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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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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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篇一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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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条 公司定期举行例会,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初定为每周一下午或周五上午,地点在公司综合办公室( 5012室 ),其他地点需提前通知。出席者为公司董事、经理层及各 部 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公司扩大会议。

第二条 董事长可根据需要召集临时会议,或由董事会、股东提议,经董事长批准召集临时会议。董事会不设例会,由董事长根据需要召集董事会议。董事会根据工作的需要增加的会议,需提前向各 部 发出通知。

第三条 会议由 办公室 负责会议签到、会场布置及会场管理等。

第四条 例会主要内容为: 公司各部门 对所做工作的汇报和总结;拟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困难问题的讨论解决。参会人员在会议前就上述内容做好充分准备。参会人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向 部室 成员传达并落实会议精神。

第五条 会议期间保持会场安静,通讯工具关闭或调为振动。

第六条 会议参加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七条 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第八条 会议期间,由 办公室 安排负责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并做出会议笔录,整理后存档。

第九条 参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会的,提前一小时向公司副总经理或 行政部门的人事负责人 请假, 由部门其他 人员代为出席, 并 向例会报告工作内容,代为接受会议工作安排。如未指定人员出席,视为无故缺席。不能及时请假及请假理由不充分者,由董事会在下次例会上提出批评,并要求改正。

第十条 每半年对例会迟到、早退者内部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 凡例会每半年请假累计达6次者,内部通报批评;请假累计达12次者,根据情况处内部警告直至撤销职务。

第十二条 有关处分在正式下发前一周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在一周内向董事会提出书面申诉,由董事会做出最后裁决。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申诉,视为放弃权利、承认处分。

第十三条 各职能 部门 例会根据需要举行,时间和地点由部门负责人决定。主要讨论 部门 近期的工作进展,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各 部门 对会议内容应做详细的记录,并形成文字材料,由部 门经理 报送分管副总经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修改权属公司董事会,解释权属为综合部。

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篇三

加从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着眼,包括四个纬度,第一是财务纬度,第二是内部流程纬度,第三是客户纬度,第四是员工纬度,或者叫做学习与成长纬度。可能以往的一些企业对一线公司负责人考核,只看你当期的利润是否完成了,这样很容易导致一些公司有短期行为,只保证当年度绩效指标看上去非常漂亮就可以了。

这四个纬度分别有差不多三到四个指标,应该说财务纬度算比较重的纬度。作为万科这样的上市公司,财务纬度是不能放弃的,所以财务纬度是万科这几年比较重要的目标,但客户纬度从原来的15%现在调到了25%。对于一线公司,万科希望更加可持续的、长期的、相互制约的这样一些指标,来更加综合、更加均衡的来考核一个公司的成长,和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绩效水平。

对于一线职能部门万科主要是用kpi——关键业绩指标。每一个部门都会有关键业绩指标,这个业绩指标是从公司战略逐层分解下来的。以人力资源部为例,一个很重要的考核纬度是员工的纬度,比如说员工满意度、骨干人员流失率、投入产出比,这些都是很重要的指标,这样的指标会作为人力资源部关键的指标。

一般对中高层的考核周期以半年度或年度为宜,对基层员工的考核周期以季度或月度为宜。对于不同职能部门的员工考核周期也要分别考虑,例如,对营销系统副总经理/总监与销售计划考核的周期就要相对频繁一些。

针对高层/中层/基层岗位在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周期等方面的差别,相应地就要对不同岗位采用有区别的考核形式。

如一家企业实施有区别的考核形式的例子:

高层员工绩效考核指标/权重/周期

员工类别

半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

工作职责

评价

kpi指标

评价

工作计划

评价

kpi指标

评价

工作计划

评价

副总裁/集团职能总监/下属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50—40%

50—40%

其他员工绩效考核指标/权重/周期

员工类别

季度业绩考核

年度考核

工作职责

评价

kpi指标

评价

工作计划

评价

季度业绩考核平均

能力评价

态度评价

集团部门副总监、专业经理/下属公司部门总监、副总监、经理、副经理

40%-50%

60%-50%

8

……………………

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篇四

第五章 抵押房地产的占用与管理

第六章 抵押房地产的处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抵押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法。地上无房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在建工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第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

第五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六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直辖市、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

第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它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第九条 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

第十条 以两宗以上房地产设定同一抵押权的,视为同一抵押房地产。但抵押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十二条 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地产抵押的,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房地产抵押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其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 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通过,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有经营期限的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地产抵押的,其设定的抵押期限不应当超过该企业的经营期限。

第十八条 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地产抵押的,其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十九条 以共有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条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 以已出租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情况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二条 设定房地产抵押时,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可以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也可以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抵押当事人约定对抵押房地产保险的,由抵押人为抵押的房地产投保,保险费由抵押人负担。抵押房地产投保的,抵押人应当将保险单移送抵押权人保管。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偿还的第一受益人。

第二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法人分立或者合并后,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时,其房地产合法继承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原抵押合同。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第二十七条 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

第二十八条 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还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二)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三)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四)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五)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

第二十九条 抵押权人要求抵押房地产保险的,以及要求在房地产抵押后限制抵押人出租、转让抵押房地产或者改变抵押房地产用途的,抵押当事人应当在抵押合同中载明。

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厂列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三)抵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它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第三十三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第五章 抵押房地产的占用与管理

第三十六条 已作抵押的房地产,由抵押人占用与管理。抵押人在抵押房地产占用与管理期间应当维护抵押房地产的安全与完好。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抵押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抵押房地产的管理情况。

第三十七条 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三十八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

第三十九条 抵押人占用与管理的房地产发生损毁、灭失的,抵押人应当及时将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抵押的房地产因抵押人的行为造成损失使抵押房地产价值不足以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或者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者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的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房地产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务的担保。

第六章 抵押房地产的处分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四)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四十一条 有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况之一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可以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 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人;抵押房地产为共有或者出租的,还应当同时书面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十三条 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时,以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

第四十四条 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同处分,但对处分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第四十五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设定的房地产抵押进行处分时,应当从处分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当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抵押权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因下列情况而中止:(一)抵押权请求中止的;(二)抵押人申请愿意并证明能够及时履行债务,并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三)发现被拍卖抵押物有权属争议的;(四)诉讼或仲裁中的抵押房地产;(五)其它应当中止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 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依下列顺序分配:(一)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二)扣除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的税款;(三)偿还抵押权人债权本息及支付违约金;(四)赔偿由债务人违反合同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害;(五)剩余金额交还抵押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不足以支付债务和违约金、赔偿金时,抵押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索不足部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抵押人隐瞒抵押的房地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或者被查封、扣押等情况的,抵押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抵押人擅自以出售、出租、交换、赠与或者以其它方式处理或者处分抵押房地产的,其行为无效;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抵押人予以赔偿。

第五十条 抵押当事人因履行抵押合同或者处分抵押房地产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抵押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仲裁协议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一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抵押人违反前述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不依法清理债务,也不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的,抵押权人有权向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保留追偿债务权利,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拆迁人应当暂缓向抵押人发放拆迁补偿费或者拆迁安置房地产权登记证件,直至法院作出判决为止。拆迁期限届满,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经县级以上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拆迁人可以依法实施拆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五十二条 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地产抵押活动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1997年6月1日起施行。

