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粮食销售管理制度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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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粮食销售管理制度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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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销售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 为加强政策性粮食购销管理,保障粮食市场稳定,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安徽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策性粮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包括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收购的粮食、地方储备粮食和地方政府实行临时收储政策收购的粮食。

第二条 在安徽省境内从事和参与政策性粮食购销、监管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骗取、挤占、截留、挪用政策性粮食收购货款、保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补贴。

第四条 从事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企业应当服从服务于政府宏观调控需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购销政策,依法规范开展业务活动。

第五条 从事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安徽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及时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政策性粮食统计数据和购销业务开展情况。

第六条 企业从事政策性粮食收购活动需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并获有关部门批准或委托。

第七条 政策性粮食收购企业应当按《合同法》《安徽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与委托方签订规范的委托收购合同。按照合同要求,严格履行义务,取得相应权利。

第八条 政策性粮食收购企业应当根据政策性粮食收购活动需要,及时测算和提报资金需求(收购资金和收购费用),及时从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保证收购业务需要,合理使用资金,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资金成本。

第九条 政策性粮食收购企业应当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粮食收购政策、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卫生标准及有关规定,坚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得损害粮食生产者利益和国家利益。应当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不得接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

第十条 政策性粮食收购企业应当使用委托方统一印制或指定格式的收购凭证,当场如实、完整记载原始收购信息,凭证所列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得二次填写收购凭证。

第十一条 政策性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政策性粮食收购政策、质价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严格遵守业务操作流程,推广使用信息化收储系统,保证相关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 政策性粮食收购企业应当自觉接受监管和监督。不得虚假收购、低收高转、购买陈粮冒充新粮、就地划转本库存粮搞“转圈粮”、擅自租仓或变相租仓收粮和收“人情粮”、“关系粮”、压级压价、提级提价。

第十三条 政策性粮食销售动用权为有粮权的各级政府,由粮权所属的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下达销售动用计划。

第十四条 政策性粮食销售原则上通过有资质的粮食批发市场公开竞价销售。销售标的应当提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 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包括承贷企业和实际储存企业)不得直接或间接购买本企业储存的政策性粮食。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参加政策性粮食竞买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恶意串通交易价格、扰乱了交易秩序。

第十七条 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计划,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出库义务。

第十八条 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不得设置出库障碍、额外收取费用、擅自变更出库货位、拒绝买方扦样验货、提报与实际不符的拍卖标的、违规向买方乱摊损失和损耗。买卖双方对出库粮食的数量、质量等有异议出现商务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调解或按照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九条 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应当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清算有关费用。应当加强政策性粮食销售资金管理,坚持“钱货两清”原则,确保在规定结算期内回笼销货款,及时偿还借款。非本企业贷款的,积极配合承贷企业回笼销货款。

第二十条 特殊用途政策性粮食原则上实行定向销售。买方参加定向销售,应当坚持“企业自愿、风险自担”原则,逐级申报、经审核后向社会公示。特殊用途粮食销售有保密规定的,从其规定。购买方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第二十一条 买方加工所购买的特殊用途政策性粮食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不得转手倒卖定向用途粮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不得流入口粮市场,不符合饲料卫生标准的粮食及其制品、副产品不得流入饲料市场。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从事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企业应当配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扰、干涉检查人员的工作。对认定事实有异议的,有陈述与申辩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应当依法履行职责,遵守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政策性粮食购销企业有下列行为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罚,取消企业政策性粮食收购资格或政策性粮食购销业务委托,调出政策性粮食,追回粮款归还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追缴相应的费用补贴上缴财政,并追缴企业不当得利,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列入“企业信息公示系统”黑名单。

(一)未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粮食购销政策的;

(二)未执行国家和地方粮食质量和食品卫生标准的;

(三)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

(四)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未按规定报送购销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

(五)未履行出库义务,阻扰政策性粮食出库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六条 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中,非法干预政策性粮食购销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依法依纪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县级及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举报事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按照《安徽省粮食局关于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案件线索移送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地方企业接受委托从事中央储备粮的购销活动。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粮食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粮食销售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条为维护xx市粮食收购秩序,规范粮食经纪活动,促进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健康发展,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理》、《xx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和《xx省粮食局〈粮食经纪人业务规范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xx市粮食经纪业务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粮食经纪人是指活跃在农村市场,以盈利为目的,直接向种粮农民或其他粮食生产者收购原粮,销售给粮食经营企业、饲料及工业用粮企业、个体粮食加工户或自然人。

第三条粮食经纪人从事经纪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粮食经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法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条县级以上(含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粮食经纪活动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从事粮食经纪活动的经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粮食经营资金筹措能力;

(二)具备鉴别粮食质量的基本技能;

(三)熟悉粮食收购政策和有关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常识;

(四)具有加盖委托人公章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复印件。

第七条申请从事粮食经纪活动,应当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提供个人简历、资金等书面材料。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申请者授予粮食经纪人资格,并颁发《粮食经纪人资格证》。

第八条粮食经纪人应当持《粮食经纪人资格证》与有《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粮食企业签订《粮食经纪合同》后,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

第九条《粮食经纪合同》为格式合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合同内容应当注明代购粮食的品种、数量、价格、质量标准、货款结算及付费方式。

第十条粮食经纪人应当明确各自收购粮食的市场份额,自觉遵守粮食收购纪律,共同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保障收购本市场份额内的粮食。

第十一条粮食经纪人应当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不压级,不抬级,不得在收购的粮食中掺杂使假,不得收购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粮食。

第十二条粮食经纪人应当遵守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依质论价,不压价,不抬价,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

第十四条依法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纪人,应当告知售粮农民或者在收购场所挂牌公示收购的粮食品种、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

第十五条粮食经纪人收购粮食,应当及时支付售粮者售粮款,不得拖欠;不得接受任何单位、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款项。

第十六条粮食经纪人应当向与其签订《粮食经纪合同》的粮食企业提供各种收购信息,反映粮食收购活动中遇到的各种情况。

第十七条粮食经纪人跨区域收购粮食,应当向收购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接受收购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与监督。

第十八条粮食经纪人根据其经纪业务需要,可以以股份合作、联合经营等合作方式与粮食企业进行购销合作,并与粮食企业签订合作合同,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合作业务。

第十九条粮食经纪人应当加强经纪行业自律,在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方面发挥监督和协调作用。

第二十条粮食经纪人由委托企业一年一聘。一经聘用,委托企业应当将其聘用资料报送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粮食行业协会应当吸收粮食经纪人为协会会员,在经纪人多的地方,可以成立农村粮食经纪人分会。协会应当为经纪人提供下列服务:

(三)传递粮食市场信息,在经纪人之间架起信息共享的桥梁。

第二十二条在粮食收购期间,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经纪人市场行为的规范、管理与监督,以增强经纪人内部自我约束力。

第二十三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鼓励和引导粮食经纪人直接与粮食生产者签订粮食订单,或者根据粮食企业需要,协助粮食企业走村入户做好粮食订单工作。

在收购期间,粮食经纪人应当按粮食订单要求履约,优先保证收购订单粮食,确保农民订单收益,形成订单粮食业务与粮食经纪业务发展互动、双赢的局面。

第二十四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鼓励和引导粮食经纪人与农民开展粮食品种兑换业务,通过品种兑换业务收购农民余粮,为农民提供需要的各种物资,满足农民需求。

第二十五条粮食企业应当对其所属粮食经纪人加强管理,保持联系和沟通,了解粮食经纪人的粮食收购信息;敦促粮食经纪人履行《粮食经纪合同》,帮助粮食经纪人解决粮食收购中遇到的问题。

第二十六条粮食经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所从事的粮食收购活动,视同无证收购,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41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粮食经纪资格,禁止从事收购粮食活动:

(一)未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取得《粮食经纪人资格证》;

(二)未签定《粮食经纪合同》。

第二十七条粮食经纪人违反本《办法》第14条规定,和在收购活动中有压低或抬高价格收购粮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行为的,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43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粮食经纪人资格,解除粮食经纪人聘用合同。

第二十八条在收购活动中,发生下列不正当行为之一的,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44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粮食经纪人资格,解除粮食经纪人聘用合同:

(一)压低粮食品种等级标准;

(二)在粮食中搀杂使假;

(三)拖欠售粮者售粮款;

(四)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中所指粮食收购,是指为粮食经营企业、工业及转化用粮者、个体粮食加工户,在农村开展零散收购粮食的活动。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xx市粮食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粮食销售管理制度篇三

1、粮食出入库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切实做到出有凭入有据。

2、出入库作业流程:入库时:按准备—登记—检验—检斤—入仓—结算业务流程进行;出库时:按准备—检验—出仓检斤—结算的业务流程进行。

3、粮食入库时,检验员逐车检验,检斤员凭验质单检斤,开票员凭检斤员、保管员签字的检斤单填写收购凭证,售粮人可根据收购凭证直接结算。

4、粮食出库时,检验员可根据出粮仓号,进行逐仓检验,检斤员凭检验单检斤,开票员凭检斤员、保管员签字的检斤单填写发货明细表;发货明细表作为接收方结算依据,应随车送达对方。

5、粮食出空后,如出现实际数量与账面数量不符时,应以账面数为主,因粮食溢余或损耗、水分减量等造成的盈亏,按现行会计办法规定处理,同时,要对空仓进行清扫、消毒,及时做好对空仓的维护。

6、粮食入库结束后,及时核对库存数量,平整粮面,调试粮情检测系统,检验员对全仓进行混合检验,保管员可根据检验结果,认真填写帐、卡、簿。

7、及时清扫整理落地粮,始终保持工作现场的整洁,彻底杜绝产生土粮,入库保管员要切实负责。

粮食销售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 为规范全市粮食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天津市地方粮食储备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本制度,并依照本制度附件《天津市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行使裁量权。

第三条 本制度是指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选择对当事人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的权限。

第四条 行使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处罚法定、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法定程序,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幅度,根据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结果的轻重,分为减轻处罚或从轻处罚、一般处罚和从重处罚。

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法定处罚幅度以下进行的处罚;

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重、较多的处罚种类或者较高的处罚幅度。

第六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第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

第八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法从重处罚:

(一)违法行为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多次实施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

(三)故意隐匿、转移、销毁违法证据的;

(四)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查证属实的;

(五)作虚假陈述或以暴力等妨碍、阻止执法人员查处其违法行为的;

(六)同一当事人曾因相同或类似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七)违法行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八)在发生应急处置时实施违法行为的;

