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充电桩通信协议范文(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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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充电桩通信协议范文(22篇)
时间:2023-10-30 11:51:03     小编:BW笔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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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通信协议篇一

为保护乙方的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甲方依法开办的固定电话通信业务。

3.有对甲方执行的_____项目和资费标准的知晓权。

4.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全月)缴纳电信费用。

5.登记办理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乙方资料,并对乙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名称、结算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变更确认手续,因未按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使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8.使用电信网络传输的信息内容及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9.配合甲方实施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2.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乙方提供固定电话服务。并在营业场所公布_____项目和资费标准,并为乙方缴费提供方便。

5.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对电信计费的有关规定,固定网本地电话不提供详细话单。

6.乙方对缴纳的电信费用有异议的,甲方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协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对超过_____约定期限30日仍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可以暂停向其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8.乙方因欠费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缴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甲方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原电话号线不再保留,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9.因电信业务发展需要更改用户电话号码的,应当至少提前10日告知用户改号时间和更改后的电话号码,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20日内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费停话的,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24小时内恢复通话。

11.为建立与乙方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乙方资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话阻断,甲方应相应减免乙方在通话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减免月租费计算方法为:月租费_________中断服务时间(天)/30(天),阻断时间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诉或甲方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装机开通的,甲方应当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装费、移装费或者其它费用数额百分之一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一)乙方在结清所有电信费用后方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暂停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乙方私自移机(室内移机除外)、转让电话租用权或擅自改变电话使用性质的;

3.超过_____约定期限30日以上90日以内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乙方登记使用_________部及_________部以上固定电话,其中1部电话的通信费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甲方将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务。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缴各项电信费用和违约金:

1.利用固定电话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90日以上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采取诉讼途径解决。

四、附则

(一)同意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与其它任何组织或个人签定的涉及固定电话租用权的协议,对甲方概不发生效力。

(三)如国家或甲方上级企业发布新规定,导致本协议内容变更的,双方均同意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本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二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快速通关         及其相应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总则

1.乙方根据本协议获得甲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甲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资费标准对乙方进行收费。

2.在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期间,乙方每月(按自然月计)的通信费用以人民币结算。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服务,保证         能顺利开通,并提供从安装之日起   年的维修服务(除人为致损因素),   年后甲方将向乙方收取设备零件费及酌情收取维修人工费。

4.乙方同意在缴费期内向甲方指定的账号或按甲方指定的交费方式支付费用。

5.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缴欠费: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和海关有关规定而被停止业务运作并产生欠费。

6.乙方补交所欠费用并申请复通,经甲方同意后,在一周内恢复电子申报设备的使用。

7.乙方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甲方培训,并持有甲方颁发的《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电子申报技术操作员证》方可操作。

8.乙方若对费用及缴费情况有疑问,可在   个月内到甲方处或拨打甲方查询电话查询,航次账单只保留   个月。

9.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代办人资料、证件(身份证)和单位证明等资料真实有效。因上述资料不真实而无法接收到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10.若乙方资料(联系方式、联系人、发票及账单邮寄地址等)发生变更,应提前   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保障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1.甲方有义务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

12.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乙方(包括代办人)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不属实。

(2)未经同意,乙方擅自装拆电子申报设备并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不当用途(有损甲方或相关第三方利益)。

二、通信费用的结算

1.收费标准:每船每月在      个航次内收费      元(大写:    );每月在      个航次内收费       元(大写:       );每月在        个航次以上,从第         个航次起收费         元(大写:        )。

2.乙方缴费方式采用以下第     种:

(1)同城支票(含         );

发票:收到款后由甲方负责邮寄。

3.乙方缴费时间:以自然月为计费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甲方向乙方寄发上月收费账单日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乙方缴交上月航行通信服务费的时限,甲方将在每月    日向按时缴费的乙方寄发票。

三、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条款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通告、邮寄、信函等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         天内与甲方协商并签订特别协议。否则,甲方视乙方得知并同意新协议。

四、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快速通关_________及其相应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根据本协议获得甲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甲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资费标准对乙方进行收费。

2、在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期间,乙方每月(按自然月计)的通信费用以人民币结算。

3、甲方免费提供安装调试服务,保证_________能顺利开通,并提供从安装之日起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除人为致损因素),一年后甲方将向乙方收取设备零件费及酌情收取维修人工费。

4、乙方同意在缴费期内向甲方指定的账号或按甲方指定的交费方式支付费用。

5、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缴欠费:

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和海关有关规定而被停止业务运作并产生欠费。

6、乙方补交所欠费用并申请复通,经甲方同意后,在一周内恢复电子申报设备的使用。

7、乙方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甲方培训,并持有甲方颁发的《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电子申报技术操作员证》方可操作。

8、乙方若对费用及缴费情况有疑问,可在三个月内到甲方处或拨打甲方查询电话查询,航次帐单只保留三个月。

9、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代办人资料、证件(身份证)和单位证明等资料真实并可联系。因上述资料不真实而无法接收到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10、若乙方资料(联系方式、联系人、发票及帐单邮寄地址等)发生变更,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保障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1、甲方有义务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

12、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乙方(包括代办人)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不属实。

(2)未经同意,乙方擅自装拆电子申报设备并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不当用途(有损甲方或相关第三方利益)。

1、收费标准:每船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内收费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内收费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以上,从第_________个航次起收费_________元。

2、乙方缴费方式:

同城支票(含_________);

银行代扣(凭身份证原件,存折原件或银行卡在________________银行办理代扣手续,我公司可进行银行代扣手续)发票:收到款后由甲方负责邮寄。

3、乙方缴费时间:以自然月为计费周期,每月的4—10日为甲方向乙方寄发上月收费帐单日期;每月的11—20日为乙方缴交上月航行通信服务费的时限,甲方将在每月23日向按时缴费的乙方寄发票。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条款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通告、邮寄、信函等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_____天内与甲方协商并签订特别协议。否则,甲方视乙方得知并同意新协议。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四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快速通关_________及其相应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总则

1.乙方根据本协议获得甲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甲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资费标准对乙方进行_____。

2.在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期间,乙方每月(按自然月计)的通信费用以人民币结算。

4.乙方同意在缴费期内向甲方指定的账号或按甲方指定的交费方式支付费用。

5.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缴欠费: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和海关有关规定而被停止业务运作并产生欠费。

6.乙方补交所欠费用并申请复通,经甲方同意后,在一周内恢复电子申报设备的使用。

7.乙方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甲方培训,并持有甲方颁发的《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电子申报技术操作员证》方可操作。

8.乙方若对费用及缴费情况有疑问,可在三个月内到甲方处或拨打甲方查询电话查询,航次帐单只保留三个月。

10.若乙方资料(联系方式、联系人、发票及帐单邮寄地址等)发生变更,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保障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1.甲方有义务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

12.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包括代办人)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不属实。

未经同意,乙方擅自装拆电子申报设备并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不当用途(有损甲方或相关第三方利益)。

二、通信费用的结算

1._____标准:每船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内_____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内_____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以上,从第_________个航次起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缴费方式:

同城支票(含_________);

