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除经销商协议(案例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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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解除经销商协议(案例13篇)
时间:2023-10-28 07:23:04     小编:书香墨

环保意识是指人们对保护环境、预防环境污染的意识和行动。除此之外,也需关注由于总结的方式和应用范围的广泛,不同领域的总结也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

解除经销商协议篇一

一、经销商空白合同一式两份,空白合同已按公司规定进行了合同编号及公司盖章,由公司人资行政部进行统一管理,营销部根据其经销商开发情况申请领用。

二、总部销售内勤总体负责经销商合同的领用、发放及相关的登记工作,济南销售内勤负责本地人员所需合同的申领、发放和登记工作。

三、总部销售内勤已盖章合同的库存限额数为40份(20家经销商),并根据使用量提出合同盖章申请补齐空白合同存量,并及时在《经销商空白合同领用登记簿》(见附一)上登记。

四、每名营销人员每次领用已盖章合同的数量上限是10份(5家经销商)。营销人员应在领用的合同均已签署并上交后,方可继续领用。

五、营销人员应妥善保管经销商空白合同。合同如有遗失,每份处以100元罚款。如发现合同遗失,应在第一时间向营销总监进行书面报告。营销总监应在收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向上级书面报告。

六、合同保管人员未按照规定手续发放合同的,除勒令追回合同外,另处以100元/份的罚款。

七、已经过双方签署的合同,营销人员应在合同签署后7日内将合同交总部销售内勤存档。驻济南营销人员应在规定日期内将合同交济南销售内勤。济南销售内勤应将本地人员所签署的合同收集后,定期转交总部内勤,每月至少转交一次。已签署的合同不得在济南长期存放。

八、总部销售内勤应将本部门所有已签署的合同进行登记,并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备查。总部销售内勤应在登记后2日内向公司人资行政部转交所有合同。超过2日未转交的,每拖延1天,处以100元的罚款。

九、营销人员离职时,营销内勤应对其空白合同的领用情况进行统计,将未签署的空白合同收回。因工作疏忽未收回的,对销售内勤处以每份100元的处罚。营销总监未起到监督、提醒作用的,对营销总监处以每份200元的处罚。

十、空白合同不得转借他人或企事业单位,不得套用、复制印章,如违反规定,公司将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其他相关责任人追究连带责任,并扣发所有工资。

解除经销商协议篇二

乙方(特约经销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1.授权经销

1.2尽管有上述授权,但甲方仍保留权利,自行将其产品出售给销售区域内的主要客户,主要客户名单及其不时的修改由甲方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向销售区域内的甲方主要客户销售甲方的产品。但甲方自行出售的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在当时出售给乙方的货品价格单上的价格。

1.3乙方的经销权不是独占和排他的。甲方仍保留权利,自行决定授权其它的销售商在该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但甲方出售给其它乙方的货品价格不低于甲方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在当时出售给乙方的货品价格单上的价格。

1.4甲方和乙方之间仅限于甲方产品经销的关系,为互相独立的合同缔约方双方。因此,乙方不得以或试图以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附属公司的合伙人、代表、代理人或特许商的身份开展业务或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作如此表述。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本协议书而被视为与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和附属公司有上述关系。乙方应以本人身份进行产品销售,并且为自身利益与顾客签订购销合同,并且应自行独立承担其在该等购销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乙方不得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合同性文件或作出任何承诺、声明、保证或陈述。乙方违反前述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性文件和作出的任何承诺、声明、保证或陈述对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具有约束力。

2.分销区域、渠道和产品

2.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授权作为甲方产品的经销商,在甲方指定的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的指定产品。

2.2销售区域指附件一所列的甲方指定的行政区域。

2.4乙方同意如果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分销渠道没有被充分地覆盖及发展,甲方有权将部分地区移出其销售范围。

2.5乙方同意只能在销售区域内发展分销网络,进行分销活动。除非有甲方的预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任何第三方购买甲方的产品,或向注册地址或者主要经营地址位于销售区域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甲方的产品,或向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甲方的产品。一经确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按照甲方指令采取补救措施,甲方亦有权即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书。