(九)其他应当依法从重处罚的。

第九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必须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和主观过错因素,区分轻微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条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十一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十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在作出决定前,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后,提交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三条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对于违法主体、性质、情节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以及处罚幅度应当相同。

第十四条本制度确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可以作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职权范围内选择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的依据。但是,制作行政处罚决定文书,作出行政处罚时,应援引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的相关规定,不得单独引用本制度及《天津市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作为处罚依据。

第十五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是否采纳以及处罚决定中有关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应当告知当事人。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第十七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机构应当定期对本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复查,发现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不当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纠正。

第十八条本制度与新颁布或修改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或与上级行政机关新的规定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20xx年4月13日施行,20xx年4月12日失效。原天津市粮食局印发的《天津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津粮政法〔20xx〕19号)于本制度施行之日起废止。

粮食销售管理制度篇五

一、学习制度

1、加强职工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2、每周一、周五集中学习,学理论、学政治、学业务,凡在机关人员必须全部参加。

3、各工作人员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自学。

4、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成人函授教育(包括党校、电大等能够取得学历的),单位报销50%的学费。

二、会议制度

1、局机关全体会议由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由局长主持,政秘科通知并记录。

2、局务会议由各科室负责人以上领导参加,由局长主持,政秘科长负责通知并记录。

3、局长办公会议由副科以上领导参加,由局长主持,政秘科长通知并记录。

4、根据业务需要,由科室提出意见,领导批准后,随时召开有关业务会议。

5、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向主要领导请假。

6、保守会议秘密,所议事项在未公布前不得向外泄露。

三、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

2、财产及办公用品统一由财务科购置、管理、调配使用。

3、新购置财产设备必须进行财产登记,并在票据上附财产入库单方可报销。

4、财产保管要对各房间的财产设备进行造册登记,定期清点,损坏、短少要负责修复、赔偿。

5、把好现金收付关,报销票据先由经办人签字,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付款。

6、一般性开支由主要领导同意后即可办理,大型开支由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

7、财产设备报废、处置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

四、考勤管理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

2、机关实行签到制,上下班必须签到。

3、工作人员请假都要填写

请假条

,经批准后交考勤人员登记,请假期满后,要按请销假程序及时销假,凡既不续假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不履行请销假手续以旷工论处。

4、请病假7天以上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一月以上病假,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会诊证明。

5、请假程序:干事请假,3天以内由科长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7天以上由局长批准;科长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局长批准;副职请假由局长批准;局长请假由县政府领导批准。各工作人员请假,要及时安排顶替人员,保证工作正常进行。

6、工作人员子女嫁娶,可享受5天假期,直系亲属丧葬可享受15天假期,岳父、岳母丧葬可享受5天假期,上述假期均以正常出勤计发工资,以净工作日计算,不含休息日和节假日,一次性使用。

7、考勤结果与干部职工的年度责任奖考评挂钩,凡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30次的,旷工一次超过7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5天的,年度责任奖考评扣实得分的20%;迟到、早退全年累计60次以上的,旷工一次超过1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30天,年度责任奖考评扣实得分的50%;迟到、早退全年累计90次以上的,旷工一次超过30天或全年累计超过60天的,不参与责任奖考评。旷工期间的工资一律扣除。

五、差旅费管理制度

1、下乡补助:临时下乡每人每天4元,长期(半年及半年以上)下乡每人每天2元。

2、出差补助:市内出差每人每天补助10元。市外出差每人每天补助18元。

3、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凭住宿发票报销。

4、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食宿由会议组织单位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者,按照食宿票据或会议票据实报实销。

5、出差人员要本着节俭的原则,一般不准乘坐出租车。

6、出差人员乘坐火车连续乘车12小时以上或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可以乘坐卧铺,如未乘坐卧铺可发给乘车补贴,具体标准为特快车按票价的50%,直快或普通客车按票价的60%,新型空调特快车按票价的30%补贴。

六、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廉洁从政的有关准则。

2、局机关领导及工作人员一律不准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它支付凭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和宴请。

3、不准参与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

4、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

5、不准组织或参加赌博活动。

6、不准违规超标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7、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用本单位的信用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8、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的费用,以及不准为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9、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按照《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处理。

10、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对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所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各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七、小车管理制度

1、本局现有车辆由政秘科管理调度,驾驶员受政秘科领导。

2、工作人员城内办事一般不予派车,特殊情况政秘科视情况予以安排,下乡由政秘科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予以安排。

3、一般不准因私用车,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由政秘科调派。

4、加强油料管理,县城加油政秘科派人,外出加油随车人员必须在加油票据上签字。实行用油登记制度,年终对油料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加油逐次登记,加油票据须经政秘科登记签字后方可报销。

5、不准随意停放车辆,不准驾驶员私自出车,否则,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司机本人负责。

6、驾驶员要爱护车辆,按期进行保养维修,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需要到修理厂修理或更换零部件时要经主要领导批准,政秘科派人随同进行维修。

八、安全保卫制度

1、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上下一致,互相协调,密切配合,努力搞好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2、安全保卫工作由政秘科负责,要认真负责,经常检查门户,对进入机关院内的非机关人员认真盘查,无事不得进入。

3、各科室要严格安全措施,财务科现金须放入保险柜,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贵重物品应指定专人保管,个人一般不准在机关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

4、车辆不准乱停乱放,非本机关车辆一律不得随意停放院内。

5、不准非机关工作人员在机关留宿,属职工子女亲属等确需住宿者应经保卫人员同意,方可安排,但必须遵守机关制度。

九、卫生管理制度

1、全体机关干部工作人员都要养成人人爱整洁、个个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做到环境清洁、宿舍物品整齐、窗明几净。

2、机关各办公室、卫生责任区由责任人负责打扫,要经常保持机关院落、楼梯、楼道、院内死角干净,整洁卫生。

3、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瓜果、皮核,禁止从窗户往外吐痰、倒水,乱扔杂物。

4、办公室内各种办公用品、用具存放整齐有序,不准在办公室和走廊堆放物品、燃烧废纸、乱贴乱画。

5、提倡机关人均养一盆花,改善空气质量,美化工作环境。

6、由政秘科组织每季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进行卫生检查、评比,奖优罚劣。

粮食销售管理制度篇六

一个国家的粮食储备是国家粮食安全体系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份,而一种符合本国国情的国家粮食储备制度的建设,则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探索和完善国家粮食储备制度,不仅意义重大,而且势在必行。

按fao以经济学定义对粮食储备概念的分类为,战略储备、周转储备和后备储备,而国内习惯上沿用的分类,将战略储备并入后备储备,将周转储备排在粮食储备之外。从实际出发,本文所讨论的国家粮食储备则主要指广义的包括战略储备的后备储备;从管理层次讲,主要指中央储备,一般意义时也包括地方储备。

(一)可以避开市场经济搞粮食储备。由于粮食储备本身就是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加之我国粮食储备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计划经济占有明显的主导地位,所以很容易产生这种认识。它把粮食储备等同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分割开来,认为搞国家粮食储备可以独立于市场经济之外自成一个封闭的系统,强调粮食的特殊性,否定粮食基本的商品属性,背离市场经济规律进行粮食储备管理。

(二)粮食储备越多越好。这种观点的危害在于,一不考虑国家财力的承受能力;二不考虑储备多、轮换周期长、粮食陈化严重将造成的重大隐性亏损;三不考虑大规模的国家储备粮食在吞吐时将会给市场带来较大冲击,及产生的连锁反应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三)为储备而储备。这种认识在基层企业有相当的影响力。为储备指标而储,为补贴费用而储,只要储备粮食不霉不烂,也就心安理得。只管数量,不管质量。

(一)主导目标错位。国家粮食储备制度在具体目标的设计上主要有:粮食安全目标、稳定价格目标、稳定生产者收入目标和经济效益目标,其中粮食安全目标是根本性的主导目标。但是,近几年的实践中,却将价格支持和稳定生产者收入成为粮食储备的主要目标。其后果在于,过度平抑粮价的结果导致季节性差价过小,周转储备无利可图甚至亏本,就会使相关的工业、商业组织减少自身用于周转的粮食库存,从而导致政府不但要承担后备储备的责任,还要负担周转储备的成本,造成沉重的财政负担。在稳定生产者收入上,我们的相关政策没有一个“度”和“质”的概念,加之补贴方式单一,不仅不利于农业结构的调整,长远看也不能保护好生产者利益,同样又形成巨大的财政压力。

(二)规模过大,布局不合理。就我国现有的中央储备粮规模,已远远超过fao提出的后备储备占当年消费量5—6%的界限。据专业银行计算,按平均三年储存期计,三年后国家利费补贴就达到储备粮价值的一半,可见大规模储备的后果。在三大品种的布局上与产销市场和交通运输脱节,不少地方出现轮出时当地没有销路,轮入时又要从产区组织粮源,增加轮换成本,并形成较大的轮换亏损。

(三)质量缺乏市场竞争力。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品种结构上,国内平衡有余、轮换经营困难的稻谷比例偏大,而耐储性强的小麦,国内自产不足的大豆比例偏小;二是品质结构上,一般品种多,专用优质品种少,不能满足多元化市场需求;三是储存期较长,即使没有陈化,陈粮已失去市场竞争力。

(四)粮食储备与进出口经营事权分割。负有粮油进出口经营权的中国粮油进出口总公司与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分属不同系统,严重制约了中储粮轮换与进出口经营的有机结合,影响在必要情况下储备粮轮换时对“两个市场”的利用。

(五)粮食储备轮换与市场脱节。第一个层面是作为储备粮轮换的载体——粮食市场体系很不健全。区域性批发市场的功能和价格指导作用未充分发挥,场外交易大于场内交易;产销区的衔接多在企业一对一的方式中进行,价格的随意性较大;电子商务、栈单交易也刚刚开始,期货市场的发育和运作还处于发展初期,这就使储备粮轮换的“阳光交易”受到极大的阻滞。另一层面是现有的轮换报批机制仍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层层审批后往往失去“商机”。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为应对市场变化,有时应作为区域性国家储备粮整体操作进行统一购进销出的,未能很好地协调形成对市场的正面推动力;有时应由承储企业决策的,束缚又太多,使承储企业错失良机。反应在承储企业的微观层面,一是信息不灵,为突击完成轮换计划,有时很难保证入库粮食质量;二是习惯于现货买卖,难免有暗箱操作之嫌;三是在轮换经营队伍中,即缺乏适应市场的经营骨干,更缺乏适应现代市场高级交易形式的专业人才。

