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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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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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定和约束双方在特定事务上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要注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一方对另一方的利益造成损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用工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揽条例》及《建筑工程合同条例》,经协商,乙方同意承担甲方安装工作,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同文件组成。

2、《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及公司各部门下发的规章制度。

3、《七大协议附件》。

4、施工图纸、技术要求、设计变更。

5、安装费、结算单。

2—5条文件与《安装劳务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二、施工范围及内容:

该工程所有玻璃幕墙等外装饰项目,包括工程材料的接收、卸车、保管;材料的垂直运输、水平运输及按公司施工图纸要求将全部材料安装上墙的工作;并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清洗,直至业主及监理验收。

三、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与建设方合同、协议开工日期为准。

竣工日期:以甲方与建设方合同、协议竣工日期为准。

四、劳务费。

劳务费单价一次包干。

1、玻璃幕墙制作安装费:沫棒、切割片、钻头、劳防用品)。

2、铝合金格栅制作安装费:割片、钻头、劳防用品)。

3、铝板装饰线条制作安装费:(含耗材,包括电焊条、美纹纸、泡沫棒、切割片、钻头、劳防用品)。

4、预埋件和后置埋件安装费:劳务费总价按实际面积结算。劳务费总额(暂定)x元。

五、劳务费增减。

1、若工程项目增加,按甲方审核增加项目的单价记取,并核算出单项劳务费,计入劳务费总额。

2、若工程项目减少,该项目单项劳务费从劳务费总额中扣除。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派项目经理在工程现场管理与施工相关一切事务。

2、负责提供给乙方施工用图纸一套。

3、甲方对乙方承接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指导。

4、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全部工程材料(超定额部分按公司规定处理)。

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解决工人住宿问题。

6、甲方提供施工人员食宿条件、库房场地。

7、甲方负责与现场土建方及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

8、甲方负责按业主要求布置施工现场办公室,配置相应设施。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达到甲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内控标准)及工程合同要求达到质量评定等级要求。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所在地政府、业主、总包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服从项目部的管理。

3、承包单位需负责本工程的现场加工。实际投入的设备、仪器应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4、到现场的材料,乙方负责卸车、保管,并按公司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在材料保管过程中出现破损、丢失按甲方制定的超定额制度进行赔偿。

5、设置队长和专职“三大员”。

6、乙方必须按甲方项目经理要求随时增加施工人员以保证施工进度。

7、乙方负责施工人员食宿、库房围护及材料存放设施费用,

8、乙方应严格按投标时向甲方提供的人员名单派遣施工人员,不经允许不准替换,否则按每人1000元标准处罚乙方。

9、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用品及设施,负责按甲方要求管理施工人员,现场施工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应严格执行防火规定,若因乙方原因出现火灾,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并接受甲方处罚。

1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法律,不得拖欠、苛扣工人工资,否则甲方有权直接发放,直至终止合同。

12、乙方应对现场材料及已安装完的成品设置相应的保护措施以避免破损、丢失。

13、乙方应对现场材料实施定量管理,并建立领用料制度。

14、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同意按《安装队奖罚制度》考核与奖罚。

15、进场施工前按甲方规定缴纳安全保证金xx万元。

八、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全方位管理,对乙方承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如达不到公司及工程业主要求,甲方有权按招标书中的规定及乙方的承诺对乙方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地政府的要求为施工人员办理相应的手续。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情况全方位考核,该工程结束后监理对其工程验收,如验收标准分数低于85分罚劳务费10%;低于60分取消其承揽新工程资格;并扣罚劳务费20%.

4、甲方有权在乙方施工人员不足无法满足进度情况下要求乙方增加人员,乙方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增派人员,甲方有权自行安排增加人员,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按面积计算不优惠,并从乙方安装费中扣除。

九、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施工用的图纸,技术文件及安装材料。

2、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要求的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指令。

3、乙方有权对甲方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不良行为向工程经理申诉。

十、结算方式。

1、劳务费以支票或电汇形式支付。

2、施工过程中,甲方每月按工作量、进度的50%支付劳务费,额度不超过1000元/人。月,竣工验收前,安装劳务费支出不得超过安装劳务合同总额的80%.

