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研究员的保护工作范文(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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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研究员的保护工作范文(20篇)
时间:2024-02-25 00:04:03     小编:紫衣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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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研究员的保护工作篇一

为保护罗平县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罗平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6月23日发布了禁止饲养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通告。6月24日,罗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罗平县林业、草原局在县城区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联合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张贴通告、现场讲解、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学知识。同时,向广大群众提起倡议:“保护野生动物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抵制使用、食用非法利用珍贵野生动物的制品;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不滥捕滥杀野生动物,不参与非法买卖、运输、仓储野生动物;坚决抵制非法盗猎、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鼓励群众发现可疑线索积极向林草局和森警大队举报。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提高了社会公众遵纪守法,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营造了有利于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环境,有效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野生动物研究员的保护工作篇二

监督检查全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和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经营单位;保护巡查全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884.65公顷)不受破坏;办理全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报发证和转报工作;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经营许可的申报发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经营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监督管理执法;宣传野生动物和湿地保护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加强野保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二、开展的工作。

野生动物研究员的保护工作篇三

7月8日,西安专员办贾永毅副专员一行赴祁连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落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排查整治和禁食野生动物转产就业等情况进行调研,省林草局野保处处长蔡平、州林草局副局长李周庆陪同。

调研组一行深入阿柔乡草大板村和祁连山国家公园冰沟基地实地查看了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和大数据中心修建及预期运行情况,实地观摩了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建设情况。

在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对祁连县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依托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积极推进大数据综合平台建设在林草资源和野生动物管护方面的综合性发展;二是要积极克服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后的困难,加强与森林警察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持续加强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要统筹做好“人兽冲突”矛盾化解工作,切实保障野生动物和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四是要深入推进野生动物救护和疫源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力度。

野生动物研究员的保护工作篇四

今年4月,在全省的“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和“爱鸟周(4月10-16日)”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和调频广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生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提倡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生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电视和报纸报道。

出自 xuefeN.com.cn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高,都已认识到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非野生无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立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非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一种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二、全力拯救病危受伤的野生动物。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我局都全力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白鹇等4只,夜鹭等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5只。

(一)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生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行管理,并按期进行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了赛加羚羊角、川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用计划申报工作。

7月,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县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斤,同时,对-消耗计划进行了申报,全县2008-的消耗计划共170公斤。

(三)鼓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

根据国家林业局规定养殖技术成熟可以养殖的野生动物种类,鼓励发展养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养殖业。20,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石蛙等养殖场6家。

野生动物研究员的保护工作篇五

为普及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引导群众树立依法保护和科学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理念,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贡山管护分局以宣传法律法规、宣传贡山县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为重点,20xx年2月28日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20xx年“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在全县各个乡镇主要街道、检查站主要路口等醒目位置设置宣传点,通过悬挂横幅、分发宣传单、播放广播、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贡山县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同时向过往群众进行讲解,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宣传活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向工作人员咨询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的人络绎不绝。本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截止目前共计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单1165份,悬挂横幅5条、宣传画450份、宣传日历415份。

野生动物研究员的保护工作篇六

1、组织开展“爱鸟周”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宣传重点的第二十七届“爱鸟周”宣传教育活动。各地纷纷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2、积极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和省高防办的安排,认真开展监测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日报告制度,派出督查组对部分疫源疫病监测站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冰雪灾害后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应急值守工作做出明确要求,通过采取各种措施,上半年没有发生野生动物疫病疫情。

3、组织完成项目申报工作。今年上半年共申报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建设、野生动植物监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4类项目23项,总投资11603.28万元,申请国家投资9261.8万元。一是新申报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项,总投资额度1039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投入8312万元;二是申报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4项,总投资354.45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260万元;三是组织开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焦作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等11个单位完成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项目的申报工作,项目总投资691.74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569.8万元;四是组织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灵宝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汝南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3个国家级监测站的20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67.09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120万元。同时,根据国家林业局的部署,编制了自然保护区及年投资计划。

4、组织指导国有林场灾后重建工作。春节前后,我省信阳、南阳、洛阳、驻马店等11个省辖市遭遇50年来罕见的特大暴雪袭击,由于受灾国有林场大多在深山区,海拔高、气温低,平均积雪厚度达50余厘米,部分地区积雪厚度达60余厘米,致使全省58个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基础设施、野生动植物和国有林场职工个人财产遭受严重损害,直接损失达28902.8万元。针对我省国有林场受灾情况,组织编制了《河南省国有林场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方案》,指导全省国有林场恢复重建工作。

5、组织开展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及功能区调整工作。因省重点工程河口村水库建设的需要,我们组织了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及功能区调整工作,召开保护区涉及的济源、焦作、新乡3市保护区行政管理部门和保护区管理机构座谈,研究调整方案,并组织编制了《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及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调整后)》,填报了面积及功能区调整申报书,并按程序由省政府向国家林业局致函报送。

6、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要求,与计划财务处共同完成了内乡宝天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等7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组织了对新县连康山、灵宝小秦岭2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的验收工作。

7、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8件,其中人大提案5件,政协建议3件,均按时给予答复。

8、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工程项目审查。根据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法规规定,对安阳—洛阳天然气管道工程、端氏-晋城-博爱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博爱—输气管道工程、晋东南—南阳—荆门第二回1000kv输变电工程等项目穿越保护区进行审查,确保各项工程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不造成大的负面影响。

9、积极做好国有林场改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结合国家拟下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意见,进行了改革前有关情况调研和统计。为更好的掌握国有林场工作现状,5-6月份,全省分4片召开了国有林场场长座谈会,听取了国有林场工作汇报,了解掌握了全省国有林场有关情况,为下一步国有林场全面改革奠定了基础。

10、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工作。元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成立了河南大鸿寨国家森林公园,经营面积3300.00公顷,建设单位为禹州市鸠山乡人民政府。至此,全省国家森林公园达到30处。按照有关程序,组织考察了灵宝河西村申报的汉山省级森林公园,待专家考察论证后批复。

11、全省森林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为有效应对森林旅游安全风险,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和森林风景资源安全,结合国家林业局有关通知精神,制定下发了《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森林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了森林旅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对森林旅游经营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

12、行政审批工作。上半年共办理《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省运输证明》36份,《河南省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运输证明》5份,完成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审核3项,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审批5项,经营利用审核1项(国家林业局已批复),审批2项。

