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房产纠纷调解协议书(案例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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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房产纠纷调解协议书(案例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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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调解协议书篇一

被申请人名称:xx市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 委托代理人:黄x 争议的主要事实:

申请方与被请方于20xx年9月10日签订棉纱购销合同,总价款30万元。双方各存封样。申请方按封样组织生产,被请方按封样验收。20xx年10月,申请方发送到被诉方的棉纱经被申请方验货后,以其中价值1千元的产品含有化纤成份,颜色不符,要求退货。申请方认为,产品与封样相符,不同意退货。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协商不成,xx市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出调解申请。 调解结果:

经查明:此产品与双方封存的样品相符,应视为合同约定的质量。经本局主持调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申请方所发棉纱中除含有红颜色部分价值1千元的货品应退回申请方外,其余货品由被申请方收购。

二、20xx年9月10日双方所订购销合同,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终止。

三、被申请方所欠申请方货款二十九万九千元于20xx年11月底前付清。

四、其他无争议。

本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请方代理人: 被申请方代理人: 调解员署名:

20xx年10月19日

房产纠纷调解协议书篇二

范文一:

原告:***,女,19******生,汉,身份证号:4425119******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东塔14层(李国伟)

联系方式同上。

联系方式同上。

联系方式同上。

被告1:******

住所:惠州市南坛******楼

电话:

被告2:******

住所:惠州市惠城区******

电话:0752-***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1向四位原告赔偿返还定金10万元。

2、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9.6万元。

3、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原告产生的律师费1万元。以上三项合计70.6万元。

4、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4月11日签订《购房合同》,买卖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室的房屋,总楼价298万元。合同第三条约定“买卖双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10天内前往银行递交申请借款所需的全部资料,逾期视为违约。”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10万元的定金,而被告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银行的提前还款及原告的借款手续,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仍不理会。

原告为了全面履行合同,于月1日向被告发出《催促办理银行提前还贷的通知函》,催促履行合同。

***于年12月1日明确表示不将物业售予原告,而***于2010年12月30日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将物业售予原告,原告便于1月1日发出《通知函》确认相关事实。于201月7日发出《再次通知函》再次确认相关事实。

***于2011年1月9日明确表示:如果要继续履行合同,则必须将房价总款从298万元提高到350万元,原告便于2011年1月11日发出《通知函(第四次)》确认相关事实。

被告对原告发出的四封函件至今未有任何回复或对上述相关事实提出异议。

被告收取定金后不依合同条款将物业售予原告,已严重违反合同。根据合同第11条约定,被告除返还定金外,还需按总楼价的20%支付违约金。以及第13条约定,支付原告产生的.律师费。

综上所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xx月xx日

范文二:

原告:李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电话:xxxx。

被告:张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电话: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应当于xx年xx月xx日之前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然而直到xx年xx月xx日过后六个月,被告仍然未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以各种理由推脱其责任,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的了原告的利益。为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望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年xx月xx日

房产纠纷调解协议书篇三

(一)________(姓名),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二)________(姓名),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________与________是原配夫妻,共生有____个子女,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别无其他子女。________与________夫妇共同建造(购买)了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 。现结合家庭实际情况,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就上述房产归属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上述位于____________的房产分归________所有。

二、其他子女对上述房产的分归均无异议

三、________、________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四、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及时持相关手续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五、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协议人:

年 月 日

房产纠纷协议书2

房产纠纷调解协议书篇四

身份证号码:xxxxxx

乙方: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与(乙方)就20xx年11月2日在上班时间打架至乙方受伤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元、生活费,等合计人民币,此赔偿款直接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遵医嘱返回医院复查时由甲方陪同复查,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

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方:

xx年xx月xx日

房产纠纷调解协议书篇五

原告:×××,男,汉族,xxx年9月14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市××村委会××路9号。

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

被告:×××,女,xxx年8月20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市××路9号。

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广东省××市××路9号。身份证号码:×××××××××××。

第三人:××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住址:××市××中心13楼d座。

联系方式:×××××××。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20xx年×月×日原被告在××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居间斡旋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三方合同》。该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市××小区b栋10层1005号个人住房,建筑面积为109.64平方米。产权转移手续由经纪方负责办理,买卖双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经纪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供办理产权转移所需的手续应由买卖双方各自提供的全部资料给经纪方。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买方给予卖方1个工作日宽限期履行义务,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如卖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满10日仍未履行合同义务,买方有权单方接触合同,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予买方,并承担卖方未履行合同产生的全部费用,已收取买方的房款应当日退回给买方,买方不可再进一步要求卖方做任何赔偿或迫使卖方履行本合同。

