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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军民纠纷处理原则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9篇)篇一
1、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20xx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17起,调处117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113件,成功率98﹪。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2、挂牌督办调处按期办结率。20xx年全乡没有挂牌督办案件。
3、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机制衔接运作情况。
(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联动。在处理行政纠纷和相关民事纠纷时,首选调解、协调工作模式,并视具体情况,将纠纷交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调解组织联合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过程中,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调解不成的情形,需要有关行政机关配合、协助的,主动与有关行政机关取得联系,让其配合、协助解决问题。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和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进行缓解或疏导;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调解规则,请当事人陈述纠纷事实,向当事人宣讲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在当事人认可事实、分清责任、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诉前、诉中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是否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内容部分或者全部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签订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行政机关对调解不成功或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和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司法救济权利和渠道,并主动配合人民法院帮助其解决问题。人民法院对可进行行政调解的案件,在立案前,应主动告知当事人,先进行行政调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引起的信访案件或因不服司法部门调解结果而引发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以及群体性案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及时主动采取联调行动,法律援助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应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每周五下午各包村干部汇报本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问题化解情况,要求每天排查,发现苗头及时报告,立即安排人员立即介入调处,及早化解,防止激化,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级,守住第一道防线。对于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边调处边稳控,并及时向乡综治工作中心报告,争取联合解决。综治工作中心通报各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问题化解和信访接待群众情况,对分流、转办、交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明确人员、时限和解决要求,加强督办,确保真正解决到位。每周排查、分流、交办、转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要求本周内解决。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推进综治信访稳定工作,促进全乡全年平安稳定和谐。
1、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乡、村人民调解组织,统一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工作制度牌、标识、标牌、印章等,不断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
2、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老教师、老党员、老干部等到调解委员会中,配强人民调解力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邀请调解专家讲解人民调解法律法规和矛盾纠纷调处的技巧方法,发放《人民调解工作手册》和《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汇编》,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3、“四抓”做实矛盾化解工作。抓超前预防。要求各村、各单位从抓早、抓小、抓苗头着手,及时掌握信息,消除隐患,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抓集中排查。各级调处组织定期组织力量集中排查,将辖区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司法所。抓包案处理。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三包”,即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抓督查。乡综治办、司法所组织人员督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任务。
最新军民纠纷处理原则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9篇)篇二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为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卫生院每月召开会议,开展全员医疗安全教育,带领全院职工牢固树立医疗质量安全是医疗的生命线,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二、卫生院成立了由院领导、科室组长和各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分析研究存在和发现的隐患及问题,并持续改进医疗护理质量。
三、由各科室组长定期召开科室周会,督促科室成员定期检查各服务环节,加强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防范各种医疗矛盾和纠纷。形成了院长科组长科室成员的三级管理负责制。
