找真正的自己。去追寻内心的声音,尝试一次为信念而执著行走。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一个人的朝圣》便是这样的一本书。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三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是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60岁,87天,627英里!一个叫哈罗德弗莱的花甲老头儿徒步穿越了整个英格兰,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无关信仰,只为承诺。

哈罗德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这件事。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其中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时候他被母亲抛弃,中年又遭遇失去儿子的痛苦,饱尝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时还仅仅是个酒厂的销售代表,无人送别……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败、凄凉的。这场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用几近“疯狂”的演绎完成了心中的救赎。

当他在路上时,他与他的妻子疏离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复苏,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点点揭开。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甜蜜还带着青涩的怀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遗憾的羁绊,还有那些快乐而又唯美的曾经……那些一点一滴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处躲避。

在故事的结尾,当奎妮那张畸形得只剩下半边的眼睛流下眼泪的那一刻,当哈罗德和莫琳两只手再次牵起时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觉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时光的尽头,才能看清先前所发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我们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与其一直纠结着,不如趁着现在,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在笑泪交织之中,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像这样走下去!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四

对于奎妮来说,是信念的支撑。当她听到他的好朋友要来看她,不是开车下午就到,而是要走上好几十天,是为了能够医治她的疾病。这是多么大的信心和鼓舞。并非真的可以医治癌症,但却是这份信念,让奎妮坚强快乐的撑过了最后的岁月,最后见到哈罗德之后,她满意的微笑着离开了世界。

对于哈罗德来说,是内省和医治。内省这么多年来对于家庭的失职,也医治他对于妻子,对于优秀却最终吸毒而亡的儿子的愧疚和负罪感。是哈罗德重新想起起初对妻子莫琳的爱情,和现在仍然深埋心底的爱。

对于莫琳来说,是独处的时间,是理解。独处的时间让莫琳清楚的看见自己的内心,即便是两个人分房睡了20年,即便曾经觉得这个人无关紧要,甚至希望不要看见他。但是最后,她深深的发现,丈夫永远是他心头最温柔的爱,是最深切的依靠。这就是婚姻,深沉又平淡的爱情。她也原谅了哈罗德在儿子生命中教育和保护的缺席,理解哈罗德年幼被母亲抛弃的困境。

他们六十多岁的时候又重新恋爱了。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五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

——题记。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哈罗德在收到好友奎妮罹患癌症写来的告别信后,决定独自踏上一条漫长的朝圣之路。原因很复杂,他想散散心,他的内疚、自责促使他往远方走去,但是,完成这87天、627里路的旅程,他凭借的,是一个最重要的信念:只有他继续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这件事多么不可思议,仅仅是一个信念,支持他走了这么久、这么远。其实,这也是哈罗德做出的一个尝试,他不曾参加过朝圣,但是为了老友,亦为了自己,他决心完成一次伟大的徒步旅程。一开始,他只是简单地想回复一封信然后寄出去,却一步一步,迈向远方。他没有考虑过最终是否能到达,中途会发生什么,需要准备什么。他像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没有顾虑,只因为心中的一分信念,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

朝圣途中哈罗德也受过伤,他的脚也打起过水泡,他遇到了一条忠实的小狗、一位加油站的女孩和数不胜数的朝圣者。他没有想过会遇见他们,和他们自然地交流,而他们甚至认识了还不到两分钟。但是他做到了,在一小段时间的惊讶之后,他坦然地接受了。一生一事无成、在酿酒厂里默默辛勤工作的他,成为了世界的焦点!而这,只源于他做出的一次尝试。

在旅途中,哈罗德想了很多,他回忆起很多美好的事物,他尝试着走进自己的内心,哪怕很艰难,哪怕过程很痛苦,他的这次朝圣,目的地是自己的内心,去看奎妮只是一个逃避自己的方式,但在他逃避的过程中,他又找回了自己,他明白了自己,他读懂了自己,并最终战胜了自己。在妻子莫琳来找他时,他对妻子说:“我也想你,莫琳。但是,我这一辈子什么都没有,现在终于尝试了一件事,我一定要走完这趟旅程,奎妮还在等,她对我有信心,你明白吗?”或许这次尝试会让他失去很多,甚至失去家庭,但他义无反顾地走了下去。

于我们而言亦是如此,这世界上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地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简单的一件事,如果没有第一步的尝试,就什么都不会有。不断地尝试吧,失败了也没有关系,只要试过,就有成功的希望!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六

