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热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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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热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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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篇一

摘要: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问题是近年来我国中央银行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关系到健全中央银行制度的核心问题。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常常受到政府的干涉或影响,因此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赋予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决策权,使其在隶属于国务院的情况下真正独立已势在必行。

所谓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其实是指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一国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既不能完全独立于政府的控制之外不受政府的约束,同时也不能凌驾于政府机构之上,而应接受政府的一定监督和指导,并在国家总体经济政策的指导下,独立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并且与其他政府机构相互协作和配合。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开始了独立性的争议。为战争筹措军费而放弃中央银行的自由原则和独立性,以至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大多数国家都发生了严重的通货膨胀,1920年在布鲁塞尔和1922年在日内瓦召开的两次国际金融会议,一再强调中央银行应脱离政府控制而独立。战后各国纷纷组织独立的中央银行,有的中央银行法中列有维持独立性的条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独立性思潮再起。中央银行既要按照宏观经济目标满足财政筹措资金的要求,又要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理应受到政府的控制和监督。20世纪七十年代,西方国家的“滞胀”再次提出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其理由主要有:政治家缺乏经济远见,干扰货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贯性。政府为满足短期利益的需要,推行通货膨胀政策。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工作侧重点的不一致,致使相互的措施矛盾对立。中央银行作为社会化的服务机构,也需要相当的独立性。

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情况不同,立法与惯例不同,西方主要国家中央银行与政府关系的模式比较典型的有:独立性较强的如德国、美国;独立性居中的有英国、日本;独立性较弱的有意大利。

在独立性问题上,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的我国央行的特点是:既有独立的一面,同时又缺乏充分的独立性,属于“相对独立”。

我国央行在法律和组织上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并且独立性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及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加强的。1983年国务院就授予了央行履行其职责所必须的权利和相对独立性。1995年通过《人行法》确立了央行的地位、权限和职责,并明确规定央行独立于财政,独立于地方政府,并且不允许对财政透支,不允许直接认购和包销政府债券,不允许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1988年国务院对央行实行管理体制改革,撤销省级分行,改按经济区设置九大分行,以上措施从法律及组织上逐步加强了我国央行的独立性。2003年4月,十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了成立银监会的决议。银监会的职责是将原来由央行承担的金融监管分担出去,这样就使央行不需要分心考虑银行的安全及自身监管责任,得以专门履行货币政策职能,根据整个宏观经济的需要来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决定利率和货币供应量,央行的独立性得到进一步加强。

由于各种历史、现实的原因及条件限制,我国央行的独立性仍然不足,没有达到独立行使货币职能所需的独立性,央行在政府面前的独立性较小,表现在:(1)组织独立性不足。央行的法律地位低,在组织上隶属于国务院,仅“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相对独立”。(2)人事独立性不足。政府部门、金融机关在央行政策机构的人事渗透过多,使之产生行政依赖性和缺少广泛的代表性。(3)职能独立性不足。货币政策的决策权集中于国务院,央行缺乏应有的决策自主权,实际只有执行权。(4)经济独立性不足。虽然人行法规定央行的财务和资金独立,不对财政、级政府部门融资,不受地方政府干预,却没有具体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实际中不可能切断央行与他们的资金关系,其独立性常常受到来自财政、地方政府甚至商业银行的干涉或影响,因此,客观上存在尽快加强央行独立性的紧迫要求。

我国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曾经由于货币发行“软着陆”,但经济的大起大落给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央行不能自主灵活地运用货币政策,根据经济发展需要适时、灵活地调节利率和货币供应量。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不足对经济产生了一定的危害,客观上存在尽快增强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紧迫要求。

1、赋予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决策权。

适应经济发展要求,我国政府对中央银行的职能进行了不断的调整,为提高央行独立性,从而为促进经济快速、持续、稳定发展做出了不懈的努力。目前,制约我国央行独立性提高的主要瓶颈是中国人民银行没有货币政策决策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只有部分决策权,一般事项自行决定,重大事项需报国务院批准。货币政策委员会仅是咨询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目标,讨论货币政策的制定和调整、一定时期内的货币政策控制目标、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有关货币政策的重要措施、货币政策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等涉及货币政策的重大事项,提出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建议。目前,解决货币政策决策权一个比较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是,对已存在的货币政策委员会进行调整,重新界定货币政策委员会职能,赋予其货币政策决策权。

2、成立统一的监管机构。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的金融发展模式,现今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业监管是适合这一模式的管理体制。混业经营是金融业发展的未来趋势,为了迎合这一趋势,适应“入世”后银行业开放及竞争的需要,未来应将金融业的监管权利集中统一起来,成立统一的监管机构,为金融业向混业经营转变提供有力的保障,并解决跨行业金融产品监管权限模糊不清的'难题。

3、处理好与财政部的关系。

人民银行与财政部的关系已经划分的很清楚,无论在行政上还是资金上,人民银行都不受财政部的制约,并且《人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但在具体实施中,还需要人民银行顶住压力,依法办事,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杜绝向财政透支和无条件借款。另外,《人行法》也应相应增加有关财政部向人民银行的借款额度、借款方式、借款期限等相关条款以及违反者的法律责任。人行要做到既要与财政部密切合作,又要依法保持资金的独立性。

4、增强政府的财政能力,强化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经济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宏观调控的实施是依靠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实现的,由于当前的财政规模小,在财政政策不能完全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就需要货币政策的配合。如果政府财力雄厚,就不需货币政策的配合,中央银行就可依据经济的现实状况独立地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

5、增强中央银行的政治地位,提高政治独立性。

增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最终目标是组织上独立于政府,隶属于全国人大,使其免受政府短期政策的左右,在人事上使人民银行领导任期与政府首脑任期错开,摆脱政府短期政治压力影响,保证货币政策的连续性。

参考文献:

[1]梁毅.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现状及其改革趋势的思考[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02).

[2]周仲飞.论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法律保障机制[j].政治与法律,2005,(01).

[3]张靓.对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j].江苏商论,2006,(11).

[4]孙纲.关于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思考[j].消费导刊,2007,(09).

[5]吴锡琴,季红艳.试论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j].商业经济2008年(01).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篇二

这个暑假,妈妈出其不意的为我布置了一个难题:学会自立。我望着妈妈,坚定地点了点头,心想:这个暑假我一定能学会自立!

今天爸爸妈妈不在家,爷爷婆婆也回了老家,家里只剩下我独自一人,嘻嘻,这可是我大展身手的好机会啊!说干就干。在卫生间里,我发现了自己满是汗水的睡衣还浸在水里,便把洗睡衣做为了学会自立的第一个目标。我打了一盆清水,把睡衣浸泡在水里,拿起板刷使劲搓起来。接着,我又学着妈妈平时洗衣服的模样,先在睡衣上抹上肥皂,再从睡衣领子开始一段一段地搓,一直搓到底。我不干不知道,一干才晓得:真累啊!只搓了一会儿,就腰酸背疼的了。脸上也流下了不少汗水,我大喘一口气,喝了一杯水,又干了起来。这次,我把盆里的每件衣物又是搓,又是抹上肥皂,忙得不亦乐乎。搓完肥皂,该到洗净的时候了,我把水换了一盆。涮了一遍后,水是浑的,涮了第二遍后水就清亮些了。到第三遍,衣物才算彻底干净。最后,我把衣服一件件拧干,晾在阳台上,才算完成任务。

洗完衣服,我开始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做作业、看书、运动,一切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许久,抬头一看,已是中午11点,要煮饭了!我跑到厨房,从米缸里舀出一杯米,倒入淘米锅中,再倒入一些清水,用手使劲地捏啊捏,直到水变得浑浊了,再换一盆水。这样的动作重复三遍,米就算淘好了。接着把米倒入电饭锅内,插上电源,就开始煮饭了。利用煮饭的的空档,我拿出昨天晚上吃剩的菜肴,摆在桌上。可是太少了,有了!就做一个番茄炒蛋吧!我洗好锅,倒入少量的油,再把事先打好的蛋倒入锅内。等到蛋熟透了,再把切好的番茄和葱倒下去,翻炒几下。一盘香喷喷的蛋炒饭就出炉了!

