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的开头是吸引读者注意力的重要部分,我们需要注意开门见山。在写总结时,不要忽视团队的贡献和合作,要适当表扬和感谢他人。写总结是一个不容易的过程,以下是一些小编为您准备的总结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煤矿事故案例反思心得篇一
当事故发生后,我们总是在反思,总是在思索下次如何才能避免这种事故的发生,从每一齐事故的发生我们能够看出,事故之所以发生,它与违章作业、职责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现场管理有漏洞都有直接关系;我们要做的就是要理解教训,把心里的压力转变成我们工作执行的压力,将压力有效地传递下去。
安全操作技能不成熟,存在冒险主义;老工人凭着老经验、***惯违章作业的思想根深蒂固,难以规范。
总之,安全就是命,我们要将“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作用于每一名员工,抓安全不仅仅是为了别人,也是为了自我,既要对自我负责更要对他人负责,促使员工发自内心的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我们要学习事故,认识事故,分析事故,总结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煤矿事故案例反思心得篇二
连日来,曹村煤矿发动曹村矿职工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向杨晓敏班组学习活动,在曹村煤矿掀起了一个比、学、赶、超的热潮。
在山西霍州煤电集团公司霍州煤电辛置矿,有这样一个班组,他们以白国周班组为楷模,大力创新班组安全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班组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形成了富有自己特色的班组管理经验,被称为“杨晓敏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法”。
曹村煤矿号召曹村矿职工学习80后的“领头雁”
然而——年轻的面庞,认真的表情,坚定的眼神,如果不是亲眼见到,笔者怎么也想不到,这个1980年出生的古县小伙子就是辛置矿综采一队小队长杨晓敏,就是那个仅仅用一年多的时间便带领他所在的集体实现了安全生产无事故,生产任务、生产指标连续多次创造骄人业绩的“领头雁”。
曹村煤矿号召曹村矿职工学习杨晓敏班组人人保安全的“班魂”
杨晓敏班组共有31名职工,其中大部分是农民合同工。但熟悉他们的人都知道,这不是一个普通的班组,这是一支能征善战的队伍,他们有超强的凝聚力和顽强的拼搏精神。在连续多次被评为“先进班组”“红旗班组”,并在全矿安全交底会进行演练,他们用实力赢得了赞赏与尊重。
在杨晓敏班组里,“安全是大事,大事大家管”的安全理念是班组安全管理的灵魂所在。他们尊重职工、注重职工潜能开发,积极营造和-谐沟通的班组氛围,构建有效的激励与竞争机制;他们规范了班组安全理念,班前回顾家庭责任和对亲人的承诺,班后及时向亲人汇报工作中的安全行为。“人人爱岗位,人人爱企业”的安全氛围在杨晓敏班组蔚然成形。
曹村煤矿号召曹村矿职工连续学习杨晓敏班组科学管理“十三法”
曹村煤矿职工张年元通过连续学习谈了如下心得体会
曹村煤矿职工张年元说通过连续学习,他总结出优异成绩的取得,必然有出奇制胜的“法宝”,杨晓敏班组也不例外。班组安全现场交底会、安全危险源辨识、安全伙伴、事故预想法、“五分钟准备”的现场作业军事化管理、“三查一讲一提高”活动、安全操作法、班组“小立法”、班组暖心会、笨鸟先飞“十五分钟”、员工工作业绩档案管理、班组长小字典、班组工种岗位人员安全操作法等十三项具有鲜明安全文化特色的管理办法的配套运用形成了这个班组的.个性化安全管理模式。
曹村煤矿职工张年元说为了提高班组的质量标准化建设水平,杨晓敏发动班组全体职工把自己的岗位责任制和职责规范细化到了工种岗位操作程序中,建立和完善了安全操作法和班组工种岗位“安全自保”操作法,“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标准事”的要求在这里得到了实质性的落实。
曹村煤矿职工张年元说在推行准军事化管理机制的过程中,安全现场交底会通过把井上召开的班前会前移到作业现场,解决了开空会的问题,实现了人人都是安全责任者、管理者和受益人的目标,充分发挥了班组成员在管理中的作用,实现了由“自控型班组”向“自控型职工”的转变,班组管理归于人性化;班组长提前十五分钟到队部领受任务,筹划工作方案,掌握职工情况,在工作面开机前发出“五分钟准备”的安全生产组织指挥口令,班组职工以事先结成的“安全伙伴”形式到达工作岗位后,按程序、按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事故预想,警示班组员工收心聚神、杜绝违章的同时确保了生产作业秩序的规范健康运行;班后职工上井洗浴完毕召开班组暖心会,用五分钟的时间对当班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评估,掌握职工思想动态,解决职工生活困难;每周的班组安全活动中,由职工主动发言讲安全事故案例,查各自岗位危险源辨识水平、安全伙伴自保互保能力水平和岗位操作规程执行水平,提升班组职工个性化安全自保能力,使班组建设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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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案例反思心得篇三
2015年3月28日,山西省王家岭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153矿井人员补困在井下,生命安全受到极大威胁,就在我们为这起矿难事故感到伤心之余,河南伊川国民煤矿又发生瓦斯爆炸。在31号那天,国民煤业有限公司井下21煤工作面回风巷施工过程中瓦斯突出,逆流从负井口涌出,遇火在地面发生爆炸。由于该矿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逃跑,加之矿灯房倒塌后将下井人员名单压埋,给确定下井人数带来很大困难。而截止现在统计,已有19人遇难。二十多人被困井下。
矿声震震,矿难就是中国经济发展中一个难以根治的“顽疾”。在以前帮括我个人的许多人都认为只有民营的小煤窑才会出现事故,可是后来才发现一些国有大矿也是事故频频。像这回的王家岭煤矿,就是一个国有控股的煤矿。“安全第一”是煤矿企业的生产理念。可是这些煤矿企业负责人却忽略了这个最最基本的道理,只知道一味追求所谓的进度,将煤矿工人的生死抛掷在一旁,那么,我们要反思并呼吁,要“不带血的gdp”。可现实是残酷的,但在不改变以gdp考核官员的情况下,要gdp不带血谈何容易。
根据一些专家的研究,它们之间的确存在相关性。中青报多年前曾报道过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刘铁民的.一项研究,刘通过对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我国工伤事故死亡人数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率的数据进比较分析后,得出了一个“死亡弹性系数”:当我国gdp增长率大于5%时,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死亡人数指数随之增加2.2%,当gdp增长率超过7%,这种同步增长的趋势更为明显。
这一“死亡弹性系数”说明,工伤事故状况与一个国家工业发展的基础水平、速度和规模等因素密切相关,是一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管理能力的反映。某种意义上,事故与伤亡是工业化进程带来的产物,用马克思的话说,是“自然的惩罚”。
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也可证明这一点。比如,日本的六十年代,在工业就业人口仅仅5000万左右的情况下,每年因工伤事故死亡6000多人,直到70年代后才逐渐好转,现在每年工伤死亡仅1800多人。美国的煤炭生产在二战前,每年事故死亡人数2000人以上,也是七十年代开始好转。我们引用刘的研究以及其他国家的经验,并非要为监管部门在矿难中的失职行为———假如有的话———进行开脱,而只是陈明一种客观事实。对煤矿乃至一切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监管,都不应该脱离现实。“不脱离”的意思是,该规范的要规范,该严格的要严格;但像目前这种动辄拿官员免职的做法却是值得商榷的。
