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限制、时间的安排等。制定方案时需要考虑到未来的发展和变化,不要只关注眼前的问题。制定方案时,需要考虑到不同人群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期望。
排查整治方案篇一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其中,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6月x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报道。
1、6月1日上午,与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具体安排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__日报、__晚报、市电视台、市电台各派x—x名记者参加。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
2、6月x日至30日,在__日报、__晚报、市电视台、市电台开设专栏、专题,连续报道我市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同时在每日黄金时段、主要版面播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或动漫。重点组织宣传咨询日活动的新闻报道。对个别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存在问题的单位,经市领导同意后进行曝光。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部署,各新闻单位落实,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3、6月x日至30日,在手机上播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此项工作由__公司、__公司和__公司负责,市安监局监管二处负责协调。
(二)宣传咨询日活动。
宣传咨询日活动于6月x日上午在__市__新区__广场举行。届时,我市将启动安全生产“六进”巡展活动仪式,并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相关市直单位设立咨询台,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接收群众现场咨询。各县区、开发区组织人员方阵参加,统一服装,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织开展“三项创建”活动。
根据省指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参加本质安全型工业园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四)组织参加井冈山安全发展网上论坛。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各部门要积极组织人员撰写论文,于x月x日前报送到市安监局综合处,经初选后报省指委会。省指委会将评选出优秀论文组织交流,并予以奖励。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
(五)组织参加全国性活动。
按照省指委会要求,我市还将积极参与第x届“生命之歌”全国安全歌曲大赛、第x届安全发展高层论坛、应急救援三项活动(首届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大赛、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等。待省指委会相关具体方案下发后,由市安委办组织实施。
(六)社会宣传活动。
1、“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主管(行业)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所属企业、单位、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企业、校园宣传活动由市安监局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察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协调。社区(县区和开发区)活动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2、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有关企业、单位在活动月期间,在市区和当地主要公众场所、主要街道及路口、车站、码头、建筑工地、临街主要建筑物等处悬挂巨幅标语。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监察支队负责协调。
3、组织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征订“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品。此项工作由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负责。
四、活动要求。
1、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谋划,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采取安全生产月专题节目、公益广告、文艺演出、演讲、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理念深入人心。
2、请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将本县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开展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于x月x日前)和活动总结(于x月x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安委办负责总协调和与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络工作。
排查整治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完成榆林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xx〕2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整治责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技术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四个原则要求,有序推进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清农村房屋底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本区域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切实做好农村房屋基础信息的填报工作,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底数清单、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二)排查房屋安全隐患。
1.重点排查(20xx年12月15日前基本完成)。依据已建立的农村房屋底数清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和县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组织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初判情况填报工作,建立重点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可结合农村自建房结构类型细化排查内容和排查重点。
2.全面排查(20xx年6月10日前基本完成)。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对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建立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清单。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
(三)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由县住建局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机构进行农村房屋结构、使用、地质和周边环境等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建立农村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清单。
(四)农房安全隐患整治。农村房屋经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由县住建局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制定整治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农村房屋安全重点整治方案和全面整治方案,在县住建局的指导下,明确整治重点,确定工作程序,调配工作力量,提出时限要求。
2.落实政治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镇村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3.建立整治台账。县住建局、镇、村要分别建立重点和全面整治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4.完成整治任务。重点整治力争20xx年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全面整治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同时,根据实际,力争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存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整治。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落实属地责任,县住建局要落实行业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要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本乡镇实施方案,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各村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夯实部门责任。县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等工作;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县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县教体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县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县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县司法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治保障;县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县财政部门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三)落实“四清一责任”机制。县住建局和镇村要围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摸底、排查、鉴定、整治4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房屋底数、隐患排查、评估鉴定、问题整治四个“清单”,签字背书,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责任分明的工作闭环。
(四)加强综合保障。县住建局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县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法律咨询、法律调解等工作,指导依法依规处理农村违法用地、违规建房问题。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统筹考虑。
(五)加大督促指导。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避免多头检查,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报县纪委监委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
(六)做好宣传引导。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掌握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于20xx年12月7日前,将本乡镇工作实施方案报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自20xx年12月1日起,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送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排查整治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建规〔20xx〕21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将北京等1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的通知》(建规〔20xx〕245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抓住“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契机,按照建设现代国际文化旅游城市和皖南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定位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全面系统总结我市在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实践成果,凝练可复制、可推广的保护利用新路径、新模式、新方法,贡献“美丽中国”的黄山经验和范例。