傍晚,爸爸妈妈工作一定很辛苦,我就再实战一下自己的厨艺。爸爸妈妈一回来,闻到房间里四处飘着米饭的香味,就夸奖我:“千千,长大了!”我听着爸爸妈妈对我的夸奖,心里喜滋滋的。

自立,这个小朋友都想拥有,却都很难实现的词,今天我做到了,好想对着天空大喊:“我学会了自立!”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篇三

鲁迅说过一句话:“成功地生活,少年人必须学习自强,铲除埋伏各处的障碍,在家庭要教养他,使他具有为人所认可的自立人格。”我们可以看出一个人有没有成功的资本,就要看他是否会自己自立做好一切事情。

现在的孩童都被自己的爸爸妈妈视为“掌上明珠”一样溺爱着,丝毫不懂得自立的概念。孙云晓有一部作品是《夏令营中的较量》,主要记录了20xx年8月中日少年在内蒙古举行的一次草原探险夏令营,活动中充分暴露出中国孩童在生存能力方面和中国青少年教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为什么中国的孩童就输给了日本的孩童?难道中国的孩童真的不如日本的孩童吗?孙云晓这篇文章意在警醒国民从培养“小皇帝”、“小公主”的溺爱教育的怪圈中摆脱出来,让人们真正学会自强自强。

有一位具有传奇色彩的创业者,或许你们都知道他的名字,他就是巨人集团的董事长史玉柱。他的爸爸是公安局局长,给史玉柱安排了一份在统计局的工作,让他过着安稳的生活。可是史玉柱不甘心让他的生活太过平淡,所以辞去了在统计局的工作,带着他编写的软件和仅有的七八千元钱来到了深圳创业。史玉柱为了把他编写的软件推广出去,准备到报纸上登一则广告,可是登广告需要一万元钱,史玉柱只好欠债登上了广告。广告登上去后史玉柱就赚了一百多万。史玉柱一步又一步地努力,才会让他成为全中国知名的企业家。如果当初他没有来到深圳自立的去闯,他或许早已经结婚生子,过着平淡的生活吧。

这一次的小成功,却成就了未来这个巨人的大成功。史玉柱后来的成功,都是因为他的自立精神。由史玉柱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出自立是多么的重要。我们已经长大了,不需要再依靠其他人的帮助。因为总有一天我们都要自己解决许多的事情。如果你还是依靠在爸爸妈妈的怀抱不肯自立,那么即使你步入社会集体,也绝对会被社会集体所淘汰。

学会自立,我们才能为自己取得成功,让国家更加的繁荣富强。青少年们啊,你们快从爸爸妈妈的温室里出来吧,在温室中永远也长不大,学会自立,懂得自立,才会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篇四

生活中,我们就是从懵懂到成熟的成长着,从内向到开朗的变化着,从任性到体谅的懂事着,从陌生到熟悉的相处着,从依赖到独立的长大着。

记得小升初的那一年,可以说真的是一切都变了。我考进了一所全封闭式的学校的重点班。

收拾好行李,报道那天找到了自己的教室,报完名之后就去找宿舍。学校挺大,找了一圈才找到宿舍楼,来到了自己的宿舍,已经有一两个人先到的,我们互相打着招呼,尽量熟识。父母帮我们收拾好后就离校了,我拉上一个人,尽量放开好好相处。

开学第一周要军训,开学第一天的晚修课,我们的教官突然走进来喊住了吵吵嚷嚷的我们。当时他给我们留下的第一印象就是凶。我们只好安静下来找事做,我当时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周围都是舍友,虽然都还不熟。我望着窗外,忽然想家了,那个我曾心灵依赖的家。洗衣服有洗衣机,做饭洗碗有父母房间有父母收拾,学习有父母陪伴,可自从来到这个学校后,这一切都没了,唯一能依赖的只有自己了。

晚修课下课后,回到宿舍,换好了睡衣,躺在床在,盯着上铺的床板,不禁又想家了。但是我又告诉自己,我要独立,我不能做温室里的花朵,父母也不能一直陪着自己,自己迟早还是要独立面对很多东西的。

第二天一大早,自己起了床,迅速的收拾了起来。内务卫生检查的很严,东西都有自己的摆放位置。我们努力地收拾好,急急忙忙的去集合了。太阳很大,顶着烈日站军姿,汗流到眼睛里了也不能擦,教官没说动就不可以动。全班同学靠坚强的意志力坚持到了最后。

第一个星期终于过了,周五了,终于可以回家了。走进家门,还是那种一如既往熟悉的感觉。

和以往不同的是,我主动帮母亲分担起家务来了,母亲拍着我的肩膀说:“孩子,你长大了!”

这次我变了,变得不再依赖了,慢慢地学会独立生活了,那时候,我觉得我真的长大了。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篇五

xx年已在不知不觉中从指缝溜走,这一年,酸甜苦辣环绕在我身旁。但是不得不承认,“独立自主”当之无愧地成为我的年度热词。

我被迫报名参加了一个绘画比赛,我恳求姐姐帮我完成,偶尔帮忙上色。几天后,一幅惟妙惟肖的画诞生啦。我开心极了,因为我在姐姐的帮助下完成了这个任务。不过,老天爷好像故意刁难我:我收到一份通知说,参赛作品送到赛场后,作者应在现场通过随机抽取绘画作品的一部分,认证此作品是原创。

此刻,我觉得头上顶着一桶泉水,摇摇晃晃,下一秒,或许就垮下来啦。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我会成为全场的笑话吗?我能躲过这个“突然袭击”吗?

冰冷的空气在四周横冲直撞,股股寒流涌进我的心房,让我不禁发抖。我努力给自己打气,告诉自己不要慌,一定有办法的。

在我绞尽脑汁之后,突然一个新奇的`想法浮现在我的脑海——我可以将原图“复制”下来。按照原图的尺寸,一个位置一个位置地确认,然后再勾勒一下线条,让它看起来不显得突兀,就可以啦。我真为我的想法感到骄傲。我独立完成了这个小考验,在场的评委老师满面春风地夸赞我画得很好,很用心。

虽然评委给了我一个奖励,但这场比赛也给了我一个深刻的教训,让我明白了:凡事都要靠自己,在非能力范围内的事情要勤于向别人请教,一定要独立自主;同时也时刻提醒着我,不能强烈依靠他人,自己的事情应自己承担。

在种种体验中,我觉得一个人的成长就如同一棵树的生长,这棵树只有学会独立自主,才会把极少的养分转化为巨大的力量,深深扎根,茁壮成长,才能经得起风雨的考验。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篇六

很显然,动物们懂得长大后学会自立自主,它们不再依靠自己的爸爸妈妈,而是独自去外面的世界闯荡一番,即使外面的世界很危险。

年长的大人们总会对小孩童们说到――外面的世界很复杂也很危险。正因为如此,一些家长们总是对自己的孩童关心疼爱有加,恐怕孩童出什么问题。一些家长更是将自己的孩童视为掌上明珠,恨不得什么事都能够帮孩童全权操办,可谓是“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却不知这样已渐渐对孩童形成了一种溺爱。幼小的孩童尚可依偎在长辈的怀里撒撒娇,然而随着自己的年龄日益增大,我们应该懂得学会自立。

以前在书上看到这样一个小故事――一位大学生在进入大学后,什么都不会做,就连自己的`衣服也不会洗,每一次都只有让自己的姐姐到学校来替他做这些原本应该自己做好的小事,就因为这位大学生如此地不自立,其他同学们都对其避而远之,最终学校校长只好让他的家属将其接回家中。理由则是――一位不懂得自立自主的人宛如行尸走肉,这样的人不被大家所需要。

当然,这只是诸多大学生中一个特殊的例子,但这个例子却让人们深思。正是因为大人们对孩童从小的溺爱,导致孩童无法独自适应一个新的环境,这样的人仿佛一条从水中跳上岸的鱼,当鱼儿失去了水的“保护”它将无法长久在世间生存下去。

摆脱了童年时光的我们该是渐渐学会自立的时候了,当自己的爸爸妈妈离开自己的那一天,我们将独自面对着这个人世间所发生的一切,将自立思考一些事情,将独自面对自己的人生,亦是学会了自立,正如鸟儿们一样终有一天会挣脱爸爸妈妈那庞大坚实的臂膀,通过自己的努力建造一个个属于自己的小巢。

自立吧,现在的社会集体不需要一群类似于行尸走肉的人,需要的则是一个完全学会自立的智者。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篇七

凡事都要独立、自主。

还记得,在刚上小学时,妈妈每天晚上陪我写作业,写完一项就检查一项,出错了,妈妈就指出来,我再慢吞吞的改……一般都要搞到晚上快八点。而,妈妈检查过的作业,也会时不时地“出状况”。

后来,妈妈生了弟弟,没有再像以前那样天天围着我转,没有再像以前那样把全部精力放在我身上,没有再像以前那样每天晚上给我检查作业。

刚开始,我把它看作一种坏的现象,没有妈妈检查作业,作业就会错得很多,尤其数学;没有妈妈检查作业,数学作业的全部正确率几乎为零;没有妈妈检查作业……果不其所然,前一天数学老师布置的一页练习册,一共八道题,我错了三分之一。一回家,我就埋怨妈妈,说是怨妈妈没有检查作业,才会错这么多。其实错的题很平常,平时写作业时,妈妈检查出来的错题也是这么多。妈妈每天晚上一而再再而三地给我讲题,一遍又一遍的问我“懂了吗”。可那似乎没有一点作用,只是死板硬套的把答案写上去,妈妈如果继续讲,我还会不耐烦。