银行代扣(凭身份证原件,存折原件或银行卡在_________银行办理代扣手续,我公司可代办银行代扣手续)发票:收到款后由甲方负责邮寄。

3.乙方缴费时间:以自然月为计费周期,每月的410日为甲方向乙方寄发上月_____帐单日期;每月的1120日为乙方缴交上月航行通信服务费的时限,甲方将在每月23日向按时缴费的乙方寄发票。

三、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条款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通告、邮寄、信函等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_________天内与甲方协商并签订特别协议。否则,甲方视乙方得知并同意新协议。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五

乙方:_________

鉴于:

c.双方有意根据本协议中列明的条款从对方购买并向对方提供电话通信服务。

因此,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1.服务开始日。开始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或于该日期左右,甲方应按照附件a 的费率向乙方提供电话通信服务。乙方应同样按照附件b 的费率向甲方提供电话通信服务。上述费率应受第4 条的调整所约束。附件a 中的费率在经甲方事先30日书面通知乙方后可变更。附件b 中的费率在经乙方事先30日书面通知甲方后可变更。

2.服务期。本协议自双方于文首签署之日期起生效,双方的义务亦自此开始。本协议有效期为上述日期起后的三十六(36)个月(但受第5 条提前终止协议的权利约束)。本协议在首期或任何后一期届满后将自动延长半年。如果任何一方有意在首期或任何后一期届满时终止本协议,该方应在该期届满前至少提前四十五(45)日将其终止本协议的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除非经任一方以上述规定书面终止,本协议应持续有效。

3.发票

(1 )甲方应每月向乙方提交一份发票,该发票应包含前一个月的费用并不得迟于前一个月后的十五(15)日发出(“发票日”)。

(2 )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发票,该发票应包含前一个月的费用并不得迟于前一个月后的十五(15)日发出(“发票日”)。

4.结算

每月发票之间的差额(“结算付款”)应由发票金额较低的一方(“结算应付方”)于不晚于发票日起十五(15)日(“到期日”)支付发票金额较高的一方(“结算应收方”)。

如果结算应收方于到期日未收到结算付款,结算应收方(是否应为结算应付方)于到期日因没有争议的使用而应付但拖欠的金额应计收月利率1.5 %的费用。

本条规定不能被解释为结算应收方放弃在本协议中其所享有的由于上述欠款而宣布结算应收方违约的权利,及终止本协议、行使本协议中或根据法律或衡平原则应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5.终止

如果在以上描述的到期日或在结算应收方自行决定并书面允许的任何宽限期内,向结算应付方开出帐单的结算付款未从结算应付方收到,则结算应收方可以其独立意志决定部分或全部终止转播服务。结算应收方保留权利,以向结算应付方收取在收取未支付金额过程中产生的律师费及由结算应付方造成的任何和所有成本,而不论是否提起诉讼。

6.调整

帐单调整的要求必须在发票日后十五(15)日内作出。被确定为出错的任何金额将从下个月的结算中划出。上述调整要求不应成为延迟清算付款的借口。

7.未保证

双方未就本协议中提供的传播服务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亦未就适销性、任何特定目的或功能的描述或适用性作出保证。

8.义务的放弃

(1 )年收入的损失,利润保留、业务或商誉,及

(2 )双方违约或使用或未使用服务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惩罚性的、大概的、后果性的或偶然的损失或损害。

9.赔偿

双方应赔偿并使另一方、其股东、官员、主管、雇员和代理免于任何和一切损失、成本、损害、开支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庭费用及合理的律师费,上述费用的产生是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由于本协议中传播服务的安装、接通、维护、服务或发射故障,包括服务提供方、其雇员、代理及客户的对传播服务的任何中断,服务提供方重大过失或有意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政府规章的行为而导致的除外。

10. 无代理

任何一方未被授权作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且任何一方无权代表对方、以对方名义假设或设定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义务。

11. 不可抗力

本协议项下双方义务受制于以下不可抗力事件,且任何一方没有义务为因下列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误、无法履行(结算应付方的支付行为除外)、损害、损失或任何设备的破坏或故障。不可抗力事件是火灾、洪水、劳动纠纷或短缺、公用设施供应缩短、动力丧失、爆炸、内乱、政府行为、供应设备短缺、交通不可获得、第三方行为或疏忽、或超越一方合理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双方不应陈述对方对服务提供方对其客户提供的服务负有责任。

12. 未弃权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任何放弃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被解释为对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全部放弃或弃权。

13. 修改

本协议非经双方另行书面签署文件,不得修改。任何一方知晓或收到对方的定单、售货确认书货其他类似文件不构成对本协议的修订或修改。

14. 授权的陈述

各方向对方陈述并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递交接该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履行已经合法授权,且本协议根据其中条款对双方而言是有效合法并有约束力的协议。

15. 副本

本协议可签署若干副本,各副本应为原件并组成一份同样的协议。

16. 通知

本协议要求及允许的所有通知、要求及其他通信应以书面作出并在实际收到,或如更早且不论是否实际收到时,则于以一级邮件方式、正确书写各方的最后知晓的营业地址且附适当邮资投邮之次日,视为以发送。通知应按下列地址发送:

至甲方:

联系人: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 ;

电话:_________ ;

传真:_________.

至乙方:

联系人: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 ;

电话:_________ ;

传真: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六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快速通关及其相应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根据本协议获得甲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甲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资费标准对乙方进行收费。

2.在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期间,乙方每月(按自然月计)的通信费用以人民币结算。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服务,保证能顺利开通,并提供从安装之日起年的维修服务(除人为致损因素),年后甲方将向乙方收取设备零件费及酌情收取维修人工费。

4.乙方同意在缴费期内向甲方指定的账号或按甲方指定的交费方式支付费用。

5.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缴欠费: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和海关有关规定而被停止业务运作并产生欠费。

6.乙方补交所欠费用并申请复通,经甲方同意后,在一周内恢复电子申报设备的使用。

7.乙方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甲方培训,并持有甲方颁发的《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电子申报技术操作员证》方可操作。

8.乙方若对费用及缴费情况有疑问,可在个月内到甲方处或拨打甲方查询电话查询,航次账单只保留个月。

9.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代办人资料、证件(身份证)和单位证明等资料真实有效。因上述资料不真实而无法接收到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10.若乙方资料(联系方式、联系人、发票及账单邮寄地址等)发生变更,应提前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保障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1.甲方有义务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

12.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乙方(包括代办人)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不属实。

(2)未经同意,乙方擅自装拆电子申报设备并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不当用途(有损甲方或相关第三方利益)。

1.收费标准:每船每月在个航次内收费 元(大写:);每月在个航次内收费 元(大写:);每月在个航次以上,从第个航次起收费 元(大写:)。

2.乙方缴费方式采用以下第种:

(1)同城支票(含);

(2)异地银行划账(收款单位:公司;开户行:;账号:);

(3)银行代扣(凭身份证原件,存折原件或银行卡在银行办理代扣手续,甲方可代理银行代扣手续);发票:收到款后由甲方负责邮寄。

3.乙方缴费时间:以自然月为计费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甲方向乙方寄发上月收费账单日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乙方缴交上月航行通信服务费的时限,甲方将在每月 日向按时缴费的乙方寄发票。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条款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通告、邮寄、信函等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天内与甲方协商并签订特别协议。否则,甲方视乙方得知并同意新协议。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七

