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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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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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是一种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有条理的行动方案。怎样写计划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计划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贸市场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一

管理员

1.积极履行本单位有关规定,宣传农贸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维护市场秩序,向上级提出市场建设方面合理化建议。2.礼貌待人,文明管理,热情为商户、消费者排忧解难;调解交易纠纷,妥善处理管理中的问题。

3.负责市场环境清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杜绝市场卫生出现问题。4.按规定征收市场摊位费、保安费、卫生费等收费,做到票钱相符,日清月结,及时上交。

5.调查集市贸易情况,掌握市场行情,合理科学地对市场摊位进行布局,有计划地对市场摊位进行公开招标,提高市场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6.秉公办事,负责接待和处理市场管理方面的商户及群众来信来访,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领导。

收费员

1.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及财务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本部门及物业公司上级的领导。

2.负责关于收费方面各种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报财务部参阅。

3.熟练掌握物业收费流程,按时完成每月商户物业管理费及代收费等费用账单的计算、录入,并将收费明细账单清晰、无误地存档。

4.负责缴费情况的统计工作,编制各种物业缴费情况统计表。

5.负责零星费用的收款工作,负责收据的领用、保管,为商户开收据,并建立收据使用登记表。

6.接受商户有关费用收缴情况的查询,为商户保守秘密;按规定收取费用,不得自定标准。

7.及时将商户欠费情况反馈给公司财务部,督促其追缴欠费;对于屡催不缴的业主,要及时报告给领导,以便采取措施。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安

1.保安员上岗时,应着装整齐,不迟到、早退,不得当班饮酒或酒后上岗、不在指定区域吸烟、下棋等,当班期间不得睡觉、窜岗、脱岗。

2.白日、夜间值班巡逻,确保市场内财产安全完整不受损失。

3.进出车辆凭出门证通行,检查通行手续,无通行手续不放行。

4.对外来车量及其它车辆擅自进场作业、停放予以劝离、处罚或依法扣留。

5.对个别商户未经批准私自占用本摊位以外的摊位、道路予以制止。

6.市场墙外、贴墙私搭建筑物、堆码杂物及时制止,视情况程度及时上报。

7.对恶意拖欠物业费、水电费、租赁费的商户,协助管理员收费人员予以催收。

8.协助管理员巡查水电、消防、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处置、及时上报。

9.维护市场经营秩序,防范欺行霸市场行为出现,协助管理员调解商户之间、商户客户之间纠纷,及时化解矛盾并提供咨询服务。

10.做好市场与外部各单位、个人之间相处关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1.物业公司和管理员交办的其它符合基本职责范围的工作。

12.严禁收受财物,吃拿卡要,影响公司形象。

保洁员

1.市场保洁员应统一着装。遵守上下班时间,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实行责任区域管理。

2.保洁员应实施不间断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3.保洁员要及时清倒垃圾桶内的垃圾,垃圾容器四周无遗洒物。保持市场内外整洁优美,无痰迹、无污水、无蚊蝇孳生地、无蛛网、无乱贴小广告、无乱写乱画、无乱挂杂物、无卫生死角。

4.保洁员要将定期做好市场消杀工作,市场全面打药,防止蚊蝇孳生,进行防疫消毒。

5.保洁员要大力宣传环境卫生法律、法规,提高商户的卫生意识,不断提高市场文明程度和环境卫生的整体水平。

6.保洁员应协助市场管理人员做好市场卫生监督工作,对违反市场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市场管理人员。

7.市场内的保洁工具实行包干管理,由保洁员自行负责看管,不得故意损坏、丢失,不得挪做他用。

农贸市场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二

十月份工作总结及下月打算十月份,在上级部门领导的关心下,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和集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农贸市场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完成了“迎复审”工作,并做好迎接中秋、国庆两大节日的“保供”工作。

为保障20xx年中秋、国庆两大节日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扩大消费需求,繁荣城乡市场,确保我区群众过上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我公司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指导流通企业根据“两节”消费特点和不同消费群体的个性化需求,积极组织货源,加强产销衔接,丰富商品种类,增加库存数量,重点保障粮、油、肉、蛋、菜、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同时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做好应对市场异常波动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供应不出现断档、脱销现象。二、加强市场的消防监督管理,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秋冬季节天干物燥,加之今年中秋、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比较集中,农贸市场内客流、物流频繁,引发火灾的概率较大。公司本着“稳定压倒一切”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为打造平安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在“两节”前后,公司组织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安全工作监管力度,重点严查小吃部、安全通道、车库和其它人员密集场所等。严格落实责任制,认真落实值班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以“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为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另一方面公司对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升级。为了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农贸市场内各个经营户的营业能够安全顺利进行,降低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全面掌握市场的消防安全情况。我公司拟照消防大队的要求需增加消防控制室、喷淋、小型消防站等,消防泵房需大保养及市场内的消防管、灭火器及消防设施进行更换和补增。

根据商务部《关于启动首批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参照商务部20xx年二季度肉菜流通体系运行考核情况,我公司加强肉类追溯秤的管理,切实把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要求经营者执行食品索票规定,建立完善的食品进销台账和档案,拒绝销售“三无”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把好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监管,为保证我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的平稳、有序、可控做了大量的工作。

城市公共文明建设是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的需要。为了迎接我区的文明城市测评工作,集团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对照国家文明城市测评标准,按照“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的总要求,使农贸市场达到“干净、有序、诚信”的具体目标,并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市场基础设施配备,优化强化管理服务。

