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专业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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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专业21篇)
时间:2023-11-28 13:48:12     小编:字海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对自己的阅读成果进行总结和梳理。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谈谈作品对自己的影响和启示,以及自己的情感和共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写作读后感时的思路和表达方式。读后感并不局限于文学作品,可以涵盖各个领域的书籍,如历史、科学、哲学等。通过读后感的写作,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吸收书中的知识,同时也可以培养自己的思考和表达能力。读后感是一种对自己内心的探索和思考,希望大家都能从中获得乐趣和收获。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一

刘同又出新书了,《一个人就一个人》。拿到手之后,我迫不及待地翻了几页,依旧像年少时瞬间被里面的文字吸引,此时此刻我才意识到青春还在,只是在不知名的时间里被我悄无声息地藏了起来。

刘同,一个青年畅销书作家,现任光线影业副总裁。代表作有《谁的青春不迷茫》,《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向着光亮那方》,《我在未来等你》,《别做那只迷途的候鸟》等。

这些书名是不是很熟悉?这些书可是在我的青春里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记。如今的我已步入婚姻,再看即将40岁的刘同新作,《一个人就一个人》,扔会有热泪盈眶的感觉。总觉得刘同懂我们这代人的所有情绪。

他说一个人时连哭都不用看人脸色,一个人时放肆大笑,也不会有人骂你神经病,一个人时摔倒了,只有你才有资格嘲笑自己,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这本书中令我最深刻的点是梦想无处安放的日子也要时常拿出来晾晒。刘同刚去北京的时候,住在朋友在昌运宫租的一个两居室里,里面已经住住了4个人,加上刘同是5个,刘同很喜欢这个地址,昌运宫应该代表着运气很好。

最开始他连自己的卧室都没有,他就打地铺睡了一年,过了一年之后,朋友们纷纷都搬出了这套房子,他才开始独立拥有了一个卧室。生活还是需要有仪式感,即使你是一个人,于是他动手粉了墙,铺了地毯,换了窗帘,去宜家买了很多让自己看起来很幸福的小玩意儿。

有时候感觉幸福就是这么简单,你的努力也是这么简单,你的努力总会被你的生活一步一步地所展现。

庆幸,刘同一直在这样做着。其实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是最了解自己。你了解自己的矫揉造作,无病呻吟,不甘于现状,却又被现实教训。读书笔记m人生来来回回留下的最珍贵的一定是你自己。其实回头看看那么长的路,那么久的'时间,人来人去只有你在陪自己,那一个人就一个人吧。刘同说能找到同行一段路的伙伴,谢谢自己,真有人能从头到尾一直在你身边,谢谢老天。至于爱情,恋爱是短暂的陪伴,婚姻是长久的同行。

就如同我们自己的生活,平凡却也伟大。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自己的路要走,走到哪也只有自己说了算。人生这条路上你会有许许多多的过客,有的人愿意为你停住一段时间,有的人匆匆与你擦肩而过,有的人甘愿陪你一辈子。可当我们走到生命尽头之后,生命尽头其实也还是一个人。在面对老公孩子,父母,朋友同事的时候,你是你,却又不是你。

你似乎在你的生活中总是扮演着各种角色。却唯独缺失了你与自己对话的那个真正的你。这样想想,其实一个人就一个人也真的还好。我们总在别人的人生里穿行,其实别人也在我们的人生里穿行。有人说,刘同的书缺乏营养,经不起推敲,可人生总是需要许多选择的,《一个人就一个人》让我们体验各种的不同故事,给自己的平淡的生活添了点彩,其实已足矣。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二

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看到封面,依旧是一贯的浅色系,少年阳光特别是夏日独有的清凉感,让我倍感舒适。倒看最后,码好的一行行小字,从作者成长经历,到一个人意义剖析,像在讲道理,但更像在讲故事。一个人时,连哭都不用看人脸色。一个人时,放肆大笑也不会有人骂你神经病。一个人时,摔倒了只有你才有资格嘲笑自己。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读完仔细想想,还真是这样,试问自己为什么喜欢一个人,仿佛也的确是因为这样一个人时的小美好,一个人时拥有的两个人三个人时不能得到的独特小瞬间的吸引。而作者还是那个作者,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就能把你的内心最卑微的小想法展现的淋漓尽致,仿佛被人看透了自己。

内容上依旧是一个一个小故事,温情的,现实的,遗憾的,严肃的。但这次的故事又感觉不一样,比以往的更深刻,更难懂。好奇怪,这次的文章我竟然一个晚上只能看两篇,需要太多的思考,更深刻的理解,更多的生活经历。这次的文字里有更多作者三十岁之后对人生的思考,谈不上晦涩难懂,但读来更像是一个小孩偷偷试穿大人的衣服,既新奇又给自己形成一个最初的.认知,优先得到一本避雷秘籍,助长大后更好的通关。

“面对问题有三种解决方式,一是不去管它,二是找别人要答案,还有一种,是自己给自己答案。”一直以来,作为一个巨蟹座女孩,我能依靠的只有自己的独立。开心时自己庆祝,难过时自己消化,遇到问题虽然可以求助身边人,但得来的结果也有可能不是自己想要的,最终决定如何做还是由自己选择。这种自己给自己答案的方式其实还可以避免很多困扰,包括事后抱怨别人给的方案不合理,哪里有问题才造成不满意的结果等。所以对这段话我是深有感悟,颇为认可。

书里的故事大多取自作者的真实经历,少数是来自作者朋友的讲述,所以自然而然地拉近了和读者的距离,仿佛每一篇都会随时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所以阅读时会更加用心地体会。一碗鱼粉的乡愁,外婆走后的自我怀疑,比恋人更好的朋友关系,终于被爸爸理解的“打杂”的工作性质,还有最后的短篇小说版的“友谊旅馆”,仿佛文字间有种魔力,能窥探到读者即时的内心,赤裸裸地把你最想要的,最想被看到的,毫不掩饰地摆在面前。其中有长期北漂虽然坚定地相信自己梦想总会实现但偶尔会想家会怀念的以前,有面对最亲爱的人的离去真实表现却不像自己想象的那般激烈的隐秘内心,有一生难得遇到的可以不用费心思维护依然永远能相见恨晚的友情,有跟父母说了很多遍但仍然不能被清楚理解有一天终于有了一点点明确的工作,有好似电影剧情一般却远却比电影更精彩的家庭内部矛盾和母子之间得以关系缓和的亲情。因为真实,所以亲切,因为真情,所以真实。

“即使你此刻是两个人,也应该要保持一个人,别放弃一个人时的爱好,坚持一个人时的思考,留有一个人时的独立,喜欢就待一起,不喜欢也能潇洒地转身。能与另一个人情投意合,是为人生锦上添花;学会不依赖任何关系,才是给自己雪中送炭。回头看看,那么长的路,那么久的时间,人来人去,只有你还在陪着自己,一个人就一个人。”是啊,一个人可以一个人,一个人应该一个人,一个人就一个人。一个人不是指数量上的孤单,而是情感上的独立。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三

