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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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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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篇一

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谋划,精心组织,全程把关。基层要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应做到以下“五步”:

一是抓好学习贯彻。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要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学习培训,特别要强化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骨干的学习培训,确保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充分领会、吃透、掌握《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内容,并在选举工作中严格执行选举制度规定,提升选举工作的规范性和标准度,确保一个环节不少、一个步骤不漏。

二是做好宣传引导。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多维度宣传条例内容,让广大党员了解知晓,教育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参加基层选举工作,提升积极性与参与度。

三是强化人才审核。要严格代表资格条件,确保选出合格的代表;要合理分配代表名额,优化代表结构,确保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严把政治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政关,确保选出的代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分布广泛、党员拥护。

四是提升选举质量。要进一步提升党内选举质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委员候选人,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选拔基层能人强人,为基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五是把好监督监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在线、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确保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得到预防解决。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对选举中的违规违纪现象,查出一起、处理一起,确保选举风清气正。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篇二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对2010年6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这次修订的《条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机关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始终走在前、作表率。要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使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所属机关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者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本单位党组(党委)(包括不设党组、党委的单位领导班子,下同)领导下,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不领导本单位业务工作。

第三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支部建设为基础,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坚持以上率下,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

(五)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增强机关党建工作实效。

第五条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

机关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六条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第七条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第八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应当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

第九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书记担任。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上级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

(一)深入学习和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第十一条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主要包括:

(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四)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五)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六)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第十二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推动党和国家机关彰显政治属性,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带好头、作示范。

第十三条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自觉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提高党员、干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有计划地对年轻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

第十四条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加强对党忠诚教育,落实“四个服从”,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第十五条提高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强化制度执行力,推动党的主张和决策部署转化为本单位本领域的政策法规、制度措施,提升治理效能。发扬斗争精神,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第十六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一致起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

第十七条围绕党和国家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本单位业务工作,针对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政治理论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纪律和廉政教育,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弘扬优良传统作风,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将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实效。定期向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本单位党组(党委)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提高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党员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组织党员认真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等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推动所在党支部建设成为先进党支部。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条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关心关爱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和因公伤残党员。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帮助。

第二十一条组织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鼓励党员到社区为群众服务,引导和激励党员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本职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带动机关工作人员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

第二十二条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严格发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第二十三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机关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第二十四条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要事项都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带头发扬民主,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第二十五条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机关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机关基层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当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保证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六)每年至少召开1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

(七)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八)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义务,防止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

第二十七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对党员、干部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问题严重的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依规依纪恰当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机关基层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和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办事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第二十九条坚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

第三十条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至2%。机关工作人员较少的单位,应当保证有专人负责。机关党建任务较重、工作力量不足的单位,应当适当增加人员。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

第三十一条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以明确责任、考核监督、保障服务为重点,加强对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管理。定期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特别是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轮训。对新任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任职培训。

第三十二条有计划地安排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把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务工作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中的先进典型。

第三十三条机关党建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由同级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单位党组(党委)具体领导和管理,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三十四条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所属机关党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定期对各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同级党委报告有关情况。

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作为同级纪委监委的派出机构,在同级纪委监委、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双重领导下,领导各单位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

第三十五条党组(党委)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组(党委)应当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督促落实各项任务。通过机关基层党组织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加强党建工作保障。

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党组(党委)每年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通报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接受评议。

第三十六条对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的下级单位党建工作,党组(党委)应当加强与其所在地党委的沟通配合,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对归口领导或者管理的单位党建工作,党组(党委)应当加强监督指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责任。

第三十七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调整、换届、委员会组成以及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成,书记、副书记的任免等,经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后,报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审批。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批预备党员或者预备党员转正,应当提前报党组(党委)讨论决定。机关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或者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应当经党组(党委)审核把关后,报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审批。

党组(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处分党员有关事项,在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前应当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交换意见。处分决定生效后,有关处分决定和材料应当按照要求报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八条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应当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汇报。

第三十九条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每年向同级党委述职,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第四十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所需财政资金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保障“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需要。党费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适用于县级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机关的党组织。党组织关系在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篇三

在2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基础上,中共中央结合当代新的要求和实践需要,对《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予以修订。表明了党中央十分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工作,做好基层组织工作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的执政能力,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更是团结和带领群众走向新时代的战斗堡垒。《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对党支部教育、监督、管理党员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既要团结广大党员,更要积极适应群众工作新特点新要求,充分体现新时代党支部的职责。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定期开展党内生活的同时更要警钟长鸣,以树立正反典型让广大党员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要以时刻群众为中心。党员干部要主动深入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同时密切联系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干部的硬性标准。三是要提高党支部建设水平。要以《条例》为指导,增强党支部业务水平和规范建设,提高党员群众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当然,一个党支部工作做得好不好、战斗力强不强,这归根于是党组织体系建设,需要各级党委(党组)高度重视、严抓落实。一是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党支部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标准。二是要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纳入党委领导班子的学习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抓好党支部工作的本领。三是要推动《条例》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贯彻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篇四

制定和实施《条例》,对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贯彻落实《条例》,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要强化主体责任、宣教责任与督导责任。

强化主体责任。《条例》审议通过之后,关键在强化落实,对于各级党委来说,要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层层抓好落实。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要加强谋划,精心组织,全程把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从选举制度规定,到代表资格条件,从代表名额,到选举风气,都必须要严格把关。如果在基层党组织选举中出现原则与程序问题,必将追究地方党委的主体责任。由此倒逼地方各级领导切实把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抓好《条例》的落实落地。

强化宣教责任。贯彻落实《条例》必须要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各级党委要及时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内容,领会《条例》精神,要牢固树立从严治党意识,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规矩意识。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教育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要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骨干培训,通过地方党校或者是专题讲座等形式,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强化督导责任。制定和实施《条例》,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的具体举措。换句话说,各级党委要从政治高度去认识《条例》的执行,要加强督促落实,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条例》,督促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条例》。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委员候选人。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确保选举风清气正,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是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的重要保障措施,要明确党内选举的原则、条件和办法。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

讲政治的目的在于统一全党意志、凝聚全党力量,为实现党的纲领和目标任务而共同奋斗。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直接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必须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广大党员、广大群众凝聚在党组织周围,确保党的旗帜在每一个基层阵地上都高高飘扬。

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也是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思想核心。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中国共产党除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没有自身特殊利益。我们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历史。提升组织力工作,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当前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深刻认识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时刻牢记从最基本的抓起,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严起,打牢基础、补齐短板,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确保党的组织力不断提升,确保党的战斗力不断增强。

2021年是地方党组织换届大年,同时也是十四五开局,全国各项工作迈入新征程的一年。地方换届的平稳有序高效,对做好其他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在学习有关政策文件的过程中,深刻感受到能力不足和水平不足,还要虚心学习、潜心研究才对。

