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成功的方案不仅需要合理的设计,还需要有足够的执行力和坚持力。制定方案时要注意合理分配和利用资源,以达到最优的效益。通过对一些实际案例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方案制定和实施的重要性。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落实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收看“富民兴陇”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的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地税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氛围。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创评活动,形成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同时,努力为临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各县市地税局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具体行动,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创新思路,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提高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积极为我州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造有利条件。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州局上报活动工作总结。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二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2.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1.4月中旬,制定并印发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活动方案
2.4月下旬,召开市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暨动员会,部署xx“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3.5月上旬开始,组织xx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围绕主题,根据不同媒体宣传报道特点,认真开展专题采访报道;
4.6月,对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
1.加强组织领导。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由市民宗局局长严立新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拟定活动方案,并联系相关新闻单位,做好相关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2.深入宣传报道。各新闻单位要围绕今年的主题制定采访报道计划和具体方案,安排专题报道版面,及时刊登、播出有关报道文章、图像。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丰富活动形式,在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
3.强化联动配合。相关部门和乡镇要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提供新闻宣传线索,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三
为深入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按照《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和《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县局实际,现就我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寺院、进军营、进市场的“八进”活动,宣传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开展爱国主义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充分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文化交流学习、民族文化讲座、民族干部代表座谈、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民族团结图片展示、民族团结万人签名活动、民族团结知识竞赛、民族团结健身运动会等活动,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唱响民族大团结时代主旋律。
按照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每年11月、每年11月第四周、每年11月24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县局各股、室、所和稽查局要按照县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方案的责任分工,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
1.今年中央召开了第四次民族工作会,国务院召开了第六次民族团结表彰会,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各部门要利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的有利契机,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好有关会议精神和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取得实效。
2.各部门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采取悬挂横幅、布置展板等方式,利用网络等载体开展主题明确、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3.要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活动,利用开展宣传教育、认亲、共建共创、同心同向等工作的机会,深入村、寺庙扎实开展党的十届四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和党的民族政策理论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取得实效。
4.县局人事(监察)股要牵头在单位内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宣讲团,深入联系点乡村、企业、寺庙等开展宣讲活动,宣讲党的民族政策,不断扩大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
5.县局人事(监察)股要牵头组织各部门干部职工参加州创建办组织开展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万人签名”活动。
6.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局人事(监察)股做好典型事迹的收集、总结和上报,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模范个人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
1.加强领导。按照县创建办的要求,县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所和稽查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周、日主题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建办),创建办设在县局人事(监察)股,由县局人事(监察)股具体负责抓总,县局机关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抓好创建工作。
2.注重实效。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把创建活动与群众工作全覆盖结合起来,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总结推广。要及时上报宣传教育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将开展工作情况于12月3日前上报县创建办。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四
9月22日,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白塔区跃进街道新世纪社区启动,正式拉开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序幕。副市长刘文军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刘文军要求,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要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一主题,集中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优秀事迹,开展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具体工作,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树立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信念。
启动仪式上,刘文军为获得“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白塔区跃进街道新世纪社区授匾。新世纪社区的居民表演了舞蹈、诗朗诵、萨克斯、小提琴演奏等节目。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
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六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落实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收看“富民兴陇”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的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地税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氛围。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创评活动,形成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同时,努力为临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七
按照省民宗委的统一安排,我市将5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2.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1.4月中旬,制定并印发20xx年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4.6月,对20xx年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八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南民宗发〔2021〕8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定于2021年“壮族三月三”期间,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感党恩 跟党走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21年4月8日至5月8日
(一)积极参加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委组织的2021年南宁市庆祝壮族“三月三”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配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委做好2021年南宁市庆祝壮族“三月三”暨“感党恩 跟党走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积极组织参加“山歌颂党恩奋进新时代”短视频音频征集活动、“同庆三月三·山歌颂党恩”2021年桂黔滇湘优秀山歌作品云展演及山歌擂台赛等活动。总结农业农村系统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申报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组织参加南宁市档案馆举办的纪念建党百年华诞、庆祝“壮族三月三”壮族文化(南宁)档案专题展、进一步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意识,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建设“民族文化强区”、文化强市贡献力量。
(二)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一是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民族团结进步的路上我们永不止步》、《团结奋进同心筑梦》、《石榴花开美城南宁市荣获国务院第七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模范集体和个人先进事》等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益宣传片,通过宣传介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先进事迹等,充分展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丰硕成果。二是设置专栏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纪实。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官网开设专题页面,对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亮点等进行系列报道,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三是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知应会知识学习。及时印发民族政策法规知识100问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知应会知识答题”h5页面,提供给各县(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以及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工作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
