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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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精选5篇
时间:2023-06-02 11:48:07     小编:JSX江

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重大项目安排过程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制度和规定办事,自觉接受各种监督;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精选5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1

[摘要]本文通过对财务管理工作中廉洁风险点的识别与分析,结合财务管理工作的特点,研究制定出严密有效的防控措施,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对腐败行为的预防能力,确保财务管理工作依法合规,为企业持续高效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财务管理廉洁识别防控研究

一、识别财务管理廉洁风险点的重要性

在财务管理日常工作中,因为专业分工较细,有些财务人员难以从一个较为全面的高度看待本岗位的廉洁风险,也难以从客观的角度识别分析本岗位的廉洁风险。因此,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全面、深入的识别本岗位的廉洁风险点是意义重大的。通过准确识别财务管理廉洁风险点,促进财务管理人员加深对廉洁风险的认识,为今后合规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建立起廉洁风险的高压线、警戒线。

二、财务管理廉洁风险点识别与分析

(一)资金支出相关岗位廉洁风险点识别与分析

成本核算管理岗、材料核算管理岗、在建工程核算管理岗、修理费用核算管理岗、费用核算管理岗是负责结算付款审核的第一道关口,存在的廉洁风险点主要有三个方面:1、未严格执行资金授权审批制度;2、未审查发现结算付款资料中的虚假信息;3、未及时编制结算付款凭证。稽核管理岗、资金结算管理岗、出纳管理岗、财务部门负责人是结算付款凭证编制后至最终款项支付过程中的几道审核关口,如果这些财务管理人员把关不严,审核监督流于形式,使付款凭据不全或存在明显漏洞的款项得以支付,导致问题款项无法追回,给企业造成损失。

(二)资金收入相关岗位廉洁风险点识别与分析

资金收入相关岗位主要是销售核算管理岗,廉洁风险点是:放松对自身要求,与客户进行利益输送,谋取个人利益,在确认收入时结算销量小于实际销量,少结算产品销售收入,减少或延缓企业资金回收,给企业带来损失。如果相关审核监督严格把关,定期盘库进行账实核对,这一廉洁风险出现的机率会大大降低,有效的监督机制会让心存贪念的人不敢伸手,伸手必被捉,营造不能腐的氛围,在保障企业利益不受损害的同时,也是对财务管理人员的一种保护,避免其一念之差,造成终身悔恨。

(三)出纳管理岗位廉洁风险点识别与分析

出纳管理岗负责资金的收入与支出,是离资金最近的岗位,也是廉洁风险较高的岗位。出纳管理岗的廉洁风险主要是:公款私存,私自背书转让转账支票,挪用或侵吞资金,给企业带来损失。

(四)其他岗位廉洁风险点识别与分析

(1)税收发票管理岗。主要廉洁风险是:廉洁意识欠缺,放松对自身要求,收受客户好处,帮助其谋取不正当利益,为客户多开增值税发票,或者为不具备真实业务的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

(2)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岗。主要廉洁风险是:会计核算处理前审核把关不严,对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或评估价值明显低于资产本身价值的固定资产处置进行会计核算处理,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分析其原因,主要是财务管理人员廉洁风险意识淡薄,不严格要求自己,不遵守合规原则,为个人或其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企业造成损失。

(3)往来对账管理岗。主要廉洁风险是:工作责任心不强,或顾及人情、谋私利,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按规定对长期债权、债务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形成呆坏账,影响了企业形象,给企业利益造成损失。

(4)预算分析管理岗。主要廉洁风险是:因顾及人情,预算分解至各下级单位尺度不一,降低预算指标可执行性,影响预算执行积极性,未达到预算管理效果,给企业带来损失。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廉洁风险意识淡漠,放松对自身要求,为个人利益放弃企业长远利益。

三、财务管理廉洁风险点防控措施

(一)加强廉洁从业教育,提高自身修养,建立廉洁风险的思想道德防线

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教育,一方面要采用典型案例和违法违纪人员现身说法等生动、直观的教育方式,进一步增加財务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在诱惑面前站稳立场,慎重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另一方面要树立正面榜样,在要求财务管理人员不能做什么的同时,告诉他们应该怎么做,怎样才能做到最好,树立起先进的榜样,如:明察秋毫,及时发现问题;严守规章制度,秉公办理业务;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等等。