拿到新书那一刻,仿佛捡到了珍宝。因为距离上一本新书《别做那只迷途的候鸟》已经好久没有读同哥的书了,目标两天读完,嗯,读完了所以来了。

感触最深的是关于跟爸爸喝酒聊天这一篇,我是以直接读的形式看的,一再梗咽读不下去了,真的很难过又觉得好笑。难过的是主人公竟然经历过这么难熬的一段时光,对比现在的自己遇到一点小挫折就觉得天要塌下来了,实在是不应该。虽然无法代入角色感同身受,可是看到这篇的那一刻的我真的难过。觉得好笑是因为过后主人公可以以一种淡定的心态跟自己的爸爸分享过往,这是一种值得学习的人生态度。

对于最后一篇友谊旅馆也是很深刻的,妈妈对于儿子的爱,藏得很深很深。待儿子反应过来似乎晚了。为母则刚,是个不错的词语。天底下的孩子跟父母好像都要经过一段很漫长的“斗争”最后才会握手言和。

一个人就一个人,就算两个人也应该保持一个人的独立。希望现在一个人的你可以好好享受当下的每一个时刻,现在是两个人的你们也可以好好创造属于你们的美好。能做自己很难,但是我希望你能朝着这个方向去,一个人就一个人,不带害怕的。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人生、选择,希望你们都可以在经历一些事情后,抖一抖身上的雨水,笑着抬头往前走。一本不错的书,希望能遇上不错的你。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四

如果你现在不是一个人,更可以看看这本书。

书中“我有一个朋友”无处不在,这是一个人的生活状态吗?是,这是一个人积极的生活状态。一个人努力上进后,可以鼓起勇气向努力上进的人主动sayhi。

“虽然一个人很好,但如果多一个朋友,可以让你看到更大的世界。”在这本书里,看到刘同神奇的朋友圈不会觉得奇怪,因为看到了他在工作上作出的成绩。厉害的人,保持一个人的状态的同时,还能认识一群同样厉害的人。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五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处女作,作品讲述了一个名叫哈罗德的故事,主人公曾在养猪场干了40年销售代表,退休后和妻子莫琳住在英国的乡间,他俩隔阂很深。

一个平凡的早晨,哈罗德收到一封20年未曾谋面的同事奎尼的来信,奎尼曾为他背黑锅而被开除,得知她患了癌症,哈罗德随即写了回信。在一个加油站女孩的启迪下,哈罗德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他要亲自去送这封信。正是凭着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步行到了苏格兰东北的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见到了老友奎尼,也走出了自己人生的雾霾。

这是一次朝圣般的旅程,哈罗德穿过城市和乡村,遇见形形色色的人。他犹豫过、后悔过、被嘲笑过、也被记者和路人追随过……这一路,哈罗德回想自己惨淡的一生,妻子莫琳、儿子戴维、朋友奎妮以及身边的往事.....在一个人的旅途中,哈罗德有时间慢慢梳理自己、直面人生,他发现了自己情感的伤口,逐步回到清醒的现实。

“人生,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一路的丈量,是他对信念的坚守,亦是对人生价值的重新思考和定义。旅途中,哈罗德渐渐读懂了人生,学会了接纳自己,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随着作者细腻的描述,我逐渐认识了一个内向、保守和不自信的哈罗德,到最后成为一位坚贞的朝圣者,一个阳光、真实和自信的老人,直到与妻子莫琳敞开心扉、突破情感的藩篱......我仿佛隐约看到了我自己,震撼直抵心灵深处!

小说的结局是哈罗德没能拯救奎尼的生命,读者一开始也许就会料到,但这段朝圣般的路途,一直牵扯着读者的心,直到小说的结尾哈罗德拯救了他自己。也许,这就是作者的创作目的——她不为结局创作,只为一段救赎的旅程。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六

假期过去一半了,这一个多月来,我一直是一个人。一个人去做兼职,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泡图书馆,一个人吃饭。然后常常一个人感觉被巨大的孤独感包围,或是陷入深深的泥潭,越陷越深。

暑假不回家留在学校找份兼职做是我自己要求的。或许在很多人看来就是找虐吧,他们都说,大一做什么兼职,出去旅游吧,去参加暑期实践活动吧,回家玩吧。我只微微一笑,我会出去旅行去看看这个世界,但不是现在,因为我不想拿爸妈辛苦劳动换来的钱出去挥洒自己的青春。曾有个很棒的暑假实践活动,但妈妈不放心我一个人出去,我也不想不顾一切阻扰说走就走让她伤心,于是我要证明给她看我可以一个人离开庇护很好地生活。我更不想待在家吃饭睡觉无所事事丧失斗志。所以我一个人开始找工作,在绝大多数同学开始自己美好的假期生活时,我也开始了自己的工作。

我的工作很普通,餐厅服务员。店子在市中心高档的购物广场顶层,因此要求有点严格。粗糙活了的我开始学习化妆和盘发,因为每天上班前都要检查仪容仪表;生物钟被打乱,十点早餐四点午餐九点晚餐;每天站立七八个小时重复一样的话和一样的动作;九点半下班小跑回学校宿舍在宿管阿姨锁门前两分钟回到寝室,脚痛到不想落地还得抓紧时间洗澡洗衣服因为只有一套工作服,一不小心第二天就得用体温烘干衬衣。我觉得我不算很娇气的那种女生,但还是在干了三天之后觉得就要坚持不下去了。不仅仅是累,还得应付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顾客,作为新员工而且是兼职很难融入到固定的圈子,漫长的工作时间和微薄的工资形成鲜明对比让自己瞬间觉得成了廉价劳动力。可是我没有办法,我没有人倾诉,我不想去跟爸妈叫苦,这是我自己苦苦争取来的工作,再不满意也只能说自己当初想法太天真;我也不想因为他们的一句“干不了就回家吧”而轻易说放弃。所以我选择不说,定期每周一次给家里打个电话,报喜不报忧,把好事放大坏事缩小,让他们觉得我还过得不错然后对我放心。

什么时候感觉最孤独呢?

当我拖着疲惫的身体从那幢灯火通明的建筑物的员工通道里走出来时,天空下起了小雨。这座城市还没有准备入眠,人来人往。我不想打伞,只想快点跑回去,不想喊阿姨帮我开门对她说抱歉啊我回来晚了。跑到校门口时我停了下来,路边有两个女孩在弹唱,一个弹吉他一个唱歌,很温暖的小清新情歌,在她们不远处,一个男孩拥抱了一个女孩。她和她静静地弹唱着,他和她静静地拥抱着。那一幕美好得像一个电影中的慢镜头,美好地,让我觉得自己连个背景都不算,无比狼狈。我就那样毫无防备地哭了,哭着走回宿舍,我没有力气奔跑了。回到宿舍室友在看欢快的视频,她问我怎么了,我说我怕自己坚持不下去了,她头也没回,“自己既然选择了就要坚持吧”。

没过几天我签下了协议书,做到八月底,否则我只能打道回府了。继续一天又一天重复乏味枯燥的工作,孤独感不会减弱,我开始利用一个人的时间思考。

我想要这样的生活吗?这样过一个暑假自己会收获什么?