美国处理矿难的做法告诉我们,在工业化过程中,健全的法治是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必由之路,而最直接和有效的办法是对企业实施强制性的执法监督,尤其是对风险程度高、事故隐患突出的工作场所进行严格检查,严肃处理。强制执法对提高企业安全水平,预防事故发生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不过,美国的经验并不完全适合中国。因为美国的做法是建立在全社会都遵守法律的基础上的。中国的情况是,有关法规不可谓不多,但大都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也就是说,我们不患于无法,而患于执法不严。执法不严的原因,除了社会普遍弥漫的对法律的不信仰之外,还在于目前政府垄断了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权力。政府虽然是监督主体,但当政府垄断监管权力时,其出台的任何防范和应对事故的行政措施,都有可能成为官员以权谋私的寻租工具;并在发生事故后,互相卸责任.造成这样的原因真的值得我们去深思.社会在进步,体质也应该相应的完善,只有这样才能把不幸和痛苦降到最低.
煤矿事故案例反思心得篇四
近日,贺昌煤业组织职工观看了最近几起煤矿事故案例,讲述了我们身边真实的安全事故,给我以深刻的体会。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行业内的'安全生产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我们要从中反思,吸取教训,不断的警示自己。通过学习,我总结了以下三点。
一、通过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使每一位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要将“安全大于天”的理念真正让大家共知,提高职工联保、互保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安全责任心,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二、要通过制度来约束和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对于违章违纪,不论责任者出于什么目的,无论是否造成后果,一律按制度进行处理,绝不能当好人,做到宁听骂声,不听哭声,使职工对制度、规定形成敬畏感,对各项制度必须有相应的追查落实机制,一追到底,彻底追查不落实的人和事。
三、要做好各种隐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要建立全面细致排查隐患的长效机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加强对重大隐患危险源的整改监控,对违反隐患排查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
煤矿工作是被社会公认的高危行业,井下环境复杂多变,危险因素众多,种种突发情况令人防不胜防,因此我们不仅要有足够强的安全意识,还要懂得自保自救知识。总之,血的教训必须深刻吸取,时时刻刻铭记在心,把“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真正放在心上。
煤矿事故案例反思心得篇五
观看了煤矿透水事故教育片,看着那么多鲜活的生命我们远去,看着亲人泪流满面的场景,是我深深的体会到人的第一需要是安全。那么安全对于我们职工来说,就是不出事故,就是人身不受到伤害。而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有的将失去工作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给家庭和自己带来无尽的伤痛。特别是伤亡事故,他的逝去使幼小的子女失去了父爱,使年迈的父母失去了依靠,使朝夕相处的妻子失去了伴侣。这种伤痛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恶劣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很难在短期内能够消除的。
通过观看煤矿透水事故教育片,使我深深地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事故造成的危害。我们应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做好,促进全矿各项指标的完成,以此来消除事故的消极影响。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每一起煤矿事故的发生都离不开管理不到位、违章指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四方面原因。
为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我作为一名基层现场管理者,结合我队实际,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目的是解决自我保护的问题,在工作中干标准活,规范自己的操作行为,才能使安全得到保证。加强跟班、带班制度,加大隐患自查自纠力度。每班组织当班职工开好班前会,安排好生产任务,安全注意事项,班后认真总结分析当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强化对现场的安全管理。
1、要强化各班组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工人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作业。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
三、切实注重与加强防治水工作,尤其是老空水的防治工作。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煤矿防治水规定》,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
四、加强顶板管理,顶板管理不到位发生事故的概率最高,必须把顶板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必须抓好工作面超前支护质量管理,加快工作面推进度,控制好工作面端面距,坚持敲帮问顶和杜绝空顶作业。
煤矿事故案例反思心得篇六
44月9日上午,公司召开了“3·14”事故反思教育整顿大会。我认真听取了路董事长在反思教育整顿大会上的讲话,受伤家属代表孟启明妻子发言录音更直接警醒了大家,要时刻注意安全,珍惜生命。让大家认识到了世上没有后悔药,所有事故的背后都是长期思想麻痹、长期违章作业、习以为安、安全意识不高发生的。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要知耻而后勇,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把压力转变成工作的动力。我们必须亡羊补牢,刻不容缓。首先,队组通过定期召开安全讨论会议、班前会,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文化活动,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现场各项工作条件,深入现场。没有现场调研就没有发言权,绝不能蛮干。安排工作与现场实际限度结合,避免安排工作后难以落实。其次,关键人物关键抓。对班组长要使用更要培养,抓好了班组长就抓住了现场、管理和规范。加强对员工现场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加强员工的现场危险源辨识和排除能力。狠反“三违”严厉查处生产过程中出现和存在的“三违”现象。真正使每一位员工认识“安全就是生命”的意识,形成“敬畏生命、敬畏规程;重视安全、强化安全”的`工作态势。安全工作从点滴抓起,从细节抓起,从基础做起,真正做到预测、预知、预警、预防,从而实现管理落地。我们不要带血的经营指标,安全才是最重要的经营指标,没有安全,一切成绩都是苍白。只要我们都能付诸努力,相信事故就会远离我们。
煤矿事故案例反思心得篇七
2010年8月23日晚7时左右,山西xx董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维护人员在副立井井底溺水身亡事故。事发时下井人数为6人,5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直到25日2时39分省安监局才接到书面报告。接到报告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安监局立即组织人员到事故现场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加油必须安全,安全促进发展。然而,在我们实际工作中,一些员工在安全问题上,总想体现出自己的"小聪明",凭经验办事,为自己一次次地违规作业没出问题而庆幸,甚至还有人不惜以自己的亲身体会向别人传授"经验"。这样做,最终为安全埋下了"定时炸弹",一旦爆炸,后果难以想象,损失无法弥补。作为一名加油站的员工,只有用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作风和一步一个脚印的态度扎实工作,才能有效地确保安全作业。
