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实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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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实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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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篇一

学生会章程

(讨论稿)

共青团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委员会

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学生委员会,简称美术学院学生会,是在美术学院党委领导和学院团委指导下的全院性的学生群众组织。作为学院党委和各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美术学院学生会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本院学生特点的文化、科技、体育类活动,拓展学生的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切实为全院学生服务,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班风学风,促进师生交流,为美术学院的美好未来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有权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参加学生组织培训,会议,参加各项活动;

4、会员对学生会的决议有保留和申诉的权利,但在决议生效期间必须坚决 执行。

第二条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会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的章程并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坚决同一切违纪行为做斗争 ;

2、宣传执行学院党委和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 作任务;

3、学生会成员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形象,维护学院及学生的利益,及时反映 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 工作职能

第三条 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协助学院处理相关的学生工作。

2、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学生会各部工作,统筹规划各部活动。

3、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发挥模范作用。

4、定期召开主席团、部长团会议。

第四条 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完成学生会及学院相关工作。

2、对分管部门指导监督开展各项活动。

3、对学生会所有部门有协调、监督的职责。

4、主席实习期间,经主席团投票选出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

第五条 秘书处职责

1、负责学院团委、学生会相关人员档案及活动资料的管理工作。

2、负责学生会集体活动的通知、考勤工作和会议的记录工作。

3、负责办公室物品的整理、归类,以及外借登记工作。

第六条 科创部职责

1、积极联系与本院专业相关的企业,为同学们提供锻炼平台。

2、开展有利于提高同学们科技创新的活动,增强学生的创新力。

3、负责承办学校“挑战杯”等有关科技活动。

第七条 学习部职责

1、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2、开展学风建设系列活动,丰富学生的知识、拓宽学生的视野。

3、指导、检查各班学习委员工作,并配合其开展工作。

第八条 宣传部职责

1、全面负责配合各部门,搞好活动的宣传工作。

3、联系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有关的宣传教育活动。

5、配合院、校搞好宣传工作,指导班级宣传委员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 女生部职责

1、组织开展提高女生权益的活动。

2、积极走访女生宿舍,了解本院女生的意见与要求。

3、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礼仪工作。第十条 文艺部职责

1、举办参与性和观赏性较强的文艺活动,丰富校园生活。

2、总体负责学院各大晚会的组织筹备。

3、指导班级文艺委员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体育部职责

1、定期举办足球、篮球、排球等球类及其它各项体育活动。

2、指导班级体育委员,协助学院体育部门开展体育活动。

3、挖掘体育人才,并为学院的体育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十二条 外联部职责

1、加强与校会以及其他兄弟学院交流,增进友谊,共同发展。

2、与社会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筹备学生会活动经费。

3、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第十三条 社团部职责

1、指导管理学院各个社团的相关工作。

2、对社团提供帮助和指导,使学院社团健康向上发展。

3、加强社团之间的联系与交流,相互学习共同发展。

第十四条 实践部职责

1、策划、组织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2、负责社会实践活动评定工作的开展以及实践成果的展示。

3、组织策划本院的大型活动。

第十五条 纪检部职责

1、负责对早操、学生上课情况的考勤工作。

2、负责对学生干部的纪律检查和行为规范的监督工作。

3、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 宿管部职责

1、负责检查全院学生宿舍卫生情况。

2、负责学院的宿舍查夜工作。

3、引导同学营造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十七条 生活部职责

1、了解反映学生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2、负责检查学院各班级画室的卫生情况。

3、检查指导各班生活委员的工作。

第十八条 信息部职责

1、对各部门举办活动时进行拍照及新闻报道工作。

2、对活动信息,包括照片视频等进行后期的制作。

3、起学生会各部门的纽带作用,增强各部门间联系和交流。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九条 例会制度

学生会部长级例会每周定期召开,学生会各个部门每周安排例会。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例会。例会本着简洁高效的原则,对学生会重大问题进行讨论,交流思想集思广益,以总结上周工作,安排近期主要工作。

