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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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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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篇一

题目:论我国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一、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

在当今的媒体上,我们经常看到“医闹”现象的发生:患者家属围堵医疗机构,殴打甚至杀害医护人员,甚至在医疗机构滞留患者的尸体或者设置灵堂等等。医患关系本是鱼水共存、唇齿相依的关系,医患双方的利益应该是统一的,但随着社会发展的步伐加快,人们的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医疗纠纷越来越多,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种种暴力事件也是时有发生。因此,通过法律途径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对于减少医疗暴力事件的发生、缓解医患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医疗纠纷案件专业性强、争议大、矛盾突出,是司法实践的热点和难点,所以需要我们付出更大的努力去解决这一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

法谚有云:“举证责任分配是民事诉讼的脊梁。”举证责任分配问题自然受到人们的格外关注。举证责任的分配关系到医患双方实体权利能否实现,关系到医患双方在诉讼中的胜败,因此,如何在医患双方之间合理地分配举证责任,如何让医患双方公平的承担举证责任,是医疗侵权诉讼的焦点之所在。

所以,我选择了“医疗纠纷制度举证责任分配制度”作为我的论文主题。对于此篇论文,我打算从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阶段入手,比较国外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找出我国现在实施的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制度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建议。只有合理的分配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才能公平公正的解决医疗纠纷,缓解医患之间的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二、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提纲)

对于本文,拟从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阶段入手,比较国外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找出我国现在实施的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制度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建议。

提纲如下:

一、我国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阶段

(一)第一阶段:举证责任由患者承担

(二)第二阶段: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

(三)第三阶段:区分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

二、外国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一)过错原则——专家责任体系

(二)“说明责任”分配

(三)过失大概推定原则

(四)表见证明规则——生活经验法则

三、现阶段我国区分医疗纠纷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

1.学理上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

2.立法上不同归责原则下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

(二)不同医疗纠纷类型下举证责任的划分及其缺陷

1.医疗技术损害纠纷举证责任的划分及缺陷

2.医疗伦理损害纠纷举证责任的划分及缺陷

3.医疗过程中的产品质量损害纠纷举证责任的划分及缺陷

四、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制度

(一)举证责任缓和制度的充分适用

(二)专家辅助鉴定制度的建立

(三)降低医疗风险制度的立法完善

三、文献综述(国内外研究情况及其发展)

(一)我国关于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的研究

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施行之前的“谁主张,谁举证”阶段;第二阶段,204月1日以后至6月30日以前的“举证责任倒置”阶段,医方就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及没有因果关系进行举证;第三阶段,20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施行以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实行区分类型确定举证责任的制度,一般由患者证明医方存在过错,医方在特定情况下就医疗行为没有过错进行举证。就目前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实行区分类型确定举证责任的制度也存在着学历上的分类与立法上的分类的分歧,以至于在举证责任分配上也存在分歧。

(二)外国关于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的研究

外国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使用比较广泛地有以下几种类型:

1、欧洲大部分国家将医疗行为责任归入专家责任体系。专家责任的核心要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专家责任基于其专业的特殊性和技术性被赋予了高于一般人的注意义务;另一方面,专家只负过程义务,而不负结果义务。

2、目前英美法院主要采用“说明责任”分配法则。在事实说明自己法则之下,原告无须对被告的过失行为举出直接证据,仅需依据情况证据,基于普通常识判断,即可推论被告过失存在及被告行为与原告之损害间具有因果关系,而令被告负责。

3、在日本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程序中,司法实务中经常引用“过失大概推定”原则作为医患双方举证责任分配的指导原则。

4、德国的医疗纠纷诉讼程序中一般适用“表见证明”理论来分配举证责任,其主要源自英美法上的“事实本身说明过失”原则。

四、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本文以合理的'分配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为目的,通过了解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以及外国对该问题的研究,探讨了现阶段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相关问题的建议。你解决的关键问题有以下几点:

1.不同根据下我国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

2.现阶段我国区分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存在的缺陷

3.如何完善我国区分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

五、研究思路和方法

本文通过了解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发展的各个阶段以及外国关于此问题的一般研究及规定,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区分医疗纠纷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了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建议,以期待达到公平公正的解决医疗纠纷,缓解医患之间的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篇二

题目:论我国预告辞职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一)弱者保护规则体现了人类追求平等的理念和信仰,这种弱者保护规则在劳动法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和各项具体制度中都有所体现,只是表现的程度和方式各不相同。十九世纪的劳动者要求的是基本生活保障,现在的劳动者要求的是基本生活保障之上的权利。尽管劳动者的要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劳动者的相对弱者地位并没有改变。于是和保护弱者的法律理念相吻合,《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无因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通过保证其劳动权的自由行使来提高与用人单位的对抗实力。《劳动合同法》遵循了劳动法的立法主旨,继续赋予劳动者更充分的单方解除权。

然而,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既没有对劳动者预告辞职权的行使进行任何限制,又没有规定完备的救济制度,导致在实际实施中必然会出现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适用范围宽泛,与劳动合同期限制度设计脱节;无论从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的角度,预告期的规定对于劳动双方均过于僵化等。借鉴其他国家相应立法的有关规定和预告辞职在我国实施后的现实反映,我国两部劳动法律所规定的劳动者单方无因预告辞职制度在一些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二)随着我国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劳动者的弱势地位也有所改变,《劳动合同法》倾向于保护劳动者利益的立法宗旨,与现实操作层面上的矛盾日益显现。其中,劳动者的预告辞职制度的立法设计存在缺陷,导致在现实操作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过程中矛盾重重,双方的利益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为更好地保护双方的权益,建立健全的劳动用人机制,有必要借鉴国外有价值的相关立法规定,对我国的预告辞职制度进行深入研究,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措施。

(三)对预告辞职制度现存问题的研究,有助于解决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约、是否构成侵权、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否矫枉过正、现行规定不一定适用于特殊行业和特殊劳动者等问题。解决劳动法硬性规定特殊行业和特殊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的问题,也可避免因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而损害用人单位的经济利益,平衡《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弱者保护而给用人单位带来的不公平。有利于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稳定与和谐。平衡和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对预告辞职制度的研究和改革,也可促进我国劳动法律规范的完善,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建立健全的劳动用人市场。对预告辞职制度现存问题的研究,可以促进相对的救济制度,在劳资双方发生相应问题时,有可以公平合理保护双方权益的救济制度。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在我国现行的劳动法中,预告辞职制度存在着一些不足: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的适用范围过于宽泛;预告期限单一,统一规定为30日较为僵硬;仅赋予劳动者享有无条件的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权,用人单位则受到不公平待遇的限制等不足。但国内现阶段并未对出台有关的法律法规来对这些问题进行实际操作,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带来极大不便。

