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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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优质13篇)
时间:2023-11-07 16:21:09     小编:文轩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感悟,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感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感悟范文大全,供大家借鉴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一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

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

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

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

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

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

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x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

然而魔花罂x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x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

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

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

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

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

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

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

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

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

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

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

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

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起,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

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

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

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阿来塑造了一个成功的故事,更塑造了一个成功的人物,看完小说,我觉得此刻我也不过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早上六点起床,头晕的厉害。

非但昨夜状态如此,最近几天一直都这样。

夜里睡不着,白天想补觉却依然睡不着,失眠,真让人痛苦。

这使我想起《百年孤独》中的马贡多的居民,马尔克斯用魔幻的笔法写他们整天睡不着觉,刚开始人们很高兴,终于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做更多的事了。

几个月之后,人们虽然活力如常,却开始恐慌,因为他们患上可怕的失忆症,马贡多的居民采用各种手段与其做斗争,想法设法去挽留记忆,却始终抵挡不住失忆的袭来。

最后,人们不但忘记了历史,忘记了身边物品的名字,也忘记的了身边的人。

每个人彼此照面,却如同陌生人,对他们而言,每个人都是陌生人,每个人都是那么孤独地在世上游荡,包括自己。

我在想,那是一种何等的孤独感,由此产生的'恐惧,恐怕比让人死都难受。

如果有一天,我也患上了这种失忆症,我该如何面对这个世界和我自己?

外面阳光灿烂,而我依然如坐云端。

头晕不可抑制,就连外面灿烂的阳光,也如梦般不那么真实。

《尘埃落定》中的二少爷,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被别人认为傻子的人。

他每天早上醒来,总是去问别人认为傻的不行的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世上的聪明人由此嘲笑他,轻视他,而他也乐的轻松,以别人认为他傻而乐。

从此他以一个傻子的眼光观察世界,却看到了许多自谓聪明人的愚蠢。

他们在傻子问“我是谁?”的时候嘲笑他,却不知,这是一个人生永远也无法解答的问题。

我们自认为已经足够了解自己、了解他人、了解身处的世界、了解浩渺的宇宙,却不知,我们连最基本的“我是谁”都无法解答。

一旦产生“我是谁”的疑问,怎能不让人心中不安,怎能不以卑谦的态度去对待人生与世界?可笑而可悲的是,我们不知道自己的无知,自傲自大地认为自己即为世界的中心,无所不能。

而一旦自信心受到打击,却一败涂地,自甘堕落。

于是,人们就在无知的自傲与自卑中徘徊,到最后,一群自认为聪明的土司,败在一个自认为傻子的人手中。

“我在哪里?”,包含两个方面,即为“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傻子啊,你把人生最终极的问题都问了,怎么会是一个不让人畏惧的傻子。

我们从哪里来,又要走向何处,大到社会,小到人生,都逃脱不了这个问题。

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又是那么地不可知,不受我们的控制。

在强大的造物主面前,我们只有思考和追问的权利,却无左右的能力。

常说人要活的通透,而要活的通透,又是何等之难,何等狂妄之说。

我们该要怎样的人生,要走向何处,街上匆忙行走的人们,每个人似乎都有自己的答案,而每个人又似乎没有答案。

冥冥之中内心却有一种力量让自己继续寻找,继续追问。

怀疑与逃避,只是一种思维的暂停,即使我们不去想,却始终要面对,最终还是要面对那个问题:我从哪里来,我将走向何处?这注定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亦或说,这注定是一个旁人无法给你答案的问题,唯有不断地追问,不断地向前走。

你若问我,这与不追问而一直走有何区别,不是同样的结局吗?我只能说,是的。

但是最起码,我曾经追问过,你说,这样的人,是傻子。

是的,傻子。

聪明人啊,你与傻子,隔了一条河,可以相望,却无法过河,或者说,双方都无意过河。

你尽可以嘲笑,但不要忘了,在傻子行走的岸那边,也会和你一样,有春暖花开,有阴晴圆缺,有喜怒哀乐,有悲欢离合。

你可以选择不过岸,但也请不要逼傻子过岸。

傻子的人生,也在不停地走,不停地追问,也如米兰·昆德拉笔下的那一幅永远也完不了的草稿。

由此而言,尘埃早已落定,而尘埃,又怎会落定?

