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指个人在经历某种事物、活动或事件后,通过思考、总结和反思,从中获得的经验和感悟。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篇一
人民调解是指由社区、街道、村庄等单位自发组织的一种民间纠纷调解方式,它是以调解员为主体,以当事人的意愿为基础,以和解为目标,通过民间智慧和社会资源实现纠纷解决的方式。而笔者最近参与了一次人民调解,并在其中有所收获,故此把自己的所学所感写下来,与大家分享。
第二段:体会1——倾听双方意见
人民调解的第一步就是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很多时候,我们只关注了一个事情,但事情并非我们看到的那个样子,也许对方反映的情况要比我们更加深重。所以,我们在听取对方意见时,一定要做到心平气和,不带任何情绪,客观地了解事情的背景、事由和当事人的情况,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调解。
第三段:体会2——主导和谐解决
在人民调解中,调解员是一个客观公正的第三方,他们不会在调解中偏袒偏向某一方,而是在制定解决方案时,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考虑,周全考虑双方的情况,使得调解方案更加公正、合理。并且,在制定解决方案时,调解员会引导当事人厘清自己的情绪,主导双方通过和解、认错等方式,达成和谐解决方案。
第四段:体会3——学到交流技巧
在人民调解中,不仅需要调解员掌握交流技巧,更需要当事人掌握良好的交流技巧。例如,当对方表述自己的看法时,我们不能赶紧打断对方,而应当静静地等待对方表述完毕,而后提出自己的看法,这样才能做到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第五段:总结
人民调解作为一种民间纠纷调解方式,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并不起眼,但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学会了倾听他人的意见,学会了主导和谐解决问题,学会了交流技巧。相信这些技能在以后生活和工作中也将派上用场,对我们的成长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应该关注人民调解,倡导人民调解,从中汲取营养,让它成为我们人际交往中的语言基础。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篇二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间纠纷的法律制度。接下来就跟本站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关于人民调解工作
心得体会
吧!今年以来,新都区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市司法局突出一个主题(化解社会矛盾主题)、强化两大功能(强化大力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的功能;深入开展基层社会民间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发挥群众自治功能)、夯实三块基础(夯实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三项基础性工作)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层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选举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领导重视,人民调解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各种利益冲突不断加剧,矛盾纠纷日益尖锐和复杂,为社会和谐稳定埋下了诸多隐患。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司法局党组年初就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今年工作重点,多方努力,多策并举,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借“三定”方案之机,设立专门的人民调解工作科,指导、管理全区的人民调解工作。二是由区政府副区长冯静任组长的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作用进一步发挥。今年是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之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攻坚之年,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深化,各种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矛盾纠纷呈现群体性、多元化态势,人民调解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为有效排查、预防各种矛盾纠纷,妥善调处涌现出来的矛盾纠纷案件,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周密部署,精心指导,确保了人民调解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领导督办,局长亲自参与调解。新繁、军屯等镇一些影响重大的案件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具体指导和关心下得到有效化解;局长张玉霖多次亲自主持调解罗某与郭某房屋买卖纠纷一案,给全区广大人民调解员树立了榜样。四是广泛调研,全方位加强调解组织和网络建设。7月,局长张玉霖亲自率领局党组一班人赴广汉考察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并多次协调召开区“大调解”办、区公安分局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筹建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多次深入木兰、石板滩、大丰等镇(街道)调研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工作,反复与相关镇(街道)党委书记、镇长沟通协调,确保区社会办指定的一些涉及司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项目得以顺利落实。
二、广泛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
《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法律地位,是人民调解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昔日的“东方经验”上升为今天的法律规范,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从此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区司法局专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新法建办1号)。一年中,各司法所按照通知要求持续不断地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1月14日,区法建办、区司法局协调组织区大调解办、区法院、区检察院等20余个相关部门以及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专(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在新都城区黄桷树广场举行了一次大型的《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参与群众万余人,制作展板50余个,发放人民调解宣传资料20xx0余份。市局吴小兵副局长,新都区委、政法委书记曾刚强,区政府副区长冯静等领导亲临活动现场指导。全区13个镇(街道)也同时在辖区内繁华地段开展了相应的宣传活动。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对我区《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5月12日,区人大会一行21人在主任欧阳诚带领下对我区《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进行专题调研,视察了新繁司法所、三河街道二台子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对《人民调解法》的顺利实施给予充分肯定。
三、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制度建设特色鲜明,亮点突出
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员队伍稳定,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能力强;调委会制度完善是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前提。
(一)依照《人民调解法》重新对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统计,并积极探索和扎实推进“星级”调委会评定工作。共评出马家镇石坝社区、斑竹园镇忠义社区等“三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大丰街道崇义社区、泰兴镇张庵社区等“二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全区13个镇(街道),253个村(社区),26个企业、行业(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同时,根据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六进六入”专项活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施意见》(新都司发〔27号)和《关于分组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六进六入”专项活动的安排意见》(新都人调组1号),在全区广泛掀起了“调解组织进园区入公司企业、进企业入车间班组、进小区入楼幢院落、进车站入客运专线、进景区入名胜景点、进市场入摊点柜台”的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至10月底,在区司法局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区工商局在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上建立了中国人寿新都支公司、苏宁电器商场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商贸旅游局在桂湖公园、宝光寺分别建立了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交通局在新都汽车站、石板滩汽车站建立了客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房管局成立了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新都镇新城花园、东竣湖,大丰街道方营小区、泰兴镇普河小区、木兰镇农和片区等多个大型居民聚居区建立了小区调委会,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与此同时,我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良性互动也在不断磨合和探索中前行,并取得了成效,截止目前,仅检察院委托检调对接调解案件就达17件,调解成功15件,调解成功率达88.2%。基本实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向基层一线,向村(社区)延伸,在大丰街道北延新居建立了融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业务于一体的“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社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各类法律服务。
