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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汇报材料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一、工作进展情况
(1)完善机构设置
所,按片区新组建9个乡镇交管所,每个所原则上管辖2个乡镇,负责辖区内乡镇交通综合执法。
(2)落实人员装备
我市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共设全额拨款事业人员编制87名,人员已全部落实到位。同时,针对交管所执法车辆老旧、执法装备落后的情况,我局又投资120万元,新购置执法车辆(桑塔纳志俊)9辆,数码摄录机10台、便携式称重仪2台等调查取证设备,配备到9个乡镇交管所,提升了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3)明确工作职能
我市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按六大职能,重点对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路政巡查、路产路权保护和治超工作。我市共有县道413.75公里,乡道721.25公里,村道930.1公里。近年来,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为了规避公安、交通的检查,大量的超限超载车辆绕行农村道路,使我市农村道路遭受大面积损毁。为此,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坚持出重拳、用重典,构建以“流动治超”检测点和“超限、超载”限载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农村公路“治超”体系。截止目前,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自3月2日成立以来,半个月内已查处超限车辆 159辆,驳载 2115.71吨,有力的打击了超限运输,有效地保护了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4)乡镇交管所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
在开展好乡镇交管所改制工作的同时,我们还根据徐
州市局印发的《关于下达乡镇交管所规范化建设投资补助政策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计划、分步骤地完成乡镇交管所的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改造。2011年,我们已完成了对草桥交管所的标准化改造,今年,我们将继续大力开展乡镇交管所标准化建设,转接对2011年列入改造的新安、瓦窑2所的续建改造工作,目前设计图纸已完成。2012年计划对高流、北沟2所的改造及棋盘新建工作,设计、征地工作正在进行,争取明年将9个交管所全部改造新建完成,全部达到省级乡镇交管所规范化建设标准。
(5)交通执法培训工作。
5、6月份开展执法人员培训、超限超载治理和管养培训等一系列培训,并于下半年再开展执法人员军训和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规范执法行为,磨练意志,进一步增强集体荣誉感。
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乡镇交管所职责范围过窄。目前,省厅、市局和省市两级编办的文件授权乡镇交管所负责行使乡镇区域内运输、公路、航道、内河交通安全、港口等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在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和公路管理两项职责上,都是规定乡镇交管所只能在乡道和村道上开展工作。在公路管理这项职责上,《江苏省公路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国道、省道由省和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县道由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交管所肩负着辖区内县道的监管职责。依据省厅市局和省市两级编办文件的精神以及《江苏省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管所在县道上开展治超工作时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监管职权,需要以县级公路管理站的名义行使职权和制作有关的文书。导致乡镇交管所在执法时名不正言不顺。对于道路运输管理,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交管所不能在县道上以自身名义行使道路运输管理职责,查处有关道路运输违法经营行为。
件赋予了交管所六项职能,要切实履行好这六项职能,也需要专项的经费保障,我们现有的9个交管所,每个所有正式执法人员7-9名,但是执法人员年龄都偏大,办公场所水、电费及办公用品等各项费用的支出大概每年需要 400万元。目前,我市的乡镇交管所仅能开展道路运输及公路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只能依靠局里划拨一部分资金及道路治超工作中的罚款返还勉强维持。对于辖区内的港口、航道、以及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能无力履行。交管所的标准化建设,困难重重,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很难按时完成。
(3)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没有联网运行。省厅市局和省市两级编办的文件明确授权乡镇交管所在乡道和村道上以乡镇综合管理所的名义执法。目前乡镇综合执法在制作文书时没有一个类似于“运政在线”的处罚系统,我们处罚文书的制作只能参照运管和公路的处罚系统进行模块化和单机版的操作,不能实现网上实时监控。
(4)交管所内业资料的完善和考核内容的细化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我市的乡镇综合管理所和乡镇交管所刚刚组建,在内业资料、基本档案的建立以及定期考核内容的制定上没有可借鉴和参考的标准,我们也在不断摸索,试着对交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内业台账以及考核内容进行细化和统一。
三、意见和建议
1、为弥补县道监管力量的不足,维护县道的安全和畅
通,扩大乡镇交管所的职责范围,将对县道的公路管理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明确由乡镇综合管理所共同负责实施。
2、上级主管部门能建立乡镇交管所的专项的经费保障渠道。
3、上级主管部门能尽快开发一套适用于乡镇综合执法的文书制作系统,使乡镇综合执法在案件的处罚和文书的制作上更加规范合理。
4、上级主管部门尽快制订出一个针对乡镇交管所的,相对完善的考核细则和标准,便于我们对乡镇交管所的工作进行考核。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汇报材料篇二
根据《****的通知》(***发(2019)号),成立***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县农村工作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此次机构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整理,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本文不可转载,仅供阅读!