十一月份打算:

(1)我们将继续做好市场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追溯秤的管理;

(2)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安全隐患的监督整改力度;

(3)狠抓食品安全基层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能力建设。

农贸市场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三

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促使我镇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农贸市场建设管理作为政府民心工程,做好做实,使我镇农贸市场的经营环境及管理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得到提升,成为政府满意、群众实惠、市场繁荣的文明窗口。

1、公开干部岗位职责和输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2、依法办理进场经营资格审批手续,按照分开公评原则安排摊位。

3、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市场管理和查年违法违章案件,做到文明管理,正经办事,程序合法,处罚得当。

4、着装上岗,亮证检查,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勇于同违法乱纪行为斗争。

5、遵守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廉政守则,不准在发照收费办费办案安排摊位等工作中徇情枉法,不准参与经伸企业和企业中入权力股分取红利。

6、建立市场管理干部学习和职业培训制度,努力提高干部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7、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提出合理化建议。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发布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进入集市贸易的商品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取少少量的市场管理费。工业品,牲畜费率按成交额计算不得超过1%其它商品不得超过2%"并应将收费标准颂于众,接受群众监督。摊位设施和经营情况确定。摊位门店要努力实行公开招标制度。

2、在市场设摊经营的经营者必须按规定交纳市场管理费。不准瞒报商品数量,逃漏市场管理费和故意抗拒刁难瞩费人中履行公务。

3、收费人必须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较为准确地计算商品价值,做到收费合理,不多收,不漏收。收费人员在收款时必须开具"市场管理费收据"做到手续完备,钱据相符当面点清帐目清楚。现金应当日上缴,不准截留公款。

4、对固定摊位可实行按月定额收取市管费的办法,由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交会。月收费按月平均成交额核定,半年或几个月调整一次。临时设摊的可在申请摊位时收取。对自销农民实行划片设摊,逐个收费。

5、收费人员必须遵守法,佩戴标志,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不徇私情费,不乱收费,不接受经营者义不容辞送礼,不向经营者借款,赊欠索取商品或利用工作之便宜货。违者从严处理。

1、凡进入市场的购销人员都有必须讲究卫生,不准擅自在市场内张巾广告和在墙上,摊上随意涂写,堆放杂物,体质市场整洁。

2、必须严格执行仪器卫生法,严禁有毒有害污秽不洁,烂变质霉变食物,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个人健康证。营业人员必须人员必须穿戴白衣白帽和白袖套。经营熟食的必须有防蝇防潮尘防设备和清洁用具。

3、市场内应建立必要的卫生设施,设立卫生宣传栏果壳箱,痰孟和下水道自来水以及垃圾处理装置,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应轩冷设备,型市场要有公共厕所。

4、市场都有必须确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上市商品检验和卫生管理工作。弄市场应建立市场爱卫会或卫生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检查。

5、市场要配备卫生保洁员,专门从事清卫工作。农贸市场在夏季节要经常进行灭蝇灭蚊灭菌等防疫消毒。

6、坚持经常性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个体商贩做好自清何洁工作。每个摊位实行摊前摊后柜台上下卫生包干,及时清除摊位周围的垃圾和脏物。经营多垃圾商品的`摊主必须自备盛放工具集中垃圾送到指定的堆放地点。

7、对违本规定的由市场办公室依照有关规定,酌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警告停业整顿等处理。

4、农贸市场管理规章制度

1、商户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不得以任何性质进行违法乱纪活动。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质量不合格商品、过期商品。

2、商户为所租赁摊位的安全责任人,必须遵守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私自乱接电源、不得违章使用电器、不得有明火产生;不得出售及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3、商户要文明经商、礼貌服务,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坚持“顾客永远是对的”的经营理念,对受屈的从业人员设“屈奖”。

4、商户之伺需公平竞争,不得恶意诋毁他人商品,销售过程中不得缺斤少两。各商户在任何情况下不许以任何理由在市场内发生争执或,否则将予以重罚或终止合同。

5、商户要保持市场环境卫生,垃圾放入指定位置,货物摆放不得超出自己租赁范围内。此范围卫生要达到甲方要求的营业标准。

6、商户要按市场规定时间进行经营(多数商户意见)不得私自关闭摊位、改变装修、不得随意张贴、悬挂广告标语,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申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

7、商户不可擅自改变经营品项,转租转让碓位要向甲方提前申请更改合同。

8、商户要爱护公共奢侈,不得恶意损坏,侵占。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以上条例请各商户认真遵守,甲方将严格执行,有奖有罚,做到公平,公正。违任何一条制度并不听劝告的都将视情节轻重处于20元—200元的罚款,严重违纪者甲方将终止合同,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农贸市场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四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20xx年,街道食安办、市监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机关文件会议精神,对食品安全在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严格执法等方面进行严格部署,全力推进食品安全创建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努力奋斗。

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一方经济社会的安全稳定。东风路街道食品经营户共计809家,其中生产企业有元味1家;大中小型餐饮及学校幼儿园共计392家,其中学校幼儿园9家,单位食堂20家,大中型餐饮71家,小型餐饮311家;农贸市场2家,共计经营户71家;流通门店共计345家,大中型超市2家,食杂店274家,药店22家,食品贸易商40家,网络经营户7家。