(一)建立保护体系。全面摸清我市历史建筑家底,科学评估认定历史建筑,分期分批完成历史建筑公布、挂牌、建档工作,编制《市域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形成全域覆盖、应保尽保、活化利用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体系。
(二)健全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业主主体、专家指导、社会参与、多方监督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产权人和市场等力量,发挥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社区乡镇的作用。
(三)完善相关政策。强化政策激励,规范市场行为,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建立共建共享和持续效应的政策保障机制。
(四)构建技术标准。全面提升我市历史建筑科学保护利用水平,夯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技术标准体系支撑。
(五)打造示范案例。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提高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水平,培育一批类型多样、影响广泛的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典型案例。
(一)筑牢应保尽保基础。
1、全面调查市域范围内历史建筑资源。按统一标准评估认定历史建筑,对历史建筑基本信息、价值特征、保护利用管理状况等进行普查登记,建立包括现状风貌、产权情况、文史资料、修缮资料等内容组成的全面、系统、完整的历史建筑档案,在此基础上完成历史建筑名录的公布和挂牌。(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2、加快构建徽派建筑数据库。在已建设徽派建筑数据库(一期)基础上,将我市已认定公布的历史建筑,已编制27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成果,已消失或濒危的有代表性的历史建筑,已发表有关历史建筑论文、文献、资料等基础信息,全部尽快入库。(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建筑设计院;配合单位: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3、及时发布历史建筑有关信息。将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基本信息、修缮使用情况等重要信息和保护动态及时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并在市、县政府的网站以及规划局、文化委等有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确保历史建筑资源保护利用信息公开、透明、渠道畅通。(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信息办)。
(二)夯实科学保护支撑。
1、编制《黄山市市域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基于《皖南区域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规划》,开展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深入探索历史建筑区域网络关联性特征和保护方法,突出文化版块的融合、综合保护,提高整体保护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2、制定保护利用有关技术标准。制定《黄山市历史建筑评估分类标准》《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与适用性改善利用规范》。编制集保护修缮技术、利用引导、管理要求等内容为一体,具有全面性、实用性、易用性、工具性等特点的《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指导手册》。(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
3、完成已公布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图则。一幢一策明确已公布历史建筑保护控制范围、措施、修缮、利用要求,作为规划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4、开展历史建筑适用技术的研究推广。注重新型科技手段的注入,重点开展针对历史建筑木结构、高密集布局特点,进行防火、防水、防腐、防虫(白蚁、黑蜂、粉蠹等)、防潮、防裂、防雷处理,以及建筑结构加固,通风采光、外墙保温、隔音等一系列新技术攻关与实践。(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三)创新特色魅力样板。
1、打造屯溪老街历史街区保护利用样板。依据老街保护规划,加强历史建筑的系统保护和利用,融合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文化产业特色功能街区、传承基地和创意产业集聚示范区。(责任单位:黄山文投集团、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旅委、市文化委、屯溪区政府)。
2、打造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示范案例。结合我市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历史建筑相对集中区域,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利用,打造一批名人故居纪念馆、特色博物馆、文化创意工坊,以及研学旅游、休闲餐饮、养生养老、度假民宿等新型业态。(见附件1)(责任单位:黄山文投集团、各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旅委、市消防支队)。
(四)完善长效保用机制。
1、制定《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实施办法》。依据《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制定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实施办法,明确历史建筑产权转让、转移登记,认领、迁移,消防安全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要求;完善历史建筑流转、租赁、经营等利用过程中所涉及的租金优惠、税费减免等激励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各区县政府)。
2、加大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招商力度。依托旅游、文化、生态“三位一体”优势,扎实做好历史建筑项目策划、包装、推介工作,充分利用试点平台,积极引入外来优质项目、优秀企业和优质资本参与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责任单位:市招商局、黄山文投集团、各区县政府)。
3、建立集体土地上历史建筑流转平台。依托江南林交所建立历史建筑产权流转平台,鼓励和引导历史建筑产权所有人通过平台进行交易。集体土地上的历史建筑可采取出租、联营等方式流转,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历史建筑新型流转方式。在简化程序、争取优惠政策、加强金融扶持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各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公管局、江南林交所等)。
(五)总结试点经验成果。
汇编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成果。全面系统梳理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成功经验和做法,编辑《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文件汇编》《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典型案例》,展示试点成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领导小组。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消防支队、各区县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统筹研究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城乡规划局)。
2、建立省、市联动工作机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合作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共建机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探索设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职督察员,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过程中的督查检查。(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3、加强部门联动与协调。建立信息月报制度,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每月报送进度信息,办公室汇总向领导组报告。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督查制度,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公开信息,公布联系和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二)强化资金保障。
1、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围绕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以及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等方面,策划并全力争取一批项目列入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2、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本行政区域内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加强对新农村世行贷款、美丽乡村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以奖代补等专项资金整合,合理安排,统筹使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3、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投入。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历史建筑保护基金,促进社会资金有效投入、参与。(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区县政府)。
(三)加强技术支持。
1、组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专家委员会”。邀请各大院校、设计院所、科研机构以及徽派建筑保护方面专家和学者加盟,在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安排、技术标准、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支持社团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支持我市“皖南古村落保护协会”及其他志愿者团队开展保护利用工作,支持帮助各类保护利用社团在组织、政策、资金、技术等层面协调解决一些问题,带动社会形成“保护历史建筑,人人都有责任”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
(四)强化宣传引导。
注重宣传建立试点专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住建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宣传平台,提高社会公众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的了解、认识和参与,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排查整治方案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及省、怀化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衡阳“10·21”金新莱材料工司中毒事故及11·29”煤矿透水事故教训,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确保我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按照“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和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铁腕打非治违,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排查范围。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排查内容。
1、政府层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情况;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部署推进情况;组织协调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落实“打非”主体责任的情况。
2、行业监管层面。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情况;“三年行动”各专项牵头部门建立健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及推进整改落实情况;有关部门主管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3、企业层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情况等。
(三)检查重点。
1、非煤矿山:重点整治非法进入已经关闭、废弃和长期停产、停建的矿井进行采挖或者盗采;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非法违法开采;以采代探或超深越界开采;建设项目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擅自组织施工;停产超过6个月的矿山未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论证,擅自组织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露天矿山未按设计分台阶分层开采;尾矿库擅自加高扩容;地下矿山采空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治理,未及时填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外包工程以包代管等。(牵头单位:镇应急办,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环保中心)。