安全——关键在落实。安全不是口头上的承诺,也不是书本上的几段大话,而是一种踏实的工作态度,是我们实际工作中的每一个行动、每一句话,是我们为企业、为自己、为他人负责的一种永久性地表现。企业员工的`执行力,直接关系着措施的落实、目标的实现。安全管理更要讲执行力,对我们燃料企业来说,安全生产是第一位的、必须常抓不懈。要保证安全,必须在管理上下功夫、提高安全保障的"执行力"。
因此,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从细节做起,重视每个环节链,做到每个环节都执行到位。规章制度不仅要让人看,让人记,更要照着去做。这是对职工生命的关怀。违章与事故、与生命都是紧密相连的,一个小小的违章,很可能就断送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工作如履薄冰,来不得半点疏忽和麻痹。关爱生命,就要先从遵章开始,关爱生命,就应认真学习、扎扎实实的落实油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无小事,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安全意识、规范不安全行为、杜绝各种习惯性违章,消除不安全隐患,努力做好安全工作,确保我们的油站安全经营,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让全体员工共享发展所带来的效益,在提倡安全生产的同时切实的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让安全的警钟在我们油站时刻长鸣,牢记"8.23"事件的沉痛教训。
煤矿事故案例反思心得篇八
核电是最安全、清洁、经济的发电方式,通过对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组织反思大讨论、隐患排查等活动,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 由分局领导带队分成3个小组,会同市级煤监部门赴各县区,召开煤矿安全事故分析会,总共召开了11次煤矿事故分析会议。
煤矿发生事故 一律停产整顿 发生较大事故,停产90天以上 ,浙江各地均有不同程度囤盐案例。核危机解除后,“退盐潮”涌现。 再如国家安监总局日前公布的系列煤矿瞒报事故,去年9月以来,云南省连续发生8起煤矿事故瞒报;山西贾家堡煤矿36人死亡瓦斯爆炸事故,矿主将17名矿工尸体转移到内蒙古火化;今年4月,黑龙江桂发煤矿瓦斯爆炸,多人死亡。
为四川煤矿发生事故一律停产整顿叫好!,“以美国三里岛事故为例,基本没有死亡案例,只有一些伤病报告。听说校园安全事故案例。而国际上对切尔诺贝利事故的调查数据差别很大——国际原子能机构公布的死亡人数是58人,也有环保组织声称有9万人,甚至几十万人。在中国已经严格控制煤矿安全的前提下,我国煤矿事故年均死亡人数依然达到了3000多人。“此外,每年的矽肺病还有上千。
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5.25),“以美国三里岛事故为例,基本没有死亡案例,只有一些伤病报告。而国际上对切尔诺贝利事故的调查数据差别很大国际原子能机构公布的死亡人数是58人,也有环保组织声称有9万人,甚至几十万人。在中国已经严格控制煤矿安全的前提下,我国煤矿事故年均死亡人数依然达到了3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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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案例反思心得篇九
20xx年4月22下午三点在调试室三楼会议室矿长亲自主持组织采煤战线副科级以上干部观看了2013年吉林八宝煤矿“3·29”和“4·1”瓦斯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视频开播后,片中的场面使我的思想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事故通过声像播放方式再现事故现场,是我有身临其境之感。通过观看视频后让我感到:在事故面前,生命是如此的脆弱;细小的隐患,在管理者的纵容下,直接成了杀人的工具,而那个杀手,就是我们这些所谓的矿领导。
对于煤矿管理者,我们要坚定不移的执行好“双七规定”,保护好矿工的生命安全,在如今严峻的安全形式下,我们是“出不起事故”的,安全事故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甚至企业倒闭,对煤矿企业来讲:“安全才是最大的效益”。
什么是安全?对于职工来说,就是不出事故,就是人身不受到伤害。而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疼的是伤者,受经济处罚的是没有做好互助保安的工人和相关的管理人员。出了重伤事故,有的工人失去了工作能力,甚至是长期卧床不起,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给自己和家庭增添了无尽伤痛。特别是工亡事故,对于有家室的人来说,孩子失去了应有的父爱;妻子失去了疼爱自己的伴侣;尤其是父母,则是失去了一生的依靠,“养儿防老”只能靠自己的亲生子女,儿媳妇终究是要改嫁他人的。这种种伤害都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也是无法用金钱来弥补的。
一但出了工伤事故,煤矿企业不但失去了创造产值的劳动力,同时还有承担伤者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甚至养老费等费用;一但出了工亡事故,巨额的赔偿、经济处罚和停产整顿甚至关闭所带来的巨大损失,都是目前煤矿企业无法承受的。所以,我们“出不起事故”。
我们应该深刻汲取事故的教训,“把别人的事故当成我们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做好,切实把《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落实到实处,将每个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之中。
首先,我们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作为一名管理人员,应该从“他要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的理念上来。
其次,要坚决杜绝“三违”现象。事故的发生,都是人为造成的,没有必然要发生的事故,要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的安全理念。违章是安全的大敌,是事故的源泉,只有我们无论何时、何地都按章操作,事故就会远离我们。
再次、要加强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掌握好安全知识和劳动安全技能。光有安全意识还是不够的,必须要做到“自保”和“互保”是安全要求,坚决执行“安全联保制度”,让每个职工都意识到“他的安全,就是我的安全”。另外,让职工多学习煤矿相关安全知识和领会各级领导下达的文件精神,并在实际工作中多掌握安全技能,把这些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才能真正的做到“三不伤害”。最后,要把安全工作落实到现场、落实到行动中。安全有规章,操作有标准,要将《煤矿安全规程》、“质量标准化标准”、现场安全措施、《岗位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到本职岗位工作中、落实到现场。切记“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总之,煤矿所有工作,必须将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作为企业,发展固然重要,但安全才是最大的效益,必须牢记“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矿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煤矿事故案例反思心得篇十