13、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普查。按照国家林业局通知要求,对全省自然保护区的机构、人口、规划、经费、资源、旅游等因子进行全面系统调查,从而全面掌握全省自然保护区的基本情况。

14、完成了部分物种库存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完成了虎皮、豹皮及赛加羚羊、穿山甲、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并上报国家林业局。

15、开展森林公园调研工作。今年上半年有计划、分步骤的对全省森林公园进行了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全省森林公园有关情况,为今后全省森林公园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

16、朱鹮繁育获得新突破。国家林业局去年调拨到我省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7只朱鹮,今年已繁育成功。3月,国家林业局保护司领导实地考察了朱鹮人工繁育、放归自然项目进展,给予了充分肯定。

17、完成厅统一安排的造林督查和集体林权改革督查。3月,由我处带队,对、开封两市春季造林进行督查,及时掌握造林进度,帮助两市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加快造林进度。5月,由我处带队,对、开封两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督查,帮助分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谈讨解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18、承办全国旅游交易会相关接待任务。4月,由国家旅游局和省政府共同主办了“20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按照会议总体部署,我厅负责接待辽宁省代表团,由我处具体承办。同时,我处还接待了厅交办的接待黑龙江森工集团代表团任务。会议期间,我处派专人搞好后勤服务,保证代表用车,帮助他们安排食宿、领取证件及资料等,受到代表们的一致好评。

19、承办中南地区国有林场区域论坛座谈会。4月,中国林场协会在组织召开了“中南地区国有林场区域论坛座谈会”,湖北、湖南等7个省份的近3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我处具体承办了会务,为会议的成功召开提供了保障。

20、协助中国林场协会开展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工作调研。4月下旬,中国林场协会沈茂成会长一行对我省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工作进行调研,我处陪同沈茂成会长实地察看了洛阳五马寺林场、鲁山林场、石漫滩林场和修武林场,并分别在五马寺林场和石漫滩林场召开了部分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座谈会。沈茂成会长对我省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野生动物研究员的保护工作篇七

野⽣动物是⼈类的宝贵资源,是⾃然⽣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类的⽣存、⽣产、⽣活都具⽆可替代的作⽤。由于种种原因,野⽣动物资源急剧下降,很多种类已经灭绝或者处于濒危状态,⽽且还在继续。物种灭绝后不能复⽣,所以,我们作为野⽣动物主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野⽣动物保护管理⼯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性,严格依照野⽣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野⽣动物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销售野⽣动物现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今年4⽉,在全省的“陆⽣野⽣动物宣传⽉(4⽉)”和“爱鸟周(4⽉10-16⽇)”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在县电视台和调频⼴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提倡不⾷野⽣动物,树⽴饮⾷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动物的案件进⾏电视和报纸报道。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群众保护野⽣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都已认识到野⽣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野⽣⽆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种⼈⼈保护野⽣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全⼒拯救病危受伤的野⽣动物。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动物的野⽣动物,我局都全⼒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境进⾏放⽣,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xx市野⽣动物救护中⼼,进⾏救护。2008年,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级重点保护野⽣动物猫头鹰、⽩鹇等4只,夜鹭等省⼀般保护野⽣动物5只。

(⼀)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管理,并按期进⾏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开展了赛加羚⽺⾓、川⼭甲⽚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计划申报⼯作。

7⽉,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甲⽚、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了调查,全县川⼭甲⽚、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同时,对2008-2009年度消耗计划进⾏了申报,全县2008-2009年的消耗计划共170公⽄。

(三)⿎励发展野⽣动物驯养繁殖业。

殖业。20xx年,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蛙等养殖场6家。

四、坚决打击破坏野⽣动物资源活动。

(⼀)组织开展了“飞鹰⾏动”。

4⽉-5⽉,根据省林业厅的统⼀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飞鹰⾏动”,集中打击破坏野⽣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动物⾏为进⾏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动物的现象,本次⾏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等野⽣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开展了奥运期间专项整治⼯作。

为了深⼊贯彻党的⼗x⼤精神,全⾯加强⽣态⽂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xx北京“xxxx”,根据省、市的统⼀部署,于7-8⽉,我局组织执法⼈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xx县野⽣动物规范管理整顿⼯作专项⾏动。

⾏动期间,执法⼈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了⼀次⼤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些“野味”馆,进⾏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动物表演、展⽰;暂停野⽣动物⼴告等等,净化了野⽣动物保护管理环境。⽬前,由于各种⼈为的原因,许多野⽣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年,滥⾷野⽣动物的现象屡禁不⽌,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明的⾏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

野⽣动物是我们⼈类⽣存环境中⽆可替代的⼀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类,野⽣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类今天的认识和⾏动。我们作为野⽣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如既往地开展野⽣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动物的现象,全⼒保护野⽣动物资源,让野⽣动物永远为⼈类的⽣存环境增姿添彩。

野生动物研究员的保护工作篇八

(一)创新举措,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全市发生一般森林火灾8起,受害面积8.6亩,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1‰,远低于省里1‰的控制指标,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加强监管责任,落实辖区责任。筑牢森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防范于未然。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辖区责任制,同时深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督促各区及时落实辖区责任制,加大投入,及时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通过加大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使各区各单位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并对森林火灾发生频繁、扑救不力的辖区和单位按照《办法》进行通报和约谈。

3.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是重要节假日期间,市、区森林防火部门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增派人手,加大对各类公园、森林旅游景区和重要设施如油库、气站周围林区以及墓园周围的火险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留死角和盲区。二是元旦和春节前,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分四组对各区开展了森林防火工作督查。4月1日至4月5日期间,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开展了为期5天的防火巡查工作,分组深入到各区墓园、林间等火灾易发地开展巡查。中秋国庆节期间,市森林防火办组织开展全市森林防火督查工作。三是发挥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扑火员、督查员、巡查员和宣传员等“四员”作用,每月2次以上下到各区、街道办和各森林郊野公园开展巡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

4.创新宣传模式,增强森林防火意识。一是利用城管网站、美丽深圳平台等加强与市民的沟通,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二是举办宣传开放日和森林消防宣传进校园活动,5月21日在市森林消防基地举办宣传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志愿人士和学生、家长等100对人参与互动,10月31日开展了森林消防宣传进校园活动。三是与登山救援协会合作,聘请登山人士作为森林防火志愿宣传者,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参与制止、劝阻游客野外用火。四是利用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媒体和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在重要节假日重点开展宣传,发布温馨提示。

