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通过详细计划和安排而制定的一项行动策略,我们需要有一个可行的方案来推动事务的发展。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和层面考虑和分析,以确保方案的全面性和可持续性。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些经典的方案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灵感。
家校联动工作方案篇一
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王集镇理想学校与镇派出所制定了警校经常联系制度,以学校与镇派出所为主体,成立协调委员会,内外互动,携手共建,共同实施“五联动”(教育联动、预防联动、整治联动、宣传联动、横向联动)工作机制,力争实现“校园无安全责任事故,周边无涉校治安案件,校园内无师生违法事件”的“三无”目标。
一是教育联动。设立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宣讲法律知识。法制教育根据未成年人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生理特点,针对新形势下的发案特征与趋势,采用形象生动、具体直观的教学手段,做到每年有计划、有创新,切实提高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每学期进行一次“问题学生”的摸底调查,警校双方建立档案,配备联系人,进行分类帮教、指导。
二是预防联动。建立警校对接联系制,每月互通信息,交流“问题学生”近况,剖析倾向性问题,落实对策举措。建立片警定时巡查制,在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等重点地段,在学生上下学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时间,派出所派员巡逻,并指导督促学校落实维护治安、保障安全的措施。建立重点人群跟踪制,主要对取保候审、有犯罪前科的未成年人实行跟踪关注。通过落实“三制”,及时有效地阻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路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并抓好落实,确保校内安全。派出所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沟通,分类处理,确保校园周边社会环境净化,检查和整改情况书面通报学校。四是宣传联动。协调委员会定期收集、整理、通报辖区治安状况,剖析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定期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知识,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每学期结束及时做好总结。
五是横向联动。协调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主动联系社区、家庭,合力构建“三位一体”教育体系。加强与交通、消防、卫生、工商、文化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对校园周边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公共卫生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强违规经营“五小”(小食店、小商店、小书店、小旅店、小网吧)的处置力度,消除不良因素对学校教育的影响以及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侵害。
为了进一步把“警校共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全面推动交通安全教育、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进入校园,增强学生交通法制观念,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良好,理想学校与镇派出所制定了以上五条措施,努力构建警校安全防范联动机制,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和谐、通畅、安全的环境。
家校联动工作方案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推动我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支部书记是本支部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结合我支部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公开承诺”知责、“清单管理”明责、“述职评议”考责、“定期巡检”督责、“紧盯绩效”问责为主要内容的“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体系,坚持年初对接,每月调度,半年互检,年底考评,着力解决落实党建责任不力的问题。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各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严肃问责,并曝光典型案件,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要建立健全支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要建立健全述职述责、约谈、工作考核等制度,继续抓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压实各党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组织“两个责任”。要切实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纯正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二、工作任务
(一)“公开承诺”知责。年初“晒诺”。每个党组织都要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承诺事项、填写公开承诺书、并由党组织负责人在党员大会上公开承诺,并由所属党组织建立“践诺台账”,对每名在职党员公开承诺事项建档立账、存档备查;年中“督诺”。党组织每半年召开一次通报会,由党组织书记对党员公开承诺进展情况、质量效果等进行通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年底“评诺”。党组织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年度党员评议大会,主要采取自评和互评等方式,对每名党员践诺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承诺事项落实不好、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督促其限期整改。
(二)“清单管理”明责。建“责任清单”。研究制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主体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等。建“督查清单”。党委(党组)每季度要至少开展一次党建督查,要通过采取定期督查、巡回督查、随机督查等方式,对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制定、落实、推进、执行和整改等情况进行督查。每次督查时,要翔实填写党建工作督查清单,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机制落地落实落细。建“整改台账”。将公开承诺情况,主体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落实情况,以及定期督查、巡回督查、随机督查发现的问题,作为整改台账主要内容,要明确整改问题、整改进度、整改时限、整改成效、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确定有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述职评议”考责。抓组织落实。每年底前,按照上级党委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双向述职评议工作,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既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又向本级党员群众述职,接受民主评议和监督。抓组织实施。每年底前,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有关工作部署,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要从严从实组织好述职报告撰写工作,并述职评议会前报党委审核备案,并呈报所属党委主要领导审阅。抓督查指导。不断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邀请旗委组织部参加各党委(党组)召开的述职评议会并进行点评;党委(党组)要结合年度考核,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核实了解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述职真实性情况,对述职报告严重失实的,要严肃追责,切实做到述职评议考核全覆盖。
(四)“定期巡检”督责。每季一自检。党委(党组)每月对本单位及所属党组织进行一次党建工作自检自查,要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自检自查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并在下季度第一月初向旗委组织部报送基层党建工作自检自查工作书面报告。半年一互检。重点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查阅资料、实地踏查等工作措施,在每年6—7月,组织各支部之间进行互检。每年一巡检。结合每年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以及党建工作考核,对照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指标逐条逐项巡检。
(五)“盯紧绩效”问责。强化结果运用。将推动落实“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体系成效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的主要依据;作为干部考察、年度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采取定期不定期形式向旗委报告,对考评为优秀单位和个人的经验及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推介。强化工作措施。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以实际行动落实落细“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体系,做到有目标要求、有方法步骤、有时间进度,层层分解目标,层层落实任务推动本单位及所属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对于落实“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体系不到位的,及时给予组织约谈等相关组织处理。强化督查检查。党委(党组)要对照“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体系工作要求,及时查找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同时,要研究制定本单位“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机制,切实加大对所辖党组织的全程跟踪、从严督导工作力度,通过从严督查检查和及时整改落实,不断提升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党组)要把推进落实“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体系列为基层党建工作重点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要具体负责督查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办、党办职能职责,及时帮助解决遇到困难和问题;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直接责任人,要落实工作措施和任务目标,有效推动“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体系落地见效。
(二)强化组织实施。党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严化联动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要及时针对推动落实“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体系拿出符合自身实际的工作方案予以组织实施;要及时跟进、全程督导、重点推进,要采取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确保真正把“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体系落到实处。
(三)注重统筹兼顾。要把推进落实“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体系与完成中心工作相结合,细化具体措施,抓好组织协调和全力推进;要与打赢“三大攻坚战”相结合,落实结对共建任务,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整顿提升后进党支部,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带动力;要与基层党组织“分类管理、晋位升级”等基层党建重点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综合实施,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推介落实“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体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编发信息简报、微信平台推送等方式,抓好宣传引导,扩大工作效果,切实把点上经验推广到面上工作,形成以先进带后进、齐争共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家校联动工作方案篇三
中小学、幼儿园开学之际,天津市和平区警方为确保全区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稳定,紧密结合“打现行、强基础、保平安”夏季治安专项行动,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涉校矛盾纠纷摸排化解、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违法犯罪打击、警校联动机制及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8项工作措施,扎实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
