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森林火灾经典倡议书(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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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森林火灾经典倡议书(汇总15篇)
时间:2023-11-29 17:27:10     小编:碧墨

每一次总结都是对自己成长的一种认可和肯定。写总结要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准确而严谨地总结自己的表现。以下是权威媒体报道的成功案例,启发我们的思考和行动。

预防森林火灾经典倡议书篇一

广大群众:

你们好!森林是人类的朋友,这里,储存着我们赖以生存的水分,这里,释放着维持我们生命的氧气,这里,吸收着危害我们健康的气体。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期,天气干燥,又到了一个森林火灾高发期,为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避免无情的森林火灾瞬间将我们保护多年的美丽风景毁于一旦,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我们倡议:

一是自觉当好义务宣传员,增强防火意识。积极向周边的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让其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

二是自觉当好文明用火的执行者。不要在林区内烧田坎草、野炊等野外用火行为。提倡植树献花电蜡烛等文明利人利己的祭扫方式,不要将纸钱、鞭炮、香烛等明火带入林区和坟头。确实需要燃烧的祭祀品请在指定地点集中燃烧。

三是做好人身安全保障工作。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他(她)玩火引发烧山毁林事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应及时向镇政府报告(东光镇森林防火办电话)或者直接拨打火警电话119。在专业扑火队伍的组织带领下进行灭火救灾,扑火人员要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范。

希望xx镇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为了您和您家人及他人财产及国土资源安全,切记森林防火重在防范,文明用火,投身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为打造“宜居、宜业、宜休,幸福美丽新xx”而共同努力。

此致

敬礼!

倡议人:

xx年xx月xx日。

预防森林火灾经典倡议书篇二

xx县的公职人员们: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公职人员(含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干部职工和村居委干部及护林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在全县形成全民参与、共同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特发出如下倡议:

各级公职人员在回乡探亲、休闲和祭祀时,要广泛向亲朋好友、乡里乡亲宣传森林防火的有关知识,扩大森林防火的宣传覆盖面,让群众充分认识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避免野外违规用火,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各级公职人员在回乡祭祀时,要大力倡导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各种无烟祭祀,决不参与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各种祭祀,坚决制止在林区燃烧香烛纸宝、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公职人员要及时向所在镇或县森林防火部门报告火情,尽快疏导周边群众,尽快协助火灾扑救,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如果公职人员不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野外违规用火特别是参与祭祀而引发森林火灾的,除按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外,还要加倍处罚。

各级公职人员,xx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生态环境大家同创,绿色家园你我共享!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建设山川毓秀幸福xx、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振兴发展而不断努力!

倡议人:xx。

20xx年xx月xx日。

预防森林火灾经典倡议书篇三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全市生态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居住的环境天更蓝了、景观更美了。

xx山、xx山是我市两座得天独厚的山体公园,是市民登山健身、休闲、游憩的重要场所,也是重要的生态屏障。通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参与及大力支持,佳山、雨山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无重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的可喜成绩,在此向全市人民表示诚挚的感谢!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当前,已到了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秋季枯枝落叶较多,植被干枯易燃,森林火险等级急剧升高,连续干旱无雨给森林防火带来了巨大困难,加之每天进入佳山、雨山休闲健身的吸烟市民较多,佳山、雨山森林资源时刻受到威胁,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保护森林资源,预防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向全市人民倡议如下:

发生森林火灾,火势难以控制,扑救极为困难,不仅带来烧毁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多种危害,而且给国家和集体带来巨大损失。同时失火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对家庭和个人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依照《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以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树立“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的理念,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严格按照《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的规定,不在佳山、雨山防火区内祭祀用火、吸烟、野炊、点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使用明火照明、投放孔明灯及实施其他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要积极服从护林人员劝导,不态度粗暴、不明知故犯,同时要教育孩子不要在野外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灭森林火灾隐患。

一旦发现火情,要拨打119报警电话,以便及时组织扑救。同时在森林火灾扑救中,务必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禁止老人、孕妇、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参与扑火。“护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投身到佳山、雨山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xx。

