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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会章程篇一
学生会章程
(讨论稿)
共青团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委员会
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学生委员会,简称美术学院学生会,是在美术学院党委领导和学院团委指导下的全院性的学生群众组织。作为学院党委和各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美术学院学生会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本院学生特点的文化、科技、体育类活动,拓展学生的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切实为全院学生服务,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班风学风,促进师生交流,为美术学院的美好未来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有权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参加学生组织培训,会议,参加各项活动;
4、会员对学生会的决议有保留和申诉的权利,但在决议生效期间必须坚决 执行。
第二条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会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的章程并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坚决同一切违纪行为做斗争 ;
2、宣传执行学院党委和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 作任务;
3、学生会成员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形象,维护学院及学生的利益,及时反映 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 工作职能
第三条 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协助学院处理相关的学生工作。
2、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学生会各部工作,统筹规划各部活动。
3、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发挥模范作用。
4、定期召开主席团、部长团会议。
第四条 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完成学生会及学院相关工作。
2、对分管部门指导监督开展各项活动。
3、对学生会所有部门有协调、监督的职责。
4、主席实习期间,经主席团投票选出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
第五条 秘书处职责
1、负责学院团委、学生会相关人员档案及活动资料的管理工作。
2、负责学生会集体活动的通知、考勤工作和会议的记录工作。
3、负责办公室物品的整理、归类,以及外借登记工作。
第六条 科创部职责
1、积极联系与本院专业相关的企业,为同学们提供锻炼平台。
2、开展有利于提高同学们科技创新的活动,增强学生的创新力。
3、负责承办学校“挑战杯”等有关科技活动。
第七条 学习部职责
1、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2、开展学风建设系列活动,丰富学生的知识、拓宽学生的视野。
3、指导、检查各班学习委员工作,并配合其开展工作。
第八条 宣传部职责
1、全面负责配合各部门,搞好活动的宣传工作。
3、联系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有关的宣传教育活动。
5、配合院、校搞好宣传工作,指导班级宣传委员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 女生部职责
1、组织开展提高女生权益的活动。
2、积极走访女生宿舍,了解本院女生的意见与要求。
3、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礼仪工作。第十条 文艺部职责
1、举办参与性和观赏性较强的文艺活动,丰富校园生活。
2、总体负责学院各大晚会的组织筹备。
3、指导班级文艺委员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体育部职责
1、定期举办足球、篮球、排球等球类及其它各项体育活动。
2、指导班级体育委员,协助学院体育部门开展体育活动。
3、挖掘体育人才,并为学院的体育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十二条 外联部职责
1、加强与校会以及其他兄弟学院交流,增进友谊,共同发展。
2、与社会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筹备学生会活动经费。
3、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第十三条 社团部职责
1、指导管理学院各个社团的相关工作。
2、对社团提供帮助和指导,使学院社团健康向上发展。
3、加强社团之间的联系与交流,相互学习共同发展。
第十四条 实践部职责
1、策划、组织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2、负责社会实践活动评定工作的开展以及实践成果的展示。
3、组织策划本院的大型活动。
第十五条 纪检部职责
1、负责对早操、学生上课情况的考勤工作。
2、负责对学生干部的纪律检查和行为规范的监督工作。
3、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 宿管部职责
1、负责检查全院学生宿舍卫生情况。
2、负责学院的宿舍查夜工作。
3、引导同学营造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十七条 生活部职责
1、了解反映学生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2、负责检查学院各班级画室的卫生情况。
3、检查指导各班生活委员的工作。
第十八条 信息部职责
1、对各部门举办活动时进行拍照及新闻报道工作。
2、对活动信息,包括照片视频等进行后期的制作。
3、起学生会各部门的纽带作用,增强各部门间联系和交流。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九条 例会制度
学生会部长级例会每周定期召开,学生会各个部门每周安排例会。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例会。例会本着简洁高效的原则,对学生会重大问题进行讨论,交流思想集思广益,以总结上周工作,安排近期主要工作。
第二十条 活动制度
1、学生会各部门需制定部门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
2、活动开展前,各部长须先向分管主席递交活动策划书审查,审查合格后交办公室批阅。
3、审批通过的活动,部长不得推诿,应按时举办活动;活动策划书审批没有通过的,须无条件执行决议。
4、活动开始前两天需由分管主席或部长,联系宣传部与信息部进行前期宣传和活动当天的新闻报道工作。
5、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活动的范围和权限开展活动。如遇特殊情况,须报主席批准。
6、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活动的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做好活动总结,交到办公室存档。(总结内容须包含:时间、地点、参加人数、活动经过及经验不足。)
第二十一条 财务制度
1、美术学院学生会厉行节约,严禁各种浪费。
2、预支款项必须出示正式的申请并附所有购物品的数量、单价。用途等,在分学生会主席团的审议通过后上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3、购买物品要由部长或副部长经手,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
4、所有支出费用要求出示正式发票,不得造假及谎报。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制度
1、有关办公室物品的使用