大多数学者认为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种权利,是劳动者的辞职权。但这一权利的授予却间接地损害了劳动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的利益,因此,有学者认为劳动者辞职权的行使是以牺牲用人单位的利益为代价。在制度的完善方面,有些学者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将一般无因解除权平等地适用于用人单位以此达到劳资双方的平衡;也有学者认为可以通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约定由劳动者放弃辞职权予以弥补。

(二)国外研究现状:1、新加坡劳动法允许并优先适用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预告期,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的不同,法律规定了不同的预告期。2、法国劳动法典规定,预告辞职是雇员的单方法律行为,在遵循预告期的前提下,无需得到雇主的接受即产生效力。但这并不意味着雇员行使预告辞职权就毫无限制。雇员不得滥用权利,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3、英国在成文法上越来越多地引用了不当解雇的概念,一般当雇员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就可以享有非不当解雇权利,当雇主解雇这样一个享有非不当解雇权利的雇员时,必须有合理的理由,否则就构成了不当解雇。但这一规定的制度背景是英国普通法规定,没有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在合理期限内给予另一方通知,即可终止合同。纵观各国劳动(雇佣)合同解除的相关法律规定,都有一个相同的内容,即预告辞职仅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约定了明确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能基于法定的正当事由才能预告辞职,以达到劳动关系的稳定性的目的。

三、课题研究内容及创新

本文针对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的概念界定、法律性质进行了阐述,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其存在的价值,对我国劳动用人机制产生的积极作用。介绍了国外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如法国、新加坡、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等。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相关制度都规定了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的适用范围限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关系存续时间的长短、工作性质和主体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预告期。本文分析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以及一些地方立法对此项制度的具体规定,分析了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存在的不足,例如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的适用范围过于宽泛;预告期限单一;劳动者恶意解除劳动合同等。通过对以上内容的分析,针对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完善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其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包括借鉴其他国家经验限制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适用的劳动合同类型,将预告辞职权适用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者的性质设立多种预告期;平衡劳动关系双方权益,适度授予用人单位劳动者无因预告解除权;建立劳动者诚信辞职评估和档案,防止部分劳动者恶意辞职,稳定劳动关系。

四、课题的研究方法:

(一)文献研究法:通过查阅国内预告辞职问题领域的著作和文章,进行理论、立法方面的分析和研究。

(二)比较分析法:比较国外主要国家有关预告辞职方面的立法理论,重点分析对我国有价值的经验,与我国的进行比较,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改善措施。

(三)案例分析法:本文不只是针对预告辞职理论层面的研究,进行辅助、补充。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使内容的研究更加真实。

(四)可行性分析:通过对理论层面和实际案例的研究,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其在实际操作中是否具有可行性的分析。

五、研究计划及预期成果:

毕业论文

六、参考文献:

[1]益英.外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2]董保华.十大热点事件透视劳动合同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3]董保华.劳动合同立法的争鸣与思考[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4]郑尚元.劳动合同法的制度与理念[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

[5]王利明.侵权责任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6]张新宝.侵权责任法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7]李炳安.劳动权论[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

[8]郭捷.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

[9]彭小坤.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10]林嘉.劳动合同法条文评注与适用[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11]林嘉.劳动合同热点问题讲座[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12]秦国荣.劳动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及立法完善[j],当代法学,2006,(2)

[13]王天玉,和谐与稳定之辩劳动者辞职权制度的反思与重构[j],时代法学,2009,(7).

[14]张翠娜,劳动者的预告辞职权[j],高校薪酬管理研究通讯,2009,(2)

[15]刘晓茜,单方预告辞职与劳动合同期限制度若干问题的探讨[j],牡丹江大学学报,2008,(12).

[16]纪荣凯,林彬忠.劳动者的单方预告辞职权研究[j],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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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篇三

摘要:从对生理病理过程的影响、对特定组织的亲合影响、药物对检验程序与方法的干扰等3个方面分析药物对临床医学检验结果。说明药物对临床医学检验结果的影响机理主要为对生理病理过程的影响,对特定组织的亲合影响和干扰检验程序与方法。为提高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检验率与精确性,相关人员要忠实履行职责,以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为主线,提高科研能力,实现药品检测工作新跨越。

关键词:药物;医学检验;影响分析。

药物对检验结果的影响,不仅导致对检验结果的错误解释、误诊,而且使病人承受不必要的进一步检查,增加了病人的医疗费用,因此,应引起临床检验工作者和医师的重视。药物对检验结果的影响主要分为分析干扰(体外影响)和生物学影响(体内影响)两大类。了解药物对检验结果的影响,值得我们深究。

1.药物对临床医学检验结果的影响机理。

对生理病理过程的影响:按照药物药理作用,药物首先是对检验生理病理过程产生影响。比如咖啡、可待因、、平痛新和消炎痛等药物能使胆总管开口处的括约肌痉挛,从而导致血、尿中的淀粉酶含量明显升高。这在用药后3-4小时影响最大,24小时后消失。大量服用维生素c者,使尿中葡萄糖、胆红素、隐血、亚硝酸盐呈假阴性。酚噻嗪等药物可使尿胆原呈假阳性,服用奎宁可致尿呈碱性,使尿蛋白呈假阳性。维生素a、d,蛋白同化激素、速尿等可使胆固醇检验值升高;而甲状腺素卡那霉素则可使胆固醇检验值降低。

对特定组织的亲合影响:某些药物对特定组织有特殊亲合力,可引起相应组织的损害,如抗凝药肝素能促进组织脂蛋白酶的释放,引起血液甘油三酯显著下降。治疗震颤的药物左旋多巴可使测定尿中酮体的显色异常,掩盖原来的反应,难以判断结果。青霉素及红霉素弱酸性药物经肾排泄时可竞争尿酸分泌部位,而使血液尿酸浓度增高。双氢克尿噻、速尿、利尿酸等药由于对肾脏有保钠排钾作用,可使血液中的钾离子含量明显降低,故对钾、钠电解质化验结果有一定的影响。

干扰检验程序与方法:药物对检验程序与方法的干扰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药物产生的药理学效应,比如半胱氨酸可干扰硝基盐试验,导致血中酮体的假阳性。酚酞可干扰酚磺酞排泄试验,使尿液变成品红,同时使酚磺酞排泄变快。吡嗉酰胺可与硝基氰化物作用使尿变为红棕色而影响尿酮测定。青霉素类可使红细胞非特异性结合igg和白蛋白。另一类是药物或其代谢物对检测方法直接产生干扰。服苯琥珀后尿呈桔红色;服氨苯蝶呤后使尿呈蓝绿色,如维生素可使尿液变成黄色。口服酚酞药物后,只有很少一部分被吸收,且主要由尿排出,如果尿液呈碱性时,尿液变红色。呋喃妥因可使尿液呈棕色。呋喃唑酮可使尿液呈橙棕色。利福平口服后在肝脏分解成乙酚基代谢物,呈橙红色,可使尿液以及粪便、痰液、泪液、汗液呈橙红色。