第二十条 活动制度

1、学生会各部门需制定部门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

2、活动开展前,各部长须先向分管主席递交活动策划书审查,审查合格后交办公室批阅。

3、审批通过的活动,部长不得推诿,应按时举办活动;活动策划书审批没有通过的,须无条件执行决议。

4、活动开始前两天需由分管主席或部长,联系宣传部与信息部进行前期宣传和活动当天的新闻报道工作。

5、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活动的范围和权限开展活动。如遇特殊情况,须报主席批准。

6、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活动的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做好活动总结,交到办公室存档。(总结内容须包含:时间、地点、参加人数、活动经过及经验不足。)

第二十一条 财务制度

1、美术学院学生会厉行节约,严禁各种浪费。

2、预支款项必须出示正式的申请并附所有购物品的数量、单价。用途等,在分学生会主席团的审议通过后上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3、购买物品要由部长或副部长经手,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

4、所有支出费用要求出示正式发票,不得造假及谎报。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制度

1、有关办公室物品的使用

(1)公共物品在使用时应注意保管,丢失或损坏由各部门承担。

(2)物品的采购由秘书处负责;各部门购买物品须经秘书处批准,物品使用完毕后交由办公室保管。

(3)凡办公用品不可为他人私用。

2、有关办公室物品的借用

(1)各部门借用办公室公共物资,须向秘书处提交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借用;物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损失或丢失须酌情赔偿。

(2)学生会成员值班期间,如有人外借办公用品,应要求持其本人有效证件并在值班日志上详细登记。

第五章 人员选拔与工作考核

第二十三条 主席团选拔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核心工作机构,每年六月份,部长团中有一年学生干部工作经验,能力较强且学习成绩优秀,希望为学院学生组织作出贡献的优秀部长均可参加竞选,经美术学院团委提名,学院党委最终任命主席团,在学院公示一周无意义后,主席团正式换届完成,主席团向学院党委、团委负责。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任期一年。

第二十四条 部长团选拔

学生会部长团是学生会的主要工作机构,每年六月份,干事团中有一年工作经验,能力较强且学习成绩优秀,希望为学院学生组织作出贡献的优秀干事,均可参加各部竞选,经主席团提名,学院团委最终任命部长团,在学院公示一周无意义后,部长团团正式换届完成,部长团向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十四个部门,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任期一年。

第二十五条 干事选拔

1、每年九月新生入学一周后,学生会召开新生交流会,介绍学 生会相关纳新情况;

2、学生会办公室向学生发放学生会纳新表格;

3、根据学生纳新申请情况,学生会组织以主席团、部长团为评 委进行考核初试;

4、初试通过者,参加以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为评委进行考 核复试;

5、初试复试考核通过者,确定为学生会新成员,考察期一个月;

6、新成员考察期结束合格后,填写学生会人事档案,方可正式 加入院学生会组织。

第二十六条 人员建档

1、每学年学生会纳新之后要给新一届干事建立档案。在任职干事期间,对无故退出者将销毁人事档案。

2、每学年换届后,要对新一任的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长进行建档,由秘书处人员对档案进行整理与归类。

第二十七条 人员考核

一、学生会对所有成员进行期中、届满两次考核。

(1)干事考核:由部长团对干事进行考核,其中每次考核情况占总成绩的60%,干事学习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核成绩及格线为70%,对不及格干事予以取消学生会会员资格。

(2)部长团考核:每学期由学生会主席团对部长进行考核,其中每次考核情况占总成绩的55%,部长的学习成绩占总成绩的45%。考核成绩及格线为80%,对不及格部长予以调任或降职处分。(3)主席团考核:每学期由学院团委及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对学生会主席团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及格线为90%,对于不及格主席予以警告。

二、考核要注重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考核结果由办公室统一归档。

第二十八条

奖惩条例

对于在学院建设和发展及学生会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学生会成员,学院团委将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等称号;对于违反《学生会章程》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学生会会员资格上报学院给予相应处分。对于想退会的成员须撰写《退会申请书》交团委审批,审批通过方可生效。

学生会成员应以身作则,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学生会的各项条例:

1、不得有酗酒、打架、盗窃等严重违纪现象;

2、不得有旷课、旷操、旷宿、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

3、不得以学生会名义进行任何营利性活动;

4、必须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不得有损害学院形象的行为;

6、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广大同学的利益;

7、须注意自身形象,言谈举止要文明大方,穿着整洁朴素,不穿奇装异服;