2.6乙方同意甲方可以随时增加或撤除或变换任何或全部甲方的产品、区域或分销渠道以符合甲方在中国发展的长远计划和对消费者的利益。

3.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1经常不懈地作出努力与甲方在销售区域中可能提出的任何销售计划取得协调。

3.2保持甲方产品的存货数量不低于一个月的平均销售量,以便有效率及无延误地向销售区域提供服务。

3.3负责良好的客户服务。乙方所在市范围内的客户的订单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乙方所在市范围外客户的订单必须在48小时内交货。

3.4按照甲方合理要求格式及次数向甲方提交存货清单及销售报告,乙方应确保各类报表的准确性。

3.5负责做好所有甲方产品及宣传品在区域内商店、商场、超市及其他各种卖场的陈列工作。

3.6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假冒或仿冒甲方产品的侵权商品,或其它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中止合约,并采取法律行动,追究乙方的责任。

4.乙方的投资、人力资源

4.1乙方的开办费用及基本日常开支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使用的办公桌椅、文具、文件柜、电话、传真、空调的购置费用、差旅费、仓储费、运输费、局部促销费及市场费用。

解除经销商协议篇三

1、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企业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票据开据日期。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2、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3、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方可进行修改。

二、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4、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销售经理、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5、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保存。

6、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总经理审核后方可变更。

7、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8、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9、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三、销售合同的管理

10、空白合同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收支记录。

11、销售部业务员领用时需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

12、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的协议等。

13、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年以作备查。

14、销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公章)**年**月**日

解除经销商协议篇四

第1条目的

为了规范销售合同制定、加强销售合同管理、合理规避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销售合同的签订、审批、变更、保管等各项事项的规范和管理。

第2章销售合同签订与审批

第3条签订原则

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4条客户信用审查

1.销售专员在与客户洽谈时,必须审查客户的资格、信用等情况。

2.合同签订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客户资信等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与信用等级低下的客户签订合同。

第5条合同形式规范

1.标准销售合同的格式必须由公司法务部门统一制定。

2.销售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任何口头形式的承诺本公司都不予承认。

3.一般情况下,销售合同需采用法务部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销售部、相关人员与客户共同拟定销售合同。

第6条合同内容规定

公司销售合同的签订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项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

3.产品质量标准及容差界限。

4.运输方式、运费承担方式、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明确、具体的验收方法。

5.付款条件、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6.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7.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8.具体谈判业务时可选择的其他与销售业务相关的条款。

第7条合同审批

1.本公司所有对外销售合同必须经过合同评审程序方可签订。

2.在合同签订和修改前评审,销售部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评审。

第8条签订权限

1.销售合同总额在万人民币以下的,报销售经理主管审批,由销售专员自行签订。

2.销售合同总额在万至万人民币的,报营销总监销售部经理审批后,由销售主管与客户签署。

3.销售合同总额在万人民币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营销总监与客户签署。

4.外销合同,根据其签订时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单位后的价格,确定审批和签订人员。

第3章销售合同的履行

第9条合同履行原则

销售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签订双方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10条合同履行监控

各相关部门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销售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4章销售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变更与解除要求

1.客户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时,销售部经理应从维护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恰当的处理方式,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因客户原因造成合同变更与解除的,销售部经理必须要求其赔偿本公司损失。3.因本公司过错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的,应主动承担责任,以免造成双方损失扩大。

变更、解除合同,应按签订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13条合同变更与解除形式

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需包括合同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所有口头形式的变更本公司不予承认。

第5章销售合同的纠纷处理

第14条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1.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合同纠纷处理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其他解决方式为次。

3.本公司员工在处理纠纷时,及时上报上级,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15条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2.因本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因合同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3.销售合同总额在万人民币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营销总监与客户签署。4.外销合同,根据其签订时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单位后的价格,确定审批和签订人员。

第15条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2.因本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因合同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清主次,合情

