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体制改革工作汇报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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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体制改革工作汇报大全(17篇)
时间:2023-10-28 07:23:05     小编:曼珠

智者总结经验,愚者重复错误,我们应该如何总结自己的经历?总结时可以通过列举具体事例或实际案例来加强论证和丰富内容。接下来是一些值得一读的总结样例,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体制改革工作汇报篇一

根据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组的要求和安排,我县文化体制改革的主体是文体局、广电服务中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电影公司(电影院)、蒲剧团。现将以上单位实际情况汇报如下:

一、文体局、广电服务中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文体局,正科级建制,2009年机构改革由文体局与广电服务中心合并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内设一室四股:办公室、文化股、体育股、综合股、市场股。机关行政编制为6名,局长一名,副局长3名,工程师一名,工勤人员1人。现为正科级干部2名(局长一名,支部书记一名),副科级干部5人(副局长3人,纪检组长1人,副主任科员1人)。机构改革后,只进行了更名挂牌,实际职能未进行整合,目前只履行文化、体育相关职责。下属单位为文化馆、图书馆、少体校。

广电服务中心机构改革后应为**县电视台,实际工作中

未进行改革,仍为广电中心,履行原有职能。广电中心主任由县政协一名副主席兼任,支部书记一名,今年新配备副主任2名,总工一名。

**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09年文化体制改革时设立,隶属于**县文广新局,副科级建制,核定编制10名。现未能按要求将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执法队伍进行整合,仅履行文化、体育相关职能。改革时,原文体局副局长兼任执法队长,由于工作调动,现执法队长空缺。现有人员9,其中占编2人,借调3人,临时人员4人。

二、电影公司(电影院)、蒲剧团

资的30%(高者每月800元,低者每月510元),由县财政支付。医疗保险09年起由财政支付,个人部分由自己负担。

蒲剧团,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县政府每年拨付9万元经费,由文体局代发。现有人员23人(退休10人),待岗人员13人。自2007年至今,不开展工作。退休人员工资,县政府解决4人,其余6人由文体局在财政划拨的9万元经费中按300-800元支付。待岗人员不发工资,不交保险。目前,有一座家属楼,无办公和排练场地。

二0一0年十二月八日

体制改革工作汇报篇二

(2011年11月 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代表洪洞县委、县政府及全县政法系统全体干警,向亲临督查指导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广阔。旅游资源丰富,名胜古迹众多,现有250多处人文名胜及自然景观,闻名华夏的大槐树,全国四大名塔之一的广胜寺琉璃飞虹塔,全国唯一保存完整的明代监狱,都聚集在这里。人文底蕴深厚,文化遗产丰富,26位远古人物有一半之多在洪洞都能找到其活动遗迹,先后涌现出了法祖皋陶、乐圣师旷、名将徐晃、佛学大师贾题韬、党内海瑞王世英、国画大师董寿平、现代作家孟伟哉等诸多名人,“三月三”走亲习俗、大槐树祭祖习俗、洪洞道情、洪洞通背缠拳被批准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010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122亿元,粮食总产6.4亿斤,财政收入2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922元。

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实施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强力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了人民满意的成效,确保了全县大局的持续平稳,为加快全县的转型跨越、先行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19号)精神,根据中督函【2011】1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关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提高执法司法效果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是司法行为依法有序实施的前提条件,是检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尺度,是建设公正高效司法制度的关键环节。

推行统一立案,认真落实案件流程和审限管理、审限提示、案件督办、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开庭、举证、质证、辩论、认证、宣判、执行各个环节依法及时公开,健全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创新执行方式,破解执行难题。三是大力推行量刑规范化。坚持把量刑融入法庭审理程序,把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分为定罪与量刑两个阶段,合议庭也进行专门的量刑评议,填写量刑评议表,使量刑过程一目了然;同时,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参与量刑审理活动的权利。2009年6月以来,累计审结十五类罪名案件200余件,涉及被告人200多人,社会公信力和法院权威明显提升。四是突出抓好立案信访工作。加强立案信访大厅建设,完善涉案信息快速查询,在立案大厅设立了诉前调解室、信访接待室、院长接待室、当事人休息处、报刊阅览处、材料处、引导台、服务窗口及立案流程图示等,坚持院长信访和专职信访接待制度,定期召开信访案件分析会,研究解决信访案件,今年9月被评为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五是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明确审判案件范围,进一步扩大司法决策知情权,增强裁判过程透明度。目前县人大常委会已任命人民陪审员32名,并实行案件补助,每人每案件补助50元。

重点解决监管场所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今年以来共自行检查和联合检查130多次,提出安全防范检察建议11条,发现和解决隐患5起,防止各类事故2起。

县公安机关一是完善涉案信息快速查询和公共服务行业等相关部门协作执法机制。大力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依托警务综合运用平台,开展网上立案、审批、流转、监督,实现网上办案,提高办案效率。同时,不断深化户籍、出入境、公安行政审批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公安行政审批大厅,采取一次性告知,规范办事流程,大幅提高了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完善司法公正、公开听证、舆论监督制度。建立刑事案件立案社会监督机制,畅通党外民主监督渠道,切实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公开公平确定参与听证的人选,最大限度地公开执法过程,在群众知情的情况下开展执法检查及案件评查活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

县司法行政机关强化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网络,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共调解民间纠纷565件,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选择,是体现立法宗旨和实现司法价值的客观要求,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

根据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报道内容,适时向社会和公众发布进展情况,避免泄露侦查措施,影响案件侦破。

三、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建设高素质的政法队伍,是做好新时期政法工作的组织保证,是提高执法公信力、保障公平正义的力量源泉。

对他们的从业活动作出限制性规定,并从生活上关心他们,政治上关怀他们,确保其规范行为、坚守纪律。五是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加强对3个律师事务所、25名律师的管理,强化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今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358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

四、完善经费保障体制,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对现行经费保障体制的新突破。在中央、省市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一是保障政法经费投入。政法专项编制人均2.7万元的经费已经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到位。二是完善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投资保障机制。县检察院1.29万平米的技术侦查大楼已经投入使用;县法院更新了部分办公设施,修缮改建了三个基层法庭,执行局和基层法庭全部配置了工作用车;看守所迁建工程和大槐树派出所、广胜寺派出所新建工程进展顺利;16个基层司法所全部办公用房配齐。

步,我们将以这次联合督查为新的起点,按照各位领导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大胆探索,务实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构建具有特色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法事业全面科学发展,为建设人民满意的司法环境,做出我们更加积极的贡献!

衷心希望各位领导一如既往地支持洪洞的工作,关心洪洞的发展。

祝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愉快!谢谢大家!

体制改革工作汇报篇三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是我们党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决定》精神,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刻认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1 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举措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我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完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缺乏必要的权威,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有效的执行。因此,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统一、正确、严格实施,已经成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关键。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法治建设的重点。《决定》进一步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司法机关作为执行法律的专门力量,不仅自身应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保证公正司法;而且应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用权、公民依法办事,推进依法行政、全民守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只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才能在全社会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法治秩序,才能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只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实现长久稳定的和谐。当前,我国社会大局总体稳定。同时,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社会矛盾高发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迫切需要发挥司法权利救济、定分止争的作用。多年来,司法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群众广泛认可。但是,也要看到,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仍然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恶劣影响,损害了司法权威。必须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拓展司法体制改革深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3 正,而且要求程序公正;不仅要求享有知情权、表达权,而且要求享有参与权、监督权。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已经变得十分尖锐,如何正确解决好这个问题,也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考验。必须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步伐,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完善保障人权的司法制度,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

二、准确把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稳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相比,与民主法治的进步相比,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相比,我国司法体制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一)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4 别指出,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主要有两项内容:

一是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司法职权是中央事权。考虑到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将司法机关的人财物完全由中央统一管理,尚有一定困难。应该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改革司法管理体制,先将省以下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财物由省一级统一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保障部分经费。

二是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司法管辖包括司法机关的地域管辖和案件管辖。司法机关按行政区划设立,管辖所属行政区划内的案件,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同时,我国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各地司法机关承担的业务量也有较大差距,一些地方司法资源闲置。应该从现行宪法框架内着手,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通过提级管辖、集中管辖,审理行政案件或者跨地区民商事、环境保护案件。

(二)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

5 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主要有4项改革举措:

一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突出法官、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健全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法官、检察官专业职务(或技术职称)序列,完善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序列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健全书记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司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制度,制定司法辅助人员的职数比例等配套措施,进一步提升司法队伍职业化水平。

二要完善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选任招录制度。建立初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集中培训、基层任职、有序流动、逐级遴选的机制。建立预备法官、检察官训练制度,将完成预备法官、检察官职业训练并考核合格作为法官、检察官的法定任职条件。建立选拔律师、法律学者等专业法律人才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制度机制。针对不同审级法院的法官、不同级别检察院的检察官,设置不同的任职条件,实行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进一步改革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加大警察院校毕业生入警的比例。

三要完善法官、检察官任免、惩戒制度。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业绩评价体系和考核晋升机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成立吸收社会有关人员参与的法官、检察官选任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制定公开、公正的选任、惩戒程序,确保政治素质高、职业操守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法律人才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确保法官、检察官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得到应有惩戒。

6 社会阅历,只有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和公务员考试,并从事一段时间的法律工作,才能被任命;从职业风险看,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矛盾的对抗性、敏感性增强,司法人员特别是人民警察的职业风险增大。现有的司法人员保障制度没有体现其职业特点和职业风险,不利于推动司法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在严格司法人员任职条件,强化司法人员办案责任的同时,要为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依法公正履职提供必要的职业保障。

(三)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公正司法、高效司法、廉洁司法的必要保障。近年来,司法机关为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进行了许多积极探索,但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司法行政化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判审分离,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判工作内部层层审批,权责不明,错案责任追究难以落实;上下级法院之间的行政化报批,影响审级独立。必须遵循司法规律,着力健全司法责任制,理顺司法权与司法行政事务权、司法权与监督权的关系,健全权责统一、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探索建立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

7 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制度。

明确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探索充分发挥一审法院明断是非定分止争、二审法院案结事了、再审法院有错必究、最高人民法院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职能。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上下级法院的审级监督,确保审级独立。