8、遵守《济南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章程》遵循《济南大学学生手册》规定。

第三十条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美术学院团委所有。

共青团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团委

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零一四年 三月

大学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篇二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唐山师范学院物理系学生会是大学生(本科生,专科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的成长,成才服务,为把物理系建设成全院特色

系别而奋斗。

第三条

本会的指导思想:培养一种精神,承担一种责任,留下一种感动,开创一种风气。第四条

本会本学期目标:一方面抓好文明素质,从点滴做起培养好每一个人,开发出每一个人的潜力,领导好每一个小团队,协调好每一个大家庭,将优良的作风传

递到物理系乃至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努力将物理系的每一个活动推举出去,争做

最好学生会团体;另一方面抓好学习,人人争拿奖学金。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的同学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

极投身社会实践,成为热爱祖国,适应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发挥联系学校部门和广大铜须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民

主管理,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推动校园民主

建设。

(三)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

环境。

(四)组织广大同学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校园文明建设,创造富

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

(五)加强同各兄弟系别学生组织的联系和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

凡具有唐山师范学院物理系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物理系大学生均为本会会员。第二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童工符合本章程的程序,对本会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3、参与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二)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荣誉,执行本会决议。

第三章 各部职能

办公室 是学生会负责自身建设的职能部门,协助主席团秘书长的工作,担任学生会内部综合协调并承担学生会整体形象的部分宣传工

作。

办公室的主要职能:

1、为年度招聘工作提供考试题目、考务安排等方案,公平、公开、公正地为本会吸收新

干事。

2、针对本会工作需要,对本会干部进行业务和素质培训,为新任干部提供岗位培训,提

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3、组织对各项工作和活动的现场考核,为年度考核和评定准备材料。

4、组织对各部门和干部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评定,为本会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干部实施奖

励提供方案。

5、管理本会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和管理本会的资料。

6、管理本会公共办公用房等公物和资产。

7、起草本会规章制度的原始或修订草案,起草和发送本会文件、报告、信函等文字材料

8、收集和发布本会工作动态信息。

9、收集同学们的意见,针对各种线索展开调查研究,为本会的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10、贯彻本会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和督促各部门履行职责。

11、通过与各系主席的联系,协调本会与兄弟学生会的工作,促进兄弟学生会对本会工作 的配合。

学习部

是承担校园学术文化建设的职能部门,是本会组织和管理学生学

术、科技、实践活动的职能部门。

学习部的主要职责:

1、与学校教务部门建立和保持联系,配合学校的教务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解

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促进学校教学工作的进步和学生学习条件的改善。

2、根据同学们求知成才的需要,规划和组织学习竞赛、知识讲座等各种学术科技活动,并 协助学校组织科技文化节等重大学术科技活动。促进严谨治学气氛的形成,活跃第二课堂。

文艺部 担负着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示学生才能,陶冶学生情操等任务,旨在提高全校同学的艺术水平,营造多彩的艺术氛围。

文艺部的主要职责:

1、与学校文艺工作部门和学校艺术团建立和保持联系,配合学校的文艺工作,反映同学

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我校文艺工作的进步和同学们文艺素质的提高。

2、加强与兄弟学生会文艺部门和艺术团的联系,通过相互的友情文艺活动,促进校际文 艺交流的发展。

3、开展美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文艺鉴赏能力,促进健康文化的发展。

4、发挥文化载体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 治教育。

5、通过文艺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活跃分子,加强文艺队伍建设,帮助文艺骨干解决实习、生活和文艺活动。

外联部 是本会负责联系校内外的职能部门。

外联部的主要职能:

1、了解社会动态,保持与外界的联系。

2、3、努力对外界做好宣传,为我系各项活动争取到商家的物质和资金支持。搞好校内外的联谊性活动。

体育部 是本会组织和管理学生体育活动的职能部门。

体育部的主要职责:

1、掌握党和国家的体育工作方针,了解本校体育工作意向,协助学校进行体育教育等体育 工作,促进 我校的校园群众体育运动的开展。

2、与学校体育工作部门建立和保持联系,配合学校的体育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我校体育工作的进步和同学们的身体素质提高。