“三违”是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俗称,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这里所谓的“章”就是指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安全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广大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和职工危害,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和建设的正常进行。在煤矿95%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三违”造成的,这就需要我们在安全管理中分析“三违”的原因,造成“三违”的主要因素和对象是人,思想是行动的向导。分析和掌握造成人们“三违”的不同思想,对有效预防和减少“三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结合中心桥煤业公司多年来反“三违”的经验,针对煤矿如何反事故,分析煤矿职工在“三违”中的心理状态,大致有以下几种:
(1)侥幸型。这类人员往往受传统的封建观念影响较深,干起活来有章不循,有规不守,随自己的意愿行事。
(2)马虎型。这类人员往往知道违章的后果,但因工作马虎,粗心大意,致使事故发生。
(3)凑合型。这类人员自持有经验处理问题凑合行事。
(4)逞能型。这类人员往往工作能力很强,但总爱头脑发热,逞能违章。
(5)盲目型。这类人员往往对工作环境或操作设备的情况不了,技术不过关,盲目上岗操作。
(6)好奇型。这类人员往往被好奇心驱使,不该摸的偏摸,不该动的骗动。
(7)模仿型。这类人员对违章行为不加制止反而刻意模仿。
(8)疲劳型。这类人由于睡眠不足,上夜班不适应或其他原因,感觉、听觉和视觉敏锐度变低,致使操作出现错误。
(9)意向型。人的心理是不稳定的,容易受喜怒哀乐等因素的影响,容易出现操作错误性。
(10)逆反型。这类人员一般熟悉设备的规程的工作原理,但对安全管理的方法,安全教育的形式或安全管理人员的态度以及违章惩处不能正确地认识,产生了逆反心理。
俗话说:“条条规程血写成,莫让鲜血再染红”,十次事故九次以上是由于违章作业造成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并不是每次违章都会造成事故,所以人们就存有侥幸的心理,反“三违”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一万,防止万一,根除事故苗头,排查事故隐患。无数事例都能说明“三违”的危害。针对以上是10种“三违”人员常见的心态要针对性地做好以下几项教育转化工作:
一是对侥幸型、马虎型、凑合型的人员,帮助他们分析“三违”后果的严重性,打破他们的侥幸心理,并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清除“三违”人员的不正确判断,灌输以正确的思想,使他们逐渐得到改变。
二是对逞能型、盲目型、好奇型的人员,要加强引导,把他们那种良好的工作作风,求知欲,掌握新事物欲的竞争心理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克服那种头脑一发热,安全全忘掉的思想,同时要针对他们对安全技术知识缺乏的实际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方法,多为这类人员传授一些井下岗位使用的安全技术知识,减少这类人员在工作中的盲目性。
三是对模仿心理较重的人员,要重视发挥教育者和安全骨干的表率身教作用,使“三违”人员经过对正确行动的模仿,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
四是建立合理的有利于调动职工安全积极性的奖惩制度,严格把握安全奖惩的尺度,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增强“三违”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切不可以罚代管,使“三违”人员产生逆反心理。
五是掌握人员的心理状况,合理分配工作,对疲劳型和意向型的人员,发现苗头,坚决制止下井作业,并做好他们的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现实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六是要发动群众搞好安全互保和安全监督,形成一切为了安全的良好氛围,互相协作,搞好安全生产。
总之,煤矿反“三违”必须动真格。“三违”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大敌,治理“三违”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各级煤矿管理者,应当及时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用安全发展观指导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用科学的手段,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把“三违”彻底驱除企业,为职工创造和谐的人机工作环境。
煤矿事故案例反思心得篇十一
听了路董事长的讲话,我觉得自己的责任异常艰巨,作为安检部部长,必须要用刮骨疗伤的韧劲来做工作。
事故给了我们深刻的.教训和慎重的警示,充分证明我们在安全工作上还没有做到位,“不安全不生产,生存必须安全”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并没有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理念,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是要在工作中和工作效率一样真抓实干,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我们应该通过此次事故,深刻接受教训,把安全工作做实、做铁、做牢。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持“安全第一”思想不动摇,在安全和生产中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要强调安全,突出安全,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生存必须安全”。
二、要充分依靠科学的管理和监督,把一些课题运用科学知识来论证,不要经验主义,更不要长官主义;要实现科技兴安,要用科学数据来说话;不要生搬硬套,要根据自身的条件,根据科学论证来证明。
三、加强培训力度,充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利用周五安全活动日进行学习反思相关事故案例,增强全体职工的事故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各类危险源的识别,早发现,早排除,做到预防为主。
四、做好各种方案的排查工作,防患于未然,严把现场质量关,排查隐患要细致,绝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小的问题,整改隐患要真正落实到位,形成闭环管理,方案的制定,要有可操作性,不能停留在文字上、纸张上,定期的预案演练。
五、要提高我们每名从业人员的安全认知能力,要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的严肃性,严厉性,认识到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将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实,去全面履职尽责。要严格落实安全发展的要求,抓好“人、机、物、环”四种隐患的排查,打击不安全的行为。
总之,我们要用“血”的教训,唤起每名员工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唤起每位管理者的责任心、使命感;就像路董事长所言“安全生产不是一个人、一个部门的事,是我们共同的大事,只要我们共同振作起来、行动起来,带着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尊重,带着对制度和规程的敬畏,带着对事业的追求和人生的担当,把安全生产的每件事情放在心上,把安全生产的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就一定能够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就一定能够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就一定能够实现企业的全面安全、本质安全、持续安全。”
煤矿事故案例反思心得篇十二
