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一种对我们所做的事情进行回顾和总结的方式。完美的总结应该在表达上具有逻辑性和连贯性,让读者能够深入理解。小编特意搜集了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一
法律实践项目是法学院的一项重要教学活动,其目的是为学生提供实际操作的机会,培养学生对法律实践的能力和素养。在此次法律实践项目中,我们选择了探讨劳动法领域的问题,基于实际案例进行研究和模拟,通过团队合作,共同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了我们的法律问题解决能力和实践经验。
第二段:分享实践中的团队合作与角色分工
在这次法律实践项目中,我担任团队的组长,负责协调团队成员的工作,并与其他团队合作,共同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团队合作,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团队成员的优势,加强交流和沟通,达到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效果。在实践过程中,我们明确分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专长领域,并在团队内相互借鉴和学习。这种合作方式使我们更加高效地解决问题,并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
第三段:分析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与挑战
在法律实践的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实践中的案例往往复杂多样,需要我们有较强的分析和综合能力,这对我们的知识储备和思维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其次,在团队合作中,不同团队成员的意见和主张可能会产生分歧,这需要我们善于沟通和协商,保持良好的团队氛围。最后,解决实践问题往往需要耐心和毅力,可能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但我们要保持乐观态度,坚持不懈地努力。
第四段:总结法律实践项目中的收获和成长
通过参与法律实践项目,我们得到了很多收获和成长。首先,我们对法律实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了解了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和意义,提高了我们的法律意识和实践能力。其次,我们通过团队合作,提高了沟通和协调的能力,加强了团队合作和精神,这对我们的职业发展和成长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最重要的是,我们在实践中成长的同时也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明确了今后在法律事业中的努力方向和目标。
第五段:展望法律实践对未来的意义和价值
参与法律实践项目对我们的未来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首先,实践经验是我们进入社会后的重要资本,通过实践项目的锻炼和成长,我们将更有竞争力,更容易适应职业发展的要求。其次,通过实践项目的学习和交流,我们拓宽了自己的人际网络,与各方人士建立了联系和合作关系,这将对我们未来的职业发展和合作机会带来更多的可能性。最后,参与法律实践项目也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律的力量和作用,以及我们未来在法律事业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使命,这将对我们的人生目标和意义产生深远的影响。
总结:通过参与法律实践项目,我们获得了知识与能力的双重提升,增强了团队合作和沟通的能力,提高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自身价值的认识。法律实践项目对我们的成长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并为我们的未来职业生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二
近年来,法律实践周已成为法学领域的一个重要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开展。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有幸参与了本次法律实践周的活动,并深受启发和教育。这次活动的举办目的是为了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实践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技能,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与法律界专业人士交流的机会。
第二段:对实践活动的参与与收获
在本次法律实践周中,我积极参与了各类实践活动,如模拟庭审、实地考察、社区法律服务等。通过这些活动,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实践的真实性和复杂性。模拟庭审活动使我更好地理解了法庭的程序和规则,培养了审判和辩护的能力。实地考察活动让我亲身体会到了法律在社会实践中的应用,充实了我对法律知识的理解。社区法律服务活动则让我接触到了普通民众的法律需求,提高了我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段:对法律意识和专业素养的认识
通过本次法律实践周的活动,我对法律意识和专业素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法律意识是每个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素质,通过实践活动,我明白了法律意识的重要性以及在实践中的应用。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学专业学生,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还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以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第四段:与专业人士的交流与合作
本次法律实践周还为我们提供了与专业人士交流合作的机会。我曾与一位资深律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对律师职业的真实性和挑战性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在活动中,我也与同学合作模拟庭审,通过合作的实践,增进了团队合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五段:对法学专业的思考与规划
通过参与本次法律实践周的活动,我不仅对法律实践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对法学专业有了更加清晰的规划。我认识到学习法律知识不是为了纸上谈兵,而是要将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为社会做出贡献。同时,我也明白了不断学习和提高的重要性,未来我将继续努力,为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法律实践能力不断增加。
总结:通过本次法律实践周的活动,我对法律实践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加深了对法律意识和专业素养的理解。与专业人士的交流合作以及实践活动的参与,不仅丰富了我的法学知识,也提高了我的法律实践能力。作为一名法律学生,我会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为法律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三
在大学期间,我们必须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才能真正掌握知识和技能。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我们更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和了解法律的真正含义和应用。因此,我参加了实践周的课程,并在本次实践活动中收获了很多体验和启示。
第二段:实践过程
在实践周中,我参加了一个法律援助机构的项目。通过与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的交流和沟通,我了解到法律援助是为了帮助社会的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当事人撰写法律申请书、代理法律诉讼、协助起草法律文件等。通过不断地参与实践,我深刻感受到法律援助对于促进法治精神的普及和推广有着重要的作用。
第三段:实践体会
通过实践经验的积累,我深刻领悟到了法律的综合性和复杂性。法律并不是一项简单、单一的概念,而需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和情况。法律虽然是为了保护人民的权益而存在的,但同时也要兼顾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因此,在法律实践中,我们必须充分了解法律的背景和意义,并且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第四段:实践收获
通过参加实践周课程,我发现实践可以帮助我在实际工作中提高应对问题的能力,增强自身沟通协调能力,并培养对于法律工作的热情和责任感。同时实践还可以巩固我在学习中已经掌握的理论知识,帮助我更好地应用和理解学习所学知识。这次实践让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了实践的价值和意义,为我的未来职业生涯中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五段:反思与总结
通过实践的经验和体会,我认为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除了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外,还需要注重实践、反思和总结。只有在实际操作中不断地学习和成长,才能真正掌握法律工作的本质和精髓。因此,我将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地参加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并不断汲取所需的知识和经验,为自己的职业生涯打下良好的基础。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四
《礼记·大学》有云:“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这段话说明要治国平天下,首先要做到修身齐家,做好自己和身边人的管理。如何做到呢?要诚意正心,筑好思想防线。这就要求我们给自己立下一定的遵守准则,才能不违正心。
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可见讲纪律,守规矩,是大到影响党和国家安定,小到影响个人和家庭存亡的事情。纪律不守,则有违法犯罪之危;规矩不讲,则失谨记自省之防。身为公民,特别是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要如何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本人认为,要努力做到四个字“知、明、守、省”。
一、知——知纪律、知规矩
现代早已不是强调“法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蒙昧社会,我们往往强调说“不知者不罪”、“明法慎刑”。我们如果要求公民守法,就必须要先给他们提供明确可知的法律。我们现在强调“守纪律,讲规矩”同样如此。正所谓守法必先知法,因此我们必要了解纪律和规矩的含义,做到“知纪律,知规矩”。
首先我们要知道何谓纪律,何谓规矩。纪律是党纪国法,是党明文规定的党章党规党纪,是党领导人们制定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矩是党和国家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约定俗成、行之有效的优秀传统和工作惯例,包括已经明文规定的和未明文规定的。用法学的观点来讲,纪律就是单指成文法,规矩就是则包括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具有比纪律更为宽泛的意义。