3、根据学校对体育工作的总体需求,规划和组织各类普及性强的体育活动,并协助学校组 织校运会等 各类体育比赛。

4、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同学们的体育观念,促进群众体育运动 的开展,动员同学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5、协助学校管理体育运动场地和设施,协调体育场地和设施的使用,促进体育场地和设施 的合理利用。

6、通过体育活动,发现和培养体育积极分子,加强体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帮助体育骨干 解决实习、生活和体育活动等方面的困难。

7、加强与兄弟学生会体育部门的联系,与兄弟院校开展校际体育运动竞赛,促进校际体育 交流的发展。

礼仪部 着力于学生整体形象塑造,注重于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独特的风

采和精神面貌,其职能的核心是做的形象代言人。

礼仪部的主要职能:

1、为男、女生提供各种不同需要的关于礼仪、化妆、仪表、风度等方面的资讯和

信息(用各种方式)。

2、开展各种有助于培养同学们积极向上的审美观和保健意识的讲座、培训。

3、选拔和培养全校一流的礼仪队伍,并将选拔的男、女礼仪训练有素。

4、负责全校各种大型活动的现场礼仪工作。

5、即时反馈毕业生在就业招聘面试中所需要的形象包装方面的信息。

6、采用一定的活动形式促进男女生之间的交流。

(注:原女生部更名为礼仪部)宣传部 是开展学生思想政治自我教育以及管理和使用学生媒体的职

能部门。

宣传部的主要职能:

1、了解党和国家思想政治教育的方针,协助党团组织开展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宣传。

2、了解掌握我系学生的思想状况,规划和组织思想政治自我教育工作,通过书画比赛等形 式开展学生思想政治自我教育。

3、围绕我系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和各项活动,通过宣传部长联席会议等形式,协调各系宣传 部门,步调统一地开展宣传发动和形象设计工作。

4、加强对海报、黑板报等学生媒体的管理,规划和管理我系各种宣传文化阵地。

勤工部 是肩负着充当学校各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表达和维护同学们的具体利益的重要使命。勤工部的主要职能:

1、根据不同学生的需要提供适当的勤工助机会。

2、和各事企业单位建立广泛的联系,加强各种有偿合作。

3、必要时协助外联部的工作。

4、深入大学生生活,了解大学生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地向上级反映。

5、积极组织贴近大学生生活的各项活动,引导大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6、协助各部门做好学生会各方面的工作。

信息部 是负责我系网站等的宣传工作以及活动的摄像照相职能的部门。

信息部的主要职能 :

1、根据主席团安排开展工作并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状况。

2、协助本系老师对相关网站进行管理维护,利用校园网、校报等对本系学生会进行宣传。

3、对系学生会和团总支以及学院所举行的重大活动进行网上跟踪宣传报道。

4、招收有计算机和文字方面特长的同学为干事,干事在工作中要有创新精神。

5、协助团总支和学生会其他部门搞好物理系的整体工作。

助学部 是负责帮助我系学生寻找和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及校内外实践机会职能的部门

助学部的主要职能:1、2、3、4、为我系贫困学生提供在校期间锻炼自我的实践机会,同时给予适当补助。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尽力把勤工助学工作开展好。认真按时制定本部工作计划并定期向主席汇报工作。辅助系团委完成校团委以及学生会主席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物理系学生会日常工作条例

一、遵守社会法制,遵守校规校纪;

二、按时参加学生会例会及各项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缺;

三、积极并认真参加(或办理)学生会各项工作(或事务),不得敷衍、拖拉及作出有损于学生会形象的事;

四、准确及时地向学生会反映工作情况及存在的各种问题;

五、在工作及活动过程中,热情对待同学、师长,认真记录整理反馈意见;

六、珍惜并维护学生会 公共设施及物品,不得故意损坏或擅自挪作它用;

七、学期初及学期末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整理工作总结,积极谋划学生会的长远发展;

八、认真执行学生会会训,作合格学生干部;

九、本条例具体细则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章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为了激发和肯定广大学生会干部在系、班各项工作中的热情和实绩,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同学们在搞好自身学习的同时积极投身到社会活动和集体活动中并由此锻炼自己,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物理系决定每学 年对工作实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干部进行表彰,为此,特制定此细则。

一、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式:

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采取各社团及学生会推荐候选人,评选出“物理系优秀学生干

部”。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任期一年以上的学生干部。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要求积极进步。