手里放下《尘埃落定》这本书已经有半个月之久,我的脑海却时时徘徊着这本书的言语,那些人,那些事。

那些看似结束的事,并未尘埃落定,包括我对它的思考,仍在继续。

《尘埃落定》的故事发生在四川阿坝地区,一个由十八个土司统治的藏族地区,这也在冥冥之中给这部小说染上了神秘色彩:神秘的土司制度,神秘的民族风俗,神秘的藏区...神秘的介于傻与不傻之间麦其土司的二少爷——一个好像是被神灵庇佑,有先知能力的傻子。

没错,从一开始,我就被作品本身的神秘所吸引。

我自认才疏学浅,无力叙说宏观角度下的制度更迭,只是想谈谈一样风起云涌不曾停止的人心。”傻子“二少爷最后死了,这个从一开始就被大家认为最与世无争、傻人有傻福的人最后还是难逃一劫,随着他的血落在地板上变成黑色,他的生命如尘埃,虚无缥缈,一切落定。

其实,在他身上,几乎把人性的复杂体现地淋漓尽致。

他傻或聪明,不能抹灭的是他作为人的特性——欲望、爱、善良、正直、无助、绝望...

大家认为他傻,不可能继承土司之位,他不以为然。

可是当他第一次意识到”如果我是一个土司,我就不会让卓玛伤心了”,他也第一次为自己不能成为土司而感到难过。

这一切,既包含他对自己“性启蒙教师”卓玛最单纯的保护欲,也让掩藏在他内心深处的欲望锋芒毕露。

这种想当土司的欲望不会只应卓玛而存在,随着时光变化,面对不同的人事物,他不止一次露出这样的念头。

只有这样,他才能被称为人,没有人傻到会没有一丝欲念,何况他的傻只不过是种“掩饰”。

从第一次从卓玛身上学到什么是性,从此有“一发不可收拾”之势,对性对女人的渴望并不亚于他的父亲和哥哥,这就是他作为人对性欲的追求,再正常不过。

塔娜是他第一个爱也是最后一个爱的人。

无疑,首先是塔娜的倾国倾城的美貌吸引了他,一定程度上,塔娜,这个骄傲的女子,只不过是男子欲望的象征。

但傻子对他的爱并不傻,从他第一次看到她,就知道这个会让自己“头脑冒出很多泡泡”的女人,将是自己的劫。

为了得到他,他稀里糊涂地借给茸贡土司为数不少的粮食,并帮她武装军队已度过难关;为了不让她觉得委屈,他懊恼过自己是傻子,自己为什么不能做土司;为了以恨报复背叛自己的她,他第一次打了自己敬重的大哥...他为了她,做过旁人无法理解的他。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二

作家阿来于1959年生于四川西北部藏区,凭借着骨子里藏族血统的原始生命力、对藏民的热爱以及在二十余年成长历程中对藏历史文化的认识,写成了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并于2019年获得第五届矛盾文学奖,成为首次获得此奖项的藏族作家。

《尘埃落定》塑造了一个原始土司制度下的特殊产物——麦其家的二少爷,并以其作为第一人称描绘这个世界。作品中"我"是个在当时被公认的"傻子",与声势显赫又自认为具有聪颖头脑的康巴藏族土司毫无相称之处。对于现实"我"时而呆傻,没有所谓的生活经验,思维缺乏逻辑,没有心机;但"我"又时而聪明,言语和行为总透出超时代的预知性,总能够做出当时公认的聪明人也做不到的事,从容得揭开封建制度下所掩盖的苍白与无力。

作品故事情节曲折,及其讲究细节描写,缺乏宏大的场面渲染;作者文字灵动又富有魅力,语言平静又不乏张力。不仅对藏族的古堡建筑、麦田、罂花……有着极其深刻又细致入微的描写,更是借傻子少年的口鼻眼耳,把土司制度下,人与人性在"权力、聪明、仇恨"面前,在"诱惑与欲望"面前的丑恶与残暴……淋漓尽致的暴露在阳光下!

作者最大的聪明就在于让这个农奴时代的叛徒——"傻子"来见证了旧世界不可阻挡地覆灭,让一个不会感觉疼痛的"糊涂人"来代替感受新旧交替的阵痛。旧时代总要被新社会取代,书总要有结局,飞扬在空中被阳光照亮的那些尘埃也终究会落定,但这样的一本书,读这样衣本书时的享受绝不容错过。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三

读完《尘埃落定》的最直接感受是,到底怎么样的才是真正的傻瓜,怎么样才是真正的聪明人。

到底是傻瓜还是聪明人,其实根本都不存在。

傻瓜也好,聪明人也罢,只要说话办事是遵从了大多数的意愿那么你就是一个正常人,如果在出彩一点就是做到了别人想做而没有做到的事,其实只要别人够一够就能办到的事,那么你在别人眼里就是聪明人。而要是你违反常规了,就是别人认为你不该说的不该做的,认为幼稚毫无意义的事情你做了,那么你就是一个傻瓜!

