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消化所读内容,同时也可以记录自己的成长和变化。在写读后感时,要注意用词的得当和丰富性,避免过度使用简单和平凡的形容词和词组。读后感是一个主观的表达方式,每个人的理解和感受都会有所不同。
国外名著读后感篇一
这本名叫《海底两万里》的书,是由法国著名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创作的一部出色的悬念小说。小说从海面上“怪兽”出没,频频袭击各国海轮,使市民人心惶惶开始,到“鹦鹉螺”号遇大西洋漩涡后为止,整部小说悬念迭出,环环相扣,真让人赞叹不已。
书中的阿龙纳斯和他的仆人康赛尔以及鲸叉手尼德兰在“海怪”里发生的奇妙故事。有的是与船长尼摩穿上潜水服在“森林”里探险的事情;有的是尼摩船长在水里打捞沉船里黄金的故事;有的是阿龙纳斯先生与康赛尔、尼德兰一起乘小艇去小岛上采水果但又被岛上的土著人攻击,又反击打败他们的精彩画面。告诉你:“其实‘海怪’就是‘鹦鹉螺’号”。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人要有康赛尔那种朴实,尼德兰那种勇气,尼摩船长的冷静,另外,还要有阿龙纳斯的'那种勇于尝试,不怕艰辛探索未来的精神。
国外名著读后感篇二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十年磨一剑的作品,也是惟一的作品。称得上有史以来最经典的爱情巨著之一。面对这样的评语的世界名著,我一般不敢品读的,名著,特别是世界名著,说情说理总是比较深刻,初中的时候读一些,总不能理解里面的人物纠葛,体会不了情感,显得自己的认知和文化底蕴如此的浅薄,所以面对着世界名著总是敬而远之的。
这本书被拍成了电影《乱世佳人》,高中的时候看过一次,具体情节并不深刻,脑海中只有2个画面,一是斯嘉丽在一块土地上,因为饥饿她拔起地上的萝卜拿起来就啃,她举着萝卜发誓道“上帝作证,上帝作证,北方佬休想把我整垮,我要挺住,等我熬过了这关,我绝对不再忍饥挨饿。哪怕去偷去杀人,请上帝作证,我无论如何不再忍饥挨饿了。”那个时候看的泪流满面,只因为被那个举着萝卜对天发誓,瞳孔放光面露坚毅的女孩子震撼了我,当时的我苦苦挣扎在成绩排名以及高考的压力下,透不过气,这个勇敢的女孩子在战争的苦难下的成长给了我的胸口重重的一拳,让我升起了无限的希望和勇气。第二个画面就是瑞特在桥上吻斯嘉丽的情节,那样霸道深情的吻让那个当年不识情滋味的小女孩心生羡慕,觉得无限的美好。
最近细细阅读本书,将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所有的感受都是那么不同。
斯嘉丽,本书的女主角,总的来说,是个太奇特又单纯的人,她是那么自私任性、虚荣又美丽,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凭着自己美貌让所有的男人跪拜在她的石榴裙下,她最想做的事情就是跳舞,吸引所有人的目光,成为女王。如果是在和平的现代,我想我应该会非常讨厌她个性吧,当然在她自己的时代,和平时期她没有女性朋友,战争的时候,她的特立独行,让她成了众矢之的,几乎没有一个人认可她,除了爱她的瑞特。战争的无情与残酷,这个小姑娘不懂的时候,活在天堂里的她只想着自己成为男人的焦点。然而当饥饿和疾病来袭,当敌人的炮声和封锁在自己的家门前,当她自己亲自尝到贫穷的滋味,她被迫迅速成长起来。她做了很多男人都不敢也不愿意做的是事情。她跟北方佬打交道做生意,她被饥饿和贫困吓怕了,没有钱就没有安全感,她愿意做任何别人不敢做的事情,只为了挣钱,开木材场,开酒吧,凡是能挣钱的她都做,她不介意任何人对她的评价和疏离,她做着那些守旧的南方贵族男人都不愿意也不敢做的事情。她清醒的知道,没有一个人能靠的住,她能靠的只有自己的双手以及数不完花不完的钱,即使在怀孕的时候,她的焦虑和拼命太让人心疼了。她是那么坚强勇敢,她克服所有的恐惧和惊慌、焦虑,忍耐着疲惫得不堪重负的身体,一个人独自默默的承担起了包括2个妹妹,玫兰妮和阿希礼等十几个人的生活负担,用她柔弱的双肩挑起了所有的重担。战争,苦难、恐惧、贫穷、劳累,这些没有让那些不肯面对事实的南方贵族成长,没能让那些强壮的男人们成长,却让斯嘉丽这样一个柔弱的女孩子长成了一个巨人。
斯嘉丽是一个智商颇高,然而情商却低的让人着急的孩子,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着的是别人的丈夫阿希礼,然而那只是她自己以为的爱情,她爱的是她自己想像出来的情人,完美又遥不可及。然而斯佳丽并不是真的爱艾希礼,她跟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艾希礼婚前曾经只是被斯佳丽对生活的热情所吸引罢了。他是那么理智清醒,对生活和社会思索的很透彻,而斯佳丽心里只想跳舞,成为男人瞩目的焦点。她甚至不愿意了解艾希里,婚前都是忍耐着性子听他说话,真要跟阿希礼结婚了她会忍耐自己的个性吗?阿希里太了解她了,也太了解自己了,所以才会理智的选择枚兰妮。斯佳丽偷看战争时阿希礼写给玫兰妮信件,关注着阿希礼所有的一点一滴,对他的关注甚至不输于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然后对阿希礼的恋恋不忘只不过是因为她一直以来得不到他而已。得到了白玫瑰,久了就成了衣服上的饭粘子,而红玫瑰却是心头得朱砂痣。
