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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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精选20篇)
时间:2023-11-11 05:18:08     小编:琉璃

读后感在提高语文写作能力和文学素养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尝试从不同的角度,比如主题、意象、语言风格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解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一

一个人时,放肆大笑也不会有人骂你神经病。

一个人时,摔倒了只有你才有资格嘲笑自己。

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刘同。

我在大学时期就是同哥的书迷了,已经回想不起具体是怎么认识同哥并喜欢上的,但清晰记得和室友福子一起追职来职往的时光,我就是单纯冲着同哥去看的节目。

后来,家里就有了同哥的每本书,还会买来送给好朋友,想要和好朋友分享自己读书时的心情和那段属于我们之间的专属回忆。

7月同哥的新书《一个人就一个人》预售,当然第一时间下单,给福子也买了一本,朋友也喜欢同哥,所以很想和她第一时间分享,期待能和她交流一些感受呢。

空气都热乎乎的八月来了,这一天我一口气读完了《一个人就一个人》,其中有好几次被书中的文字触动而哭鼻子,又会因为点开了书中二维码里的vlog,笑成傻子。

真的就是我喜欢的同哥,那么无聊又有趣,读你的书总能有意外的惊喜或者感动,蟹蟹你。

昨天看你微博,有个读者留言,看你的书到凌晨3点,此刻凌晨一点钟,但我一点睡意也没有,在电脑前敲打下这些文字,我怕不及时记录下此刻的感受,过后就会忘了这份触动。

这次的触动比前几本更深,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也在成长,好多文字都能牵动自己的心,跟着哭跟着笑。

虽然书里记录的都是和你相关的故事,但总能从你的故事里找到自己的影子。文字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你不再是地球另一端星人,像是生活在我们隔壁的小刘。

你微信会有无数个群,在这无数个群里总有那么一两个树洞群,树洞群里是什么都可以分享,无需回应,它在,心里就踏实。

佩服你一直在自己热爱的领域耕耘着,即使做着热爱的事,你也会常常焦虑,会有自我怀疑的时刻,但你说,拼尽全力了就好,想开点挺好。

在二十六岁,你遇见了最难的职场时刻,在那么难的时候,我理解的是因为你的那份正直成为了你的护盾,帮你闯关成功。你在书中写到爸爸在很多年后听到时,流泪了,这段真的是爆哭,我们长大后,遇到的难,都是埋在心底或者很久之后才会轻轻提起一句吧。

儿子误会了妈妈很多年,直到生命分别的最后时刻误会才解开,发现妈妈对他的爱和付出有多么深刻,好希望这不是真实的故事。

这段故事敲打在了我的心上,让我反思,自己和爸妈是否也有过误会,是否有错误理解她们好意的地方,是否有像朋友一样去倾听她们的声音,这点我做得不好,因为家里氛围不温馨,以前我时刻会想逃离。

现在我想法改变了,我应该主动去了解爸妈呀,多花点心思和时间在她们身上,珍惜爸妈念叨的时光。

以后我会把更多小日常多多记录下来,大脑会遗忘,某一天回头翻到这些被记录的旧时光时,会觉得珍贵无比。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二

记得上大学时,班里有一个同学很喜欢独来独往,他很少往人多的地方钻。记得有一次跟他聊天,他说了一句话:“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我一听,竟觉得很有道理。人是群居动物,如果只有一个人,便很难生存下去,但是,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为生活奔波了一整天之后,回到自己的一隅小天地,总会有某个时刻,让你感觉到孤独。

有时候,明明朋友很多,明明生活很精彩,明明笑容很灿烂,却仍会觉得独孤,也常常会在喧嚣的人群中,莫名地想要拥有一个人的独处时光。青年作家刘同在新书《一个人就一个人》中写道:一个人,是岁月成长,是人生日常,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细细想来,确实如此。一个人想要成长,就要学会独自面对更多问题。

刘同在上中学的时候,总是跟在班里的一位同学身后,他们放学后经常在一起玩。有一天放学了,那位同学突然对他说:“我要回家了,不玩了。”刘同问他:“那我怎么办?”同学很疑惑地看着他,之后很严肃地回答道:“我是你爸吗?你该去哪就去哪,问我干吗?我又不是你,真的太可笑了。”

听同学这样说,他一时之间感到很难过。那一天,他独自在学校的花坛上坐了很久,终于意识到自己太想和别人建立某种关系,就像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总喜欢说“我和你是一边的”“我是你的人”之类的话,只是因为太没有安全感,所以希望能和他人抱团取暖。

因为这件事情,他明白了什么是独立。你可以和另一个人情投意合,可以和另一个结伴同行,但是不要去依赖这些关系,你应该要有独自面对问题的能力。一个人只有不再依赖任何关系,能够独立面对世界,他才能与外面的世界平等对谈,不然与世界相比,你永远是渺小的。如果你看过《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并且喜欢它,那么,你还可以看一看《一个人就一个人》。

如果说《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写的是一个人面对世界时的各种复杂情绪,而后明白,原来孤独能让自己成长,让自己拥有独立的世界,不再羡慕别人,那么,《一个人就一个人》便是以这样不再羡慕他人的目光,去欣赏、探索世界后写下的全新感悟。