2、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落实;生产装置、高危生产活动和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管廊等重大危险源、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是否安全可控;危化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储存设施,与学校、医院、居民区等重点目标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自动控制系统是否依规按章设计、运行、维护;作业现场管理、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是否科学有效;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管理等重点作业环节是否严格审批并管控到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3、烟花爆竹。
(1)批发企业:重点排查是否经营超标、违禁、非法生产的产品;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在库房内是否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是否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库房内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超高堆码、堵塞通道等问题;仓储区安全设施是否完好管用,员工是否经过安全培训等。
(2)零售网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现象;是否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是否集中连片经营或在超市内销售;是否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和来源不明的产品;是否在许可证注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是否有超许可证注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牵头单位:镇应急办,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管、安江城管分局、安江消防中队。)。
4、交通运输。以“两客一危”、接送学生车辆、货车、农村面包车为重点,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人员隐患;以高速公路、事故多发的国省道干线公路、农村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校车的道路为重点,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隐患;以客货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和物流场站为重点,全面检查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从严整治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严厉打击非法拆解企业,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加强对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水上涉客运输安全隐患;加强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深化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牵头单位:农村交通、水上交通由镇应急办、城区交通安全由镇交管办牵头,责任单位:安江交警中队、安江运管所、镇农村农业中心。)。
5、建筑施工。突出房屋建筑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和安全管理,对作业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治理,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起重、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暂停存在危险的作业等。(牵头单位:安江城投公司,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消防中队、国土规划环保中心、镇应急办。)。
6、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农村团寨、城中村、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群租房、“三合一”等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及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不畅通,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泵、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单位检查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不到位等问题。深入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重点排查社区群租房及在建工地、出租房、农村团寨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宣传教育和日常管控是否到位;重点检查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客运场站、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牵头单位:安江消防队、安江派出所,责任单位:镇应急办。)。
7、城市燃气。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预案建设等情况;加强施工现场燃气管道保护,加大施工损坏燃气管道行为查处力度;组织开展餐饮场所等燃气使用领域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无照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转供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严格规范燃气储备和钢瓶市场秩序等。
8、特种设备。加强涉危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车站、商场、医院、超市等重点场所在用电梯设备的安全检查、检测;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现场检查;加强露天使用的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善防雷设施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安江城管中队、消防中队、卫计局。)。
9、冶金工贸。重点检查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防范情况;强化木材加工、粮食加工、镁铝机制品等粉尘涉爆企业的隐患治理;对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单独设置的企业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开展“回头看”等。(牵头单位:镇应急办,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消防中队。)。
10、其他行业领域。水利、电力、民爆、城市运行、农业农村、商贸物流、学校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引发事故点位,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坚决杜绝因漏管失控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发动自辖区内所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组织企业(含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改,严格落实“打非”主体责任,铁腕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行业主管部门。本次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分两个层次开展。一是由市级11个专项整治牵头单位牵头负责,各责任站所配合协本专项整治相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全面的排查整治。二是未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其他行业领域,由相关行业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牵头,抽调专业委员会精干力量,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全面的排查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方案,明确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和工作举措,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生产经营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自改活动,分类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把好安全生产“第一道关口”。
本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均应将自查自改、监管执法、督导检查等工作贯彻始终。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阶段(20xx年12月15日前)。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省、怀化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部署和本方案要求,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每个基层单位。同时,镇政府和行业部门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并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月15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健全完善隐患问题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要求,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标准,深入企业推动开展对表检查。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要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规企业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所有隐患排查治理要形成工作闭环。
(三)暗访督查,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春节前)。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两会”和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带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采取突出检查、暗访暗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并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复杂性、严峻性和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依托“三年行动”所建立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
(二)抓住关键环节,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消防、交通、森防安全知识进万家活动”和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创新宣传教育活动载体、内容和形式,广泛开展主题宣讲、咨询、互动体验和事故警示教育。大力推动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要根据地域、行业、受众的不同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特色化的分类宣教活动,大力营造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要把握好社会热点与时节特点,利用官方微信、微博、网站和户外电子屏、“村村响”等,开展特色的新闻宣传活动,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协调推动电视台、移动电视等媒体加大公益宣传片、口播语的播出,并推动安全公益宣传进商场、超市、影院、ktv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管执法。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分行业、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的原则,全面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突出重点区域及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加强暗访暗查、突击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厉打击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产复工行为,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和死灰复燃现象。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加大对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和怀化市三年行动通报所列的事故隐患要务必整改到位,确保按期摘牌销号。同时,对前期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进行逐一复查,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要求加强跟踪督办。