(1)公共物品在使用时应注意保管,丢失或损坏由各部门承担。
(2)物品的采购由秘书处负责;各部门购买物品须经秘书处批准,物品使用完毕后交由办公室保管。
(3)凡办公用品不可为他人私用。
2、有关办公室物品的借用
(1)各部门借用办公室公共物资,须向秘书处提交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借用;物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损失或丢失须酌情赔偿。
(2)学生会成员值班期间,如有人外借办公用品,应要求持其本人有效证件并在值班日志上详细登记。
第五章 人员选拔与工作考核
第二十三条 主席团选拔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核心工作机构,每年六月份,部长团中有一年学生干部工作经验,能力较强且学习成绩优秀,希望为学院学生组织作出贡献的优秀部长均可参加竞选,经美术学院团委提名,学院党委最终任命主席团,在学院公示一周无意义后,主席团正式换届完成,主席团向学院党委、团委负责。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任期一年。
第二十四条 部长团选拔
学生会部长团是学生会的主要工作机构,每年六月份,干事团中有一年工作经验,能力较强且学习成绩优秀,希望为学院学生组织作出贡献的优秀干事,均可参加各部竞选,经主席团提名,学院团委最终任命部长团,在学院公示一周无意义后,部长团团正式换届完成,部长团向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十四个部门,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任期一年。
第二十五条 干事选拔
1、每年九月新生入学一周后,学生会召开新生交流会,介绍学 生会相关纳新情况;
2、学生会办公室向学生发放学生会纳新表格;
3、根据学生纳新申请情况,学生会组织以主席团、部长团为评 委进行考核初试;
4、初试通过者,参加以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为评委进行考 核复试;
5、初试复试考核通过者,确定为学生会新成员,考察期一个月;
6、新成员考察期结束合格后,填写学生会人事档案,方可正式 加入院学生会组织。
第二十六条 人员建档
1、每学年学生会纳新之后要给新一届干事建立档案。在任职干事期间,对无故退出者将销毁人事档案。
2、每学年换届后,要对新一任的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长进行建档,由秘书处人员对档案进行整理与归类。
第二十七条 人员考核
一、学生会对所有成员进行期中、届满两次考核。
(1)干事考核:由部长团对干事进行考核,其中每次考核情况占总成绩的60%,干事学习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核成绩及格线为70%,对不及格干事予以取消学生会会员资格。
(2)部长团考核:每学期由学生会主席团对部长进行考核,其中每次考核情况占总成绩的55%,部长的学习成绩占总成绩的45%。考核成绩及格线为80%,对不及格部长予以调任或降职处分。(3)主席团考核:每学期由学院团委及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对学生会主席团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及格线为90%,对于不及格主席予以警告。
二、考核要注重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考核结果由办公室统一归档。
第二十八条
奖惩条例
对于在学院建设和发展及学生会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学生会成员,学院团委将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等称号;对于违反《学生会章程》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学生会会员资格上报学院给予相应处分。对于想退会的成员须撰写《退会申请书》交团委审批,审批通过方可生效。
学生会成员应以身作则,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学生会的各项条例:
1、不得有酗酒、打架、盗窃等严重违纪现象;
2、不得有旷课、旷操、旷宿、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
3、不得以学生会名义进行任何营利性活动;
4、必须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不得有损害学院形象的行为;
6、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广大同学的利益;
7、须注意自身形象,言谈举止要文明大方,穿着整洁朴素,不穿奇装异服;
8、遵守《济南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章程》遵循《济南大学学生手册》规定。
第三十条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美术学院团委所有。
共青团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团委
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零一四年 三月
制
大学学生会章程篇二
巢湖学院教育系学生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 学生会全称:巢湖学院教育系学生会
第二条 本会是在巢湖学院党总支领导下的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接受院学生会的具体指导。作为学院党政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维护同学的正当权利,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解决同学们的实际问题,改善学习条件和生活环境,增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
第三条 学生会宗旨及要求: . 敬业、敬职、敬责、服务于人;. 树立尽责意识; . 实力服务意识,敢于吃苦;. 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 探索工作方法,大胆细心;. 工作、学习两不误,全面发展; . 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积极为同学服务,努力引导同学走健康的成长道路。
第四条 学生会指导思想:
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全心全意服务同学。
第五条 学生会管理模式:
主席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分级管理制: .主席团将任务分配给部长,再由各部门部长进行安排后带领本部人员完成工作。.如某部门副部长,干事未能按时按质的完成所分配的任务,此部门部长将因为监督不力而与当事者共同承担全部职责。.如因副部长或干事单方面不服从部长安排管理,或私自改变工作方法而导致问题发生,则由当事者承担全部责任。4 .主席团成员主要负责对各项工作的管理监督,如因为未能及时正确地下达或监督不力导致工作延迟出错,如无特殊原因,全部责任有负责此工作的主席团成员承担。.学生会所有成员必须服从统一管理,有任何意见可即刻通过学生会办公室向团委老师反应,也可与其他学干沟通探讨。如因将情绪带到工作中致使工作安排产生不协调现象及问题,所有责任将由个人承担,学生会对于此类事件将作严肃处理。
第一章 会员
第一条 本会是全院系的学生组织,凡是取得本系学籍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第二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参与本会的重大任务;.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第三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按时参加学生会会议,凡于一学期累积 5 次不参加学生会会议者,视自动退会处理。情节严重的另作处理。
第三章 各部门职能及权利