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篇五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

协议书。

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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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篇六

第一条 为加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降低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公司名义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 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 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签订"的原则,实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制。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办公室为合同事务主管部门,设立法律事务专员负责公司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 办公室合同管理职能:

1、 负责监督指导公司格式条款合同以及部分非格式条款合同的起草制定,对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法律漏洞。

2、 组织、协调合同审查及会签程序。

3、 对涉及公司的合同订立、变更、执行、终止等行为进行监督。

4、 负责处理公司与外部的重大合同纠纷。

5、 负责公司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 法律事务专员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 熟练掌握并宣传经济合同法律法规及其他法规。

3、 对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

5、 负责合同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的处理;

7、 及时向公司领导如实汇报合同管理、签订、履行中的问题,遇有紧急情况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第八条 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1、 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

2、 负责初审合同承办人草拟的合同的可行性、对方经营范围、资信及履约能力;

3、 依法履行合同,及时向司法办通报履行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

4、 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5、 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管理及归档移交工作。

第九条 合同承办人的主要职责:

1、 根据授权办理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事宜;

4、 认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随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6、 依法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第十条 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 贯彻实施合同管理办法;

2、 协助合同承办人依法签订或变更合同,必要时参与本部门重大合同谈判与签订;

4、 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5、 对签订、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司法办和部门领导报告;

6、 参加处理本部门合同纠纷;

7、 负责编制合同付款、收款计划,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报财务部备案。

9、 每季度向司法办汇报合同管理工作,送交合同登记总台账及合同管理情况统计表。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有权代表公司签订经济合同:

1、 公司法定代表人;

2、 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委托人。

第十二条各法人委托人的具体代理权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签发《法人委托书》时注明。法人委托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行使签约权,禁止超越代理权限对外签约。

第十三条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

1、 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 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 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5、 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改变合同内容,不得变更、解除合同及放弃合同规定的权利。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的职能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授权委托分为期间授权委托和单位时间授权委托。

第十七条单位时间授权委托仅在单位时间内授权委托有效。

第十八条 被授权的部门行政负责人原则上不再向其他有关人员办理继续授权委托,如情况必需,办理之前须征得授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九条 期间授权委托制,即一事一委托,期间可以为合同签订全过程也可以为合同签订的某一阶段。具体程序为:经办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合同拟稿和可行性报告及其它材料送办公室审查,经总经理批准和授权后,对外签立合同。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各项合同签订的最终审批人。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下的,授权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一条 合同主办部门或提报部门提请合同时,必须在办公室的组织和监督下,获得相应的审批同意,并将相应的审批意见连同所要提请的合同一起并入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第二十二条 合同应由承办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领导进行审查。

第二十三条 合同审查的具体程序为:

2、 然后将合同文件移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和合同承办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如财务部)逐条审查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事项。

3、 最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文件提交公司工程建设分管副总、财务分管副总、总经理逐级审批。

第二十四条 需重点审查的内容包括:

1、 对方主体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

5、 履约信用: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犯罪案件。

6、 合同内容

(1) 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中相关规定;

(2) 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合理、严密;

(3) 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平等;

(4) 合同条款中有无潜在对公司不利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条款;

(5) 是否存在无效条款。

(6) 签约双方的用章是否为合同专用章。

7、 合同文字

(1) 合同用语是否规范;

(2) 文字表达是否确切无误。

8、 合同的经济效益

(1) 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

(2) 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五条 在合同审查时,根据公司的实际,应注意的事项:

1、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涉外合同、货物交付或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后才能付清款项的合同。

2、 销售、加工承揽、工程承揽合同中质保期的约定应不超过一年,质保金的约定原则不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5%,且必须在质保期满之日一次性付清,以上内容国家、行业有规定的依规定。

3、 销售、加工承揽合同中付款期限的约定一般应为付款提货、货到付款,按比例付款时所有款项的付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自货到之日起三个月。

4、 工程承揽合同中付款方式的约定一般应为按工程进度付款,且付款时间和付款数量的约定必须明确,所有工程款的付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三个月。

5、 为了有利于可能由于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法律诉讼,应在合同条款中作如下规定:

(1) 我方为需方时必须约定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在合同签订时,估计我方违约的可能性大,且又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依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六条 审查时如对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及资信情况存在疑义时,应要求其提供相应担保并要求在合同中注明。

第二十七条 办公室和财务部必须在合同文本送达三日之内出具审核意见书,不得拖延,在审核或审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错误、遗漏或不妥时,提出修改意见书,并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直到修改意见达到统一为止。

第二十八条 负责审查合同的部门和员工,因工作失职或循私舞弊而疏忽、放任审查,致使不该签订的合同得到签订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后果及其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审查完毕后,负责审查人员应出具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书应附有审查人员签名。

第三十条 签订合同必须内容合法、具体、条款齐全、责权明确,用语确切,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三十一条 合同承办人签订合同,必须先办理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和权限。未经授权委托或超出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由承办人承担责任。法人授权委托书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三十二条 合同承办人凡签订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凡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虽能即时结清的重大合同,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子邮件、图表等均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十三条 凡国家或行业有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使用,但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经办人和办公室要重点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修改。无范本的合同采用公司办公室提供的示范文本。合同承办人不能自拟合同文本。

第三十四条 公司合同的签订审批的常规流程如下:

2、 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合同的业务内容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3、 办公室负责对合同的法律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4、 财务部负责对合同的财务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5、 如该合同牵扯其他业务部门,由办公室分送该业务部门经理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6、 分管副总对合同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7、 在完成以上审查修改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8、 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上的,须经董事长审批。

9、 办公室在相关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签约审批表”上签字批准后,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 合同生效后,各有关部门应妥善保存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凭证,包括结算单、结算证明、支付凭证、银行进账单、收料单、入库单、过磅单、发票等。

第三十六条 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履行。

第三十七条 合同执行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本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并督促本部门合同管理员按月统计合同执行情况。

第三十八条 合同执行部门应同时负责记录和监督对方合同单位的履约情况,保留好有关的单据、信函等文字资料;并由合同管理员按月填写“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其中必须列明和验证对方各项履约行为和承诺(如质量、进度等),以此作为付款的基本依据。每月的“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必须由合同执行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分别报办公室、财务部备案。

第三十九条 合同结算条款规定对方有付款义务的,合同执行部门应按付款条款中的规定及时向对方收取,由财务部统一出具发票。

第四十条 合同结算条款规定本公司有付款义务的:

1、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依照财务部门有关规定和合同具体约定,在合同签订以后向财务部报送项目整体用款计划备案。

2、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填写《合同资金支付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由办公室、财务部、执行部门分别留存。

3、款项拨付的基本依据是由合同执行部门提交的“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款项拨付必须在分管副总、财务分管副总及总经理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具体程序参见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

4、如果合同履行中出现违约责任中所规定的行为,业务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办公室,并书面报送分管副总及总经理。总经理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违约处罚,并通知财务部在结算时执行。

第四十一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业务部门应及时督促解决。如无法履约,应向分管副总和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二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及资信程度下降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向分管副总和总经理上报,及时向对方出具不安抗辩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四十三条 合同一经签订即依法成立,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允许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由合同的当事方共同商议。