(二)加强重要岗位人员监督,有效管控业务流程,铸就防范廉洁风险的坚实屏障

(1)及时掌握财务管理重要岗位人员的思想动态。要定期不定期地分析财务管理重要岗位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表现,着重了解是否有赌博、炒股、购买彩票、经商、与社会劣迹人员往来和追求超常消费等情况,掌握可能发生违法违纪的征兆,以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

(2)逐步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定期轮换制度。定期轮换岗位是防范廉洁风险的有效措施,通过岗位轮换,及时发现违法违纪行为,降低企业损失。并且从事某个岗位工作时间久了,会形成思维定式,难以发现本岗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岗位轮换后,其他财务管理人员会从新的角度审视这项工作,便于发现问题,及时弥补漏洞。

(3)加强业务流程的有效管控。“得控则强,失控则乱”,负责财务业务复核、审核、审批等环节的财务管理人员应各司其职,严格按制度规定认真核实业务单据,加强管控,不流于形式,把不廉洁行为扼杀于初期,用强有力的监督提高违规违纪的难度,降低谋取私利思想产生的机率。针对复核、审核、审批等环节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定期进行总结分析,在财务管理人员之间进行交流、开展讨论,资源共享、举一反三,不断提升财务管理人员对违规违纪问题的甄别能力,铸就防范廉洁风险的坚实屏障。

(三)定期开展内部自查,查找漏洞,形成防范廉洁风险的有效保障

财务部门应该定期组织经验较为丰富的财务管理人员,从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核算等方面着手,针对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廉洁风险点,对财务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在检查过程中,以资金安全为中心,不但查找因业务知识不扎实或粗心造成的错误,也查找资金授权审批的执行、业务办理的审核管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结束后,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检查报告,在财务部门内部会议上予以公布并展开充分讨论。通过自查自纠,在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的同时,加强各岗位人员的合规意识和廉洁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防范廉洁风险的有效保障。

关于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2

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一、对原始凭证审核不严格,出现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合法风险;记账凭证未审核,记账信息错误,造成报表数据不准确风险;预算编制不全面、不合理,对收入、支出估计不合理风险;如果未按照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未按规定入账等,造成资产流失风险。

二、会计制度执法不严格,出现廉政意识不强的风险。

三、工作中,有受上级或领导压力造成不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的风险。

四、可能发生利用职务之便人情收费、编制人情预算、人情支出等风险。

五、在公务活动中,接受馈赠或宴请,可能产生违反法纪规定的不廉洁行为;对亲属及身边的工作人员管理不够严格,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造成不良后果。

六、对财务收支等重大资金使用等没有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风险。

七、资金的调控不合理,拨付审批不严,不按程序审批拨付资金,可能导致财政资金的误用、挪用。

八、对分管的科室在制度建设上要求不高,管理不到位的风险。

防控措施:

一、不断更新和掌握新的财政法规知识,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提高自己的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

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做到廉洁奉公,清正廉洁。

三、强化责任意识,时刻警醒自己,防范作风上的风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规章制度和规定程序办事;自觉遵守《廉政从政准则》等有关廉政制度,清正廉洁。

四、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机制的建设,严格程序和依法依规,落实好和执行好各项管理制度。

五、认真执行好《廉政从政准则》等有关廉政制度,做到廉洁从政。

关于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3

一、党组班子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党组书记、各党组成员)

1、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重大项目安排中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人说了算(一级预警);

2、对大额资金的使用不公开透明(一级预警);

3、违反组织任用程序,将不符合条件的干部列入拟任人选范围(一级预警);

4、未按规定任用、调整、交流干部(一级预警);

5、泄露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一级预警);

6、查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过程中因接受吃请或收受礼物、礼金、有价证券等,不依法依纪处理违法违纪案件(一级预警);

7、在人事调整、干警考核、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导致工作失误(二级预警);

8、对举报案件或上级转办案件,能够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出现集体上访事件的(二级预警);

9、对上级方针政策、党纪法规等重要性文件规定,不及时传达,以致出现违规行为发生(三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重大项目安排过程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制度和规定办事,自觉接受各种监督;

2、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情况;

3、推荐干部要召开会议,公布任职条件;

4、按照规定培养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5、严格保密制度,对未经发布的研究事项,不得擅自泄露;

6、拒绝收受各种财物,严格要求所分管的部门和干警依照法律规定执法办案,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7、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任用标准,客观公正评价干警业绩;

8、对举报案件或上级转办案件,要依法依纪及时处理,及时回复;

9、对上级方针政策、党纪法规等重要性文件规定,要及时传达,认真落实.