别再这样,不努力,不挽留,然后催眠自己说一切都是命运。

在这样一个雨天里,安安静静地看这么一本书,和神灵对话,和自己对吟。

好像常听电视里提起“行走的力量”,但从未这样做过,甚至这样想一想。直至这样一个阴沉的天,读到了这样一本安静的书——《一个人的朝圣》。关于死亡的仪式,关于对生命敬仰的故事。

不知故事缘起何时,是一张粉色的信纸,一串慌乱的字母,亦或是生活乏味、夫妻疏离令哈德罗踏上672英里的徒步旅行,穿越87天的时光隧道。如此一段旅程,为了救老友奎妮——一个癌症病友,为了给予她生的勇气,哈德罗坚信自己的步伐可以让奎妮找到活下去的理由。就是这样一瞬,脑海中的一个念头,却引起了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

走,走,走。这是唯一的语言。一个60岁退休老人在这一个字眼中奋力抓住了一缕阳光,系在腰间。我也尝试着想象,在一条路上走下去,永远不停,忘却疲劳,抹去不愉快,享受一路风光。这些脚步,无关他人,只属于我自己。这将是一段治愈心灵的旅程,一份送给自己的礼物。书本告诉我,走路并不简单。踩着一双帆布鞋旅行,无疑对他的脚是一种折磨。然而哈德罗淡然面对脚上的水泡、脓包,一路想着: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一路走着,似乎也在挽救自己。走啊走,他的精气神变了,变得自信;走啊走,他不再相信注定的命运,坚持着信仰。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七

刘亮程这个名字在几个月前走进了我的生命。他的文字并不华丽,却素淡明澈,就像展现博大与深远的可能是一颗朴素细微的心灵,那些存在于角落不被人留意的琐屑事物可能隐藏着生命的全部意义。我从刘亮程的文字里看见的是一个普通人对乡村执著的守望与捍卫,以及悟透人生背后的悲凉。

刘亮程的散文并不多,令他真正声名远播的是他那本《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囊括了他八年的光阴,文字里沉淀着爱、恨以及对生命的思考。我透过时间的风看见他那颗饱经风霜、伤痕累累却依旧澄澈素淡的心灵。

“任何一棵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都是人的鸣叫。”

刘亮程几乎所有的散文都是围绕着同一个村庄——黄沙梁。你或许说,用四十万字描述一个村庄,是否会显得无趣?但是足够深沉的爱是在重叠的文字中体现的。他长久地住在那里,从出生到成长,像一棵倔强坚韧的树。现实中的村庄曾经是他的全部,即使后来他搬离了村庄,那里的记忆依然是他赖以生存的东西。他默默地生在黄昏里,看着夕阳很快滑过一排排平整高矮的土墙,停留在那堵裂着一条斜缝泥皮脱落的土墙上。他思索他的父辈,思索人生。他知道一个老人弥留世间的漫长时光,知道黑夜里哪颗星星最亮,知道那个等候的老人不过是担心他迷路,知道那颗最亮的星星其实就是家里的灯光。后来他走了,带着所有的回忆与不舍;后来,他又回去了,带着迷惑与悲凉。他看见土墙在时间里崩塌;看见镰刀似的'村子冒出的烟,在空中形成一把巨大的镰刀割倒了数百个秋天。他也看见田野青了黄,黄了青;多少人一如既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只是眉眼生疏。他蓦然意识到这已是别人的村庄,但它却依旧是他的村庄。

后来,他在《今生今世的证据》里提到他忘记了回眸。其实,他回望了,只是却找不到那些被现实摧毁了的以往。他在现实里失望,但他依然在另一个世界守望着他的村庄。他在《城市牛哞》中说到的那一把牛粪,不过是一种寄托。他对着一卡车运来的牛流露出的怜悯里糅杂着悲剧与喜剧,还有一种因天真无知而愈显悲壮的集体命运。在他的文章里,到处是城市生活对自然生命的剥夺与乡村自然和谐的强烈对比。当村庄彰显出愈渐被城市同化的命运的时候,刘亮程仍固执地守望并捍卫他的村庄,不管是真实存在的那个,还是心中的那一个。他总是以那个生在黄昏里的背影为形象活在自己的村庄里,眺望远方。在他的村庄里,每棵草、每棵树、每粒虫的价值都和人等同。佛语:“众生平等。”其实也是刘亮程的希望与所捍卫的东西。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过冬。”