为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社区多次调整食安巡查员,确保业务熟悉,责任上肩,任务落实到位,食安办与市监所工作也能明确分工,通力合作,使工作能高效地顺利开展。并定期召开食安工作人员培训及工作交流会,布置新任务,强化基础工作。同时经常利用会议、微信平台、标语、专栏等对食安创建进行大力宣传,让食品安全知识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是强宣传,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通过多种形式、不同角度、各种途径开展食安创建宣传活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积极营造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开展食品安全进小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活动,通过墙报标语横幅分发传单资料等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日常宣传工作中,全街共设立15块永久性宣传栏,所辖各社区均有一块以上永久性食品安全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每季度不少于1次。

二是建台账,提升辖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合力,搞好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发布,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能力,我们重点抓好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食品、蔬菜、水果的生产和进货关,结合当前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工作,用健全台账、规范台账的办法让每一项食品安全工作做到全、做到细,形成人人想干事,人人能干事,人人干成事的工作氛围。

三是强监管,确保食品市场持续根本转好。认真履职,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取得成效。开展“护苗行动”等十大专项整治;对街道内农贸市场和零售的生猪销售质量进行监管;对各种生产经营摊点,特别是超市的食品重点监管和安全检查同时,对校园周边、小餐饮、药店等监管重点领域,加大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频次,固化主体责任意识,减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今年是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验收年,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既是民生工程,也是一个城市的名片和标识。严格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分解落实各级各部门创建任务,查找短板,补强弱项,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全面做好本届国家层面评估验收备检工作,支持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2、实施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保证校园食品安全,防范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学校相关负责人配餐制度,鼓励家长参与监督,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实行覆盖监督检查,落实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

3、实施保健食品“护老”行动。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防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广泛开展以老年人防骗为内容的宣传活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打击传销,做好消费者维权服务工作。

4、实施食品生产和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行动。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管理,重点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肉制品、辣条等重点品种监管和整治。

5、实施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行动。联合城管办、市监所、食安办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摊贩的管理,取缔马路摊贩和市场周边店外经营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场内和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解决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漫溢等环境卫生问题。治理市场占道经营,乱堆乱放问题,严查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及时公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入场销售者档案等资料,对市场内门店摊位监管到位,查食品经营资质,查食品经营者健康证,查食品是否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查食品经营及制售过程环境卫生情况,设备清洁消毒情况,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消费欺诈,欺行霸市行为,促进文明经营,规范管理,规范豆制品、米粉、湿面市场经营秩序,查是否按要求贮存运输,实行冷链销售,严查无证企业进货渠道,严查无合格证明文件的豆制品、米粉和湿面。

6、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整改规范一批、提质改造一批、引导转型一批、关停淘汰一批。严格规范小餐饮经营活动,全面提升行业食品安全水平,小餐饮建立台账率达100%,亮证经营率达100%,餐具消毒率100%,做到持证经营到位,无超范围经营,从业人员有健康证,经营环境干净、整洁,后厨透明可视,物品摆放有序,纱门纱窗三防齐全,索证索票到位,清洗水池,加工用刀具砧板分开使用,冷藏(冻)储存生熟分开存放,餐具消毒到位,有专门清洗水池,消毒柜及保洁设施。

7、实施“三小”食品整规行动。认真落实《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全面摸清辖区小作坊底数,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实现证照齐全、设施完善、操作规范、管理到位、质量安全,促进小作坊健康发展。

8、开展酒类产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针对酒类产品常见的勾兑甲醇、无证生产经营,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假售假行为,集中查处酒类产品违法事件,取代酒类产品市场。

9、实施网络食品安全“网剑”行动。制定和实施行动措施,加强网络销售食品线上监测、线下检查和监督抽检,落实网络销售平台主体责任,实现网络食品经营主体核查率100%、无证经营查处取缔率100%、网络食品经营重大违法案件查处率100%、网络平台信息公示率100%,促进网络食品交易秩序明显好转。

1、农贸市场

新沙湖桥农贸市场现有经营户82家,市场经过几年时间的运营和再次的水产家禽区提质改造,以及市场方和街道食安办、市监所的共同监督和管理,市场运营已走上正轨,生意也日趋繁荣,但因户数众多,租转经营户不少,也需不断加强对经营户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德雅村农贸市场现有经营户10户,经营规模较小,市场生意不是很好,经营户租转户不少,管理有不少难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市场开办的资料和主体责任的管理和监督。

2、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工作。

今年是长沙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验收之年,省里将对市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上报国家创建办,国家创建办将组织对长沙市进行验收。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需要街道上下一心,通力协作,才能将食品安全创建工作完成。首先要大量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门店的创建氛围和创建意识要大幅提高,其次要做好细致的基础工作,比如门店的台账、设施、卫生、资料上的准备和完善。同时要开展好农贸市场、小餐饮等专项整治活动。最后要做好食安创建工作资料收集工作。收集好工作资料,包括文件、会议、措施方案、督查、考核、统计、总结等有关资料,能充分体现食安工作的深入开展。

3、单位门店督查巡查工作。

对全街辖区范围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巡查,做到每季度一次以上,并按要求对证照、宣传、台账、设施、卫生及产品的品质进行全面检查,工作具体、繁重且责任重大。我街将对所有门店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台账、规范管理、严格执法,配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验收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全力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农贸市场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五

一、设立公平校秤处。

二、经常对市场内各种货物进行检查,防止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假使假、克斤扣两、腐烂变质等违法行为,以保证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严格查处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物价稳定,买卖公平,市场繁荣。