第四十五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原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

第四十六条 合同承办人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正式文件、电子邮件、电话后,必须及时请示领导,立即处理,紧急事宜不得超过一天,一般事宜不得超过三天,并在有效期限内正式答复对方。超过期限再作答复,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办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涉及经济纠纷的复电、复文,须经合同管理机构审阅后方能发出。

第四十七条 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包括双方的信函、文件、传真等),由双方签订确认书。

第四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应注意以下事项:

1、 主体变更应征得合同各方同意;

3、 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或协议变更、解除,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4、 经公证、鉴证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解除协议,应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

第四十九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尚未达成或批准以前,原合同继续有效,仍应履行。

第五十条 如因变更(解除)合同可能使当事人受到损失,双方应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中明确规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十一条 提请合同纠纷的程序:

1、 已经签订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合同履行部门应根据合同中有关纠纷处理的条款与合同订立方协商进行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向办公室汇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资料,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延误诉讼时效或擅自放弃实体权利,更不得隐瞒实情。

3、 办公室应在接到报告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合同纠纷的不同情况,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纠纷,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 如纠纷需进入法律诉讼程序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处理。

第五十二条 集团公司各单位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考虑留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

第五十三条 发生合同纠纷时,承办人除应将纠纷情况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以外,还应同时应迅速收集下列有关证据:

2、 开工、验收、提货、发票等有关单位票据;

3、 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的财务账目;

4、 产品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

5、 证人证言;

6、 其它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四条 处理合同纠纷,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 在证据可能丢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及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4、 做好每起合同纠纷实况记录、存案备查;

5、 凡属我方责任的合同纠纷,应逐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要求责任人员承担责任,并责成其提出补救措施。

第五十五条 合同纠纷经协商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订立书面的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五十六条 双方已签署解决纠纷的协议书、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及法院的裁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交给有关部门收执、备案或存档。

第五十七条 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汇总、归档、以备考查。

第五十八条 合同文本必须至少一式四份,其中二份交对方签约人,其余原件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办公室和财务部。合同签订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原件时,向办公室办理暂借手续。

第五十九条 合同的档案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办公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合同台帐、报表,并按时填报。

第六十条 办公室应对公司内所有合同文本以及与合同相关的往返法律文件进行汇总,并编号登记,制作月度合同签订情况一览表,反映公司合同的签订以及由合同引起的诉讼情况。

第六十一条 合同签订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对已生效的合同应当编号登记,分类归档,并建立合同台帐。合同的统计报表实行季报制,各部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填报上季度报表报送办公室。办公室应于每季度的前十个工作日内汇总,报公司主管领导。

第六十二条 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应将合同档案原件整理装订送交办公室存档。合同档案的范围包括:信誉调查报告、意向接触报告、合同文本草稿、合同签订审批表及审批修改意见、法人授权委托书、对方资质证明文件、各种审批管理表格、合同谈判记录、合同正本及附件、合同签订、变更、解除过程中的信函、电报、电话记录、传真资料、票据凭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文件。

第六十三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文本及合同执行期间所有的往来信件、变更协议、收(付)款记录、请示报告等有关资料交一并归档,丢失的必须查清原因。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 办公室应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的管理要求对本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合同管理制度能够起到切实有效的作用。

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篇七

1、全面负责对所管辖的物业实施一体化综合管理,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年度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2、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前期楼宇的接管验收,业主入住资料准备。协调违章和投诉的处理工作,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3、协调本部门与供水、供电、工商等和物业管理有关部门的关系,以便于开展各项工作。

4、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负责物业管理部的岗位确定和编制人员招聘计划,协助办公室做好物业服务中心人员的招聘、考核、录用及人员调整工作。

6、负责编制物业服务工作所需的物品采购计划,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并负责所购物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

7、负责制定物业服务中心工作计划,并保证计划的贯彻执行。

8、全面负责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保证物业服务中心管理范围内的工作质量,为住户提供良好的管理与服务。

9、负责制定、贯彻、落实岗位责任制,制定工作要求,工作目的,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10、负责指导、监督、检查物业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及基层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

11、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篇八

(9)行业发展日趋规范,法规日益完善,对工程的组织和管理要求也逐步提高。

2.公司发展的要求:

(1)公司'服务社会、实现企业、客户利益最大化'的经营宗旨要求加强工程管理工作;

(2)公司'精品'、'创新'的经营理念,要求工程管理工作加强过程控制;

(3)公司'诚信、敬业、务实、进取'的企业精神要求部门工作不断发展前进;

(4)公司的发展目标,要求部门拥有一支适应其发展的高素质的工程管理团队;

(5)公司业务的快速扩张,要求工程管理体系不断调整和完善,并与之相适应。

3.内部发展的要求

(1)为部门发展确定基本方向;

(2)为部门建设明确基本方针;

(3)为形成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工程管理体系确立基本要求;

(4)为部门员工综合业务素质的提高提出要求;

(5)为形成部门的核心竞争力,提供发展思路和行动指针;

1.面临的挑战

(1)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对工程管理的要求亦越来越高;

(2)社会法制日益健全,工程管理的行为也逐步规范;

(3)公司业务发展较快,要求工程管理的质量、方法和手段与之相适应;

(4)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还未健全,还未形成完善的工程管理体系;

(5)部门的规章制度还需健全和不断完善;

(6)部门员工的知识结构与作为工程管理人员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7)部门员工的综合业务素质还需要提高;

(8)部门还未形成自身的技术核心;

(9)部门核心竞争力还有待提高。

2.面临的机遇:

(1)房地产业的发展空间广阔,公司业务发展有着美好的前景;

(2)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理念符合市场的要求和企业的发展;

(3)公司的发展目标和规划切实可行,指导性强;

(4)公司领导层团结、务实、开明、进取,对公司有着良好的示范效应;

(5)公司有良好的企业文化

(6)部门员工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爱岗敬业,团结协作,锐意进取,;

(7)部门员工专业能力强,有着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

1.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实施计划

2.公司组织机构图、各部门职能

3.公司领导对部门建设提出的各项要求;

4.工程项目管理体系的内在要求;

5.部门核心竞争力的内涵要求。

1.发展目标

通过工作中不断地探索、创新、实践、总结,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摸索出一套符合公司发展的工程管理模式,培养出一批综合业务素质高、工程管理能力强的项目管理团队,培育本部门的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公司'铸树精品、创新无限'的经营理念和发展目标提供部门保证。

2.部门核心竞争力的内涵

(1)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完备;

(2)项目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项目管理人员知识结构全面,综合业务素质高,工作和协调能力强;

(4)有部门核心技术力量,具备处理较为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3.核心技术力量的内涵

(1)建筑专业

工程师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了解本专业的最新发展;

具备对建筑设计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能力;

熟悉结构专业的质量控制要点和质量控制措施;

熟悉建筑专业的质量通病,掌握有效的预防和处理办法;

对建筑和结构的施工组织有较深刻的认识,掌握施工组织的方法和手段;

具备处理建筑专业较复杂问题的技术能力和组织能力;