其次我们要知道纪律为何,规矩为何。就是我们要遵守的纪律规矩,有什么样的内容。指出:“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 这就要求我们去系统地学习各项纪律规矩,特别是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项纪律规矩。我们身为行政执法人员,就必须要学习《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要求,甚至接受相关的工作培训,保证对本职工作相关的条令程序的熟悉,做到知纪律,知规矩。
二、明——明纪律、明规矩
在当下,我们许多干部,就仅仅是记住了法律法规的表面含义,知道怎么做合法,却不知道为什么合法,知道这样做违法,却不知道为什么违法,陷入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迷茫境地,这是极不利于对法律规章的遵守的。往往很多干部违法犯罪后都会后悔自己为什么知法犯法,就是因为他们没有明法懂法,没有真正理解这些规定。学习法律法规,并不能只依靠单纯的死记硬背,还应当明白它为什么要这样规定,才能真正深记于心,做到“明纪律,明规矩”。
一是要明白为什么要守纪律。纪律是我们执法的基本要求,如其中的规定程序更是我们执法公正的保障,违反了纪律,就会破坏我们工作的公正性,伤害到群众的守法情感。比如我们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核对红线图。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如果我们没有按照红线图来确认翻建房屋的位置,就会伤害到其他按照红线图翻建的守法民众的守法心理,进而导致所有翻建户都不按红线图施工,最后大家都乱翻乱建致使乡村规划无法实施。
二是要明白为什么要讲规矩。使用“规矩”一词,这说明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所需要的并不仅仅只是遵纪守法,更应在行为上有更高的道德要求。比如我们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应当做到讲文明,讲礼貌,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因为我们执法工作身为一线工作,执行的法律法规更是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甚至多有相斥的,难免会引起群众反感阻碍,甚至引发冲突。此时你如果讲究我们的执法规矩,礼貌待人,耐心劝导,就能够使矛盾和平化解,从而避免冲突。
三、守——守纪律、守规矩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纪律规矩被制定出来就是为了执行的。光说不练假把式,如果仅仅把规矩挂在嘴上、写在纸上,只做样子不落实,那么纪律规矩就只会成为好看的海市蜃楼,带不来任何的好处。只有真正从行为上落到实处,做到“守纪律、守规矩”,才能让它真正发挥作用。
一是要自觉守纪。践行纪律规矩应当是自觉主动的行为。我们有些干部,往往是先看别人做不做,然后再想自己做不做,没有一丝积极主动性。作为执法人员,我们要自觉遵守纪律,在外出执法时要依规办事,严于用权,对违规建房户,该制止制止,该查扣查扣,一切照章办事,不能心存侥幸妥协,才能树立良好公正的执法形象,顺利推进工作的开展。
二是要慎微慎行。俗话说:“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凡事往往是见微知著的,人们往往以为小事不拘节无伤大雅,结果反而被人利用而铸成大错。“不矜细行,终累大德”,我们要提高对生活中试图“打插边球”的行为的警惕。如对服务对象以朋友名义邀请,或者通过朋友牵头组织的吃请,坚决不去;对服务对象或其中间人请求私下会面的,坚决拒绝。洁身自好,自然百毒不侵;小规不轻视,大纪自然不轻犯。
四、省——常自省、重坚持
我们有些干部总是坚信自己不会犯错,而忽视于对纪律规矩的学习和遵守,往往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讲一讲时紧一紧,放一放时松一松,结果放久就忘,直拿“潜规则”当纪律规则,犯了错还不自知。党的纪律规矩是一条带电的高压线,我们必须时时保持警惕,做到“常自省、重坚持”,才能不触电,不出事。
一是常自省。“率作兴事,屡省乃成”。在守纪律,讲规矩的道路上,我们要常常自我反省,加强自我监督。我们在执法工作之余,要注意加强自我学习,经常拿起法条法规翻一翻,经常拿起工作条例看一看,经常对照自我行为想一想,做到纪律自熟于心,行为条条分明,有过则改,无则加勉。同时我们不拒绝同事对我们的监督,在每月召开的党课上,我们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找出工作中的缺点,请同事监督改正,取到良好的效果。
二是重坚持。“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做事情总是开头很容易,能够坚持下来的很少,守纪律讲规矩也是如此。我们必须要时时绷紧守纪律这条弦,规矩要时时讲,纪律要刻刻守,一秒钟都不能懈怠。比如在我们的执法工作中,开始总是执法必严,一视同仁,后来工作久了就难免懈怠,不能坚持统一的执法标准,对比较老实的群众总是一扣到底,而对那些比较强势蛮横的群众,往往借口怕激化矛盾而不查扣,给群众留下了“软土深掘”的印象。后来我们创新工作方法,对有相同违法现象的群众根据不同的反抗程度采取灵活的工作方法,坚持查扣工具,执法如一,反而获得群众好评,违建现象也相应减少。
“守纪律、讲规矩”要做到思想和行为上的统一,就必须要落实“知、明、守、省”这。知之明之,才能真正内化于心;守之省之,才能真正外化于行。如果将人比作一辆车子,这四个字就是这辆车的四个轮子,缺一不可,如果少了一个,掉了一个,车子就停滞不前,甚至还要出事。只有四个轮子齐头并进,同步协调,车子才能行得稳,走得正,前路一帆风顺。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五
法律实践是法学专业学生必修环节,开展法律实践的目的是加强学生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接受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并为撰写毕业论文打下基础。
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和《社会实践教学工作规范》、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法律实践环节的实施细则》规定,凡已修本专业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60%以上的学生,可参加专业实践。法律实践的内容应限定在立法、执法与司法实践的范围内,根据法学专业的特点,结合毕业论文的选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实践。法律实践可采取模拟法庭、法律咨询、专题辩论、社会调查或者在司法机关及律师事务所实习等形式。
根据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院法学专业(开放本科)具体情况,本次法律实践采用了旁听真实案例庭审及模拟法庭的双重实践形式开展。
二、法律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说明
为了顺利开展本次实践活动,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法律系主任张建飞和吴红列、林卉两位老师,提前一周到校外实践基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与三名指导教师进行了沟通和安排,确定了旁听的时间、地点和案件,并由校外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将案件主要情况写成书面概要,传真至法律系,提前发到参加实践的学生手中,要求他们做好参加实践活动的充分准备。
本次实践活动时间定于20__年9月27日,参加人员包括开放教育学院k03春法学、k03法学和k04春法学班学生共29人,带队教师吴红列等5人。实践活动分为旁听庭审和模拟法庭两个阶段。
在旁听案件庭审阶段,大家在滨江区人民法院一号法庭旁听了一起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该案件为合同纠纷案件,庭审于上午9点开始,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由于被告及其代理人未到庭,案件缺席审理。整个案件庭审历时一小时,在旁听过程中,同学们对于原告的陈述和法官的审理都听得十分认真,对照预先拿到的案件情况介绍和自己准备的专业材料,对案件作出了自己的判断。
通过旁听,同学们对庭审的整个程序有了直观的了解,随后,实践活动进入模拟法庭阶段。在模拟法庭阶段,同学们按事先分配好的角色,分别以法官、原告、原告代理律师、被告、被告代理律师的身份,模拟了案件的开庭审查,气氛热烈,效果显著。
三、法律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
通过旁听庭审和模拟法庭,法学专业的同学们感受到了真实的法庭审判,对法庭审理
的五大阶段有了直接、整体的了解,对教材上所学到的法庭调解、法庭辩论、证据的提交、质证、缺席审理、简易程序等内容,也通过模拟法庭有了实践体会。
本次法律实践活动的开展对法学专业学生综合运用知识,提炼知识精华极有帮助,并为同学们撰写毕业论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参加实践活动的法学专业教师也通过本次活动,总结了实践活动的指导经验,对教学工作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也为以后开展更好的实践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六
(一)实习单位:xx律师事务所
(二)实习地点:xx
(三)实习职位:律师助理
(四)指导老师:王xx律师
(五)实习时间:20xx年12月11日—20xx年3月7日
(六)实习目的:体验律师行业,学习实践经验,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中。
(一)单位名称: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实习部门:知识产权部牟晋军律师团队
(三)单位简介: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xx年3月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国际化、半公司制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其高级合伙人牟晋军律师率领的精英团队,致力于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及企业法律顾问方面的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包括分布于北京、上海、广州、青岛、深圳等地的专业律师、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与it行业技术、市场专家等组成。
(一)学习有关律师从业规则。
第一天工作就在自己的微博、空间等公众平台上大肆的谈自己的工作情况、展示工作内容,对一个刚从学校出来的学生来说也许只是家常便饭,但在律师前辈们看来,这是一个多么严重的错误。法律人要有基本的保密意识,谨言慎行为其重要品质。于是我被师傅狠狠的批评了。第二天,师傅给我的唯一任务就是认真学习作为一名律师或律师助理应该遵循的基本规则。例如《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八条: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从此以后,如何分辨工作中何为应当保守的秘密并对此“守口如瓶”就铭记于心。
(二)学习常用办案网站。
网络时代的今天,互联网成了我们学习和工作的必备。在有当事人是公司的案件中,必须向法院提供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这就需要上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和工商局网站或红盾网(深圳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网站上查询打印。在办理关于计算机网络类的案件时,还会经常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等网站。另外当地法院网、律协网上可以学习最新法律动态、典型重大案例,也可以查询法律资讯、法律规定,是应该时常关注的网站。
(三)整理文件、卷宗,归档。