还记得当初放假时和老师聊到暑假规划时,老师问我:“你觉得这样不会很浪费时间吗?”我没有说话,或许我也害怕是这样的。

而当我真正感到看不见明天等不到假期结束时,我开始想要改变。时间已到七月上旬,所有的学生都已放假了,再找其他的、更好的兼职变得越来越难。但我没有想过回家,从来没有。综合考虑自己的情况后,我决定试一试自己一直没有信心尝试的工作———家教。我的专业是学生不可能请家教补习的科目,我也才读完大一,没有任何家教经验,在这座大学生遍地都是的城市,甚至研究生都在做家教。所以我当初找工作时就把它排除了,我觉得自己没有半点优势没有一点竞争力。但当我决定跨出这一步时,我找到了说服自己去尝试的理由。首先,我在读的大学是一所不错的师范大学,在这座城市小有名气;其次,我是一名师范生。

于是,我向同学打听,上网搜集信息,慎重考虑后觉得靠谱的就去投简历。

连续三四天的疯狂搜寻,当再也刷新不出新的信息时,我停止了。

还是继续工作,虽然辛苦但还是能坚持,在没找到更好的之前我不会轻易放弃的。

我也没有停止思考,从这个暑假到我将来的生活。

店里一大批全职是十七八岁的男孩,店长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单身女子。我知道我只是这里的一个过客,最多干完两个月后拿钱走人,没有人会记得。在那个十七岁的实习生跟我感叹生活的艰难时我愣住了,相比之下我住在象牙塔,虽然我们在一个地方工作,但他是为了生活,我是为了体验生活。那一刻突然就觉得没那么辛苦了。店长很年轻却很刻薄,员工都恨不得躲着她,在我眼里她的领导能力不足,不懂领导艺术,缺乏人格魅力,所以店里留不住人,三天两头员工辞职再继续招人。看着她我就常常想自己上过的《领导科学》,还有我想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如何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每天下班时和一群年轻的女子乘电梯,我喜欢观察她们,观察她们的表情,听她们的聊天内容。销售员,收银员,画着精致的妆容,穿着得体的正装。这个时候我就思考我将来的职业。

大概十天之后,我接到一个电话,请我做家教。

我在中午的休息时间去见了小孩和家长,谈好后已过了上班时间。我回去把工作服交给了主管,跟她讲谢谢,我不做了。至于工资,我在准备辞职的那一刻就决定不要了,因为要不到。当初签协议的时候主管讲的很直白“这样做的原因很简单,不要想走就走还想要工资”。除非做到八月底,否则任何时间走都会扣半个月的工资。一千块左右的样子,对我来说算一大笔钱了。但我已经想明白了,钱买不来我的时间和青春。

我开始了新的生活,上午家教两小时,工资比在餐厅干一天还多一点。下午泡图书馆,看书、备考计算机二级和英语四级。晚上散步、上网。开始几天的落差很大,总觉得自己过得太幸福了,会不会遭天谴。

当然,自己可以支配的时间越长越容易感到孤独。

孤独像混杂在空气中的精灵,无处不在,无孔不入。

一个人一天又一天在同一个食堂同一个窗口打饭的时候,一个人绕着校园一圈一圈散步的时候,一个人在图书馆看书到犯困睡着的时候。

但这就是我曾经求之不得的生活啊,有工作可以养活自己,有时间可以看书学习,有闲暇去发呆散步。

习惯每天上网看看朋友同学在干嘛,出门旅游晒美食和自拍的,在家喊无聊吼着要找点事做的,做游泳教练赚钱了晒rmb的,支教回来抒发成长感叹的……多么精彩。我只是喜欢看看他们在干嘛过的怎么样,从不发表言论。我不想说话,我过的不好不坏。既没有无所事事也没有很多的精彩,更没有去小山村教学生显得无私高尚。

家教的工作也让我有了一点思考。我的学生是个七岁的小女孩,在一所重点大学的附属小学上二年级。成绩在我看来属于中等偏上吧,没想要她爸爸告诉我说她很差劲因为班上平均分都是95而她却只考八十几。我在课间休息时间喜欢和她聊天,聊得越多知道的越多心里也就更加沉重。不仅仅要学好学校课程,还得被逼着学自己并不喜欢的钢琴,周末上培优英语。还没上三年级的小孩,学的单词是我初中才学的,单词表中竟然还有我都见过的。每次提到背单词她就撅起了小嘴,说到英语考试更是郁闷。语文造句时想用她熟悉的事物造句,便于理解,无奈的是,她没见过星星,月亮,甚至没见过落地的雨水,更别说彩虹了。有点悲伤,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富裕的家庭,从小到大物质上可能一直处于被满足的状态,什么都不缺。但她真的快乐吗?我问她喜不喜欢我每天来家教,她说喜欢,问及原因,竟然是因为我来了她就不至于一个人做无聊的作业。她会对我小声地抱怨爸爸妈妈会打她,也会说到她小时候去香港的旅行,很快乐,因为在游乐园吃了一个冰淇淋甜筒。我答应她做全对作业就给她画朵小红花,集到10个就给她买礼物,她就高兴得跳起来。昨天因为三个相近单词一直记混我有点急,装着生气只是想激励她,没想到她就委屈的哭了,告诉我因为太难了。我很不忍心,抱住她安慰她,却又不能说“好吧,是太难了,我们不学了”。

很庆幸我是生在90年代的农村,小学时没有补课不用学英语,我见过很多种太阳月亮和星星,我淋过几场大雨,我的物质很贫乏甚至拮据,但因为心中有自己的追求所以一直自愿去学习,才到达今天。

最近在网上看到安妮宝贝写的一篇关于她女儿的文章,很喜欢里面说的几段话:

“有什么可以着急的呢?孩子总是要按照她自己内在的节奏慢慢生长起来的。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是比保护天性和保持愉悦和活力更重要的事情。我现在唯一所想的,就是让她时时觉得欣喜,按照自己的想象力和天性去成长。她的快乐和自尊是重要的。至于其他,终有一天她会知道。而且,她现在知道的事情,已经超过一些标准化答案太多太多。”

“她有时回家,自己看绘本、画画、做手工,就忘记做数学和拼音的作业,我也并不催促。因为终有一天她会正式学习这些。”

在我成为一名高中老师后我希望我的学生都是一个个乖乖的读书机器码?

如果不出大的意外,我会成为一名人民教师,我想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老师呢?