5.强化培训演练,提高队伍综合能力。一是有计划开展培训。分期分批对全市森林消防队员、治安巡防员、护林员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和扑救技能的全面轮训,共16期,培训人数900多人。举办了一期全市森林防火一线指挥员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市、区开展现场应急演练。9月27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现场会,开展了全市森林火灾处置应急演习,此次演习启用了无人机及直升机巡查火场,结合森林消防高压水车、水泵等,多种战术联合处置,全方位展示了深圳现有的森林防火队伍及装备实力。同时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多次指导、配合各区(新区)开展森林消防演习和培训。三是开展全市森林消防业务大比武技能竞赛,专业队伍苦练内功,随时准备承担局系统应急抢险任务。四是加强协调联动。加强市、区森林消防联动协作,指导、联合各区开展开放式演习,让市民参与观摩;建立与城市消防、公安警航大队及公益救援队的联动联系机制;积极协助兄弟城市加强专业队伍和装备建设,提供成功经验,推荐、培养骨干人员。

6.推进队伍和装备建设,提升作战能力。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现场会上市、局领导的讲话精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装备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并要求在年底前完善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同时制定了《光明新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将光明新区专业队伍建设工作纳入了局创新试点1+7项目之一并加快推进。

目前,我市十个区(新区)均组建了森林消防专业或半专业队伍,总人数达1500多人。已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的有9个区,暂未组建专业队伍的罗湖区,也正向区编办报批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装备方面,通过市应急口立项,市森林防火办购置三台大型水车,进一步提高专业队伍快速反应和扑救山火能力,目前正在开展招标工作。推进无人机包括配备红外探头、喊话器等在森林火灾巡护、监测和扑救指挥方面的应用。

7.重视值班调度,及时上传下达。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坚持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严格执行林火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指挥协调工作。

8.开展科学研究,提高研判能力。一是细致调研,认真分析,出台《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和风险评估研究》;二是探索、研究了一套《森林火灾扑救仿真模拟系统》。为我市森林火灾的预防、队伍培训、演练和火灾扑救提供理论依据和实际指导。

野生动物研究员的保护工作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有关决策部署,3月2日上午,湘西州林业局牵头,联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吉首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由州林业局总工程师彭险峰带队,在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八月楼农贸市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

此次“清风行动“自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分安排部署、集中打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其中,集中打击阶段,湘西州林业局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灵活采取集中打击和分散打击、重点打击和综合整治的方式,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坚决清除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和长江“十年禁渔”等成果,提高全州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此次行动,联合行动组共发放宣传单150多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行动得到了经营户及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赢得了一致好评,社会反响良好。

野生动物研究员的保护工作篇十

根据市工商局下发的《钦州市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开展20xx年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钦工商办发〔20xx〕10号)的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根据文件要求,把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来抓,根据钦北区实际,制定了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部署了这项工作的重点及步骤,通过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突出重点开展检查工作,确保工作有部署,检查有成效。同时结合创城工作的开展,加强对集贸市场内的禽畜类海产品类摊点进行重点检查。

我局根据辖区特点,一是以城区范围内花鸟市场、集贸市场以及各乡镇集贸市场等地点为重点检查区域,以查处和取缔违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为检查重点内容,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专项检查。二是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我局加大力度对市场内各禽类经营点以及流动摊点进行检查,杜绝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今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局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集贸市场20个次,检查市场内经营禽畜类海产品类等摊点70户次,在检查中未发现有销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我局在专项执法检查中,结合日常监管加大新修订的20xx年1月1日实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对禽畜类、水产类经营者进行宣传,引导和督促市场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不进、不运、不销来源不明、非法捕获的候鸟等野生动物,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同时,鼓励经营者发现有上述违法经营行为的积极举报,共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共同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研究员的保护工作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州有关决策部署,3月2日上午,湘西州林业局牵头,联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吉首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由州林业局总工程师彭险峰带队,在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八月楼农贸市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

此次“清风行动“自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分安排部署、集中打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其中,集中打击阶段,湘西州林业局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灵活采取集中打击和分散打击、重点打击和综合整治的方式,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坚决清除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和长江“十年禁渔”等成果,提高全州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此次行动,联合行动组共发放宣传单150多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行动得到了经营户及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赢得了一致好评,社会反响良好。

根据上级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开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和补偿相关工作,并如期圆满完成相关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截至八月底,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的野生动物均已处置完成,主要养殖类型包括眼镜蛇、滑鼠蛇共计31370条,竹鼠共计6490只,豪猪115头,补偿资金均已发放到户。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42户167人(其中曹氏种养合作社、扬鸿养蛇场所带动的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所养殖的蛇类已转型药用;开明合作社中的廖宗斌户所养殖的蛇由于发生火灾被烧毁,故不涉及补偿;故实际补偿为31户,金额约为176.7万元)。

(二)野生动物处置方式。眼镜蛇、滑鼠蛇、豪猪依照文件的相关要求移交至自治区定点企业综合处理;竹鼠则全部集中作无害化处理。

(三)帮扶补偿措施。一是对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公益性岗位的安排;二是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毛木耳等扶贫产业项目;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的特色产业发放产业奖补资金。

(四)转型转产情况。通过征求群众意见,目前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转型养蛇药用,3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制定“一户一案”并全部转型转产。转型转产的具体情况为:14户转向村集体公益性岗位及我县主推产业;18户自行转型转产(3户转养家畜家禽、3户转发展种植业、10户转养家畜家禽及发展种植业、2户已外出务工)。

(一)群众抱怨蛇类的补偿价格低,亏损严重。

(二)由于部分养殖户因前期场地、技术、种苗引进等方面的借款投资,导致负债较高。

(三)涉及的养殖户虽已全部转型转产,但部分养殖户缺乏转产所需资金。

一是我县将尽快落实完善相关机制,对建档立卡禁养殖户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如放宽扶贫小额信贷条件,解决转产所需资金难题;二是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增加家庭经济收入,降低返贫风险;三是做好思想疏导和社会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根据上级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开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和补偿相关工作,并如期圆满完成相关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截至八月底,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的野生动物均已处置完成,主要养殖类型包括眼镜蛇、滑鼠蛇共计31370条,竹鼠共计6490只,豪猪115头,补偿资金均已发放到户。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42户167人(其中曹氏种养合作社、扬鸿养蛇场所带动的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所养殖的蛇类已转型药用;开明合作社中的廖宗斌户所养殖的蛇由于发生火灾被烧毁,故不涉及补偿;故实际补偿为31户,金额约为176.7万元)。