合理解决。

4.协商达不到预期要求时可依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进行诉讼或仲裁。

第6章合同资料保管

第16条空白合同保管

1.空白标准销售合同由销售部档案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领取记录。2.销售人员领用空白标准销售合同时,需在档案管理人员处登记,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

第17条销售合同原件管理

1.销售专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将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2.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原件未及时上交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合同签订人员索取。如其拒不补交的,应及时上报销售部经理追收。

第18条建立合同档案

1.每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

2.每份存档合同必须资料齐备,应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

第19条建立合同管理台账

1.销售部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销售合同的台账。

2.销售合同台账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等。

3.台账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第20条保管年限要求

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3年备查。

第21条合同的清册与销毁

销售合同保存3年以上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第7章附则

第22条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3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解除经销商协议篇五

第1条目的

为了规范销售合同制定、加强销售合同管理、合理规避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销售合同的签订、审批、变更、保管等各项事项的规范和管理。

第2章销售合同签订与审批

第3条签订原则

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4条客户信用审查

1.销售专员在与客户洽谈时,必须审查客户的资格、信用等情况。

2.合同签订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客户资信等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与信用等级低下的客户签订合同。

第5条合同形式规范

1.标准销售合同的格式必须由公司法务部门统一制定。

2.销售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任何口头形式的承诺本公司都不予承认。

3.一般情况下,销售合同需采用法务部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销售部、相关人员与客户共同拟定销售合同。

第6条合同内容规定

公司销售合同的签订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项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

3.产品质量标准及容差界限。

4.运输方式、运费承担方式、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明确、具体的验收方法。

5.付款条件、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6.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7.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8.具体谈判业务时可选择的其他与销售业务相关的条款。

第7条合同审批

1.本公司所有对外销售合同必须经过合同评审程序方可签订。

2.在合同签订和修改前评审,销售部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评审。

第8条签订权限

1.销售合同总额在万人民币以下的,报销售经理主管审批,由销售专员自行签订。

2.销售合同总额在万至万人民币的,报营销总监销售部经理审批后,由销售主管与客户签署。

3.销售合同总额在万人民币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营销总监与客户签署。

第9条合同履行原则

销售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签订双方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10条合同履行监控

各相关部门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销售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4章销售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变更与解除要求

1.客户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时,销售部经理应从维护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恰当的处理方式,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因客户原因造成合同变更与解除的,销售部经理必须要求其赔偿本公司损失。3.因本公司过错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的,应主动承担责任,以免造成双方损失扩大。

变更、解除合同,应按签订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13条合同变更与解除形式

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需包括合同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所有口头形式的变更本公司不予承认。

第5章销售合同的纠纷处理

第14条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1.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合同纠纷处理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其他解决方式为次。

3.本公司员工在处理纠纷时,及时上报上级,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15条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2.因本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因合同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3.销售合同总额在万人民币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营销总监与客户签署。4.外销合同,根据其签订时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单位后的价格,确定审批和签订人员。

第15条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2.因本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因合同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4.协商达不到预期要求时可依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进行诉讼或仲裁。

第6章合同资料保管

第16条空白合同保管

1.空白标准销售合同由销售部档案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领取记录。2.销售人员领用空白标准销售合同时,需在档案管理人员处登记,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

第17条销售合同原件管理

1.销售专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将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2.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原件未及时上交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合同签订人员索取。如其拒不补交的,应及时上报销售部经理追收。

第18条建立合同档案

1.每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

2.每份存档合同必须资料齐备,应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

第19条建立合同管理台账

1.销售部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销售合同的台账。

2.销售合同台账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等。

3.台账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第20条保管年限要求

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3年备查。

第21条合同的清册与销毁

销售合同保存3年以上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第7章附则

第22条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3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篇三:xx公司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xx公司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第1条为明确产品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产品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公司经销科的产品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第3条公司产品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公司经销科科长会同主管经理共同拟定。

第4条公司产品销售合同格式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公司产品销售合同须经公司经理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经销科科长审批。

第3章产品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第7条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产品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经销科科长、主管经理、经理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产品销售合同。