2011年3月22日,泽州县郊南煤矿重大责任事故一案,一审宣判。我为本案中的一名陕西籍农民工李某担任了审查起诉、一审期间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侦查机关认为,李某对于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在起诉意见书中排名第二,我认为意见不妥,向其出具了书面的辩护意见。在一审时,起诉书把李某排在倒数第二,但是,审查认定的事实还是没有变化。在一审中,对于罪名和李某是否应当负责,我提出了不同意见,法院的判决没有全部采纳,李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三年。对于这一结果,李某表示接受,不再上诉。对于这一结果,即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
律师作为魔鬼的辩护人,其职能就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异议,尽可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也导致律师的辩护意见在逻辑体系有些矛盾,既然是无罪就不应该说自首、立功。可是在刑事辩护就是形式辩护的大环境下,只能双保险,一方面讲无罪,一方面讲自首、立功了。我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意见发表如下,请大家批评指正,不当之处请予以指正。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李某重大责任事故罪辩护意见
某人民检-察-院暨办案检察官:
一、郊南煤矿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违法矿井,因此郊南煤矿“6.3”透水事故的定性应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而不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根据公开资料,郊南煤矿核定年生产能力15万吨,核定每班入井人数为44人,为高瓦斯等级矿井。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煤矿关闭工作的通知(晋市办[2014]79号)的规定,郊南煤矿为整合关闭矿,该矿定于2014年12月底前关闭。郊南煤矿因达不到30万吨/年生产能力且未实现机采等,不具备复产条件,而未能复产。本案发生的透水事故不是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发生的安全事故,是在泽州县煤炭局责令该矿停产以后,郊南煤矿在未取得政府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组织生产引发事故。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规定,违法煤矿是指:取得有关证照,但在生产或建设中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执法指令进行生产或建设的煤矿。《决定》第(五)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存在以下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矿井必须停产整顿:其中郊南煤矿就存在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二、李某在本案中不具备排除险情的决策者资格,将其治罪有悖法理,起诉意见书将李某排为第二被告不符合事实。
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均是过失犯罪,指的是行为人对其行为后果是过失,对其行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有明知的认识。本案中,郊南煤矿的总工程师、总安全员,经过专门培训,负有专门职责。对煤矿生产的探水、排水规程是清楚的,对其不采取防范措施的不作为和安排工人进行生产的违章行为是明知的。而李某仅是包工队的普通民工,并不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的专门知识。因为,过失犯罪并不具备共同犯罪的主观故意,故只能根据个人具体行为来认定相关人员是否构成犯罪。李某不具备犯罪的主观要件特征,指控李某涉嫌犯罪有悖法理。况且,李某作为不脱产的普通民工,对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也不负有管理、维护的职责。其并不具备符合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
四、如果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构成犯罪,应当注意以下情节。
1、李某存在自首情节。2014年6月3日,透水事故发生以后。煤矿安排工人回老家,李某也被安排回老家。李某等人走到河南省济源市时,包工队负责人又打电话让李某等几个代班长回来。在回来的路上,李某给公安机关打电话,告诉办案民-警自己的车牌号码和到达的大致时间。等李某下了高速以后,就被等待的公安干警控制带走。随后,李某如实供述了所知情况。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李某应当认定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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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案例反思心得篇十三
近年来,煤矿事故频发,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和损失。在这些煤矿事故背后,隐藏着诸多的问题和不合理的现象。通过对煤矿案例的反思,我们不仅能认识到问题所在,还能明确今后应该采取的措施和方法。从煤矿案例中汲取经验教训,我们可以更好地预防事故的发生,为保障矿工的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首先,煤矿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在于管理不到位。煤矿作为一个危险性极高的行业,对于管理和监督的要求非常严格。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煤矿的管理层却往往忽视了这一点。他们通常急于追求利润,忽视了矿井的安全问题。加上相关岗位人员的不专业化,煤矿管理普遍存在缺失和盲目性,造成了事故频发。因此,我们应该重视煤矿管理问题,在制定相关制度和标准的同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管理层对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
其次,煤矿事故的发生往往和技术设备有关。在很多的煤矿事故中,都有着与技术设备相关的问题。一方面,煤矿公司往往使用低成本的设备来降低成本,忽视设备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另一方面,由于煤矿工作环境较为恶劣,对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提高煤矿的设备水平和维护能力,加强对设备的检测和监控,确保设备的安全和使用可靠性。
第三,煤矿事故的发生还与矿工自身素质有关。由于煤矿作业的特殊性,对于矿工来说,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至关重要。但是,由于一些矿工的教育程度不高,对安全知识的认识和掌握程度不高,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因此,我们应该加强矿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只有通过加强对矿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才能真正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
第四,煤矿事故频发也与政府监管不力有关。在很多煤矿事故中,都可以看到政府监管不力的现象。政府部门在煤矿事故预防和处理过程中的职责履行不到位,对煤矿的监督力度不够,监管措施不到位。这导致了很多煤矿事故可以被预防和避免,然而却因为相关部门的疏忽而发生。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煤矿行业的监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加大对煤矿企业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努力提高煤矿行业的安全水平。