基层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其功能的发挥直接关系党的执政基础。选举,是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的主要方式,也是党的政策方针落实效果的重要前提。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科学、规范开展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制作了“一杆秤”,对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具有重要意义。

这杆秤,秤得清代表分量。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党组织战斗力强不强,两委班子硬不硬,一线的党员最有发言权,要严格代表资格条件,保障党章赋予的党员权利,确保选出合格的代表,提高党内选举质量才有坚实保障。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很多,只有那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得到了基层群众公认的党员才能担此重任;只有那些素质较高、求真务实,真正代表基层党员群众“说话”的党员才能不辱使命。了解百姓心声,秉持公正严明,敢于仗义执言,是选举需要的党员代表,才能创造换届选举需要的结果。同时,还要合理分配代表名额,优化代表结构,确保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充分研判考虑区域、年龄、行业等多种因素,确定代表能代表绝大多数群众声音和意志。

这杆秤,秤得准班子质量。

班子建设是党组织建设的基础,一个团结的班子、干事的班子、干净的班子、亲民的班子才有更大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委员候选人。要用忠诚考量,提信念坚定之人,秤准候选人思想状态和斗争意志;要用担当考量,提积极作为之人,秤准干事态度和干事能力;要用实效考量,提求真务实之人,秤准工作韧劲和工作效果。同时,还要把群众基础好、带头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作为班子成员选配的重要标准,结合当地经济文化发展、社会治理等现状,因地制宜优化班子结构,让选举结果对基层党组织形成整体提升。

这杆秤,秤得起组织能量。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的具体举措和制度保障。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要求,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谋划,精心组织,全程把关,为选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树立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骨干培训,切实吃透《条例》内容和要求,不断提升选举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彰显组织在选举工作中的正向能量。

《条例》犹如“一杆秤”,各级党组织就是“过秤人”,要一手提“秤”,一手选“才”,重在细节,严在全程,四平八稳,风雨不动,基层党组织选举才能称心如意。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篇五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是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的重要保障措施,要明确党内选举的原则、条件和办法。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

讲政治的目的在于统一全党意志、凝聚全党力量,为实现党的纲领和目标任务而共同奋斗。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直接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必须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广大党员、广大群众凝聚在党组织周围,确保党的旗帜在每一个基层阵地上都高高飘扬。

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也是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思想核心。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中国共产党除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没有自身特殊利益。我们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历史。提升组织力工作,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当前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深刻认识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时刻牢记从最基本的抓起,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严起,打牢基础、补齐短板,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确保党的组织力不断提升,确保党的战斗力不断增强。

2021年是地方党组织换届大年,同时也是十四五开局,全国各项工作迈入新征程的一年。地方换届的平稳有序高效,对做好其他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在学习有关政策文件的过程中,深刻感受到能力不足和水平不足,还要虚心学习、潜心研究才对。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篇六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很大变化,我国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机关主体正逐步向新一代年轻党员,年轻干部靠拢,正是迫切需要加强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锻炼党性,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新修订的《条例》原有框架基本保持不变,部分章节有所调整,内容作了充实和完善。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始终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执行《条例》,明确指导思想,合理科学调整党组织设置和职责,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职能,重点监督领导干部工作。

四是把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务工作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激发我校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的活力。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篇七

近年来,基层组织建设都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对于想要在基层组织中大展拳脚的年轻人来说,观摩学习已经成为一种有效的提升方式。本文就是通过观摩学习的方式,深入了解了基层组织的运作,收获良多有关基层组织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学习的目的。

在观摩学习基层组织的过程中,我明确了自己的学习目标,即进一步了解基层组织的建设与运营,增强自己作为组织成员的责任心和感恩意识。这样的目标不仅有助于自己在基层组织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更能够让我更深刻地意识到基层组织对于社会的意义和作用。

在观摩学习的过程中,我通过走访一些社区、企业和学校等基层组织,深入了解了他们的运作模式、组织架构以及服务对象等方面的情况。我通过与基层干部和志愿者的交流,了解到每一位基层组织的成员都在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为他们所在的社区和企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通过观摩学习基层组织,我深刻地领悟到一个组织成功建设所需要的要素:有关领导的扶持、组织纪律的保持以及积极主动的组织氛围。如果一个基层组织能够有稳定的领导班子,保持组织纪律,营造积极主动的组织氛围,那么这个组织将会是非常成功的,并且得到社区、企业和学校等成员的信任和支持。

第五段:结束语。

我的观摩学习让我对基层组织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感受到了基层组织建设的意义和作用。我更加珍惜自己在组织中的作用和责任,同时也更加感恩所有默默奉献的组织成员。我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我能够在基层组织中更加热忱地奉献自己,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篇八

点,是与人为善、治病救人;监督的目的,是化解矛盾而不是扩大矛盾;监督的角度,是团结人教育人,以正确的监督途径促进中心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发挥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要用群众工作统揽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对群众工作的领导职能,为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创造扎实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更好地教育、引导、团结、帮助各自联系的对象和群体,把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做深做细做活,把广大党员干部凝聚到党组织周围,围绕党的目标,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共同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发展。中国大学网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篇九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国有企业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既重要也必要。一是助力社会发展所需。党要带领人民不断前进,就必须通过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党员和职工群众进一步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和宗旨,进而增强对党的思想认识和信仰认同。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是在“中国梦”感召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力军,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是促进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迫切需要。实践证明,国有企业设立基层党组织,对其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进行定位,与我国党建工作相合拍,与政府宏观政策和国家治理目标相吻合,将企业经营目标、经营管理者的利益和职工利益同维护国家与社会利益统一起来,能够实现多方共赢,促进国有企业与社会协调、创新发展。二是推进企业建设所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只有不断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才能够确保其在发展方向上与党的政策、方针、路线保持一致,在企业发展遇到困难时,基层党组织能够帮助企业破除困难、排解问题,尤其在企业发展走错方向时,能够及时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利用党的先进的组织、理念,推进并确保企业发展合理有序。在国有企业全面建设中,基层党组织是其运行体系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社会组织,它不仅担负着企业基层领导核心的责任,而且在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事实上,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能否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决定于能否体现党的先进性,这关系到企业的前途命运。三是加强党建工作所系。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随着社会的发展,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任务更为繁重,这对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国有企业流动党员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在国有企业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够很好地把这些流动党员管理起来,有效校正“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一意去挣钱”的错误认识,同时也能够调动群众参与企业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基层组织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要确保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并采取措施进行引导、管理和规范。只有这样,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在国有企业得到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才能有效地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涵盖了总则、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领导和保障、附则等,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通过观看央视“新闻联播”和网上《条例》内容的学习,作为一名基层支部委员,我觉得对我的帮助很大,感触颇深,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首先,《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重要地位。《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第二条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支部不再只是一个党组织那么简单,而是体现党的建设成果的重要“门面”,它直接与党员、群众打交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不能得到落实,从党支部这个“门面”就可以看出来。