(四)强化协调配合,提高监管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突出联合执法,提升监管效能。要充分运用“三年行动”中形成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要把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纳入“两个清单”管理,并跟踪落实整改。要针对当前生产经营活动和气候特点,认真研判,超前谋划,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严防“想不到、管不到”的事故发生,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死角,消除安全隐患。
(五)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排查整治期间,镇安委会同镇纪委将对全镇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因工作推进不力或责任不落实的,将依照《洪江市安全生产事前问责暂行规定》启动事前问责;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将依法依规提请有权部门严肃问责;对“打非”主体责任不落实、整治工作不作为、措施不得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排查整治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省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根据《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省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以及学校日常巡查等活动,决定在全校开展拉网式、起底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即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检查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总体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认真排查整治安全工作中的盲区、漏洞和隐患,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针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安全工作科学化水平。
1、消防安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情况,各类日常防火检查、巡查记录以及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情况,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设备是否齐全,有无泡沫夹芯板房,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对楼宇内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问题要清查整改。(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2、实验室安全。严格准入制度,规范实验操作,明晰各实验室责任人和联系方式。重点检查实验室管理及使用制度落实情况,实验室人员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特种设备使用、危废处理、可燃气体检测、消防器材配备、重大危险能源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实验管理中心)。
3、治安管理。加强校园安全检查,严格疫情防控,强化校园治安环境。重点检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和校警联动机制建设,学校“三防”建设、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大型活动、实习实训集体外出、离校高峰时段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安全管理处、团委、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
4、食堂安全。严格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规范用电、用气管理,严把食品源头、加工制作、定期消毒等关口。重点检查食堂是否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电气和燃气线路检查等工作落实情况,各类消防器材设施是否按标准配备以及完好情况,厨房是否按要求做好防火分隔等。(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5、校舍房屋安全。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健全巡查检查制度,强化立查立改。重点检查私拉乱搭、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规情况,各类校舍年度安全检查、排查记录,是否有危房校舍,校舍电气线路是否规范,周边有无易燃、可燃物,校内外排水系统是否畅通,校舍周边泄洪沟、高压线有无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奥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交通安全。以机动车超速、车辆违规停放为排查整治重点,开展校园交通专项治理。规范校内公交的运营管理,加强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的培训,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重点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校车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情况、校车安全管理台账、校车驾驶员相关材料登记留存以及其他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安全管理处、后勤管理处)。
二、检查方式及安排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采取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职能部门监管巡查、学校督导检查三个层面交叉进行,同步开展。
(一)单位自查自纠,要做到即查即改。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广泛发动全体师生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细节,真正把隐患找到找准找全,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要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奖励制度,对查出隐患的给予适当奖励。各部门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及时整改。
(二)职能部门监管,要做到动真碰硬。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对职责所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实施全面监管,加大隐患排查,对整改的安全隐患要严格审查,决不能失管漏管,确保查细查全,坚决守好“责任田”。
(三)学校督导检查,要务求取得实效。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各单位开展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推进不力、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下发督办通知,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落实落地。领导小组将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半月一调度”,各责任单位每月15日、30日上午12:00前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表》(见附件)上报维稳办(电子版发至邮箱:xxxx),各部门、单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随时上报。学校设立安全隐患举报电话:xxx,对举报隐患线索的,经核实后予以适当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研究本领域、本辖区的安全形势,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统筹推进集中整治有序开展。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推进;分管负责同志要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全力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二)强化排查整治。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精心制定实施方案,聚焦重点领域,针对短板弱项,全面深入无死角地开展排查治理,做到点上突出、面上覆盖。隐患整改要实行闭环管理,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重大隐患要在6月底前整改完毕,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可行措施,分级分类制定整改台帐,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导问责。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部门各单位风险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持续传导工作压力,对重视程度不够、责任心不强、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约谈。对各部门各单位在自查中未查出重大安全隐患,被学校检查、巡查到的,要追究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因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按照《xxx大学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xxx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追责问责。
排查整治方案篇六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维护校园的稳定,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这里通过研究决定在20xx年3月至5月之间全面实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这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能够有效的落实,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为保证在这两个月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有效的进展,特别成立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陆维怀,副组长包括张海洲、魏彦荣、张治平,其他成员为张彦荣,李小青,韩胜鹏,康雪平,以及全体班主任。通过加强领导,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
5.实验室危险药品管理;
6.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
对于以上明确定义的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该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会组织全校师生切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在排查整治期间,必须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明确整治责任,以检查促整改,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及整改时限的“四落实”。
1.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
1.学生乘车安全管理。
学校将对在校门口接送学生的社会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包括驾驶资格、车辆质量和运营状况等,以杜绝“黑车”和“超载”现象的发生。同时,学校将认真进行乘车学生上下车时的安全教育。责任部门为值周领导。
学校将组织力量对校园建筑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校园建筑的结构安全、体育器械、用电线路及相关设备,以及实验室危险药品的管理等。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将及时整改,边检查边整改,逐一消除校园建筑的安全隐患。责任部门为总务处和教务处。
3.校园消防安全。
(1)消防设施的配备。
学校将检查校园消防设施及配置情况,对因实施校舍新建工程而调整后的各教学班及辅助教育、教学用房重新配置灭火设施,确保疏散通道畅通且标识规范。责任部门为总务处。
(2)消防安全教育。
学校重视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演练和火灾逃生训练,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及逃生自救能力。责任部门为政教处。
(3)加强用电设施的定期检查。
学校将重点对教室、电脑房及各专用教室的电线线路、电风扇及大功率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做好维护及维修工作,杜绝因用电而引发的火灾事故。责任部门为总务处、班主任和各专用教室管理员。
4.校园食品卫生安全。
(1)师生饮用水管理。
学校将对食堂和营养餐供货商进行监督,督促其对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质量进行查实。一旦发现问题,将及时通知学校,并停止进货。责任部门为总务处。
(2)学生食品安全教育。
学校重视学生的食品安全工作,教育学生注意食品安全,不购买无证小摊的零食,不购买过期的食品。责任部门为德育处和班主任。
5.实验室危险药品管理。
(1)健全管理制度。