(二)野生动物处置方式。眼镜蛇、滑鼠蛇、豪猪依照文件的相关要求移交至自治区定点企业综合处理;竹鼠则全部集中作无害化处理。

(三)帮扶补偿措施。一是对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公益性岗位的安排;二是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毛木耳等扶贫产业项目;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的特色产业发放产业奖补资金。

(四)转型转产情况。通过征求群众意见,目前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转型养蛇药用,3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制定“一户一案”并全部转型转产。转型转产的具体情况为:14户转向村集体公益性岗位及我县主推产业;18户自行转型转产(3户转养家畜家禽、3户转发展种植业、10户转养家畜家禽及发展种植业、2户已外出务工)。

(一)群众抱怨蛇类的补偿价格低,亏损严重。

(二)由于部分养殖户因前期场地、技术、种苗引进等方面的借款投资,导致负债较高。

(三)涉及的养殖户虽已全部转型转产,但部分养殖户缺乏转产所需资金。

一是我县将尽快落实完善相关机制,对建档立卡禁养殖户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如放宽扶贫小额信贷条件,解决转产所需资金难题;二是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增加家庭经济收入,降低返贫风险;三是做好思想疏导和社会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生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存、生产、生活都具无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野生动物资源急剧下降,很多种类已经灭绝或者处于濒危状态,而且还在继续。物种灭绝后不能复生,所以,我们作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性,严格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野生动物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销售野生动物现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今年4月,在全省的“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和“爱鸟周(4月10-16日)”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和调频广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生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提倡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生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电视和报纸报道。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高,都已认识到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非野生无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立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非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一种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我局都全力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至xx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2008年,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白鹇等4只,夜鹭等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5只。

(一)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生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行管理,并按期进行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了赛加羚羊角、川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用计划申报工作。

7月,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县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斤,同时,对2008-2009年度消耗计划进行了申报,全县2008-2009年的消耗计划共170公斤。

(三)鼓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

根据国家林业局规定养殖技术成熟可以养殖的野生动物种类,鼓励发展养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养殖业。2008年,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石蛙等养殖场6家。

(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

4月-5月,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行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本次行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肉等野生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工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二)开展了奥运期间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08北京“绿色奥运”,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于7-8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xx县野生动物规范管理整顿工作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一些“野味”馆,进行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止一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生动物表演、展示;暂停野生动物广告等等,净化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环境。

目前,由于各种人为的原因,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生存环境中无可替代的一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野生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人类今天的认识和行动。我们作为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力,一如既往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工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的现象,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让野生动物永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增姿添彩。

寿光是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尽管我们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执法工作中仍存在难点问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难以杜绝,主要存在着以个几个难点问题:

一是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量薄弱。寿光行政面积2072平方公里,辖975个行政村,辖区面积大,地域广阔,单凭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八名执法人员保护全市的野生动物资源,执法力量明显单薄,无法应对当前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

二是生产、销售猎捕网具法律规定欠缺,难以监管。在执法工作中,张网捕鸟的现象比较普遍,十起案件中有九起属用网具捕鸟。捕鸟用的粘网成本非常低,在集贸市场大约几元钱一张,通常是执法人员前脚拆,违法人员后脚又架上,而猎捕野生动物网具的生产、销售问题又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导致用网具捕鸟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三是果农架设网具防止鸟类啄食问题尤为突出。寿光种植果品的农户较多,果农为保护果品,提供经济效益,架设网具防鸟啄食现象尤为突出,该类情况架设网具的目的不是捕鸟,而是保护果品,但设置网具的行为却同时捕杀了野生鸟类,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

四是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短期内难以根除。多年来,寿光北部地区群众就有捕鸟吃鸟的陋习。通过清查发现,张网捕鸟的地点多地处偏僻、人迹罕至、位置隐蔽,在实际的执法清查工作中很难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在查处的野生动物案件中,90%的违法嫌疑人为年老体弱的闲散人员,无劳动能力,经济困难,查处后处罚难以执行。今秋以来,市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野生鸟类保护“清网行动”,出动警力300余人次,警车100余台次,印发《关于禁止猎捕经营野生鸟类的通告》2万余份,但仍然无法杜绝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五是野生动物救助场所稀少。随着寿光大面积造林和人工湿地建设及恢复保护,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明显增多,市民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也逐渐增强。2016年以来,共接到受伤、无法正常活动和执法罚没的野生动物162只。其中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15只,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2只,其它105只。由于寿光现在没有专业的救助站,很多受伤及感病无法正常活动的野生动物得不到及时的救助。2017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章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所以,部分需要饲养恢复健康和不能放生的外来野生动物无法得到饲养。

针对以上五个难点问题,提出的如下建议:

一、增加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量。当前的野生动物保护形势严峻,单凭林业主管部门这几个执法人员根本无法胜任当前的保护工作。为此,一是建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赋予各镇(街、区)相应的保护工作职责,广泛发动镇(街、区)、行政村的干部群众拆除、销毁网具,配合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二是建议加强公安、市场监督、交通等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保护工作职责,适时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多部门齐抓共管,共同保护好全市的野生动物资源。

二、禁止生产、销售猎捕网具。建议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猎捕网具,对于非法生产且流入市场内非法销售的猎捕网具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纳入监管范围内,及时进行查处。