其次,《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任务。我觉得,不管是一个机构或是个人,首先要明白自己所要担负的职责,明白自己要干什么,肩负着怎样的责任,才不会每天无所事事,对所要干的事情才能有明确的目的。《条例》第三章就明确规定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为不同领域党支部工作指明了方向。

再次,《条例》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以前党支部过组织生活可有可无,很多时候也只是走走过场而已,很多支部可能一年也没有开展过一次组织生活。《条例》第三章明确规定,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并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内容进行了细化。

习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作为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必须一以贯之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中共中央新近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是用法规制度全面规范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遵循。

政治基础方面,国企在岗职工4200多万是社会主义建设重要的群众基础;

所有制方面,党对国企的领导是重要的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经济保障;

企业改革方面,国企党的建设质量关系到公司治理各方面的成效能否有效落实。《条例》以法的形式守护国企的“根”和“魂”。

落实《条例》五项原则。改革进入深水区、国企改革也是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国企党的领导和党建弱化、虚化、淡化等问题逐渐显现,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环节、党产深度融合、党管干部人才、突出支部建设、巩固企业群众地位等规定,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使命担当作为新时代国企的重要使命担当,以党的领导促改革、以法律法规凝力量,增强当代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及抗风险能力。

贯彻《条例》主要职责。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国企开展党建工作是确保党的国家方针政策有效执行的重要途径,是国企切实履行经济、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前提依据,是引导全体党员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的关键一步,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明政治纪律规矩的重要举措,通过《条例》规范国企党组织建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才能使国企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体现在那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是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是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是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五个重要力量”。目前,全国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80多万个、党员1000多万名、在岗职工4200多万人。

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要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企业党组织要肩负起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企业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重要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重要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当好第一责任人,努力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纪委书记要坚持原则,主动作为,强化监督,执纪必严。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党委工作部门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跟踪管理、监督指导作用,把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条例》阐明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规范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规定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加强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条例》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决策把关、干部人才工作、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强调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完善国有企业党内民主和监督体系。《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保障等方面也作出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6年10月,党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将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将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在当下十分紧迫和必要。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条例》阐明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规范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规定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加强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条例》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决策把关、干部人才工作、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强调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完善国有企业党内民主和监督体系。《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保障等方面也作出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6年10月,党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将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将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在当下十分紧迫和必要。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二)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

(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党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五)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体现企业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第四条国有企业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

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党员人数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总支。

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

经党中央批准,中管企业一般设立党组,中管金融企业设立党组性质党委。

第五条国有企业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当提前6个月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为主指导,审批程序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办理。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可以为党组织隶属地方党组织的下一级企业(单位)分配代表名额。

第六条国有企业党委一般由5至9人组成,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党委委员一般15至21人。党委委员一般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的党委委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

国有企业党总支一般由5至7人组成,最多不超过9人;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一般应当有1年以上党龄。

第七条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由本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第八条国有企业党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者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第九条国有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应当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有效开展党的工作。

第十条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工程项目、研发团队等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组织。临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七)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二)按照规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六)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第十四条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组)。

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确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董事长的,根据企业实际,党委书记可以由党员总经理担任,也可以单独配备。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篇十

觉到党组织的温暖无处不在。要经常开展结对帮扶、“献爱心,送温暖”走访慰问离退休党员、困难党员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强化党员的荣誉感。可适当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增强改制企业党员、下岗党员的再就业能力。

《条例》指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坚持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必须高度重视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重点在于推行四大机制:一是推行“素质提升”机制。建立机关党务干部岗位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多种形式的`专题讲座和培训,提升党务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不定期组织党务干部外出考察学习,通过上课受训、跟班学习、观摩思悟等形式,帮助党务干部拓宽工作思路,加强实践锻炼,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推行“目标考核”机制。出台机关党组织目标绩效考核意见,制定党务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对党务干部的工作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对于考核结果不及格的,应制定相应的惩处措施。通过科学系统的目标考核,充分调动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推行“关心爱护”机制。要结合《条例》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党务干部多渠道选拔、合理配备、轮岗交流和实践锻炼,保持机关党务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切实把中央关于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四是推行“监督管理”机制。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让机关党务干部定期公开分管的党建工作及相关业务工作。引导和强化党内监督和党外群众监督,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普遍关心、容易发生矛盾和可能滋生腐败的问题上。定期组织本单位党员对党务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为党务干部加压鼓劲。

五、进一步创新机关党组织的活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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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一

党的基层组织作为直面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重要抓手,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基层党组织的规范换届运转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了规则红线。

基层党组织作为党的最基层组织,是贯彻党中央政策部署的基层抓手,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要切实提升党的基层工作,提高基层治理成效,就需要通过完善基层党组织的选举程序,进一步规范党的基层党组织换届秩序,来选拔一支更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条例》的出台为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提供了制度保证,体现了党中央管党、治党的决心,有助于打造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党组织的换届程序、方法。《条例》的实施有利于加强从严治党。通过规范基层党组织的选举,打造出一支忠诚、担当、廉洁、务实的干部队伍。通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的运转流程,发挥党内民主,让优秀的党员干部当好旗帜做好表率。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就需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条例》的出台为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提供了保障。

《条例》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程序,制度化科学化选人用人。为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坚实基础。通过《条例》的实施,选贤举能,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为基层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增强集中基层党组织的活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水平。《条例》的实施也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二

按照学院党委的部署,机电工程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建工作。5月10日下午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专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并总结在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现在就«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新《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贯彻了中央对高等学校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是高等学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对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党建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要把抓党的建设与学院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1、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集中制等党内基本生活制度;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严格程序,把好入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2、在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同时,进一步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改进工作作风,搞好团结协调。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逐步形成一种有问题及时向组织汇报,有困难找组织解决的氛围,以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3、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定期召开各类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分析了党员队伍的思想情况,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和关心党员干部的思想情绪和实际问题,能及时帮助指出、化解矛盾、改正缺点、增强团结。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党员干部在学习、工作、团结等方面起了表率作用。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驾御风险的能力。在继续抓好廉政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党的优良统教育的同时,加大党风党纪教育的力度,根据学校制定的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加强管理,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新的形势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勇于实践,勇于创新,深入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措施,达到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的目的,把各项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三

新的《组织条例》增加了新的内容,对我们党和国家机关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六个方面更高的要求。

第一,在总体上提出了要以改革和创新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

第一章总则增加第二条、第五条内容,对党和国家领导机关的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从指导思想上、内容上、功能上、运行上提出了要求。一是在指导思想上,基层党组织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除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外,又增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在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内容上,紧密围绕本部门的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又增加了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最后充分发挥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三是在功能上,就是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的协调监督作用。四是在运行上,增加了第五条整整一条内容,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要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带头发扬民主,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这里新的内容是增加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我们在把握学习新内容的同时,要处理好学习新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果与马克思主义本身的关系。前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在美国和一些发达国家马克思的《资本论》脱销,在千年世纪之交,对于世界人类文明进程作出积极贡献、最有影响的人中,马克思名列榜首,所以马克思主义是世界观和方法论,我们不能有了新的内容就只学新的,对于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就不再学习。真正掌握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人就会变得很睿智、大气,人就会不仅了解了过去,并且能够洞察现在和预知未来。