(三)配合提供“党的民族政策在南宁市民族乡的实践”新闻采访报道相关素材。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在民族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乡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扎实推进产业
扶贫
,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效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农业农村发展的成效、措施,认真谋划“十四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农业农村发展工作。积极提供“党的民族政策在南宁市民族乡的实践”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关于农业农村发展方面的素材,充分展示党的民族政策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南宁市民族乡的成功实践,生动体现南宁市三个民族乡(马山县古寨瑶族乡、里当瑶族乡,上林县镇圩瑶族乡)“十三五”以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四)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法治九进”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律规章为主要内容,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商业街区、进家庭“民族团结法治九进”活动,让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一)精心组织,协调联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围绕活动主题和要求,制定具体落实
方案
,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成效。(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注意突出活动重点,体现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打造地方品牌。
(四)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将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于2021年4月28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文字总结、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人:苏洁霞,联系电话:5536745,邮箱: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九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落实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收看“富民兴陇”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的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地税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氛围。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创评活动,形成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同时,努力为临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十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今年9月是我市第十一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重要精神,根据保定市民总局工作部署要求,在全社会营造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保定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一)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氛围。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积极营造宣传月活动氛围,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宗教活动场所的“六进”活动,不断开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在主要街道、公园、广场、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地方,悬挂张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条幅、标语,利用电视、广播、公益电子屏、短信、微信等现代媒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熟悉民族基本知识,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民族政策、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落实六项宣传内容。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三是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四是宣传中华文明史中各民族作出的突出贡献、团结友爱的优良传统、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五是宣传我市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六是宣传各行各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和先进事迹。
(三)开展“六个一”活动。
1、举办一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授牌仪式。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授牌,拉开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序幕。
2、开展一次民族政策法规宣传。不断深化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推动党的民族政策全面落实。宣传期间,通过召开政策培训会、组织专题讲座、开展室外宣传等方式,围绕党的惠民政策、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知识、自身感受等,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讲解和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动员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与到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活动中来,做学习的典范、民族团结的模范。
3、9月份在民族村举办一场送科技送健康送法律“三下乡”活动。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选定在义和庄镇南任村,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民族政策法规,普及科技、卫生健康知识,开展法律咨询,丰富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生活,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大力营造民族团结手牵手、和谐发展心连心的良好氛围。
4、开展一次帮扶慰问困难少数民族群众活动。各部门及单位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与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深入少数民族群众当中,积极组织发动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密切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血肉联系。
5、举办一次“民族团结第一课”活动。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契机,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校园。教育部门要在秋季开学之际指导中小学开展好“民族团结第一课”活动,通过学习民族知识,增进各族同学间的团结友爱,使广大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和中华民族大家庭观念,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意识。
6、组织一次清真食品检查。按照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巡查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形成统战、民宗部门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集中开展一次清真食品检查行动,严厉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净化清真食品市场,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民族团结是全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一件事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精心谋划,认真安排,切实把宣传月活动抓实抓好。
(一)加强防控,创新形式。宣传教育活动中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部署要求,顺应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减少人员聚集,做好防控措施。积极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教育方式,推进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载体创新,统筹做好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并营造各民族和谐共进的社会氛围。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委统战部成立全市第十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常务副部长、民宗局长任组长,副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统战部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要在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同时也要开展好“自选动作”,唱好“地方戏”,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内容、有成效,努力将宣传月活动打造成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品牌抓手。
(三)扎实推进,注意总结。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与培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相结合,大力宣传典型,以点带面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要与我市创城工作相结合,宣传正能量,维护社会和谐,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贡献。宣传月期间,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及时报送活动信息(照片、视频和文字资料)
联系人:***电话:***
邮箱:*********
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
中共**市委统战部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一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2.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1.4月中旬,制定并印发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活动方案
4.6月,对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
,并联系相关新闻单位,做好相关新闻宣传报道工作;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二
9月19日,海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省驻市有关单位、平安区创建办的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在平安广场上,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司法局、民政局等各个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各自划分的区域内挂起了横幅,贴出了标语,展出了展板,为路过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市卫计委和平安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义诊活动,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海东市人民医院、平安区中医院,平安区疾控中心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分别在平安广场、平安路、平安大道等主要街道上为市民提供免费体检,免费测量体重、血压、血糖等,并耐心解答市民咨询的肝胆、脾胃、心血管疾病等方面的知识。68岁的市民老杨说:“我家就住在这附近,听说街上有免费义诊,就过来看看。不用去医院就能量血压看病,真是方便啊!”