律师的工作离不开各种文件、材料,电子版的,纸质的材料可谓是多而杂的。关于电子版的文件,从一开始建立文件时就一定要把各类文件命名清楚完整,并进行合理的分类,这样以便日后查找和使用。在制作各项表格的时候不仅要将信息完整而准确的填充,还要尽量保持表格的美观。而纸质的材料,则一定要准确无误的装进相应的案卷袋中并按照委托人、对方当事人和法院三方分类叠放。
(四)学习立案。
立案是启动一个案件诉讼程序的开始,也是诉讼案件的必经阶段。立案对于刚接触律师办案工作的我来说也许只是舟车劳累,到法院立案庭去递交立案材料。但是要顺利拿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前期的立案材料的准备就变得很重要了,如果缺了哪一份就可能会白跑一趟。哪些材料法院是一定要收原件的,哪些材料法院是只收复印件的,这些可能在各个法院的要求不一样,这就需要我们在每次立案时留心。拿到受理通知书也要仔细核对一下各项信息有没有错误,尤其是一次提交的案件比较多的时候,因为法官也会有出错的时候,一旦材料中出现错误,其产生的后果就只能自己承担。当然,在立案时对自己手中的各项材料的内容也要了如指掌,以便快速的回答法官提出的问题,从而提高立案效率。
(五)学习庭审技能,参与庭审。
实习期间,有幸亲身参与了一次庭审活动并在庭上发言。在做之前觉得很困难的事情,做了以后发现,其实也没有想象的那么难以开口。在庭上的发言,不可以过激也不能太过于平和,该收的时候要收,该放的时候还是要放。当然,整个庭审活动都要听从法官的指挥,千万不可毫无秩序地和对方当事人产生争执。
要想在庭上保持平稳而有序的发言,在庭前就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能用书面形式展现的材料尽量用书面形式展现,这样能够让法官对各方意见有更清晰的了解,也能够提高庭审的效率。
尽管在庭上对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的利益是相冲突的,但是没有必要像仇人一样,双方还是可以很友好的打招呼或者交谈的。这样有利于案件的和平解决,也是体现律师个人素质的重要方面。
(六)学习撰写法律文书。
实习期间,因为师傅尽量的让我亲自跟着案子,亲身体验具体办案程序,所以与案子有关的各种法律文书我也都撰写过了。刚开始以为很难,做不到,但是多看看模板,然后自己好好思考一下还是能写出来的。写法律文书重要的几点我总结如下:
(2)文书的结构和逻辑一定要清晰,要充满展现一个法律人的严谨的逻辑思维;
(3)文书中一定不要出现书写错误的情况,严谨是律师必备的基本素质。
(七)学习调查取证。
实习期间,因为案件的需要,有机会多次接触公证处,并独立的去做了一份公证取证。要做一份公证首先应该要联系好公证员,确定公证的时间,然后在约定的时间带好公证申请书及其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所需的费用前往公证。在公证结束后要耐心等待公证书的制作。这个期间也要主动联系公证员取公证书的具体时间,并亲自去取即可。
(八)学习和案件有关的人员联系。
实习期间,因为直接接触案件,必然需要和法院、对方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人员联系。记得第一次给法院打电话,我盯着电话看到好久,也想了好久才紧张兮兮的拿起电话。不过打过几次以后就觉得,其实都是普通人,接电话的那头也不知道你是谁,都是平等的。只要在接通电话的时候思路清晰,表达明确就好。
(九)学习了一些基本的日常行政工作
做律师办案子固然是核心,但是日常工作中还是要不断接触行政事务,例如每月的`报销、贴发票,每个案子接手也都需要在所里的oa系统进行登记、开具所函等等。这些工作虽然很繁琐,但都是律师工作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我都耐心的去做好它们。
学习掌握了理论知识后再来实践前,以为自己是准备得很充分的,满满的自信。但是在真正接触实践以后发现,实际操作上的很多东西都要重新开始学。这段时间的实习也是很好的衔接从学生到职场人的过程,为我毕业以后工作打好了良好的基础。
工作中或多或少的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我把它们归结为没有用心,唯有用心才能办好一件事。实习期间我经常会犯一些比较低级的错误,师傅对我说过最多的就是“这不是平时做练习题,错了擦一擦改一改就好!错了就错了,错了就全错了。”做律师,文案工作一定要做得认真、细致,哪怕慢一点,但是一定要精准。
实习期间,我开始懂得做人低调的道理,安静的、稳稳的去做一件事,才能够取得一鸣惊人的成果。高调的人往往容易心生浮躁,一颗浮躁的心总是不能静下来做好一件事的。
实习期间,我深刻的体会到律师这个职业并不是像偶像剧里想象的那么轻松、那么光鲜亮丽。我们在不断的付出脑力劳动的时候还要付出体力劳动。调查取证、立案、开庭等这些奔波劳碌的事情也都需要我们坚强的内心和健康的体魄作为支撑。
实习以来,我慢慢的开始领悟,与人相处懂得付出的重要性。只有舍得付出,才能更好的与人相处。在付出的时候也不要过于去计较得失,心甘情愿的付出,最终才能让别人快乐,让自己快乐。
这三个月的学习让我受益良多,很感激我的指导老师王律师,她严谨的工作作风让我印象深刻,温柔的言语总是让人倍感亲切。作为我律师生涯的第一位老师,老师说过的每一句话学生都铭记于心,也希望我能够在走上工作岗位以后能够越来越优秀,争取超越老师的要求的标准,做一名合格、优秀的律师。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七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对于法律而言也不例外。只有在实践中,我们才能真正体会到法律的力量和魅力。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始终坚信实践是提高自身素养的重要途径,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实践经历,分享一些关于“实践法律心得体会”主题的观点。
首先,在实践中我深刻认识到法律是一种保障公平和正义的工具。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我经常感受到公平的力量,感觉到法律作为一种规范和约束的力量对人们的行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实践中的案件往往是有争议的,而法律的作用就是通过明确的规则来解决争议,并为受害者提供公正的裁决。正是通过实践,我深刻认识到了法治社会的重要性,并体会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普遍性。
其次,在实践中我明白了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法律知识是我提升实践能力的基石。在实际工作中,我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案件和问题,其中很多是我在学校中没有接触到的。这时,只有依靠我在学校学到的法律知识,我才能正确应对。因此,我不仅在提高案件处理能力上下了很大的功夫,还加强了法律知识的自学和深入了解。正是通过这些不断的实践,我意识到只有不断学习和积累才能适应法律发展的变化,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第三,实践中让我明白了法律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们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在实践中,我们经常面临各种复杂的案件和矛盾,需要在各方面权益之间做出公正的决策。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具备明确的职业道德和坚定的决心。实践中我看到了很多好的法律工作者,他们严谨的态度、专业的素养以及对公正的追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也激励着我在实践中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第四,在实践中我体会到了合作与团队精神的重要性。法律实践往往需要与律师、法官、调查人员等多个部门紧密合作。只有通过团队协作,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解决问题。在实践中,我深刻认识到团队合作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关键。正确的分工、良好的协调以及相互之间的信任和支持,是团队合作的核心要素。这也促使我在实践中更加重视与他人的沟通与合作,不断提高自己的团队合作能力。
最后,在实践中我明白了持之以恒的重要性。法律实践是一项长期而持久的工作,需要耐心和毅力。在实践中,我遇到了很多困难和挫折,但我坚持不懈地努力,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不断完善自己。实践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只有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我们才能真正掌握法律应用的技巧和方法,并在实践中不断成长和进步。
总之,通过实践,我深刻体会到法律的力量和魅力。法律作为社会的基石和公平正义的保障,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实践,提高自己的素养和能力。在实践中,法律工作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明确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我们才能在法律实践中做出更大的贡献,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做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八
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关键。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执法将成为政府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严格依法行政,要求机关必须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执法资格问题。这一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执法单位的资格,即执法主体,二是执法人员的资格。执法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一个单位有没有执法资格,是不是某一领域的执法主体,不是由哪一个领导说了算的,是由法律法规规定或是某一行政机关委托的。目前我国行政执法主体有三类: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第一类即我们的行政局,每一个局都执行一部或几部法律、法规。大部分的事业局属于第二类,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每一部法律都规定了他的执法主体。第三类是受委托的组织,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因此,一个单位只有具备了执法资格,才能执法,否则就是违法。
第二关于执法人员的资格问题。并不是执法主体中的所有人员都能执法,要取得执法资格必须是执法主体中的公务员或者符合公务员资格条件的工作人员,还必须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执法时必须亮证表明身份,在执行公务时不出示有效执法证件的,相对人有权拒绝和检举。所以,非正式工作人员,绝对不能让他们到执法岗位,他们没有执法资格。