20xx年xx月xx日。

预防森林火灾经典倡议书篇四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又是一年清明时,为有效遏制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最大限度保护好全县百万亩森林资源,建设绿色美丽陵川,在清明节来临之际,我们特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增强防火意识,严禁野外用火。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xx县政府封山禁火令,坚决杜绝在所有有林、有树、有草的区域及外沿300米内,进行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其他用火,以消除火灾隐患,保护森林安全。

二要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奠。树立文明的祭奠理念,大力提倡通过植树、种草、献花、挂压纸等文明方式来践行孝道、寄托哀思,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与保护森林的良好愿望,用更加生态、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

三要争做模范表率,引领文明新风。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带头做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带头人,并教育、规劝、影响和带动家人及亲朋好友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呵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建设和谐陵川、美丽陵川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森林草原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减少噪音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此,向乌兰察布、大同、张家口三市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理念。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要从我做起,不随意践踏和毁坏一草一木,共同建设和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林区内可燃物急剧增加,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草原火灾呈现逐年快速递增的态势。因此,必须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牢固树立文明祭祀理念。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积极倡导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安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四、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生态工程项目区,不在野外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茬、燎地边等农事用火;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管理,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一)森林防火期间,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

(二)森林防火期间,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

(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第五十三条,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述标准的规定,第一条【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述: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到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队伍中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共建首都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而努力奋斗!

倡议人:xx。

20xx年xx月xx日。

预防森林火灾经典倡议书篇五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森林草原具有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减少噪音、调节气候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奠定了xx作为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地位与作用。为切实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态环境,我们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1、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的理念,做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不随意践踏和破坏花草树木,不乱砍滥伐林木和私开滥挖耕地;自觉做到不捕杀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保护人类共同的朋友。

2、维护生态环境,增强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异常天气增多,森林草原火灾在我国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特别是秋冬季节天气干燥,林内可燃物增多,一旦发生火灾,将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危害。要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自觉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把损失降到最低。

3、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文明方式祭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征的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减少火险隐患。

4、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牧区,不在林牧区吸烟、烧烤、野炊,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患;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让我们携手行动、守望相助,积极投身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去,为把xx这道绿色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为使xx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而共同努力!

倡议人:xx。

20xx年xx月xx日。

预防森林火灾经典倡议书篇六

xx市民朋友们: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能够生产木材、食材、药材和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我市生态环境脆弱,森林植被造成破坏,难以恢复,成本巨大。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火源管理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措施和重要手段。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此,我们倡议:

1、禁止在林区及林区周边用火,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五不烧六不准”规定。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时,须报县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审查批准,并要预先开设防火隔离带和有专人负责安全。

2、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节假日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在烧香、烧纸点烛和燃放鞭炮前,要将坟墓周围茅草杂柴清理干净,并做到人离火灭。

3、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林区及其周边玩火。

4、造成森林火灾,要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5、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受到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警告。

6、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当地乡镇或市县区防火值班电话。

7、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自觉遵守规定,积极参与我们的倡议。

倡议人:xx。

20xx年xx月xx日。

预防森林火灾经典倡议书篇七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大敌,是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元凶,是破坏社会稳定的祸根。在安庆市,每年由于上坟烧纸、吸烟等人为引发森林火灾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我们的绿色家园。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预防森林火灾,安庆市森林防火消防工作指挥部、安庆市委宣传部特别提醒您:

1、严禁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燃放鞭炮,提倡文明祭祀。

2、严禁在林区内吸烟,乱扔烟头。

3、严禁烧田埂地坝,烧荒、烧灰积肥,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炼山。

4、管好您的孩子,监护好智障患者,不要在林区野外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拨打110、119或12119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或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要承担赔偿责任;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将依法受到行政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发生森林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务必自觉遵守。

倡议人:xx。

20xx年xx月xx日。

预防森林火灾经典倡议书篇八

朋友们: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每年的11月到次年的6月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每年3月到5月是森林防火特险期,点点火苗可毁整片山林。为了严防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倡议共同遵守如下规定:

一、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草、果园清杂、野外烧饭等;

二、在林区祭祖扫墓时不焚烧香烛、纸钱,不燃放烟花、鞭炮;

三、进入林区不带火种、更不能吸烟;

四、教育孩子不在林区进行篝火、烧烤、野炊等活动;

五、进入林区时服从守口人员和护林人员的监督检查,自觉抵制野外用火行为,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扑救;六、在森林火灾扑救中,要高度重视安全,老、弱、孕妇、幼、病、残者不要参加扑火。

为了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您的家庭幸福,请自觉预防森林火灾。

此致

敬礼!

倡议人:

xx年xx月xx日。

预防森林火灾经典倡议书篇九

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中小学生,农民朋友:

一年一度的冬至即将来临。冬至祭祀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人们都要以各种方式祭奠已故亲人,表达怀念之情。但同时冬至时节正处在森林防火紧要期,不文明的祭祀方式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近年来,在我区范围内及其周边地区,因采用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的方式上坟祭祖所引起的火灾仍然偶有发生,不仅火灾当事人为此付出代价,而且还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和良好的.生态环境造成损失。为此,值冬至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向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要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提倡厚养薄葬、从俭祭奠。要破除扫墓祭祖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摒弃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拜祭活动,大力倡导鲜花祭祖、植树祭祖、网页祭祖等文明健康安全的祭奠方式。

维护生态安全,共建绿色家园,是我们广大市民朋友的共同义务。大家要从我做起,不从事、不参与不文明的祭祀活动,主动劝导家人和他人的不文明祭祀行为,做“告别陋习,文明祭祀”的带头人和传播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我们在祭扫活动中要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绝对服从森林防火人员的管理,不在林区吸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加强教育引导,对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加强监管控制,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全区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机关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要用文明缅怀、关爱森林的实际行动,成为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护绿的带头人,为“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共筑更美更富黄山梦”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xx。

20xx年xx月xx日。

预防森林火灾经典倡议书篇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也是我们共同的财富,更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当前,森林草原防火进入高风险期,森林草原火险隐患较多,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我们特此发出如下倡议:

森林草原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草原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请积极向周边的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草原的重要性、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

森林防火期内,大家进入林区要提高森林防灭火意识,自觉接受防灭火检查,严禁一切在林区吸烟野炊、烧香祭祀等用火行为,让火源远离森林草原,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守护好“绿水青山”。

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未经专业扑火培训的人员请不要参与直接灭火。坚持从我做起,提倡以清扫墓地墓碑、献一束花、敬一杯酒等雅致方式寄托衰思、缅怀先辈,把文明祭扫活动与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结合起来,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消防法》第64条第2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五、自觉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守护者请大家积极配合森林防灭火安排部署,齐心协力、协同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群防群控工作。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重大,让我们共同携手,争做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践行者、宣传者和守护者,防火于“未燃”,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共筑绿色生态家园。

预防森林火灾经典倡议书篇十一

致康乐幼儿园全体幼儿及家长朋友们: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承担着优化人类生存环境,改善气候条件,防止水土流失,维持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扑救困难,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威胁人类生存环境最为严重的灾害之一。保护森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也是每个公民应具有的社会公德。当前,气候干燥,林区杂草旺盛,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国家森林资源的安全,我们特向全体家长朋友们提出以下倡议:

一、开展“小手拉大手”的宣传活动。每年的10月15日至笠年6月15日是全县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内,我们要告诉父母及亲戚朋友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烤火、野炊和狩猎等;农事活动时不烧茬燎堰,烧灰积肥;清明时节上坟祭祖时自觉摒弃烧纸点蜡,燃香放炮等陋习,以植树、献花等方式进行祭奠,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二、每个幼儿要做到自己不再林区野外玩火、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积极参与森林防火知识宣传,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规定,争做森林卫士。

三、当发现森林火情时要及时向县或乡镇人民的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进行处置。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19。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关注森林防火,争做森林卫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建美好家园。