第8条产品销售合同订立后,由经销科将合同正本交综合办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经销科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经理审核后方可变更。

第10条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经销科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第11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产品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13条主管经理负责指导经销科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第4章产品销售合同的管理

第14条空白合同由综合办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签收记录。

第15条经销科业务员领用时需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

第16条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交还综合办管理人员。

第17条合同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第18条产品销售合同按年装订成册,保存二十年以作备查。

第19条产品销售合同保存二年以上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

解除经销商协议篇六

甲方:旌阳区绵春饮品经营部(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刘述建(以下简称乙方)

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剑南娇子”品牌系列产品经销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销区域和销售目标:

1.市师古镇地区经销商,并负责该品牌的产品展示及销售。

2.本协议有效期限为5月7日至5月6日。

3.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外销售甲方产品。

4.乙方在20每季度,最低销售额不低于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二、订货及交货方式:

1.乙方按甲方规定提前半个月或一个月向甲方提交订单;

2.乙方提货以现金方式结算;

3.乙方提货地点为甲方仓库;

4.产品运输、保险等运杂费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由乙方与承运人自行结算。

三、保证金及串货处罚:

1.乙方需向甲方缴纳;

2.甲方如发现乙方串货,杀价销售等,甲方有权扣除乙方

保证金并停止向乙方供货。

四、协议效力: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补充。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年月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电话:年月日

解除经销商协议篇七

签署地址:上海签署日期:12月30日甲方:xx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兴贤路1180号8栋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国内区域经销商,以及甲方生产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共识,双方共同遵守:

1、经销授权

1.1根据本协议约定,甲方授予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和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1.2本协议项下的期限和区域,是指附件1所明确的期限和地区。县级以上(不含县级)医院项目,乙方需提前向甲方申请,做单独项目授权。

1.3甲方产品,是指附件1所列的由甲方制造的产品(包括产品相关的配套设备、配套零件和易损件)、系统和服务等。

或备件。

1.5乙方应当始终被视为独立缔约人,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视为在乙方与甲方之间创设了雇主与雇员、合伙、合营企业或是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关系。因此,乙方无权获得任何佣金。

2、产品供应

2.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订单,向乙方出售甲方产品,供其在本协议指定的区域内销售。每次成交,甲方与乙方之间是独立的买卖关系,应签订销售协议/订单。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是否供应及如何分配现有指定产品。

2.2甲方按照第2.1款向乙方出售产品的价格将会列在定期更新的`价格清单中,或者由甲方根据具体的交易在合同/订单中加以确定。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调整产品价格政策,不须事先通知乙方。

2.3甲方为乙方的合格人员就甲方经营规范及产品特性等方面提供适当培训。除非另有约定,乙方应承担接受培训人员的费用,包括差旅和生活费用。

2.4本协议并不强制甲方接受任何协议/订单,也不赋予乙方任何得以强制甲方接受协议/订单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如甲方认为履行其责任会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则甲方有权停止履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产品销售

3.1乙方应尽全力在指定区域内推广和销售甲方产品。乙方应维持必要的组织机构及雇员以确保甲方产品的最佳销售状况。

3.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时,应以乙方自己的名义为其利益与客户签订独立的销售协议。乙方有权确定自己的转售价格和条件。

3.3除非得到甲方明确书面授权,乙方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承担任何义务,亦不得代表甲方作出任何保证和声明。

3.4从本协议开始之日起,每6个月,甲方根据业绩评估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具体请参见附件2)对乙方进行一次业务及能力综合考评,如果乙方经营情况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无需对乙方提供任何补偿或赔偿。甲方保留根据商业需要调整评估方案的权利。

3.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方式和时间间隔向甲方提供定期报告,至少每月一次,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市场状况、业务前景预测、竞争者的活动及其他相关的事态发展状况。

3.6若乙方(1)从本协议指定区域外收到关于甲方产品的任何询价;或(2)收到有关未规定于附件1的甲方产品的任何询价。乙方在收到上述任何询价后,有义务在1个工作日内转交甲方。但乙方无权对上述询价转交活动请求任何报酬。