二、执法范围问题。执法范围包括地域范围和职责范围。地域范围好理解,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一个县(市)的执法部门只能在本县(市)境内执法,不能越境到别的县(市)执法去。二是职责范围。每一个单位都有自己的职责,但是我国行政体制存在的一个很大的问题是部门职责交叉,同一管理对象不只是一个部门管,这样就不可避免出现有利就抢,无利就推的问题。如文化市场管理方面就有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商、税务和公安等行政部门管理。食品监管方面,有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畜牧局、贸易局等部门管理。由于多头管理、重复管理,必然造成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权责脱节、重权轻责、都管又都管不彻底的问题。所以出现食品安全事件、生产安全事件高发就是必然的。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划分清部门的职责权限,使执法部门清楚自己的职责,守好自己的职责,彻底管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三、执法程序问题。现代行政执法特别强调程序问题,如果执法程序出现问题,执法就是无效的,是违法的。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就规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明确将违反法定程序作为行政行为可撤销的理由之一。衡量执法行为和执法质量的标准,除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外,还包括程序合法。行政执法程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行政执法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法律及法定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法、期限和可以采取的手段、措施及其应用范围和对象的总称。程序正当原则最初主要适用于司法领域,但随着行政权力的扩张和行政权对相对人权益影响的扩大,人们逐渐认识到,必须用科学公正的程序对行政权的行使予以控制,这就使该原则由司法领域被引入行政领域。我国以《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为开端,日益重视行政程序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程序正当原则作出了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必须依靠不可缺少的程序来维护和保障。从一定意义上讲,依法行政主要是依法定程序行政。
四、自由裁量问题。所有法律都对执法者留有自由裁量
的空间,这是由法律的高度概括性决定的。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不可能对现实中发生的事情做过细的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都是有一定幅度的。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反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处罚, 其中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大气污染防治法》对造成大气污染的行为规定了处罚幅度,第四十八条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既然法律赋予了执法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由裁量的
权利,我们就应该公正合理的运用好它。但是在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却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自由裁量行为前后不一致、裁量行为畸轻畸重等。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造成执法的不合理、不公平、不公正。对此各级政府先后探索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做法,对法律法规中的处罚幅度进行细化具体化,减小裁量幅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基层政府这种做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我们基层政府搞的这些没有法律效力,受领导意志的影响太大,领导重视的时候就抓得紧一点,不重视了就放松了,很难做到始终如一。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要从源头上解决,一是在立法上尽量细化,把违法情况列举的具体一点,处罚幅度定的小一点,这样自由裁量的幅度小了,在执法时就不会因自由裁量而出现大的问题。二是国务院在有关法律颁布后应及时制定法律实施条例、办法,要尽量细化。三是省一级执法部门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使一省之内同样的违法行为接受同等的处罚,做到处罚公平、公正。
五、法律适用问题。由于对同一管理对象往往既有法律又有法规、规章,既有一般性规定又有特别规定,当这些规定不一致时,该适用哪种规范呢?对此我们要坚持法律优先原则,即上一层次的法律规范的效力高于下一层次的法律规范,行政机关的一切行政活动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因此,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同一事项都有规定而有冲突时,应当优先适用法律。对于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新规定与旧规定的适用原则是:当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时,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时,适用新的规定,并且新的规定一般不能溯及以往。
六、执法目的问题。执法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证法律的实施,纠正违法行为。执法时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自觉守法。绝不能将执法等同于处罚,不能把执法当作创收的手段,搞执法经济。目前执法不公和执法创收是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执法创收原因主要是政府管理体制和部门利益的问题。有的政府对那些有处罚权的部门财政拨款不到位,让它们靠处罚维持部门运转,有的部门下达罚款指标,以罚款多少确实内部成绩,与执法者个人利益挂钩,以上种种做法都是违背执法的目的的。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九
在建筑工地,工作人员为了完成工作、赶进度,有时难免会犯错。而这些错误往往会引起安全事故和纠纷,甚至导致法律诉讼。因此,对于建筑工地的工作人员来说,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尤为重要。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在工地上积累了一些法律实践经验,本文就我在工地法律实践中体会到的几点心得进行分享和总结。
第二段:保障自己的安全
安全永远是建筑工地上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在工地上,我们必须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比如,在工地做事时,我们需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同时有必要对作业工具、异常情况进行检测和记录。
此外,在工地中我们还需要学会自救,比如学会正确使用应急设备;了解自身的身体状况,警惕疾病或生理疲劳的症状,及时休息和就医;在发生事故或纠纷时及时咨询律师和相关部门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第三段:遵守法律法规
在工地上,我们不仅要保护自己的安全,还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工地上,遵守法律法规能够规避工作中的风险,减少纠纷。 比如在工地上,我们要遵循计划工序、合同条款、规范标准等行业规范要求,同时要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权利和义务,以充分保障自己合法的权益。
此外,在工地上,我们要遵守单位规章制度,遵循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措施,保障现场秩序和工人生命财产安全。对于不遵守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定要及时进行举报或向法律途径索赔。
第四段:加强沟通协作
沟通协作是工地上成功开展工作的重要因素。在工地的中,零散的任务和临时性的项目往往需要由不同部门之间相互协作、相互衔接完成。而沟通协作的不畅通往往会影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在工地上,我们需要不断加强与同事之间的沟通协作。比如,在工地上不断向组织和团队反馈信息,加强工作交流,预防问题的发生。在发生问题时,要积极地处理,沟通走妥,并且不断总结经验教训。
第五段:结尾
通过这几年在工地上的经历,我对工地法律实践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工地上,安全、遵守法律法规、沟通协作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之一。我们必须始终严格遵循所有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加强与同事之间的沟通协作,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从而保证工作的安全和高效。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十
根据 文件精神,我局于20__年5月14日上午召开了集中学法会议。作为一名普通的财务人员,通过对《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集中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了健全法律体系的重要性,了解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一是依法治国的理念。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使党正确的领导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建设经济,逐步实现我国的社会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具体到财务工作,就是财务工作必须做到独立、公开、依法、程序。
作实效。我个人认为,作为一个财务人员,必须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要把财务工作服务人民的思想贯彻始终,要把财务工作的免疫系统功能发挥出来,要切实的为解决社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思路。 三是公平正义的理念。公平正义,就是要让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社会建设取得成功的必要保证。公正执法,理念先行。必须大力加强公平正义理念教育,引导和促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更好的担当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担。从事财务工作,更要敢于面对困难,敢于面对权力,敢于碰硬,敢于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是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全面的考虑,不为一己之私,从全方位去考虑看待问题,为共同目标和共同事业而奋斗。从大局考虑,立足本职,胸怀大局,才能更好地服务大局。财务工作要有大局观,要解决体制和制度问题,不仅要惩前,还要通过制度的完善来毖后,不仅要能够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还要能够通过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要为社会主义财经制度建设做出贡献。
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以及必须遵守的根本原则。从新中国建立的60周年里,无数次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建设好的国家,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做好财务工作必须要切实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要在具体的财务工作安排中体现党的工作重点,要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要根据财务监督发现问题和情况,从而向党提供好的决策依据。
通过对此次《集中开展法治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法制是每一位公职干部必须了解和遵守的基本准则,而作为财务人员,只有坚持在财务工作中,贯彻执行依法治国的理念,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才能更好的发挥财会免疫系统的功能,健全财会法律系统,推动新时期下财务工作的开展。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十一