改革,将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监督、种畜禽、生猪屠宰,以及农作物种子、化肥、农药、农机、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等分散在农业农村部门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剥离,整合组建成立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统一行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由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和工作计划;制定全县农业行政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和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做好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普法培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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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处罚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检疫、草原监理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三)负责农机类农机安全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工作。
(四)负责动物卫生监督、非食用农畜禽产品行政执法检查查处工作;食用农畜禽产品、渔业产品(含从种植养殖环节、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食用农畜禽产品和渔业产品进入批发和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进入加工环节前)的行政执法检查查处工作。
(五)负责农村经营管理类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宅基地、高标准农田保护管理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七)负责受理农业投入品质量投诉,并做好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和调解工作。
理等行政处罚工作。
(九)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的执法,负责执法工作
总结
和执法统计的上报工作。(十)省、市人民政府下放的相关行政处罚权。专业资料整理
中队。
(一)综合行政执法一中队 作。
(十三)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二、内设机构
(十二)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农业农村局交办的相关工
3个职能
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质量及使用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畜牧、草地、非食用农畜禽产品执法检查查处工作;负责食用农畜禽产品(含从养殖环节、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食用农畜禽产品进入批发和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进入加工环节前)的执法查处工作;负责相关普法宣传教育、参与应急管理等;受理、查处相关投诉的违法案件;参与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二)综合行政执法二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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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强制、普法宣传工作;受理、查处相关投诉的违法案件;参与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三)综合行政执法三中队
负责鱼药、饵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质量及使用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组织查处违反渔业、渔船、渔港、种苗、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查处工作;负责渔业产品从养殖环节、进入批发和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进入加工环节前的执法查处工作;负责相关普法宣传教育、参与应急管理等;受理、查处相关投诉的违法案件;参与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三、
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名;其中:大队长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副大队长3
名、专职副书记
理。
党的组织、非领导职务设置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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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汇报材料篇三
料
体合法、执法程序规范,内部制度健全,经费保障有力,工作全面开展的良好局面。
展试点工作,加快工作进程,确保考核验收合格。同时,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相关文件和方案,使我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组织领导上得到有力保障。
划拨
给执法支队小车一辆,新购一辆执法车,购买了9台电脑、空调、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摄相机、防护用具、检验检测等相关取证设备。为做到执法人员形象执法,统一定制了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 装。
工作目前已经招聘到位。场地、设备等基础工作已进入完善阶段。
分离机制。商务局内部有4个业务科室对市场都有行政监管职能。商务支队成立后,我们对市场管理的职能划归相关科室,对市场稽查职能集中到执法支队,实现了市场管理与市场稽查的分离与无缝对接。
传报道我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 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商务执法调研,撰写的调研成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四、规范执法行为,体现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精神。
积极稳妥进行处理。着力加快酒类查处力
持重大案件集体决策制。
五、存在的问题
由于支队成立时间不长,人员结构不一,许多工作面临新的探索之中,工作中还有诸多问题和不足。
市区两级执法主体范围界定有待于市、区县政府明确统一。
12312中心建设步伐要加大,工作节奏要加快。规范执法,水平和能力一要提高,二要加强,三要科学。
六、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工作设想 规范执法行为,体现执政为民、服务发
展精神。通过卓有成效执法监管,促进商贸流通业繁荣和发展。
加快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建设。开通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扩大12312服务功能,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延伸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领域,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商务执法触角从过去以城市为主延伸到农村集贸市场,实现“三级联动、四点对应”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新体系。
完成考核评估工作,迎接考核验收。认真按照商务部关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要求,借鉴兄弟单位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验地,促进我市商务流通领域繁荣、兴旺发展。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汇报材料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 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 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 镇人民政府为目标,提升行政管理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 政执法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机构和人员组成 成立 xx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长一名由 xx 兼任,设副队长二 名分别由 xx 兼任,成员由镇政府干部xx 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总 名。招聘人员条件为:原则上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违反计划生育受处罚必须满 三年以上,原则上以退伍军人为主,身体健康,初中文化以上,签订 劳动用工合同,2015 月份到位。
三、工作范围及职责 根据县政府有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履行下列领域行政 执法权(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