3.7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及双方的约定销售甲方产品,同时,乙方承诺并保证: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跨区域报价、谈判或销售;

(2)乙方不得销售直接与甲方产品或其组成部分竞争的产品。

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乙方将会受到甲方惩罚或制裁。同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3.8其他销售事项

(3)乙方有义务将任何侵犯甲方公司权益的活动情况立即通知甲方。

4、核查和审计

4.1甲方或甲方聘请的第三方有权审计乙方根据本协议或任何相关协议项下履行的所有销售活动。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可能开展的任何审计。

4.2乙方有义务保存并在审计时提供准确而详尽地描述所有销售活动、已支付的款项、乙方拟要求或已要求甲方给予报酬或报销的成本和费用的账簿和记录。

5.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的使用

5.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制作销售材料、促销用品、宣传口号等)将甲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标、名称等)用于乙方的商业推广行为。即使乙方获得甲方同意,可以使用上述许可权利,但是,甲方保留随时撤回上述许可的权利。

5.2乙方应确保甲方及时获知乙方或其任何雇员取得、处置与甲方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同意并授予甲方获得该类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许可权等相关权利)的优先权利。

6、非竞争

6.1除本协议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承诺并保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会发生下列情形:

(1)经营甲方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

(2)复制或制作甲方产品或其组成部分;

(4)生产或购买用于与甲方产品集成或与甲方产品组合的产品;

(6)通过某种方式使得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直接或间接获得乙方的权益;

(7)其他可能与甲方业务发生竞争关系的行为。

6.2双方同意,上述第6.1款约定的非竞争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3年内仍然有效。

7、第三方索赔

7.1当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向甲方提出索赔(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索赔)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且不应承认第三方提出的索赔。

7.2乙方应协助甲方对该类索赔进行抗辩,并应只根据甲方的书面指示采取行动。甲方应偿付乙方为抗辩而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

7.3如果第三方因甲方交付的产品而对乙方提出理由充分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在不承担任何进一步责任的前提下,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并承担费用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救济措施:

(1)从知识产权权利人处取得权利许可;或

(2)对产品侵权部分进行修改或替换以使其不侵犯上述权利;或

(3)若无法合理地采取上述措施,则收回有争议产品并在扣除折旧费后返还销售款。

乙方承认并同意,甲方提供的上述救济措施是合理的、唯一的,最终的。除此之外,甲方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7.4索赔请求只有在经甲方认可或在乙方根据甲方指示进行抗辩的法律程序中被最终判定的情况下才可被视为理由充分。

解除经销商协议篇八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国内区域经销商,以及甲方生产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共识,双方共同遵守:

1.1根据本协议约定,甲方授予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和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1.2本协议项下的期限和区域,是指附件1所明确的期限和地区。县级以上(不含县级)医院项目,乙方需提前向甲方申请,做单独项目授权。

1.3甲方产品,是指附件1所列的由甲方制造的产品(包括产品相关的配套设备、配套零件和易损件)、系统和服务等。

1.4甲方按照第1.1条所授予的销售权利是非排他性的。甲方保留在区域内直接向客户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指定其他经销商和/或一次性经销商以直接或通过其关联企业的方式在代理区域内销售和/或维修医疗设备或备件。

1.5乙方应当始终被视为独立缔约人,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视为在乙方与甲方之间创设了雇主与雇员、合伙、合营企业或是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关系。因此,乙方无权获得任何佣金。

2.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订单,向乙方出售甲方产品,供其在本协议指定的区域内销售。每次成交,甲方与乙方之间是独立的买卖关系,应签订销售协议/订单。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是否供应及如何分配现有指定产品。

2.2甲方按照第2.1款向乙方出售产品的价格将会列在定期更新的价格清单中,或者由甲方根据具体的交易在合同/订单中加以确定。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调整产品价格政策,不须事先通知乙方。