四、严格按照各级政府部门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对进入市场交易的商品必须按规定划行归市,不准乱摆乱放,实行规范化管理。对有一定设施的固定摊位实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中标的经营者必须缴纳摊位费,市场主办方必须出示统一自制的统一收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另立名目,收费和罚款。

五、凡需检疫的商品需有检疫部门负责检疫,特别是对市场内的家禽和畜产品经营户,要求坚决杜绝无合法票证的家禽和畜产品进入市场经营,同时做好对市场内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

六、根据各级政府部门的要求,搞好市场场容场貌和环境卫生,争创卫生文明诚信市场。一是加强市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防止吵嘴打架斗殴,一经发现要及时处理;二是要搞好市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清除消防隐患,保护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农贸市场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六

为加强农村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改善场经营环境,提高农贸市场整体水平,保障食品安全,依据上级有关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结合乡镇市场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市场卫生监督组人员主要从中心机关工作人员和各基层所正、副所长中临时抽调组成。

市场卫生监督组职责是:

1、严格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市场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

3、协助核定各市场保洁经费,控制市场保洁费用支出;

5、认真收集、记录群众对于市场卫生环境的投诉和建议。

(二)市场卫生管理组,主要由市场管理员、市场保洁员、市场经营户等组成。

1、市场管理员职责:

(1)市场环境卫生直接责任人,负责保障所辖市场符合市场卫生标准;

(3)督促市场保洁员按时按质完成市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

(5)负责保洁经费的合理支出;

(6)负责市场整体卫生状况的检查和整改工作,创造整洁、舒适的购物环境,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2、市场保洁员职责:

(4)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妥善保管扫把、翻斗车等清扫(运)工具。

(5)配合市场管理员做好市场环境卫生其他工作。

3、市场经营户职责:

(1)自觉遵守市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做到摊档内外整洁卫生,档位内外无乱挂、乱搭、乱堆杂物。

(2)经营者经营场所前后环境卫生实行三包(包无杂物、无垃圾、无污渍)。

(3)经营者经营场所内必须设有垃圾桶,把杂物、垃圾倒在桶内,由市场保洁员收运,做到不随地乱丢污秽杂物。

(4)配合市场管理员、保洁员做好市场环境卫生其他工作。

(一)市场划行归市,合理布局,分类设摊,文明经营,秩序良好;

(二)市场内地面、摊位整洁,无乱扔杂物、垃圾;

(五)市场应配备垃圾桶等卫生设施(每个固定摊位配备1只),垃圾桶内的垃圾每天得到及时处理。

(七)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经营鲜活畜禽、水产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活禽宰杀后产生的垃圾要马上做封闭处理,保持卫生整洁。

(八)市场内经销食品、副食品、熟食的经营者必须有有防蝇、防尘橱(罩)和专用柜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

(九)认真执行“门前三包”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和管理人员,市场保洁人员按规定的时间上岗。

(十)市场卫生经费使用到位,无截留、挪用等情况。

(一)市场卫生经费筹措

根据我中心目前保洁工作实际,各个乡镇农贸市场清洁卫生经费组要由以下部分组成:一是上级财政拨款;二是部分乡镇市场管理人员与街委会达成协议代收垃圾费;三是部分乡镇市场保洁员代收垃圾费。

(二)市场卫生经费使用

1、乡镇市场保洁员工资:

(1)根据各乡镇市场聘请保洁员协议,按照每月(或每季)一结算的办法结算。

(2)保洁员工资由中心市场监督股、财会股会同各基层所一起核定。

(3)保洁员工资应由中心支付部分,由各个基层所所长每月(或每季)到中心财会股领取后制表,由各市场保洁员本人签字领取。

(4)市场管理人员或保洁员与街委会达成协议代收垃圾费的,所收取费用应抵扣市场保洁员工资,具体抵扣金额由中心市场监督股、财会股与各市场管理员协商决定。

2、市场清洁其他费用

各个市场需要购买、更换扫把、垃圾桶等清扫(运)工具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市场所在基层所向中心市场监督股报告,经核准后,由中心财会股拨付。

3、经费使用监督

各个市场卫生经费应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错收错支,不得截留、挪用,中心市场监督股、人教股、财会股负责组织专门检查组,深入基层走访核对,发现违规使用市场卫生经费的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为使乡镇农贸市场清洁卫生工作达到规范化管理目标,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将由中心市场监督股牵头,组织各市场卫生监督组每月组织对各个市场清洁卫生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参照“乡镇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标准”(本制度第二大点)执行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考核结果在每月进行通报,并作为市场管理员年终绩效奖金分配和岗位调整的依据。

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领导班子要

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全力抓好市场清洁卫生管理工作。

(二)认真抓好落实。中心机关各部门股室、各乡镇基层所要按照统一部署,明确任务、集中力量,扎实开展市场清洁卫生工作,确保市场清洁卫生工作达到目标要求。

(三)强化督查考核。把市场环境卫生工作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定期对各市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对工作积极、成效显着的市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市场,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达到要求,确保市场清洁卫生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农贸市场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七

塑料购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我市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推进塑料购物袋限产限售限用,是推进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际行动,是工商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四个统一”要求的具体措施之一,意义十分重大。我局根据省局的通知要求,立即以川工商泸办()176号文件转发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集中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工商市[]116号)的通知,并提出具体要求,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市场科、消保科、企业科、经检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限塑”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市“限塑”整治工作,对区县工商局开展“限塑”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区县工商局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和执法检查组,开展集贸(农贸)市场和农村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积极向市场业主、经营户、市场内的购买者,在农贸市场农村市场开展“限塑”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限塑”工作的认识,“限塑“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

