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租赁合同(专业1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5 17:44:08
青岛租赁合同(专业14篇)
时间:2023-11-25 17:44:08     小编:雅蕊

合同一般包括合同的签订双方、合同的内容、履行的条件和方式等方面的内容。合同的条款应该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做到全面细致。在签署合同之前,建议双方详细讨论和确认交易的细节和条款。

青岛租赁合同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活跃经济,服务社会。经过甲、乙双方商议,现就有关门市房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场地为滨江公寓东侧临街第二铺面,其营业室面积约47平方米。其假层式楼屋使用权属甲方。

三、年租金第一年度为_______元,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第二年度为_______元,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第三年度为_______元,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乙方如果不按时付清租金,甲方可收回房产,乙方违约所以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装潢问题。现有装潢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如果要再进行装潢,应该事先经过甲方同意,合同期满后其装潢设施不得人为损坏,无偿留给甲方。

五、设备、设施问题。属于营业性设施、设备为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带走。属于房产设施和水、电设备为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和移动。

六、乙方在经营中要遵纪守法,经常进行房屋和水、电、气的安全和防火检查,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水泥地板承重不得超过400公斤/平方米,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时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气、清洁费用,并负责门市前的日常保洁和治安工作。

七、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擅自将门市房转租给他人,如果有特别情况,需要经过甲方同意并在合同上签字方可以转让,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产,并不退未到期租金。

八、租赁期间除房产税以外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九、甲方收取乙方水电押金元。租赁期满待乙方交清当期。

十、经营期满时,乙方应该保证灯亮、排污畅通,门窗和玻璃完好,如果有损坏,乙方应按价值赔偿(自然陈旧不在此列)。

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过双方签字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青岛租赁合同篇二

20__年十一月印制。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预租以及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租金的房屋租赁,不包括按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调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条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赁。

二、预租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并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预租;商品房预购人也不得将预购房商品房预租。

三、本合同条款中的【出租】或【预租】为提示性符号,表示该条款适用于出租行为或预租行为。本合同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时,只能采用标有【出租】部分的内容;而作为商品房预租合同使用时,则只能采用【预租】部分的条款和补充条款中的“预租有关事宜”部分的条款其他未标有【 】符号的条款作为通用性条款,不论预租或出租都适用。

四、本合同用于商品房预租的,在该商品房竣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后,预租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该合同即转为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的原预租条款履行完毕。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资源局和青岛市工商管理局根据《青岛市房屋租赁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试行)。其和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六、本合同签订前,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预租人出具预售许可证。并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其中将房屋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员的,出租人还应出示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七、本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其中,属房屋租赁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属于商品预租的,外销商品房应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内销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预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产权证,由双方当事人订立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后,再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当发生重复预租、出租、租赁期间房屋转让或设定抵押后被处分等事实时,可以对抗第三人。

八、凡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有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

九、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购取。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

十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一页签字、盖章。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青岛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出租/预租)的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_____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弄/新村)______(号/幢)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__________(【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2.【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_________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预租】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____币)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币) 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确定。

青岛租赁合同篇三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就门市租赁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作美发经营使用。乙方不得将该门市作其他用途,更不能利用该门市进行违法犯罪等活动。

第三条:税后租金(仅限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月___号起至____年__月___日止)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rmb______元整)。租金由乙方一次性将现金于______年__月____日前交给甲方,甲方将出具收款收据为凭。若乙方不按约定缴纳租金,本合同作废,甲方有权收回门市。乙方必须在_______年__月____前将属于乙方自己的物品搬离该门市所属空间以外。

第四条: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乙方要求继续承租该门市,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签订合同,可以续租。但租金需要重新协商。若合同前一个月没有签订新的合同,则乙方应在合同期届满之日前将属于乙方自己的物品搬离该门市所属空间以外。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用以及各种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缴纳。若因不缴或迟缴以上费用所产生的罚款和滞纳金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甲方交给乙方水卡一个、卷闸门钥匙两把、天然气智能卡一个、天然气用户本一个,以乙方向甲方出据收条为凭。

第七条:乙方需缴纳给甲方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整(小写rmb____元整),以甲方出具收据为凭。乙方保证属于甲方所有的门窗、隔楼、楼梯、卫生间、水、电、气等设施和窒内装修的墙面、天花板和地面磁砖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由乙方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甲方将从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合同期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八条: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爱护及使用租赁物及租赁物中的附属设施,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乙方承担租赁物及水、电、天然气设施、门、窗、墙体、卫生间、阁楼等维修保养义务。