(一)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完善和提升国家粮食储备制度。

20**年8月颁布的《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作为国家粮食储备的第一部主体法规,既保持了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又理顺了有关各方的权责关系,使国家储备粮管理,从权力导向型向规则导向型发展,并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但是要看到,由于国家粮食储备制度是一个较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与之配套的相关规章和法规较多,加之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推进目前仍然有发展政策的不确定性,这就使在完善国家粮食储备制度的理论和实践中,会出现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我们不断的认识和解决。所以,我们应该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总体要求,以粮食经营产业化、粮食购销市场化、粮食商品国际化为背景,探索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粮食储备制度。

(二)重新明确我国粮食储备的主要目标。

1996年世界粮食首脑会议通过的《罗马宣言》确定的粮食安全概念,即“只有当所有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够在物质上和经济上获得足够安全和富有营养的粮食,来满足其积极和健康生活的膳食需要及食物喜好时,才实现了粮食安全”。我们应以此为主要参考,明确国家粮食储备的主要目标,就是保证粮食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供给,而平抑市场价格,稳定生产者收入及经济效益只能作为其衍生目标。

要认识到,维持粮价总体平衡不等于粮价的一成不变,应该允许粮价在不影响安全目标的前提下合理波动,以促进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实现;稳定生产者收入不能仅局限于粮价的补贴和其补贴方式的改变,应从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减免农业税赋、加大对农业的财政扶持,以及改“黄箱”政策为“绿箱”政策的补贴方式等方面调整。同时,要将粮食安全的概念从流通环节延伸到生产环节,以保护耕地面积,改善耕地质量,从而保护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实质上就是把粮食的实物调控部分地转移到生产领域,将“藏粮于库”转移到“藏粮于库”与“藏粮于地”的结合上来,以实现保量、保质、保本完整意义上的国家粮食储备安全。

(三)确定有效规模,调整合理布局,优化品质结构。

粮食储备规模的确定,理论上以“后备储备”与“年消费总量”的比例作参考,实际上以适应全国非农业人口口粮及应付突发事件所必需的粮食量确定。应将省级储备纳入全国整体计划,以现有中央储备粮规模,可减少20—30%,足以满足需求。

储备粮的合理布局,要结合农业区域规划中三大粮食品种的生产种植带和生产基地建设、销区的规模与市场需求、铁路运输状况以及必要时结合国际粮食市场的“南进北出”大流通,建立同时兼顾产区与销区、生产与消费的国家粮食储备的区域性布局规划,以形成便于调度、利于吞吐、减少成本、保障供给的粮食安全储备与运行网络。

优化品质结构上,一是品种的合理结构,应根据各地口粮消费习惯和工业用粮品种、以及不同粮食品种的储藏特性确定。从全国范围看,应以赖储性较强的小麦为主,可占总量40%,稻谷、玉米分别可在30%与25%,其余为大豆。二是适应市场的优质品种,应以专用、市场为前提,按口粮消费与工业消费的市场需求设计专用优质粮的品种特色,在粮食优质品种的确定上,要认识到离开“专用”,谈不上“优质”。

(四)建立开放竞争的国家储备粮轮换经营机制。

保证粮食安全不仅要以充足的产品作为物质基础,而且还需要具有活力的市场供应体系。在市场体系建设中,一是要培育市场主体,二是要建立完善的市场制度和规范市场秩序,三是要逐步形成完整的现代市场体系。针对我国粮食市场的实际,应规范和提高城乡集贸市场,培育和发展农村中介组织;将县级以上的批发市场整合为中小型区域性市场;提升和充实大型区域性市场向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多种交易形式和功能的方向发展。同时,要与现代粮食物流业的发展结合。随着以大连为中心的区域性粮食散运网络的实现,应逐步规划几大产销区区域性粮食散运通道,以形成全国性的现代粮食物流网络。应欢迎多种经济成分的现代物流集团进入国家储备粮的流转业务,以实现现代市场体系与现代物流业相得益彰的局面,从而形成多层次、分区域、多形式的现代市场体系。不仅为国家储备粮的轮换提供有效载体,同时以开放、竞争的现代市场活力为储备粮轮换提供充分的“阳光交易”。

其次,要树立国家储备粮动态管理的思想。轮换是两头在外的市场行为,要用市场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制定轮换的管理办法。从宏观层面讲,要建立粮食安全预报预警系统,根据各地各等级的警情,以确定中央储备粮参与地方应急需要的时机、数量和方式;要最大限度发挥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的运作自主权,作为国家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允许其在规定的年度轮换计划以外,发现商机,及时操作,上报备案。从操作层面讲,一是缩短储存时间,建立均衡轮换机制。小麦的年轮换量为30%,稻谷为40%,玉米为50%,也就是说小麦、稻谷、玉米的轮换期分别为3年、2.5年、2年,在同一年的轮换操作时,应避开与粮食产新季节发生“共振”作用。二是建立无偿轮空期制度,延长现行有偿轮空期。根据轮换的实际情况,在确保粮源与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应允许承储企业在不能按时完成轮换计划时实行无偿轮空期。在无偿轮空期内,无利费补贴,以确保轮入粮食质量及不发生轮换亏损。同时将有偿轮空期由现行的不超过4个月可延至6个月,并对承储企业实行实际库存总量比例管理和库贷挂钩的资金安全双重管理。常年实物库存达总量的70—80%即可,其余20—30%的粮食始终保持动态、有序的`轮换之中,以实现把握商机、减少成本、常储常新、保质增值。

在轮换方式上,应引导和督促承储企业进入市场的场内交易,无论是收购还是抛售储备粮,都通过市场,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和竞价销售。并支持运用现代市场交易方式,开展电子商务和栈单交易业务,条件较好的承储企业,可允许进行期货市场套期保值交易。这里重点强调,粮食期货市场是具有独特的价格发现和规避风险功能的一种成熟的市场经济形式。既可使经营者实现稳健经营的良好机制,也有利于农业粮食种植结构调整,国家利用期货市场信息,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在具体操作上,承储企业可根据轮换计划,在期货市场建立卖出的保值头寸,即便日后实际出库时市场粮价下跌,也可由期市盈利弥补销售亏损。我们应该在法律和制度层面作出明确界定,而不能因噎废食,禁止国家储备粮进入期货市场交易。

要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储备粮轮换管理。特别加强对入、出库粮食质量鉴定,所有入出库粮食必须通过具有质量认证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第三方质量认证。入库时,通过质量合格认证的粮食方可入帐;出库时,检测在规定储存期内粮食的品质状况,借以验证承储企业储备粮管理水平,以期加大对储存期间储备粮的管理和技术投入;也可作为鉴定审查承储企业承储资质的主要依据。

(五)与粮食产业化经营结合,延伸储备粮轮换经营链。

以中国的国情所定,国家储备粮的粮源必须立足国内,这就决定应将我们的视野推向农村,与正在兴起的粮食产业化经营相结合。这不仅能给粮食产业化解决粮食的“出路”问题,也为国家粮食储备解决稳定有效的粮源,最重要的是可以按市场需求来设计专用优质的粮食品种。以做到市场需要什么、就种什么、储备什么,这就从品质上保证储备粮的市场竞争力以实现常储常新。

(六)提倡全社会多层次的粮食储备,真正落实藏粮于民。

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基础性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来看,我们应该提倡全社会多层次的粮食储备。一是利用价格信息、季节价差、促使各类相关的经济组织增加其粮食的周转储备,可减轻国家粮食后备储备的压力;二是宣传农村,积极做好粮食产后服务,帮助和指导农民增加粮食储备,它包含了周转储备和后备储备两种功能,从根本上增强国家粮食安全。

粮食销售管理制度篇七

五、入库粮油必须做到新陈分开、好次分开、有虫粮与无虫粮分开,不得相互混装混存;

六、建立入库粮食质量、数量档案,正确分析、指导购销工作;

八、杂质超标、水分超过安全储存限量标准的粮食,应当及时整理达标;

九、不同生产年份的粮食不得混存;

十、鼓励对不同等级和品质的粮食单收、单存;

十一、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混存;

十二、收购入库的地方储备粮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和品质要求;

十四、地方储备粮(含食用植物油)收购(轮换)入库后需委托专业粮食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符合地方储备粮质量和储存品质要求的(食用植物油溶剂残留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方可验收确认为储备粮。不合格的不能作为地方储备粮。

十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实施。

粮食销售管理制度篇八

1、加强职工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2、每周一、周五集中学习,学理论、学政治、学业务,凡在机关人员必须全部参加。

3、各工作人员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自学。

4、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成人函授教育(包括党校、电大等能够取得学历的),单位报销50%的学费。

1、局机关全体会议由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由局长主持,政秘科通知并记录。

2、局务会议由各科室负责人以上领导参加,由局长主持,政秘科长负责通知并记录。

3、局长办公会议由副科以上领导参加,由局长主持,政秘科长通知并记录。

4、根据业务需要,由科室提出意见,领导批准后,随时召开有关业务会议。

5、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向主要领导请假。

6、保守会议秘密,所议事项在未公布前不得向外泄露。

1、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

2、财产及办公用品统一由财务科购置、管理、调配使用。

3、新购置财产设备必须进行财产登记,并在票据上附财产入库单方可报销。

4、财产保管要对各房间的财产设备进行造册登记,定期清点,损坏、短少要负责修复、赔偿。

5、把好现金收付关,报销票据先由经办人签字,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付款。

6、一般性开支由主要领导同意后即可办理,大型开支由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

7、财产设备报废、处置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

2、机关实行签到制,上下班必须签到。

3、工作人员请假都要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交考勤人员登记,请假期满后,要按请销假程序及时销假,凡既不续假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不履行请销假手续以旷工论处。

4、请病假7天以上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一月以上病假,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会诊证明。

5、请假程序:干事请假,3天以内由科长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7天以上由局长批准;科长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局长批准;副职请假由局长批准;局长请假由县政府领导批准。各工作人员请假,要及时安排顶替人员,保证工作正常进行。

6、工作人员子女嫁娶,可享受5天假期,直系亲属丧葬可享受15天假期,岳父、岳母丧葬可享受5天假期,上述假期均以正常出勤计发工资,以净工作日计算,不含休息日和节假日,一次性使用。