可后来,渐渐适应了,学会了自己检查作业,自己来饰演“妈妈”的角色。一遍又一遍的检查,是我在作业上获取了很大的进步,遇到题不会就请爸爸妈妈讲解。不再像以前那样死板硬套,只听答案。这样,以后遇到类似的题,也学会了举一反三。是我在数学上获得了很大的进步,前一天还被老师批评,后一天就让老师点名表扬。

其实,妈妈检查过的作业,也有错题,只不过把部分检查了出来。后来,我学会了自主学习。所谓自主学习,就是自己检查,自己订正。这样一来,正确率就高了很多。甚至有时候,还会跟妈妈出现“分歧”。一人说一种答案,结果是,我的答案是正确的。通过一段时间,妈妈发现我完全由自主学习的能力,就彻底“撒手不管”了。让我学会独立思考。其实有的题,我不是不会,而是不愿意思考,经历了妈妈“撒手不管”后,变得自主多了。我为此感到高兴,妈妈也打心眼里替我高兴。

看来啊!自主学习,收获多多呢!还是要学会独立思考,耐心检查。才能在学习上成功,不止这样,自主、独立在以后的人生中也很重要。还是要学会“自立自强”啊!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篇八

你一定和父母一起出去散过步吧,灯光下,你的影子是否已经快超过父母了,但无论怎么看,你的影子始终都像个孩子。这就是父母眼中的你,无论长到多大,都还是个孩子,需要父母的呵护。俗话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子女对父母的爱,永远都及不上父母对子女的爱。下雨了,父母一定会把伞往你那里挪,然后自己湿了半边肩;生病了,父母一定会不离开半步的守在你身边。

有时候,你一定会抱怨父母为什么要给自己报那么多的兴趣班吧?这是因为他们想让你以后有出息,不那么辛苦。你的父母一定打过你吧?那是因为你做的太过分了,可其实,他们打完你就后悔了,你痛,他们更痛!有没有那么几次?父母看过你不及格的试卷后,沉默了,这不是因为他们对你失去了信心,而是他们在责怪自己,没有给你创造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有没有那么几次?你讨厌你的容貌,你不该这样想!母亲怀胎十月才生下了你,那过程是多么的艰辛!在世界上,你的容貌是独一无二的,你该为你的容貌而感到骄傲,那是你父母心中,最美丽、帅气的容颜。

或许,你该独立了,父母不会永远都陪伴着你,他们也会累的。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篇九

2、论我国商法体系的构建。

3、商法的独立性与商事审判的独立化分析。

4、浅析我国网络交易的商法规制。

5、中国民商立法及其模式选择探讨。

6、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完善路径探析。

7、《日本商法典》的修订。

8、合作社商人化的共生结构。

9、浅议商法的社会责任理念及其规则体现。

10、商事行为制度浅析。

11、商法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

12、商法中加重责任理念的司法应用及立法构想研究。

13、我国商事登记制度问题研究。

14、商法形成过程对今天我国建立商事制度的启示。

15、商法学研究必须重视国际化与中国经验。

16、民法典之外制定商法通则应为科学选择。

17、电子可转移记录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8、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学。

19、商事仲裁与商法思维。

20、商行为立法问题研究。

21、商法思维法律适用性微观辨析。

22、商事审判组织的专业化及其模式。

23、论商法理念的时代动因。

24、论商行为在相对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不对等性。

25、商事留置权及其扩张适用研究。

26、商法的双向运动与现代商法的生成逻辑。

27、日本法上的提单效力问题研究。

28、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在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应用。

29、案例教学在商法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30、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31、对当代民商法调整对象的探讨。

32、商事行纪制度比较研究。

33、我国商事失信惩戒法律制度的构建。

34、商事登记效力问题研究。

35、基于商法理念下营业转让的法律规制。

36、从全球经济危机反思现代商法的制度价值。

37、外观主义思维模式与商事裁判方法。

38、浅析我国商主体的划分--试论个体工商户制度。

39、商法解释理论的基点与法则分析。

40、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与司法中的适用情况探讨。

41、论商事裁判的代理成本分析进路。

42、工商登记改革后商事司法权的.定位及价值功能。

43、我国商事登记的功能回归与制度完善。

44、商事代理制度的比较法研究--基于两大法系理论和立法的分析。

45、论我国商事登记审查模式。

46、浅析现代民商法树立系统调整观念的必要性。

47、民商法与健全个人信用体系的现实融合。

48、商主体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探析。

49、依法治国语境下的商法建设。

50、有关商事审判中的商法理念与审判思路探讨。

51、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制度的影响与完善。

52、我国商事法律制度的体系构建。

53、商事仲裁裁决法律适用方法研究。

54、论商事代理商制度与完善构想。

55、由“囚徒困境”引发的对商法互惠互利原则的思考。

56、论中国商事立法法典化--以商人习惯法为视角。

57、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和司法中的适用。

58、商法总论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探讨。

59、关于“一带一路”背景下商事登记制度的几点思考。

60、民法总则法律行为无效制度的商法思考。

61、权利外观理论视角下的现代商法价值。

62、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商事登记统一立法研究。

63、论我国商法的发展和民商合一体例下商法的独立性。

64、论信息失衡的商事法律回应。

65、我国商法立法模式探讨。

66、论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商主体--生态人法律模式建构。

67、浅析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

68、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

69、民商法价值取向与构建和谐社会。

70、越南商事登记的法律效力。

71、论商事权利研究范式。

72、刍议民商法之发展演进。

73、试论如何协调商法的公法性色彩和私法自治理念。

74、民商法的目的价值探析。

75、我国商事登记制度公法属性之证立。

76、浅谈商事登记的对抗效力。

77、论商法的商人自治理念。

78、契约权利下古代商事法律思想分析。

79、商事登记制度的属性反思及制度重构。

80、商事代理概念重构:法经济分析的视角。

81、论商法教学中商务能力的培养。

82、商法语境下公平交易的经济学分析。

83、论商主体资格之取得要件及其表现形式。

84、论儒家文化对我国商法发展造成的消极影响。

85、浅析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立法现状及其完善。

86、论营业转让行为的认定。

87、新时期商法的基本原则探讨。

88、我国商法引入经营者概念的理论构造。

89、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和完善路径探析。

90、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

91、我国商法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

92、城市流动商贩的商法规制探讨。

93、浅析确定商法基本原则的标准。

94、论我国商事法律制度构建现状及完善。

95、从功能与效力的关系角度论商业登记效力的分类。

96、现代商法对商行为的法律控制。

97、财经类院校商法课程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研究。

98、论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完善。

99、完善我国商事登记制度刍议。

100、国际商法复合开放式教学法研究。

101、论我国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的构建。

102、权利配置视角下的中国商事登记制度研究。

103、论我国民商实体法中的法律拟制。

104、公司小濒临破产时董事对债权人的义务研究。

105、侵犯商业秘密罪客观要件研究。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篇十

一弗里德里克·威廉·尼采。

我接待的患者常常对我讲这样的事情:“我的母亲总想。

让我作医生,”“我的父亲希望我象他一样接他的生意,”

或者“我的姐姐认为我应该象她一样当个教师。”然后,我。

的患者又说,“但是我怎么办呢?谁也不管我想些什么,到。

底我应该怎样度过我的一生,就连我的邻居也认为他们出的。

主意最好。似乎准也不想知道我想去干什么。”

你是怎么想的?

谁来安排你的生活?

你的重要决策由谁来作?你的事业由谁来操持?按照别。

人的意见去办,你也许觉得很不称心。如果你听了他们的意。

见,有人会高兴,但是高兴的不是你。如果你想得到幸福,

想要心满意足、取得成功,就得由你去计划你的生活。

五百年的计划。

你能够活五百年吗?你是那种可以无限地活下去的人。

吗?假如是的活,你可以把你呆在地球上的头一百年用来按。

照父母亲的需要与愿望去过,“按他们的意见过”。可是,

第二个一百年你应该“按邻居们的意见过”,他门都是些好。

人,要看看他们想让你干什么。第三个一百年“按子女和家。

庭的意见过”,他们也都是挺重要的。到了第四个一百年,

你可以“按你所重视的某些团体的意见过”。这样,你已经。

是很大方的了。第五个一百年的时候,是你的生命的最后一。

百年了,我觉得你应该自主地生活了。

但是,你是个凡人,你的生命不是无限的,你不可能放。

弃自己的愿望和理想去听从别人的想法,否则你就会自己悔。

恨,也埋怨他们。

我们每一个人所拥有的只是现在,只是我们的今天。你。

所认识的每一个人都在走向死亡,谁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也不再有生命。在生活中取得“成功”,就是按照你的想法。

充分发挥你的生命当中每一段宝贵时光的作用。

你以为什么是重要的呢?

怎样才能使你面带笑容呢?

请你问一下自己:“如果我只有一年可活,而且每个星。

期得工作四十小时、‘消遣’四十小时,那么,我会怎样支。

配这些时间呢?我会还象现在这样过日子吗?”