学校将督促实验管理员根据实验室危险药品的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的物品按要求进行管理、登记和存放,严禁意外事故的发生。责任部门为教务处。
(2)实验室安全教育。
在组织学生实验时,实验教师必须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尤其是涉及到有危险药品的学生实验。责任部门为教务处。
6.校园周边的综合治理。
第一阶段:(3月1日—3月31日)工作部署阶段。
第二阶段(4月1日—1月6日)自查自纠阶段。
学校将根据上级要求,与学校整治内容结合,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完成整改工作,同时填写表格并完成书面总结报告上级。
第三阶段(4月7日—4月25日)应对专项检查阶段。
学校将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全校师生开展排查工作,并积极响应县教育局对我校整治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第四阶段(4月26日—5月9日)。
学校将结合县教育局的指导意见,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各类问题和隐患进行检视,对一般隐患进行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制定上报整改方案,同时落实防范措施,并建立整治工作台账。
排查整治方案篇七
20xx年3月26日,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掌石沟煤矿发生一起1人死亡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确保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高政办发【20xx】27号及高煤发【20xx】32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方案。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
从20xx年3月28日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
1、科室自查。各科室要成立由科长负责的检查组,深入现场进行自查自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2、全面排查。由安全监察科牵头,对全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全面排查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成专人进行监督、处理,回查。
3、专项检查。根据本矿特点及煤矿的实际情况,针对重点区域、关键部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煤矿安全稳定。
1、矿领导是否在岗值班。
2、驻矿安监员是否24小时驻矿盯守。
3、是否存在未经复产复工批复擅自组织建设行为。
1、严格履行职责,深入现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排查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治过程必须措施到位,全过程派专人监控,严盯死守,直至隐患彻底排除。
2、各科室第一负责人要亲自主抓,落实责任,制定措施。
3、必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把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治到位。
4、领导组要加大突击检查、夜间突查、跟踪回查、交叉检查力度。对玩忽职守,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追究责任。
5、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深入现场。加强夜间的巡查力度,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理。
6、各科室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进行督促检查。
排查整治方案篇八
两节将至,农村用火用电骤增,农村消防安全面临严峻挑战。为落实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文物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现根据黄文旅文物(20xx)41号文件精神,在全乡开展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具有火灾风险的古建筑、传统村落、宗教活动场所等文物建筑及文物保护工程工地。
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规程》《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以及有关文物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等,重点排查整治下列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
1.电气线路未穿金属导管保护的;。
2.不安全使用电热器具的;。
3.在文物建筑单位内为电动车辆充电的;。
4.违规使用卤素灯、白炽灯、高压汞灯等照明设备,空调等用电设备老旧现象严重的;。
5.使用刀闸开关,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虚接、拉和负荷过载的;。
6.配电柜(箱盘)、用电设备、线路接头的危险距离范围内堆放有可燃物,大功率电器散热空间不符合散热要求的:。
7.可移动式插座或电器设备直接设置在可燃材料上的;。
8.配电箱没有正确安装,存在漏电危险,以及插座串联或者级联使用的;。
9.在文物本体上敷设安装用于亮化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的;。
10.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后不拉闸断电的。
1.用于居住或者生产功能的文物建筑内,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使用柴禾、燃气、炭炉的;。
2.文物建筑单位施工现场违规动火,未落实现场看护措施的:。
3.在禁烟场所吸烟的;。
4.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违规使用明火的。
(三)燃香烧纸隐患。
2.在非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建筑保护单位燃灯、烧纸、焚香的。
1.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在指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易燃易爆物品摆放不符合规定,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1.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的;。
2.消防设施、设备老化破损,或者将消防专用器材移作他用的。
3.具有状态指示的消防设施、设备,其指示灯的工作状态不正常的;。
4.消防水源、水量和水压等不能满足灭火需求的;。
5.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被占用的。
(六)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2.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工作人员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的;。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不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的;。
5.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熟练掌握处置初起火灾方法的;。
6.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防火灭火能力不强的;。
(七)可能引发火灾的其他隐患和问题。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元月5日。
开展普查动员宣传,将文物建筑火灾是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行政村。
第二阶段排查整改:20xx年元月6日至20xx年元月31日。
乡对辖区文物建筑单位开展排查,对发现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要形成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照单整改。能整改的做到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销号。排查整改要填写《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并存档备查。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联合检查组结合各乡镇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县级以上文物建筑保护实施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底。
乡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查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具体有效针对措施,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排查整治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取得实效。
第一组带队领导: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蓝朋。
检查组成员:郑燕萍、叶婧。
负责祁山镇、塔坊镇、平里镇、祁红乡、芦溪乡、溶口乡、新安镇、闪里镇、箬坑乡。
第二组带队领导: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叶国兴。
检查组成员:谢洁利、金晓。
负责小路口镇、渚口乡、历口镇、古溪乡、安凌镇、大坦乡、金字牌镇、凫峰镇、柏溪乡。
(一)加强组织领导。排查治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是防范和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是构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将排查治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机制,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清单要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隐患治理台账要逐项记录,定期更新,动态监管。
排查整治方案篇九
近期,湖北、河南、山西等地相继发生学生踩踏、溺水等事件,教训惨痛,再次给学校安全工作敲响警钟。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严防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在全镇各小学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一)校园治安防范。专职保安年龄、人数是否符合要求;防卫器材配备是否到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是否安装自动报警系统;监控和报警系统是否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门卫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校园义务保卫队伍是否建立;值班制度是否落实等。
(二)校舍和设施安全。是否存在危房;楼梯、走廊护栏和体育设施、教具、玩具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校舍、特种设备检查与维修制度是否落实;新建校舍是否验收等。
(三)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安全;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数量、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达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等。
(四)食品卫生安全。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使用地沟油、食品添加剂行为等。
(五)接送学生车辆。是否已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车辆是否经过公安部门年审;是否喷涂统一标识;驾驶员是否符合准驾条件;是否存在超速、超员、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现象;教师跟车制度是否落实等。
以各学校自查为主。于4月10日前完成。
(一)加强领导,分工落实。做到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学校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对校园进行全面检查,班主任负责对各班教室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检查重点突出、整改措施到位,确保检查工作扎实有效。
(二)落实责任,边查边改。要严格执行检查责任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并按要求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跟踪落实。
附:xx镇中心小学安全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及各班主任。
排查整治方案篇十
20xx年4月29日,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扎实推进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xxx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确定具体范围,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排查内容。各地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3、排查方式。各地要组织产权人自查、部门和街道(乡镇)核查,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力争20xx年xx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开展“百日行动”。各地要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三)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各地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四)加强安全管理。