3、工程经公司集团监理部内部竣工验收以后,并经用户及当地质监站竣工验收合格,经营部结合集团监理部验收质量等级报告进行安装费用总结算。

4、本工程保修款为劳务费总额的5%,工程合同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十一、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与安装劳务费挂钩的规定。

1、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工程内部验收前安装劳务费支出不得超过安装劳务费总额的80%,剩余费用20%.工程竣工内部验收质量等级分为优质、良好、合格、整改后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工程竣工内部验收质量等级与安装队剩余费用挂钩,对安装队的考核以现场安装质量为主。

2、竣工内部验收质量等级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扣罚安装队全部剩余费用(总安装费的20%)。

3、竣工内部验收质量等级不合格,经整改后合格,扣罚安装队剩余费用的50%.

4、竣工内部验收质量等级合格,安装费结算额为:剩余费用×验收得分\100.

5、竣工内部验收质量等级良好,安装费结算额为:剩余费用×验收得分\100.

6、竣工内部验收质量等级优质,安装费全额支付,符合精品条件的工程,按集团精品工程奖励规定嘉奖安装队。

十二、违约责任。

1、工程竣工验收未达到业主要求的质量等级,执行公司相关制度。

2、违约按投标书的相关处罚条款处罚。

十三、保修。

1、工程验收后乙方按业主工程合同要求的保修期无偿保修。

2、保修所发生的材料费、工具设备费、人工费按公司规定处理,即: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四、其他条款。

1、投标书、承诺书、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用工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篇二

以下简称甲方)聘用(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甲方分配乙方从事工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二、用工约定:

2、劳务用工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协议。甲方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协议即时终止;劳务用工合同范文节选!

3、劳务协议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工作职责:

2、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府法律、法规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4、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等,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作时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将按《劳动法》的规定予以支付相应报酬。

2、乙方必须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业务(工作)主管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主管应在请假单上签字,并做好保存,以便月底报考勤计工资时备查。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天/月,凡超过者,按不胜任岗位工作予以解除劳务协议。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调出时需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六、劳动报酬:

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2、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元。

七、保险福利:

甲方按照国家和劳动部门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利造成损失的;。

3、不服从分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5、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并影响工作者;。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九、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用工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篇三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用工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二、劳动报酬。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为,薪水为底薪加提成方式,底薪_______元,提成为每月销售额_______%;在每月的______号前发放上月的工资。

三、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一)甲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所在区域的社会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的教育和培训。

3、甲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乙方发工资,可提前发放,无故不得滞后。

(二)甲方的权利。

1、根据国家规定各专柜所在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2、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与乙方解除用工协议:

a、经试用,发现乙方不符合条件的;

b、乙方不履行用工协议,经甲方提出警告、教育仍不改正的;无故不上班,不按照规定时间上班的,经提醒无改正的。

c、其它情况。

3、如甲方停止营业,本协议可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在协议期内违反本协议约定固定内容或提前解除用工协议的.,经商讨无效的,乙方应支付甲方损失费用_________元。

四、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一)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所在店面的规章制度并服从管理。

2、熟悉甲方店内的关于守店守则的内容,认真学习相关的技能和销售技巧,努力识记商品的特性和功能,做到能熟练向顾客推荐商品。

3、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并按照规定营业时间营业;

4、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无故向甲方提出辞职。如乙方强行离职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工资。

5、乙方在日常的工作中需做到防偷、防盗和商品护理工作,确保店面内的所有商品数量和库存商品数量一致,上架商品质量满足要求,如果由于个人疏忽导致商品破损、丢失,乙方需按商品价格全额赔偿。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在固定的时间内有权取得劳动报酬。

2、有权拒绝销售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

3、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与甲方解除用工协议;

a、甲方不按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b、甲方不履行用工协议,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甲方需每月安排给乙方______天休息时间,具体休息的时间可自行商定。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发布严格执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或者口头通知对方。

六、本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如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劳动用工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篇四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事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 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四)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五)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 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劳动用工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篇五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

1、不足一个月时间的用工:____________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不设试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用工:____________以工程完成之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____________。