2.3甲方为乙方的合格人员就甲方经营规范及产品特性等方面提供适当培训。除非另有约定,乙方应承担接受培训人员的费用,包括差旅和生活费用。

2.4本协议并不强制甲方接受任何协议/订单,也不赋予乙方任何得以强制甲方接受协议/订单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如甲方认为履行其责任会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则甲方有权停止履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1乙方应尽全力在指定区域内推广和销售甲方产品。乙方应维持必要的组织机构及雇员以确保甲方产品的最佳销售状况。

3.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时,应以乙方自己的名义为其利益与客户签订独立的销售协议。乙方有权确定自己的转售价格和条件。

3.3除非得到甲方明确书面授权,乙方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承担任何义务,亦不得代表甲方作出任何保证和声明。

3.4从本协议开始之日起,每6个月,甲方根据业绩评估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具体请参见附件2)对乙方进行一次业务及能力综合考评,如果乙方经营情况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无需对乙方提供任何补偿或赔偿。甲方保留根据商业需要调整评估方案的权利。

3.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方式和时间间隔向甲方提供定期报告,至少每月一次,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市场状况、业务前景预测、竞争者的活动及其他相关的事态发展状况。

3.6若乙方(1)从本协议指定区域外收到关于甲方产品的任何询价;或(2)收到有关未规定于附件1的甲方产品的任何询价。乙方在收到上述任何询价后,有义务在1个工作日内转交甲方。但乙方无权对上述询价转交活动请求任何报酬。

3.7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及双方的约定销售甲方产品,同时,乙方承诺并保证: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跨区域报价、谈判或销售;

(2)乙方不得销售直接与甲方产品或其组成部分竞争的产品。

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乙方将会受到甲方惩罚或制裁。同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3.8其他销售事项

(3)乙方有义务将任何侵犯甲方公司权益的活动情况立即通知甲方。

4.1甲方或甲方聘请的第三方有权审计乙方根据本协议或任何相关协议项下履行的所有销售活动。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可能开展的任何审计。

4.2乙方有义务保存并在审计时提供准确而详尽地描述所有销售活动、已支付的款项、乙方拟要求或已要求甲方给予报酬或报销的成本和费用的账簿和记录。

5.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制作销售材料、促销用品、宣传口号等)将甲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标、名称等)用于乙方的商业推广行为。即使乙方获得甲方同意,可以使用上述许可权利,但是,甲方保留随时撤回上述许可的权利。

5.2乙方应确保甲方及时获知乙方或其任何雇员取得、处置与甲方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同意并授予甲方获得该类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许可权等相关权利)的优先权利。

6.1除本协议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承诺并保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会发生下列情形:

(1)经营甲方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

(2)复制或制作甲方产品或其组成部分;

(4)生产或购买用于与甲方产品集成或与甲方产品组合的产品;

(6)通过某种方式使得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直接或间接获得乙方的权益;

(7)其他可能与甲方业务发生竞争关系的行为。

6.2双方同意,上述第6.1款约定的非竞争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3年内仍然有效。

7.1当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向甲方提出索赔(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索赔)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且不应承认第三方提出的索赔。

7.2乙方应协助甲方对该类索赔进行抗辩,并应只根据甲方的书面指示采取行动。甲方应偿付乙方为抗辩而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

7.3如果第三方因甲方交付的产品而对乙方提出理由充分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在不承担任何进一步责任的.前提下,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并承担费用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救济措施:

(1)从知识产权权利人处取得权利许可;或

(2)对产品侵权部分进行修改或替换以使其不侵犯上述权利;或

(3)若无法合理地采取上述措施,则收回有争议产品并在扣除折旧费后返还销售款。

乙方承认并同意,甲方提供的上述救济措施是合理的、唯一的,最终的。除此之外,甲方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7.4索赔请求只有在经甲方认可或在乙方根据甲方指示进行抗辩的法律程序中被最终判定的情况下才可被视为理由充分。

甲:_______乙: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经销商协议篇九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广告公司项目事宜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广告公司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

2、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广告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

