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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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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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篇一

为进一步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提升民生工程惠民实效,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民规财函〔20xx〕303号)要求,对我市20xx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全市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42.6577万人次,共发放低保金1.97亿元,累计月人均补差水平为462元,保障面为3.67%。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1个三级指标,各指标自评情况如下:

(一)投入(总分20分,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总分10分,自评10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4分,自评4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按照省、市民生工程目标要求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

(2)绩效目标明确性(总分6分,自评6分)根据省、市工作目标要求,《淮北市20xx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20xx年度工作绩效目标。目标要求与省市下达的目标要求一致,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实际需求相符。在设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绩效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目标与年度计划数、预算资金额相对应,为全面落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明方向。

2.资金落实(总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到位率(总分5分,自评5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与规定补助资金总额相一致。

(2)到位及时率(总分5分,自评5分)20xx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按照相关要求,将中央、省级资金和市、县区配套资金按规定拨付,保障困难群众能够按月获得救助资金。20xx年,全市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42.6577万人次,共发放低保金1.97亿元,有效保障了全市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二)过程(总分32分,自评32分)。

1.项目管理(总分22分,自评22分)。

(1)制度贯彻(满分2分,自评2分)。

出台《淮北市20xx年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统筹各类救助、扶贫资源,推进政府兜底保障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2)能力建设(满分2分,自评2分)。

健全了以政府领导、民政部门负责、财政托底保障、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难题,市、县区均建立本级协调机制,为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全面高效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各县区结合实际,科学整合相关机构及人力资源,根据社会救助对象数量等因素充实加强基层民政服务和社会救助工作力量。

(3)信息化建设(满分3分,自评3分)。

推行“互联网+社会救助”。推进淮北市智慧民政平台的建设,拓展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业务系统、临时救助以及低收入人口预警监测服务平台等功能,能够与现运行的低保信息系统、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等实现互联互通,切实提升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打通了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

(4)监督检查(满分3分,自评3分)。

连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社保兜底大排查、明察暗访等活动。年末对各县区民生工程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年终考核。针对特殊紧急工作建立日报周报制度,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5)动态管理(满分6分,自评6分)。

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补助标准有升有降。根据低保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来源等情况将低保家庭分成a、b、c三类,实行分类施保、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对低保家庭中的a类、b类人员,按不低于其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30%、20%分类别增发低保金。定期核查低保对象的家庭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并建立精准台账,对a类家庭实行一年复核一次,b类家庭半年复核一次,规范完善低保动态调整机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各县区均建立起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进行扶贫和就业扶持制度和对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状况、保障类别、保障金额等实行长期末端公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最低生活保障监督电话,提高了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实现了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6)档案管理(满分3分,自评3分)。

按照《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xx〕185号)文件要求,我市审批类档案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保管,日常管理类档案由民政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建档保管。我市低保工作资料归类建档,齐全完整、统一规范、安全有序,符合相关要求。

(7)资料报送(满分3分,自评3分)。

各类报表报送及时,内容齐全、真实、准确。

(8)财务管理(满分10分,自评10分)。

低保所需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低保金实行按月社会化发放。城市、农村低保金均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县区民政部门通过低保信息系统,按月提供低保金发放清单,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打卡发放,确保足额、及时发放到位。低保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民政厅《安徽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财社〔20xx〕622号)执行,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保障情况(总分8分,自评8分)。

20xx年,全市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42.6577万人次,共发放低保金1.97亿元。进一步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应保尽保。

(2)低保标准水平(满分9分,自评9分)。

20xx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xx〕36号),自20xx年7月1日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641元/月提高到673元/月,率先在全省实现低保政策、标准、程序、管理的城乡统筹。农村低保标准超过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

(3)扶贫衔接效果(满分8分,自评8分)。

强化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低保扩面工作。报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淮政办〔20xx〕14号),重点推动政策、对象、标准、管理、信息、考核等六个方面的衔接工作。20xx年,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出台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保障性扶贫措施。在全市开展最低生活保障扩面试点工作,以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为重点,主动开展困难群众摸排工作,切实将符合条件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更好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20xx年,市民政局、扶贫开发局制定了《淮北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20xx年,市民政局、扶贫开发局制定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的通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在保持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适度拓展社会救助范围,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效果(总分23分,自评23分)。

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补助标准有升有降。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社会满意度进行调查,社会满意度较高。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根据中央改善民生决策部署和省民生工程有关要求,以及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安徽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对我县困难人员救助民生工程中的农村低保民生工作绩效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立项。

为进一步完善救助政策体系,提高保障改善民生水平,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民生工程中困难人员救助工程。

(二)资金落实。

20xx年全年累计发放6146.59万元(发放农村低保金5302万元,低保价格临时补贴844.59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拨付2890.4万元,县级配套3256.19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霍山县民政局在农村低保项目实施上所做的工作成效显著,为霍山脱贫攻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关键作用。

(一)项目管理方面。

在制度建设上,深入贯彻省安徽省民政厅《20xx年安徽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皖民社救函〔20xx〕50号)文件精神,按照“突出治理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实地核查、提升整改实效”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印发了《霍山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本人申请、乡镇入户、民主评议、公开公示,逐级审批,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联合扶贫部门下发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低保与扶贫衔接的条件、内容,落实兜底保障责任。