人的悲剧性在于,我们永远孤独。在寒风吹彻里,刘亮程提出这个观点。

不管多么亲近,我们始终不能合二为一,这就暗示着我们总有一天要独自一个人面对整个世界。那时,最温暖的炉火也融化不了你生命里的那场大雪。而这一感觉,在我们渐渐老去之时慢慢放大。我们起初不明白别人的伤痛;待到我们活到那个年纪,才发现,纵使我们当时明白了,却也无能为力。就像龙应台所说:“有些路总要一个人走。”我们生命里的那场大雪,总要我们一个人度过。人的另一个悲剧在于:即使我们永远孤单,却依然希望有一个家,一直在等一些人。而有那么一场风,它吹过我们之时,我们腾空想飞起来,我们确实飞起来了,但是等到风停了,我们回望,却找不到家的方向。旷野无垠,知道回家时家却已失了踪影。我们忽然飞不起来了,我们开始一步步回家,在这过程中我们一步步长大。风改变了我们的一生,我们却不知道风改变了我们所有人的一生。我们在风中出生,长大,然后死去,风却还没有停。而那些我们一心想见、一心想等的人也未归来。他们以我们相见的第一面停留在我们的记忆里,直至我们死去,再未出现过,却以一面改变了我们的一生。

“我死了,我的躯体应该像一根木头留在村里。多少年后我转世回来,他还结结实实,担在谁家的圈棚、房顶上,或作为拴牛桩栽在院子。他古怪地横扫指着的地方,是谁家废弃经年的院子,门楼不见,墙垣塌斜。”

死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而我们一直在逃避。刘亮程在很多篇章里提到了人的疾病、衰老与死亡。他敏感地注意到一棵树木的死去,一间房屋的倒塌,一匹马的走失,以及一条老狗的最后时光。这些事物的消失是他对死亡的体会,生命必将死亡是人的悲剧之一。我们可以理性地谈及死亡,但当时间残忍地把死亡放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真的可以无畏么?我不知道当刘亮程看见自家墓地中的青冢一座座垒砌的时候,内心是无奈还是悲伤。但我知道,当他可以平缓谈及死亡这个话题的时候,他已经超过了当代的一些作家。一个人二三十岁在路上奔走,四十岁劳动,五十岁便坐在墙根晒太阳,六十岁给棺材油上红漆,七十岁便不再出门,开始适应死亡。再后来,丧事变喜事,对死亡的庆典像一场婚礼。多年后的自己不过像秋风里的作物,收获之时,成了那最后的一茬。时光果然残忍,岁月流逝之后,终点终是那场铺天盖地的盛大的死亡。逃不出,躲不过。不再有人记得你,没有人知道你改变了什么。只有你自己知道,你帮了时间的忙,你是在时光里老的。

在刘亮程的文章里,你看见一个村庄的历史,其实也是人类历史的必然。就像从一滴水中可以看见大海,我透过文字看见了世界。

他写尽了幽微与阴暗,阐述的是人类背后的悲凉。我们忽然觉得冷,又仿佛看见了光,油然而生的是“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的悲怆。

我们一生都在构建自己的村庄,用我们一生中最早看见的天空、星辰,最早领略的阳光、雨露和风,最初认识的那些人、花朵和事物。我相信每个人的村庄都不同;但刘亮程的村庄,弥漫着风沙,有彻骨的寒风,却弥留着最澄澈的天空与眼眸。

我知道,一代人一过,天上就会落下一层土,把该埋的埋掉一些。下一茬人在尘土上生活,不必知道脚下踩着什么。落下的土够麦子扎根,把土豆埋牢,却除了埋人。我们不轻易挖土,因为那是老城死去的部分,已然成为根。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八

假期里,我读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感受颇深。我读这本书时,一直被作者的独树一帜打动着。

刘亮程,新疆沙湾县人,他以他那孤独的性格,描绘出了他一个人和牲畜、草木以及各种小昆虫共同生活的村庄。你从他的文字中看不到战火硝烟,看不到歌舞繁花,看到的只有牛马、草木和一切有生机的事物。一个人走在村庄的小路上,没有一丝烦恼和顾忌。

在作者笔下的动植物是与众不同的。驴在别人眼中是“工作机器”,是不起眼的,但是作者在文章中却把它当成了朋友。在作者笔下的每一种事物都变得那么和蔼可亲,那么讨人喜欢!甚至于作者在文章中曾经描述过的一个大树根,就那么原封不动地进入了我的视野,印进了我的脑海。

渐渐地我发现,原来作者描绘的村庄居然是那么的美。早上,太阳先照到村东头,后来又照到村西头,这一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他笔下的村庄,是有血有肉的,似乎赋予了生命。作者的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现实。

再来说说自然,作者对于自然地描写有些“野性”。那些文字似乎是作者安静的孤独产生的,带着些“野”味。

作者是一个十分孤独的人,他文章的字里行间时时处处都流露出了他的孤独,在如今这些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时代,作者却仍沉浸在黄沙梁的岁月里,停止不前。