从事(工种):____________。

数(质)量要求:____________。

三、劳动报酬。

1、工资计算方式:____________。

(1)计时(每天或每月工资标准)。

(2)计量(件)(单价数量)。

元,余款待任务完成后全部付给。

甲方应制作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由乙方本人签字或书面委托他人代签,领取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其中每月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计元。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实行每天________小时工作制,每月休息2天,如未休息算加班。

(二)、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5天。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____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_元。

(三)乙方的工资报酬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____元。

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___________确定。

(五)乙方出满勤享受50元/月的勤工奖津贴。

五、劳动纪律:

一、乙方须按照甲方约定的工作时间上班。

二、每天须穿工作服上班,制服要干净、整洁。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2.如中途离职须提前十五天书面申请;。

3.因工作失职,犯严重错误。

七、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劳动用工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篇六

雇用方(甲方):

劳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项目。

2、用工方式。

3、工作时间。

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生产计划执行。

4、劳务费用。

(1)本工程项目的劳务费用详见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其单价已综合包括了完成该作业项目所需全部劳务用工费用,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2)劳务费用计算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

5、施工作业标准。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2)乙方的施工作业,必须满足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见附表。

(3)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后。

6、甲方责任。

(1)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下达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

(3)及时组织测量和交桩。

(4)及时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办理签证手续。

(5)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物资采购、作业进度进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负责需要安装设备和所有材料的采购供应。

(7)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机具。

(8)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计价手续,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劳务费。

(9)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待遇等的实施。

7、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2)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工期要求,及时组织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劳动力,按甲方同意的开工时间施工作业。

(3)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的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4)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5)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进场时向甲方人事部门报送名单及相关上岗证明。

劳动用工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篇七

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

规章制度。

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劳动用工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篇八

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区别就在下面,欢迎各位阅读。

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与劳务合同是具有很大相似性的三种不同合同,只有劳动合同在《劳动法》中有相应的规定,而且规定也非常简单,雇佣合同和劳务合同根本就没有法律做出明确规定,只能根据有关民法理论进行判案,以致于在司法实践、劳动行政执法中对这三类合同的认识产生偏差。

本文试图对这三类合同进行辨析,以期对这三类合同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这一规定,被我国的劳动法理论界和司法机关认为是劳动合同的定义。

实际上,作为劳动合同的定义,上述规定是非常简陋的。

其主要问题在于没有对劳动关系进行定义,没有讲清楚劳动关系的特征。

正是由于这样简陋的定义,才使人们常常分不清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

任何定义,都应指出所要定义的对象的特征,根据这些特征,可以确定对象的内涵和外延。

但是,《劳动法》这一规定,却不能实现这一目的。

这一定义,对合同的主体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对客体和内容没有明确描述。

如果可以这样定义劳动合同,那么其他合同也就可以简单多了,例如,买卖合同是合同双方建立买卖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但是,这种规定根本不能反映出买卖合同的特征。

我国《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这种定义,可以使人对买卖合同的概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不会同其他合同混淆。

劳动合同所定义的劳动关系,其前身就是民法中的雇佣关系 。

劳动合同是一种私法上的合同,是一种雇佣合同。

劳动合同为当事人一方(劳动者)负有从事工作义务,他方(用人单位)负有支付工资义务的双务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从属关系上提供劳动,从事工作的合同。

所谓居于从属关系,系指工作的实施应服从用人单位的指示。

劳动合同的概念,应该体现出劳动关系的内容。

根据比较法的研究,我们可以将劳动合同定义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指示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合同。

需要指出的是,劳动合同亦称为劳动契约,在国外还称为雇佣合同或雇佣契约 。

判断一个合同是不是劳动合同,不能仅仅看它的名称,关键看它是否符劳动合同的构成要件。

雇佣合同,我国法律没有进行规定。

但是,大陆法系各国一般都对雇佣合同设有明确规定,例如《法国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瑞士民法典》、《中华民国民法典》(现在台湾省实施),另外,英美法系国家中的英国也有成文法对雇佣合同进行规定 。