(二)在调解员队伍建设上,我们注重提高调解员素质和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完善和探索调解员“等级”评定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制度。并按市局等级调解员评定标准评定出钟瑜、韩博怀、黄贵长、邱文昌、刘迎松等一级、二级人民调解员17名;周小丽、黄成福等三级、四级人民调解员136名。并联合区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的通知》(新司发38号),于7月19日至8月12日,采取各镇(街道)分片集中,由调解科长和区法院立案庭、基层法庭庭长统一授课的方式,对全区13个镇(街道)1530余名调解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人民调解法知识培训;10月,利用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之机对缺课调解员进行了补训,使调解员全年参训率达100%,帮助广大人民调解员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精神和各项规定,更好地实施《人民调解法》,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还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调解骨干培训,先后组织四批28名司法所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调解骨干、调解能手参加省、市人民调解法律知识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我区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在调解员队伍建设上,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面向全区公开招录了26名专职法律服务社工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协助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调解员专业化建设探索出一条新路。
(三)按照“六统一”、“六落实”要求在每个镇(街道)分别建设了2—5个高标准的村(社区)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计划再用2—3年时间使全区有条件的村(社区)、企业、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均达到标准化调委会建设要求,形成镇镇有特色、处处有亮点的人民调解新格局。同时,对调解文书按照司法部最新标准重新进行了规范,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1500本75000余份,人民调解卷宗5000余套,利用调解员培训之机,发放到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手中。
四、广泛开展化矛盾、促和谐专项活动,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
今年,区司法局先后下发《关于集中开展“两会”期间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专项维稳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6号)、《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16号)、《关于开展20xx年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21号)、《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四无村(社区)”创建活动完善基层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24号)、《关于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攻坚克难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26号)、《关于开展“十一”国庆期间矛盾纠纷专项调处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59号)以及争当调解能手等活动,把人民调解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警民亲”活动紧密结合,以活动为抓手,在全区广泛掀起了化矛盾、保平安、促和谐的群众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热潮。军屯镇、马家镇成功调处了社会影响大、持续时间长的患者家属与区人民医院、镇卫生院的医疗事故纠纷;木兰镇、新都镇、斑竹园镇成功调处了多起工伤事故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新繁镇调处了危及多人的重大食品安全纠纷;石板滩镇、新民镇把“警民亲”活动落实到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去,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成功调解了多起赡养、劳动务工纠纷。通过活动的开展,一大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积案、老案、难案”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切实为当地党委政府分了忧、解了难。而且,各种活动有安排、有督查、的小结,确保了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1—10月,全区各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复杂疑难矛盾纠纷1489件,调解成功1437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100%和96.5%。一至三季度申报个案833件,个案补贴金额91000元。
同时,区司法局还充分发挥省、市调解能手的积极作用,多次在新繁、斑竹园等镇召开省、市调解能手和部分村(社区)调解主任座谈会,交流调解经验和心得,对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展开会诊,引入律师参与检调对接,有效地提高了我区人民调解化解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
五、塑造典型,加强宣传,扩大我区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
今年以来,我区大力塑造人民调解先进典型,激励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投身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1月,新都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石板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河街道二台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成都市“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斑竹园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首席”人民调解员韩博怀,龙桥司法所所长胡先明,木兰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首席”人民调解员罗长林,新民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刘清泉,新繁镇南街社区调解主任邓小云获成都市“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同时韩博怀还获得成都市委、市政府命名的成都市“十大调解能手”称号。7—8月,借对全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人民调解法》培训之机,对20xx年表现突出的45个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和集体,49名调解先进个人以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进行表彰(新都人调组〔20xx〕2号《关于20xx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近期,军屯司法所所长余茂云由于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成功调解多起重大群体性事件,辖区调解组织、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成效显著,经局党组推荐到市司法局表彰。
今年,省市及其他传媒也多次对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广泛报道。1月,四川电视新闻频道对我区的《人民调解法》大型宣传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5月,四川电视2台“名星茶馆”栏目对我区成功调处大丰华美社区两个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因小孩早恋导致辍学离家出走的邻里纠纷进行了专题点评报道。8月,《成都日报》、《四川法制报》分别对我区的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进行了报道。10月,“省十大调解能手”新繁司法所所长钟瑜的“钟式调解法”先后被《成都日报》、新浪网、易网转载。1—10月,编印人民调解月报10期,撰写简报30余篇,适时反映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动态,多篇被市司法局采用并向全市转发,对宣传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提升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表现在调解组织建设上,一些有条件的园区、企业不愿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部分企业、村(社区)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投入不足,无调解室,制度不健全,工作开展缺乏力度,有名无实,形同虚设。