综上所述,煤矿案例的反思让我们认识到了管理不到位、技术设备问题、矿工自身素质和政府监管不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从这些问题入手,采取有力的措施进行纠正和改进。只有通过不断的反思和总结,我们才能逐步实现煤矿安全的可持续发展,为矿工的生命安全提供坚实的保障。希望政府、企业和矿工共同努力,共同推动煤矿行业健康、可持续、安全的发展。
煤矿事故案例反思心得篇十四
九里山矿10月27日零点三十六分在16采区16031上风道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发时井下有18名工人作业,造成18人全部遇难。这一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松懈、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深刻汲取瓦斯突出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把河南煤化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和谐稳定型、强势竞争型、科学发展型的现代化企业。这次事故教训,使我们看到了管理干部在理念认识、工作落实、规范操作等方面还很不到位,管理上还存在严重问题。作为分管掘进的副矿长,不得不引起我去深思:要想提高效益,实现安全生产,首先必须要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效益的重要环节就是管理人员必须提高素质,管理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力到位。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针对这次“”出现的事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我感到我们在管理上还有一定的漏洞,为了堵住漏洞,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分析:
一、思想决定行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搞质量标准化与安全之间的关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质量为本、安全为天”和“持之以恒抓质量、扎实有序做工作”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起“抓质量就等于抓安全、就等于增效益”的观念,牢固树立“没有质量标准化建设就没有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事故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二、制度落实是关键。思想提升了,制度完善了,我们就要不折不扣去执行,去落实,去管理。层层落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只有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才能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才能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要“避危于无形”古人说:“明者见于未萌,智者避危于无形,祸固多藏于隐微,而发于人之所忽者也。”意思是:明智的人在事故发生前就有了预见,有智慧的人在危险还没有形成的时候就避开了,灾祸本来就大多藏在隐蔽不易发现的地方,而突发在人的忽略之处。这话对我们抓好安全生产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安全工作的关键就是要防患于未然,能“见于未萌、避危于无形”。综观许多安全事故,都在发生前就显露出了隐患。瓦斯事故的开始都有预兆的,这是多年来血的教训换来的。只是人们有了重生产轻安全的不良行为才导致了瓦斯突出事故。如果相关责任人能见微知著,提前排查出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完全能够避免事故发生。要“避危于无形”,首先要提高干部、员工的责任心。要通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每一个生产环节的安全目标量化到人,提高干部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促使他们主动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四、注重环节保安全。
(1)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是煤矿的生命线。因此,在矿井“双基”建设中,我们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装备,更需要将精细化管理落实到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全过程。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使安全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并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保证生产安全质量标准相关的各项制度得到正常、规范、优化的`运行,全过程监控一切影响生产安全质量各环节、细节因素,最大限度地用科学的制度、规范、标准等,持续消除不安全和降损质量的隐患性问题。
(2)加强安全意识教育,监督分管区队的安全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安全课、技术课等活动有针对性的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和岗位技能、应知应会、“两述法”培训,达到“干啥学啥、缺啥补啥”的教学模式,并相应开展一系列活动,达到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长期性、艰巨性。
(3)加强基层干部和班组长的培训工作。一方面严格按照矿培训中心下发的干部培训名单通知,安排人员进行培训、复训。另一方面,在分管单位适时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扎实提高员工的岗位技能。特别是在瓦斯管理方面,更应监督干部员工熟练掌握瓦斯预防知识。
(4)特别是27011、39051、39041等工作面在瓦斯治理方面,应采取先抽后掘、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原则,加大瓦斯区域治理,严禁超掘现象的发生。
五、以身作则、扎实搞好井下现场管理。作为分管副矿长,我深刻意识到:只有把思想上坚实的理论基础,转化为工作中的动力、真正落实到自己的实际工作当中,才能更好地保证我矿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为此,我深刻学习和领会近期省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矿党政工作大局,切实与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扎实做好分管业务工作;狠抓现场安全管理,抓责任落实,规范分管区队干部员工井下安全行为,狠抓精细化管理,确保工程规格、质量按标准化施工。严格落实干部跟班、值班制度。率先垂范,坚持做到跟班到现场,现场及时解决和排查制约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对主要地区的安全工作蹲点死守严格把关,安全上坚持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我认为只有在不断的反思中,看到自己在管理上和工作实践中的不足之处,不断地去改进和尽快地完善,才能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只有提高执行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才能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确保安全生产。
煤矿事故案例反思心得篇十五
20__年4月22下午三点在调试室三楼会议室矿长亲自主持组织采煤战线副科级以上干部观看了2013年吉林八宝煤矿“3·29”和“4·1”瓦斯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视频开播后,片中的场面使我的思想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事故通过声像播放方式再现事故现场,是我有身临其境之感。通过观看视频后让我感到:在事故面前,生命是如此的脆弱;细小的隐患,在管理者的纵容下,直接成了杀人的工具,而那个杀手,就是我们这些所谓的矿领导。
