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工人工资已发的承诺书(专业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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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工人工资已发的承诺书(专业21篇)
时间:2023-11-08 05:07:09     小编:琴心月

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为新的一年制定计划。在写总结的时候,要注重正反两个方面的描述,避免片面性的观点。希望大家可以在阅读总结范文的过程中,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写作风格和方法,写出更好的总结作品。

承诺工人工资已发的承诺书篇一

公司:__________工程项目现已由我单位参与承建,为确保在该项目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

三、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支付时间等。

四、职工工资保证金按规定向社保部门指定银行专户足额缴纳,当发生以下情形时,承诺可以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动用保证金:

1.超过劳动合同规定时间故意拖延、拒不履行支付职工工资义务的;

2.因拖欠职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或其它恶性的事件的;

3.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承包人规避、逃逸,致使职工诉求事项无法认定的;

4.将职工工资支付给包工头,包工头未兑现职工工资的;

5.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需要动用保证金支付的`情形。

五、对发生第五条所列情形的,根据情节愿接受工程发包企业不低于工程款5%的违约金。

承诺工人工资已发的承诺书篇二

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筑市场管理站:

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到不拖欠民工工资,本人段建朝以湖北长安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我单位承建的豹澥新镇a地块二期住宅工程项目20#楼,26#楼,27#楼、30#楼、31#楼、32#楼、35#楼、36#楼、37#楼及地下室合同段工程,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保证。

不发放给“包工头”。

2、我单位将负责督促分包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如因我单位未按。

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欠款。我单位对分包人清偿欠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

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业主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公章:

法定代表人:xxxx。

联系方式:xxxx。

公司电话:xx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承诺工人工资已发的承诺书篇三

对于不清楚信用卡结清证明怎么写的朋友们可以下推荐的这一篇结清证明参考范本吧!

借款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我行贷款_______________万元,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贷款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结清贷款本息。

配偶信息: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银行盖章。

注:各行信用卡证明都不一样,具体请查询咨询客服电话或去所在行柜台查询。

承诺工人工资已发的承诺书篇四

xxx:

我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了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避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发生。我代表我公司对我们投标的就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特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们公司已充分认识到农民工工资发放的重要性,中标后在组建项目领导班子的同时组建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农民工工资及相关问题专项解决工作组(联系电话):手机,该工作组为常设机构,随时负责解决与农民工有关的所有事宜。

二、我们获得工程款后,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三、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工资支付情况,并将有关记录保存备查。

四、我们保证绝不违反规定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无条件退场;我公司负责处理善后事宜,如出现滋事事件,我公司负全部责任,并接收发包人每次10000元的经济处罚。

五、我们保证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工资支付情况及有关事宜,进行全方面监督,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领到工资。

六、我公司为避免出现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等现象,建立了农民工工资储备金应急机制。防止出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七、我公司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随时接受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对提出的质疑做出合理解释。

八、若由我公司未处理好农民工工资及与农民工有关的所有事宜而产生的纠纷(如投诉、打架、滋事等事件),由此给发包人、代建人造成恶劣影响或干扰发包人、代建人正常工作,我公司愿接受每次人民币50000元的违约处罚;发包人还有权对导致纠纷的事件进行处理,所发生费用从支付我公司工程款中扣减,无需征得我公司同意。

九、若发生我公司本项目农民工堵塞道路或群访群诉等影响不良事件,我公。

司向代建人赔偿品牌形象损失每次人民币贰拾万元,由发包人从给我公司的任何付款中扣除。

特此承诺。

承包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承诺工人工资已发的承诺书篇五

我,_____________(姓名)负责承包由_____________公司承建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项目_____________分项工程,在此,我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及项目部此次关于工程款已按合同约定按时拨付到位,我保证:

1、项目部本次所支付的工程款元首先用于支付我班组施工工人的工资,以保障工人的基本工资到位。

2、按时发放施工工人工资,绝不挪作他用、绝不拖欠施工工人的工资。

3、项目部此次工程款已支付到位,施工工人相应的基本工资也已支付到位,施工工人绝不再以此为理由、藉口吵闹、滋事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申告。

二、如有违反以上保证与承诺,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本人(姓名)承担,与项目部无关,并愿接受项目部的罚款。

特此承诺!