(三)统计数据不及时、不全面。一些调解组织不善于统计,以致统计数据失真,不能准确反映全区矛盾纠纷现状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四)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流动性强,在调解员队伍规范化管理,推行调解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上存在较大难度,还需进一步探索。
七、20xx年工作思路
(一)按《人民调解法》要求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尤其是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使人民调解网络更加完善,力争覆盖面达100%。
(二)加强标准调委会建设力度,使全区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85%以上达到“六统一”、“六落实”建设标准。
(三)加强调解员队伍和调解员素质建设。一是充分发挥专职法律服务社工队伍的作用,使之成为基层一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中间力量;二是加强对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解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正确使用人民调解文书的能力,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四)广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专项活动,以活动解民忧,以活动促稳定,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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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心得体会篇三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工作要点以及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以深化法制教育为基础,以实行人民调解为重点,以建章立制为保障,以促进居民环境稳定为目标,主动接受居民监督,把人民调解工作做到明处,在矛盾尚未发生就杜绝萌芽。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法制宣传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连队内各项事务。力求做到矛盾不出连队,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安定舒适的生活环境。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婚姻登记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社区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5宗,其中3宗在我们调节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当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为了在辖区推广学习普法知识,不断增强居民的法律观念和守法意识,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逐步把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作用。我们所做具体工作如下:
1、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居民参与管理的法制意识人民调解工作总结2017工作总结。我们利用社区党员、干部培训、社区干部会议等,举办多场法制讲座,我们还派发普法宣传资料发到居民手中,组织居民学习不同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了居民的法制意识。
3、在社区举办法律咨询,并结合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等普法活动,解答社区居民关心的法律问题。
我们根据我社区实际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措施如下:
1、为了使帮教工作切实有效,我们对刑事释放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办理有关帮教手续以便于我们进行帮教和跟踪服务。
2、经常主动与刑释人员谈心,具体由安置员和刑释解放人员进行面对面对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其生活困难的地方进行帮教,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事感人,想方设法帮助两劳释放人员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难题。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篇四
人民调解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解决社会矛盾、促进和谐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近日,我参加了一次人民调解法的学习,深感其意义重大。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增加了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更加深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向往。
第二段: 理解人民调解法
在学习人民调解法的过程中,我深刻理解了人民调解的核心理念,即“和而不同”。人民调解以和为贵,强调矛盾的和解、调解的公正。通过庭外调解,可以减轻法院的工作负担,缓解司法资源的紧张。同时,人民调解法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注重调解的开放性和灵活性,有利于解决争议双方的实际需求。
第三段: 巩固法治意识
人民调解法的学习使我更加坚定了维护法治的决心。人民调解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调节方式,起到了化解争议的重要作用。在现实生活中,解决社会矛盾常常需要借助法律的力量。因此,我们作为普通公民,不仅要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更要在遇到矛盾和争议时能够积极参与人民调解的过程,发挥自己的作用。
第四段: 加强调解能力
在学习人民调解法的过程中,我深感自己的调解能力尚需提高。人民调解除了需要法律知识的支撑外,还需要调解员具备较高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地处理争议双方的诉求。学习人民调解法的目的不仅在于了解法律,更在于通过法律来引导人民调解的实践。因此,我将继续努力,提高自己的调解能力,为社会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五段: 展望未来
学习人民调解法不仅对个人有益,也对整个社会有着积极的影响。如今,我国社会矛盾与日俱增,人民调解法的学习正适时而生。通过广泛宣传人民调解法,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使人民调解成为大众化的解决矛盾的方式,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总之,人民调解法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和人民调解的价值。作为一名普通人民,我们应该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治意识,积极参与到人民调解的实践中,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这样,我们才能真正体验到法律带给我们的公平正义,以及人民调解为社会带来的和谐。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篇五
人民调解员是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的重要力量,他们处在和平解决矛盾纷争的第一线。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他们深刻感悟到了许多纠纷背后的社会问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下是笔者在担任人民调解员期间的一些心得体会。
案件背后隐藏的社会问题
调解案件中,我深切感受到了许多纠纷背后所隐藏的社会问题。有的纠纷是由于经济困难、社会地位低下造成的,而另一些纠纷则是由于人际关系紧张、文化差异等因素引发的。这些社会问题对社会和谐稳定产生了负面影响,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解决。通过调解案件,我深入了解了社会矛盾纷争背后的原因,也认识到只有通过全面解决社会问题,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平等、公正、中立
在调解案件过程中,作为人民调解员,我始终坚持平等、公正、中立的原则。在解决纠纷时,我不偏袒任何一方,而是客观公正地听取双方的意见,引导他们理性交流,寻求共同解决办法。我始终认为,只有在平等、公正、中立的环境下,双方才能真实表达自己的想法,并积极参与到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因此,作为人民调解员,我要时刻践行这些原则,维护社会正义,推动社会和谐。
沟通与引导
调解案件中,沟通与引导是非常重要的工作方式。当双方因为争执而无法沟通时,作为人民调解员,我会采取积极引导的方式,通过倾听和耐心解释,帮助双方理解对方的观点,以期达成和解。在沟通过程中,我要善于发现并结合双方共同关心的利益点,寻求共同的最佳解决方案。通过沟通与引导,我帮助双方摆脱僵持不下的困境,促使他们主动寻求解决办法,达成了一定的调解效果。
调解案例的借鉴意义
调解案例尽管是个体的,但却有着普遍的借鉴意义。通过对调解案例的研究与总结,我发现在许多矛盾纷争中,双方实际上都是希望得到公正的待遇和对待,希望通过调解得到问题的解决,以便实现双方共同利益。因此,在解决纠纷时,我意识到平稳和解是解决矛盾纷争的关键。只有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以及人民调解员的积极引导,才能实现矛盾纷争的平稳解决,从而避免极端行为的发生。
在我担任人民调解员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纠纷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一环。只有通过平等、公正、中立的调解工作,才能有效解决并防止矛盾纷争的发生。我会一直坚守职责,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为社会矛盾的解决贡献力量。(1192字)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篇六
1.调解协议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
2.树立人民调解主体地位营造和-谐平安社会环境
3.人民调解化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4.人民调解遵循自愿,平等,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
5.人民调解有便民,灵活,不拘形式的特点和优势
6.民间纠纷千头万绪人民调解有法有据