2.合理预防药物对临床医学检验结果的影响措施。

随着我国医药市场的不断创新研制,新特药不断应用于临床,药物对检验结果的影响也必将更加广泛而且复杂。为了合理预防药物对临床医学检验结果的影响,我们提出了一些措施。?药品检验工作与信息查询相结合,充分利用全国各地公布的假劣药品信息资源,对药品质量不稳定、质量公告频次较多的企业和品种进行跟踪检验;药品检验工作与快检技术相结合,充分发挥快检技术的初筛作用,对发现质量可疑随即检验;药品检验工作与临床用药相结合,确定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做到检验工作有的'放矢。

抓实验室能力建设,提高检测能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要开展技术比武等多种形式能力实验,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提高检验人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加大实验室建设,加大设备投入,尽快提高检验能力和水平,适应药品检验工作的需要。组织开展应急检验工作。药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反应,紧急从技术上找出内在原因,或者确定用药质量,是药检机构经常面临的检验任务。一方面加强应急检验的组织管理,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有效地处置好突发事件。另一方面应加强应急演练,为应急药品检验开通紧急绿色通道,全力以赴做好应急药品技术监督的保障工作。发现与临床症状不相符合的可疑结果,根据病人的用药情况,共同分析有无药物影响的可能性,尽力将干扰降到最低程度,为临床诊疗提供更为可靠的依据。药物对临床医学检验结果的影响最多方面的,往往导致实验结果与临床症状严重不符。为减少药物对检验结果的分析干扰,检验工作者应该熟悉可做检验项目详细的操作程序,对有药物干扰的实验方法,应该用特异性好的方法或作实验方法的改进。

3.结语。

综上所述,为提高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检验率与精确性,相关人员要忠实履行职责,以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为主线,提高科研能力,实现药品检测工作新跨越。

参考文献:

[4]代苏忠.临床用药对生化检验结果的干扰[j].实用医技杂志,,12(2):392.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篇四

论文题目:非婚生子女亲子关系认定与保护的法律问题探讨

一、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据相关数据显示,非婚同居、婚外情等现象不断冲击着社会的道德防线,非婚生子女的数量越来越多。纵观各国,现已对非婚生子女达成同等保护的共识,只是在具体实施方面存在差异。但从未来发展来看,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亲子关系的认定与保护会受到更多关注与研究,尤其是在法律层面上,亲子关系的认定与保护无论是在学术界还是法律实践中都会成为时代背景下持续的新课题。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法律上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事实上的平等。在传统观念中,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歧视是一直存在的,社会上许多人还是带着有色眼镜来看待此种问题。从我国现状来看,近些来随着人们思想的不断转变,未婚同居等现象逐渐增多,非婚生子女出生的数量逐年上升,而我国对非婚生子女家庭法律保护性规定仅限于婚姻法第25条规定,以及一些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并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总的来说,我国关于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存在譬如立法原则不明确、准正和认领制度缺失、监护制度不完善、抚养费难执行等问题。

因此,研究非婚生子的认定与法律保护制度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第一,有助于丰富非婚生子女相关制度的理论基础。通过历时态下对亲子制度发展演进的梳理,可以发现古代非婚生子女制度的宏观架构、内涵特质;可以发现近代非婚生子制度演进轨迹、内容转变及价值定位;可以发现现代非婚生子女制度的变革趋势、伦理基础及变革差异,进而为我国当代非婚生子女相关制度的建构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第二,有助于我国“民法典亲属编”的制定。通过对我国非婚生子女制度现状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亲子制度中关于非婚生子制度在体例上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可以发现我国亲子制度在内容上的空泛性和概括性。对非婚生子女制度的研究,可以在观照传统与现实,结合伦理和法律的基础上,提出非婚生子女制度的完善建议,并最终为我国“民法典亲属编”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持和制度保障。

第三,有助于解决当下非婚生子女领域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对时态下对非婚生子女制度的域外法考察,可以发现在世界范围内非婚生子女制度发展阶段的变化有很大的相似性,且对非婚生子女关系的规制多是以“类型化”为主要表现方式。对国外非婚生子女制度的立法模式及设计进行研究,有助于揭示其法律背后的立法理念,为法律的借鉴和移植提供有益参考,为我国当下非婚生子女关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提供有效路径。

第四,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亲子关系是人类社会中最

基本的社会关系,亲子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而非婚生子女关系是亲子关系中的热点。研究非婚生子制度,就是要规范非婚生子女关系,使非婚生子女关系得以良性发展,为创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综上,选题立足时下社会发展过程中衍生出的非婚生子这一社会现象,对非婚生子的认定和法律保护展开社会调查与研究,剖析由此产生的的法律关系与问题,探讨法律实务中非婚生子女问题的解决方法与保护途径,与此同时唤起社会对非婚生子这一特殊群体的保护与关注。

二、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关于国内学术界对非婚生子女的认定与法律保护方面,主要有以下观点:

第一,非婚生子女法律概念的内涵。非婚生子女作为一个与婚生子女相对应的法律概念,其内涵在婚姻法学界虽无太大争议,但表述不尽相同,杨大文认为,非婚生子女是指在婚姻关系外受胎所生子女。王洪、杨遂全认为,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包括未婚男女所生的子女,有配偶者与第三者自愿发生性行为所生子女,无效婚姻、被撤销婚姻所生子女及妇女被强x后所生子女等。张心怡认为,应该扩大婚生子女的范围,不问婚姻关系存续中受胎或出生的子女都规定为婚生子女,以确保子女的权益。

第二,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制度。关于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是否应当规定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制度,学者间观点不一。否定说者认为:我国有关立法不必单设准正制度。把因亲生父母结婚,非婚生子女自然取得婚生子女地位称为生父、生母共同认领即可。肯定说者则认为:上述观点不但把非婚生子女的准正与认领混为一谈,而且把生父母结婚作为认领的原因其不当之处显而易见。尽管我国《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相同,但只要婚姻制度存在,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名分上的区别就会存在。两者在亲子关系的确定方法上就有不同。因而承认非婚生子女的准正仍然有其社会实益。由梁慧星教授与王利明教授主持起草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也均未规定准正制度,其中的理由为“准正制度的前提是法律上存在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划分,本法既已取消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划分而统称‘亲生子女’,自无准证制度的必要。”有学者认为,我国未来民法典亲属编应当规定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制度。诚然取消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立法区分是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立法趋势。