近年来,我国法律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治意识逐渐提高。作为一名法律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的法律基础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力量和作用。通过对案例的深入研究和实地调查,我逐渐认识到法律实践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许多宝贵的体会。以下是我在法律基础实践中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了解法律的重要性
在参与法律基础实践之前,我对法律的认识仅限于课本和法律法规的浅层了解。通过实践,我逐渐认识到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保障。只有深入了解法律,才能在社会生活中保护自己的权益,了解自己的权力和义务。通过法律实践,我明白了只有具备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为自己和他人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服务。
第二段:案例分析的重要性
在法律基础实践中,我们常常通过案例分析来学习法律知识。在这一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案例分析的重要性。案例不仅是法律知识的载体,更是法律原理和精神的具体体现。通过对案例的深入研究,我们可以加深对法律原理的理解,学会从法律角度解决问题。案例分析还能锻炼我们的思辨能力和分析能力,培养我们的逻辑思维和判断能力。通过反复的案例分析,我能够更加熟练地应用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第三段:实地调研的必要性
在法律基础实践中,我们还需要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实际问题的本质和原因。实地调研是法律实践的重要环节,通过对现实问题的深入思考和实地观察,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社会状况和法律的实施情况。通过实地调研,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案例中的关键信息,为解决问题提供更科学的依据。同时,实地调研还可以提高我们的观察和沟通能力,增加社会经验。通过参与实地调研,我深深体会到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重要性,更加坚定了我的法律信念。
第四段:合作与沟通的重要性
在法律基础实践中,合作与沟通是不可或缺的能力。法律实践往往需要团队合作,大家共同协作才能完成一个项目。在这个过程中,与他人的合作和沟通能力会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效率和成果。通过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沟通和合作的价值。沟通能力是与他人有效沟通并解决问题的关键,合作能力是与他人和谐相处并共同达成目标的重要条件。通过与团队成员的相互配合和协作,我实践中体验到了团队的力量和智慧。
第五段:终身学习的重要性
法律基础实践是法律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但它只是法律学习的一个起点。通过实践,我认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和终身学习的必要性。法律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化的领域,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积累,才能跟上法律的步伐,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在法律基础实践中,我明白了学习是一种责任和义务,只有不断学习和提高,才能在法律实践中更好地为他人服务。
总结:
通过法律基础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和作用。案例分析、实地调研、合作与沟通以及终身学习成为我在实践中获得的宝贵财富。我相信,只有不断努力和实践,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从业者,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十二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法律活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法律从业人员,通过实践活动的参与与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活动的意义和价值。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所从事的法律活动实践心得体会,包括了对法律公正、法律责任、法律服务、法律效果以及个人成长的思考。
首先,法律活动实践让我更加明白了法律的公正性是多么重要。在法律领域,公正性是法律的灵魂和生命线。通过参与实践活动,我发现,要想实现法律的公正性,需要所有参与者在法律层面上做到客观公正。无论是作为律师、评委还是法官,我们都应该保持中立立场,通过法律的原则和精神来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
其次,法律活动实践让我明白了法律责任的重要性。法律责任是法律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因素,是对法律活动参与者的约束和约定。通过实践活动,我意识到法律责任意味着要承担自己的行为后果,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作为法律从业人员,我们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法律责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有半点马虎和敷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也能在法律活动中保持水准和良好的声誉。
此外,法律活动实践还让我认识到了法律服务的重要性。法律服务不仅仅是对个体权益的保障,更是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维护。通过参与实践活动,我亲身体验到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荣誉与幸福。无论是通过咨询、诉讼还是法律援助,我们都在尽力为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和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平衡。这让我更加坚定了从事法律职业的决心,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
另外一个让我深思的是法律效果。通过参与实践活动,我发现,法律的效果要求我们不仅应知法犯法,更要守法用法,起到法律的约束和规制作用。法律的效果不仅仅体现在案件的胜负效果上,更体现在对参与者的行为影响力上。我们作为法律从业人员,打造良好的法律效果,需要更多的努力和实践。我们也应该时刻反思和总结自己的行为和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以提高法律效果。
最后,通过参与法律活动实践,我个人也得到了诸多的成长和进步。法律活动不仅仅要求我们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更要求我们有良好的沟通、协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践活动中,我学会了更好地与他人合作,并增强了责任心和承担能力。同时,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有助于我不断完善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
综上所述,通过对法律活动的实践和参与,我深刻理解了法律的公正性、法律责任的重要性、法律服务的意义、法律效果的要求,以及通过实践活动的成长和进步。法律活动实践既是对法律理论的实践和检验,也是对法律从业人员的锻炼和成长。我们需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素养,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法律活动实践需要我们积极投入和努力拼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的价值和意义,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十三
为加强我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培养他们早日成为合格的法律工作者,我系领导在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召开会议动员我系学生进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大家走入社会、走向基层,深入了解社会动态。暑假期间,同学们积极响应系部领导的号召,纷纷走向基层单位开始实习。多数同学选择了与我校性质相符的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实习,部分同学选择了检察院、法院等行政单位或是进入企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实习。
在公安局、派出所实习的同学表示,此次实践活动使他们了解到,随着社会信息化、动态化、市场化、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大,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呈现出一些新的规律和特点,公安执法规范化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无论是负责命案要案的刑警、特警,还是管理辖区治安、户籍的普通民警,都必须秉着执法为民的理念、为人民服务的态度,以保护人民利益作为基本出发点,才能更好的开展工作。同时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必须要加强自身法律意识,才能在工作中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而我们作为一名警校生,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安工作人员,就要加强公安基础知识的学习,加强公安技能训练,作为一名法律系的学生,我们更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秉持法律的理念为人民服务。
在法院实习的同学学习参与了案件卷宗整理工作,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的打印整理工作,跟随前辈们下基层解决民事纠纷,开庭时到审判庭旁听。学生们表示,通过实习,在自己的专业(法学)
领域获得了宝贵的实际工作经验。实习期间,深入了解了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进一步学习了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深刻感受到了将自己所学的法律理论知识与法律实践有机结合的重要性。
在检察院实习的同学,协助参与了老同志的案件审查工作,并向前辈请教工作经验,翻看学习往年的案例。在检察院的前辈们的指导下,将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与实践结合,获得了极大的收获。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同学,协助整理了律师文件,深入了解了事务所的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工作,了解到一些有关工伤事故及法律合同等有关方面的知识。深刻体会到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作为一名法律系的学生,更有必要努力学好法律知识,在日常生活中用法律去维护自身及他人的权利。
