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安全整治工作方案(通用1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2-08 06:13:07
百日安全整治工作方案(通用14篇)
时间:2023-12-08 06:13:07     小编:雁落霞

完善的方案可以帮助我们减少冲突和错误,提高整体工作表现。为了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我们需要深入分析问题,并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性。请大家参考以下方案制定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重要要素和步骤。

百日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近期几起事故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全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安排,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街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按照全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重点场所领域治理。

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燃气供应单位及调压站场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施工装修材料、火源管理、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动火作业实行应急处置力量全程进场监护。

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整治“四项要求”,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推动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推动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指导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街道、社区要适时组织物业对前期发现的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对2020年尚未完成标识化管理的老旧小区,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消防整改。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要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行动,指导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对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对久拖不改的场所,综合采取联合执法、挂牌督办、集中曝光等方式,形成整治震慑。

(二)强化区域火灾隐患整治。要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在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有侧重点开展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督促危化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等,要督促重大危化企业研判企业消防安全状况,制定“一厂一案、一企一册”,提出针对性消防管理、安全防护的建议措施。

(三)落实重点时段防范措施。春节、元宵以及全市“两会”前后,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要强化消防工作组织建设,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发动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办、市监所、执法中队、村居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针对分布在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五)加强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要立足实战能力提升,扎实开展冬季岗位练兵活动,深入辖区“高低大化”等单位以及住宅小区、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熟悉演练,对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建筑结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控制室、固定消防设施等关键要素逐一熟悉到位。针对火灾易发高发场所、区域要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实战演练,加强与企业专职消防队、单位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

(六)提升消防宣传培训实效。各社区要针对冬季低温严寒天气,居民火盆烤火、电热毯取暖等用火用电剧增以及焚香祭祀活动增多等实际情况,加强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提示。各单位及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要将冬春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当前宣传工作重点,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要督促学校开展1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要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住“两节”返乡重点节点,利用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深入社区、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火灾逃生知识。各社区要于春节前开展一次入户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

三、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月16日至1月20日)。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4月20日)。结合《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全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验收提升阶段(2021年4月21日至4月31日)。要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全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社区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督促责任落实。要强化巡查督查,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亡人及其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查明事故原因,查清各方责任。确保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百日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刻吸取“10.4”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按照省委政府“深刻反思、汲取教训、深挖根源、痛下猛药、坚决扭转被动局面,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总要求,以存在问题为导向,采取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彻底解决制约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市局决定成立道路运输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工作任务

决定从2020年10月14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局属各单位要摸清道路运输企业目前存在安全问题和隐患。首先要查清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根本原因;二是摸清长期异地营运车辆底数和异地经营的运输企业底数;三是要聚焦“人、车、路、站、企”等关键要素,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治理安全管理顽疾,坚决筑牢交通运输安全防线。四是完善企业监控系统,积极有效防范“三超一疲劳”驾驶违法、违规行为;五是严格准入门槛做好源头治理。对长途客运要按规定逐步退出运输市场,严厉打击“营转非”大客车违规经营;六是加大货车超限治理力度。卡住货物运输源头,依托超限检测站和流动治超点,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货车打击力度;七是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会同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继续深入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加强对佰呈燃气公司运输车辆监管,同时要严查过境我市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八是集中整治车辆和船舶挂靠经营问题,依法取缔一批空壳挂靠企业;九是整治农村公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公安、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特殊时段重点路段开展联勤联动,重点整治非法营运客车和货车专项动,采取打防并举、疏堵结合原则,会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农民秋收运力需求调查,根据农村实际需求及时调整农村客运班车运行时间和运力,依法为其提供包车客运和预约材料客运服务项目,做好村民出行和秋收生产安全运输服务保障;十是强化隐患路段排查整治。以公路和城乡结合部公路为重点,集中排查风险隐患路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段和事故多发点,明确风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改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加大国省主干线、农村公路隐患排查力度积极做好路面除冰清雪防滑工作;十一完善公路交通设施。深化“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农村平交路口减速带建设,集中调查不符合设计规范标准的急弯陡坡,将不符合标准的急弯陡坡路段纳入今后隐患整改清单。持续清理“马路市场”整治违规开设平交路口问题。十二完善公路限速管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全市公路限速标志排查,严格执行限速标志设置规范,按要求计划做好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十三强化公路施工路段管理,对施工路段要增设和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四、工作措施