作者却也是个非常懂得生活的人。正所谓“树挪死,人挪活。”文中写道,作者凭借自己的双手,盖了一间新房子,并在黄沙梁修建了一条公路。当他离开黄沙梁时,他却把房子毁了。也许他是不想让别人占用他的所有,也或者是他不想让人不劳而获,总之,他将房子毁了。这也就是作者的独特所在。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作者著书的最大独特之处体现在:作者仅用了小手笔描写了村里的人,却用了大篇幅去描写了家畜、草木等事物和自己的生活。这里可以看出,牲畜、草木等事物以及村庄里的一切在作者心目中地位是非常高的,也因此可以看出,作者对村庄里的一切都充满了感情。

如果让我去当农民,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拒绝。因为我知道,在乡下,生活环境是很恶劣的。农民们工作起来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夏天烈日炎炎,冬天寒风刺骨,而且还是极为劳累的农活。那里没有空调,没有风扇,没有暖气。但是作者却选择在黄沙梁生活。我所缺乏的,就是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海子曾说过:“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以后要简单的生活,创造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九

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个平凡的,甚至可以说是平庸的,退休刚半年的老头,有一天收到一封信,是前同事奎妮写来的,信中说她得了癌症,命不久矣,特写信来告别。

哈罗德一开始只是想写封简短的回信给她,然而在他走出家门去寄这封信的过程中,有了一个突如其来的想法:他要徒步走路去看望她,给她一个信念,那么她就会一直等着他的到来,那么她就暂时不会死。

然后他就什么准备都没做,直接非常仓促地上路了,而且就这样一路走了过去,从英国最西南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历时87天,行程627英里(1009公里)。

奎妮确实也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当然最后还是死了。

几句话就可以说清楚的故事脉络,写了整整一本书。当然,主线只是一个壳子,很多相干不相干的事情可以往里装,比如他在路上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事,形形色色的人,他过去的生活,他的各种回忆,他思想的变化等等。

想说几点:

1、前半部分非常强调信念的重要性,但后面又很刻意地给破除了;

2、一直到四分之三处,我都以为哈罗德和奎妮以前一定有过罗曼史,结果是并没有;

3、最后二人病房相见,我认为会是重头戏,作者一定会在这里大费笔墨,哪怕二人牵牵手,或者眼神交流什么的,结果却是啥也没有,奎妮已经病入膏肓,躺在那里,跟活死人似的。

瞧瞧,我和大师的差距有多大。

最后摘录几句佳句:

1、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一趟。

2、“我承认贝里克很远,我没有合适的装备,也没经过什么训练,但或许有一天你也会做一件毫无逻辑可言的事。人们会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那时你可能就会想起我,然后坚持下去。”

3、我觉得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但也离终点越来越远。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二十

作者用奎妮的视角来写这本书,开始我以为不好看,中间也想过弃文。但是联想看第一本的感受,我坚持看完了。而看完后回头去思考的时候,才发觉这本书的美好所在。

奎妮爱的真的卑微呀。哈罗德不是多么厉害的人物,只是啤酒厂一个普通员工。她自始至终都没有对他说出她的爱。然而他的儿子戴维和老婆一眼就洞察了她的秘密。

戴维的死,其实是必然的悲剧。奎妮做出了努力,去帮助过他。然而戴维依旧因为抑郁,最后自杀在家里的花园里。

奎妮为了帮哈罗德保住工作辞职。最后在海边悬崖峭壁上定居,并且精心创作了一个美丽的花园。花园里种着花朵,还有象征哈罗德和戴维等人的木头人。有石头贝壳做的院墙,有海藻贝壳做的装饰等等。

奎妮得了癌症,用最后生命有限的时间给哈罗德写信,对于一个连进食都困难的人来说这种近乎自虐的写信就像一种生命的燃烧。她娓娓道来那些哈罗德不知道的关于戴维的事情,她祈求着实际上不存在也不需要的原谅。

这种卑微的爱,让人动容。

在垂垂老矣之时,在每一天几乎都有身边的病人离开之时,她勇敢的坚定的活着等待着。这大概也是一种朝圣吧。

不知道为什么,看这本书,我没有掉眼泪。不是因为这本书不感人,也许是因为这本书里的人物太坚强。坚强到让人心疼却不悲伤。

奎妮的爱是卑微的,但是也是伟大的。其伟大在于,她仅仅是爱着,没有任何索取,不求任何回报。而戴维,那个聪明的孩子,一直在索取却没有付出。对立的极端,反差的残酷。

奎妮的离开是必然的。因为她注定是不属于这样一个平凡的哈罗德。可以说哈罗德配不上这样的奎妮。她是一个悲惨的女人,经历了感情的失败,然而她勇敢的去爱,哪怕这份爱只属于她自己。