乙方:_________

鉴于:

c.双方有意根据本协议中列明的条款从对方购买并向对方提供电话通信服务。

因此,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1.服务开始日。开始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或于该日期左右,甲方应按照附件a 的费率向乙方提供电话通信服务。乙方应同样按照附件b 的费率向甲方提供电话通信服务。上述费率应受第4 条的调整所约束。附件a 中的费率在经甲方事先30日书面通知乙方后可变更。附件b 中的费率在经乙方事先30日书面通知甲方后可变更。

2.服务期。本协议自双方于文首签署之日期起生效,双方的义务亦自此开始。本协议有效期为上述日期起后的三十六(36)个月(但受第5 条提前终止协议的权利约束)。本协议在首期或任何后一期届满后将自动延长半年。如果任何一方有意在首期或任何后一期届满时终止本协议,该方应在该期届满前至少提前四十五(45)日将其终止本协议的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除非经任一方以上述规定书面终止,本协议应持续有效。

3.发票

(1 )甲方应每月向乙方提交一份发票,该发票应包含前一个月的费用并不得迟于前一个月后的十五(15)日发出(“发票日”)。

(2 )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发票,该发票应包含前一个月的费用并不得迟于前一个月后的十五(15)日发出(“发票日”)。

4.结算

每月发票之间的差额(“结算付款”)应由发票金额较低的一方(“结算应付方”)于不晚于发票日起十五(15)日(“到期日”)支付发票金额较高的一方(“结算应收方”)。

如果结算应收方于到期日未收到结算付款,结算应收方(是否应为结算应付方)于到期日因没有争议的使用而应付但拖欠的金额应计收月利率1.5 %的费用。

本条规定不能被解释为结算应收方放弃在本协议中其所享有的由于上述欠款而宣布结算应收方违约的权利,及终止本协议、行使本协议中或根据法律或衡平原则应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5.终止

如果在以上描述的到期日或在结算应收方自行决定并书面允许的任何宽限期内,向结算应付方开出帐单的结算付款未从结算应付方收到,则结算应收方可以其独立意志决定部分或全部终止转播服务。结算应收方保留权利,以向结算应付方收取在收取未支付金额过程中产生的律师费及由结算应付方造成的任何和所有成本,而不论是否提起诉讼。

6.调整

帐单调整的要求必须在发票日后十五(15)日内作出。被确定为出错的任何金额将从下个月的结算中划出。上述调整要求不应成为延迟清算付款的借口。

7.未保证

双方未就本协议中提供的传播服务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亦未就适销性、任何特定目的或功能的描述或适用性作出保证。

8.义务的放弃

(1 )年收入的损失,利润保留、业务或商誉,及

(2 )双方违约或使用或未使用服务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惩罚性的、大概的、后果性的或偶然的损失或损害。

9.赔偿

双方应赔偿并使另一方、其股东、官员、主管、雇员和代理免于任何和一切损失、成本、损害、开支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庭费用及合理的律师费,上述费用的产生是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由于本协议中传播服务的安装、接通、维护、服务或发射故障,包括服务提供方、其雇员、代理及客户的对传播服务的任何中断,服务提供方重大过失或有意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政府规章的行为而导致的除外。

10. 无代理

任何一方未被授权作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且任何一方无权代表对方、以对方名义假设或设定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义务。

11. 不可抗力

本协议项下双方义务受制于以下不可抗力事件,且任何一方没有义务为因下列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误、无法履行(结算应付方的支付行为除外)、损害、损失或任何设备的破坏或故障。不可抗力事件是火灾、洪水、劳动纠纷或短缺、公用设施供应缩短、动力丧失、爆炸、内乱、政府行为、供应设备短缺、交通不可获得、第三方行为或疏忽、或超越一方合理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双方不应陈述对方对服务提供方对其客户提供的服务负有责任。

12. 未弃权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任何放弃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被解释为对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全部放弃或弃权。

13. 修改

本协议非经双方另行书面签署文件,不得修改。任何一方知晓或收到对方的定单、售货确认书货其他类似文件不构成对本协议的修订或修改。

14. 授权的陈述

各方向对方陈述并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递交接该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履行已经合法授权,且本协议根据其中条款对双方而言是有效合法并有约束力的协议。

15. 副本

本协议可签署若干副本,各副本应为原件并组成一份同样的协议。

16. 通知

本协议要求及允许的所有通知、要求及其他通信应以书面作出并在实际收到,或如更早且不论是否实际收到时,则于以一级邮件方式、正确书写各方的最后知晓的营业地址且附适当邮资投邮之次日,视为以发送。通知应按下列地址发送:

至甲方:

联系人: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 ;

电话:_________ ;

传真:_________.

至乙方:

联系人: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 ;

电话:_________ ;

传真: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八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快速通关_________及其相应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总则

1.乙方根据本协议获得甲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甲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资费标准对乙方进行收费。

2.在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期间,乙方每月(按自然月计)的通信费用以人民币结算。

3.甲方免费提供安装调试服务,保证_________能顺利开通,并提供从安装之日起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除人为致损因素),一年后甲方将向乙方收取设备零件费及酌情收取维修人工费。

4.乙方同意在缴费期内向甲方指定的账号或按甲方指定的交费方式支付费用。

5.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缴欠费: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和海关有关规定而被停止业务运作并产生欠费。

6.乙方补交所欠费用并申请复通,经甲方同意后,在一周内恢复电子申报设备的使用。

7.乙方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甲方培训,并持有甲方颁发的《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电子申报技术操作员证》方可操作。

8.乙方若对费用及缴费情况有疑问,可在三个月内到甲方处或拨打甲方查询电话查询,航次帐单只保留三个月。

9.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代办人资料、证件(身份证)和单位证明等资料真实并可联系。因上述资料不真实而无法接收到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10.若乙方资料(联系方式、联系人、发票及帐单邮寄地址等)发生变更,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保障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1.甲方有义务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

12.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包括代办人)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不属实。

未经同意,乙方擅自装拆电子申报设备并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不当用途(有损甲方或相关第三方利益)。

二、通信费用的结算

1.收费标准:每船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内收费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内收费_________元,每月在___        _____个航次以上,从第_________个航次起收费_________元。

2.乙方缴费方式:

同城支票(含_________);

银行代扣(凭身份证原件,存折原件或银行卡在________________银行办理代扣手续,我公司可代办银行代扣手续)发票:收到款后由甲方负责邮寄。

3.乙方缴费时间:以自然月为计费周期,每月的4—10日为甲方向乙方寄发上月收费帐单日期;每月的11—20日为乙方缴交上月航行通信服务费的时限,甲方将在每月23日向按时缴费的乙方寄发票。

三、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条款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通告、邮寄、信函等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_____天内与甲方协商并签订特别协议。否则,甲方视乙方得知并同意新协议。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九

甲方(服务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客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经营权,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有权选择享受其在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通信服务业务。

(3)有权对本公司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4)须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限内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

(5)申请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需要变更时,应在一周内来本公司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应使用国家批准的已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7)应配合本公司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8)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电话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9)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订固定电话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