新增加的第五条非常强调集体领导,我觉得这是有针对性的。现在改革中出现一个悖论:一方面是基层的民主化的进程越来越快,人民的参政议政意识越来越强;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大大小小党的书记处于一种居高临下、没有监督和制约的位置。现在制度建设不到位,缺失了监督和制约的书记们就完全靠他的个人品质、觉悟、良心在做事。现在人类社会已经进入到信息爆炸时代,任何一个人都不是超人,他的能力已经不能够承载和驾驭身上的担子。包括一个家庭都得民主,虽说“家有千口主事一人”,但是主事这个人不可能不顾及其他人的感受,自己去拍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提出了一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要加强集体领导、集体决策。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一些分子从银行部门、交通部门转到了党的重要部门,一些特大贪污犯都是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市委书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苏共74年执政,咱们能不能安全的逾越这个瓶颈期达到我们最理想的终点?这回专门新设了这一条,一定要注意。如果你本人是支部书记,一定要有这种胸怀。原湖北省省委书记王仁重曾经在中央党校讲过一次课,举了一个例子对我挺有启发的。在他当地委书记时开三级干部会议,决定这一年如何发展、要取得什么样的成效。在开会前他已经把这个地区各种情况都摸透了,并写了一个新的一年工作报告,把各个方面带有苗头的、该注意的问题全都写上了,然后在会上向大家布置,布置完就讨论,可是做报告的时候大家听的不是太投入,讨论的时候也不是很激烈,后来他就琢磨我付出了这么长时间调查搞出来的东西,为什么是这样的态度呢?后来等他到了省委当省委书记的时候又开三级干部会议,他改变了方法,事先他也调查研究了,做到了心中有数,但会上他先不说,先由大家讨论,讨论的内容就是他要做报告的主要内容,在讨论中大家畅所欲言,跟他所要做的报告完全吻合,同时又增加了一些鲜活的、具体的语言特点,他把这些东西汲取进去了,讨论完了他来做报告,这时候再做报告,参会人员一个个眼睛像放光一样地看着他,从他的每一句话中来捕捉他在讨论中发言中自己的一些想法,结果这个报告赢得了非常热烈的掌声。因为他的报告囊括了与会的书记们的想法,这时候下级再执行就很高兴,觉得里面有自己的想法和建议,这就是工作方法。我们当书记光有为人民服务的心没有好的方法也不行,要集中大家的智慧。

第二,规范了组织的设置,充实明确了职责。

一是明确了机关党的代表大会实行任期制。第六条规定了一些机关党的组织设置、委员会和党员代表大会的产生、任期,最后加了一句“机关党的代表大会实行任期制”。二是第九条增加了机关基层党组织应该按期换届。三是增加第十条,规定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应当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书记或者相应职级的党员干部担任。四是第三章第十三条对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充实了新的内容,比如说对于机关党员干部的权力进行监督、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纪行为的检举、保障党员的权利等。五是新增了第八章第三十六条,明确了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职责。这就是第二个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是要各司其职,要稳步健康地搞好工作,就必须要规范设置、必须要明确责任,不然就会是一团乱麻。

第三,增加了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更加注重加强制度建设。

首先就是第四章的标题增加了“服务”,基层党组织对党员从“领导”转向“服务”,我认为是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职能跃升的一个必然趋势。好多地方行政和党组织的两个领导闹别扭,往往跟党的组织职能和功能的定位不对有关系,包括邓小平同志提出党政分开,到现在也很难分开,所以现在老百姓把很多政府要做的事情的不满全部记到共产党的账上。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应该是在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桥梁,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帮助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政府,帮助政府把握航向、实现人民的心愿。服务基层有很多地方已经作出了很好的样板和表率,比如上海一些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服务,浙江的党员服务电话,党员有什么困难,一拨电话马上就有党的基层组织的人来帮你解决。

二是第四章新增第十七条,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认真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现在有些农村的基层组织这点做得很好,当这个农村富裕起来之后,他要留一些款项来扶助那些失去劳动能力、家里没有儿女的老党员,给他一定的生活保障。改革开放以后,很多地方在这方面出现了一些缺失,以至于这些为国家为当地的老百姓作出了很大很多贡献、付出很大精力的老党员晚年过着非常清贫的生活,所以现在就是对基层机关提出了要求,这完全是新的。

三是在服务功能中加强制度建设,提出了要建立党员教育的长效机制。第四章的第十四条内容基本是新增加的,对于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比如说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相结合,培训的时间一般党员不能少于24学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不能少于40学时,另外还有集中轮训的制度等。我们的基层党组织就得按照这个具体要求去做,不但提出这样的要求,而且要为党员服务,还要提高党员的素质,要对党员进行培训。北京有的部门一年培训次数非常多,而且一次培训几乎把我们学校不同学科的教授都请上一两个来讲课,当然每个部门的具体情况不一样,就是工作的含量、工作的强度,还有学政治和学业务的比例都不太一样,都有自己的规划,总而言之就是现在各单位已经越来越注意了。

四是把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作为一种正常的、常规的活动,写进了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建设的条例里,争先创优活动要常年搞下去,这也是一个载体、一种机制。

五是增加了要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比活动的内容,第四章第十六条,这个内容既然写上去了,在干部的考核中就要有一些具体的要求,增加原则性和实效性,而且要定期开展评比活动。这就不像以前只是提要求、提号召,现在要有实效、有评议,不仅仅在党内,如果单位党员少,大部分是群众,那群众也要参加这样的评议。

第四,推进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

中国现在是,又正值社会的转型期、党的转型期,在这个转型期,权力需要监督和制约,因为任何权力只要没有监督和制约必然会导致腐败,改革开放步步深入之后,党内腐败现象频频产生、屡禁不止,使我们党对权力需要监督和制约的认识又进一步加深了,体现在党的文件上就是党的先进性不能一劳永逸。过去认为革命党打下江山就一定会代表人民群众,现在看来不是,我们认识到了所有的公共权力都具有强制性、扩张性和利己性的共同属性,中国共产党手中的权力也不例外。不同的是,中国共产党自己表明我们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因而除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特殊的利益,因此这个利己性应该体现在只要是利共产党就是利人民,只要是利人民就是利共产党。如果说执政前的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是鱼水关系、血肉联系,执政之后面临的最大考验就是能不能抵御公共权力的腐蚀,他的强制性、扩张性和利己性体现在哪?如果跟人民站在一起,把代表人民利益的决策扩张到全国范围,大家一起往前走,国家只能越来越好;如果利己性代表的只是个人小集团和大大小小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扩张扩得越大,背离人民就越远,下台就越早。