(四)深化司法公开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利于保障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增强有效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能力,树立司法公信,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要着力推进审判公开。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以外,都应公开审判。庭审是审判的中心环节,是诉讼双方通过举证、质证、辩论主张权利的平台。庭审全程应该同步录音录像,并入卷存档。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有利于约束审判人员的审判活动,促进诉讼参与人员依法行使权利,有利于为上诉审、监督审评判案件是否公正审理提供原始资料和客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开设“中国裁判文书网”,逐步实现四级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

8 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拟作不起诉、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检察机关主动或依申请组织开展公开审查、公开答复。

要不断推进警务公开、狱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依托现代信息手段确保各项公开措施得到落实,实现以公开促公正。

(五)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最重要、最直接的形式。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代表群众,具有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有助于与职业法官形成思维和知识上的优势互补,有效调处矛盾纠纷;有助于增强裁判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长期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驻庭陪审”、“编外法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要扩大人民陪审员数量和来源,建立随机抽选的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提高陪审案件比例,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

9 实效,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六)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程序

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是刑罚变更执行的重要制度,减刑是对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将原判刑罚适当减轻;假释是对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附条件提前释放;保外就医是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分子,经有关机关批准,由保证人取保在监外医治,对其刑罚暂予在监外执行的形式。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对于激励罪犯改造,促进罪犯回归和融入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在刑罚变更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罪犯实际服刑时间过短,职务犯罪罪犯减刑时间间隔短、幅度大,假释和保外就医比例高等,引起了社会舆论关注和对司法公正的质疑,必须进一步完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制度。

要从申请到裁定、决定各环节,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特别是强化对裁定、决定程序的监督制约,实行执行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网上协同办案,防止刑罚变更执行环节腐败现象的发生。健全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防止漏管、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提高矫治效果。

三、

始终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遵循

司法体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为确保改革不入歧途、不走弯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始终顺应改革开放的潮流健康发展,始终随着法治建设的步伐不断推进,始终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唤同步深化,必须坚持以下基本遵循:

(一)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也是司法体制改革攻坚克难的重要保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是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基本指导思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必须符合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11 意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意愿,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公平正义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评判,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改革成败得失的尺子,真正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四)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结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世界上没有也不可能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司法制度。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既认真研究和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又不照抄照搬外国的司法制度和司法体制;既与时俱进,又不超越现阶段实际提出过高要求。

(五)坚持遵循司法规律

司法活动有其固有的规律性,只有正确地认识、把握、遵循和运用司法规律,才能实现预期的改革目标。司法体制改革只有遵循司法活动的客观规律,体现权责统一、权力制约、公开公正、尊重程序、高效权威的要求,才能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六)坚持依法有序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司法权力调整和司法资源配置,事关重大,必须依法有序推进。在落实各项改革措施过程中,既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又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稳步实施。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需要修改法律的,在完善法律制度后再全面推开。有的重要改革举措,12 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要按法律程序进行,以确保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七)坚持统筹协调

司法体制改革必须立足于提高司法机关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的能力,统筹协调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和其他部门、当前和长远的关系,统筹司法机关上下级之间、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兼顾公正和效率,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既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政治建设、公民法律素养的要求,又适应司法职业特点,做到整体规划、科学论证,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体制改革工作汇报篇四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试点省(市)探索实践,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各级党委和纪委全面准确把握党中央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行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进行了审议。1.草案明确由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进行领导。监察机关跟纪委一样是属于政治机关。

2、明确监察对象对从事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全覆盖,3.留置期限折抵刑期。。4.明确有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技术调查措施、通缉、限制出境措施的权力。5.对被调查人出现特定情况,有量刑建议权。6.明确监察机关收集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调查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7.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的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8.草案规定讯问以及调取、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证工作时要全程录音录像,但未规定将录像随案移送。只是规定留存备查。9.明确监察人员辞职、退休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监察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

监察体制改革有利于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健全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具有重大意义。

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全过程测试留置流程,增强规范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改革试点,试点地区均以留置取代“两规”,解决了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法治难题,提升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留置的条件是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留置在特定场所。另外,反贪、反渎和预防职务犯罪部门的检察院人员转隶到监察委,试点地区纪委、监委对转隶人员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补齐短板,有效提升履职能力。

体制改革工作汇报篇五

陈果

西南政法大学

关于这次司法体制的改革,我觉得用大刀阔斧来形容改革是毫不为过的,这是未来十年的司法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我也希望这个改革能够落在实处,好好发挥司法的作用。我们作为法律人也应该积极的投身司法改革的实践中去,为改革贡献一份力量。我作为一名学生,对这次司法改革有以下感悟: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里我觉得有三个亮点。其一,三个“依法”、三个“法治”,这虽然很老套,但这次强调的是共同推进一体化法治国家的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和全面出击,这次改革可谓是大大的进步;其二,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一点也是跟上国际的潮流,司法的权威应该会有质的飞跃,在司法独立的路上可谓是沁人心脾呀;其三,维护人民的权益,让人民群众拥有正义,这是对司法公开公正的跨越,让司法不在那么神秘,这个趋势应该是向英美法系的借鉴,人民陪审制度或许在将来会日趋完善。“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这里强调了宪法的地位,宪政的路又进一步了,但我觉得这或许是一条死路,宪政在清末就开始搞,甚至在明朝后期就有萌芽,后来中华民国也搞,但都未成功。究其原因,我觉得是中国传统的仕途经济根深蒂固的恶果。清末废除科考制度后,在民国反而相当重视考试,还设置了一个考试部门,可见其重视程度,现在更是不用说,几千上万人去争考一个政府职位,可见这仕途经济不但没能废除,反而呈燎原之势。大多数中国人就是没骨气,甘愿受官员的压榨,以至于现在贪官横行霸道。这里对宪法的重视未必是领导者的真心想法,对于宪政的追随者,我甚是佩服,前段时间中共又对一些宪政学者进行“关怀”了,我希望他们能够坚守那一份执着。

“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关于这里的普法教育,我对这个很感兴趣,在上学期吧,我准备申请这个普法新方法的调研,可是没成功。我以前在一个镇政府实习的时候,感觉他们的官员不讲法,对于普法更是没花功夫。此外,对于现在的村官制度,我也感觉没有发挥村官的作用,现在的村官就是在镇上呆着,也不怎么去乡下为农民解决实事,只想着怎么能够赶快转正。普法工作确实应该好好重视,我希望我能够为普法贡献我的力量。

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我觉得城管就像流氓土匪,应该好好整治一下,让他们能够文明执法。还有就是食品药品的监管,民以食为天,我们整天吃着不放心的食物还怎么过日子,转基因食品还在研发中,我们不能成为试验品。生态环境也在随着经济的发展愈来愈坏,我们高速发展的经济带来的成果与环境比起来实为甚少,我们应该认真践行可持续发展观,喊了这么多年,却越来越糟糕。关于劳动保障这块很是忧虑,我们的农民工很多时候都不是用法律武器来维权的,而是到当地政府闹,这是法治国家应该有的事情吗?有关海域海岛的执法,我们国家确实进步不少,我希望继续保持这样的势头。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我们过去的行政执法确实有很多暴力违法的地方,这是因为他们根本不把法放在眼里,一意孤行才导致了很多流血事件,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应该做到文明公正的执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这里的适当分离让我很是困惑,这适当分离就使得这独立是虚设,我们希望司法独立,但这次我还是有点失望,希望以后的改革能够真正实现独立。不过这次省一下的独立还是值得期待的,希望不是换汤不换药。

“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我觉得健全这个招录机制还是有必要的,应该更加的严格和慎重。我们国家的法官和检察官的素质还是有待提高的,我觉得司法体系的党委管理让我们的司法很难有大的进步,我觉得还是让党委班子撤出比较公正,我们的审判也应该不顾忌党的这个方面,做到真正的公平正义。

“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我觉得司法部门里有很多没用的部门,我们的司法资源本来就有限,为何不把没用的换成有用的呢。我们的审判委员会也是值得革新的,我们往往就是听领导的,这哪里是法院的样子嘛。“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这一点很好,我觉得公开审判应该快一点实施,这样让人们能够看到真正的公平公正,这样大家才会相信法律,并用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假释、保外就医有利于司法公正,以前很多权钱交易就是在这里发生的,这有利于防止司法腐败。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这一点最近几年还是好了很多,我们的人权司法保障以前不好,我希望能够真正做到严格实施就好。我以前一个亲戚就是被当地党委班子给打倒的,希望健全能够好好落实。

“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这个劳教制度终于废除了,我希望社区矫正能够引进国外的先进经验。劳教的废除让司法公正又进了一步。

“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律师的地位终于有点提升了,我的理想就是当一名好律师,我希望今后能够让律师的地位得到保障。