就如文中所说的:孤独也好,寂寞也罢,都是我们成为独立个体的挣扎过程,不要因为痛苦、、害怕就一头钻进别人的世界。你站在这里,就代表着自己,是一道风景。

突然想起这首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三

刘同,又出新书了。

刚开始知道刘同,应该是那些年看职来职往,那个言语犀利,说话直指要害的“同哥”。后来,不断的看到他的作品问世,《谁的青春不迷茫》《我在未来等你》,后来,这本《一个人就一个人》问世。

具备多重身份的他,是光线影业的副总裁,是资深媒体人,是青年作家。出版的书籍多次获奖。从另外一重角度来讲,他是一个不断向上、仰望天空,满怀清澈的造梦人。

从湖南卫视辞职,从南方为了梦想北漂,也经历过迷茫,后来,寻找到自己的光亮。现在的他,还是一个人,也不是一个人,朋友、亲人、同事,以及遇见过的那些人,都在生命的某一刻,留下了印记,有了纪念,也有了淡然。

周国平说:“独处也是一种能力。”独处给予我们的是独立的思考空间和与自我灵魂的对话。

刘同在微博上,写给读者说:“愿你可以一个人,愿你不是一个人,愿你随时一个人。”的确,如同哥所说,这是三层祝愿。可以一个人,是拥有独处的能力;不是一个人,是希望我们有我们可以陪伴的人;随时一个人,是希望我们可以随时保持一个人的状态,独立而自如。

这些细碎的文字,温暖而笃定。一个个故事,有友情、有爱情、有亲情,就像涓涓细流,进入我们的心底。一个人不是失落,而是一种勇气。《三十而已》中的王漫妮在上海打拼多年后,回到小镇,虽然有亲人在,但是依然藏不住自己内心的追求。后来重回上海,再到后来远走他乡求学,最终,自己的路还是要一个人走,谁都替不了,也没人能陪着走完全程。这样的一个人,经历的不管是沧桑还是悲伤,最后都能一个人抗下并继续向前。

一个人的追求与他人无关,遵从自己的内心就好。多年来,身边的人来来往往,而我们,也是他人的来来往往而已。刘同在北漂的这些年里,也遇到了很多朋友,陈默、文子、柳岩、张皓宸,他们也是走过很长一段路的挚友,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也都是能经得住一个人的洗涤。

一个人没什么不好,就像刘同说的:“回头看看,那么长的路,那么久的时间,人来人去,只有你在陪自己,一个人那就一个人。”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思考,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悲欢。

原以为这本书会有一些孤独和执拗,其实读完不是,更多的是温情。这不是一个人的执拗,不是伤感,而是一个人的独立。书中写道,希望你即使是两个人,也要是一个人。具有一个人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遇到问题能够自我疗伤,也可以一个人开心。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四

六月的夜幕,天空里繁星点点。两个日夜奋战的高考学子,偷来十分钟的休闲,站在教学楼的阳台上,仰望星空。他暗恋她,三年,始终没有说出口的暗恋。这天晚上,好像是上天特意为他们安排好的一样,阳台上只站了他们两个人。

刚开始他们只是静静地听着最近流行的歌曲。过了一会儿,男生说:“这些歌都是我最喜欢的。”

“原来你喜欢悲伤的歌曲。”

“因为我的内心是忧伤的。我喜欢了一个女生三年,就是我们班的。但是一直没有说出口。你要不要猜一猜?”

“我猜不到。”

“就猜一猜吧。”

女生配合着说了班里的很多个女生的名字。男生都说不是。

女生扭头看着星空。静默了一会儿,男生说:“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和她在一起。我想她肯定不喜欢我。所以说了也没有用。在心里默默喜欢已经足够。”

那是我曾经的见解,觉得喜欢就一定要在一起。而现在,我却不这么认为了。

喜欢一个人,有时候真的不一定要在一起。不在一起,对方留在自己脑海里的印象,至少是美好的形象。对方看不到你坏的一面,看不到你的忧伤,也看不到你的不堪,把记忆留给时间,等到暮年,还可以回忆那种淡淡的思念与忧伤。但如果在一起,也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会将那份感觉全部消耗殆尽。又也许,即使在一起,生活中的各种无奈也会将他们分开,那时,留给彼此的甚至连一点回忆都没有。

所以,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和对方在一起。喜欢一个人就是自己的事。和我们在一起的人,往往不是我们最喜欢的人,而是最适合。这个适合参杂了太多的生活现实。而这个生活现实,往往让我们无能为力。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五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近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静坐,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六

永远保持一个人的力量,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有一天,当你面临了诸如是否继续求学,或者是否改行之类的人生大难题时,你会怎样解决问题呢?一般来说,面对问题有三种解决方式,一种是不去管它,船到桥头自然直;一种是找别人要答案,父母亲人、朋友或者专业人士;第三种方式是自己找自己要答案。

不去管它,问题仿佛会自然而然消失……其实只是潜伏成更棘手的问题;找别人要答案,除非你是没有自己思想的提线木偶,否则他人的建议,怎么能那么合你心意?到最后,我们终究还是要学会自己给自己答案。