如果对最后这个问题的回答不是“是”的活,就猛醒。

吧!你是个凡人,亲爱的朋友,时钟滴答滴答走个不停,你。

的生命有多少年是有数的!

我时常听到人们说,“我讨厌我的工作,但是得靠它生。

活。”我自己就想,”你是在哄自己吧?你准是那种能够活。

五百年的人!”

至于我自己,我只有那头一个一百年,也许还不到一百。

年。让我花费我的生命去干我讨厌的事情,我可花不起。我。

得要去找能够给我的生活带来欢乐的工作领域、朋友和活。

动。

“靠它生活”并不是充足的理由。假定你非常讨厌现在。

的工作,感到非常烦恼,早晨几乎不想起床.或者象是长着。

流血的疮,但是能够挣来房租和汽车,能够挣来买必需品的。

钱。那么,你就可以提醒自己:如果你有本事习惯于靠你不。

能忍受的工作来维疗自己的生活,你也就有本事靠另一种方。

式维持生活,用不着惨兮兮地在你现在这里呆着。你如果在。

某一个具体领域里干得很好,那么去从事你愿意干的工作同。

样能干得很好。在生活中要大胆地尝试,无畏无惧地寻代你。

的位置。

莫犹豫,莫伤悲,莫要浪费你。

有限的生命。

我不想做什么。

要说服人家自主地生活,一般并不算太困难。麻烦的。

是,他们要问:“怎么去做呢?我倒想自主地生活,可是弄。

不准我想干什么。”

有些患者头一次来找我的时候,我把他们叫做“最大的。

失败者”。他们从来也没看准了去做什么事情,对什么都抱。

消极的态度。他们不知道自己想要干什么,所以我称他们是。

“最大的失败者”。

我给他们一支铅笔、一张纸、对他们说:“你拉一张单。

子:‘哪些事我不想作?’”

他们写得很快。有许多人一点也想不起来他们想作什。

么,但是很知道他们不想作什么,因为他们习惯于对许多工。

作持消极的态度了。“我小想当清洁工,”有一个人这样。

写,“不想当仆人。”他们写了又写,最后想不出来了。过。

了一会儿.这种消极的态度不起作用了。

然后,我对他们说:“现在,再开一张单子,写出‘我。

可能不反对去作的事情’”——用的还是消极的形式,因为。

这种形式很多人用得顺当。于是,他们又写了起来,写出了。

他们愿意拿出一部分时间去作的事情。等到他们想不起来还。

有什么往这张单子上写的时候,他们的态度慢慢变得积极一。

些了。

于是,我请他们开第三张单子:“我觉得可能喜欢的事。

情。”这个题目还是非常不确定的,因为习惯于作失败者的。

人害怕作决定,也不敢负责任明确表态。他们恐怕作了决定。

就要行动,而最后又要失败。他们对失败的担心,比对成功。

抱的希望要强烈。

为了帮助患者进入一种要取得成功的状态,我的目标不。

是让他们说出“我肯定地想要作——”,而是给他们一个没。

有什么可以担心的起跳点,让他们检验一下新的可能性并且。

开始思考问题。一旦患者对于他们“可能喜欢”去作的事情。

有了一个起码的模糊想法,也就是向一种取得成功的思路前。

进了。

现在就开始实践。

也许你已经考虑过你“可能喜次”干哪一个具体行业或。

者职业。那么,你便可以从查看征聘广告开始。去找学校或。

培训中心,同已经干上那一行的人交谈,搞清楚有哪些机。

会。你也许决定报名读了一门课程,后来发现你一点也不喜。

欢它。好极了!你“见识了一番”,做了努力。这佯一种探。

索是明智的,并不意味着你终生就要干那一行,而仅仅是作。

一番考察,是一种聪明的作法。

等到你了解到了比较多的情况,你就可以更好地判断是。

否要继续地学下去。知道你自己“可能”对什么感兴趣,你。

便有了一个开始起步的“起跳点”,因为——。

要取得成功就得“行动起来。

并且全力以赴!”

有些人很想有所造就,很想取得成功,但是还没有动。

手就感到非常为难,他们搞不清楚自己想要做什么。由于思。

想上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所以觉得很难下决心下—步去做。

什么。于是,他们就束手坐在耶里,等待着有一个神奇的想。

法闪上心头,“来确切地知道到底想要如何度过自己的一。

生。”

但是,我知道,我接待过的许许多多取得了很大成功的。

人士心中也并没有很多明确的目标,相反却是变动得非常之。

快,有时候其至连目标是什么都不知道。他们只是不断地尝。

试去做新的事情,直到对自己听作的选择比较满意为止。他。

们的许多行动象打棒球的“试打一失误”一样,看上去象是。

轻率地挥棒,但是挥棒的次数多了,也就打出了不少“本垒。

打”的好球。

成功者都非常积极活动,以行动作为自己的方向,试验。

许许多多新的途径。所以,经过一番奔波忙碌之后,必然取。

得某些有价值的成就。

应该去探索。

我开始上大学是学音乐的,以前从来没有想过会有其他。

的选择。我的家人都是搞音乐的,音乐是我们家庭生活当中。

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有两架钢琴,一架放在楼。

上,一架放在楼下。这样,我和姐姐夏洛特能够同时练琴而。

互不干扰。夏洛特上大学就是学的音乐,我的父母和朋友也。

都希望我走她的路。我选学音乐作为我的主课,似乎是很自。

然的。

我在费尔法克斯中学上学的时挨,由于音乐的才能给了。

我许多机会,让我成了这所学校的“明星”。学校每次演出。

都有我演奏钢琴,结合唱团伴奏,还写曲子。我就这样出了。

名,自己也觉得很不一般。但是,费尔法克斯中学差不多有。

2,500名学生,我后来就读的加里弗尼亚大学沿杉矾分校有。

25,000多名学生。学音乐的学生来自世界各地。有一个从瑞。

士来的学钢琴的新生,弹起琴来儿乎无懈可击,技艺非常纯。

熟,还有一个俄国来的四年级学生,弹琴弹得还要出色。

我慢慢地明了:“这坐不是中学了,我在这里没有什。

么不一般的,”我对于音乐既不如别人那样非常热忱和喜。

爱,也没有别人那样的才干。但是,自我有生以来,每一个。

人都认为我要以音乐为自己的事业。又过了两年。我才认识。

到“我并不想作我的母亲想让我作的事悄,而见很讨厌。当。

我弹琴或者写出好曲子的时候,朋友们以为我很有兴趣。但。

是,我明白自己只是平庸之材。”

我作出了明智的决定,离开了音乐系。我并不为花费了。

时间而懊悔。我认识到音乐不是我想要从事的事业,仅仅用。

了两年,而没有花掉我毕生的时间。

我开始探求自己到底想要作什么,但是仍旧很依赖旁人。

为我作出选择。我有一个朋友是学经济的,他希望我走他的。

路,我就改学了经济。他喜欢同我在一个班里读书,但是我。

对经济了解得很少,上课的时候总是搞不懂,甚至想要把枯。

燥无味的课本扔到教授身上——他就是课本的作者。我硬着。

头皮学下去,只是因为我的.朋友赞成。可是,最后我再一次。

认识到“这不是适合我干的事业。。

后后,我尝试去干另一个朋友作的事情。我喜欢给自己。

设计衣服式样,有一年夏天还作过运动服装设计师。于是,

我又决定去作生意,搞服装设汁。

我就是这佯多次改变了计划。每次我听了参谋们的话,

他们都很开心。几乎每个学期我都要换一门主修课。

但是,这样就很好。

经过探索,失败和尝试,我终于找到了到底干什么能。

够使我心花怒放,使我精神震奋使我兴奋到了顶峰。那就。

是我所作的心理学研究工作。

假如生活是一个神话故事,我会在一天早晨醒来的时。

候,听到小提琴演奏的声音,忽然有人给我一个启示:“你。

应当作一个心理学冢,你会干得很出色。”于是,我便在恍。

恍忽忽之中乘坐我的飞毯来到了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于。

是,我便选读了所有正合需要的课目,飞快地渎完了所有讲。

授的最好的课程,而且回回考试都得了满分,而且一下子就成。

了一个经验丰富、独具慧眼的心理学家。再过几秒钟,我就。

名杨四海,得到全世界的敬重了。

但是,生活对于我和任何一个人都不是这样的美好的神。

话。事实上,我是在作了许多愚蠢的决定、犯了许多愚蠢的。

错误之后,由于学校的规定才惘然学了心理学课的。后来我。

渐渐喜欢了心理学的内容和研究工作,喜欢心理系和它的那。

些教授,喜欢整个心理的领域,这似乎是一件不可思议的意。

外事情。而且更加象奇迹一样的是,我在心理学课堂上发言。

说些什么的时候,教室里常常非常安静起来,使我非常惊。

异:“我说话的时候大家都在静听!除了我的家人和密友之。

外,平常我说话的时候似乎没有什么人很注意地听呀!”