二、立案庭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立案庭负责人)

1、立案审查环节:

(1)、违反规定对应当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致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一级预警);

(2)、在立案审查过程中,因对法律把握不准或碍于情面等原因,受理没有管辖权的案件(一级预警);

(3)、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拖延立案,致使当事人合法权益未能及时得到解决(二级预警);

(4)、超出诉讼风险告知范围,对当事人作不当或错误引导,或者对案件的实体结果发表结论性意见,致使审判被动或结果不公(二级预警);

(5)、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损毁、丢失诉讼材料,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6)、群众意识不强,造成对弱势群体案件不按绿色通道规定处理,或在办理诉讼费减、免、缓过程中,因亲友关系或同事说情等原因而徇私舞弊(二级预警).

2、收退费环节:

(1)、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一级预警);

(2)、违反规定增设或减少司法救助条件,违反审批程序办理司法救助手续,造成司法救助混乱,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3)、违反规定使用诉讼费、罚没款、案件暂存款、赃款赃物及其孳息,违反程序规定为当事人、律师或相关人员办理退费手续,收取、退还相关费用不向当事人出具凭证,损害当事人权益,导致违纪、违法甚至犯罪(一级预警).

3、财产保全环节:

(1)、违反规定采取或者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或未能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损害当事人利益(二级预警);

(2)、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前,向被申请财产保全方当事人通风报信,或将财产保全信息透露给相关第三人,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4、信访接待环节:

(1)、接待信访时,未按规定登记台帐,损害当事人权益(三级预警);

(2)、信访接待人员截留信访件,隐瞒信访、举报、投诉事件,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3)、接待人员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后,违反规定向责任人通风报信,或将信息透露给相关第三人,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5、对外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环节:

(1)、鉴定管理人员对符合鉴定、评估条件的案件拖延立案,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2)、鉴定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确定鉴定、评估、审计等中介机构,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3)、鉴定管理人员向鉴定、评估、审计等中介机构发表倾向性意见,施加不当影响,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4)、鉴定管理人员违法向当事人代收代付鉴定评估费用(一级预警);

(5)、鉴定管理人员漏送或丢失鉴定评估材料,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6)、在鉴定评估报告未送达当事人之前,向对方当事人透漏鉴定结论,损害其他当事人权益(三级预警);

(7)、对鉴定管理人员或鉴定机构存在回避情形,不作回避处理的,损害当事人权益,导致案件处理不公(二级预警);

(8)、违反规定向案件当事人透露拍卖保留价,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9)、与鉴定评估机构进行不正当交往,造成违法评估、鉴定,致使案件处理不公(一级预警).

6、送达环节:

违反规定公告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或应送达的诉讼材料未能完全、及时送达给当事人,致使案件审判程序不公,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7、分案及司法统计环节:

(1)在分案时存在说情现象(三级预警);

(2)在进行司法统计时,不严格审查,统计数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三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立案审查环节:

(1)、把好立案审查关,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2)、对敏感、疑难、新类型案件多请示、多汇报,与业务庭多沟通、相互监督;

(3)、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立案时间的规定及时立案,方便当事人;

(4)、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遵守审判纪律和保密制度;

(5)、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6)、组织学习相关规章制度,提高为民服务意识.

2、收退费环节:

(1)、加强组织原则性,严格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

(2)、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执行司法求助规定,定期检查;

(3)、加强思想教育,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核对帐目,定期检查.

3、财产保全环节: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民诉意见》关于保全的规定;

(2)、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遵守审判纪律和保密制度.

4、信访接待环节:

(1)、提高工作责任心,按规定建立台账登记制度,定期检查;

(2)、加强学习,提高自律意识,严格按信访条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5、对外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环节:

(1)、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鉴定、评估的相关规定;

(2)、加强监督力度,严格遵守鉴定、评估的相关规定,定期检查;

(3)、强化自律意识、保密意识,增强工作原则性,按规定办事,按原则办事;

(4)、提高自身素质,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5)、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6)、加强自身修养、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保密制度;

(7)、增强工作原则性,按规定办事,按原则办事,严格执行关于回避的规定;

(8)、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遵守审判纪律和保密制度;

(9)、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6、送达环节: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

7、分案及司法统计环节:

(1)、在向各业务庭移送案件时,要准确把握各庭工作量、案件难易程度等方面的平衡;

(2)、在上报司法统计数据时,要与案件实际情况进行核对,发现问题,要求办案部门说明情况,及时改正.