学会自己向自己提问,自己思考,自己解决,自己承担——是刘同认为一个人独立最重要的呈现方式。独立是指单独的站立或者指关系上不依附、不隶属。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做某事。很多人谈:经济独立、精神独立、思想独立……但不论是哪种独立,其实都代表着一个人依靠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

刘同在《一个人就一个人》这本书中,将独立的能力化为个体“一个人”的能力。一个独立的人,不是单纯地和身边人相互扶持相互依靠;而是因其足够独立,所以能够吸引独立的他们。很多人认识刘同,是从《谁的青春不迷茫》、《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开始,这两本书指引了无数年轻人成长。而《一个人就一个人》,更加展现了刘同思想的成熟。

若说前两本如烈酒入喉,能够激起人一时的激情;那《一个人就一个人》便如佳酿,余味无穷。

有两种阶段你必须度过:难过的事情找不到人倾诉;开心的事情找不到人分享。——刘同。

人天生就有集群属性。出生希望有小家、大家一起组成家庭,学习希望有班级群体,进入社会希望有守望相助的小团体……很多初入社会的青年觉得自己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找几个人,建立几段稳固的社会关系,获得友情、爱情、事业,才算不枉走一遭。但其实一个人只有不再依赖任何关系,都能独立面对世界,才能与外面的世界平等对待;否则,我们在世界面前永远是渺小无力的。

你站在那里,就是一个人,是一道风景。如果你失去一个人的能力,那你哪怕在自己的世界里,也是扮演配角;而配角,永远是依赖主角生存的。刘同笔下的所有人,卖鱼粉凤姐也好,陈默也好,刘同本人也好,他们都有一种共同的能力:在自己的世界里,做主角;在他人的世界里,做配角。

无论相遇时间短长,遇见过,珍惜过;虽然最后我还是一个人走,但不遗憾,也不惶恐。一个人,那就一个人;一个人是所有世界,也是所有生活。

独立是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能力,但独立并不等于孤独。亲情、友情、事业,并不应以独立之名不被重视。刘同要强调的是:哪怕你是两个人,也要保持一个人。在任何亲密关系中,都要保持自己独立的状态。这是让任何亲密关系保鲜最重要的原则。就像婚姻,有人婚后渐渐麻木,觉得失去了自己,全靠小孩维持婚姻;而有的夫妻,每天都有各自的世界,不时互相分享,仿佛在过两段人生。

好的亲密关系,亲密又疏离,相互依赖又相互独立。在你的世界里,你做主角,我做配角;在我的世界里,你也要主动地做配角。这本书流露出的人生感慨和豁达情怀,非处世不深的年轻人所能经历。就像刘同本人说的:多年前的“孤独”,能让他逐渐拥有自己的世界,不羡慕别人;现在的《一个人就一个人》,则是他拥有了自己的世界之后,开始用这样的目光去欣赏和探索外界。

每个人的人生都足够精彩,我们都要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七

九月份开学时一个互有好感的网友送的,现在是11月19号,终于断断续续的读完了。以前只听过同哥的书但是从来没读过,原因有二:一是受风评影响;二是内心抵触这种青春毒鸡汤。

收到书好,还是读一下也好,既是对朋友的尊重,也是打发时间,丰盈内心的好方法。读罢,对书中印象最深的是两个故事:lucas和王有谊。其余章节印象不太深了。总而言之,一个人就一个人,确实不是单身宣言,而是对自我存在的认同;一个人不是数字上的孤立,而是人格上的独立。

即使现在是两个人,也要保持相对独立,不要放弃一个人时的爱好、想法和思考;另外呢,就是对对家人、父母和朋友的感触。我们每天都在长大,父母每天都在老去,陪他们的时间不多了,一定要多跟爸妈聊天沟通分享生活,要好好爱他们;跟朋友呢,真正的好朋友不需要每天都联系,而是好久不联系之后,再联系却没有任何隔阂,没有断片吧,有一句话,大致是这样:有的好朋友渐行渐远也不必忧虑,能有幸互相陪伴走过一段旅程,不也是很好的回忆吗?确实是这样吧,但我还是很渴望跟朋友偶尔聊天的。

唉,虽说一个人也很好,但是我好想脱单啊!好想体验互相关照有人关心的感觉呜呜。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八

最近在《乘风破浪的姐姐》结束后的首个成团综艺《姐姐的爱乐之城》中,宁静表示至今仍未加黄龄的微信。作为共同参加了一个节目超过4个月的两个人,没有加微信,也不知道她只吃素的明显的饮食偏好。这不经让人质疑成年后的友谊怎么这么不容易。

不仅是友谊,包括人生的一些感悟,读读刘同的新书《一个人就一个人》,你会收获不一样的感悟。

《一个人就一个人》可以说写的是作者自己的人生历程,文风一贯的温暖,全书没有什么波澜起伏,没有什么手法起伏,只是很真诚的将自己的过往和感悟摊开来,让读的人不知不觉间将自己的感情带入。

在我们一路成长中,朋友就是不断地结交、失去、再结交再失去。小时候,我们都有那个手拉手一起走,拉勾勾要做一辈子朋友的伙伴,而今是否都渐行渐远,甚至消失在岁月里。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九