对于奎妮的爱,开始我是不屑一顾的。默默单恋一个普通的已婚老男人哈罗德,好像挺没出息的。看完整本书后,我才觉得奎妮的爱让人敬佩。因为卑微到尘埃里的爱,被她小心翼翼的藏着,这份守口如瓶就让人心生敬佩。最后的奎妮终于活着等到了哈罗德,了不起。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二十一

一位退休不久的六十岁老人,在远方的朋友寄来一封“小吃一惊”的癌症晚期道别信后,他毅然决然的认为他可以拯救他的朋友。于是,开始了徒步之旅。

他并不是一个佛教徒,但他在路途中明白了信仰的重要性。他一路往北,没有手机、没有徒步鞋、甚至没有指南针,全然靠着自己的坚定信念,勇往直前。他学会了在野外如何烹饪食物,什么样的蘑菇可是食用,他明白如何能够避开危险……他感受着大自然赋予他的能量,他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幸福。尽管路途使他精疲力尽,可他却坚定他的坚持会拯救一个生命。

孤独的时候,他开始回忆,他想起他刚遇见妻子的时刻。那是一段想起就心头甜蜜的罗曼史,在偶然的一次聚会上,他穿过人群一眼就看到了她,她多么惊艳美丽,他在她的身上停滞,他呼吸急促。他大胆而自信的走到她面前,撩起她柔美的秀发,他在她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话,继而他们就发疯般大笑不止。于是,他们约会、旅行,结婚、生子。

已经有二十年他没有再和妻子亲密过了,只是因为他死去的儿子。妻子把责任全都怪罪在这位父亲身上,责备他,他没有做好父亲的责任。他的愧疚感充斥着他的内心,他一定又想起儿子不顾一切向海水深处奔跑的情景,一个巨浪将儿子弱小的身影打翻,旁边的救护员慌忙跳进海里救出了儿子,他却在岸边解鞋带。他愧疚,他不配做个父亲。夜的宁静使他肆无忌惮的想着,想着,他觉得自己和儿子之间的沟壑再也无法填补。自从儿子上吊自杀之后,他与妻子就渐行渐远了。儿子生前有抑郁症,他反省这个做父亲的,他应该可以挽回点什么,发现一切都无动于衷了。

此时,他最好的朋友,在生命终将奄奄一息之时,他想大怒一场,在此一搏。他的脚因为长时间摩擦起满了水泡,他不再年轻的筋骨因为摔跤而更加疼痛缓慢。一路上,他昏倒过,善良的人们总是帮助他,为他治病,鼓励他,赞赏他的勇气和毅力。他明白,这世界终会有美好降临,即使是那些素未谋面的人,他们的故事,他们的善行,都刻在这样一位朝圣者心里。他带着他们虔诚的爱和美好的祝福继续前行,感动的泪早已洗刷了他那颗因为世俗而污秽不堪的心,他变得柔弱、变得慈爱、变得宽恕。

一只小狗跟着他,他担心他因为没有足够的食物而使小狗忍饥挨饿,所以他试图用石子赶走小狗。可小狗依旧跟着,步伐坚定稳健。于是,小狗就陪着他走了一段曼妙的旅程。小狗它没有名字,有名字的小狗就会成为他的宠物,它就是小狗,它是自由的朝圣者。小狗在一个夜晚消失了,他回头去找,原来它卧在一个年轻女孩的脚旁,继而女孩扔一颗石子,小狗跟着女孩上了车。本来他想叫住那个女孩和那只小狗,可他发现他不知以何种身份,他感谢小狗陪他走了这么一段路,小狗对它主人的选择是自由的。

他也曾徘徊,也曾想放弃,因为这实在太累了。可他明白距离终点越来越近了,往前走一步就又进一步。他终于看到了他的朋友,他看着那瘦小的骨瘦如柴的背影,她像是有两个头,因为肿瘤凸出的缘故。他告诉她,他走了很远的路来看望她,只是想和她道别。他给她买了很多礼物,她静悄悄的,苍白无力的眼神早已预想这一切,她像平静的湖泊,又像翻滚的波涛,总之她是神秘莫测的。她好像有很多话想要说,但生命的旅途就要结束,病痛使她失去了说话的自由。可她依旧记起了她这位善良的朋友,她终于想起了,后来,她就离开在一束光中。

他看着自己手里的石英,回想着自己做过的错事,就在那一瞬,烟消云散。

他紧紧抱住自己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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