四、严抓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1、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开展临床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会诊制度等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认真遵守无菌技术、消毒隔离等操作常规。
3、认真落实执业医师管理制度,对未取得执业资格人员不单独执业,一律在具有执业资格人员带教下工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班有交接、交接有记录,对疑难重危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做到“口头、书面、床旁”三交接。
5、制定了医务人员考核评分细则及奖惩制度,并成立了考核小组,每月抽查考核所有临床医生的处方及病历,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并兑现奖惩。
6、每月由科组长牵头,进行各科组的业务学习培训,更新诊治方面的新知识和新进展。
五、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医患沟通,增进医患理解。在所有与患者及家属接触的诊疗过程中,加强与病人及其家属的沟通,争取得到他们的配合和理解,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同时要求各科室:增强对不良反应事件的敏感性,发现问题及时处上报;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严把医疗技术准入关;科主任护士长加强科室医疗质量管理,重视和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各科组间严禁互相在服务对象面前推拖指责等。
六、在化验室的安全管理方面,重点做到: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按照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
1、进一步强化环节管理。要针对医疗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减少疏忽,防止纠纷的发生。
2、加强门急诊管理和生命救护绿色通道建设,做到人员、技术、设备、服务和管理五到位。
3、加强高危科室的管理,有针对性的进行自查,落实消毒制度,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
4、加强高危人群的管理,对病人投诉多,意见大,发生过医疗纠纷的职工,医院要加大教育力度,提高技术水平,改进服务态度,做到重点培训,重点管理。
5、不断提高医疗护理人员诊疗技术水平,优化人员结构,巩固“三基三严”大练兵取得成果,提高服务能力。
某某中心卫生院20xx年8月5日
最新军民纠纷处理原则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9篇)篇三
(1)服务态度差,服务过程中缺乏耐心。
(2)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缺乏严谨的工作态度。
(3)医患沟通不到位,医患双方语言冲突。
(4)医生自我保护意识差,医疗文书资料不完善。
1、医院方面:
(1)缺乏主动服务意识,医务人员没有真正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能切身做到换位思考,主动关心和帮助病人的意识不够,尤其是工作繁忙时回答问题不够耐心,解释不够仔细,甚至敷衍和推诿患者,引起病人和家属的不满。
(2)三查七对不认真,工作责任心不够强或有章不循,缺乏严谨的工作态度。
(3)业务水平不高和操作技能不精。表现在别医务人员技术操作时未能做到稳、准、轻、快。
2、患者及家属方面。
患者的要求越来越高,不管是常见病、还是疑难病,也不管病情有多重、治愈率如何,都会提出过高要求,过分强调治疗效果,缺乏对医务人员工作的理解以及存在偏见。患者及家属认为花钱了就应该把病治疗好,否则就会不满意。
患者的需求越来越高,过分挑剔服务态度、就医环境、后勤保障等。
1、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同时要求依法行医,照章办事,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2、提高医疗技术诊疗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重视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通过自学、专家查房、专题讲座、疑难病例会诊讨论、外派进修深造等多形式提高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责任心,教育医务人员爱岗敬业,积极奉献,提高为病人服务的热情和自觉性。
4、改善服务态度,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主动服务为感动服务。教育医务人员爱岗敬业,积极奉献,提高为病人服务的热情和自觉性。
5、加强医患沟通。学会交流和人际关系的技巧,重视与患者的情感沟通交流,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防止医患关系对立,减少医患之间的误解。
最新军民纠纷处理原则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9篇)篇四
根据《内保条例》和《综治条例》的要求,按照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局(台)坚持把综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广电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及时调整了局(台)综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部、室主任分片包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传达一级,层层抓落实,杜绝不和谐稳定的现象发生。
一是加强对职工的普法宣传教育。围绕全市普法宣传及广播电视执法各个时期的重点,加强了对《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廉政准则》、《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六五”普法培训学习,请市纪委领导上廉政教育课,80多人次参加了学习培训。通过培训,既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又扩大了普法宣传员队伍,在协调纠纷中得到广泛持久地宣传教育。聘请了一名常年法律顾问,避免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各项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学习宣传和教育,全局干职工进一步增长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
三是加强对联系村综治工作的指导。局(台)领导适时到联系村开展帮扶活动,了解农村综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建立完善的工作方案和防护措施。
(一)加强内保工作。