3、甲方以风险投资方身份向乙方提供经营公司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整,其中各方出资分别:________________甲方出资整,占出资总额的;乙方以负责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作为出资资本,占出资总额的。

4、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广告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公司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

公司账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在广告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广告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________________

(1)转让共同投资于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3、广告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另每月付予乙方作为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人工资作为酬劳。工资金额由双方商协。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特约经销商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特约经销商合作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经销商协议篇十

一、行政部从总经理处领用合同,办理好相关领用手续,定期(每月尾)与总经理办理核销手续。

二、行政部负责合同的管理、领用、核销等工作,做好合同领用的台账记录。

三、财务流程部负责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每月月尾会同行政部与总经理处办理核销手续。

四、业务部从办公室处领用合同,每次限领一式两份,业务结束后,须及时归还合同,做好核销工作;合同归还后方可办理下次合同领用。

解除经销商协议篇十一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______类型__期限的劳动合同,现经_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双方协商一致(或:因出现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第___条协商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确定于_____年___月__日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二、乙方在解除本劳动合同后的有关经济补偿和工作交接等事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有的约定处理。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为____年,乙方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______元币。

三、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不再为乙方支付任何社会保险金费用。

四、双方共同商定: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必须结清所有关于借款、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等债权债务,甲方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办理好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协议第二条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在乙方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因任何一方违约延误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

五、乙方离职后不得利用在甲方获取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式、客户名单)从事有损甲方名誉或利益的行为。

六、本协议书经甲方与乙方在协议书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xx年x月x日

xx年x月x日

解除经销商协议篇十二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原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依()_________号仲裁书,已成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房屋的业主,并有意自用该处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与原房主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承租上述房产的租房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前终止,甲方于当日退出承租房产。

2.因房主自身原因,甲方近来一直未能与其联系上,故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的房租甲方已提存至_________公证处。

3.上述房租依乙方与原房主的转让协议,应全部或部分归乙方享有,但至今该房租仍在原房主________________处,且_________尚有_________________元押金未转交给乙方或归还甲方,鉴于上述情况,甲方承诺协助乙方取得其应得的房租,乙方承诺尽快归还甲方_________元押金。

4.双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进行房屋交接手续,完成交接手续后在本协议上签章。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经销商协议篇十三

甲方:周××,男,1960年05月23日生,澳门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住云南省大理市xx花园小区。

乙方:元××,女,1975年02月13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市××花园小区。

周××与元××相爱后于20xx年7月在××市xx花园(别墅)同居至今。20xx年元xx生育一女儿,双方商定取名周xx。周××确认周xx系自已非婚生亲生女儿。现甲乙双方就结束同居关系的相关问题协议如下,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乙双方自愿结束同居关系;

二、周xx愿付女儿抚养教育费人民币xxx万圆整。

该款以元xx名义专户定期存入银行。至周xx十八岁后可独立拥有和支配该笔抚养教育费。在周xx十八岁之前由其母元xx担当监护人,承担抚养教育监护之责。元xx可支取该笔款项之利息以用于周xx的抚养教育。但在周xx未满十八岁之前,元xx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支取该xxx万元。

三、考虑双方已同居八年,周xx愿向元xx支付生活费人民币贰十万元整。

四、周xx先生从1994年x月开始付款至1994年12月xx日前付清人民币xxx万元整,即:上述款项以现金或活期存折支付,后四笔款周xx愿付利息。

五、周xx先生愿将元xx购买之大理市内房屋一套之借据(人民币伍拾伍万元)返还给元xx,此房屋愿做为父亲周xx送予女儿周xx之住房,此房由其母元xx管理并有权居住使用,但不得处理外卖或用之与他人结婚。待女儿周xx成人后由其自行支配。

六、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律师见证后生效,如周xx不按期按额付费(含交还元xx万借据)或元xx不对女儿周××尽抚养教育监护之责,则双方均可以法律手段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及见证律师各一份。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周××

乙方:元××

调解及见证人:云南安华律师事务所马培杰律师(大理)

二0xx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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