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排查整治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汛期房屋建筑安全生产的相关会议精神,深刻吸取遵义市“6.09”及“6.14”房屋坍塌事故教训。结合龙府通【20xx】60号《龙家镇人民政府关于汛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针对全面排查出来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隐患的整改落实,切实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镇前阶段排查出来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全面落实整改,做到工作推进快速,整改措施有力,落实工作责任到人。镇人民政府研究成立汛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谢威。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刘定贵兼任办公主任,毛光强、李远方负责具体办公。
(一)目标任务:结合我镇前阶段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174栋房屋建筑,认真研究部署落实隐患整改和建立长效防范机制,确保我镇不发生房屋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受近期以来强降雨天气的影响,因地质灾害、大风吹刮、雨水渗泡等因素引发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较多,房屋建筑安全形势严竣,对前阶段全面排查出来的隐患落实整改刻不容缓,整改时间从20xx年6月23日至6月29日,共7天时间。
各村:负责对本辖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落实隐患整改。结合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阶段排查出来的隐患房屋落实包保责任制,责任到人;针对辖区内不同情况、不同程度的房屋安全隐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消除自居房屋安全隐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隐患房屋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监控,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认真收集、报送相关资料,建立健全辖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改台帐。
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涉及的在建房屋、办公楼、家属楼、职工宿舍、单位集资房和单位房改房所排查出来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明确责任到人,结合房屋所属性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长效防范措施,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监控,建立和完善隐患整改台帐。同时镇村镇建设服务心要切实属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房屋隐患整改的检查、指导,及时收集、汇总、整理上报资料;镇纪委要切实加大此项工作的督查力度,对推进工作不力,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单位或个人作出严肃处理。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当前正值汛期,灾害频发,涉及各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严竣,工作任务繁重。各村、各部门要认真搞好工作的统筹安排,服从领导,形成合力,深刻吸取遵义市“6.09”及“6.14”房屋坍塌事故教训,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切实把当前我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放在第一位。
(二)明确责任,不留死角。各村、各部门要根据镇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和布署,按分片、分块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房屋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包保责任制和负责人负责制;房屋安全隐患整改要全面深入,做到有安全隐患的房屋不漏落整改、存在于不同地方隐患点不漏落整改,确保房屋安全隐患整改不失关键、不留死角。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各村、各部门要结合摸底排查的情况,强化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把关,保证切实可行的操作性,针对不同的隐患程度和居住情况分类落实整改;认真收集、归档隐患整治工作中的图片、记录等资料,建立完善整改台帐,做好长效防范工作准备,确保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改取得实效。
排查整治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交通、食品安全等管理,根据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的通知》(武政办发[20xx]123号)和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凉政办发【20xx】249号)的精神,特制定《黄羊镇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排除学校及周边各种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学校及周边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黄羊镇成立由党委副书记党延平为组长,黄羊镇武装部长汪延沛、学区教育干事朱义年为副组长,黄羊镇副镇长刘艳萍、张文财、黄羊派出所所长xxx、黄羊工商所所长叶生明、黄羊学区教育干事汪宗森、黄羊镇司法所所长李光辉、黄羊镇党委秘书郝菊、黄羊镇城建分局局长吕智德为成员的黄羊镇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黄羊学区,学区教育干事汪宗森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日常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于20xx年12月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责任,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行动由领导小组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加大对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进一步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工作,把安全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科书和各级学校学生课外读物中,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实践演练活动,使广大师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避险技能。要充分利用学校少先队、共青团组织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安全文明学校创建活动,深化青少年法制学校的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领导小组将协调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地区的公共安全环境进行全面评估,对学校所处自然地理环境进行勘察。
城建部门要加强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的许可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房屋建筑等的日常监督管理,保障施工设施安全运行。要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安全隐患治理的监督检查,对整改治理中不能保证安全的,要采取暂时停工停产等措施;安全隐患严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工,整改不合格,不得复工复产;对非法违规建设项目,要坚决予以取缔。督促学校及周边各类开展工程建设的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隐患治理标准,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要求各单位及企业开展工程建设等活动,应事先向附近学校通报,并告知有关安全防范知识。督促生产企业主动根据学校师生活动范围等实际,合理设置警示标志、绕行指示标志等,引导师生避让危险。有关企业的建筑施工活动不能保证学生(幼儿)在校期间安全的,要停止有关生产活动。要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生产经营企业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学区要协调工商、部门加大学校食堂及周边商业网点环境设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后厨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对卫生条件不达标等突出问题要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学校及周边违规经营的网吧、歌舞厅、音像书刊点等场所,尤其是要严重查处网吧超时经营、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以及上网不登记等违规行为,建立网吧长效管理机制,巩固网吧专项整治成果。
排查整治方案篇十三
关系到成百上千户群众的安危,严肃工作纪律。高层建筑质量安全重于泰山。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一个十分严肃的政治问题,为此各工作组和专家组要站在讲政治、促和谐的高度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依法、科学、全面、仔细地把好检查中的各个环节,凡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一律无条件停工,已建成的`限期整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为了全面排查和治理我县高层建筑质量及居住安全存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全县高层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xx年8月20日至xx年10月31日。
全县所有在建高层建筑工程、已建成高层建筑及小区管理。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内容是地质安全、建筑质量安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安全、建筑消防安全、小区物业管理及居住安全。
(一)地质安全检查工作由县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对高层建筑的地质灾害评估及处置情况、选址及规划设计执行情况和地质勘查情况进行检查。
(二)建筑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由县城乡建委牵头。
(四)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由公安消防大队牵头。
(五)小区物业管理及居住安全检查工作由县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及环保、防雷、供电、供水、供气等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检查。
(一)检查方法。
各牵头责任部门组织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此次专项检查采取施工企业和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自查。
(二)检查步骤。
1.自查阶段(xx年8月21日—xx年8月28日)。
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对建筑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并积极组织整改。由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对已建成的小区的物业规范管理和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
2.专项检查阶段(xx年8月24日—xx年9月24日)。
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五个专项检查工作组分别深入检查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将检查情况书面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整改阶段(xx年9月25日—xx年10月31日)。
各专项检查组分别收集整改情况形成整改报告于xx年10月25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责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组织实施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次建筑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副县长同志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城乡建委、国土房管局、财政局、规划局、安监局、工商局、消防大队、市政局、气象局、质监局、环保局、电视台、报社、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乡建委,由石化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地质安全检查工作组由县国土房管局李应贵同志任组长、建筑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组由县城乡建委石化军同志任组长、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的安全检查工作组由质监局冉小磊同志任组长、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组由消防大队曾荣同志任组长、小区物业管理及居住安全检查工作组由县国土房管局李应贵同志任组长,各专项检查组分别按职责划分组织检查工作。