第三,我国对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的完善。关于我国对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的'完善,邵惠认为,应该确立子女最大利益原则来指导立法和司法实践,处理非婚生子女的问题。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逐渐将亲子法的立法本位予以提升,强调子女最大利益在各国立法中已成为共识。非婚生子女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在处理涉及他们的基本权益的问题时,特别是在面临相互冲突的价值选择时,更加要贯彻这一原则。黄娟、秦春波、焦佳认为,应该建立我国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制度。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是亲子法领域确立父母子女法律身份的一项重要制度。世界上很多国家已经确立了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和认领制度来确定父母身份,以保障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但是我国立法上一直没有确立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导致在实践中缺乏具体执行依据,使得亲子法的立法结构和内容存在缺陷。严砺提出,应该确立我国婚生子女的推定与否认、非婚生子女的准正与认领制度,明确我国非婚生子女的监护与抚养问题,例如增设子女抚养保障措施、明确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范围等,来保障非婚生子女的权益。

国外对于非婚生子女的认定与保护方面的研究,概括起来有以下观点:

第一,关于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制度。在非婚生子女无法依准正制度取得婚生子女资格时,还可基于生父的认领而取得婚生子女资格,基于生父的认领有任意认领与强制认领之分。关于任意认领的法律性质,争议较大,主要有“观念通知说”与“意思表示说”。前者认为: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其本质上为亲子关系的确认宣言,即应解为事实之通知+观念通知,即认领并非认领人表示愿与非婚生子女发生法律上亲子关系及其他法律效果,而是仅向对方通知自己业已认识其与非婚生子女有血统的亲子关系而已。通知后所生的各种法律效果乃为民法概括赋予。后者则认为:认领的性质为意思表示,即认领乃生父对非婚生子女承认其为父子而领为自己子女之法律行为,且为单独行为,无须被认领人同意此外。还有学者认为:不问意思表示说或事实通知说,均须以事实上父子女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始可发生法律上的父子女关系,因此区别实益不大。“强制认领”也称为“亲之寻认”,是指非婚生子女对于应当认领而不认领的生父,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的存在。如日本、韩国、意大利及中国台湾地区等国家或地区均设有明文规定。由国家予以认定关于强制认领之诉的性质,学说上存在不同的见解:1.给付之诉说。给付之诉说认为认领的性质为意思表示。而认领子女之诉系请求法院判令生父为认领之意思表示为目的的给付之诉。2.确认之诉说。确认之诉说认为认领既为事实通知或观念通知,则亲子关系存在与否,仅在于有无血统关系之事实,而不于有无认领。对于应认领而不认领之生父,非婚生子女之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请求法院以判决代替认领,即请求法院确认有父子关系存在。因此,认领子女之诉应为确认之诉。3.形成之诉说。形成之诉说认为认领乃于非婚生子女与生父间创设法律上的父子女关系,且认领子女之诉经判决原告胜诉确定。此非婚生子女变为婚生子女,并有对世之效力,故应解为形成之诉。关于各国对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的模式,在亲子立法的基本精神由家本位逐渐转向子本位的时代,对非婚生子女应当给予充分的法律保护,这一法律理念已经为许多国家所接受,但各国对非婚生子女的保护模式选择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第二,关于非婚生子女的保护。1.在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方面,各国家和地区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研究概括为两大类:一种是以法国和意大利为代表的间接保护模式。即主张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和认领制度,通过准正和认领制度,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然后再按婚生子女的权益保护方式进行保护;另一种是以德国、埃塞俄比亚为代表的直接保护摸式。即不设准正制度,仅以认领制度确认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的法律身份,这种观点不将子女划分为“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实行差别待遇。美国在非婚生子女权益保障上,主张废除所有对非婚生儿童的歧视,实行“抚养执行计划”来保障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执行,为确保非婚生子女父母的监护责任,国家对父母的监护义务实行干预,另外,还提出注意协调父母、学校与国家的责任,以确保非婚生子女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总之,我国对非婚生子女认定与保护的具体运行进行论述的高质量法律学术论文、著作甚少,涉及我国非婚生子女认定与保护缺失的深层次原因、拥有的权利、立法的方向、权利保护的司法实践等问题缺少学术上的充分系统的探讨。理论上的匮乏,对于实践中的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缺少针对性的指导,不利于我国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制度的建构与发展。然而面对社会与伦理的发展趋势,对非婚生子女的认定与保护必然将自20世纪末后再一次掀起研究与探讨的高潮,因此,加强对我国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的研究,具有较重要的实践意义。

三、论文的主攻方向、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之外的非婚生子女的亲子关系认定与保护。本文从非婚生子女的概念、法律地位、社会权益以及各种制度入手,探讨我国《婚姻法》在保护非婚生子女方面的不足并提出建议。

主要内容:本文将从非婚生子女问题缘起、亲子关系认定问题、非婚生子女权益保护问题几个角度分析不同时期不同国家非婚生子女法律问题的研究,结合我国法律实践中的案例并参考国外亲子立法中先进的立法经验,针对我国立法提出了一些设想,以期对完善我国非婚生子女亲子关系的认定与保护制度有所裨益。

研究方法:

3.比较分析法:本文拟对本领域的“古今”与“中外”进行对比分析,结合“研究”与“实践”,尝试寻找一套适合我国操作的方案,也是本文的亮点。

四、论文工作进度安排

1.选题:20xx年9月20日前

2.开题报告:20xx年10月30日前

3.完成并提交初稿:20xx年12月20日前

4.完成并提交修改稿:20xx年2月20日前

5.毕业论文定稿:20xx年4月30日前

6.答辩:20xx年5月

五、论文主要参考文献

1.杨大文:《亲属法》,法律出版社年第4版。

2.林秀雄:《婚姻家庭法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年第1版。

3.王洪:《婚姻家庭法》,法律出版社年第1版。

4.夏吟兰:《美国现代婚姻家庭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年第1.1版。

5.陈棋炎等:《民法亲属新论》,台北三民书局1988年第1版。

6.史尚宽:《亲属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版。

7.王洪:《儿童权利保护与亲子法的完善》,当代中国出版社年第1版。

8.林荫茂:《婚姻家庭法比较》,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版。

9.杨立新:《亲属法专论》,高等教育出版社版。

10.林毅,唐海佺:浅析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第2期。

11.覃海逢: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的若干理论研究,广西民族大学学报,第35卷第3期。

12.申天恩:非婚生子案件的法理分析,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第4期。

13.李洪祥,尹萧:非婚生子女身份的社会性别分析,中华女子学院学报,第2012第5期。

14.刘耀东:非婚生子女的准正与认领制度研究,石河子大学学报,20第27卷第3期。

15.李余华,张宇:论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的价值定位——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华东交通大学学报,第第3期。

16.谭和平,李毅,谭梅林:监护权与子女最大利益,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第33卷第4期。