《一个人的朝圣》情节并不复杂,主要记叙了主人公哈罗德步行去看望得了绝症的朋友奎尼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哈罗德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牵动了很多人的心,也回忆和反思了自己的人生,最终醒悟了很多事情,从而自身得到救赎。读完此书,浮想联翩,略记如下:

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幸和缺陷。哈罗德从小就缺少父爱和母爱,而最大的不幸则是二十年前儿子自杀,导致二十年来夫妻不和,郁郁寡欢。而在步行途中,哈罗德发现别人都各有各的不幸,自己并不是最不幸的那个。现实生活中确是如此,我们得不到所爱是不幸,得到所爱又失去是不幸。最不幸的是,这世界上没有永恒,所有东西都将失去,包括我们的生命。

二、对于自己的不幸,我们需要反思。对于儿子自杀,二十年来哈罗德一直都在自责,直到在步行途中才反思到自己到底错在哪里。如果,他能在儿子小时能反思到,并改进自己对儿子的.态度行为,也许儿子能活得很幸福。如果他能在儿子试图投海后反思到,并改进自己,也许就他儿子就不会自杀。在儿子自杀二十年后,他反思到了,也仍然不晚,至少他知道该如何面对妻子莫琳和即将离世的朋友奎尼。

三、不要沉浸在已经发生的不幸和必然发生的不幸之中。哈罗德由于沉浸在失去儿子的不幸中,打坏了老板的心爱之物,伤害了老板,又间接伤害了朋友奎尼。莫琳沉浸在失去儿子的不幸中,同时伤害了哈罗德与奎尼,也让自己得了心理疾病,并二十年来更加不幸的生活。沉浸在不幸之中会打破自己现有的幸福,只会让自己更加不幸。奎尼得了绝症,她的去世是即将发生不可避免的不幸,哈罗德本来坚信自己的步行看望会让她好起来,如果她好不起来,对哈罗德的打击将是很沉重的。幸运的是哈罗德在步行途中领悟到如何面对不幸,接受了奎尼好不起来这一不幸的现实。

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幸福,我们需要关注和珍惜。幸福很简单,简单到就在“你好!”“当然”的对话中。如果我们关注和珍惜,幸福就会很多,如果过我们过于关注不幸,就会把幸福破坏,变得不幸。幸福很脆弱,也许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就会破坏。哈罗德跟风别人嘲笑自己的儿子,就破坏了父子之间的幸福。所以幸福需要珍惜和维系。

我们需要追求和创造幸福。世界上没有永恒,幸福也必将逝去,在我们拥有幸福时,要珍惜要维护。如果我们拥有的幸福不可避免的失去,我们也不必执着,以免破坏仍旧拥有的幸福。既然幸福必将逝去,我们的幸福岂不是越来越少了,然而我们是有灵性的,我们可以不断的创造新的幸福。我们从不幸中反思,而不执着于不幸,我们通过反思改进自己,追求更多的幸福,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

作者用奎妮的视角来写这本书,开始我以为不好看,中间也想过弃文。但是联想看第一本的感受,我坚持看完了。而看完后回头去思考的时候,才发觉这本书的美好所在。

奎妮爱的真的卑微呀。哈罗德不是多么厉害的人物,只是啤酒厂一个普通员工。她自始至终都没有对他说出她的爱。然而他的儿子戴维和老婆一眼就洞察了她的秘密。

戴维的死,其实是必然的悲剧。奎妮做出了努力,去帮助过他。然而戴维依旧因为抑郁,最后自杀在家里的花园里。

奎妮为了帮哈罗德保住工作辞职。最后在海边悬崖峭壁上定居,并且精心创作了一个美丽的花园。花园里种着花朵,还有象征哈罗德和戴维等人的木头人。有石头贝壳做的院墙,有海藻贝壳做的装饰等等。

奎妮得了癌症,用最后生命有限的时间给哈罗德写信,对于一个连进食都困难的人来说这种近乎自虐的写信就像一种生命的燃烧。她娓娓道来那些哈罗德不知道的关于戴维的事情,她祈求着实际上不存在也不需要的原谅。

这种卑微的爱,让人动容。

在垂垂老矣之时,在每一天几乎都有身边的病人离开之时,她勇敢的坚定的活着等待着。这大概也是一种朝圣吧。

不知道为什么,看这本书,我没有掉眼泪。不是因为这本书不感人,也许是因为这本书里的人物太坚强。坚强到让人心疼却不悲伤。

奎妮的爱是卑微的,但是也是伟大的。其伟大在于,她仅仅是爱着,没有任何索取,不求任何回报。而戴维,那个聪明的孩子,一直在索取却没有付出。对立的极端,反差的残酷。

奎妮的离开是必然的。因为她注定是不属于这样一个平凡的哈罗德。可以说哈罗德配不上这样的奎妮。她是一个悲惨的女人,经历了感情的失败,然而她勇敢的去爱,哪怕这份爱只属于她自己。

对于奎妮的爱,开始我是不屑一顾的。默默单恋一个普通的已婚老男人哈罗德,好像挺没出息的。看完整本书后,我才觉得奎妮的爱让人敬佩。因为卑微到尘埃里的爱,被她小心翼翼的藏着,这份守口如瓶就让人心生敬佩。最后的奎妮终于活着等到了哈罗德,了不起。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一