6月2日至6月3日,市工商局市场科分别会同江阳区工商局、龙马潭区工商局,对我市城区主要超市、商场和农贸市场、农村市场对“限塑令”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来到百子图农贸市场一水果经营户摊前,见该经营户还在大量无偿使用塑料购物袋,江阳区工商局副局长雄开刚立即上前耐心作好解释,向经营户讲清楚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是为了引导公众减少使用和循环利用塑料购物袋,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总量,遏制“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在龙马潭区王氏商场,工商干部要求广大经营户:一是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二是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应当依据本办法向消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三是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和单价和款项,不得不按标示价格销售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应当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制度备查。在红星农贸市场,百子图农贸市场、泰安镇广大经营户、消费者都在大量无偿提供和使用塑料购物袋。

从检查情况看,汇通、佳惠等超市对“限塑令”贯彻执行好,将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和塑料购物袋的价格都张贴在超市的显要处,塑料购物袋价格有0。20元/个、0。40元/个、1。50元/个不等。而商店、农贸市场、农村市场等场所对“限塑令”贯彻执行相当差。塑料购物袋的有偿使用涉及到人们购物习惯的改变,要改变消费者这一习惯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有通过不断对经营户、消费者宣传、教育,对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商家、经营户进行查处,全面制定配套措施,培养公众“循环利用”塑料购物袋的观念,才能有力地保证“遏制‘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得以真正实现。

全年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467人次,检查农贸市场262个,检查经营户8390户,查处不合格塑料袋3。14万个,主要检查经营者是否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在检查中发现,由于市民早已习惯了“两手空空”上商场,心安理得享受免费塑料购物袋带来的方便,已经对塑料购物袋产生了依赖症这种现状,目前没有更好的、更方便的袋子(篮子)替代塑料袋,因此“限塑令”不能很好地在农贸市场中贯彻执行。

将“限塑”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之中。将集贸(农贸)市场以及销售门店提供、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违法经营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对销售未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依据《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罚,对集贸市场内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行为,坚决按照《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进行查处。进一步落实农贸市场开办单位为市场限塑第一责任人,建立市场内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管理制度,承担起督促检查场内商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规定的管理责任。同时建立农贸市场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情况的日常巡查监管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行为。

3、部分经营户特别是农贸市场经营户对“限塑令”抵着情绪很大;

4、部分消费者对“限塑令”不理解,多数消费者表示认同,但要改变消费者的空手购物的习惯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在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工作中,要不折不扣的贯彻实施“限塑令”还有待时日,还要尽心尽责,引导经营者、消费者树立节能减排、环保消费、绿色消费等理念,使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进、不销、不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加大对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经营户的处罚力度,从源头杜绝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才能有效遏制不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行为,为泸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国卫”迎复检、建设美好的环境而努力。

农贸市场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八

星期六的早晨,我跟爸爸兴致勃勃地又逛了一次楚江大市场。

县城的早晨显得有些冷冷清清,可这时的楚江大市场却热闹极了,人来人往的。

来到楚江大市场的第一层——鲜肉区,映入眼帘的尽是新鲜的肉。猪肉、鸡肉、兔肉、牛肉、鱼肉、羊肉、狗肉……真是应有尽有。没走多远,我们又进入了鲜活区,这里“喔喔喔”和“嘎嘎嘎”的叫声此起彼伏。我对鱼池中的黄鳝和大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情不自禁地用手抚摸它们,那种滑滑的感觉真爽啊!

接着我们走上楚江大市场的第二层——蔬菜区,这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蔬菜瓜果。苦瓜、丝瓜、黄瓜、冬瓜、西瓜、南瓜和哈密瓜,白菜、菠菜、芹菜、椰菜、花菜、香菜、韭菜、芥菜和卷心菜,红椒、青椒、黄椒和花椒,豌豆、青豆、蚕豆、红豆、绿豆、黄豆、土豆和四季豆……可谓五彩缤纷,让人赏心悦目。人们在摊位上可以随心所欲地挑选自己喜欢的鲜嫩蔬菜。

穿行在农贸市场里,我一直在想:生活在一个物资丰富的幸福时代,是我们的幸运。我们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

农贸市场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九

(一)、市场内摊区划分标识明确,人流、物流通道畅通。

1、无占用公共通道经营现象;

2、无出摊、离摊占道现象;

3、无在公共通道上停放车辆现象;

4、无在公共通道上乱堆、乱放物品现象;

5、公共通道、垃圾箱周边无垃圾堆放现象,垃圾及时清运;

6、公共通道上无积水、无油污,摊位(门面)整洁无残标。

(二)、经营区域内地面清洁卫生,没有影响环境卫生的污染情况。

1、摊位(门面)区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堆、乱摆情况;

3、摊位(门面)区内卫生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污,广告悬挂规范整齐,无残标。

(三)、经销商“摊前三包”(包卫生、包商品摆放整齐、包无四害)定期搞好摊位(门面)区内清洁卫生,卫生习惯良好。

2、监督经营户每周一次搞摊区卫生大扫除,洗抹摊面、摊架、经营用具。

(一)、肉类摊位区:

1、保持摊位台面整洁干净,摊架、证照干净,定期搞卫生。

2、证照悬挂整齐,进销商品检验合格手续齐全,入场人员持证经营。

3、严禁搭摊、加长摊位、在摊内加台操作。

4、按规范统一经营用器具,严禁在摊位区内摆放杂物。

5、严禁用木板、木盆等摆放商品。

6、严禁销售白肉、病(牛)猪肉、死猪(牛)肉。因此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经营者承担。

(二)蔬菜、综合摊位(门面)区:

1、保持摊位(门面)整洁干净,摊架、证照干净,定期搞卫生。

2、证照悬挂整洁,进销台账完整,入场人员持证经营。

3、摊位(门面)上不准加垫泡沫板、木板等杂物,商品摆放不准超出摊位(门面),严禁加搭边摊。

4、垃圾、杂物清理后投放在垃圾箱内,不准扔在摊位(门面)地面上,影响蔬菜、水果等商品经营的环境卫生。

5、严禁在摊位(门面)内摆放杂物,严禁用泡沫箱、盆、桶等蓄水淋菜、泡菜、洗菜。

6、保持摊位(门面)周边清洁卫生,严禁在公用通道上堆放物品、清理蔬菜。

7、严禁经营户淋菜将水洒落在公共通道上,因经营户洒水、乱扔。

农贸市场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

本标准规定了农贸市场的场地、设施设备、场内布局、柜台设置、商品陈列和销售、卫生管理、制度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城区及县城(含副县级乡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乡镇农贸市场由各地根据实际状况,参照本标准制定具体实施规范。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资料)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农贸市场

是由市场举办者带给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带给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禽蛋、肉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副食品等食品经营的固定场所,属于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服务设施。

3.2

不可食用肉

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3.3

无害化处理

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贴合卫生要求的畜禽体或起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到达对人畜无害要求。

3.4水产品“二去”服务

是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行去内脏、去鳞服务。

3.5

农产品废弃物

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3.6

是指在职责单位门前确定的职责区内,建立的市容环境卫生职责区范围、职责人和目标要求的制度。

4.1选址

4.1.1农贸市场选址应当贴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按浙江省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有关规定执行。

4.1.2农贸市场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贴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

4.1.3以农贸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4.2建筑

4.2.1鼓励新建农贸市场选取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

4.2.2新建农贸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贴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质结构。

4.2.3农贸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楼层式市场务必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

4.2.4农贸市场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4m。

4.2.5新建农贸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6米;非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10米。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4.2.6市场应设公厕,建设标准一般为二级标准,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附近。

4.3面积

4.3.1农贸市场面积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其中,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农贸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其他地方的农贸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4.3.2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新建农贸市场,配套设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和内部仓库。停车场占商业用房面积的20%以上,中心城市市场的停车场面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

4.3.3农贸市场布局结构比例宜为:摊位面积55%、通道面积35%、辅助面积10%。

4.4装修

4.4.1农贸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贴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向通道两边倾斜。

4.4.2农贸市场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1.8米。

4.4.3农贸市场房顶可采用防霉涂料,或吊顶应当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

4.4.4市场室内空中除务必悬挂的证照、灯具线路外,无明管道、拦板以及其它线路等。

4.4.5农贸市场经营者字号标牌应统一规范。

5.1市场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交易区布局合理,分区标志清晰。同类商品区域设置要相对集中。市场内根据需要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

5.2活禽经营区要相对独立,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相隔间距不得小于5米。

5.3经营早点或快餐配套服务应相对集中设置在专门区域,以1—2家为宜,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贮运鲜活家禽。

5.4农贸市场经营腌腊制品、熟食卤品、酱菜调味品、粮油制品、南北货食品的宜设专柜或专间。鼓励引进品牌连锁企业进场经营肉类、活禽、豆制品、蔬菜等农产品。

5.5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厕所、垃圾房的`间隔应大于20米。

5.6市场内禁设现炒现卖柜台,不准销售现炒现卖食品。

5.7不属本标准3.1条款规定的商品不得在农贸市场内经营。

5.8有条件的市场能够设置独立的净菜处理室,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及垃圾收集设施等,在蔬菜上市前进行无泥沙、无腐叶、无根须、无过量水份处理。

5.9场内设置顾客服务休息区。

6.1给排水设施

6.1.1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窨井间距不宜大于10米,柜台内侧设地漏。有地下车库的市场按照建筑要求另行设计。

6.1.2购物通道下水道宜设计为暗道,防止异味上传,不得设明沟。

6.1.3水产区供水到商位,肉类区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专间供水到专间。同时,市场内设置供水点供消费者使用。

6.1.4柜台外地面排水槽宽度0.08米0。1米,弧度深度0.03米米0.05米,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并设地漏。柜台内排水槽持续排水通畅,地面干燥,不积垃圾。

6.1.5污水排放系统应当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贴合gb8978.城市农贸市场污水隔渣过滤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农村农贸市场污水排放应增设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的污水排放应增设初级隔渣过滤设施。

6.1.6农贸市场要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面和设备设施。

6.2供电设施

6.2.1应配备贴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6.2.2柜台上方应按有关建筑规范要求配置统一美观的照明灯具,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也应配备照明灯具,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6.2.3各经营区域应配置带接地线的贴合低压电器使用的电源插座,水产区域使用防水插座。

6.3通风设施

6.3.1农贸市场要配备完备的通风设施。

6.3.2新建农贸市场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安装不低于3000w功率的低噪音排风机,2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0平方米,相应增加300w排风机设备,排风机口的设置应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