体制改革工作汇报篇六

时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是以“关系”为依据,“以人情”为准绳。把打官司变成了“打关系”。为了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可以致国家法律于不顾,索贿受贿,徇私枉法。二是违法查封、扣押财产,违法办案、违法执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些基层法院为了“创收”,成立所谓的“讨债公司”,借此来为当事人讨债以谋取经济上的利益,按照讨回来的标的额的大小提成。为了达到多提成的目的.,有些法院的执法人员,不惜以手中的司法权作为棒子,随意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还有的法院司法人员为了保证为自己行贿的当事人胜诉,还采取伪造证据、变造法律文书的手段,同一方当事人沆瀣一气,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三是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下,偏袒本地当事人,损害外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些地方的司法机关相互之间争夺管辖权,以图偏本地当事人的利益,并获取更多的诉讼费和财政返还,有的审判机关则利用法律条文中不够完善地方,钻法律的空子,甚至不惜违反法律去维护本地或本部门的利益;有的地方审判机关拒不配合、协助其他地方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执行,有的地方的司法机关则为了自己本地区或本部门的暂时利益不被侵占,公然越权使用或者滥用强制措施。四是有些司法人员违反审判纪律,泄露审判机密,为律师介绍案件或为当事人推荐律师,从中牟取利益。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腐败风气的侵袭,有些司法人员在行使国家法律所赋予的司法权时,只从个人的利益得失出发,公然违反审判纪律,向案件当事人泄露审判机密;还有些审判人员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寻租手中的公权力,搞所谓“内引外联”、“发挥优势”。五是乱收费、乱拉赞助,诉讼费管理比较混乱。有的法院为了解决经费困难,想尽千方百计采取乱收费、乱拉赞助来搞所谓“创收”。有的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把一些不必要的费用转嫁到被告人或者被害人身上;还有的法院对于当事人上缴的诉讼费用乱提成、乱分配,不如数上缴国库。更有甚者的是一些基层法院,真有些因“穷困”而不忘“思变”,假期借手中的司法权乱收费、乱拉赞助。六是对当事人态度生硬、冷漠,耍特权、耍威风。人民法院,顾名思义,应当是为民作主、伸冤,保护人人享有平等权利的地方。可以说,一切遇到权利被侵害的当事人,首先想到的是人民法院。然而,由于司法人员没有真正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投诉的当事人不热情、不耐心,态度生硬,言辞冷漠,使投诉者望而却步,心灰意冷。更有甚者,有的司法人员,借自己手中的权力,给当事人耍特权、耍威风,动指责训斥。以上六种是司法腐败外在的主要表象形式,那么,在这种表象形式的后面,应当是司法腐败的本质成因。司法腐败表象深处的本质是司法权行使过程中的行政化、官僚化与功利化,而根本原因是体制层面上的问题。从静态的角度不定期观察,从我国目前的司法体制,包括审判机构的设置、审判机构与人大的关系、法官的选拨任用、审判机构内部的组成等等,都是独立于行政权之外的,而且国家宪法同其他法律都规定,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其他任何机关或者个人的非法干预。但是,从动态的角度来观察,却出现了让人悲观的情形,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司法权的运行却仍然没有真正摆脱行政权左右的阴影。特别是在人民法院人、财、物的保障和审判程序的启动、运行与终结等环节,所受到行政权力的干扰和影响甚烈。与司法权行使过程中被行政干扰而伴生的是司法权的官僚化,它感染司法体制的最明显后果就是法官的等级化:一是形成了由普通法官到庭长到副院长到院长的裁判等级体系;二是建立了根据部级、局级、处级、科级等不同级别确定法官政治待遇和裁判水平与裁判力高低的法官位阶体制。三、司法腐败探因司法体制上的缺陷。我国司法体制长期以来都实行的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领导体制,包括人民法院在内的地方各级司法机关,归属于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其人、其财、其物都由地方政府管理或者负责解决。由于司法机关归地方党委领导,在人、财、物等各方面都受制于地方政府,因而它们只对本地区的党政领导负责。每当处理跨地区的纠纷时,自然会竭尽全力维护本地区的利益,由此而形成较为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当司法权是一种横向的权力从属关系,地方法院对地方政府形成密切的隶属和依附关系时,就足以使司法机关不敢冒犯行政部门。在这种人财物都掌握在地方党政领导手里的情况下,法院很难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预,地方党政领导的意志法院和法官都必须执行。同时,从客观上来讲,这种司法权的横向隶属、依附关系,也必然迫使地方法院只有与地方党政领导合作才能正常开展工作。法院和法官明知有些案件的处理不合法、不公正,但若坚持原则,秉公执法,顶撞了某些地方某些领导,法院的经费就可能紧张,法院的用车,干警分房就要受影响,工作就难以开展,有的职务升迁就可能“搁浅”,甚至还可能被无端调离、罢免和受到政治上的打击报复。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讲,我国的行政区域性的社会结构和浓厚的人情关系对审判独立和司法公正也造成了严重影响。由于过去经济、政治、社会结构的原因,法院对环境的依赖性很强,法院的家属工作、子女的入托上学、就业等都依赖于社区解决,而中国的社区自我保障能力很弱,社区的许多公益事业还主要靠地方政府解决。这样,法官对社区的依赖又转变为对地方政府和地方利益的依赖。而地方行政机关的权力影响也必然通过这些依赖而渗透到司法领域的各个环节。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地方保护主义是司法公正的大敌,是造成司法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除了以上原因之外,司法组织机构及其行为的行政化,也必然导致司法腐败。这种行政化首先表现为法官听命于法院内的行政领导。法官的升迁进退,主要由行政首长说了算。这种制度虽然便于从上到下的控制和管理,但其致命的一个弱点,就是客观上在法官的自主行为与良心之外设置了由上级所控制的利益。这就使法官很难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其次,法院行政化表现为法院内部关系的科层化。科层制是行政机关运行的一个重要特点,目的在于快速高效地推进首长意志以维护行政秩序。法院事实上形成了审判员服从庭长、庭长服从副院长,最终大家服从院长的行政体制。由于这种权力服从关系得到强化,法官很难成为一个独立的司法主体,而必须对院长的指令,惟命是从。再次,法院行政化表现为不同审判监督法院关系的隶属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上下级法院之间已经变成了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上下级关系。凡此种种,都有碍于司法公正的实现。四、防止司法腐败的体制保障依法治国的要旨就是要制约权力、保障权利。而要实现这一点,就必须建立起法院、法官及其保证其独立地位的司法制度。唯有这样,才可能使法院处于中立的仲裁人的地位,最终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这也就是说,要清除司法腐败,必须建立起独立的法院体制。市场经济中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体现公平、公正,为了保障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健康发展,必须在政府之外建立起一个有权威、独立和公正的司法制度。独立是确立司法机关与外部机构关系以及确立内部组织结构的原则。独立是指法院享有审判权的唯一主体,法院系统独立于任何其他社会主体,只服从宪法和法律,同时,对法院系统内部来说,各法院间是独立的,独立行使职权。在同一法院内部来说,法官独立审判,也只服从法律。要实现审判权的独立,就必须建立起独立的法院体制,逐步将审判事务与司法行政事务分离开来,使审判权的行使彻底摆脱行政权的干扰。真正实现审判独立。同时,在建立法院独立审判的基础上,还应当进一步改革审判制度,保证法官中立、以减少法官腐败的机会。为此,必须逐步取消法院内部的审判委员会和合议庭,大部分案件应实行法官独任审判制,只有对重大复杂的疑难案件才实行合议审判制。取消审判委员会,把一切审判权交给主审法官,案件办得好坏的的责任由审案者承担。这样不仅可以大大减少诉讼环节,缩短诉讼时间,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并且还可以大大促使法官素质提高。此外,还应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我国目前已有的监督体系大致包括国家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党和政府及司法机关的自身监督、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在这些监督中,国家权力监督即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层次最高、最具法律效力的监督。这种监督对于保证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正确实施,保证司法机关公正行使审判权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人大的监督权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代表国家意志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按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对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执行法律而进行了解、检查、审议和处置的权力。人大的监督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力,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行政、审判、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的监督。动摇了人大监督权,就是动摇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权,概括起来主要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而最重要的就是对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进行监督。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各级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对本级人大负责,受它监督: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受它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藐视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监督意见后,被监督单位要认真办理,及时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大常委会反馈整改情况,直至监督意见完全落实为止。但是,就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人大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还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各级人大除了每年一度在召开代表大会时听取并审议法院和检察院的报告之外,再也看不到什么令人信服的监督举措,使监督权流于形式。因此,在进一步强化国家权力机关对司法活动行使监督权的基础上,还应当进一步完善其他监督措施,健全有效的社会主义监督机制。

体制改革工作汇报篇七

以首善标准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

——北京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纪实(上)

4月7日,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财政所出纳李某因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转入个人股票账户用于股票交易,被通州区监委报经区委同意后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5月5日,李某被通州区检察院执行逮捕。

这是北京市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首例采取留置措施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

“对留置措施的使用和解除,都是由区委书记杨斌审批的。在留置调查期间,他也多次听取情况汇报。”通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郑宇介绍说。

纵观数月来的北京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不论是从成立北京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到选举产生市监察委员会,还是从转隶组建和设置内设机构,到采取多种措施履行监委职责,处处彰显着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日益强化。

把主体责任扛起来

2016年11月13日至14日,北京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召开。其间,市委召开了一个“特殊”的会议——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工作小组职责等5个制度文件,正式启动改革试点工作。

“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中央交给我们的光荣任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时任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说,“市委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对试点工作负总责,紧紧围绕改革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谋划,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市委成立了由郭金龙任组长的北京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将市人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纳入成员单位,强化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统筹与服务。仅在去年11和12月,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就召开3次会议,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北京市委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前分析思考、主动深入谋划,狠抓关键主体、关键节点、关键环节,以重点带动全局,多次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意见征集、问题会商、方案设计等,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稳步推进。

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发挥合力。在市委的统筹协调下,市人大常委会保障试点工作依法推进,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确保按时依法产生监察委员会、任命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市委政法委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指导检察机关配合做好职能划转工作,深入开展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调动改革积极性,做好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市委组织部以及市编办、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主动配合,深入研究解决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干部配备、经费保障等问题;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推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对建立案件移送受理衔接机制、案件审查办理衔接机制、线索相互移送机制等进行研究部署。

今年1月刚到北京任职的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硕辅,1月20日当选市监委主任。记者4月底在采访时看到,来京工作不到110天的时间里,他的批文编号已经超过了2500。

“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把反腐败工作牢牢掌握在党的手里,改革试点工作的所有具体设计和实施都必须朝着更有利于强化党的领导这个方向开展。”张硕辅说,“全力以赴做好改革试点工作,正是践行‘四个意识’的具体体现。对每一个改革参与者而言,都是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和锻炼。”

市区联动推进

3月29日,海淀、石景山、门头沟、昌平等4个区陆续召开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拉开了北京市区级监委成立的序幕。

坚持以上率下、市区联动推进,是北京市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遵循的原则之一。早在去年12月28日,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便召开会议,对区级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初步安排:4月各区监委正式成立,同时启动转隶工作;6月各区监委完成组建工作。

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1月21日召开的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成立暨区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市委对区级改革试点工作作出部署。

各区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组建区级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纪委牵头落实各项任务,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实施。

就在北京市监委成立大会第二天,海淀区委书记崔述强便在全区领导干部大会上传达了中央和市委的精神,并对区里改革试点工作提出要求:“海淀区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更应发挥创新优势,敢为人先,先行先试,在改革试点工作中走在全市前列。”

市纪委、市监委还研究制定了督导区级改革试点工作分工方案,市监委每位领导成员通过日常联系、调研指导、听取汇报等形式,分别督导两个区,了解掌握所联系区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意见建议。

改革试点中人事工作要注意哪些问题?监委机关与检察机关工作如何衔接?西城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田迪告诉记者,春节假期后的2月7日,市里专门给各区举办了区级改革试点工作指导专题培训班,市纪委、市监委和市检察院领导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