别再这样,不努力,不挽留,然后催眠自己说一切都是命运。

在这样一个雨天里,安安静静地看这么一本书,和神灵对话,和自己对吟。

好像常听电视里提起“行走的力量”,但从未这样做过,甚至这样想一想。直至这样一个阴沉的天,读到了这样一本安静的书——《一个人的朝圣》。关于死亡的仪式,关于对生命敬仰的故事。

不知故事缘起何时,是一张粉色的信纸,一串慌乱的字母,亦或是生活乏味、夫妻疏离令哈德罗踏上672英里的徒步旅行,穿越87天的时光隧道。如此一段旅程,为了救老友奎妮——一个癌症病友,为了给予她生的勇气,哈德罗坚信自己的步伐可以让奎妮找到活下去的理由。就是这样一瞬,脑海中的一个念头,却引起了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

走,走,走。这是唯一的语言。一个60岁退休老人在这一个字眼中奋力抓住了一缕阳光,系在腰间。我也尝试着想象,在一条路上走下去,永远不停,忘却疲劳,抹去不愉快,享受一路风光。这些脚步,无关他人,只属于我自己。这将是一段治愈心灵的旅程,一份送给自己的礼物。书本告诉我,走路并不简单。踩着一双帆布鞋旅行,无疑对他的脚是一种折磨。然而哈德罗淡然面对脚上的水泡、脓包,一路想着: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一路走着,似乎也在挽救自己。走啊走,他的精气神变了,变得自信;走啊走,他不再相信注定的命运,坚持着信仰。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二

对于奎妮来说,是信念的支撑。当她听到他的好朋友要来看她,不是开车下午就到,而是要走上好几十天,是为了能够医治她的疾病。这是多么大的信心和鼓舞。并非真的可以医治癌症,但却是这份信念,让奎妮坚强快乐的撑过了最后的岁月,最后见到哈罗德之后,她满意的微笑着离开了世界。

对于哈罗德来说,是内省和医治。内省这么多年来对于家庭的失职,也医治他对于妻子,对于优秀却最终吸毒而亡的儿子的愧疚和负罪感。是哈罗德重新想起起初对妻子莫琳的爱情,和现在仍然深埋心底的爱。

对于莫琳来说,是独处的时间,是理解。独处的时间让莫琳清楚的看见自己的内心,即便是两个人分房睡了20年,即便曾经觉得这个人无关紧要,甚至希望不要看见他。但是最后,她深深的发现,丈夫永远是他心头最温柔的爱,是最深切的依靠。这就是婚姻,深沉又平淡的爱情。她也原谅了哈罗德在儿子生命中教育和保护的缺席,理解哈罗德年幼被母亲抛弃的困境。

他们六十多岁的时候又重新恋爱了。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三

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个平凡的,甚至可以说是平庸的,退休刚半年的老头,有一天收到一封信,是前同事奎妮写来的,信中说她得了癌症,命不久矣,特写信来告别。

哈罗德一开始只是想写封简短的回信给她,然而在他走出家门去寄这封信的过程中,有了一个突如其来的想法:他要徒步走路去看望她,给她一个信念,那么她就会一直等着他的到来,那么她就暂时不会死。

然后他就什么准备都没做,直接非常仓促地上路了,而且就这样一路走了过去,从英国最西南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历时87天,行程627英里(1009公里)。

奎妮确实也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当然最后还是死了。

几句话就可以说清楚的故事脉络,写了整整一本书。当然,主线只是一个壳子,很多相干不相干的事情可以往里装,比如他在路上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事,形形色色的人,他过去的生活,他的各种回忆,他思想的变化等等。

想说几点:

1、前半部分非常强调信念的重要性,但后面又很刻意地给破除了;

2、一直到四分之三处,我都以为哈罗德和奎妮以前一定有过罗曼史,结果是并没有;

3、最后二人病房相见,我认为会是重头戏,作者一定会在这里大费笔墨,哪怕二人牵牵手,或者眼神交流什么的,结果却是啥也没有,奎妮已经病入膏肓,躺在那里,跟活死人似的。

瞧瞧,我和大师的差距有多大。

最后摘录几句佳句:

1、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一趟。

2、“我承认贝里克很远,我没有合适的装备,也没经过什么训练,但或许有一天你也会做一件毫无逻辑可言的事。人们会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那时你可能就会想起我,然后坚持下去。”

3、我觉得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但也离终点越来越远。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四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五

很久了,没有完整地读过一本书,直到这次,读《一个人的朝圣》,然后竟然想写点什么!