6.3.3活禽销售点务必设置排风设施。

6.3.4非单体建筑的新建农贸市场,排风机、排风口的设置除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外,四周要设有若干气窗,持续室内自然通风良好。

6.4垃圾处理设施

农贸市场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垃圾房应密闭,有上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每个经营户应设置加盖的垃圾筒(箱)。

6.5消防安全设施

6.5.1建筑消防设施应贴合gbj16—1987和gb50222—1995的要求。

6.5.2农贸市场应按消防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贴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6.5.3卤味、熟食交易区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上的,能够设置前店后厂。其他交易区内不得设置生活用电和液化气设施。

6.6冷藏保鲜设备

6.6.1经营冷冻冷藏食品务必配备冷柜。提倡豆制品、半制成品销售配备冷藏设施。

6.6.2经营冰鲜水产品要配备冰台。

6.6.32000m2以上的农贸市场能够设置冷藏室,有条件的农贸市场能够设置冷藏保鲜设施或25℃以下的商品整理间。

7.1总体设计

7.1.1农贸市场根据需要采取岛状式或条状式设计柜台。面积宽敞、人流量大的市场宜采用岛状式设计。农贸市场内所有的柜台设置应整齐排列。

7.1.2新建或改建的农贸市场应扩大商位面积。单个柜台面积宜设置为长1.5米2米,宽0。75米1.0米设置,柜台高度宜为0。7米0。8米。

7.1.3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止口,高度不低于0。05米。

7.1.4柜台内应留有统一位置摆放电子秤,电子秤设置位置应便于消费者查看。

7.1.5柜台区域内鼓励配备若干统一的容器,供经营户堆放杂物。区域内应持续整齐清洁,无吊挂、无杂物、无废弃物。

7.2分类设计

7.2.1蔬菜柜台鼓励采用阶梯摆放式设计。柜台高度宜为0。7米—0。8米,以0。1米—0。15米呈阶梯上升,一般设计为三层;每组柜台宜设商位数4个左右,每组柜台设1个—2个宽度为0。7米出入口。

7.2.2水果商位鼓励采用开架摆放式设计。柜台采用斜坡递增分隔式,柜台架子可采用固定式或活动式、组合装配式相结合。

7.2.3冰鲜水产品交易区柜台宜设置在靠墙侧,布局相对集中。内墙面铺设瓷砖到顶,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应有必须的排水坡度。台面采用不锈钢结构或砖砼结构,台面上加装多孔不锈钢板,外贴瓷砖,内外侧地面均设排水明槽。

7.2.4活水鱼交易区宜设计为0。3米—0。5米高度的柜台,上面摆放市场统一设置的蓄养容器或直接砌成砖砼结构、玻璃缸式的分隔蓄养池,柜台外沿设高为0。2米的挡水板,水池内设有直径不小于0。04米的下水口。每个商位内设置统一的杀鱼操作台面、水龙头与排水口,并安装防水电器开关和插座。有条件的市场鼓励将活水鱼交易区设置为酒店式玻璃陈列柜台。

7.2.5肉类柜台宜用厚质木板铺面,便于切割。用于坎、剁的砧板或直接设计在厚质木板的台面上(即嵌在台面内),或在柜台内统一留有摆放砧板的位置,砧板架应统一固定设计。肉类区柜台上方应设有专门的悬挂肉类产品的设置和长度统一的挂钩,便于整齐悬挂。

7.2.6活禽交易区务必设计为集销售、宰杀功能为一体的全封闭透明式的营业房。内设多个商位,并配有通风和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以及垃圾收集成设施,以持续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臭味外传。有条件的市场能够设立集中屠宰加工间,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并设立上述设施。

7.2.7豆制品柜台上采用玻璃半封闭式与外界隔离的设施,不得露空售卖。内配豆制品专用的放置或展示设施,留有冷柜电源插座。

7.2.8副食品经营宜采用专间设计,并配置统一的货架和柜台。

7.2.9熟食品营业房,采用统一透明的玻璃封面设计,并设柜式售卖窗。室内务必设洗手、消毒、更衣等设备,悬挂造形美观、照明度好的灯光设施。

8.1蔬菜类

8.1.1蔬菜上柜销售前需加工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提倡净菜或半净菜上市。

8.1.2需用扎把的蔬菜采用无毒绳锁整齐捆扎,散装蔬菜应排列整齐,分类陈列。

8.1.3需保鲜的蔬菜采用保鲜膜包装,预包装蔬菜排放应持续新鲜,整齐美观,方便销售。

8.2鲜冻肉类

8.2.1猪肉类商品的销售务必持有当日定点屠宰企业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未实行定点屠宰的鲜牛、羊肉等,务必经检疫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严禁销售病死畜禽肉、变质肉、注水肉、未经检疫肉和其他不贴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肉类。

8.2.2鲜肉经营鼓励设品牌销售区,其经营场地内务必设有温控设施,其区域温度不高于25℃。

8.2.3肉类食品整理加工销售应配备贴合卫生要求的操作台(或整理室)和相应设备,并预留有冷藏场地。

8.2.4肉类商品不得着地存放,不得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

8.2.5持续销售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配置适于实际使用的水龙头,当天销售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洗,并应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刀具、砧板、绞肉机、容器等应每一天清洗。

