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执法工作报告总结(案例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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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执法工作报告总结(案例16篇)
时间:2023-10-29 10:17:14     小编:飞雪

报告是一种对某一主题或者事件进行详细描述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它通常包含了背景介绍、问题陈述、研究方法、数据分析、结论和建议等内容。报告的撰写可以帮助我们全面地了解特定主题的情况,并为政府、企业以及个人提供决策参考。现在,我们需要写一份报告了吧。在撰写报告时,要注意语言的简洁明了和句子的连贯性,以保证读者能够迅速获取信息。以下是一些成功报告的范例,供你参考和借鉴。

执法工作报告总结篇一

为了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积极利用总局综合数据分析平台开展执法督察,充分发挥督察内审监督作用,提高监督效能,现将税收执法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税收执法督察:

(一)深刻认识税收执法督查的作用

1、税收执法督察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的必然要求

税收执法人员缘于知识、能力、经验的差异,在没有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情况下,也会出现因对税法理解不同而造成执法行为不规范,不能准确体现税法立法宗旨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大量存在,必然制约依法治税水平的提高。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一方面需要加强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使其自觉抵抗税收权力诱惑,自觉加强业务修养,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另一方面则必须要加大执法督察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在最大限度遏制并消除税收执法人员的税收腐败和过错的同时,迫使他们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约束自己行为,规范执法,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税收执法需要。

2、税收执法督察是提高征管质量的有力保障

这肯定会严重影响执法效率和征管质量。税收执法督察可以监督和规范执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根除执法隐患和征管漏洞,防微杜渐,从而助推征管质量的提高。

3、税收执法督察是保护税收执法人员的具体措施

税务干部在执法工作中面临较大风险。由于目前法制不够完善,税收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社会上的腐败氛围和执法人员面临亲情友情的干扰,以及权力对执法的掣肘等原因,再加上与执法对象间的直接利害冲突明显,这些因素造成了税收执法工作是一个比较容易犯错误的工作。古人云“严是爱,纵是害”,税收执法督察是税收执法行为的紧箍咒,是执法警钟,有利于税收执法人员不犯错误,少犯错误,是保护税收执法干部的具体措施。

(二)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级税务部门在税收执法督察中采取了很多措施,力度不断加大,但还是不同程度的存在诸如认识不够、职能发挥不够、督察手段单一和督察重点不明确等问题。

执法督察自查时,不是深刻地反思原来执法过程的的对与错,而是应付了事,流于形式。加之执法督察员多为一岗多职,没有专职人员,无疑从另一个方面弱化了执法督察的职责。

2、税收执法督察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还需提高

税收执法督察是对税收执法行为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监控、检查。这就要求税收执法督察人员不但要熟悉税收政策,精通税收业务,而且要掌握税收征管操作规程和现代信息技术,以保证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有效开展。目前,由于执法督察人员大多数不是业务骨干或能手,对税收执法实体和程序不是十分清楚和明确,一些督察人员开展执法督查不知从何入手,有问题查不出,或查出问题不全面,应付了事,削弱了税收执法督查的作用。

3、税收执法督察的职能作用没有完全发挥

税收执法督察不同于单纯的税收执法检查,监督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和重要职能,通过督察,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要研究探索和完善监督机制,最终达到规范执法的目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把税收执法督察混同于执法监察和执法检查,只重检查不重监督,偏重于对税收执法行为完成后的检查,即使是纠正过错行为,也往往以追究数量、追究面作为衡量执法督察工作成绩的主要指标,而对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依据是否充分,工作程序是否恰当,岗位职责是否明确等问题深入探究不够。

4、税收执法督察还有一定的盲目性

税收执法督察应该是一项系统工作,要有与监督机制相适应的一

整套制度、规章、办法和计划。目前,大多数的督察存在盲目性的问题,内容不够明确,重点不够突出,往往是哪个环节出问题,就针对哪个环节制定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虽然可以收一时之效,但常常治标不治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5、税收执法督察的手段还不够丰富

一方面督察的方式方法单一。税收执法督察还停留在人工查阅、实地核实等简单手段上,科技含量不高,信息化技术应用不够,没能充分利用好征管软件、网络等信息平台。大多税务部门的督查机构摄像机、照相机等办案取证工具配置不全。另一方面没有充分利用外部监督机制开展督察。没有能通过聘请的义务监督员,以及政务公开、网络反映的情况发现税收执法过错线索,确定督查计划,有目的的围绕热点开展税收执法督察。

(三)加强税收执法督察的对策

1、提高认识,增强税收执法督察的主动性

他们的业务技能。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成立松散型管理的督察办公室,配备日常专职人员2人,在不同部门抽调多名业务突出、素质高的干部为成员,日常在各部门工作,在实施督察时随时参加,这样也同时解决了督察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保证了督察工作的质量。

2、扩大内容,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督察的监督作用

要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督察的双重职能作用,既要检查,更要监督。不仅进行事后督察,还要对事前、事中开展监督检查,扩大检查范围,加大监督力度。一项较大的税收执法工作,如一些税收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是否制定了周密的计划,是否制定相关的监督制度,是否合理分权、合理制权,这些都应纳入到税收执法督察之中。在开展具体税收执法工作过程中,督察部门也应及时开展督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使整个工作不偏离方向,避免事后查出问题,造成损失,无可挽回。