中,专设雇佣合同一章进行了规定,但是,在最终通过的《合同法》中却没有雇佣合同。

对此,梁慧星先生指出“我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人口的绝大多数是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他们与雇主(包括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靠缔结雇用合同、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来规定,单靠现行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则是规范不了的,而改革开放以来广大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的利益未受到应有的保护,各种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件层出不穷,法院受理大量的雇用合同纠纷案件苦于没有具体法律规定作为裁判基准。

建议草案在广泛参考各国保护劳动者的立法经验基础上精心设计和拟定的雇用合同一章被删除,是最令人惋惜的 。”现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梁慧星教授主持的课题组向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交的民法典专家建议稿对雇佣合合同又专设一章进行规定。

该草案合同编第15章第301条规定,“雇用合同是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一些教科书对雇佣合同定义为“雇佣合同,指雇佣人与受雇人约定,由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向受雇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王泽鉴先生指出,雇佣合同,“即受雇人于一定或不一定之期限内,为雇佣人服劳务,雇佣人负担给付报酬的契约”。

可见,雇佣合同的这些定义基本是一致的。

劳务合同是我们经常提到的一个概念,但是,对劳务合同的定义,不但立法没有做出规定,教科书也鲜有讲授。

根据给付的标的,合同可以分为三大类,一类是以财产为给付标的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第二类是以为劳务给付标的合同,例如承揽合同、委托合同、保管合同、雇佣合同;第三类是以共同从事一定工作为目的合同,例如合伙合同 。

从最广义的角度讲,第二类合同可以称为劳务合同(本文称为第一层次的劳务合同)。

王全兴教授就是在这个角度上使用劳务合同概念的。

他说“劳务合同是一种以劳务为标的合同类型,它包括承揽合同、基本建设承包合同、运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间合同等”。

第一层次的劳务合同又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债务人以自己的劳力、技术、智能等为债权人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最终工作成果向债权人提交的合同;第二类是以自己的一定行为供债权人消费的合同,这一类合同从一定的角度也可以称为劳务合同(本文称为第二层次的劳务合同),雇佣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可以归入这类。

第二层次的劳务合同这一类劳务合同,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合同中的劳动提供者有较大的自由,可以根据自己得能力、判断,概括地为债权人提供劳动,例如委托合同、居间合同;另一类合同中,劳动提供者完全根据债务人的指示提供劳动,自己很少有选择的权利,这一类和同可以称为劳务合同(本文称为第三层次的劳务合同),例如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劳务输出合同。

从最狭义的角度讲,劳务合同是以他人对自己负有的根据自己的指示提供一定劳务向他人提供劳务的合同,比较常见的是单位之间的借调合同、劳务输出合同等,本文讨论的就是这一类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实际上涉及到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

一个合同是雇佣人(用人单位或自然人)与受雇人之间的雇佣合同或劳动合同,另一个是劳务提供者(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中的雇佣人)与与劳务接受者之间的劳务合同。

这种合同与《合同法》规定的融资租赁合同非常相似。

劳务合同是通过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和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实现的。

《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劳务接受人是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的第三人,受雇人是劳务合同的第三人。

在劳务合同中,劳务提供人与劳务接受人约定,由受雇人向劳务接受人直接提供劳务,劳务接受人向劳务提供人支付劳务费,劳务接受人在接受劳务的过程中应当提供适当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如果受雇人向劳务接受人提供的劳务不符合劳务合同的约定,劳务提供人应当向劳务接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在劳动合同中或雇佣合同中,雇佣人与受雇人约定,受雇人直接向劳务接受人提供劳动,雇佣人向受雇人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接受人向受雇人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如果劳务接受人提供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不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雇佣人应当向受雇人承担违约责任。

劳务合同履行过程中,雇佣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的约定向受雇人支付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当然,也可以委托劳务接受人向受雇人支付劳动报酬。

也就是说,受雇人作为第三人履行劳务提供人对劳务接人的债务,劳务接受人作为第三人履行雇佣人对受雇人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的`债务;劳务接受人对劳务提供人的劳务债权由第三人受雇人履行,受雇人对雇佣人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债权由第三人劳务接受人履行。