推进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至关重要。一是在新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五章里专门增加了第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一条三条,这三条中心的内容就是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强化和保障党员的权利。为什么推进民主化的进程中个人专断反而更厉害?因为现在很多党的领导人同时也是政府的领导人,有的地方你要是给党的书记提了不同的意见,在行政上就不聘你、不提拔你,就给你小鞋穿,因此在主要领导面前谁也不敢谈不同意见。新条例中这三条新增内容为的就是要保障党员的权利,因为有些干部只强调让党员行使义务却不保障党员的权利。这三条的内容很多,其中在保障党员的权利方面,第二十条里有一个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四权,就是在中国共产党执政的过程中,从采集民意到进行决策到决策的实施,再到实施效果信息的反馈,所有的环节都要做到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四权到位。保障党员的权利具体就落实在这四权上。

二是增加了对党员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内容。新条例第三条、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党的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第二十三条一共讲了八项内容,具体内容大家可以看一下新条例:第一项增加了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的部署;第三项就是实行科学决策、增加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这是党内民主的提升和法制化的建设;第六项增加了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用这个替代了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就是针对现在有些部门在选人的时候只注重有没有本事、能力忽略个人品质的问题;第七项增加了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情绪健康的监督内容。这种监督内容一个是在监督内容中对于党员干部的要求更高了。在监督的方法中也增加了新的内容,第二十四条增加了民主的内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民主生活会,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还有督促本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定期检查并按规定报告情况,这个是对于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制度监督,提出的一些新的要求。第二十四条关于监督方法有八项,其中最后一项是新增加的“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监督作用,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责任,防止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以前没有这样的规定。

第五,提高了对党员素质的要求,增加了保障党员干部、党务工作者素质的措施。

这一点具有很强的时代气息,因为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是民主化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人性化凸显,与此相应,领导干部的素质发展趋势是逐步从权力的影响力转向魅力型的影响力。西方就领导者应具备的才华做了一个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诚实、有鼓舞力、为人坦荡、公正等个人品质是广大民众对领袖的要求。一个人追逐的是权力还是个人品质已经纳入到广大的民众视野之中,所以现在对于领导者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这就是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在我们修改后的新的条例里面,对于素质的提升强化了这么几个内容。

一是强化了群众意识。因为执政党面临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执政之前跟人民群众是一样的,都受到旧政权的打压、镇压和阻截,所以他代表人民的利益和人民融为一体,人民为了保护共产党员、八路军和红军不惜付出自己的身家性命。党在执政之后多次提出了密切党群关系的呼吁和下发这样的文件,就是强化了群众意识。比如说我们在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职责里强调,要团结党内外的干部群众,为什么提到团结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呢?因为党置身于民众之中,党不是人民群众的主宰,党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要达到预期目的的一个工具,因而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中,要从代替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到代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转向支持人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我们是党和国家的象征、政权的象征,我们是决策者和重要政策的执行者,政策的制定是否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我们党和国家机关的党员和党员干部至关重要。

二是增加素质的要求,就是增添了领导的才能。增添了领导要有依法决策的能力,要有创新精神。我觉得创新精神对于我们北京市粮食局这个部门基层组织活动中非常重要,现在除了牛奶危机、空气污染、水污染、光污染外,吃粮的危机已经开始显现了,在粮食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制定跟粮食相关的政策、在体制机制中探索一些创新,北京市的粮食局责无旁贷。现在好多女生都怀不上孩子,都说是转基因食品造成的,现在粮食危机已经危及到人的生存了。我们这个民族过去近一百年屈辱的近代史,就是一场亡国灭种的斗争,现在我觉得这种斗争并没有泯灭。比如说现在中国宗教的蔓延非常快,各种宗教在中国的发展远远超出宗教的发祥地,那不就是一个党的凝聚力在下降吗?另外,国内产生了信任危机,药是假的、奶是三聚氰氨、肉也不能吃、油也不能吃、粮食也不能吃,那是一种什么情景?所以我觉得一定要在中国的老百姓感到粮食危机之前,我们北京市的粮食局率先在首都拿出一整套创新的方案,从流通、市场价格、对百姓的引导,从你吃到嘴里,到后来的反馈,怎么样及时吃到新鲜的、有质量的粮食,这就是我们粮食部门党组织加强党组织建设,来保证粮食部门的本职工作,对北京的市民作出贡献。

三是领导才能里要注重个人的品质。增加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就是我们在选人用人、评先进、评级的时候要把“德”放在前面,古人讲“有德无才君子也,有才无德小人也”,这个“德”就是诚信。新条例在领导才能里强调了对于品德的要求,第六章的第二十六条规定,机关基层党组织应该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增加了国情教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教育。这回在党和国家机关的基层组织建设中,对于思想政治工作要进行的教育里提出了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我觉得不是一个偶然。因为现在是一种指导思想和多种价值观共同并存、互相冲撞的时代,三种社会形态的糟和劣一应并存,我们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过程就是在中国与西方、全球文明与愚昧、传统与现代的剧烈矛盾中向前发展,要在这样充满着无数物质诱惑之中保持个人的优良品质,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党和国家机关的党员干部首当其冲应该做到。还要增加人文关怀,第四章第十七条是新增加的一条,要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我觉得现在有一些党的基层组织对党员、对员工的关心是倒退了,我们的基层组织失去了过去的凝聚力,本来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现在互相之间谁也不往来,所以要增加人文关怀,这样才有凝聚力。第六章二十七条规定,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并且专门加了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有一些触犯刑律的领导干部,在被处置极刑之前会说为什么就没有人提醒我一下,为什么我只接到一个让我任职的谈话,而在我任职期间出现这样的事没有人找我谈过话,没有人提过醒,最后出了事一并秋后算账?我们党和国家领导机关的这些干部都担任着重要的职务,我觉得他的职务再高,在我们党的组织里也是一个普通的党员,我们有责任向他转告一些党员群众对他的反映,给他善意的提醒,还有心理的疏导,有时候是在心里迈不出这一步。提高党员的素质要求还体现在对于党务工作者素质的要求上,比如说第七章第二十八条,整个这一条全都是新加的内容,这是对党务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机关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并且提出了占党员总数的1%到2%的数字要求。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也是为了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素质,第三十一条讲党性重品行,第三十二条提出了定期进行轮训和培训的具体要求。还专门增加了第三十四条,要关心和爱护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及时发现和表彰宣传他们中先进的典型。

