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公告 辽宁省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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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公告 辽宁省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精选
时间:2023-06-06 15:19:03     小编: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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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公告辽宁省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篇一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营口地区、持有营口地区有效居住证的面试合格人员。

(二)认定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营口地区,以及持有营口地区有效居住证的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参加国考笔试、面试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人员;参加省考幼儿园面试取得《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人员。

5、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6、非在职教师须到与所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相当的学校完成不少于20周的教学实践。

7、身体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进行体检并合格。

(三)认定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2018年10月17日——25日

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参加“国考”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其他类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操作见附件1、2)

(2)核对所填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

(3)提交成功后,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请申请人登录报名系统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粘贴近期小二寸免冠证件照,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即现场确认须携带材料的第7项)

2、现场确认:

时间:2018年10月18日——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地点: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区市教育局窗口(d02)(营口市新联大街195号)

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根据考生本人情况以下3种材料提供1种即可:

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在营口地区的申请人需提供);

③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持营口地区有效居住证的申请人提供)。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省考考生需提供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后续取得成人师范教育学历毕业证书和在学期间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省考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生还要提供《实践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国考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自行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打印)

(6)思想品德鉴定表。本人自行下载附件3并打印,在编在岗的申请人由所在单位鉴定并加盖公章,其余的申请人由户籍或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鉴定并加盖公章。

(7)《教师资格申请表》。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具体方法见“认定程序——网上报名——流程(4)”。

(8)体检表。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身体检查,必须到县级以上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表内的应检项目要真实齐全,并有各科室主检医师的印章和院方的公章。(体检表请自行到下方下载打印附件4,申请幼儿园教师须使用专用体检表附件5)。

(9)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申请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非在职教师需提供,在职教师需提供由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实习学校必须是与申请资格相一致的全日制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必须填齐填全,不能有空项。请到下方下载打印附件6,申请人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齐全(论文可以打印)。

(10)近期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3张,与粘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填写姓名,用曲别针别在《申请表》上。

(11)纸质档案袋一个,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按规定要求一人一档。申请人自行到《通知》下方下载附件7“营口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在职教师需加盖学校公章),填写后再打印粘贴在档案袋上,并按(1)到(10)的顺序将材料装袋提交。

上述证书原件单独提交,审核确认后当场返回本人。

二、省考面试(面试合格后发证)

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公告辽宁省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篇二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考生于2022年12月8日登录网站(http://)查询笔试成绩。

2023年1月7日至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人数较多的类别,考试日期顺延)。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地点设在各市,具体地点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如需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相关面试信息,可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考生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报考中职文化课(包括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3个学科)考生需持有与所申请任教学科一致的一节课纸质教案及课件(ppt),教材选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标准详见附件4)。

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考生面试不使用测评系统。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考生需持有与所申请专业一致的一节课纸质教案及课件(ppt)和实训项目设计方案,教材选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标准详见附件5、附件6)。

报考中职文化课讲授时间为20分钟;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讲授时间为10分钟,实训项目设计方案说明时间10分钟,共20分钟。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按照准考证时间到达候测室。

2.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入面试室。进入面试室后把纸质材料和u盘交给评委,考生进行讲授展示,面试时间20分钟。

3.考生答辩,评委围绕考生讲授内容进行提问。

4.考试结束,由工作人员引领考生离开考场。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考生需选择相应的报考科目;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报考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应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

2.根据教育部要求新增部分学科。其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学科。具体面试由各市教育局自行命题和组织。面试内容请考生咨询所报考区。

符合《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190号)规定的报名对象、报名条件,且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的,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1.户籍或居住证在辽宁省的人员,分别在户籍所在市,居住证所在市报考。

2.辽宁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

3.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要求,高校在校生在报名前应根据本校寒假放假时间,考试地点就近选择在“高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或《学生证》上所列“家庭所在地”报考本次面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实行网上报名,本次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至12月12日17:00,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依照报名系统指引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

注意事项:

1.为给考生充足的准备时间,报名注册开放日期为12月5日。已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网报时不用重新注册。参加其他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重新注册和填报个人报考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2.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和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规定造成填报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提示重置密码,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笔试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若有考生变更手机号码,可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教师资格考试客服电话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密码获取新的登录密码。(客服电话010-82345677)

面试报名确认环节全部采用网上确认信息方式,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由审核单位退回,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上报进行确认、审核。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至13日,具体时间详见各市教育局通知。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和确认信息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各考区确认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审核合格通过的考生,应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缴纳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价函〔2018〕95号)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幼儿园、中等职业教师为每人220元,其他类教师为每人180元。网上缴费截止日期12月14日24: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打印面试准考证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3日,考生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考生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次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面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打都可以),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具体有效期日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日期为准。

(一)考生应遵守教育部《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信息,请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

(三)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结合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状况自查,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见附件3),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考生在考试当天入场时将填写完整的《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交给工作人员。考生须提供开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从考生进入考场时间计算,倒推48小时,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并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2022年11月28日

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公告辽宁省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篇三

1. 网上审核。考生信息只在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由审核单位退回,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上报进行确认、审核。

2.信息更正。如考生本人发现填报信息及考试科目有误,且已审核通过的考生,需要更改信息时,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在2023年1月16日15:30前到大连市招考办现场更改,市招考办留存复印件,同时打印更改信息表,由考生本人签字(选择金普新区考区、瓦房店考区、庄河考区的考生请电话联系金普新区招考办、瓦房店招考办、庄河招考办);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请见第八条;审核通过且已经缴费的考生将不能更改任何信息。

3.考试缴费。考生按规定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缴纳考试费的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18日。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6]6号)规定,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60元/科人。报名时不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4.打印准考证。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并缴费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3月6日--11日在网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报名前需要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4)考生需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6. 容量限制。当考区报名人数达到考区最大容量时,该考区将关闭报名通道,考生可就近选择其他考区进行报考,当审核通过并缴费完成才视为报名成功。

五、考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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