虽然受雇人直接向劳务接受人提供劳动,但受雇人与劳务接受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

我国现在的劳务合同主要由两种,国内的劳务合同(一般称为借调合同 ,现在多直接称为劳务合同)和跨国劳务输出合同,由于跨国劳务输出合同劳务履行地在国外,具有涉外性,法律适用就更加复杂。

劳动合同一种特殊的雇佣合同,二者必然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

二者的相同点主要是:

1、二者都是私法上的合同。

二者的当事人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以双方当事人相对立的意思表示的合意而成立。

虽然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但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仍属私法上的法律关系。

当然,也有人认为是一种具有公法关系性质的私法关系 。

2、都以给付劳务为目的。

这两类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者(受雇人)依约定向雇佣人提供劳务的行为,而不在于实现雇佣人的预期利益。

这是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不同的。

在承揽合同、委托合同中,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实现定做人、委托人的预期利益,承揽人、受托人给付劳务的义务仅是作为手段性义务或附随义务。

3、二者都是继续性合同。

作为给付劳务的合同,受雇人给付劳务不可能是一次性的,必须在合同存续期内持续的实施给付行为,因此是继续性合同。

4、二者都是双务有偿合同。

在这两类合同中,受雇人必须依约提供劳务,雇佣人必须依约支付报酬,双方当事人都负有义务,并且双方的义务具有对价性,任何一方从对方取得权利均需付出代价,因此是双务有偿合同。

5、二者都是诺成合同。

这二类合同经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成立生效,而不以当事人一方的交付为成立生效要件,因此是诺成合同。

既然劳动合同是一类特殊的雇佣合同,二者必然具有一定的区别,其区别主要表现在:

1、主体不同。

这是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产生差别的根本原因。

在这两类合同中,提供劳动的一方(受雇人,也可以称为劳动者)都是自然人,在这一点上,两者没有差异。

雇佣合同,法律对合同主体没有特别限制,自然人、法人、合伙都可以作为雇佣人;《劳动法》第2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雇佣人,即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当然,不同国家由于社会背景不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不同,因而劳动合同的雇佣人不同国家也有差异。

2、形式不同。

法律对雇佣合同的形式没有要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既可以是书面合同,也可以是口头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19条的规定,我国的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是要式合同。

当然,也有一些国家对劳动合同的形式没有要求,例如法国、德国 。

3、二者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雇佣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以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条件的约定上有较大的自由。

国家经常以强行法的形式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干预劳动合同内容的确定,当事人的约定不能超出法律的规定。

劳动用工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篇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同意订立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及类型: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以每个月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标准:自每个月初起至每个月末止,每个月配送任务(含收货、送货)为______笔商品配送订单。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担任_______________职务,工作地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

第四条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和职务(岗位)。但以下情况除外:乙方因工作表现、工作能力、身体原因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以完成任务量为基础。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甲方对乙方可实行相对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方式。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单位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七条乙方每月薪资待遇详见《岗位聘用书》,具体按甲方相关管理制度约定执行。

第八条甲方于每月15日前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并不得克扣或拖欠,乙方月度实际收入根据出勤情况及公司相关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后确定。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备查。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九条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否则不予视为加班。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三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

第十五条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甲方应按照国家和贵州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缴费基数按遵义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发放工资时予以代扣代缴。如遇国家相关标准调整,按照调整后标准执行。试用期间乙方社保缴纳费用已包含至职务工资内,自行缴纳。

第十七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九条甲方依法制订并正式发布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岗位聘用书》,将自动成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任何其他单位兼职,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二十一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制度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二十五条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本合同均应提前30天(试用期内提前3天)书面通知对方。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

(1)因乙方下列行为,导致甲方违背真实意愿与其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a、乙方向甲方虚假陈述个人及社会关系信息、伪造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或工作经历的。

b、乙方不主动向甲方告知或经甲方询问不予如实告知其具有违法犯罪记录、身体疾患、与第三方有尚未终结劳动关系、对第三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等不能或不适合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

c、乙方采取其它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的。

(2)本合同签订后,未在约定期限内到达约定岗位工作的;

(3)试用期间,不符合甲方岗位录用条件的;

