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医院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大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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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医院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大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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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篇一

1、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15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

2、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的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防保科和临床首诊医师。

3、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报告后,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防保科。

4、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新的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的星号必填,同时报告防保科。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短期内填写传染病订正卡,并上报防保科。

5、防保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市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6、对于15岁以下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疾病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询问患儿家长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7、报告时限:甲类和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在2小时内,乙类传染病在6小时内,丙类传染病在12小时内。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于2小时内向医院办公室、卫生局报告。

9、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转尘洁分院治疗(肺外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除外)。

10、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防保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病中心报告。

医院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篇二

(一)目的

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三)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1、按照“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2、责任报告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共39种

甲类传染病:2种 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种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7、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8、检验科、放射科应根据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9、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10、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11、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

12、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工作。

13、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天或每周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收集并存档。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保存三年。

14、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

2.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电话报告防保科和临床首诊医师。检验科专人负责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和痰检登记本,放射科专人负责填写肺结核病登记本和肺结核转诊三联单。

3.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或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报告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的星号部分必填,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同时电话报告防保科。

4.责任疫情报告人对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订正后及时电话报告防保科。

5.传染病报告病种包括:法定传染病(甲类2种、乙类25种、丙类10种和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它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它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6.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防保科在接到传染病信息报告后,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和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络直报(甲类、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其它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在2小时内,其它乙、丙类的传染病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在24小时内)或电话报告或卡报市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7.发现15岁以下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疾病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询问患儿家长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8.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防保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告。

9.防保科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及时做好订正报告。每日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进行删除。对定期督查中发现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传染病核对自查和奖惩制度

1.各科门诊日志登记完整。防保科每月1次核查各科门诊日志上有无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漏登和漏报。

2.首诊医师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除电话报告防保科外,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准确。儿科传染病报告卡要填写家长姓名、学校名、年级及班级。防保科每月核查各科室传染病漏报率和迟报率。

3.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暴发疫情时,要立即报告。

4.肺结核病人的就诊、报告、转诊,严格按照肺结核就诊流程图执行。防保科每月1次核查放射科结核病登记、报告情况。不得漏登、漏报。

5.防保科每月1次核查检验科检查结果登记簿和阳性结果登记簿,不得漏登、漏报。

6.防保科每月核查传染病报告卡与传染病总登记薄一致性,与传染科住院病历一致性;每月单病种传染病数与网络直报数一致性;肺结核转诊单第一联存根与肺结核病转诊登记簿一致性。

7.防保科每月将结查结果记录在质控记录薄上,并及时反馈至相关科室。

8.防保科对每一张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每日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进行删除。及时做好订正报告。对定期督查中发现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9.防保科将传染病疫情报告自查情况反馈给院办,院办按照考核要求,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考核、奖惩。漏报一例法定传染病扣 元 ,…….

传染病疫情报告培训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一章第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不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的培训,尤其加强新入院的医生和实习生的培训工作,增强传染病报告意识,防止传染病的漏登和漏报。配合科教科做好医护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定期培训工作。

3.采用集中培训和分科室培训、考试方法,集中培训全年不少于一次。

4.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重点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的培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登记要求、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要求、肺结核归口管理要求、疾病监测和报告要求、传染病的诊断标准和如何做好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健康教育工作等。

5.将传染病知识培训纳入继续再教育学分内容。

医院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也为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二、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检验科、放射科发现病人异常检验结果时,应做好登记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上报。

三、坚持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全员登记制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甲型h1n流感的病人和疑似病人时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上报,疫情报告人员应在 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同时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属地cdc的按要求报告)。

四、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在接到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卡片或电话)后,做好登记,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传染病报告卡片保存3年。

五、防保科负责传染病计算机网络维护工作,安装杀毒软件,定期查杀病毒,保证网络系统正常运转。

报告情况进行核对、自查,主管院长每月检查一次疫情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

七、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八、疫情报告人员每月31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九、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十、每月对传染病报告数据进行常规分析,将结果在全院进行通报。

医院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一、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

(一)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二)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初审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建立ab角工作制。

二、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三、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三)在国家疫情网络直报系统中,按要求直接网络直报。

(四)在国网录卡时,将“现住址国标”下拉框逐级选至乡镇级;

(五)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七)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3年备查。

医院传染病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

二、查门诊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处理和整改措施。

四、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奖惩

(二)出现传染病迟报1例,当事人扣50元;漏报1例,当事人扣100元。

(三)卡片填写不准确或缺项扣20元。

医院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一、门诊日志

(二)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填写完整率要达到95%以上;

(三)就诊患者门诊日志登记符合率不低于90%。

二、住院病人登记: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职业、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须逐项填写,由护理部妥善保存。

医院检验科、放射科传染病登记管理制度

一、建立异常信息报告记录本,做好异常结果的登记,及时将异常结果反馈给医生或疫情报告人员,并做好反馈后的记录。

二、检验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送检日期、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化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三、放射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医院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

一、培训对象为全院所有医务人员。

二、制定培训计划:每年对所有医务人员至少培训一次,新来人员在岗前培训时必须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相关内容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

三、培训时间: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培训一次,新进人员8月培训。

四、培训内容:根据需要选择性的培训《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部分《传染病诊断标准》等。

五、考核:根据培训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答卷),不合格者需补考至合格为止。

医院传染病报告资料使用和保存制度

一、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二、对各种传染病的相关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存档。

三、其它疫情管理资料也要妥善保存。

四、对全年的疫情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五、任何人员不得将传染病疫情的相关信息、资料向外泄露,要严格保密,如有泄露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医院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篇三

三、组织领导及其职责 

四、报告内容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五、其它事故 

(二)对食品安全事故瞒报、漏报、不报的有关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一、总则

(一)工作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指导和规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将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2、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对各类各环节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全县统一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反应及时、运转高效。对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反应,准确决策,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开展应急工作。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食物(食品)养殖、种植、生产加工、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县应急指挥部