我受到了鼓舞,于是又报名学了另外一门心理学的课。

程,并且尽最大努力去勤奋用功,其他学生去图书馆只用几。

个小时去看的资料,我要看上几个星期。然后,我便开始到。

医院去实习。我去给得了精神病的小孩子作治疗的时候,有。

一个打了我耳光,另一个揍了我。当时我想:“我这是作什。

么呢?我准是疯了吧?”但是,其中也有令我非常愉快的时。

候,我便一门课程接一门课程地读了下去。

有好几位教授对我特别感兴趣。于是,我就开始对一个。

患心理孤独症的儿童作研究,他经过我的资料有了显著好。

转,全国各地的心理学工作者都来考察了这项研究工作,

《生活》杂志也作了报道。

接着,我应邀到了欧洲,在伦敦大学继续从事实验工。

作,又作了一些冶疗和研究。有一个人30年没有讲话,经过。

我的治疗用30天的时间就使他说起话来!我以这个病例写了。

博士论文,报纸上报道了这件事,我也出了名。这些都是六。

十年代的事情。

当我回顾自己,发现对于心理学的热爱与研究所走过的。

曲折路程的时候,心中十分庆幸。作一个心理医士,帮助人。

们去过比较富有成果的生活,给我的生命带来了很大的意义。

和明确的目标。尽管人们现在称赞我是个成功者,我一开始。

的时候却作为一个平庸的音乐系学生是个失败者,因为学音。

乐是我家人的希望。但是,一旦我由于不知道有什么别的事。

情可做而着手在学习方面进行“探索”并且一样一样地去尝。

试,我的幻想也就逐渐形成了我说要走的道路。

你现在就应该开始探索什么是你的需要和成功!

第一步就作我在前面谈到那些患者时说过的那种练习。

如果你刚刚开始你的事业,或者你不满意现在所作的工。

作想要有所改变,可以按下面所列的练习去作。也许你眼下。

考虑的不是事业问题,而是考虑如何去同你的配偶,朋友.。

双亲或者子女改善关系取得“成功”,或者你在为自己的体。

重,吸烟的习惯,居住的周围环境感到不快,那么,下面所。

列的练习也是有用的,按照你现在关心的问题把它修改一。

下,目的还是相同的,帮助你摒除那些在你的脑子里面喧喧。

闹闹、让你去干这干那的意见,帮助你找出你自己想要干什。

么的初步线索。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篇十一

2、刍议民商法之发展演进。

3、试论如何协调商法的公法性色彩和私法自治理念。

4、民商法的目的价值探析。

5、我国商事登记制度公法属性之证立。

6、浅谈商事登记的对抗效力。

7、论商法的商人自治理念。

8、契约权利下古代商事法律思想分析。

9、商事登记制度的属性反思及制度重构。

10、商事代理概念重构:法经济分析的视角。

11、商法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

12、商法中加重责任理念的司法应用及立法构想研究。

13、我国商事登记制度问题研究。

14、商法形成过程对今天我国建立商事制度的启示。

15、商法学研究必须重视国际化与中国经验。

16、民法典之外制定商法通则应为科学选择。

17、电子可转移记录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8、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学。

19、商事仲裁与商法思维。

20、商行为立法问题研究。

21、商法思维法律适用性微观辨析。

22、商事审判组织的专业化及其模式。

23、论商法理念的时代动因。

24、论商行为在相对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不对等性。

25、商事留置权及其扩张适用研究。

26、商法的双向运动与现代商法的生成逻辑。

27、日本法上的提单效力问题研究。

28、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在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应用。

29、案例教学在商法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30、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31、对当代民商法调整对象的探讨。

32、商事行纪制度比较研究。

33、我国商事失信惩戒法律制度的构建。

34、商事登记效力问题研究。

35、基于商法理念下营业转让的法律规制。

36、从全球经济危机反思现代商法的制度价值。

37、外观主义思维模式与商事裁判方法。

38、浅析我国商主体的划分--试论个体工商户制度。

39、商法解释理论的基点与法则分析。

40、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与司法中的适用情况探讨。

41、论商事裁判的代理成本分析进路。

42、工商登记改革后商事司法权的定位及价值功能。

43、我国商事登记的功能回归与制度完善。

44、商事代理制度的比较法研究--基于两大法系理论和立法的分析。

45、论我国商事登记审查模式。

46、浅析现代民商法树立系统调整观念的必要性。

47、民商法与健全个人信用体系的现实融合。

48、商主体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探析。

49、依法治国语境下的商法建设。

50、有关商事审判中的商法理念与审判思路探讨。

51、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制度的影响与完善。

52、我国商事法律制度的'体系构建。

53、商事仲裁裁决法律适用方法研究。

54、论商事代理商制度与完善构想。

55、由“囚徒困境”引发的对商法互惠互利原则的思考。

56、论中国商事立法法典化--以商人习惯法为视角。

57、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和司法中的适用。

58、商法总论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探讨。

59、关于“一带一路”背景下商事登记制度的几点思考。

60、民法总则法律行为无效制度的商法思考。

61、权利外观理论视角下的现代商法价值。

62、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商事登记统一立法研究。

63、论我国商法的发展和民商合一体例下商法的独立性。

64、论信息失衡的商事法律回应。

65、我国商法立法模式探讨。

66、论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商主体--生态人法律模式建构。

67、浅析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

68、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

69、民商法价值取向与构建和谐社会。

70、越南商事登记的法律效力。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篇十二

大海如果失去了巨浪的翻滚,就会失去雄浑;沙漠如果失去巨沙的狂舞,就会失去壮观;人生如果失去了自立,生命也就没有了意义。

在我小时候,妈妈给我讲了一个故事。一阵风将叶子吹上了天空,洋洋得意。可好景不长,又一阵风吹来,叶子却掉进了泥潭。母亲语重心长的告诉我“风将叶子吹上天空,又吹进泥潭。”

小小年纪的我单纯的认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故事而已,不以为然。时光一天天流逝,我一天天长大了,有了许多好朋友,我总喜欢依赖她们,她们总会在我回答不了问题的时候,偷偷告诉我答案。可有一天,她们却没有帮我,我站在座位上,丢脸至极。但我突然明白了,她们可以让我得到夸奖,也可以让我得到批评,是因为我的过度依赖。

回到家,我跟母亲说了此事,母亲只是笑而不语。我不明所以,却突然想到母亲在我小时候告诉我的故事——想得到什么必须靠自身的力量。

但我依然很迷茫,浑然不知该怎么做,不知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现在的我很焦虑,站在十字路口,四周黑漆漆的,只有路旁的路灯时不时的闪烁。似是说不出的静谧,也没有一个人。我蹲下来,紧紧地抱住自己,从自己身上汲取力量。

脑海里突然闪过杜甫的“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我读出了他心胸之宽阔,襟怀之豁达,志向之远大。我读懂了站在山顶的身姿才是潇洒,将众山饱览于眼底才是快乐。于是我心里便有了凌云的志向。从此以后,我心里充满了自信的豪爽。

我站了起来,眼神坚定地朝着那条路走。

人应当自立,则要有目标,志向,方向。

我不靠任何人,就靠自己,走出一条特别的人生成长之路。

我每天练习习题,不懂的题也要花几个小时去弄明白。今日事今日毕。让自己集中注意力在课堂,一分一秒都不放过。

用自己的勤奋让他们刮目相看。不久后,进行了月考,我用成绩啪啪打脸他们。

想要取得成功,就得自立,就得努力,靠别人始终是靠不住的。

在二十一这个世纪,科技发达,竞争之大。我们只有靠自己,才能有出路。

一个普通人说,我们注定要终身吃苦,我们注定要活的不轻松,但我们应该自立。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篇十三

在生活中,我们或许早已习惯于以“专家”、“大师”、“学术权威”们的意见为自己的意见。诚然,专家大师之言在很多情况下是正确高明的。但是他们毕竟是凡人不是神明,他们不可能在任何事情上都是正确无错的。甚至可以说,专家大师们犯错,比普通人所犯的错误更难以纠正。因为在光环的笼罩下,少有人有质疑他们意见的勇气。

那么,我们怎么办?方法很简单:学会独立思考。早在几百年前,思想家康德就曾说过:“要敢于运用自己的理智。”只有我们拥有了自主甄别是非的意识,我们才不会被大师专家们头顶的光环蒙蔽了双眼,而陷入盲从之中。

一个人倘若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就会陷入盲从;一个社会倘若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就会陷入黑暗与停滞之中。明清时期的中国就是如此,明清时代,“天不生仲尼,万古将如永夜。”一类的荒.唐谎言盛行于世,人们将传统儒学信条奉若天道神律,即便是对其加以思考讨论,在当时人的眼中都是亵渎神明、大逆不道的,更遑论质疑、否定进而创新了。于是乎在这种顶礼膜拜中,中国在停滞的泥潭中越陷越深,直到鸦片烽火如同闪电般划破中华大地上方死寂的天空。中国才逐步走出迷信盲从,重新踏上前进之路。由此可见,独立思考是走向进步和成功不可缺少的因子。一味迷信盲从难免失败。