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予以严厉处罚,对长期异地营运车辆和异地经营的道路运输企业要拿出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工作任务要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局属各单位要依据上级交通部门具体要求,落实运输企业“红黑榜”制度与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征信系统平台对接,逐步实现“奖优罚劣”的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局属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部署,结合“三年整治”和“秋冬整治”专项工作内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责任落实,对监管工作不力,开展整治不到位的人员和单位要严肃问责。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做好部门间协调配合,协同共治形成合力。

百日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为了深刻吸取“10.4”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按照省委政府“深刻反思、汲取教训、深挖根源、痛下猛药、坚决扭转被动局面,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总要求,以存在问题为导向,采取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彻底解决制约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市局决定成立道路运输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工作任务。

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农民秋收运力需求调查,根据农村实际需求及时调整农村客运班车运行时间和运力,依法为其提供包车客运和预约。

材料。

客运服务项目,做好村民出行和秋收生产安全运输服务保障;十是强化隐患路段排查整治。以公路和城乡结合部公路为重点,集中排查风险隐患路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段和事故多发点,明确风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改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加大国省主干线、农村公路隐患排查力度积极做好路面除冰清雪防滑工作;十一完善公路交通设施。深化“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农村平交路口减速带建设,集中调查不符合设计规范标准的急弯陡坡,将不符合标准的急弯陡坡路段纳入今后隐患整改清单。持续清理“马路市场”整治违规开设平交路口问题。十二完善公路限速管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全市公路限速标志排查,严格执行限速标志设置规范,按要求计划做好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十三强化公路施工路段管理,对施工路段要增设和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四、工作措施。

企业。

安全。

生产“黑名单”企业征信系统平台对接,逐步实现“奖优罚劣”的。

工作。

机制。

五、工作要求。

局属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部署,结合“三年整治”和“秋冬整治”专项工作内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责任落实,对监管工作不力,开展整治不到位的人员和单位要严肃问责。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做好部门间协调配合,协同共治形成合力。

百日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为认真落实市委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消防执法改革工作成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全镇火灾防控能力,结合当前火灾形势特点,依据《“除隐患、促改革、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除隐患、促改革、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订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的要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公民积极参原则,集中时间,集中人员,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将消防安全隐患全部排查出来,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的问题,依法严管重罚,不留情面,不打招呼,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0xx年3月26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

各村、镇直各部门要扎实开展“除隐患、促改革、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计划。各村两委要加强对村内消防隐患的检查和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村、各部门要紧盯春季火灾易发高发这一时期特点,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范围内的单位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导致火灾发生的潜在性诱因,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一)经济办、市场办要规范商场、超市、批发(集贸)市场、饭店、加油站、仓储物流等商贸行业的消防安全行为,对存在隐患的单位及时管控,加强对商贸领域内促销活动的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等措施。要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对检查发现的消防隐患要依法按要求整改,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二)文化办、宗教办要指导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和宗教场所等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整治易燃可燃装饰装修、锁闭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风险。

(三)卫计办要把医疗卫生场所、医院病房纳入重点火灾风险隐患清除范围,强化火源管控,加强巡查巡护巡防;要重点督导氧气存放站、药品物质仓库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及康养机构场所的安全。指导、督促医疗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四)民政办要全面排查敬老院和弱势群体居住活动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重点整治本系统各类场所的宿舍、食堂及活动场所的火灾隐患;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五)安监站要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贵,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六)宣传文化办要紧盯中小学及各类培训学校,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食堂及活动场所等火灾隐患;要检查储存盛放危化品实验室落实监管措施,确保危化品不外流,对学生、教师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培训机构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管控措施。指导、督促学校落实《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七)城建办要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加强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的教育培训,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隐患。派出所、城建办管理部门要加强液化气的充装、运输、存放和使用领域的管理,规范充装、存放和使用行为,确保不发生爆燃事故。城建办统筹抓好新建小区、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确保小区消防车通道安全畅通。