县上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任总指挥长,宣传部副部长张德庄、县政府办副主任马之正、县卫生局副局长陈慧任副指挥长,成员有宣传部、县计划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农发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粮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2、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预案;

(2)统一协调全县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指挥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4)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5)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态的进展情况。

县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是县食品安全协调监管的决策领导机构。根据食品安全预测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3.各成员单位及职责

(1)宣传部: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宣传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

(2)县教育局:协助有关部门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协调因学生在校用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以及善后处理事宜。

(3)县民宗局:协助有关部门对涉及少数民族集体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和事后的协调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对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和事发地的监控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突发事件发生后资金的到位及管理。

(6)县农发局: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7)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对畜禽屠宰点单位的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注水肉、病害肉源头的查处工作。

(8)县卫生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医疗救治和技术支持,依法开展对食物中毒事故原因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9)县监察局:负责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10)县林业局:负责组织林产品、野生动物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林产品、野生动物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1)县工商局:负责流通、经营领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12)县质监局:负责生产、加工领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对重大、特大食品案件的查处工作。

(13)县粮食局:负责做好县级粮油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会同工商部门对粮食购销市场粮食质量的管理、监测和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1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对重大、特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15)各镇人民政府: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根据本预案研究制定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根据县政府的部署启动辖区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和群众落实食品安全预防措施;负责本辖区一般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和配合县相关部门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是县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局局长兼任。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3)负责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4)研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5)根据处理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6)组织建立和管理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7)向县政府、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8)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急处理小组职责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案件查办组、专家咨询组、综合组。

1、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程度,按照职能界定,由相应部门牵头开展工作。其职责是: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其职责是: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3、医疗救治组由卫生部门牵头组成。其职责是: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案件查办组由公安部门牵头组成。其职责是:迅速侦办案件,追踪源头,查处违法当事人。

5、专家咨询组由事故调查处理组的'主要牵头单位和有关部门组成。其职责是: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提供技术帮助。

6、综合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成。其职责是: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有关情况。

三、预警和预警机制

(一)建立监测系统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农发部门发布有关初级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质监、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4个部门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

(二)预警机制与支持

县农发、教育、商务、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装、运输、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对食品安全事故风险及时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三)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县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下级向上级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各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政府相关部门;

(2)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3)食品检验机构及学校、科研院所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4)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5)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四)通报制度

有关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同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认后,在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

(五)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府相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或者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四、应急查处、救援状态的级别和启动

(一)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的级别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和查处救援工作状态分三级:

一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主要涉及全县特别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需要对全县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以及流通渠道进行全面监控。一次食物中毒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一人以上事故;或引起中毒的食品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以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发生重大影响的其它食品安全事故。

二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主要涉及全县重大、突发食品安全问题,需对全县已经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以及流通渠道进行重点监控。一次食物中毒超过30人或发生一般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但引起中毒的食品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主要涉及我县发生的区域性、临时性食品安全问题,需对部分区域进行监控。发生食物中毒,一次达10-15人,陆续发生在30人以内、无死亡病例报告或发生在学校内、内区性及有关重要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启动

1、发生危害性和蔓延性较强的一般突发事件或者重大突发事件,进入二、三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发生了特大突发事件,进入一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立即启动应急查处和救援预案。

3、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启动应急查处和救援预案。

五、善后处置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县上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技术平台,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承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和通报等工作。

(二)人员保障: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县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及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各镇人民政府应当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所需的医务、公安、交通等人员保障。

(三)物质保障:各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必要时由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四)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资金,该项资金由县财政局和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共同管理。

(五)宣教培训

各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培训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一)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三)领导小组确认必须启动应急程序的,应立即派出应急小分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处理。同时应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争取配合和支持。

医院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篇四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治安事件,使学校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

小组组长:陈景顺,副组长:蒋先遥。成员:李镇培、杨迎军、廖少山、龙福春、刘国顺、柏小明、龙柏平、文华、谢林舟、吕为民、各班主任、保安员。

二、统一调度

根据突发应急事件的具体情况和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全校教职员工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突发治安事件的报告

(1)报告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发现突发治安事件后,相关人员在3分钟内向领导报告,学校在5分钟内向教育局报告,并及时向所在镇政府、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接到突发治安事件报告后,组长负责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及时向教育局分管领导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组长负责全面指挥,副组长负责人员调集,检查到位和工作落实,配合组长工作;协调各处室工作、协调镇政府、公安派出所、村,安抚家长,劝退群众,隔离现场,并监督总务处工作的落实以及对电水、财产保护、卫生局联络工作和人员安全、救援、通道等,以及指挥和监督政教、教务处的工作落实及师生安全撤离路线,做好宣传工作。其他成员负责综合协调、联络监督、通信联络,车辆调度、现场任务调整,调度、检查人员到位和任务落实情况,现场勘察,保护和监察的早期介入,督查学生撤离的组织、稳定和安全工作,学生救援工作的检查和落实以及财产保护,协调公安、救护车辆进入通道畅通等。所有人员到现场后,按职责分备就位立即开展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从严予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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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报告程序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等事件后,应及时﹙半小时内﹚向教育局及当地卫生、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报告。除口头报告外,还要在12小时内作书面报告。

二、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校内或校外)、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开始流行的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

三、及时报告事故进展情况

四、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1、各校要把及时、准确地报送学校事故信息放在信息工作的`首位。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问题责任由哪一级负责。对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和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对擅自将事故情况通报社会、新闻媒体及网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章进行处理。

五、建立事故通报制度

为了吸取发生事故的经验教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教育组将定期对全街道学校发生的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情况进行通报。做到警钟长鸣,努力减少并杜绝学校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稳定。

2、对社会和新闻媒体的事故通报统一由街道办或区教育局负责,学校和托幼园所在没有得到批准情况下,不得善自对外通报。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幼儿园突发事件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园工作实际,制定本报告制度。