一是完善设施。投入资金对原有的监控设施、报警防盗、防火装置进行了完善和维护,维修2台高清监控设备,添置更新灭火器10多台。二是对公务用车定期进行了保养、维修,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同时,严禁酒后开车、无证驾驶和公车私用。三是严格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坚持对进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问查,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及外来人员随意出入。四是实行周五和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机制。对办公区域、院内外进行安全卫生检查,清除一切易燃、易爆物品,消除事故隐患。五是加强检查督办。对已制订的岗位责任、安全管理、保密工作、设施管理、节目生产、安全播出等工作制度不定期的进行督办检查,狠抓落实。六是加强辖区内租住户的管理,要求住户必须服从局(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管理。
(二)加强安全播出工作。
最新军民纠纷处理原则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9篇)篇五
为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开展全员医疗安全教育,带领全院职工牢固树立医疗质量安全是医疗的生命线,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1、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开展临床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会诊制度等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认真遵守无菌技术、消毒隔离等操作常规。
3、认真落实执业医师管理制度,对未取得执业资格人员不单独执业,一律在具有执业资格人员带教下工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班有交接、交接有记录,对疑难重危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做到“口头、书面、床旁”三交接。
5、每年由医务科牵头,进行各科的业务学习培训,更新诊治方面的新知识和新进展。
在所有与患者及家属接触的诊疗过程中,加强与病人及其家属的沟通,争取得到他们的配合和理解,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同时要求各科室:增强对不良反应事件的敏感性,发现问题及时处上报;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严把医疗技术准入关;科主任护士长加强科室医疗质量管理,重视和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各科组间严禁互相在服务对象面前推拖指责等。
(4)定期对检验场所进行消毒。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按照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
由于部分医务人员对疾病的认知不到位、盲目追求经济效益以及与患者沟通不当和态度冷漠导致医患纠纷时有发生。
1、进一步强化环节管理。要针对医疗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减少疏忽,防止纠纷的发生。
2、加强门急诊管理和生命救护绿色通道建设,做到人员、技术、设备、服务和管理五到位。
3、加强高危科室的管理,有针对性的进行自查,落实消毒制度,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
4、加强高危人群的管理,对病人投诉多,意见大,发生过医疗纠纷的职工,医院要加大教育力度,提高技术水平,改进服务态度,做到重点培训,重点管理。
5、不断提高医疗护理人员诊疗技术水平,优化人员结构,巩固“三基三严”取得成果,提高服务能力。
最新军民纠纷处理原则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9篇)篇六
为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党工委专门召开了机关干部、居主要干部会议进行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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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汇总工作。为了营造这次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全体干部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的依法行政水*。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调处,真正做到了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进村入户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各包居干部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普法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为构建“*安和谐沁园”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思想环境。
我们在工作中尽可能的将一些小矛盾就地解决,按照依法及时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尽量把潜在的隐患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工作中按照以民为本的原则,做到不扰民、不惊民,耐心认真的做好思想工作,树立社会良好风气,使广大群众道德观念有了进一步提高。针对当前农村宅基地、邻里关系、土地承包等重点问题明确了领导和调处小组及时跟踪调处,综治办、司法所做到定人定点,排查调处,积极防范,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和按时上报制度,促进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此次矛盾纠纷集中活动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6起,通过进村入户,走访群众,现已调处解决5起,移交有关部门处理1起,其中防止集体、越级*1起2人,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调解成功率达100%。
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司法所将按市局要求,继续深化对居级的调解组织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做好聘用居级专职调解员的前期准备工作。结合综治工作,协调好各部门,坚持定期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建立矛盾排查的长效机制。完善好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当地矛盾纠纷的调处和预测见意工作,全面提高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
最新军民纠纷处理原则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9篇)篇七