(九)派出所要重点检查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对辖区范围内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九小”场所、民宿、“三合一”场所等进行全面检查。

(十)蓝图嘉园社区、兴桐佳府社区要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群租房、城中村等场所区域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三清三关”活动(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督促住宅小区对消防通道进行清理,通过规范私家车停放,道路清理,拆除违建,消除堆放物等;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对小区内违章搭建、乱接乱拉电气电线、楼梯楼道乱堆乱放、下房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和消防设施维护不及时等问题落实整改。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此项行动市委、市政府领导商度重视,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职尽贵,充分认识到开展“除隐患、促改革、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扎实开展整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夯实责任,精心组织。科级分管领导是本次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领导是主要负责人,对此次行动负总责,要深入本系统所列管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的单位要及时做好登记并建立台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及时整改。要找准火灾高风险单位,研究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做到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罚到位。对“不放心”单位要开展“回头看”工作,对整改不到位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执行刚性执法措施。

(三)加强督导,强化落实。镇纪委将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将会进行约谈。

(四)信息报送,及时反馈。专项整治期间各部门每半月要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并填写全是火灾隐患大排查统计表(见附件),请各部门分别于4月12日、4月28日、5月12日前将当月工作小结及统计表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百日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根据xx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上级部署,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在全市所有受监在建工程、城镇燃气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在全市所有受监建设工程、城镇燃气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现“三个确保”目标:确保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因监管不到位、设施不到位而发生亡人火灾。

整治范围:全市所有受监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

整治的`主要内容:

(二)施工人员和燃气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应急处置,值班巡查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七)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源动态掌控情况,履职尽责督促情况。

为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安监站、燃气办、建管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排查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

各建筑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11日至6月20日)。

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城镇燃气单位,根据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xx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组织实施。

(三)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9月10日)。

我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根据职责分工,对所有受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将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日期,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对隐患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建设工程项目和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综合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各建筑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和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一)高度重视,确保组织落实到位。各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主要领导要带队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各建设、燃气经营单位及监理单位要督促本单位下属项目和门店积极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措施,加强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各责任主体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消除一处;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要立即停工或停业。

(二)加强培训,提高建筑工人、燃气从业人员、危险品管理及使用人员消防安全素质。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尤其要提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技能。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企业要深入施工现场,向一线工作人员发放“消防安全二十条”等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知识,增强广大职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燃气单位同时应做好用户检查和管理工作。

百日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篇六

为深刻汲取近期各类燃气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区城镇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按照全国燃气安全防范专题视频会议部署和山西省安委会《山西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住建领域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统一思想、集中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坚决的行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要求,集中力量解决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治理燃气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燃气违法行为,推动燃气安全领域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用户)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防范燃气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内容。

此次“百日行动”聚焦公共活动场所,围绕“抓实一个重点、聚焦三项任务、突出五个环节”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整治一批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一个重点。

管道经营企业重点排查整治涉及公共安全的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活动场所。

(二)三项任务。

1.安全自查培训。督促指导辖区内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并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

2.安全检查服务。燃气企业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对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

3.专家技术服务。组织力量聘请专家对重点燃气经营、储存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置。

三项工作任务不分阶段、同步推进。

(三)五个环节(共18项)。

1.燃气经营环节:

(1)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

(3)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等问题;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

(4)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

(5)未按规定加臭。

(6)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

(7)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

2.燃气输送配送环节:

(1)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检和实施定期检验。

(2)未制定和落实城镇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

(3)不具备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资格)的企业、车辆及人员从事燃气运输问题。

3.燃气使用环节:

(1)管道燃气用户未安装灶前燃气自闭阀门,灶具连接未使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灶具未带自动熄火保护装置;液化石油气用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燃气用户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2)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3)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

(4)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

(5)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气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4.燃气灶具生产销售环节:

(1)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未按规定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燃气灶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等。

5.燃气管线施工环节:

(1)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

(2)燃气管线周边施工未落实保护措施;未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问题。

三、整治安排。

“百日行动”时间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10月底,各企业要立即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实实在在地组织起来,实实在在地落实下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区住建局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住建局局长田力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5楼燃气科,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副局长王坚栋兼任,具体负责对住建领域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

(二)整治步骤。

1.企业自查自改(8月1日-9月20日)。所有燃气生产、经营、运输、存储、销售、使用、施工企业要对照整治内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辨识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燃气商业用户要全面细致检查气瓶、连接软管、燃气具、燃气报警器等安全状况。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对其所供气商业用户要开展敲门入户检查,逐一检查监测燃气设备设施,督促各用户依规操作,落实安全用气各项措施。企业自查要于8月31日前完成,新增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商业用户要随时开展自查。有关自查自改情况要及时报告区住建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

2.部门监督检查(8月1日-10月30日)。潞州区住建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燃气安全专家,对辖区内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液化气充装站、汽车加气站的生产、经营、运输、存储、销售、施工等环节进行全覆盖检查。

3.区级全面检查(8月1日-10月30日)。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组织住建、应急、市场监管、商务、公安、交通、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及燃气专家等社会力量,组成若干个专项检查组,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的方式,对本辖区内燃气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重点单位逐一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责成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4.省市重点抽查(8月1日-10月30日)。省、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组织有关部门及燃气企业、技术服务机构中的燃气专业人才,组成若干个专项检查组,深入辖区开展抽查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扛牢政治责任各燃气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百日行动”作为做好当前燃气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对前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查找工作不足,拉高标尺,从严要求,切实抓好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燃气企业要结合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作用,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普及用气安全知识,防范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三)定期调度通报潞州区住建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进行一次调度汇总,通报相关部门排查抽查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发现不了问题、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要“指名道姓”通报批评,尤其是推诿扯皮、作风不实、边排查整治边发生事故的,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真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四)严肃追责问责“百日行动”期间,对未制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未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排查不认真的燃气企业,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监督检查不认真的燃气企业和有关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严肃调查处理;对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一律提级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倒查责任。

各企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于8月12日前报区住建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明确一名联系人,每月4日、19日前分别报送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0月2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含整治进展情况)。

百日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篇七

为确保全市城镇燃气安全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与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全面排查隐患,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城镇燃气安全、健康发展。

全市燃气输送管道、储备站、门站、气化站、调压站、加气站、燃气气瓶充装站、供应站(点)、燃气用户用气设施等燃气设施以及在建燃气工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市场。

(一)燃气场站的布局和选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在建燃气项目建设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或不按规划实施的情况。

(二)是否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燃气安全管理,是否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制度,从事燃气作业的人员是否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作业资格。

(三)燃气管道、储备站、门站、气化站、混气站、调压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点)等燃气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四)燃气管道与其他管线是否存有相互交叉重叠或被压占情况,交叉重叠部位是否采取重点安全保护措施,管线违章占压现象是否得到清理,对于无法协调处置的违章占压管线重大问题是否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情况。

(五)是否设置燃气设施及管线的防腐、绝缘、防雷、防静电、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

(六)对燃气管#及站场安全隐患是否进行了全面排查,燃气管#、重要生产设施、特种设备、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定期进行日常巡查、保养维修、定期检测检验,过去监管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八)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否检验合格,是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九)燃气经营单位是否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无证违法经营单位;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是否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协议的'执行情况如何。

(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制定有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和应急装备、器材是否配足配齐,应急措施落实是否到位,是否有效的进行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及安全隐患的监控和应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十一)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种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关键岗位的职工是否熟习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十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客户端安全用气宣传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入户安全检查与隐患告知、督促整改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十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是否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是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安装维修燃气燃烧器具行为。

(十四)燃气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十五)城镇燃气中违规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十六)严厉打击燃气气瓶充装站未经许可或不按安全技术规范充装的行为;打击充装超期未检、报废、“二甲醚”气瓶的违法行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上旬)。