17.司丹:亲子制度研究,年黑龙江大学博士论文。

18.刘琴:我国非婚生子女权利保护研究,中南民族大学2012年优秀硕士毕业论文。

19.安然: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的研究,宁波大学20优秀硕士论文。

20.张宇:我国非婚生子女身份确认制度研究,华东交通大学2012年优秀硕士毕业论文。

21.陈婉菁:非婚生子女认领的法律问题研究,江西财经大学2012年优秀硕士毕业论文。

22.葛银慧:论人工生殖技术下亲子关系的认定,河北经贸大学硕士论文。

23.麦合默旦木肉孜:亲子鉴定启动程序浅析,法制与经济,2012第315期。

24.董海芬,王丽丽:浅谈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法制博览,第2012年第7期。

25.郭雪娇:试论我国非婚生子女权益保护制度的确立和完善,法制与经济,2011年第296期。

26.秦雪:非婚生子女财产继承权的法律保障,法制与社会,第2011年10月(中)期。

27.王薇:非婚生子女抚养涉及的法律问题:由案件生发,重庆社会科学,第4期。

28.李金招:台胞在大陆非婚生子女涉台继承问题研究,西部法学评论,第版第105页。

29.李晓农:辅助生殖技术与亲子认定规则的变化,中国卫生法制,201月第22卷第1期。

30.张燕玲:论人工生殖子女父母身份之认定,法学论坛,第20卷第5期。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篇五

1.1专业能力。

临床实习阶段护生主要进行基础护理的实践,同时对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及专科护理进行学习。临床护理教师首先应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丰富的基础护理和整体护理知识及实践技能,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及护理知识,并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实习过程中指导护生正确评估患者病情,用医学术语对病情进行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记录,指导护生对患者病情进行及时、充分的评估并给予治疗处置、健康教育、康复指导、药物相关知识宣教等。

1.2教育教学能力。

实习过程中护生要接触丰富的病例,了解前沿临床知识。临床护理教师在临床教学过程中要结合典型病例和相关知识点进行系统、互动的讲解,对护理技能操作进行详细示教。学生入科前,各临床科室要根据本专业特点制定教学目标,明确教学内容,根据核心能力培养要求提出需要解决的护理问题,进而制定入科教育、教学查房、业务讲座的内容。这就要求临床护理教师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运用教育基本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教学设计能力、表达能力、应用多媒体的能力等。

1.3领导能力。

领导能力包括决策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协调能力、指挥能力、沟通能力、亲和能力等。当前医疗市场较以前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对护理工作的需求更高,患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加强[9];实习护生自身存在护理技术操作能力、护患沟通能力、基础知识及临床经验等方面的不足。同时,护生的年龄普遍偏小,实习过程中遇到繁琐的实际工作和意想不到的困难时,往往会出现挫折感。在这种情况下,临床护理教师要有较高的领导能力,才能带领护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良好的沟通和亲和能力,有助于临床护理教师与护生的沟通,及时发现护生的心理波动,并疏导护生的心理问题,提高护生对专业工作的认同感;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指挥能力,能使临床护理教师合理安排日常护理工作和护理临床教学,实现临床工作和教学工作的共赢。

1.4解决问题的能力。

核心能力教学模式强调培养学生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重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主动获取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应用核心能力教学模式的过程中,临床护理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选择不同的教学内容,并制定教学目标、重点,结合临床工作和教学实际选用不同的教学方法;还要面对患者及家属对实习护生工作能力的质疑和维权。这就需要临床护理教师具备较强的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公平、公正的评估护生的工作;对日常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有敏锐的判断力,合理安排协调日常护理工作与护理临床教学的关系,避免护理纠纷发生。

2核心能力教学模式对临床护理教师教学能力的促进作用。

核心能力教学模式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实习医院各科室的支持,实习医院建立护理教研体系专门负责实习护生的教育和管理问题。医院自护理部到临床科室分别设立内、外、妇、儿、五官等护理教研室,设置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并设立教育学院对护理临床教学质量全程监督。医院制定教研室各级人员岗位职责、护生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评估制度等,对临床护理教师进行相关管理和培训。

2.1定期业务培训。

实习护生入科前,有教学任务的临床科室,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制定本科室的实习教学计划和具体内容、题目,并上报教育学院统筹安排。实习教学计划和内容确定后,在护士长支持下由教学秘书组织科室临床护理教师分别准备具体的教学内容。临床护理教师作为临床护士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能为护生提供前沿的临床知识,但综合专业理论知识、人文学科知识不足,对疾病相关知识点缺乏结合临床病例进行突出的、系统的、互动的讲解能力。因此实习医院和科室定期组织临床护理教师进行专业和教学相关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要求各科室临床护理教师均应按照核心能力教学模式的要求进行实习带教,规范入科教育、业务讲座模式,规范实习护生考试及评价模式。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可帮助临床护理教师更好的了解实习护生的心理变化,因材施教、合理组织教学,更好地传授临床知识。多媒体课件图文并茂,对知识点的学习更加直观,通过应用多媒体课件将知识灵活多样的展现给学生,可激发护生的学习兴趣。计算机及多媒体使用培训,可帮助临床护理教师掌握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并熟练应用于授课中。科室常用技术及最新进展培训,可提高临床护理教师的专业能力,更好的适应临床教学的要求。

2.2合理应用评价体系。

定期沟通反馈,提高领导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实习医院根据护理实习教学要求建立评价考核制度,不定期组织护理临床教学专项检查,了解护生的思想动态、学习态度,征求护生对科室及临床护理教师的教学满意度,了解临床护理教师对实习护生的工作评价,及时发现护理临床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教学专题讨论会,组织各科护士长、临床护理教师代表、护生代表参加,就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师生面对面进行交流、沟通,强化临床护理教师的教学意识。通过师生之间的反复沟通和教学信息反馈,帮助临床护理教师树立威信,提高领导能力。通过对临床实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临床护理教师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施核心能力教学模式的过程中,通过接受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相关能力培训,积极参与临床教学实践,通过与实习护生的全方位沟通及对临床教学实际问题的解决,临床护理教师的领导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也得到不断提高。在本实习周期结束后,采用无记名自评答卷的形式对临床护理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了测评,结果显示通过参与核心能力教学模式,临床护理教师教学能力的四大方面均不同程度获得了提高。说明核心能力教学模式的实施对师生双方都有促进作用,有利于护理临床实习的规范化管理和整体教学质量的提高。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篇六

1、标题:应简洁、明白、有概括性,字数不宜超越20个字。

2、摘要:要有高度的概括力,言语精练、明白,中文摘要约100—200字;

3、关键词:从论文标题或注释中挑选3~5个最能表达次要内容的词作爲关键词。

4、目录:写出目录,标明页码。

5、注释:

专科毕业论文注释字数普通应在3000字以上。

毕业论文注释: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局部。

前言(引言)是论文的扫尾局部,次要阐明论文写作的目的、理想意义、对所研讨成绩的看法,并提出论文的中心论点等。前言要写得长篇大论,篇幅不要太长。

本论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包括研讨内容与办法、实验资料、实验后果与剖析(讨论)等。在本局部要运用各方面的研讨办法和实验后果,剖析成绩,论证观念,尽量反映出本人的科研才能和学术程度。

结论是毕业论文的收尾局部,是围绕本论所作的完毕语。其根本的要点就是总结全文,加深题意。

6、谢辞:简述本人经过做毕业论文的领会,并应对指点教员和协助完成论文的有关人员表示谢意。

7、参考文献:在毕业论文末尾要列出在论文中参考过的专著、论文及其他材料,所列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参考或引证的先后顺序陈列。

8、正文:在论文写作进程中,有些成绩需求在注释之外加以论述和阐明。

9、附录:关于一些不宜放在注释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附录中。

留意事项

1、毕业论文一概打印,采取a4纸张,页边距一概采取:上、下2.5cm,左3cm,右1.5cm,行间距取多倍行距(设置值爲1.25);字符间距爲默许值(缩放100%,间距:规范),封面采用教务处一致规则的封面。

2、字体要求

论文所用字体要求爲宋体。

3、字号

第一层次题序和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字;第二层次题序和标题用四号黑体字;第三层次及以下题序和标题与第二层次同;注释用小四号宋体。

4、页眉及页码

毕业论文各页均加页眉,采用宋体五号宋体居中,打印“河北大学xxxx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页码从注释开端在页脚按阿拉伯数字(宋体小五号)延续编排,居中书写。

5、摘要及关键词

中文摘要及关键词:“摘要”二字采用三号字黑体、居中书写,“摘”与“要”之间空两格,内容采用小四号宋体。“关键词”三字采用小四号字黑体,顶格书写,普通爲3—5个。

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绝对应,字体爲小四号timesnewroman。

6、目录

“目录”二字采用三号字黑体、居中书写,“目”与“录”之间空两格,第一级层次采用小三号宋体字,其他级层次标题采用四号宋体字。

7、注释

注释的全部标题层次应划一明晰,相反的层次应采用一致的字体表示。第一级爲“一”、“二”、“三”、等,第二级爲“1.1”、“1.2”、“1.3”等,第三级爲“1.1.1”、“1.1.2”等。

8、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要另起一页,一概放在注释后,在文中要有援用标注,如×××[1]。

9、外文材料及译文

外文材料可用a4纸复印,假如打印,采用小四号timesnewroman字体,译文采用小四号宋体打印,格式参照毕业论文文本格式要求,另外,要留意毕业论文完毕语能否恰当。

范文

[摘要]随着网络信息的传达与网络技术的普及,给高校德育任务提出了新的要求。研讨网络与高校德育任务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规律,对网络环境下德育的作用、目的等基本性成绩作出新的考虑,是高校德育任务者的簇新课题和时代责任。

[关键词]网络环境;高校德育;目的

网络曾经成爲人们重要的思想言论阵地和国际言论妥协的新范畴,也成爲高校德育任务一个新的重要阵地。高校德育任务对网络的回应不能仅是知识技术和工具层面上的,更要发扬高校的劣势,仔细研讨网络与高校德育任务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规律,对网络环境下德育任务的作用、目的等基本性成绩做出新考虑,这是高校德育任务者的簇新课题和时代责任。

一、培育大先生辩证的思想方式

1.培育大先生独立思辨才能。网络具有及时性、综合性、开放性和虚拟性的特点,给先生学习知识,开阔视野提供了方便、快捷、高效的全新平台。但虚拟网络上不担任的批判攻击,以及一些低级恶俗的言论,对先生安康思想的构成极爲不利。因而,先生一方面对网络上的信息要具有审视和判别才能,分清良莠,不被渣滓信息所吞没,擅长辩证考虑并作出鉴别,把有用的信息停止无意识和有目的的使用与归类,把信息加工成爲真正的知识,并且懂得不把已获得的知识效果作爲开展的起点,而是作爲开展的终点,使他们从知识传递中找到的不只是已有的结论,更次要的是找到尚未处理的成绩,从而树立革新的观念和改造的肉体,完成以辩证法的独立性、批判性、发明性爲指点的思想束缚;另一方面,要懂得供认差异,在看待网络不同文明时,应学会尊重有差别性的别人和有差别性的文明,从而使大先生们能放眼世界、承受差别、见贤思齐。

2.培育大先生的主体性认识。在网络时代,群众传媒迅速而无效地浸透并影响了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群众文明的重复强化使人来不及考虑就承受了网络传媒所灌输的有关政治、伦理、职业、文娱等观念,而且人们往往趋同,一定既成次序与价值观,文明批判才能弱化,从而构成马尔库塞所谓的“单向度的人”。网络传媒的影响荫蔽而强迫,其后果是,一方面古代化进程要求最大限制地发扬集体发明性,并且也的确爲集体发明力的展示提供了能够;另一方面,古代工业社会在经过企业管理制度、国度机构及法律体系等完成对集体内在控制的同时,又借助群众文明操纵团体内在的肉体世界,从而使人的主体性无形有形地遭到窒息。

由于古代化的“后发性”,中国古代化进程中的网络传媒建立的速度绝对高于兴旺国度传媒开展所阅历的自然开展的速度,因而在较短的工夫里,在没有充沛心思预备的条件下,如何感性地生活于古代传媒的猛烈辐射之中,这是古代化进程中中国人民面临的最大应战之一。学校德育如何正确应用网络传媒影响,减弱其负效应,也是这一应战的重要组成局部之一。

3.放慢大先生德育观念的转变。爲了顺应信息时代特别是网络时代需求,必需在观念和形式上完成转变。首先,从封锁式德育向开放式德育转变。传统德育的特点表现爲封锁性和一元性,与网络时代的开放性、多元性不兼容,因而,必需使学校德育从信息隔绝的世界转向直面“让人欢欣让人忧”的内部世界。针对先生走出校门,走进网络,面对扑面而来的信息莫衷一是的现状,德育要关闭思想的大门,走进不同制度的社会和不同开展阶段的社会构成的信息时空,让先生禁受信息的冲击“洗礼”,从而加强对不良信息的抵抗力。

其次,从认知式德育向理论式德育转变。德育可起于认知但不可止于认知。理论既是德育的重要途径也是德育的重要目的,不良信息最容易从认知和理论脱节之处翻开缺口,重理论而达知行一致,是青年先生远离不良信息的重要保证。最初,从他律式德育向自律式德育转变。对无孔不入的网络不良信息,唯有自尊、自爱、自律、自强方可拒其于千里之外,而培育自律肉体的关键则是要进步先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才能。