第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简称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团总支副书记组成,主席团工作中实行以主席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团总支汇报工作; .副主席协助主席搞好全面工作统筹、组织、监督各分管部门工作,依照分工重点管理好所辖职能部门工作,团总支副书记负责系团委的建设。3 .主席团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建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4 .深入到同学中去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 .协调学生会各部门的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组织学生会干部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二条 办公室: .负责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和材料的起草、拟定和妥善保管;.负责学生会的办公室事务,并检查工作;.协助学生会主席处理日常事务; .负责学生会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并组织学生干部进行培训,加强团委和学生会的沟通和交流。组织学生会成员的评议工作;负责学生会宣传办公用品的发放,并统计物品领取情况,定期总结;.负责建立学生会的相关的工作制度,促进学生会和部门的制度化、正规化建设; .探索新的学生会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激励制度,提高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凝聚力和工作热情; .负责分会工作日志记录以及会议记录,终结每月活动,建立学生会总档案。
第三条 宣传部: .做好对学生会的宣传工作,传达上级指示,张贴相关公告、通知; 2 .利用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学生会的工作,树立学生会的形象;.利用网站等媒介,加强对外宣传,将校内学生的思想动态、重大活动、先进人物和事迹等介绍给师生,提升影响力; .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陶冶学员的情操,活跃同学们的业余生活;.负责主持学生会干部会议;.负责宣传栏的更新,更换照片;.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提交述职报告。
第四条 学习部: .围绕学风开展助学活动,负责组建学习小组; 2. 主办各种类型的学术讲座、交流及座谈会; 3 .定期收集教学意见及时向教学单位反映情况; 4 .主办各种与学习有关的竞赛,如演讲比赛等,展现当代大学生风采; 5 .与学院教务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保证各项方案通行及时到位; 6 .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完成学院领导老师或主席团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了解学员对学校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定期收集学员感言,学习问题及时向老师反应并协助解决。
第五条 生活部: .了解全系同学在平时生活上的要求和建议,及时向辅导员及相关部门反映,以便解决; .协助做好院组织的宿舍及教学楼卫生大检工作,常抓不懈; .抓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定期对宿舍内务,就寝纪律等进行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以便进行评比,建设“文明,整洁,安全,团结”的学生宿舍。营造健康活泼,清洁雅致,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宿舍文化,生活氛围; .开展宿舍评比的比赛与活动。
第六条 文艺部:
文艺部是展现校园艺术风采,学生文艺才能的大舞台,以团结,进取为宗旨,追求开拓和创新; .根据不同时期学校工作的特点,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并挖掘和培养文艺特长人才; .筹办“新生才艺大赛”,“大合唱”等常规性文艺活动;.组织我系学生参加学校各类文艺表演。
第七条 体育部:
体育部专门负责全系课余体育活动 .开展各种常规性体育活动,筹办各类体育赛事,以增强全系同学的身体素质,提高我系体育运动水平,组织同学参加学校各类体育赛事; 2 .统筹安排系内体育活动,并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3.以海报,讲座,广播等多种方式向全系师生传播体育精神,培养全民健身意识。第八条 女生部:
1.开展女生形象,礼仪,健康等方面的讲座;
2.关注女生生活,负责组织承办相关的女大学生系列活动。鼓励女生展示自我,挖掘自我;
3.促进女生整体素质的提高,从而带动全院学生的提高自身修养,争取模范的作用 ;
4. 协助女生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第九条 外联部:
1.加强本校各院系的联系和合作,互相学习,携手共进;
2.负责大型活动的对外宣传,争取社会的支持资助;
3.负责大型活动的对外联系。第十条 网络新闻部:
1.负责新闻采访活动、撰写活动简讯、采访稿等所有文字性工作; 2.负责活动现场的摄影摄像等工作。第十一条 心理部:
1.维护提高同学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预防心身疾病; 2.为系里每一位同学创造一个相互交流的沟通的空间,通过组织系列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心理素质;
3.完成院系心理老师布置任务;
4.配合团委及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展学生的心理教育工作; 5.大力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
6.帮助院系心理老师完成院系心理考核资料; 7.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8.加强与其他班干部尤其是寝室长的联系,及时发现和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并有效的开展心理辅导工作;
9.组织“5.25”心理健康节的主题活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宣传工作; 10.组织联系各班心理委员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心理委员培训;
注:学生会各部门之间需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工作;随时准备处理临时下派任务。第四章 各项制度
第一条 会议制度
• 会议的分类和召开:
• 会议通常分为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下简称全体干部会议)和各部门内部会议(下简称内部会议);
• 全体干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要求所有的学生会干部必须到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时,另行通知;
• 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自定时间召开,但每次召开前都必须像主席团申报备案;
• 每次会议都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全体干部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安排人员记录;
• 主席团的干部将不定期的检查所有学生会干部的会议记录,如发现有未作会议记录者或会议记录非常马虎者将严肃处理。
• 会议纪律:
• 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并做好考勤工作。全体干部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考勤。所有考勤记录都必须上交主席团备案。凡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干部,一律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准假;