1、依照建筑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个人自建 房屋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行为实施查处。
2、依照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房地 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管理、房地产经纪管理和商品房租 赁管理规定(资质资格管理除外)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依照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镇市 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镇容镇貌行为 实施查处。
4、依照城乡规划及其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5、依照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 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6、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工 商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7、依照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民政管 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8、依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县安 监局授权范围内,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以及县政府 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行政执法权。
9、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保障机制
1、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年安排 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在镇财政管理下,实行单独列支核算、均衡据实拨付、绩效管理考评的使用原 则;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解决聘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队员加班 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其他违反八项规定的开支。
2、车辆保障。县政府配备的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政执法 队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使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 不得使用公车,且车辆必须停放在镇车库里面。
3、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 法队于 2015 月份组建到位。镇政府所抽调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镇党委政府其他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执法队统一调配、考核;镇执 法队必须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 行;执法队必须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机制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乡镇行政执法联席会 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 行政执法责任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把握法律 界限,对法律、法规赋予乡镇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直部 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 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
2、认真履职,高效勤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尽职尽责,重点围绕土地、建房、环境卫生、市场管理等主要工 作,加强巡查排查,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善于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推进工作。
3、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镇执法队要严格执行法律政策,决不 允许出现索拿卡要行为;要严格经费管理使用以及执法车辆管理使 用,不得出现违规违 纪行为;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 法队重要事项、人事安排及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正、副队长集 体研究后报镇党委批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根据《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嘉兴市、舟山市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4〕35 号)、《关于嘉兴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浙编办函〔2014〕78 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阳光透明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三)主要原则。
1.简政放权、权责一致。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合理划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综合行政执法。
2.精简统
一、效能优先。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机构,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层级,强化执法权威,落实执法责任,着力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应该管的不想管”的问题,提高执法和管理效能。
3.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部门职责清理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相结合,综合规划、协调推进,发挥改革的整体效应。
二、试点内容
(一)试点领域范围。 主要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面广量大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领域,进一步扩大横向执法领域,延伸执法范围到各镇(街道),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5 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待省编委办批准后,相应划转。行政执法职权划转给综合行政执法局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除已经立案但未结案的以外,不得再行使已划转的行政执法职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决定一律无效;未划转的行政执法职权,仍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得越权行使。
(二)健全执法机构。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结合实施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规定重新制定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建立健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镇(街道)中队,作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的派出机构,并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与综合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完善管理体制。
县综合执法局镇(街道)中队实行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体制。干部管理以条为主,中队主要负责人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征求镇(街道)意见后任免;行政执法 以块为主,在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业务指导下,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综合协调统筹。县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监督考评、行政复议及组织全县重大或专项执法活动及应急处置,必要时可直接行使行政处罚权。