2014年3月11日16时5分,死者刘**因“上腹痛半天”入被告外三科治疗。诊断为:胆总管结石伴急性胆管炎;急性胆囊炎;肝内胆管结石;心律失常;急性胆源性胰腺炎。当日转入内四科予以消化内科治疗9天好转,于3月21日转回外三科手术。3月29日在手术室于左桡动脉穿刺并置管测压及右颈内静脉穿刺并流管,9时50分,在全麻下行胆囊切除+胆道镜探查取石+t形管引流术后,于11时50分带管转入icu病区治疗。麻醉苏醒后于3月30日转回外三科。手术后恢复较好,于4月3日遵从医嘱进食半流质饮食。4月4日晨10时许,刘**在床上早餐流质食油茶,护士张**带液体来输液时,拔出了刘** 右颈部血管留置管,刘**当时便诉头昏,随后发生气促,呼吸困难,面色青紫,经抢救无效,于2014年4月4日11时15分宣告死亡。原告认为刘**的死亡完全系被告工作人员拔出右胫部血管留置管不当所致。双方为此产生争议,经协商共同委托四川民生法医学鉴定所对刘**尸体作解剖、病理检验。鉴定结论为:1、刘**系胆囊切除术后医疗中拔出右胫内静脉置管压迫止血处置不当突发神经源性休克致心跳、呼吸骤停猝死;2、拔管后压迫止血的处置不当医疗过错行 为发生;3、医方过错行为发生的医疗意外死亡构成直接因果关系,约占60%参与度。鉴定结论出来后,原告方经与被告方协商未果,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依照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条款之规定,请求赔偿。
【法院调查】
2014年3月11日16时5分,死者刘**因“上腹痛半天”入住被告的外三科治疗。诊断为:胆总管结石伴急性胆管炎;急性胆囊炎;肝内胆管结石;心律失常;急性胆源性胰腺炎。当日转入内四科予以消化内科治疗9天好转,于3月21日转回外三科等待时机手术。3月29日,在手术室于左桡动脉穿刺并置管测压及右颈内静脉穿刺置流管,9时50分,在全麻下行胆囊切除+胆道镜探查取石+t形管引流术后,于11时50分带管转入icu病区治疗。麻醉苏醒后 于3月30日转回外三科治疗。手术后恢复较好,于4月3日遵从医嘱进食半流质饮食。4月4日上午10时许,刘**在床上吃早餐流质食油茶,护士张**带液 体来病房输液,发现刘**身上的中心静脉置管松动、脱出,为避免意外发生,在病房在没有医嘱的情况下拔出了刘**右颈部血管留置管,拔出后用棉签交由病员 家属压迫拔出点(穿刺点),拔出后刘**便诉头昏,随后发生气促、呼吸困难、面色青紫等,经抢救无效,于2014年4月4日11时15分在病房宣告临床死 亡。住院25天,发生后医疗费元,原告方自付医疗费元,其中拔管后抢救费用为元。
【医疗鉴定】
2014 年4月10日,原告亲属魏光华和被告共同委托四川民生法医学鉴定所对刘**作死亡原因和因果关系鉴定。2014年6月17日,鉴定机构作出川民司 (2014)病鉴字第119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该鉴定意见书认为,刘**因胆囊切除术后拔出右胫内静脉置管压迫止血处置不当突发神经源性休克致心跳、呼吸骤停猝死;医方拔管后压迫止血中的处置不当医疗过错行为发生;医方过错行为与刘**死亡构成直接因果关系,约占60%参与度,刘**因心、肺患有疾病,与 其死亡存在间接因果关系,约占40%的参与度。原告、被告各支付鉴定费6000元。诉讼中被告申请鉴定人出庭,支付鉴定人出庭误工差旅费500元。
【法院判决】
被告医疗机构承担60%的责任。
最新军民纠纷处理原则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9篇)篇八
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
2、排查机制。对村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3、纠纷调解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
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由村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会议督查,按实际情况召开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
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
三、加强培训学习,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纠纷调解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司法所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等,大大增强了我村调解员处理矛盾纠纷和化解矛盾的工作能力;三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要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
五、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
今年我们高度重视我村的"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并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与依法治村、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我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虽然我村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最新军民纠纷处理原则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9篇)篇九
为确保本次活动效果,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学校结合县局文件精神,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实施、情况反馈等工作。对具体工作的落实实行分年级块状包抓,具体由年级包抓领导分项负责落实、督查。学校建立相应考评机制,对包抓领导及教师的活动落实情况进行具体考评,并纳入学期末绩效考核。有力加强了活动领导,夯实了活动职责,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安全隐患等不稳定因素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并对突出问题逐件进行了造册登记,建立台帐,明确了办结时间。
为切实解决学校内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学校在深入摸查、公开信访的基础上,组织小组成员及教师代表对排查记载的新、老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弄清了新问题的产生根源,研究出了解决办法,商定了解决时限,制定出了妥善解决老问题的工作方案,为矛盾纠纷及问题的逐项化解提供了有力准备。
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学校以化解矛盾、整治隐患、消除一切不稳定因素为目标,围绕尚未解决的老问题、排查出的新问题,结合既定的解决办法和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实际,切实化解了潜在的矛盾纠纷。对学校教师提出的合理信访要求,工作小组严把政策耐心做其思想工作,使其接受处理意见,妥善解决了存在矛盾;对教师坚持不合理要求的,工作小组尽最大努力进行维稳,将矛盾纠纷很好地化解在了萌芽状态,有效地确保了学校的和谐与稳定。
出了工作的得失及经验。
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学校将结合本次活动的经验、得失,进一步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在狠抓工作水平,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引导教师正确信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路子,切实促进我校和谐与稳定,努力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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