第九条: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转租给第三人使用,并由甲方与第三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甲方和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失效。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转租,甲方有权单方收回门市并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壹仟元整(小写rmb_______元整)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同期间,因乙方自身原因不想继续使用该门市,甲方不予退还剩余租金,并且乙方有义务将钥匙、水卡、天然气卡、天然气本1个等手续当天返还给甲方,否则应当承担人民币壹仟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后,装修费用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当将钥匙、水卡等物件交还甲方,并在当天无条件搬走全部剩余货品及货架、货柜。室内装修和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如在约定时间不搬走或者不全部搬走,则视为放弃所有权,由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二条、乙方应当自觉遵守消防安全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和犯罪活动,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若有本合同未尽事宜发生,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自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经三方调解或诉讼途径加以解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岛租赁合同篇四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_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收回。拖欠租金_______个月或空关__个月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__元,首次租金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__给甲方。采用付_压_方式。

1.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2.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3.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出租方: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

青岛租赁合同篇五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

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青岛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___(出租/预租)的___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甲方_____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弄/新村)______(号/幢)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__________(【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2)【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_________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预租】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确定。

该房屋租金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________(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于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十、违约责任。

10-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__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________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________(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青岛市/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青岛租赁合同篇六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件号码: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件号码:

经(简称“居间方”)的居间服务,甲乙双方就甲方位于区室(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物业状况。

二、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年。

2.2若甲方未能于本条约定的起租日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日租金的壹倍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甲方向乙方实际交付该房屋之日起,且起租日期相应顺延,租赁期限不变。如甲方逾期未交房超过二十日,除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外,在未经乙方谅解的情况下视为甲方擅自终止租赁关系,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3交房标准:甲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付乙方并由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详见附件)。

三、租金。

3.1金额:房屋月租金人民币元(大写:佰元整)。

3.2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时间应为该期首月的日前。甲方应于收到每期租金的同时签署全额租金收据给乙方。每期租金由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或以银行划帐方式付至如下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户名:开户银行:帐号:

3.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日租金的壹倍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超过二十日,除如数补交租金及逾期违约金外,在未经甲方谅解的情况下视为乙方擅自终止本合同,乙方须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押金。

4.1乙方需支付给甲方租赁押金共计人民币万佰。乙方应于交房当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甲方在收到租赁押金同时应予以书面签收。

4.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在乙方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向甲方交割清楚,并付清所有乙方应付费用当日将租赁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租赁押金抵付租金等任何费用。

五、其他费用。

5.1租赁期限内,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通讯)费、电视收视费等房屋使用费由乙方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由方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6.1甲方应保证房房屋及装修、附属设施、设备(详见附件)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若乙方发现该房屋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有损坏或者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七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合理使用该房屋及装修和附属设施、设备。若由于乙方的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附属设施、设备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在甲方出售该房屋时,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6.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添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需要对该房屋装修、添附的,装修、添附的图纸和方案须征得甲方同意,且须符合该房屋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的要求及国家的相关装修要求:租赁期限届满时,甲、乙双方如不续租的,乙方在返还该房屋时有权将其对该房屋的装修、添附拆除,如不拆除,则视为乙方将该装修无偿赠与甲方。

6.5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相关税、费,若甲方未能按时缴纳应付税、费的,乙方可以代为缴纳,并有权从租金中等额扣除:若乙方未能按时缴纳应付税、费的,甲方可以代为缴纳,并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等额扣除,而后乙方应当于甲方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补足租赁保证金。

6.6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壹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依据本合同第八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7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第三人,亦不得将其对该房屋享有的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依据本合同第八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8若甲方为该房屋的合法承租人,则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实际取得甲方之所有上手承租人(若有)及该所有权人同意甲方转租该房屋(适用于私有房屋)或甲方应当已经书面通知该房屋的授权管理单位其将转租该房屋(适用于公有房屋)的相关书面材料;且居间方已告知甲、乙双方本次交易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任何一次上手租赁期限。

七、合同终止及解除。

7.1乙方如需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

7.2除甲、乙双方续租外,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日内,将该房屋及装修、附属设施、设备(详见附件)在经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下返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之下,均视为放弃,并由甲方处置。若逾期返还该房屋的,则每逾期超过一日,乙方须按日租金的贰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诚意履行。如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相关责任的,从其约定;本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相关责任的,经另一方书面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其行为视作根本性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违约方须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月租金的倍。若甲方违约,且乙方已经按本合同约定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添附的,则甲方除需按本条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支付乙方装修、添附补偿费,装修、添附补偿补偿费数额以乙方出示的相关付款凭证为准;若乙方违约,且乙方已经按本合同约定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添附的,则乙方除需按本条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对该房屋的装修、添附无偿赠与甲方。

九、争议的解决。

凡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居间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承办分支机构: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经办人员签章: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日期:

青岛租赁合同篇七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租赁期共________年____月,出租人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____规定执行(如果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元。