1、幼儿园组建突发事件报告信息网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报告体系。

2、各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马上报告园主管领导,园领导要在一小时内向市教育局和市防疫站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疫病。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在报告的同时,幼儿园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定,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3、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医院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篇五

1、医务人员在诊疗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或者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时,应遵循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2、传染病报告病种(37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5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0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3、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2小时;乙、丙类传染病24小时。

4、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及医教部,医教部应于2小时内向医院领导及上级卫生部门报告,首诊医生于2小时内上报传染病报告卡。

5、出现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时,应按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和方式报告疫情。

6、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7、地方传染病病员向灞桥区疾病控制中心网络直报,部队传染病病员应向本院预防保健科报告,由预防保健科向学校卫生处报告。

8、发生食物中毒、大批不明原因病员、当地未有过或者国家已宣布消灭的传染病时,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医教部,同时向院首长报告,医院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9、严格登记制度。门诊、急诊各接诊医师、放射科、检验科必须建立疫情登记本,做好接诊病例登记,对接诊及检出的传染病病员必须详细登记,及时报告。

10、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11、未经批准,不得对外通报、公布和引用发表未经公布的传染病疫情。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遵循医院感染标准预防原则,认真执行隔离防护措施,注意医务人员和病员的双向保护。

2、医务人员上班时必须按要求着工作服,接触病员前后要洗手,操作中接触血液或体液,必须戴手套,并根据情况穿隔离衣、戴护目镜。

3、医务人员应按要求使用流动水洗手,保持手部皮肤清洁,必要时使用消毒剂或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4、医务人员在接触病员前后,特别是在接触有破损的皮肤、粘膜及侵入性操作前后,进行无菌操作前,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传染病房等重点病房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脱去手套后等情况下必须洗手。

5、住院病员的安置应感染病员与非感染病员分开,同类感染病员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员单独安置。

6、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

7、病床应一床一巾湿式清扫,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清洗晾干。

8、地面湿式清扫,当有污染时先用消毒剂处理后再清洁。拖把应分区设置,标记明确,悬挂晾干备用。

9、病房应严格执行消毒常规,病员出院、转科或死亡后,所有物品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10、治疗室、换药室、监护室、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急救室等重点诊疗场所,必须有严格的人员进出规定,定期消毒。

11、进行无菌操作前必须洗手、戴口罩、戴帽子,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12、进入人体组织和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13、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消毒或灭菌方法。凡耐热、耐湿的物品如手术器械、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法。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法。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其他低温方式灭菌。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时选择化学消毒方法。

14、医务人员要了解化学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以及使用方法,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及灭菌剂。

15、配制化学消毒剂时必须检测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

16、更换消毒、灭菌剂时,用于浸泡消毒、灭菌物品的容器必须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17、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传染病病员和特殊细菌感染病员用过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处理。

18、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消毒或灭菌处理。

19、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棉签、针头、刀片等医疗废物在科室按规定使用专用收集袋或利器盒分类放置,对医疗废物种类、数量等详细登记,由护保中心统一收集、运输、暂存,转交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厂家,交接登记项目齐全。

1、对可疑或确诊的艾滋病病员采取“血液/体液隔离”措施,单人隔离,同种病原感染者可同室隔离。

2、接触病员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戴手套,脸部可能被血液或体液溢出及溅落污染时应戴眼罩,脱手套后洗手。

3、在血液、体液可能污染工作服时应穿隔离衣。

4、接触病员及污染性物品后立即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洗手。

5、处理所有尖锐利器物品时,小心操作,防止锐器损伤。

6、被病员血液及体液污染的器械、用品、被服,应按“消-洗-消”的原则进行处理。

7、医疗废物分类放置,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收集袋或利器盒,采用双袋包装处理,标识明显。

8、病人出院后病房、床单位、所有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用含氯1000mg/l消毒液擦洗、浸泡消毒。

9、建立医务人员锐器损伤报告和登记制度。发生针刺后应立即用除菌皂及清水冲洗皮肤伤口,粘膜则以清水冲洗。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进行相应的处理及追踪观察。

医院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篇六

(一)我院承担责任范围内传染病疫情信息的监测、报告任务,我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执行首诊负责制。谁发现、谁报告,疫情管理实行责任追究。

(三)医院在门、急诊设立预检分诊点,对发热、疱疹和腹泻病人进行预检、登记、分诊,及时监测、分诊传染病患者。

(四)传染病专职员随时通过院内信息化系统进行传染病疫情主动监测,另设专人对疫苗针对传染病进行主动和被动监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分为甲类(2种)、乙类(26种)和丙类(11种)。

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丙类: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2、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开展应急监测报告的其他传染病。

3、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传染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结核性胸膜炎等和其他爆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4、不明原因肺炎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5、群体性疾病、疑似或确诊的罕见传染病及在同一单位、同一地点和同一家庭发现三例以上的传染病例。

(二)报告时限。

1.报告时限的计算:以检验科(或放射科)阳性结果确定时间或门诊日志、病历等记录的诊断时间为起始时间,以网络直报系统的录卡时间为截止时间。

2.甲类和乙类中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或病原携带者(炭疽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群聚传染病患者应立即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疾病预防控制科立即向主管处室领导和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在各级会诊后属报告范围者,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其他乙、丙类传染病于诊断当时通过医院内网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经核对无误后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24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三)报告病例分类与分型。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应分型报告。

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责任报告人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根据《传染病患者救治及转诊制度》进行上报和联系转院,转院前完善相关病历资料,填写《结核病患者转诊单》,一联交传染病患者,另两联随《传染病报告卡》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

hiv初筛试验阳性者报告为“疑似病例”,初筛后确认阳性者报告为“实验室确诊病例”。

3.肝炎报告。

乙肝、丙肝分急、慢性诊断,首次接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复诊患者不再进行报告。

发现初次确诊的性病患者,首诊医生要按时限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只报告初发病例。