• 召开会议期间应有良好的会议纪律,如有违反纪律的干部由秘书处负责记录在案。月总结工作时上报主席团处置;
• 凡是无故旷会三次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取消其学生会干部资格,将其从学生会干部中除名;
• 会议期间,凡是无故迟到超过四次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取消其学生会干部资格,将其从学生会干部中除名;
• 内部会议期间,凡是无故旷会两次者或无故迟到超过三次者,各部部长需将其名单上报至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团有权取消其学生会干事资格,将其从学生会中除名;
• 会议召开时间超过 10分钟未到视为旷会处理;
• 会议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任何干部早退,如有无故早退者,由办公室记录在案并上交主席团处置。
第二条 任免制度 1.学生会干部的产生:
• 正常流程:提交申请书,学生会主席团考核审批,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讨论,上报团委老师,由主席团任命;
• 对于某些品学兼优的学员可以在全体干部会议上提名讨论,破格提用;
• 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部长都应在分管副主席的领导下从各部干事中选拔。
2.部门职务调动:
• 所有学生会干部应无条件服从主席团对各部成员的职务调动;
• 各部部长对下属干事的职务调动应事先向主席团申报,主席团审批后方能调动;
• 各部干事如需职务调动者,应向主席团提交职务调动申请书,说明调动职务的具体原因和理由。
3.辞职:
• 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会干部辞职;
•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辞职者,应向学生会主席团提交辞职报告书,说明辞职的具体原因。经主席团审批后方能辞职;
• 学生会干部辞职时将工作证件上交主席团;
• 学生会干部在辞职时必须与部门负责人或者工作交接者办理好相关交接事务后方能离职;
• 相关材料将进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值班制度
• 值班人员为学生会干事;
• 值班人员须按照办公室安排的时间按时值日;
• 值班人员须在值日登记表中签到,并详细登记当日情况;
• 学生会所有成员或者值班人员要注意仪表端庄,办公室内不允许吸烟和进行娱乐活动,不得大声喧哗,禁止私自携带非学生会人员进入办公室陪同值班。一经发现,酌情予以警告、检查记过、扣分处分;
当日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书面请假,经办公室主任签名方可生效; • 如自行与学生会其他干事协调值班,须向办公室递交书面调整,经办公室主任签字方可生效。代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违反值班制度,一经发现,酌情对两人同时予以警告、检查记过、扣分处分;
• 值班人员要维护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务必保持办公室的清爽整洁,物品摆放有条不紊;
• 在使用办公室或办公室物品过程中,如有损坏,经办公室登记,酌情赔偿,情节恶劣者予以检查记过、扣分、取消评优资格处分;
• 如需借用办公室物品,经办公室严格详细登记,由办公室主任及借用人签字方可生效;
• 学生会所有成员未经办公室允许不得将办公室物品私自外借或者挪为己用,一经发现,酌情予以扣分、取消评优资格处分,情节严重恶劣者予以开除处分; • 如遇重要公事确需请假应经学生会主席团和系部老师书面同意方可请假。值班人员不得借办事之名无故迟到、早退、旷课。一经发现,酌情予以检查记过、扣分、取消评优资格处分,如果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予以开除处分; • 换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值班室,进行交接班。第四条 请假制度
• 学生会例会,值班及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使用标准请假条;
• 病假条必须又相应医疗证明认可。由于上课,课外实习,病假等原因请假,经核实后学生会干部考核不作扣分处理,核对如发现虚报者作缺席处理;
• 事假原则上每个学期请假不得超过五次,否则取消评优、提拔资格;
• 请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不得由他人代写,时间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并做好善后工作;
• 学生会全体会议一律由主席批准,全体部长会议由主席批准,分管部门会议由分管主席批准,部门会议由部长批准;
• 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所用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席处理;
• 为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后补假的,均做无故缺席处理;
• 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自律,遵照执行; • 在留会查看期间,不行使相应干部权利;
• 警告,严重警告,留会察看处分时间一般为一个月。改变或撤销对学生干部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会讨论决定延长察看日期或提前恢复权利。
第五条 考评制度
• 每名学生会成员在学期始都有10分的基础分。凡在学生会各种会议中迟到、早退,扣 0.5 分;迟到达10分钟或以上,作旷会处理,扣1分;无特殊情况旷会,扣 1 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需提前请假,每学期无特殊情况请假达三次或以上,作严重无视组织纪律看待,由团委老师酌情处理,扣除 3 分并予以警告;
• 凡未及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和工作或出现错误,主席团视具体情况扣0.5~2 分;
• 在学生会受到团委批评,经团委老师决定同意,扣 2 分。情节严重另作处理;
• 在学生会工作期间,份内表现突出者,经团委老师通过,主席团审核,加 2 分;
• 在学生会工作期间,具有创新意识,积极参与各项学生会工作者,经团委老师同意,主席团审核,期末加 3 分; • 对学生会有特殊贡献者,视具体情况加分;
• 学生会干事受到惩罚的,其部门干部承担连带责任;
• 每位学生会干事的考评情况每月末由各部部长交至学生会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各学生会成员的奖励情况办公室需及时交由主席团,团委进行审批;
• 每学期末由办公室配合主席团负责综合此学期各学生干部考评成绩,考评个人表现和部门政绩。交由系团委做出相应奖惩措施。积分为 6 或以下者为不合格。
注:凡是有其他本制度未提及的特殊情况由主席团讨论酌情加减分。
第六条 经费制度
• 物资经费上报须各部在书面活动策划中详细列明,经主席团审核批准,审核现场由主席和分管副主席签字方可生效; •
学生会经费由主席团掌管,外联部监督;
• 管理财务人员需保守学生会财务信息,不得泄漏,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 上报额数与实际开销误差不超过10元,超额部分各部内部自行解决。• 策划活动时,尽量以物资形式上报,并注明市场价格与所需数量; • 各部经费的上报仅凭正规发票,其余形式经审核酌情考虑。所有凭据须由经办人及各部部长签字方能上报,经由主席团审核方可通过;
• 严禁将活动开销与个人开销掺杂一起,一经查明,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检查记过、扣分、取消评优资格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予以开除处分; • 严禁多报、虚报、假报,一经查明,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检查记过、扣分、取消评优资格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予以开除处分。第七条 招新制度 若无特殊情况:
• 学生会招新为一轮竞选制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个月,通过试用期的向其颁发相应证件并录入教育系学生会档案。