3、明确重点,解决税收执法督察的盲目性问题

当前,要着重加强对税收减免、个体工商户税收核定、发票管理、税务检查等工作的督察。发挥税收执法督察在征管工作中的作用,实现对税务登记管理,票证、发票管理,所得税减免,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等税收执法行为进行全程、全环节的督察,使税收执法责任制从单一的结果控制转向过程与结果的并重控制。

4、制定计划,有序开展税收执法督查察

执法工作报告总结篇二

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与体育局的名义统一履行查处违反文化、文化遗产、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文化市场、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版权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

2、拟定文物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收藏单位等安全保卫督查工作。

3、查处涉及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考古发掘、文物经营活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4、查处涉及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音像、演出、美术品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5、查处涉及出版物、计算机软件、印刷和复制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6、查处涉及广播电视、电影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

8、承担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

1、办公室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人事、文秘、财务、统计、档案和保密等工作;研究拟定大队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执法责任等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综合性重大活动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纪检和监察工作;承办提案和领导批件;负责信访和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负责全县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宣传工作。负责对县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评估、考核和管理等;负责开展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遗产、电影、出版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研究,制定监管办法并督促实施,开展法制培训;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听证工作;参与大队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2、文化市场稽查队

监督管理违反营业性演出、美术品、音像、娱乐、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查处音像制品出版、制作、流通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涉及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演出市场、电子游戏、电影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涉及广播电视设立、设施、制作、经营、传播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处涉及出版物、计算机软件、印刷和复制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处跨区域的文化市场违法案件;查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化、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版权等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化市场违法犯罪案件;负责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

3、文化遗产稽查队

监督管理违反文化遗产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收藏单位和博物馆等安全保卫督查工作;查处损毁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擅自迁移不可移动文物、博物馆馆藏文物流失、擅自进行考古发掘等文物违法行为;查处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法建设等行为;查处文物拍卖和文物购销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查处侵占、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实物、场所、载体及其他可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破坏或流失的违法行为;查处跨区域文化遗产违法案件;查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化遗产违法行为;指导、监督文物所在单位依法查处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违法行为;培训义务文保员和文物所在单位的执法人员依法保护文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负责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

执法工作报告总结篇三

今年我站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局、处和站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将今年我站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行政执法对我们收费站来说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能够打击各种方式的逃费行为,优化我站的征费环境。为此我站成立了由王站长任组长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站的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汇报,认真分析,及时解决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站职工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往往只停留在罚没款收入多少的问题上,而没看到行政执法所带来的改善征费环境、提高征费收入这样的长远利益。为此我站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多次为职工宣讲行政执法的重要性。通过打击一次违法逃缴通行费车辆,产生的震慑效果不仅仅只对当事人,而且会影响到其他有此类违法行为的车辆。

行政执法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因此要求我们的执法人员对每一起案件都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到证据翔实,充分,处罚依据准确,执法文书和执法程序规范。局、处领导多次到我站检查行政执法工作,查看案卷,给我们提出了不少的建议和良策,在这样的要求下今年我站所办30起案件,每件都是证据确凿,处罚合法合理,未出现任何投诉和当事人要求行政复议的情况。

今年1-10月我站共查处各种逃缴通行费行为30起,罚没款收入71830元,其中打击利用换卡逃缴通行费行为6起、使用假军牌逃费行为10起、利用假证逃费行为12起、套用内部免费车牌和假冒绿色通道车辆逃费各1起。今年我们行政执法的重点是打击是利用换卡和使用假军牌逃缴通行费的行为。

由于我站位于长沙的南大门,是进入省会的重要通道,进出车辆相对较多,征费环境复杂,有不少长期从事营运的车辆打起利用换卡逃缴通行费的主意。换卡逃费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不仔细检查很难发现其中的问题,但还是有规律可循,一般情况下利用换卡逃费车辆的交易信息会出现超时和车牌不符的特征。今年7月6日我们查处了一台湘k06730小车利用与其他车辆换卡逃费的案件,该车在我站的交易信息显示在入口站为雨花站情况下多次超时达20多小时,这明显不符合常理,经调查该车通过与其他车辆悬挂统一牌照,在雨花、娄底、水府庙和我站之间换卡逃费,最后我们按规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罚没收入达8000元。在对此类逃费车辆进行打击后,在我站利用换卡逃费的车辆急剧减少,这进一步优化了我站的征费环境。

在以前我站因经验不足很少查处利用假军牌逃费的案件,今年5月管理处组织我站执法人员到潭耒管理处学习这方面的经验,回来后我们加大了查处利用假军牌逃费逃费的力度,从5月份起我们已查处了10起假军牌逃费的案件,其中较有影响的是查处衡东味美思的wj18—09018使用假军牌逃费案件,该车多次在衡山与我站之间逃费,且在衡山也被查处过,但处理不下来。6月6日,该车被我站拦截,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当事人不得不接受处罚。通过处理这些假军牌逃费车辆,只要我们证据确凿,执法程序合法规范,就不用怕当事人一时的嚣张气焰。

由于交易信息只能保存15天,因此对一些日常发现的嫌疑车辆如不及时保存证据,过15天之后将很难追究。对此我们将一些例常检查中发现的嫌疑的车辆的抓拍和交易信息分别保存归档,日后只要查处此车,这些文件将是有力的证据。

回顾这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文书仍有不规范的地方,二是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在今后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要努力克服这些不足,把我站的行政执法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执法工作报告总结篇四

根据各有煤乡镇和职能部门的排查,全县非法小煤窑分布12个乡镇,约105处。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446号令)的规定,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煤矿不得从事生产,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其中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非法煤窑由县矿山联合执法大队负责监督管理。