对本专业的设计具备进行技术经济性比较的能力

(2)结构专业

工程师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了解本专业的最新发展;

具备对结构设计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能力;

熟悉结构专业的质量控制要点和质量控制措施;

熟悉结构专业的质量通病,掌握有效的预防和处理办法;

对结构和建筑的施工组织有较深刻的认识,掌握施工组织的方法和手段;

具备处理结构专业较复杂问题的技术能力和组织能力;

对本专业的设计具备进行技术经济性比较的能力

(3)电气专业

对高低压、供配电、弱电专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了解上述专业的最新发展和成果;

具备对上述专业设计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能力;

熟悉上述专业涉及设备的性能指标、商家信誉、技术经济指标;

熟悉上述专业的质量控制要点和质量控制措施;

熟悉上述专业的质量通病,掌握有效的预防和处理办法;

对上述专业的施工组织有较深刻的认识,掌握施工组织的方法和手段;

具备处理上述专业较复杂问题的技术能力和组织能力;

对本专业的设计具备进行技术经济性比较的能力

(4)水暖专业

对给排水、供暖、空调、通风、燃气专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了解上述专业的最新发展和成果;

具备对上述专业设计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能力;

熟悉上述专业涉及设备的性能指标、商家信誉、技术经济指标;

熟悉上述专业的质量控制要点和质量控制措施;

熟悉上述专业的质量通病,掌握有效的预防和处理办法;

对上述专业的施工组织有较深刻的认识,掌握施工组织的方法和手段;

具备处理上述专业较复杂问题的技术能力和组织能力;

对本专业的设计具备进行技术经济性比较的能力

(5)各专业间的协调和整合

各专业工程师对其他专业有较全面的认识;

对其他专业或部门的配合要求,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

(6)工程管理模式的适应性

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有足够的灵活性;

针对参与单位的配合程度,具备有效的协调和控制手段;

针对不同的施工水平,有严格的保证质量、进度、投资目标的管理措施。

1.方法和手段

(1)通过制定规范的、科学的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

(2)通过工程实践,检验制度的可行性和严密性,以及程序的运行效率;

(3)通过观摩,开展讨论和总结,取长补短;

(4)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培养团队良好的职业道德;

(5)通过对公司发展前景和企业文化的研讨,提高团队工作热情;

(6)组织跨学科跨专业的学习,完善团队知识结构;

(7)通过多种方式的学习交流,形成互相促进、互相竞争、共同提高的良好的工作氛围,建立一支团结、高效、责任心强的工作团队。

2.步骤

(3)根据部门发展规划,制定2002年员工培训计划,并在工作中加以落实;

(5)通过引导,培育良好的工作作风,高效廉洁的工作团队,形成本部门的骨干队伍;

(6)用一至两年的时间,通过工程实践的磨合和锻炼,达到以下成果:

a.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b.摸索出符合公司发展的工程管理模式;

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篇九

1、负责所管物业区域内的日巡检和协调违章及投诉的处理工作。

2、参与楼宇的竣工验收和接管工作,准备业主入住资料、办理装修验收手续并陪同业主看房。

3、办理业主装修审批手续,负责装修巡视,并办理装修验收手续。

4、对所管区域内房屋现状进行检查,并按规定上报管理中心汇总制定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5、热情接待来访业主,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对业主的建议或投诉要及时登记并处理。

6、负责管理费和各项费用的催缴工作。

7、在部长的领导下,具体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

8、负责管理公司清洁、绿化、治安、维修、接待、回访等项服务工作。

9、负责发现运作中不合格的服务项目,进行跟踪、验证,处理业户投诉。

10、负责物业服务中心内部资料,业主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11、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篇十

第一条公司定期举行例会,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初定为每周一下午或周五上午,地点在公司综合办公室(5012室),其他地点需提前通知。出席者为公司董事、经理层及各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公司扩大会议。

第二条董事长可根据需要召集临时会议,或由董事会、股东提议,经董事长批准召集临时会议。董事会不设例会,由董事长根据需要召集董事会议。董事会根据工作的需要增加的会议,需提前向各部发出通知。

第三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议签到、会场布置及会场管理等。

第四条例会主要内容为:公司各部门对所做工作的汇报和总结;拟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困难问题的讨论解决。参会人员在会议前就上述内容做好充分准备。参会人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向部室成员传达并落实会议精神。

第五条会议期间保持会场安静,通讯工具关闭或调为振动。

第六条会议参加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七条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第八条会议期间,由办公室安排负责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并做出会议笔录,整理后存档。

第九条参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会的,提前一小时向公司副总经理或行政部门的人事负责人请假,由部门其他人员代为出席,并向例会报告工作内容,代为接受会议工作安排。如未指定人员出席,视为无故缺席。不能及时请假及请假理由不充分者,由董事会在下次例会上提出批评,并要求改正。

第十条每半年对例会迟到、早退者内部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凡例会每半年请假累计达6次者,内部通报批评;请假累计达12次者,根据情况处内部警告直至撤销职务。

第十二条有关处分在正式下发前一周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在一周内向董事会提出书面申诉,由董事会做出最后裁决。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申诉,视为放弃权利、承认处分。

第十三条各职能部门例会根据需要举行,时间和地点由部门负责人决定。主要讨论部门近期的工作进展,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各部门对会议内容应做详细的记录,并形成文字材料,由部门经理报送分管副总经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修改权属公司董事会,解释权属为综合部。

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篇十一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财务会计业务处理、会计凭证处理、帐簿登记处理、会计报告处理等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2.管理职责。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2.2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机构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责与权力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公司的章程规定执行。

2.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2.4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2.5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6公司的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总监具体组织进行。

2.7公司财务管理机构设财务管理部经理(副经理),负责组织开展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运作,主持财务管理部的日常工作。

2.8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3.财务工作岗位及职责。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成本会计、往来会计、出纳、收款员。其岗位职责如下:。

3.1.1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配合。

3.1.2公司领导进行融资工作,合理、有效的使用用资金。

3.1.3编制企业成本、费用预算,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效益。

3.1.5负责审核记帐凭证、管理总帐,按时编制报表。

3.1.6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3.1.7督促、指导和支援本部门人员工作。

3.1.8评估本部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并建议总经理给与奖惩。

3.1.9及时、准确的向总经理提供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报告。

3.1.10决定部门内的人员配置。

3.1.11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2成本会计。

3.2.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记账凭证、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3.2.2协助财务经理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并根据预算进行财务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成本、费用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3.2.3核算企业产品成本,按照财务制度结转销售收入、成本,核算企业利润。

3.2.4管理销售台帐,并负责与销售部定期核对无误,督促销售房款回笼,并审核销售部门业绩。

3.2.5及时、准确编制成本表、费用表、销售月报表。

3.2.6管理公司发票。

3.2.7负责固定资产及其他公司资产的帐务管理,并定期协同办公室清点资产。

3.2.8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3.2.9负责核对银行未达帐项。

3.2.10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3往来会计:。

3.3.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3.3.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3.3.3做好债权债务的管理和清对工作,确保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3.3.4严格审查有关合同规定的预付帐款条款,掌握预付帐款的支付情况。根据部门资金计划编制公司月度资金计划,并考核资金使用效果。

