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状况应急预案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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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状况应急预案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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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状况应急预案篇一

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实施、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第三条 环境保护部对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

(二)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

(三)建立在环境敏感点分析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分析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应急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五)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性强;

(六)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确;

(八)与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按照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七)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

(八)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等;

(九)附件,包括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标准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图、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

第七条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的企业事业单位,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对环境风险种类较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突发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件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内容。

对某一种类的环境风险,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编制相应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主要污染物种类、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协调,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有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前编制临时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中除了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概况、周边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等;

(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针对单位危险源数量和性质应储备的应急物资品名和基本储量等。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充分征求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环境应急预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编制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草案进行评估。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相关行业协会和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十四条 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应当重点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内容格式的规范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以及与其他相关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草案进行修改。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45日内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的临时环境应急预案,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三个工作日前报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报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二份):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环境应急预案评估意见;

(三)环境应急预案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第十七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备材料之日起60日内,对报送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并通过评估小组评估的,予以备案并出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对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的,不予备案并复函说明理由,由申请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纠正后重新报送备案。

第十八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的格式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制定。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作为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环境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工作,通过各种形式,使有关人员了解环境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积极配合和参与有关部门开展的应急演练。

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对环境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依据有关预案编制指南或者编制修订框架指南修订环境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本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二)相关单位和人员发生变化或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的;

(三)周围环境或者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的;

(四)环境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认为应当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于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后30日内将新修订的预案报原预案备案管理部门重新备案;预案备案部门可以根据预案修订的具体情况要求修订预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对修订后的预案进行评估。

第二十四条 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预案备案的,由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 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评估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执行环境应急预案,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或健康)的危险程度。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环境敏感点,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境敏感区”的定义。

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突发状况应急预案篇二

一、应急机构和职责分工。

乡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乡党委书记胜任总指挥,下设办公室和工作小组,即:现场抢险救灾组、灾情排查组、后勤保障组、医疗卫生组、交通运输组、电力通讯组。主要职责是:

(一)乡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1、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是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的指挥决策机构,负责全乡的地质灾害及救灾工作,对各村的防灾救灾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2、及时掌握各村情况,调派工作组,并将村上的地质灾害情况及抢险救灾工作报县政府。3、组织开展救灾工作,紧急调用救灾物资,做好灾民安置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全乡地质灾害情况,及时报告总指挥。2、传达指挥部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指令,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3、协调上下关系,做到上传下达。

(三)现场抢险救灾组主要职责:1、地质灾害发生后,迅速组织人员奔赴灾区,开展群众疏散撤离和抢救受灾人员及财物。2、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3、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4、排除险情,预防次生灾害发生。

(四)险情排查组主要职责:(1)、负责灾情的信息调查、收集整理和上报。(2)、负责灾情现场的监测工作。(3)、密切监测地质灾害的变化情况及趋势。

(五)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1、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准备工作。2、设置灾民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调配食品和物资,确保灾区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3、做好应急救灾款的发放工作。

(六)医疗卫生组主要职责:1、迅速组成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结合村级保健员,抢救、医治和转运伤病人员。2、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等。3、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七)交通运输组主要职责:1、做好救济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2、尽快组织抢修被毁道路、桥梁、涵洞及有关设施,恢复交通。3、确保抢险救灾人员、伤员的运输及灾民的转移、疏散。

(八)电力通讯组主要职责:1、保障电力线路畅通,确保现场用电。2、保障通讯24小时畅通,确保信息上传下达。

二、地质灾害的报告地质灾害发生后,各包村干部及时与村取得联系。掌握灾情信息,核实灾情,防汛救灾预报分为电话、广播宣传通知;防汛责任人巡回通知;警车鸣笛通知。防汛救灾预警方式为警报声连续短声为有险情,做好人员撤离输散准备;警报声连续长声为人员马上疏散撤离。各救灾组按照实际情况报告乡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便指挥部统一部署救灾工作,争取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灾害现场,进行抢灾救灾工作,确保及时的能将灾情上报县政府等上级部门。

三、应急反应和行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各尽其责,在有地质灾害发生时,迅速启动本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分工,尽职尽责,坚守岗位,第一时间赶赴灾区现场。

突发状况应急预案篇三

为应对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可能出现的偶发性紧急事件、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维护考生的切身得益,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理偶发性事件,保证本考点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在坚持“积极、稳妥、快速、高效”的原则下,结合本考点实际,制定商城考区施世纶考点偶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组长:

成员: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生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偶发事件,遵循“加强防范、完善机制、沉着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处理、及时汇报”的方针,有效防止事态的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广大考生的根本利益,确保考生各方面安全和试卷保密万无一失,尽可能保证考试正常、有序地进行。