和平区警方首先大力推进校园技防设施建设。会同区教育局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做好一键报警装置的维修调试工作,能够有效使用,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确保警校双方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妥善处置能力。
公安和平区分局各派出所落实校园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指导学校开展对师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积极协调教育部门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进一步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全面实行封闭式管理。内保支队、消防支队及各派出所加强校园消防等内部安全检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完善消防等内部安全防范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校园内部安全防范责任。巡特警支队严格落实“一、三、五分钟”处置圈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处置影响校园安全的突发情况和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将校园纳入派出所网格化巡逻巡查范围,开展校园周边地区治安巡控,确保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时间内,每天早晨上学、中午放学、中午上学、下午放学等四个时间段“三见”(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措施落实,做好门前控制。治安支队加大对学校周边地区娱乐服务场所、文化市场的清理整顿力度,及时清理校园周边的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对违反规定在学校周边200米内开设的电子游戏厅、网吧、歌舞厅、录像厅等娱乐场所及乱摆乱卖等扰乱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的,及时联合综治等有关部门依法取缔,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保安业监管科加强对校园保安日常管理、履职情况和执勤行为的检查力度,大力推进校园保安派驻工作以及校园保安的业务培训,配全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
家校联动工作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真正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入新农村、新农民、新家庭建设之中,全面提升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为抓手,以帮助计生困难家庭脱贫,帮扶计划生育家庭上项目、快致富为目的,开拓人口和计划生育创新之路,真正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入新型农村和幸福家园建设之中,全方位地提升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和内涵质量。
1、开展计生协会志愿者与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结对活动,全年帮扶60个(每个村4-5个)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脱贫。
2、推进计划生育家庭上项目、快致富工作。在镇计生协会和西城居委会计生协会继续帮扶白马湖羊业专业合作社扩大经营规模基础上,唐圩、滨河、岔河、幸福、东陈、其虎等村每村创建一个计划生育家庭帮扶致富项目基地。
(一)村(居)帮扶工作步骤
1、4月1日至4月10日,各村(居)计生协会拿出帮扶结对脱贫计划,建帮扶致富项目基地的村拿出实施方案,上报1份给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4月11日至7月20日,各村(居)依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3、7月21日至7月底对各村(居)计生协会帮扶结对工作开展情况和帮扶项目基地建设情况,分别进行检查、观摩。
4、8月1日至8月20日对检查、观摩情况进行小结,针对存在问题做好补缺完善工作。
5、8月21日至8月25日对6个帮扶致富项目基地再次观摩,并上报2-3个项目基地请县人口计生委领导到现场指导。
6、8月26日至10月20日,在领导指示下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准备申请验收。
(二)镇和西城居委会帮扶示范点工作步骤
1、年初新建的第三栋羊舍和500平方米的羊运动场在3月底前完工。
2、4月1日至4月底将去年建的两栋羊舍改造成标准化羊舍,增设清粪机等设备。
3、5月1日至5月25日新增400平方米山羊运动场。
4、5月16日至5月底建桥西走廊100米。
5、6月1日至6月20日新建第4栋羊舍。
6、6月21日至6月底新购200只羔羊入舍。
7、6月26日至7月20日,协助申办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争取县计生协借资10万元。
8、7月21日至8月底,对羊粪实施雨污分离,建好清粪场200平方米,建粪池和天棚。
9、9月10日至15日,请县计生协领导观摩指导。
10、9月16日至20日争取市计生协领导现场指导。
1、对各村(居)帮扶结对工作纳入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帮扶结对没实绩的实施“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比资格。
2、对6个建帮扶致富项目基地的村同样纳入2014年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进行考核,每村交纳保证金1000元,凡受到县计生协肯定的,按1:1配套奖励;县计生协认为一般的,返还保证金;县计生协认为较差的或无项目基地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3、镇计生协和西城居计生协对白马湖羊业专业合作社除做好帮办工作外,借资8万元,借资期限为一年。(其中镇计生协志愿者2013年借资的5万元,今年继续借资,西城居计生协志愿者借资3万元)。镇计生协志愿者借资由镇财政按年息10%予以奖励,西城计生协志愿者借资由西城居委会按年息10%予以奖励。
家校联动工作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
2015
〕
15
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科技治超联动机制工作方案。
“不超载、不抛洒、不滴漏”治理目标。
治理超限超载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治超办)作为全县治超协调指挥机构,负责对市科技治超监控指挥中心交办的超限案件统一协调查处,按照交通运政、公路路政、公安交警各自的职责对违法车辆进行调查、处罚,逐步推行非现场执法。县治超办按照市治超办要求及时向市治超指挥中心反馈违法车辆处理情况,同时将未能查处到位的违法车辆信息上报市治超指挥中心,由市治超监控指挥中心负责与相关部门对接,锁定违法车辆,持续追责。
1
、调整充实青阳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进一步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路面和源头治超的领导工作。
2
、组建青阳县治超综合执法大队,与县治超办合署办公,进一步加强路面与源头监管,提升快速综合治超能力,切实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青阳县治超综合执法大队由县公安交警抽调
2
名正式民警、
2
名辅警,县交通运管所抽调
2
人,县地方公路局抽调
2
人,从市公路局国省道路政管理机构选调
2
人组成,实行全日制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集中联合执法。
1
、县治超综合执法大队车辆由交警、运政、路政部门各提供
1
辆,办公地点设在交通运输局一楼,经费由县财政通过专项经费予以保障,主要用于办公、执法车辆油料及维修、人员经费等工作支出。
2
、治超行政处罚罚款实行“查缴分离”,统一使用非税收收入专用收据,统一上缴县财政,专款专用,统一管理,用于治超经费支出。
1
、县治超办负责对市科技治超监控指挥中心交办的违法车辆相关信息进行梳理分类,分别向县治超领导小组相关负责同志报告,向县治超综合执法大队、各治超站点、治超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并协调开展对违法车辆的查处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执法单位数据汇总上报。对屡次恶意超限超载的源头企业报请县治超领导小组同意后,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2
ic
卡装载证明的使用检查,对给无
ic
卡装载证明的车辆配载货物的源头企业及车辆依法处理。
3
75
吨或车货总重量超过规定标准
100%
的货运车辆,对流动检查显示超限超载但拒绝称重检测的车辆以及逃逸冲卡的车辆,依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等规定一律予以三万元罚款或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ic
卡装载证明,企业方可给予配载货物。运输企业和源头单位对新增车辆要及时办理
ic
75
吨或车货总重量超过规定标准
100%
ic
10%
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重新申领者,在处罚完毕之日起一年内不予办理。
5
、公安交警部门严格按照《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对车货总重量超
75
吨或车货总重量超过规定标准
100%
的货运车辆,一律给予一千元罚款、记
6
12
分的处罚。对拒不接受处罚的超限超载车辆一律锁定,直到消除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治超过程中出现冲卡、闯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
6
ic
卡装载证明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
7
ic
卡的复核及超限车辆案件的协查工作。县农委根据职责应加强对农机超限超载的治理。
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政府主导、标本兼治、立足科技、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治超专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以科技治超为抓手,推动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县治超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治超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根据《条例》履行各自治超职责;市矿产品管理处青阳管理所负责辖区内治超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县治超办;各固定治超站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维护、保养及保管,各固定治超站和公路分局要在县治超办统一协调下积极配合工作,对市公路局交办和县治超办抄告的案件,及时查处及时反馈,对冲卡逃逸的车辆,及时锁定车辆信息,并及时上报。县治超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应按照《条例》精神对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治超相关工作。对治超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全面通报,每月对治超成员单位开展的科技治超情况通报一次,并作为治超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指标,县政府将治超工作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他治超成员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在年度考核时,实行倒扣分,计入各乡镇、各单位本年度治超考核总成绩。
家校联动工作方案篇六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先进的理论、正确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武装我校广大学生家长,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努力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家长、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向家长宣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法规、政策;向家长传授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交流和探讨教育子女的好经验和好方法,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科学的育人方法。
1、加强对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制定规章制度,使家长学校逐步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2、成立家长委员会,充分发挥德育基地的作用,聘请有社会威望和影响的家长为委员会委员。各班选一名学生家长为委员会成员,不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家长为学校出谋划策。
3、学校每学期举办大型家长学校活动3次,邀请我区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为家长学员授课。学校通过培训,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家教理念,及时解决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发生的不良行为,确保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4、发挥我校资源,择优选取我校资深教师或家长学员讲课,围绕家庭教育中突出的、共性的问题,对不同年龄学生、分年级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
5、建立家长学校学员联系网络。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家庭教育方面经验交流征文、活动意见反馈等,建立家长与学校沟通的渠道,便于及时沟通信息,交流意见。
6、每学期要不断吸收和发展新学员;不断完善奖惩制度,对家长学员的出勤、听课情况进行考评,加强签到和点名制度,保证出勤率,建立学员及孩子的跟踪档案。对于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家长学员,学校要统一组织进行补课,缺勤的学员不得参加优秀学员评选。
7、每学期初,教研组长制定本年级家长学校授课及教学进度,安排骨干教师备课、授课,写教案及课后反思,及时汇总活动意见反馈情况,并建立档案。
校长:张淑巧
校务管理委员会:
石保仲(家长)靳莉琰(家长)王瑞青(教师)
张娣张娜胡建红李辉马新芳胡建强
晋玲晋娜宋艳芳
石一卜桥西区政府副县级干部,孩子就读于我校六(3)班
靳莉琰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孩子赵一曼就读于我校五(1)班
家校联动工作方案篇七
珍爱生命,严防溺水!