(五)节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时间疫情报告。

夜间和非工作时间发现甲类和乙类中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或病原携带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新发传染病、群聚型传染病、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首诊医生要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总值班,总值班立即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及区疾病控制中心,同时临床首诊医生要立即采取就地隔离措施,防治传染病扩散。

其他乙、丙类传染病应于发现当日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

首诊医生发现急性弛缓性麻痹(afp)、麻疹、乙脑等病例时,应立即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预防接种门诊(2351),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前往流调。

afp监测内容:

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短暂性肢体麻痹。

(七)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

1.填卡医生要按照传染病报告卡所附“填卡说明”,对卡中的内容逐项认真填写,“*”号必填。注意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符合逻辑,报告及时准确,不得有漏项、缺项。

2.报告卡中的“发病日期”是指本次传染病症状开始出现的日期或初检日期,不明确时填写就诊日期。“诊断日期”应为本次诊断传染病日期。

3.卡片上没有列入的诊断名称,填写在“其他”一栏。

4.14岁及以下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并详细填写现住址、所在学校或幼托机构的名称及班级。城市准确到门牌号,农村准确到乡、村、组。

5.对报告患者诊断变更、患者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报卡类别选择“订正报告”,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1.任何人发现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首诊医务人员对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2.疾病预防控制科通过内网传染病报告系统进行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并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疾病名称、发病时间及诊断时间等逐一进行审核,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发现问题卡片时应及时与患者首诊医师联系,核对患者门诊或住院病历及其他相关登记信息后完善报告卡内容,同时应进行报告卡查重并剔除重卡,最终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3.医护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医务人员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4.责任疫情报告人迟报、漏报、疾病预防控制科应督导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补报,同时按照规定落实奖惩制度;对造成传染病传播和流行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新入院的医务人员必须接受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实行考核合格上岗制。

医院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篇七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就餐卫生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等有关规定,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集体健康,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园特制订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认真统计每天在园就餐人数,并做好记载。

2、平时细心观察学生身体状况,特别是对在校就餐的个别学生有腹痛、腹泻、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要给予关心,及时送保健进行检查,作好记载。

3、发现学生在校就餐后3人以上有腹痛、腹泻、头晕、恶心、呕吐且症状相同等,及时就近送医院检查治疗并作好记载,同时向园领导报告。

4、通过医生检查后确认是食物中毒后,马上向上级主管部门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等打电话报告,然后写出书面报告。

5、学校食堂立即对食物样品封存,积极协助、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为他们提供第一手资料。

6、成立事故处理领导专班,统计中毒人数和中毒情况,建立中毒幼儿医疗记载档案。

7、跟踪了解食物中毒事件的进展和中毒幼儿的康复、救护情况。

8、查明事故原因后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责任,并进行处罚。

一、总则

(一)工作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指导和规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将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2、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对各类各环节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全县统一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反应及时、运转高效。对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反应,准确决策,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开展应急工作。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食物(食品)养殖、种植、生产加工、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县应急指挥部

县上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任总指挥长,宣传部副部长张德庄、县政府办副主任马之正、县卫生局副局长陈慧任副指挥长,成员有宣传部、县计划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农发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粮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2、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预案;

(2)统一协调全县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指挥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4)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5)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态的进展情况。

县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是县食品安全协调监管的决策领导机构。根据食品安全预测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3.各成员单位及职责

(1)宣传部: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宣传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

(2)县教育局:协助有关部门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协调因学生在校用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以及善后处理事宜。

(3)县民宗局:协助有关部门对涉及少数民族集体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和事后的`协调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对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和事发地的监控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突发事件发生后资金的到位及管理。

(6)县农发局: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7)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对畜禽屠宰点单位的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注水肉、病害肉源头的查处工作。

(8)县卫生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医疗救治和技术支持,依法开展对食物中毒事故原因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9)县监察局:负责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10)县林业局:负责组织林产品、野生动物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林产品、野生动物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1)县工商局:负责流通、经营领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12)县质监局:负责生产、加工领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对重大、特大食品案件的查处工作。

(13)县粮食局:负责做好县级粮油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会同工商部门对粮食购销市场粮食质量的管理、监测和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1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对重大、特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15)各镇人民政府: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根据本预案研究制定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根据县政府的部署启动辖区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和群众落实食品安全预防措施;负责本辖区一般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和配合县相关部门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是县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局局长兼任。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3)负责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4)研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5)根据处理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6)组织建立和管理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7)向县政府、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8)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急处理小组职责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案件查办组、专家咨询组、综合组。

1、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程度,按照职能界定,由相应部门牵头开展工作。其职责是: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其职责是: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3、医疗救治组由卫生部门牵头组成。其职责是: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案件查办组由公安部门牵头组成。其职责是:迅速侦办案件,追踪源头,查处违法当事人。

5、专家咨询组由事故调查处理组的主要牵头单位和有关部门组成。其职责是: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提供技术帮助。

6、综合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成。其职责是: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有关情况。

三、预警和预警机制

(一)建立监测系统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农发部门发布有关初级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质监、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4个部门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

(二)预警机制与支持

县农发、教育、商务、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装、运输、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对食品安全事故风险及时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三)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县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下级向上级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各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政府相关部门;

(2)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3)食品检验机构及学校、科研院所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4)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5)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四)通报制度

有关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同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认后,在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

(五)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府相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或者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四、应急查处、救援状态的级别和启动

(一)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的级别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和查处救援工作状态分三级:

一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主要涉及全县特别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需要对全县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以及流通渠道进行全面监控。一次食物中毒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一人以上事故;或引起中毒的食品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以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发生重大影响的其它食品安全事故。