另有部分同学在暑假期间选择进入企业单位进行勤工俭学,在工作期间意识到了生活的不易,更加懂得父母的艰辛。勤工俭学的同学们表示,今后定会努力学习,珍惜生活,回报父母及学校。
总结此次社会实践活动,我系同学参与热情高涨,在实践过程中积极配合单位里前辈们的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受益匪浅。但由于是初涉社会事务,经验不足,难免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状况。今后的学习实践中,我系会针对此情况作出专业指导,让我系学生更好地适应社会。
行表扬!驻马店市公安局东高派出所来函对我系10级法学专业陈敏同学的工作表示肯定和嘉奖!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定以更饱满、更扎实的工作作风,在系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继续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学好法律知识,结合社会实践,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河南警察学院法律系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十四
这是我迈入大学校园的第一个寒假,一年的法律专业的学习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向法律殿堂之门,但法院对我们这些还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大学生来说还是既神秘又好奇。而今年暑假我有幸来到家乡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在近一个月的实践过程中,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名法官是多么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找到了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进大学校门,就接受了这份新鲜而有挑战性的社会实践-活动,感觉到很能锻炼自己的能力和增强自己的勇气,毕竟己经-开始尝试着用天真的思想去触摸这个社会。尽管有些思想和观点-还比较稚嫩和单纯,但毕竟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进法院实习后,我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一些社会经验,这是在学校和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终生受益。
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角色。
一开始实习的时候,我就旁听了庭审,了解到法庭审判的-大致流程;通过整理卷宗、翻阅案例、合议庭笔录-等都让我逐渐熟悉了法院的实务操作。通过实习,让我了解了本-专业在实际中的应用,将理论用于实践中,这样才能使我今后更-好地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加深对本行业的了解,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
不久我还很幸运的有机会同法官去豫章监狱处理一起离婚案的调解,第一次走进高墙之内,仅仅一道铁栏之隔,却是两个不同的世界,看着他们眺望远方的眼神,那是一群向往自由的灵魂。
而实习中整理卷宗是我们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
旁听庭审也是一个学习的好方法,庄严的国徽下,现实中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严肃,因为民一庭处理的很多案件是婚姻家庭案,而当事人也基本上是第一次参与庭审,有时双方会激烈的争吵,这时总要法官一遍遍讲诉法庭纪律。甚至有当事人因为不肯离婚差点在庭上服敌敌畏自杀。而法官就必须马上控制局面,安抚当事人。
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
作为刚跨入法律门freshman,我们有激情、有干劲,但是我们在拥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缺乏经验与理性是我们的致命弱点,我们有时对于案-件的庭审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有时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甚至-会因为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这些都是我们在法律-职业化的过程中需要克服与避免的我们还需要一个冷静的头脑和一颗正直的心,我们的心中-必须时时都有一杆天平,公平与正义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我们永远的精神目标和价值追求!
有人说民一庭处理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案子,每天都是家长里短的。而且人少案子多,可我看到的是民一庭的法官们任劳任怨的敬业和实干精神,他们常说关乎百姓的事就无小事。
法律追求正义,有些人一辈子也就进这么一次法院,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让他们尽量的感受到法律是公平的,是他们权益的捍卫者。只有这样这种法制的观念才会不断地传播下去。
在实习期间,我能主动配合实习部门开展有关法律业务的-工作,认真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作好实习日记。在这两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对法院的业务有了初步的了解,对促进今后专-业课程的学习起了一个很大的作用。
然而,由于我们的专业课程-才刚刚开始,许多专业知识还没有学到,但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在老师的指导下,这些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轻松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一切都得从头开始,一切还得靠自己。-实习时曾不断告诉自己:在今后的大学生涯中必须要更加努力读-书,学好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塑造好自己的法律人格和法律修-养,这样才有资格立足于法律事业中。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十五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无论是在家庭、工作还是社交环境中,都会涉及到法律的各种问题。因此,了解和掌握法律基础实践知识是每个人的必备能力。在我参加法律基础实践课程的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实践的重要性和学习的价值,也有所收获和启示。
首先,通过参加法律基础实践课程,我明确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在课堂上,我学习了法律的基本原则和法规,了解了法律的作用和意义。我发现,不仅在与他人的互动中,了解法律规定可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还可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促进社会稳定的发展。法律的存在和实施旨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学习法律基础知识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其次,通过实践,我深刻认识到了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性。在实践过程中,我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有些是我在平时生活中从未接触过的。然而,学过相关知识后,我能够迅速定位问题所在,并且知道该如何解决。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我使用了法律条文和案例研究的方法,掌握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技巧。通过实践的锻炼,我不仅加深了对法律内容的理解,还提高了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了分析和判断的能力。
第三,通过实践,我认识到了法律知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的重要性。在学习的过程中,我发现仅仅了解法律的概念和条款是不够的,要应用到实际生活中,还需要了解相关案例和实践经验。只有将法律知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的情况,并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通过实践,我明白了解法律的常识和基本原则是能够提高法律素养的关键,只有不断学习和实践,才能把法律真正运用到实际生活中。
第四,通过实践,我明确了法律知识对个人的意义和价值。在实践过程中,我体会到掌握了法律知识后,我不再感到无助和被动。相反,我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原则,自信地表达自己的权益和观点。通过实践,我也逐渐培养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对法律问题的处理更加敏感和理性。同时,法律知识的掌握也给了我更多的选择机会,提高了我的职场竞争力。因此,不仅对于个人的生活,掌握法律知识也对个人的发展和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通过参加法律基础实践课程,我深深体会到了实践的重要性和学习的价值。学习法律知识不仅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还可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促进社会稳定的发展。通过实践,我不仅加深了对法律内容的理解,还提高了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了分析和判断的能力。同时,法律知识的掌握也给了我更多的机会和选择,提高了个人的职场竞争力。通过实践的锻炼,我明确了法律知识对个人的意义和价值,也对将来继续学习法律有了更多的动力和信心。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十六
法律写作是法律实践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对于律师、法学专业学生以及法官而言,良好的法律写作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我积累了一些关于法律写作的实践心得,特在此总结分享。
第二段:研究法律文书的重要性
研究法律文书是进行法律写作的基础。在写作之前,我们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文书进行仔细阅读和研究,例如法律判决、法律文件和上级法院的裁定等。通过研究法律文书,我们可以获得更深入的法律知识,并了解到具体的法律适用情况和相应的案例法理依据,基于此进行更准确、具体的写作。
第三段:清晰准确的表达
法律写作要求我们用准确、精炼的语言清晰表达。在写作过程中,我们应该避免使用模糊的词汇和术语,而是应该使用详细、具体的表达方式来传递我们的意思。我们还应该使用逻辑严谨的结构,将信息按照主旨和层次进行组织,确保读者容易理解我们的观点和论证。
第四段:注意法律写作的格式和规范
法律文书的格式和规范对于法律写作的成功非常关键。不同类型的法律写作有不同的格式要求,例如诉状、合同、法律备忘录等。我们在进行写作时要遵循相应的格式要求,确保文书的结构和内容符合法律行文习惯。此外,我们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写作规范,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段:反思与总结
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法律写作是一项需要反复推敲和修改的过程。写作初稿往往只是一个起点,我们需要不断反思改进,不断修改完善,以确保文书的质量和准确度。此外,与他人交流和讨论也是提升法律写作能力的有效方法,通过与他人分享和讨论,我们可以得到不同的观点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写作技巧。