阿希礼就是她的朱砂痣,她这么自私的人爱的一直是自己。她委屈于自己感情的付出竟然无法回应,年轻的心不甘心,苦苦纠缠和心心念念均是得不到之苦。想想也是可悲,认不清自己认不清别人才会一次次错失了真正自己的`爱人。她前后一共结婚三次,没有一次是因为爱情,第一次是因为跟阿希礼表白被拒绝,觉得太丢人了,匆匆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理,成为了玫兰妮的嫂子。才一年多查理去参战的途中病死了。她从来没爱过查理,完全不在意,第二次为了保住自己的红土地庄园,她勾引了妹妹的爱人弗兰克并迅速的嫁给他。后来弗兰克为了报复调戏侮辱斯嘉丽的黑人被杀了。第三次的婚姻最值得期待,因为一直默默爱着她的瑞特跟她求婚,他有魅力有钱有能力保护斯嘉丽,他是那么的深情爱着斯嘉丽,他了解斯嘉丽就像了解自己一样,总是像骑士一样在斯嘉丽需要的时候出现,同样斯嘉丽爱着瑞特,尽管她自己并不清楚,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着阿希礼,导致瑞特也是这样认为的,但她还是嫁给了瑞特,然后当她终于醒悟出来的知道了自己的爱的人是瑞特的时候,瑞特却因为太过受伤和绝望离开了她。
国外名著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夏洛的网》这本书,读完这本书后,夏洛和威尔伯的故事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这本书是美国大作家e・b・怀特写的,讲述了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的生活着一群小动物,其中就生活着蜘蛛夏洛和小猪威尔伯,它们俩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坏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答应救小猪。
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了特别奖,还有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只留下了514颗自己的卵。
这不禁让我想到马克思和恩格斯之间的友谊,他们同舟共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经过十年的努力,终于创造了伟大的马克思主义,他们两人的友谊也是多么深厚呀!
在日常生活中,友谊很重要,一个人有了友谊,就等于有了快乐的人生,在我看来,几乎没有东西比友谊更重要了。
我们也要像夏洛一样多去帮助别人,和朋友结起伟大的友谊,让友谊充满全世界。
国外名著读后感篇四
美国女作家哈丽叶特-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的长篇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副标题《低贱者的生活》)是开美国废奴主义文学先河的作品。该作品为黑人指出了宽恕和勇敢复仇两条道路,这部小说不仅是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而且是美国南北战争的导火线之一,对美国历史及世界文明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林肯总统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这部长篇小说对历史的巨大影响。
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汤姆和另一个奴隶乔治。哈利斯两人及其家人的人生际遇和最终命运。汤姆是一个具有双重性格复杂的人物。他勤恳忠厚,任劳任怨,可以说是个忠于主子的仆人,又是一个极富同情心、乐于助人的人。同时又由于笃信基督教义,心甘情愿地忍受残暴奴隶主的虐待、摧残和奴役,认为现实生活中的肉体上和心灵上所受的折磨与创伤,都能够凭借主的护佑予以抚平。汤姆先后服侍过谢尔比、圣克莱和勒格里等三个奴隶主。前两者对他比较“宽厚”,而勒格里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典型暴君。在勒格里的种植园里,汤姆一方面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上帝,一方面又无时不在盼望着他原来的主子谢尔比来把他赎回去,但最终他还是惨死在勒格里的皮鞭下面。当原主子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兴冲冲地拿着前来赎他的时候,他已经奄奄一息,“哦,乔治少爷,你来的太晚了。救主已经赎了我,就要领我回家了。我也盼着回去呀。天堂比肯塔基还好着哪。”他最后连死还是信奉着基督教。乔治少爷在汤姆叔叔死后给他庄园里的每个奴隶颁发的自由证书,他说,正是在他墓前,朋友们,我面对上帝作出了决定:无论是谁,将不会由于我的缘故而冒离乡背井、亲人分散的危险,像他那样孤苦伶仃地死在种植园里。因此,在你们由于自由而欢欣鼓舞时,应该想到这归功于那颗苍老但又善良的心,善待她的妻子和儿女,以报答他的情意。每当你们见到汤姆叔叔的小屋时,都要想到你们的自由。让它成为纪念他的一块丰碑,是你们牢记,应该追随着他的步伐,像他生前那样,具有诚实、忠厚皈依基督的精神。