有那么多时间,我觉得我真的很孤独。

但正因为我在这段时间找不到人去倾诉,我就自己说给自己听,自己问自己,自己思考,自己寻找答案。

然后我发现我慢慢明了我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了,更重要的是,我知道我该做什么了。或许这就是上天赐予我的礼物。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七

来到松原已经有半年了,书买了很多。但是却没有一本读完。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是唯一一本一鼓作气读完的书。不知道是现下的书的品质参差不齐还是我的欣赏水平不断提高。总之,入眼的书越来越少。

起初,没有太多的感觉,甚至刚读开头的时候,因为过于平淡,几次都想放弃。可是,这本书,无关爱情,无关金钱权势的勾心斗角,是一个人孤独心灵的朝圣,也是描写信仰、信念、真诚、坚持等人类高贵而稀有品格的一本书。

大致的内容讲,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凡人,因为二十多年前的老同事的一封信而决定通过徒步去帮助写信的人治疗癌症的故事。他告诉老朋友,一定要等着他,等他徒步纵贯英格兰去看望她。这看似非常荒唐,可是,却异常的真实。通过在纵贯英格兰国土的旅程,途中有形形色色的人,一部部具有个性的画卷展现于眼前。书中没有太多华丽的语言,也没有深邃的思想,就是描述在路上的感觉。

回想我以前的旅行,无论是无聊之极的跟团走,还是自助行,每一次,我都做了充分的准备。着装、装备、钞票、药物,不可或缺。然而这个老人的旅行什么都没有准备,在接到信的时候,他百感交集,写了一封回信要投递到邮局。可是就在投信的路上,他觉得他应该为老朋友再做些什么。所以,就什么都没有准备,踏上了征程。只穿了一双帆船鞋。我后来去了百度,了解何为“帆船鞋”,就是一种休闲鞋,不能登山,也没有旅游鞋的舒适。在英国人的眼里,它是绝对不能完成长途旅行的一种便鞋。可是,这个老人凭着信念,身上没有信用卡,没有现金,甚至没有换洗的衣服,仅仅穿着这么一双简陋的“帆船鞋”走遍了英格兰国土。翻山越岭,风餐露宿,漫漫长路都是依靠信念支持下去的。

似乎记得有一句话:旅行,当你决定要出发时,旅行中最困难的部分已经结束。

是啊,有准备的旅行固然好,可是,随心而至是另一种潇洒。

作者当然知道,仅仅靠朋友的徒步旅行,是无法治愈老友的癌症的。但是,面对绝症,面对自己的良心,很多时候,我们是无能为力的,因为人的力量实在渺小。可是,做点什么总好过等待又或者对命运的抱怨。我知道信念不是无可战胜的,但是,我们总要尝试一下,为了自己拥有一个无悔的人生。

而且,在这次一个人的朝圣中,也是对过往人生的一种思考,对生命的一种体验。生活中有太多的舒适安逸让我们沉迷,勇于脱离安逸,回归自然是需要勇气的。

当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他面临崩溃,走错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头路,在距离终点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弃,当他给爱人打了电话时,他哭了,他说他想回家。爱人鼓励他走完这一段路。挂上电话,爱人的心一直悬着,她一刻也睡不着觉,她担心他能否坚持。可是她更担心,如果这时候接老人回来,以后老人会后悔的。后悔再坚持一会儿,就达成了心愿。

生命当中有很多旁人不能理解的坚持,看似是固执、偏执,甚至毫无意义。但在当事人的眼中,那高于一切。所以,学会理解,学会宽容,我们的生活会幸福多一点的。

最后,我要提到的是,这段日子,心灵恢复了平静。慢慢的,我接受所有的现况,并享受于此。

重新回到了能够读书的时光,真的很好!作文。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八

也许你会向我投来疑惑的目光,你在喧嚣中步履匆匆,却从未思考自己做过些什么。

《一个人的村庄》是刘亮程的散文集。作者在大西北土生土长,他是真正的作家,也是真正的农民。他“常常扛着一把铁锹",作为唯一的旁观者,和那些偶尔路过的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就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相比,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作者用淡淡的、粗砺的而又带着浓郁天真的文字。带我们品味一株草,一棵树,一片云,一只小虫……刘亮程笔下的村庄是他的回忆,是不少人的过去,我也不愿看到这景象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日渐荒芜。

印象最深的是作者笔下的两种情景:过日子的人忙忙碌碌地度过一日——天黑了。慵懒的人悠悠闲闲,日子已经过他们——天黑了。天从未为哪个人单独黑一次、亮一次。正如朱德庸所言,对于时间,我们其实永远是被动的,我们只能在这个被动的时间里,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刘亮程是愿意做一只小虫的。在黄沙梁的春花秋草中,无忧无虑地把自己的一生蹦哒完。或许只有真正与土地不可分割的人,才能体悟"与虫共眠"的乐趣。

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家园为什么会荒芜?作者在书中隐约给出了回答。“许多年头都是一样的,麦子青了青,黄了黄。变化的仅仅是人的心境”。作者想表达的也许是时间吧,时光流失让不少人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当我们在另一条渠碰响水桶,已是别处的早晨。”作者自然是不甘于被时间冲刷的。他用来抵抗光阴的方式便是观察与留心,并回忆每一个美好的清晨与太阳落山前一个时辰。念想着村东头的人和村西头的人。我想说的是,独立于自然时间点之外,我们可以有个人时间点,你可以用你的记忆进行怀想,回到你希望记住的时间点,感受当时的心情、空气和味道。

人生要活得像庄稼,毋使荒芜。做自己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金黄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

夜再黑,夜空是晴朗的。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九

最近在《乘风破浪的姐姐》结束后的首个成团综艺《姐姐的爱乐之城》中,宁静表示至今仍未加黄龄的微信。作为共同参加了一个节目超过4个月的两个人,没有加微信,也不知道她只吃素的明显的饮食偏好。这不经让人质疑成年后的友谊怎么这么不容易。

不仅是友谊,包括人生的一些感悟,读读刘同的新书《一个人就一个人》,你会收获不一样的感悟。

《一个人就一个人》可以说写的是作者自己的人生历程,文风一贯的温暖,全书没有什么波澜起伏,没有什么手法起伏,只是很真诚的将自己的过往和感悟摊开来,让读的人不知不觉间将自己的感情带入。

在我们一路成长中,朋友就是不断地结交、失去、再结交再失去。小时候,我们都有那个手拉手一起走,拉勾勾要做一辈子朋友的伙伴,而今是否都渐行渐远,甚至消失在岁月里。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

和以前一样,看完同哥的书,总是会期待下一本。同哥的书也是在跟读者们作者约定,一些二维码,一封看完全书后再打开读的信。

从他的文字中,这次也不例外的,收获了感动,也是满满的正能量,总是能够引起共鸣。

人生经验:《23个从别人身上偷来的小闪光点》《38岁的我想跟你聊8个新感受》。

一个人就一个人,即使两个人,也要保持一个人的思考与独立。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一

一个人时,放肆大笑也不会有人骂你神经病。

一个人时,摔倒了只有你才有资格嘲笑自己。

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刘同。

我在大学时期就是同哥的书迷了,已经回想不起具体是怎么认识同哥并喜欢上的,但清晰记得和室友福子一起追职来职往的时光,我就是单纯冲着同哥去看的节目。

后来,家里就有了同哥的每本书,还会买来送给好朋友,想要和好朋友分享自己读书时的心情和那段属于我们之间的专属回忆。

7月同哥的新书《一个人就一个人》预售,当然第一时间下单,给福子也买了一本,朋友也喜欢同哥,所以很想和她第一时间分享,期待能和她交流一些感受呢。

空气都热乎乎的八月来了,这一天我一口气读完了《一个人就一个人》,其中有好几次被书中的文字触动而哭鼻子,又会因为点开了书中二维码里的vlog,笑成傻子。

真的就是我喜欢的同哥,那么无聊又有趣,读你的书总能有意外的惊喜或者感动,蟹蟹你。

昨天看你微博,有个读者留言,看你的书到凌晨3点,此刻凌晨一点钟,但我一点睡意也没有,在电脑前敲打下这些文字,我怕不及时记录下此刻的感受,过后就会忘了这份触动。

这次的触动比前几本更深,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也在成长,好多文字都能牵动自己的心,跟着哭跟着笑。