而在自己眼中了,你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并且周围的人说你傻,那么你自己认为自己也是一个傻瓜。

如果你自己知道自己再做什么,并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并且周围的人都说你是聪明人,都以崇拜的眼神仰视你,那么你也自以为是的以为自己是一个聪明的家伙!认为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别人认为你是那你就是,认为你不是你就不是。但是是与不是又有什么关系,最后的结局不都一样,就像书里两兄弟不都死在了别人的刀下,一切不都尘埃落定了嘛!

所以,不管你是什么身份,是傻瓜还是聪明人,只要你是个人,最后最终的归宿都会随土而安。

虽然出生时活着时不一样,不平等,但是当你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的时候一切都是一样的都是平等的。说白了,一切都是虚空的,活着的时候就好好的享受当下,享受生活的芳香和甘甜或苦辣吧!

其实,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四

导读:尘埃落定的英文版被翻译为红罂花。罂花的意象贯穿了麦其家由盛转衰的过程。以下是由本站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尘埃落定读后感,欢迎参考阅读。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烟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花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花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

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

散文

,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

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烟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

然而魔花罂花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花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

一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往往不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

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小说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唯一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花,贩卖烟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烟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花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花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烟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

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土司制度下尘埃飞舞的生活,充满了仇恨、欲望。尘埃落定前,土司世界是一个由仇恨编成的网。藏语?辖日?--?骨头?被叫做种姓,?骨头?将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

森严的等级,压抑了许多的仇恨,有土司与土司的、有土司与他的儿子的、土司家大少爷与二少爷的、土司与头人的,就是看似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巴门喇嘛也是冤家对头。他们之间有权力、利益、地位、金钱等等引发的仇恨,纷纷围绕在麦其土司这根线上。

欲望是这些仇恨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他们最终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

因为利欲,麦其土司引入了烟片,并为了垄断种植烟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发动了?罂花花?之战。

因为权欲,连最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与巴门喇嘛之间,为了争宠麦其土司,获得土司辖区的宗教权,居然成为了争斗的冤家。

关于仇恨,傻瓜少爷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

名言

,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

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

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想起近日的布置,要求写读后感,便不由得记起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花,贩卖烟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烟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花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花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烟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喜欢战争,喜欢女人,对权力有强烈兴趣,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但老土司认为他在重大的事情上没有足够的判断力。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老土司认为他有的时候却又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是因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却同时也是一个思想超越现代的人物。他总是在卖傻的同时做出一些非常现代非常英明的决定。

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不会在原地踏步。神秘而浪漫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它曾经一度繁荣,但是它是不合于历史发展大趋势的,它不合民主,尤不合人道,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它已经被历史的车轮碾了过去。在时代的前进面前,土司制度的辉煌与庞大都显得那么脆弱无力,犹如一场风暴扬洒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历史的卷页之间。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的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正如文章结尾处麦其傻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这几句话可以说是点明了本书的主旨。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五

今天终于读完了阿来的《尘埃落定》。书中那个傻瓜的形象在脑海里总是挥之不去。傻瓜与聪明的辩证法也是翻来覆去。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瓜。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瓜”,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瓜少爷”。也许傻瓜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瓜”。

然而,傻瓜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瓜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瓜。”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大少爷说他是“装傻”,将要被割舌头的翁波意西说:“都说少爷是个傻瓜,可我要说少爷是个聪明人,因为傻才聪明。”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瓜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

聪明总想表现自己的智慧,聪明就成了一种负担。《红楼梦》中有一首《聪明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的性命……”这首歌是暗喻荣宁两府的当权者凤姐——王熙凤的。聪明人最会盘算自己的利益,机关算尽,最终引来了仇恨,引来杀身之祸。

麦其家大少爷为表现自己的聪明劳了不少神,也争得了正统继承权,他好战,好杀戳,最后被引来的仇恨杀死。麦其家二少爷,自认为是个傻瓜。他尝到了当傻瓜的好处,不管做错什么事,别人都会理解:“他是个傻瓜”,聪明人则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傻瓜弟弟不会与哥哥争夺继承权,很自然的就取得了哥哥的爱护;当给这个傻瓜有独立决策权时,他又出人意料的作出了聪明的决定:他决定种小麦;当别人受到饥荒危胁时,他把粮食买出去,赚了一大笔钱。还有每天给挨饿的人炒小麦,最后不费一枪一弹使得雪巴拉土司的几个村子归顺,雪巴拉土司心甘情愿的送上了这几个村子的印信;他以粮食交换,娶到了茸贡土司漂亮的女儿塔娜。当一切好运都降临在这个傻瓜头上,他哥哥忌妒了,他与哥哥的仇恨也开始了。没有人会恨一个傻瓜,甚至仇人都不肯杀他;只有傻瓜才会把最好的武器给他的敌人,让敌人与敌人彼此仇恨;傻瓜才会把坚固的城墙拆了,让那里变成市场。这个傻瓜为什么不会想暴露在自己眼皮之下的杀手杀了?而且要以傻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以为,死了,人世间的仇恨便没有了。