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改革小组办公室先后梳理各区在改革试点工作中提出的重点难点问题30余个,着手研究、详尽解答,并两次以工作小组办公室文件形式印发各区指导落实。

4月18日,在各区级监委全部成立并完成转隶工作当天,北京市召开区级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16区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进一步研究解决各区遇到的具体问题。

“成立监察委员会,仅仅是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始,后面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张硕辅在这次会议上说,“各区监委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要尽快办理几件留置案件,通过工作实践,才能发现纪法衔接、纪委与检察院工作衔接中存在的问题,要通过解决这些问题为改革提供实践依据和试点经验。”

向着“1+1>2”的目标努力

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将试点地区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看似简单的“整合”,要真正达到“融合”的效果,绝非易事。

由于指定管辖案件较多,北京市检察院下辖四个分院。在试点三省市中,北京市监委机关转隶干部的数量是最多的。

干部队伍思想稳定,是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也是实现工作高度契合、机构顺畅运转、高效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

北京市委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试点工作全过程,在转隶过程中,市委责成政法委牵头、市检察院具体负责,全面深入了解干部的思想状况,针对转隶干部思想波动,主动开展谈心谈话,确保干部队伍思想稳定。

3月21日,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宣布内设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标志着市监委转隶组建工作顺利完成。在宣布人员配备方案时,400多名机关干部的名字被逐一宣读。

在此之前,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在组建关键阶段,分成6个组,逐一听取机关、派驻机构全体干部和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共740多人的意见建议,张硕辅还专门与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谈话。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市纪委常委会逐条进行梳理研究,并向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专题汇报。

市纪委、市监委结合每名干部的特长和意愿,对干部岗位进行合理配置,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激发每名干部在改革舞台上显身手、长才干、作贡献。

“要实现队伍融合、人员优化的改革目标,绝不是简单相加就能得到的结果。”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负责人李洁说,“不管是纪检监察室还是综合部门,各室都是既有纪委干部也有检察院转隶的干部,充分考虑了每一个人的性格、专业和特长等因素。”

各区同样也是如此。海淀区纪委对53名转隶干部逐一谈话,了解每一个人的思想动态、性格特点、工作意愿等情况,为合署办公后的深度融合打下基础。

鉴于改革的特殊性,《北京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保持转隶干部原有工资待遇不变,检察官员额制继续执行,解决了转隶干部的后顾之忧。

——北京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纪实(下)二月十三日,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干部第二期培训班开班。图为第四组讨论现场。(郭毅 摄)

5月30日,端午节这一天,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刘永强的办公室里依然一片忙碌景象,前来商量汇报工作的同事接二连三,电话铃声亦不时响起,没有丝毫节日的“气氛”。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后,各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信访室等部门发现或受理的相关问题线索,都要移送到案件监督管理室,由其按程序办理。案件监督管理室还负责对这些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

这是北京市在开展改革试点工作中,坚持将监察体制改革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同步部署推进的一个缩影。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党中央交给北京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新任北京市委书记蔡奇要求,“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试点‘蓝图’,精心组织‘施工’,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北京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改革创新的优异成绩,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

优化机构职能配置,实现“监督”“审查”分设

“17”,是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改革后纪检监察室的数量。

市纪委机关原有23个内设机构,在市级检察院划转10个机构后,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撤并重组为29个内设机构,机构总数比改革前减少4个。

“在改革试点工作中,我们坚持精简、统

一、效能原则,整合资源、调整结构、盘活存量,实现内涵式发展。”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硕辅说,通过统筹安排、整体谋划,做到机构不增加、人员不扩编、级别不提升,机构编制和人员配置向主责主业集中。

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明确提出“市地级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

按照监督、审查分设的思路,市纪委、市监委机关设立17个纪检监察室。其中,8个室负责执纪监督,8个室负责执纪审查。

“8个执纪监督室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工作;8个执纪审查室则负责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不再确定分管联系的固定地区和部门。”刘永强告诉记者。

除了这16个室外,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还有一个特殊的纪检监察室——负责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第十七纪检监察室。

据介绍,在转隶前,北京市检察机关作为市追逃办成员单位,承担着涉嫌职务犯罪和行贿犯罪外逃人员的追逃追赃任务,并负责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的对外提出、检务合作,以及外方司法协助请求处理工作。

“北京作为首都,各类国际交往很多。”第十七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宋斌告诉记者,“市检察机关承担的上述职能转隶到市监委后,市监委除了要继续做好市追逃办承担的统筹协调、服务督促工作外,还要承担具体案件调查、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追逃追赃和防逃衔接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也更加重大。”

为此,在改革过程中,除保留原来从事追逃追赃的工作人员外,还专门调配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法律专业背景和追逃追赃工作经验的转隶人员,充实到第十七纪检监察室。

在机构编制配置向监督执纪一线部门倾斜的同时,市纪委、市监委还注重加强信息化建设,设立了专门的信息技术保障室,进一步提高科技反腐能力。

和市纪委、市监委一样,各区着力配强主业部门力量,增设纪检监察室并实现监督、审查分设。

“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合理配置部门职能,把监察权力从一开始就关进制度笼子。通过设置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干部监督等部门,确保内部流程运转实现权力的制约与平衡。”张硕辅说,执纪监督部门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解决了“权力过于集中”这个关键问题,从制度设计上构建“防火墙”,严防“灯下黑”。

从“物理融合”到“化学融合”

2月6日,正月初十。尽管春寒料峭,房山区委党校报告厅里却是暖意融融。上午9时,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干部第一期培训班在此开班。

“你也在这儿啊!”开班式前,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窦晓涛和市检察院原反贪局侦查二处处长舒强在报告厅来了次“偶遇”。两人虽然曾经分属不同单位,但因为办案已经合作多次。转隶后,舒强被安排在第十纪检监察室。

在课后举行的分组讨论中,窦晓涛刚进小组会场门,一抬头又看见了舒强——两人又被分在了同一小组。“以前我们是两方合作,以后就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了!”

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从市里到区里,类似的“偶遇”经常发生。

“纪检工作尤其是其中的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工作,本来就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有交集。一个案子要办好,原本就需要双方齐心协力。”窦晓涛说,“改革后,大伙儿成了一家人,更是要心往一处靠、劲儿往一处使了。”

为尽快推进队伍融合,北京市监委甫一成立,全员培训的方案就上了市纪委常委会。常委会定下了“第一时间”“全员参与”“脱产培训”的工作方案。

从检察机关转隶的刘壮是第一期培训班学员,后来成为市纪委、市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这次集中学习让我对监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重要意义有了更深的认识,对纪检工作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归属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要高于一般党员干部,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提高标准,严格自律。”

“这次培训不单单是一次业务学习,更是为了确保改革精神落到实处,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两种责任意识,促进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全面提升,更快实现两支队伍从‘物理融合’到‘化学融合’的转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杨逸铮说。

西城区纪委在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伊始,便从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处三个部门分批次抽调部分人员到区纪委相关部室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作对接和人员融合。

“我们通过采取‘边转边融’的方式,着重在人的问题上下功夫,先想一步、先行一着,加强业务交流与培养,为合理安排人员和队伍整体建设创造条件。”西城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田迪告诉记者,在对前期线索梳理的基础上,还专门挑选一些参考性强的重点线索,交由纪委干部与转隶干部一起查办,在实战中检验工作能力,加强工作磨合。

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改革试点全过程

监督、调查、处置,是监察委员会的三项主要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年底表决通过的《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明确了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的12项措施。

北京市、区两级监委自成立以来,积极稳妥适用相关措施,除勘验检查外,12项措施中的11项均已付诸实践。截至目前,已对9个案件的9名涉嫌严重违纪的公职人员采取了留置措施,其中1名涉嫌挪用公款罪的涉案人员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衔接非常顺畅,此案已经进入审判程序。

改革的要求,要用制度来体现和巩固。监委如何依法履行职责,是改革试点工作的一项重点,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焦点。

“要把法规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贯穿到监察体制改革的全过程。”试点工作刚启动,北京市委就明确提出,抓紧完善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对监督、调查、处置等配套规定、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要加大研究力度,特别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后留下的空白,既做好先期设计,又加强实践探索,使监察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行。

这部2000余字的规则,明确了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从决策程序、审批事项、督察督办等方面规范了监察委员会议事决策和工作方式。

市纪委、市监委还制定了《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监督执纪工作常用文书》《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执纪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逐一规范了监察委员会12项措施的审批流程,为监督、调查、处置职能的履行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调查)”;“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对局级或相当于局级的监察对象采取留置措施的,还需报市委主要领导批准”;“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处级或相当于处级的监察对象采取留置措施的,还需报区委主要领导批准”……从这些文件的表述中不难看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在改革试点中得到进一步加强。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北京市在改革试点中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抓住转隶、组建、融合、对接等关键环节,着力研究解决改革试点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并予以制度化和规范化。

改革试点扩大了监察范围,丰富了监察手段,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对此,北京市在原有行政执法机关向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规定的基础上,还研究制定《关于北京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两个文件,将所有公职人员全部纳入线索移送的范围,明确规定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以及司法机关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违犯党纪政纪、职务违法等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记者 王少伟)

体制改革工作汇报篇八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市直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文[123]号)精神,撤消了市豫剧团、杂技团、歌舞团、影剧演出公司的事业建制,注销了事业法人,整合组建新乡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2012年8月20日挂牌成立。

一、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新政文[2012]123号文件要求,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规定和出资人授权行使管理公司职权,董事长为法人代表,设立总经理1人,经理4人,总监2人,对董事会负责,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按《新乡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执行。

二、建立健全公司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公司成立以来逐步制订了《职工考核制度》、《员工聘用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行了“多劳多得”的工资分配原则,因岗设酬,因劳计酬。

三、人员的安置

根据新政文[2012]123号文件精神,转制后的在编在职人员的档案工资,参照全供事业单位计算的档案工资拨付了“公益性演出服务费”和应有单位缴纳的医疗、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2014年拨付“公益性服务费”290.21万元,保险费27.72万元)。

在岗不在编人员和新进人员按照企业办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和个人依法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共支付了71万余元(年工资约61万余元,养老、医疗、失业等各项保险费10万余元)。