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 、审判监督庭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

1、诉讼保全环节:

(1)、违反法律规定采取或者解除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时有过失行为,或未能及时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2)、原则性不强,保密意识薄弱,在法院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前,向被申请方当事人通风报信,或将有关信息透露给相关第三人,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2、证据环节:

(1)、依职权调取证据不客观、全面、公正,仅调取对一方有利或不利的证据,存在偏袒心理,对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未在庭审中全面出示或有意不出示关键证据且无正当理由,对符合规定的证据调取申请,作出不予准许决定或不作决定,造成案件处理事实不清,案件处理不公,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2)、对符合规定的鉴定、勘验、审计等申请,作出不予准许决定或不作决定,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3)、责任心不强,致使损毁、丢失证据材料,或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损害当事人权益,导致违法犯罪(一级预警).

3、审理裁判环节:

(1)、与当事人、代理人及相关人员的会面不符合有关规定,且事前或事后未向组织说明情况,致使案件审判不公(二级预警);

(2)、滥用自由裁量权,量刑不当(一级预警);

(3)、赃款赃物处理过程中存在的不廉洁行为(一级预警);

(4)、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不提出自行回避申请,使案件处理不公,引发社会矛盾,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不按法定程序办理,致使案件处理程序出现瑕疵,影响公正司法(二级预警);

(5)、外出办案违反法院“五个严禁”规定,造成违纪违法,影响司法公正(一级预警);

(6)、不按规定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损害司法公信力(二级预警);

(7)、违反中立原则,运用不当手段进行调解,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不考虑利益平衡,调解结果明显有失公平,损害当事人利益,引发社会矛盾,或指示、授意、暗示当事人恶意调解,逃避或减轻债务,损害其他当事人利益(一级预警);

(8)、原则性不强,明知或应当知道存在虚假诉讼可能,放任诉讼进行,引发虚假诉讼,损害其他当事人利益,影响司法公信力(一级预警);

(9)、违反中立原则,在庭前或庭中引导、暗示一方当事人作不实陈述,或隐瞒相关事实,致使案件事实无法查清,损害当事人利益(一级预警);

(10)、在庭审中,对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自由、陈述时间等作不公平对待,导致案件审判被动,降低司法公信力(二级预警);

(11)、庭审言行不当,具有明显倾向性(二级预警);

(12)、庭审遗漏关键事实,或故意曲解陈述人的意思,造成案件审判不公正,降低司法公信力,引发社会矛盾(一级预警);

(13)、丢失、损毁庭审笔录,造成档案缺失,损害当事人利益(一级预警);

(14)、合议庭成员合而不议,或有意不发表不同意见,致使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出现错案(一级预警);

(15)、审判长违反合议规则,制止或限制其他合议庭成员发表不同意见,使案件审判事实不清,产生错案,引发社会矛盾(一级预警);

(16)、工作不仔细,责任心不强,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汇报案件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或关键事实,致使案件审判事实不清,产生错案,影响司法公信力(一级预警);

(17)、工作马虎,印发的裁判文书与合议庭决议或审判委员会决定不一致,影响司法裁判公信力(一级预警);

(18)、保密意识不强,泄露合议庭评议或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具体情况,致使案件审判被动,影响司法公信力(一级预警);

(19)、业务不熟,工作责任心不强,因错误认定事实、采纳证据、理解法律作出错误裁判(一级预警);

(20)、工作责任心不强,审理案件时间过长且无正当理由,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4、案后环节:

(1)、群众意识不强,怠于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引发社会矛盾(二级预警);

(2)、责任心不强,工作拖拉,收到当事人上诉状后,拖延上诉移交时间,损害当事人权益,影响审判效率(二级预警);

(3)、群众意识不强,判决履行期届满后,既不督促义务人自动履行,又以各种理由拖延出具法律生效文书证明,或拒绝向当事人出具生效文书证明,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4)、群众意识淡薄,在当事人按规定申请复印庭审笔录等相关诉讼材料,审判人员无正当理由予以拒绝,或拖延办理,影响法院形象,降低司法公信力(三级预警);

(5)、责任心不强,造成在案件质量和法律文书评查中,降低质量标准,隐瞒错误事实,致使审判案件质量降低,未能及时纠正错案,或有意掩饰案件质量和法律文书中存在的问题,导致案件质量下降,影响法院形象(二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诉讼保全环节:

(1)、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关于保全的规定;

(2)、遵守“五个严禁”规定,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保全的规定执行.