最后一切化为尘埃——尘埃落定,他的傻,化解了仇恨。这就是傻瓜的哲学。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六

小说里唯一一个认为自己死的不亏的人是土司太太,她是吃鸦片死的。其余人物也都是悲剧命运,活着苦恼苦痛,有的死了还不甘。只有傻子活得相对轻松一点,由于他的七情六欲似乎总不及聪慧人那样剧烈,更接近开悟者的心态,最终他让仇人杀死他,我认为他也是觉得活着没有什么意思。我从书中看到,即使和尚也都生活在利益纷争之中,这也不是说每个人生下来就好与人斗,有时候,社会组织形式,生产关系就打算了某人必需和某人争夺某项利益。每个人一生下来就被推到社会中的一个位置上,直至终其一生,也就完成了他来到这个世界上对于整个人类这一种群的历史使命。人生在世,斗是无法回避的。书里许多地方在许多人身上体现着这一无奈,实在是不得已。理智地想想,人生从这个角度看就是这样的。只有一个又一个不同欲望得到满意的当时才会得到短暂的欢乐,但那时是不理智的,是处在很本能的心态下想要得到的利益得到了。这样看,强者会比弱者欢乐多些,由于会比弱者获得更多想要的利益。同时,我也认为只有超越了别人,自己才会更加地自信。我觉得人就是要乐观才可以作出宏大的事业。每个人的愿望不一样,生存方式也不同,但是唯有心中的信念都是一样的,要为了更好地生活而付出自己最大地努力,心怀责任,永不懊悔。这是我所追求的,也是我正在执行的。不要在自己的生命中留有任何的圆满。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七

多年来从心底对少数民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云南,这几年又常常在电视里看旅游节目,恰逢此时友人推荐这本《尘埃落定》,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独特的以傻子少爷为视角叙述故事,与《阿甘正转》有异曲同工之妙。大智若愚的傻子少爷不懂得最简单的生活常识,极具钝力感,貌似常常慢半拍的思维,却常常能穿越贪婪、愚蠢、欲望、诡计和历史,三言两语甚至简化到一个字揭示事物最本质的一面,看似不经大脑的话常常有了一种神秘的预言般的魔力。按照聪明的正常人而言,这基本上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更近似于一种先知。作家阿来运用精心设计的情节,赋予了整个故事传奇般的色彩。综观全书,有一条很清晰的线索贯穿全书,即老土司家族的权力之争,既有傻子少爷的哥哥在感觉到弟弟给自己地位带来的威胁时,对弟弟由爱而恨,与弟弟展开争夺,倾轧,也有老土司不愿意放弃权力之柄,与两个儿子间发生的矛盾。在这场权力之争中,傻子少爷本是被土司家族忽略的人,但在阿来的笔下,正是这个最不可能获取需要复杂的心智、算计、狠毒才能获取的土司宝座的'傻子,却一步步地展现了超乎常人的能力,成为土司统辖领域风云一时的人物,这个看似不可能的任务便在整篇文章中造成了一个吸引人的悬念:那就是傻子少爷如何能达到这一步呢?为什么心智正常的人看不到他所看到的一切呢?这个悬念在阿来精巧的设计下,一步步解开悬念,深深地吸引读者看下去。

《尘埃落定》除了很强的艺术性外,还具有很强的传奇性,故事情节相对完整,人物性格丰满,对话睿智充满哲理,家庭权力斗争中亲情、爱情与权力交织,爱与恨交织,让人情不自禁地对傻子少爷的爱、恨、痛苦、欢乐、无助产生极大的探寻,这些丝丝入扣的故事,增强了文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又一个新制度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的顺其自然,坦然接受,傻子深谙这个道理。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哪一个尘埃都是微小的,纳米级的,任何一种外力都可能改变它的命运,不由自主的漂泊遇见什么有什么样的经历都是未知,历史在浩瀚的宇宙里也是源自这样一段段漫不经心的意外排列而成。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八