小说的另一个重要人物乔治。哈利斯,则与汤姆的作为截然相反,血淋淋的现实教育了这个才华横溢的青年,使他懂得上帝和宗教对于改变自己的奴隶地位毫无用处,只有依靠自己的不屈和反抗,才能获得自由和幸福。因此,乔治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敢于反抗的黑人奴隶的典型,应给予积极的、正面的评价。他为了自由和幸福,乔装打扮,在废奴人士的协助下,终于历经苦难和危险,偕同妻子伊丽莎和儿子哈利逃亡到加拿大。后来,他在法国接受了高等教育,萌生了朴素的民族主义决定去利比亚,为了自己苦难的同胞缔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国家。
斯托夫人长于叙事,这部小说沿着汤姆叔叔和乔治一家两条线索的发展,又穿插以伊丽莎白跳过浮冰的逃亡,黑人老妇普露的悲惨之死,凯西和艾米琳的机智多谋和伊娃致之死等许多动人故事。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时,我觉得汤姆和乔治。哈利斯都值得读者去加以褒扬,从他们身上可以看出宽恕和勇敢复仇都是充满人性关怀的。但是其中唯一的遗憾便是汤姆叔叔在勒格里这个彻头彻尾的坏蛋面前的忍让与怯弱,让人感到他很愚昧。或许,小说是通过塑造这样一个人物形象来给予当时社会人们以警醒,换句话说,如果小说换一个结果,即汤姆叔叔被乔治少爷所救的话,那么也许故事便不再显得凄凉又唯美,或许根本不可能唤醒人们的意识,而使得处于奴役的黑奴全奇希望于救赎,那么这部小说可能会失去它所产生的既成事实的影响力。总之,这是一部值得读者去思考的小说。大家有兴趣可以去感受感受,那样对于美国的废奴运动会有更深层次的领悟。
国外名著读后感篇五
故事主要说的是十八世纪在英国发生的四门婚姻。其中最主要的.,自然是发生在女主角伊丽莎白・班纳特与男主角费茨威廉・达西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是个勇于追求爱情、漂亮聪明、坚强可爱的中产阶级女子。故事主要以她对达西先生从一开始的厌恶到尊敬,再到爱慕为线索,也穿插了在几个发生在她身边的幸福或不幸的婚姻,揭示了作者对那个时代女人生活与爱情的理想和期望。
故事中女主角伊丽莎白第一眼看到男主角达西就是不顺眼的,加上男主角个性的傲慢,继而对他有了偏见。而男主角达西,是个不受人欢迎的傲慢男子,也不屑于周遭冷淡的人际关系,对他来说,傲慢也许是有理的,偏见却很无情,这两者产生的冲击是免不了的。两个人之间也因此而常有针锋相对的言辞,彼此之间的傲慢和偏见就造成了一开始的不愉快与误解,但是经过种种事件的澄清,彼此又渐渐产生一点点的感情。达西代表着“傲慢”,伊丽莎白代表着“偏见”,他们一开始都被自己的情绪所牵引。接着一连串对达西不利的流言,更让伊丽莎白对达西反感。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而遭到拒绝时,他说了一句话:“要是我耍一点手段,把我内心的矛盾掩饰起来,一味地恭维你,使你相信我无论在理智方面、思想方面以及其他各方面,都是对你怀着无条件的纯洁的爱,那么也许你就不会有这些苛刻的责骂了。可惜无论是什么样的伪装,我都痛恨。”达西]有为了讨好伊丽莎白,而改变他的傲慢性情。伊丽莎白也表现了很真实的自己,彼此都不刻意去营造给人的印象,表现出了最真实的一面。而开始的时候,伊丽莎白一直活在自己的偏见之下,而忽略思考事实的真相,经过达西的解释和自己的判定,才最终找到幸福的归宿。
傲慢与偏见,是我们很常见的弱点和毛病。每一个人其实都很轻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轻易对别的人下不正确的注解,进而造成了彼此之间的误会。一个人所给予的第一印象固然可以影响到很多事,但并非一定不会改变,要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更客观一点的论点,就似乎故事中女主角对达西的看法,就是因为了解才有所改变。
国外名著读后感篇六
充实而又紧张的学习生活又将告一段落,寒假带着新春的喜庆向我们走来。高尔基说得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虽然寒假到来了,但是我们不能偷懒,要多看点书。在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意义非凡的著作《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苏联的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写的。他生于199月29日乌克兰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因为家里条件不好,小学三年级就被迫辍学去打工。1924年,加入共产党。由于他长期参加艰苦的工作和斗争,身体和健康受到严重的损害。