7、考勤结果与干部职工的年度责任奖考评挂钩,凡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30次的,旷工一次超过7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5天的,年度责任奖考评扣实得分的20%;迟到、早退全年累计60次以上的,旷工一次超过1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30天,年度责任奖考评扣实得分的.50%;迟到、早退全年累计90次以上的,旷工一次超过30天或全年累计超过60天的,不参与责任奖考评。旷工期间的工资一律扣除。

1、下乡补助:临时下乡每人每天4元,长期(半年及半年以上)下乡每人每天2元。

2、出差补助:市内出差每人每天补助10元。市外出差每人每天补助18元。

3、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凭住宿发票报销。

4、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食宿由会议组织单位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者,按照食宿票据或会议票据实报实销。

5、出差人员要本着节俭的原则,一般不准乘坐出租车。

6、出差人员乘坐火车连续乘车12小时以上或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可以乘坐卧铺,如未乘坐卧铺可发给乘车补贴,具体标准为特快车按票价的50%,直快或普通客车按票价的60%,新型空调特快车按票价的30%补贴。

粮食销售管理制度篇九

一 .制定目的

为了更好地配合公司营销战略,顺利开展营销工作,明确营销部员工的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员工尽快提高自身营销素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合公司的一切营销人员和营销活动。

三 .制度细则

1.管理制度 2.岗位职责 3.例会制度 4. 档案管理制度

1.管理制度

(1)积极工作,团结同事,对工作认真负责。

(2) 营销部的员工要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各部门的活动,工作会议,并严格遵守例会时间。

(3)服从领导安排,做到四尽:尽职,尽责,尽心,尽 力。

(4)在销售过程中,如未得到上级允许,不得擅自改变已规定的价格。

(5)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计划,保守公司的各项业务秘密,如有违反,根据情节严重予以处罚。

(6)以公司利益为重,积极为公司开发新客户和扩展新的业务项目。

(7)积极沟通,及时协调公司与客户关系。

(8)协助负责领导制定营销战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制定市场营销管理制度, 明确营销部目标,建立销售网络。

(9)对业绩突出和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一定的奖励。

(10)对于违反公司制度规定和不适应公司发展的员工,会按照相关流程给予相关的处理。

2.岗位职责

销售总监岗位职责

1.职位名称:销售总监。

2.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销售工作,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指标,负责 企业产品市场开发,客户挖掘和产品销售等相关的组织工作。

(2)定期组织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向,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市场销售策略,确 定重要的目标市场,市场结构和销售策略,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组织销售部人员分析市场环境,提出产品价格政策实施方案,向销售人员下达销售任务,并组织贯彻实施。

(4)每周在总经理主持下,分析销售动态,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方案,督促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

(5)协调销售部和其他部门的关系,并同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协作关系。

(6)提交产品重要销售活动,广泛宣传企业产品和服务,对销售效果提出分析,向总经理报告。

(7)掌握客户意向和需求,提出销售的合同的建议,并提出签约原则和销售价格。

(8)定期检查销售计划的实施结果,定期提出销售计划调整方案, 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9)掌握产品价格政策实施情况,控制公司不同客户及不同项目的价格水平,提出改进措施。

整产品销售策略,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和公司长期发展策略。

销售经理岗位职责

1 职位名称:销售经理。

2.岗位职责:

(1)在销售总监直接的领导下,完成本项目团队的销售任务,做好本销售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报表整理上报,客户档案管理,日常业务培训,销售回款等。

(3)协助销售总监制定销售任务,同时负责对本团队销售项目任务的组织实施及有效推行。

(4)负责发现销售过程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并及时上报。

(5)负责本销售团队的固定资产,销售资料管理,安全卫生等工作。

(6)完成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销售员岗位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销售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努力提高自身营销业务水平,产品知识水平.

(2) 掌握市场动态和趋势信息,根据市场情况,提出具体的营销计划方案以及营销计划。

(3)扩大销售网络,熟悉目标市场,熟悉产品,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积极完成销售指标。

(4)做好市场调查与分析工作,积极开发新客户,为客户提供主动,满意,周到的服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销售工作是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环节,是联系企业生产和社会需求的纽带,为了规范销售工作程序,加强销售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售前管理

第二条:销售业务员及各销售站点驻站人员,要认真作好市场调研工作,广泛搜集整理市场信息和经济情报,建立和完善销售公司用户档案,每月底出具市场调研报告,以便公司决策层平衡产、销,及时做出有效的市场应对措施。

第三条:销售部长依据市场调研报告,做深层次的市场预测,分析和调研,积极开拓市场,寻找客户和客户进行价格、数量、质量等谈判,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签订正式销售合同作为档案资料和结算依据。

第四条:签订合同应按规定,逐项填写供方单位名称、需方单位名称及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税号、电话号码、地址、产品的规格、数量、价格、质量指标、验收方式、定货日期、交货地点、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地点(一般定为我方地点),经济纠纷的解决地点(一般为我方地点)和方式等,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各项不得遗漏,需由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必须进行公证。

第五条:建立销售合同文书的三级审核制度,即销售部、企管部、公 司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后才能签订正式合同;合同一式四份,销售部、财务部、企管部、对方客户分别留存。

第三章 产成品的入库

第六条:由销售部、企管部、生产部、财务部共同组成产品质量联合监察组,对产成品质量指标和焦炉单孔出焦重量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原则上每月抽查两次,并以抽查结果为依据办理入库手续。

第七条:每月由企管部统计员积累数据,26日早开具入库单焦场保管员签字,核算员加盖企审专用章,分管领导签字财务部入帐。

第八条: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对方一联,销售核员一联,财务部一联。

第九条:保管员依据入库单保管联建立产成品实物保管帐,销售核算员依据入库单计划联建立产成品三级明细帐,要求日清、月结、记帐凭证加装封面,按月装订成册。

第四章 产成品的销售与出库

第十条:产成品的销售分为赊销和现款或预付款销售两种形式。 第十一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制定产品售价,销售部起草售价(调整)通知,报财务部、销售部执行。

第十二条:属于赊销的由销售部长按合同填制赊销申请单(要求明确赊销数量、价格、付款期限、责任人)书面通知开票员、销售核算员,具体操作程序为:

1、 开票员开具发货通知单;

2、 安排送货;

3、 调度员接到发货通知,组织装车;

4、 调度员依据是送货单开具出门证;

5、 提货人持出门证到门岗,门卫核对后予以放行。

第十三条:财务部认真核对每日到帐款项,并出具“到款通知书”(明确汇款单位、到款金额),通知销售部、企管部。销售核算员依据到款通知登记往来帐。

第十四条:现款或预付款销售需方自提的,具体程序为:

1、 提货人到销售部开票处开具发货通知单;

3、 调度员组织装车;

4、 开票员按实际过磅数量重新核算本日提货金额,若提货金额超出预付款帐面余额的、通知保卫人员协助提货人到财务部办理货款补交手续。

6、销售核算员依据过磅单开具出库单并加盖企管部公章,财务部收款出库单加盖公章、开具发票。

7、提货人持加盖有财务部、企管部公章的出库单(出门证联)到门岗,门卫核对无误予以放行。

第十五条:现金或预付款销售需我方代办托运的由我方对口业务员代办一切手续,发货程序同上,财务部凭证发票、出库单、代垫运费票结算。

第十六条:销售核算员应坚持产品出库手续日清月结,出库单一式五联,其中存根一联,,提货人一联,财务一联,销售核算员一联(统计联),出门证一联。

第十七条:开票员随时与销售核算员取得联系,及时核对往来帐货款余额,认真核对发货数量,严禁超发,否则责任自负。

第十八条:负责产品销售,出库及发货的相关部门和岗位必须各司其职,步调一致,认真把关。

1、 开票员,调度员、门岗要求岗不离人。

2、 销售核算员、财务部有关人员要随叫随到。

3、 销售核算员,认真核对往来帐每日出具销售统计报表,月底汇总上报销售部、财务部和公司经理层。

第五章 产成品的现场管理

第十九条:入库后的产成品及存放场地必须严加管理,责任人为焦场保管员。

第二十条:产品存放场地必须每日清理。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产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没有接到发货通知前,严禁私自安排装车,否则调离工作岗位,造成损失,经济责任自负。

第二十二条:一切购货车辆,都要按指定地点,指定要求,排队等候,不得随意乱停乱放,一切提货人员及等货车辆进入公司生产区后,必须遵守我方的相关规定,违者公司保卫人员有权处罚。

第二十三条:调度员接到发货通知单后,场地上任何管理人员都不得蓄意刁难或私下通融,否则严惩,对等货时间较长的车辆人员,场地管理人员,业务员要热情、礼貌、耐心的说服解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窗口服务形象,并要妥善安排提货人员进行就餐和休息,严禁提货人员夜间在车辆上休息。

第六章 售后用户服务

第二十四条:销售系统各单位要形成用户定期回访制度,坚持“质

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及时解决和处理用户在使用公司产品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等问题,并及时反馈到公司生产部,以便及时协调整改,加强质量控制。

第二十五条:售后服务分别由各销售部门负责,坚持“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副产品的售后服务由销售科负责。如出现严重问题,则由公司常务副总全权负责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其它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公司企管部。

安吉县孝丰大地气体有限公司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销售管理,增强公司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则规范公司销售管理。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一切销售活动。

第三条 销售活动:

公司各项销售活动必须积极开展,力争使公司各项业务得到迅猛发展。

第四条 销售人员须知:

公司销售工作的人员,应在所属主管的监督指导之下,彼此信任、相互协作,相互团结力争使公司销售利润最大化。

第五条 各种规则的遵守:

公司人员除本规则及其他规定外,对于公司临时发出的传达或命令,也应视同本规则遵守。

第六条 连带保证制度:

对于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应尽快设立连带保证制度。

第七条 事前调查:

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对于对方的付款能力等,应做事前调查,并衡量本公司的生产能力是否能依对方的订购内容作配合后,再行决定是否受理订货。

第八条 订货情报:

订货情报应尽快取得,并在所属经理的指导之下,尽快展开有效率的销售活动。

第十条 估价单的提出:

在提出估价单时,应先取得所属主管的裁决认可后,方得提出。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价格及交货期:

在受理订货时,除了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售价及交货期外,对于下列五项规定也应确实遵守: 1 品名、规格、数量及契约金额。

2 具体的付款条件:付款日期、付款地点、现金或支票、支票日期、收款方式。 3 除特殊情况以外,从订货受理到交货之间的期限,一般以 半个月为主。 4 交货地点、运送方式、距离最近的车站等等交货条件。