《尘埃落定》,看起来可以适合许多书的书名。可是许多书却不肯定适合它。这是个一般的书名,却是全面的揭示了全文的起与落。尘埃落定,落定之前必定会尘埃乱飞。因而,在确定的全书结果之前,这一很长一段时间的尘埃飘舞,正是土司们,也是我所生活的世界,处处充满着旧日的风光。我是麦其家的二少爷,人傻却也感受到这个世界给我带来的影响。十八个土司的平凡土司,由于种片,大发横财,实力日增。因而又成为众土司们的敌人。而正如这个土司世界里,分不清谁是亲威谁是敌人一样。当大家都能过片发了些小财时。麦其土司却出人意外的全种上粮食。外在环境变化莫测,本就由于片广种而价钱大落的片,这时已成为无法养活人的害人之物。也就是在这时,全部的人才意识到,粮食才是最重要的。在这个有钱难买粮食的时候,麦其家仓仓粮满,甚至由于无处放钱而免了百姓的税。这些饥饿的土司们就通过各种方法来谋得麦其家的粮食。有明争有暗抢,却敌不过麦其家的枪子。我被派往北方,战胜了敌手之后。土司中的唯一女土司,用的却是美人计。我傻气得,不予理采,其计也就失败。我最终又敌不过塔娜的美色,因而救了女土司王国。新旧两代人,各自均有所得。而我的岳母,却担忧一个傻子真会成为将来的土司继承人。边疆市场的开放,这才是我这一生中真正的事业。虽然不尽是我打理,却是我一手创建与支持,而这个土司中的土司,在金钱与枪杆的关心下也就暗中存在了。

老麦其土司的陈年旧作,第三房太太央宗,这个他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而被他杀的那个头人的手下,他的两个儿子,叙述不多,作用却大,一个结束了大少爷的命,一个要了小少爷的命,而这些,就跟土司时代一样,都最终沉没于历史之中。

引用书中原话大意。这个继承将来土司的人,不是最聪慧的人,就是最傻的人。在我眼里,哥哥是最聪慧的人,因而,将来的土司也将是哥哥;在全部人眼中,我是个傻子,因而,我被人称赞,也得到了哥哥的关爱,也有了不忠的妻子。作为聪慧人的哥哥,却在大事上常犯傻。我这个傻子知道他的问题,喜爱表现自己的聪慧。因而,别人也就很简单知道他想做什么。我却是小事糊涂,大事不傻。我会在早上醒来不知自己是谁,不知自己在哪里。我却知道,茸贡土司送来了美丽的女儿,我得想方法得到她;我知道,我该发火让女土司出来吃饭,而不是让她自以为尊贵的在楼上与女儿谈天;我知道我傻,因而守不往美丽的妻子,因而当最初妻子结杏出墙时,我有点疼,最终却不再疼了,甚至让她去找别人男人;我第一个建立了市场,我成了土司中的首富,我知道用武力让人屈服,我也知道如何让人心服。我知道自己会犯傻,但聪慧人却以为自己时时聪慧。我这个傻子,在女人的唤醒来聪慧起来,也在美色之下痴呆,我会问些聪慧人以为惊奇的问题,却没有聪慧人能答的上来。因而,我这个傻子,要不是最聪慧的人,或许也就是最傻的人。用父亲的话是:最聪慧的傻子。用本人的话说,是个冷静的傻子。别人不关注,我才有时间去思索,才得以冷眼旁观,又置身事里,因身,我成了全书的主角和线索。

全书很明显更侧重于性,爱情在全书或即或离,若有实无。十三岁那年,我在大我五岁的侍女怀中查找到温存,也学会的性。从今,我就以一个傻样子,生活在这个土司家庭,并开头才关注着这个家庭。因而,我心中,侍女卓玛是我的老师,也是我的情人。直到卓玛爱上了银匠,但后来,她对银匠也没有了最初的爱。塔娜,侍女塔娜,是我生命中其次个与我有性关系的女人。这是一个与我相仿的小个子。与塔娜的初夜,才让我体会到自己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人,由于她够小,而这正好体现了我自己的强大,体现了男性的自我。而这个人当心大的女人,是懂得男人的。

第三个出名有姓的女人就是我的妻子,也是叫塔娜。这是个知道自己美丽,并懂得利用美丽的女人。她母亲,连克三夫,到她身上,还保留着母亲的狂野。外表上的尊贵,床上的卑贱,正是她的表现。而且还几次出轨,所幸我是一个傻气的人,也知道,自己守不住她,因而一切随她。

全文中有几处着墨较多的性描写,处理的却很是斯文。

可以说,是全部同类文学描写中,处理得相当好的一个,但让人又很明白的清晰他的描写。这一点上,本人不观赏有些作品中过于直白的描写。本书除了我是主角,我的父亲与哥哥,也是重要人物。他们的性与爱,着墨也较多,父亲不顾一切的与外族的母亲结合,然后又不顾一切的与三太太的结合,这是抢了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这里面不得不说存在爱情。然而,在性面前,本书的'爱的力气究竟太小。也从某一个方面,反应了土司们的性爱观,野蛮占了很重要的部分,性像征着野蛮。四、土司、下人与罂花着笔于历史,小说就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而这个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特别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宝。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究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特别明显。罂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械,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斗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洁,作为土司的麦其,由于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洁,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