8.2.6肉类销售中产生的不可食用肉应置于有明显标识的容器内,由市场管理部门按有关要求集中处理。

8.2.7当天交易后剩余的鲜猪肉、分割肉须进行冷藏保质,保管时间根据季节确定。

8.3水产品类

8.3.1冰鲜水产品柜台应在多孔不锈钢板上铺设散冰保鲜,并配置保鲜冷柜。

8.3.2水发水产品和需清水暂养的贝类应放在专门的容器中陈列销售。

8.3.3实施水产品“二去”服务的冻鲜、活鲜水产品柜台内应配置统一的放置容器、“二去”操作台和统一的废弃物收集桶,严禁在地面上进行操作。

8.3.4水产品零售点每日交易结束,务必对交易区域和设备设施、包装容器、所使用的砧板和刀具等进行全面清洗,每周至少消毒一次。

8.4豆制品类

8.4.1豆制品销售务必持有当日定点生产企业出具的合格凭证。

8.4.2豆制品须分类陈列,摆放整齐。

8.4.3豆制品销售前后务必做好设施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未销售完的豆制品应放入冷柜贮藏。

8.5熟食卤品

8.5.1生、熟食品应分开放置,制作原料应贴合食品卫生要求。

8.5.2室内应配备消毒设备,专用放置或展示容器(具)、冷藏与空调等设施,并贴合食品卫生要求。要有完善的防蝇、防鼠设施,并做到无鼠、蝇、蟑螂侵害。

8.5.3采用食品袋密封包装或密封型容器包装。

8.5.4熟食从业人员上岗时应统一着装、戴帽,清洗双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手链、手镯等饰品。

8.5.5熟食经营应实行收银台和销售台分离制度,熟食销售人员严禁直接用手触摸食品。

8.6酱腌菜类

8.6.1直接入口的酱腌菜应当加盖销售,并配备有防蝇、防鼠等设施,做到无鼠、蝇、蟑螂侵害。

8.6.2严禁用手直接触摸食品。

8.7清真食品

8.7.1清真食品专柜的设置与运作务必贴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民族政策。

8.7.2经营清真类食品应贴合清真食品供应的专摊、专人、专库、专车的要求。

9.1应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型包装材料,提倡使用经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的可降解塑料袋。严禁使用黑色或深色有毒厚质、非食用和非环保型塑料袋。

9.2腌制品应使用食用盛器,严禁使用化学和有毒有害的塑料桶。

9.3经营的预包装商品,其标签应贴合gb7718的规定。

10.1环境卫生

10.1.1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应贴合gb14881的要求。

10.1.2农贸市场应持续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农贸市场内应无乱吊挂、乱张贴及垃圾堆积等现象。

10.1.3对不可食用品应有专人负责,专用容器,每一天回收,集中管理,统一处理。废弃物需全部装入垃圾袋不得外露,随时将垃圾袋收集放到垃圾箱或垃圾房集中处理,并定期清洗,确保场内购物环境整洁有序。水产品零售点对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水产品废弃物应当由农贸市场集中收集并及时处理。

10.1.4场内卫生实行区域包干,明确包干职责人。场外卫生应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职责区制度。应设专职卫生监督人员和日常保洁人员。

10.2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0.2.1应设专职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每个相关从业人员均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11.1规范

11.1.1农贸市场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岗位目标职责制度、市场经营者守则、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职责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出销毁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农贸市场经营活动场内公示制度、商品预先赔付制度、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场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

11.1.2农贸市场应建立服务台帐、顾客投诉处理台帐、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帐、计量器具台帐、校秤记录台帐、不可食用肉回收台帐等。

11.2质量规范

11.2.1鼓励市场经营者采购经销经过国家认证的有机的、绿色的、无公害的农产品。

11.2.2农贸市场应在场内明显处设置检测室,检测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并配备专业检验人员,配备检测项目所需的快速定性检测设备,每日务必对上市商品抽样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

11.2.3场内经营销售豆制品、肉类、粮食及其制品、副食品等与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经营户要索取有关证件并建立进货台帐,建立农产品销售追溯制度。

11.2.4不得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商品。

11.2.5对发生畜禽病死或疑似病死事件的,应按照卫生防疫的有关要求处置。

11.3证照规范

11.3.1场内经营者务必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豆制品和副食品等还务必同时领取卫生许可证,不允许无证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11.3.2随商品同行的当日合格证、检疫证、送货单、确认单等商品证、单,应由场内经营者自行保存备查。

11.4价格规范

11.4.1销售各类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价资料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11.4.2包装类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计价单位、产地、零售价等主要资料,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

11.4.3禁止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11.5计量规范

11.5.1市场内务必使用贴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加强管理,定期校验,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备案。按期做好每年一次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11.5.2票据、票证、商品标识、价目表等应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5.3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净重秤量,公平秤复秤要做好商品校秤记录,带给校秤凭证,定期公布校秤结果。

11.6服务规范

11.6.1应设立市场服务管理办公室、广播设施、顾客休息等服务设施。

11.6.2应设立服务台,并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务必设置预陪基金,实行先行赔偿制度。

11.6.3应设立宣传栏、公示栏、电子公平秤、导购图、商品区域标志及商位号牌。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价格行情显示屏。

11.7信用规范

11.7.1建立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档案,公开、公平、公正地管理场内经营者。场内经营者应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欺诈、违规经营、偷税、漏税、欠税等状况。

11.7.2市场举办者能够开展优秀经营户或诚信经营户的评选活动,对信誉差的经营户进行曝光公示,情节严重的,清退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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