市深燃天然气公司、各液化气站要按本方案要求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将整治工作责任按职责范围落实到具体人员,并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7月10日至7月20日)。

对照整治重点和整治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面自查和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深燃天然气公司、各液化气站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全面公司、气站专项整治的情况,并于8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上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督查阶段(20xx年9月至10月)。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检查组,对全市燃气行业整治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并将结果予以通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建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燃气办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完善安全规章和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各燃气企业要按照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开展彻底、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实行企业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分清情况、加大投入,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于企业自身无法协调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肃问责。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要把隐患作为事故对待,依法依规处理;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没有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的企业,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各燃气企业按本方案逐一对照检查,在20xx年7月30日前将企业自查、整改情况报送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百日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篇八

为切实加强我镇2022年度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餐饮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各类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着力健全长效机制,以全覆盖为目标,在全县组织开展餐饮燃气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连云港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工作要求,把安全宣传、治理整改、规范疏导、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务求消除各类燃气风险隐患,堵住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实现全镇餐饮场所燃气泄漏保护装置安装率100%、使用率100%、平台智能化监控覆盖率100%、隐患排查率100%、查处处罚率100%、联动处置率100%、入户宣教率100%的“七个百分百”目标。着力建立健全餐饮企业燃气监管体系,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督促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用气单位(用气人)在用气场所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公示牌应包括自查情况公示(见附件4)、供用气合同、安全使用告知书或安全用气手册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二)深入开展餐饮燃气全面排查整治。

1、摸清辖区范围内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动态掌握餐饮场所燃气泄漏保护装置安装率、使用率、平台智能化监控覆盖率等“七个百分百”情况,建立健全全面准确的辖区餐饮场所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落实整改;

对疏于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因地制宜在餐饮等公共场所推广“瓶改管”、“气改电”、“全电厨房”。

排查整治重点:联合有关部门,聘请第三方专家,对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未安装及使用多个液化气瓶只安装一套保护装置、“灶管阀”不合格、通风环境不合格、违规使用气液两相瓶装燃气、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室内、气瓶违规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高层公共建筑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街边摊点气瓶使用不当(侧卧燃烧、缺乏维护、罐体遭受撞击破损)等问题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

经多次劝诫和督促整改,仍拒不整改的,由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业,由应急管理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4、进一步提升监管智慧化、信息化水平。要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全覆盖,镇级指挥平台要加强监测和调度,在接收到报警警示信息后,及时通知发生报警点位的餐饮商户店主以及所处位置的社区网格员,确保应急机制及时响应。

村网格员每周完成一次辖区内餐饮商户燃气检查全覆盖。

(四)加大餐饮燃气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宣传。

组织燃气专家举办餐饮燃气安全生产知识培训。3月底前完成对村网格员的培训。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氛围营造,于3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餐饮商户发放餐饮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册全覆盖。

三、进度安排。

此次餐饮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自2022年2月15日开始,至5月25日结束,以实现全镇餐饮场所“七个百分百”为目标,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排查阶段(2月15日至2月20日)。

广泛发动,建立工作专班,负责xxx庄镇整治行动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细化任务分解,压实餐饮燃气商户企业主体责任。要结合前阶段工作和本地实际,进一步摸清餐饮燃气商户底数。对餐饮燃气商户总数、未安装燃气泄漏自动切断保护装置商户数量进一步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总体情况、建立台账清单。

(二)整治攻坚阶段(2月21日至4月30日)。

按照实施方案对辖区内未安装燃气泄漏自动切断保护装置、未进入智能化监管平台商户进行清零。按各级频次要求展开全面检查,形成全面准确的餐饮燃气问题隐患清单并逐一消除。同时督查抽查整改完成情况,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无遗漏,实现零隐患。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30日至5月25日)。