1.拆除地面一切阳山设施(钢轨、工棚、索道、煤库、溜煤槽);

2.停止供电;

3.填实井硐;

4.封闭井口;

5.遣散从业人员;

6.恢复植被。

根据县政府开江府发[20xx]31号文件规定,乡镇、部门的职责划分为:

1.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的日常巡查工作,在矿山联合执法大队指导下,负责炸封后井口的封堵,负责报送非法小煤窑井口关闭或启封情况。

2.县矿山联合执法大队负责全县无采矿许可证的开采行为的检查、信息收集、整理汇报、集中打击前准备及工作安排。

3.县安监局负责请爆破员和对炸封前的进井安全检查,负责炸封中的安全警戒、放炮员的操作规程、炸封后的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4.县经委负责请瓦检员、瓦检器材的检查,是否属规划利用井口的认定。

6.县电力公司、县林业局、县水电局、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等的职责详见开江府发[20xx]31号。

1.时间:20xx年3月—4月30日

2.组织领导:成立以常务副县长郑建清为指挥长,阮德章、吴应辉为副指挥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实施组,由罗君兼组长、殷有勤任副组长。

3.车辆准备:县国土资源局2台,公安1台,安监1台,经委1台,其余车辆由县矿山联合执法大队租借。乡镇人员的运送由乡镇负责。

4.民工组织:由乡镇负责,具体个数和费用由县矿山联合执法大队负责。

5.炸药供给:由县矿山联合执法大队负责。

6.工作人员的组织:县矿山联合执法大队15人,公安5人,安监2人(爆破员1人),经委2人(瓦检员1人),乡镇5人。

7.后勤保障:矿山联合执法大队负责。

执法工作报告总结篇五

为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保证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根据《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陕地税函〔**〕123号)和《咸阳市地方税务局**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计划》(咸地税发〔**〕56号)文件精神和执法督察工作要求,我局紧紧围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服务环境这一目标,高度重视,认真扎实的开展了执法督察工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接到《咸阳市地方税务局**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计划》之后,我局及时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学习动员,并以长地税发〔**〕21号文件对我局的执法督察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成立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督查工作内容及督察工作时限,确保了我局执法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一)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税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推进简政放权落实税务行政审批改革情况:

税务行政审批方面:我局组织税干认真学习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总发〔**〕10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148号)等文件精神,逐条梳理并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向社会公开了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同时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期限、文书,规范进户审批核查,杜绝违规审批和变通审批,统一在纳税服务大厅受理审批事项,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经督察自查,作为最基层的税务机关,我局不存在变相审批的问题,也无违规审批的问题,在本督察期内我局未发生行政审批业务。同时我们取消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审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税收优惠审批,将其改为备案类优惠减免,经督察自查 **年度至**年上半年我局没有发生税务行政审批事项。

2、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

目前,我局辖区没有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园,也没有相关减免企业所得税业务。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今年由税政股牵头,会同管理单位按照小微企业的标准对照企业的实际情况逐户确定了小微企业名单,全局小型微利企业34户,逐户建立了减免税台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写全面体现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核定征收的小微企业程序完备、政策执行准确。前半年6户次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5.5万元。

未达起征点的小微企业营业税免征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全局未达营业税起征点的小微企业320户,按照政策规定,全部减免了营业税(征管系统自动减免),月减免税额约32万元。

3、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税收政策执行落实情况

经认真学习国发20xx年25号文件、财税20xx年101号文件,走访了城建部门、实地到建设工地查看,我局辖区暂无棚户区改造项目。

4、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根据国办发**年63号文件、财税20xx年20号文件规定,我们及时向**客运站宣传了税收优惠政策,按时执行土地使用税减免,20xx年-**年共减免土地使用税 8.73万元。

5、扶持弱势群体促进就业、再就业税收政策执行

我们向纳税户逐户送达宣传了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对重点群体进行了排查,排查结果是没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该项税收优惠减免的情况,没有符合条件的加工型企业等小企业实体。分析原因,随着起征点的提高,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都是未达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户,按照政策已经享受了营业税等的全额减免,因此没必要再次申请享受重点群体税收优惠减免。

(二)严格税收执法情况

1、营改增试点税收管理:

自20xx年5月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试点行业范围实施,先后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及邮政业、电信行业实施了营业税改增值税。我局先后向财政局、国税局移交“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信息4次,移交管户56户。其中移交交通运输业12户,现代服务业40户,邮政业1户、电信业3户。经督察自查,我县国地税共享营改增纳税人基础信息,不存在税费漏征的情况。

2、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

我们对**年度和**年上半年省市局下达的各地股权转让明细表,各税源管理单位进行了逐户认真核查,经核查我局范围的股权转让均属于平价转让或者增加注册资本金,按照政策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建立了台账分户注明了核查情况;同时我们对其未申报缴纳的股权转让印花税进行了清征,共清收入库印花税9.2万元。

3、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对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管理,我们严格执行先预征后清算的政策,在房地产销售时,企业每缴纳一笔营业税都要同时预征相应的土地增值税,每一笔土地增值税都和营业税相匹配,预征政策执行很到位。**房地产的实际情况是,开工的多,完全销售完毕、竣工的楼盘少,一个项目一期二期三期交叉较多,应清算、可以清算的项目较少,清算的几个项目都亏损,这在一定程度影响了税务机关、纳税人的清算积极性。

4、税务管理:

税务登记管理:我局严格执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严格按照流程办理设立、变更、停复业、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等事项,并且全部在征管业务系统进行,对于注销户严格按照先清算后注销的程序办理,且实行层层把关审核审批制定,经自查,我局不存在因税务登记管理不当造成税款流失的情况。

发票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各项规定,按要求加征所得税,严格按照规程,经督察自查,未发现问题。

欠税管理:我局按照《陕西省地方税务局欠缴税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管理欠税,对发生的欠税及时进行确认,登记台帐、想法设法催缴欠税,收回的欠税按要求加收了滞纳金。经督察自查,未发生为有欠税和滞纳金的纳税人办理退税或者注销的情况,无认定的呆账税金、未核销欠税。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下发后,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学习传达,**年2月至今,我局稽查局查结的案件均未达到重大案件审理标准,县局今年也未审理重大税务案件。

《税务稽查规程》下发七年时间了,不间断的进行了学习和宣传。我局**年度—**年上半年,我局稽查局共实施稽查检查10户,其中稽查自查6户。我局所有稽查选案、稽查实施、稽查审理、稽查执行等全部按照税务稽查规程执行,查补税款均能按其入库,处理得当,处罚到位,并且全部在稽查系统中进行,经自查未发现问题。

1、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不够规范。我局辖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是外来报验户,这些纳税人大多数税法遵从度不高,管理难度大,阻力大,纳税申报不够规范,税款缴纳不够及时。土地增值税能够按规定预征,但是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不规范,不到位。

2、税法宣传辅导不到位。部分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理解不足,导致账务处理及地方各税的计算存在偏差,主要还是由于我们对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落实不够,对企业日常巡查仍需进一步加强。

3、部分工作做的不够扎实细致。我县属于偏远的贫困小县城,一部分税收业务在我局基本上是空白,所以管理人员见得少,纳税人也容易忽视一些备案或者审批事项,加之,税务局实施改革,县上人员越来越少,人少事多的矛盾比较突出,对于一些没见过的,没接触到的事项有些没做,有些做的不够扎实细致。

1、强化日常管理。县局加强日常监督考核,督促主管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员勤下户,多巡查,调查了解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及时催报催收,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同时要强化土地增税管理,做好预征和清算工作。

2、严格执法,规范管理。认真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及法律法规,特别是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按照程序和制度办事,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落实。

3、加大税收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强化税源管理,加强纳税评估,规范税收执法,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执法工作报告总结篇六

娄底市正式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年罚权工作。为了保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件制作质量,规范执法程序,市城管执法局成立了违法案件集中处罚中心,处罚中心成立后,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查把关,降低了因执法程序、违法事实认定不当等造成的复议、诉讼风险,维护了执法形象。在近半年的执法实践中,我们发现,由于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开展不久,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大家关注。

1、有部分城管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熟练,适用法律有时出现混淆,将违则、罚则搞混。由其是《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中,代为履行或限期拆除的法律条文经常用错。

2、对违法主体的确认不够准确,存在案卷违法主体前后不一致、限期改正通知与案卷中的违法主体不相符合、该处罚个人的处罚单位该处罚单位的处罚个人等现象。如一门店存在违法行为,确认违法主体首先应查看其营业执照,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为个人,登记为法人或合伙企业等组织的违法主体为该法人或组织,还需查清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注明其职务。如查处违法建筑的违法主体,就必须根据“谁投资,谁建设,谁就是违法主体”来确认。

3、现场检查笔录对违法事实进行描述时不准确,出现大约、大概等词语,用词不严谨过于口语化,对已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的缺少第二份检查笔录(包括现场照片)。现场检查笔录是对案件的现场、物品进行调查所作的客观记录,必须具有现时性、准确性、客观性、真实性。

4、案由定性不够准确,如有的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两部以上法律,案由就必须根据所依据的法律来定性。比如跨店经营,如适用《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案由就是“店外经营”;适用《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案由就是“侵占城市道路”。

5、询问笔录不够清楚,有的没有紧紧围绕违法事实进行询问,询问笔录中不能清楚地体现出违法事实。如查处户外广告案件中,就必须要问清楚广告牌的位置、规格、内容和设置的时间等。在询问时要查清这件事是否当事人干的,这件事是否违法,例:“位于某某地段的房屋是你(单位)出资建设的吗?”“某某路面被污染是你(单位)的施工车辆带泥造成的吗?”,在得到当事人的确认后再问清当事人违法的时间、地点、违法事实的具体情况。

6、询问笔录中对被询问人的身份不够明确,由其是违法主体是法人的,必须明确被询问人的身份,被询问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有出具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

7、对自由裁量权的把握不够恰当,有的在案件处理中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处罚显失公正,案件处理中没有结合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危害行为的后果给予过错责任相当的行政处罚。

8、有些案卷的证据不是很充分,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时,所采取的证据比较单一,不全面具体,比如制作规划类案卷时,有的缺少施工图纸、建筑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施工协议,这样就不利于计算罚款的额度和责任的划分。

根据上述存在的主要问题,娄底市城管局有的放矢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1至5月共办理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586件,基本做到了件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量罚适当,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所有案件无一件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数量、质量、执行率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1、加强法制培训

城管执法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执法所涉及的又多是群众的切身利益。担负着8个部门、25部实体法的122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任务。执法范围涉及到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公安交通、市政管理、客运管理等。不仅执法内容多、任务重,而且还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就对城管执法人员如何依法、准确办案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只有首先熟悉自己所执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对自己的执法工作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一个全面的掌握之后,才能依据法律的规定,正确行使城管执法的职能。因此,娄底市城管局重点抓好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邀请省法制办专家和市法制办领导讲课,组织广大执法人员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尤其是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25部涉及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认真组织学习。使执法人员在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照法定职权、法定程序行使城管执法的权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