(四)严控人员编制。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所需人员编制,主要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挖掘潜力的途径解决,在不突破我县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总量、不改变编制性质的前提下实行专项管理,保证基层和一线执法工作需要。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以县城管行政执法局现有行政编制 10 名、事业编制(参公)120 名为基数,通过优化配置人员编制资源,即从划转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承担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中,相应划转事业人员编制的途径解决。具体由县编委办另行研究并专题报上级编办批准。
(五)建立协作机制。
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实现综合行政执法的高效、权威、统一。
1.加强配合协作。结合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合理划分行政主管部 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权权限,公开执法职权范围和运行流程。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源头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等职责,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执法工作的支持、监督和协调,督促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会同综合执法部门建立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督检查配合协作规范,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明确细化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避免产生划转具体行政处罚权后相互推卸监督管理检查责任的现象。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依法履行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后续监管职责,有关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查处违法案件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应配合做好提供审批资料、进行技术鉴定等相关工作,努力形成无缝对接的监管格局。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案件处理发生争议时,由县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县监察局要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及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督检查的监察,严肃追究部门和个人失职、渎职及部门配合协作不到位责任人的责任。
2.实现信息共享。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联系、互通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提供许可、监管等方面的数据信息和技术支撑,作出涉及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范围的决定,应当及时抄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应当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抄告纪检(监察)和公 安、检察等司法机关备案。
3.强化执法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内部执法监督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严格公正执法;并引入诚信评价体系,建立执法监管数据库,通过不定期交叉互查等形式,强化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全面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和案件审核制度,以及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全面落实和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4.落实执法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所需装备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行政执法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行政处罚中收缴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没收财物拍卖的款项,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公安机关要全力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有警必接、有警必处、有案必查、有责必究。对违反治安管理法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应当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的县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法制办、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研究部署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中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执法试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工作。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部门多,调整范围广,全县上下必须要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保持一致。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特别是涉及职能划转、机构和人员调整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充分认识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改革创新大局为重,积极支持配合,确保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工作职责,合力实施改革。县编委办负责全面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报批审核,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权责清理和权力清单制定及人员编制调整等工作。县法制办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监督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培训教育等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制定行政监督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调整中人员划转(选调)工作的指导、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的指导监督,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县财政局负责执法机构人员调整后经费预算划转和执法装备经费保障工作。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主动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的衔接,顺利完成职能移交,有效承载相关职责,要主动加强与各镇(街道)的工作衔接,积极承担相关任务。并负责制订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工作等有关意见,县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应执法机构、职责和人员、经费等划转、调整工作。各镇(街道)和其它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 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明确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涉及到部门职能和人员编制的调整。为此,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明确工作纪律,防止职能划转和人员编制调整过程中,出现监管不力或监管失控等情况。
(四)大胆实践创新。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将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在试点工作中,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总结经验、创造条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行政执法保障。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汇报材料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去年以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改革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建立健全“一个体系、一支队伍、一项规范、一家平台、一套机制”为抓手,促进农业综合执法“全面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协同化”发展。先后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第一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经验做法在河北省农业综合执法专业练兵会上进行交流和推广。