2、证据环节:

(1)、加强证据规则有关规定的学习,规范庭审程序;

(2)、提高工作责任心,坚持依法办事,严格办案程序;

(3)、提高自身素质,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规范证据材料的保管采集制度.

3、审理裁判环节:

(1)、加强自律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避免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律师)不正当交往;

(2)、依照法律规定凭证据办案,不得贪赃枉法;

(3)、严格按规定处理赃款赃物;

(4)、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

(5)、严格遵守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增强自律意识和相互监督作用;

(6)、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规范办案程序;

(7)、提高法官素养,依法调解,依法办案,加强对案件监督管理;

(8)、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增强工作原则性,依法秉公办案;

(9)、严格办案程序,公正办案,依法办案,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力度;

(10)、认真执行庭审相关规定,规范庭审程序,公正办案,依法办案;

(11)、规范庭审言行和庭审程序,提高法院公信力;

(12)、提高工作责任心,规范庭审程序,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13)、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案件材料管理制度;

(14)、加强组织原则,严格法律程序,强化对合议庭评议的监督力度;

(15)、严格执行合议庭相关制度,加大对合议庭的监督力度;

(16)、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责任心;

(17)、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业务监督管理,严格裁判文书的核对和制作;

(18)、认真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保密制度;

(19)、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

(20)、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及其他关于审限的规定.

4、案后环节:

(1)、严格执行判后答疑工作的有关规定;

(2)、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原则性,严格执行《民诉法》及相关上诉移交时限的规定;

(3)、严格履行办案程序,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4)、加强思想教育,提高为民服务意识;

(5)、提高责任心,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执行.

四、执行局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执行局负责人)

1、执行措施环节:

(1)、违反规定采取或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执行强制措施,损害当事人利益(一级预警);

(2)、应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无正当理由未采取,导致执行不力,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3)、应当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调查而未作调查,损害当事人权益(三级预警);

(4)、案件执行完毕后,未及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解除扣押、查封,损害当事人权益(三级预警);

(5)、应当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民事制裁措施的未采取,或违法采取民事制裁措施,降低了司法公信力,损害了司法严肃性(二级预警).

2、执行财产管理分配环节:

(1)、违反执行款物管理规定,收取执行款物未出具凭证,或收取执行款不入帐,产生贪污、挪用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级预警);

(2)、执行财物管理混乱,帐目不清,引发违纪违法行为(一级预警);

(3)、违反规定使用执行财物,产生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级预警);

(4)、对执行财物管理不善,造成执行财物非自然原因损坏、贬值或灭失等,损害当事人利益(一级预警);

(5)、滥用职权,在参与执行分配程序中,应公开的事项未公开,暗箱操作,损害当事人利益(二级预警);

(6)、参与执行分配方案不公,或对参与执行分配方案弄虚作假,损害当事人利益(一级预警).

3、执行异议环节:

(1)、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当事人提出的执行异议不予处理,损害当事人利益(二级预警);

(2)、应举行执行听证程序未举行,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三级预警);

(3)、对执行异议未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导致执行不公,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4)、业务不熟悉,因错误认定事实、采纳证据或理解法律作出错误执行异议裁定,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4、其他执行工作环节:

(1)、在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未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而要求申请人执行和解,放弃部分债权,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2)、未按规定给予或不予司法救助,损害当事人利益,引发社会矛盾(二级预警);

(3)、案件中止、终结执行不符合规定条件,或不按规定程序审批,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执行措施环节:

(1)、严格执行对外委托评估拍卖事项与执行机构相分离制度,依法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案;

(2)、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施执行公开;

(3)、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施案件追踪监督;

(4)、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履行办案程序;

(5)、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办案,公正办案.