• 各班团支书直接纳入团总支,受团总支副书记管理。• 评委为各部门的新部长和分管部门副主席。• 学生会招新与换届在同一时间开展。第八条 证件管理制度
• 学生干部换届后配发干部工作证;
• 通过一个月试用期的取得学生会干事资格的配发干事工作证; • 工作证仅在工作时间佩戴,佩戴得体、规范; • 由办公室对所有工作证进行统一编号;
• 若工作证遗失需及时报知办公室,同时办公室及时注销编号;
• 进行工作证审核时,各部门按每张工作证1分进行扣分,同时补交工作证修补替换产生的工本费。备 注
1、本制度解释权归教育系学生会所有。
2、本制度若与学院、制度冲突,以学院制度为准。
3、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巢湖学院教育系学生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大学学生会章程篇三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条
学生会宗旨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引导同学成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
2、做好校党委、校行政和同学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3、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勤工助学的活动、公益劳动及参与和学生有关的学校事务管理等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
4、开展与各兄弟院系、各高校学生会的联系与合作;
5、完成学校、学院、团总支交付的其它任务。
第二条
会员
学生会是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凡取得山东轻工业学院学籍的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就读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不分民族、性别,只要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会员根据本章程规定行使相应权利和享受利益;根据本章程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1、会员权利
1)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总支的教育和培训;
2)在学生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参与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各种事务; 4)在学生会的会议上或向团总支和学院,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对学生会的主席团和各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监督; 5)参加学生会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对处分不服者,可以向团总支和学校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人员给与答复。
2、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会议; 2)维护同学的正当合法权益; 3)树立本会形象,维护本会声誉;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团结。
3、接收会员的应履行的手续
1)申请加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的同学应向本会递交《加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申请书》;
2)经考察批准后,填写《加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志愿书》,本志愿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本人,另一份交学生会保管;
3)审查合格后,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生会会员自律协议书》,本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本人,另一份交学生会保管;
4)以上各条款完成后,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干部登记卡》; 5)学生会会员在退出学生会后,需向本会递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干部任职总结》。
第三条
学生会组成机构、人员构成
1、组成机构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由学习部、文艺部、宣传部、体育部、卫生部、外联部、纪检部、社区文化部、女生部、综合办公室、勤工助学部、督导组等13部门组成;
2)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2、人员构成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5人;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至两人,干事4~8人;
3)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一般从3年级同学中选举产生,各部副部长一般从2年级同学中选举产生,干事各年级均可;如有特别优秀的低年级同学,也可担任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
第四条
职权范围
1、主席团
1)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支持院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一位副主席负责学生会秘书部、宣传部、网络信息部、勤工助学部等部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一位副主席负责学生会文艺部、体育部、外联部、女生部等部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一位副主席负责协调学习部、卫生部、社区文化部、纪检部等部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3)主席团制定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研究布置工作,监督部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4)定期召集召开学生会例会,每周少于一次,听取会员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情况汇报,同时协助和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
5)提名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讨论通过各部门的规章制度;;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协作,共同开展工作。
2、综合办公室
1)协助主席团筹备主席团会议,列席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2)负责起草、印发学生会工作文件、通知;
3)负责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档案、团员档案;
4)负责建立和管理学生会档案;负责各部门组织活动的汇总存档; 5)负责管理学生会的财物;
6)负责本届学生会的工作总结,并向下一届学生会交接。7)负责院记者团及各班宣传小组的管理工作。8)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3、学习部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带领同学建立良好的学风,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引导同学学好知识,全面发展;