全面完成“七个百分百”目标。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补齐工作短板,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要清醒认知现阶段餐饮燃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仍然突出,零星事故仍然时有发生,餐饮燃气使用环节安全基础仍然不牢,要增强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针对全面排查整治行动时间跨度长、涉及整治标准要求高的实际,要压实责任、狠抓落实,集中镇网格化管理力量组织开展好本辖区餐饮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务求取得扎实的工作成效。

(二)加强督导,增强意识。建立旬报送通报制度,百日攻坚阶段,每旬(每月9、19、29日)向县商务局报送一次行动进展情况,特别是“七个百分百”目标完成情况、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要情况即时报送。利用各类媒体、印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普及餐饮燃气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百日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篇九

为做好xx年冬季至xx年春季学校安全工作,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安全形势的稳定,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幼儿园冬季安全百日专项整治活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杨俊峰。

副组长:田帆周光前向敏江永智。

组员:肖毅光周俊才刘火炬杨日玉及公私办各班班主任。

二、指导思想。

我校将通过广播、宣传栏、板报、主题班会、宣传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师生防火、防爆、防伤害、防集体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的安全意识。

xx年元月6日。

百日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篇十

为深刻汲取湖北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惨痛教训,进一步做好双谊镇燃气安全工作,全面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切实防范燃气领域安全风险,压紧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对燃气安全重要区域、薄弱环节和隐患点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燃气安全形势稳定可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全镇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液化气储存站点,城镇管道天然气、瓶装液化气储存、运输、使用情况。

(一)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排查。

对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对管道燃气各输送环节、使用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对管道的严密性、仪器仪表、燃气设施设备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学校、医院、餐饮、商场、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天然气和液化气安全使用情况。

(二)燃气管线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排查。

全面排查燃气管线有限空间内是否存在漏气、设施破损、腐蚀或其他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

(三)天然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情况排查。

全面排查居民类、非居民类用户天然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情况,督促天然气用户全覆盖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器。

1、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燃气经营企。

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并将当日安全排查情况收集汇总后报送双谊镇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镇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本行业领域燃气安全使用隐患排查整治;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辖区内燃气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对燃气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核查。

2、燃气管线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燃气企业立即开展燃气管线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社区要积极支持配合各燃气企业完成有限空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3、各村社区要强化落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农村区域运行年限较久、抢维修频繁、密闭空间、人员密集以及在建施工工地区域燃气管线安全情况,同时应加大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用气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天然气泄漏报警器排查安装在xx月xx日至xx月xx日。

1、天然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情况排查。各燃气企业立即对全镇。

所有用气户开展天然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情况排查摸底,对未安装安全报警器的情况进行排查,形成台账,于6月19日完成排查工作并将排查情况报双谊镇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

2、非居民用户全覆盖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器。各燃气企业要求非居民用户全覆盖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器,于6月30日安装到位。各村社区协调配合督促非居民用户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器。

(三)总结提升“回头看”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进行“回头看”,对标对表及时查漏补缺,对燃气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对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总结。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各燃气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社区与燃气企业应形成合力,成立工作专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工作。

(二)全面仔细排查,建立台账记录。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各燃气企业要积极沟通,相互配合,全覆盖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信息报送。

各燃气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镇级各部门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联动配合,扎实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百日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深刻汲取xx省xx市xx区xx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6。13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消除燃气事故隐患,确保全县燃气安全平稳运行,决定在我县开展燃气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燃气安全运营能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燃气工程建设、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充装运输等环境为重点,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规范燃气安全管理,全面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确保全县燃气安全平稳运行。

三、主要任务。

(一)整治范围。

全面开展县域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储存、充装、经营、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燃气行业多有领域排查整治。

(二)整治工作。

结合xx县县域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整治一下的问题:

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特别是管道巡查队伍、抢险队伍的力量配备和责任落实情况。

3、燃气经营企业特许经营、经营许可获取情况和依法经营情况,是否有超范围、超区域经营问题。

4、燃气场站(含cng、lng汽车加气站)安全间距与现行规范相符情况,瓶装燃气充装站落实安全生产规范情况。

5、燃气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和气源储备情况。

6、管道燃气工程建设程序是否合法,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压力管道监检,施工许可,地下管线测绘和竣工验收备案执行情况。