3.3.5核算公司购入材料成本,并与有关部门协调,努力降低材料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3.6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3.3.7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4出纳:。

3.4.1管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并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依照银行规定的结算种类、原则和方法,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3.4.2及时查核银行存款余额,杜绝签发空头支票。

3.4.4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3.4.5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4.6负责日常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3.4.7积极配合成本会计和银行做好对帐、报账工作。

3.4.8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3.4.9及时准确编制资金日报,周报,月报。

3.4.10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5收款员。

3.5.1在售楼现场负责向客户收取房款,向客户开据收据,及时将所收房款交存公司银行账户,并与出纳交接。

3.5.2根据收款手续制作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

3.5.3与销售部门协调一致,办理与财务有关的其他事宜。

3.5.4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4.财务工作管理要求。

4.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4.5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

4.6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4.8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4.9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5.支票管理。

5.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领用时须有符合签批手续《支票领用单》,由出纳员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

5.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签批手续的付款、报销单据交出纳员销账。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并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5.3财务人员对未按期销账的《支票领用单》,应及时催办,催办无效者,财务部有权自领用人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对于有正当理由而未能及时办理销账手续的,经办人应及时向财务部说明情况,情况属实可延期销账。

6.现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6.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6.2个人劳务报酬;。

6.3预支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6.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

6.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内容外,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应采取转帐结算方式。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现金借款单》,办理相关签批手续后,由出纳付款。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7.会计档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会。

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登记在案。

8.主要工作流程。

8.1销售业务流程:。

8.1.1销售部门根据客户交款情况填写《收款通知单》。

8.1.2业务员带领客户至收款员处交款,收款员核对无误进行收款并开据收据给客户,同时在《收款通知单》上签字返回两联分别至销售部和销售代理登记台账,另一联粘贴收据记账联后入账,财务部据此登记台账。

8.1.3每月28日前销售部应报送当月收款明细表和应收房款余额表至财务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财务部据此审核销售业绩。

8.1.4房屋销售后,销售合同等有关资料应及时在财务部备档,其他销售变更事项应及时通知财务部。

8.2开发建设方面主要有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两个方面,对施工单位的流程如下:。

8.2.1工程部应于每月26日前报下月工程款支付计划至财务部,包含在建工程款及工程尾款。

8.2.2项目准备阶段。项目招标、编制预算、确定施工单位、合同备案。

8.2.3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部根据监理单位意见核定工程进度,填写《付款单》提示付款;预算部门审核工程进度同意付款,通知附施工单位开据收据作为《付款单》的附件,报分管副总审批;财务部审核送交领导审批后付款。

8.2.4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部提供签证等原始凭据(需有监理单位签章),预算部门编制决算并督促施工单位开据正式发票送交财务部,财务部审核后经领导审批入账。

8.2.5项目工程尾款。财务部审核月度支付计划,报领导审批后支付工程尾款。

对于材料供应的流程如下:。

1)计划部应于每月26日前报下月材料款支付计划至财务部。

2)市场调研,选定供应单位,签订合同。

3)按照施工进度调拨材料,办理材料收发手续,制作收料单、领料单。

4)计划部根据收料单填报购买材料月报表,于每月26日报送财务部,当月发票未到的,财务部估价入账,当月发票到达的,由计划部办理相关签批手续送交财务部入账。计划部应根据合同和实际供货情况,按月申报材料款支付计划,财务部审核无误后,经领导审批付款。

5)计划部根据领料单填报施工单位领用材料月报表,并附施工单位收据,于每月26日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据此记入预付工程款。

6)原则上公司没有库存材料,材料的收发均在施工现场及时进行。对于小额、特殊的材料需要作库存材料处理的,工程部门应建立台账,由专人保管,并定期与财务部核对。

7)对于施工过程中其他如水电费、管理费等由我公司代付的款项,应由工程部门及时办理有关手续,送交财务部入账。

8.3其他。

公司其他事项有关付款、费用支出应根据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9.物品购置规定。

9.1凡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物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需购置固定资产的部门,必须先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由分管副总、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经董事长签批后方可购买。购置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并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保管,财务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9.2凡价值在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物品,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需购置低值易耗品的部门,必须先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由分管副总、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购置的低值易耗品,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并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保管,财务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低值易耗品核算。

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篇十二

一、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和甲供材料、设备的供应单位的选择,必须采用公开招投标(包括邀、议标)的方式进行,任何招标须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供应厂家)参加竞、议标。

二、组织机构。

建设工程招标时,公司成立招标小组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小组成员由总工及经管部、财务部、开发部、工程部、材料设备部等部门经理组成;其他项目招标时,可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及重要和复杂程度,由公司领导临时任命招标小组领导成员招标工作。由该小组拟定招标工作计划,组织招标工作成员实施,并对招标工作质量负全责,直至招标工作结束。

三、招标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和责任。

部对编制招标工作计划、起草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及主要经济条款和合同谈判负责;开发部负责办理有头招标手续;工程部、材料设备对施工组织、材料设备技术参数及质量、施工及供应能力等技术要求负责,领导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考查及确定、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定负责。有关部门具体职能按工作计划执行。

四、招标工作的具体操作按公司制定的《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执行。其他项目的招标参照该办法执行。

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篇十三

第一条为满足x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会议的需要,营造整洁、规范、有序的会议氛围,确保公司各类会议的顺利举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会议室是指公司专用会议室。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会议室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会议室的配置和布置。

第五条会议室的配置包括会议桌椅、演示板、书写笔、视听设备、饮水设施、空调、换气扇、烟缸及电话等。

第六条会议室应根据具体会议的规格、性质和需要进行布置,主要包括会标、盆栽植物、桌牌等。

第三章会议室的管理。

第七条管理人员职责。

(一)每天对会议室进行保洁、整理;。

(二)每次会议后立即清扫、整理;。

(三)每天对盆栽植物进行养护并定期更换;。

(四)每天检查设施设备,发现问题立即酌情处理;。

(五)每天检查物品的备用情况,根据需要随时补充;。

(六)做好会议室的使用安排;。

(七)根据会议要求,做好会议室的'布置工作;。

(八)做好会议的保密工作;。

(九)做好会议室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八条管理要求。

(一)场地和设施设备整洁、摆放有序;。

(二)盆栽植物美观、养护得当;。

(三)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四)消耗性物品不短钝。

(五)会议室的安排合理有序、不冲突;。

(六)会议室的布置快速、周到、规范;。

(七)安全防范工作周密、细致。

第四章会议室的使用。

第九条需要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应将拟召开会议的名称、规格、时间、人数及相关要求提前1天(需做会标的提前2天)通知综合管理部。

第十条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预约的会议时间、规格、人数等因素,视先后、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合理调配,并将确定的会议室地点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如遇会议时间、场地重叠,无法按照要求作出安排的,综合管理部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以作出相应调整或另行安排。

第十二条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及员工应正确使用并爱护会议室的设施设备,发生问题应及时与综合管理部联系,同时应自觉保持会议室的整洁,不随意丢弃烟蒂、杂物等。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篇十四

工程管理中心为工程建设的责任部门。

建设工程的竣工标准:工程全面完工(含外墙装修),建设工程用地红线(或该栋建筑物相邻30米)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含屋面)按照批复的总规要求全面完工(含地下室及地下机械停车库),所有临时建筑、构筑物在其使用期后拆除完毕。