1929年他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即使身体残疾了,但他并没有放弃,以顽强的意志开始创作长篇小说。1930年,他用他自己的经验写了这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小说获得了同代人的欣赏。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本激励无数人的佳作,问世以来长盛不衰。保尔——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的主人公。保尔说得最经典的'一句话就是:人最宝贵的是生命,但生命只属于人的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为人卑劣、生活庸俗而愧疚。
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后,我应该向奥斯特洛夫斯基学习。学习他即使全身瘫痪,双目失明,也一直坚持写了这篇约四万多字的长篇小说,这种顽强拼搏的精神。我更应该学习保尔这种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虚度每一分每一秒的宝贵精神。
国外名著读后感篇七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小说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班内特的爱情故事。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以下是由应届毕业生读后感栏目为您推荐的关于此书的读后感,希望您能喜欢。
“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以这样一句话作为本书的开头,让人不由想到这会是一部清喜剧,来讲一个皆大欢喜的爱情故事。可是如若只为了消遣而读,那么这部《傲慢与偏见》就不会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力。往往,伟大出自于平凡,奥斯丁就是将她的哲理通过爱情这一人人司空见惯的事物来表达的。乍一看,她讲的是伊丽莎白。班纳特与达西的爱情,但寻遍全书,确丝毫不见热情澎湃的只言词组。难怪《简•爱》的作者夏绿蒂。勃朗特说奥斯丁不知激情为何物,的确,奥斯丁的作品给人的感觉最多的是理智二字。她以理智诠释爱情,虽然没有《呼啸山庄》的生离死别,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没有《红与黑》的浪漫热烈,但其所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却与爱情无关。
在奥斯丁生活的十八世纪末期大英帝国正处于颠峰时期,而奥斯丁却把视线关注在英国乡间。当时英国乡间的生活在作者看来是惬意悠闲的,纯朴中包含平凡自然,但是整个英国社会的影响力始终波及着乡村,如势利、炫耀、虚荣和对婚姻的看法。当时的婚姻缔结的充要条件是男方有可观的家产,女方有丰厚的嫁妆。于是他们的结合便是幸福,便会为世人所承认接收。诚然,这样的婚姻类似于一种资产合并,以钱作为婚姻的基础,这明智吗?在当时的达官贵人看来这无可非议。于是一切的婚姻要门当户对,此处的门当户对确切地说应是资产相当。于是,一个已婚绅士有一两个情妇,或是贵妇人们有几个消遣的情人也被当时社会所默认。可婚姻仍被冠以“神圣”这一词来修饰。注重实际的人们始终以金钱作为信条,金钱至上方为他们的圣经,为之不惜赌上一生的幸福。这样的做法才算理智、清醒。可悲的是钱成了地位的标志、有钱=有教养=有地位=有高尚品格=具备做丈夫的一切条件。当贵妇人或是待嫁的小姐标榜自己的地位、修养、才华、娴静、优雅等等的诸多美德时,她们决不会想到这一切的美德得以形成的资本是钱,她们谈及金钱时,显现出蔑视和鄙夷,却不知自己的婚姻得以缔结不是因为美德,美德只是一件附属品,作为她们丰厚嫁妆的最让人信服的掩饰物。人们以敷衍、奉承、阿谀来祝贺新人,祝他们有钱人终成眷属。
在本书中有两个人物是此种婚姻的忠实奴隶。一个是夏绿蒂,一个是韦翰。
韦翰是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轶丽,一心想通过婚姻来发家致富,可是,他忘了婚姻是相互的,金钱的交易也是相互的。他是个一穷二白的人,自是富家小姐不会光顾。但最终他还是通过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到了一笔可观的收益。于是又一个婚姻,又一个为了金钱的婚姻铸就了,这次不单出卖了幸福,还有灵魂,韦翰的灵魂被他自己彻底出卖了!婚姻既已变成手段,那幸福也是奢望了。