2、自觉与学院教育、方针保持一致,遵纪守法,顾全大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各项工作中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工作积极、主动,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并能大胆创新,工作成绩突出。

4、热心学生工作,全心全意为学院师生服务,认真负责,公正无私,任劳任怨,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1)、任职未满一年者;

(2)、当学年(学期)中考核有不及格者;(3)、体育成绩不达标者;(4)、受到通报批评及各种处分者;(5)、有明显工作失误者。

四、评选时间和表彰奖励办法:

1、优秀学生干部在学期初公布,并对获奖个人进行表彰。

2、优秀学生干部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填写《物理系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存入档案。

此细则最终解释权规物理系学生会所有。

第六章

物理系学生会优秀部门评分标准

为了提高物理系学生会的整体水平,增强各部门成员的凝聚力,调动各成员的积极性,特制订以下条例来评选出优秀部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学生会成员:(学生会成员每人基础分100分)

1、例会和活动时无故不到者减15分;迟到者减5分;中途退场者减5分;本人请假者减5分;若找人代假,请假者减10分,代假者减5分(见学生会章程)。

2、扰乱例会正常进行者给其部门减5分,包括手机响、玩手机、听mp3等。

3、办活动的部门加分情况如下:

主办者:活动基础分30分,效果良好40分,优秀50分;

协助者:活动基础分20分,效果良好30分,优秀40分;

参与者:活动基础分10分,效果良好15分,优秀20分。

注:协助者:参加活动的除主办者以外的成员;参与者:办公室、宣传部。

4、例会时积极提意见者,经主席及各部长讨论是否加分。若加分,最低分为5分,具体加分情况酌情而定。

5、不交活动计划和总结的部门每人减20分,不按规定时间交的每人减10分。(活动计划在办活动前7天交,活动总结在办活动后7天内交)

6、各部门中若有得奖学金的成员为其人加分,一等奖学金加25分,二等奖学金加15分,三等奖学金加10分,获得其他奖励的酌情加分。对于学生会中挂科的成员,挂科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批评,第二次挂科自动退会。

7、例会及活动前签到必须由本人签,替别人签到者减20分,被替者减10分。

8、每次例会结束后不做值日的给每人减10分。

9、主席助理办活动按条例3加分。从主席助理中按分数、投票综合选出一名优秀优秀学生会成员,奖励待定。

10、评选方法:优秀学生会干部此评占60%,投票40%,挂科者不参加评选;

优秀学生会成员此评占60%,投票40%,挂科者不参加评选。其部门成员平均分最高者为优秀部门。

本条例遵循物理系学生行为规范,以物理系学生会章程为基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望各部门成员积极参与,勇得优秀部门的光荣称号。

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档案管理

所有在任学生干部必须将系干部个人简历表、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材料放入所在的档案盒,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值班制度

每天必须有两名以上同学到主楼一层物理系学生会活动室值班,处理好值班当天所发生的事,若事情没有处理完需和其他值班人员交接好。具体工作安排见学生会值班安排表。签到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问题,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各部部长须向大会汇报本部近期即将要开展活动的情况。办公室人员做会议记录备案。

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办公室对每次会议均实行签到制度,凡是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向主席请假,不得由他人代请,会后补假无效,三次迟到按一次缺席处理,会议三次缺席按自行退出处理。

部长级以上干部例会、临时会议、重要会议的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部门例会的会议记录由各部委托一人负责。会议期间应遵守会场纪律,该发言时要发言,不发言时要尊重发言者,不能在下面窃窃私语。开会时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各部要有相应会议记录(办公室定期检查)。

请假制度

事前请假,事后不补假。部长、部员请假一律由主席审批。

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请假,不记入考勤。

口头请假或托人代请一律无效(特殊情况除外)。事后请假,若没有特殊原因,一律以旷到一次论处。

请假理由必须是事实,若以编造理由来达到目的,内部处罚。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个人工作情况进行加分或扣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作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职务或除名。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大学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篇三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条

学生会宗旨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引导同学成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

2、做好校党委、校行政和同学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3、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勤工助学的活动、公益劳动及参与和学生有关的学校事务管理等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

4、开展与各兄弟院系、各高校学生会的联系与合作;