组 长:王秀萍;常务副组长:顾远波
广播宣传:卢涛、张彬 及时把学校防溺水方案、安全纪律向学生传达
信息报道:刘媛 撰写防溺水安全信息,第一时间上传
后勤保障:闫军 做好相关后勤工作,保障活动正常开展
5月上旬至7月1日
我校以防溺水安全宣传为契机,开展好如下八个活动:
1、高调宣传,共同做好“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的宣传教育工作;
2、召开家长会,向学生和家长宣传《预防溺水》知识和重要性。
3、举行一次国旗下防溺水主题教育讲话。
4、开展一次学校周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做好记录。
5、出一期防溺水安全教育黑板报、手抄报,少先大队部留存好资料。
6、发一份《防溺水告家长书》,让学生及学生家长人人认真学习。
7、班级举行一次以防溺水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
8、时刻关注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家校联动工作方案篇八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树立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保护为优先,着眼于长期、因地制宜的政府主导、全员参与原则,将河长制工作与美丽的乡村建设、环境综合整备、水质污染专业整备相结合,创造河流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
对镇内风河、洋河生肖流和小二型以上水库,落实土地管理责任,结合土地管理和职能管理,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巡逻工作,确保镇内河道、水库实现责任明确、巡逻到达、污染禁止。
建立镇、村二级河长工作体系,设立镇级河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镇级副河长(挂社区党政成员)、村级河长(相关村党支部书记)、河库巡逻管理员。
镇上的河长制事务所设在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综合执法中队、环卫事务所、各社区等责任部门是河长制联合会议成员部门。
(一)镇级河长
1.每月巡河。每月对所属河库巡逻一次以上,对河长制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解决发现问题的现场办公室,确保抓住最后。
2.每季度议河。每季度召开党政联合会(特别工作会议),研究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全镇河库巡逻管理工作,研究阶段性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进度要求、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镇级副河长
配合镇级河长,对所属社区内的水库、河道进行定期巡逻,每月发现两次以上问题,按照及时处理镇级河长的指示要求,督促所属社区、村庄认真执行河长制工作要求,组织力量,及时处理河库巡逻中发现的问题。
(三)村级河长
1.每周巡河。村内河道、水库每周巡逻一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
报告
本村无法处理的困难,协助处理。2.动态管河。对村域内河道水库管理负责。根据村内河段管理责任,合理调配清洁工、社会管理网格员、河库巡逻员等工作力量,经常对村民开展河长制工作宣传教育,定期集中整顿河库问题组织。
(四)河库巡逻管护士。
1.每天巡视河流。根据河段,每天巡视本人分配的河道、水库一次以上,随时清除河道、水库内的浮游物和堤防垃圾,确保堤防和堤防范围内的卫生清洁。
2.及时宣传。根据村级河长的宣传,周边居民有意识地维持河库环境,在日常巡逻过程中,阻止垃圾、荒凉的种树、养殖污染等不文明行为。
3.提交问题。在河库巡视中,发现侵占河库堤坝,进行围栏养殖、污染采砂、建筑垃圾倾倒等突出问题,劝阻无效,个人无法及时处理时,同时
报告
村级河长和镇河长办公室,处理。重视河库堤坝安全运行,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确保汛期洪水安全。(四)河长制办公室。
1.统一协调。围绕河长制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的执行情况,完善工作
方案
,细分工作标准。针对镇级河长副河长巡查发现的问题,村级河长、河库巡查员反映的问题,寻找原因,提出整备方案
,定期召集河长制联合会议,将调查、处理结果报告给镇级河长。提出合理化意见,不断提高河库管理水平。2.管理审查。(1)对镇内河道、水库进行责任划分,明确管理标准,定期督促执行,建立工作台帐,经常审查巡逻。(2)制定村级河长、河库巡逻员管理评价方法。村级河长每季度审查结果形成工作通报,纳入镇农村综合工作审查。河库巡逻员的工作每月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作为补助金的发行、退休的继续录用的依据。
(一)加强管理管理。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各村、有关机构应围绕河长制工作要求,形成一致管理的良好结构。加大河长制工作财政投入,预算专业资金用于河库管理,建立长期稳定的保障机制。
(二)明确评价奖惩。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城镇工作评价体系,大力宣传村级河长、河库巡逻队的先进典型。实行河长制工作职务不足,产生不良影响的,在采访警告的基础上,根据情节开始问责程序。
(三)引导公众参与。各级应广泛宣传社会公众,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关注,参与河长制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家校联动工作方案篇九
为确保夏季我校师生安全,严防因游泳、嬉水、恶劣天气等带来的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开展《20xx年学生防溺水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望全体师生认真贯彻执行。并热忱希望广大学生家长积极配合实施。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为确保学校防溺水教育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防溺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校委会成员、各班班主任
1、组织开展“八个一”系列活动。
开展一次主题班(队)会;
刊出一期专题黑板报;
观看一次防溺水专题教育视频;
写一篇观看防溺水安全教育视频的感受作文;
写(签)一份学生承诺书;
每日下午放学前播放一次安全教育提示录音;
播放一天预防溺水口号的显示屏;
开展一次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
2、要通过各种教育形式,提醒学生牢记“六不一会”。
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
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盲目下水施救;
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要对校园及周边的水域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整治。尤其是对校园周边的废弃水库、在建工地、人工开挖或自然形成水潭的隐患排查,并将溺水隐患水域告知师生、家长及当地政府等部门,要求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1、要认真落实课前点名制度,对迟到、缺席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及去向,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同时加强门卫管理,严防学生在校期间外出游泳。
2、通过召开家长会、发送警示短信、印发《告学生家长书》等措施,提醒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使家长在学生上、放学路上,中午、傍晚、双休节假日、暑假等脱离学校和老师监管的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
3、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置。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
防溺水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我们必须时时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从小事抓起,坚持不懈、长此以往地抓下去,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家校联动工作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公共服务平台与110报警服务平台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xx〕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xx〕64号)的要求,结合我县12345政务综合服务平台已并入濮阳市级平台的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实现110非警务警情的分流,提高公众服务满意率,特建立110与12345平台的联动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整合全县社会服务联动单位应急力量,完善各部门单位之间信息共享、工作协同的应急响应机制,积极搭建新型12345社会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全县社会服务联动工作社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社会服务联动成为服务人民群众、创新社会管理的惠民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12345平台受理的群众诉求和110平台转交的非警务类诉求,各职能部门平台按照现行规定正常运行,管理体制、运行程序、人员管理等方面维持不变。同时,要认真办理12345平台转办、交办事项。
在不改变现有110平台的基础上,采取110、12345和求助人三方通话的方式及时联动,分流处置110非警务警情。
(一)公安机关110主要受理刑事、治安、交通、治安灾害事故警情,群众急难危重险紧急求助,以及正在发生的涉警违法违规投诉等。对于公共设施、市容环境、园林绿化、施工管理、环境保护、消费纠纷、市场监管等9大类50小类非紧急求助事项(见附件),及时转交12345平台处置。
(二)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政务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理速度和效率。
(三)公安机关110平台要与120、119以及水、电、油、气、热等部门建立紧急联动机制,加强与具有专业技能的救援组织、志愿团队等社会力量的合作,为群众提供更专业高效的紧急救助服务,确保能够快速、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
(四)公安机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纠纷警情调处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打通与网格化服务、综合治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对接通道,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要主动与教育、卫健、民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协调沟通,探索建立自杀、家暴、醉酒等警情联合处置机制,着力形成信息互通、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的工作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协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建国任组长,政府各职能部门一把手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营商办,负责日常协调、督促和指导工作。各职能部门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具体负责协调联动工作。
(二)加强平台建设。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实现12345平台与110平台、12345平台与各职能部门平台互联互通、协调联动,确保公众诉求渠道畅通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对110与12345应急联动建立考核评价、督办问效制度,把督查督办工作贯穿于公共服务事项的全过程。对12345平台、110平台及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年度考评;对各成员单位推诿扯皮、办理不认真、回复不及时、满意率低的事项,实行跟踪督办、跟踪问效;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型互联网媒体平台,建立健全常态化宣传机制,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普及110与12345的受理范围,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让更多群众了解110与12345、正确使用110与12345,逐步在全社会形成“公安110,为民保安宁;12345,服务找政府”的新理念。
(一)在协调联动机制运行中,各联动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组织领导、有人员装备、有具体措施、有规章制度,做到无缝对接,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解决。
(二)12345社会管理平台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办理工作的管理、协调,根据群众反映诉求的轻重缓急程度,采取直接办理、分类转办的方式处置,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答复。
(三)政府各职能部门对12345平台转办、交办的事项,要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与诉求方取得联系,及时妥善办理,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四)对群众诉求要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要深入查找症结,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补齐短板弱项,提高工作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家校联动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问题长效机制,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推进我县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政法〔2005〕52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县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县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国发〔20xx〕21号)和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19个部门联合会签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xx〕15号)、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委组织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2家单位联合会签的《黑龙江省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黑高法〔20xx〕7号)、佳木斯市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等36家单位会签的《关于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佳办字〔20xx〕9号)的总体要求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27家单位联合签署了《xx县关于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现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健全激励惩戒机制、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能力,推动形成执行工作联动整体合力,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县全面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以坚持合法性、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整体联动为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积极履行协助义务,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常态化执行工作联动大格局。建立“解决执行难联动协调机构”,组织有关单位定期参加联席会议,加强交流、总结经验,共享执行信息。对执行不力的相关单位,由纪检监察部门问责。