(一)广播听力室

1、广播听力室备用录音机2台,功放机各1台,备用考场用音箱4个,校园喇叭也作为备用播放设备。

2、英语听力播放中出现偶发情况,应据《信阳市普通高考偶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河南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二)停电或考点内线路故障应急处理办法

1、考试信号电铃改用打钟;广播指导语改为主县监考员宣读指导语。

2、停电或考点内线路故障导致英语无法播放,向主考、考区主任报告,在考试细则要求范围内,及时购买带干电池的放音机或联系广告宣传车以校园喇叭的形式播放英语听力。

(三)学生生病应急处理办法

(施世纶考点预案)

息,班主任或领队老师要安排同寝室学生注意看护生病学生。凡病因不明或病情较重的,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其家长,将处理情况及时报学校相关领导。

2、学生在进考场准备考试前,发现生病的,及时报告主考,并通知班主任或领队老师,同时将学生带到医务室观察治疗。若病情不重,经治疗后,结合学生意愿,立即进场考试。凡病因不明或病情较重的,及时通知其家长,结合学生志愿,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将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领导。

3、考生在考试时发生晕场或突然患病,监考员应立即报告主考,如经考点医务人员简单处理能坚持本场考试的,应允许考生继续应试,但不得延长考试时间。如考生难以坚持考试或需到考点以外医治的,应劝其停止考试。考生离开考场,即由主考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时刻不离,进行监护,直至当科考试结束。确需离开考点治疗的,要报考区主任批准。通知考生家长和班主任或领队老师。

(四)考生食物中毒预防处理办法

1、预防措施

(1)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工作,提高考生的卫生防范意识,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2)加强考点内餐厅、商店、茶水房卫生安全管理力度,切实做好食品采购、销售环节的监控,保证考生的饮食安全。

2、处置办法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迅速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及时将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学生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急救。

(2)迅速向卫生防疫站、主考、考区主任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地址、时间、中毒人数等。同时做好事件的解释工作,坚决避免造成人为恐慌或扩大事态。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一旦发现宿舍出现火险,宿管人员应及时打开宿舍所有安全门,发出疏散信号,并配合各学校带队老师或班主任,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安全地点。疏散地:运动场。

2、立即向主考、考区主任等有关负责人和上级领导报告。

110、120请求援助。

4、加强现场学生纪律秩序的维护和劝慰工作。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相关事宜的处置。

(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10、120请求援助,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2、迅速将事故信息向主考和考区主任等有关领导报告。

3、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事宜的处置。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预防措施

(1)在高考期间,学校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校内的安全巡逻,重点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可疑或不正当人员进入宿舍。

(2)教育学生在高考期间尽量减少外出,自觉不到网吧、游戏厅、台球室等人群集中或独自到偏僻的地方游玩,外出随身不要携带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遇有不法侵害,应想办法及时脱身,随后立即向公安机关、学校、老师报告。

2、处置办法

(1)加强学生宿舍身份不明人员的.盘查,对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及时联系公安干警将其驱逐出校。

110、120请求援助。

(3)将受伤学生及时送医院救治。

(4)配合公安、卫生等部门,认真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学生打架斗殴事件

1、预防措施

(1)加强考生的法制教育,严明学校的规章制度,教育学生要认真对待高考,走好这人生的重要一步。

(2)严密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及时化解学生间的矛盾纠纷。

2、处置办法

(1)实行首见负责制。任何值班人员、老师遇见学生发生矛盾纠纷应立即上前制止,做好调解处理工作,及时化解双方矛盾,并向学校相关领导报告。

(2)如有受伤现象,及时送医务室进行处理,严重的要及时送医院治疗,班主任随后要及时通知家长,上报学校。

(3)必要时,学校应与公安机关联系,以便协调处理。

(九)切实做好流行病、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1、加强教室、宿舍、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加强卫生管理。

2、强化学生良好卫生生活习惯的培养,教育其不吃生冷变质和加工渠道不明的食品,饭前便后要洗手,不随便用手触摸口、眼、鼻等。

3、如发现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咯血或血痰等可疑症状者或有发热、咳嗽、喉咙痛、全身疼痛、头痛、寒战和疲劳以及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的生病学生,班主任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同时及时督促其到医疗机构接受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十)其他注意事项

如遇到考生未带准考证、身份证、考生误入其它考场、试卷等问题,应根据《信阳市普通高考偶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河南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应急处理。

突发状况应急预案篇四

为保证我校考点在高考期间实现“平安考试”,并做到防患于未然,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高考安全有序圆满地完成,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高考期间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应对高考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性事件,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1、安全应急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突发安全事故报告校内电话:办公室:

2、工作原则

(一)统一思想,防范在先,准备充分。

(二)发现问题,即时上报。

(三)加强领导,统一指挥。

(四)应急工作快速灵敏反应,力求将突发事件遏制在萌芽状态。

1、考生生病应急处理办法

(一)预防措施:每天需要求考生注意起床后及时打开门窗通风,多喝开水,不吃生冷食品,注意适当放松,多休息。

(二)处置办法:一旦发生考生生病(如拉肚、发烧等),送考老师要及时把学生送到相应的医护人员处就治,如果问题比较严重,应立即送医院就诊。

2、考生食物中毒预防处理办法

(一)预防措施: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化学药品中毒的宣传,结合实际情况,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卫生意识,防止中毒发生;严格执行学生餐厅食物购买流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卫生部门。

(二)处置办法:主考立即向县卫生部门和教育局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时间、中毒人数、中毒人员就诊场所,并通知120组织急救,防止事件蔓延扩大。并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3、考场建筑物倒塌、火灾等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一)预防措施:考前组织人员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

(二)处置办法:发出紧急疏散信号,指挥学生按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第一时间拨打119、110指挥中心报警,并上报县教育局和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解救、疏散受困人员,开展灭火工作;做好继续进行考试或延期进行考试的安抚、善后等各项工作。

4、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一)预防措施:为确保交通安全,由学校组织老师统一带队前往考点;与公安部门和道路交通部门取得联系,要求在高考前一天的整个行进过程中的路段上增派警力,保证道路的通畅与安全。

(二)处置办法:高考期间,如遇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领导及教师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拨打110、120报警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县教育局和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5、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一)预防措施:学校负责对各通道的监控管理,特别是校门口实行24小时值班制;教育学生,遇到生人时不要与其攀谈,并及时关好门窗。

(二)处置办法:外来人员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考点者,应及时联系保安或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考点;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同时拨打110、120报警请求援助;对受伤师生及时送医院救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6、高考试卷运送突发事件

(一)预防措施:挑选行车经验丰富的教师参与试卷运送;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试卷运送安全。

(二)处置办法:

(1)试卷运送途中车辆突然故障无法运行:随车押运的公安人员迅速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接近运卷车;驾驶员下车排除汽车故障,短时间内无法排除,应联系主考,主考迅速上报教育局,并另派车接应。

(2)试卷运送途中发生车祸:随车押运的公安人员迅速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接近运卷车;随车押运人员迅速拨打110,呼请公安人员保护现场。如因车祸造成试卷散落,除始终看护好车内试卷外,其他人员应在最短时间内找回试卷,防治泄密范围的扩大,并联系县公安局对接触过裸露试卷的人员从接触试卷开始直至失泄密科目开考一小时后采取妥善的隔离措施。

(3)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引发车辆突然起火:押运人员要积极采用自带消防器材或就地取材进行灭火,并迅速拨打110、119,请公安、消防部门配合。

(4)因道路严重堵车使试卷无法按时运到:押运人员加强对试卷的守护,迅速联系主考说明情况。对试卷无法准时送达考点造成无法正常开考的,按照上级协调组决定做好后续工作,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

1、为了保障本次高考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考前高三年级要召开师生的安全教育动员大会,宣布组织纪律,强调安全及各种注意事项,对有关事项责任到人。

2、组织学生集体统一行动,服从带队教师的领导,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无故脱离团队,对违反纪律者要进行严肃处理。

3、强调时间观念,按时集合,按时进入考场。

4、教给学生一些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5、若发生突发事件,实行首见负责制。在场教师要立即进行应急处理,同时上报主考,若有需要,立即拨打110、120等报警电话。

6、学校领导及带队教师高考期间手机实行24小时开机,便于联系,并实行定时零汇报制度。

7、带队教师向学生反复强调高考期间中的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办法,严防事故发生。

8、学生出发或回来,均由带队教师指挥。

9、高考期间,实行查岗巡视制度。尤其是高考期间的晚上,带队教师要定时和不定时的巡查学生寝室,保证学生按照作息时间学习和休息。

10、时刻关心高考期间的天气状况,做好防暴雨、防强风的预防措施。

11、最后一场考试结束后,要认真组织考生安全回校、回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突发状况应急预案篇五

每个员工在酒店内一旦发现发生了抢劫、绑架、凶杀、枪杀等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必须迅速将案情信息传到总机室和监控室。

l、员工在发现案情时,不要惊慌失措,应沉着冷静,就近用电话向总机室和监控室报警。

2、报警时,应语言清晰地将案发时间、地点、区域、楼层房号、人数及简要情况报告清楚。告知报警人的部门、姓名或工号。

3、总机室、监控室值班员应迅速准确地记录案情信息,并立即报告安保部经理。

4、安保部经理接警后须即可赶赴现场,了解案情后,立即向总经理或总支书记汇报。

5、总经理或总支书记接到报告到达现场后,应立即作出是否向长航公安局治安大队报警的决定。

1、安保部:

a、监控室立即通知大堂岗、员工岗封锁前、后门,禁止任何人员出入酒店,特殊情况需出入的,公安人员到达前,经总经理或总支书记决定;公安人员到达后,由他们决定。

b、监控室通知主管、领班、休息的安保员赶赴现场,划定警戒线,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维护现场秩序。

c、如发现犯罪嫌疑人正在行凶或准备逃跑,应立即将其抓获并派人看守,待公安人员来后交他们处理。

d、如有人质被绑架,应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待公安人员来后配合行动。

e、如被害人伤势严重,应立即与市急救中心联系前来抢救;如被害人已经死亡,待公安人员、法医来后配合工作。

f、公安人员勘察现场、调查访问、侦察案件时,做好配合工作。

g、记录整个案件的处理情况。

2、客房部:客房部经理携带万x钥匙赶赴现场以备急用,按总经理或总支书记指令配合安保部工作。

3、工程部:工程部经理带一名电工携带手电筒,接线板、照明设备以备急用,按总经理或总支书记指令配合安保部工作。

4、前厅部:

a、负责提供涉案客人的资料信息;

b、负责提供办案人员调查案件的临时办公、休息地点;

c、保管客人遗留下来的财物及行李物品。

5、有关部门:按总经理或总支书记的指令配合安保部或公安人员工作。

突发状况应急预案篇六

第一条 为加强对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单位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单位;

(四)尾矿库企业单位,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单位;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单位。

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单位名录。

第四条 鼓励其他企业单位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单位,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第五条 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单位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第七条 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企业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布。

企业单位应当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八条 企业单位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企业单位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单位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第九条 环境应急预案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

经过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单位,可以结合经营性质、规模、组织体系和环境风险状况、应急资源状况,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体现战略性,环境应急专项预案体现战术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预案体现操作性。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单位,编制分县域或者分管理单元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 企业单位按照以下步骤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一)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

(二)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企业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要求,合理选择类别,确定内容,重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方式,形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员工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代表的意见。

(四)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企业单位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演练进行检验。

评审专家一般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具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等。

(五)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经企业单位有关会议审议,由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第十一条 企业单位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企业单位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

(一)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

(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进行。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

第十三条 受理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录、备案文件范例等在其办公场所或网站公示。

第十四条 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单位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向沿线或跨域涉及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企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跨市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受理部门统一调整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部门应及时将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首次备案,现场办理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四)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五)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提交备案文件也可以通过信函、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进行。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电子文件。

第十六条 受理部门收到企业单位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文件齐全的,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不齐全的,受理部门应当责令企业单位补齐相关文件,并按期再次备案。再次备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受理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文件。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要求,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理部门备案。

受理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将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制定和备案。

第十八条 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有重大修订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受理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要求办理。

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告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门。

第十九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加重或者变相加重企业单位负担。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汇总、整理、归档,建立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并将其作为制定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抽查,指导企业单位持续改进环境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抽查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可以采取档案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抽查结果,提出环境应急预案问题清单,推荐环境应急预案范例,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指导性要求,加强备案指导。

第二十二条 企业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备案环境应急预案,或者提供虚假文件备案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时,应当把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日常管理及实施情况纳入调查处理范围。

第二十四条 受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备案文件齐全的不予备案或者拖延处理的;

(二)对备案文件不齐全的予以接受的;

(三)不按规定一次性告知企业单位须补齐的全部备案文件的。

第二十五条 环境应急预案需要报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的,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关于企业单位预案管理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突发状况应急预案篇七

1.为确保浙江省省直机关后勤房地产开发公司政苑公建项目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政苑公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应急预案的目的和原则: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优先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做到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面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抢救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触电、倒塌、坠落、塌方、火灾以及机械伤害事故的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各类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都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救人第一”的方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冷静有序、团结协作,遵循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在现场实施监理业务中,一旦发现存在各种因素引起的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现事故预兆及险情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地告知施工单位,指令施工单位在有效的时间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或准备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4.本预案适用于政苑公建项目安全监理单位在安全事故的发生后的应急处理。

二.组织机构。

1、施工现场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工程投资规模较大;工地紧靠交通要道,车辆、人流往返频繁;周围居民身份特殊复杂,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将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的特点,编制现场监理项目部应急预案,成立相适应的应急组织机构。

2、监理项目部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召集人:

3、施工现场发生突发事件一旦成为灾害或是重大人员伤亡,监理项目部应立即通知应急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在接到通知或得知信息后,立即赶到到场,参加应急工作。

三.报告程序。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人员伤害,工程施工的险兆、险情等,现场总监或总监代表、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人员应立即向浙江省省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部报告,一般事故6小时内,重大事故半小时内。公司工程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公司业务主管领导报告。与此同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应向建设单位驻地代表报告。

2.公司工程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在报告监理公司负责人的同时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事故程序逐级上报。

3.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工程部负责人参与施工现场事故调查小组的调查。

四.应急预案职责:

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突发事件、事故的发生,作为建设工程参建单位之一,我们监理项目部应该尽到安全监理的职责。

1.现场监理机构的当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离开现场,自始自终应该了解现场情况、起始过程和发展、并保持信息畅通。协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护好事故现场。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故,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总监代表、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和本监理公司负责人报告。同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各类事故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进行报告。

3.对火灾、火险应参与扑救,并立即向城市消防部门求救(“119”呼救)。

4.对管线事故立即向管线主管单位报告处置救援。

5.对人身伤害事故、除现场人工自救外应立即送专业医院机构抢救或打“120”电话呼救。

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故时,监理项目部立即填写“监理项目施工现场人员伤亡事故速报表”(表见附件)书面报公司。

7.应急工作组的全体成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保持讯息畅通。

8.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引发的社会投诉,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接待,安抚工作,积极地缩小事态及其影响和危害,并对施工引发的因素立即进行整改和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尽最大可能做到不扰民,不侵害社会公众利益。如发生重大社会投诉应报告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并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积极应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媒体报道。

9.现场监理机构应对建设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的突法事件、事故处置必须积极、慎重、冷静、规范地处置,在任何情况下坚守岗位,配合建设单位,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正确,果断地启动紧急状态下各项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力量、落实措施、努力把时间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危害和损失及对社会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10.在参于控制事态发展的抢险同时应配合建设单位利用一切先进的、可行的技术手段收集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包括影视、声像、文字、语言、实物证据,以利对事件、事故的调查,取证和索赔。

11.发生事故或险情后,现场监理项目部的一切文件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均应立即封存,不得将资料外传,同时也不签认外来文件和资料,发生可能危机文件、资料的险情应立即将文件、资料转移至安全处。

五.有关救援主管部门及人员。

1、火灾扑救指挥中心电话119。

2、市救护中心电话120。

3、公安报警电话110。

4、地区自来水、煤气、电力保修电话;。

5、主要人员电话(手机)。

突发状况应急预案篇八

为适应深圳市旅游发展需要,提高政府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行业整体防灾抗灾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旅游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涉外(港澳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公安局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处置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而发生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紧急事件等。

本预案指导全市的旅游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4旅游突发事件及其类别。

旅游突发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等事件,危及或损害到来深或本市外出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本市旅游业正常运行的紧急事件或状态。

在本市,旅游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暴雨、台风、地震、森林火灾等重大灾害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旅游交通事故、火灾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如非典等)、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游客健康与安全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的事件(较大规模投诉事件、重大旅游活动危机事件)以及因重大政治、经济事件等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国家、社会和游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的事件。

1.5事故分级。

按照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可分为四级: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旅游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者涉及港澳台、涉外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资源开发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直接威胁游客安全。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旅游者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涉及港澳台、涉外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有关部门提示、警示、劝告不能进行、开展某项旅游项目或者前往某个旅游目的地等。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本条所称的等级划分可以随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补充而补充。

1.6工作原则。

1.6.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处置旅游突发事件要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治、救援、救助。

1.6.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和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我市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1.6.3属地救护,就地处置。在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和专业部门的指导下,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应急协调和配合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6.4及时报告,信息畅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首接负责”原则,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接警信息,或边协调救援边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突发状况应急预案篇九

我校为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师生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所造成是危害,尤其是当各种安全紧急情况出现时能得到妥善有效的处理,特制订本安全应急预案,以备不虞。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本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思想,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通过预防突发事件应急疏散演练,让学生学到有关的安全防护知识,做到有事不慌、积极应对、自我保护的目的,确保学校一方平安。

(一)由于建筑质量造成教学楼出现坍塌时;

(二)教学楼内发生火灾时;

(三)地震、空袭、爆炸等灾害发生时;

(四)其他不可预知预测的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等。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当发生紧急情况时,首先要以维护学生和教职工的生命安全为本,尽快安全有序地做好人员的疏散工作。

(二)快速反应,减少损失的原则。当发生火灾、地震等灾害时,要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自救,尽可能减轻伤亡和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同时应及时向公安、消防以及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生产自救。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行政领导和相关人员参与的预防突发事件紧急疏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应对紧急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并根据情况分析制定适合本校情况的工作方案;同时负责安排、审查疏散的演练工作方案,协调学校各科室之间出现的问题;负责对紧急情况发生时的救助、联系、协调等工作。

(二)以预防突发事件紧急疏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核心,成立相关的组织工作机构,分别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保卫、宣传教育、组织管理、对外联络、紧急救治等工作机制,确保各工作机构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正常运转。

突发状况应急预案篇十

为了保证xxxx年高考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做好考点治安防范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高考安全有序圆满完成,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预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突发安全事故报告电话:xxxxx

xx中学校内值班电话:xxxxx

我校20xx年高考校内食宿点考生由张正娟负责,专门设置安全保卫组,由周浩任组长。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其他各部门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突发安全事故含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其他安全事故。特别做好考点治安防范有关工作。