承诺人: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诺工人工资已发的承诺书篇六

借款人_______(单位__________)配偶_______(单位__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我行办理_______贷款_______万元,期限_______年,现已结清全部本息,合计本息_______元。请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相关手续。

经办人:_______。

审核人:_______。

银行(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延伸阅读:

购房贷款还清后需要办理哪些证明及手续?

张先生的房屋抵押贷款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全部还清,本以为恢复“自由身”的房产,可以随时上市进行买卖交易,但未曾想正当与客户办理过户手续之时,被告知交易无法顺利进行,这让张先生恍然大悟,更让他感到匪夷所思的是,房屋目前还处在抵押状态中。

经过一番打探,张先生了解到贷款虽已结清,但由于尚未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所以房屋他项权利目前仍归为银行所有,而这也成为影响房屋正常交易的一大拦路虎。得知事情的真相后,张先生随即赶忙带齐相关材料,前往房管局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这才使得房屋买卖顺利进行。

贷款还清后需办理的证明。

贷款结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到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以及《贷款结清证明》。此后,便可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核心撤销抵押。

贷款还清后续办理的手续。

办理房屋抵押注销业务时需要填写一份《抵押注销申请表》,另外您还需要提供由贷款机构给予借款人的《贷款结清证明》,以及本人需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两证同时交原件)或《抵押证明》。当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即可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购房贷款还清后有些证件及手续是必须要办理的。较后小编再次提醒购房者们,切勿忘记在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以及《贷款结清证明》,带齐两项材料及《房屋所有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才能到房管局顺利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承诺工人工资已发的承诺书篇七

即解除。)今后所有行为与xx以及xx所承包的中信水岸城3期23栋、24栋无关,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引发的任何纠纷,由本人独立承担,与何福光承包的中信水岸城3期23栋、24栋无任何关系。

注:签字按手印后即表示认同包工工资结算单据,不得有任何异议。

承诺工人工资已发的承诺书篇八

本中心为贯彻同工同酬、劳资两利的原则,以达到实行公平合理、简单确切的工资管理办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资原则。

员工薪金是以社会经济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个人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龄、学历等作为依据发放。凡本中心员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情况之外,均应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薪资构成(建议分类:岗位工资/津贴/奖金/加班。

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占月工资的70%,绩效工资占月工资的30%。

1、基本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的范围,在此范围内再依“个人职能”核给固定工资。

2、绩效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标准,再依个人工作绩效核给变动工资。

第四条薪资形态。

员工工资以月薪制度为标准。

第五条薪资结算日。

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计算期间以月底最后一天为结算日。

第六条薪资支付日。

1、薪资之给付原则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资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

而无法按期支付工资时,应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员工。

第七条薪资之扣除。

除依据法令之扣除额外,其住宿方面之相关费用也由薪资中扣除。

管理、技术、行政部分(建议分管理、技术两类,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条初任工资。

1、新进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以进入公司时员工的最高学历来定级,其薪资等级按下列标准执行:

2、非应届毕业生,则需综合考虑其所担任的职务,来公司以前的工作经历、能力、工龄(相关岗位工龄)等因素后确定。

第二条职务工资。

中心工资按职务分四个层次九个等,每等有五个级,等级标准如下:

第三条上表工资不包括补贴及奖金。

第四条职位提升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原支给工资额。

销售部分。

第一条中心根据各销售员的销售能力、工作业绩、出勤状况、工作态度等要素,将销售人员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等级划分首先由销售经理考核,再呈报公司总经理确定。

一级:能够协助上级工作,对其他员工能起指导、监督作用的,具备优秀品格的模范员工。一级销售人员要有三年以上从事销售工作的经验,并且在近半年的销售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二级:有一年以上销售工作经验,工作努力,经验丰富,勇于承担责任的.业务骨干。