相反,倘若一个人将独立思考融入了自己的血液,那么他就会获得强大的生命力和前行的动力,不断纠正错误,修正方向,最终胜利的抵达目的地。正是因为没有盲从权威,袁隆平才得以摆脱笼罩了世界植物界半个世纪的“水稻谬论”的影响,从而开创出水稻杂交育种的崭新时代,让人类看到了彻底摆脱饥饿、实现丰衣足食的希望。由此可见,独立思考是通往成功的必由之路。

独立思考需要勇气,一个人倘若没有足够的勇气,他就无法在权威的压力下抬起头,用自己的眼睛直视真理的天空。独立思考需要智慧,一个人倘若没有足够的智慧,他就无法透过表象看到实质,因此他看到的就不会是真正的真理,而是光怪陆离的扭曲图景。这两类人,前者是懦夫、是羔羊,只会助长错误的倾向。后者是疯子,是闯进珠宝店的野蛮人,只知否定与破坏,而不知如何提出正确的主张。这两类人,都不懂得真正的独立思考。所谓真正的独立思考,是指在尊重权威正确意见的同时,通过自己的思考而提出新意见。它在本质上是辩证否定的,因而,独立的思考,是发展的道路,是通向真理的道路,更是成功的必由之路!

新的时代需要新的声。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篇十四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论文吧,论文是对某些学术问题进行研究的手段。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独立而相依议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叔本华曾言:“人,就像寒冬里的刺猬,靠的太近会痛,离得太远会冷。”

在平衡互相伤害与互相依存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便是人际边界—人与人之间基于人性与规则而形成的界限。

但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中,这样的概念是缺失的。古时生活艰难,匮乏的物质条件逼迫着人们抱团生活,无论亲疏的互相帮助深埋于我们的血脉当中。皇帝以“家天下”治国,儒家思想倡导的“三纲五常”更是突出以亲密关系维系社会的.传统。由此,中国的社会关系如费孝通先生所言,像石头掷在水面上的波纹,每个人都是涟漪中心,涟漪之间互相干涉,一圈套着一圈,无法分开。在这样的情况下,强调人际边界仿佛成了一种对族群的“背叛”。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人际边界绝不是隔阂,而是衡量合适人际距离的一把尺。我们总会本能地在一段亲密关系中寻求安全感,向对方提出“非分”的要求并希望得到回应,越过对方正常社交中的底线却希望不受到排斥。这些行为本意虽无错,但却时常令人感到恼怒却无可奈何。如果有人际边界存在,亲友间的交往会更舒适,更温馨,自然无“背叛”一说。

此外,人际边界意识的缺失,在父母与子女这类具有控制与被控制的双边性质的关系里,将造成严重的后果。皮克斯最新的动画电影《包宝宝》就反映了“中国式家长”的典型例子。一个母亲替孩子做出所有的决定,将孩子塑造成自己心目中的样子,缺没有注意到孩子的成长与逆反心。当孩子日益表现出与自己心目中不相符的样子时,惶恐愤怒的母亲终于失控了,一口吞下了代表了孩子的包子—她选择了毁灭。

我们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理应有自己的道路,自己的选择。树立人际边界意识不但不代表与他人的割裂,而且能够更好地增进人与人之间积极、有效的交往。有利于个人的成长,人格的完善,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有序,进步发展。

在这方面,西方国家所崇尚的个体主义,个性主义就是最好的榜样。儿女在成年后,父母就很少再给予大笔的经济资助,完全放任,并支持子女做出自己的人生抉择;他们提出“一碗汤的距离”,即父母与子女住宅的距离最好是端一碗汤过去刚好温热的距离。同事,朋友等相对陌生的人际间更是如此,当意识到自己的言语批判了对方的人生选择时,西方人会毫不犹豫地为此道歉。人际边界清晰,成长环境独立,相信只有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人才能成长为盛开的、大写的人。

此时的独立,是为了彼时的相依。刺猬带刺的拥抱似也预示着,戴着名为人际边界的镣铐起舞,定将迎来真正的和煦温暖的人情。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篇十五

b:见证人。

c:背书人。

d:承兑人。

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票据法》第68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2、单选题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当事人在从事证券买卖的民事活动中应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进行等价交换,这是证券法中的_____。

a:自愿原则。

b:有偿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公正原则。

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解析]《证券法》第4条规定:“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这就从法律上确定了证券法的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有偿原则也称等价有偿原则,是指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当事人在从事证券买卖的民事活动中应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进行等价交换。由此可知,题干所述内容为有偿原则的内涵。b项为正确答案。自愿原则是指商事主体在从事证券的发行和交易时,根据自己的意思来设立。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应当诚实不欺、讲究信用,在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3、单选题对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资本制度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在合营期间可以增加注册资本,但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b: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必须以人民币表示。

c:经合营他方同意,合营一方可以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参考答案: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9条规定,合营企业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实需要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a项说法错误。第18条规定,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一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合营各方约定的外币表示。b项错误。第20条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c项错误。第22条规定,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d项正确。

4、多选题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就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投保人所受伤害不属于赔付范围,两种理解各有其理。在此情形下,法官对该条款的解释,做法不正确的是_____。

a:按照通常含义进行解释。

b: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解释。

c:按照法理进行解释。

d:按照对保险公司不利的原则进行解释。

参考答案:abc。

本题解释:[解析]《保险法》第30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因此,本案例中,法官应当按照对保险公司不利,而对投保人有利的原则进行解释,即认为投保人所受伤害属于赔付范围。a、b、c三项所述的解释原则是不正确的。

5、多选题以下关于人身保险,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

a:法人可以成为投保人。

b:法人可以成为被保险人。

c:未出生的胎儿可以成为被保险人。

参考答案:bcd。

本题解释:【答案】bcd。解析:《保险法》第12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第33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6、多选题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某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规定,其董事会人数为10人。

b: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其他公司中兼职。

d: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可以授权董事会制定,但应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参考答案:abcd。

本题解释:【答案】abcd。

7、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合伙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b:上市公司不能向普通合伙企业转投资。

c:上市公司不能向有限合伙企业转投资。

d:事业单位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

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答案】b。

a:免责条款无效。

b:保险合同无效。

c: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按照有利于保险公司的利益解释条款。

d: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按照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解释条款。

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答案】a。

9、多选题关于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以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_____。

a:投保人应当仔细阅读该条款,对其意义不能理解的后果自负。

b:无论投保人是否仔细阅读该条款,保险人都有向投保人明确说明的义务。

c:保险人对免责条款作出明确说明的,投保人不得于事后以不理解为由否认其效力。

d:保险人未对免责条款加以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发生效力。

参考答案:bcd。

本题解释:[解析]《保险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据此可以看出,提供格式合同的保险人依法应当就免责条款向被保险人作出明确说明。除了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外,还应当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作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未能尽到明确说明义务的,该条款应归于无效。保险人对免责条款作出明确说明的,投保人不得于事后以不理解为由否认其效力。故a项说法错误,b、c、d三项说法正确,本题答案为bcd。

a: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是100万元,其中外方占22%,中方占78%。

c:中方出资中的30万美元为现金,由中方向银行借贷,合作企业以设备提供担保。

d:合作企业头5年的利润分配,中外双方各按50%比例进行分配。

参考答案:bd。

本题解释:【答案】bd。解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8条规定,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国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第19条规定,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或者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第20条规定,合作各方应当根据合作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期限。

11、单选题下列有关基金募集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基金募集经核准后,方可发售基金份额。

b:基金份额的发售,可由基金托管人进行。

c:基金募集期限由核准之日起起算。

d: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在期限届满之日起60内返还投资人已交纳款项。

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证券投资基金法》第40条规定:“基金募集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发售基金份额。”所以a正确。第41条规定:“基金份额的发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在我国基金托管人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第29条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并不涉及基金份额的发售,所以b错误。第43条第2款规定:“基金募集不得超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基金募集期限。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所以c错误。第46条第2款规定:“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二)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所以d错误。

12、单选题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比较,哪个是正确的_____。

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取红利可以不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

b: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必须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

c: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必须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因此,a项的说法并无错误,应选。《公司法》第167条第4款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35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因此,b项说法不正确,不当选。《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c项的说法也不正确,不当选。《公司法》第104条第1款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所以,d项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不选。

a:违反公司章程处置公司资产,其行为无效。

b:违反公司章程从事非经营性交易,其行为无效。

c:并未违反公司章程,其行为有效。

d:无论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只要王某无恶意,该行为有效。

参考答案:d。

本题解释:【答案】d。

14、多选题有关我国证券交易所的以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_____。

a:证券交易所是公司制的企业法人。

b:证券交易所是会员制的法人。

c:证券交易所的设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d:证券交易所的总经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参考答案:bd。