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向被告支付了购房定金人民币0元。依据合同的约定,被告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经纪方办理所购房屋提供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更名等的所有凭证和手续。但被告于20xx年×月×日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直至现在,被告仍无理拒不提供任何手续。期间,原告曾多次与其协商继续履行合同,但被告坚决表示不予履行。20xx年×月×日原告向被告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定金人民币40000元,但遭到被告拒绝,被告表示只返还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的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原告巨大的精力和时间,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18条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诉至贵院,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广东省×××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月×日

延展阅读:

关于购房合同的常见疑问

(1)房地产是不动产,无法移动,这类诉讼既不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不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只能由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房地产案件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当事人参加诉讼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这样既便于原告起诉和举证,也方便了被告答辩和反诉。

(3)房地产案件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可以方便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这样既便于人民法院及时收集、核实各种证据和查明案件事实,同时也便于人民法院对生效裁判的执行。

此外,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房地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在当事人对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关于房地产处理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因房地产权益提起的行政诉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同样由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调解协议书篇六

王盛,男,汉族,身份证号: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石照巷

周钦,女,汉族,身份证号: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洪文二里

……

被告一:王福,男,汉族,身份证号:,王基次子

住所:联系电话:

被告二:王旺,男,王琛之子,在厦门市公安局无户籍信息

住所:现下落不明

诉讼请求:

1、依法分割位于厦门市思明区石照巷v号、w号的两幢共计444平方米的房产;

2、判令以拍卖、变卖上述房产的方式进行分割;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1998年7月19日,厦门市思明区公证处在查证的基础上出具了(98)厦思证民字第号、号两份《继承权公证书》,两份公证书认定:王琛于1961年1月19日死亡,死后留有厦门市思明区石照巷v号、w号两幢房产;王肇琛生前娶妻四人,即林媛、李芙、何珍、崔莲,其中林媛、李芙、何珍已死亡;上述死者生前均无遗嘱,上述房产由王琛之妻崔莲,子女王钦、王基、王源、王盛、王盈、王端、王旺共同继承。2002年4月29日,公证书所指八位共同继承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诉争两幢房产登记在该八人名下,所有权形式为共同共有。

被告二王根旺为王琛之妻林媛生育,1948年即离开大陆前往台湾,从此杳无音信。

2007年1月19日,王源死亡。在查证的基础上,2009年4月14日,厦门市公证处出具(2009)厦证内字第号《继承权公证书》,认定由王源女儿王娟一人继承王源在诉争房产中的产权份额。1999年12月14日,王基死亡。在查证的基础上,2009年4月24日,厦门市公证处出具(2009)厦证内字第号《继承权公证书》,认定:登记于王基名下的诉争房产产权份额为王基与陈莲共有,其中一半为王基的遗产,应由王基的继承人本案原告陈莲、王霞、王义、王寿及被告一王福共同继承。

2005年7月14日,崔莲死亡。其生育的'子女为王盛、王盈、王端。经向厦门市公安局查证,公安局户籍资料中能够体现的崔莲所生子女为王盛一人。崔莲子女尚未就被继承人崔莲的遗产办理公证。

原告各方一致同意各共有权人按照以下份额比例分割两套诉争房产:王盛、王盈、王端各占1/6,周钦占1/8,王娟占1/8,陈莲占6/80,王霞、王义、王寿、王福各占1/80,王旺占1/8。

本案诉争房产共有权人很多,关系复杂,各权利人份额不一,且部分原告年事已高,只有尽快分割析产方可明确各方权益份额,也避免以后发生更多争议、隔阂亲情。而且,即便各共有权人份额清楚,也很难实现对诉争房产有序的共同管理,而且随着时间延续只会更加困难。各共有权人各自建立家庭,并未共同生活,继续保持共有关系的基础也已经不存在。更重要的,被告一王福长期以来独占诉争房产,出租收益,全体原告既未占有、使用,也无法插手管理,也从未分得任何收益;王盛等原告多次与其交涉均无果,也曾将此事诉诸于公安机关、信访部门。

基于上述事由,原告均一致认为应当以拍卖、变卖方式处置诉争房产,并将所得按照各位共有权人份额予以分割,才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共同提起诉讼,请贵院判如所诉。

此致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签字)

日期:2016月日

房产纠纷调解协议书篇七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罗xx(原审原告),女,1979年生,苗族,南京xx科技有限公司操作工,住南京市xx区秣陵街道殷巷诚信大道xx号xx花园xx幢xx单元xx室。

被上诉人陶xx(原审被告),男,1980年生,汉族,个体户,住南京市xx区江宁街道xx号,电话:xx。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一案不服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江宁江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撤销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江宁江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判决,依法改判xx花园xx幢xx单元xx室产权归上诉人所有,被上诉人配合上诉人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二审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理由如下:

一、一审判决漏查重要事实。

一审判决对被上诉人违约不配合上诉人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事实没有调查和确认,回避了引发讼争的矛盾纠纷的焦点,径自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是错误的。xx花园xx幢xx单元xx室产权原属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约定该房产产权归上诉人所有,那么配合上诉人将房产变更至上诉人一人名下是被上诉人的附随义务,但是被上诉人怠于履行该义务。而没有被上诉人的配合,上诉人一人无法完成产权变更手续。这就形成了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上诉人所有,但产权证书上仍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共同共有的尴尬局面。所以上诉人才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涉案房产产权归上诉人所有,被上诉人配合上诉人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二、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理由如下:

1、原审判决认为上诉人确认房屋所有权的诉讼请求不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条件是错误的。

首先,被上诉人怠于履行离婚协议书约定的义务,使上诉人应当享有的完整的'房产所有权不能通过法律认可的登记方式得以确认,即上诉人房产所有权处于对外没有对抗力的不明确状态,上诉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起确权诉讼,法院没有理由不受理。一审判决所阐述的“《民法通则》就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可撤销的做出了规定,该规定旨在赋予公民或法人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者有纠纷需要解决时,享有提起诉讼要求国家司法机关予以保护和救济的权利,但当当事人在设立民事法律行为时,一方未就民事法律行为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等情形进行主张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审查缺乏必要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观点,不能成为驳回上诉人诉讼请求的理由。

其次,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符合民诉法第108条、109条规定的起诉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确权纠纷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2、一审判决的判决依据与判决结果不能对应。

一审法院既然认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离婚协议是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该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应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订立离婚协议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是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应当遵守和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上诉人房产所有权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被上诉人的违约行为应当得到法律强制性的纠正。这与《民法通则》57条规定相一致的,即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但一审法院却又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五十七条却做出驳回上诉人诉讼请求的判决,让人难以理解。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错判,上诉人恳请二审法院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

此致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罗xx

x月x日

房产纠纷调解协议书篇八

越来越多的房产纠纷单从诉讼上似乎解决起来让当事人无比头痛,毕竟惹上官司,诉讼时间又很长,难免为此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而仲裁却正以其快速解决纠纷的优势,逐渐成为解决房地产纠纷的最佳途径。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程序简便及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产生纠纷的双方大多选择少为人知的'仲裁方式解决问题。

房产纠纷调解协议书篇九

房产纠纷是当前经常出现的问题,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房价的持续上涨,许多人涉足了房产投资领域。但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各种纠纷。为了有效解决房产纠纷,调解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妥善手段。在我多年从事司法工作的过程中,对房产纠纷的调解有一些心得和经验,希望能够分享给大家。

第二段:调解的重要性

调解是一种自愿、公正、快速和经济的纠纷解决方式。在房产纠纷中,调解比较重要的原因在于:第一,房产纠纷影响面广,受到的人员和影响都比较广泛,调解是一种较为高效的解决方式,可以及时有效地缓解和化解纠纷的影响。第二,调解相对于诉讼程序来说,时间和经济成本更低。第三,调解可以避免诉讼中的胜败关系,考虑到双方的利益,有利于关注双方的发展和长远利益。

第三段:调解案例分析

在具体调解案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调解策略。例如,我曾经处理过一件房产调解案件,双方的争议点主要在于对房产权属的掌握和争夺。这是一个比较严重的纠纷案件,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在调解过程中,我采取了开放态度,引导双方客观说出各自的权利和利益,交换对话,寻求共识,达成和解。最终,通过妥善调解,解决了双方的纠纷,维护了双方的利益,达到了协商和谐的效果。

第四段:调解禁区分析

在调解过程中,也需要避免一些禁区。例如,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就属于绝对的禁区,调解人员不应该插手、干预或者扮演任何角色。对于其他一些极端纠纷,例如涉及到严重伤害、出卖人身、夺取民主权利等情况,也需要打起警戒。

第五段:结论

综上所述,房产纠纷的调解是非常重要的一种解决问题方式,可以避免因诉讼过程中胜败关系而引起的影响。在处理房产纠纷时,调解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调解策略,在开放、公正、中立的修订下及时解决纠纷,达到和解,保护双方利益,实现双赢的效果。同时也需要注意调解的禁区,基于合法合规的原则,在纠纷解决后,要及时做好相关记录,以保障调解过程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房产纠纷调解协议书篇十

编号: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纠纷简要情况: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本协议一式 份,当事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 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章):

调解员 (签名):

年月日

房产纠纷调解协议书篇十一

乙方:

为加快神朔铁路建设进度,确保神朔铁路扩能建设顺利进行,由中铁建电

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神朔项目部承建的三岔站站场既有电力线路改造

工程。为使沿线群众经济不受损失,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赔偿协议:

一、赔偿标准:

1、电杆坑:耕地元/个非耕地 元/个

2、拉线坑:耕地元/个非耕地 元/个

3、青苗补偿:农作物玉米元/亩;农作物大豆元/亩

4、砍伐树木赔偿,普通树胸径在10cm以上 元/棵,胸径在10cm以下元/棵。已挂果的果树元/棵,未挂果的果树元/棵。

荒田、河道等不能种植的地方电杆坑、拉线不赔偿。

二、付款方式:

按照甲方在施工中损坏的青苗,树木和草地、电杆坑,拉线坑的实际数量,由甲乙双方共同丈量,清点。待甲方施工结束后,甲方用现金一次性给予付清并填好赔偿清单,乙方收到赔偿款后应及时给甲方出具收据和甲方需要的相关手续。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保护好乙方的庄稼,努力做到使村名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乙方应积极配合好甲方施工,不得随意刁难甲方,确保甲方施工顺利进行。如发现问题双方领导共同协商解决。

四、补偿款结清后,此协议自行生效。

五、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神朔项目部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房产纠纷调解协议书篇十二

甲(公司):

乙:(员工)

兹就乙解除与甲劳动关系纠纷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对于*****之违纪事宜,甲已经充分理解到自己的`做法确实给乙造成了不良影响,甲对此向乙表示歉意,对乙因此解除劳动关系之决定不再持有异议。

二、考虑到甲在乙工作期间的实际情况,及目前的实际处境,乙经研究决定向甲支付一次性补助金,金额为人民币两万元整;乙支付甲之补助费用,已经充分考虑了甲的实际情况,并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乙对甲的人文关怀,而做出的一次性补助。

三、本协议书签订后,甲须在三日内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双方间的劳动争议案件提出撤回申请,并向乙提供该仲裁委员会制作的撤回申请裁定文书,乙在收到甲提供的该裁定文书后当日支付一次性补助费用。

四、乙将以工资形式支付甲一次性补助费用,将该补助费用直接存入所代甲开立的银行存折,甲或者其代理人签收领取该存折后即视为乙已经履行完毕支付义务。

五、甲承诺自本协议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其他未了纠纷,甲承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主张任何其他民事权利。

六、甲乙双方约定,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完毕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事项,乙应按约定向甲或者经其特别授权的代理人交付上述约定款项,甲(或者特别授权代理人)收到后应签署收款凭据。如果乙不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自双方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由乙向有关部门备案二份。

甲:

年 月 日

乙:

年 月 日

房产纠纷调解协议书篇十三

纠纷主要事实和争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 与被申请人________ 纠纷一案 ,各方当事人自愿申请________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审查,本案符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受法律保护,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自觉和及时履行自己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本协议一式____份,由双方当事人、调委会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被申请人(签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调解员:________________记录员:____________

________人民调解委员会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房产纠纷调解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方实际情况,就20xx年 月 日发生在 方工地的甲方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经各方协商,现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二、甲方于20xx年**日治疗终结出院,继续康复,对此,各方予以确认;

四、方一次性补偿给甲方业已发生和将来发生的与此事有关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以及一切补偿和赔偿费用总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万元 ); 方支付 方垫付甲方的各种费用 元(大写: 万元),甲方以及甲方有关亲属、朋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或变相的方式以此事为由向乙方、丙方提出任何请求,至此,各方之间在履行本协议后相互之间不再有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五、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各方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为本协议书附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

丁方 :

房产纠纷调解协议书篇十五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与被申请人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引起争议,申请人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向本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经本委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被申请人:___________

调解委员会主任:___________

调解员:___________

调解员:___________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调解委印)

书记员:___________

房产纠纷调解协议书篇十六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陈__________,男,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现住杭州市余杭区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组。职业:拉丝厂操作工。

被申请人:郑__________,男,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现住杭州市余杭区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组。职业:拉丝厂经营者。

纠纷简要情况:_____年12月15日晚7时左右,陈__________在拉丝厂工作时,因操作不慎被钢丝将手拉伤,造成其右手小指、无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严重后果,并因此花去医疗费共计柒万余元。郑__________拒绝为其支付医疗费用。陈__________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本调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对此事进行调解。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由郑__________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

3)陈__________与郑__________即日起终止劳动关系及工伤保险关系。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1)本协议签定之时,由郑__________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陈__________现金壹万贰仟元。

2)在_____年3月31日前,由郑__________为陈__________付清所有的医疗费用。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_____

调解员(签名):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人民调解委员会印)

房产纠纷调解协议书篇十七

20xx年6月27日,甲方胡,乙方李在昌邑市公园道一号工地发生打架斗殴事件,造成李能国老婆一人受伤,经内部调解,决定一次性解决,医药费、路费、餐费、药费5005元,饭费422元,车费70元,超市购物票78.9元,共计5575.9元。

一、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提供人民币5500元给乙方;

四、协议签字后,双方保证不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向上级司法机关上诉;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调人存档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调解人:

时间: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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