1.县纪委监察委负责:对人民法院移送的在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党员、监察对象妨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和违反规定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违法违纪线索,应及时组织核查,必要时应当立案调查。对于党员、监察对象妨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或者违反规定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务责任;依法监督党政机关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执行案件,对负责人依法依规处理。
2.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负责: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对党政机关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问题突出的,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不得参加文明单位评选。各类失信被执行人均不得参加道德模范评选,已获得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予以撤销;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应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且在任用干部时不能提拔、重用;将严格遵守法律、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况,作为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以及党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
3.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其登记为机关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4.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负责:协助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发改部门应当协助人民法院依法查询被执行人有关工程项目的立项情况及相关资料;对被执行人正在申请办理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依法协助人民法院停止办理相关手续。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其担任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监事及国有资本控股或参股公司董事、监事及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已担任相关职务的,提出其不再担任相关职务的意见。组织、人社部门应限制招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部门协助查询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县民政局负责: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作为发起设立社会组织审批登记的参考,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设立社会组织;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政府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其登记或备案为社会组织负责人。
6.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查询被执行人客运、货运车辆等登记信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交通运输相关项目的招标投标。
7.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对失信被执行人开设的食品、药品企业在向国家工信部等部门申报有关项目、资金时,从严把关。
8.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协助人民法院及时查询有关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及相关权属等登记情况,协助人民法院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等的查封、预查封和轮候查封登记,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法院。被执行人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等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停止办理相关手续。债权人持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凭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予以办理。被执行人正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等手续的,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停止办理相关手续。债权人持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的,依法予以办理。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实际控制人购买土地等不动产。查询有关房屋权属登记、变更、抵押等情况,协助人民法院及时办理房屋查封、预查封和轮候查封及转移登记手续,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法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实际控制人购买房产等不动产。
9.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助人民法院查询有关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情况,向人民法院提供必要的规划文件和规划图纸等资料。失信被执行人正在申请办理涉案项目规划审批手续的,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停止办理相关手续。将房地产、建筑企业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记入房地产和建筑市场信用档案,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
10.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幼儿园。
1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协助查询被执人安全生产许可审批登记信息、药品医疗器械登记信息;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作为从事药品、食品安全行业从严审批的参考;协助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矿山生产、安全评价等行业;协助查询加油站有关经营资质,并根据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办理过户手续;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检测、检验等行业;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查询有关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协助人民法院办理被执行人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冻结、转让登记手续;协助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担任相关职务的,按规定程序要求变更;对申请注销登记的企业,严格执行清算制度,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逐步将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录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
12.县农业局负责: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水产养殖证登记信息;停止或终止失信被执行人凭水产养殖证享受的国家水产养殖扶持政策措施。
13.县水务局负责: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报水流等国有自然资源利用项目以及重点自然资源保护建设项目。
14.县林业局负责: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报使用国有林地项目;限制其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并不予立项。
15.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碍执行构成犯罪的行为,要及时依法进行审查起诉。
16.县公安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和其他妨害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在接到人民法院通报后及时出警,依法处置;建立当事人身份信息的网络查询对接机制,有效提升诉讼服务整体效率;实现协助查询反馈被执行人身份、护照、出入境信息及车辆财产信息;协助查找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应人民法院要求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协助对人民法院司法拘留人员及时收押;被执行人逃匿,需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的,人民法院应将拘留决定书连同相关材料移交至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及时发出协查通报,组织力量进行查找,发现行为人应及时进行控制并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及时办理被拘留人的拘留手续;协助查封、扣押失信被执行人所有的车辆,人民法院应将失信被执行人所有的车辆信息移交交警部门,交警部门发现车辆后,应予以暂扣,并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及时前往交接并办理扣押手续;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碍执行构成犯罪的行为,要及时依法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
17.县司法局负责: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债务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自觉性。对各级领导干部加强依法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观念的教育,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思想。指导律师、公证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当事人工作,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协助查询被执行人的律师身份信息、律师事务所登记信息;对失信被执行人为律师、律师事务所的,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评先、评优。
18.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负责: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纳税情况等相关信息;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提供被执行人的退税账户、退税金额及退税时间等情况。
19.县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参加具备出境旅游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团队出境旅游;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享受旅行社提供的与出境旅游相关的其他服务。
20.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在收到人民法院关于查询、冻结、划扣公积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针对失信被执行人,应当协助配合人民法院工作,依法办理相关的查询、冻结、划扣业务,并在公积金网站等媒体予以公示,符合相关条件的予以销户处理。
家校联动工作方案篇十二
联动机制是世界各国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的重要方式。所谓联动,是指信贷资金为产业链中相互关联的项目或相邻的产业链提供信贷支持。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龙岩市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有关部门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做到齐抓共管。司法行政部门与公安、卫生、林业、国土资源、环保、劳动、工会、妇联、库区移民、妇联、工商联、企业家联合会等部门联合成立了11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工作室,将人民调解引入行业纠纷化解。7个县(市、区)均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和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每年分别调解各类纠纷案件4075件和147件。基层法院通过在调解组织(调委会)设立巡回法庭等形式,对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提升了调解协议的权威性及公信力。
二是深化区域协作。建立了重大疑难纠纷联动联调机制,为提升重大矛盾纠纷片区联动联调工作,永定区出台了《关于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按地域相近、民情风俗相似分为高坎抚、金丰、城关“三大片区”,每个片区分为2-3个联动小组,实现县、乡(镇)上下、纵横联动。每季度分三个片区召开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联调联席会议,分析存在问题,探讨化解矛盾纠纷的对策;设立了重大矛盾纠纷片区联动联调指挥部,统一协调各片区的联调工作,规范运作机制。今年以来,通过联动共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共209件。