据了解,此次宣传活动主要围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和民族基本知识等内容,宣传我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巨大成就、党的`民族政策给各族群众带来的实惠,宣传中央、省、市、县(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藏区社会和谐稳定制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相关精神。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三
今年9月,是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xx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州委、州政府决定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快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营造氛围。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国家民委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的实施意见》精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省民委《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抓住实施《长吉图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和西部大开发战略、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历史机遇,用好用足国家赋予的优惠政策,按照提速、攻坚、转型、进位总要求,全力推动延边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在机关、在党校以及各种培训班次上,深入宣传州各领域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的感人事迹;系统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民族知识;大力宣传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全州各项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大力宣传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和党的`民族政策给各族群众带来的实惠,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光荣感和自豪感。
立足民族团结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军(警)营、民族情创业促就业、机关干部学说朝鲜语、爱民固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双百工程、扶贫攻坚等载体活动,积极引导全州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唱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旋律,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良好氛围。探索社会组织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方法路径,做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覆盖。
结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民委联合开展的评选《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活动,在省、州、县(市)媒体上大力宣传他们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的突出贡献,大力宣传他们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加以总结推广,在各地各部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意识,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宣传力度,提高各族群众知晓率。民宗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会沟通联系,协同推进清真食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清真食品检查,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十四
者和可靠接班人,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我校于2014年3月6日上午开展以汉语班和双语班一对一的民族团结结对子活动,本校共有39个班,共结对子19对。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歌舞表演、画画比赛、做游戏、体育竞赛等活动,使学生在娱乐之中受到教育。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结对子教育活动,促进我校民族
团结发展,使全校师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对民族团结有更深刻的`理解,也使我校师生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团结、平安的校园。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五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泰顺县民宗局《关于开展“共筑民族梦,聚力同心圆”20xx年泰顺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泰委统[20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民族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共筑民族梦,聚力同心圆”的民族工作主题,突出民族工作在稳定中谋求发展,在发展中促进稳定的理念,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启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使我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在宣传月活动期间为贯彻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的精神,乡党委、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散居少数民族工作问题,制订了工作计划,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大力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1。在包垟乡政府、中心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本次活动通过周一夜学、支部主题党日的方式,学习有关民族政策和民族英雄事迹,了解掌握民族团结的目标和任务,加强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
2。借助新塘垟文化礼堂开展“庆国庆,迎中秋文艺晚会”,并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有利时机,乡党委、政府组织乡村干部对我乡110余少数民族散居群众进行走访摸排,了解他们的实际需要,并对其中低收入农户进行一对一的结对帮扶。针对生活特别困难的1户少数民族家庭,乡党委、政府领导亲临走访,并发送慰问金。
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全乡范围内悬挂横幅标语1条、利用led屏幕2块,同时利用文化礼堂活动宣传1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在全乡范围内掀起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新高潮。
总之,包垟乡把这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事业发展有利时机,切实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精神进一步落到实处,为下一步更好的开展民族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县委宣传部xx县委统战部xxx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20xx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搞好宣传月活动,为维护我镇社会稳定和增进民族团结,营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环境,结合本镇实际,今年8月份,我镇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民族工作主题,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推动了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落实。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今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实际,成立了由镇长xx为组长,镇专职人大副主席为副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干部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了宣传月活动的内容,充分利用镇联系村村联系组组联系户搞好宣传。特别在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同时,深入群众开展“三个离不开”,努力营造宣传民族政策落实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我镇把宣传月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多种方式展开宣传工作。
宣传月期间,我镇利用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大力营造了宣传月的舆论氛围。活动期间召集村组党员干部村民代表会议一次,参会人员达80多人次。安排包村干部深入到各村召开村民大会7次,达1000多人次,以彝汉双语讲解毒品的危害及禁毒防艾工作3次,农村交通安全启示录6次。在公共娱乐场所讲解火灾预防2次,张贴标语8幅,切实做到宣传面达100%。宣传内容广泛丰富,主要围绕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民族工作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进行大力宣传。
在开展宣传月活动期间,我镇对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自查,无影响民族团结稳定的隐患。
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中,我镇党委政府本着保一方平安,确保社会平安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集中精力,带领全镇党员干部认真深入宣传,切实发挥宣传活动的积极作用,有效的推进我镇民族团结的进步。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七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按照上级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院立足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于9月17日在全镇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民族团结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宣传期间,院内反复滚动电子显示屏,宣传人员在辖区人流量较大的清真寺门口及三岔集镇设立咨询点、悬挂宣传横幅、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认真解答咨询等方式进行宣传,为此次活动的开展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宣传人员围绕民族团结知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如何认识我们的祖国,如何认识我们的`民族和跨文化、多元文化学习教育方面等内容展开,教育辖区群众正确认识国家、民族、以及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国家观与民族观,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实际案列给大家详细讲解民族团结在学习,在生活中的重要性,引导辖区内群众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亲相爱,要求大家始终保持各民族之间的互帮互助关系,搞好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为创建团结和谐的社区大家庭共同奋力拼搏。