三、针对果农架设网具防止鸟类啄食问题,鼓励果农不架设捕鸟网具,采用其他方式保护果品,并按照法律规定由政府财政给予相应的生态补偿。

四、加强普法宣传,引领正确的舆情导向。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让公众从思想上树立起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同时,要引导新闻媒体及时、正面报道相关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做的大量工作与付出的努力,对于个别地区发生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和个别人的乱捕滥猎行为,要有正确的认识,争取广大群众对保护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为了使野生动物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急需在寿光设立野生动物救助站。在节约资金的基础上,建议依托具有饲养和医疗救助条件的洰淀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有限公司(寿光市动物园),设立“寿光市野生动物救助站”,市财政提供运转资金及救助设备,无偿使用其办公设施及人工。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生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存、生产、生活都具无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野生动物资源急剧下降,很多种类已经灭绝或者处于濒危状态,而且还在继续。物种灭绝后不能复生,所以,我们作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性,严格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野生动物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销售野生动物现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今年4月,在全省的“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和“爱鸟周(4月10-16日)”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和调频广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生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提倡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生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电视和报纸报道。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高,都已认识到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非野生无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立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非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一种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我局都全力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至xx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2008年,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白鹇等4只,夜鹭等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5只。

(一)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生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行管理,并按期进行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了赛加羚羊角、川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用计划申报工作。

7月,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县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斤,同时,对2008-2009年度消耗计划进行了申报,全县2008-2009年的消耗计划共170公斤。

(三)鼓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

根据国家林业局规定养殖技术成熟可以养殖的野生动物种类,鼓励发展养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养殖业。2008年,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石蛙等养殖场6家。

(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

4月-5月,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行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本次行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肉等野生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工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二)开展了奥运期间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08北京“绿色奥运”,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于7-8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xx县野生动物规范管理整顿工作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一些“野味”馆,进行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止一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生动物表演、展示;暂停野生动物广告等等,净化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环境。

目前,由于各种人为的原因,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生存环境中无可替代的一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野生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人类今天的认识和行动。我们作为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力,一如既往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工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的现象,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让野生动物永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增姿添彩。

按照上级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市森林公安局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职能,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春季行动”“昆仑2020”等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共办理各类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4起,查获野生动物39只,救治野生动物15只。

(二)多方沟通联系,加强协作。一是充分发挥与林政、野保、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作战能力,认真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今年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省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与市场监管、农业、海关、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强化执法联动,突出案件查办,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违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湿地管理、野生动物救助、动物园等单位沟通联系,进一步理顺野生动物救助渠道,共同做好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三是不断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高速交警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探索建立了周边省、市、县森林公安机关联动合作机制,积极拓宽警务合作机制,利用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地区三省五市警务合作体、黄河滩区生态涵养带、伏牛山地生态区警务合作体开展警务合作,灵通情报信息,进一步加大跨区域运输贩卖野生动物案件查处力度。

(三)多点布控,严防犯罪。采取加强巡护、设卡检查等措施,预防和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在野生动物重点栖息地加强重点巡护,特别是白天鹅重点栖息地沿黄河湿地和红腹锦鸡重点栖息地甘山林区,结合森林防火、护林检查等工作设置卡点,强化森林公安派出所值班备勤工作。

(四)加大宣传,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宣传力度。在黄河湿地沿岸、甘山林区张贴保护白天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公告,悬挂横幅,设置宣传牌,发布有奖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同时组织民警深入林区,向群众和游客发放《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利用“爱鸟周”、“黄河旅游节”、“牡丹节”等活动,特别是宣传红腹锦鸡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等级、外观、习性,改变群众原有模糊认识,树立公众保护意识。

森林公安机关不断加强与户外活动、摄影协会等团体的沟通交流,及时收集群众反映各类情况,迅速研判。利用宣传禁猎区、鸟类禁猎期等通告和办理的典型案例,用正反两面教材,加强白天鹅、红腹锦鸡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宣传,增强群众守法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执勤巡逻力度,对辖区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栖息的山林、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增加巡逻密度,及时查处盗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力量,同时对辖区内曾因非法狩猎等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被打击处理人员进行梳理,一旦发现有违法狩猎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大严打力度。重点时段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湿地、林区的天网、毒饵等危害野生动物安全的隐患,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非法猎杀、收购、运输、藏匿、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破坏鸟类栖息地和湿地环境的行为,集中办理一批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加强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3月4日,市林业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在中心市场、太平桥市场、迎丰市场等集中贸易市场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

据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8部委办于1月31日至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的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联合行动。按照统一要求,此次“清风行动“分安排部署、集中打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将重点查处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清理网上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网上销售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电子诱捕装置、“电毒炸”工具、“绝户网”、可视瞄鱼器等禁用猎捕工具和渔具。

通过前期的安排部署,市林业局牵头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动值班执法人员1089人次,执法宣传车辆302台次,采取重点布控、斩断交易链条等措施,对辖区内集贸市场、水产市场、土特产经营店、餐饮酒店等924家经营场所开展了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集中清查,有力遏制了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下一阶段,林业部门还将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灵活采取集中打击和分散打击、重点打击和综合整治的方式,依法查处非法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成果,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按照上级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市森林公安局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职能,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春季行动”“昆仑2020”等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共办理各类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4起,查获野生动物39只,救治野生动物15只。

(二)多方沟通联系,加强协作。一是充分发挥与林政、野保、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作战能力,认真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今年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省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与市场监管、农业、海关、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强化执法联动,突出案件查办,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违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湿地管理、野生动物救助、动物园等单位沟通联系,进一步理顺野生动物救助渠道,共同做好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三是不断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高速交警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探索建立了周边省、市、县森林公安机关联动合作机制,积极拓宽警务合作机制,利用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地区三省五市警务合作体、黄河滩区生态涵养带、伏牛山地生态区警务合作体开展警务合作,灵通情报信息,进一步加大跨区域运输贩卖野生动物案件查处力度。

(三)多点布控,严防犯罪。采取加强巡护、设卡检查等措施,预防和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在野生动物重点栖息地加强重点巡护,特别是白天鹅重点栖息地沿黄河湿地和红腹锦鸡重点栖息地甘山林区,结合森林防火、护林检查等工作设置卡点,强化森林公安派出所值班备勤工作。

(四)加大宣传,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宣传力度。在黄河湿地沿岸、甘山林区张贴保护白天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公告,悬挂横幅,设置宣传牌,发布有奖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同时组织民警深入林区,向群众和游客发放《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利用“爱鸟周”、“黄河旅游节”、“牡丹节”等活动,特别是宣传红腹锦鸡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等级、外观、习性,改变群众原有模糊认识,树立公众保护意识。

