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个人循环授信额度合同篇一
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其中标注为粗体的为甲方特别提请乙方注意的关键条款。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已就本合同条款做了详细的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甲方(贷款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名章):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借款人签字及手印):
年 月 日 乙方
配偶: (签字)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循环授信额度合同篇二
借款人(甲方):xx有限公司(注册号: )
地址:
电话:
贷款人(乙方):
地址:
电话:
担保人(丙方):1、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电话:
2、xx有限公司(注册号: )
地址:
电话:
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经营活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各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兹遵守。
一. 借款金额:最高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单笔或多笔累加不超过最高借款金额。
二. 借款期限:约定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出之日起计算。
三. 贷款利息、费用:以每 日 按实际占用金额及实际占用工作日日数计算,多笔借款累计使用天数不足五天按五天计收。
四.归还本息:于借款到期日前付清。
五. 特别声明:
1、鉴于甲方声称本次借款用于短期、临时性的资金周转,并再三保证准时足额偿还,在此前提下,基于诚实信用的原则,乙方才腾出经营性资金对甲方作支持。
六.甲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责任义务,致使乙方决定通过其他途径采取补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拍卖费、差旅费等,或依法处臵担保物而发生的任何费用,概由甲方承担。
1,由 提供 担保;担保期间为两年。
2,由 提供 担保;担保期间为两年。
八. 合同各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九.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享有与主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有关本借款合同的争议,由合同履行地的xx市人民法院裁决。如借款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借款人和担保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
十一.本合同记载的地址为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须及时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得到对方的确认后,变更事项方才生效。否则仍以上述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一经正常投递即视为送达。
十二.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完毕且借款划出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时终止。
十三.甲方同意乙方委托xx市万江互利投资策划服务部代为支付上述借款,划入甲方指定的如下帐户:户名: ,帐号: ,开户行: 。
注: 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拟定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在自愿基础上签署本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担保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个人循环授信额度合同篇三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经营周转的需要向甲方申请循环借款,在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当事双方同意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循环借款,并达成以下各项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循环借款限额
一、甲方给予乙方的循环借款限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在循环借款有效期内,乙方在完善担保条件后可在限额内循环使用该借款。
二、乙方不得将该资金用于双方约定外及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
三、该循环借款限额是指在借款的有效使用期限内甲方给予乙方在同一时点借款余额的最高限额,并非指期间内历次使用金额的累计额。
四、甲方给予的上述借款限额并非构成甲方必须按上述借款限额足额发放的义务,乙方使用借款,需要逐笔申请,经过甲方逐笔同意后发放。
第二条 循环借款有效期
循环借款的有效期为 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宽限期为 个月,即循环借款项下的所有借款到期日不能超过 年 月 日。
该“有效期”是指本合同所约定的借款的实际发生期,即在该有效期内乙方均有权提出用款需求,借款发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合同》为准,《借款合同》和对应的借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利率及费用
循环借款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单笔借款的利率和收取方式由《借款合同》确定。
第四条 还款
本循环借款协议项下的借款偿还方式由单笔《借款合同》确定。
第五条 担保条款
本协议项下债务的担保方式为抵押与保证,乙方需与甲方另外签署《抵押合同》、《保证合同》。 担保范围为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包括乙方应偿付的借款本息及其他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涉入或将要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纠纷;
2、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纠纷;
1、乙方逾期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上浮50%计付罚息,直至本息还清为止;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息超过30日的,除按上述约定支付罚息外,还应按借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为签订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与资料有任何一项虚假的,均应按借款总额的 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以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本息。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送达乙方即生效。
4、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对其任何违约行为予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不表明甲方对违约行为的默许或认可,也不表明甲方愿意放弃追究乙方的任何违约责任。
第九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为确保乙方按时偿还借款本息,乙方同意就本合同下的所有借款向公证处申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在发生违约情况下,甲方可直接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向管辖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承诺,如逾期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上述债务,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变更事项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 份,均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及 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个人循环授信额度合同篇四
借款人:
保证人:
经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出借人同意根据借款人的需要、资信状况和担保情况等向借款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不超过(金额大写)_贰佰伍拾万元整 的人民币借款,借款种类为 ,借款用途为 。
第二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上述期间内,借款人可循环使用上述借款额度,但在该期限内任何一时点上的借款余额不得超过该借款额度。具体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以借款借据、借款借据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准,借款借据、借款借据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出借人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出借人实际情况调整上述额度。
第三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每(月)(天)利率 5.7 ℅。
第五条 还款、付息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 (月、季或年)付息,每 (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 日为结息日和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借款人可提前归还借款,也可在借款期限、额度内,可循环往复使用,整贷零还或整还,零贷整还或零还,按借据及银行对账单的实际发生额,点对点、日对日计收利息,到期本息全清。