5 安装、运转及修理等所需的技术派遣费的协定。

第十二条 契约书的提出:

如前述条件已具备,应将订货受理报告书连同订购单及契约书等证明订货事实的资料,一起提出给所属的主管。

第十三条 注明新旧客户:

1 订货受理报告书中对于订购者是新客户或者已有往来的客户须注明清楚。

2 如果是旧客户,应依据交货日期记明目前的未付款项余额。另外,尚需注明交易前或交易中是否有意外事故发生。新客户则重新处理,旧客户如曾有不良记录者予以标示。

第十四条 契约上的留意点:

在受理订货或订立契约时,应依照下列四项条件选择交易公司、缔结付款条件:

1 对于已往一向忠实履行付款条件的旧客户,可依照惯例认可本交易,但仍必须规定在 6个月内收回货款。

2 与新客户的交易,原则上在交货时必须同时收取现金。

3 即使是旧日即已往来的客户,仍应依照其付款能力的好坏,采取由交货处代理受领或直接契约的方法。

第十六条 免费的追加补货:

交货后,若基于客户的要求或其他情况的需要,必须免费追加机械器具或零件等物品的话,须事前提出附有说明的相关资料给总经理,取得其裁决。

第十七条 损失负担:

因前项而发生损失的责任归属问题,则另订条文规定。

第十八条 报告:

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对于本规则第八条所规定的内容,应提出下列资料,并经由所属主管直接向董事长报告:

1、 每日的活动情况(每日)。

2 、3个月内的订货受理内容报告(每月最后一日)。

3 、收款预定(每月最后一天)。

第十九条 报告的检查:

根据前项提出的报告,管理科进行检查后,设立 3个月的营业方针计划,并对成果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订货确认、变更的通知:

1 管理或生产部门针对生产能力进行评估,再依据订货受理报告书中的条件及内容,做好确认之后,迅速发出订货确认的通知或变更通知给负责人员。

2 负责受理订货人员在收到前项变更通知后,须立即与订货者联络,并设法努力与订货人交涉,使订货条件符合规定。

第二十一条 管理科:

管理科应针对订货受理及交货等状况加以调查、分析,并负责督促交货事宜。

第二十二条 销售价格表:

销售价格表须随身携带,但不可借给或流传到第三者手中。另外,经过公司许可借出的图表等资料,也应迅速设法收回。

第二十三条 目录等的配发:

目录及其他销售上的必要资料,必须慎选对象后发放。

第二十四条 销售奖金制度:

公司另设有销售奖金制度,以资奖励直接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及特约店(代理店)。 第二十五条 货款的回收:

负责受理订货者应对货款回收事宜负责。

第二十六条 回收货款时的注意事项:

负责回收货款者必须遵守下列三点事项:

1 在受理订货或提出估价书时,应与对方谈妥付款条件。

2 在交完货后应立即提出清款单,在付款日须亲往收款,或寄出缴款委托函给对方。 3 经常与订货者保持密切联络,不断设法使对方如期付款。

第二十七条 提出收款预定:

负责人员应于每月月底将订货对方 3个月间的收款预定表提出给所属主管。预定表的要领如下:

1 以每月的 10日、20日及月底做区分,注明各现金款项及票据的金额。

2 管理科依据收款预定表,交给负责受理订货人员,并交付余额确认书及付款通知书等,借此督促、加强收款业务。

第二十八条 无法收款时的赔偿:

当货款发生无法兑现,判定已无收款可能时,负责人员须由其薪资中扣除相当于此货款的 30%额度,作为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不良债权的处理:

交货后 6个月内,对方仍赊欠货款时,一般视为不良账款,应由负责人员从其薪资中扣除相当于该款项的. 15%金额,赔偿给公司。但是,前项规定实施后的两个月以内,如果该货款的总额已获回收,则前项赔偿金的二分之一应退还给负责人员。

第三十条 回扣的范围:

回扣的范围以超过公司规定的销售价格者为主,低于销售价格者不予认可。回扣的对象以契约或交货的对方为主,结算条件必须附有收据。另外,对于国营机构,其回扣行为将不予认可。

第三十一条 回扣:

如契约规定,并经得公司许可必须赋予回扣时,只能以限定比例支付。

第三十二条 销售佣金。销售佣金之处理则依照第三十条及第三十一条的回扣条件来施行。 第三十三条 订货取消及退还货品。当发生订货取消或要求退货等事件,应立即依照规定步骤,将对方的凭证资料提交给所属主管,并待管理科决裁通知时,始可更正自己所持有的销货内容。

第三十四条 退货的处理:

因不得已的理由,而必须接受退货时,应迅速将契约书及对方的退货传票,交给所属主管。如果事情的责任须归属该负责人,则须从该负责人的薪资中扣除运费、包装费及机器调整费等必要的相对费用,以作为对公司的赔偿。

第三十五条 交货后的折扣:

如货品交出后,货款被打折,应将对方的相关资料连同契约书,订单等提交给所属上司。不管被打折扣是事出何因,负责人都应从薪资中扣除相当于折扣金额的款项给公司,作为赔偿。

第三十六条 预付款的申请:

出差应依据公司规定的方式,于出差前的 4天(包括请款日)向所属主管提出出差旅费的预付,并取得董事长的认可,始可向管理科申请支付。

第三十七条 出差旅费:

关于出差旅费的申请,请依据另行规定的旅费规章办理。

第三十八条 日报的提出:

出差者应依照另行规定的步骤,从出发日起按日提出自己的活动状况报告。

第三十九条 明示所在处:

出差者应将自己未来数天的去向告知公司或留言给将离去之处,让公司随时知道自己的所在。

第四十条 旅费的核算:

出差旅费的核算应于返回公司两天内,依照规定的步骤,向所属主管提出报告。 第四十一条 以贷出款处理:

出差者在返回公司上班的 3天内(包括归来的当天)未提出核算书时,则预付给该人的出差费即视为对该出差人的贷款,且不再支付出差旅费。

第四十二条 技术人员的派遣:

关于派遣技术人员到其他公司服务时,须事先附上对方公司的要求书,转呈所属主管,取得其许可,并提出派遣委托书始准派遣。

第四十三条 派遣内容:

关于技术派遣须依照另行规定的工务规章来实施。

第四十四条 活动经费:

销售活动所需的经费预算应于每月月初决定。

第四十五条 销售的各项经费:

销售经费的认可只限于前条所规定的范围内,超出此限者则不予认可。

第四十六条 销售经费的处理:

各项销售经费须在付款账目中分别记入规定的计算科目,并依照规定的格式提出申请。 第四十七条 预付款及结算:

各项销售经费的支出采取预付与结算两种方式,但两者都必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1 结算方式的付款须附上收据证明。

2 预付方式只限于事前有公司认可者为主。

第四十八条 经费的认可:

在申请各项销售经费的支出时,各负责人员应备齐相关资料,并于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给所属的主管,取得其认可。

第四十九条 经费的运作:

各负责经理对于预算及各项销售经费的运用须负起责任。

销售部门签字生效,如有违法就做处罚或开除处理。

粮食销售管理制度篇十

(一)总则

本章程规定本公司××营业部门(以下简称部门)的机构、权限、运作及处理等等相关事项。

(二)部门的业务范围

本部门依照总公司营业部门的指示,在独立营业计划与独立核算制度的原则下,负责指导管理所辖管的营业所,并负责辖管区域内的订货契约、收款及企划开拓新客户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三)部门的所在地及称呼

部门设于全国的各主要都市,在称呼时各冠上该市名称。

(四)重要事项的决定

部门的设置、改制、废止,管理区域及经理的任免,皆经由董事会决议后执行。

(五)规章的制定、修改与废止

本规章的制定、修改与废止皆经由董事会决定。施行细则则由总公司营业部长决定。

(六)部门的机构

部门设经理、经理之下设业务及事务二科,管辖区域内设营业所。

(七)营业所的设置、废止

营业所的设置、废止及店长的任免,由总公司营业经理经询董事会意见后决定。

(八)管理者

部门可依情况需要,设副理及部门顾问。另外,科设科长,如情况必要可设科顾问及股长、主任。

(九)特别回收科的设置

部门可依情况需要,设置特别回收科。

(十)营业部的组织

营业所由店长、业务主任、事务主任、内勤职员、外勤职员及业务人员等成员构成,人员数目另行规定。营业所可依情况需要,设置副店长。

(十一)经理的职务范围

经理所负责的职务范围如下:

1。企划、指示营业方法。

2。经常调查、听取营业情况的发展以决定营业方针。

3。听取部内及营业所的业务报告,并随时监视业务实况。

4。裁决部内的人事。

5。举行业务上的磋商会议。

6。排除业务上的困难。

粮食销售管理制度篇十一

1、粮食出入库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切实做到出有凭入有据。

2、出入库作业流程:入库时:按准备—登记—检验—检斤—入仓—结算业务流程进行;出库时:按准备—检验—出仓检斤—结算的业务流程进行。

3、粮食入库时,检验员逐车检验,检斤员凭验质单检斤,开票员凭检斤员、保管员签字的检斤单填写收购凭证,售粮人可根据收购凭证直接结算。

4、粮食出库时,检验员可根据出粮仓号,进行逐仓检验,检斤员凭检验单检斤,开票员凭检斤员、保管员签字的检斤单填写发货明细表;发货明细表作为接收方结算依据,应随车送达对方。

5、粮食出空后,如出现实际数量与账面数量不符时,应以账面数为主,因粮食溢余或损耗、水分减量等造成的盈亏,按现行会计办法规定处理,同时,要对空仓进行清扫、消毒,及时做好对空仓的维护。

6、粮食入库结束后,及时核对库存数量,平整粮面,调试粮情检测系统,检验员对全仓进行混合检验,保管员可根据检验结果,认真填写帐、卡、簿。

7、及时清扫整理落地粮,始终保持工作现场的`整洁,彻底杜绝产生土粮,入库保管员要切实负责。

粮食销售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加强各个部门事务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更好地提升全体员工工作职责心,提高团体协作本事,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政考勤管理

2部门人员工作时间要求:

早会时间:上午9:00-9:30

各部门小组早会时间:9:30-9:40

3考勤

4请假

1请假无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无申请或申请不经过的不允许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一天(含)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一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事假当日无薪;

5培训总结

二、行为规范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员工精神面貌,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形象。

1.2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管理与组织

2.1本规范由行政部负责检查和监督执行。

2.2各部门经理有对本部门员工行为是否规范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职能。3基本规定