在本书中伊丽莎白一直是以一个正面人物来写的,她理智、活泼、爱打趣,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直看穿其心思。书中常有她发表的见解和看法,作者通过她来表达自己的意图和观点,但表面上看来她是爱情的忠实追随者,直到最终获得真爱。但仔细想想也不难发现伊丽莎白或许说作者本身都难以逃出金钱性婚姻的怪圈。首先,作者在安排角色上让达西拥有俊朗的外表、高尚的品格,最重要的是,无论他与伊丽莎白的情节发展多么跌宕起伏,有一点是事实,他是一位年薪一万英镑的绅士,与皇家有密切联系,有自己的庄园、家产、田地,总而言之,达西非常非常富有。所以,伊丽莎白当初拒绝柯林斯求婚的原因很简单——有更好更富有的在后面。同时,伊丽莎白之所以对达西改变态度的转折点是在她看见了达西硕大的庄园之后,彭伯里女主人的称号无可避免的是一种诱惑。正如伊丽莎白所说,她是绅士的女儿,达西是绅士,他们是处在同一阶层的。地位相差并非非常悬殊,更何况,她出自乡绅之家,也算是半个富家小姐,小型的资产合并在所难免。她和达西的婚姻不被达西亲友所接受,只因为达西原可以找一个比她富有得多的妻子罢了。
这样的婚姻是一种悲剧,婚后所要面对的残酷现实是免不了的。夏绿蒂在尽力扮演好一位主妇的同时却一直怀念着深爱的昔日情人,她后悔当初因为那人的贫穷而未与之步入教堂,正如她所说:“没有爱情的婚姻,不管因为受到尊重或者拥有殷实的家产而显得多么荣耀,都比不幸强不了多少。”韦翰与丽迪亚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伊丽莎白与达西相处和睦,但不断来自邻居、亲友和珈苔琳。德。包尔夫人的冷言冷语,让她心烦意乱。
如此的婚姻悲剧在那一时代是很普遍的。究其根本原因,很简单——妇女地位低下。妇女没有工作、没有得以维持生计的能力,只有依靠婚姻这条路来为将来的生活来源做打算。这是解决将来生计的最普遍,也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在本书中,女性的社会角色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角色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现象十分严重。如班纳特家中有6个小姐,可是没有男嗣,因而,班纳特家的财产不得不由班纳特先生的侄子继承。这样致使6位班家小姐的嫁妆只有从其母亲当年的嫁妆中分得,嫁妆的卑微常常使的年轻的小姐们不得不选择一条像夏绿蒂那样的路,通过婚姻来为自己将来的温饱作打算,自然会将婚姻视为金钱至上的买卖。如书中所描写的,每一位太太在后半生最大的愿望便是嫁女儿,让她们未来在丈夫的资产庇护下得以生存。因而难怪郡里一旦来了一位有钱的绅士,母亲们便认定他为自己的准女婿。所以当班纳特太太得知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后十分气愤,责怪女儿不明智。以柯林斯在金钱方面的条件而言,可以保证伊丽莎白将来有安定、温饱的生活,在其母亲看来,放弃这样一棵“摇钱树”是一种无理取闹。在她年轻的时候,也是通过婚姻来衣食无忧,现在她更有义务要求女儿们以此获得“幸福”,没有原因,这只是一种规律,是英国社会当时的婚姻法则。
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是自己出身贫寒。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爱情无关。
《傲慢与偏见》通篇是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可是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却是那一时代人们无尽的苦恼、不满、遗恨。或许不幸太多了,变成了麻木。可是令人羡慕、认可的“幸福”背后,堆砌着的又是什么呢?是金钱、麻木、泪水、悔恨、遗憾,或许更多更多,但唯一没有的便是真爱,弥足的真。
国外名著读后感篇八
《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写了一场包括各个百姓在内的武装斗争,这场斗争的起因是乱自上作、大批英雄豪杰报国无门,聚集梁山,最后尽忠殉义。这本书里有一百零八位英雄,他们先后与朝廷势不两立,和朝廷做抗争。他们不怕困难,不惧牺牲。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吴用智取生辰纲。
故事是这样的:北京大名府梁中书为丈人蔡太师备下十万贯生辰礼物,便叫杨志择日启程。杨志把礼物装成十余条担子,打扮成商人,连夜送上东京。一路上他催促行人赶路,他们走了半月,来到了黄泥冈。这个地方正是强盗出没的地方,因为天气太热,无论杨志怎么催促,这一行人也不走了。
杨志押送生辰冈的事早被吴用等人得知,他们打算用计谋劫取生辰纲,已经在黄泥冈等候多时了。他们七人扮成贩枣的商人,由白胜挑着两桶酒来到杨志跟前,脚夫要买酒喝,杨志恐怕酒中的药,不让喝。贩枣的人先喝了一桶,脚夫见他们没事,便要喝另一桶。吴用从松林里出来取出药来,抖在瓢里。杨志他们喝了都倒在了地上,吴用他们把十一担宝贝装在车内,飞也似的去了。这表现了吴用足智多谋。
吴用用的方法是智取。一是深谋远虑、胸有成竹,只选了八个人。二是选择时间地点,说明他分析判断准确。黄泥冈即是地理偏僻又是杨志的必经之地,天气炎热,行人干渴难忍,利于以酒麻醉人。三是吴用胆大、心细、巧妙下药。杨志怕喝酒中毒,吴用他们先喝了一桶,杨志看没药,就喝了另一桶,谁知吴用把药下在了第二桶里,很快就倒了。
吴用足智多谋,克敌制胜的军事才能是天生的吗?不是,是他自幼熟读万军经书,胸中自有百万雄兵。我们青少年时期正是学习知识的时候,我们即要学好各科知识,又要阅读课外书籍,开阔视野,增长知识,长大后成为有用的人才。
国外名著读后感篇九