7、燃气管道被建构筑物占压情况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重点检查公共场所使用的燃气管道、设施设备、瓶装燃气的安全使用情况。

9、全面排查企事业单位使用燃气及燃气设备运行情况。

10、全面排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情况。重点排查对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超期服役、瓶体油烟污染或变形等。

11、按照辖区管理原则,由各执法大队组织严厉打击“瓶对瓶”非法倒气行为。

四、工作步骤。

从即日至9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而后转入常态化工作。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中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督促指导各燃气经营企业按要求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20xx年7月-8月)。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9月)。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要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请各燃气经营企业于9月25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报送至县城管局。

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限定时限,明确责任和防范措施;

燃气主管部门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关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较大燃气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上一级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实招实策,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xx县城管局将联合有关成员单位对部分县城区开展随机督导。

(四)严肃问效问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业要加强对燃气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五)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百日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二

根据《xxx市xxx区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各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街道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结合我街道燃气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生产专项百日攻坚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狠抓基础建设、改革创新、依法治理、专项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事故防控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零责任事故”,街道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政委:xxx、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常务)、xxx、xxx。

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和督导。组织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安全用气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城市管理办,段正龙任办公室主任,刘乐平、xxx为燃气专干,负责整治行动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城市管理办:负责统筹协调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牵头组织燃气安全检查,负责燃气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组织日常的督查和考评,加强对街道范围内各气站的检查。

城管执法中队:负责街道燃气供应站的日常检查和执法,负责督促、指导街道大型餐饮门店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负责街道燃气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协助做好燃气安全突发事件现场秩序的维护和管理。

公共安全办:负责街道建筑工地、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的排查和整治,组织燃气应急救援演练,指导、督促燃气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定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夯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市场监管所:负责燃气设施、设备、容器、灶具、计量单位等相关产品是否符合国家质监、市场流通标准,严厉打击和取缔严重违反国家压力容器、灶具等质监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各社区: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燃气安全专项百日攻坚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摸底、排查燃气安全隐患和开展日常检查工作,建立和完善辖区供气、用气场所目录,跟踪、督促落实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对用气用户进行安全用气宣传。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发出督促整改通知书,督促燃气用户限期整改并及时反馈信息。

四、进度安排。

(一)排查整治(10月)。各社区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对辖区内的供气、用气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动员各用户积极开展隐患自查,建立基础台账。

(二)集中攻坚(10月-11月)。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对供气、用气场所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制作检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间及整改责任人,督促落实整改。并将隐患治理台账(见附件2)于11月底前报送至街道城管办。

(三)巩固提升(12月)。街城管办组织人员通过巡查、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各部门要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书面工作总结及台账于12月30日前报送至街道城管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社区、村、管区及街道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要针对专项整治涉及面广、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并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供气、用气场所,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培训,规范检查。街道相关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此次检查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检查标准和细则,制定检查表,确保参检人员掌握工作要领,规范检查行为。

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

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一律停产整顿;

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依法追究)进行查处。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按照相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横幅、标语、广播、微信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市民重视程度。向社区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市民参与举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燃气场所安全整治的良好氛围。

街道城管办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

百日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三

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及其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和公益机构。

1.新建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取得相关部门下发的证书;是否符合设置的基本标准,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按规定经过年度检查合格;是否办理变更手续,活动是否超出批准范围。

2.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巡查;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

4.是否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是否定期检查,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现象。

5.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不具备接入市政自水管网条的,是否建有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安装应急呼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扬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外廓式建筑是否有两条以上的消防通道。

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是否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8.已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旋,各种联动控制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是否设在自动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是否处于自动位置。

9.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

10.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护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新上岗、转岗前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11.是否根据白天和夜间、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在岗人员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负责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责,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或者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是否优先安排在建筑较低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制定联合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互相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合力推进专项治理。要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积极推动解决社会福利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社会福利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培养消防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评估,组织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培训演练、隐患整改等工作,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标准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于小微机构,要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管理办法措施。对于因土地、建筑规划等前期手续不健全,或存在改变建筑原有使用性质作社会福利机构使用,无法申报消防有关手续的,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及时向政府报告。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对于问题突出的地区,要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