(一)报告制度。实行校长、领队人员负责制。

(二)高考期间,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成员报告,由校长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

(三)高考应急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师生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教育学生严禁携带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考点与住宿点,学生不得吸烟,校内宿舍各入住房间指定一名负责学生,班主任做好巡查工作。

2、如发生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及其他班主任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校长。

3、发出紧急集合信号,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4、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0、120请求援助。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是住宿点与考点附近车流量大,强调过公路不能闯红灯,统一行动,服从领队教师指挥。

2、如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成员或班主任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校长。

3、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xx、120、122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师生住处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保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处。

2、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食品卫生由吴柏胜负责,黄正忠协助,防范一切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发生。

2、如发生了重大食物安全事故,由校长立即向县委、县教育局、县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为了保障本次高考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考前高三年级要召开师生的安全教育动员大会,加强安全备考知识教育,宣布组织纪律,强调安全及各种注意事项,对有关事项责任到人。

2、组织学生集体统一行动,服从带队教师的领导,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无故脱离团队,对违反纪律者要进行严肃处理。

3、强调时间观念,按时集合,按时进入考场。

4、带队教师做好学生的安全预防工作。

5、教育并监督学生在高考期间不乱吃零食,不做剧烈运动。

6、各班主任对学生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严防病从口入,确保考生在高考期间的身体健康。

5、教给学生一些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6、配备安全警卫人员,严防打架事件发生,在人群密集的地方搞好监督和疏散工作,严防拥挤。特别是教育学生不在人多是进入考点玩耍,交注意交通安全。

7、若发生突发事件,实行首见负责制。在场教师要立即进行应急处理,同时上报带队领导和学校领导,逐级上报教育领导机构,若有需要,立即拨打110、120等特服电话。

8、学校领导与各位负责教师预留手机号码,便于联系,实行定时零汇报制度。

9、学校在酒店的安全保卫要有专人值班,搞好协调、联系工作。

10、任课教师向学生反复强调高考期间中的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办法,严防事故发生。

11、出发或回来,由领队教师指挥上车,中途一律不准下车。由交警中队干警警车为高考车开道,各车必须配备一名教师,告诫驾驶员不得超车,控制好车速。

12、6月9日下午考试结束后,所有班主任,德育处、保卫科人员全部上班,实行校园内外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6月9日下午5:00前所有高三学生离校。

总之,全体师生要发扬“珍爱生命、远离危险”的安全精神,使一年一度的高考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突发状况应急预案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的精神,有效处置学校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特制定此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总预案。

学校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以校长任组长,安全办主任为副组长,其他校委会人员为成员,作为学校处置突发事件的领导小组。

由校长室、教导处、安全办、总务处、办公室等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为:及时提供危险信号,畅通信息渠道,提醒教师和学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参与制定预防及处置方案。

1、信息报送。

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班级、知情者应立即将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立即报告学校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校长室。学校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校长室在规定时限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报告镇教委领导。信息报送时限:一般突发事件2小时内报送,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即时报,最迟在半小时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同时应及时续报事件发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2、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突发事件和其他特殊突发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成立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小组,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认真调查取证,写出有关书面材料。在处理突发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可视情况设立现场协调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负责救援和险情排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场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宣传报道组(负责事件新闻报道的起草、把关工作)等具体工作小组。

3、现场保护。

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及当事人要在依靠当地组织、群众力量,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被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发生突发事件时,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须亲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

1、学校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全镇小学负责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相关学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工作。事发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在突发事件期间,对散布谣言、破坏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的,要及时报公安机关,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对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抢险,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以批评和处分。

突发状况应急预案篇十二

为预防和减少校园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结合校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1、发现人报警并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或视情拨打120)。

2、迅速通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

3、校园迅速报告教体局。

4、组织保护好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5、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

6、用心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1、加强对广大师生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个性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要求骑自行车上、下学的学生,不骑撒把车、不并行、不抢道、不赛车、不带人或货物。

4、要求师生行路要做到礼让三先。

突发状况应急预案篇十三

认真贯彻各级安全稳定工作要求,以法制理念和法制方式,及时有效、规范妥善处理各类涉税突发事件。进一步加强涉税舆情信息网络建设,形成灵敏高效的信息网络,增强工作预见性和针对性,化解矛盾,处理纠纷,积极应对,力争使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国税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组长:县局局长

副组长:县局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各科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负责同志兼任。

负责维护治安秩序,加强要害部位的保卫、保护国家财产和全局干部的人身安全,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案件,打击犯罪分子。

1、宣传教育小组:

组长:人教科长

组员:人教科、办公室各一名同志

负责及时澄清事态真相,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时向各级汇报事态情况。

2、现场处置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组员:机关科室各抽调一名同志

3、情报信息组

组长:办公室秘书

组员:办公室、监察室各一名同志

负责收集各类深层次预见性的情报信息,有影响稳定的各种不安因素

4、后勤保障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组员:办公室、人教科各一名同志

组员责组织保障水、电、物资、医疗救护工作。

1、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立即向县局分管领导和主要单位报告,根据情况采用电话、网络、专报等相声向上级部门报告。

2、及时向公安机关内保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3、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迅速工作,控制现场、疏导群众,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设施,特别是发票库、财务室等部位的安保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5、各小组人员坚守岗位,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1、完善本部门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各部门结合相应的工作预案,注意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注意收集信息,克服麻痹心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汇报有关情况,作到有备无患。

3、各部门负责人要身先士卒,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督导,及时了解掌握舆情信息,事发时要亲临现场,亲自指挥、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圆满解决。

4、加大力度,宣传有关法规和党的政策,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突发状况应急预案篇十四

为建立健全xx镇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扑救和处置火灾事故的整体能力,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保护公共设施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各村(居)和镇消防支队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消防隐患,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各类火灾事故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公共设施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把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居)、各部门根据在灭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xx镇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和现场处置机构组成。

(一)组织指挥机构。

二级以上火警或者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以及超出事发地村(居)应急处置能力的火灾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镇办成立xx镇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潘洋担任,副总指挥由副镇长汪渠担任,成员由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各村(居)负责人组成。

镇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领导全镇灭火救援专业队伍及装备建设工作;

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紧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参加救援;

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必要时提请上级人民政府启动更高级别应急预案;

统一部署新闻报道、信息发布、接待采访等事项。

镇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加强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保证救援工作道路畅通;

参与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督促村(居)、各单位制定和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做好消防救援人员日常培训演练,建立火灾救援专家组,事后组织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3.安监站:根据相关规定,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卫生院: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及转运伤员,及时掌握伤员救治情况;

必要时组织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和技术指导,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

指导消防部门开展救护技术培训。

协调提供有关建筑设计、配套设施资料和专业人员,提供相关抢险抢修物资装备。

6.供电公司:协调相关地区电力部门采取断电、架设临时供电线路等措施,为灭火救援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7.民政办:负责帮助做好缺乏自救能力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

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

8.财政所:负责提供应急处置工作必要的保障资金。

9.监察室:负责查处违反本预案的行为。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依法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行政责任。

10.通信运营商:根据灭火救援工作需要,负责火灾事故现场应急通信保障,确保灭火救援指令、信息传递畅通。

11.人武部: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火灾或危险化学品燃烧火灾事故时,根据现场情况,依据镇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指挥民兵和所属部队参与扑救和安全保卫工作。

12.其他有关单位:根据灭火救援工作需要和镇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

(二)日常办事机构。

镇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负责日常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组织消防宣传、培训和演习等工作,在火灾事故处置中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三)现场处置机构。

火灾事故发生后,镇办应立即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由镇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由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事故处置涉及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为便于指挥,现场指挥部应设于火灾现场附近合适地点。

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尽快组织实施火灾扑救和人员救援,减少事故损失;

根据镇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组织现场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做好现场清理和保护;

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一)信息报告。火灾事故发生后,消防支队指挥中心要及时调集消防警力到达现场,按相关灭火救援预案组织灭火救援,同时根据火灾情况确定火灾事故的等级,报告镇政府和派出所。

(二)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后,各村(居)应立即联合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组织实施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判定火灾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本级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并向镇政府和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预案启动。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核实确定为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或较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立即报告总指挥启动本预案,通知各有关成员单位到场参与处置。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指定地点组织实施灭火救援工作。

(四)联合救援。镇应急指挥部根据火灾发展情况,或依照事发地的请求,统一调集有关部门力量和装备,抽调相关部门人员、设备,组织若干灭火救援工作组,赶赴现场参与灭火救援行动。接到镇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各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和灭火救援装备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灭火救援现场。镇应急指挥部下设5个专业组,由总指挥统一指挥。

1.灭火救援行动组:负责制定现场灭火救援行动预案,指挥调动消防力量和装备进行支援。该组由消防支队负责,下设作战、通信、供水等小组。

给养小组,负责参战人员的饮食保障,由事发地村(居)、单位负责。

3.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各医疗机构赴现场抢救伤员,由卫生院。

负责。

4.现场维护组:负责事故现场治安维护,确保救援现场治安秩序稳定。由派出所负责,下设交通管制小组、现场警戒小组、人员疏散小组。

对火灾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受灾人员的心理创伤。

(六)信息发布。二级以上火警或者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新闻报道、信息发布、接待采访等事项由镇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新闻报道应及时、准确、全面、客观。