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一辈子小心冀冀地为人,在妻子的眼里,他既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更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然后这一切抱怨积累到他们唯一的儿子自杀时到达顶点,然后,他们分居了,夫妻疏离,形同陌路。直到有一天,哈里德收到了那封远方的来信,他唯一曾经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写信告别。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一个人的朝圣就从这里开始了。

如果没有奎妮的那封告别信,也许哈里德的一生就这样在和妻子感情的日渐疏远中过去了,但不幸的是奎妮竟然身患癌症,震惊悲痛之余的哈里德终于坐不住了,他要徒步去看望奎妮,他要让奎妮相信: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从此之后,1个人,87天,627英里,哈里德就这样走了下去,没有好的装备好的鞋子,没有手机,甚至没有银行卡,但他终于完成了这伟大的一个人的朝圣,他终于做到了成为一名优秀的父亲,虽然儿子已经不在人世,但在他的心目中,儿子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们;终于他再次让妻子相信自己是一名最出色的丈夫,他们的爱情回归了。

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走在通向码头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她和哈罗德凑和这么些年的原因并不是戴维,甚至不是因为同情。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是啊,我们有时候对于身边的人习以为常,没有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是多么的来之不易,甚至会挑剔对方的诸多缺点,但一旦那个人,如果你身边的那个人突然就走了的话你才会发现原来你们彼此是多么的不舍,原来你们彼此是如此的谁也离不开谁,如此的相爱!

一个人的朝圣,哈里德带给我们的不止是徒步627英里沿途收获的感动,不止是对儿子对妻子那深深的爱,还有对友情的执着,对信念的执着,所以,无论任何时候请相信自己相信爱!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六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

——题记。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哈罗德在收到好友奎妮罹患癌症写来的告别信后,决定独自踏上一条漫长的朝圣之路。原因很复杂,他想散散心,他的内疚、自责促使他往远方走去,但是,完成这87天、627里路的旅程,他凭借的,是一个最重要的信念:只有他继续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这件事多么不可思议,仅仅是一个信念,支持他走了这么久、这么远。其实,这也是哈罗德做出的一个尝试,他不曾参加过朝圣,但是为了老友,亦为了自己,他决心完成一次伟大的徒步旅程。一开始,他只是简单地想回复一封信然后寄出去,却一步一步,迈向远方。他没有考虑过最终是否能到达,中途会发生什么,需要准备什么。他像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没有顾虑,只因为心中的一分信念,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

朝圣途中哈罗德也受过伤,他的脚也打起过水泡,他遇到了一条忠实的小狗、一位加油站的女孩和数不胜数的朝圣者。他没有想过会遇见他们,和他们自然地交流,而他们甚至认识了还不到两分钟。但是他做到了,在一小段时间的惊讶之后,他坦然地接受了。一生一事无成、在酿酒厂里默默辛勤工作的他,成为了世界的焦点!而这,只源于他做出的一次尝试。

在旅途中,哈罗德想了很多,他回忆起很多美好的事物,他尝试着走进自己的内心,哪怕很艰难,哪怕过程很痛苦,他的这次朝圣,目的地是自己的内心,去看奎妮只是一个逃避自己的方式,但在他逃避的过程中,他又找回了自己,他明白了自己,他读懂了自己,并最终战胜了自己。在妻子莫琳来找他时,他对妻子说:“我也想你,莫琳。但是,我这一辈子什么都没有,现在终于尝试了一件事,我一定要走完这趟旅程,奎妮还在等,她对我有信心,你明白吗?”或许这次尝试会让他失去很多,甚至失去家庭,但他义无反顾地走了下去。

于我们而言亦是如此,这世界上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地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简单的一件事,如果没有第一步的尝试,就什么都不会有。不断地尝试吧,失败了也没有关系,只要试过,就有成功的希望!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七

刘亮程这个名字在几个月前走进了我的生命。他的文字并不华丽,却素淡明澈,就像展现博大与深远的可能是一颗朴素细微的心灵,那些存在于角落不被人留意的琐屑事物可能隐藏着生命的全部意义。我从刘亮程的文字里看见的是一个普通人对乡村执著的守望与捍卫,以及悟透人生背后的悲凉。

刘亮程的散文并不多,令他真正声名远播的是他那本《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囊括了他八年的光阴,文字里沉淀着爱、恨以及对生命的思考。我透过时间的风看见他那颗饱经风霜、伤痕累累却依旧澄澈素淡的心灵。

“任何一棵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都是人的鸣叫。”

刘亮程几乎所有的散文都是围绕着同一个村庄——黄沙梁。你或许说,用四十万字描述一个村庄,是否会显得无趣?但是足够深沉的爱是在重叠的文字中体现的。他长久地住在那里,从出生到成长,像一棵倔强坚韧的树。现实中的村庄曾经是他的全部,即使后来他搬离了村庄,那里的记忆依然是他赖以生存的东西。他默默地生在黄昏里,看着夕阳很快滑过一排排平整高矮的土墙,停留在那堵裂着一条斜缝泥皮脱落的土墙上。他思索他的父辈,思索人生。他知道一个老人弥留世间的漫长时光,知道黑夜里哪颗星星最亮,知道那个等候的老人不过是担心他迷路,知道那颗最亮的星星其实就是家里的灯光。后来他走了,带着所有的回忆与不舍;后来,他又回去了,带着迷惑与悲凉。他看见土墙在时间里崩塌;看见镰刀似的'村子冒出的烟,在空中形成一把巨大的镰刀割倒了数百个秋天。他也看见田野青了黄,黄了青;多少人一如既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只是眉眼生疏。他蓦然意识到这已是别人的村庄,但它却依旧是他的村庄。