(2)有权对固定电话的服务范围及功能做出调整,以确保固定电话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对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回收,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暂停、终止或拒绝其申请办理其他固定电话服务项目。

(5)为便于改善服务工作,及时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客户资料。

(6)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固定电话服务。

(7)在营业场所公布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方式,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8) 提供固定电话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免费向客户提供长途电话详细清单,并保留半年话费信息。

(9)本公司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码簿上刊登资料,除非客户本人提出申请。

(10)因固定电话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引起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至少应提前日告知客户。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日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客户在缴清所有费用并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后,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本公司发现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不真实的;

(4)逾期个月仍未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5)登记使用超过一项固定电话服务的客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付其中任何一项有关费用的。

3、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

(1)非法利用已享受的固定电话服务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个月以上未缴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违约责任

1、客户办理装机业务手续后,如因本公司线路等原因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安装开通时,应在承诺期内及时通知客户,客户接到通知后可选择取消业务或继续等待。

2、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话,阻断时间超过《电信条例》规定时限的,按条例中计算标准减免超过时限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为止。

3、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所欠费用每日收取3‰的滞纳金,对超过规定期限的,做停机或拆机处理,暂停提供服务期间,月租费和滞纳金照收。因欠费拆机的,拆机后的月租费可以不收,但继续计算客户所欠费用的滞纳金直至缴纳全部所欠费用后为止。

四、证明材料

1、个人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驾照);单位或商业客户须提供法定有效证件(介绍信、营业执照)。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3、客户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不在本地的,须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由担保人签章认可。如果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在本公司营业场院所办理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预付话费达到一定限额时,本公司将以语音提示方式,提醒用户续费,话费用完后用户仍不续费,本公司有权做停机处理。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本公司可以采用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等方式。信函通知于寄出后(以邮戳为准)小时即视为用户已经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日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相关通告及通知。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协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相抵触,从其规定。

九、本协议及附件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分公司。

十、附则

1、 “固定电话业务受理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变更固定电话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行签订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签订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变更协议或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与其他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订的协议就涉及到固定电话租赁权的,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5、本协议一式二份,客户留存一份,本公司营业厅留存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一:固定电话业务受理登记单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十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保护乙方的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甲方依法开办的固定电话通信业务。

3.有对甲方执行的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的知晓权。

4.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全月)缴纳电信费用。

5.登记办理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乙方资料,并对乙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名称、结算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变更确认手续,因未按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使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8.使用电信网络传输的信息内容及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9.配合甲方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2.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乙方提供固定电话服务。并在营业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并为乙方缴费提供方便。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______(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等紧急电话的接入服务。

4.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查询,并为乙方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5.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的技术规范书以及工信部对电信计费的有关规定,固定网本地电话不提供详细话单。

6.乙方对缴纳的电信费用有异议的,甲方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协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 %的违约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 日仍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可以暂停向其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8.乙方因欠费暂停服务 日内仍未补缴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甲方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原电话号线不再保留,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9.因电信业务发展需要更改用户电话号码的,应当至少提前 日告知用户改号时间和更改后的电话号码,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 日内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费停机的,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24小时内恢复通话。

11.为建立与乙方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乙方资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话阻断,甲方应相应减免乙方在通话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减免月租费计算方法为:月租费×中断服务时间(天)/30(天),阻断时间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诉或甲方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装机开通的,甲方应当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装费、移装费或者其他费用数额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一)乙方在结清所有电信费用后方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暂停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乙方私自移机(室内移机除外)、转让电话租用权或擅自改变电话使用性质的;

3.超过收费约定期限 日以上 日以内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乙方登记使用 部及 部以上固定电话,其中1部电话的通信费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甲方将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务。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缴各项电信费用和违约金:

1.利用固定电话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 日以上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四、附则

(一)同意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与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签订的涉及固定电话租用权的协议,对甲方概不发生效力。

(三)如国家或甲方上级企业发布新规定,导致本协议内容变更的,双方均同意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本协议。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转合同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章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十一

乙方:_________

鉴于:

c.双方有意根据本协议中列明的条款从对方购买并向对方提供电话通信服务。

因此,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1、服务开始日。开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于该日期左右,甲方应按照附件a的费率向乙方提供电话通信服务。乙方应同样按照附件b的费率向甲方提供电话通信服务。上述费率应受第4条的调整所约束。附件a中的费率在经甲方事先30日书面通知乙方后可变更。附件b中的费率在经乙方事先30日书面通知甲方后可变更。

2、服务期。本协议自双方于文首签署之日期起生效,双方的义务亦自此开始。本协议有效期为上述日期起后的三十六(36)个月(但受第5条提前终止协议的权利约束)。本协议在首期或任何后一期届满后将自动延长半年。如果任何一方有意在首期或任何后一期届满时终止本协议,该方应在该期届满前至少提前四十五(45)日将其终止本协议的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除非经任一方以上述规定书面终止,本协议应持续有效。

3、发票

(1)甲方应每月向乙方提交一份发票,该发票应包含前一个月的费用并不得迟于前一个月后的十五(15)日发出(“发票日”)。

(2)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发票,该发票应包含前一个月的费用并不得迟于前一个月后的十五(15)日发出(“发票日”)。

4、结算

每月发票之间的差额(“结算付款”)应由发票金额较低的一方(“结算应付方”)于不晚于发票日起十五(15)日(“到期日”)支付发票金额较高的一方(“结算应收方”)。

如果结算应收方于到期日未收到结算付款,结算应收方(是否应为结算应付方)于到期日因没有争议的使用而应付但拖欠的金额应计收月利率1.5%的费用。

本条规定不能被解释为结算应收方放弃在本协议中其所享有的由于上述欠款而宣布结算应收方违约的权利,及终止本协议、行使本协议中或根据法律或衡平原则应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5、终止

如果在以上描述的到期日或在结算应收方自行决定并书面允许的任何宽限期内,向结算应付方开出帐单的结算付款未从结算应付方收到,则结算应收方可以其独立意志决定部分或全部终止转播服务。结算应收方保留权利,以向结算应付方收取在收取未支付金额过程中产生的律师费及由结算应付方造成的任何和所有成本,而不论是否提起诉讼。

6、调整

帐单调整的要求必须在发票日后十五(15)日内作出。被确定为出错的任何金额将从下个月的结算中划出。上述调整要求不应成为延迟清算付款的借口。

7、未保证

双方未就本协议中提供的传播服务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亦未就适销性、任何特定目的或功能的描述或适用性作出保证。

8、义务的放弃

(1)年收入的损失,利润保留、业务或商誉,及

(2)双方违约或使用或未使用服务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惩罚性的、大概的、后果性的或偶然的损失或损害。

9、赔偿

双方应赔偿并使另一方、其股东、官员、主管、雇员和代理免于任何和一切损失、成本、损害、开支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庭费用及合理的律师费,上述费用的产生是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由于本协议中传播服务的安装、接通、维护、服务或发射故障,包括服务提供方、其雇员、代理及客户的对传播服务的任何中断,服务提供方重大过失或有意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政府规章的行为而导致的除外。