(4)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7)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车辆、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

3、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

4、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5、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审批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6、其他:处理其他应了而未了的事务。

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试用期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都要向甲方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乙方完成工作移交手续后,甲方正式签发给乙方劳动合同已解除、终止的证明。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依法为乙方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应乙方要求,如实出具乙方的工作履历或绩效证明。

第二十九条乙方不辞而别、下落不明、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甲方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的手续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如违反《劳动合同法》、《本劳动合同》的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未经甲方批准或未按甲方规定擅自离职,或者乙方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拒不到甲方办理工作移交手续,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规定,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每日赔偿甲方经济损失500元。赔偿的内容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主要有:招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岗位培训费、乙方擅自离职期间甲方为劳动者额外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对甲方生产、经营、工作等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二条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后,双方劳动关系即行终止,若双方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滞留甲方场所或为甲方工作,如果乙方违反本规定,导致甲方遭受额外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如果双方愿意继续建立劳动关系的。,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甲方拒绝或拖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若乙方拒绝或拖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甲方遭受额外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四条乙方所欠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法》及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七条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前签定的劳动合同自动作废,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以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的规定与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签字即表明知悉、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内容,本合同的签订均为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劳动用工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篇十

性质: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自__________年2月15日起至__________年8月14日止。期限为6个月。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木工工作,负责甲方维修的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五条乙方每日工作4小时,每小时工资6.8元。

第六条甲方每月14日和30日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七条因乙方个人工作效率低导致延长工作时间属个人行为。

第八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九条甲乙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若甲方情况出现变化,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__________年2月15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用工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篇十一

身份证号码:____。

甲乙双方就劳务雇佣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便于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劳务地点:甲方在有园区一处,乙方在该处从事临时性工作。

二、劳务内容及劳务方式:根据甲方经营需要确定时间及劳务内容。

三、劳务期限:根据甲方的经营确定,但甲乙双方可以提前三天通知对方解除劳务合同。

四、劳务报酬结算:按照每日元支付乙方劳务报酬元。

五、结算方式:根据甲方的考核及乙方的务工日,每月20日前支付。

六、劳务期间,甲方为乙方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雇主责任险,投保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在劳务雇佣期间发生意外伤害造成经济损失,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金抵顶甲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工伤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务工要求从事雇佣活动,如出现不服从管理等情形,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务合同,并根据乙方的表现扣发5-10天的务工报酬。

八、乙方需保证自己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或家族遗传史因素。如因乙方以上原因造成务工期间发生意外疾病或伤害,乙方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同意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用工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篇十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就劳务合作一事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从事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人社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召开会议表彰全国地震系统抗震救灾英雄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三)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_________意外伤害保险卡,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合同期限相同。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六条、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七条、本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由双方协商。

第八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务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劳务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用工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篇十三

根据《劳动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按时足额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按时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四)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依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六)依法支持乙方参加合法的社会活动;

(七)保证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休假待遇;

(八)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国家规定支付丧葬费、抚恤费等;

(九)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一)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甲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教育和工作安排;

(四)自愿委托甲方代为扣缴国家规定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五)在本合同期内,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一)本合同期限选用____:a(固定期限);b(无固定期限);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a: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

b: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下列条件出现时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

c: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日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本合同期内工时制度采用____:a(定时工作制);b(不定时工作制);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a、乙方每天为甲方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适当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但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b、不定时工作制(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办法执行)。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办法执行)。

(三)工作内容: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从事____________工作。

(四)工资给付:

1、甲方以法定货币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资。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可根据其生产经营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资;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每月按____________标准发给生活费。

3、加班工资:

(1)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须按乙方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

(3)甲方安排乙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须按乙方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后四项甲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织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劳动教养的;

6、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需裁减人员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存在上款第2、3、4项情况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4、甲方强迫乙方集资、入股或者缴纳风险抵押性财物的;

5、甲方拒绝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6、甲方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报酬的。

(五)除上款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与甲方协商。

(六)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方因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第6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下同)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二)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第7、8项、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四)款的2、3项解除合同的以及甲方被撤销或者解散与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5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再发给乙方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乙方属患重病或绝症的,甲方还须分别按照乙方应享受的医疗补助费的50%或100%增发医疗补助费。