虽然书里记录的都是和你相关的故事,但总能从你的故事里找到自己的影子。文字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你不再是地球另一端星人,像是生活在我们隔壁的小刘。

你微信会有无数个群,在这无数个群里总有那么一两个树洞群,树洞群里是什么都可以分享,无需回应,它在,心里就踏实。

佩服你一直在自己热爱的领域耕耘着,即使做着热爱的事,你也会常常焦虑,会有自我怀疑的时刻,但你说,拼尽全力了就好,想开点挺好。

在二十六岁,你遇见了最难的职场时刻,在那么难的时候,我理解的是因为你的那份正直成为了你的护盾,帮你闯关成功。你在书中写到爸爸在很多年后听到时,流泪了,这段真的是爆哭,我们长大后,遇到的难,都是埋在心底或者很久之后才会轻轻提起一句吧。

儿子误会了妈妈很多年,直到生命分别的最后时刻误会才解开,发现妈妈对他的爱和付出有多么深刻,好希望这不是真实的故事。

这段故事敲打在了我的心上,让我反思,自己和爸妈是否也有过误会,是否有错误理解她们好意的地方,是否有像朋友一样去倾听她们的声音,这点我做得不好,因为家里氛围不温馨,以前我时刻会想逃离。

现在我想法改变了,我应该主动去了解爸妈呀,多花点心思和时间在她们身上,珍惜爸妈念叨的时光。

以后我会把更多小日常多多记录下来,大脑会遗忘,某一天回头翻到这些被记录的旧时光时,会觉得珍贵无比。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二

你说:“很多年前我们都在的时候,我们开始了等候。那时我们似乎已经知道,日后能够等候我们的,依旧是静坐在那些永远一样的黄昏里,一动不动的我们自己。”

黄沙梁,风起了。

你写众狗狺狺的夜晚,寂静飘远中一条冥然入睡的老狗来回的走动,眼中浮现出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你写人们全朝某个地方飞奔,你像是被遗弃似的落在后头,而你仍慢悠悠地走。你写当一切已成结局,时间改变了黄沙梁和你,老掉的一代人在黄昏中感叹岁月流逝、沧桑巨变。你写你的孤独和乡愁,写你的永恒的心和黄昏。你的孤独像长星照耀十三个州府,你的乡愁像永远年轻的人的热泪。你的永恒的心是荒凉,你的黄昏是心上的永恒。

你是,是一个在心中的故土上,大雪纷飞的人——。

黄沙梁,风吹啊吹,吹散故土的风藏在梦中。

寒风吹彻,炉火须臾间变得苍白。纷纷扬扬的雪飘进你经历过的岁月里,远在冬天以外的'地方也躲不过这场荒野一般的疼,即使那个黄昏似乎并不比以往要寒冷。这风,是你自以为温暖火热的从未被寒冷浸入的内心深处袭来的。你突然意识到,再厚的棉衣也无法抵御寒风,生命的冬天已经到来。

你是,是不为人知的,每一个孤独的瞬息——。

黄沙梁,风停了。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是你的半生。你说,人心中的荒草,不是手中的这把锄头就能除掉的。抬手摸摸自己粗糙的面颊,落不尽的黄沙猛的扑来。人在兜兜转转中失去了耐心,在跌跌撞撞中磨掉了热情,踌躇地回到原地却发现早已不是残梦中的村庄。谁曾意气风发地离开,谁又满目酸涩地回来。人们都想要挡住时光的流逝,却只能在看见自己比熄灭还要寂静的一场燃烧后熄灭。而你,不知为何逃出了火堆,幸运而孤单地朽掉,被故土掩埋。你好似从没有回答过世界,只因黄沙梁它没有答案。你的心在尖利的黄沙中,徘徊不定,最终停在了黄昏前。

你是,是一挥手就成风,是一转身就成故土的眷恋——。

归期九月,故土已老,黄昏已然苍苍。也许,你的孤独就是:

“黄昏时,等人来敲门。而敲门的人走错了时间,也在等黄昏。”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三

《一个人的朝圣》情节并不复杂,主要记叙了主人公哈罗德步行去看望得了绝症的朋友奎尼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哈罗德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牵动了很多人的心,也回忆和反思了自己的人生,最终醒悟了很多事情,从而自身得到救赎。读完此书,浮想联翩,略记如下:

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幸和缺陷。哈罗德从小就缺少父爱和母爱,而最大的不幸则是二十年前儿子自杀,导致二十年来夫妻不和,郁郁寡欢。而在步行途中,哈罗德发现别人都各有各的不幸,自己并不是最不幸的那个。现实生活中确是如此,我们得不到所爱是不幸,得到所爱又失去是不幸。最不幸的是,这世界上没有永恒,所有东西都将失去,包括我们的生命。

二、对于自己的不幸,我们需要反思。对于儿子自杀,二十年来哈罗德一直都在自责,直到在步行途中才反思到自己到底错在哪里。如果,他能在儿子小时能反思到,并改进自己对儿子的.态度行为,也许儿子能活得很幸福。如果他能在儿子试图投海后反思到,并改进自己,也许就他儿子就不会自杀。在儿子自杀二十年后,他反思到了,也仍然不晚,至少他知道该如何面对妻子莫琳和即将离世的朋友奎尼。

三、不要沉浸在已经发生的不幸和必然发生的不幸之中。哈罗德由于沉浸在失去儿子的不幸中,打坏了老板的心爱之物,伤害了老板,又间接伤害了朋友奎尼。莫琳沉浸在失去儿子的不幸中,同时伤害了哈罗德与奎尼,也让自己得了心理疾病,并二十年来更加不幸的生活。沉浸在不幸之中会打破自己现有的幸福,只会让自己更加不幸。奎尼得了绝症,她的去世是即将发生不可避免的不幸,哈罗德本来坚信自己的步行看望会让她好起来,如果她好不起来,对哈罗德的打击将是很沉重的。幸运的是哈罗德在步行途中领悟到如何面对不幸,接受了奎尼好不起来这一不幸的现实。

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幸福,我们需要关注和珍惜。幸福很简单,简单到就在“你好!”“当然”的对话中。如果我们关注和珍惜,幸福就会很多,如果过我们过于关注不幸,就会把幸福破坏,变得不幸。幸福很脆弱,也许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就会破坏。哈罗德跟风别人嘲笑自己的儿子,就破坏了父子之间的幸福。所以幸福需要珍惜和维系。

我们需要追求和创造幸福。世界上没有永恒,幸福也必将逝去,在我们拥有幸福时,要珍惜要维护。如果我们拥有的幸福不可避免的失去,我们也不必执着,以免破坏仍旧拥有的幸福。既然幸福必将逝去,我们的幸福岂不是越来越少了,然而我们是有灵性的,我们可以不断的创造新的幸福。我们从不幸中反思,而不执着于不幸,我们通过反思改进自己,追求更多的幸福,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四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五

“过去那二十年就这样被抽丝剥茧、原形毕露,他再也无法躲到那些平淡无奇或陈腔滥调背后,与这片土地上一切细节一样,所有伪装都不复存在了。没有谁可以想象这样的孤单。”有时候我们走得太远,以至于忘了从哪里出发。激情注定无法长久,玫瑰色的光环一旦隐去,生活开始归于平淡,我们几乎都渴望对方的拯救。但往事如烟,心怀的热切,在现实中慢慢冷却。

我们以为是生活辜负了我们,其实是我们错过了生活。小说中“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忘了的回忆。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许很快,我就会又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六十岁的哈罗德菲莱,默默无闻地在酿酒厂干销售四十年,没有升迁没有朋友。他和妻子生活在英国乡间,情感疏离,生活平静过了一日又一日。但这种日子的打破是因为二十多年未见的老友珍妮的一封来信。珍妮因患癌症来写信告别,哈罗德情绪复杂喷薄而出,写了封简短的回信。寄信途中,他错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后来因为一句话他决心横跨英格兰,就这样走着去见珍妮,哈罗德心中有这么一个信念:只要他坚持走下去,珍妮就会活下来!