2、规范执法行为

处罚中心成立后,我们及时编写了《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手册》,对执法程序、执法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细化标准作了详细具体的规范。对同一类违法行为明确了统一的处罚标准,增加了案件处理的透明度,避免了处罚上的畸重畸轻和暗箱操作,保障了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使自由裁量更加准确,减少了“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促进了依法行政。

3、中队设立法制员

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组建不久,且来自市政、园林、客管等多个不同部门,队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各自所涉及的领域又不尽相同,我们从执法人员中选出一些文化素质高,法律意识强,执法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中队的法制员,围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通过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对法制员开展执法实务培训,提高法制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执法技能技巧。再通过法制员对执法人员的“传、帮、带”,使之起到一个以点带面的作用,逐步提高所有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实现人人能办案,人人能办好案的良好局面。

4、与相关部门协调,完善取证手段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的执法人员经常遇到取证难的问题。例如在环保执法中,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和对噪声污染的检测,我们仅靠自己的力量,很难取证到位。一是没有检测设备,二是既使有检测设备,检测的结果也不能作为法定处罚的依据(必须要有检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才有法律效力)。我们主动与市法制办联系,由市法制办牵头,我们与环保、规划、市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长期、便利、快捷的沟通机制。由城管执法局出具法律信函,各相关单位在接到信函后3个工作日内由指定衔接的工作部门出具我们所需的证明或依据。通过与相关部门的有效沟通,我们的取证手段得到不断完善,为案件的处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执法工作报告总结篇七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实施对粮食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自身行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目标要求,采取各种措施,切实抓好粮食普法工作。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强自身的学习,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加强制度建设、严肃执法行为、规范文书档案管理四方面入手,狠抓了监督检查基础工作。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明确职责,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理念,树立依法管粮的观念,尽快实现职能转变,为搞好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继续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了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坚持规范执法形象、言行和办事规则等执法行为,扩大了粮食行政执法的社会影响,粮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1.加大执法力度扩大宣传面

切实加大对粮食流通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张贴和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等方式,对粮食经营者开展贴近生活实际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我局组织了一次职工深入全县各乡镇发放宣传资料,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节前节后还进行粮食质量的专项检查活动。通过宣传和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了深刻的认识,提高了个体粮食经营者和广大群众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力度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责任,在人员少、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开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20xx年我局开展粮食监督检查39次数,出动人员134人次,检查企业39个次。从检查情况看,没有发现通过不正常渠道收购粮食现象,其次检查粮食质量情况,在整个检查过程中要看有没有过期变黄、变质和霉变的粮食。在工作中定期和不定期的对粮食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着力在全县范围内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做到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有力的为全县粮食市场逐渐走向规范化、法制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3.加强协调配合,营造良好环境

为给粮食监管工作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与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联系与配合,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好粮食市场秩序。如主动积极与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部门密切配合,对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及地方储备粮执行情况等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定期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20xx年粮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在州局的具体业务指导和县级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工作上有了新的起色,宣传上有了新的成效,有力地保护了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今后工作中,将继续加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粮食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推进粮食行政执法力度,保障粮食市场监管到位,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粮。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执法工作报告总结篇八

人防办上半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今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办坚持按照上级有关依法行政的指示精神,认真做好人防依法行政工作,使人防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搞好教育,夯实人防依法行政的思想基础

行动从思想中来。做好人防依法行政工作,既要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规范执法行为,更要通过强化教育,把依法行政转化为全体人员的自觉行动,这是搞好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证。半年来,我办坚持把加强依法行政的教育学习作为加强人防建设一项重要工作,牢牢把握人防依法行政有关基本要求,定期开展依法行政教育工作,引导全体人员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主要通过“三个讲清”,排出思想障碍:一是针对部分同志对开展依法行政理解不够深刻问题,讲清依法行政的精神实质,使大家明确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针对有的同志存在依法行政“与己无关”的认识问题,讲清人防工作与依法行政的内在联系,使大家明确人防依法行政贯穿人防工作始终,涵盖人防建设方方面面,增强做好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三是针对有的同志在依法行政中有简单应付的不良倾向,讲清依法行政的基本内容、主要标准和具体要求,以及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大家做好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建章立制,规范正规工作秩序

为深入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我办坚持把依法行政同人防实际工作相结合,采取得力措施,全面规范人防依法行政工作。首先是深入搞好调研。针对全区人防指挥通信建设、人防工程管理、平战结合、经费筹集等工作实际,用了7天时间,到街道、人防工事单位等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对人防依法行政的意见和建议,反复论证有关依法行政的可行性和实用性,对涉及面广、敏感性比较强的问题,不怕麻烦,主动与有关部门和人防设施单位协调,为依法行政制度的出台奠定良好基础。其次是健全制度。半年来,先后制定出台了人防依法行政职能、工作职能、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行为及其依据,行政执法的条件、程序、期限及公开方式等有关政策制度,确保人防行政执法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此是搞好培训。依照行政执法的有关要求,坚持每月用2个半天时间,组织依法行政培训,组织大家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使全体人员做到全面掌握行政执法所必备的知识,提高了执法人员适用法律的准确程度,对法律培训中考试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上岗执法。