(七)火灾原因调查及案件查处。派出所、消防、安监、监察等部门应在灭火救援期间和事后及时、全面进行调查取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事故责任。

(八)调查评估。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事发地、镇办,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定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镇办提交专项报告。

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火灾事故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辖区内各通信运营企业要做好应急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二)物资保障。镇办应建立处置火灾事故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物资应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区域。消防车辆以及照明、灭火、破拆等灭火救援专用设备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应急处置需要。洒水车作为消防车的.补充,所属单位应落实应急制度,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和日常宣传、培训、演习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镇办和企(事)业单位、各村(居)、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提高扑救火灾的能力。

(五)消防水源保障。消防、水厂等部门应加强消火栓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火场供水。

镇办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火灾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灭火意识。各村(居)和消防支队应定期组织、指导专业救援队伍、志愿(义务)扑救力量的专业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灭火作战能力。同时,应积极组织志愿者及群众的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镇应急指挥部要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火灾事故灭火救援演习,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断充实和完善救援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一)本预案是火灾事故灭火救援的指导性方案,村(居)和各有关部门应当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实施意见。消防支队的灭火救援相关预案是本预案的子预案,相互配套联动。

(二)本预案是火灾事故发生后,镇办及有关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三)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依法实施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工作。要充分认清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加强联系,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做到灭火救援工作反应快、行动快、效果佳,确保万无一失。

(四)灭火救援指挥必须坚持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的原则。参加灭火救援的单位和人员要服从指挥部的命令,不得各行其事、擅离职守,要加强请示、汇报,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五)灭火救援始终要坚持“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及“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原则。

(六)镇应急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有计划地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演练,提高各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确保火灾联合救援工作有效实施。

突发状况应急预案篇十五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一套健全的应急方案,确保组队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顺利开展,保障参与师生的生命安全,参照《湖北民族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由于饮食卫生或天气变化等导致实践团队成员身体不适;(2)由于交通安全(例如:交通事故、行进当中摔倒等)出现轻微交通事故,造成实践团队人员皮外伤的;(3)在从事实践工作过程中出现纠纷(如争吵、打架等)造成实践活动无法开展或成员出现皮外伤;(4)在从事实践活动中遇到自然灾害(如洪山,地震、滑坡、病疫)造成人员轻微受伤;(5)其它事故(如水、电、火等意外)造成人员轻微受伤。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实践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患常见病或受轻度伤害的事件,或因遇到自然灾害导致被困。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实践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患突发急性病病危或受重伤的事件。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实践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死亡的事件。

三、处置措施。

团队做好充分准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工作,并配备可以预防和治疗常见身体不适和轻微受伤的日常药物,出现此类事件,团队成员要齐心协力,相互帮助共渡难关。

出现此类事件,团队负责人可以根据情况终止社会实践活动,需要联系交管或公安部门的,应与当地110或交管部门取得联系,将病患送到附近医院进行相应治疗,待病情好转后再行开展实践活动,并及时联系校应急工作组。

出现此类事件,团队负责人立刻终止实践活动,立刻联系当地120,将病患马上送到附近医院进行抢救,需要联系交管或公安部门的,应与当地110或交管部门取得联系,并及时联系校应急工作组,迅速报告给副组长。

出现此类事件,团队负责人立刻终止实践活动,立刻联系当地110,与交通安全相关的立刻联系当地交管部门,立刻联系校应急工作组,迅速报告应急工作组组长。

突发状况应急预案篇十六

为确保师生上下楼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下列措施及应急预案。

成立柏垭中学楼道安全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校长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落实教学楼学生公寓楼楼道口值勤人员的岗位责任。

2、总务处和安综办随时检查楼道设施,并做好楼道划线(中间分道)工作并安装每层楼楼道的应急灯。

3、安综办、值日人员认真做好各部门、各个时段安全执勤检查及疏散工作。

4、政教处负责楼道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上下楼道靠右慢行,不许在阳台上簇拥,不准拥挤、站立,更不准起哄,听从值班人员指挥。

5、教育全体教职工下课时与学生同行,不准任课教师提前下楼,教师在下楼道时自觉维护楼道秩序。

6、校级领导加强楼道安全的督查工作。

7、大型活动、电影晚会学生上下楼道一律由当天的值日领导及主办单位、安综办负责落实当天的楼道疏散及安全工作。

1、向师生员工公布校长、分管校长及保卫科的电话号码,并让师生员工明确,若遇突发事件立即电话报警或报学校领导。

2、人员分工:校长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警及全面指挥,若因公不在校由分管校长负责。

3、分管校长负责教职工人员调度及分工,若因不在由邓仕荣负责;并由邓仕荣负责医疗、救护等工作。

4、安综办负责学生疏散工作。

5、政教处主任、副主任配合安综办做好学生疏散工作。

6、其余领导、教职工必须听从指挥,积极参加疏散及抢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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