2、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元。

3、出租人未按(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元。

5、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单位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青岛租赁合同篇八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预租以及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租金的房屋租赁,不包括按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调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条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赁。

二、预租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并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预租;商品房预购人也不得将预购房商品房预租。

三、本合同条款中的【出租】或【预租】为提示性符号,表示该条款适用于出租行为或预租行为。本合同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时,只能采用标有【出租】部分的内容;而作为商品房预租合同使用时,则只能采用【预租】部分的条款和补充条款中的"预租有关事宜"部分的条款其他未标有【】符号的条款作为通用性条款,不论预租或出租都适用。

四、本合同用于商品房预租的,在该商品房竣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后,预租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该合同即转为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的原预租条款履行完毕。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资源局和青岛市工商管理局根据《青岛市房屋租赁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试行)。其和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六、本合同签订前,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预租人出具预售许可证。并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其中将房屋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员的,出租人还应出示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七、本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其中,属房屋租赁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属于商品预租的,外销商品房应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内销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预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产权证,由双方当事人订立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后,再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当发生重复预租、出租、租赁期间房屋转让或设定抵押后被处分等事实时,可以对抗第三人。

八、凡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有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

九、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购取。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

十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一页签字、盖章。

商品房预租。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

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

青岛租赁合同篇九

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租赁、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_栋_______单元____室,共_____套,其设计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房屋落成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三条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1.委托人乙欲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地段承租___________房屋____套,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承租房屋的目的。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____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其中委托人甲____%,委托人乙_________%,。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________________。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其中,委托人甲:小写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委托人乙:小写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_________________。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__________%。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干预委托人租赁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_________%。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___________%赔偿于居间人。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不能签订补充协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各具一份,备案一份。

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签章: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青岛租赁合同篇十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预租以及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租金的房屋租赁,不包括按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调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条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赁。

二、预租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并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预租;商品房预购人也不得将预购房商品房预租。

三、本合同条款中的【出租】或【预租】为提示性符号,表示该条款适用于出租行为或预租行为。本合同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时,只能采用标有【出租】部分的内容;而作为商品房预租合同使用时,则只能采用【预租】部分的条款和补充条款中的"预租有关事宜"部分的条款其他未标有【】符号的条款作为通用性条款,不论预租或出租都适用。

四、本合同用于商品房预租的,在该商品房竣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后,预租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该合同即转为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的原预租条款履行完毕。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资源局和青岛市工商管理局根据《青岛市房屋租赁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试行)。其和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六、本合同签订前,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预租人出具预售许可证。并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其中将房屋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员的,出租人还应出示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七、本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其中,属房屋租赁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属于商品预租的,外销商品房应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内销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预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产权证,由双方当事人订立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后,再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当发生重复预租、出租、租赁期间房屋转让或设定抵押后被处分等事实时,可以对抗第三人。

八、凡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有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

九、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购取。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

十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一页签字、盖章。

商品房预租。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青岛租赁合同篇十一

甲方(房主)_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签名/盖章。

甲方将________青岛______市_________号一楼一底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壹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方净收入),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元人民币)。

3、本合同作为本期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保证金转入下期租房合同后,本合同作为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合同条款执行老合同自行作废。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

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以上数据由乙方自行核对,自行填写。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六、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合同期内,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合同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合同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合同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5、甲方原则上不同意转让,但乙方经营确有困难时,应提前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授权同意,乙方才可实施转让事宜,但转让风险自担,请转让双方谨慎考虑。

6、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合同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乙方没有通过甲方书面同意及签字的转让行为,属乙方无效转让、乙方的无效转让是违约行为甲方不予承认。

7、乙方无效转让的责任由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承担,如该无效转让已交接结束,责任由续租方全额承担,甲方在收回房屋的同时续租方还将支付乙方应负担的全额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8、有效转让租期为合同内租期,有效期内租金本次调整为叁万陆仟元整(人民币3万6千元正)。

9、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合同。

10、转让交接,水、电、电视、设施及有关经济费用问题,由双方自行处理,如有遗留问题,续租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七、有关续租的事项。

1、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合同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合同,租金在前期合同租金基础上逐年捉增,提增幅度根椐当年情况确定,一般在15%-20%左右。

2、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合同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八、本合同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合同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

九、本租房合同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合同,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合同,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合同使用),;如有转让,则经甲方、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正式合同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补充合同:

十二、本合同壹式_____份,每份壹张贰页,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于xx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xx年底即xx年xx月xx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即日生效。

青岛租赁合同篇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租赁、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_栋_______单元____室,共_____套,其设计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房屋落成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三条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1.委托人乙欲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地段承租___________房屋____套,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承租房屋的目的。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____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1.按合同标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其中委托人甲____%,委托人乙_________%,。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________________。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其中,委托人甲:小写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委托人乙:小写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_________________。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__________%。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干预委托人租赁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_________%。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人利益的;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并给经纪人造成实际损失的;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1.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2.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___________%赔偿于居间人。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___________天内仍未履行;5.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条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不能签订补充协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各具一份,备案一份。

