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消防维保 消防工程维保合同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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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消防维保 消防工程维保合同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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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物业消防维保 消防工程维保合同实用篇一

一、工程地点及概况:

1、工程结构:

2、工程地点:

二、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相关连动系统的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的清洗、检测。

2.消防栓系统及维修、保养。

3.自动喷水灭火(喷淋)系统的维修、保养。

4.消防泵房设施的维修、保养。

5.防排烟系统的维修、保养。

四、合同造价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时,乙方按要求对所属消防系统进行全面维修保养前的检查并出具消防运行报告,甲方在收到消防运行报告之日起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清工程款。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消防值班人员应具备专业技术操作知识能力,具有消防上岗证。

2.甲方值班人员发现消防故障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

3.消防系统损坏所需更换的配件,由甲方购买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乙方按相同型号标准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免费提供安装和技术服务。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派人进行现场配合。

七、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维护、保养内容进行施工,确保在合同期内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2.按时出具一份《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递交交甲方。

3.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消防控制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至达到正确掌握操作规程。

4.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时,乙方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配件损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5.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对消防系统全部检查,建立消防维护、保养档案。

八、其它

1.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 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乙方应配合甲方的管理

3.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消防设施造成损坏,乙方应写书面材料说明原因,无条件维修达到使用标准,因甲方值班人员操作不当, 设备配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设备使用年限到期的或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如地震、冰雹、洪水、战争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律,乙方签章收贰仟元,不去和甲方履行合同条文)

甲 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物业消防维保 消防工程维保合同实用篇二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修,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点:

三、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维修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包工包料)。

四、协议起止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维修费用结清时本协议解除。

五、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维修费 元。 (大写: 元整)。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支付协议额的 %的维护费,即 元。(大写: 元整)。

3、协议维修项目内容运行正常,乙方提供一周内付清余款。

七、维修方案与质保期:

乙方应根据甲方公司维修标准开展相应的维修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乙方维修范围内项目质保期为一年(甲方人为损坏的,收取主要设备费用);质保金为维修费用的5%。

八、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双方应严格遵守自己和责任条款,不遵守条款方承担相应责任。

2、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末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末规定的事项,均遵照^v^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物业消防维保 消防工程维保合同实用篇三

乙方(全称):

按照《_经济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二、工程概况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除合同质量保证书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图纸

提供方及份数:

八、甲方工作:

1、提供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等予以保护。

3、如工程需基建方配合工作,甲方应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单位协商解决。

4、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6、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乙方工作

1、必须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3、根据施工图纸和预算书范围内的:从审图、申报消防手续、施工、验收全套包干。

4、施工图纸范围外(如:外部管道、防火门等)以甲、乙双方、见证方共同确认另行计价。乙方应按合同规定 的时间完成和提供服务。

十、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 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c)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不可抗拒力;

e)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工期延误;

f)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 工程竣工

a)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议。

b)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

c)工程在验收中,积极配合消防检测公司对工程检测。本合同工程总价不含消防检测所产生费用,检测费用由建设方另行支付给专业的检测中心。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十一、工程质量

a)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b)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c)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旅游业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d)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除此之外严重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e)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f)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检验,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如出现故障,乙方只收更换设备款和施工成本费用。

十二、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标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撱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因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应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与工程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三、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有完整的结算资料。之后双方参照本合同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补充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等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甲、乙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中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四、索赔和争议

1)违约的处理:

除不可抗拒力外,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由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造价的每天计收,但误期赔偿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2)索赔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一方根据上述约定要求解决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按甲方要求将知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应支付的工程价款。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贷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一方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六、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分,甲乙双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十七、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物业消防维保 消防工程维保合同实用篇四

乙方: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工程。

一、工程地点及概况:

1、工程结构:2、工程地点:

二、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相关连动系统的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的清洗、检测。