三是加强省际协作。龙岩地处三省交界地,社会矛盾纠纷比较复杂的实际,为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目标,长汀、武平、上杭、永定四县区与江西、广东的七个县区分别签订了《闽粤赣边际司法行政协作联席会议协议书》,并制定出台了《闽粤赣边际司法行政协作实施细则》,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矛盾纠纷共调机制、视频会见共帮机制、特殊对象共防机制、法律援助共援机制、法治教育共宣机制。到目前,已建立37个省、市、县、乡边界调解组织。一年来调处跨省、跨县矛盾纠纷50件。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全镇环境质量,确保省级生态镇创建成功。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创建省级生态建设工作标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按照创建省级生态县指标的七项基本条件和三十六项建设指标考核要求2015年着力解决环境安全,生态建设两大方面的问题,环保信访得到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见成效,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农村入居和生态环境得到加大改善。
(一)组织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长为辖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明确职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总支、村、企业,对本辖区内环保工作负总责,制定20**年度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与辖区内有关单位、企业层层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指导、督促各村庄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三)环保机构建设。镇有专职环保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有环保监督管理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经费、工作设备等配备齐全,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日常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积极参加会议,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继续搞好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镇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辖区内出现企业偷排、超排,按照规定进行约谈。辖区内企业达标排放100%,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确保无较大(iii)、重大(ii)、特大(i)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二)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加大对水、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日排放污水100立方米以上的企业、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环保局预警应急指挥中心联网,确保正常运行。
(三)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处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计生办把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全部集中收贮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关停、拆除的企业必须坚决关停、彻底拆除;严禁向河道直排选矿废水,实施河道生态建设工程,恢复河道鱼类生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五)大气污染防治。负责辖区内燃煤锅炉拆改、洁净煤技术推广工作的实施与监管;对辖区内饮食油烟、流动餐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强整治规范,饮食油烟达标排放率95%;对辖区内的建筑和拆迁工地、垃圾清运、堆场和露天仓库等扬尘实施有效管理;禁止秸秆焚烧。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或环境规划要求。
(六)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及处置。各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建立风险源动态档案,重点以存在高浓度废水,督促辖区内风险源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源隐患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机构;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组织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事故发生。
(一)制定科学实用的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生态镇、生态村。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不断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积极组织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并以政府文件发布;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界桩、警示牌、围护栏,建立标准缓冲、隔离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村定点收集、镇集中清运、县统一处理”的垃圾管理体系,距县城无害化垃圾处理厂较远的乡镇设立卫生填埋场,卫生填埋场应落实防渗措施,或达到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按照“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无机垃圾就地解决,有机垃圾制造沼气、堆肥处理或资源回收利用。开展社会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60%,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四)大力推进镇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鼓励人口集中区建设污水处理站,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已建污水处理站确保正常运转。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0%,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五)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厅规定。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畜禽养殖粪便实行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六)倡导农民科学种田,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倡用土杂肥、有机肥,技术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农药,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大于60%。
(七)着力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积极推行荒山跨区域连片绿化工程;对破损山体实行有计划的山体修复;在村庄、河道、公路等区域,实行美化、绿化工程。
(八)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气化、发电、饲料、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
(九)倡导农民使用水能、太阳能、沼气等生物质能、风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清洁技术处理后的化石能源(如清洁煤、清洁油)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鼓励村、企业、单位,招引沼气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建筑节能等项目。
(十)环境信访查处到位。从源头上抓信访,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到部、省、市信访次数,杜绝重复信访。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当前,绥宁县矛盾纠纷愈发频繁,调解难度日渐增加,纠纷处理专业化趋势明显,但负有矛盾纠纷调解处理主体责任的乡镇人民政府,人员少,机制体制不健全,专业化人员严重缺乏,最为尴尬的莫过于做为负有行政处理决定责任主体的乡镇人民政府,竟然没有相关的工作部门,相关工作部门都被县相关部门直管了。人民调解体系没有真正建立,真正的人民调解组织全县几乎没有,上至县领导,下至群众,知道“人民调解”的人少知又少。没有由于行政体制的制约,乡镇矛盾纠纷处理管理可以说是“一锅糊”,谁肯做,谁能做,安排得了谁,就成了谁的义务责任。纠纷调处一直靠个别工作人员的责任感,靠个别人员的奉献精神,没有统一的体制机制。
乡镇矛盾纠纷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行政性纠纷,表现为治安矛盾纠纷、山林权属争议纠纷,土地权属争议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人事劳动争议纠纷、环境污染纠纷等,这类纠纷在调解未成的情况下,需要做出行政处理;二是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民事纠纷,这类纠纷在乡镇一般表现为赡养、抚养问题,婆媳矛盾、家庭暴力、家庭财产争议,相邻关系引发的通路通水通电等争议,以及牲畜引发的赔偿争议;三是重大突发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纠纷,这类纠纷一般表现为死亡赔偿争议和群体性上访,要求解决一定诉求,该类纠纷一般是影响重大的稳定事件,乡镇政府会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不存在受理处理问题。
各乡镇矛盾纠纷受理处理情况,大致也分为三种模式:第一种由司法所、派出所(包括驻村辅警)各自凭奉献精神自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该种模式完全建立在司法所、派出所干警无私奉献上,重大突发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纠纷除外的矛盾纠纷由两所包干了,完全是人治模式。第二种由村委会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由司法所或综治办(综治专干大多由司法员兼任)工作人员再行调解,派出所按自己职责处理治安纠纷,非治安纠纷交由司法所处理。第三种分片区负责,由片长协调解决各类矛盾,需要重复调解的纠纷,以及重大复杂矛盾由司法所、驻村干部和相关部门参与协调解决。以上三种模式没有按法定职能明确职责,需要做出行政处理决定书的纠纷,相互推诿,无人办理,久拖不决,造成当事人不断上访。
以上三种模式,随着新一轮机构改革的进行必将无法适应实际。三种模式都是以司法所作为矛盾纠纷调处的主体运行的,而新一轮改革之后司法所将无暇再专职于调处纠纷。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设计将进一步提升司法所作为政法机关的职能,司法所将着重承担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工作、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
面对发生变化的新情况,老办法不再适应实际,建立新的矛盾纠纷处理机制迫在眉睫,根据实际和个人经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及时处理各自职能范围内矛盾纠纷,需要做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及时做出处理决定书(稿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做出正式处理决定书,杜绝各部门相互推诿。
二是真正建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切实落实人民调解制度,做到人员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培训管理到位。建立人民调解组织,选举成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人民调解员,保障工作经费。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法院切实履行对人民调解业务指导的职责。乡镇建立矛盾调处中心,对矛盾纠纷进行受理、分派、督办,对辖区内重大复杂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三是加强“三调联动”,做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相互配合。建立法院指派人民调解案件制度,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配合与衔接,在行政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室,人民调解员参与行政纠纷的调解;对于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受理的纠纷,及时通报相关行政部门,由行政部门会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调处不成由行政部门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四是鼓励律师参与纠纷调解。落实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律师参与调解纠纷制度,鼓励律师参与纠纷调解。
基层稳,社会稳,基层安定,天下安定,创新矛盾纠纷处理新机制,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拆迁、农村征地及大量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出现,必然引发各类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的增多,影响了社会安定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力和难度明显加大。为切实加大矛盾纠纷的化解力度,整合基层司法行政力量,提高司法行政化解各类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和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联动联调工作机制的作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导向,以深化“平安**”建设为载体,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为建设海峡西岸生态型工贸旅游强县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造就“一支队伍”
通过开展联动联调活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培育基层干部驾驭复杂问题的能力,造就一支高素质调解队伍。
(二)重抓“二率提升”
通过开展联动联调工作,辖区内对排查出来的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不发生由民间纠纷引起的重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民转刑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实现“四无”的村居(社区)达到90%以上。
(三)实现“三个转变”
1、由小调解向大调解的转变,真正实现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各方参与调解的新格局;
2、由单一调解向多元调解转变,逐步形成民事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协调发展的大调解机制;