后来,他在《今生今世的证据》里提到他忘记了回眸。其实,他回望了,只是却找不到那些被现实摧毁了的以往。他在现实里失望,但他依然在另一个世界守望着他的村庄。他在《城市牛哞》中说到的那一把牛粪,不过是一种寄托。他对着一卡车运来的牛流露出的怜悯里糅杂着悲剧与喜剧,还有一种因天真无知而愈显悲壮的集体命运。在他的文章里,到处是城市生活对自然生命的剥夺与乡村自然和谐的强烈对比。当村庄彰显出愈渐被城市同化的命运的时候,刘亮程仍固执地守望并捍卫他的村庄,不管是真实存在的那个,还是心中的那一个。他总是以那个生在黄昏里的背影为形象活在自己的村庄里,眺望远方。在他的村庄里,每棵草、每棵树、每粒虫的价值都和人等同。佛语:“众生平等。”其实也是刘亮程的希望与所捍卫的东西。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过冬。”

人的悲剧性在于,我们永远孤独。在寒风吹彻里,刘亮程提出这个观点。

不管多么亲近,我们始终不能合二为一,这就暗示着我们总有一天要独自一个人面对整个世界。那时,最温暖的炉火也融化不了你生命里的那场大雪。而这一感觉,在我们渐渐老去之时慢慢放大。我们起初不明白别人的伤痛;待到我们活到那个年纪,才发现,纵使我们当时明白了,却也无能为力。就像龙应台所说:“有些路总要一个人走。”我们生命里的那场大雪,总要我们一个人度过。人的另一个悲剧在于:即使我们永远孤单,却依然希望有一个家,一直在等一些人。而有那么一场风,它吹过我们之时,我们腾空想飞起来,我们确实飞起来了,但是等到风停了,我们回望,却找不到家的方向。旷野无垠,知道回家时家却已失了踪影。我们忽然飞不起来了,我们开始一步步回家,在这过程中我们一步步长大。风改变了我们的一生,我们却不知道风改变了我们所有人的一生。我们在风中出生,长大,然后死去,风却还没有停。而那些我们一心想见、一心想等的人也未归来。他们以我们相见的第一面停留在我们的记忆里,直至我们死去,再未出现过,却以一面改变了我们的一生。

“我死了,我的躯体应该像一根木头留在村里。多少年后我转世回来,他还结结实实,担在谁家的圈棚、房顶上,或作为拴牛桩栽在院子。他古怪地横扫指着的地方,是谁家废弃经年的院子,门楼不见,墙垣塌斜。”

死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而我们一直在逃避。刘亮程在很多篇章里提到了人的疾病、衰老与死亡。他敏感地注意到一棵树木的死去,一间房屋的倒塌,一匹马的走失,以及一条老狗的最后时光。这些事物的消失是他对死亡的体会,生命必将死亡是人的悲剧之一。我们可以理性地谈及死亡,但当时间残忍地把死亡放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真的可以无畏么?我不知道当刘亮程看见自家墓地中的青冢一座座垒砌的时候,内心是无奈还是悲伤。但我知道,当他可以平缓谈及死亡这个话题的时候,他已经超过了当代的一些作家。一个人二三十岁在路上奔走,四十岁劳动,五十岁便坐在墙根晒太阳,六十岁给棺材油上红漆,七十岁便不再出门,开始适应死亡。再后来,丧事变喜事,对死亡的庆典像一场婚礼。多年后的自己不过像秋风里的作物,收获之时,成了那最后的一茬。时光果然残忍,岁月流逝之后,终点终是那场铺天盖地的盛大的死亡。逃不出,躲不过。不再有人记得你,没有人知道你改变了什么。只有你自己知道,你帮了时间的忙,你是在时光里老的。

在刘亮程的文章里,你看见一个村庄的历史,其实也是人类历史的必然。就像从一滴水中可以看见大海,我透过文字看见了世界。

他写尽了幽微与阴暗,阐述的是人类背后的悲凉。我们忽然觉得冷,又仿佛看见了光,油然而生的是“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的悲怆。

我们一生都在构建自己的村庄,用我们一生中最早看见的天空、星辰,最早领略的阳光、雨露和风,最初认识的那些人、花朵和事物。我相信每个人的村庄都不同;但刘亮程的村庄,弥漫着风沙,有彻骨的寒风,却弥留着最澄澈的天空与眼眸。

我知道,一代人一过,天上就会落下一层土,把该埋的埋掉一些。下一茬人在尘土上生活,不必知道脚下踩着什么。落下的土够麦子扎根,把土豆埋牢,却除了埋人。我们不轻易挖土,因为那是老城死去的部分,已然成为根。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八

假期里,我读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感受颇深。我读这本书时,一直被作者的独树一帜打动着。

刘亮程,新疆沙湾县人,他以他那孤独的性格,描绘出了他一个人和牲畜、草木以及各种小昆虫共同生活的村庄。你从他的文字中看不到战火硝烟,看不到歌舞繁花,看到的只有牛马、草木和一切有生机的事物。一个人走在村庄的小路上,没有一丝烦恼和顾忌。