以上各款所称月工资,是指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甲方月平均工资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给予医疗期。

(二)乙方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甲方发给乙方工资70%的病假工资;超过180天的,发给乙方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因故意自伤、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致伤致病的,在医疗期间,甲方可停发乙方的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医疗费由乙方自理。

在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补)偿责任。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须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外,还应给乙方加发相当于补足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除全额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外,还须加发该经济补偿金数额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四)乙方属甲方出资培训、招聘的,尚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服务期而解除本合同的,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赔偿甲方为其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

(五)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本合同内容与国家规定不一致或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用工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篇十四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从事学校保卫工作。

(二)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乙方实行轮流运转工作制。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依法给予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休假。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甲方应当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底为发薪日。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1300元(含个人上缴的社会保险);考核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三)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按30元/天,10元/夜的标准发放。

(四)乙方病、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的标准为病假20元/天,事假40元/天。

(五)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乙方按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乙方凭缴费单到甲方报销(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经甲方多次教育仍然未改的;

3、连续病、事假45天的。

(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续订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二)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规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于签字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签名日期:

劳动用工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篇十五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根据工作要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乙方应当努力提高职业技能,按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第三条乙方每周工作______日,分别为周______;每日工作______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按小时计酬方式支付乙方工资,标准为每小时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形式为____________(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代发)。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

五、社会保险。

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和职业培训,为乙方提供如下劳动保护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甲乙双方发生,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劳动用工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篇十六

【前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是最为普遍的两类用人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既可以建立劳动关系,又可以建立劳务关系。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都表现为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对这两类关系的区别做出明确规定,理论界也存在不同的声音,致使实践中认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执法标准不一,损害了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劳动法沈斌倜律师结合自身办理劳动案件的经验并从民法和劳动法的角度,浅析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与区别,抛砖引玉:

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特征:

劳务关系是一种传统的经济社会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依据民事法律规范,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依约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广义上,它包括承揽、承包、运输、技术服务、委托、信托和居间等。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特征:

第三,劳务关系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劳务关系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

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劳动者除了受一般民法保护外,还受劳动法的特别保护。依据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12号)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一规定对劳动关系做出了较为明确的界定。从上述规定看,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包括三个要素:主体资格、从属关系、劳动性质。

(一)主体资格不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动者是指符合劳动年龄条件,具有劳动权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动者建立起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或民办非企业;而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其主体不具有特定性,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此外,法律法规对劳务提供者主体资格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二)主体地位不同。

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地位不平等,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的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等。反映的是一种稳定、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与劳动对象相结合的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只体现财产关系,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且二者关系往往呈“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等特点。

(三)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般义务外,还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等。劳务关系中却不存在这些附随义务。二者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由用人单位承担;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报酬支付的原则上,劳动关系由于受国家干预较多,双方处于不平等的地位,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需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且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而在劳务关系中,双方地位平等,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的报酬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违背民法中平等、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

3)、报酬支付形式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给劳动者,有一定的规律性;而劳务关系的报酬支付由双方约定,往往一次性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支付。

4)、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违章违纪处理权上,劳动关系中,若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或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而在劳务关系中,单位也有对劳动者不再使用的权利,或者要求当事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不包括对其给予其他纪律处分等形式。

(四)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外责任的区别,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一员,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因劳动者的过错导致的法律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而劳务关系中,一般由提供劳务的一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第二,相互责任的区别,在劳动关系中,若不履行、非法履行劳动合同,当事人不仅要承担民事的责任,而且还要负行政的责任,如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罚款等行政处罚。劳务关系纠纷中,当事人之间违反劳务合同的约定,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无行政责任。

(五)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导致用人单位欺凌劳动者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更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以强制性法律规范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各项义务,如各类保险金的缴纳、最低工资、最高工时、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与卫生等强制性义务;而劳务关系作为一种民事关系,以私法自治为原则,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受国家干预程度低。因此,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外,当事人可以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对合同条款充分协商,法律不予干预。

(六)适用法律不同。

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其发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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