本题解释:[解析]《证券法》第102条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因此a、c项说法错误。该法第105条第2款规定:“实行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的财产积累归会员所有,其权益由会员共同享有,在其存续期间,不得将其财产积累分配给会员。”由此可知b项正确。该法第107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设总经理一人,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d项正确。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bd。

a:该公司依合同将于3个月后获得的一笔投资收益。

b:该公司提交某银行质押的一辆轿车。

c:该公司对某大桥上的未来20年的收费权。

d:该公司一栋在建的办公楼。

参考答案:acd。

本题解释:[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财产包括:第一,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第二,破产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如管理人依法进行必要民事活动所取得的财产、管理人行使追回权所追回的财产。破产财产是破产企业享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及财产权利,包括有形财产,也包括无形财产,还包括财产权利。a项属于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c项属于已有的财产权利;d项属于既有财产。a、c、d项均属于破产财产的范围。按照法律规定,已经设立了担保物权的财产,除非担保物权人放弃行使优先受偿权,否则不应作为破产财产处理。因此b项不属于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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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篇十六

有人曾经说,生命就是河流,流速、长度、河床深浅都有自己决定。世界纷扰迷离,我们时时处于迷茫,失意的境地,但是总会存在活在足够的潇洒肆意里,有不为物使的的智慧与豁达的人,他们的天空是晴朗的。

余秋雨说:“有人把生命局限于互监互探,互猜互损,有人把生命释放在大地长天,远山沧海。”由此可见,一个人的价值由他的选择,格局决定。

人是社会动物,个人与个人,与集体需要建立各种联系,我们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无可避免的要与他人相处,在相处的过程中,我们会对同一事物产生不同的看法,当一个人与自己意见不同时,我们有信心与之争论,当与很多的人看法不一样是,我们同样需要理性思考,就事论事,若是仍然觉得自己是对的,那就坚持原来的的观点。这不仅是对自己尊重的表现,而且相信自己的同时在内心作了分辨,运用了知识,彰显了个人的独立与思考。

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写道:“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存,不屈的挑战不可须臾或缺。”我们不必自我设限,给心灵加上一把锁,恰恰相反,有时候我们应该闹闹“革命”,讲讲我们的独特的想法,让别人了解到不是每个人的想法都是一个样的,不是每个人都必须按他们安排的或他们想的那样去做。

人都是人,根本一样。在集体中活动的前提是保持个人的独立,与与其轻易地成为别人思想的跑马场,失去自己的对时事的独立的基本价值判断与道德信念。当代社会,现代通讯技术的极大发展与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们有了更多的'可利用于个人成长的共享资源。在这个有着坚实的物质基础的社会里,按常识似乎我们都应该会有更多的提升,拥有更多的才艺,更广博的学识才对。但是正如二八定律描述的那样,站在社会顶端的人群终归是少数。生活在科技昌明时代的大多数人依旧浑浑噩噩,缺少独立思考能力。他们乐于听别人的话,因为在意别人的评论,他们得不到内在的充实和平和,难以形成自尊自信的品格,失去了体会孤独见证成长的机会,他们害怕因为坚持自我带来的不可避免的瑀瑀独行,于是倾向于融入合群,把宝贵的自己与生俱来的思考力当成了装取别人观点的低价值低耗能低成长空间的的工具,总是期盼着享受合群盲从的自在,因此,忘了自己刚出发时的方向似乎也变得理所应当起来。

坚持自己独立的人格,因为别人的眼光或是议论实在算不上什么重要的事情,我们更多时候应当将时间和精力用在个人能力提升上。

生活不是演电影,我们身上没有主角光环,但是我们依旧可以做自己生活的主人。记得,人群中最耀眼的人,从来不是紧跟大众脚步的人,而是那些有自己节奏的人。厉害的人往往有自己的时间表,他们不随俗流,脚踏实步,目光炯炯,一笔一笔绘画出独一无二的人生画卷。能成就一个人的只有他自己,我们要放宽心大步向前走,走向自己的遥远的远方。

生活的经验告诉我们,无论何时启程都是不迟的。小小的人儿也理应筑起独立思想之实基,让它垫起我们前行的步步台阶。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篇十七

“我若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早在上世纪,舒婷便用一首《致橡树》表达了对独立女性的赞赏。而今日,张桂梅校长反对学生当全职太太的一席话,如高山坠石,打破看似平静的湖面。

“我说家庭那么困难,我们把你供到现在,你现在反而当起了全职太太。”当谈起拒绝接受捐款的时候,张校长神态平静,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大家众说纷纭,各执己见,而我,是坚决支持张校长的。

哈佛前校长曾说:“如果你认为教育的成本太高,试试看无知的代价。”无疑,张桂梅校长明白,无知,对于那些在落后观念有绝对统治权威的地区中长大的女性,会形成怎样严酷的打击,并且很有可能毁了她们的人生,乃至对下一代产生无尽的负面影响。于是,她四处奔走筹集经费办起华坪女中,她拖着虚弱多病的`身体关怀着她的每一个学生,给了她们免费受教育的机会,她满怀期望,把一个个女孩送出大山,改写她们原可能痛苦乃至绝望的人生。

不要因为走得太远忘记我们为什么出发。不论那位学生因何种原因选择当全职太太,她都辜负了张桂梅校长对她的期望,有悖于张校长的谆谆教诲,更与张校长建立华坪女中的初衷背道而驰。

诚然,当今社会快速发展,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价值判断,并因此做出不同的价值选择,我尊重,但坚决不赞同女性当全职太太的选择。

一场完全适配的婚姻本质上是一种价值交换。全职太太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生活的停止。当女性把大部分精力放在家务、孩子以及丈夫身上时,她难免会对外界有所忽略,容易与外界社会有一定程度的隔阂。全职太太意味着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只能依靠丈夫的经济支持,久而久之,她们容易形成怯懦内向乃至自卑的性格,尤其是在性别歧视、大男子主义仍有一定影响力的今天,部分没有独立经济来源的全职太太逐渐丧失了话语权与自由。

上述的一切,张校长心知肚明,她也明白大山里教育资源的短缺,封建糟粕思想的屡禁不止,她想让她的学生“上清华揽月、上北大摘星”,走出大山,走向另一个或许同样存在污浊,但至今更光明的世界,这是她对学生们的期许,也是她对这个社会存在的问题的抗争。

“我若爱你,绝不止与你共享雾霭、流岚、虹霓,更与你共担霹雳、寒潮、风雨。”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篇十八

在部门法里,商法在我国的起步算是比较晚的,其所遭受的非议自然也比较多。有赞誉甚高的,如周林彬教授的商法的四兴理论,说商法可以“兴商、兴市、兴德、兴国”,也有嗤之以鼻的,如史际春先生认为“商法在中国是个误区”.然而,讨论一个法律部门存在与否,应该怎样存在,存在的价值如何,所体现的依然是法学中一个非常老套的问题,该部门法的地位如何?本文所要探讨的商法的地位,也难免落入俗套,故用“再论”一词。

一、商法在中国的兴起商人法是由商人们自己创造的用以调整他们彼此之间的商事关系的习惯和惯例的总称。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际政治、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国际贸易商事往来的增多,对国际商事法律的要求自然也有所增强,特别是由于各国法律对国际贸易规定的不同,在国际商事交往中容易发生冲突,为此国际法上需要有统一的商事法律来进行规范。

二战后,国际贸易的发展导致了国际商事法律领域的历史性变革。这一变革不仅表现为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和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为载体的世界多边贸易法律制度的创立,更表现为商人法(lawmerchant)的复兴与迅速发展。但是暂且不论什么是商人法,商人法最终又是如何演变为国际贸易中通行的商法,商法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可见一斑。我国在经历漫长的封建社会时期,其占统治地位的主导思想一直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而对商人的评价却是“商人重利轻离别”。商事法律自然也不会有什么生存和发展的土壤。新中国建立以后,本着逐步消灭私有制,实行从上至下的公有制的思想,商事法律也没有取得什么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我国制定了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经济逐步繁荣,国际经济交往逐渐增多,受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影响,我国对商事法律的研究和关注不断加强。因此,笔者个人认为,商法在中国的兴起有一个从外至内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外力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二、商法的调整对象看一个法律部门是否存在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看其是否有特定的调整对象。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是指一个法律部门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讨论任何一个法律部门,均要讨论其调整对象,商法自然也不例外。从我国目前商法的研究状况来看,笼统的论述,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商事关系,即因从事营业行为所引起的社会经济关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在界定商事关系时有两个特征:第一、商事关系是发生在平等商事主体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第二、商事关系是商事主体基于营利动机而建立的。