10.无代理

任何一方未被授权作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且任何一方无权代表对方、以对方名义假设或设定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义务。

11.不可抗力

本协议项下双方义务受制于以下不可抗力事件,且任何一方没有义务为因下列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误、无法履行(结算应付方的支付行为除外)、损害、损失或任何设备的破坏或故障。不可抗力事件是火灾、洪水、劳动纠纷或短缺、公用设施供应缩短、动力丧失、爆炸、内乱、政府行为、供应设备短缺、交通不可获得、第三方行为或疏忽、或超越一方合理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双方不应陈述对方对服务提供方对其客户提供的服务负有责任。

12.未弃权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任何放弃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被解释为对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全部放弃或弃权。

13.修改

本协议非经双方另行书面签署文件,不得修改。任何一方知晓或收到对方的定单、售货确认书货其他类似文件不构成对本协议的修订或修改。

14.授权的陈述

各方向对方陈述并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递交接该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履行已经合法授权,且本协议根据其中条款对双方而言是有效合法并有约束力的协议。

15.副本

本协议可签署若干副本,各副本应为原件并组成一份同样的协议。

16.通知

本协议要求及允许的所有通知、要求及其他通信应以书面作出并在实际收到,或如更早且不论是否实际收到时,则于以一级邮件方式、正确书写各方的最后知晓的营业地址且附适当邮资投邮之次日,视为以发送。通知应按下列地址发送:

至甲方:

联系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至乙方:

联系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十二

乙方:_________

为保护乙方的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甲方依法开办的固定电话通信业务。

3、有对甲方执行的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的知晓权。

4、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全月)缴纳电信费用。

5、登记办理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乙方资料,并对乙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名称、结算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变更确认手续,因未按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使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8、使用电信网络传输的信息内容及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9、配合甲方实施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2、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乙方提供固定电话服务。并在营业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并为乙方缴费提供方便。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等紧急电话的接入服务。

4、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查询,并为乙方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5、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对电信计费的有关规定,固定网本地电话不提供详细话单。

6、乙方对缴纳的电信费用有异议的,甲方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协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可以暂停向其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8、乙方因欠费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缴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甲方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原电话号线不再保留,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9、因电信业务发展需要更改用户电话号码的,应当至少提前10日告知用户改号时间和更改后的电话号码,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20日内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费停话的,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24小时内恢复通话。

11、为建立与乙方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乙方资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话阻断,甲方应相应减免乙方在通话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减免月租费计算方法为:月租费×中断服务时间(天)/30(天),阻断时间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诉或甲方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装机开通的,甲方应当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装费、移装费或者其它费用数额百分之一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一)乙方在结清所有电信费用后方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暂停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乙方私自移机(室内移机除外)、转让电话租用权或擅自改变电话使用性质的;

3、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以上90日以内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乙方登记使用_________部及_________部以上固定电话,其中1部电话的通信费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甲方将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务。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缴各项电信费用和违约金:

1、利用固定电话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90日以上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采取诉讼途径解决。

(一)同意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与其它任何组织或个人签定的涉及固定电话租用权的协议,对甲方概不发生效力。

(三)如国家或甲方上级企业发布新规定,导致本协议内容变更的,双方均同意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本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十三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一、总则:

甲方根据_________数据通讯业务需要,与乙方共同建设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平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友好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各项协议如下。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无偿提供进入大楼的专线引入孔位及大楼内的井道,方便乙方专线接入。

2、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网络建设、运行和业务开通情况,享受乙方公示的大客户特殊服务和各项优惠政策。

3、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的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规定的范围内,向乙方提出相关的技术支持和要求。

4、甲方负责自备设备的运行维护,并有义务保证乙方设备在用户端所要求的安全运行环境。

5、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电信业务从事违法活动。

6、甲方系统内的结算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有关费用,并有权向乙方索取费用详单。

7、甲方为通信业务的使用者,享有正常使用通信服务的权利。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并对此业务的合法性负责。

2、乙方应按时向甲方通报网络建设情况和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3、乙方对自己的网络进行调整前,以书面形式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引起甲方业务中断时间超过半小时的调整不能在甲方正常工作时间进行。乙方应确保专线的正常运行,并负责专线的日常维护和检修。

4、乙方为保证甲方的业务应用,免费向甲方开放乙方的vpdn-radius服务器及其数据库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甲方的vpdn-radius与乙方的vpdn-radius服务器的互联工作。

5、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和业务有关的建设与维护中积极配合。

6、乙方在甲方投资建设的所有管道、杆路、光缆及设备等所有权属于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供甲方使用。

7、乙方为通信业务的提供者,承担提供通信网络服务的义务。

8、乙方享有按期收取通信费用的权利,但必须向被收取费用人(使用人单位)提供费用帐单及发票。

9、乙方及其各联通分公司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基于此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战略框架协议与交通系统各单位签订相应的通讯业务费用

合同

10、若协议期内,如_________数据业务资费上调,甲、乙双方仍然按原有资费标准执行,折扣优惠按本协议第十一款第二条执行;如资费下调,则在下调资费标费标准基础上,折扣优惠仍按本协议第十一款第二条执行。

11、此协议是基于_________战略合作协议条款的基础上签订的。

四、 通信业务服务内容:

无线上网数据业务应用。

五、 通信业务开通的前期准备工作:

开通_________无线上网数据通信业务;

甲方前期的准备工作为:

乙方前期的准备工作为:

1、按甲方要求,乙方为省厅、各市各准备_________个用户数申请号段;

2、为光纤接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相应的由乙方提供的所需设备。

六、 安全保障:

2、乙方给交通系统各单位发放_________卡后,自发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备案。

3、乙方要确保_________卡发放的安全,绝不允许_________卡发放到本省交通系统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否则甲方有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所产生费用甲方不承担,引起的法律与经济后果也由乙方承担。

4、本省交通系统内的单位名单(见附件1)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实施联系人名单(见附件2)。

七、 通信业务开通期限:

开通_________无线上网通信业务的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八、 通信业务使用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无线上网通信业务的期限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九、 双方特约:

1、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号段,乙方为甲方及交通系统各单位开通号段中的号码后,10个工作日内需通知甲方备案。

2、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

3、乙方下属分公司将根据交通系统各单位的需求设立相应的结算帐号。

4、甲方在使用乙方的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出现通信故障时,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1小时内向甲方联系人反馈故障处理情况。

5、乙方制定客户经理作为与甲方的联系人,全面负责所有系统、程序、线路的安装、调测和后期服务工作,客户经理应定期走访甲方,及时解决甲方的需求,并应保证7×24小时均可联络。

6、乙方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_________)。

7、此协议为全省交通系统统一协议,在该系统范围内一律有效。

8、此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将不再与交通系统各单位签署在技术上可能增加_________交通业务网络连接端口相关的协议或合同。

9、乙方为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数据通讯业务号段,不作语音通信用。若产生语音费用,甲方一律不承担。

十、 费用条款:

1、无线上网费:

自由套餐上网费:按_________年乙方的公开标准资费省内_________元/小时、省外_________元/小时执行,或按流量_________元/kbyte,省外_________元/kbyte。