在作者笔下的动植物是与众不同的。驴在别人眼中是“工作机器”,是不起眼的,但是作者在文章中却把它当成了朋友。在作者笔下的每一种事物都变得那么和蔼可亲,那么讨人喜欢!甚至于作者在文章中曾经描述过的一个大树根,就那么原封不动地进入了我的视野,印进了我的脑海。

渐渐地我发现,原来作者描绘的村庄居然是那么的美。早上,太阳先照到村东头,后来又照到村西头,这一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他笔下的村庄,是有血有肉的,似乎赋予了生命。作者的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现实。

再来说说自然,作者对于自然地描写有些“野性”。那些文字似乎是作者安静的孤独产生的,带着些“野”味。

作者是一个十分孤独的人,他文章的字里行间时时处处都流露出了他的孤独,在如今这些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时代,作者却仍沉浸在黄沙梁的岁月里,停止不前。

作者却也是个非常懂得生活的人。正所谓“树挪死,人挪活。”文中写道,作者凭借自己的双手,盖了一间新房子,并在黄沙梁修建了一条公路。当他离开黄沙梁时,他却把房子毁了。也许他是不想让别人占用他的所有,也或者是他不想让人不劳而获,总之,他将房子毁了。这也就是作者的独特所在。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作者著书的最大独特之处体现在:作者仅用了小手笔描写了村里的人,却用了大篇幅去描写了家畜、草木等事物和自己的生活。这里可以看出,牲畜、草木等事物以及村庄里的一切在作者心目中地位是非常高的,也因此可以看出,作者对村庄里的一切都充满了感情。

如果让我去当农民,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拒绝。因为我知道,在乡下,生活环境是很恶劣的。农民们工作起来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夏天烈日炎炎,冬天寒风刺骨,而且还是极为劳累的农活。那里没有空调,没有风扇,没有暖气。但是作者却选择在黄沙梁生活。我所缺乏的,就是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海子曾说过:“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以后要简单的生活,创造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九

我一直喜欢徒步,喜欢行走。乍看《一个人的朝圣》书名,以为是关于远行与信仰的。翻开看,是讲述一个老头儿由寄信引发了徒步行走到英国另一端去看望癌症晚期旧友的故事。而隐于此表面情节背后,是老头哈罗德对自己一生的回思。以及在一个信念的支持下他徒步行走87天,途行627公里过程中发生的故事。而这个信念,是他相信只要自己真的可以坚持徒步穿越整个英国,出现到好友的身边,她的癌症就会痊愈,就会活着。最终,他真的做到了,而故事的结局温情而感人。

徒步行走的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自杀,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或许他的出行,某一种程度上是潜意识想逃离这一切。在遇上了行行色色的路人,听他们讲述各自不同的故事。哈罗德发现,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幸或不幸的剧情,但究竟能拥有怎样的生活,得看自己如何演绎。他在行走中放下了对旧事的心结,重新唤醒了内心深处对妻子深深的爱。而当妻子驱车前来希望他回家时,她看到了这个男人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看到这里,我闭上眼想象哈罗德脸上焕发的光彩,莫琳眼中悲喜交加的神情。

是什么让他改变?我变成哈罗德的随行者,跟着他的脚步,感受路面的崎岖;随着他的目光,辩识草丛间各式植物;和他一起听路过的人们谈笑的声音;然后,我倾听哈罗德内心的声音。

我好像找到了答案。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这是一场心和灵魂的行走。跳出平凡庸俗的生活,在行走中找到自己的存在。用自己的视角去看这个世界,用自己的感受去体验所发生的一切。勇敢面对内心,面对曾经不愿意触碰的心结,将它打开,释放。

原来,行走是为了找回自己。哈罗德最初并不这么想,他只是突然间冒出这样的念头,决定马上行动,不借助其他交通工具,徒步走到好朋友面前,他觉得只要他做到了,好朋友奎妮也一定能够做到。他就这样坚定信念,始终在内心中深深相信,最终来到奎妮的病床前。

奎妮并没有因为哈罗德的到来而痊愈,但她在等待的过程中,瘦弱的身体里似是被注入了强大的力量,让她也执著地等待,最后安然地离去。哈罗德也与妻子最终偕行,如初遇般,相视而笑。

我想,我们偶尔也需要“出走”一次,去寻找真正的自己。去追寻内心的声音,尝试一次为信念而执著行走。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一个人的朝圣》便是这样的一本书。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二十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是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60岁,87天,627英里!一个叫哈罗德弗莱的花甲老头儿徒步穿越了整个英格兰,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无关信仰,只为承诺。

哈罗德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这件事。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其中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时候他被母亲抛弃,中年又遭遇失去儿子的痛苦,饱尝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时还仅仅是个酒厂的销售代表,无人送别……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败、凄凉的。这场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用几近“疯狂”的演绎完成了心中的救赎。

当他在路上时,他与他的妻子疏离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复苏,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点点揭开。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甜蜜还带着青涩的怀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遗憾的羁绊,还有那些快乐而又唯美的曾经……那些一点一滴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处躲避。

在故事的结尾,当奎妮那张畸形得只剩下半边的眼睛流下眼泪的那一刻,当哈罗德和莫琳两只手再次牵起时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觉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时光的尽头,才能看清先前所发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我们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与其一直纠结着,不如趁着现在,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在笑泪交织之中,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像这样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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