四、基础保障

根据新政文[2012]123号精神,为改善我公司基础设施,保障我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规划建设能够满足我公司艺术剧种表演需要的包括排练、演出、办公、食宿等在内的两处游园广场,建成后交我公司使用,到目前还未落实。

五、公司改制后取得的成绩

改制后,我公司演职人员努力奋进,不断创新,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2012年在“欢乐中原”群众文化活动中被评为省先进单位。2013年在“欢乐中原”群众文化活动中被评为省先进单位。

2014年在“文明河南·欢乐中原”群众文化活动中被评为省先进单位;

2014年河南省第十三届戏曲大赛,参赛作品《游子吟》荣获文华大奖;

2015河南省第六届“黄河杯”戏曲大赛,大型现代豫剧《游子吟》荣获金奖。同年河南省第七届黄河杯·小戏小品大赛,参赛作品《投票》荣获金奖。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

体制改革工作汇报篇九

同志们:

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举措。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按照中省市要求,安排部署我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刚才,晓鹏、文艺同志分别就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改革食品

药品监管体制的重要性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基本的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一件大事。近年来,全国部分地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接连不断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我县来看,虽然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形势总体向好,但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隐患也不容忽视,而且由于我们的监管力量有限,监管水平不高,监管职责分散,既有重复监管,又有监管盲区,不利于责任落实。因此,迫切需要通过改革创新,理顺职责关系,落实监管责任,破解监管难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了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实现由过去多部门、分环节监管向集中统一监管的转变,中省市启动实施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9月30日,市政府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会议,10月9日,市政府印发了《完善市县镇(办)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实施意见》,上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了我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重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这是我们对人民群众的基本承诺和基本保证。县级各相关部门和各镇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具体安排上来,站在对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把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以理顺监管体制为契机,下大力提升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用上安全药物。

二、突出重点,全面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各项任务

按照省市统一要求,从11月1日起,新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要正式投入运行,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镇、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县政府《实施意见》的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全力以赴做好改革各项工作。

(一)整合职能机构,完善监管体制。理顺管理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减少监管环节,是这次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一是将县工商局、质监局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和县工商局承担的成品粮油检测和市场监管职责划入县药监局,县药监局加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切实解决监管中存在的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等突出问题。县工商、质监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涉及食品监管职能的机构、人员编制、装备及相关经费划转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二是将县经贸局承担的牲畜屠宰管理职能划转县农业局,县农业部门要根据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加强监管力量。各镇要充分依托和发挥镇农业综合执法和农业综合服务站的工作力量,明确专人管理,确保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县公安机关要明确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落实专门警力,加强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力量建设。

(二)强化基层基础,健全监管体系。一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设立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配齐相应人员,配备必须设备,及时开展工作。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接受镇政府和县药监局双重管理,以镇政府管理为主,受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食品药品执法监管职能。二是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要设立食品药品协管员,原则上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兼职协管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鼓励各级探索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的综合执法。

参与监管机制,全面提升科学监管水平。四要加大执法力度。要分类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铁面执法,以整治工作的实际成效赢得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三、精心组织,确保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机构整合、职能划转、人员调整中的具体问题。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对改制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会商,研究解决,确保改革扎实顺利推进。县上成立三个指导组,分别由编办、食药监、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抽调相关人员,具体负责指导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机构组建、人员划转工作。

二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涉及相关部门间的职责、机构、人员调整,希望大家以大局和事业为重,自觉服从和支持改革。特别是药监、工商、质监、经贸、农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共同做好职能、编制、人员、经费、装备划转和干部职工思想稳定工作,切实做到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确保实现平稳过渡。

三要统筹兼顾,抓好监管。不管监管体制怎么改革,监管职能如何调整,我们的监管工作绝不能松懈,安全事故绝不能发生。为确保改革过渡期食品药品安全不出问题,县政府成立了由贾县长任组长,县药监、质监、工商、农业等部门为成员的食品药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从11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这段时间的食品药品监管责任由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任何单位不得借职能调整之机推诿、弱化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切实做到机构改革与监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四要严肃纪律,强化监督。改革过渡期间,冻结相关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有关的机构编制、人员调动、干部任免及有关财务和资金。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编制、人事、财经纪律,严禁借改革之机违规调度资金、转移财产、突击花钱、私分财物,确保改革稳妥推进。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加大对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依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今天会议再次明确,xxxx年下达各部门的各项年度目标任务仍由原单位承担,从明年元月1日起,再按新的职能分工负责,各部门要按既定部署做好剩下两个月的相关工作,严防出现监管空白和断档。

同志们,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重大,监管体制改革意义深远。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全面提升我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体制改革工作汇报篇十

标签:机构改革

因有关领导和关键部门的要求,食品药品机构改革的方案的建议又提了上来,再次磨研。

与前几次不同的是,这一次的磨研,没有了前几次好大喜功的魄力和天马行空的设想,没有了前几次从公众出发的理想化信念和缜密的逻辑思维,有的只是脚踏实地的谨小慎微,保机构、守底线、求存在。

不求有多少人员编制的划转,但求有划转;不求能设多少派出机构,但求能有派出机构;不求横纵到边底,但求县级是底线。

当春暖花开的时候,我们在想,秋天收获的时候会是怎样的果实累累;

而当秋去冬来,颗粒无收时,我们在想,春天的花缘何要开的那样灿烂。

体制改革工作汇报篇十一

==公安局按照中发19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针对当前我局工作中出现的严重影响和制约公安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结合开展“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等活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公安工作有了长足发展。

一、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实施方案 》,推动了“大走访”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集中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纠纷,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整治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正、不廉洁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推进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克难攻坚化解信访案件。2008年,==公安局以全省公安机关信访“百案攻坚”活动为契机,全力以赴抓好重点信访案件的攻坚工作,维护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取得了重大成效。全局信访总量逐月下降,全年共接待上访群众来访365起406人,办结292起,办结率达80%,息访273起,息访率达75%。2009年,==公安局站在“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高度,把解决信访问题作为“三项建设”和国庆安保的重要工作来抓,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警民和谐,全年共化解重点信访案件12起,中政委交办的4起案件全部化解。2010年以来,==公安局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精心组织,层层分解任务,逐案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采取局领导包案、评查听证、调解协商、困难帮抚、教育疏导等办法,加大攻坚力度,有效化解了一批有影响的信访积案。

二、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2008年公安部部署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来,==公安局

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重大战略任务,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建立了执法规范化“四项制度”,有力的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建立执法办案标兵奖惩制度。制定了《==公安局执法办案标兵制度》,各执法办案单位每年推荐本单位办案质量多、质量好的民警,参加由政治处组织的法律和业务知识统一考试,对考试合格的民警授予执法办案标兵称号,并给予奖金1000元奖励;对当年办案数量前10名的标兵组织到外地学习考察;对连续二年被评为执法办案标兵的除享受上述奖励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晋职晋级;对连续三年被评为“办案标兵”的,呈报上级给予记功,一般民警提拔任用,中层干部解决职级待遇。对因执法过错导致群众进京上访或引起国家赔偿的,因责任心不强导致案卷丢失或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自残自杀的,因所办案件在一年之内有一次被评为不合格案卷的均不得评授执法办案标兵,并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卷、送审案件,且每年度办理刑事案件不少于2起,行政案件不少于4起。让科所队长切身感受到办案中实体和程序方面存在哪些问题,更好的监督和规范本单位民警办案,以此推动本单位执法办案工作,提高办案质量。

发言。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单位负责人引咎辞职。各单位对本单位民警的执法情况进行排位,排名末位且分数低于80分的在本单位全体会上说明情况,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到政治处学习。

三、深化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有效杜绝和减少执法突出问题发生

(一)建立健全执法质量考评机制。依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湖北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细则》,结合==公安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安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针对不同执法单位分别建立了执法质量考评标准,拓宽了执法质量考评范围,加强了对重点执法环节和问题的考评,强化了对执法质量考评结果运用,从制度上保障了考评工作的客观公正全面性。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对执法办案的实时、全程考评,2010年以来,==公安局建立了网上执法考评机制,对所有的案件全部通过网上警综平台进行查询统计,对没有录入警综平台的捕教、行拘人员一律不计算考评成绩,对所有单位统一标准,统计结果科学、公正、公开。通过网上执法质量考评,促使各单位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规范办案、及时流转,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时效和执法质量。

法责任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程序关和法律手续关,从源头上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立案、定性、证据、程序、运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法律手续完备,防止违法办案及冤假错案的发生。建立内外大监督格局,通过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评、信访案件查处、接受群众举报等多种途径,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媒体的舆论监督、检察机关的专门监督,有效减少各种执法突出问题的发生。

(三)建立网上视频督查机制。为主动适应信息化警务战略的新形势,==公安局大力加强网上督察,于2010年建成了执法督察网上视频系统,在全局所有基层所队的值班室、询(讯)问室、候问室、户籍室、信访室、调解室、办证厅等“六室一厅”全部安装了音视频监控系统,音视频数据自动保存3个月,实现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在局纪委建立了监控中心,各地的探头全部与监控中心联网。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各处的执法活动实现有效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办整改;也因为有视频资料,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民警权益,降低了执法风险。

息化意识和应用能力显著增强,“上班即开机、工作即上网”已成为全局民警的工作常态,市局提出“不懂信息化应用的领导将丧失指挥权、不会信息化应用的民警将失去执法权”,有力的促进了民警学用信息化的积极性。

(一)建立信息化运用大培训机制。在枣阳市环城派出所建成了信息化运用电教室,依托电教室建立了常态化的信息化教育,分批组织全局民警开展信息化大培训,在开展日常运用培训的同时,开办信息化培训夜校,对那些尚不会操作、不熟悉操作的民警,周一至周五晚上到夜校报到学习,直至达到熟练操作的目的,确保全局人人都能熟练操作信息化。

(二)建立执法全程信息化制度。制定了严格的网上执法机制,所有的执法信息都必须网上录入、执法程序必须网上流转,精细到简易治安纠纷调解和当场处罚,都必须网上录入,网上审核。对没有网上录入的案件,严格倒查追究民警网外循环的责任,通过信息手段让所有的案件都公开、公正、透明,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对执法活动的干扰,最大限度地防止民警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发生。