二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主要涉及全县重大、突发食品安全问题,需对全县已经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以及流通渠道进行重点监控。一次食物中毒超过30人或发生一般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但引起中毒的食品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主要涉及我县发生的区域性、临时性食品安全问题,需对部分区域进行监控。发生食物中毒,一次达10-15人,陆续发生在30人以内、无死亡病例报告或发生在学校内、内区性及有关重要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启动

1、发生危害性和蔓延性较强的一般突发事件或者重大突发事件,进入二、三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发生了特大突发事件,进入一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立即启动应急查处和救援预案。

3、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启动应急查处和救援预案。

五、善后处置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县上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技术平台,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承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和通报等工作。

(二)人员保障: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县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及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各镇人民政府应当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所需的医务、公安、交通等人员保障。

(三)物质保障:各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必要时由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四)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资金,该项资金由县财政局和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共同管理。

(五)宣教培训

各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培训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一)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三)领导小组确认必须启动应急程序的,应立即派出应急小分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处理。同时应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争取配合和支持。

医院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篇八

由主管业务副院长、疫情管理科长、疫情管理人员、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感控科科长、质控科科长,组成传染病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关传染病有关制度。

根据传染病法规定的37种传染病为报告病例。

1、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有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的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2、要求每个科室每年至少学习传染病法一次,并有签到及每人学习后考试成绩或学习心得存档。每个科室的副主任或科聘主治医生为传染病监控医生。

3、门诊医生有完善的门诊日志。(如果在大医院,就诊病人较多的情况下,可以由护士帮助填写相关内容,待病人就诊结束,再补充诊断等)门诊日志内容包括:姓名、家长姓名(14岁以下患儿时必填)、性别、年龄、详细家庭地址、就诊时疾病临床表现、就诊后初步诊断、诊疗情况、处理。

4、出入院登记本的管理。病人入院后,必须填写完整的相关内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详细家庭地址,入院诊断);出院时,必须根据病历所书写的最后诊断填写病人的出院诊断。

5、检验科结果登记必须有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床位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科检验人员签名。

6、放射科结果登记必须有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床位号、检查项目、放射结果诊断、放射科医生签名。

7、门诊医生接到病人结果报告单后,做出诊断,如有报告病例,则按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填写完整疫报卡后将报卡送至门诊办公室,由疫情管理人员去收卡。

8、病房内,要求每位上班医生对新送到科室的所有化验或检查单结果进行分析,诊断(因为医生值出的时候,是休息至第二天的,按法律,从结果报出到网上直报,乙类必须为6小时内),如有诊断传染病例,则按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填写完整疫报卡,由护士过医嘱后,与出院卡并放一处,以利疫情管理人员收卡。

9、每天分早上和下午两次到科室进行签收传染病疫报卡(包括节假日,如要做到,必须有3人轮换),方能保证传染病报卡的按时报出。

签收的目的为明确疫情报告人及疫情管理人员责任;并在签收的同时审卡填报内容,保证内容完整;对伤寒、狂犬病等某些特殊病例可及时对病人进行调查;对于结核病、乙肝等容易多次入院就诊的病人,经过调查,可排除一年内重复上报的可能,这样,传染病卡上报的质量就能得到保证。

10、当天疫情粗略检查:每天疫情管理人员到放射科及检验科对当天所报出的结果进行检查,如有应上报的传染病结果,则检查是否有上报。(如有未上报的门诊病人,则查找开单医生,确定为病房临时出门诊的医生所填写的单,则由疫情管理人员根据该医生的门诊日志帮助填写并上报。)

11、每月中旬,必须查阅全院上月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出院病历、放射科检查结果及检验科检验结果。(这要求管理人员必须配足,要完成如此大量的工作,必须要求2位专职人员)

12、每月在质控简报中通报上月疫情报告情况(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并作出惩罚通告)。

在门诊日志和病房出入院登记上,还有第二个方法,可以减少很多工作量,当然,只是减少疫情管理人员的工作量,但却增加医生的工作量。那就是网络管理。

1、病人医疗资料在入院6小时内必须完整记载在计算机病历内。

2、医院所有检验和检查结果,必须在网上向科室报出。

3、当然,病人少的情况下,管理不是很难,但大医院病人多的情况下,操作就不容易了,那么,这还要求计算机的功能上,必须增加相关字串提示功能,这样,每当出现相关的诊断或检验、检查单结果的时候,我疫情管理人员就能及时得到资料,督促报告。

4、网络管理的好处就是只要有病人就诊、出入院,所有资料在计算机内,只要有相关疫情内容,可及时发现,则可避免迟报和漏报,亦不用每月进行病历检查。

如查出有迟报的病例,可以扣罚接诊医生、传染病监控医生每人各5元,并在医院简报或质控简报中提出批评;如有漏报,各扣罚接诊医生、科传染病监控医生每人各50元,并在医院简报或质控简报中发出通报批评;如传染病发生漏报三次者,接诊医生当年不得参加工作评优,晋升一律推迟一年。

医院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篇九

自全区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问题线索核查和案件查处工作专题会结束以来,中卫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把线索核查、案件查处作为教育整顿最基础、最关键的任务,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核查力度,提升核查质效。

我市以群众的揪心事为切入口,深入走访调查,听取各方意见,力争获取高质量问题线索。以扫黑除恶案件倒查、重点案件评查、涉法涉诉案件清查为切入口,深挖案件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聚焦发现问题,以政法单位关键事、关键人、关键岗位为切入口,排查倒查隐藏较深的问题线索。同时,从注重线索交办、核查进度、核查质效三个方面规范线索处置。对群众举报、主动说明、查纠发现的问题线索加强梳理研判,按照“归口处置、高效规范”,第一时间研判分流交办,分层分类处置问题线索。严格执行一般线索15天核结、重点线索20天核结的要求,加强督促指导,加大通报力度,从严约谈压责。加强线索核查力量,抽调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办案经验丰富的精干力量充实核查专班,推动线索高效准确查结。