2)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兴趣小组、学术讲座、学习经验交流会、辩论赛活动等,增强校园学术气氛,培养同学的科技意识,提高同学的科研能力,引导广大同学发奋学习,立志成才; 3)掌握全院同学的学习情况,及时向领导部门反映,并帮助解决同学在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
4)协助老师做好奖学金的统计和发放;
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4、卫生部
1)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及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宿舍的检查评比工作; 2)监督、督促同学们搞好宿舍的个人卫生及环境卫生,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作好年终总结评比。
3)注意学校餐厅的饮食情况并积极向学校及有关部门反映同学的意见与建议;
4)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5、文艺部
1)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陶冶同学的情操,活跃同学业余生活; 2)组织有关文艺方面的讲座、学习班等,普及文艺知识,提高学生的文艺修养和欣赏水平;
3)组织同学进行外出观光、游览、学习等活动; 4)加强与兄弟院系和外校的文艺交流,增进友谊; 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6、体育部
1)引导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体育竞赛,活跃同学的体育生活,加强各院系、各年级同学的交流,增进同学的友谊;
2)以讲座或学习班的形式向同学们传授一定的体育知识和体育技能; 3)协助校体育部、学生处、团委开展体育锻炼方面的工作; 4)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7、宣传部
1)配合校党委、团委、团总支做好对学生会的宣传工作; 2)负责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 3)负责就业信息的收集、发布、整理、统计,并报秘书部存档; 4)负责向同学们公开所举办的活动,加强系学生会自身宣传,组织同学定期向院报、校园网等相关部门投稿,在各班建立宣传小组。负责日常活动海报的设计与抄写,并清理工作现场。维护管理宣传材料。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8、外联部
1)引导、鼓励广大同学走出校园,走向社会,进行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2)负责组织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和总结; 3)负责为学院组织各项活动的提供赞助; 4)邀请校内外知名人士来校为同学作报告,提高同学实践能力和知识水平; 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9、社区文化部
1)负责每晚宿舍查寝及上报工作;
2)开展一系列关于宿舍文化的活动,美化社区环境,提高文化修养; 3)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10、女生部
1)积极开展以女生参加为主的活动,同时调动女生参与的积极性,配合其它部开展活动。
2)协调学院内女生和男生,女生与学习、工作的关系。3)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11、勤工助学部
1)了解、摸清学院内贫困生情况,积极联系勤工助学岗位,督促检查勤工助学完成情况。
2)负责学院内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的统计和发放;
3)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12、纪 检 部
1).检查监督学生的纪律情况,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并对奖罚做好记录。
2).对大一新生进行自习检查,每个学期末汇总自习结果以作为学生素质拓展评比的一项依据。
3).在学院举行的活动中维持现场的秩序,处理突发事件。4)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他任务。
13、督导组
1).监督学生会的整体运行情况,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学生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2).负责学生会内部考勤。
3).记录学生会的日常工作,监督各项活动的计划,总结是否按时交纳。4)负责学生会纳新工作。
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考核、任期和罢免
1、考核
学院采用不定期考查、期中考核、离任考核等多种考核方式,对学生会成员进行考核,如考核中发现工作能力突出,给予相应奖励和提拨任用,如考核不合格,立即免职,并追回以前授予相应荣誉。
2、任期和罢免
1)学生会组成人员的任期为一年,可连选连任;
2)学生会成员如因违法、违纪、受到会内处分,或考核不合格,依据本章程罢免相应职务。
第六条 附则
1、本章程由山东轻工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负责解释。
2、本章程自2009年10月23日起执行。
山东轻工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
督导组
2009.10.1
大学学生会章程篇四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
第一条 学生会的性质
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学生和学校的纽带和桥梁,是学生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组织者,学生会接受校长和学校党支部的领导,并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第二条 学生会的任务
1、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和理念,贯彻学校的教育管理要求,完成学校及团委布置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向学校反映大多数学生的心声,提出改进学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2、教育全校学生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建立并维护良好的校风。
3、带领全校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永争第一舍我其谁的坚强信念,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勤奋、严谨的好学风。
4、领导全校学生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积极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体育、社团、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多种活动,积极、主动、有效地丰富全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培养全校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树立健康的生活作风,促进同学之间团结,维护学生利益,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信息。
6、组织建立学生自我管理体系,保证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统计和反馈各种管理信息,负责各项学生管理工作的评比及学生违纪情况的处理。
第二章 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 会员
凡在本校学习的学生,承认本章程,愿意服从学生会领导,提出入会申请,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第四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学生会章程。