总结:
通过对法律写作实践的反思与总结,我认识到法律写作是一项相辅相成的能力,与法律知识的学习密不可分。只有通过反复的实践和不断的学习,我们才能提高自己的法律写作能力,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得更加出色。希望我所总结的这些心得能够对法律从业者和法学专业学生有所帮助,使他们在法律写作中更加得心应手。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十七
法律法规的实施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要改变用传统的有浓重“运动”色彩的行政动员方式实施法律法规的做法。接下来就跟着本站小编的脚步一起去看一下关于行政法律实践
心得体会
吧。《礼记·大学》有云:“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这段话说明要治国平天下,首先要做到修身齐家,做好自己和身边人的管理。如何做到呢?要诚意正心,筑好思想防线。这就要求我们给自己立下一定的遵守准则,才能不违正心。
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可见讲纪律,守规矩,是大到影响党和国家安定,小到影响个人和家庭存亡的事情。纪律不守,则有违法犯罪之危;规矩不讲,则失谨记自省之防。身为公民,特别是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要如何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本人认为,要努力做到四个字“知、明、守、省”。
一、 知——知纪律、知规矩
现代早已不是强调“法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蒙昧社会,我们往往强调说“不知者不罪”、“明法慎刑”。我们如果要求公民守法,就必须要先给他们提供明确可知的法律。我们现在强调“守纪律,讲规矩”同样如此。正所谓守法必先知法,因此我们必要了解纪律和规矩的含义,做到“知纪律,知规矩”。
首先我们要知道何谓纪律,何谓规矩。纪律是党纪国法,是党明文规定的党章党规党纪,是党领导人们制定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矩是党和国家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约定俗成、行之有效的优秀传统和工作惯例,包括已经明文规定的和未明文规定的。用法学的观点来讲,纪律就是单指成文法,规矩就是则包括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具有比纪律更为宽泛的意义。
其次我们要知道纪律为何,规矩为何。就是我们要遵守的纪律规矩,有什么样的内容。指出:“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 这就要求我们去系统地学习各项纪律规矩,特别是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项纪律规矩。我们身为行政执法人员,就必须要学习《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要求,甚至接受相关的工作培训,保证对本职工作相关的条令程序的熟悉,做到知纪律,知规矩。
二、 明——明纪律、明规矩
在当下,我们许多干部,就仅仅是记住了法律法规的表面含义,知道怎么做合法,却不知道为什么合法,知道这样做违法,却不知道为什么违法,陷入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迷茫境地,这是极不利于对法律规章的遵守的。往往很多干部违法犯罪后都会后悔自己为什么知法犯法,就是因为他们没有明法懂法,没有真正理解这些规定。学习法律法规,并不能只依靠单纯的死记硬背,还应当明白它为什么要这样规定,才能真正深记于心,做到“明纪律,明规矩”。
一是要明白为什么要守纪律。纪律是我们执法的基本要求,如其中的规定程序更是我们执法公正的保障,违反了纪律,就会破坏我们工作的公正性,伤害到群众的守法情感。比如我们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核对红线图。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如果我们没有按照红线图来确认翻建房屋的位置,就会伤害到其他按照红线图翻建的守法民众的守法心理,进而导致所有翻建户都不按红线图施工,最后大家都乱翻乱建致使乡村规划无法实施。
二是要明白为什么要讲规矩。使用“规矩”一词,这说明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所需要的并不仅仅只是遵纪守法,更应在行为上有更高的道德要求。比如我们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应当做到讲文明,讲礼貌,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因为我们执法工作身为一线工作,执行的法律法规更是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甚至多有相斥的,难免会引起群众反感阻碍,甚至引发冲突。此时你如果讲究我们的执法规矩,礼貌待人,耐心劝导,就能够使矛盾和平化解,从而避免冲突。
三、 守——守纪律、守规矩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纪律规矩被制定出来就是为了执行的。光说不练假把式,如果仅仅把规矩挂在嘴上、写在纸上,只做样子不落实,那么纪律规矩就只会成为好看的海市蜃楼,带不来任何的好处。只有真正从行为上落到实处,做到“守纪律、守规矩”,才能让它真正发挥作用。
一是要自觉守纪。践行纪律规矩应当是自觉主动的行为。我们有些干部,往往是先看别人做不做,然后再想自己做不做,没有一丝积极主动性。作为执法人员,我们要自觉遵守纪律,在外出执法时要依规办事,严于用权,对违规建房户,该制止制止,该查扣查扣,一切照章办事,不能心存侥幸妥协,才能树立良好公正的执法形象,顺利推进工作的开展。
二是要慎微慎行。俗话说:“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凡事往往是见微知著的,人们往往以为小事不拘节无伤大雅,结果反而被人利用而铸成大错。“不矜细行,终累大德”,我们要提高对生活中试图“打插边球”的行为的警惕。如对服务对象以朋友名义邀请,或者通过朋友牵头组织的吃请,坚决不去;对服务对象或其中间人请求私下会面的,坚决拒绝。洁身自好,自然百毒不侵;小规不轻视,大纪自然不轻犯。
四、省——常自省、重坚持
我们有些干部总是坚信自己不会犯错,而忽视于对纪律规矩的学习和遵守,往往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讲一讲时紧一紧,放一放时松一松,结果放久就忘,直拿“潜规则”当纪律规则,犯了错还不自知。党的纪律规矩是一条带电的高压线,我们必须时时保持警惕,做到“常自省、重坚持”,才能不触电,不出事。
一是常自省。“率作兴事,屡省乃成”。在守纪律,讲规矩的道路上,我们要常常自我反省,加强自我监督。我们在执法工作之余,要注意加强自我学习,经常拿起法条法规翻一翻,经常拿起工作条例看一看,经常对照自我行为想一想,做到纪律自熟于心,行为条条分明,有过则改,无则加勉。同时我们不拒绝同事对我们的监督,在每月召开的党课上,我们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找出工作中的缺点,请同事监督改正,取到良好的效果。
二是重坚持。“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做事情总是开头很容易,能够坚持下来的很少,守纪律讲规矩也是如此。我们必须要时时绷紧守纪律这条弦,规矩要时时讲,纪律要刻刻守,一秒钟都不能懈怠。比如在我们的执法工作中,开始总是执法必严,一视同仁,后来工作久了就难免懈怠,不能坚持统一的执法标准,对比较老实的群众总是一扣到底,而对那些比较强势蛮横的群众,往往借口怕激化矛盾而不查扣,给群众留下了“软土深掘”的印象。后来我们创新工作方法,对有相同违法现象的群众根据不同的反抗程度采取灵活的工作方法,坚持查扣工具,执法如一,反而获得群众好评,违建现象也相应减少。
“守纪律、讲规矩”要做到思想和行为上的统一,就必须要落实“知、明、守、省”这。知之明之,才能真正内化于心;守之省之,才能真正外化于行。如果将人比作一辆车子,这四个字就是这辆车的四个轮子,缺一不可,如果少了一个,掉了一个,车子就停滞不前,甚至还要出事。只有四个轮子齐头并进,同步协调,车子才能行得稳,走得正,前路一帆风顺。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秩序,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行政处罚法》学习活动。
此次培训工作由监察科科长主讲,结合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工作实际,从《行政处罚法》的立法背景、制定依据、相关概念、法律原则、具体内容和法律程序等方面予以详细讲解,重点介绍了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实施机关、管辖适用、决定程序以及执行等相关问题,规划局全体工作员全程参加了此次学习。
张恩宏局长在活动中强调:“学习《行政处罚法》,一是让我们了解和熟悉行政处罚设定和实施的具体制度;二是对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制度有了规范的理解和认识;三是使我们改善行政管理、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有了制度保障。”
行政处罚权是最具有强制性和代表性的最重要的行政权力,以限制和剥夺相对人的自由和权力来贯彻行政目的,因此必须严格依法实施。通过培训学习,全体工作人员深刻领会了《行政处罚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了《行政处罚法》对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基本掌握了行政处罚内容和程序,为今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关键。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执法将成为政府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严格依法行政,要求机关必须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执法资格问题。这一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执法单位的资格,即执法主体,二是执法人员的资格。执法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一个单位有没有执法资格,是不是某一领域的执法主体,不是由哪一个领导说了算的,是由法律法规规定或是某一行政机关委托的。目前我国行政执法主体有三类: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第一类即我们的行政局,每一个局都执行一部或几部法律、法规。大部分的事业局属于第二类,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每一部法律都规定了他的执法主体。第三类是受委托的组织,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因此,一个单位只有具备了执法资格,才能执法,否则就是违法。
第二关于执法人员的资格问题。并不是执法主体中的所有人员都能执法,要取得执法资格必须是执法主体中的公务员或者符合公务员资格条件的工作人员,还必须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执法时必须亮证表明身份,在执行公务时不出示有效执法证件的,相对人有权拒绝和检举。所以,非正式工作人员,绝对不能让他们到执法岗位,他们没有执法资格。