一是在党和国家机关成立了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并明确了九条职责,这表明了我们党对于机关党的基层工作的指导和领导做了进一步加强。二是在指导方法上增加了具体的要求,第八章的第三十七条规定,部门党组(党委)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主要方法是: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通过机关基层党组织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这就要求上级领导了解情况不要浮于上层而要深入基层。第三十八条要求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带头做好机关党的工作。各级地方党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工委(党委)的工作汇报。一些机关是一人身兼书记和行政二职,领导的工作内容很重,党员也特别多,因而好多机关党和国家机关的基层组织的活动流于形式,完全就是听行政的招呼,没有党的组织活动的特点,新条例提出具体要求就是对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的一种重视、要求和保证。

今天从三个大的方面给大家谈到了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新条例增加的新内容、新特点,在六个方面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总而言之,新的条例更具有时代性,而且更加细化,对基层的对于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的党员干部和党务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且有具体的措施保证。我想通过这次学习,大家一定会跟自己的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使我们党的基层组织的活动有一个新的气象。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篇十四

“观摩学习基层组织”是指到基层组织中去,跟随组织的工作人员一起参与工作,并从中学习经验和技能。此次我也有幸参加了一次基层组织的观摩学习,深有感触。今天,我想分享我的体会和感受。

基层组织的负责人有很高的能力和良好的组织能力。在我参加观摩学习的这段时间,我发现基层组织的成员们都非常努力、勤奋、有纪律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每个人都很清楚自己的岗位职责,都在积极地工作和努力实现组织的目标。这让我非常感动,我认为基层组织的成员们都非常了不起。他们不仅有高超的组织能力,而且具有实际的行动力。我对他们深深地赞叹不已。

在观摩学习过程中,基层组织的成员们有着非常好的工作态度。他们认真对待每一个工作环节,从来不马虎。即使有时候遇到困难和挫折,也不打退堂鼓,继续全力以赴。这让我受益匪浅,我认为以后我也要学习他们那种执着、专注的工作态度,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实力,成为一个优秀的成员。

第四段:基层组织的良好运营让我受益匪浅。

通过参加观摩学习,我看到基层组织的良好运营模式,并对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次参加观摩学习,让我对基层组织的管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我也了解到了组织成员之间的紧密合作和团结互助。在这个团结互助的组织中,每个人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地工作,最终实现了组织的目标。组织能够如此有效地运营,这势必离不开组织成员之间的密切协作和良好团队氛围。通过观摩学习,我也学到了如何构建一个优秀的团队,如何发挥个人的价值。这是对我的成长非常有帮助的。

第五段:结语。

通过这次观摩学习,我学到了很多关于工作和团队合作方面的知识,也感受到了基层组织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我要将观摩学习的精神转化为行动力,继续为达到组织的目标而努力。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也能成为这样一个能够为组织作出贡献的人。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五

党和国家机关所处地位和工作性质决定了党和国家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党和国家机关组织建设事关全局,主要基于三点。

第一,中国的发展正值关键时期。

随着中国在世界的地位越来越高,很多国家已经把中国看成一支劲敌,进行激烈的竞争。前不久我们到意大利访问跟他们的学术界交流,罗马大学一个知名国际政治学教授在讲到未来的世界时,用一种非常低沉、忧伤的语调说,“我们欧盟在国际舞台上就将失去发言权了,将来主宰世界的就是美国和中国,美国打伊拉克战争,你们中国给他钱支持他。”我们听了一愣,怎么是中国给钱呢?后来一想,我们中国当时是买了美国很多国债,买他的国债不就等于支援他吗。后来我就针对这个做了一个发言,我说您这么说是从您那个角度来考虑,我认为不是这样的,我们中国人和欧洲一些历史悠久、文化传统久远的文明古国有着更多共同的东西……。从意大利罗马大学研究国际政治的教授嘴里说出整个欧盟将来在世界的国际事物中没有发言权,我们感到了他们对于未来的忧虑,而且对于中国未来在世界的地位看得很高。

我们进入到新的世纪已经了,这11年中中国的发展很快,现在我们不是要快而是要稳下来、慢下来,这样才能更加健康地发展,可是巨轮一旦启动就很难控制。中国的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现在进入关键期,就是进入整体的改革、综合配套的改革时期,改革涉及到了最深层次的东西,如果再用一些口头的、书面的语言去委婉开脱已经不行了。随着中国在世界地位的日益攀升,我们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问题、原来积淀的计划经济的旧问题、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一些旧观念、中国入世之后引发的一些问题等诸多问题纠结在一起引发的社会震荡急需解决。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美国著名作家奈斯比特写了一本《大趋势》对未来的世界做了一个预测,后来他又写了一本《亚洲大趋势》,在跟江泽民见面之后,根据江泽民的建议又写了一本《中国大趋势》,他前年到中央党校来讲课,互动的时候我问他认为发展中的中国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是什么?他几乎没加思考就说是日益加大的两极分化。我们现在是处在政治关键期,关键期的体现一是要触到深层次的问题;二是像两极分化、腐败、人民生活安全的问题要解决。邓小平讲过,改革开放如果经济上去了,但是盗贼横行、成风,这样的改革就是失败的改革。在人类的发展史中,当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人均达到了一千到三千美元的时候就进入瓶颈期,瓶颈期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两极分化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光经济上去了,政治体制改革对于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等没跟上,改革就会前功尽弃。所以说,我们现在虽然已经解决温饱开始走向小康,但我们要求的是全面小康,就是要让改革的成果惠及13亿人口。三是现在中国恰逢发展的机遇期。我们赶上了这一次信息革命的机遇期,要抓住这个机遇期向前发展,一旦抓不住就又会落后,所以我们说是关键期。

第二,中国共产党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繁重性世所罕见。

对于人口多、幅员辽阔、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都非常不平衡的中国,要想抓住这个机遇期,就必须有一个强而有力的政治集团来领导,这个政治集团就是中国共产党。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解决前面说的诸多问题是非常艰巨、复杂和繁重的。为什么是这样的艰巨、复杂和繁重呢?我觉得跟当今中国所处的社会形态有直接关系。人类社会发展大体经历了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现在的信息社会,当今的中国处在哪种社会形态呢?严格说来中国现在是三种社会形态并存,就是三种时空重叠交错、三种社会形态的优和劣一应并存。而中国目前社会处在转型期,党也处在转型期,两个转型期再加上三种社会形态并存,中国一方面出现了一大批勇于改革、无私无畏的改革者,同时也出现了相当一批分子。在这种情况下,既要抓住机遇,又要团结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和56个民族向前走,世界上任何一个执政党都没遇到过这样复杂的状态,现在中国共产党遇到了,遇到了还得担起来。今年是辛亥革命100周年、苏联解体20周年,前苏联共产党成立93周年、执政了74周年,中国共产党到今年是执政62周年,离苏联的74年还有半。苏联解体之前,社科院向苏联工人、农民做了一个调查问卷,问题就是你认为苏共代表什么人的利益?答苏共代表广大工人农民利益的只占7%,10%几认为苏共代表苏联共产党员的利益,86%认为苏共代表党政领导、官员的利益,这样能不解体吗?所以说中国不能乱,中国还得有一个强而有力的政治集团来领导,这个政治集团就是中国共产党,屈辱的中国近代史证明了中国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的面貌就焕然一新。