3、由随意调解向规范调解转变,从接待、咨询、受理到调处问题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四)建立“四个对接”
1、建立人民调解与刑事和解对接;
2、建立人民调解与信访调解对接;
3、建立人民调解与专业调解对接;
4、建立人民调解与法院调解对接。
(五)达到“五个目标”
1、调解资源整合集中;
2、调解体系健全完善;
3、调解机制联动高效;
4、调解职能提升发展;
5、调解队伍素质提高。
(一)设置联动联调工作区域。
按照地域、风俗、民情等将全县分为三个片区:
1、※抚片区。含※※、※※、※※、※※、※※、※※等6个乡镇,设※※、※※、※※为一个联动小组,※※、※※、※※为一个联动小组。
2、金丰片区。含※※、※※、等8个乡镇,设※※、※※、※※为一个联动小组,※※坑、※※为一个联动小组,岐岭、下洋、湖山为一个联动小组。
3、城关片区。含※※、※※等10个乡镇,设**、城郊、西溪、金砂为一个联动小组,※※、※※、※※为一个联动小组,※※、※※、※为一个联动小组。
(二)构建联动联调工作模式
1、县乡(镇)两级上下联动
县、乡(镇)成立“联动联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为总指挥,分管为指挥长,综治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组长,抽调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县乡(镇)之间的沟通协调,负责召集
能部门共同解决工作范围的各类矛盾纠纷。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由县“联动联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
2、部门与乡(镇)纵向联动
“联动联调”工作领导小组依托在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负责日常工作。涉及有关部门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由乡(镇)“联动联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各综治成员单位和各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3、乡(镇)之间横向联动
“联动联调”工作领导小组依托在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负责日常工作。涉及跨越乡(镇)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由乡(镇)“联动联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各有关乡(镇)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制定联动联调工作制度
1、工作制度
(1)“联动联调”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2)“联动联调”办公室工作制度;
(3)“联动联调”工作范围;
(4)“联动联调”领导干部责任制;
(4)“联动联调”奖惩机制;
(5)“联动联调”利益导向机制。
2、工作流程
(1)当事人申请受理(或调委会主动受理或党委政府指定受理或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机关委托受)----直接处理----调查----调解----签订协议-----制作调解协议卷宗----卷宗存档----回访-----定期报告
。
(2)当事人申请受理(或调委会主动受理或党委政府指定受理或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机关委托受)----直接处理----调查----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当事人申请受理(或调委会主动受理或党委政府指定受理或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机关委托受)----直接处理----调查----调解----签订协议----协议不能履行----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4)当事人申请受理(或调委会主动受理或党委政府指定受理或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机关委托受)-----分流划配有关部门处理-----定期报告。
3、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侮辱、处罚或变相处罚当事人;
3、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4、不得接受当事人任何宴请和礼物;
5、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或打击报复。
为了我们秀丽的家园不再受到环境污染的摧残,让我们从身边小事做起,从娃娃抓起,都来支持环保、关爱环境和珍爱生命,让绿色环保贯穿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环保一向是我们秋瑾幼儿园的特色,秋瑾幼儿园一向秉承“绿色、自主、创新、共享”的办园理念,用心将园本环保特色做深、做透。本学期借着秀丽校园建设的契机,结合我园的环保特色活动,我们将第12周定为“环保教育特色周”,开展一系列环保教育特色活动,并制订本活动方案。
环境保护,教育为本。环境教育是终身教育,教育孩子从小树立作为地球人的环保意识,热爱并保护我们的环境,是学前教育工作者的紧迫任务。幼儿园是幼儿环保教育的重要场所,我们以幼儿的年龄特点为依据,充分利用特有的资源和条件,不失时机的对幼儿进行环保教育,使下一代成为具有环保意识的“环保小卫士”。因此,我们将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教育小朋友从小懂得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为他们一生的环境意识打下良好的基础。
透过本次活动,起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
为确保此次活动圆满完成,特成立领导小组,组长为傅丽芳,副组长为金惠娣、金海英,成员为戴月红、董蕾、各年段长和各班班主任。
(一)提高教育者对环境保护的认识
收集有关环保的材料、文章、论文、报刊等,透过小组学习、讨论,使自己获得必须的环保知识,增强保护环境的职责感、紧迫感,对“环境教育务必从娃娃抓起”构成共识。制定好各班幼儿环境教育的目标、计划,认真加以实施。
(二)在主题活动中渗透环保教育
在主题活动中,渗透有关环保知识的教育。比如科学教学中,结合“水”、“声音”“空气”等等,能够告诉幼儿干净的水和安静的环境对人的身体有益。在数学教学中,能够用小青蛙捉害虫来教育幼儿青蛙是人类的好朋友,能够保护庄稼,我们要爱护它。教师还可根据环境的广泛资料,创编一些环境教育的教材,并用心开展班级特色环保活动。
1、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主题活动,各班用心开展不同的环保活动。
2、结合主题活动的资料,与幼儿一齐布置主题活动墙面,真正发挥墙饰的互动作用。
3、结合季节的特征丰富自然角资料,幼儿透过参与自然角的管理,感受大自然的美,发展幼儿的观察力。
4、结合幼儿园环保周计划资料,以培养幼儿良好的环保习惯为主,明白基本的有关环境、噪音、动物保护的常识。参加幼儿园的环保社区活动。
5、坚持每周进行1-2次的环保活动,充分利用在散步、餐前等时间开展环保小知识活动,培养幼儿爱惜粮食、珍惜水资源、爱护动物、不制造噪音等行为。
6、从小事做起,珍惜资源,不浪费粮食、纸张等。
(三)在生活和游戏中渗透环保教育
环境教育除了在教学中进行外,还能够结合日常生活和游戏让幼儿进一步得到更好的引导。生活中的教育契机无处不在,教师应抓住各一日生活各环节,适时渗透环保教育。也可利用生活中无毒无害的纸盒、饮料罐、碎布等废旧材料进行游戏,从中懂得要减少垃圾、利用废物、节省材料的好处。
(四)发挥家长的教育资源
家长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行为对幼儿的影响是显而异见的,为了使家庭环境教育和幼儿园的环境教育取得一致,我们准备开展以下工作:召开、家长会、利用家园桥等形式,向家长宣传环境保护的知识和加强幼儿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1、发放环保倡议书,多方面呼吁家长带动孩子实行绿色环保。
2、在班级设置垃圾回收站,鼓励家长幼儿利用回收的垃圾进行手工制作,变废为宝。
3、与孩子讨论有关垃圾的问题或疑问。
幼儿园及教师层面:
(1)制定一份“绿色环保我实行”环保教育特色周活动总方案,由副园办负责。
(2)发放一份家长倡议书,由副园办负责。
家校联动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安排部署,发挥政府与法院各自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建立寻求破产案件妥善处理的信息共享、动作协同,政府依法行政、法院公正司法,实现政府与法院优势互补,良性循环的机制(简称府院联动机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强省会”五年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法治贵阳建设为引领,以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出发点,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全力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以高效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强省会”五年行动。
(一)依法依规,有机衔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立足部门职能作用,推动府院在公平正义法治轨道上有机衔接、破解难题、促进发展,形成良法善治、共治多赢的“叠加效应”。
(二)整合资源,协同联动。树立辩证思维和全局观念,统筹行政资源、司法资源、社会资源,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整体协调,加快形成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多点联动、系统完备的府院联动工作新格局。
(三)高效畅通,提升效能。深入推进府院同业联办、力量联合、数据联通、风险联控、社会联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效,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型政府、高效化司法。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市场主体。把体现群众利益、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权益、增进群众福祉贯穿府院联动工作全过程,努力实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相统一;立足服务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为贵阳贵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贡献。
(一)建立健全破产府院联动机制
协同推进企业破产处置,进一步完善企业市场化帮扶、救治和退出机制,按照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协作模式,统筹解决办理破产中涉及的产权瑕疵、资产处置、资金支持、逃废债惩处及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同向发力提升执行合同效率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加快构建多元参与、协同联动的“1+n”府院联动解纷工作平台体系,合力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切实降低万人成讼率。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力度,协作查找、处置财产线索,打击逃避执行、转移财产等行为,切实维护法院生效裁判权威、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合力破解执行难题。激发联动主体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大格局,共同推动府院联动走深走远走实。法院数据共享到政府相关部门,更好地为市场主体服务,推动营商环境建设。
(三)公正高效保护市场主体权益
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意思自治,维护契约正义。依法加强股东权利保护,促进公司治理规范化。协力推动产权保护、市场秩序、群众生活等领域的优化提升。更好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司法机关的专业优势,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效能叠加、效率提高,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府院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协调。府院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抓好总体部署、统筹协调、工作保障。
2.分项明确职责。以本实施方案为统领,各工作组按照该方案要求尽快制定出台配套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及部门职责等具体内容。
3.压紧压实责任。各联动单位建立“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任务,亲自调度会议,明确专班专人,层层压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确保府院联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建立常态运行机制
1.实行协调会商制度。针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矛盾,及其他需要及时研究协调处理的问题,由提出问题的单位提请召集专题协调会,协商制定具体化解方案,提高破解难题的针对性、时效性。
2.注重日常沟通联络。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与司法机关的直接对接,开展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定期研商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三)建立督导落实机制
府院联动机制协调会议对研究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制作会议备忘录或会议纪要,并抄送有关单位。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落实,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相关工作无缝对接、落实到位。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联动单位要提高对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重要意义的认识,凝聚合力、精准有效协调化解发展中的现实问题、重大风险、突出矛盾,切实增进府院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确保工作实效
府院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对会议纪要及备忘录记载事项的跟踪落实,有关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报告府院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对分管不负责、归口不办理、拖拉搪塞导致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联动单位加强对府院联动机制创新实践的宣传报道,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全市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的做法和成效,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问题靠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家校联动工作方案篇十四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先进的理论、正确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武装我校广大学生家长,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努力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家长、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向家长宣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法规、政策;向家长传授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交流和探讨教育子女的好经验和好方法,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科学的育人方法。