二、培育先生具有时代特征的价值观念

大先生应与时代同步伐、与祖国共命运、与人民齐斗争。随着网络作爲“第四媒体”越来越普及,它对人们的社会行爲和价值观念等发生了极爲深入的影响。特别是大先生还没无形成波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所以网络对他们的影响和冲击也最爲激烈。因而,高校德育任务必需与时俱进,抢占网络这一洼地以进步德育任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对先生停止古代价值观念引导。发明性人才的安康生长需求有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大先生对知识发明的内驱力源于探究未知、寻求真理的激烈兴味和不懈追求,源于他们对社会、对国度的高度使命感和责任感。据调查显示,当代大先生心态环境一定范围内存在“一个中心”、“两个矛盾”、“三种压力”。其中,“一个中心”就是以自我成才爲中心;“两个矛盾”就是自我希冀值高与理想完成率低的矛盾,对环境高要求与本身低贡献的矛盾;“三个压力”就是学习、生活和失业压力。就目前先生的思想形态和网络德育的现状来看,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

1.培育大先生注重迷信和知识的`价值观。在网络信息时代,迷信和知识的功用大大扩展,它们的功用不只表如今对自然的看法和改造方面,同时,也曾经成爲我们看法社会、改造社会、实行肉体和思想束缚的重要武器。在迷信技术反动日益剧烈的环境下,占领迷信知识的前沿,赶上世界迷信知识开展的步伐,曾经成爲一个关系到国度兴亡的战略性成绩。由于我国过来是一个迷信和消费力比拟落后的国度,迷信和知识的社会功用并不明显,加之受极左思想的影响,读书无用论、知识越多越革命、文明虚无主义和狭窄的经历主义等轻视迷信和知识的思潮在人们脑子里还占有相当的地位,招致人们对迷信和知识缺乏应有的价值看法,严重影响到人们对迷信和知识的执着追求。这种观念关于大先生来说是非常无害的,我们要彻底改动这种错误的价值观,引导大先生们充沛看法迷信和知识在当代社会开展中的宏大功用,特别是在推进社会历史开展方面所起的反动杠杆作用,培育先生注重迷信和知识的正确价值观,以及酷爱迷信和知识的品德质量,刻苦学习,使本人成爲一个有丰厚迷信和知识的当代大先生。

2.培育大先生确立正确的市场经济价值观。由于我国临时受儒家思想影响,在经济效益的成绩上,人们构成了“只计其义,不计其利”等错误思想。而市场经济是具有注重效益和勇于竞争的特质的经济,在这种经济体制根底上派生出的人的独立认识、效益认识、工夫观念、对等竞争思想等等,不只反映了市场经济的需求,异样也契合人类提高的需求。高校德育应充沛吸收这种文明肉体效果,使高校德育能更贴近理想生活,让先生逼真地感遭到德育在理想社会中所发扬的作用。因而,要培育先生树立与市场经济相契合的价值观,高校德育任务应归入重时效、勇于竞争、诚信协作等外容。但另一方面,也该当看到,市场经济认识与高校德育在价值取向上有相悖的一面。市场行爲必定具有一定的团体性,市场经济认识出现一种泛化的态势,有一些人对社会义务、社会责任、无私贡献等等已淡然,但是我们社会上还存在也需求许多非自利的以及公利性的“无偿行爲”。因而,高校德育任务要勇于对市场经济影响下的不良行爲和观念停止分析。在树立社会主义品德标准的根底上,在先生面对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时,要引导他们树立利他主义和个人主义肉体。

3.培育大先生树立合理的工夫观念。随着消费和生活节拍的放慢,每一个工夫单位所能发明的价值日益增大。爲此,珍惜工夫、浪费工夫、考究效率是当代在先生必需具有的价值观。毫不懒惰地坚持昂扬的学习热情,珍惜分秒,刻苦学习,才干学到与时代同步的政治素质和文明素质。

三、培育大先生树立开放的人际交往关系和行爲原则

随着消费力开展浪潮的冲击,封锁的社会趋于瓦解,使社会的人际交往趋于开放,也使以往的交往形式发作了深入的变化,使得“交往”成爲时代的一个主题。一个古代人参与了各种政治、社会、学术等集团,处于一种非常复杂的角色,所以一个古代人决不能依照一种单一、机械的行爲原则来与人相处,而是要针对不同的交往对象,依照各种不同角色的要求来调理本人的行爲。网络技术完成了人们快捷联络的梦想,但容易形成人际关系淡漠,人际交往才能下降。网络把世界联络成一个犬牙交错的全体,人们活动在“人一机一人”绝对封锁的环境里,可视性与亲和感的人际交往大大增加,容易加剧人们的自我封锁,形成人际情感的逐步萎缩和人际关系的淡漠,招致先生呈现人际关系的冷漠。这与开放社会的要求是不相顺应的,学会“交往”也就成了在校先生的一门?课。

1.学会乐众合群。人与人交往的开放增强,表现爲交往频率的添加。与过来的社会相比,人们在一定工夫内互相交往的数量、次数大大增多。频繁的人际交往要求人人都能合群,懂得尊重别人,了解关怀别人。大学作爲社会中最爲神圣、最爲高洁的中央,本身具有许多独到的光荣,作爲在校大先生要天经地义用本人的文明行爲去归纳出真、善、美。马克思主义以为,团体是社会存在物,“人的实质并不是单团体所固有的笼统物,在其理想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也就是说,交冤家时要在坚持准绳性下供认差别,有差别性的一致才是调和的人际关系。不讲准绳的交往则不能够坚持安康、耐久的交往关系,也会使人际关系庸俗化,而且能够被引入歧途。

2.学会互相协作。人与人交往的开放还表现爲交往水准的进步。消费力迅速进步和迷信技术飞速开展使得社会上每团体的活动更爲严密地联络在一同,在迷信性的任务中,人与人构成无机的全体,一团体的活动必定影响到其他许多人的活动。人际交往发作质的变化,那种“各人自扫门前雪”的交往形式和由此发生的行爲原则必定成爲迷信消费和社会开展中的消极要素。爱因斯坦曾指出,学校的目的一直应该是:青年人在分开学校时,是作爲一个调和的人,而不是一个专家。因而,先生在学习好专业知识的同时要学会做人,擅长勾结协作、严守个人纪律、高度的个人主义肉体、乐于贡献该当成爲新一代青年的行爲特征。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篇七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研究(写作提纲)。

导言。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基本理论探讨。

婚姻的概念及其属性。

离婚损害赔偿概述。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功能和意义。

二、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相关立法简介。

国外相关立法。

我国港、澳、台地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之比较。

三、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一)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须有法定违法行为。