中国共产党要担好这种繁重、复杂、艰巨的任务,就得搞好党的建设。党的建设包含很多面,从组织的层面,有党和国家最高的领导部门、党中央、国务院、国务院的各部委、基层组织等。我觉得党和国家机关是党和国家的领导部门,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的象征、门面,是党和国家各行各业的大政方针的决策部门。中国能否抓住机遇解决改革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率领国家继续往前走,实现我们党的宏伟战略目标、实现人民的心愿,党和国家的基层组织就承担着保证党和国家机关健康运营的重要任务。

第三,党和国家机关的重要性就在于他的影响力非常强。影响力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你要是做得好,正面的影响力就强;你要是做得不好,老百姓就说党和政府不好。甚至他见到的某个人、接触的某个部门没给他留下好的印象,他就会这样去进行评价,因为这就是他身边的事,他身边的人。党和国家政权的象征,他的形象取决于党和国家机关里的具体工作人员。党和国家的机关的基层组织建设搞好了,每一个党员都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那我们就能够真正的用一种强壮、饱满、光明、阳光的形象展示在老百姓和世界面前,我们就能作出正确的决策,我们就能有很强的影响力。这就靠我们能不能搞好党和国家机关的党的建设、搞好党和国家的基本建设,搞好的规范就是《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个条例是对党章在相关方面的补充和细化,因此也叫党规党法,它是我们开展党和国家基层组织活动的依据、是要遵循的法规,只有这样才能纳入到正确的轨道,才能和党的奋斗目标、政治路线相一致,才能全国一盘棋,最终实现我们心中共同的愿望。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篇十六

抓党建,促发展,为国企改革发展强“根”铸“魂”。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连日来,湖南省国资国企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条例》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加强国企党建,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对加强我省国企党建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省国资委副主任杨平表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下一步,我省国资国企系统将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企业将结合实际,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使全省国企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以此推动全省国企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办好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领导力、竞争力、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月7日,省国资委党委召开省属监管企业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参加述职的国企党委书记纷纷表示,通过认真学习《条例》,大家对搞好国企党建更有底气、更有信心。

《条例》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湖南建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叶新平认为,《条例》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作为一家有着68年历史的省属大型国企,湖南建工一直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党组织建设这一国有企业独特优势,把握战略方向,推动改革创新,将党的建设融入集团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体系,坚守集团作为国企的红色本色。

在湖南建工集团,企业发展战略、机构设置、项目投资、薪酬制度等重大事项先由集团党委研究讨论,已经形成常态化,确保了集团党委把好政治方向、改革方向和发展方向,企业规模与业绩快速增长,2019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

《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员发挥作用和发展党员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大代表、湖南路桥集团长江分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龙秋亮感触最深,他们公司坚持把支部建在项目上,做到哪里有项目,哪里就有党支部,使党建工作与项目建设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七

截至2010年底,我们党已经拥有3222个各级地方委员会、389.2万个基层组织、8026.9万名党员,党组织和党员数量多、分布广、差异大。目前,虽然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深入开展学习,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来自观念、机制、环境等方面的因素还制约着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开展。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学习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被动化”倾向,对学习敷衍了事、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把过多的精力放在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经济任务和经济指标上,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关心不够,不重视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系统的学习活动。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常以工作忙作为借口,没有充分认识到学习、工作、生活三位一体的辩证关系,把学习与工作割裂开来;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总觉得学习尤其是理论学习是空的,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压力感;还有一些党员干部参加工作的时间较长,认为凭以往的老经验,完全可以解决新问题,存在着凭老经验老办法做事的情况。部分干部受功利等不良风气的影响,忙于迎来送往,忙于“跑关系”、“走后门”,对于学习“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不想学、不愿学、不善学的现象较为突出。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偏重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深造,追求业务知识的精和深,不能及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扎实深入地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缺乏有机结合,影响了综合素质的提高,导致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感性不强,工作能力、工作质量得不到有效提高。

(二)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保障。各级党组织基本上已建立了配套的学习制度,但在具体的执行中,仍存在“简单化”倾向,学习大多采用会议的形式、读报的方式进行,刻板单一,趣味性不够,吸引力不强,缺乏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难以做到时间、场地、精力“三保障”。

学习,来不得半点马虎和一丝懈怠。时代在进步,总是要甩下一些因不勤于学习、不善于学习而跟不上前进步伐的人。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学习状况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素养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特别是当前加快转变方式、调整结构,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新形势,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养成认真读书、刻苦学习的好习惯,形成勤于思考、研究问题的好风气,在新的实践中重新学习、继续学习、不断学习。开展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就要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和广大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突出实践特色,把握着力点,努力把创建基层党组织的目标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确定学习的重点。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要着眼加强理论修养学习和提高业务能力的学习,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需的新知识新经验,大力倡导优良学风文风,努力把学习收获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成效。就读书问题,黑龙江省委书记吉炳轩曾谈到了读书的原动力问题,谈到了读书很苦、读书很累、读书很难,但读书也是快乐、也是幸福,根本原因是主动读书还是被动读书,即要解决好为什么读书的问题。要做到为求知而读书,读有所得;为修身而读书,读有所循;为工作而读书,读有所用;为生活而读书,读有所乐。作为一个领导干部,从职能责任出发,有六个方面的书是必须要读的:(一)多读哲学,辩证唯物;(二)多读政治,头脑清醒;(三)多读历史,心静眼明;(四)多读法律,知规守正;(五)多读科技,自觉主动;(六)多读文学,修身养性。

二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和带动作用。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学习,特别是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党中央坚持把学习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央政治局带头实行集体学习制度,为全党树立了典范。“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领导干部作为党组织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减少应酬,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学习上来。要把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习惯,先学一步,深学一步,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发挥火车头、带头人的作用,带领党员和干部群众投入到创建党组织、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的活动中去,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学习的良好氛围。各级党政领导机关也要率先垂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推动下属部门和下级党组织的学习。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带头进行宣讲辅导,以自己的示范作用推动党组织建设,带动学习型社会建设。

三是不断改进学习的方式方法。改进学习方式方法,深化一个“创”字,积极探索推进党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建立学案导学制度。“学案导学”的着眼点是以人为本,关注学习人全面发展,促进健康人格的形成,为学习人终身发展服务;是以学案为载体,以导学为方法的教学活动,倡导学习人自主学习,自主探索,自我发现,自我解决;是培养学习人自主学习能力,注重学法指导,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的教学策略,是学习人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生存、学会发展的有效途径;最终目的是进一步转变讲授人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转变学习人学习方式,改变课堂教学结构,优化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其操作要领主要表现为先学后教、问题探究、导学导练、当堂达标。