黄要实现政治上的野心,又得借助麦其土司的广阔土地。在那个片大行其是的时候,谁拥有它谁就把握了别人无法把握的东西。最终,麦其土司成了最有实力的土司。小说对那个黄特派员相应的进展没有交待,由于小说不是讲它,同时也就给读者留下了空间,他们确定是相辅相承的进展的。而后来,黄的失势,也就让我们有些猜想。黄的失势,也就示意了国民党的最终失败。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由于有一个高潮,也就必定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九

导读:作者阿来所怀念的、叹息的过去的文明和人,如烟,如黑夜的鲜血,他们的命运至此已经尘埃落定。以下是由本站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尘埃落定读后感,欢迎参考阅读。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喜欢战争,喜欢女人,对权力有强烈兴趣,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但老土司认为他在重大的事情上没有足够的判断力。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老土司认为他有的时候却又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是因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却同时也是一个思想超越现代的人物。他总是在卖傻的同时做出一些非常现代非常英明的决定。

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不会在原地踏步。神秘而浪漫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它曾经一度繁荣,但是它是不合于历史发展大趋势的,它不合民主,尤不合人道,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它已经被历史的车轮碾了过去。在时代的前进面前,土司制度的辉煌与庞大都显得那么脆弱无力,犹如一场风暴扬洒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历史的卷页之间。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的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正如文章结尾处麦其傻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这几句话可以说是点明了本书的主旨。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

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

散文

,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

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

然而魔花罂su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su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

一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往往不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

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小说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唯一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su,贩卖鸦*。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鸦*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su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su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

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政府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土司制度下尘埃飞舞的生活,充满了仇恨、欲望。尘埃落定前,土司世界是一个由仇恨编成的网。藏语?辖日?--?骨头?被叫做种姓,?骨头?将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

森严的等级,压抑了许多的仇恨,有土司与土司的、有土司与他的儿子的、土司家大少爷与二少爷的、土司与头人的,就是看似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巴门喇嘛也是冤家对头。他们之间有权力、利益、地位、金钱等等引发的仇恨,纷纷围绕在麦其土司这根线上。

欲望是这些仇恨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他们最终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

因为利欲,麦其土司引入了鸦*,并为了垄断种植鸦*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发动了?罂su花?之战。

因为权欲,连最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与巴门喇嘛之间,为了争宠麦其土司,获得土司辖区的宗教权,居然成为了争斗的冤家。

关于仇恨,傻瓜少爷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

名言

,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

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

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想起近日的布置,要求写读后感,便不由得记起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su,贩卖鸦*。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su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su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政府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十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米壳,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十一

《尘埃落定》是阿来1998年发表出版的,这部作品叙述了藏族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具有很高的藏族历史文化价值,并且带有深厚的科幻颜色。这部作品有许多处都描写了麦琪土司的二儿子与侍女做爱的情节,有些地方描写得比较露骨,而有些地方则写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觉得很可笑,由于能把那样的情节写得那样的和谐。

(一)二儿子刚生出来的时候,就被人认定为“傻子”,但是结合他后来的表现,他这个“傻子”在关键时刻可比聪慧人有才智。比如麦琪土司在麦琪的辖地的边界上修了许多的堡垒,他问他的大儿子为什么在边界上修这么多的堡垒,他大儿子没有回答正确。但是二儿子却回答正确了,说是为了存储粮食,在这一点上,麦琪土司也解释不清晰。我觉得需要用那样的方式来告知人们,他们眼里的“傻子”可不傻啊。由于真正的傻子是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二)小说中第一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做爱是在二少爷15岁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是男人懂事、成熟的标志吧。由于小说是通过二少爷的眼睛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写的,二少爷则是小说的`主线,也是他见证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到民国时期的尘埃落定。因此故事也从二少爷开头懂事的时候写起。

(三)我觉得小说有这样的情节,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究竟藏族也是少数民族,社会进展进步得比较慢,因此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还丁柳在奴隶时代,写出那样的情节,表示可以理解,并且也是为了刚好的还原当时的真实状况。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慧。正由于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损害,不知道难过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开受到损害。并且他有着一颗和善的心,爱戴下人,最终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终的坍塌。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最终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十二

《尘埃落定》如一盏明灯,给读者照亮道路。我们去看看这盏灯如何在读者的心中燃起星星之火的。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尘埃落定》