须有损害事实。

须有因果关系。

须有主观过错。

(二)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几个具体问题。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问题。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婚内侵权赔偿问题。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

四、完善我国离婚损害制度的建议。

结束语。

主要参考文献。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篇八

选题最好能建立在平日比较注意探索的问题的基础上,写论文主要是反映学生对问题的思考,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论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知识产权法的义理性侵害问题研究。

论欧洲知识产权法的协调及中国的应对与借鉴。

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法保护探究。

临时禁令制度及其在我国知识产权法中的发展。

国际贸易相关知识产权法的经济分析。

从知识产权法角度看科技期刊开放存取出版。

公共信息资源管理视角下的知识产权法研究。

知识产权法的法理分析。

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研究。

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法保护。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篇九

2.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对外宣传。

3. 图像里的历史——以近代某一时期政治漫画为中心。

4. 国民情绪与近代中国外交(以某一事件为中心)。

5. 国民情绪与近代中国政治(以某一事件为中心)。

6. 近代民族危机与史学使命。

7. 近代“社会公平”思想与“平均主义”思想辨析。

8. 孙中山晚年思想再研究。

9. 陈独秀晚年思想再研究。

10. 胡绳晚年思想再研究。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篇十

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

按照字面的意思,参考文献是文章或著作等写作过程中参考过的文献。

然而,按照gb/t7714-《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定义,文后参考文献是指:“为撰写或编辑论文和著作而引用的有关文献信息资源。

根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试行)》和《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的要求,很多刊物对参考文献和注释作出区分,将注释规定为“对正文中某一内容作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的.文字”,列于文末并与参考文献分列或置于当页脚地。

二、相关知识。

1..参考文献类型及文献类型,

专著m;报纸n;期刊j;专利文献p;汇编g;古籍o;技术标准s;。

学位论文d;科技报告r;参考工具k;检索工具w;档案b;录音带a;。

图表q;唱片l;产品样本x;录相带v;会议录c;中译文t;。

乐谱i;电影片y;手稿h;微缩胶卷u;幻灯片z;微缩平片f;其他e。

如果学校没有明确要求,一般学术规范上对此也没有具体规定。

一般来说,一篇学士论文,字数大多在5000字左右,对参考文献的范围、个数要求较低,但为体现该论文系作者广为研究的学术成果,其参考文献至少要十五个以上,并且至少应有八本以上学者的著作,其余可以为其他人的学术论文、刊物等。

如果学者著作太少,都是论文参考,则显得文章的研究基础不扎实;如果连论文都很少,都是网页参考,则会严重降低论文的学术价值。参考文献贵不在多,而在精。

切忌引用来源不明、不知出处、不够分量、不够权威的文献资料做参考。

但是仍需强调的是,虽然一篇论文并非以参考文献个数的多少来判断其学术价值,但如果参考文献越多,由其是有分量的文献越多,应越能体现作者写这篇文章所用的功夫及厚积薄发的功底。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篇十一

毕业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由各高校答辩委员会根据各系答辩小组的评分,最终确定评分等级。一般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等五级计分法。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毕业人数的15%以内,优良比例不超过65%。一般高校原则上要求优秀毕业论文要答辩。毕业论文成绩获得良好以上的同学才能有资格申请学位。

常见毕业论文评分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五个等级标准

一、优秀

1.选题:选题有现实意义,有新意;命题确切、恰当、简明、能概括全篇内容

3.结论:富有创新性,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较大的使用价值,理论分析透彻,解决问题方案恰当,结论正确。

4.论文写作态度:论文写作过程态度认真,治学严谨,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

5.论文格式:图表清晰,布局合理,尺寸规范,文字注释准确

二、良好

1.选题:选题有意义,命题确切,能概括全篇内容

2.论文结构:论文结构合理,符合逻辑,文章层次分明,语言通顺、准确,层次比较清楚

3.结论:理论分析得当,结论正确,有一定独立的见解和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

5.论文格式:论文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

三、中等

1.选题:选题有一定的价值,命题基本确切,尚能概括全篇内容

2.论文结构:论文结构比较合理,内容较充分,层次尚清楚,文字还通顺

3.结论:观点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分析问题较为一般,理论尚能联系实际

5.论文格式:论文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

四、及格

1.选题:选题有一定的价值,但论文中自己的见解不多,无新意

2.论文结构:论文结构尚合理,论证基本清楚但不严密、不完整,文字还通顺

5.论文格式:论文写作格式基本规范,基本符合有关规定。

五、不及格

1.选题:选题不当,命题不确切或有抄袭、剽窃等问题

2.论文结构:论文结构混乱,内容空泛,层次不清楚,文字表达不清

3.结论:结论不正确,分析问题肤浅,理论脱离实际

5.论文格式:论文写作格式不规范,文中使用的概念有不正确之处,栏目不齐全,书写不工整。

[浅谈本科毕业论文评分的标准]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篇十二

2.中华民国法律制度研究

3.中国古代经济立法研究

4.中国古代继承法研究

5.沈家本法律思想研究

6.近代中国宪政运动研究

7.近代中国民权运动研究

8.近代中国经济法特征研究

9.论伊斯兰教与伊斯兰法

10.论普通法的产生和形成

11.论《法国民法典》与大陆法系的形成

12.论英、美宪法

13.《法国民法典》与《德国民法典》比较论

14.论美国的社会立法

15.论日本近代法的移植

16.美国立法制度论

17.英国宪政传统研究

18.普遍法系特点研究

19.大陆法系特点研究

20.近代法国法特征研究

21.近代德国法特征研究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篇十三

2,说明写作意图。

二、本论。

(一)培育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前提条件。

1.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产生创造了宏观环境;。

2.建筑产品市场的形成,对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培育提出了现实的要求;。

3.城乡体制改革的深化,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4.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建立,是建筑行业用工特殊性的内在要求。

(二)目前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现状。

1.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

2,有市无场的隐形市场;。

3.易进难出的畸形市场;。

4,交易无序的自发市场。

(三)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对策。

1.统一思想认识,变自发交易为自觉调控;。

2.加快建章立制,变无序交易为规范交易;。

3.健全市场网络,变隐形交易为有形交易;。

4.调整经营结构,变个别流动为队伍流动;。

5,深化用工改革,变单向流动为双向流动。

三、结论。

1,概述当前的建筑劳动力市场形势和我们的任务;。

2.呼应开头的序言。

提纲的选择要根据作者的需要。如果考虑周到,调查详细,用简单提纲问题不是很大;但如果考虑粗疏,调查不周,则必须用详细提纲,否则,很难写出合格的论文。总之,在动手撰写论文之前拟好提纲,写起来就会方便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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