3.3接打电话

3.3.1接打电话是我们与用户交往的重要途径;个人的形象就是公司的形象。员工在日常的接打电话中要给对方以良好的形象,更好地表现公司员工的文化修养及素质,也使外界对公司的办事效率,管理水平等方面留下良好印象。

3.3.2基本要求

3.3.2.1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起电话;

3.3.2.2接打电话,先说声“您好”,并主动报出部门、姓名。

3.3.2.3通话言简意赅,时间不宜过长。

3.3.2.4邻座没人时,请代接电话,有事请写留言条,并及时转告。

3.3.2.5尽量减少私人电话,严禁拨打信息台电话。

3.4言语行为

3.4.1言语、行为、举止礼貌、礼貌。

3.4.2严禁在公司内打架斗殴,互相吵骂。

3.4.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表示致意,同事以姓名或职务称呼;客户以先生小姐称呼,并使用普通话。

3.4.4站姿要挺拔,坐姿要端正,走路要平稳不得拖拉散漫。

3.4.5公司内职员与领导或同事相遇,应主动让行,以示礼貌。

3.4.6握手时应主动热情,不卑不亢。

3.4.7进入办公室应轻轻敲门后再进,进门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

3.4.8同事之间或部门内部如有业务问题进行讨论时,应避免影响他人工作。

3.4.9请不要在办公区走廊或通道内奔跑、大声叫喊、高谈阔论。

3.4.10在办公区走廊或通道内请靠右行走,互相礼让,不要抢行。

3.4.11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3.4.12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闲聊(含上qq)、串岗、看无关书刊、玩游戏、逛商店等),上班时间不得接待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办公区(经理同意除外),工作时间内,不得在办公区吃非饮料类食物。

3.4.13外出人员须填写外出公干记录表,客户路程较远的情景除外其余情景一律不准提前填写工干纸。

3.4.14请爱护公司的办公用品、设备及其它财物,不得公私不分。

3.4.15厉行节俭,减少浪费。

3.4.16不得在公司打超过5分钟(含)以上的私人电话,休息时间除外。

3.4.17会议培训,参加人员必须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震动,无重要事情一般不允许接听电话,需听电话时要长话短说,尽快结束通话。

3.5.18公司人员外出工作后,需回公司汇报当天工作情景及做出第二天工作计划安排,如有特殊情景需向部门经理申请。

3.5个人环境

3.5.1请坚持个人办公位整洁,办公桌椅、计算机表面不能有灰尘,物品要摆放整齐,办公区请不要随便张贴。

3.5.2请不要在办公区堆放资料、纸箱等物品。

3.5.3有事离开或下班离开办公位时,请将座椅推入办公桌下。

3.5.4下班离开办公室前,请关掉机器电源(包括电脑),收好所有资料和文件,最终离开者请关掉电灯、门、窗、空调等。

3.6公共环境

3.6.1除指定地点外(行政部确定并明示),在公司任何地方(包括卫生间)都禁止吸烟。

3.6.2无特殊事由请不要带家人、亲属、朋友到公司办公场所。(特殊情景需运营总监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3.6.3员工外衣等物品请统一摆放在指定地方(如衣架等),不要随意摆放。

3.6.4请不要在办公家具上和公共设施上任意写字、刻画、张贴。

3.6.5请把废纸、废物放入指篓,杯中剩水请倒入指定地点,请不要用饮用水冲洗杯子。

3.6.6请不要在办公区大声喧哗,有来客请带至会客室或洽谈区。

3.6.7请不要让客人在没有任何员工的陪同下在办公区内走动。

3.6.8车辆请停至指定区域,不要随意停放。

3.6.9爱护公共财物,使用办公设备要严格遵照使用说明操作。

3.6.10下班前关好本办公区域内的门窗、空调、电脑及其他设备,随手关灯。

3.6.11员工个人资料不准随处乱放,异常是涉及到客户信息的资料必须要注意保管。

3.6.11一切有碍观瞻,有损形象的行为。如:随地吐痰,乱扔杂务。

4奖惩措施

4.1行政部将不定期对本规范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员工遵守此规范的程度将作为受聘的依据。

4.2对检查出的不贴合规范的行为,要求予以纠正或整改。

4.3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警告、公司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薪、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罚。

4.3.1在公司内打架斗殴对当事人予以辞退。

4.3.2在公司内互相恶语吵骂,将对当事人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还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的处理。

4.3.3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三次(含)以上对职责人予以辞退。

4.3.4工作时间内在电脑上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3.5其他违规情景第一次违反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违反除警告外,填写过失单,予以经济处罚20元;第三次违反,予以经济处罚100元,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同时对主管领导予以经济处罚50元。

4.3.6对三次以上违反规范的、屡教不改者,可根据情节予以降薪、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罚。

4.4罚款以现金的形式当场缴纳。

4.5所有罚款将作为员工活动经费,经总经理审批后使用。

4.6公司如果另外的奖惩制度将会另行书面通知,并贴在公告栏位置。

粮食销售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了更好的对公司产品进行宣传、推广、销售以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形象,提高销售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流程与制度。所有的销售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流程与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销售部经理对所属销售员进行考核和管理。

销售部经理职责

1、 对销售任务的完成情况负责。

2、 对回款率的完成情况负责。

3、 对本部门员工制度执行情况负责。随时对部门员工进行监督和指导,向公司提出对员工的惩罚和奖励建议。

4、 对本部门员工的专业知识培训负责。每周定期对过去一周所发生的重点业务及技术问题组织大家进行讨论和学习。

5、 对本部门办公设备和车辆的使用及管理负责。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奖惩建议。

6、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日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计划的执行及完成情况。如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特殊情况需变更计划的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建议。

7、对本部门工作严格负责,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协调与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对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对本部门各员工出现的所有问题负有连带责任。

二、 销售部工作流程

1、拜访新客户与回访老客户流程

3)销售员按照客户拜访计划对客户进行拜访与回访

5)销售员在每周六上午的工作例会上将拜访与回访信息向销售部经理汇报

6)销售部经理对销售员的工作予以指导和安排

2、产品报价、投标的流程

此项流程主要针对外协产品及政府农业管理部门统采的产品

1)销售员在得到用户询价或招标的信息后第一时间向部门经理汇报,由部门经理决定是否参加比价或投标(重大比价或投标需向公司领导请示)

2)对用户的询价书或招标信息进行整理(必要时由采购部和技术部协助)

3)技术部对疑难产品的型号、技术参数进行协助和支持

4)采购部对重点产品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交货期进行调研

6)制作出正规的报价单或投标书,装订成册盖章后发出参加比价或投标

3、商务谈判与签订合同的流程

1)销售员在给客户报价或投标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商务谈判

2)销售员在与客户商务谈判的过程中应及时向销售部经理通报相关情况(重大合同需向公司领导请示)

4)待销售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将所有问题均确认后方可签订销售合同

5)正式《销售合同》经销售部经理确认后由销售内勤于当日保管存档

4、发货流程

1)销售员或分部销售内勤根据《销售合同》填写〈需货申请单〉

2)〈需货申请单〉经分部经理审核确认后上报销售部

3)由销售部经理审核《销售合同》及〈需货申请单〉

4)库管办理出库手续

5)将客户签字的《客户确认单》交销售内勤存档

5、回款流程

1)销售员催款

2)销售员填写收款申请单

3)销售部和财务部确认

4)反馈给客户

5)客户回款

6、开票流程

1)销售员填写开票申请单

2)销售部审核

3)财务部开票

4)交客户签收

7、售后服务流程

1)接客户售后服务申请,由销售部经理确认

2)销售内勤填写《售后服务申请表》后发给技术部

3)技术部和客户沟通

4)技术部将服务状况、处理结果反馈给销售部经理及内勤

5)销售内勤与所属销售员进行内部沟通

8、退货(换货)流程

1)客户提出申请,由销售员报销售分部经理确认

2)由销售员核对欲退货(换货)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

3)由销售员配合技术部鉴定退货(换货)产品的真伪

4)由销售分部将核实无误后的《退货详单》即红字的(需货申请单)报销售部经理审核

5)由销售内勤根据审核的《退货详单》开具红票的《销售出库单》并将第二联交与库管

6)库管办理退货(换货)手续

三、销售部管理制度

2、销售员不能私自收取经销商货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收取的应及时将该款项汇回公司

3、销售人员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的销售费用需事先向销售部经理请示

7、正式《销售合同》形成后,若无正当理由销售内勤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发货

9、销售内勤对用户的收货凭证或发货凭证要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对送给用户的发票及取回的支票、汇票要登记鉴收。与用户的所有往来合同、账目、清单均应分类整理保存,销售员不得私自保管。

10、所有的出库申请及开票申请销售内勤要及时存档

12、对于收到的支票、承兑汇票、银行汇票销售内勤要在当日将相关票据交财务部签收

15、销售内勤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上一月的所有《销售合同》原件编号整理成册

粮食销售管理制度篇十四

总则:

为了更好地对公司产品进行宣传、推广、销售以及进一步提高公司形象,提高销售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流程和制度体系。销售部的所有人员均应以本流程与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销售部经理对部门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

1销售部工作流程

1.1拜访新客户与回访老客户流程

(3)销售员按照客户拜访计划对客户进行拜访与回访;

(5)销售员在每周六上午的工作例会拜访与回访信息向销售部经理汇报

(6)销售部经理对销售员的工作予以指导和安排。

1.2产品报价、投标的流程

(2)销售管理员对用户的询价书或招标信息进行整理(必要时由采购部和技术部协助);

(3)技术部对疑难产品的型号、技术参数进行协助和支持;

(4)采购部对重点产品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交货期进行调研;

(6)销售管理员制作出正规的报价单或投标书,装订成册盖章后发出参加比价或投标.