主体工程完工后90天内,须达到上述工程竣工标准。否则,每超24小时,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100元,项目开发中心总监100元。计划管理中心考核。

建设工程的交楼标准:各项工程全面完工,在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前完成相关验收并取得以下验收合格证书或意见书(根据当地文件要求需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质量监督意见书;人防验收备案表;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交楼许可证。

主体工程完成后180天内,须达到上述工程交楼标准。否则,每超24小时,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100元、项目开发中心总监100元。计划管理中心考核。

工程建设过程管理。

新开发项目在详细规划批复15天内,由工程管理中心牵头,公司主管副总主持召开项目开发建设综合策划方案审查会,参加人员为总工室、项目外委设计院、计划管理中心、成本控制中心、项目开发中心、行政管理中心、营销策划中心、物业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各参会人员需认真填写开发建设综合策划方案会签审批表。

未按时召开会议的,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200元;综合策划方案未经审定即开工的,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500元;综合策划方案出现漏编、错编的,每项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计划管理中心考核。

项目开发建设综合策划方案审定会的内容:。

施工给水系统:给水管道走向规划、管道管径、用水量及用水计量等。施工排水系统:排水管道走向规划、管道管径、排水量等。施工用电系统:施工用电线路走向规划、用电总容量、用电计量等。施工道路系统:满足施工需要、安全文明施工需要、与永久规划路的关系等。施工场地划分、围蔽及临时设施的规划:满足安全文明施工需要、满足销售需要等。施工场地的土方平衡:考虑场地的竖向布置及标高协调、挖方与填方尽量平衡等。制定主体总包及各类专业分包合同提交计划。制定甲供材料采购供应计划。制定各期开发楼盘的分批销售计划。制定各期开发楼盘的分批移交物业管理计划。

小区的公共工程(供水、供电、供煤气、备用电源、电信、消防、供暖、污水处理等)的建设是否能满足首期交楼的使用要求。

在工程开工前及开工后,每月召开至少一次由工程管理中心总监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以上参加的工程建设交流例会。

每月未召开工程建设交流例会的,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500元。总工室考核。

会议纪要应由工程管理中心在24小时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并在次天形成正式会议纪要,报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备案存档。

工程管理中心应严格按政府和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确保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工地因安全文明施工原因被政府每通报一次,给予工程管理中心总监降一级工资扣罚。工地因安全文明施工原因被政府每停工一次,给予工程管理中心总监降两至三级工资扣罚。总工室考核。

项目主体开工前,工程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总工室、成本控制中心、主体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否则,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200元。总工室考核。审查通过后次天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项目发售前,计划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汇总工程管理中心、营销策划中心、物业公司意见,确定项目的竣工及交楼时间,并提交公司总经理批准。否则,扣罚计划管理中心总监200元。营销策划中心考核。

项目主体合同立项前,由成本控制中心组织工程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和总工室到现场开会,落实针对主体合同的立项及合同前期信息的反馈。项目主体合同签订后主体工程开工前,由成本控制中心、行政管理中心组织对工程管理中心、总工室进行合同交底。否则,扣罚成本控制中心总监200元。总工室考核。

公司各部门每月28日17:00前,将下月工作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计划管理中心,并在公司计划例会上审核,否则,扣罚相关部门负责人200元。计划管理中心考核。

基础、地下室、主体工程、装修、园林、强弱电、消防、煤气等工程开工前,工程管理中心必须组织召开由公司主管副总主持的,由总工室、成本控制中心以及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的大规模图纸会审,并形成会审意见,会审完成后由总工室三天内反馈到设计单位,十天内由设计单位完成变更。

如未按以上要求办理,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总工室主任各500元。工程管理中心、总工室互相考核。

营销策划中心必须在项目开工前确定售楼部、样板房位置、样板房数量及有关要求,明确售楼部和样板房的软装工程数量及有关要求,并在开售前两个月确定销售平面及环境围蔽范围的平面布置图,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否则,扣罚营销策划中心总监200元,计划管理中心考核。

审批通过后48小时内营销策划中心书面通知到总经办,每延迟24小时扣罚营销中心总监100元。行政管理中心考核。工程管理中心于销售前15天完成销售环境的围蔽,每延迟24小时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100元,营销策划中心考核。

每期工程出正负零或三层(主体五层以上)后15天内,工程管理中心应组织完成各户型的砖砌体,在墙地面上以色笔标出所有预留预埋件和设备布置示意(开关、插座、强弱电箱、预留电线管、预埋水管等)。否则,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100元/天。总工室考核。

每期工程出正负零或三层(主体五层以上)完成后48小时内,总工室牵头组织工程管理中心、成本控制中心、项目开发中心、营销策划中心、物业公司等各部门及施工单位在相关工程节点进行综合会验。否则,扣罚总工室主任100元/天。工程管理中心考核。

完成正负零或三层(主体五层以上)会验48小时内,总工室整理出验收意见,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发给正负零或三层(主体五层以上)会验参加部门,七天内下发设计文件。否则,扣罚总工室主任100元/天。工程管理中心考核。

正负零或三层(主体五层以上)会验时,工程管理中心必须建立材料样板间,由工程管理中心土建组组长负责管理,并建立样板入库、借出、归还台帐。否则,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100元。现场样板每丢失一件,扣罚当事人100元。总工室考核。

工程建设中,实行样板先行制度。样板施工完毕,如有调整意见,涉及施工工艺做法、施工质量标准的,报公司主管副总审批。而涉及外观效果的,报总工室和公司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严禁施工。否则,给予工程管理中心总监降一级工资扣罚。总工室考核。

施工过程中需做样板的有:外墙饰面砖、装饰石材、屋面瓦、铝合金窗、栏杆等;室内地面砖、木地板;室内墙面、天花(吊顶)的扇灰及油漆;大堂、电梯前室的所有装饰;室内园建装饰、道路及广场的铺装面层等;室内外砖砌体及批荡;主体结构的钢筋及模板;预制构件的安装等。施工样板验收的程序(附:施工样板验收审批表):施工单位经三级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监理验收合格后,报工程管理中心总监验收;工程管理中心总监验收合格后、报公司主管副总验收。

每期楼宇发售15天前,销售方案中要求售楼部、样板房、大堂、外立面装修工程、销售电梯及销售环境等工程内容必须完成。否则,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100元/天。计划管理中心考核。

桩基础、地下室、主体、低压配电等工程在完工后三个月内工程管理中心必须取得相关中间验收登记表。否则,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100元/天。总工室考核。

工程管理中心必须在竣工前召集物业公司、营销策划中心及施工单位进行分户验收并整改完毕。否则,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500元。总工室考核。

每期工程竣工前根据工程需要必须保证通水、电、煤气、电视、电信、智能化和紧急备用电源,完成相关道路、环境配套工程,并取得电梯、消防、煤气验收合格证以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楼栋内外卫生环境达到星级标准。否则,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200元/项。总工室考核。