为进一步提高核查效能,我市压实线索核查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盯住“一把手”,实行班子成员包案负责制,加大核查办理力度。压实同级教育整顿办线索核查复评责任,加强会商研判,推动问题线索查深、查透、查全,坚决杜绝失察、失真、失误。压实市教育整顿办评审责任,加强审核把关、督导指导、通报督办,提高线索核查质效。

在突破重点线索上,我市紧盯“有黑无伞”“黑大伞小”等涉黑涉恶案件和集中、反复举报同一对象并查否的涉黑涉恶线索,扎实组织开展“回头看”,深挖“漏网之鱼”。紧盯全国教育整顿办、中央第四督导组交办和自治区教育整顿办确定的重点线索,整合资源力量,联合查办、指导督办,力争突破。紧盯涉及多部门、多岗位、多环节的重点线索,明确责任领导,确定牵头单位,循线深挖,一查到底。为确保核查质量,我市健全和驻点指导组的定期会商机制,加强请示沟通,及时跟进解决线索核查办理过程中的问题;健全和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开辟“快速通道”,确保问题线索的移送反馈流转有序、衔接顺畅,案件线索的查处依纪依法、快查快办;健全和纪委监委及政法单位联合办案机制,加强重要问题线索、重点案件查办的信息沟通、同步介入、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尽快查办一批典型案件。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线索排查零报告制度。

为深入推进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严格政法队伍管理,近期,丰县县委政法委协同县纪委监委出台《县委政法委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暂行办法》,建立“沟通交流、双向移送、定期通报”三项机制,各司其职、通力配合,有力助推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强化业务联系。丰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加强沟通联系,通过派员参加督促检查、列席政法单位民主生活会,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与县政法委联合开展政法单位执法情况检查,及时发现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完善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协同监督体系;县纪委监委委托或会同县委政法委实施对政法单位及干警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确保主动沟通交流。

建立双向移送机制,强化线索互通。县委政法委与县纪委监委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切实做好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移送工作。明确线索移送时限,针对政法干警涉嫌违纪违法行为问题线索,明确县委政法委与县纪委监委之间发现移送与办结反馈的“10个工作日”期限,提高问题线索利用率和透明度。明确线索协作机制,针对政法干警重大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可商请县委政法委予以协助,将案件相关情况通报县委政法委。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县委政法委按照“双向移送”规定及时将两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立即组织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将两起案件查结并移送审理,按照“定期通报”要求在全县进行通报曝光,在广大政法干警中引起了极大震动。

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县委政法委对党员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违规插手案件处理情况,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组织的同时抄送县纪委监委;对政法干警党政纪处分决定,及时抄送县委政法委,做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共同定期梳理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梳理工作,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营造全面从严治警氛围;通过督促整改倒逼责任落实、建章立制,扎实做好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

医院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管理工作,确保医疗信息畅通,建立沟通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发生以下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家属不在时;。

4)医疗工作或医疗秩序受到严重破坏而影响病人就医时;。

5)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时;。

6)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或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7)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8)经费预算、决算及超过本职权限范围的财务开支计划;。

9)各科室需采购物资、购置或维修设备及其他经济开支计划时;。

10)增补、修改医院。

规章制度。

技术操作常规时;。

11)参加院外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或接受院外任务时;。

12)丢失重要机密文件;。

13)职工打架斗殴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14)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事项。

2.发生下列事件时,在向院领导报告的同时,必须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请示报告:。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需报告的重要事项。

1.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各司其职,认真落实。

2.请示报告的内容需包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已采取的措施、报告人联系方式等。

3.凡需请示报告的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宜事前报告,不能事前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事件必须第一时间(10分钟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报告(2小时内);可先电话口头报告请示,然后再补文字报告,也可根据事态发展进行续报。

医院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篇十一

1.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需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性质、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二线值班。

1.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当巡视病房,危重患者和当天新入院患者做到床前交接,并且将交接内容记入交班本,交接医师执行双签字。

1.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当将危重患者和当天新入院患者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患者应当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1.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隋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1.5值班医师遇危重患者和当天新入院患者病情变化,出现危急情况时,应当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并通知经治医师。

1.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当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1.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患者未得休息时,应当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1.8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将患者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患者情况和当班入院新患者情况以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2.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2.1病房护士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当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患者进行护理工作。

2.2交班前,护士长应当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患者记录,重点巡视危重患者和新患者,并安排护理工作。

2.3病房应当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患者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病危人数;新患者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2.4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患者和新患者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2.5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当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患者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患者做床前交班。交班者应当给下一班做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3.药房、检验、超声、医学影像等科室:

应当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记录。

医院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篇十二

一、凡机关行政职能科室中层干部都要参与行政总值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与者,要经行政院长签字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准回家或到院外就餐。如因查岗暂时离开,必须在值班室门上贴有留言,告知去向,标明联系方式。值班期间,要认真负责地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工作,紧急重要事项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按领导的指示意见认真办理。要认真规范填写值班记录,做到不漏项。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不空档。交班时应面对面进行交班,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确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向接班的同志认真交接,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总值班在凌晨1―4点必须履行夜间查岗职责,节假日、双休日上午8:00和下午上班时间各查一次,并做好查岗记录。除此之外,还要多次巡视办公楼,并对非正常工作时间进入行政楼的人员进行登记。

五、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内物品,严禁在值班室内酗酒、聚餐、打牌、聊天、留宿其他人员。交接班前要彻底打扫室内卫生,并当面交接室内物品。

六、对突发性、紧急性重大事项,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认真积极地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否则,后果自负。

七、值班人员对一切涉及医院机密的特殊、重大信息要严格保密。

八、节假日值班实行院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与带班领导保持联系,带班领导有事外出也应告知值班人员自己的去向和联系方式。

九、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班者,必须提前认真做好调班事宜,原则上自行安排调整,但必须经行政院长签字同意,并将调班情况及时告知带班领导及院办公室备案。否则,出现的责任后果自负。