一个人的朝圣,这是一次心灵救赎之旅。在漫长而艰难的旅途中,哈罗德回忆起人生中的很多失意,包括酒鬼无能的父亲,离家出走的母亲,疏离他的儿子戴维,被他辜负的妻子莫林,二十年前不辞而别的好友珍妮……哈罗德曾经对幸福的希冀,曾想要努力成为一个好丈夫、好父亲,然而因为他童年的经历无法让他给出“爱的表达”,和妻子儿子疏离错过。

面对痛苦,才会超越。伤口只有重新剖开,才能有愈合的可能。“他可以原谅自己的父母不想要自己,不教他怎么去爱,甚至不教他怎么表达爱,他可以原谅他的父母,还有他们父母的父母。他只想把自己的孩子要回来。”比命运更惨的是屈服和逃避,麻木自我只会带来恶性循环的毁灭。只有踏上回归心灵的朝圣之路,我们才能实现自我的救赎。

“为了坚持到底,他一定要诚实坦然地面对最初推动自己迈出步子的感觉。别人选择的方法不同并没有关系,这是无法避免的。”“我们用尽全身的力量和意志往前走,心里清楚自己是永远不可能到达的,然而就算永远也无法到达,我们仍然选择往前走,这就是生命。”只有上了路,才回的了家。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六

这个夏天中国西南的雨水特别的多。我刚刚结束了在贵州安顺一个星期较为凉爽的假期,此刻正坐在前往河南开封的火车上,去看我的`老婆和儿子。

和哈罗德一起开始旅途的前几天,我就一下子被你抓住了。就像很多读者感谢你写了他们的故事一样。哈罗德就是平行宇宙中的另一个我。一样的受挫于工作,受挫于儿子、丈夫、父亲的各种角色。

可最后我发现,你写的这本书,对我是有疗愈作用的。它的前半部分做了一次情景再现,在让我情绪宣泄的同时。顺便帮我做了一次梳理。它的后半部分提醒我努力尝试去沟通和改变现状,和我前段时间做的事情一样。

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追求幸福。虽然并没有对幸福的实质是什么做更多的思考。

为了幸福,我们其实一直都在路上。

时而放纵,时而狂野。

时而胃烧灼着,时而若有所思。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七

我不敢相信我只用一天的时间就把这本书读完了,按照我以前的速度,平均都是两天看完一本书的,原本我以为今天只能读一半的,没想到到晚上的时候就读完了。

本来我想明天整理好思路了再写这篇读后感的,但想想可能明天一醒来很多东西都忘了,还不如现在就写掉来的好。这本书一开始让我想起来《飞屋环游记》,都是一个老人,突然开始了自己从未想过的旅程。

还有最近在看的动漫《比宇宙更远的地方》,讲的是几个女生计划去南极。相对于前者,她们是年轻的,充满活力的,而不管是飞屋里的老人还是这本书里的哈罗德先生,他们却已经失去这些东西了。

我想,我们年轻的时候总因为工作或者各种事情的缠身亦或是内心的纠结和束缚而没有机会做那些想做的事,等老了一切都尘埃落定了,却又因为腿脚不便而抱憾终身。

在看飞屋环游记的时候,很多人会想,为什么我们总要到老了才开始试着去追寻曾经的梦呢。

虽然一个人的朝圣中并非相同的状况,但我想,主人公哈罗德也会后悔自己没有早点去看望自己的老朋友吧。

这本书说是一次朝圣,更应该算是一场救赎吧,哈罗德的救赎,他的妻子莫琳的救赎。

一开始我以为哈罗德徒步去看望远在几百里之外的奎尼是出于友情,但看到后面我觉得不仅仅如此,奎尼曾替哈罗德犯下的错背黑锅而遭到他们公司的辞职。

而哈罗德却从未向他道过歉,他内心肯定觉得亏欠了她很多,直到他收到了对方身患癌症的讯息后本想回封简单的回信后觉得做的远远不够,又在加油站女孩的指引下以为徒步去见她或许能帮助她脱离病魔的纠缠,于是才开始了这一段突发奇想的旅程。其实在那时我就看出女孩说的她的那位也是身患癌症的阿姨其实已经死了,后面女孩也亲自对莫琳说起此事并为此而自责。

在我看到哈罗德和自己的妻子儿子关系非常不好时,我觉得这次出走或许是正确的,或者说他离开他的妻子是正确的。、但我并不知道其中缘由,直到后面哈罗德写给加油站女孩的一封信解开了谜团。

这也算是书中最大的一个转折点了,对于并不是一部悬疑类型的作品来说。一开始我还纳闷为什么他们的儿子戴维为什么不回家,就算他和他爸的关系不好,但至少他和他妈妈是站在一边的。

后来看到哈罗德逐渐审视自己和儿子间的关系,甚至在途中还把其他人错当成戴维,我还期待最后他们之间关系的和缓。

然而在那封信中却写着,其实戴维已经死了。之前我还纳闷莫琳为什么要和哈罗德分房睡,为什么他们之间的关系那么僵硬,原来都是出自这个原因。

哈罗德用了87天才走到奎尼所在的贝里克。以前我还想不通为什么哈罗德不直接坐车去的顺利呢?这样途中也就不会发生那些事了。而哈罗德也问过自己这个问题,他觉得他和奎尼说的是走的,所以一定要走着去。

就像西游记中,孙悟空一开始打算直接翻筋斗云带唐僧去西天,唐僧却说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才能显示出自己的诚意,才能求得真经。我想,哈罗德()也是类似的想法吧,所以他途中甚至拒绝搭乘顺风车,虽然走到一半曾怀疑过自己的想法,他打电话到奎尼的疗养院,然后打算接下来坐火车过去,但在得知他的行动真的给奎尼的病情带来转机后,他的内心又重新燃起了希望,重拾继续徒步走下去的信念。

在途中,哈罗德的行动以朝圣者的身份得到了广泛的关注,继而出现了很多跟随者,这一幕不禁让我想起了《阿甘正传》中相似的情节。

但说实话,我对这些跟随者一点都不感冒,甚至觉得他们碍手碍脚的,在他们加入进来后,不仅速度变慢了,还激发了许多不必要的矛盾。

最后他们甚至抛下哈罗德自己先到达目的地接受政府的欢迎和媒体的采访,弄得好像这是他们的事一样,不过在他们走后我倒突然觉得轻松了很多。或许是因为我独处惯了。不习惯不想干的人围在身边。