三、加强监督,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为了做好人防行政执法工作,我们加强了对平时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实行了人防公务活动回执制度,防办人员到人防工事单位、警报设施单位、各街道以及与人防业务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公务活动时,必须按规定实行公务回执。开展了人防执法情况评估调查活动,印制人防行政执法评估调查表,由人防相关业务单位每季度对防办执法情况进行一次评价,同时对调查结果认真梳理,及时研究解决改进措施。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行政执法组织领导、评议考核、投诉处理办法、过错责任追究等都作了相应要求,使人防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贯穿于人防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做到了决策监督和行政监督相统一,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保证整个执法活动始终处于监督之下,有效地防止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的发生,克服了人防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保证了执法质量。

半年来,我办在开展人防行政执法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人防相关法规政策尚不完备,可操作性不强,给人防执法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如明晰人防产权问题已成为当前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的突出难点问题;再如对违法问题的处罚依据在现行人防法规条款中不够具体,明知违法,但不知如何处罚。二是执法队伍不够健全,区人防办在编人员少,难以组成执法队伍,制约着人防执法的开展和效率的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和上级人防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总结经验、改进问题,采取得力措施,继续扎实抓好人防行政执法工作。

执法工作报告总结篇九

20xx年马上过去2013即将到来。在这一年来,在领导的支持和同志的配合下,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在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个人近期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努力学习,及时适应新的岗位。

学习是明确政治方向,提高能力水平的重要途径,更是适应新形势、新环境的必然要求。对我而言,不能辜负组织的培养和群众的信任,所以更加自觉刻苦地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政治水平和各种能力。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小平理论,特别是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学习,既提高了自身素质,也加强了对各种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在工作之余我也经常看城管工作的案例经验,从中学习上级的工作意见、政策法规,借鉴外地的工作经验,增长自己的工作能力。加强对日常执法中常用的各种行政法规的学习,从中学习决策方法,组织协调、执行艺术、领导艺术,从而增强自己的领导能力。在理论学习的同时,虚心地向一些老同志学习,学习他们良好的工作方法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并做到学以致用,把学到的本领运用到工作之中,通过学习改进了工作方法,提高了工作效率,为较好地履行职务打下良好的基础取得了一些成果。

二、勤奋工作,尽力做好本职工作。

中队的工作主要是负责管辖区域内的三经路市场门前道路管理方面的工作,这就对队员的综合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自己在日常的工作中,坚持多动手、多动脑、多请教,不断学习、不断积累,目前已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的市容管理工作。平时还注重对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落实最重要。首先是巡查时间的落实,城市管理工作具有太多的偶然性,违章随时随处都可能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在区域内反复的进行巡查,以便及时的发现违章予以纠正。然后是巡查范围的落实,违章不分大小,在日常巡查中,尽可能的做到眼观六路,对高处的横幅等和地面上任何一个细小的违章都要及时发现,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再就是纠正违章的落实,有的违章是处罚后责令改正,有的则是教育后责令改正,尤其是对教育的,我们则耐心的等到违章者全部整改完毕后才离开,这样使每件违章的纠正都得到落实,量的避免了二次纠正。对待一些难点,比如钉子户,首先不惧怕,耐心细致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他们进行疏导,拒绝配合工作的,也可适当按照执法程序采取一定强制方法来进行管理,因为执法本来就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执法的公平公正。中队除了完成片区的日常管理的同时,对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也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抓队伍,促进中队整体素质提高。首先严格执行局内部管理制度和大队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身先士卒,起模范带头作用,要求队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关心队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在中队内部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让大家都有愉快的工作心情。只有这样,才能让大家有主人翁的责任感,才能发挥最大工作潜能。在中队内部组织学习各种法律法规,提高全体队员的业务的业务素质,促进了中队整体战斗力的提高,成为一支能打硬仗的队伍。

三、清正廉洁,树立良好形象。

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自觉维护中队内部的团结。做到民主决策,科学管理,关心下属,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弘扬正气,树立一名中队长的良好形象。作为一名年轻党员,我时常提醒自己,要按照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加强党性锻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听从党的召唤,服从党的安排,顾全大局,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和战略部署,服从局党委和大队的指挥,保证政令畅通,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党的事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各项纪律,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反对奢侈浪费行为,厉行节约,严格按章办事,在具体工作中,以职责为已任,不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能正确地定位,处理好同志间的关系。做以上就是我任职以来的所做工作,谢谢大家!

执法工作报告总结篇十

今年以来,中队紧紧围绕乡党委、镇政府全年工作目标和部署,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区城管执法大队支持关心下,以打造“优美、和谐、宜居”的乡村环境为目标,坚持以文明执法、和谐执法、规范执法为出发点,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执法理念,各项执法管理及保障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1.抓队伍建设,激发队员斗志。中队着力打造一支“学习型、作风型、思想型、战斗型”的城镇管理执法队伍,不断夯实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基础。

2.抓镇容镇貌管理。除了有一个整洁的环境,还必须有一个优美良好的秩序,按照安徽省“三线三边”整治要求,中队注重主干沿线和重点部位的整治,对户外广告、占道经营、乱涂写乱张贴、乱搭建逐一整治,对菜场周围的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保护合法经营。

3.积极参加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队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完成了党委、政府交办的综治维稳、殡葬改革、三线三边整治、美好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

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

上半年的工作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下半年我们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1.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队伍整体素质还未完全适应城市管理的需要,工作的主动性不够,主人翁意识缺乏。