十、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公私财产安全。

十一:考核细则。

1、无故不参加总值班者扣5分;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换班、调班及未到办公室备案者扣3分。不能坚守工作岗位,擅自离岗者扣5分;总值班期间,遇有紧急事项未能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或汇报后未按领导指示使及时处理者扣5分,造成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值班期间,值班记录填写不规范,出现漏项者扣2分;对非正常工作时间出入办公楼的人员未进行登记的扣1分;夜间、双休日和节假日没有按规定巡视查岗者扣5分;在值班室内酗酒、聚餐、打牌、聊天、留宿其他人员者,出现一次扣2分;不打扫室内卫生者扣1分;必须坚持面对面交班,值班室物品出现丢失、损坏者,接班人员发现指出,由上一个班次人员赔偿;如接班人员没有发现,则有当班人员赔偿。

3、值班期间,若出现办公楼因未上锁而致物品被盗,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备注:每分值折合人民币10元。

医院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篇十三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体温计等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8、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清洁与消毒管理。

9、一次性餐具、便器固定使用,保持清洁。

10、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1、传染性引流液、体液等标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12、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13、垃圾置塑料袋内,送定点站处理。

医院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篇十四

2、在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讨论近阶段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重点工作,对于消失的问题准时进行评价和分析,提出掌握措施。

3、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应当了解医院感染管理的'基本学问,熟识有关医院感染的监控工作。院内感染管理小组应对住院医师报告医院感染状况予以监督与复查,并做好登记与汇报工作。

4、医师在患者出院时应在病案首页上填写忠者住院期间的医院感染发生状况。院内感染管理小组每月对出院的病案进行查阅并记录,做好医院感染发病状况的统计上报。对医院发生的院内感染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协调全院各科室的医院感染监控工作,供应业务技术指导与询问。

5、院内感染管理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深化病房及重点科室,每月对空气、物品采样(外科、内科、妇科、中医科、五官科、眼科、皮肤科)进行微生物学监测,并进行记录总结。

6、定期对医院院内感染漏报率进行调查,督促病房照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杜绝漏报。发觉问题准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以削减各种感染的危急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掌握在8%以内。

7、护士长每月对各科室消毒隔离工作进行考核,对紫外线灯管进行测定,不符合要求的应准时更换。

8、医院后勤部要加强对医院废弃物及一次性医疗用品处理的监控。

9、院内感染小组加强对院内感染的宣扬教育,每年进行全院职工及新职工的培训和考试工作。专职人员每年参与市疾病掌握中心的业务培训。

医院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篇十五

为规范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的管理,提高医院感染暴发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医院感染对患者造成的危害,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如下制度:

一、在同一病区、短时间内、发生3例(含3例)以上同种同源医院感染病例时,为医院感染暴发。医院感染暴发报告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管理,以科室为单位的报告原则进行。

四、主管医务人员发现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医院感染暴发,要立即报告所在科科主任。科主任接报后要立即组织科内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控制感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积极实施医疗救治,保障医疗安全。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五、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接报后立即报告主管副院长,通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立即对医院感染暴发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并指导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控制感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积极实施医疗救治,保障医疗安全。

六、发现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立即由院长报告市卫生局及市疾控中心。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控制感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积极实施医疗救治,保障医疗安全。

医院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篇十六

一、本制度所规范的是医院总值班室每日非行政职能部门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值班工作。参加值班的同志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按时交接班。

二、院总值班由院领导、行政职能科室领导参加。

三、值班时间为非办公时间。

四、主要任务是非办公时间的行政和临时事宜,并协助各科值班人员做好医疗协调工作。

五、全权处理非办公时间行政及医疗工作中所发生的急需解决的问题;如投诉、医患纠纷、信访接待处理等。并负责处理安全保卫和各项临时性行政事务。包括适时地对临床科室的查岗检查,当天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请示相关领导或院行政会议研究解决,并做好登记。凡遇特殊紧急情况又必须在当天处理而本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应急时请示院长,召开医院相关会议研究处理。

六、值班时如遇发生重大事件(如重大伤亡事故、伤害事件、刑事犯罪、火警或其它自然灾害、严重供水、供电障碍等)及上级领导布置的紧急任务,总值班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同时报告有关职能科室及院长。

七、如遇数量较大的伤亡事故,总值班应尽快调集人员,做好急诊抢救工作,同时通知医务科、护理部、分管领导,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八、凡需紧急抢救而又无钱的患者,在签字的同时,应与护送来院的同志联系,取得有效证件,电话号码,检查项目记载清楚,次日交相关职能科室处理。

九、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医院,并保持24时通讯通畅,如外出处理事务,必须保持联系,应急需要到位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十、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需换班时,请预先告知院办。

十一、值班人员要协助做好值班室的安全和防火防盗工作,注意维护室内卫生,爱护值班设施,在交接班记录本上每日交清公物。

十二、每周值班人员在院行政办公周会上通报一周院总值班情况。

十三、院总值班人员在履行职责期间,要掌握基本的管理知识,例如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电话、疫情的处理程序、急会诊的有关程序及每日的值班记录等。

十四、院总值班在遇到院内治安问题及医护人员受到人身伤害时,要协同保卫科妥善处理避免事态扩大或矛盾激化,保护医务人员和广大病患者的.切身利益。

十五、院总值班的经常性工作有以下几项:

1、组织抢救:调动有关医护人员,协调科室间的关系。

2、处理投诉:分析原因,耐心说明,淡化矛盾,以求公平合理的解决。

3、办理欠费:接到急诊收治“110”、“120”欠费病人,如须院总值班协调,请及时通知住院处、收费处按相关程序办理。办理过程中可扣押当事人的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并请其签字留据,嘱其尽快还款。有条件的,还可通知病人单位。对于牵涉到治安、交通方面欠费的,还要设法通知派出所、公安分局及交通管理部门。