活动期间,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对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我院将以此为契机,一如既往地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长期进行下去,不断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十八
为推动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9月20、21日,屯溪区民宗局分别联合黎阳镇、昱西街道,成功举办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今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的'主题是“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围绕这一主题,主办方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条幅、向过往市民宣传民族政策、法律知识,并提供咨询服务,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寻找产业脱贫和就业脱贫的方式方法,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同时,活动邀请黄山市民族艺术团的演员们,现场表演了民族舞蹈、快板书、戏曲等精彩的文艺节目,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受到居民朋友的一致好评。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营造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浓厚氛围,8月27日上午,县民宗局干部职工在县城十字街头开展了20xx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活动通过接受群众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普及民族文化,共促民族和谐。
据了解,此次活动共发放民族团结宣传手册1000余份,发放《民族》杂志500余份,向群众讲解民族团结进步政策百余次。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民族政策、民族文化,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民族工作社会化延伸,有力地营造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扎实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推动金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文明和谐新金阳的良好社会氛围。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二十
为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海阔苑社区居委会开展系列活动:
根据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海阔苑社区居委会以“中华民族一家亲”为思想基石,以“团结奋斗、繁荣发展”为主旋律,以“模范事迹”为切入点,开展“民族团结大讲堂”活动,在辖区居民之间形成团结互助的氛围。
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激发了居民们共同团结奋进,建设美好和谐家园的热情和积极性,认识到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为共建美好家园,和谐社区而努力!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二十一
为切实做好我县民族团结进步暨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活动,促进我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和衷共济,进一步维护全县经济发展、政治安定、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县食药局为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暨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活动的精神,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清真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县食药监局联合民宗局、质检局、工商局、农牧局,对我县9家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清真食品市场秩序,净化了清真食品发展环境,维护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确保了清真食品市场安全。
我局于9月18日,在县城大十字开展了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懂法的意识,进一步夯实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活动现场共摆放民族宗教政策展板2个,悬挂横幅1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为切实做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加强全县清真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确保清真食品市场安全,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县食药局联合县宗教局,在湟源县清真寺开展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工作。
此次活动,通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清真食品市场联合监督检查及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引导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抑恶扬善、共建和谐社会。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二十二
9月20日下午,屯溪黎阳in巷古戏台上舞姿绰约、歌声嘹亮,引来掌声阵阵,由黄山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屯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主办,屯溪区黎阳镇、昱西街道、昱东街道上新社区党委等单位协办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文艺汇演隆重上演。
当天下午3时许,文艺汇演在舞蹈《爱我中华》中拉开序幕。记者现场看到,我市的藏族、高山族、朝鲜族、彝族、土家族舞蹈表演者用曼妙的舞姿,抒发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共同心愿;苗舞《幸福的山歌》跳出了苗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赞美和憧憬;快板书《大中华一家亲》、藏族舞蹈《卓玛》、葫芦丝合奏《高山情》等及诗朗诵等节目抒发了对民族团结一家亲的良好祝愿。演出现场充满和谐吉祥气氛,黄山市民族风艺术团演员们唱响了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
市民委民宗科工作人员介绍,为迎接省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的到来,市民委暨屯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联合主办此次活动,全市其它区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文艺汇演也在当天同步进行。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我市外来常住少数民族人口不断增多,已达4000多人,大多由云南、贵州等地婚嫁进入,以苗族、回族、侗族居多,在全市三区四县均有分布,其中歙县上丰乡是黄山市婚进少数民族人口聚居最多的地方。为此,市民委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机关、学校、社区、企业、乡镇、寺庙等“六进”创建活动,为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及平安黄山、幸福黄山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二十三
一是举办内地民族班新生“爱我中华——民族团结第一课”主题教育活动。组织新入学的内地民族班新生参观上合组织xx峰会会议场馆,开讲《让民族团结之花盛开在第二故乡》民族团结进步课,进一步增强内地民族班学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自豪感。
二是举办“金秋迎国庆,共叙民族情”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文艺演出,并在活动现场设立民族政策咨询宣讲台,发放《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知识手册》,向社区居民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是评选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市南区法律援助中心等6个单位被评为“第二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西海岸新区嘉陵江路小学等2个单位被评为“第六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四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主题宣传日活动。以《共建、共享、共融——民族工作纪实》为板块,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集中展示改革开放40年来全市民族工作取得的成绩。利用全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期间举办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果图片展”,集中展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果。
五是开展办实事、解难题活动。组织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围绕“迎中秋、话团结、盼统一”活动主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畅谈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新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新生活,祖国统一、民族复兴的新愿景。对少数民族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民族政策进车间”活动,讲解民族政策法规,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促进各民族员工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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