7.带一分礼让上路,携一团温馨回家。
8.人民调解筑防线矛盾纠纷好解决
9.民间纠纷找调解有法有据促和-谐
10.调解有法可依协议依法保障
11.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机制
12.调解公道正派,报酬分文不取。
13.调解纠纷面对面,你谅我让化积怨。
14.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
15.民间纠纷千头万绪,人民调解有法有据。
16.民间纠纷找调解,有法有据促和-谐。
17.耐心疏导依法调解,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18.你让一点我让一点,美好生活到永远。
19.让一步海阔天空,退一步风平浪静。
20.让一让,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21.让则通,通则顺。
22.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捷径。
23.调解协议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
24.调解有法可依,协议依法保障。
25.东方一枝花,调解和万家。
26.家庭社会要和-谐,有了矛盾找调解。
27.家庭要和睦,邻里要团结。
28.纠纷纠诉纠缠伤身,和-谐和睦和气舒心。
29.抓小,抓早,抓苗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30.有纠纷找调解省时省力不花钱
31.人民调解为百姓化解纠纷促稳定
32.家庭社会要和-谐有了矛盾找调解
33.人民调解息纷争化解矛盾促和-谐
34.全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顺利实施
35.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6.宽宏大量容天地,得容人处且容人。
37.礼让他人,造福自己。
38.两家相争万事和为贵,邻里相让人和万事兴。
39.热心为民排忧解难,全力维护一方稳定。
40.人民调解促和-谐,化解矛盾保平安。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篇七
近年来,我国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社会稳定和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为了更好地学习人民调解法知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我积极参加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和实践。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感人民调解法的重要性和实践价值,收获颇多,形成了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人民调解法是一门以法律为准绳的知识体系。虽然人民调解属于非诉讼程序,但作为调解人,我们要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来处理纠纷。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调解,才能保证调解结果的合法合理,并且为纠纷双方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因此,学习人民调解法,我们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为调解工作提供法律支撑。
其次,人民调解是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方式。当前,我国社会矛盾日益增多,人民调解成为缓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之一。而人民调解法作为调解的法律依据,为解决社会矛盾提供了有力支撑。通过人民调解,当事人可以在对等的谈判桌上,平等、自愿地解决纠纷,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缔造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学习人民调解法,我们应该要时刻关注社会的矛盾问题,不断加强自身的调解能力,积极参与到社会调解工作中去,为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再次,人民调解法强调民主、公正、公平的原则。人民调解的过程中,调解人要以公正、公平、谦逊的态度去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在调解中,调解人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尽量使当事人达成自己满意的调解结果。同时,调解人要保证调解程序的公正,不能偏袒一方,要着重平衡双方的权益。这就要求调解人具备良好的判断力和辨别力,能够准确把握纠纷的实质,公正地分析问题,妥善处理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在学习人民调解法的过程中,我们要不断增强自身的公正意识,提高自身的调解能力,做一个真正以公正为准则的调解人。
最后,人民调解法要求调解人具备卓越的沟通能力。调解工作的核心在于对当事人的引导,而良好的沟通能力是调解人能否成功发挥作用的关键。通过充分的沟通,调解人可以理解当事人的真实需求和背后的原因,有助于双方建立信任感,促进调解的顺利进行。因此,学习人民调解法,我们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还要注重培养自己的沟通能力,学会倾听,理解当事人,善于引导,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调解人。
总而言之,人民调解法的学习让我深刻认识到调解在社会矛盾解决中的重要性,加深了对法治的理解和认识。我会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综合能力,做一个有责任心、有担当的人民调解人,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篇八
人民调解法作为我国必备的法律工具,是解决社会矛盾、化解纠纷的重要手段。多年来,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调解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心得。下面,我将从“法律意识的提升”、“互相理解与沟通”、“公正公平”、“和谐社会的营造”以及“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五个方面,谈谈我对人民调解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参与人民调解法让我提升了法律意识。在调解工作中,我们要学会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这不仅让我们更加了解自己的权益,还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与他人发生纠纷时,我们会更加理性和客观,通过法律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不会轻易走向街头闹事。同时,由于调解工作需要了解不同案例的法律要点和适用规则,我们的法律知识也得到了不断扩展和提高。
其次,人民调解法让我学会了互相理解与沟通。在调解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了解对方的诉求和意见,尊重他人的观点,并通过充分的沟通和表达,找到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通过调解,我们培养了耐心、 沟通和协商的能力,使纠纷的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实现和解。这种理解与沟通的方式,不仅适用于调解工作,也能够用于日常生活中的人际交往,提升了我们的社交能力。
再者,人民调解法的一大特点是公正公平。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要做到公正、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以维护纠纷双方的合法权益,追求公平和正义。这让我深感人民调解法的尊重人权、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并对司法公正产生了更深入的理解。只有在公正公平的调解环境下,才能真正落实调解的效果。
另外,人民调解法促进了和谐社会的营造。通过调解工作,我们能够直接参与纠纷解决,解决了许多争执纠纷,从而为社会减少了矛盾和冲突。当纠纷被及时解决、和谐的状态得以恢复,我们的社会也就更加稳定有序。调解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的统一与进步。
最后,人民调解法也增强了我们对法制教育的重视。通过参与调解工作,我们深深地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法制的重要性。我们认识到只有依法办事,才能维护和平与秩序。因此,我们应该从小培养爱护法律、学习法律的习惯,并将其转化为自觉的行动,努力营造一个文明法治的社会。
综上所述,人民调解法作为我国法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彰显了其重要的作用和价值。通过参与其中,我们不仅提升了法律意识,学会了互相理解与沟通,也感受到了公正公平的原则,促进了和谐社会的营造。同时,我们也更加重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努力将法律常识和法制观念内化于心,并营造一个文明法治的社会。相信未来,在人民调解法的引领下,我们的社会将变得越来越和谐、稳定和进步。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篇九
时光飞逝,20xx悄然而去,回顾这半年多的调解工作,自己从一个入门的新手,最初心中满怀忐忑和喜悦,到现在不断地学习和熟练,心中不免充满许多感慨。我将用感恩的心迎接xx。心中有太多的感谢:感谢上级领导给了我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感谢社区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也感谢自己的踏实工作和努力进取。确实工作岗位的转换,我需要学习的太多、太多。这半年多的工作使我收获很多,成长很多。因此我将上岗时的基本情况及上岗后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不足和心得体会及来年的打算作如下汇报:
我出生于20xx年xx月xx日,xx文化,我的家乡在xx镇xx村x组。从小在农村的生活,虽未干过农活,但父母的严格要求,培养了我骨子里的韧劲儿。我的工作经历虽简单、但社会这所最好的`大学也使我得到了很多的锻炼。高中毕业后,我一直从事品牌服饰销售。仅销售我做了10年左右,其间也做过库管、美容。我的工作教会了我怎样融洽地融入对方,怎样走进对方的心。因为销售的关键其实就是用自己的语言来打动对方,从而达到销售的目的,但前提是要用自己真诚的心。所以当我知道司法局招调解员,我立刻就报了名,后来经过层层选拔,有幸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当时我内心矛盾,喜忧参半。喜的是调解工作与自己以往的销售有相通之处(虽相通却又不尽相同),都是要学会与人沟通、走进对方的心。这个对自己来说就驾轻就熟了。忧的是,平时自己对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多,运用起来难免生疏。但是3月当我第一次走进社区办公室,领导对我工作的重视和同事们的关心使我信心倍增。我暗下决心:一定努力工作!