三级:经过短期培训的其他员工。

第二条销售人员薪资由基本工资(具体多少要列出来)+绩效工资+提成三部分构成。

第三条薪资的支付时间和方法(见)。

第三章岗位工资定级、转岗与调薪。

第一条公司视员工的工作表现于每年12月31日起实施提薪,原则上若无特别需要时,则不会监时提薪。以下三种情况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1)因试用期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的工资定级;

2)因工作变动试用期后工资调整的;

3)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经总经理批准的。

第二条提薪可分为二类:晋升提薪、年终提薪。

第三条新进员工试用期按该岗位工资的最低工资起薪,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则执行该岗位工资的上一档或二档工资,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条新进员工试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需要提前结束试用期的,由主管部门上交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定汇总,交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岗位异动动人员,由现部门提交有调动原因及原部门签署意见的`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核汇总。调动核准程序按()文件灰顶执行。

第六条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丧失提薪资格:

1、录用不满一年;

2、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计数达45天以上者;

3、该年度受惩戒处分者;

4、正在提退职(含辞退、辞职、开除、自动离职)申请者;

5、其他经人事行政科评定认为不具备提薪资格者。

第四条提薪标准。

第四章薪资保密管理。

第一条本中心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中心盈利与发展积极作贡献,实施以贡献、工作能力论酬的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争取高薪的风气,以及避免优秀人员遭嫉妒,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级领导应要求所属人员不探询他人薪资,不评论他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

第三条各级人员的薪资除人事行政科主办核薪人员、发薪人员和各级直属领导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2、探询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1/3绩效工资;

3、吐露本身薪资或评论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2/3绩效工资,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视情节严重性扣发当月奖金或予以停职处分。

第四条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细则与国家有关法律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施,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人事行政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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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工人工资已发的承诺书篇九

为促进汕头市建设领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汕头出台了《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条为促进汕头市建设领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规范全市建设领域的工人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建筑业工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项目,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装修装饰、交通、水务、公用事业、园林、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项目。

我市建设领域的工人工资支付行为和工程款支付分账管理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项目审批单位,是指负责对建设项目发放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等审批手续的单位。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或代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业施工企业,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本实施细则所称分账管理,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将建设项目的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与其他款项实行分开银行账户管理,在当地中国建设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工人工资支付专户”可以为临时户、专用户等人民银行规定的单位结算账户,其开立与使用应符合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的资金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用于其它用途,不得开通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渠道,不得提取现金。

第四条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公路、水务、公用事业、园林、代建、人民银行等部门以及具有行业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能,依法对建设项目工程款拨付和工人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建筑业工人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建筑业施工企业工会可以依法与建筑业施工企业签订工人工资支付专项集体合同,监督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工人获取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审批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的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监督该建设项目实施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并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受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等申请手续时,应依法核实建设资金落实等条件并督促要求建设单位、建筑业施工企业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二)对建设单位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到建筑业施工企业设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的,应会同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或出资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应当在合同或协议中,对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以及拨付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到该专用户的具体比例(最少不低于工程进度款的15%,且确保能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和时间、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账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二)应当在支付工程款时,根据工程建设监理等单位核定的工程量,按照约定的比例拨付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到建筑业施工企业设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

(三)应当对建筑业施工企业支付工人工资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人工资发放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建筑业施工企业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应当在建设项目动工前,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建设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

(二)应当在用工之日起15日内为每一位工人办理个人银行账户。

(三)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台账管理,真实、准确记录工人名册、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工程进度、工时台账、劳务承包款和工人工资支付等信息,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四)应当按照“按时结算,及时支付”的原则,通过银行“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将工人工资直接支付到工人的个人银行账户,并向建设单位提供工人工资支付明细表。

(五)应当跟进建设单位拨款情况,对建设单位不按照约定拨付工人工资到“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的,应及时向建设项目审批单位反映。

(六)应当于工程完工前15日内,在施工现场显眼处公示工人工资支付情况,公示期不少于10日。

工程竣工验收后,建筑业施工企业出具工人工资已结清的情况说明(经建设单位确认)和工人工资支付明细表等资料,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账户核销申请(后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账户核销申请表)。如公示期内未接到该项目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建筑业施工企业凭证明到开户银行办理账户核销业务。