森林公安机关不断加强与户外活动、摄影协会等团体的沟通交流,及时收集群众反映各类情况,迅速研判。利用宣传禁猎区、鸟类禁猎期等通告和办理的典型案例,用正反两面教材,加强白天鹅、红腹锦鸡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宣传,增强群众守法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执勤巡逻力度,对辖区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栖息的山林、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增加巡逻密度,及时查处盗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力量,同时对辖区内曾因非法狩猎等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被打击处理人员进行梳理,一旦发现有违法狩猎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大严打力度。重点时段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湿地、林区的天网、毒饵等危害野生动物安全的隐患,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非法猎杀、收购、运输、藏匿、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破坏鸟类栖息地和湿地环境的行为,集中办理一批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连日来,县林业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清风行动”,深入各宾馆饭店及大型农贸市场进行联合巡查。

据了解,联合巡查组共出动执法人员195人次,检查宾馆饭店和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525处,向经营主体和周边群众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张贴悬挂各类宣传标语横幅25条,接受群众咨询350余人次,并安排专车开展巡回宣讲相关政策法规。

“通过这次‘清风行动’,禁食野生动物的成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也显著提高了,全社会共同防范和打击非法贸易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正在逐步形成。”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野生动物研究员的保护工作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安全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自治区监督管理厅、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下发《全区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局自xxxx年x月初至xx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统一安排部署下,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就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认真组织好这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及时制定了行动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工作方法、行动步骤等做了周密部署,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目的。

二、突出重点、确保成效。

一是严查滥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二是严查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野生动物资源易受破坏地区,野生动物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花鸟市场等场所,非法加工、经营、销售、利用野生动物的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车站、窝点等重要部位。

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起到了震慑犯罪,教育群众,树立执法权威的社会效应,规范了行政审批及执法行为,达到了标本兼治的目的,从源头上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本次行动中,我辖区共办理三起涉嫌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协作、细致摸排。我局森林派出所强化统筹协调,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一是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检查集贸市场、花鸟鱼虫市场是否存在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情况;检查宾馆、饭店、农家乐是否存在非法收购、加工、经营野生动物产品情况,宣传引导餐饮业不出现食用“野生动物”的招牌及“野生动物”菜谱;二是与县公安局网安部门联合,发挥侦查优势,用无人机低空巡视x村七队一百亩鱼池、欢乐谷四千亩湿地;三是关注网络舆情,注意收集掌握涉及野生动物的情报线索,实现网上网下同步打击。专项行动中共出动人员xx余人次、出动车辆xx台次,检查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xx家,加大对三丁湖、黄河湿地、清水湖、典农河、沙枣林、滨河大道的巡查,收集、排查相关线索。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强普法宣传和舆论引导,为专项行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发布《x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x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有奖征集违法犯罪线索;二是精准宣传,结合“爱鸟周”等重要节点,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提高守法意识和保护野生动物,自觉摒弃滥食、捕猎、买卖野生动物等歪风邪气;三是制作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横幅xx条,在各乡镇及县城重点区域悬挂,呼吁广大群众保护身边的野生保护动物,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野生动物研究员的保护工作篇十三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安全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自治区监督管理厅、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下发《全区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局自2019年6月初至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统一安排部署下,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就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认真组织好这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及时制定了行动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工作方法、行动步骤等做了周密部署,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目的。

一是严查滥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二是严查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野生动物资源易受破坏地区,野生动物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花鸟市场等场所,非法加工、经营、销售、利用野生动物的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车站、窝点等重要部位。

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起到了震慑犯罪,教育群众,树立执法权威的社会效应,规范了行政审批及执法行为,达到了标本兼治的目的,从源头上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本次行动中,我辖区共办理三起涉嫌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

(一)加强协作、细致摸排。我局森林派出所强化统筹协调,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一是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检查集贸市场、花鸟鱼虫市场是否存在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情况;检查宾馆、饭店、农家乐是否存在非法收购、加工、经营野生动物产品情况,宣传引导餐饮业不出现食用“野生动物”的招牌及“野生动物”菜谱;二是与县公安局网安部门联合,发挥侦查优势,用无人机低空巡视洪广镇洪广村七队一百亩鱼池、欢乐谷四千亩湿地;三是关注网络舆情,注意收集掌握涉及野生动物的情报线索,实现网上网下同步打击。专项行动中共出动人员60余人次、出动车辆20台次,检查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11家,加大对三丁湖、黄河湿地、清水湖、典农河、沙枣林、滨河大道的巡查,收集、排查相关线索。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强普法宣传和舆论引导,为专项行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发布《贺兰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有奖征集违法犯罪线索;二是精准宣传,结合“爱鸟周”等重要节点,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提高守法意识和保护野生动物,自觉摒弃滥食、捕猎、买卖野生动物等歪风邪气;三是制作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横幅15条,在各乡镇及县城重点区域悬挂,呼吁广大群众保护身边的野生保护动物,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取得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起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能力,使全县野生动物资源得到长期、有效地保护。

野生动物研究员的保护工作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州有关决策部署,3月2日上午,湘西州林业局牵头,联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吉首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由州林业局总工程师彭险峰带队,在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八月楼农贸市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

此次“清风行动“自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分安排部署、集中打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其中,集中打击阶段,湘西州林业局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灵活采取集中打击和分散打击、重点打击和综合整治的方式,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坚决清除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和长江“十年禁渔”等成果,提高全州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此次行动,联合行动组共发放宣传单150多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行动得到了经营户及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赢得了一致好评,社会反响良好。

野生动物研究员的保护工作篇十五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生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存、生产、生活都具无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野生动物资源急剧下降,很多种类已经灭绝或者处于濒危状态,而且还在继续。物种灭绝后不能复生,所以,我们作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性,严格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野生动物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销售野生动物现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今年4月,在全省的“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和“爱鸟周(4月10-16日)”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和调频广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生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提倡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生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电视和报纸报道。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高,都已认识到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非野生无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立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非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一种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二、全力拯救病危受伤的野生动物。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我局都全力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至xx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2008年,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白鹇等4只,夜鹭等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5只。

(一)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生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行管理,并按期进行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了赛加羚羊角、川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用计划申报工作。

7月,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县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斤,同时,对2008-2009年度消耗计划进行了申报,全县2008-2009年的消耗计划共170公斤。

(三)鼓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

根据国家林业局规定养殖技术成熟可以养殖的野生动物种类,鼓励发展养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养殖业。2008年,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石蛙等养殖场6家。