1.3商务谈判与签订合同的流程

(1)销售员在给客户报价或投标后,根据实际情景可进行商务谈判;

(4)待销售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将所有问题均确认后方可签订销售合同;

(5)正式《销售合同》经销售部经理确认后由销售管理员于当日保管存档;

(6)对于因客户原因无法签订正式《销售合同》或客户电话传真通知订货的必须由销售部经理(必要时向公司领导请示)确认后方可执行。

1.4发货流程

(1)销售员或销售管理员根据《销售合同》填写《需货申请单》;

(2)《需货申请单》经分部经理审核确认后上报销售部;

(3)由销售部经理审核《销售合同》及《需货申请单》;

(5)库管办理出库手续;

(6)将客户签字的《客户确认单》交销售管理员存档。

1.5回款流程

(1)销售员催款;

(2)销售员填写收款申请单;

(3)销售部和财务部确认;

(4)反馈给客户;

(5)客户回款。

1.6开票流程

(1)销售员填写开票申请单;

(2)销售部审核;

(3)财务部开票;

(4)交客户签收。

1.7售后服务流程

(1)接客户售后服务申请,由销售部经理确认;

(2)销售管理员填写《售后服务申请表》后发给技术部;

(3)技术部和客户沟通;

(4)技术部将服务状况、处理结果反馈给销售部经理及内勤;

(5)销售管理员与所属销售员进行内部沟通。

1.8退货(换货)流程

(1)客户提出申请,由销售员报销售分部经理确认;

(2)由销售员核对欲退货(换货)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

(3)由销售员配合技术部鉴定退货(换货)产品的真伪;

(6)库管办理退货(换货)手续。

2销售部关键技能

销售部的组织结构:

2.1销售总监的关键技能

(1)参与制定公司营销战略,根据营销战略制订公司营销组合策略和营销计划;

(2)负责重大公关、促销活动的总体、现场指挥;

(4)根据市场及同业情景制订公司新产品市场价格;

(5)负责重大营销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主持制订、修订营销系统主管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

(7)制定营销系统年度专业培训计划并协助培训部实施;

(8)协助总经理建立调整公司营销组织,细分市场建立、拓展、调整市场营销网络;

(10)定期和不定期拜访重点客户,及时了解和处理问题;

(11)代表公司与政府对口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机构联络。

2.2销售经理关键技能

2.2.1制定销售战略

销售战略涉及销售策略,销售目标,销售计划和销售政策等具体包括:

(1)进行市场分析与销售预测;

(2)确定销售目标;

(3)制定销售计划;

(4)制定销售配额与销售预算;

(5)确定销售策略。

2.2.2管理下级人员

下级人员的管理是销售经理的重要职责,其具体资料包括:

(1)设计销售组织模式;

(2)招募与选聘下级人员;

(3)培训与使用下级人员;

(4)设计下级人员薪金方案和激励方案;

(5)陪同销售及协助营销。

2.2.3控制销售活动

(1)划分销售区域;

(2)销售人员业绩的考察评估;

(3)销售渠道及客户的管理;

(4)回收货款,防止呆帐;

(5)销售效益的分析与评估;

(6)制定各种规章制度;

2.3销售管理员的关键技能

(1)搜集、统计销售数据,实现销售信息的上传、下达;

(2)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

(3)熟悉公司产品介绍、产品卖点及适应区域;

(4)熟悉公司的销售政策和销售流程;

(5)建立销售报表体系,定期组织销售效能分析、评估;

(6)负责登记管理各类业务相关台账,文件档案管理以及部门日常行政工作。

2.4销售业务员的关键技能

(4)督促合同正常履行,并催讨所欠应收销售款项;

(5)帮忙或联系有关部门妥善解决问题;

2.5售后服务的关键技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全面负责销售与客户服务部质量活动;

(2)负责组织产品竣工之后交接之前的验房及防护工作;

(3)主持商品房交付工作和质量回访工作,组织进行售后保修工作;

(4)负责组织顾客满意度测量工作;

3销售部管理制度

(2)销售员不能私自收取经销商货款,若遇特殊情景必须收取的应及时将该款项汇回公司

(3)销售人员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的销售费用需事先向销售部经理请示

(7)正式《销售合同》构成后,若无正当理由销售管理员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发货

(9)销售管理员对用户的收货凭证或发货凭证要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对送给用户的发票及取回的支票、汇票要登记鉴收。与用户的所有往来合同、账目、清单均应分类整理保存,销售员不得私自保管。

(10)所有的出库申请及开票申请销售管理员要及时存档

(15)销售管理员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上一月的所有《销售合同》原件编号整理成册

(16)销售部必须按公司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以下各种报表

1)周工作计划表

2)月工作计划表

3)销售情景周统计表

4)销售情景月统计表

5)销售员工作周统计表

6)销售员工作月统计表

7)市场状况周统计表

8)市场状况月统计表

9)经销商进货情景统计表

10)区域销售情景统计表

11)每月经销商管理汇总表

12)《目标客户基本信息情景统计表》

(17)违反上述规章制度,视情节罚款10—100元

粮食销售管理制度篇十五

为培养员工综合素质,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二、组织行为

1、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5、维护公司利益、公众利益、见义勇为、为人表率

三、廉洁行为

1、在业务范围内,要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

2、不得挪用公款,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和任何人谋取私利。

3、在业务往来中,相关单位(客户)酬谢的礼品(佣金),应上缴公司。

四、保密行为

1、必须妥善保管公司机密文件及内部资料,不得擅自复印,未经特许,不得带出公司。

2、机密文件和资料无需保留时,要及时粉碎销毁。

3、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及如下信息:市场销售、财务状况、技术情况、设备运营状况、人力管理、法律事务、领导决定,并且不得将这些信息设置为共享文件。

4、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公司办公区及机房;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公司财务室、人力资源档案室、技术资料室等公司重地。

五、交际行为

1、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谈吐得体,行为检点。

2、工作时间着正式服装、不得穿背心、不许穿短裤短裙。男士不行留长发,女士不得浓妆艳抹。庄重场合,男士穿西服,女士着职业装。

3、办公场所不行大声喧哗吵闹,任何时候不得发表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论。

第二篇组织结构

一总经理:全面管理公司工作,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公司重大问题决策。

二业务经理(组长):

1、认真贯彻和领会好公司发展战略,按照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政策,制定与实施本小组的工作计划,规划本小组的周,月,年的宏伟目标。

2、根据各个业务人员的特长,合理安排业务人员的工作岗位,做到量材施用,发挥其潜能。

3、全面负责本小组的日常管理,每日开一次早、晚例会,早会是了解业务人员的当天计划,随时跟踪本小组业务人员的去向,晚会是了解业务人员当天的业务情况,然后大家自由发言,如对业务的困惑,跟大家讨论,也可以谈业务的心得跟大家分享,以使大家共同提高业务素质。

4、认真审核业务人员的每天工作日志,掌握业务人员的业务进展情况,及时跟业务人员对客户进行分析、讨论,有的放矢的对客户进一步攻关,取得客户的信任。

5、当业务员取得了客户的第一手资料,要及时把握适当的时机陪同业务员去拜访客户,如果时机成熟,就要从业务员手中接过业务,进一步做好跟客户的关系,取得客户的绝对信任,为总经理做好拍板的铺垫工作。

6、做好新业务员的传帮带教工作,了解其特长,解决其业务的突破瓶颈,使其尽快进入工作的状态。

7、负责总结分析本小组的业务进展情况,及时的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交给总经理,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8、负责行业信息的研究与分析,对行业前景进行科学的市场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9、代表公司对外联系,代表公司签订合同与盖章及对货款的回收,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确认书。

10、审核样品领出并签字认可,审核图纸方案的设计,负责与内勤,设计的沟通。

11、做好每个业务项目成败的案例分析,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和心得,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总经理备案。

12、负责领导其他安排的事项。

三业务员: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

2、注重自己的仪表仪容,穿戴整齐,举止得体,维护公司的形象。

3、熟悉公司概况、产品性能、产品介绍、产品特点、合同签订,多跟同事互相交流,取长补短,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4、服从业务经理的安排,每日汇报行程及有关客户信息,填写工作日志并向业务经理详细汇报工作,并及时的把业务经理交给的任务按时完成。

5、积极的寻访潜在客户,力求挖掘大量的潜在客户,从中筛选出有针对适合公司的准客户,并以此作为考核依据。

6、积极联络跟进洽谈项目,详细了解掌握客户的前期负责人、拍板负责人资料,运用专业的销售技巧,跟客户达到良好的沟通,取得客户的信任,为促成合同的签定打好良好的基础,并以此作为考核依据。

7、不断的搜寻、了解同行业的信息,及时的把有效的信息反应给业务经理。

8、拜访客户前,充分准备好客户要求的材料,如图片,简介,设计方案和报价等,并严格把关好公司的这些机密文件,做到及时回收!

9、领会并执行公司制定的营销方案,及时的去完成,并反馈相关信息。

10、协助公司安排付货及追款工作,并保持与客户长期联系,创造续单的机会。

11、积极参加公司的例会,完成公司交给的其它各项事务。

四设计人员:

1、严格遵守公司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产品。

2、掌握、熟悉公司产品规格、性能、产品特色,了解同行业的产品信息,并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精益求精。

3、负责公司的制图工作,运用专业知识,设计出独特的效果图,促进业务签单的顺利进行。

4、积极完成公司交予的设计工作,同业务人员进行详细的交流和沟通,准确领会客户的要求,设计方案力求做到新颖,布局合理,新潮,适应时代潮流。

5、如业务员要设计方案,以业务经理签字为准。如果业务经理不在,可以电话核准,然后补签。否则设计人员有权拒绝设计。

6、积极主动的进行标书设计以前,先会同业务人员和报价员进行详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按照标书上的要求,细致认真的进行设计以后,并再三审核规格,图片,数量,报价,绝对的做到无差错。

7、积极主动搜寻网上的最新行业信息,及时的整理和汇总成资料,交给业务经理。

8、严禁设计公司以为的设计方案,妥善拒绝外来公司的图纸设计要求。

9、负责维护微机,打印机等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微机内的各种资料,要求分清条理,以便公司查阅资料及时准确。

10、每天清理设计室的卫生,做到清洁,卫生,有条理。

五内勤人员:

1、严格遵守公司制度,严格按照总经理的指示,对公司的产品进行报价、成本核算、落单,并对此备案,以便今后查找。

2、掌握、熟悉公司的产品性能,特色,报价,公司介绍等,搜寻和了解同行的价格资料,以及产品特色、质量、性能比,为总经理决策提供参考。

3、负责对有客户要求的业务人员询价和设计方案,先要同业务人员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客户的产品定位,领会客户的设计要求,以及评估客户也认同的竞争对手的底牌,对业务业务人员提出合理性的建议。

4、负责协助设计人员对标书的设计、选图,先要熟透标书上的产品要求,规格,数量,再同业务人员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竞争对手详细情况,进行科学的市场分析,然后汇总详细资料上报总经理,等总经理下达决策了标书的标的指示以后,再进行合理的分配产品报价,做到认真,细致,严谨,杜绝出现数量,规格,图片,总价跟单价的误差,以及严格出现没有达到标书上的一切要求。