务管理和全国联网应用。为进一步拓宽服务群众途径,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在互联网上建成开通“网上公安局”(枣阳平安网)。网站集警务公开、信息发布、警方公告、网上互动等多功能于一体。为群众报警、信访投诉、建言献策,了解办事流程,办理户政、车管、消防等多项业务提供了一个网络平台。

五、完善公安经费保障,解决制约公安事业发展的保障性问题

近年来,在中央、省、市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枣阳市公安经费保障情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经费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战斗力得到明显提高。

(一)规范经费管理。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公安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制定下发了《==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对财务收支管理、经费保障与管理等作了专门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安财务管理,有效遏制了直接坐支、挪用收费、罚没款等问题的发生,对促进公安机关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具有重要意义。

筹集经费勉强维持运转、拖欠民警差旅费和医疗费等情形形成了鲜明对照,从根本上解决了因政府财力不足、难以有效保障公安经费问题。

(二)民警工资得到有效保障。民警的工资严格按照基本工资、津补贴、警衔津贴三块,由枣阳市财政全额拨付,有效保障了民警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体制改革工作汇报篇十二

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历程的回顾。 第一轮改革:(2007年十七大之前)改革的历程、依据以及成效。第二轮改革:(十七大以后十八大之前)改革的历程、依据以及成效。新一轮改革:(十八大以来)原因分析、改革依据、重大意义。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达到的目标和改革方向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达到的目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

1、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1)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

(2)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3)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2、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1)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

(2)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的管理体制。

(3)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办理跨地区案件。

(4)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

(5)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的审级监督关系。(6)明确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7)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3、推进司法公正,依法及时公开,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1)完善人民陪审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

(2)杜绝暗箱操作,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3)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

4、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体制改革工作汇报篇十三

文化体制改革是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途径之一。近年来,我县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勇于探索,积极稳妥的开展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吕宣明电[2011]2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局合一”完成情况

组干字[2009]

18、19、20号文件,分别提名刘映学为柳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成海平为副局长、杨建军为工会主席。2010年1月,县人大常委会以柳人发[2010]2号下发了‚关于刘映学同志任职的通知‛,正式任命刘映学同志为柳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二、“两台合并”完成情况

2009年12月,县委、县政府以柳发[2009]26号文件印发了‚关于成立柳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机构的通知‛,组建柳林县广播电视台,正科级事业建制,核定科级领导职数为2正2副,将原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不再保留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现有人员划转县广播电视台。同时,任命孙守亮为柳林县广播电视台台长、卫彦平为总编,呼永科为副台长、刘改梅为副总主编。根据2011年9月15日第16次县长办公会议,广播电视台只作为政府主办的宣传媒体,其他职能都规划到文广新局,需要向文广新局分流的人员正在办理按照职能划分组织分流等相关事宜。

三、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完成及运行情况

稽查队,将县文化市场稽查队现有人员划转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12月19日,县委组织部以柳组干字[2009]21号文件,提名刘映学兼任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队长。2010年1月12日,市编办以吕编办字[2010]10号文件核定我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增加全额事业编制5名。加上原文化市场稽查队的7名编制,我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共有全额事业编制12名。目前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在编人员共3人,其它人员为文化系统借调人员。

四、国有文艺院团改制完成情况

我县国有文艺院团的改制主要为县文工团的改革。柳林县文工团组建于2004年,为股级全民差额事业单位。根据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精神,我县积极推进县文工团的转企改制工作。研究制定了改革方案,2011年4月26日,县委召开了柳林县文工团体制改革专题会议,讨论议定了文工团改制的有关事项。同月,县委办、县政府办以柳办发[2011]14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转发《柳林县文工团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精神,文工团的改制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成立艺术研究院,重组演出团,实行院事团企的模式。核销县文工团的事业编制,成立柳林县艺术研究院,现有人员及编制转入新设立的柳林县艺术研究院。同时组建企业性质的柳林县文工团。为确保改制的顺利推进,县政府对文工团的改制进行了财政、政策、税收等方面的有力支持。

2011年5月3日,县政府办以柳政办函[2011]7号印发了‚关于县文工团注册登记的函‛,决定成立新的柳林县文工团,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同时授权柳林县艺术研究院为投资主体,注册资本为5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建军。按照柳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柳编发[2011]23号文件精神,撤销柳林县文工团成立柳林县艺术研究院的通知要求将原柳林县文工团的编制和人员全部转移到新成立的柳林县艺术研究院,经费来源变更为全额拨款。目前,文工团改制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资产评估、税务登记、职工社会保险正在办理过程中,将在国庆前后完善办理。

五、电影公司转企改制完成情况

财政给予支持。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退休费标准支付养老金。转企后新聘人员,按照国家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执行其薪金待遇,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金由新组建的电影公司负责。同时做好资产清查、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手续和产权手续的办理工作。电影公司组建过程中,县政府将给予经费、设备及相关政策方面的支持。2011年8月22日,柳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出台了柳编办发[2011]105号《关于核销柳林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事业单位性质的通知》,决定核销柳林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事业单位性质实行转企改制,将转企前的在册职工全部转入柳林县艺术研究院,人员身份、待遇不变。目前县电影公司已完成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税务登记、职工社会保险、与聘用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等手续,其余事项正处于有序推进之中。

度、社会保障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人事制度方面,两馆实现了全员聘用、双向选择、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和竞争激励制度,使得人事管理更加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收入分配制度方面,两馆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加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的倾斜力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实现了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分配秩序,理顺分配关系的目标。社会保障制度方面,两馆坚持公平原则、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两大原则,主要采纳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失业保险,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医疗保险的办法,统一为全员缴纳养老、失业和医疗三种保险。

通过上述‚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了公益性事业单位的体制机制,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了单位内部活力,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有效地促进了全县文化体制改革的稳步向前推进。

七、我县文化体制改革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编制和人员严重短缺。‚三局全一‛后柳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等领域的近三十项职能。目前仅有行政编制8名,无事业性编制。行政编制除领导编制外,普通公务员仅有1名编制。根本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急需增加事业性编制。

(二)高素质艺术人才匮乏,急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高素质艺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严重匮乏。创作人才缺乏,演员新陈代谢供需不足,没有较为专业的文艺骨干,缺乏‘台柱子’‛。在文化演出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我县艺术研究院人才队伍捉襟见肘。因此迫切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三)演出和办公场地狭窄,急需完善修建。县文工团建团以来,一直没有一个固定的排练演出场所及办公地址,迫切需要完善修建。电影公司也是如此,县电影院是上世纪70年代修建,场地狭窄,设备落后,已无法满足全县人民对电影艺术的需要,因此迫切需要重新修建新影院。

柳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0一一年九月十七日

体制改革工作汇报篇十四

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有什么内容呢,下面和小编一起阅读吧!

近日,都匀市人大常委会第122次主任会议在都匀市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玉山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谷华、程辉、吴冬生、敖忠南、何宗武、刘才亮及各工委主任等参加会议,市法院院长黄晓明向主任会议报告20xx年以来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市法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前,郭玉山主任一行实地视察了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车载巡回法庭、远程视频接访室、科技法庭等涉及司法改革领域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情况,每到一处都仔细察看并认真听取相关建设的情况介绍。

会上,市法院院长黄晓明就20xx年以来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向主任会议作了全面报告。20xx年以来,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深度思考,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各项司法改革任务,司法改革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一是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优化设置人民法庭、推行法官办案责任制,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二是开展“轻刑快审”试点改革、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机制;三是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和内容、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推进司法公开;四是改革案件质量评查方式、代表监督方式、配齐配强人民陪审员队伍,扩大司法民主;五是建设高清科技法庭、推行无纸化办公办会、建成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六是实行立案登记制、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加强司法便民。

黄晓明表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报告,是对市法院工作的极大鼓舞和支持。目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任务艰巨,请市人大继续关心和支持市法院改革试点工作,帮助解决改革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今后,市法院将以更开放的心态、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积极推动司法改革各项举措落实,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跨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认真听取汇报后,参会人员对市法院20xx年以来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市法院很多工作实现了大跨越,尤其在实施立案登记制、开展轻刑快审、组建审判团队、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等司法改革方面亮点纷呈。同时,就如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针对下阶段工作,郭玉山主任希望市法院要巩固改革良好势头,再接再厉、开拓创新、立足实际、发挥优势,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都匀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是要继续围绕审判中心,统一思想,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二是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向人大和上级法院汇报、通报改革工作情况;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既要确保干警廉洁,又要抓好人才培养,建立科学的人才梯队,为法院事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同时,要做好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体制改革工作汇报篇十五

县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体制改革汇报 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体制改革经验材料 去年以来,县切实把推进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体制改革作为全县计生工作谋发展、上水平、登台阶的机遇和关健,把改革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县乡同心,周密安排,真抓实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计生工作整体已呈现出创先争优的良好态势。

局工作的开展。三是把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体制改革放到全县创先争优的高度来认识。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体制改革是全县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县的大局,不单纯是计生部门的业务,对此我们层层鉴定责任状,上下互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施治,真正抓出力度,抓出成效。为切实统一思想,县乡多次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拧劲加压。针对个别乡镇在改革初期等待观望、顾虑重重的现状,县委、县政府提出不换思想就换人,多换思想少换人的要求,反复沟通,讲形势,讲道理,并对一个乡镇态度消极的执法分队队长进行了果断调整。通过努力,上上下下对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体制改革在思想认识上高度统一,为改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打牢支撑点,建立健全“三位一体”的执法队伍

为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在严肃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征费主体

抚养费。县人口计生局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计生法庭了解情况后,在立案之前最后向张某陈述了利害,动员其主动履行义务,经过计生法庭的劝说,张某主动缴纳了社会抚养费。

三、把握关键点,积极探索“三个结合”的征收工作机制

津打工,政策外生育第二胎。通过在大龙村走访查实后,县计生局行政执法大队、计生派出所赴天津办案,在当地计生部门的配合下,对刘某进行了足额征收。对确实有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我们又具体进行分类、筛选,尽量把强制执行的数量降到最低限度,并通过电视、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看到违法生育就要受处罚的实例,逐步形成自觉主动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意识,确保达到执行一例,教育一批,带动一片的效果,实现了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的统一。

四、扩大辐射点,全面推动计生整体工作实行“三个转变”

体制改革工作汇报篇十六

*县人民政府(2009年8月15日)