包月套餐(可省外漫游):按_________年乙方的公开资费标准,以下各项套餐所包时长或流量为省内资费标准,省外漫游使用按省内资费的双倍收取:

2、折扣优惠:在按以上第1条款标准资费方法计算每个结算帐号的无线上网费后,交通系统各单位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_________套餐、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_________套餐、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超出套餐部分按自由套餐优惠折扣(即_________优惠)。

3、各结算单位年上网费(包括包月)在_________万元以内(包括_________万元)按第2款折扣优惠;超过_________万元,_________万元以上部分将给予_________优惠(包括包月)。

4、交通系统无线上网卡购买费为每张卡_________元。

十一、 结算方式:

1、双方结算人:由乙方下属分公司分别向交通系统各单位的结算单位进行结算。

2、票据的出具:乙方下属分公司负责向费用结算的机构出具有效票据。

3、结算日期:以正式开通日为起始日。

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完成对其所属各地市结算单位的结算工作。

十二、 滞纳金条款:

按照国家对通信行业收取滞纳金的规定标准。

十三、 保密条款

本协议所涉及的有关资费、商业信息,均属于商业机密,只限于签约双方及下属机构为实现本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内容时内部使用。双方不得全部或部分地复制、传递给他方。违反者将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今后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 争议解决条款:

双方同意,将尽努力协商解决双方之间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如果在出现上述争议之日起45日后,仍没有解决并且双方又无法继续协商时,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 协议生效、有效期限及终止条款: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协议期限届满之前的两个月内,如任何一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行延续1年,以此类推。

协议期限届满之前的两个月内,如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期限届满时自行解除或终止。

十六、 关于补充协议

甲方与乙方可以就本协议未尽之事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规定条款的补充说明。

十七、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费用产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交通系统各单位尽快缴纳费用,在此期间乙方不得终止为甲方及交通系统各单位的服务,否则乙方须赔偿一定费用(即免去当次所属单位应缴费用)。

2、如甲方或交通系统各单位不按时向乙方缴纳费用,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第十三条(滞纳金条款)的规定收取滞纳金。

十八、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同时取消。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可在补充协议中另行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十四

乙方:_________

鉴于:

c.双方有意根据本协议中列明的条款从对方购买并向对方提供电话通信服务。

因此,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3、发票

(1)甲方应每月向乙方提交一份发票,该发票应包含前一个月的费用并不得迟于前一个月后的十五(15)日发出(“发票日”)。

(2)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发票,该发票应包含前一个月的费用并不得迟于前一个月后的十五(15)日发出(“发票日”)。

4、结算

每月发票之间的差额(“结算付款”)应由发票金额较低的一方(“结算应付方”)于不晚于发票日起十五(15)日(“到期日”)支付发票金额较高的一方(“结算应收方”)。

如果结算应收方于到期日未收到结算付款,结算应收方(是否应为结算应付方)于到期日因没有争议的使用而应付但拖欠的金额应计收月利率1.5%的费用。

5、终止

如果在以上描述的到期日或在结算应收方自行决定并书面允许的任何宽限期内,向结算应付方开出帐单的结算付款未从结算应付方收到,则结算应收方可以其_____意志决定部分或全部终止转播服务。结算应收方保留权利,以向结算应付方收取在收取未支付金额过程中产生的_____及由结算应付方造成的任何和所有成本,而不论是否提起诉讼。

6、调整

7、未保证

双方未就本协议中提供的传播服务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亦未就适销性、任何特定目的或功能的描述或适用性作出保证。

8、义务的放弃

(1)年收入的损失,利润保留、业务或商誉,及

(2)双方违约或使用或未使用服务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惩罚性的、大概的、后果性的或偶然的损失或损害。

9、赔偿

10、无代理

任何一方未被授权作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且任何一方无权代表对方、以对方名义假设或设定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义务。

11、不可抗力

本协议项下双方义务受制于以下不可抗力事件,且任何一方没有义务为因下列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误、无法履行(结算应付方的支付行为除外)、损害、损失或任何设备的破坏或故障。不可抗力事件是火灾、洪水、劳动纠纷或短缺、公用设施供应缩短、动力丧失、爆炸、内乱、政府行为、供应设备短缺、交通不可获得、第三方行为或疏忽、或超越一方合理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双方不应陈述对方对服务提供方对其客户提供的服务负有责任。

12、未弃权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任何放弃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被解释为对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全部放弃或弃权。

13、修改

本协议非经双方另行书面签署文件,不得修改。任何一方知晓或收到对方的定单、售货确认书货其他类似文件不构成对本协议的修订或修改。

14、授权的陈述

各方向对方陈述并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递交接该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履行已经合法授权,且本协议根据其中条款对双方而言是有效合法并有约束力的协议。

15、副本

本协议可签署若干副本,各副本应为原件并组成一份同样的协议。

16、通知

本协议要求及允许的所有通知、要求及其他通信应以书面作出并在实际收到,或如更早且不论是否实际收到时,则于以一级邮件方式、正确书写各方的最后知晓的营业地址且附适当邮资投邮之次日,视为以发送。通知应按下列地址发送:

至甲方:

联系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至乙方:

联系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自愿协商,就充电桩项目合作上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发费用共计_____万元,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_%共计_____万元作为预付款,便于乙方启动该项目的开发。剩余款项在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台样机后_____日内付清。

2、乙方应在____个月内做出____台样机提供给甲方。如甲方需要更多样机需支付一定的样机费用,____台以内每台____万元,____台以上每台____千元。

第二条、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预计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左右向甲方交付_________________,并给甲方足量的备用配件。安装完毕之日,为计算收益的起始日,方约定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双方协商终止合作。

第四条、合作分工

1、乙方负责充电桩模块的开发和生产,甲方负责产品的销售。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开发所需的技术资料,和详细的产品需求规格书,方便乙方做出符合甲方要求的产品。

3、乙方在开发完成后需提供给甲方安装尺寸图,外围接口说明,产品规格说明,测试实验报告,原材料清单和原理图。如果甲方需要其他的技术资料需另行协商。

4、对于产品的安装调试,乙方负责指导,但是如需乙方员工到省外出差的,乙方负责一次,且不超过_____天的差旅费用,如需更多甲方应考虑承担相应的差旅费用,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在开发过程中,有可能目标市场发生变化,更改需求,甲方应积极跟踪目标产品及时提供更新的充电桩技术要求,防止实际做出的产品和需求有偏差。希望能派专人跟踪项目的开发中的各种协调问题。

2、乙方在开发过程中,有责任告诉甲方开发进度;在甲方测试发现问题时,要及时更改。

第六条、技术、市场保密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客户资料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反约定的,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违约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七条、收益分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经双方确定的供货价为________元(台/套)。充电价定价为________元/度。该设备收回供货价后,双方协定收益分配如下:

1、甲方每月收取的充电费交由乙方每月月结,双方签名确认收入。产品运营期间所产生的电费由乙方在当月的收入中支付。乙方收回该设备供货价后,双方在第二个月开始对收益进行分配,其分配形式为:扣除甲方电费成本后,对利润部分按甲方_____%,乙方_____%的比例进行分配。