读书笔记

范文,希望你喜欢。

《尘埃落定》算是当代文学里面比较特别的一本。作为一本描绘了大家族兴衰荣辱的巨著,它没有《白鹿原》里白家鹿家几代人的恩怨情仇,不会像陈忠实那样起笔第一句便是白嘉轩这辈子唯一引以为豪的事,便是他一生娶了七房女人;而和《穆斯林的葬礼》一样描述少数民族生活和经历的纪实性很强的小说又不一样,没有娓娓道来回回的生活,回回的文化,和穆斯林的信仰,它给我们展现出来的,不仅仅是土司的生活,而是整个民国时代四土的人情世故,用一个很特殊的藏族聚居地缩影了整个中国的斗争和彷徨。另辟蹊径,《尘埃落定》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这样的故事除了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和拉伯雷的《巨人传》之外,古今中外几乎无出其右者。正是这一个土司家的小儿子,不谙世事的小傻子,却在民国年间演绎出来了自己大智若愚的一生。

从懵懂的年纪,这个藏阿斗便以一个傻子的视角解读了他眼中的世界。一只画眉鸟,一架望远镜,一个丫鬟,在他的眼里回归最本真的属性,他忽略了所有的细节,却牢牢地记住了所有事情最根本的目的。起初,这样的细节不是很明显,也没有相当的规律性,但是随着故事的深入和主人公人生的发展,他为人处世的简单原则确确实实在那个人心复杂的混战年代大有作为。作为一个傻子,他可以的到哥哥的爱惜和父母的宽容,没有王权的争夺让这个阿斗的生活变得很时尚,很小资。也正是因为他傻到了每个人眼里,每个人心里,让他能清清楚楚的看到权力和利益的制衡与博弈,领会身处土皇帝的位置面对的人和事。伴随着这样的动荡时局,伴随着麦琪土司的日渐衰老,小傻子也一点一点成长起来。傻子的哥哥,聪明的土司家公子在一次不幸遭人暗算之后一命呜呼时,医生的一句话醍醐灌顶,小傻子不但不是傻,而是真的懂得王侯之道。只不过这一回不像以前,大家把他的智慧放到运气的范畴內。就这样,土司大人出于无奈,把土司的位置交给了小傻子。《尘埃落定》里面没有诸葛亮那样用心辅佐阿斗的好丞相,而是小傻子本身心里面住着一个诸葛亮。他面对战乱年代的纷争动荡,用他最开始那样清晰简单的人生态度对待每件事,反而处理的井井有条,还在这个时候娶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子。

小傻子当了土司,才是真正的故事开始。种什么,卖什么,土地怎么用,特派员怎么打交道……一件件事情的决策他都处理的完美。为别的土司带来妓女、梅毒、鸦片,把自己的领地变得富饶且强盛,与特派员的关系无疑是小土司得到这些好处的一个有利条件,他在处理和特派员关系的方法上体现出一个成熟政治家的智慧和手腕,而特派员的心智反而如同小孩子一般幼稚短浅,一来二去,便成就了小土司的繁荣。只是几个傻子般的话却让所有难以决策的事情土崩瓦解。说他智慧,但是他却想得太简单;说他愚蠢,可是每件事情都毫无瑕疵,十全十美。甚至于他还资助了冯如先生的飞机事业,在抗日战争和反列强事业中做出了比绝大多数人都要伟大的奉献……真是看不懂阿来先生的想法,是让我们把这些都归于运气,还是相信小土司从小便是一个懂得隐忍懂得示弱于人的大野心家。也许只有在小说里才能看到这种天方夜谭般的巧合与机缘吧,可是故事确实这样发生了,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傻子,在哥哥遇刺身亡之后继承父位,非但没有把家业弄垮,反而使本来四个势均力敌的土司势力变成自己一家独大的局面。从现实的情况看,我们真的没办法把这种成功归于他的傻还是归于时运亨通,只是知道,小傻子的人生是成功的,他有一个天真愉快又富足的童年,有一个权倾一方一言定生死的青年,待到解放,他又明智的选择了归顺中国共产党,古云一朝皇帝一朝臣,在换代之时能安度晚年已经是莫大的成功。

从《尘埃落定》理解世界,会有一种别样的情怀。相信宿命吗?不是的。从小土司和刺客的对话里便可以看出他的生活不是听天由命。那是他处心积虑一步一步登上土司的位置吗?也不是。如果说从十几岁的年纪便懂得忍辱负重,那区区一个土司,还真不是他的菜。那究竟是什么造就了他呢?可能是因为他的性格吧。儿时变被人以傻子相待,他衣食无忧却没办法学到父亲的行事原则,反而在看着哥哥的错误警醒自己。上位之前几乎所有人都认定他注定是一位“亡国之君”,亡国不过如此,再糟糕,又能怎样?!于是小傻子索性按照自己的意图来,在麦琪土司在位的时候他还真的按照自己的意思做出一番事业,让所有人刮目相看了。即位之后小傻子的铁腕政策不但扩张了土地而且使自己的地位日益稳固,已经全然不见当初那个小傻子的影子,除了他那位美丽的妻子之外,可以说所有人都把他与之前那个只知道花鸟虫鱼的小少爷不是一回事了。一个人的成长或许就是这样,在按部就班的生活中,不知不觉的就长大了成熟了。