第八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建筑业施工企业未建立、保存用工管理台账,或者伪造相关台账的,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第五十条规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建筑业施工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劳动报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工人加付赔偿金。

(三)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拨付或者结清工程款,致使建筑业施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工人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对连续拖欠工人工资2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拖欠达3个月以上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实施重点监察;情节严重的,通报给行业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建筑业施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后,应将行政处罚决定通报联合征信系统管理部门,录入汕头市联合征信系统。

第九条开户银行应协助建筑业施工企业做好“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的开立、使用、销户,以及工人个人工资账户开办工作,加强对专用账户资金监管,确保“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账户资金专门用于支付工人工资。

第十条工会组织对建设单位或建筑业施工企业遵守本办法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的,有权要求改正,并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相关部门通报。工人依法投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组织应当依法予以支持和帮助。

第十一条对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等审批手续而擅自施工的建设项目出现拖欠工人工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应会同建设项目审批单位或管理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有关单位共同处理。

第十二条建筑业施工企业因违反国家、省工资支付规定拖欠工人工资计入信用档案并录入汕头市联合征信系统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其工程招投标和国有土地出让等进行限制。

第十三条各县、区对辖区内居(村)民个人自建房的工人工资或劳务费用的管理,可参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订相应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本实施细则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12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12月22日止。有效期届满,经评估认为需要继续施行的。根据评估情况重新修订。

承诺工人工资已发的承诺书篇十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本人___与___签订的劳务承包协议书,由本人负责实施___劳务施工,本人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1、本人是本次劳务承包范围内农民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过程中农民工的日常管理和用工安全管理,以及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

2、本人承诺一定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并保证将发放的农民工工资表(表格形式、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签字认可、农民工本人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影像)如实、及时上报给贵司项目部,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如有虚假和不报的情况发生,我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3、本人承诺:保证将拨付到位的工程款和自有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来源,承诺首先将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保证不得挪用本项目拨付的工程款,保证不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以及农民工上访现象。如出现上述现象,我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以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4、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的发生,我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5、本人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我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工人工资已发的承诺书篇十一

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借款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我行贷款_______________万元,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贷款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结清贷款本息。

配偶信息: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备注:请从_____月起停止划付公积金。

银行盖章。

注:1、本表一式二份,银行留存一份,“中心”留存一份。

2、如会员配偶未参与公积金摊还,需注明“未参与摊还”字样。

3、此贷款结清证明需由园区支行盖章确认并由银行统一送达“中心”。

4、非园区指定银行办理贷款结清,贷款结清证明需由非园区指定银行盖章后交至园区支行,由园区支行汇总后统一送至“中心”。

承诺工人工资已发的承诺书篇十二

安县水务局:

由我公司承建安县《20xx年水土保持灾后重建项目工程(第四批三标段)》项目现已完工,已于20xx年9月底通过安县主管部门自检验收。

我公司郑重承诺:

1、在完成该项目期间,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的农民工工资已及时如数发放给农民工。

2、如果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相关纠纷及责任,均由本公司承担,均与安县水务局无关。

广安宏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月日。

承诺工人工资已发的承诺书篇十三

我项目部与分包方就xxx工程签定分包合同,为保障工程中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和落实,我项目部做出如下承诺: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项目部按照制式合同,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内容。施工作业班组、劳务分包单位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我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的用工管理。

3、我部若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是我项目部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违约责任,其法律责任与法律后果分包方不负任何责任。

4、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分包方监督管理,双方签定的分包合同必须就分包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约定,我项目部按分包方提供的规范文本签定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承诺书。我项目部若有违反合同约定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及承诺书中条款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项目部承担,并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分包方负责。

5、我项目部在农民工进场后10日内建立进场农民工花名册,其中包含进场农民工个人详细信息、进场时间、从事工种、所在班组等资料,随册附进场农民工身份证,暂住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健康证等相关材料,随时掌握进场农民工的数量。该花名册制作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每页加盖我项目部公章,送交分包方备查。进场农民工如有增减变化我项目部应及时更新相关资料,并制作副本一份,加盖我公司公章后送交分包方备查。我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