2.消防栓系统及维修、保养。

3.自动喷水灭火(喷淋)系统的维修、保养。

4.消防泵房设施的维修、保养。

5.防排烟系统的维修、保养。

四、合同造价本消防维修、保养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时,乙方按要求对所属消防系统进行全面维修保养前的检查并出具消防运行报告,甲方在收到消防运行报告之日起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清工程款。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消防值班人员应具备专业技术操作知识能力,具有消防上岗证。

2.甲方值班人员发现消防故障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

3.消防系统损坏所需更换的配件,由甲方购买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乙方按相同型号标准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免费提供安装和技术服务。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派人进行现场配合。

七、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维护、保养内容进行施工,确保在合同期内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2.按时出具一份《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递交交甲方。

3.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消防控制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至达到正确掌握操作规程。

4.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时,乙方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配件损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5.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对消防系统全部检查,建立消防维护、保养档案。

八、其它

1.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设备配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设备使用年限到期的或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如地震、冰雹、洪水、战争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律,乙方签章收贰仟元,不去和甲方履行合同条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物业消防维保 消防工程维保合同实用篇五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筑安装(消防)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参照《^v^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方式: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合同所列消防工程,施工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结束,并达到交付使用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因素而影响施工周期,经甲方同意,工期应酌情顺延。

1、根据总包方实际工期情况并经甲方认可的延期原因。

2、因重大变更设计而影响正常工期的。

3、非人力能抗拒的自然灾害。

4、因甲方未按合同拨付工程款。

第三条 工程价款

乙双方确认。最终结算价以审计价为准。

本合同工程预算编制以上海市×××版定额及补充文件为计算依据。

第四条 工程结算与支付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当安装量完成时,甲方付款达合同总价的70%时,后停止付款,当通过上海市有关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后,甲方再支付合同总价的25%。余款留5%等一年保修期满,一次付清。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必须将双方确定的工程尾款,在七天内解入乙方银行帐户,逾期付款按银行存款利息逐日计息。

第五条 工程材料

凡工程所需各种材料品种,质量等级均应适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消防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具有出厂合格证及其它质量保证资料。若使用不合格或劣质材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施工准备

甲方应在开工前办妥临时施工场地占用手续及其他前期工作,并清除施工现场的各种障碍物,具备三通一平的施工环境。

甲方在合同开工前十天将施工现场交给乙方。

甲方应具备平面布臵图、系统图施工及有关技术文件。

甲方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甲方应提供施工现场就近水、电临时设施、施工人员及堆料房各一间。 乙方在开工前应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乙方在施工前对图纸进行深化设计,根据规范要求提出书面意见,并由设计单位确认。

第七条 工程管理

甲方委托 同志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实施甲方现场管理职权,乙方委派 同志为工程项目经理,全权负责乙方施工权限。

甲、乙双方应共同把好质量关,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消防规范及施工验收规范。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会同设计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乙方应按变更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甲方应按实际情况给予签证,调整合同造价(开口价)或另行结算。

凡因乙方施工不符合验收标准造成的返工,以及竣工后一年内发生的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其费用。

乙方应严格按照《建筑企业施工安全条例》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如发生人为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本项工程要和其它工种的施工交叉进行,因此甲、乙双方必须从整个安装工程的施工程序,做到相互协调,不能违反程序,盲目施工。

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提供操作工人的照片、身份证复印件,配合甲方办理上岗证、暂住证等证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施工期内必须服从总包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不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对发生质量问题要负责及时返工。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供齐全相关资料文件[竣工图,设计变更文字记录,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记录系统调试记录,竣工报告,同时提供三套齐全相关资料文件给配合方,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十五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第九条 双方责任

甲 方:

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工程开工前办妥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由乙方进行现场校验。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施工场地、层面和部位以及图纸。

收到乙方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后的24小时内组织监理、乙方进行验收,并督请监理办理隐蔽工程验收证明。