1、加强对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制定规章制度,使家长学校逐步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2、成立家长委员会,充分发挥德育基地的作用,聘请有社会威望和影响的家长为委员会委员。各班选一名学生家长为委员会成员,不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家长为学校出谋划策。
3、学校每学期举办大型家长学校活动3次,邀请我区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为家长学员授课。学校通过培训,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家教理念,及时解决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发生的不良行为,确保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4、发挥我校资源,择优选取我校资深教师或家长学员讲课,围绕家庭教育中突出的、共性的问题,对不同年龄学生、分年级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
5、建立家长学校学员联系网络。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家庭教育方面经验交流征文、活动意见反馈等,建立家长与学校沟通的渠道,便于及时沟通信息,交流意见。
6、每学期要不断吸收和发展新学员;不断完善奖惩制度,对家长学员的出勤、听课情况进行考评,加强签到和点名制度,保证出勤率,建立学员及孩子的跟踪档案。对于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家长学员,学校要统一组织进行补课,缺勤的学员不得参加优秀学员评选。
7、每学期初,教研组长制定本年级家长学校授课及教学进度,安排骨干教师备课、授课,写教案及课后反思,及时汇总活动意见反馈情况,并建立档案。
校长:张淑巧
校务管理委员会:
石保仲(家长)靳莉琰(家长)王瑞青(教师)
张娣张娜胡建红李辉马新芳胡建强
晋玲晋娜宋艳芳
家校联动工作方案篇十五
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家校联动工作方案篇十六
认真贯彻省、市、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精神和区教育局转发的《马尾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充分认识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防溺水工作措施,建立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切实把全区学校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各学校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专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杜绝因学校教育不到位而发生的溺水死亡责任事故。
(一)强化教育,注重实效。
各校要结合校情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活动。通过上一堂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课、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专题报告、知识问答、承诺书、倡议书、每天五分钟安全教育、给学生及家长发一条预防溺水温馨提示函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每一位学生(幼儿)的防溺水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监管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或游泳,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自救方法和施救方法,尤其要教育他们,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更多伤亡。学校要特别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的防溺水安全教育。
各校要对照附件3:《马尾区教育局防溺水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情况记录表》和附件4《马尾区学校防溺水工作进社区、乡村联系表》重点做好防溺水相关工作。
(二)开展“三进”活动,增强责任意识
1、广泛开展教育行政部门干部进学校活动,着重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区教育局机关干部由局领导带队,到所挂钩的乡镇、社区(乡村)和学校对照《马尾区教育局防溺水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3)和《马尾区学校防溺水工作进社区、乡村联系表》(附件4)的内容开展防溺水安全工作督查并通报。
2、广泛开展学校进所在社区(乡村)活动,着重联系、推动四个方面工作。各学校领导要到所服务的社区(乡村)开展走访活动,着重联系和推动社区配合落实以下工作:
(2)社区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暑期夏令营活动,吸引学生参加;(3)社区内山塘、水库、河浦、江海、公园、游泳池等水域场所树立警示标志,同时加强管理人员值班巡逻等工作,严防学生私自下水游泳、嬉戏;(4)社区组织加强宣传教育,把青少年暑期安全教育进一步做到家里。
家校联动工作方案篇十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瑞丽市教育局《瑞丽教育系统20xx年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促进幼儿园的发展,保证幼儿园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幼儿园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我们必须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来规范和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提高广大师幼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素质,预防火灾事故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全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计划:
1、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明确消防工作责任,消防职责规定悬挂上墙。
2、制定年度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3、幼儿园宣传板报及班级宣传栏定期有消防常识内容。
4、将消防常识纳入教学内容,每月上好一堂消防安全教育课,每学年与消防队一起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进校园”活动,做到“两会两须知”,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知道火灾的危害性,知道自救逃生常识。
5、每学期组织出一期消防安全知识手抄报。
6、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
幼儿园成立由xxx园长任组长,xxx任副组长,xxx、xxx、xxx为成员的幼儿园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幼儿园消防安全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活动开展。
1、防火工作是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幼儿园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2、切实加强对幼儿午睡室、食堂、活动室、会议室等人员相对集中等重点部位的消防隐患的排查。
3、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4、加强对电器设备、电源电路的检查整治,严格幼儿园用电、用火、用气的管理,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校舍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能正常使用。
a、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
b、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c、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d、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
a、会使用消防器材;
b、会报火警;
c、会扑救初起火灾;
d、会组织疏散逃生。
a、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b、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c、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d、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第一时间发现火情;
2、第一时间报警;
3、第一时间扑救初期火灾;
4、第一时间启动消防设备;
5、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提高师生扑救初期火灾和紧急疏散的能力。
6、园舍设施安全。对幼儿园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锅炉、燃气、水、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食堂、睡室、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幼儿安全教育。在开展好常规性安全活动和集中安全教育的同时,幼儿园要根据消防安全工作的特点,认真搞好安全教育,教育幼儿要注意安全,不要在野外生火、玩火,特别在民间风俗、春节等节日期间,玩弄烟花爆竹。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于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幼儿园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的安全工作,对幼儿园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排查,认真分析原因,研究防范对策,确保安全。
幼儿园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整治期间,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橱窗、主题活动等形式,教育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并于每月23日前将当月的工作开展情况上报给上级。
家校联动工作方案篇十八
1.0适用范围
本参考规范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检测内容、方法和验收要求等。本参考规范适用于对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功能与质量的设计、采购、施工、第三方检测与验收,相应的改扩建系统和其它应用项目可以参照使用。
1.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章。
1.1.报警区域alarmzone
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
1.1.探测区域detectionzone
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1.1.保护面积monitoringarea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1.1.安装间距spacing
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1.1.保护半径monitoringradius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1.1.6
区域报警系统localalarmsystem
集中报警系统remotealarmsystem
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8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controlcenteralarmsystem
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总则
1.2.1保证建筑数字化系统工程中的消防监控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1.2.2系统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有验收资格的机构的验收。
1.2.3综合检测验收工作,除执行本章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2.4依据本章结合设计方案对系统进行检测和验收。
1.3检测
1.3.1基本条件
系统检测前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a)系统竣工表;
b)系统竣工图;
c)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d)调试记录和调试报告;
e)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f)系统检验报告(包括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及相关材料)。
1.3.2检测内容
1.3.2.2按本部分1.4.1条的要求进行检测和验证。
1.3.2.3按技术文件对系统中装置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和系统功能等进行检测:
1.3.2.3.1检测消防用电设备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装置,应进行3次转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
1.3.2.3.2火灾报警控制器(含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含电气控制箱)按实际安装数量全部进行功能检测。区域显示器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检测:
a)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测;
b)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检5台;
e)装置的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3.2.3.3火灾探测器(含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模拟火灾响应(可燃气体报警)和故障信号的检测:
a)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检20只(每个回路都应抽检);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10%~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抽检总数应不少于20只。
c)检测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被抽检火灾探测器的功能均应正常。
d)火灾探测器的类别、型号、适用场所、安装高度、保护半径、保护面积和火灾探测器的间距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1.3.2.3.