签订代发工资协议,每月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我部为每个农民工建立银行卡时应由每个农民工亲自领取银行卡,并在领取登记表上签名确认。我公司在办理上述工作之后将农民工在工资支付专用预储帐户开户银行的开户信息、银行卡号等编制成册,制作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加盖我公司公章后送交承包方备查。

承包单位(章):

承诺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承诺工人工资已发的承诺书篇十四

致:

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民工工资,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我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保证不发放给“包工头”。

2、分包单位雇佣民工的,我单位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欠款。我单位对分包人清偿欠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甲方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承诺工人工资已发的承诺书篇十五

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单位公章)20__年6月27日。

我公司郑重承诺:

在浚县浚内河城区。

段河道治理工程的建设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1、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如果我公司中标,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保证每月法定工作日在现场办公,项目部其他组成人员保证在施工期间在现场进行施工管理,不经业主允许,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否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

项目经理(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20__年6月27日。

承诺工人工资已发的承诺书篇十六

致:

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民工工资,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我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保证不发放给“包工头”。

2.分包单位雇佣民工的,我单位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欠款。我单位对分包人清偿欠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甲方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致:(招标人全称)。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单位如果中标承建(项目与合同段名称)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单位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的其他有关规定。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业主采取的经济等处罚,同时愿意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承诺工人工资已发的承诺书篇十七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公司:xxxxxxxxxx工程项目现已由我单位参与承建,为确保在该项目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

三、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支付时间等。

四、职工工资保证金按规定向社保部门指定银行专户足额缴纳,当发生以下情形时,承诺可以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动用保证金:

1、超过劳动合同规定时间故意拖延、拒不履行支付职工工资义务的;

2、因拖欠职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或其它恶性的事件的;

3、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承包人规避、逃逸,致使职工诉求事项无法认定的;

4、将职工工资支付给包工头,包工头未兑现职工工资的;

5、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需要动用保证金支付的情形。

五、对发生第五条所列情形的,根据情节愿接受工程发包企业不低于工程款5%的违约金。

承诺工人工资已发的承诺书篇十八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x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以xxxxxxxxxx(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企业如果中标承建xxxxxxxxxx项目xxxxxxxxx合同段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4、本公司同意: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业主代表每月扣留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业主代表视我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据实结算返还剩余的保障金。

承诺人:

日期:

承诺工人工资已发的承诺书篇十九

为了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民工工资,本公司郑重承诺在建各种项目合同工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合同要求支付民工工资,保障民工工资,现承诺如下:

1、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民工工资的有关规定。

2、 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及时如数发给民工。

3、 我公司劳务班组雇佣民工的将要求各班组按照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

4、 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5、 我公司对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务关系的民工的用工管理。

6、 我公司在民工进场后10内建立进场民工花名册,其中包含进场民工个人详细信息、进场时间、从事工种、所在班组等资料,随册附进场民工身份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等相关材料,随时掌握进场民工的数量。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

7、 我公司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建设单位监督管理,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就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约定,我公司按建设单位提供的规范文本签订保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承诺书。我公司若有违反合同约定中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及承诺书中条款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建设单位负责。

8、 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公安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和决定。

9、 我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承包方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各项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按承包方要求送交各项资料。

承诺单位:xxx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xx年9月20日

承诺工人工资已发的承诺书篇二十

我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的`xx工程进入投标阶段,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投标工作,并在此郑重承诺:

我公司承诺对于本工程的工程承实施过程中,愿垫付工程款达到合同额的30%。按照承诺,合同进度付款条件相应修改。

特此承诺。

xxx。

20xx年xx月xx日。

承诺工人工资已发的承诺书篇二十一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本单位在工程建设中,郑重承诺:

1、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不拖欠工程款。

2、施工单位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3、若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可从我单位交存的工资保证金中先予支付。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任何处理(处罚)决定。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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