(二)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
为及时全面了解专项检查工作动态。专项检查工作实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汇总一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实行一天一报,各专项检查组务必于每天下午四点前将检查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强化安全宣传教育。
高层建筑安全教育由县城乡建委牵头。县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单位要开辟专栏,多渠道多形式的.广泛开展高层建筑质量和居住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
(四)强化督查。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为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工作督查。对工作组织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启动行政首长问责制和法律追究制。
(五)制定专项方案。
此次检查涉及部门多、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细化专项检查方案和内容,并于xx年8月25日前将各专项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排查整治方案篇十四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和“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建设领域治安防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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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按照若羌县、若羌镇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社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和“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建设领域治安防控,建立和完善治安重点区域、突出治安问题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社区的稳定。
二、工作目标。
社区综治站、派出所、联防队、警务室根据各自工作实际,配合网格长对各自片区内开展排查整治。加强与政法公安的配合,消除安全隐患,完善治安重点区域长效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努力实现“平安社区”的工作目标,使社区辖区内的治安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社区辖区内社会治安重点区域排查整治,成立由社区书记李团任组长,主任阿依努尔.尕依提、副书记早日古.肉孜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组长早日古.肉孜负责重点整治工作。
四、基本步骤。
我社区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若羌镇的有关要求每周两次大清查、大排查节假日另行安排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开展宣传动员,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
2、排查摸底阶段。主要任务是社区各包片人员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对各自片区内进行走访入户。通过明察暗访、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将需要我社区整治的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清楚,并建立工作台账记录备案。
3、集中整治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排查问题性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片区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重点地区和问题进行分析,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大清查、大排查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4、汇总上报阶段。主要任务社区综治站就当前阶段工作情况向若羌镇综治办进行书面汇报,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对突出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要重新开展专项整治。
为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府发〔20xx〕7号)和《青白江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转发成都市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防〔20xx〕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杨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杜文钲镇长助理。
兰辉镇党委委员、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项目推进办公室综治办。
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大同派出所大同供电所。
一心社区红光社区。
新峰社区同福村。
界牌村青龙村。
五里村西林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任洪文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二、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要求,进一步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遏制重大火灾,减少一般火灾,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我镇火灾形势稳定和社会和谐。
三、工作目标。
(一)排查治理范围内各类场所存在的消防隐患底数清,情况明;。
(三)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四、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xx年4月15日。
五、整治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
3.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4.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二)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三)“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四)文物古建筑:列入国家、省、市、县(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五)使用功能复杂,涉及多家产权单位,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商住楼、综合楼;。
(六)综合楼内违章设置的幼儿园、少儿培训机构;。
(七)“六小”场所:小门店、小作坊及出租屋(住人场所)、小网吧、小旅馆、小餐厅、小影视厅。
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
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具体包括: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六)在公众聚集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八)六小场所重点从以下方面排查:
4.小网吧主要清查是否已经消防安全检查,强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8.商住楼内是否违规设置仓库;是否擅自变更使用性质;。
9.公众聚集场所内装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1.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七、排查整治重点查处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二)在公众聚集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缺少、损坏或标识错误;。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损坏、瘫痪,不能正常使用;。
(六)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七)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八)营业期间违法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维修作业;。
(九)在建筑物周围违规搭建,堵塞消防通道,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十)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或脱岗;。
(十一)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八、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认真汲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多起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严防失控漏管,采取过硬措施,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排查,坚决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立即联合执法部门对所辖范围内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
(三)全面发动,严格督促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集中进行消防法制宣传教育,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诚信承诺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社会单位和业主自觉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练等消防安全制度。要大力推动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社会单位防控火灾能力。
(四)加强信息反馈。
各单位要按照方案内容,认真排查本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并于20xx年4月8日前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和相关统计表报镇安全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县教育局号《关于开展xx县中小学、幼儿园隐患大排查整改行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校园内部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中心校决定在全小学范围内开展一次以校舍危房、教学设施、用电用火及周边环境为重点的为期四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特成立“xx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学校(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中心校校长)。
(中心校书记)。
组员:(中心校副书记)(中心校副校长)。
(工会主席)(副校长)。
(后勤主任)各村校校长。
二、工作目标。
发挥学校主观能动性,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经过加强管理和集中整治,落实校园安全的各项措施,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实现“五个零”目标,即: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为零;学校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因校舍坍塌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为零;校园暴力死亡事故为零。
(一)以强化学校内部安全保卫为核心,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1、校舍安全。
对学校所有建筑物(教室、仓库、图书室、实验室、厕所及其它房屋)和附属设施(围墙、操场、道路、栏杆、文体设施)进行逐个安全普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整改。
2、用电、用火安全。
b、认真做好电源线路检修维护工作,学校总电源安装控开;。
c、放学后教室及功能室做到人走断电;。
d、天气渐凉,生火取暖时,要注意火炉的安全排查,火炉旁不许有易燃物,严禁带火倒灰。
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上报中心校。
3、内保工作。
a、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b、实行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学校内部每个岗位要有专人责任。
c、加强值日值宿,做到24小时有人,严禁空岗空值。
4、消防安全。
a、检查容易引发火灾的供电线路、值宿室、危险化学品保管室、木结构房屋等,