由于自己刚到社区,所以我决定首先熟悉了解社区的基本情况,为以后社区的调节工作做好铺垫。
xx社区的的基本概况:xx社区幅员面积xxx亩、总人口xxxx人,总户数xxxx户,常住人口xxxx人,其中集体户口有xxxx多人。有x个居民小组、x个党小组,共有党员xx人。辖区所属街道x条,企事业单位xx个,个体商铺xxx户。社区成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站、残疾人服务协会、关心下一代领导小组、社区图书室、老年协会x个,老年舞蹈队伍x支,腰鼓队x支。xx社区办公室位于xxx路xx号。前期到社区经常与社区领导、同事深入社区各居民院落各家各户走访摸排。一方面熟悉环境,一方面希望尽量把矛盾纠纷疏导工作做在前。通过对社区调查走访,我感到调解工作并不只是最初想到的婆婆妈妈、柴米油盐,而还需要我们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不厌其烦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不同的案例,不同的调解对象采用不同的调解方法,并不能一刀切,调解工作也不是最初想的那么简单。我一共调解了6起案子,3起口头调解、3起形成了书面的调解。成功了6起。虽案例不多,但我感到调解成功后的快乐是无法比拟的。
例如上月我调的一起夫妻之间的情感纠纷。当时一方当事人来社区找到我,请求得到我们的帮助,他足足说了2个多小时。大概的情况是这样的:由于他年轻时特别爱赌博(以至于缺钱时把家里值钱的家电变卖,筹措赌资),几乎不关心家人,个人作风也有问题,所以现在年龄大了,特别想有一个固定的住所,就想妻子给他一把现在住所的钥匙。(夫妻分居已10多年)现在在卷烟厂打零工,居无定所。另一方面,妻子和女儿对他非常之怨恨。听完他的讲述,我感到这不是一般的夫妻闹矛盾,可能比较棘手。而且治保主任说他(她)们的矛盾由来已久,已经在社区很“有名”了。经过前后1个多月的时间,其间曾经6次上门找到她的妻子,终于取得成功。为一方当事人争取到了权利,拿到了住房钥匙。真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一直担心陈姐逼丈夫太急,而发生伤害她的事)所以当我走出陈姐铺子,我一身轻松。通过这个案子的成功调解,我感到工作虽是艰巨的,但也充满了快乐。而且我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收获就是与陈姐成为了好朋友。我们时不时的联系,拉家常。
同时在日常的的工作中也感到自己专业知识的匮乏。所以我积极认真地参加街道组织的例会学习、交流;积极地在大面法庭学习和进行案例调解。
为了进一步普及社区居民的法律知识,街道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在社区设立法制宣传栏;在人口相对稠密的大街发放普法资料,为群众做点实实在在的事,为创建和谐、文明社区尽一份力。对于来社区寻求法律援助的居民,我及时利用“一村一律师”的平台,与社区律师做好交流,沟通。为居民及时解决一些法律问题。在闲暇时,我喜欢翻看一些法律书籍,不断充实自己,我希望踏踏实实做好每一天。与此同时,关于信访、社区矫正、维稳一系列工作,我都积极地与社区治保主任沟通,交流,向同事多请教。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做好调解工作的汇总归档。争取把工作细化。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地协助社区开展各项工作:流动人口的调查、人口普查的入户、选举工作的进行等。
通过自己半年多的努力,我深知自己还有很多不足和需要提升的地方。希望自己踏实工作、积极地迎接工作中的挑战,齐心协力为创建和谐社会尽自己的绵薄之力。也希望大家幸福快乐!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篇十
1月24日晴星期一
今天是报道上岗的时间。按约定,我们一行五人来到垫江县人事局见顾老师,交代一些工作事宜后,拿到人事局签发的介绍信去到实习单位,报道。
作为一个垫江人,之前学生日子过得简单,从未关心了解过政府机关等国家公务部门,这次临到要去实习了,才发现,我竟然不知司法局位于何处,真是深感愧疚。特别是现在,作为一名光荣的预备党员,却不知道我们的组织办事单位的位置,真是羞于面对党。
得到顾老师的指示,知道了中心广场的那个老院子里便是司法局。马不停蹄的赶到了司法局,那有些年代感的大院子,巨大的两棵黄桷树遮天盖日,把广场外的商业浮华喧嚣隔绝在院外,自有着寂静肃穆的氛围。
近到年关,各个单位忙着年终考核,司法局当然也不例外。我只好硬着头皮找到一个办公室,趁他们说话的间隙赶紧拿出介绍信进行自我介绍。没想到事情还挺巧,我请教的两位正好是杨局长和余主任,明白我的身份后他们表示了欢迎,并看过我递过去的学校与实习单位的协议后盖上了司法局公章。这样报道算是完成了。
很荣幸的,我被指派给余主任的办公室实习。初步了解了局里年关的一些日常事务和工作时间安排后,遵从余主任指示,我决定明天一早准时就岗上班。
1月25日阴星期二
今天可是正式上班的第一天啊,对于自己贪睡习性的知根知底,定了7:30的懒人闹钟起了床。梳洗过后,吃过早饭,还有半个小时的'时间,时间还早,我决定步行去上班,咱也响应低碳生活嘛。
县城的世界总是小的,到了司法局还有一会才到时见,于是我四处转了转,见了墙上张贴了一些工作报告,和警示标语等。其中还有薄熙来书记说过的一句话:
等到办公室开了门,工作人员也陆续到来。我是新来的,不熟悉工作,所以能做的比较少,所以安排的都是一些日常杂务。
先是把通过审核的经济收入申报表一一盖上公章,装入信封,接着是打扫大小会议室,协助准备开年终工作考核会用的一些材料,上午的工作就这么开展开来,为了不给当代大学生丢脸;也为了维护川美的社会形象;还为了尽快使大家接受我,我尽我所能把事情高效率的办好。
下午局里就年终考核开展了一系列讨论,投票会议。会议期间,我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咨询(中途有三拨人分别来询问公证处和法律援助等的工作地点或电话,却因为大家都开会去了,而我不太了解情况,没能帮得上他们什么,很是愧疚)和电话接听工作。记录重要的来电,以便及时准确的回报给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会后,协助郑老师记录投票结果。而且还要认真的把投票都整理包好,以便存档。这是我没有想到的,本以为投票记录完后他就彻底完成了他的使命,没想到还要存档,以便日后查询,和投票结果有据可依。这点,不得不佩服国家公务机关的严谨。
早上9点上班,下午6点30下了班,中午两个小时的午间休息。一天工作7个小时,有着各种的日常事务要处理,年末的总结,年初的公文审核等都是要及时完成。
这就是司法局一天的工作记录了。忙碌而充实。明天会是什么工作呢?期待第二天的新发现!
1月26日阴星期三
今天事务繁多,主要是完成对各个镇的司法所提供来的司法报告的编辑。以前没有涉及过此类报告,有部分专业的名词实在比较难理解,请教了余主任和郑老师。例如“析产”这个词,以前是闻所未闻的,但在今天编辑到某镇成功调解的关于赡养析产的纠纷,才知道“析产”原来是指按一定标准分割财产,是一个司法专业名词。也算长了点见识了。
大量的司法报告供稿中不难发现,临近年关,农民工辛苦一年的工钱拖欠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好在我市开展了“五主动,给力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活动。各个区县乡镇也都响应号召,相应有所行动,致力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人们内心的物欲横流,沟壑难填,喧嚣浮华的社会蒙蔽了双眼,迷失了内心,人们心里的那块净土呢,那些情感呢?这到底是那对养父子的个人问题还是整个社会的问题?这是值得深思的!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篇十一
人民调解法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法律,它的实施旨在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多年来,人民调解法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宣传和应用。作为普通百姓,我也有机会参与其中,亲身体会到人民调解法的好处和作用。下面,我将从普通百姓的视角出发,分享一些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人民调解法确立了一种基于平等和协商的解决纠纷的机制。在过去,当我遇到与他人发生矛盾或者纠纷时,常常选择法院诉讼解决问题。然而,这种方式往往耗时费力,并且会对人际关系产生不利影响。而通过人民调解法,我将问题提出后,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引导下进行对话,通过沟通和协商,逐渐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这种平等协商的模式不仅有助于解决问题,还能增强双方的互信和理解。作为参与者,我深切感到,人民调解法带来的是一种和谐解决问题的机制。