第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出借人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七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出借人依约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则视同借款期限届满。如借款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八条 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第九条 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保证条款仍有效,且保证人对出借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若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高了利率,保证人同意对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证条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出借人依法转让债权,保证人仍需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承诺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等状况。若借款人进行破产清算,则推定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破产清算行为,保证人应预先行使追偿权。
六、各保证人无论同时或是分别提供保证,均为连带共同保证关系。
七、出借人向任何一个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视同向其他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
第十条 监管方式: 借款人自愿接受本合同监管人的监管,委托监管合同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借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保证人同意后,由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另行签订借款展期还款协议。借款展期后,借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其利率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确定。
二、不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出借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六、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十、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
十四、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债务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十三条 保证人如发生第十二条四至十四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权停止本合同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未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 %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未按期偿付借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对挤占挪用的借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 %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可提前归还借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二、出借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出借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 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应在本公司指定银行开设账户,出借人将借款划入该账户时或给付现金,即视为履行了发放借款之义务。
二、出借人收回到期借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保证人账户中扣划。
第十六条 信息使用:借款人、保证人同意出借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保证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 争议的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其他:
一、本合同第一条中借款额度指最高额借款本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限额,但如因本金计息、费用承担等原因而使债权超过该限额的部分仍在保证担保的范围。
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及其他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若发生的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证人承担。
四、本合同被担保债务已经清偿,但这种清偿被有关法律文书确认为无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出借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按借款人、保证人的要求对各条款予以充分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的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七、本合同一式 份,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个人循环授信额度合同篇五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借款人 :
抵押人:
抵押物共有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保证人(法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保证人(自然人):
附表 关于授信细节的约定
第1项 签约方信息 贷款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借款人: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抵押人(含抵押物共有人):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2项 授信种类 贷款人同意给予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贷款授信,币种为人民币。
第3项 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4项 授信期限 授信期限自借款人满足贷款人授信额度启用条件之日起___月。
(1)抵押担保。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抵押人”)自愿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将其享有合法所有权和处分权的抵押物以贷款人认可的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最高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最高额抵押。抵押物具体情况见附件1:《抵押物品清单》。
(2)保证担保。由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保证人”)按本合同第六章的规定提供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最高额保证。其中,保证人提供贷款金额的______%或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保证金作为担保,保证金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 。
第6项 补充条款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本合同中适用如下第_____项约定:
1、借款人与贷款人原签订有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中国光大银行个人贷款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该贷款合同项下的未结清贷款余额自动纳入本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直接占用本合同项下的授信额度。
2、授信项下贷款一旦发生逾期,贷款人有权停止授信,并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授信项下所有债务。如授信项下任一单笔贷款连续3期未归还贷款本息,授信额度即失效,借款人不得使用剩余的授信额度,贷款人有权对抵押物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7项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保证人、□抵押物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1 抵 押 物 品 清 单
号《个人贷款授信额度合同》项下抵押物为 :
房 地 产 抵 押 一
抵押物名称
抵押物地址
建筑面积
评估/购买价值 抵押率
房产权证明编号 土地使用权证明编号
备 注
房 地 产 抵 押 二
抵押物名称
抵押物地址
建筑面积
评估/购买价值 抵押率
房产权证明编号 土地使用权证明编号
备 注
房 地 产 抵 押 三
抵押物名称
抵押物地址
建筑面积
评估/购买价值 抵押率
房产权证明编号 土地使用权证明编号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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