5、完成学校、学院、团总支交付的其它任务。

第二条

会员

学生会是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凡取得山东轻工业学院学籍的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就读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不分民族、性别,只要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会员根据本章程规定行使相应权利和享受利益;根据本章程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1、会员权利

1)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总支的教育和培训;

2)在学生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参与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各种事务; 4)在学生会的会议上或向团总支和学院,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对学生会的主席团和各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监督; 5)参加学生会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对处分不服者,可以向团总支和学校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人员给与答复。

2、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会议; 2)维护同学的正当合法权益; 3)树立本会形象,维护本会声誉;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团结。

3、接收会员的应履行的手续

1)申请加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的同学应向本会递交《加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申请书》;

2)经考察批准后,填写《加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志愿书》,本志愿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本人,另一份交学生会保管;

3)审查合格后,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生会会员自律协议书》,本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本人,另一份交学生会保管;

4)以上各条款完成后,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干部登记卡》; 5)学生会会员在退出学生会后,需向本会递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干部任职总结》。

第三条

学生会组成机构、人员构成

1、组成机构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由学习部、文艺部、宣传部、体育部、卫生部、外联部、纪检部、社区文化部、女生部、综合办公室、勤工助学部、督导组等13部门组成;

2)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2、人员构成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5人;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至两人,干事4~8人;

3)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一般从3年级同学中选举产生,各部副部长一般从2年级同学中选举产生,干事各年级均可;如有特别优秀的低年级同学,也可担任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

第四条

职权范围

1、主席团

1)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支持院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一位副主席负责学生会秘书部、宣传部、网络信息部、勤工助学部等部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一位副主席负责学生会文艺部、体育部、外联部、女生部等部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一位副主席负责协调学习部、卫生部、社区文化部、纪检部等部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3)主席团制定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研究布置工作,监督部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4)定期召集召开学生会例会,每周少于一次,听取会员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情况汇报,同时协助和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

5)提名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讨论通过各部门的规章制度;;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协作,共同开展工作。

2、综合办公室

1)协助主席团筹备主席团会议,列席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2)负责起草、印发学生会工作文件、通知;

3)负责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档案、团员档案;

4)负责建立和管理学生会档案;负责各部门组织活动的汇总存档; 5)负责管理学生会的财物;

6)负责本届学生会的工作总结,并向下一届学生会交接。7)负责院记者团及各班宣传小组的管理工作。8)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3、学习部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带领同学建立良好的学风,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引导同学学好知识,全面发展;

2)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兴趣小组、学术讲座、学习经验交流会、辩论赛活动等,增强校园学术气氛,培养同学的科技意识,提高同学的科研能力,引导广大同学发奋学习,立志成才; 3)掌握全院同学的学习情况,及时向领导部门反映,并帮助解决同学在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

4)协助老师做好奖学金的统计和发放;

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4、卫生部

1)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及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宿舍的检查评比工作; 2)监督、督促同学们搞好宿舍的个人卫生及环境卫生,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作好年终总结评比。

3)注意学校餐厅的饮食情况并积极向学校及有关部门反映同学的意见与建议;

4)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5、文艺部

1)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陶冶同学的情操,活跃同学业余生活; 2)组织有关文艺方面的讲座、学习班等,普及文艺知识,提高学生的文艺修养和欣赏水平;

3)组织同学进行外出观光、游览、学习等活动; 4)加强与兄弟院系和外校的文艺交流,增进友谊; 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6、体育部

1)引导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体育竞赛,活跃同学的体育生活,加强各院系、各年级同学的交流,增进同学的友谊;

2)以讲座或学习班的形式向同学们传授一定的体育知识和体育技能; 3)协助校体育部、学生处、团委开展体育锻炼方面的工作; 4)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7、宣传部

1)配合校党委、团委、团总支做好对学生会的宣传工作; 2)负责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 3)负责就业信息的收集、发布、整理、统计,并报秘书部存档; 4)负责向同学们公开所举办的活动,加强系学生会自身宣传,组织同学定期向院报、校园网等相关部门投稿,在各班建立宣传小组。负责日常活动海报的设计与抄写,并清理工作现场。维护管理宣传材料。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8、外联部