对于煤矿管理者,我们要坚定不移的执行好“双七规定”,保护好矿工的生命安全,在如今严峻的安全形式下,我们是“出不起事故”的,安全事故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甚至企业倒闭,对煤矿企业来讲:“安全才是最大的效益”。
一、事故对于人身、对家庭的伤害。
什么是安全?对于职工来说,就是不出事故,就是人身不受到伤害。而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疼的是伤者,受经济处罚的是没有做好互助保安的工人和相关的管理人员。出了重伤事故,有的工人失去了工作能力,甚至是长期卧床不起,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给自己和家庭增添了无尽伤痛。特别是工亡事故,对于有家室的人来说,孩子失去了应有的父爱;妻子失去了疼爱自己的伴侣;尤其是父母,则是失去了一生的依靠,“养儿防老”只能靠自己的亲生子女,儿媳妇终究是要改嫁他人的。这种种伤害都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也是无法用金钱来弥补的。
二、安全的经济账。
一但出了工伤事故,煤矿企业不但失去了创造产值的'劳动力,同时还有承担伤者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甚至养老费等费用;一但出了工亡事故,巨额的赔偿、经济处罚和停产整顿甚至关闭所带来的巨大损失,都是目前煤矿企业无法承受的。所以,我们“出不起事故”。
我们应该深刻汲取事故的教训,“把别人的事故当成我们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做好,切实把《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落实到实处,将每个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之中。
首先,我们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作为一名管理人员,应该从“他要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的理念上来。
其次,要坚决杜绝“三违”现象。事故的发生,都是人为造成的,没有必然要发生的事故,要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的安全理念。违章是安全的大敌,是事故的源泉,只有我们无论何时、何地都按章操作,事故就会远离我们。
再次、要加强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掌握好安全知识和劳动安全技能。光有安全意识还是不够的,必须要做到“自保”和“互保”是安全要求,坚决执行“安全联保制度”,让每个职工都意识到“他的安全,就是我的安全”。另外,让职工多学习煤矿相关安全知识和领会各级领导下达的文件精神,并在实际工作中多掌握安全技能,把这些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才能真正的做到“三不伤害”。最后,要把安全工作落实到现场、落实到行动中。安全有规章,操作有标准,要将《煤矿安全规程》、“质量标准化标准”、现场安全措施、《岗位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到本职岗位工作中、落实到现场。切记“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总之,煤矿所有工作,必须将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作为企业,发展固然重要,但安全才是最大的效益,必须牢记“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矿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煤矿事故案例反思心得篇十六
深刻剖析,反思工作不足。一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够高。二是安全知识还不够丰富。三是服务意识仍需要提高。主要体现在个别时候要求的多,批评的严,而指导基层工作帮扶的'次数少、不深入。四是工作方法创新程度不足。
制定计划,切实提升自我能力。
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树立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标准,落实好各项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安排工作的落实。
加强学习,夯实知识。在新规定、新标准、新要求下发后,及时召开部门内部学习会议,积极学习,认真讨论、研读,确保学习到位。
转变意识,提升服务。切实转变意识,下矿检查不只要找问题、查隐患,更要现场指导整改,为问题、隐患整改定思路、想发法、谋对策,不断加强对基层单位工作帮扶的次数,以此持续提升服务意识。
开阔思路,强化创新。积极与领导、同事沟通交流,不断总结和完善,开阔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完成。
煤矿事故案例反思心得篇十七
煤矿行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然而,由于工作环境恶劣、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因素,煤矿事故频发。煤矿事故不仅使许多无辜的矿工丧生,更给家庭带来巨大的伤痛。通过研究一些真实的煤矿事故案例,我们可以对煤矿安全管理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从中汲取宝贵的教训,以期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首先,煤矿事故的发生往往与安全管理不到位密切相关。在研究了许多案例后,我认为必须改进煤矿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规范。对于设备维护、矿工培训、事故风险评估等方面,相关部门和企业应该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与职责,并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此外,定期的安全演练和紧急逃生预案的制定也是至关重要的,可以提高矿工应急处理能力,减少事故对人员和设备的损失。
其次,煤矿事故的防范需要关注煤矿环境条件。煤矿的地下环境复杂多变,矿井通风和煤尘控制是该行业安全管理的重点。从案例中可以看出,一些事故是由于矿井通风不畅或者煤尘未得到及时清理而引发的。为了防止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我们应该加强煤尘治理工作,保持矿井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清理矿井中的积尘,确保矿工的劳动环境达到安全健康的要求。
此外,加强煤矿事故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也是必要的。一些煤矿管理者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了矿工的生命安全,这是导致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政府应该加大力度进行监管,严格执行安全规范,依法追究那些安全管理不到位、忽视安全风险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只有让那些违法违规者付出代价,才能有效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并提升煤矿行业整体的安全水平。
另外,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也是预防煤矿事故的关键。煤矿作为一个高危行业,矿工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才能防范和应对突发的危险情况。研究案例,我们可以发现一些事故是由于矿工违章操作或者不规范的行为而导致的。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矿工的培训,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的危险性,并掌握必要的处置方法和技能。