(二)坚持个人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个人自学是建设党组织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学习质量的有效方法,也是提升个人素质的重要途径。组织集中学习,是提高学习质量、力求学懂弄通的重要手段。各基层组织要根据实际需要,找准建设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紧扣发展的核心目标,不仅要做到缺什么知识就学什么,还要着眼长远的开展学习,做到与时俱进。采取定期举办集中培训、专题讲座、举办各类培训班中心发言、主要发言、辅助发言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广泛进行交流,力求使个人的学习思考成果成为大家的共同财富。

(三)坚持在职学习与业余学习相结合。每名党员干部要结合工作和个人情况,制定自学计划,变被动学为主动学,形成终身学习意识,每年保证有足量自学时间。广大党员和干部还要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单位的主管领导,每年要撰写1篇调研报告。

(四)建立“述学、督学、评学”制度。党组织建设要求大家树立“不断学习、终生学习”的理念,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在阐述全面小康目标时,就将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人的全面发展和终身教育体系的基本形成确定为全面小康目标之一。所以,必须建立健全学习的长效机制,确保党组织建设顺利推进。要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制度来规范学习。要求参加活动的党员干部在每月一次的组织生活会上,除了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外,还要汇报本人本月学习计划的完成情况,包括所读书目、学习内容及收获体会等。党组织要做好督促检查,重点是查看读书笔记及调研文章的完成情况。年终支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点评,最后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由支部全体党员投票评出本年度个人学习考评结果,并将评比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依据。并把学习态度、能力和效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四是立足实际务求实效。

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就是学以致用,广大党员干部要努力掌握和运用好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不断提升理论水平、知识素养和实践能力;要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要提高谋划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提高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本领,肩负起加快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历史重任。

要调动基层党员参与的积极性,认真查找解决影响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让党员群众满意,使党组织真正成为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在实践中深化学习,做到学习理论与运用理论、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运用科学理论、科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只有紧密联系当前建设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学习,才能使学习深下去、工作促起来。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主动思考,寻求解决的办法,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长。围绕问题抓学习,以学习促提高、以学习促发展。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篇十八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推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11月8日下午,我系党支部在教学楼108召开了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工作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学习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会上,谢xx党支部书记传达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同时也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关的讲解。

谢书记指出,xx年8月13日,中共中央下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新条例体现了党的建设对高校的新要求,是指导学校未来一个时期党的工作的重要文件,必将对推动高校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结合我系实际情况,谢xx书记对我系各党员近期学习贯彻新条例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二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与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学校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和校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结合起来、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发展。三要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大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我校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上,谢xx书记就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作了强调。他指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是学校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学院、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系统思维,充分调研,做到信息到位。在做一项工作时,一定要预先要把困难想足一些,把工作做得早一些,要关心爱护学生,正确引导他们,热心关怀他们,积极鼓励他们。同时要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可尝试积极组织开展“网络教育读本”知识竞赛活动,要把关系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保障标准也不够高,大部分百姓在面临就医问题,特别是遇到疑难杂症时往往束手无策,甚至会出现家财散尽的状况。此时,医疗救助对缓解这些燃眉之急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感受到这项政策落实的还不够好,在此我针对此问题谈一些个人看法。

就我市而言,医疗救助主要针对的是低保家庭人员和边缘困难群体,需具备的条件是:必须为住院治疗的患者;在经过医保环节(低保家庭人员还需经过“济困病床”环节)后个人花费超过起付线(低保家庭人员为xx元,边缘困难群体为5000元),方能由社区上报至街道,再由街道上报至民政局,民政局审核通过后报至财政局,财政局审查通过后拨款至民政局,民政局将款项拨付给街道工作人员,最后由街道工作人员将救助金下发至患者手中。每人每年的救助上线为5000元。

整个过程财务制度非常规范,各级领导的把关、签字、单位公章、领取人签字、返回汇总表等都很完备。这样的环节设置对于确保医疗救助金的准确发放确实起到了很大作用,通过层层审核把关,基本上保证不会出现骗取或挪用医疗救助金的事件发生,这是值得肯定的,但问题也随之而来,许多困难家庭首先要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报销部分医疗费用,这个周期就比较长,低保家庭还需经过“济困病床”环节,周期就更长了,而有些定点医院不主动向患者介绍济困病床政策,本来是帮助穷人减轻就医负担的好政策落实的并不好。经过这两个环节再申请医疗救助金,又需经历一个漫长过程,可疾病是不等人的,病人的生命健康需要与时间赛跑,医院不是慈善机构,不会耐心等待救助金下拨后再收费。此外,起付线偏高,封顶线偏低也对困难病患的帮助不大,尤其是重症患者,花费动辄十几万到几十万,即使享受到全额,也仅为区区5000元,面对巨额医疗费用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

那么,只有从实际出发,重新制定新的救助政策,方能对困难群体给予真正的帮助,对此我有一点建议:

首先降低起付线标准,根据嘉峪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更符合实际情况的起付线标准。

其次提高救助标准,由目前的5000元升至更高标准,而且这个标准可以根据患病程度、就医费用制定多个标准,例如一般的病症可制定一个较低的标准;重症则可制定较高的标准。

再次,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率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减少审批环节,这需要民政、社保、卫生部门的协调合作;二是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真正把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有一件就要马上解决一件,不要拖拉和堆积。

第四,与定点医院协调解决部分病患无钱入院进行先期治疗的问题。可由民政部门协调,让病患先入院治疗,后由民政部门垫付医疗救助金。

第五,扩大救助范围。目前医疗救助金仅针对住院治疗的患者,但一些慢性病或特殊病种还需长期服药治疗,这些门诊治疗费用经过长期积累数额可观,也对患者家庭造成不小的经济负担,因此,可让这部分人将平日门诊花费的清单收集起来,达到一定数额时给予适当救助。

第六,建立临时性医疗救助应急基金。可使用这笔基金灵活处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急事、特事、难事,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好这些问题,使群众收益。

第七,真正落实好济困病床制度,让困难群众享受到政策温暖。

第八,定期回访制度的建立,使相关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对困难病患的救助效果和是否还存在就医方面的其他困难,并及时伸出援手。

第九,医疗救助不仅是物质方面的帮助,还应给予政策和精神方面的帮助。例如提供政策解答、帮助病患及家人寻求解决办法、协调其他部门对其帮助、对病患进行疏导和安慰等。

最后,对医疗救助政策进行宣传指导,让群众真正了解到存在就医困难问题后找哪些部门、需要哪些材料、审批发放医疗救助金的周期,使群众少走冤枉路、少花冤枉钱、尽快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

齐家治国平天下,小家安则国家安,每一个家庭都是国家的一个“细胞”,只有“细胞”能健康饱满的生活,国家才能运行的平稳、发展的和谐,因此是否关注每一个家庭的兴衰,是否努力解决好每一个家庭遇到的实际困难将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发展稳定的大局。

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替国家履行职责,就是为国家和人民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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