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之后,我对生活有了更多的了解。特别是一个人,他应该如何去生活。
生活是一个非常大的话题,在庞大的世界中有无数的人,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一种活法,每个人和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同。我们无法活成别人的样子,当然别人的生活也不可能和我们一模一样。所以说按照自己心中所想的去生活,其实就是生活中一个最为简单的道理。在现有的社会中,很多人都希望自己的生活光鲜亮丽,其实恰是这才会使我们的生活更差,所以欲望的过度会使人陷入痛苦之中。相反,若只是有欲而无贪,反而会促进人的进步。保尔在书中贯彻的也是这种方法,他没有过度渴望过某一个生活模式,但他也有自己的追求。在此之上,他能以自己的方式活出精彩,所以欲而不贪才能在自然中进步。
但是生活也并非只有梦想与追求,痛苦,苦闷也常发生在生活中。而在生活中真正痛苦就源于内心的恐惧。许多人敢于面对困难,可以解决问题,但却不敢直面自己内心的恐惧,这样的人我认为并不是真正的勇敢。真正的勇敢其实就要像保尔一样,在全身瘫痪后可以直面残疾带来的自卑、无助造成的无望。仍能以之前所具有的态势,一丝不懈的,在新的路上以新的方式继续前进。生活中大小琐事绝大多数都会随着时间流逝而被磨灭,唯有内心的恐惧不会顾及时间的作用。反而会在心中不断生根发芽,所以及时勇敢有效的直面内心的恐惧,我认为是一种勇敢的生活方法。从长远看这无疑会使我们的生活质量与效率有着显著的提升。
不知人们是否会注意到,无论是快乐或悲伤、成功或失败,那种喜悦或是失望的心情,过一段时间就会消失掉。之后便又要回归于时间的平淡,心中的空洞是上述的原因。在生活中与保尔一样具有之前所写的两个内容的很多,但保尔的伟大便在于他有家国情怀与爱国情感,所以他才不会空洞。如今年轻人的梦想大多数都变成了让自己的生活更好一些,这样的想法其实是没有错的,但是长远看个人主义是无法强国的。所以家国情怀同等重要。
在生活中可以学到的知识有很多,重要的就在于我们要主动学习。学习之后才能体会到不同的生活方式,这即使我获得灵感的一种方法,也是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元素。
国外名著读后感篇十
《格列佛游记》是世界文学名著,大家都很喜欢这本书。我也有《格列佛游记》,并且已经读了好多遍了。有人会说:“书为什么要读那么多遍,读一遍就行了,干什么还费时间呢?”我却不这么认为,好书不厌百回读。书就是要多读,多读书才能理解其中的意思,才能丰富自我的知识。如果读了一本书,但没学到什么知识这有什么意义呢?一本书只读一遍,只能明白一个大概的意思,仅有多读几遍,精读细读才能深刻领会书本的全部资料,领会书本的实质意义。
在幼年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时,我曾一度认为这是一本童话,之后又认为是像《鲁滨孙漂流记》那样的普通小说。今年暑假里,我再次品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才感受到原先这个一部充满童话色彩的讽刺小说。但小说的童话色彩只是表面的局部的特征,尖锐深邃的讽刺才是其真正的灵魂。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英国著名讽刺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72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乔纳森?斯威夫特讽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作者不仅仅讽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否定了整个人类社会。耶胡代表人类,而主人公却是如此厌恶耶胡。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社会的不满。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不明白十八世纪英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究其原因,彼此在不一样的国度,承着不一样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我国家的从小就了解,别的国家的很少去触及,并且没有必须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格列佛游记》的主题思想是经过在四个国家的奇遇,反映了十八世纪前期英国社会的一些矛盾,揭露批判了英国统治阶级的腐朽和罪恶,和英国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剥削。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趣味的奇遇。这部小说真实地描绘出了一幅格列佛出游的图画,让读者看到了社会上完美的一面与黑暗的一面。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书中写了英国著名医生格列佛坐船去访问别的国家,途中经过印度洋时遭到了风暴,仅有格列佛一人活了下来,但他醒来时,已经在小人国的领土上了。