其次,人民调解法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人民调解法中,调解员的角色非常重要。调解员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卓越的调解能力,能够从中立的角度出发,公正地协调纠纷双方,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曾有一次因邻里纠纷而与邻居发生冲突,我们找到了街道调解员寻求解决方案。调解员不仅在调解过程中积极倡导法律法规,引导我们理性对待问题,还能够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和解释,增强我们对自己权益的认识和保护。通过人民调解法,我懂得了自己的权益,也更加了解和尊重他人的权益。
第三,人民调解法推动了社区自治和社会和谐。在我所居住的小区,定期会有人民调解法知识普及的活动,邀请居民参与其中。这种形式不仅让居民了解了人民调解法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更重要的是激发了居民对社区自治的热情。我们开始主动解决自己之间发生的小纠纷,通过互相包容和理解,增进彼此间的友谊。这不仅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调解案件,还能够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和谐相处。从中,我深感社区自治和社会和谐是人民调解法的重要目标和意义。
此外,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和推广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我参与人民调解法的过程中,我发现还有很多人对于这项法律的知晓程度较低。因此,我建议加强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可以通过开展讲座、举办培训班、编写相关宣传手册等方式,提高广大群众对人民调解法的了解和认同。只有当更多的人了解人民调解法并相信它的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法的功能。
综上所述,人民调解法让普通百姓体会到了一种全新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它不仅基于平等和协商,还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促进社区自治和社会和谐。然而,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和推广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人民调解法将进一步得以发展和完善,为我国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篇十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近年来,我局从强化领导,提高认识,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几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全局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积极增强司法行政干警的宗旨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的监管,着力建设健康有序、稳步发展的法律服务秩序,规范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下面,我将近年来的规范执法工作向在座各位领导和同志的汇报如下:
一、及时传达贯彻省市专项整改活动的会议精神
6月6日,我局参加了市委政法委“关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工作会议,会后,我局于6月6日晚召开了党组会,专题研究了全局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工作,就省市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全局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形成了一致意见。为确保这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局制定了《关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意见》。
6月7日上午,我局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乡镇司法助理员和各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工作会议,我们组织学习了省、市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我在会上作了动员报告,就全局专项整改活动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并向全局司法行政干警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我局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也及时进行了传达贯彻。目前,我们的专项整改活动正逐步推进。
二、我局执法中存在问题的表现及产生原因
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是贯彻执行《律师法》、国务院《公证暂行条例》、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目前,我局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存在脱节现象,其表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以公民个人身份从事诉讼代理(辩护)活动监管难。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目前,我县部分没有取得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证的社会公民以此为由,收取当事人钱物,但未能向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损害当事人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同时,我们原来一些曾经从事过基层法律服务的人员,因为违规违纪被除名后,也以此为由继续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严重影响了法律服务秩序。我县睦坝乡有一名干部叫漆明义,他经常从事公民个人代理。,我县龙云镇刘明辉之子骑摩托车时与另一摩托车发生车祸事故身亡,交警部门及时勘查了现场并作出责任认定。此后,漆明义代理刘明辉以不服事故责任认定为由,从申请复议到提起行政诉讼,从一审、二审到再审,事故责任认定都被维持,造成当事人多次到省、市、县有关部门上访。由于对事故责任人的赔偿请求迟迟没有提出,肇事车主就趁此外出务工。后来,刘明辉反映到我局,我局只有建议其尽快另行委托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赔偿请求。
二是在查处群众反映的律师法官相互勾兑的违纪行为时,当事人难以配合。律师法官相互勾兑,势必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和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于年月专门出台了《关于规范律师、法官诉讼活动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群众反映我们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这一现象是存在的,但这些现象无法具体到个案,当事人既不向我们主动举报,而且我们在调查核实时,当事人也往往不予配合。同时,我们对没有取得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证的人员,以经济利益为目的,以公民个人身份代理进行查处,我们找当事人调查了解时,当事人往往以未支付代理费为由予以拒绝。