每项工程竣工验收15天内,工程管理中心组织总工室、成本控制中心、行政管理中心召开参建施工单位履约质量和履约能力评价会,并将对参建施工单位评价意见报送成本控制中心及集团行政管理中心,且将评定为不合格的参建单位报行政管理中心、集团监察管理中心备案,否则,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500元。成本控制中心考核。

上述不合格参建施工单位经集团监察管理中心审核后,确认属实的,监察管理中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如集团监察管理中心检查发现经备案的不合格单位仍被接受参加招投标的,每发现一单,给予行政管理中心总监降两级工资的扣罚。成本控制中心考核。

不合格的单位主要表现为:队伍的资金实力、工程进度质量、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等很差,造成工期严重延误或被迫更换施工企业,以及经招投标程序中标后所供的主要工程材料及设备,在同等价格下质量特别差的材料供应商。

项目开发中心必须在工程竣工后60天内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否则,扣罚项目开发中心总监500元。计划管理中心考核。

项目开发中心必须在工程竣工后75天内取得质量验收意见书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备案认可书。否则,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500元。计划管理中心考核。

项目开发中心必须在工程竣工后85天内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否则,扣罚项目开发中心总监500元。计划管理中心考核。

项目开发中心必须在工程竣工后120天内取得该期楼宇的房屋栋证,工程竣工后180天内办好房屋产权证及分户图。否则,扣罚项目开发中心总监100元/天。计划管理中心考核。

营销策划中心应在每月5日前召开会议,针对销售过程中工程管理中心、总工室、物业公司等部门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反馈到相关部门,并报公司负责人。

未召开会议或未将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反馈的,扣罚营销策划中心总监200元。计划管理中心考核。

每月5日前,各部门应将营销策划中心上月提出的相应问题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营销策划中心,并报公司负责人。未将相应问题整改完毕或未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营销策划中心的,扣罚相关部门总监200元。计划管理中心考核。

工程管理中心须在收到主体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资料后1个月内完成资料审核,并在竣工验收后45天内提交成本控制中心。其他专业分包工程及园建配套工程结算资料须在收到后15天内完成资料审核,并在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一次性提交成本控制中心。

工程管理中心未按要求时限完成工程结算资料提交的,每延迟一次,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100元。成本控制中心考核。

成本控制中心发现资料不齐,审批手续不全的,应在收到资料3天内一次性发函给工程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在收到函件之天起7天内负责补齐完善后重新提交。

工程结算审批:。

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结算,成本控制中心审核后,报财务管理中心审核,之后报成本控制中心分管副总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复核后,报集团总裁审核。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核并出具意见(审核意见中须列出成本控制中心多计错计且单项差额在千分之一以上的项目)。

成本控制中心收到复核意见后,须在10天内落实复核意见,与施工单位协商并调整结算造价,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同意最终结算金额后,在结算审核表签署意见确认。若与施工单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将分歧意见上报集团总裁裁决。

审核时间要求:。

成本控制中心及财务管理中心自收齐结算资料之天起,回复结算意见的时间:10万元以下的5天内,10万元-50万元的15天内,50万元以上的及主体、市政配套、园建工程为25天内;成本控制中心每次收到施工单位的反馈意见后回复时间:10万元以下的48小时内,10万元-50万元的3天内,50万元以上的5天内。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的复核时间:自结算资料齐全之天起,10万元以下的5天内,10万元-50万元的10天内,50万元以上的及主体、市政配套、园建工程为25天内。

以上未按时限完成的,每延迟24小时扣罚责任部门总监50元。集团监察管理中心考核。

工程进度款的审批:。

工程管理中心在接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进度款申报表后必须在24小时内经主管专业工程师、工程管理中心总监审批完毕并发出。否则,扣罚主管专业工程师100元/天,工程管理中心总监50元/天。成本控制中心考核。

成本控制中心在收齐进度款申报资料后,48小时内(不含对数时间)必须审核完毕,之后交财务管理中心。施工单位如有异议,则成本控制中心应在上述时间内将有关资料反馈给施工单位;待施工单位回复意见后,成本控制中心须在4小时内核算完毕,再与施工单位对数,直至达成一致后交财务管理中心。

财务管理中心经办会计必须在收到进度款申请表后的24小时内审核完毕,并按审批权限报批。

审批统一付款后,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通知施工单位,并在4小时内支付款项。

以上未按时限完成的,每次扣罚责任部门总监200元。计划管理中心考核。

招投标管理:按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执行。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设计质量管理。

相关设计管理规定:各项设计任务书的审批:各项基础资料收集齐全后5天内由总工室提供设计要点,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报集团审批。否则每延迟1天,扣罚总工室主任50元,责任人100元。计划管理中心考核。

总工室应于单体施工图设计前组织外委设计院进行单体扩初设计,并对扩初设计成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集团审批。审批依据为单体扩初设计条件。总工室的审核时间为7天。

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单体施工图设计。集团可根据报审的单体扩初设计质量情况,决定是否要求总工室组织外委设计院到集团本部完善单体扩初设计直至审批通过。否则,扣罚总工室主任500元。计划管理中心考核。

经总工室审核后上报的单体扩初设计,各专业问题数量不得超过10处,每超一处,扣罚总工室主任10元,相关专业责任人20元,工程管理中心考核;审核时间超过7天的,每延迟1天扣罚总工室相关专业责任人50元,总工室主任20元。计划管理中心考核。

总工室应在单体施工图下发前,组织大规模的施工图会审,审核通过后报集团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下发。总工室组织会审的审核依据为已批准的单体扩初设计和设计要求。审核时间为10天(特殊情况除外)。未按要求审核的,扣罚总工室主任500元,计划管理中心考核;经总工室审核后上报的单体施工图,各专业问题数量不得超过10处,每超一处,扣罚总工室主任10元,相关专业责任人20元,工程管理中心考核。

工程管理中心如需对公司下发的设计图纸提出变更,须按流程进行审批:如属外委设计院设计失误及设计优化调整的,须报总经理审批;其余设计变更须报主管副总审批。

对公司下发的设计图纸变更时,未按要求报审的,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200元,计划管理中心考核。变更的设计要求如属公司失误的,对责任人进行失职问责处理。

总工室对各项目的装修方案图、施工图进行审核,报集团审批。总工室审核的时间为5天。

未按要求报审的,扣罚总工室主任200元,计划管理中心考核。经总工室审核后上报的装修施工图,问题数量不得超过10处,每超一处,扣罚总工室主任10元,相关专业责任人20元,工程管理中心考核。审核时间超过5天的,每延迟1天扣罚总工室主任100元,计划管理中心考核。

小区竖向设计由总工室组织,工程管理中心、外委设计院、成本控制中心相关人员参加,共同确定。原则是尽可能土方平衡,节约成本。

未按要求组织的,扣罚总工室主任500元。计划管理中心考核。

总工室负责审批设计方案、协调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总工室负责审批的方案有:钢筋含量控制指标(成本控制中心协助)、基础方案、主体结构方案、大跨度结构方案、转换层结构方案、转换层平面方案、地下室结构方案、地下室平面方案、小区竖向设计方案、小区10kv以上供配电方案、小区采暖方案、小区水源方案、小区水池水泵房布置方案、公建空调方案、公建热水方案、公建供配电方案、新技术新产品方案、单独进行设计招标的基坑方案和高边坡方案等。