*县位于咸阳市西北部,辖8镇8乡247个行政村,总面积1185平方公里,总人口33.7万。

一、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县的奋斗目标,大力实施“工业强县、强农惠农、城镇带动、招商引资”四大战略,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统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县经济社会呈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势头。2008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44.1亿元,较2004年翻了两番;人均生产总值首次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33万元;财政总收入7.3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6亿元,位居全市首位;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3.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078元。在2008年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综合监测评比中位居第20位。今年1-6月份,全县完成生产总值19.28亿元,同比增长21.9%,分别高出全省、全市平均增速10.1个和8.9个百分点;实现财政总收入6.01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1.9%和64.5%,地方财政收入增速位居全市第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466元,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970元,同比分别增长18.1%和19.7%,全县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良 1 好态势。

(一)工业经济迅猛增长,主导地位更加突出。先后编制了《*县朱家湾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县煤化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启动了循环经济示范县规划编制工作,开工建设了小庄煤矿、180万吨煤制甲醇、30万吨gm改性甲醇汽柴油项目,组织实施了官牌工业广场、2×20万千瓦煤矸石电厂等项目,建成了120万吨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和大佛斯瓦斯发电厂,初步形成了以煤炭生产为主导,“煤电-煤化工-煤建材”一体化的产业链条,探索出了符合我县实际的新型工业化之路。2008年,全县实现工业总产值48.8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产值46.8亿元,分别是2005年的4.1倍和4.58倍,工业经济对全县gdp的贡献率达到了70.8%。今年1-6月份,全县累计完成工业产值24.6亿元,同比增长28.9%;其中规模工业产值23.4亿元,同比增长29.1%。

2 173万平方米,农村面貌有了很大改观。

(三)旅游事业健康发展,第三产业不断壮大。编制了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完成了大佛寺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启动了花果山旅游区、公刘教稼苑、侍郎湖生态旅游区等景区开发建设工程,“一线两翼”的旅游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同时,以旅游业为引领,加快发展商贸、餐饮、运输、房地产开发等第三产业。2008年,全县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8.7亿元,同比增长18.1%,占到地方生产总值的19.7%。

(四)招商引资成果丰硕,项目建设进展顺利。2005年以来,全县共签定招商引资项目合同85个,到位资金34.34亿元。河北中达集团、深圳东部集团、山东新汶集团、陕西煤化集团、浙江家福乐集团等一批国内知名企业相继在我县投资兴业,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坚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2005年以来,全县累计完成投资50.39亿元,建设重点项目80个,其中产业项目21个,基础设施项目34个,社会公益事业项目12个,其它项目13个,掀起了我县又一轮建设高潮。

3 发展到7万人,“五纵三横”的城市框架初步形成。(六)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近年来,我们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提高了农村“低保”标准,扩大了救助范围,全县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目标。2005年以来,全县累计发放各类保险金7375.4万元、救灾款80.5万元、救灾粮180万斤、救灾衣被4840套(件)、医疗救助款95.5万元,困难群众生活得到了及时救助。安置城镇待业人员9562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678名,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建成了县疾病防控中心、县医院住院楼、传染病区,改造了16个乡镇卫生院,全县医疗卫生条件明显改善。今年1-6月份,全县人口自增率控制在2.3‰以内,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9.4%,全面完成了人口控制目标。

(七)安全生产形势平衡,社会大局安定和谐。实行县长包抓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煤矿安全监督员驻矿跟班制度,建成了煤炭安全监控系统,煤炭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开征了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基金,加强了煤矿采空区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全面落实信访“四项”制度,切实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力度,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成了城区电子监控系统;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县社会大局和谐安定,我县被命名为全省首批安全县。

二、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体制改革步伐,各项改革逐步深化,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

(一)农村综合改革顺利实施。按照省、市要求,深入开展乡镇机构改革,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认真做好资产划转、处置等衔接工作。截止目前,累计撤并了48个乡镇办事机构,压缩了72个乡镇行政事业编制,裁减了18个乡镇领导职数,实现了乡镇“机构、人员、编制”三精简和“政企、政事、政社”三分开目标,有效地提高了乡镇政府的办事效能。深入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年均免征农业特产税和农林特产税2240万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启动实施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规范流转”的产权制度。截止目前,全县共成立林改机构256个,培训各级林改工作人员2586名,审批并实施各级林改方案 256份,签订林地承包合同6157份,发放林权证26504本,完成外业勘界确权96.78万亩,各项改革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

5 万元,为3.2万人(次)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费661.43万元,彻底解决农村学生“上学难”问题;先后招聘中小学教师1490名,提高了572名临聘教职工工资待遇,全县教师队伍素质明显增强;县财政列支1200万元,在全省率先彻底化解了上世纪3347.4万元的“普九”债务,消除了捆扰乡村两级和农村中小学校多年的沉重债务负担。

(三)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建立了村财乡管、乡财县管等财政管理制度,规范了乡、村支出行为。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会计核算、集中支付制度,彻底杜绝了胡支乱花、铺张浪费等现象。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始终坚持财政资金向“三农”和社会事业倾斜,充分发挥了资金的最大效益。2008年以来,县财政累计投入4.93亿元,用于发展社会事业和城乡基础设施、新农村建设;其中,投资19860万元,用于支持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743万元,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投资26119万元,用于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99万元,用于解决城乡群众饮水困难,使广大群众享受到了公共财政的温暖。

(四)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对县政府招待所、农机公司、工业品公司、林产品贸易公司、粮油议价公司进行了改制,完成了朱家湾电厂改制重组,组建了县自来水总公司,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缺乏经济管理权限。近年来,随着煤炭市场的活跃,180万吨煤制甲醇、小庄煤矿等一大批能化工项目相继落户我6 县,但是由于县级经济管理责任与权限不对称,致使部分重点项目征地、报批等前期工作周期过长。二是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部分重点项目由于受资金短缺、用地指标缺口较大等方面原因影响,不能按期开工建设。三是农民增收困难加大。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发达地区用工市场萎缩,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减缓,群众增收困难较大。四是信贷资金相对不足。尽管国家出台了支持扩大内需的信贷政策,但是在信贷资金投放过程中,仍然存在门槛过高、额度过小的问题。

四、下一步打算

今后,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部署,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努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做大做强工业经济。按照“煤炭强基、转化做大、三产配套、环境优化”的发展思路,加快工业企业技改步伐,扎实做好朱家湾循环工业示范园区、*县煤化工业园区、城西煤炭工业园区和景村食品工业园区规划与建设工作,打牢工业经济发展产业基础。同时,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工业项目建设,力争蒋家河煤矿8月底投产,年内生产原煤100万吨,实现产值4亿元;煤矸石电厂9月初1号机组投入运行,年内发电12万度,实现产值3000万元;水泥粉磨站7月底全面投运,年内生产水泥10万吨,实现产值3000万元,确保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65亿元,其中规模工业产值63亿元,分别增长35.4%和36.9%。

(二)积极实施“强农惠农”战略,扎实推进新农村建

7 设。积极实施富民产业培育工程,全面推行水果标准化和柿子规范化生产技术,扶持培育核桃、红枣、果干、果醋等加工生产企业,着力建设平菇种植、畜牧养殖、农家乐等“一村一品”示范村,努力拓宽群众增收渠道。积极发展畜牧业,适当扩大养殖规模,推广生物作务技术,提高蛋、奶的质量和畜禽存栏及出栏量。大力实施新村庄建设和贫困群众安居工程,切实抓好24个新建村和22个续建村的新村庄建设,对农村居住在土窑洞的群众进行整体搬迁,力争年内建成农民新居4000户2.4万间48万平方米,80%的土窑洞居住户告别土窑洞,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居住环境。

(三)继续实施“招商引资”战略,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切实抓好招商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及时捕捉国家投资信息,结合我县资源优势,筛选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精心策划包装一批产业类项目,充实项目库,为我县项目建设奠定基础。积极抢抓东南沿海产业转移的机遇,组建设专业化招商队伍,多途径、全方位开展招商活动,确保年内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20亿元。继续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全程跟踪服务,科学合理的安排建设进度,做到向上多争取、横向多联系、对内多挖潜,及时解决土地、资金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力争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

(四)发展壮大非公经济和第三产业,促进城乡市场繁荣。依托丰富的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旅游业,积极做好大佛寺(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切实抓好花果山旅游景区、公刘教稼苑景区、侍郎湖生态旅游区、紫薇山生态公园、8 大佛寺石窟保护工程以及程家川古民居恢复工程等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工作。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建设一批集住宿、餐饮、娱乐、购物为一体的大型服务企业,不断提高服务业的发展档次和水平。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的职能作用,积极为中小企业搭建信贷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扶持企业拓展领域、扩大规模,做大经济总量,努力保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良好的发展势头。

(五)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切实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教育资源整合步伐,继续抓好农村小学布点调整,稳步推进教育创强工作。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扩大单病种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让广大群众更多地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带来的实惠。全力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扩面工作,重点做好城镇中小学生和弱势群众医保扩面工作,不断加大扩大征缴力度,全面完成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保险扩面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五、恳请解决的问题

(一)关于投资性项目政策倾斜的问题。恳请省发改委在安排中、省扩大内需投资性建设项目方面,适当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和照顾,以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9 要837亩,雅店煤矿需要500亩,下沟铁路运煤专线需要350亩,大佛寺煤矿二期工程需要87亩,新民、城区两所110kv变电站需要75亩,泾河新区路网工程及污水处理厂、文体中心、职教中心等项目需要1600亩。恳请省委改委帮助我们解决这些用地指标,并在项目审批中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关于将我县纳入第二批扩权试点县(市)的问题。恳请省发改委将我县纳入第二批扩权试点县(市),扩大我县的经济管理权限,更好地为项目建设服务。

体制改革工作汇报篇十七

尊敬的xx县长,各位领导:

按照会议议程,现在由我向您和参会的同志们汇报我们xx县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请批评指正。