2、电价确定方式:由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结算电价确认为______元/度(电价以甲方该月向供电局缴纳的电费单价为准),如协议电价当年有变化,需在电价变化次月双方按甲方向供电局的缴纳单为凭证,再次双方书面确认后,则以该书面确认为计算标准。

3、乙方负责产品的后台管理,乙方应于每月结算日前将产品收益的一系列清单打印出来,由协议双方签名确认。

4、月收益支付日期:双方协议结算日为每月____号,甲方应于每月____号前将月收益向乙方支付,甲方逾期支付或不予支付的,将按违约处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为保证本协议的连续性,除战争、自然灾害、政府部门行为及乙方违约造成的协议终止或暂时中止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协议终止或暂时中止,甲方均构成违约。

2、因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而导致乙方撤出设备,则甲方应当承担相关的安装费、误工费及运费。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十六

电动车充电桩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业务拓展。

1、甲方负责充电桩的投资建设和日常运营管理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2、甲方投资的充电桩数以保证能满足用户需求为准,不限套数。

3、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4、甲方投资建设的充电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负责相关设备的维护维修、更新换代,确保充电服务的质量。

5、甲方保证合法经营,按实际充电量收取费用,根据市场行情,与乙方协商,合理定价。

6、甲方要根据场地勘查情况,设计好相关图纸,交乙方审核通过后方能正式施工。

7、甲方在小区的相关运营工作和活动,必须服从乙方的规范管理。

8、甲方要确保安全运营充电业务,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9、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和甲方客户之间的一切纠纷与乙方无关。

10、甲方要按要求安装电计量设备,按时足额交纳电费。

11、若乙方后期针对该项目地增设新能源汽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及后续充

1电设备,不得使用其他品牌充电设备;增设项目必须由甲方承建。若乙方违反此条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低于10万元,不高于甲方项目投入总额。

12、甲方投资建设的充电桩运营除充电利润外,其他收益归甲方所有。(如广告收益等)

1、乙方配合甲方对充电桩的建设、运营管理和业务拓展。

2、乙方为甲方提供合适的充电桩安装位置及电源接入点,保证建设及运营的顺利进行。

3、乙方配合甲方提高充电桩的利用率。

4、乙方负责对充电桩设备进行有效监管,以免被人为损坏或被偷盗。

5、乙方配合甲方为后期的客户发展做适当的宣传或引导。

6、乙方与甲方共同分享充电桩业务产生的收益。

7、乙方保证除了本合同约定收益外,不收甲方任何额外的费用。

8、乙方不能与其它第三方签订类似的合作协议。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十七

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作为_________指定的plc运营企业,可提供接入电力线(plc)宽带接入和运维业务(以下简称合同服务)。

乙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_________。乙方现管理着_________(以下简称合同用户)。

乙方同意委托甲方为用户提供合同服务,且甲方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乙方提供合同服务。

为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任、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有关法规规定,就合同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为合同用户接入电力线(plc)宽带通信业务。

2.甲方负责提供合同服务所需的设备,并对设备进行运营和管理,甲方拥有应用于plc接入的网络设备的所有权。

3.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再和其他宽带提供商签署接入合同。

4.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在合同期内的宽带接入权。

5.乙方负责提供接入设备的放置地点及局端设备电源。

二、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如下:

(1)甲方提供接入设备,光纤通路,进行接入工程施工并对接入的合同用户进行安装调试,保证性能稳定、可靠。

(2)在合同用户使用宽带接入服务期间,甲方为合同用户提供客服电话,网络运营维护由甲方全面负责,服务工作,保证及时到位。

(3)甲方指定人员进行宣传,主干安装调试,用户端安装培训。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小区内楼宇的宽带接入,并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关系,保证甲方接入工作正常进行,接入所需设备均由甲方提供。

(2)乙方负责对合同用户进行登记,协助甲方收取宽带使用费。

(3)在合同用户使用宽带接入服务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提供客服信息。

(4)乙方应提供接入机房和电源等配套设备的使用权,保证合同期内使用时间。

(5)接入方式为电表后注入信号,局端设备放在楼道内,需简单布线,协调工作由乙方完成。

(6)乙方对_________内宽带设施的安全负有看管义务。

3.双方的共同义务:双方应共同负责对宽带接入业务的宣传,进行宽带接入的通知和演示。

三、合作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由甲乙双方负责发展用户,由甲方负责接入工程施工,保证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局端设备接入工作(节假日顺延)。

2.合同用户宽带实行包月制,费用根据与合同用户的具体协议按年或半年收取。每一_____月份的10号前,乙方负责协助甲方收取合同用户的宽带租用费用。

3.甲方按收取网络月使用费总额的_________%支付乙方劳务费及甲方局端设备电源使用费。

四、结算方式

甲方在收取费用中按协议支付金额支付给乙方,乙方为甲方开具发票。甲方为用户出具费用清单和收据。

五、双方的保证

1.双方将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并将以专业、合法、合乎商业道德和有效率的方式开展其业务,并且不会从事任何将对对方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

2.双方的宣传资料和促销文字如果涉及对方的任何服务,则应提交对方事先审查和同意,但对方不得不合理撤消该同意。

3.双方应保护和促进对方的利益,并在所有方面以诚信对待对方。

4.双方各自保证,其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签署和执行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充分的合法权力、权利和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或实际的障碍(包括但不限于许可证要求方面的障碍)阻止其完成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双方进一步陈述和保证,其在签订本协议时没有出现资不抵债,并且也不知道任何可能使其债权人有权指定接管人或申请其破产、或对其资产行使任何其他权利的情况。

六、补偿

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因下述原因遭受的任何实际成本、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另一方因此导致的_____)承担赔偿责任:

1.任何一方因其自身或其雇员、代理人的行为导致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

2.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服务或价格进行错误、有误导性或虚假陈述;

3.任何一方因其自身或其雇员、代理人的行为未经合法授权或该等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应协商继续合作的条款和条件并另行签订协议。如果双方同意,则本协议有效期可以延长。

八、保密

甲乙双方对彼此之间相互提供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九、不可抗力

2.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终止。

5.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

6.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十、争议的解决

1.协商:在发生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协商的通知后6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_____:

(2)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协议双方具有约束力,除非_____员另行裁定,否则_____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2.持续的权利和义务: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_____庭_____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一、其他规定

1.放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双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应不构成放弃其权利,任何单独的或部分的行使权利也不排除其进一步的行使。

2.变更:

(1)本协议内容经在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约束力: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只有在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修改,补充或变更。

4.可分割性: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将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5.完整协议: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的实质问题的完整协议,并替代此前协议双方之间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6.通知: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及书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向另一方任何职员发出的文书/通知,应以传真、电子信件或信使(建议明确信使的范围)送达的方式迅速送交对方。

7.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十八

甲方:代表:地址:电话:乙方:代表:地址: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一、协议内容由_______管理的_______小区位于_______,目前还没有电动车充电站,小区内业主都是自家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创建安全、和谐、宜居的生活小区,诚邀___________xx公司合作,在该小区内建设电动车充电站,甲方提供车棚等场地,乙方建设_______套电动车充电站供甲方小区内居民使用。双方协议约定:

1、电费标准:_______元度,生活用电标准,甲方有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电费的权利。