不过在跟随者中也有好的存在,就比离婚的女人凯特以及那只喜欢玩石头的小狗,他们的离开确实让人伤感。

在快要到达贝里克时,哈罗德崩溃地几乎要放弃了,这让我看到他终究也只是个普通人,甚至是个老人了,很多事我们总会在刚开始或者即将完成时面临这样的苦恼,挺过去了就意味着成功,挺不过去一切都白费了。

哈罗德见到奎尼的场景真的让人难过的不行,接着莫琳过来找他,那一段我用了coldplay的《fixyou》,边看边听,泪水就这么不由自主地落了下来。这首歌是我在柴静的《看见》中发现的,歌词曲调很忧伤,但同时又感觉给人一种希望,我觉得用在结尾特别合适。

就像我以前看过的一句话,所以事情的结尾都是好的,如果它没变好,那就说明它还没结束。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八

这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却让我爱上了这本书,依旧记得当我拿到这本“错”书时的神情,原本要买的是另外一本,只因自己的大意让我和《一个人的朝圣》有了奇妙的缘分,从此这本书陪我走了一段奇妙之旅。

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十九

我从来不知道该用什么去丈量距离,是时间还是长度,是纳米还是光年。直到读完《一个人的朝圣》我才明白,丈量距离最好的单位是生命。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历经87天627英里,重拾遗失了二十年的爱情、亲情和友情。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德罗的退休老人,某天意外地接到好久没联系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信里说奎妮得了癌症,哈德罗想到以前和奎妮一起在工厂做工的日子,他怀着沉重的心情给奎妮写了一封回信并亲自去投寄,但是一路上他都在找下一个邮筒。晚上他在加油站碰到了一个女孩,他把这件悲痛的事告诉了加油站女孩,女孩也和他讲了一件让自己后悔的事,也正是这件事让哈德罗决定徒步去奎妮的城市看望奎妮。一路上,哈德罗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自大的远足男、热心的临时医生玛蒂娜以及后来遇到的维尔夫……这一路除了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与妻子相识相恋的美好过程、与儿子的幸福时光以及与奎妮一起相处的日子,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激动不已。一个又一个的故事,一路走来,哈德罗这几十年的生活无论痛苦还是快乐,都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徒步悲伤、回忆伤心的故事。

一封普通的信、一位久未见面的朋友、一份单纯的信念,都让这个故事在平凡中透露出点点感动。“走走走”这是哈德罗在路上唯一的语言,他坚信,只要自己走过去老友就会康复起来。就是这简单的语言支撑着哈德罗,也是这简单的语言没有让哈德罗在喧嚣嘈杂的媒体前迷失自己,这大概就是信念的力量吧。

这一段路的距离,哈德罗用生命去丈量,同时去感悟自己与妻子与儿子的关系。庆幸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明白了他与妻子的爱情并没有像他以为的那样结束,他们之间还是有绵延而细腻的爱,即使他们分居了二十年。而他对儿子的感情也并不是妻子想象中那样冷淡,虽然儿子现在离开了他们,但是那份爱依旧在。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是不能够被丈量的,但是可以被弥补回来。

后来,哈德罗顺利看到了奎妮,那个曾经可爱可敬的女人,现在已经被病痛折磨的没有了样子,在哈德罗看望过奎妮之后她也安然地离开了世界。也许正是知道哈德罗会来看她,奎妮才撑了这么久。两封简单的信、一份小小的信念,却让两个人都坚持了这么久。

故事的结尾是哈德罗与妻子莫琳牵着手慢慢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伴着浅浅的笑声越走越远……重拾爱情、亲情与友情的哈德罗在这一刻是极幸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体现生命本质的一个重要部分。那些被疏远的感情,被撕扯的回忆都是装点生命的一部分,它们从来不会丢失,如果你找不到它们了,跨过那一段被现实迷雾笼罩的距离,你会清晰地看到它们,而这一段距离,需要你用生命去丈量。

我相信,有距离的生命会更美,当有一天我们老了,站在岁月的尽头回望,你会觉着用双脚、用心、用信念走过的距离和生命熠熠生辉。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三个词:信念、改变、坚持!

信念是探寻人生真谛、发现世间一切美好事物的信念。

哈罗德在接到老友的信之前的生活可以说是孤独的,甚至是痛苦的,童年母亲离家出走、父亲酗酒颓废最后把他赶出家门。好不容易长大,找到稳定工作、找到爱情、成家和当上父亲,由于生活中的种种错误导致儿子自杀,最终导致妻子对他的怨恨和疏离。在这种生活境况下,哈罗德都是低调生活,一辈子干一份工作,没升职,基本没有朋友,退休连欢送会都没有。退休后,更是日复一日的生活,生活没有一点改变。

尽管如此,但是哈罗德心底那种信念没有丢失,而且很强烈!他借着老友得癌症及听到加油站女孩的故事,触发了他心底的信念,决定开始行动,在行走中回忆思考人生的种种,终于发现世间的美好,找回心底的温暖。

在行走中,哈罗德积极面对自己性格缺陷,逐渐开放自己,与别人分享想法,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中寻找人生真谛,努力改变自己,终于在短短八十几天内完成蜕变!

87天627英里对于一个没有任何准备的六十多岁的老人是难以想象的,而哈罗德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坚持下来了。途中,他有太多理由和机会退却,如果他一退却,可能就又会回到之前生活状态中,前功尽弃。最终,他坚持下来了,找到了对妻子的爱,也找回了妻子对他的爱。爱才是我们心底最温暖的地方!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二十

不得不说,我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对刘亮程是一无所知的。而后来从文字中所感知到的他,是一个有着很淳朴,却又有深厚积淀的人。他不同于普通的作家,他写乡村生活,我可以很分明地感受到,他就是这村庄里的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他又不同于普通的农夫,他能将自己的乡村生活堆砌成文字,很深厚,直击人心的文字。这样的存在在我的认知范围似乎是不曾有过的,可能是因为我有种固执的念头,文人的风骨气质会让他们难以和乡村、和自然彻底的融合。不过,他做到了,而且是近乎完美地做到了。

初读时我觉得,他写的生活离我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毕竟城市这个四方的玻璃盒子将我框住已经整整20xx年了,我的心、我的梦想如何膨胀,都不可能超出这个四方的盒子,而他的世界,是在玻璃盒子之外的,我有心的时候能透过玻璃望上几眼,却从来没有触及过。我是不知道他与城市有什么故事,但是我知道,他所在的村庄,似乎是个无比广阔的天地,因为他能从中获得的,是粮食,是生活,是对生命的感悟,是很多很多我难以触及的新鲜东西。

他从一草一木,一虫一叶都会有无尽的收获,身边的牲畜,自然中的小花小草小虫,村里各类的人,都能成为他取材的对象。这些细小的不值一提的动物植物人物,就因为与刘亮程有了交集,所以这些小东西的生命里就出现了一篇刘亮程为他写的文章,不管他知不知道,他的生命就这样被见证了,他的存在就这样用油墨印刷出来传到了许多的人的手上。他不会被华丽的词藻渲染,但是他会被刘亮程对生命的体悟所装饰,所以他上纸之后仍是拥有生命的温度的。这是他们的幸事。