小人国的居民都把他当成了怪物了,用弓箭来射他,用拳脚来踢他,可是他却帮忙他们盖房种地,最终得到了小人国居民的信任和赞赏;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之后,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那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觉得最异常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并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
国外名著读后感篇十一
悲剧,总会催人泪下,确切地来说,它不止催人泪下,还有使人惋惜的,常常被称作喜剧的反义词,悲剧并不局限于戏剧中,现实中也有。不过,有的悲剧是伟大的——假期我读了《伟大的悲剧》这本书感悟很多。
《伟大的悲剧》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夺取南极的斗争》《人类的群星闪耀时》)中的节选,本文是为纪念人类历最早到达南极点的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等和英国人斯科特等而写的。文题中的“伟大”是指探险队员在探险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人格和精神的魅力;“悲剧”是指失败,死亡的结局令人感到悲哀。
《伟大的悲剧》,给人以深深的震撼失败死亡的悲剧性结局也更加震撼人心。书中主要写了斯科特和他的探险队员们到达南极点,却发现以阿蒙森为首的挪威人已在他们之前捷足先登,只能失望而返。因为遇到重重困难,队员们在返程途中相继悲壮地死去,最后得到安葬,英勇事迹将流传下去。全文写出了探险队员们表现出的诚信,令人敬佩的绅士风度;坚毅、执著,为科学事业献身的英雄气概;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强烈的爱国情怀还有对家人深情的爱。
文中最打动我的一句是:“谁也不敢说一句阻拦他的话,也没有一个人敢伸出手去向他握别。他们大家只是怀着敬畏的心情感觉到:劳伦期·奥茨——这个英国皇家禁卫军的骑兵上尉正像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奥茨在自己身受伤冻的情况下还能为队员考虑,面对死亡无所畏惧,从容走向死亡,危急关头,他泰然决然的英雄气概和大无畏精神让人震撼。
“不幸是天才进步的阶梯,信徒的洗礼之水,弱者的无底深渊。”我想,伟大绝不主要是成功者那些给人以震撼与启迪的人,一样伟大!
国外名著读后感篇十二
我从小就爱看故事书,我看过的故事书有西游记。三国演义。安徒生童话。水浒传……其中我最喜欢读西游记。
这本书讲的是唐僧师徒一路西行,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的故事。
唐僧是一个好心人,可是好的有点过度。在勇闯狮驼岭的时候,唐僧看见大妖怪和二妖怪太可怜,就放了他们。唐僧在种种困难面前,都永不放弃,唐僧的坚持值得我们学习。
悟空是唐僧的徒弟。他能降妖除魔。可是不听话,被师傅赶走了三次,有一次,师傅叫悟空吓唬几个强盗,他却全打死了。
八戒贪吃贪睡,师父叫她去化斋,他却躲起来睡大觉,猪八戒是他们几个中饭量最大的一个,但是他很忠臣,从没离开过师傅。
沙僧心地善良,但是面貌有点丑,他总是挑着一担行李。
唐僧的三个徒弟都是帮他取经的,如果没有这三个徒弟,就很难取到真经。
国外名著读后感篇十三
《西游记》主要故事是:孙悟空从石头蹦出来,因为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要去西方取经的唐僧救了孙悟空,然后白龙马、猪八戒、沙和尚逐一出现。他们经历了九十九百八十一种难,终于得到了真经,修成正果。
在《西游记》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七年来,他只跟随他的师父和师兄弟读他不喜欢的经文。然而,他从未放弃,因为他知道有一天他的师父会教他真正的能力。他所要做的就是耐心地等待,更加努力地付出。
这告诉我们,滴水穿石不是一日之功,不能急于求成,获得成功的时间不是消耗在时间上,而是成功的磨练。一个真正想要成功的人是不会在乎他到底付出了多少时间和努力,他们在乎的是,磨练得越多,获得的真正能力就越强,成功的大门就越近。
我们真的应该向孙悟空学习,学习他的勤奋,他的毅力,他的脚踏实地,掌握技能,做一个栋梁之才,将来要为祖国做出自己的贡献。
国外名著读后感篇十四
首先,我们来到五行山下,看见那里的猴子了吗?他就是孙悟空。虽说他被如来施了咒被压在山下,站不起来,可是他不是有七十二般变化吗?他可以变成各种各样的东西呀,如果再不行还可以叫愚公来移山呀,或者变出炸药什么的,可以炸掉山呀,还可以变出许许多多的小猴子来挖山呀,真奇怪,他却在那里傻傻地等了五百年!