2、充电时间:按功率计费(电费以_______元度计),乙方不能任意调整。

3、协议期内甲方不能以其他管理、环境等任何名义收取乙方相关费用。

4、协议期内乙方不能以其他成本、维修等任何名义要求甲方补偿相关费用。

5、协议期内不能有第三方充电设施厂家及公司介入。

6、乙方设备正常投入使用后,甲方有义务配合相关部门清理甲方所管理_______小区内的一切私拉乱扯现象,否则乙方有权收回已投入使用的一切设备。

7、协议期限: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限到甲方双方协议续约。

二、甲方职责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向乙方提供车棚、适合停车的场地等,供乙方安装充电站设备。

2、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提供最近距离电源接入点。

3、甲方不承担充电站等设备看管责任,设备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有协助相关部门取证的义务。

4、售卡费用及时返还给乙方。

四、乙方职责

1、为甲方建设电动车充电站。

2、及时维护及维修充电站,确保甲方长期正常使用,发生设备或充电等故障,乙方需于甲方通知后_______小时内进行修复,由此造成的损失或纠纷由乙方负责。

3、乙方需做好用电设备安全提醒及操作说明工作。

4、负责充电站使用过程中电动车的安全充电,发生设备或充电等故障,为此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纠纷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保责任。

5、按时向甲方缴纳电费。

五、支付条款

1、乙方在充电站内安装计量电表,电表每_______个月抄表一次,由甲乙双方共同抄表,并做好记录,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留_______份作为下次抄表依据。

2、乙方每次抄表后及时缴纳电费给甲方,不得拖欠。

3、若乙方委托甲方售充电卡,甲方应及时返还售卡费用给乙方,乙方应及时缴纳电费。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民法典》,严格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

六、争议解决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七、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

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______元约金。

八、其他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十九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租赁事项:

地下停车场内车位;

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车辆颜色、

1、甲方将地下 层 号 车位租予乙方使用。

2、双方同意租金为 元/月(大写:),甲方有权根据政府部门指导价或规定收费标准调整收费。

3、甲方提供金色家园智能卡壹张,供乙方停车与住宅智能系统出入使用,编号: ,收取押金 元/张(合同终止时凭证退回),工本费 元/张。

4、付费方式: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前缴交下月租金,逾期则视作自动放弃继续租用该车位,管理处有权自动中止智能卡功能,禁止乙方车辆进入。

1、甲方有权依法循章对小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并制定车场《车辆管理条例》。

2、甲方有权禁止任何高度超过2米的车辆,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3、甲方有权无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将乙方违章车辆锁扣/拖走处理,所引致的费用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安排车场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及智能化监控管理。

5、甲方应负责停车场内消防设施、清洁卫生处于良好状态。

1、签订《租赁协议书》时,必须示金色家园智能卡及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等复印件。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全部保险,同时将车辆锁好,贵重物品、车辆出入证切勿放置于车内。否则造成车辆遗失(包括车内物品)及意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办理月租停车出入证后,该车辆享有者当月内不限次数出入停车场的权利。

4、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界线内,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租用指定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撤离,甲方应尽量配合提供。

6、乙方必须遵照出入证的专车专用制度,禁止转借、交换、超期使用。

7、乙方不得利用车位作其它用途(如:装卸或堆积物件、维修车辆等)。

8、乙方应自觉爱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与卫生。

9、乙方应自觉按时缴纳停车位租金。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订。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表: 住宅单元: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二十

为保护乙方的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 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 有权自主选择使用甲方依法开办的固定电话通信业务。

3、 有对甲方执行的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的知晓权。

4、 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全月)缴纳电信费用。

5、 登记办理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乙方资料,并对乙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 乙方名称、结算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变更确认手续,因未按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 使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8、 使用电信网络传输的信息内容及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9、 配合甲方实施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2、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乙方提供固定电话服务。并在营业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并为乙方缴费提供方便。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等紧急电话的接入服务。

4、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查询,并为乙方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5、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对电信计费的有关规定,固定网本地电话不提供详细话单。

6、乙方对缴纳的电信费用有异议的,甲方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协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可以暂停向其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8、乙方因欠费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缴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甲方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原电话号线不再保留,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9、因电信业务发展需要更改用户电话号码的,应当至少提前10日告知用户改号时间和更改后的电话号码,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20日内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费停话的,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24小时内恢复通话。

11、为建立与乙方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乙方资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话阻断,甲方应相应减免乙方在通话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减免月租费计算方法为:月租费×中断服务时间(天)/30(天),阻断时间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诉或甲方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装机开通的,甲方应当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装费、移装费或者其它费用数额百分之一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 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一)乙方在结清所有电信费用后方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暂停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乙方私自移机(室内移机除外)、转让电话租用权或擅自改变电话使用性质的;

3、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以上90日以内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乙方登记使用_________部及_________部以上固定电话,其中1部电话的通信费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甲方将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务。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缴各项电信费用和违约金:

1、利用固定电话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90日以上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采取诉讼途径解决。

四、 附则

(一)同意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与其它任何组织或个人签定的涉及固定电话租用权的协议,对甲方概不发生效力。

(三)如国家或甲方上级企业发布新规定,导致本协议内容变更的,双方均同意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本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二十一

1、乙方在合肥市蜀山区项目投放自助式电动车充电设备,用于便民服务,充电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提供设备安装、维修、维护、终端客户服务等运营服务,并向甲方按双方约定标准缴纳费用。

协议有效期限为五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到期后由双方协商,如有异议,

请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沟通,终止或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备注此充电站为智能型充电站,可以自动检测充电时的功率大小,当充电功率在150w以内时,按照设定标准供电,当充电站功率大于150w时,充电时间会等比例缩短,超出660w时,充电站停止供电(过载保护)。

物业综合电价单价计费方式:物业缴纳电费总额除以总用电量。

充电桩通信协议篇二十二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方就________项目的中国电信资源的引入、安装及后续服务工作全权委托乙方作为合法的委托单位。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并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1、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告知其属下员工或单位,乙方是甲方指定的中国电信的业务代理商。

2、为了方便用户的报装和提高服务品质,甲方免费提供场地给乙方进行通信设备安装、业务宣传和业务受理工作。

3、为了管理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的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

1、乙方确保甲方管辖范围内正常的客户在协议期内正常使用乙方代理的通信业务,保证正常用户使用的业务达到国家通信主管部门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

2、乙方按协议确认的金额及时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3、乙方自行负责对所经营的通信业务进行宣传推广、业务受理、安装和维护工作。

1、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含税),作为通信设施和业务拓展的管理费用。

2、甲乙双方协议签订生效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第一笔管理费支付给甲方(现金或转账),甲方开据发票,管理费每年支付一次。

3、乙方应安装独立电表,如在合同期内产生电费,应按电表计量每季度向甲方支付电费。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款或逾期履行义务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者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甲、乙双方同意将最大努力协商解决双方之间因本协议里面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分歧或矛盾,如出现上述争议、分歧或矛盾之日起______日仍不解决的、双方同意提交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起______年。协议期满后,协议双方如无异议,该合作协议自动延期。在合作期间内,如甲方的管理权丧失,本协议终止。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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