2、执行财产管理分配环节: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廉政防范意识;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设立执行款交接台帐;

(3)、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制度;

(4)、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修养;

(5)、加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严格办案程序;

(6)、加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3、执行异议环节:

(1)、强化责任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及为民服务意识;

(2)、强化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公开制度;

(3)、加大对重要事项合议监督力度,避免执行不公现象;

(4)、提高业务素质,严格法律程序,依法公正办案.

4、其他执行工作环节:

(1)、进一步提高执行人员职业道德修养,加强廉政教育,强化监督力度,做到司法为民,公正执法;

(2)、加强自身修养,强化责任意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正办案;

(3)、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依法办案.

五、司法警察大队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法警大队负责人)

1、责任心不强,在值勤、安检、保卫、押解、看管等工作上,违反规定造成不稳定因素或安全隐患(一级预警);

2、违反规定安排被告人与其亲属接触,或为其提供方便,影响案件审判,致使审判被动,甚至无法查清事实(一级预警);

3、在看管、押解期间违反规定,允许被看管、押解人员会见家属,造成串供、脱逃等严重后果(一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严格遵守司法警察值勤、安检、保卫、押解、看管等规定,提高职责意识和防范水平;

2、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提高工作责任心;

3、强化制度管理,严格处罚措施,增强工作责任心,按规定看管、押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

六、监察室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监察室负责人)

1、监督、监察工作不深入、全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时有为难情绪,不坚决、不彻底(二级预警);

2、原则性不强,责任心不够,在处理相关问题上不全面调查,主观武断,致使处理不客观、不公正(二级预警);

3、纪检监察人员怠于行使职权,不愿管、不敢管,或者对相关问题的处理不公正、不客观(二级预警);

4、接受被监督、监察对象的请客送礼(一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坚持原则,增强自律意识,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2、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问题,提高责任意识;

3、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坚持原则,做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表率.

4、提高自身素质,严格制度落实.

七、政工科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政工科负责人)

1、原则性不强,在干部任用考察工作中隐瞒、回避有关事实(一级预警);

2、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保密意识不强,泄露院党组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致使决策被动(一级预警);

3、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招聘过程中,违反规定增设或放宽招聘条件(二级预警);

4、不按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核,在人事调整、职级晋升、工资晋级等事项上,违反规定给予相关人员方便或设置障碍(二级预警);

5、违反人事及评先考核相关制度,虚报有关立功评先的数据、条件,致使立功评先不准确,影响立功评先工作的公正、公平(二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坚持原则,严格依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实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组织原则,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未经发布的研究事项,不得擅自泄露;

3、加强组织原则,严格按照组织人事制度执行,并按规定进行公开招聘,纪检监督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4、加强人事干部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责任意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严格准确上报;

5、加强组织原则性,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将立功评先条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八、办公室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

1、工作责任心不强,在文秘、机要工作中存在疏失,文件不能及时上交,会议通知滞后,造成工作效率低下,政令不通(三级预警);

2、在单位公章管理中不负责任,私自乱盖公章及乱开介绍信,影响法院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一级预警);

3、原则性不强,不按规定和程序采购物品,暗箱操作,采购费用高于市场实际价格,或虚报采购、修理等票据报销费用,导致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级预警);

4、在与相关单位的业务往来或公务接待中,索取或收受回扣,谋取个人好处,发生违法犯罪(一级预警);

5、违犯原则将私人消费在公费中报销,造成违纪行为(二级预警);

6、管理不严,未经同意使用单位设备、物资装备办理私事,影响社会风气,以至违法违纪(一级预警);

7、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动用、存放单位资金,发生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犯罪行为(一级预警);

8、财务管理不规范,致使财务帐目混乱,扣帐凭证不健全,不符合规定,帐目收支不平衡(二级预警);

9、违反车辆管理规定使用警车,产生违纪违法事件(一级预警);

10、不当使用警灯、警报器,开霸王车、特权车,影响社会风气(二级预警);

11、私自复印案卷材料,或违反规定为他人复印案卷材料提供方便,造成审判秘密泄露,或原则性不强,违反规定出借案卷,造成案卷丢失(一级预警);

12、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在网络管理方面由于计算机病毒侵袭,造成审判管理网络混乱,影响审判信息的按时录入和点击确认(一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文秘、机要工作由专人负责,提高工作责任心;

2、公章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公章管理制度;

3、严格遵守资产购置和验收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加强票据审核;

4、加强廉政警示教育,规范公务活动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严格报销审核,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6、认真执行廉政法规,重制度,强监管,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7、严格资金使用审批制度,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8、严格遵守财经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学习与管理,定期监督检查;

9、加强警车管理,严格遵守警车使用的相关规定;

10、加强思想教育,严格按照警车、警灯、警报器等使用规定执行;

11、提高自律意识,按原则办事,严格遵守案卷出借手续及程序;

12、制定网络管理规范制度,定期进行网络检查.