今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安排部署,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税务机关的带领下,xx国税和xx地税严格按照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稳扎稳打、有条不紊的推进xx县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经过缜密谋划、稳妥部署、扎实推进、有力落实,截至目前,xx县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蹄疾步稳,成效斐然。一是国地税业务融合有序,最终实现国地税“一个标识”“一厅通办”“一次办结”“一套资料”,网上办税系统“一网通办”,纳税服务质效更提升,纳税人办税更便捷。二是部门整合加快。总体来说,推进xx县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我们主要采取“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实行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高屋建瓴的伟大顶层设计。是整合各项资源、提高征管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之举。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利国利民利税利发展。我们原xx国税、xx地税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高举改革的旗帜,始终将党的领导贯彻始终,以党的坚强领导,为xx县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指明方向、规划航道。二是坚持改革方案。原xx国税、xx地税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方案》,明确原xx县国地税在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期间遵循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并按照方案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有序落实、稳步推进改革,确保改革秩序井然、推进有力。三是坚持改革纪律。

一、管弦迭奏,服务一个音调 为解决纳税人办税标准不统一、不便利及纳税人两头跑等问题,该市国、地税在整合办税资源、优化办税流程、减轻办税负担等方面 联合发力,确保纳税服务同一标准,促进深度融合。一是整合办税资源,合建一体平台。在所有县(区)地税局、国税 局实现互相进驻对方服务厅、共同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基础上,临川 等县(区)的乡镇国税分局尝试代征地方零散税收,宜黄、崇仁、金溪、南丰4 个县在当地政府的统筹下,统一规划建设联合办税服务厅,实 现“一窗双系统、事项一窗办”,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避 免“两头跑、两头找”,降低了办税成本。目前,该市国地税联合办税 服务窗口数量达到58 二是统一流程标准,规范对外服务。制定了《xx市国地税办税 服务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统一办税流程、统一服务标准,做到首 问及一次性告知责任覆盖双方业务,延时限时提醒预约同步,让纳税 人“首问一个人、通联涉税流”;精简办税资料,一次采集双方共用,2016年双方累计联合采集财务报表26429份;国地税联合维护纳税人 权益,处理双方涉税服务诉求25 件,联合开展税收宣传52 训纳税人6885人次。三是信用联合评定,奖惩措施同源。共同打分评定共管户,共享 资料,动态管理,信用互认,全市联评2016 年度纳税信用等级4510 户;开展“银税互动”,帮助b 级以上纳税人获得无抵押担保贷款扶持,该市115 户纳税人通过“税贷通”项目取得贷款3.67 亿元,促进纳税 信用社会化共享运用;广昌县制定《税收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管理办 法》,建立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将纳税信用纳入政府采购、土地 供应、出国出境等应用范畴。

二、双轮同轨,管理一个尺度 为适应税源深刻变化的新趋势,xx 市国、地税部门坚持简政放 权、放管结合,在税收户籍、税务发票、定额核定等方面管理同一尺 度,进一步提高了征管质量和效率。一是税源户籍同管,扎牢征管基础。同步推进“五证合一”等登记 制度改革,共同做好换证变更前台辅导、采集信息后台传递工作,累 计联合办理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协同注销登记19897 上线”为契机,开展国地税共管户分类比对,实现管户数据并档统一;联合组织营改增户调查确认,实地核查税源基础信息,全市27351 户营改增纳税人资料顺利交接,做到不重户、不漏户。二是计税标准统一,共同确认结果。采取“方案联合制定、信息 相互交换”的方式,协同开展12241 户定期定额个体纳税人的定额核 定,保证双方计税标准一致;联合开展企业纳税人典型调查和涉税信 息采集、测算及确定应税所得率,共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联合确 定了本地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标 准,统一了房地产行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税依据。

三是税务发票合控,堵塞税收漏洞。联合印发《加强国地税合作 规范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流程的规定》,规范国税代开增值税发票环 节地方税费附征流程,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地方税 费纳入国税“先税后票”完税前置机制中,促进“以票控税”回归;执行联 系单制度,满足“营改增”过渡期纳税人发票需求,防范多开少征风险。一年来,该市国税在代开发票环节累计征收地方税费2847.31 万元,地税累计为国税征收税款1995.2 万元。三、弓弩齐发,执法一个劲道 积极推进涉税信息共享、执法适度整合,协同开展征管互助、风 险管理,联合进户稽查,促进税收执法标准的统一、执法水平的提高 和税收震慑力增强。一是实施信息聚合,防范税收风险。共享双方内部涉税信息,以 半月为周期,交换“金三”系统内尚未实现实时交互的业务域数据,累 计共享信息194613 条;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依托全市51 门建立的信息平台,双方采集了98万条信息并开展联合分析应用;联合开展经济税收分析、协同监督管理及国地税间的关联指标比对,识别税款征收风险。2016 年,该市国地税通过共享信息累计增收 6385.84 万元。二是开展征管互助,提高征管效率。完善二手房销售和其他个人 房屋出租“双代”管理,合作设计开发各税种间不含税换算工具,确保 了计税口径相同;互认建筑企业外出经营管理状态,共享机构所在地 开具核销和经营地报验登记业务信息;联合开展经济税收分析,开展 了增值税、消费税与城市建设税及附加等国地税之间的关联指标比对;协同开展了房地产一体化管理,双方依靠协同管理累计增加建筑房地 产业税收25669.67 万元。

三是联合进户稽查,增强威慑效果。联合制定《案源管理办法》 《轮查和抽查选案管理办法》,开展案源管理合作,探索建立随机和 竞标方法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制度;双方确定共查对象,做到联合进户、各税通查、文书各制、结论单下,专项稽查协作进行、日常稽查联合开展、举报案件联合查处。全年累计对22 户纳税人开 展联合稽查,查补入库税款、滞纳金及罚款1766.98 万元,有效增强 了震慑作用,提高了税法遵从度。四、携手发力,协作一个步子 xx 市国、地税共谋发展大计,真诚合作,积极探索“组团上阵、相互嵌入”的合作模式,在税收宣传、风险管理及干部交流等方面成 效明显。

一是组建辅导宣传团,共发税收声音。立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平台,共同编印税收宣传资料,联合发布营改增、金税三期等国地税 关联业务公告,同频发声扩大影响力;高新区、南丰县等国、地税组 织了取得“三师”资格的干部组建纳税服务专家团队、上市税收援助团 队等志愿组织,实行跟踪化咨询服务,主动帮助涉税筹划,从企业新 办到正常经营,提供一揽子个性化服务;黎川、资溪等县国、地税共 建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和需求,健全了联动 响应举措,受到了纳税人高度称赞。二是成立风险管理团,拆除数据烟囱。成立了由国地业务骨干 参与的风险管理团队,进行数据整备和风险分析、识别、排序、应对 等环节的合作;双方以行业和事项为核心,对房地产业、建筑业、金 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物业行业、旅游业等行业和股权转让等资本 交易事项开展风险协同管理,依据国地税各自风险特征库、风险分析 模型、风险识别指标,共同制定风险筛查指引和风险应对预案,共同 防范税务风险。

一年来,该市国地税累计风险应对税款4763.03 万元。三是创设难题攻关团,互鉴税收经验。以人才流动为突破口,将 各自长期积累的工作经验聚合共享、跨界交融,激荡碰撞出裂变的思 维活力。双方共同建立了13 个税收调研课题组,针对信用应用、欠 税清理等双方共性难题开展联合攻关;共同制定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实 施方案,互派6 名干部挂职交流工作,挂出单位和派出单位对挂职干 部实行双重管理,为挂职人员施展才华提供平台、创造条件,倡导挂 职人员“拜师学艺”“跟班学习”,进一步促进优秀经验的相互借鉴和智 慧成果的相互融合。

某县发改委机关党委2018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

2018年上半年,xx单位机关党委在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的工作指导下,坚持以围绕我委工作重点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开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使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促进各项业务工作不断提升。按照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统一主题,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以不同主题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上半年,我们分别以“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党员结对帮扶”“学习党员积分化管理要求”“开展党员党性体检”“党员带头做表率,清洁家园我先行”“学党员公约,亮岗位职责”等不同主题,开展了6期主题党日活动。现将半年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围绕落实“六项”基本建设,提升党建水平

一是落实基本组织。为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实效,今年年初,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机关党建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开展。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共同来抓。二是落实基本队伍。通过建立完善党员花名册,准确掌握党员信息,制定党员积分化管理制度,建立考评机制,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和结构标准,开展党员培训,不断加强党员队伍管理。三是落实基本制度。通过建立完善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规范30条,“三会一课”、党费收缴、党员学习培训等各项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夯实基础组织建设。四是落实基本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党日+”,党员志愿服务,组织观看教育影片等形式多样的载体,开展党员活动,不断激发党员活力。截至目前,共开展不同主题活动10余次。五是落实基本阵地建设。为了更好的保障党建各项工作开展。扎实推进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了党员干部引领 发展的综合素质 今年以来,机关党委部署和召集了机关各支部深入学习中央全会 和市委会议精神。

台。

(三)深入开展了“三解三促”工作,发改及党建工作迈上新的 台阶 根据市委 《关于在市级机关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 “三解三促” 和大接访活动的意见》要求,机关党委配合委领导通过下基层,了解 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破解发展难题,进一步提升了发改事业水平。在全委“三解三促”活动中,一是成立“三解三促”活动办公室。二是走访蹲点单位,开展调研摸底和收集问题。三是走访贫困户家庭,实施帮扶解困。四是在调研单位蹲点时,同时提供发展思路和建议。五是千方百计解决实际问题。

结合。

2018 上半年基层党建工作总结模板

一、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情况 (一)狠抓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能力素质。

(二)强化责任意识,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三)创新活动载体,增强党建工作活力。

(四)加强作风建设,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二是开展主题活动。三是开展专项整治。

二、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

(二)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三)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

(四)完成支部换届、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

(五)重视基层基础保障。

三、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 2017 年度基层党建评议考核反馈的问题,党组高度重视,认真抓 好整改。

一是强化载体打造,增强工作创新性。

二是强化基础管理,增强工作规范性。

三是强化典型培植,发挥党员先进性。

四、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是发改委业务工作涉及的领域多,覆盖面广,党务干部在谋 划党务工作时,存在对全局工作把握不够的问题,致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 作紧密结合不够;二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虽然形成了常态,但学习的实效性还不够 突出。三是对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的配合活动较少。五、下步打算 一是强化思想建党,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能力素质。以学习贯彻十九大 精神为重点,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学习实效上发力,在“不 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下功夫、求实效。二是注重压实责任,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地生根。突出抓好 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将机关党建工作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每一个层次每 一个党员。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着力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以纠正 “四风”,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并深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和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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