一、建立一个体系,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全面化。在**率先成立一支“局队合一”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率先组建执法队伍、率先整合执法力量、率先形成了执法合力”打造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的先锋。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后,**市集中动物卫生监督、渔政管理、农机监理、农业执法、植保质检、动物防疫等相关职能,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行使农业农村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集中受理农业违法行为举报案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两年来,对辖区内园区、屠宰企业、种养殖场户、农资生产经营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3000余次,查处各类案件50余起,向公安部门移交刑事案件2起,配合公安办理刑事案件1起,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一支队伍,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在市级层面成立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负责统筹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乡(镇)级层面,根据各执法片区和执法力量的实际,分设7个中队,每个中队配备中队长1名、副中队长2名。目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有编制78名,人员全部到位,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达到10%,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到70%。在机制创新方面,制定《股级干部竞职方案》《干部双向选择工作方案》,探索实行“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机制,集中选拔26名表现优异的股级干部,充分调动执法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三、建立一项规范,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整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301部,集中编印《通用法律法规规章汇编》和《农用法律法规规章汇编》,梳理公开农业综合执法事项行政处罚事项238项,行政强制事项22项,为执法人员提供法制学习素材和执法依据。同时,按照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要求,执法人员统一配发了执法服装,购置了执法车辆、无人机、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专业设备,实现了执法标识统一化、规范化。
四、建立一家平台,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势,积极引入在线视频监控系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oa办公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对辖区内种植、养殖、屠宰加工等重点场所全部重点环节,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同时,将全市500余家种植、养殖、屠宰、农资经营等企业和个人信息纳入省平台管理,实现执法对象全覆盖、信息线索全整合、执法过程全留痕、综合监管全执法,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监管体系。
五、建立一套机制,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协同化。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积极与北京市房山区对接,联合建立“联合检查、定期会商、互看联查、案件协查、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形成全方位、深层次、长期化的区域协作执法机制。按照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利剑”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联合北京市房山区针对毗邻区域农资、动物卫生监督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了5次区域联合执法检查,形成了互看联查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小片联动机制,为推进省际间区域联合执法进行了有益探索与实践。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汇报材料篇六
知识,详细讲解业务文件的规定,并进行笔试考核,同时积极参加法制办等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深化理论知识,参加培训共计200余人次。二是调整优化窗口人员配臵,提升窗口执法水平,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推行“无午休”办公制度,树立中心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三是组织中心业务骨干及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观摩学习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庭审活动,强化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四是按照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五是在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同时,中心十分重视自身行政行为,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落实好自身岗位廉政风险评估内容,避免在行政过程中滥用职权等问题发生。
二、逐步清理、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制度规范建设。 由于近年来新的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以及旧有法律法规的修改、补充、废止,原来我单位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适用范围及适用事项已不同程度的发生了变化,有些规范性文件已不再适应当前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针对这一情况,中心着重对各类行政执法依据性文件进行清理归类,使之成为一项定期化、常态化的工作目标。
件进行了一次较为系统的整理,分别于3月中旬和4月中旬将《宁波市房产交易与权籍管理中心业务操作规范(试行)》和《房屋登记法规文件汇编》编辑成册、下发使用,为中心业务制度的规范化提供了标准的统一尺度及较为详尽的学习参考资料。
二是积极推进全市房屋登记业务操作规范标准化工作。组织召开全大市房屋登记业务标准化专题会议,开通了全大市房地产业务交流论坛;成立了业务操作规范标准化编写小组;建立了疑难问题合议机制。同时配合市建委将完善后的业务操作规范逐步推广至宁波全大市,形成宁波市房管系统统一的业务操作标准。
中新出现的疑难问题深入讨论、提出意见,形成统一处理机制。三是组织力量对构筑物登记业务的开展进行研究和准备,对收件要件、审核要点、应注意事项等内容予以细化,制定出稳妥可行的操作流程草案,完成《浙江省海上构筑物登记实施意见》等多项征求意见稿。
三、积极落实信访维稳、普法交流等各项日常工作。
积极响应落实市建委对窗口服务建设的要求,不创新服务工作方式,持续改进来信来访接待及咨询解答工作方法。以“高效、便民、利民”为宗旨,以切实解决来信来访及咨询群众的合理诉求为根本任务,力争在创建信访咨询服务工作的优质品牌。
(一)信访维稳方面。2011年中心处理房产权益疑难纠纷共计70余件,其中经中心集体会审并形成书面调处意见的3件;经我单位沟通、协调,相关权益方达成一致并及时解决的有20余件;答复网上咨询120余件,接待来人咨询日均5-6件;收缴假证24本。
次,发放业务办理、法规政策宣传册约1000余册,增加了房产登记业务办理的透明度,树立了中心良好社会形象。
(三)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房产查封和解封业务是中心的一项核心工作,具有高风险性,截止目前共计办理2276件。为了保证业务安全性,排除操作风险,中心多次到法院就查封、解封业务中实际问题、工作程序乃至诉讼等进行协调沟通,提出意见,避免了因沟通不畅出现的登记问题,理顺了与法院的工作关系。中心孙素军同志被浙江省政法委员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个人”。
四、本年度小结暨明年工作展望。
中心在落实本年度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基础上,明确了工作思路,突出了工作重点,认真执行了各项工作计划,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同时在工作实践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各项工作制度的衔接尚需优化;审批、登记模式尚需调整;处理突出、突发问题能力尚需加强;工作人员法制理论深度、法制意识尚需提升。中心将在总结今年工作的基础上,针对不足制定下一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集中力量,有重点地调整业务登记模式;有步骤地推进业务操作规范化工作;有力度地深化中心培训机制;有计划地开展新业务调研,扎实、稳步将中心的行政执法水平再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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