倡议人:

20xx年x月x日。

预防森林火灾经典倡议书篇十二

尊敬的家长:

您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合作与支持。

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内可燃物多、乱扔烟头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我们学校和家长必须要做大量工作。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森林防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各个家庭要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配合学校做好对子女森林防火的教育工作。

二、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不准进入山林春游踏青,不准搞任何形式的野炊,不准带火种进入山林游玩。万一发生森林火灾,严禁让学生参加扑灭山火活动。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我校利用征文、黑板报、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董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谁烧山,谁坐牢。我校每位同学都是义务消防宣传员,望各位家长要配合学校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在全社会要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的工作氛围。

希望家长协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加强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继续抓好学生的饮食、交通、防溺水、防盗、防中毒等安全工作,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预防森林火灾经典倡议书篇十三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秋冬季节野外风干物燥,森林防火工作也到了重要关键节点。江州区火险等级持续攀高,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加强火源管控宣传教育,有效遏止森林火灾发生,保护绿水青山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向江州区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当好森林防火宣传员。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火灾危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火灾肇事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我们倡议: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父老乡亲等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普及森林防火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二、自觉当好文明用火执行者。文明用火,从我做起。我们倡议:带头遵守野外火源管控规定,不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内吸烟、丢烟头、野炊和烤火;不在林区和林缘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不随意在林区烧荒、烧田埂,烧秸秆、烧树叶;不违规炼山、焚烧疫木等,坚决杜绝野外火源。

三、自觉当好安全防范监督者。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我们倡议:带头对留守老人、未成年人、务工返乡人员等群体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引导,防止随意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并自觉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强化监护,严防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对于他人在林区的用火、吸烟、野炊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劝诫,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坚决不做旁观者。

四、自觉当好科学灭火应对者。沉着冷静,科学应对。我们倡议:带头冷静应对森林火灾,自觉引导有关人群科学合理避险,严禁无组织扑救。要及时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或向当地政府报告,准确反馈火灾现状。严禁擅自组织老、弱、病、残、孕、幼等群体参加扑火工作,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让我们共同携手,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共同呵护好江州区绿水青山!

预防森林火灾经典倡议书篇十四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在清明节这个传统节日里,人们都会以各种文明方式祭扫灵墓、祭奠逝者、悼念先人、寄托哀思。但是,还有人仍然延续传统习俗,上坟烧纸、燃香烛。这种祭扫方式屡屡引发森林火灾,破坏森林资源,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为有效预防清明节期间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此,我们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思亲莫使烟火扰,鲜花一束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希望全体公职人员带好头、树好样,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好家乡的父老乡亲:严防山火,保护森林。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和集体共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寄托对逝去先人的思念。清明节期间,坚决做到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森林火灾报警电话:88901531)。

二、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社会各界人士要牢记警示,千万不要使祭奠祖先的孝行善举事与愿违,成为破坏森林资源的罪人。我们要做森林资源的保护者,绿色家园的守护者;我们要有“进入林区、防火第一”的意识,不在山里、林边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让森林远离火魔,让大地永披绿装。

三、做生态建设的参与者。“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生态安全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大计。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体公职人员要带头示范,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参与到生态建设、绿色发展、建设美丽贵安的行动中来。

建设生态新区,需要大家的精心呵护。希望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破除陋习、移风易俗,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度过一个平安、文明、和谐的清明节。

贵安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3月29日。

预防森林火灾经典倡议书篇十五

广大朋友们: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缅怀先人,祭扫坟茔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屡屡引发森林火灾。20xx—20xx年,我省因扫墓祭祀用火引起森林火灾近75起,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我们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随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加大,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大幅增长,加之全球气候异常,发生森林火灾机率高,并呈上升趋势,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森林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愿望。

二,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树立文明祭扫观,积极倡导植树,插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违规野外用火。加强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绿色的云南,生态文明的云南需要我和你的精心呵护,行动起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美好家园的机会,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青山绿水的青睐,让越来越丰富的森林资源惠及全民。

倡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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