九、研究室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研究室负责人)

政治觉悟不高,在宣传报道中把关不严、缺乏政治敏感性,造成宣传报道失真等严重问题,影响法院形象,引发社会矛盾(一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把好新闻报道审批关,加大对新闻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建立信息宣传审核签发制度.

关于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4

一、廉政风险点及涉及处室

(一)学校收费

1、巧立名目乱收费:如向学生收取资料费、考试费、饮水费、早餐费、补课费等。

2、以学生自愿项目为借口的变相收费:如校服费、作业本费、保险费、防疫费等。

风险涉及单位:总务处、班主任。

(二)干部人事任免

1、违反干部任免规定,不按程序和要求推荐后备干部,提名人选未经单位集体推荐。

2、不按组织程序进行考察、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

3、不召开党支部会,或不按程序对拟任免人员进行考察,不经过党支部成员三分之二同意形成人事任免决定。

4、未按组织程序和规定的时间进行公示。

5、实行竞争上岗的未按综合得分名次实行择优录取。

6、不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风险涉及单位:学校党支部、学校行政。

(三)大宗物资采购及学校基建项目

1、利用采购教学、办公、设备用品,为学生购买保险、订购报刊书

籍及其它学习资料、校服等机会收受有关业务单位的回扣,或者与这些单位的人员勾结、虚增购货款进行虚报冒领,或将公款转到购货单位,虚开发票报帐,然后提取现金进行独吞或私分。

2、利用负责教学辅导资料发行的机会,收受出版、印制单位的“劳务费”、“感谢费”、“奖金”等。

3、在基建工程招投标、质量检查验收以及经费结算等环节,收受承建单位或个人的贿赂。

风险点涉及单位:总务处、教务处、少先队。

(四)资产及财务管理

1、本单位出纳、会计由领导亲友担任,致使领导及领导亲友侵吞、挪用公款。

2、总帐、现金不分,财务印鉴、印章及票据一人保管,致使一些财务人员侵吞挪用公款及公款私存。一把手直接管财务。

3、领导把关不严,甚至与财会人员勾结,进行虚报冒领或虚拟各种支出、套取公款进行侵吞或私分。

4、将一些收费、创收款等转入“小金库”,搞暗箱操作。

5、在教育经费预决算及拨付上,搞暗箱操作。

6、学校及单位的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在租赁、承包、拍卖过程中,不阳光操作。

风险涉及单位:学校行政、总务处。

(五)学校招生

1、违反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超范围、超年龄招

生。

2、在招生普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风险涉及单位: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

(六)教师人事调动及教师招聘

1、学校私自录用(借用)或外流(外借)人员。

2、不经学校支部、教代会讨论研究私自调动(借用)人员。

3、学校没有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对口专业教师任课。风险涉及单位:学校行政。

(七)教师职称评定

1、学校对职评精神不宣传贯彻。

2、学校对职评对象不公示。

3、滞留职评指标。

4、不严格执行职评标准,不严格审验相关证件。风险涉及单位:学校行政领导及主管领导。

(八)学生学籍管理

1、不按规定审查、办理学籍。

2、不按规定转出、转入学生。

3、对转学证、户口迁移证、休学医疗诊断证明审查把关不严。风险涉及人员:主管领导。

(九)贫困生资助

1、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

2、不及时、足额或变相发放学生资助款。

3、不及时下达专项资金。

4、对贫困学生资助的证明材料把关不严。风险涉及人员:主管领导。

(十)教师以教谋私

1、有偿家教。

2、兜售资料。

3、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暗示索要礼物、礼券。

4、私自收费。

5、接受家长宴请。风险涉及人员:全体教师

二、加强学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的措施

(一)全面绘制学校工作流程图和风险流程图,推进学校权力运行公开。

学校各职能处室也要根据工作特点绘制自己的工作流程图,编印成册,做到人手一份,并要制成大幅挂图挂在醒目地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广大教育工作者风险意识的增强。