总结来说,煤矿真实事故案例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安全教育课。我们应该从案例中深刻认识到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改进煤矿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矿井通风和煤尘控制工作,加大对煤矿事故的监管和处罚力度,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推动煤矿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煤矿事故案例反思心得篇十八
最近,中国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煤矿事故——崔庄煤矿事故。这起事故造成了多人死亡和伤残,给受害者家庭和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悲痛和震惊。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深感煤矿事故的严重性和危害。在此,我想借此机会分享一些我对崔庄煤矿事故案例的心得体会。
首先,崔庄煤矿事故使我意识到煤矿安全问题的重要性。煤矿作为一个重要的能源产业,对于国家和地方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然而,煤矿行业也是一个高危行业,工人们的生命安全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事故发生后,我意识到我们不能再忽视煤矿安全以及保护工人生命的重要性。政府部门和企业必须加强对煤矿的监管和安全管理,确保工人们能够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下工作。
其次,崔庄煤矿事故还揭示了部分企业和政府官员的不作为和责任逃避问题。据报道,崔庄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多个违规行为。例如,煤矿存在安全检查不力、安全设备损坏和未培训的员工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说明了部分企业对煤矿安全问题的忽视和政府监管的不力。在这个事件中,涉及到的企业和官员应该为他们的失职行为负责。同时,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的执法,并确保公正和透明的处理事件。
第三,崔庄煤矿事故提醒我们要关注矿工们的权益。矿工作为一个辛勤劳动者,他们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牺牲来支持国家的发展。然而,矿工的工资待遇和工作环境却相对较差。在这次事故中,部分矿工得不到及时的救援和赔偿,并面临着生活困境。崔庄煤矿事故告诉我们,我们需要更关注矿工们的权益,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保障。同时,我们也需要完善矿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四,崔庄煤矿事故引发了以安全为中心的反思。这次事故再次提醒我们,人的生命价值无法用任何东西来衡量。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个人,我们都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追求利益。我们应该建立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在工作中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保障每一个劳动者的安全。
最后,崔庄煤矿事故敲响了每个人内心深处的警钟。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不能袖手旁观,而是应该积极参与到煤矿安全监管和相关活动中。我们可以通过支持相关组织、关注矿工权益、提出合理化建议等方式来为煤矿安全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改善煤矿安全状况,保护工人的生命和权益。
总结起来,崔庄煤矿事故案例让我认识到煤矿安全问题的重要性,揭露了企业和政府官员的不作为和责任逃避,提醒我们关注矿工权益,引发了以安全为中心的反思,并敲响了每个人的警钟。我希望这次事故能够成为我们警醒的一次教训,唤醒全社会对煤矿安全问题的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工人们的生命安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共创一个更加安全和繁荣的社会。
煤矿事故案例反思心得篇十九
引言:
煤矿事故是中国矿业发展中的“顽疾”,它既对矿工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也是生态环境受损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总结经验教训,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近年来中国煤矿事故案例进行了梳理和分析。通过对煤矿事故十大案例的深入研究,我深刻体会到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职责所在,也逐渐认识到预防事故的重要性。本文将就这些案例进行展开,从而得出一些建议和改进措施。
第一段:引起事故的根本原因
近年来的煤矿事故案例表明,造成事故的深层原因往往与安全管理不到位有关。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忽视安全标准、违法操作和监管不力。一方面,矿工对安全规范和操作要求不够重视,经常忽略或者规避这些规定。另一方面,煤矿企业和地方政府往往对安全管理缺乏追责机制,甚至包庇纵容违规违法行为。这种对安全问题的轻视和管理漏洞导致了煤矿事故的频发。
第二段:事故中各方责任的界定
煤矿事故往往涉及多个责任主体,包括矿工个人、企业管理层和政府监管部门。对于矿工来说,他们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切实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同时,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提供完备的安保设施和培训,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政府监管部门则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矿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执行情况的把关。只有各方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有效预防和应对煤矿事故。
第三段:案例中的教训和警示
通过对煤矿事故十大案例的详细分析,我们看到了很多令人痛心的教训。例如,在山西大同井下瓦斯爆炸事故中,杜绝违章操作的重要性被再次强调;在安徽寿县董王庙矿井水害事故中,及时排除隐患和施行紧急疏散预案成为关键。这些案例中都有共同的警示,即不要忽视任何看似微小的安全隐患和规范,更不能将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置于利益之上。
第四段:改进措施与建议
为了防范煤矿事故的发生,我们有必要提出一些改进措施和建议。首先,政府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界定和追责机制。其次,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同时,矿工个人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时刻保持警惕,不轻视任何安全规定。最后,加强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治违法违规行为。
结论:
通过对煤矿事故十大案例的研究,我们对事故的原因和职责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对事故的预防和控制也有了更加明确的思路。唯有从根本上完善安全管理、加强监管力度,才能有效预防和避免煤矿事故的发生。我们期望在各方努力下,中国的煤矿安全水平能够不断提高,给矿工提供更安全的工作环境,为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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