5、负责落实公司定单的下单任务,根据总经理的指示,跟厂家的联系和接洽,严格把关好定单的数量,规格,质量要求,交货期。如果其中出现什么任何问题,及时地向跟总经理汇报,以便尽早解决。

6、登记备案每次下单的厂家,以及厂家生产的数量,金额,交货期信用度,质量情况,并汇报给总经理,以便领导为今后下单提供参考。

7、负责定单的付货安排,及时的通知业务人员和安排安装人员,完善售后服务工作,并及时建档成交的客户资料。

8、负责公司的新员工招聘及相关事物处理,协助业务经理对新业务员的培训,使其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9、负责监督公司员工考勤,做好员工的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记录,月末为公司财务提供员工出勤统计表,并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签字,然后交给会计备案,作为发放工资及奖金的依据。

10、负责公司的办公用品采购,做好进出帐的明细表,转交给财务人员备案,并做好申领的登记工作。

11、负责把关公司的简介,图片,资料、公司人员的名片管理和申领登记工作,以及编号领用的合同,但必须有业务经理审核并签字,转财务处存档,杜绝流失公司资源,泄露公司机密。

12、负责安排客户参观工厂的联系和协助业务人员对客户的接待,严格遵守公司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产品。

13、负责电话接听,做好记录工作,并及时地转交给相关人员,如果有事外出,授权相关人员接听记录。

14、负责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离职人员的资料和办公用品的收回。

15、负责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事物以及协助业务人员需要的帮助。

六会计及出纳:

会计

1、严格按照总经理的指示,负责公司的资金和财产管理,并协助内勤工作。

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3、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4、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6、熟悉公司各类合同、财会资料等相关业务知识,应对各种档案进行严格保密

7、审核汇总统计原始记录资料,保证统计台帐的真实情况,及时报送总经理

8、对外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和财务报告,对有关财务工作的一切法律行为负责

9、负责核算公司员工的工资,奖罚金,业务提成,呈报给总经理批示。

10、负责准确提供定单客户所需要的公司台头,税号,开户行,银行帐号等必需的资料,并要核对客户收到的资料的是否清晰,做到准确无误。

11、负责严格把关好发票的管理,在开发票前,同业务人员沟通,要再三审核发票上所需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台头,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银行帐号等资料,如有异议,要马上跟客户沟通澄清。杜绝犯低级的错误,影响公司的形象。

12、完成总经理或其他主管交付的其他工作。

出纳

1、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透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4、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7、总经理或其他主管交付的其他工作。

七售后安装人员:

1、严格遵守公司制度,统一着装,训练有素,全心全意的为客户服务,维护公司形象。

2、接到内勤人员的安排,以主人翁的态度,用自己的专业安装技术,积极主动的去完成付货和安装任务。

3、严格按照合同上的交货期,数量,质量及图纸要求,将家具安装到位。

4、在安装过程中,尽量减少噪音,影响他人,并要时刻保持现场的保洁工作,做到井然有序,有条不紊。

5、在安装和搬迁的过程中,要认真,细致,严谨的维护好公司产品,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6、安装工作完成以后,立即做好产品的清洁保养工作,并记录安装过程的详细情况,然后通知业务人员或内勤人员跟客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后,请客户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如有异议,给业务人员或内勤人员提出合理性建议,以便决策最佳解决方案,直到客户满意为止。

7、当付货与售后发生冲突时,由内勤负责安排,以售后为主,售后人员没有理由拒绝,所有责任或投诉由内勤负责,售后人员协助内勤找出原因及解决办法。

8、应用自己专业的知识,告知客户怎样维护产品的保养,注意事项,使客户感觉公司认真,负责,专业的印象,提高公司的信誉。

9、对大单客户实行月品质跟踪工作,主动询问产品的使用状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维修,服务,并用书面文字记录呈报内勤出存档。

第三篇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特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制度

1、实行每周五天,要合理的安排好每一天,周六开周末例会。

2、迟于上班时间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5分钟为早退。

3、未经请示4小时不到岗为旷工;

4、节假日或非工作日期间需要加班时,服从公司或部门的安排

二、岗位形象:

2、讲文明、讲道德、讲风格、抢困难、让方便;

3、处理业务要体现快捷、认真、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

4、对来公司办事的客人(客户),要热情接待,谈吐大方得体,维护公司形象。

三、劳动纪律

1、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现,不得擅离职守;

3、讲政策、讲原则、令行禁止。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虚报冒领等不正之风;

4、保守公司机密;

5、搞好办公区(室)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7、洁身自好,不随便拿公司的财物,不随便翻看同事的资料或柜子

8、值班人员对于重要事项要随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9、每周六上午全面打扫卫生。

四、考勤管理

各部门要严格要求,如实填报考勤表,每月3日前汇总上月考勤进行核查,并根据考勤管理制度扣减工资,报财务部执行。

五、会议制度:公司例会每周六召开一次,全体人员参加,总经理主持,或由业务经理轮流主持,由业务小组理汇报本周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下周工作按排计划,然后大家交流业务心得,帮忙解决业务人员碰到的障碍。

第四篇人力资源管理

第一章人事制度

1、内部选聘:从公司内部员工中选拔聘用所需人员。

2、对外招聘:对外招聘采用媒体广告、人才中介机构、大专院校、相关企事业单位等途径进行。应聘人员填写《招聘登记表》,甄选资料,确定测试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初试合格者,以书面或电话通知复试;结合聘用部门对复试人员进行复试及专业测试,并做出结论性评价;复核应聘者相关证件,对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由权限领导进行核决。

二、试用期新进员工须经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试用,试用前签订试用合同。录用员工正式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在使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员工也可以在使用期内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三、转正员工从人力资源部门领取转正申请单,填写《转正申请单》,由主管上级具体签署意见并与内勤协调,由内勤呈公司总经理核准。

四、考勤、加班及请假管理办法工作制度:

1、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分工与协作关系。

3、服从上级指挥,有不同意见应当面或书面陈述,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一经上级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4、准时上下班,对所负责的工作保证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5、上班时间不得接待私人来访,不得擅离职守。

6、下班后、节假日期间或有特殊、紧急需要,服从加班、值日等安排。

工作时间: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周一至周五:早8:00---12:00工作下午13:---18工作考勤规定: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实行打卡或签到,方能出去办理各项业务,如有特殊情况,须主管领导批准,不可迟到、早退、旷工。

1、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为迟到。迟到一次处10元罚金。

2、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因公务需要而擅自离岗,即为早退。早退一次扣发当日工资。

3、员工无故不到岗或请假未核准,以旷工论处。旷工一次扣发三日工资。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者,公司可视情节辞退员工,并不予结算任何工资和提成。

国家法定假:五一(三天)、十一(三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

公休假:每周公休日加班薪资支付标准:国家法定假日按300%支付薪资;公休日加班按200%支付薪资;平常日加班按150%支付薪资。员工在下列情况下可视为加班: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和效率下,确实完不成工作任务;员工加班时间在1小时(含)以上的。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生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加班不予补偿:

1、未办理相关手续,或办事效率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务而加班;

2、员工出差加班及已给予定期固定补偿的加班。

请假管理办法: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下,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

假期类别:公司员工给假分为扣薪假和带薪假两大类:

1、带薪假:每周公休假、法定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休假。

2、扣薪假:事假、病假。各类休假均不含每周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1、每周公休假: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2、法定节日假: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其它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

3、婚假: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给假3天;如属晚婚(男满25岁,女满23岁),给假15天;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待遇。

4、产假:在集团工作三年以上的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凭证明给假90天;已婚女员工妊娠期内流产,一次给假7--30天;员工之配偶分娩,给假3天。

5、丧假(1)员工父母、配偶、子女丧亡给假5天;(2)员工兄弟、姐妹丧亡给假2天。

6、工伤假:按劳动合同及实际情况给予。

7、年休假:年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时,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公司正式员工工作1—3年(不含),每年年休假5天;工作3—6年(不含),每年年休假7天;工作6年以上,每年年休假10天。

8、事假:每次最长不超过5天,年累计不得超过10天。

9、病假:2天(含)以上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以事假计。

假期工资:

1、每周公休假、法定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不扣工资;

3、事假期间扣发全部工资。

请假核准权限:

1、主管级(含)以下员工请假:1—3天(含)由业务经理核准;3—5天(含)、5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2、业务经理级员工请假由总经理核准。

五、解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实行解聘制度:

1、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2、品行不佳,不利于在公司长期发展的;

3、不能接受企业文化,不适应公司管理模式的。对中止试用的人员,提前一天予以通知,自告知之日起移交工作。

六、开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1、员工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者;

2、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者。公司辞退员工应于三日前告知员工,并于当日进行工作交接。

3、无正当理由者,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者。

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

5、严重失职的,营私舞弊的,对公司声誉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离职员工离职应提前15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员工离职时应移交手续包括:工作移交、财务移交和办公用品移交等并填写《员工离职(调动)工作交接表》,并交内勤存档。如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视为自动离职,扣发当月工资。

八、不管是离职,开除,解聘人员,根据知识产权保密原则,仍对公司的资料,商业秘密,信息,和数据保密的义务,否则公司有权申诉其法律责任。

粮食销售管理制度篇十六

一、销售部门员工日电话量标准为100分钟,传真量标准为8份。

二、加入公司不足半年及在加入公司前从事电话行销工作不足一年的新员工日电话量标准为120分钟,传真量标准为12份。

三、电话量的考核与统计工作由技术部同志具体负责,在每日下班前10分钟内将统计结果交部门经理审核。

四、传真量的考核与统计工作由项目经理具体负责,采取员工自报、项目经理监督抽查的方式,在每日下班前公司或部门例会上进行通报。

五、员工发传真必须有详细的传真记录,包括联系人、职务、单位名称、电话及传真等信息,信息不全或未事先电话联系的传真不能计入当天传真记录,虚报传真一经查实一次扣除50元罚款。

六、本着“日清日结、日结日高”的工作原则,日电话量与传真量原则上要求在下班前完成;对未能当日完成工作量的员工,可延迟下班半小时完成;对延迟下班尚未完成的员工周日必须来公司加班,由值班经理监督完成。

七、对电话量与传真量规定落实特别优秀的员工,公司每月给予适当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在月总结大会上通报嘉奖。

八、传真量及质量是员工工作业绩与工作态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在转正、工资调档及晋升方面将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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