及时办理经济或技术签证,按时支付工程款。

工程中因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配件积压实际损失。

消防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不得擅自动用,否则由此发生的质量和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乙 方:

全面履行合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精心组织施工。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组织施工。

做好施工现场建筑物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做好周围环境工作,并按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工程施工。

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甲方备审。

按要求参加开工前设计交底会和工程施工中的施工协调会。

第十条 有关安全施工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v^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v^消防法》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均需认真执行,如有一方违约,须向对方赔偿5%的合同违约金。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事宜,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的约定

本合同所列条款如与^v^新颁法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相抵触时,按新颁法规执行。

本合同一式肆份,正本二份,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款项付清后,除保修条款外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物业消防维保 消防工程维保合同实用篇六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v^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协议,后附设备明细。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在周一至周五的法定工作日内,城区以内的用户,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各县区的用户,乙方在__________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4、乙方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费持平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

5、如果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三个月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6、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护保养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非原厂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设备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协议设备合同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甲方承担配件费用。

6、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甲方按_________为单位时间,维修费共计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在协议签字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维护费。

物业消防维保 消防工程维保合同实用篇七

乙方:

根据《_政府采购法》及《珠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甲方确定乙方为珠海市公务用车的协议维修单位。

本协议所称汽车维修是指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包括汽车的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不包括汽车轮胎和蓄电池)。本协议所称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本协议所称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的企业。

一、收费标准

维修收费计价公式:维修费总金额=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1+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1+外加工管理费率)

实行明码标价。乙方应当在其营业结算室醒目位置以固定形式张贴公布计价公式、工时单价、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管理费率,并提供《珠海市汽车维修工时定额》(珠交字[20__]2号)供车主查询。

乙方应按本协议的承诺,在珠海市汽车维修协会规定收费上限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价格优惠,其中工时单价为______元/小时、材料管理费率为____%、外加工管理费率为_____%。为保障市场的充分竞争,乙方可以在其所报优惠率范围内给予公务车维修更优惠的价格和优惠率,但应及时通知甲方,报甲方备案。对经甲方备案的价格和优惠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同时乙方应保持对所有公务车维修优惠价格和优惠率的统一性,不得对送修车辆区别对待。

严格执行本协议所承诺的收费标准。汽修配件价格,不得高于甲方配件价格数据库内的价格,更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提供真实的材料进货价信息。汽车配件价格发生变化时,需将配件价格变化情况上传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配件价格数据库内。

二、甲方的义务

(一)负责监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车到中标的协议维修厂(包括乙方)进行协议维修(不含汽车轮胎和蓄电池)。

(二)负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协调乙方与纳入政府采购单位车辆维修方面的关系,并与有关部门一起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三、乙方的义务

(一)汽车维修的优质服务要求

1、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_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和gb/规定的经营范围认真搞好车辆维修服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及车属单位的权益。

2、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设置公务车辆维修专门接待柜台,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验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为公务车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并利用计算机为送修的公务车辆分车建立维修档案,向甲方提供有关车辆维修的档案信息。

4、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乙方应以最快速度响应并提供服务,并保证对所有公务车提供相同优质的服务。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给予公务车在珠海市行政范围内免费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

5、根据“送修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方案和计价,未征得送修方同意和认可,不得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送修单位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送修单位确定。

6、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

7、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甲方或车属单位的利益。

8、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全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以上维护或1000元以上维修项目“合同化”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维修质量标准不得低于行业标准,任何情况下,不免除乙方维修质量的责任。

9、事故车辆经保险公司理赔的项目,不得再行结算。

(二)汽车维修的结算要求

物业消防维保 消防工程维保合同实用篇八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v^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协议,后附设备明细。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在周一至周五的法定工作日内,城区以内的用户,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各县区的用户,乙方在__________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4、乙方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费持平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

5、如果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三个月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6、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护保养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非原厂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设备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协议设备合同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甲方承担配件费用。