三是对律师违规违纪处罚缺少直接手段。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律师违规违纪的处罚权在市以上的司法行政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只是协助调查取证,或者提出建议。因此,当律师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时,我们只能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我们的监管就缺少了直接手段。
我们认为,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一是立法滞后。对那些没有取得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证、以公民个人身份长期从事有偿代理(辩护)、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查处时没有刚性的东西,根本无从管理。二是全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以致以执业活动中发生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行为。三是对法律服务工作的宣传不够,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性质、范围、从业人员、工作程序等了解不深,容易出现“病急乱投医”的现象。
三、影响执法的内外部环境
影响我局行政执法的内部环境主要是执法硬件未跟上,我们的基层司法所目前还是与法律服务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影响了我们的执法工作。
影响执法的外部环境主要在于:协调配合机制不完善,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需要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目前,这种协调配合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四、今后工作的打算
1、扎实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做到科学安排,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促使专项整改活动和其他司法行政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2、细化措施,加强监管,进一步理顺全县法律服务秩序。我们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人员的学习教育。坚持对各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每个月培训一次,对法律服务人员每季度培训一次。严格督促各法律服务机构每个月必须坚持两次以上的政治业务集中学习。二是制作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公示牌,将取得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证的机构、人员、办案程序、投诉举报电话等公之于众,并在县电视台进行公示。三是强化协调配合,积极加强与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建立情况互通、相互配合的长效机制,共同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大对法律服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稽查力度,使群众的投诉案件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着落。
3、积极探索司法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性管理相结合新路。我们将成立**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强化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的自律性管理,让我县法律服务监管更加充分、合理、有效。
4、抓住国家加大中西部司法所建设的良好机遇,积极加强我县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硬件,为我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谢谢大家!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篇十三
人民调解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有效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方法,人民调解法已经深入人心。下面我将从参与者的角度出发,分享一些我对人民调解法的体会和心得。
首先,人民调解法倡导和推崇和谐的解决方式。在社会矛盾纠纷中,人们往往情绪激动,难以理智地解决问题。而人民调解法以和谐为核心价值观,通过调解员的中立公正、耐心细致的工作,有效地缓和了纠纷双方的关系,达到了双赢的效果。我曾亲身参与一起家庭纠纷的人民调解,调解员通过倾听各方意见、建立双方互信、提供合理化建议等方式,使双方调解成功,最终达成妥善解决的结果。这种和谐的方式,不仅能够维护社会稳定,更能增进人与人之间的友好感情,充分展现了人民调解法的魅力。
其次,人民调解法注重法治原则与人情关怀的结合。人民调解法不仅仅是简单地适用法律规定,更注重通过调解员与参与人沟通交流,满足参与人的心理和实际需求。在一起工伤纠纷的人民调解中,我亲眼目睹了这样一个过程。调解员先是耐心地听取了工伤者的心声,了解到工伤者因为赔偿费用问题心理懊恼。接下来,调解员针对工伤者的具体情况,提供了一些建议和解决方案,包括帮助工伤者解决就医问题、资助工伤者的康复治疗等。这一系列的行动不仅解决了工伤者的实际问题,更使工伤者感受到了国家的关怀和温暖。
再次,人民调解法通过公正透明的程序,赢得了参与者的信任。在人民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以公正、中立的立场进行调解,确保各方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中表达自己的诉求,得到公正判断。在一起经济纠纷的调解中,调解员凭借对法律的熟悉和客观公正的态度,对案件进行了准确的分析和判断,使参与人都对调解结果表示了满意。这种公正透明的程序不仅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更为人民调解法的广泛推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最后,人民调解法深化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人民调解法注重依靠人民群众,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让他们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参与者不仅能够亲身体验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利益的关注与维护,更能够通过人民调解,感受到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红利。在一次邻里纠纷的人民调解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人民调解法的这一特点。政府的相关部门通过高效的指导和保障,并积极发动社区居民的力量,使这起纠纷得到了快速解决。这种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充分展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优势。