二、执法范围问题。执法范围包括地域范围和职责范围。地域范围好理解,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一个县(市)的执法部门只能在本县(市)境内执法,不能越境到别的县(市)执法去。二是职责范围。每一个单位都有自己的职责,但是我国行政体制存在的一个很大的问题是部门职责交叉,同一管理对象不只是一个部门管,这样就不可避免出现有利就抢,无利就推的问题。如文化市场管理方面就有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商、税务和公安等行政部门管理。食品监管方面,有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畜牧局、贸易局等部门管理。由于多头管理、重复管理,必然造成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权责脱节、重权轻责、都管又都管不彻底的问题。所以出现食品安全事件、生产安全事件高发就是必然的。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划分清部门的职责权限,使执法部门清楚自己的职责,守好自己的职责,彻底管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三、执法程序问题。现代行政执法特别强调程序问题,如果执法程序出现问题,执法就是无效的,是违法的。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就规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明确将违反法定程序作为行政行为可撤销的理由之一。衡量执法行为和执法质量的标准,除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外,还包括程序合法。行政执法程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行政执法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法律及法定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法、期限和可以采取的手段、措施及其应用范围和对象的总称。程序正当原则最初主要适用于司法领域,但随着行政权力的扩张和行政权对相对人权益影响的扩大,人们逐渐认识到,必须用科学公正的程序对行政权的行使予以控制,这就使该原则由司法领域被引入行政领域。我国以《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为开端,日益重视行政程序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程序正当原则作出了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必须依靠不可缺少的程序来维护和保障。从一定意义上讲,依法行政主要是依法定程序行政。
四、自由裁量问题。所有法律都对执法者留有自由裁量
的空间,这是由法律的高度概括性决定的。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不可能对现实中发生的事情做过细的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都是有一定幅度的。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反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处罚, 其中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大气污染防治法》对造成大气污染的行为规定了处罚幅度,第四十八条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既然法律赋予了执法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由裁量的
权利,我们就应该公正合理的运用好它。但是在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却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自由裁量行为前后不一致、裁量行为畸轻畸重等。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造成执法的不合理、不公平、不公正。对此各级政府先后探索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做法,对法律法规中的处罚幅度进行细化具体化,减小裁量幅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基层政府这种做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我们基层政府搞的这些没有法律效力,受领导意志的影响太大,领导重视的时候就抓得紧一点,不重视了就放松了,很难做到始终如一。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要从源头上解决,一是在立法上尽量细化,把违法情况列举的具体一点,处罚幅度定的小一点,这样自由裁量的幅度小了,在执法时就不会因自由裁量而出现大的问题。二是国务院在有关法律颁布后应及时制定法律实施条例、办法,要尽量细化。三是省一级执法部门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使一省之内同样的违法行为接受同等的处罚,做到处罚公平、公正。
五、法律适用问题。由于对同一管理对象往往既有法律又有法规、规章,既有一般性规定又有特别规定,当这些规定不一致时,该适用哪种规范呢?对此我们要坚持法律优先原则,即上一层次的法律规范的效力高于下一层次的法律规范,行政机关的一切行政活动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因此,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同一事项都有规定而有冲突时,应当优先适用法律。对于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新规定与旧规定的适用原则是:当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时,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时,适用新的规定,并且新的规定一般不能溯及以往。
六、执法目的问题。执法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证法律的实施,纠正违法行为。执法时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自觉守法。绝不能将执法等同于处罚,不能把执法当作创收的手段,搞执法经济。目前执法不公和执法创收是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执法创收原因主要是政府管理体制和部门利益的问题。有的政府对那些有处罚权的部门财政拨款不到位,让它们靠处罚维持部门运转,有的部门下达罚款指标,以罚款多少确实内部成绩,与执法者个人利益挂钩,以上种种做法都是违背执法的目的的。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十八
法律教育实践是法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必经的一门必修实践课程。通过参与法律实践活动,学生们得以实地了解司法实践的过程与核心价值,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和职业技能。在我参与法律教育实践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实践的重要性,并吸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与教训。
第二段:培养实践能力
法律教育实践开设的目的之一就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通过参与真实案件的分析和研究,我逐渐掌握了聆听案情陈诉、查阅相关法律文书、调查取证和辩论口才的技能。这些实践活动确实提升了我的实践能力,使我能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为公正司法做出贡献。
第三段:提升专业素养
法律教育实践还帮助我提升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在参与法律实践活动的过程中,我通过研读大量案例、法律问答和专家辅导等途径,逐渐了解了我所研究领域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这不仅使我在法律实践中更加得心应手,也提高了我的解释和运用法律的能力。
第四段:锤炼职业道德
法律教育实践还促使我不断锤炼自己的职业道德。在接触真实案件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正直、公正和专业操守的重要性。不论是在调查取证还是在辩论环节,我都始终坚持遵循职业伦理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力求公平公正。这种职业道德的锤炼对于我将来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至关重要。
第五段:反思与展望
通过参与法律教育实践,我不仅获得了宝贵的法律实践经验,也得以反思自己的不足之处,并为将来的法律职业道路做好准备。然而,我也深感法律教育实践的过程中的不足之处,比如缺乏实际案例的多样性和分析训练的深度。在未来,我希望能够提出更多的实际问题,挑战自己的思维方式,多与行业专家和同学探讨,以完善自己的法律教育实践经历,为将来的法律事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结论
综上所述,法律教育实践是一门重要而必不可少的课程,它能够促进学生的实践能力、提升专业素养、锤炼职业道德。通过参与法律实践活动,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适应法律职业的要求,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为了更好地提高法律教育实践的质量和效果,我们应该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与行业专家和同学相互交流,共同推动法律教育实践的进步。
法律实践的心得与体会篇十九
党的事业发展,既要求管好党、治好党,又要求建设好党。我们党是一个有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党的建设任务极其繁重。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必须不断加以完善,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证。
拥有一整套党内规则,这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大政治优势。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就是靠严明的党纪,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凝聚力、战斗力。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长期革命斗争中,把“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渗透到了骨髓里。党取得执政地位后,党规党纪成为管党治党的重器。经过长期实践探索,我们党逐步形成了完整的党内规则制度体系,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7种类型。党规党纪明确了党的性质宗旨、纲领目标、组织保障、行为规范、纪律约束,是我们党永葆先进性、纯洁性的根本保证。
要实现党规党纪与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凡是法律已有明确规定的,党规党纪就应不再重复。党规党纪要体现自己的特点,着重规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证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优良作风、坚守道德情操。制定党规党纪不能追求大而全,要找到最大公约数,兼顾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循序渐进,先从提出要求入手,不断总结经验,逐步上升为制度。制度制定出来,就得让大家记得住、做得到,要义明确、简明易懂、便于执行。要抓紧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要着眼于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借鉴各国有益经验,把实践中具体可行的政策和办法,转化为党规和法律。
与时俱进是我们党的理论品质。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健全完善党规党纪,对于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认真总结我们党93年、无产阶级政党100多年、世界政党300多年制度建设理论和实践经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确保到_____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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