1)引导、鼓励广大同学走出校园,走向社会,进行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2)负责组织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和总结; 3)负责为学院组织各项活动的提供赞助; 4)邀请校内外知名人士来校为同学作报告,提高同学实践能力和知识水平; 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9、社区文化部

1)负责每晚宿舍查寝及上报工作;

2)开展一系列关于宿舍文化的活动,美化社区环境,提高文化修养; 3)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10、女生部

1)积极开展以女生参加为主的活动,同时调动女生参与的积极性,配合其它部开展活动。

2)协调学院内女生和男生,女生与学习、工作的关系。3)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11、勤工助学部

1)了解、摸清学院内贫困生情况,积极联系勤工助学岗位,督促检查勤工助学完成情况。

2)负责学院内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的统计和发放;

3)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12、纪 检 部

1).检查监督学生的纪律情况,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并对奖罚做好记录。

2).对大一新生进行自习检查,每个学期末汇总自习结果以作为学生素质拓展评比的一项依据。

3).在学院举行的活动中维持现场的秩序,处理突发事件。4)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他任务。

13、督导组

1).监督学生会的整体运行情况,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学生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2).负责学生会内部考勤。

3).记录学生会的日常工作,监督各项活动的计划,总结是否按时交纳。4)负责学生会纳新工作。

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考核、任期和罢免

1、考核

学院采用不定期考查、期中考核、离任考核等多种考核方式,对学生会成员进行考核,如考核中发现工作能力突出,给予相应奖励和提拨任用,如考核不合格,立即免职,并追回以前授予相应荣誉。

2、任期和罢免

1)学生会组成人员的任期为一年,可连选连任;

2)学生会成员如因违法、违纪、受到会内处分,或考核不合格,依据本章程罢免相应职务。

第六条 附则

1、本章程由山东轻工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负责解释。

2、本章程自2009年10月23日起执行。

山东轻工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

督导组

2009.10.1

大学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篇四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

第一条 学生会的性质

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学生和学校的纽带和桥梁,是学生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组织者,学生会接受校长和学校党支部的领导,并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第二条 学生会的任务

1、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和理念,贯彻学校的教育管理要求,完成学校及团委布置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向学校反映大多数学生的心声,提出改进学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2、教育全校学生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建立并维护良好的校风。

3、带领全校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永争第一舍我其谁的坚强信念,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勤奋、严谨的好学风。

4、领导全校学生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积极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体育、社团、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多种活动,积极、主动、有效地丰富全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培养全校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树立健康的生活作风,促进同学之间团结,维护学生利益,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信息。

6、组织建立学生自我管理体系,保证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统计和反馈各种管理信息,负责各项学生管理工作的评比及学生违纪情况的处理。

第二章 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 会员

凡在本校学习的学生,承认本章程,愿意服从学生会领导,提出入会申请,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第四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学生会章程。

2、执行学生会的决议,服从学生会的领导。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1、对学生会工作有监督、批评的权利。

2、有参加学生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有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的权利。

第三章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 组织机构与产生

第六条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最高权利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第七条

学生会的组织机构:

校学生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下设学习部、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社团部,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第八条

1、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由各班学生投票选举出本班代表一人,并将名单报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临时),上届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为自然代表。

2、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产生:由各年级在代表中推选一人与上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并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出主席团常务主席一人。主席团主持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1--2次全体会议,审议学生会工作。

3、学生会组织机构的产生:

⑴每个会员学生均可以申请参加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的竞选。⑵各班在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规定的时间内,对本班申请竞选的学生进行评议公选,提出候选人1--3名(毕业年级各班至少报一名),报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

⑶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在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全校参加竞选的人员进行评议,推选出正式人选50--60人,其中参加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竞选的人员10--15人。

⑷参加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竞选的人员,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进行竞选演讲,由全体代表进行投票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⑸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对其余人选进行考评,产生各部部长、副部长。

⑹如果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将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副主席参加),提出罢免或处理意见,并推举新的人选。

第四章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及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职责

第九条

1、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职责:

参加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推选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代表会员学生通过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向学生会组织机构提出工作建议和批评,在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安排下检查并督促学生会的工作。

2、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职责:

主持召开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审议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组织学生会换届选举,参与确定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参加学生代表