他从一字一句,一点一逗都能展现出那个小村庄的生息,我能从文字中听到村庄的呼吸,我从文字中还原出了那个我不曾到过的村庄,我用这些文字去感受他的生活,最后发现读完的时候自己竟像是在这村子里也生活了很久了。我从他咀嚼过的生活中去汲取甘甜的东西,汲取那些说明20xx年在人生中着实是短暂的证据,汲取某些人一生都无法领悟的道理,汲取另一段人生。能够通过文字去看看刘亮程他“一个人的村庄”,是我的尝试,是我充实自己的捷径。这是我的幸事。

他写出的文字,若转化成声音,说它清脆是不完全对的,清是少有的清,清亮而自然,但它不似其他的文字那么脆,不会因为清而轻薄,它们是有重量的,读完之后总会在心里留点痕迹,时深时浅,但是都不能抹去。我想这是因为他的文字不仅仅是以记叙描写为重点,而且用自己的体温去焐热了别人不曾想到也不敢想到的念头,让这些想法一波一波地冲击在读者的人生观念上。生命之重,他轻松执起,放在自己写下的文字上,这就是他令人惊叹之处。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篇二十一

信念是一个很强大的支撑,有了信念并且坚定信念,事情会出乎意料的朝着心之所想去发展。

哈罗德刚开始上路的信念就是不能停止,他要从英国南部一路走向北到贝克里见以为得了癌症即将死去的故人。他怕他一停止就坚持不下去了。这一路上他脑海里涌现出很多已经忘记的回忆,有不幸福的童年,有甜蜜的爱情,有试探的父子情,他一边行走,一边思考。就算腿脚不灵、就算疼痛难忍、就算鞋子破了,衣服湿了,都不能阻止他前进的脚步,他似乎有点不计后果,这并不算是积极的状态。

后来他遇到一个做着一份清洁工工作的女医生,她清洗他的脚,包扎他脚上的脓包。这是哈罗德的一个转折点,至少他开始关注自己的健康,关注自己的腿脚。他继续上路,一路上用听别人的故事,并且告诉别人自己的故事来换取食物和帮助,这一路他走的很舒坦。直到遇到一个记者,他的朝圣转折了,开始出现一些“朝圣者”跟着他,这扰乱了他的思路,但一群人的追捧又让他变得自信伟岸起来。当这群人背叛他时,他没有难过;他送走了唯一真心支持他的人凯特,他有些许失落但继续行走;可当跟随他好几天的小狗离他而去选择跟随一个少女时,所有消极的情绪扑面而来,他所有的支撑都坍塌了,他突然就想退缩了,他打电话给莫琳,告诉他想放弃想回家。莫琳花了半个小时时间找到他的位置给他订了酒店,让他可以舒服的住一晚,鼓励他安慰他。

其实这期间,莫琳也在改变,她和邻居雷克斯成为了好朋友,在哈罗德行走的期间互相扶持,她也在默默地追赶哈罗德的脚步,她在反思自己。自从戴维死后,她和哈罗德之间变得陌生起来。这20年她一直活在埋怨和孤独中,如果她懂得哈罗德想成为一个好父亲而做的努力,如果她多关怀哈罗德,如果她经常和哈罗德沟通谈心,两个人的处境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哈罗德是个可怜的人,有着可怜的童年,原生家庭给他带来了很深的影响,他不知道如何成为一个优秀的父亲,他不知道怎么表达对儿子的爱,他不知道怎么处理人际关系。所以在戴维的成长之路中,这个家庭慢慢的变得不堪起来。莫琳回忆起当初和哈罗德的恋爱时光是那么甜蜜,她信任他,她爱他,她相信他会给她带来幸福的生活。可自己是怎么对他的呢?她开始反思自己,开始从哈罗德的角度考虑问题。她越发想念他的丈夫,当丈夫打电话告诉她想放弃时,她没有嘲笑他,没有说“我就知道你会这样”,她反而让哈罗德给她半小时时间,哈罗德不知道这半小时的莫琳有多么的慌张难过,他不知道莫琳此刻有多疼爱怜惜他。因为两个人已经习惯了不说那些走心的关切的话。

在酒店的床上也没能让哈罗德有一个好的睡眠,第二天一早就离开了。从此,哈罗德变了,变得深沉,行走的路上,不断有思绪涌出来,有一天他甚至忘了自己儿子的名字,他像一只被击败的狮子。贝克里是他的目标,可是到了贝克里之后呢?继续回到之前的生活吗?可这让他有点接受不了。终于,他到了贝克里,站在养老院门前,他始终没有办法按下门铃,他选择离开接下来的路要为自己走,把贝克里当做最终目标,为自己而走。他去了很多地方,每到一个地方就给莫琳寄明信片。一个人行走是感悟的过程。时而积极,时而消极;时而昂首阔步,时而颓靡不振;时而心旷神怡,时而走火入魔。哈罗德把每个阶段都体会了一遍。最终他还是走向贝克里见到了奎妮。

后来他回到家,坐在海边,莫琳上前陪伴,两人像是刚刚认识,莫琳很温暖,两人慢慢拉开话题,互相吐露这87天的生活。似乎回到刚谈恋爱的样子,这20年所有的隔阂都消失了。莫琳早已搬回主卧,把自己的衣物和哈罗德的放在一起。哈罗德想起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过程,前几天莫琳告诉他第一次见面时,哈罗德穿过众人大胆的走向莫琳,哈罗德还觉得莫琳肯定记错了,自己没有那种勇气。直到现在他记起来,他告诉莫琳那晚莫琳说的第一句话,两人捧腹大笑。

这是一段行走的故事,这是一段回忆人生的故事。本来想写一下从中学到的东西,却把故事描述了一遍。这样也好,本来就是写给以后看的,省得以后忘记这个故事。

这本书关于爱情,友情,亲情。哈罗德不断行走,不断突破自己,改变自己。莫琳也不断回忆过去反思自己,去尝试新的事物,改变自己。如果在戴维死后的20年里,两个人能够敞开心扉互相倾诉,如果在戴维出生之后,两个人能够告诉对方自己的一切想法和所做的事情。那就不会白白浪费20年,朝夕相处的20年里,两人就像陌生人一样,都站在自己的角度去考虑对方。如果你有了另一半可不要学他们两个这样,如果你觉得人生失去了意义,不妨也远走一段路程。在路上和自己的心灵对话,就像哈罗德那样,不止在行走,还在行走的过程中找到了意义。

一个人的时候真的可以思考很多东西,但是只要身边有人的话,我们就没有办法好好的进入属于自己的深层次思考中,哪怕是两个特别亲密的人,志不同道不合反而累赘。但是如果两个人很有默契,那就可以结伴同行,哪怕路上一句话不说,你思考你的,我想我的,我们互不打扰。想一起探讨的时候,刚好身边有一个陪伴的人,挺好。这才是两个人之间最好的状态。延伸到生活中也一样,你可以玩你的游戏我可以看我的书,互不打扰又互相陪伴。我发现这样也挺好的。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一篇小读后感,希望日后翻看能够有新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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