6、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甲方按_________为单位时间,维修费共计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在协议签字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维护费。

物业消防维保 消防工程维保合同实用篇九

消防系统是每个单位正常生产、工作及生命安全的保证,消防系统维保

合同

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系统维保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

2、 消火栓系统

3、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二、维护内容及要求:详见维护细则表

第四条:维护费用: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年维护费为: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所有供水总闸,压力表及附属组件进行日检,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24小时内,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工程的全部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

1、 消防工程维护服务合同期为五年,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自动失效。维护保养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2、 甲方应在合同期内每年 月 日支付当年维护款 元,

第七条:其它:

1、 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作,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单价在1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设备购买原则上由甲方自行解决,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其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2、 甲方现场负责人为: ,乙方现场负责人为: ,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130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 关于设备

1.1设备名称:宾馆内所有消防设备;

1.2设备品牌:见合同;

1.3设备型号:见合同;

1.4所在处所:见施工图纸。

二、 提供服务的范围

对设备包括与设备有效运行有关的软件、硬件提供维护 维修服务。

三、 维护的内容

3.3 每半年对设备进行调试一次;

3.4 定期维护使机器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设备的损耗和零件的损耗。

四、 维护内容

4.3 在本合同期内,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大修,进行全面清理式检测维护保养并更换已损耗的部件,大修时间由甲方确定。

五、 易损件、配件及耗材的供应

5.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及服务的价格不得高于乙方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商品及服务的价格。

六、 甲方的权利义务

6.1固定专职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操作设备;

6.2乙方对设备进行维护维修时,甲方应提供相应的便利;

6.3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7.2 乙方自行配备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所需的工具、设备;

7.3 每次进行设备的维护、维修时为甲方技术人员提供现场培训;

7.5 不得将在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熟知甲方业务机密泄露给第三方。

八、费用及其支付

8.1 费用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总额为: 万元,大写:

8.2 支付

8.2.2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如双方发生争议,在争议解决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即费用总额的50%。

九、违约责任

9.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每次按本合同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期限自 至

十一、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等,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二、争议的解决

12.2 如不能协商解决争议,按下列方式解决:

12.2.1依法向合同履行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效力

13.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2 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法终止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十四、其他

14.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的办公地点或传真号码发生变更的,应以及时通知甲方。

14.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项目概况

2、建设地点: 。

第二条 项目内容及承包范围

1、项目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对消防系统执行定期维护保养内容并参照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执行维修。

2、承包范围:

第三条 维护保养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合同开始执行,具体保养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承包方式、造价及造价调整

1、 承包方式:

1).在维护保养期内,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对消防系统执行定期维护保养内容并参照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执行维修,并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2).设备维修时所发生的材料费由甲方支付,但甲方不支付维修时所发生的人工费用。

2、本项目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

第五条 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

2、向乙方提供设备图纸(包括技术说明)等资料,并组织技术交底。

3、处理现场有关维护保养质量等事宜。

4、监督维护保养进度计划。

5、负责现场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6、负责按照合同及时付款。

7、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的工作配合。

乙方义务:

1、 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乙方保证甲方消防系统设备的正常工作。

2、 消防系统设备出现问题,乙方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直至问题解决后离场。

3、 对于突发事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关措施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4、 乙方应确保维护保养过程的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将完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作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包括为所属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 乙方应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若乙方未做防护或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有关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价款结算方式

第八条 违约

1、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维护质量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乙方应视情节至少赔偿甲方总合同额3%的经济损失;如情形严重的,甲方在获得赔偿的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更换材料设备或人员,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额3%的经济损失;因乙方服务不及时的,乙方应当根据情节的程度至少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直接获得第三方的服务,对于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在未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发生诸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政府行为等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受害情况和修复费用,人员的伤亡和机械设备的损坏以及停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或执行以及与项目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在当地进行仲裁,仲裁将根据当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除非另有裁决,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补充、变更的,双方应经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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