2.进一步提高办事率。对城管工作形势认识不够,管理效率不高,进取精神不强。

3.进一步加强中队内部的管理。中队内部的管理工作还不到位,造成了长效管理的措施不到位,致使有的重要地段出现整治回潮现象。

4.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深入程度,扩大宣传面。居民对城管工作的理解度、支持度还需提高,尤其是对利益关系人的宣传还不到位。

5.在思想上继续努力提高全队管理主体的实战能力。一是高度与乡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并完成好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事务。二是利用各种方法和机会组织全队人员学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管理水平。

执法工作报告总结篇十一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经常性地召开专题会议,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对公开的信息经主办部门负责人、保密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层层审核合格后,方可公开,并报公开办备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内容:

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概况类3条,法规公文类信息39条,规划计划及业务工作类信息2条,民生领域服务信息1条。

2.公开形式:

(1)政府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公开信息。

(2)公共查阅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费情况。

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收费情况。

(四)咨询处理和社会调查情况。

受理12345热线709条,全部处理回复到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一是机构内容及计划总结更新的时效性还需加强。

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公开的内容、格式还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在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20xx年我局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将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开信息格式、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着力做提升投诉件处置效率。

执法工作报告总结篇十二

根据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开展xxxx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的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我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自xxxx年x月开始开展了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多次开会部署了xxxx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相关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带队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工作组,具体安排布置此项工作,明晰责任,分解到人。要求各中队高度重视,领会落实省、市会议精神,采取定期检查、抽查、巡查等多种形式,规范开展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处罚等各项执法工作,做到应处尽处、应罚尽罚,在实战中进步,在总结中提高。

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充分融合到污染源日常监管、专项执法检查、群众举报等当前执法工作中:以日常监管为抓手。采取日常巡查与夜间不定时巡查制度,严格日常巡查监管;以专项行动为统领,从流域水环境、大气环境污染治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方面开展专项行动,强化环境监管;同时,将大练兵与“双随机”环境执法检查、“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升监察成效;以环保投诉为导向,及时查处群众投诉案件,推动“大练兵”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做到早调查、细分析、快解决、求实效,密切与群众联系,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此次大练兵活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效。截止到xx月底,我局共处理投诉件xxx件,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xx份,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xx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xx份,其中依照四个配套办法办理了查封案件x起,拟立案处罚x起,已处罚金额共计xxx万元。对违法企业的查处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局案审办将案件卷宗中存在的各项具体问题反馈给各执法人员,让他们从问题入手,做好常规执法过程、细化调查记录过程等方面,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执法行为,为执法大练兵奠定坚实基础。

通过大练兵活动,严厉打击了我县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了一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下一步我局将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的积极性,达到“正衣冠、提能力、强服务、树榜样”的效果。

执法工作报告总结篇十三

(一)认真宣传贯彻,统一思想认识。根据通知要求,我局认识到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对于建设法制型执法机关具有重要意义,把行政执法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局班子会对行政执法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了我局行政执法公开工作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明确宗旨和职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推动行政执法事业取得新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加强行政执法公开工作管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法制办明确了一位同志具体负责行政执法公开工作。

(三)完善制度建设,保障措施有力。为切实搞好行政执法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行政执法公开、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并在市城乡规划网站上主动公布了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公布了行政执法工作所依据的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公布了办事程序、办理期限、服务电话;公布了公众举报电话、信访地址等。

(四)拓展公开渠道,规范操作程序。一是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按照“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注重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二是高度重视市城乡规划网站建设。城乡规划网站是信息发布的载体,是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执法公开的第一平台,我局一贯高度重视城乡规划网站建设,指派专人负责网站行政执法工作信息更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三是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通过局机关一楼电子屏和报刊、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各种信息的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效果明显。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行政执法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过程中,坚持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一)公开主要内容

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监管、处罚、审批等权限,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区域、执法范围、具体执法职责以及内设执法机构职责分工;执法流程、执法制度、执法规范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规定;执法人员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室、职务以及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过错记录等情况;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信息,行政许可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案件强制执行的结果及各执法部门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途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及受理反馈程序。

(二)公开形式

城乡规划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线电视台等。

主要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情况公开还不够及时;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1、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公开工作能力。保证行政执法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将以全体工作人员为对象,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公开工作的能力。

2、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公开工作水平。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充分利用好城乡规划网站这一平台,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3、督促检查,将进一步严肃纪律,对政府行政执法公开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行政执法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公开工作。

执法工作报告总结篇十四

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总结根据总局、省局、市局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要求,结合我局执法督察工作重点,现将2022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一)我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二)明确督察内容。细化2022年度的税收执法督察重点项目和常规督察项目的督察内容,逐项确定督察重点、责任单位及工作要求,保证督察工作落实到位。

(三)合理安排进度。按照全面自查、抽查复查、重点督察和总结整改四个阶段开展此次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四)加强监督考核。及时对执法督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和考核,并督促被督察对象落实整改。

二、采取四项措施,保证督察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对税务工作的监管,不断规范税收工作,我局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保证检查卓有成效。

(四)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学习税收法律法规相结合、与岗位练兵提高业务技能相结合、与税收征管资料的整理归档相结合。

三、详化督察内容,深入开展自查

相关数据资料,认真开展关于2022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一)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查。我局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对本局制定的文件以及收到的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文件进行了检查和清理,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都能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文件的会签、备查备案制度,建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台帐》。没有发现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没有发现擅自越权减免税和擅自解释或违规执行税收政策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有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的地方性文件。