最开始看《尘埃落定》,其实不是为了去探询人生的道理或者是了解四土藏民的生活,只是为了丰富扩展阅读量。可是在阅读的过程中却发现这本书的意义远大于文字的叙述,整个故事的深度远远超过了我的想象。无论是小说里人物的性格特点还是思想的表述方式,都会给读者一种潜移默化的暗示和启发,让人不禁思考故事的背后有怎样的生活,人物的内心有怎样的经历和坎坷。阿来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副清明上河图般的伟大画卷,更是一部《悲惨世界》般的历史长廊。正如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只是《尘埃落定》,每一部小说,每一首诗,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理解和感悟。读书不只是把作者的思想接纳给自己,而是将自己的人生经历、作者的人生经历和人物的人生经历复杂的糅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盘根错节的意识形态,作为读者的人生感悟,为读者未来的生活提供前行的道路。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喜欢战争,喜欢女人,对权力有强烈兴趣,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但老土司认为他在重大的事情上没有足够的判断力。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老土司认为他有的时候却又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是因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却同时也是一个思想超越现代的人物。他总是在卖傻的同时做出一些非常现代非常英明的决定。

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不会在原地踏步。神秘而浪漫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它曾经一度繁荣,但是它是不合于历史发展大趋势的,它不合民主,尤不合人道,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它已经被历史的车轮碾了过去。在时代的前进面前,土司制度的辉煌与庞大都显得那么脆弱无力,犹如一场风暴扬洒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历史的卷页之间。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的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正如文章结尾处麦其傻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这几句话可以说是点明了本书的主旨。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我想不起是哪一年翻了《尘埃落定》 只记得那一次看到刚开始就描写的男女之事时没有再看下去 应该是高中吧 青涩的岁月 但是对于现在看了这么多禁书的我来说 这些已经百毒不侵了 这是自己看过的第三部矛盾文学奖作品 继《穆斯林的葬礼》之后又一部将少数民族的生活描写的如此高山流水(不知该用哪个词)的作品 对阿来这个作家不是很了解 《尘埃落定》这本书也是别人那里听来的 我觉得一个人喜欢一本书或者最喜欢一本书那么那本书就一定是有价值的 只要对一个人产生了价值它就是有价值的 新入手的kindle叫我欲罢不能 创造了在图书馆连续看四小时书的大学记录 这之后非常带感 我明白了我真的很享受这种感觉 读书让我忘记一切开心难过欲望和理想 我就变成了书中的少爷、奴隶或者自由人 有人说《尘》像一部红楼梦 不同时代地描写了一个土司家族的最兴旺和落寞 权利和金钱的斗争 爱情亲情和友情的难舍难分 一个傻子未必真的是一个傻子 就想不说话的不一定是哑巴一样 反而聪明的人反倒会被小聪明和骄傲害倒我们没有预知和预支未来的能力 却有悔过和预防的能力 不要总活在过去的不属于自己的世界里做一个自怨自艾的岁月屠夫 而要做一个能掌控自己人生阳光向上的勇者 即使是四处飘荡的尘埃也总会落定。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十三

这部作品有很多处都描写了麦琪土司的二儿子与侍女做爱的情节,有些地方描写得比较露骨,而有些地方则写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觉得很可笑,因为能把那样的情节写得那样的和谐。

(一)二儿子刚生出来的时候,就被人认定为“傻子”,但是结合他后来的表现,他这个“傻子”在关键时刻可比聪明人有智慧。比如麦琪土司在麦琪的辖地的边界上修了很多的堡垒,他问他的大儿子为什么在边界上修这么多的堡垒,他大儿子没有回答正确。

但是二儿子却回答正确了,说是为了存储粮食,在这一点上,麦琪土司也解释不清楚。我觉得作者需要用那样的方式来告诉人们,他们眼里的“傻子”可不傻啊。因为真正的傻子是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二)小说中第一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做爱是在二少爷15岁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是男人懂事、成熟的标志吧。因为小说是通过二少爷的眼睛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写的,二少爷则是小说的主线,也是他见证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到民国时期的尘埃落定。因此故事也从二少爷开始懂事的时候写起。

(三)我觉得小说有这样的情节,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毕竟藏族也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进步得比较慢,因此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还丁柳在奴隶时代,写出那样的情节,表示可以理解,并且也是为了刚好的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

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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