百日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省燃气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县城镇燃气管理,整顿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xx省城镇燃气相关领域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遂宁市危险化学品相关领域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xx县城镇燃气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新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通过严格规范监管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专项整治,全县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有效管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坚决杜绝城镇燃气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1、落实城镇燃气企业安全责任清单制。督促指导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重大(重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

定期开展隐患治理“回头看”,确保隐患闭环管理。

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燃气用气安全知识,提高居民安全用气意识,防止发生居民用气安全事故。

4、提升燃气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指导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应急管理体系机制建立、制度流程建设、应急物资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等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检验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安全监管措施,加强对燃气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定期开展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检查。会同县应急管理、市场监督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各类经营证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证、压力容器监检、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销售等情况进行督查,对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的企业进行整治,发现责任主体存在无证经营、非法生产、运输、充装液化石油气车用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交执法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3、开展重点场所用气安全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对综合商业体、工商业等高风险用气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用气条件、使用不合格燃气具、使用不合格气瓶和使用非法销售的液化石油气等问题进行整治。

三、整治重点。

(一)强化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

按照《城镇燃气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等标准、规范,进一步查清本辖区城镇燃气风险点、危险源的情况,制定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清单,对风险分级分类,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包括制度、标准、技术、管理等措施)进行动态、差异化监管。对风险点危险源要明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实行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等制度,对重大风险点危险源要实施重点监管。

(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管道燃气。

(1)企业是否建立和完善场站和管道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城镇燃气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各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落实管理责任。

(2)企业是否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场站设施设备和管道进行安全检查及定期检测、维护,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排除。

(3)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配备相应的应急人员和设备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4)燃气管道是否按标准设置明显标志,管道燃气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管道巡查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巡查档案是否完善。

(5)燃气管道占压、圈围、埋深不足、安全净距不足等隐患点调查及整治情况。

(6)企业是否对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的施工活动进行安全监管,是否会同其他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2、瓶装燃气。

(1)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是否制定各类事故处理预案,定期演练,做好记录。

(2)生产场站内禁火警示标志是否醒目、齐备;

建构筑物是否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无违章搭建;

避雷防静电是否装置完好,按规定定期测试;

贮罐区水封井水位是否达到水封要求;

备用发电机运行是否正常,定期试车并有记录。

(3)车辆进出生产区是否配制阻火器,齐全有效。

(4)固定通信设施是否完好、畅通。

(5)抢险备品备件是否齐全、有效。

(6)是否标明空瓶、实瓶、待检瓶区域,钢瓶堆放整齐,留有通道,瓶库不堆放其它杂物。是否、实行钢瓶色标管理,色标规范,严格执行二次检斤,检漏制度,出站实瓶塑封。不充装超期未检、无本企业标识、严重腐蚀、损坏、不合格的钢瓶,按规定定期处理残液。

3、燃气汽车加气。

(1)加气站是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是否制定各类事故处理预案,定期演练,做好记录。

(2)进站车辆是否熄火加气,人员不吸烟、带明火。加气工是否穿防静电服、进行防静电检测。

(3)管道法兰是否进行防静电跨接,站区设备是否进行防雷检、配备防静电接地。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各种应急救援设施完好有效、报警电话畅通。

(三)加强城镇燃气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管理。

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强化从事城镇燃气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管理,落实城镇燃气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依法严肃追究因设计、施工质量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7月15日前)。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将工作要求传达至有关单位、燃气企业。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6日-8月31日)。

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涉及城镇燃气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城镇燃气安全隐患要建立档案跟踪落实整改。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解决住建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9月1日-9月30日)。

要对整治完成的城镇燃气隐患开展“回头看”检查,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验收和跟踪督促,巩固专项整治成效。同时,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评估实际效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开展定期分析、总结燃气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及时报送本次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隐患整改台账。报送的资料须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邮箱:xx。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8036896.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