(二)建立廉正风险教育防范机制,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1、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洁从政教育。要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开展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开展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开展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教育。反腐倡廉教育,要坚持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主题教育与分类教育相结合,先进示

范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把“创先争优活动”、廉政理论学习与廉政文化渗透相结合,运用多种教育形式,着力提高教育效果。

2、加强教职员工的廉洁从教教育。要立足教职员工思想道德实际,做到廉洁从教“十不准”,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学术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做到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树立勤政廉政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形成“执教为民、廉洁从教”的氛围。加强教职员工廉洁情况的考核,建立师德失范行为责任追究机制,保证广大教职工廉洁从教。

(三)建立廉政风险制度防范机制,规范康洁从教行为。

1、完善科学决策机制。遵循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完善党支部、行政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重大事项必须提交行政会讨论,严格按照规定运作,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策。实行重大事项决策报告制度,完善决策事前提交程序。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征求党内外意见的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听取采纳意见情况说明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组织专家论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2、完善教育财务管理制度。要全面实行财务预决算,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四人联签报销条的财经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杜绝“帐外帐”和“小金库”。实行财会集中核算,加强财务监管。开展财务审计,规范财务行为。

3、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全员聘用,实行按需设岗、竞

争执教、择优聘用。进一步完善教师考核制度,建立科学评价方法,充分运用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评聘、岗位聘任、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将教职工的工资待遇与其岗位职责、工作绩效挂钩,形成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使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教师倾斜。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4、完善学校招生管理制度。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大力推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录取监察,严肃查处招生上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

5、完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免收杂费后的“一费制”收费管理办法。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保证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加强学校收费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教育经费,保障学校正常发展需要。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坚决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6、完善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房产租赁、经营承包、印刷发行、教辅资料订购管理制度。认真贯彻国家《建筑法》、《招投标法》,抓好建设项目立项、工程招标、工程变更、资金结算、质量验收的监管,预防并制止干预招投标、规避招标问题的发生。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行为。

7、完善校务公开制度。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校务公开领导体制,规范公开工作机制,编制公开目录,明确操作流程。公开目录须经教代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要利用校务公开栏、收费公示栏,运用教代

会、党政工联席会议、校情通报会等有效形式进行校务公开;要拓展公开渠道,积极推行学校网站、校园网、电子公告屏等方便快捷的公开载体,推动学校开通网上投诉、网上点题等公开运作平台,促进群众和教职工参与校务公开的良性互动,通过参与、评议、听证和质询等形式,推动校务公开深入发展,促进学校规范办学。

(四)建立廉洁风险监督预警机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1、实行廉洁风险预警。要把学校全体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纳入廉政风险预警范围。将排查出来的风险点逐一登记汇总,对评估确定的廉政风险点采取风险提示、保廉承诺、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预警。根据廉洁风险的大小、危害程度和发生的频率等,通过各种信息监测手段对风险进行监控评估,及时向有关处室或岗位个人发出预警信息,实行蓝、橙、红三色预警。

2、强化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凡属全局性的重大学校决策、主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集中、民主生活、谈话诫勉、述职述廉、回复组织函询、廉政责任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全面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

3、突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要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经营承包、印刷发行、教辅资料征订和干部任用、行政审批、招生考试、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教师招聘、财务管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关键环节,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关于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5

岗位工作职责: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1、可能发生利用职务之便人情征收、编制人情预算、拨人情款等风险。

2、在公务活动中,接受馈赠或宴请,可能产生违反法纪规定的不廉洁行为;对亲属及身边的工作人员管理不够严格,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造成不良后果。

3、对财务收支等重大资金使用等没有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风险。

4、结对资金的调控不合理,资金的拨付审批不严,不按程序审批拨付资金,可能导致财政资金的误用、挪用。

5、对分管的科室在制度建设上要求不高,管理不到位的风险。防控措施:

1、不断更新和掌握新的财政法规知识,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提高自己的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

2、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做到廉洁奉公,清正廉洁。

3、强化责任意识,时刻警醒自己,防范作风上的风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规章制度和规定程序办事;自觉遵守《廉政从政准则》等有关廉政制度,清正廉洁。

4、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机制的建设,严格程序和依法依规,落实好和执行好各项管理制度。

5、认真执行好《廉政从政准则》等有关廉政制度,做到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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