2、执行学生会的决议,服从学生会的领导。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1、对学生会工作有监督、批评的权利。
2、有参加学生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有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的权利。
第三章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 组织机构与产生
第六条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最高权利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第七条
学生会的组织机构:
校学生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下设学习部、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社团部,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第八条
1、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由各班学生投票选举出本班代表一人,并将名单报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临时),上届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为自然代表。
2、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产生:由各年级在代表中推选一人与上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并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出主席团常务主席一人。主席团主持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1--2次全体会议,审议学生会工作。
3、学生会组织机构的产生:
⑴每个会员学生均可以申请参加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的竞选。⑵各班在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规定的时间内,对本班申请竞选的学生进行评议公选,提出候选人1--3名(毕业年级各班至少报一名),报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
⑶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在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全校参加竞选的人员进行评议,推选出正式人选50--60人,其中参加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竞选的人员10--15人。
⑷参加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竞选的人员,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进行竞选演讲,由全体代表进行投票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⑸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对其余人选进行考评,产生各部部长、副部长。
⑹如果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将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副主席参加),提出罢免或处理意见,并推举新的人选。
第四章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及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职责
第九条
1、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职责:
参加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推选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代表会员学生通过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向学生会组织机构提出工作建议和批评,在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安排下检查并督促学生会的工作。
2、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职责:
主持召开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审议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组织学生会换届选举,参与确定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参加学生代表
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并对有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行为的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提出处理意见;定期组织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有关信息;负责将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向学生会组织机构提出的工作建议和批评及时转达学生会有关部门,并督促其作出答复并改进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第十条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整体要求,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计划,布置工作,检察并督促各部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召开学生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对学生违纪情况进行处理;每学期向学生代表大会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向学校和学生处汇报工作,听取指导和建议。第十一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1、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校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部长会议,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及时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代表学生会向上级汇报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2、学习部部长、副部长职责:
宣传、落实学校对学生学习的要求;制定本期学习工作计划,组织学生检查评比作业,并举办优秀作业展览,组织学习类竞赛(如英语单词、古诗文等);搜集、反映学生学习信息,为学校教务处适时调整教学工作提供依据;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3、宣传部部长、副部长职责:
积极配合校团委,学生会做好全校的日常宣传,组织各班黑板报的出刊和评比,并负责学习园地栏目换刊,认真策划各种会场的布置,同时配合其它部门做好各种活动的宣传工作。
4、体育部部长、副部长职责:
负责全校学生的体育锻炼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本学期体育工作计划;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体育各类竞赛活动;协助体育组和年级搞好学生体育达标的训练;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5、文艺部长、副部长职责:
负责全校学生的文艺活动和学校其它大型活动的宣传发动;制定本期活动工作计划;组织学生文艺活动的开展和全校板报的检查、评比;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7、社团部长、副部长职责:
成立各类兴趣小组,负责全校学生社团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对各社团活动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协助组织学生国旗队、礼仪队的活动和训练;完成学校大型活动礼仪接待工作;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8、广播站站长、副站长职责:
主持广播站全面工作。负责起草学校广播宣传工作计划和各阶段宣传要点,报部领导批准后实施。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搞好组稿的一般稿件的审核编播工作,重要的特殊的稿件需经宣传部领导审核后方可播出。负责编、播等人员招聘的初审,做好培训、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稿件的整理、归档工作和工作总结。负责广播设备器材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维修,确保广播设备正常运作。
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大学学生会章程篇五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组织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规定内独立开展工作。本院学生组织包括学生会和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学生组织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学院党政机关与广大同学的关系,在维护党的利益、学校利益和学生利益的同时积极参与学院对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加强学院领导和广大同学的联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3、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广泛开展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发扬奉献精神,促进同学们身心健康,为培养适合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服务。
4、注重加强与我校各院(系)学生组织及校级学生组织之间的友好往来,加强与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凡取得巢湖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承认组织章程,服从组织领导并履行会员的各项义务者,通过选举均可成为为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在组织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组织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3、通过符合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组织重大事务的权利;
4、有参加组织举行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组织章程;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
3、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搞好组织思想建设和内部人员建设;
4、执行组织决议,完成组织委托和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六条所有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和团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七条学生会干部包括主席、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办公室正、副主任、各部正、副部长和各部(室)干事、青协全体成员。学生干部实行聘任制。每学年换届一次,任期一年。
第八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可由学生代表大会或以其他民主方式产生。
第九条学生会一般应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两人,团总支副书记一人;
1、学生会下设办公室、宣传部、实践部、学习部、体育部、生活部、文艺部、文艺部、心理健康部等职能部门,也可以根据需要对职能部门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增减。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原则上设部长一人,副部长和干事若干人;
2、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的职权: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2)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
活环境;
(3)加强学院党政领导和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院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十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一般应设会长一人。
1.青年志愿者协会下设办公室。
2.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职权:
(1)培养青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帮助青年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
(2)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为校园建设、城区发展、社会援助、环境保护等提供志愿服务。
(3)开展与其他志愿者组织的交流合作,并尽可能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与校园学生组织以及社会单位合作,扩大平台,为更多需要帮助的地区和群众提供援助。
(4)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支由协会直接管理的多元化的志愿者队伍。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一条班委会
1、各班委会由本班同学选举产生,由班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接受本院团总支、学生会的领导,2、班委会负责解决班级内同学各方面的问题,积极组织全班同学参加巢湖学院学生组织、系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
3、班委会对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有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职权。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二条学生组织经费由学院拨款,并接受有关方面的赞助
第十三条经费用于举行本会各项活动,由专人负责掌管,必须建立清晰完善的财务制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委员会。
办公室拟定 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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