三、商法的地位问题商法从产生开始,就存在这样的疑惑,商法是属于民法,也就是所谓的民商合一的格局,或是属于经济法的一个部分?或者商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民法学者和经济法学者甚至大义凛然的展开争论,认为商法属于自己的一个部分,研究生考试的民法专业都改成了民商法专业,直让人觉得民商合一是不可逆转的趋势,而经济法学者认为商法中无论是市场主体法的规定,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或是对经济活动的规范都体现了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具有了经济法的性质,因此商法属于经济法的范畴。商法学者则认为,商事法律以其独特的调整对象,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商法精神和价值理念,当之无愧的属于与民法和经济法平行的法律部门。

但迄今为止,无论是民商合一或是民商分立,其区别仅仅在于是否应将规制营利性主体营业行为的基本商法规则纳入独立的民法典的范畴,而对于实质意义上的`商事法,如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等等的存在,理论与实践中并无争议。也就是说,民商合一体例,并不意味着要否认实质意义上的商事法。由此,商法究竟属于哪个部门法,或者是商法应该自成一家,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一种学术利益的争夺。商法究竟属于哪个部门法本身不是太重要,重要的是商法究竟能够有什么用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在新世纪的中国,商法对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行,对追求公平与效益原则究竟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和作用?这才是商法所应该关心的问题。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来讨论商法,才可以真正体现法学公平与正义的价值理念,才能够确实体现法律对社会的规范作用。也可以最终定位商法可以花落谁家,或是自成一体,更有甚者属于可以被相互包容的法律部门。

而从性质上说属于私法的商法,其旨在调节和保护商行为主体的财产利益,无论是个人还是法人,当其以商行为主体身份参与到商事活动中来,其权利义务关系就受商法的管辖和约束。商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等等同样也属于民法的基本原则,商法和民法、经济法一起,对市场经济运作以及国际贸易的开展进行了有效的调整,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为此,商法和民法、经济法一样属于调整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部门,至于谁主谁辅,是否相互包容,本身并不重要。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篇十九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商法体系建设也开始大幅度的进步,商法体系也开始不断的完善。而世界范围内的商事立法运动肇始于18世纪初,延续至20世纪中叶。“商法时代”的出现,是现代文明的必然趋势。它不仅仅是一种制度法规的体现,更是一种现代文明社会的精神。重视了解商法发展的现状对于我国的经济市场的稳定发展有很大的帮助。

1.商法精神的时代价值。

1.1商法的历史沿革。

商法,简单的来说就是调整市场经济各平等主体之间相关的商事关系以及相关的商事行为的法律。商法,在我国目前的来看,其主要组成部分为公司法、保险法、合伙企业法、海商法以及票据法等等与商相关的法律。

从历史变革来看,商法是起源欧洲的古罗马时代原始交易中的一些商事规约,目前,我国法律界人士在对商法进行研究时,一般将中世纪欧洲地中海沿岸自治城市的商人法作为近代商法的起源,而近代商法的正式确立主要在18,标准性事件是法国商法典的正式确立。

就我国而言,由于我国历朝历代是以“士兵工商”作为社会阶层的排列,这使得中国古代对商法研究业绩制定极为不规范和欠发达,在20世纪初至今的包年百年中,中国的商法主要是依靠引进和借鉴西方商法,进而结合我国国情确立的。

1.2商法的时代价值。

商法的出现表明人类的文明又走走向了另一个高度,在人类文明的发展史上,不同社会制度的出现,从原始社会到封建社会,社会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者,最终的发展趋势都是推动经济的发展,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在一定意义说社会进步了,经济的发展是有序的,需要一种规则予以约束规范,而且这个规则需要具有强制性,代表统治阶级意志的产物之——法律,也就应运而生。在宪法中,上层建筑涉及政治领域,商法的出现表明上层建筑已渗透经济领域。商法对于奠定全球市场经济制度的法律基础,对于变迁民生的观念,对于四项原则在实际生活中的真实落实实施,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与变革有不可磨灭的作用。

1.3商法时代价值的体现。

商法作为现代经济体系中的规则体现,第一点它能保障其完整性和稳定性。作为一种体系中的秩序,它必须有能力以法律为基础制约并为何体系的延续。中国市场经济的生存与发展需要这样一种可靠的规则。第二点,商法的实际运用能够推动我国目前的政治体制改革以及体制的发展。在我国,由于推行市场经济体制的落后,使得我国经济出现垄断,也同时使得我国的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的高度集中,而这导致现代社会中的民主制度出现很大的漏洞和残失。市场经济恰好不同,在这样的制度下能体现社会经济主体的很高的自主权,保障了经济权利的独立,社会主义的平等也得以体现,政治民主化的有序发展得以从根本上得到规范。再者,中国商法制度的建立将构建不同政治制度下中国法律协调与统一的基础。自九七之后,中国两岸三地政治经济上都处在一国两制的状态,商法的拟草为我国不同经济体系的协调发展有很大的作用。所以了解目前中国商法发现的现状对于中国这个在全球庞大的经济体的健康发展有很大的帮助。

2.中国商法继受面临的难点和问题。

2.1国际化中的中国商法。

中国商法的制定从经济层面出发本质和欧美是一样的,为了完善和确立经济体系的'长久稳定性。而因政治制定的不同略有不同。全球有200多个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我国改革开放后借鉴了些资本主义的经验,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也必将趋于国际化。从上世纪以来的商法国际化趋势中,通常采用的主要有三种做法。

第一,对本国的商法法律法规的制定时,尽量的借鉴以及参考西方欧美经济发达的国家的成功的商事法,日上世纪的俄日本在制定商法时,基本以法国和德国的商法为基础,结合本国情况后,修改制定。

第二,以国家与国家关于贸易以及相关的国家经济区域的贸易政策为基础,进而协调各国的商法,促进各国间关于商法在经济市场的统一进程。如欧盟关于商法的协调整合是较为完善成功的。第三,通过目前世界经济相关的组织,推动以及积极探讨国际范围内相关的商事实体法以及商事程序法,以能够促进商事法的国际化发展进程。商法的发展趋势就是国际化,借鉴和吸取他国的成功经验,国际统一化,将更有利于我国与他国之间的贸易经济往来。

2.2中国商法的继受的难点和问题。

目前的中国商法继受了大陆法和欧美成功的经验,正所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通过借鉴欧美成功的经验,略加修改完善我国的商法在今后也是非常必要的,在现阶段的也面临诸多的困难和疑惑。

其一,从对法典的草拟和制定的经验来看,不仅仅是中国的商法,如敬爱哦为成功的德国商法相关的法典在制定上都有缺陷,时代在进步,换句话说这些法典是过去的,是历史的产物。德国是个严谨的国家,其商法的确立对欧美其他国家包括日本都有深远的影响,但是是在特定的某个时期的影响。二战之后的世界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法,信息时代的到来,美国,欧盟,中国经济体涌现,对于商法的完善也是种考验。再看看德国民法典,可能由于时间的积累起完善的程度远高于商法。而他国借鉴与效仿其成功的经验更是远过于德国商法,尤其是21世纪,德国商法更显疲软。因此,我国不能想上世纪的日本一样一味的借鉴德国等大陆立法经验来制定与完善我国的商法法典。

其二,美国20世纪中叶《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技术方面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它虽然在顺应了现代商业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面做的较好,但是,由于它本身是建立在英美法基础之上的一部商法典,由于实行的社会制度不同,其美国的立法基础以及立法方式和我国等等大陆法系是有着极大的差距的,就我国目前的一国两制制度,制定与完善商法为了能制约与协和两岸三地,中国目前同样很难完全依照美国的经验制定一部统一的商法典,我国需要一部适合我国经济体制的商法典。

其三,我国由于商法历史等等特殊的原因,我国法学界对于制定统一商法典的呼声一直处于极弱的状态,大陆法制确立的粗略和漏洞很多,就算现在近20年来在我国乃至世界大力推行商品经济时期,中国法学界的呼声还是很微弱。

其四,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市场关于商事交易方式也变得复杂多变,这也使得商法的统一制定难度加大。现在社会的发展,商业经济发展迅猛,经济市场情况复杂多变,化石燃料在其中很大程度影响世界经济的走向,以及社会商品的交易方式等等的改变也使得我国商法典的统一制定的难度加大。

其五,由于我国不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使得在这个时期对市场经济相关的商法法制的认识不到位,加之我国的法学界的对商法认识观念的差异导致对制定统一商法典还未能达成一致。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时间还不长,还需要通过时间来完善发展。不就得将来,当人们观念上的转变,中国现有的经济制度的完商法典的价值和作用才会得到大众的认可。

结束语:总而言之,我国现有的经济体制还需要一个成熟的过程,商法的制定与完善,商法的国际统一化是目前必然的趋势,希望我国上发的变革与时代价值能在其中得到体现,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与经济的稳定起到相对性的作用。(作者单位:渤海大学文理学院文法系)。

参考文献:

[1]史际春,姚海放.再论商法[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01)。

[2]郭锋.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的理论评析[j].中国法学.(05)。

[3]刘凯湘.论商法的性质、依据与特征[j].现代法学.(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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