四、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活动。

(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

4月-5月,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行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本次行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肉等野生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工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08北京“绿色奥运”,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于7-8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xx县野生动物规范管理整顿工作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一些“野味”馆,进行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止一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生动物表演、展示;暂停野生动物广告等等,净化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环境。

目前,由于各种人为的原因,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生存环境中无可替代的一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野生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人类今天的认识和行动。我们作为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力,一如既往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工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的现象,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让野生动物永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增姿添彩。

野生动物研究员的保护工作篇十六

根据上级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开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和补偿相关工作,并如期圆满完成相关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八月底,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的野生动物均已处置完成,主要养殖类型包括眼镜蛇、滑鼠蛇共计31370条,竹鼠共计6490只,豪猪115头,补偿资金均已发放到户。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42户167人(其中曹氏种养合作社、扬鸿养蛇场所带动的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所养殖的蛇类已转型药用;开明合作社中的廖宗斌户所养殖的蛇由于发生火灾被烧毁,故不涉及补偿;故实际补偿为31户,金额约为176.7万元)。

(二)野生动物处置方式。眼镜蛇、滑鼠蛇、豪猪依照文件的相关要求移交至自治区定点企业综合处理;竹鼠则全部集中作无害化处理。

(三)帮扶补偿措施。一是对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公益性岗位的安排;二是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毛木耳等扶贫产业项目;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的特色产业发放产业奖补资金。

(四)转型转产情况。通过征求群众意见,目前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转型养蛇药用,3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制定一户一案并全部转型转产。转型转产的具体情况为:14户转向村集体公益性岗位及我县主推产业;18户自行转型转产(3户转养家畜家禽、3户转发展种植业、10户转养家畜家禽及发展种植业、2户已外出务工)。

二、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抱怨蛇类的补偿价格低,亏损严重。

(二)由于部分养殖户因前期场地、技术、种苗引进等方面的借款投资,导致负债较高。

(三)涉及的养殖户虽已全部转型转产,但部分养殖户缺乏转产所需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我县将尽快落实完善相关机制,对建档立卡禁养殖户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如放宽扶贫小额信贷条件,解决转产所需资金难题;二是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增加家庭经济收入,降低返贫风险;三是做好思想疏导和社会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野生动物研究员的保护工作篇十七

我市的野⽣动物保护管理⼯作在省林业厅关⼼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下,认真贯彻执⾏《野⽣动物保护法》、《野⽣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的⽅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野⽣动物资源,回顾20xx年上半年⼯作主要做了以下⼏⽅⾯的⼯作:

⼀、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提⾼全民野⽣动物保护意识。

从4⽉10⽇开始,以“繁荣⽣态⽂化,建设⽣态⽂明”为主题的“爱鸟周”活动全⾯展开。截⽌4⽉30⽇,我市共刊登宣传⽂章5篇、倡议书8篇,发送短信10000条,发放宣传⼿册3000份,发布宣传⽚1部,悬挂标语横幅36条。

特别是在4⽉16⽇,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举⾏了由浙江省林业厅、浙江⼤学、浙江省野⽣动植物保护协会主办,德清县⼈民政府承办的朱易地保护暨浙江种群重建项⽬启动仪式。朱是我国⼀级重点保护的“国宝级”鸟类物种,也是典型的湿地鸟类,具有珍贵的观赏价值和极⾼的科研价值。此次引进的朱,有5雄5雌,共10只。今后我市将深⼊系统地开展朱⼈⼯繁育、野外驯化、野⽣种群重建,以及提⾼繁育⼦代的繁殖潜⼒和抗病能⼒等⽅⾯的研究⼯作。

此外,市本级针对吴兴区养殖鳄鱼的势头强劲,存在许多隐患的现状,会同区农林发展局着⼒加强管理。⽬前起草了《鳄鱼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管理规范》,并正在征求有关⽅⾯的意见。

⼆、规范各类野⽣动物许可制度,在保护中求发展。

为了严格实⾏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核准证、野⽣动物运输证等许可制度。年初我市还制定了《市林业局野⽣动物管理审批项⽬说明》,进⼀步规范了省重点以下野⽣动物的驯养与利⽤管理。

据统计,全市野⽣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单位为32家。驯养繁殖的品种有梅花⿅、鸵鸟、河麂、蓝孔雀、鳄鱼、龟、蛇等。其中吴兴上跃龟鳖苗种有限公司发展势头较为强劲,该公司年产值已达到了20xx万元左右,去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已经在开始驯养繁殖湾鳄、暹罗鳄。

三、加强疫源监测,积极防控动物疫病。

我市长兴县扬⼦鳄保护区及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已被列为国家级重点疫源疫病监测点。如长兴县扬⼦鳄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项资⾦,添置监测设备,进⾏24⼩时全天候监测。同时,安排专业⼈员加强巡查和值班,坚持每天在15时将全天监测情况进⾏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厅。德清县下诸湖湿地公园监测点也已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专门聘请三合乡沿河村⼲部每天两次对该处进⾏巡查,并登记好巡查发现的各种情况。监测点⼯作⼈员,每天进⾏⼀次观测,做好观测记录,⼀旦发⽣异常情况⽴即上报。

四、加⼤执法检查⼒度,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商、城管等部门的配合,加⼤对经营野⽣动物市场、宾馆、酒楼的监督检查⼒度,上半年,全市收缴青蛙300多⽄,蛇类50余条,全部放归野外。除此之外,我局进⼀步规范了野⽣动物救助⼯作,专门制定了《受伤野⽣动物救助管理办法》,上半年救助受伤野⽣动物26只,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雕、雀鹰、⽩鹇、猕猴,省重点保护的⽩鹭、夜鹭、獾等。

五、主要存在的问题。

1、野⽣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取难度较⼤。1999年12⽉,省厅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林计[1999]301号),对收费标准进⾏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收费额度很难掌握。省厅出台的《商业性经营利⽤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野⽣动物名单》中⽆蛇类⼀项,故部分蛇类养殖单位在受到养殖技术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纷纷转产或停产。

2、特别是疫源疫病监测点⼯作⼈员,⼀是受专业知识的限制,技术能⼒有所⽋缺,对鸟类的具体品种、⽣长特性、疫病传染的主要特征等,不能做到熟练掌握。⼆是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法对疫病进⾏确定,导致监测点的监测功能不能完全发挥。三是由于缺乏资⾦,导致监控设备在数量和覆盖⾯上还远远不够。