接着,我们来到了火云洞红孩儿那里,孙悟空那么牛怎么会打不过一个小孩?孙悟空天宫都敢闹,连玉皇大帝都怕他几分,难道红孩儿比玉皇大帝厉害?这不科学!
最后,我们来谈一谈孙悟空厉害还是猪八戒厉害?很多人以为孙悟空厉害,其实,猪八戒比孙悟空厉害多了!先比地位,猪八戒在天宫里是天蓬元帅,而孙悟空只是个看管马匹的弼马温。再说,猪八戒在天宫认识各路神仙,他们一路上遇见的`妖怪都是他们的坐骑,猪八戒知道如果杀了它们那不是挑事吗?所以聪明的猪八戒不去杀。而孙悟空呢,傻傻地去杀,杀不死却向各路神仙求救。
虽说《西游记》里漏洞多,可内容十分精彩,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值得我们好好的去读一回!
国外名著读后感篇十五
炎炎夏日,太阳火辣辣地照耀着大地,鸟儿们不知道躲在哪儿乘凉去了,树叶儿耷拉着,毫无生气;窗外的知了不停地喊着:“热死啦!热死啦!”惧怕炎热的我,躲在空调间吹吹凉风,喝喝凉茶,十分惬意。
在《西游记》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武功盖世,不仅会七十二变,还能腾云驾雾,来去无踪。而我最敬佩的,则是他知恩图报的高尚品质。五百年前孙大圣大闹天空,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前往西天取经的唐三藏路过这里,听到孙悟空的呼喊,费力爬上山顶,撕去符咒,让孙悟空重获自由。这一恩情,让原本无法无天的.“泼猴”铭记于心,誓死追随唐僧,护送唐僧前往西天取经。一路上,他斩妖除魔,帮助唐僧度过数不尽的难关,即使被唐僧多次误会伤人性命,仍谨记恩情,尽心护送。
例如“三打白骨精”那回:白骨精三次化作人形,迷惑唐僧。唐僧肉眼凡胎,不知她是妖精,因此在孙悟空三次棒打白骨精之后,勃然大怒,不仅念着紧箍咒,让孙悟空痛不欲生,更是负气将他赶走。孙悟空百般无奈之下返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当猪八戒前去花果山寻他,并告知他唐僧遇难的事实时,他毫不犹豫地赶去搭救被人陷害,变成老虎的师父,使其化险为夷。经历了巨大磨难的唐僧也知道误会了孙悟空,两人尽释前嫌,同心协力,前往西天。
俗话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孙悟空时时刻刻惦念着唐僧的恩情,因此一路尽心尽力地护送他。而我呢?整天在家“呼风唤雨”,对于爸妈给予我的恩情,我是如何回报的呢?有时候,爸妈稍微批评我几句,我就会生气顶嘴。而《西游记》让我渐渐明白:学会感恩是做人的根本,我们要铭记父母、师长、同学、朋友对自己的恩情,并力所能及地去回报他们!
国外名著读后感篇十六
今年,我花了大概一个暑假的时间,看了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贯中,元末明初人,他是我们古代的著名小说家和戏曲家,他的著作—《三国演义》更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这本书描绘的是东汉末年,汉室衰弱,黄巾起义,各路英雄乘剿黄之机发展势力。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实力最强。连年混战,弱肉强食。官渡之战,曹操灭袁绍,统一北方。赤壁之战,吴国大将周瑜大败曹操,使曹操暂无力侵犯长江以南,形成三足鼎立,相对稳定的局面。三国是曹操的魏国,孙权的吴国,和刘备的蜀国。
书中诸葛亮儒雅睿智,张飞勇武有谋,关羽赵云侠肝义胆,曹操机诈权变,周瑜处变不惊、智谋迭出??????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诸葛孔明,我最佩服他的儒雅睿智,我相信大家也佩服他的这一点吧!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南征蛮王七擒七纵”,令蛮王心服口服。
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我懂得了许多计谋,并知道做人要像关羽赵云那样讲“忠”、“义”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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