居间人签章:______________经办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青岛租赁合同篇十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的位置和面积]。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青岛,面积平方米。

该房屋现有的装修、设施、设备详见合同附件,作为甲方按合同规定交付乙方使用以及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退房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房屋租赁期限共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第三条、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归还租赁房屋..乙方要求续租的,经甲方同意,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果双方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未能就续租达成协议,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出租给他人。

第四条、租赁期内,甲方将房屋转让或抵押给第三方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继续履行,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甲方保证第三方充分理解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第三方将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五条、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转租、分租、出借、投资或与他人合作经营。如果乙方违反本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已收取租金、保证金等费用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房屋用途]。

第六条、乙方租赁房屋仅供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已收取租金、保证金等费用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住房权]。

第七条、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以甲方房屋外墙及甲方所有设施、场地为载体,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利用上述场地发布广告。乙方无权。在其对外活动中;”或其他与名称相同或相近的文字,使他人误认为甲乙双方是同一单位或有关联关系。

[租金和支付方式]。

第九条、房屋租金的支付方式为: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以现金、支票、汇票或转账方式支付租金。

第十条、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租金,并在收到款项后向乙方提供有效收据。

第十一条、租赁期内,甲方应依法缴纳因租赁房屋和土地的产权而产生的税费。

第十二条、乙方付款日的`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支付租金的同时,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甲方收到定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将用于抵消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费用,其余部分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十五条、租赁期内,按照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规定收取的水、电、卫生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在每月前书面通知乙方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签字确认,并于每月前将上述费用支付给甲方物业部。乙方不在时,委派员工承担上述职责。

第十六条、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独立承担。

[房屋维修和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租赁期内,乙方负责甲方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损坏房屋的结构或相关设施。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而终止,甲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处理:

(1)、房屋附属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的实际费用。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拆除乙方在具有合法权利的经营场所内外设置的图形标志。

第二十四条、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和保证金后天内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除非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否则乙方应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的次日内归还该房屋。

第二十六条、房屋交付。

支付和收回验收时,双方应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具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现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当在十日内向对方主张。双方应在交接时签署房屋交接单,注明交接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状况,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七条、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和设备归还甲方。

第二十八条、乙方将房屋归还甲方时,应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不得存放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处置保留的物品。

第二十九条、乙方归还的租赁物在正常使用后应处于合理状态。退回时,须经甲方验收,各自费用相互结算。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条、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甲方未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停水、停电、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出借或用作投资或与其他人合作。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除、修改或改变房屋结构。

(3)、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损坏或使用不当,未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租赁房屋储存危险品或者进行违法活动的。

(6)、乙方未能在期限内支付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对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租金、水电费或其他费用十五天。

第三十三条、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三十四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一方终止本合同,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免责条、款]。

第三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因政府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征用、改建、规划、建设、拆除或恢复本合同项下房屋的运营,以及水、电、气等重大事故导致本合同终止履行,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八条、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不足一个月的,按照天数计算,多退少付。

第三十九条、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客观条、件”发生火灾、地震、洪水、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时。,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无需支付任何租金,直至租赁房屋可以重新使用。如双方同意因不可抗力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将保证金及剩余租金退还乙方..

第四十条、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出租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租金3‰的违约金。

第四十四条、租赁期内,如乙方未能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卫生及保证金,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第四十五条、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退租的,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四十六条、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一日内将房屋及场地归还甲方,且房屋及场地应处于良好状态。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租金的3倍作为补偿。

[争端的解决]。

第四十七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协议]。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五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的空白处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无需盖章或签字确认。

第五十一条、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已明确理解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相互解释,并愿意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赔偿。

第五十二条、甲、乙双方确认下列地址和人员为双方的联系地址和联系人,任何一方如有下列事项发生变化,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应承担不利后果。

甲方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联系人: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

青岛租赁合同篇十四

甲乙双方原于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楼,总面积约为:10200平方米。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三、关于该租赁房屋的外装修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有资质的单位,以该单位审定的结算价格为准,多退少补。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该租赁房屋期间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包括:房屋产权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内的装修、装饰费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张;甲方支付的室内装修、装饰费用贰佰万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张。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就该部分费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应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时,将该房屋装修施工图纸以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图纸、资料等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就该房屋的隐蔽工程,在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时,负有说明和配合的义务。

七、如乙方按照约定,履行了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包括第五条及第六条的附随义务,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赁费。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xx乙方:xx

身份证号:xx法定代表人: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5016937.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