六、下⼀步⼯作打算。

野生动物研究员的保护工作篇十八

根据上级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开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和补偿相关工作,并如期圆满完成相关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截至八月底,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的野生动物均已处置完成,主要养殖类型包括眼镜蛇、滑鼠蛇共计31370条,竹鼠共计6490只,豪猪115头,补偿资金均已发放到户。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42户167人(其中曹氏种养合作社、扬鸿养蛇场所带动的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所养殖的蛇类已转型药用;开明合作社中的廖宗斌户所养殖的蛇由于发生火灾被烧毁,故不涉及补偿;故实际补偿为31户,金额约为176.7万元)。

(二)野生动物处置方式。眼镜蛇、滑鼠蛇、豪猪依照文件的相关要求移交至自治区定点企业综合处理;竹鼠则全部集中作无害化处理。

(三)帮扶补偿措施。一是对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公益性岗位的安排;二是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毛木耳等扶贫产业项目;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的特色产业发放产业奖补资金。

(四)转型转产情况。通过征求群众意见,目前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转型养蛇药用,3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制定“一户一案”并全部转型转产。转型转产的具体情况为:14户转向村集体公益性岗位及我县主推产业;18户自行转型转产(3户转养家畜家禽、3户转发展种植业、10户转养家畜家禽及发展种植业、2户已外出务工)。

(一)群众抱怨蛇类的补偿价格低,亏损严重。

(二)由于部分养殖户因前期场地、技术、种苗引进等方面的借款投资,导致负债较高。

(三)涉及的养殖户虽已全部转型转产,但部分养殖户缺乏转产所需资金。

一是我县将尽快落实完善相关机制,对建档立卡禁养殖户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如放宽扶贫小额信贷条件,解决转产所需资金难题;二是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增加家庭经济收入,降低返贫风险;三是做好思想疏导和社会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野生动物研究员的保护工作篇十九

寿光是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尽管我们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执法工作中仍存在难点问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难以杜绝,主要存在着以个几个难点问题:

一是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量薄弱。寿光行政面积2072平方公里,辖975个行政村,辖区面积大,地域广阔,单凭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八名执法人员保护全市的野生动物资源,执法力量明显单薄,无法应对当前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

二是生产、销售猎捕网具法律规定欠缺,难以监管。在执法工作中,张网捕鸟的现象比较普遍,十起案件中有九起属用网具捕鸟。捕鸟用的粘网成本非常低,在集贸市场大约几元钱一张,通常是执法人员前脚拆,违法人员后脚又架上,而猎捕野生动物网具的生产、销售问题又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导致用网具捕鸟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三是果农架设网具防止鸟类啄食问题尤为突出。寿光种植果品的农户较多,果农为保护果品,提供经济效益,架设网具防鸟啄食现象尤为突出,该类情况架设网具的目的不是捕鸟,而是保护果品,但设置网具的行为却同时捕杀了野生鸟类,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

四是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短期内难以根除。多年来,寿光北部地区群众就有捕鸟吃鸟的陋习。通过清查发现,张网捕鸟的地点多地处偏僻、人迹罕至、位置隐蔽,在实际的执法清查工作中很难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在查处的野生动物案件中,90%的违法嫌疑人为年老体弱的闲散人员,无劳动能力,经济困难,查处后处罚难以执行。今秋以来,市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野生鸟类保护“清网行动”,出动警力300余人次,警车100余台次,印发《关于禁止猎捕经营野生鸟类的通告》2万余份,但仍然无法杜绝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五是野生动物救助场所稀少。随着寿光大面积造林和人工湿地建设及恢复保护,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明显增多,市民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也逐渐增强。2016年以来,共接到受伤、无法正常活动和执法罚没的野生动物162只。其中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15只,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2只,其它105只。由于寿光现在没有专业的救助站,很多受伤及感病无法正常活动的野生动物得不到及时的救助。2017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章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所以,部分需要饲养恢复健康和不能放生的外来野生动物无法得到饲养。

针对以上五个难点问题,提出的如下建议:

一、增加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量。当前的野生动物保护形势严峻,单凭林业主管部门这几个执法人员根本无法胜任当前的保护工作。为此,一是建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赋予各镇(街、区)相应的保护工作职责,广泛发动镇(街、区)、行政村的干部群众拆除、销毁网具,配合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二是建议加强公安、市场监督、交通等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保护工作职责,适时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多部门齐抓共管,共同保护好全市的野生动物资源。

二、禁止生产、销售猎捕网具。建议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猎捕网具,对于非法生产且流入市场内非法销售的猎捕网具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纳入监管范围内,及时进行查处。

三、针对果农架设网具防止鸟类啄食问题,鼓励果农不架设捕鸟网具,采用其他方式保护果品,并按照法律规定由政府财政给予相应的生态补偿。

四、加强普法宣传,引领正确的舆情导向。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让公众从思想上树立起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同时,要引导新闻媒体及时、正面报道相关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做的大量工作与付出的努力,对于个别地区发生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和个别人的乱捕滥猎行为,要有正确的认识,争取广大群众对保护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为了使野生动物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急需在寿光设立野生动物救助站。在节约资金的基础上,建议依托具有饲养和医疗救助条件的洰淀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有限公司(寿光市动物园),设立“寿光市野生动物救助站”,市财政提供运转资金及救助设备,无偿使用其办公设施及人工。

野生动物研究员的保护工作篇二十

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加强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3月4日,市林业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在中心市场、太平桥市场、迎丰市场等集中贸易市场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

据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8部委办于1月31日至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的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联合行动。按照统一要求,此次“清风行动“分安排部署、集中打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将重点查处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清理网上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网上销售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电子诱捕装置、“电毒炸”工具、“绝户网”、可视瞄鱼器等禁用猎捕工具和渔具。

通过前期的安排部署,市林业局牵头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动值班执法人员1089人次,执法宣传车辆302台次,采取重点布控、斩断交易链条等措施,对辖区内集贸市场、水产市场、土特产经营店、餐饮酒店等924家经营场所开展了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集中清查,有力遏制了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下一阶段,林业部门还将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灵活采取集中打击和分散打击、重点打击和综合整治的方式,依法查处非法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成果,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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