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并对有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行为的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提出处理意见;定期组织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有关信息;负责将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向学生会组织机构提出的工作建议和批评及时转达学生会有关部门,并督促其作出答复并改进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第十条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整体要求,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计划,布置工作,检察并督促各部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召开学生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对学生违纪情况进行处理;每学期向学生代表大会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向学校和学生处汇报工作,听取指导和建议。第十一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1、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校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部长会议,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及时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代表学生会向上级汇报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2、学习部部长、副部长职责:

宣传、落实学校对学生学习的要求;制定本期学习工作计划,组织学生检查评比作业,并举办优秀作业展览,组织学习类竞赛(如英语单词、古诗文等);搜集、反映学生学习信息,为学校教务处适时调整教学工作提供依据;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3、宣传部部长、副部长职责:

积极配合校团委,学生会做好全校的日常宣传,组织各班黑板报的出刊和评比,并负责学习园地栏目换刊,认真策划各种会场的布置,同时配合其它部门做好各种活动的宣传工作。

4、体育部部长、副部长职责:

负责全校学生的体育锻炼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本学期体育工作计划;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体育各类竞赛活动;协助体育组和年级搞好学生体育达标的训练;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5、文艺部长、副部长职责:

负责全校学生的文艺活动和学校其它大型活动的宣传发动;制定本期活动工作计划;组织学生文艺活动的开展和全校板报的检查、评比;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7、社团部长、副部长职责:

成立各类兴趣小组,负责全校学生社团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对各社团活动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协助组织学生国旗队、礼仪队的活动和训练;完成学校大型活动礼仪接待工作;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8、广播站站长、副站长职责:

主持广播站全面工作。负责起草学校广播宣传工作计划和各阶段宣传要点,报部领导批准后实施。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搞好组稿的一般稿件的审核编播工作,重要的特殊的稿件需经宣传部领导审核后方可播出。负责编、播等人员招聘的初审,做好培训、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稿件的整理、归档工作和工作总结。负责广播设备器材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维修,确保广播设备正常运作。

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大学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篇五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组织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规定内独立开展工作。本院学生组织包括学生会和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学生组织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学院党政机关与广大同学的关系,在维护党的利益、学校利益和学生利益的同时积极参与学院对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加强学院领导和广大同学的联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3、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广泛开展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发扬奉献精神,促进同学们身心健康,为培养适合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服务。

4、注重加强与我校各院(系)学生组织及校级学生组织之间的友好往来,加强与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凡取得巢湖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承认组织章程,服从组织领导并履行会员的各项义务者,通过选举均可成为为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在组织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组织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3、通过符合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组织重大事务的权利;

4、有参加组织举行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组织章程;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

3、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搞好组织思想建设和内部人员建设;

4、执行组织决议,完成组织委托和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六条所有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和团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七条学生会干部包括主席、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办公室正、副主任、各部正、副部长和各部(室)干事、青协全体成员。学生干部实行聘任制。每学年换届一次,任期一年。

第八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可由学生代表大会或以其他民主方式产生。

第九条学生会一般应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两人,团总支副书记一人;

1、学生会下设办公室、宣传部、实践部、学习部、体育部、生活部、文艺部、文艺部、心理健康部等职能部门,也可以根据需要对职能部门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增减。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原则上设部长一人,副部长和干事若干人;

2、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的职权: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2)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

活环境;

(3)加强学院党政领导和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院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十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一般应设会长一人。

1.青年志愿者协会下设办公室。

2.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职权:

(1)培养青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帮助青年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

(2)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为校园建设、城区发展、社会援助、环境保护等提供志愿服务。

(3)开展与其他志愿者组织的交流合作,并尽可能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与校园学生组织以及社会单位合作,扩大平台,为更多需要帮助的地区和群众提供援助。

(4)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支由协会直接管理的多元化的志愿者队伍。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一条班委会

1、各班委会由本班同学选举产生,由班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接受本院团总支、学生会的领导,2、班委会负责解决班级内同学各方面的问题,积极组织全班同学参加巢湖学院学生组织、系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

3、班委会对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有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职权。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二条学生组织经费由学院拨款,并接受有关方面的赞助

第十三条经费用于举行本会各项活动,由专人负责掌管,必须建立清晰完善的财务制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委员会。

办公室拟定 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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