4、协调床位:如遇临床科室需收治急诊病人,但暂无床,请总值班协调有关科室,借床以解病人之急。

5、如遇非“110”及非协作单位生命垂危需抢救的无钱病人,请院总值班在住院单上代为签字,本着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精神按医疗原则、程序进行办理,以便病人生命得到及时抢救。

6、接上级指令性任务、会议通知等,如需协调处理的紧急事宜,请及时请示带班领导,按领导指示办理。

7、如遇媒体采访,请及时通知带班领导,按领导指示办理。

8、解决临时性问题。

十六、院总值班工作程序(举一夜班为例

医院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篇十七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本局政务值班工作,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和政令畅通,进一步建立上下联动、信息互通的政务值班网络,全面做好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切实加强对人社政务值班工作的领导。全局政务值班工作由局长总部署,分管办公室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作为职能部门负责局机关政务值班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县人社局机关工作时段政务值班室设在局办公室,值班电话:;非工作时段政务值班室设在门卫值班室,值班电话:。当值人员必须做到临机值守,随时接听,完整记录。节假日政务值班严格按照局节假日值班表排定的班次和具体要求执行,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交接-班和值班日志登记制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第四条落实值班责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处理好电话、传真、函件及突发事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本部门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和重要社会动态等紧急重大事件,做到迅速掌握情况,在及时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局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必须在1小时以内迅速准确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局班子成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遇有突发事件处置快速有效。

第五条实行“首报事件、续报详情、终报结果”的信息报告办法。信息报告的内容要简明、准确。首报信息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情况等。续报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事发单位或事发地基本情况,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等。对突发事件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续报工作可视情况多次进行。事件处置结束或险情、灾情消除后,要进行终报。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缓报,或者只处理不报告,更不得不报、漏报、瞒报。

第六条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必须严格进行审核。报告的一般信息必须由局分管领导把关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上报;重大信息必须由局主要领导把关签报。每条信息结尾处必须注明报告时间、签报人、编辑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报告信息,原则上以书面报告为主,传真报告、电子邮件报告为辅。若受工作环境等因素制约,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告的,上报后,要及时通过电话确认收到方可。信息报告工作由具体业务承办责任人负责,政务值班人员要及时加强与信息报告人员的沟通衔接,确保上情下达和信息接收渠道畅通。涉密信息报告,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办理。

第七条严禁带班、值班人员酒后值班和擅离值班岗位,严禁值班人员聚众玩牌、聊天,严禁值班人员占用值班座机与人通话闲谈。

第八条非工作时段政务值班与内保值班实行两责合一,政务值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加强内保值班工作,防止治安案件发生,并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政务值班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处理能力、现代化办公设备使用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严明值班纪律,严肃责任追究。凡带班、值班人员在政务值班中无故缺班,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甚至隐瞒真-相,迟报、漏报、谎报、压报、瞒报或不按程序报告信息,以及政务值班信息接收渠道不畅,造成工作被动、事态扩大等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

医院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篇十八

xx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长财”)作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艺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xx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xx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xx股份《20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有关内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xx长财指派担任精艺股份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就精艺股份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等有关事项与精艺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内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查阅了精艺股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投资者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文件以及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管理规则等,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多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对xx股份《20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精艺万希铜业有限公司、广东精艺销售有限公司、芜湖精艺铜业有限公司、飞鸿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51%。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有: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制度建设、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销售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管理、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期货套保、风险投资等业务。

(1)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为主体、规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规模相适应的组织职能机构和二级产业管理模式,建立了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负责制度,贯彻了不兼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形成了相互制衡机制,保证了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指令的贯彻执行,保障了公司运营的规范有序运行。

(2)企业文化。

随着经营形式的变化,公司以“为员工提供适合培育才智发现的多元化、包容的环境,创造并传递创新知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型多元化产业集团”为企业愿望,秉承“尊重知识、认同价值、责任分清、利益共享”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实现了公司持续、稳健、和谐发展。

(3)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教育、考核、奖惩、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对人员引进、劳动合同订立、考勤管理、薪酬结构、绩效奖惩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形成了有效的激励机制。

(4)制度建设。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20xx年度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5)资金活动。

针对资金管理工作,公司及各重要业务子公司均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资金使用审批、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管理等方面。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符合合理性、效率性、安全性的原则,确保为公司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6)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管理、处置以及相关财务核算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及记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护固定资产安全。

(7)销售业务。

各销售机构在管理层的指导下,对行业和市场进行深入的研究和预测,在此基础上,按照公司项目发展战略和总体运营目标,制定、调整销售计划和销售策略,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进行。

(8)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部门直接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政策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完成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在审计基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差错。同时,对于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制度执行,在此过程中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及时的登记监督,保证公司财务信息不会提前泄露。

(9)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做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利用eas、erp系统、内部局域网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

(10)子公司管理。

为加强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提升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四家全资子公司。按制度要求,公司主要通过向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其财务工作监督,重大信息沟通和日常工作监管等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进行监控,上述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医院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篇十九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服、谎报和漏报。

一、 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有缺项,漏项。

二、 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发现甲类传染病疫情应在2

小时内报告,乙类传染病及丙类传染病疫情24小时内报告。

三、 发现传染病暴发,特大食物中毒或其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首

诊医生应也最快的速度和方式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并同时上报县疾病控制中心。

四、 医院每月对门诊和住院登记日志进行自查和核对,避免传染病疫情

漏报。

五、 医院由专门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工作。

六、 医务工作者在医疗活动中发现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和流行时,应以

最快的速度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并同时上报县疾病控制中心。

七、 医务工作者在医疗工作中未按要求进行门诊日志登记的,对传染病

疫情瞒报、谎报、缓报甚至是漏报或不报的,将给予严重处罚,造成传染病暴发和流行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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