地下室平面方案、小区竖向设计方案审批时间为5天,其他设计方案审批时间4天。

超过上述审批时间规定的,每延迟1天扣罚总工室主任100元,未按规定报审的每项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200元。计划管理中心考核。

公司所有图纸必须通过总工室登记盖章后下发。否则扣罚总工室主任50元/张,资料员50元/张。工程管理中心考核。

每期主体工程施工图会审时,建筑、结构、园林、装修专业错误数量各专业不得超过10处,其他专业错误数量各专业不得超过5处。错误数量超过上述数量的,每超一次,扣罚责任人20元、总工室主任10元。工程管理中心考核。

施工图会审后,未经审批不得变更。因设计差错确需变更的,经审批后,每变更一次,扣罚总工室责任人50元、总工室主任20元。工程管理中心考核。

应出设计变更,而未进行设计变更,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总工室相关责任人降一级工资、总工室主任降一级工资。

应出设计变更,而未进行设计变更,并造成严重损失的,由集团监察管理中心对总工室相关责任人、总工室主任另行扣罚。

在不影响工程造价、美观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图纸上的错误和明显不合理之处,由工程管理中心总监现场处理解决。除此之外的设计问题,工程管理中心报送(传真)至总工室,总工室按以下要求处理:。

传真时间起24小时内总工室必须有明确的处理意见传真至现场,每超1小时,扣罚总工室主任10元。传真时间在7天内总工室必须下发正式变更图到现场,每延迟24小时,扣罚总工室主任50元。工程管理中心考核。

工程材料验收管理。

工程管理中心考核必须建立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验收台帐。否则,扣罚工程管理中心考核总监200元。总工室考核。

所有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均须进行验收并办理材料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办理了材料使用许可证或工序验收后,如经检查仍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属工程管理中心总监审核的材料,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500元。成本控制中心考核。

影响到结构安全及永久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电线、电缆、防水材料、水泵房设备、发电机组、电梯、配电房设备等需由工程管理中心总监验收合格后,在台帐上签字并签发材料使用许可证。其他材料、设备、构配件必须由主管专业工程师、工程管理中心总监验收合格后,在台帐上签字并签发材料使用许可证。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及主管专业工程师各500元。总工室考核。

验收依据:。

总工室确认的样板(试生产样板);合同对材料、设备的要求;合同对承诺书注明的标准、型号、规格、技术参数。

验收程序:经确认样板(试生产样板)的材料、构配件进场后,主管专业工程师必须立即带样板与工程管理中心土建组组长一同到现场进行核对,验收合格后填写进场材料验收台帐并签发材料使用许可证。其中第一批材料、构配件进场,工程管理中心核对样板无误后立即传真通知总工室,总工室相关负责人必须24小时内到场对板,确认无误后总工室相关负责人在材料上签字。

合同或承诺书要求采购的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后,主管专业工程师必须立即与工程管理中心土建组组长到现场按合同或承诺书要求进行核对,检验合格后填写进场材料验收台帐,并签发材料使用许可证。

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进场后,主管专业工程师必须立即与工程管理中心总监一同到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进场材料验收台帐,并签发材料使用许可证。

需见证送检的材料,工程管理中心见证员必须在验收后立即见证取样送检,送检合格后方可签发材料使用许可证。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及主管专业工程师200元。总工室考核。

总工室除对工程管理中心验收合格后的大型设备如水泵房设备、发电机组、电梯、配电房设备等进行复检外、对一般的进场设备与材料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不少于10%。否则,扣罚总工室主任200元,计划管理中心考核。

施工过程中,由营销策划中心总监组织每周对各节点进行验收及全面质量检查,否则扣罚营销总监500元/次;营销中提出问题而未整改到位的,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500元/次,总工室考核。

单位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实体虽经验收,经抽检仍不合格的,每项扣罚签字人100元、工程管理中心总监50元。总工室考核。

工程实体经验收后,仍发现未按图施工并影响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每单项给予责任人降两级工资扣罚,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1000元。总工室考核。

如交楼后2个月内,工程实体质量出现上述问题的,每项扣罚责任人100元、工程管理中心总监50元。总工室考核。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

本章含如下隐蔽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桩:预制桩、冲孔桩、搅拌桩、人工挖孔桩;基坑验槽;锚杆;防水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砖砌体工程;门窗塞缝;脚手架连接体填塞工作;墙体保温;地暖工程;水电线管暗埋和预留;防雷、接地工程。

工程管理中心土建组组长必须建立隐蔽工程验收台帐(有关台账格式间附件),台帐页码编号不能缺少,内容不得涂改,不得代签和弄虚作假。

隐蔽工程未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或经抽检仍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否则,每项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及主管专业工程师各500元。总工室考核。

岩土工程勘察施工旁站监理。

工程管理中心土建组组长必须建立勘察台帐。

勘察施工前,勘察单位根据总工室提供的勘察方案、勘察点布置平面图上的坐标点定出孔位和测出孔位的原始标高。

主管专业工程师必须对孔位、孔口标高进行复核,并在台帐上记录。

勘察施工时,主管专业工程师必须全程旁站,如有特殊原因离开现场,而又无人接替时,则勘察施工必须停止。

所有钻孔终孔工程量必须由两名监理人员进行验收,进行岩芯拍照,并在台帐上签字,弹孔完成24小时上报工程管理中心总监后存档。

作废的岩样应要求勘察单位做出明显标识,以免影响岩样的判定。

工程管理中心土建组组长必须保证给每个班次对主管专业工程师是否在岗进行二次监察,并核对施工记录,无误后签字认可。工程管理中心总监每天必须检查一次并在台帐上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100元,责任人200元。总工室考核。

总工室在勘察施工阶段每周检查一次,在台帐上签字,并由主管专业工程师进行见证签字;如检查发现现场在施工而无人监理则视为主管专业工程师脱岗。脱岗每次扣罚200元。总工室考核。未按上述要求抽查的,每次扣罚总工室主任100元。计划管理中心考核。

工程桩的隐蔽验收——预制桩的隐蔽验收。

(一)预制桩进场——1、工程管理中心土建组组长必须在预制桩进场台帐上注明桩的规格、长度、数量及编号,必须有送货人、验收人及施工单位的签字,并附表格。2、预制桩的进场验收,必须由工程管理中心总监指定一名非监桩的主管专业工程师验收,验收工程师必须对桩的规格、数量及长度进行核对后在台帐上签署意见;工程管理中心土建组组长对桩的进场情况与台帐进行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3、所有预制桩的退场按照进场程序进行办理。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扣罚工程管理中心总监50元,责任人100元。总工室考核。

(二)预制桩的施工。

1、工程管理中心土建组组长必须建立监桩台帐,台帐须注明每根桩的编号及截桩或送桩深度。

2、桩基施工前,主管专业工程师必须对桩位及轴线进行复核,准确无误后在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工程管理中心土建组组长复核,工程管理中心土建组组长核查无误后在台帐上签字。

3、主管专业工程师监桩时必须全程旁站监理,如有特殊情况离开现场,则桩基础施工必须停止。4、5、6暂不详述。另有工程签证管理、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房地产权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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