(二)普通发票及税收票证的管理、税收收入的征缴情况。一是重点检查了税收票证的领、用、存、销情况以及票证库房管理情况,通过检查,都能够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税收票证现金汇缴做到了“日清月结”,建立健全了各类税收票证登记台帐和结报手册,对税收票证的领、用、存、销情况按时记录;同时每月对税收票证填开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通报。二是重点检查了普通发票的管理、纳税申报征收情况以及税款的预算级次及入库情况。通过检查,都能够按照《发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发票;对税收征管范围能依率计征、依法征缴,对税款入库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级次,及时、足额入库,没有发现积压、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现象。

上符合政策规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方面严格执行报损审批制度,无延期缴纳税款审批事项。

(四)在重点行业管理方面,尤其是在房地产行业方面,严格执行了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对外来施工企业实行报验登记,同时对重点企业实行税源监控,建立登记管理台帐,按要求对其进行纳税检查。

(五)对税务稽查事项进行了认真检查,本局稽查科在此次改革之前属局内设科室,暂时没有稽查案件。

四、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我局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税收法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与上级要求依旧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一是少数干部学习主动性不够,不能熟练掌握各项税收政策、财务知识,在税务检查中难以做到进退自如;二是部分干部政治素质不高,缺乏作为税务干部应有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知难而退;三是部份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存在着随意减税、减免税的现象。在纳税人中造成了不好影响,给依法治税设置了人为障碍。

监督存在短暂性。表现在就文件抓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没有及时跟进,作深层次分析,形成长效的、持续的监督机制;三是执法监督存在局限性。忽略了征管一线执法情况的交叉检查,没有发挥一线人员情况熟、便控管的优势,使得一些表面性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总结一年来我局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做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二是切实端正态度,严肃认真地履行检查职责,保证问题查深、查透和整改到位;三是强化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四是统筹兼顾,与当前开展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相配合,促进税收执法水平的提高。

执法督察工作报告3

执法工作报告总结篇十五

按照法治办相关通知要求,我办为进一步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我办实际,现将我办20xx年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县关于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县志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部署了规划任务,确定了“谁执法、谁普法”的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建立和完善了领导主抓、干部配合、全局干部职工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随着普法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对我办的普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为此,我办按照“五个有机结合”的方式有序地开展“谁执法、谁普法”。

一是坚持执法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二是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有机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三是坚持开展普法教育和解决群众问题有机结合。在定点帮乡,主要抓好乡村整治,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使用办法》等,有效地推进了乡村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四是坚持与倡导文明新风有机结合。利用每月机关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以及一些弘扬社会美德的文章,在提升法律意识的同时,增强了全体机关干部的道德素质;五是与“法律七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开展好普法教育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等活动。

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不仅要有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更重要的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宣传教育。我办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共计5次,从而使群众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为了保证“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取得实效,我办注重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挖掘各方资源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普法教育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和发动各方力量,帮助基层建立了一支责任到人、任务明确、素质较高的群众身边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执法工作报告总结篇十六

磐石市地处半山区,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目前已发现的矿产有44种,硅灰石、方解石、石灰石、石墨、镍矿等赋存的储量居全省前列。目前有矿山258个。

矿产资源的开发给我市的经济发展带来了较好的效益。同时由于矿山数量多,分布面广,也给矿产资源的执法监察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

目前矿产资源违法开采现象还时有发生,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1、矿产资源有关配套的法规不完善,操作性不强。《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以来,尤其是国务院“三个办法”出台以后有关矿产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使执法监察工作有法可依。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依照上述法律法规和《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来查处和办理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案件。在查处无证采矿的案件中,常常遇到这种情况,一个人无证采矿刚刚开采三天就被发现;而另一个人同样无证采矿已经干了三个月,在处罚时应按照《省条例》四十五条规定除没收采出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外可以并处8万元以下罚款。

由于法规规定的比较笼统,所以操作起来不太好把握,同样性质的无证开采在处罚时当然对造成损失大的要加重处罚,但对造成损失少的或没造成损失的又该处罚多少呢?所以很难把握,往往给人造成执法监察工作随意性大,罚款可多可少,缺乏严肃性。

2、目前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就是采矿权非法转让问题。国务院“三个办法”已经明确规定了采矿权转让的管理办法,但是一些采矿权人,尤其是一些私营矿山的业主受到利益的驱使,无视法律规定非法买卖矿山,非法转让采矿权,从中牟利。

目前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还不完善,在依法办理转让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曾遇到过这种情况。

有的矿山老板将矿山卖掉后,带着钱跑到外地去了。在查处过程根本找不到卖方当事人,而《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三项和国务院《探矿权采矿转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违法行为人是卖方,所以对买方的处理只能是吊销采矿许可证,而原发证机关又是上级机关,所有这样的案件在处理上很难操作和办理。

3、在我们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违法行为,而这些法律、法规对这种行为没有规定法律责任,所以在执法监察工作中,对这些违法行为不能处罚。例如《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非法采矿者提供勘查资料,电力和火工材料。

对于这些助纣为虐的行为,法律没有规定如何处罚,只能是批评教育,所以造成你说你的,我干我的,起不到真正教育作用。也给执法监察工作带来难度。

4、机构改革后,磐石市地矿局仍单设,但属于事业单位。由此,执法人员没有公务员身份,虽有政府授权,但发生诉讼就可能有败诉的可能。对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建议:

(一)建立一支高素质严格执法监察的队伍。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是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所以建立一支高素质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监察队伍是做好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关键。

同时要加强基层执法监察人员的学习培训,建立必要的信息网络、探索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经验。使矿产资源执法监察队伍真正成为矿产资源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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