4室内消火栓的功能应在出水压力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件下,抽检下列控制功能:
a)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b)消火栓处操作启泵按钮,按5%~10%的比例抽验。
以上述控制功能应正常,信号应正确。
a)在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b)水流指示器、信号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的30%~50%的比例进行抽检;
c)压力开关、电动阀、电磁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全部进行检测;上述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1.3.2.3.6气体、泡沫、干粉等灭火系统,应在符合国家相关系统防火规范的条件下,按实际安装数量的20%~30%的比例抽检下列控制功能:
a)自动、手动启动和紧急切断试验1~3次;
上述试验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1.3.2.3.7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5樘以下的应全部检测,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20%的比例,但不小于5樘,抽检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1.3.2.3.8防烟排烟风机应全部检测,通风空调和防排烟设备的阀门,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的比例抽检联动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报警联动启动、消防控制室直接启停、现场手动启动联动防烟排烟风机1~3次;
b)报警联动停、消防控制室远程停通风空调送风1~3次;
c)报警联动开启、消防控制室开启、现场手动开启防排烟阀门1~3次;
上述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1.3.2.3.9消防电梯应进行1~2次手动控制和联动控制功能检测,非消防电梯应进行1~2次联动返回首层功能检测,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1.3.2.3.10火灾应急广播设备,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的比例进行下列功能检测:
a)在消防控制室选区、选层广播;
b)共用的扬声器强行切换试验;
c)备用扩音机控制功能试验;
d)广播内容自动录音功能试验;
上述各项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晰。
e)公共广播与消防广播系统共用时,应进行如下检测:
在公共广播状态时,操作广播系统应能切换到消防广播状态,切换前后,语音洪亮清楚,无串音和混音。当发生火警时,应能配合消防系统自动地实现消防广播。
b)电话插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的比例进行通话试验;
c)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119”进行1~3次通话试验;
d)通话内容自动录音功能试验;
上述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晰。
1.3.2.3.12消防应急照明控制装置应进行1~3次应急转换试验,系统中消防应急照明均应适时转换并有效照明。
自带电源型、集中电源式、集中控制型、智能组合型等应急照明的检测以及消防应急标志灯标识和表面亮度、照度等级、应急持续时间等应符合gb17945的要求。
自发光型(蓄光型)疏散制式标志禁止单独使用,应与非自发光型标志灯配合使用,其标志应能被其它照明光源照亮。
注:本条为强制性实施条款。
1.3.2.3.13检测图形化的crt显示,中文屏幕菜单等功能:
a)crt图形显示系统应能实现:
火灾报警系统设置探测保护区域内的建筑平面模拟图,中文标注图中的各报警区域,主要部位的名称及物理位置。
报警区域中的消防设备的物理位置,中文标注出的名称和类型,也可用图标表示,但应对每个图标加以说明。
b)crt图形显示系统的显示功能:
当有火灾报警信号、联动控制信号输入时,显示装置应在3s内发出火灾报警光信号,并显示报警部位对应的平面模拟图,在平面模拟图上用文字标注和红色报警指示清晰指示报警部位的物理位置,记录报警时间、报警部位等信息。
显示装置处于报警状态时应有专用的红色总报警指示,且该指示不受显示装置复位以外操作的影响。
首次火警部位应单独显示和标注。在显示装置其他状态下能直接切换到首次火情平面图。
后续报警部位应单独显示。同时应能手动查询火灾报警部位及相关信息。
在火灾报警或联动状态时,应优先显示报警平面图。若需显示多个报警平面图时,应能自动或手动循环显示,且应显示报警平面图的总数和其序号。
在火灾报警或联动状态下,显示装置显示非报警平面图时,应能手动或自动直接切换到报警平面图。
b)检查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能具有记录报警和时间的功能;
d)当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为低限、高限两段报警功能时,应能报出低限和高限二种明显不同情况的声光指示。
注:本条为强制性实施条款。
1.3.2.3.16其它消防控制设备的检测可参照相似类型的设备进行。
1.3.2.3.17检测消防控制室设备向bas传输,显示火灾报警信息的一致性、可靠性。
在现场发出模拟火灾报警信号,检测bas相关的各子系统动作功能(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等)。
检测前应先审核消防控制室与bas系统间通讯协议和功能设置文件的有效性,应满足gb/txxxx.4-200x。
检查与bas通讯状态指示灯应为正常指示,摘除通讯线,消防控制室和bas端均应进入通讯故障报警状态。测试完毕后应立即恢复通讯。
消防控制室发出的火警信息均应显示在bas端,信息应一致,不缺内容,当消防控制室对火警状态复位后,bas端火警信息也应被消除。
1.3.3检测方法
见1.4.2相关内容。
1.3.4检测设备
消防工程专用检测仪器装置及相关检测设备应能满足检测业务的需求并定期检定计量和校准。
1.3.5检测报告
应至少包括:
a)检测依据;
b)检测设备;
c)检测结果列表;
d)检测综合意见。
1.3.6不合格项的处理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应通知建设方、施工方等相关单位并责成责任方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整改后重新进行检测,直至检测合格。
1.3.7检测机构
检测须由获得国家或行业认可的相关检测机构承担并对检测结果负责,检测完成后由检测机构按规定格式出具检测报告。
1.4验收
建设方宜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也可交由建设方组织的有关专家、检测机构代表和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的验收组进行。
1.4.1验收大纲
验收前,应编制验收大纲;验收大纲由第三方机构或验收组提出。
1.4.2验收条件
1.4.2.1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进行操作、管理、维护人员配备情况检查。
1.4.2.2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进行施工质量复查。复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等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
b)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接地线及火灾报警信号传输线的敷设方式;
d)各种控制装置的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功能及安装质量;
e)报验资料是否真实有效齐全;
f)系统的设置是否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1.4.2.3系统检测报告。
1.4.2.4系统试运行报告。
1.4.2.5技术文档
系统验收时应出具以下技术文档:
a)招标书;
b)投标书;
c)合同书;d)系统工程设计文件;
e)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f)材料设备接收清单和合格证书;
g)工程变更说明文件;
h)隐蔽工程记录(需监理签字);
i)竣工图纸(蓝图);
j)阶段、分布、分项验收报告;
k)系统测试报告;
l)随机背景资料;
m)系统操作手册;
n)用户使用报告;
o)有关职能主管部门审批的文件;
p)有关职能主管部门验收的文件;
上述技术文档应内容齐全,数据准确,表达清楚,外观整洁,图表清晰。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的不同要求做个别调整和增减。
1.4.3验收程序
1.4.3.1由承建方向建设方提交验收申请,建设方组织验收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
1.4.3.2验收组或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测试。
1.4.3.2.1检查确认系统的检测报告、系统试运行报告、技术文档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确保程序合理。
1.4.3.2.2抽验本章1.4.2.3节的内容:
c)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控制装置功能正常;
f)消防电梯的紧急迫降和非消防电梯的回降控制装置功能正常;
g)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功能正常;
h)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的控制装置功能正常;
i)消防通信、消防电源及切断非消防电源控制装置功能正常;
j)可燃气体关断阀的电动控制装置功能正常;
k)其它有关的消防监控装置正常;
l)消防监控系统向bas等其它系统的传输信息正常(当系统有联动或联网要求时)。
1.4.3.3验收组或第三方机构向建设方提交抽检记录和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
1.4.4验收结论
由验收单位根据验收情况做出验收结论,可分为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如有不合格项,则应限期做出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家校联动工作方案篇十九
20xx年7月25日上午8:30;
头道河子
险情报警演练和险情救助演练;
1、指挥组
总指挥:荆艳会
副指挥:王培宇、刘俊奇、任刚
成员:耿丽华、王晖、李芳、王玉华、翁玉海、周洪建、
常海兵、吴相红、蔡由亮、左学军;
职责:统筹规划、指挥协调全局;
2、水位观察组:程金亮、唐立新;
职责:关注气象变化,监测水位变化情况;
3、疏散撤离组:常海兵、蔡友亮;
职责:疏散人员撤离现场,配合抢救组进行材料和设备转移;
4、抢救组:王晖、翁玉海、张国永;
职责:负责材料和设备的物资转移;
5、电工组:王振友、李欢;
职责:拆除有电危险源;
6、物资保障组:周洪建、刘国卿;
职责:负责防洪防汛所需用品及机械设备的调度;
7、医务组:王晓敏、鲁艺凡;
职责:负责医疗救护;
8、事后统计组:王晓宇;
职责:负责统计险情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9、摄影组:杨春丽、常华;
职责:负责全场的拍摄活动;
1、救生衣:40件;
2、铁锨、洋镐各20把;
3、编织袋:200个;
4、急救箱(绷带、血压表、创可贴、酒精棉、医用酒精、石膏夹板和医生大褂);
5、横幅:1条(中交一公局一公司建兴高速三标项目部防洪防汛应急演练);
6、现场所需挖掘机和铲车各一台;
7、现场所需对讲机10部;
8、扩音器6部;
9、救护车一辆;
10、担架一副;
1、指挥组发布命令各组负责人带领组员迅速赶往现场,做好各项准备事宜;
2、监测组负责对气象进行关注,兴城在未来一至两小时之内即将有一次大的强降雨,并对坝堤边坡进行监测,发现有超限沉降,有可能发生坍塌,把具体气象信息和坝堤沉降信息报知指挥组。
7、抢救现场物资设备已全部转移,防洪坝已加高加固,险情已得到完全控制,已无险情隐患,抢救组撤离现场,水位观察组继续监测,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
9、演练结束后,领导对现场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点评;
1、各组成员,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2、演练严肃对待;
3、演练过程中,各组成员相互配合,有良好团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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