b、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消防器材(防火锹、钩、桶、管)等消防设施,并检查所有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确保功能良好。
c、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与讲座活动。
d、开展火灾逃生应急演练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5、交通安全。
a、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乘坐由交警部门认可的安全的交通工具;。
b、开展“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活动,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争取家长的支持。
6、饮食卫生。
a、教育学生不食“三无”食品,严禁“三无”食品和不合格产品进入校园,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b、要求学生自带饮用水。
c、加强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管理,。
7、上下课和放学安全。
a、继续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继续落实班主任对上下学期间的安全进行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对学生进出学校和出入公共通道进行疏导,杜绝伤亡事故。
b、进行“乘车安全”、“上下学安全”知识培训与讲座(本站)。
8、集体活动安全。严格实施集体活动审批制,凡是学校举行各类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组织集体活动。所有集体活动必须制订有效可行的安全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彻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
1、配合公安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社会治安、交通、消防安全隐患。预防针对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严厉查处校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解决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校门前交通拥堵问题;治理整顿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2、配合食品、卫生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餐厅、饮食摊点的卫生安全隐患,预防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病发生。
3、配合工商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无照经营、校门前非法、无照商贩占路经营,查处违法违章经营活动,加强学校周边经营门店的监督管理。
5、配合电力、消防部门,加强对电力设施及电源线路的维护维修工作,排查安全隐患,配齐消防设施,杜绝因乱拉乱接电线及不正当用电造成火灾,切实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生命安全。
四、时间安排。
(一)学校自查整改阶段(8月31日至9月10日)。
各学校要根据排查和整治内容进行认真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自查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台账,并形成专项报告上报中心校。
(二)中心校抽查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
中心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组将按照自身承担的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同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对各学校隐患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挂账督办,一盯到底,直至整改完成。
(三)复查验收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逐级复查验收。对组织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学校和主要领导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迎接教育局督导检查(10月11日至11月20日各校要在9月10日前以电子稿的形式上报中心校,办公群共享里。
五、几点要求。
(一)坚持单位自查和中心校抽查相结合,以单位自查为主,各校要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全面排查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避免出现管理真空现象,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的安全事故,依法追究学校的管理责任。
(三)坚持检查、整改、复查完整闭合原则,切实消除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及时复查,切实消除隐患。对因检查不全面、不彻底或又不及时进行复查验收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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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整治方案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市委、政府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事件发生,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全市春节和“”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时间范围。
从即日起至20__年__月底,对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在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道路交通、铁路、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城市公用设施(燃气管线)、特种设备、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部位。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负责人是否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是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是否存在因停产、停业、减员、降薪、事故善后处理造成矛盾和纠纷,没化解诉求积压情况,是否存在因诉求积压,有可能导致思想失管、行为失控,采取极端方式解决问题、报复社会人员情况;是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实施监控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一般隐患整改率是否达到l00%;重大隐患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是否定期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安全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是否定期组织排查治理本机关、本单位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检查20以来发生的死亡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到位,各类整改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以及市、县(区)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安委会年第一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市政府第二次常务会精神情况;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岁末年初(年春节和“”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及开展情况。
应急值守情况。重点检查是否针对各行业(领域)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研究制定、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是否认真做好春节、“”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重点企业、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动态和信息。
四、职责分工。
1、中宁县政府负责组织检查中宁境内的各类企业和生产经营建设场所;
2、海原县政府负责组织检查海原县境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
4、海兴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牵头检查园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5、市安监局负责牵头检查煤矿、重点危化企业和烟花爆竹行业;
11、市旅游局负责牵头检查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设施安全;
13、市农牧局负责牵头检查农村沼气、渔业船舶、农药经营使用及草原防火安全;
14、市林业生态建设局负责森林防火检查;
16、市消防支队负责牵头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
17、__工业区管委会负责牵头检查工业园区(一区五园)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五、工作步骤。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l月16日)。按照本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属地和行业(领域)大排查具体方案,确定行政区域内重点检查单位,并迅速动员部署,并将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名单于1月18日前,隐患排查清单于l月24日前报市安委办。
(二)排查整治阶段(1月16日一l月31日)。各级各部门要制定本单位大排查具体方案,每月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大排查活动方案,组织检查督查组,开展属地和监管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检查督查,对有关单位自查自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整治提高阶段(2月1日—2月29日)。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大排查活动进行“回头看”,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大排查活动中的好经验、有效措施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各县(区)和市各部门大排查活动书面总结和未解决隐患清单于3月8日前报市安委办,由市安办汇总后上报自治区安委办和市人民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此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作为抓好当前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并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的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各部门对所属行业(领域)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各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研究部署、督促指导;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扎实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行业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全面排查,强化整治。各级各部门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检查督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检查程序,完善检查记录和文书手续。要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和“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从操作层面倒查倒逼,强化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对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整治。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春节前后人员流动量大、节庆和大型集会活动多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类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商业促销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群众聚集活动的安全预判、风险防控和组织引导,强化春运组织和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消防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广泛宣传,畅通信息。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
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报送,每月l1日和25日向市安委办报送月中和月度大排查大整治进展情况的书面报告,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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