总之,人民调解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和谐解决方式、法治原则与人情关怀的结合、公正透明的程序以及深化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等方面的实践,有效地解决了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增进了人与人之间的友好感情。我相信,在法治建设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人民调解法将会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篇十四
人民调解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调解速度快、成本低、保密性强等优势。在实践中,人民调解不仅能够化解纠纷,还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了人民调解化解难题的重要性和有效性。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对人民调解化解难题的心得体会进行阐述。
首先,人民调解化解难题需要广泛的人民参与。人民调解是以调解员为主体,以当事人的意愿为基础,以社区居民的自治为条件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在人民调解中,广泛吸纳社区居民参与,可以使得调解员更了解纠纷背后的具体情况和矛盾的实质,有助于找到化解纠纷的最佳方案。同时,调解过程中多方参与能够增加各方对调解结果的认同,提高调解的实效性。
其次,人民调解化解难题需要注重法律素养和调解技巧的培养。虽然人民调解是一种非司法纠纷解决方式,但调解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在调解过程中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此外,调解员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调解技巧,善于倾听、换位思考,并能够合理引导当事人冷静思考,找到彼此双方的共同利益点,推动纠纷的化解。
再次,人民调解化解难题需要强调尊重当事人的权益和意愿。在人民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确保他们能够自主选择并参与调解。调解员应当保持中立立场,不偏不倚地坚持公正原则,不以权力压制弱势当事人,不以偏见左右公正判断。只有当事人自己真正认同并愿意接受调解结果,才能够保证调解的有效性和持久性。
最后,人民调解化解难题需要加强调解机构的建设。人民调解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调解工作的开展需要一定的组织保障和制度支持。要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要完善调解机构的建设,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要加强调解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实现调解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综上所述,人民调解化解难题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广泛的人民参与、注重法律素养和调解技巧的培养、尊重当事人的权益和意愿,以及加强调解机构的建设。只有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才能够更好地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帮助当事人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构建。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篇十五
一、编织调解网络,完善工作机制。我县遵循“编织网络,完善机制,提升技能、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工作思路,以“八进”专项促进活动和开展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矛盾纠纷活动为载体,系统地全面深化了大调解工作体系。一是完善乡镇和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县级相关部门(含派出机构)行政(司法)调解室;二是率先在全省建立起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会和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物建调解专家28名;三是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涉检社会矛盾调解室;四是建立法院院长调解室和援调解调解室;五是建立社会力量(含两新组织)调解组织;六是在教育和卫生系统纵向建立调解组织。目前,已在860个院落(小区)、224所学校、6个规模性市场、54个新经济组织(含3个工业园区)、8个车站(码头)、37家医疗机构建设了相应调解组织1202个,选聘调解员2431名、劝调员9451名(兼信息员)。同时,完善工作运行和保障机制。相继出台《xx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对接联动工作办法(试行)》、《xx县开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方案》、《xx县非公职调解人员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xx县律师事务所参与调解社会矛盾纠纷收费办法》、《xx县社会调解工作奖励办法》和《xx县社会调解力量调解个案补助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50万元的“非公职调解人员救助基金”请示报告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
二、坚持排查化解,全力维护稳定。坚持村(居)一周排查一次、乡镇半月排查一次、县一月排查一次,并与重大节日和重要敏感时段排查相结合,大力开展“疑难矛盾纠纷”攻坚破难活动,随时做到矛盾纠纷底数清、产生原因明,化解措施有力,对重大矛盾纠纷抽调“县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专门调解组”专家进行调处,确保小纠纷得到及时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近三年来,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6963件,成功调处6483件,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未因调处不力或不当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且进京到省信访、越级访均逐年呈大幅度下降趋势。
三、总结提炼经验,形成工作特色。一是提炼制定调解文化建设标准。xx年3月,我县分别选择一个农村院落和城镇小区率先在全省进行调解文化建设试点,现已建立1202个调解文化大院(小区)。今年,继续创新载体、加注文化内涵,把“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作为调解文化的核心,做到调解文化有骨骼、有肌肉,并拟定出文化建设标准;二是提炼总结“医患纠纷九步走调解法”,并在建设、交通等领域广泛推广。三是提炼制作“ppt音乐调解法”短片,在化解家庭、邻里和经济纠纷中发挥了作用。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大调解工作也存在不足,一是个别乡镇、部门因办公用房和经费紧张,致使阵地建设标准不高;二是“利益追逐型”矛盾纠纷当事人“闹而优则利”、“得陇望蜀”思想盛行,加大了调解难度。
下步主要工作:一是积极探索调解新路子、新方法,全力做好调解工作,努力做到“减少存量、控制增量”,实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工作目标。二是丰富调解文化内涵,高质量、高标准打造两个“调解文化示范带”,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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