在能力建设上,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业务培训,县民政部门深入全县各镇,加强业务指导,开展业务交流,提高业务水平。结合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进一步广泛宣传政策,扩大宣传范围,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

在信息化建设上,按照省民政厅统一部署,全面使用《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完善基础数据信息,逐步开展网上“无纸化”审批,运用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平台,将新申请或正在享受的低保对象进行数据比对,对收入出现变化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予以核减。

在监督检查上,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按照省、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开展了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对所有享受的低保对象全面开展了一次排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立即予以核减,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予以纳入,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在档案管理上,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对低保对象进一步规范管理、重新建档,做到了一乡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每户档案突出调查意见、贫困依据、审批程序、动态管理等具体内容。通过档案重新建档,对所有对象进行重新排查认定,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审批谁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夯实工作基础。

(二)财务管理方面。

严格农村低保资金使用管理,设立了低保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了低保金不被截留、挤占和挪用。每月由民政汇总乡镇提报实时农村低保数据,从财政专户拨款至农村局,低保资金每月按时通过惠民财政“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直接发放到每个低保户账户。

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8809户12599人,累计发放资金5302万元,年人均补差347元。其中a类低保对象月人均提高补助至460元,b类360元,c类270元,低保贫困人口5525户8498人、发放资金3552万元。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20xx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xx〕71号)文件要求,自20xx年7月1日起,我县调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30元。通过提升保障标准,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助力脱贫攻坚,落实社会兜底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关注民生、顺应民意、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纳入责任目标管理,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低保工作。为扎实做好20xx年度民政民生工程,县民政局成立了民生工作领导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保证了低保工作正常开展和有序运行。

(二)强化扶贫衔接。

县民政、扶贫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文件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三是进一步加强与相关扶贫政策的衔接,确保了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三)广泛宣传政策。

全县就农村低保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条例、办法编制成册、每年印制万份宣传单、张贴宣传条幅,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通过深入乡镇,开展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加强业务指导,开展业务交流。同时,结合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对在册低保对象和新申请低保对象,逐村逐户走访到位,家庭情况调查到位,低保政策宣传到位,切切实实让低保政策扎根群众心坎。

(四)严格监督检查。

县民政、扶贫等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县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乡镇要加大对农村低保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切实履职尽责,规范低保程序,强化公开公示。结合市委巡察、群众来访,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的通知》文件,对全县16个乡镇开展了专项检查,同时随机检查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工作,确保问题得到整改,检查取得实效。

投入20分,过程30分,过程32分,产出25分,效果23分,合计99分。

失分原因:我局今年进一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20xx年12月农村低保13122人,通过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截至12月份享有农村低保12599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但由于核减人数较多,社会满意度略有下降。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民政民生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从而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幸福感。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篇三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组织对20xx年度部分专项资金及中央专款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青财预评〔20xx〕4号)相关要求,我中心对20xx年度办公场所设施维修费开展了绩效自评,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立项背景。

办公场所设施和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是保证机关办公、生活的必需工作,其专项维修资金历年由市财政专项列支。

(二)项目预算和工作内容。

办公场所设施维修费专项资金预算为40.00万,包含两大类项目:1、工人管理费用30.00万,2、日常零星维修10.00万。

(四)项目组织管理。

1、零星维修项目的工作流程。

(1)房产管理科在接到报修电话后,第一时间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报修记录,汇报维修方案。

(2)安排维修人员维修。需要更换配件时,到房产科仓库领用。仓库没有的配件,需向领导请示后方可进行购买更换。

(3)费用使用权限:500元以内,由科长批准;500元以上由分管领导批准;1000元以上由主要领导批示。

(4)遇有突发事故需要抢修的,及时进行抢修,边抢修边汇报。

2、零星维修维修施工要求。

(1)房产科接到报修后要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或勘察,不得无故拖延时间。

(4)维修要使用房产科经过集中采购的施工材料,没有集中采购的施工材料必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5)对于因没有按照规范要求施工和使用伪劣材料施工造成的损失,除立即返工外,对责任人处以维修或工程造价3-5倍罚款。

3、零星维修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维修过程中要做到节水节电,尽量避免影响正常上班,如有影响要提前告知;

(3)科室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各类维修施工;

(5)临时雇用外来人员及施工公司时,需要签订安全责任书。

4、零星维修工程验收和结算。

(2)工程审结后,施工单位开具税票,由房产管理科汇总按程序结算。

(一)评价方法。

(二)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xx〕53号)、等文件,设计了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及其权重,按照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绩效目标和《平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机关办公用房零星维修管理办法平事发〔20xx〕19号》等文件,相应设计了三级指标及其权重。

此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分为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类一级指标。其中,投入类指标按照一般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共性指标进行设置。过程类指标结合项目特点进行了部分细化新增。产出类指标结合该项目特点从项目时限内开展完成情况、质量目标完成等方面进行考察;效益类则从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考察。

(一)评价结论。

通过基础数据填报、问卷调查、现场核查等对办公场所专项维修费专项资金进行了独立客观的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99.97分,绩效评级为“优”(成效显著)。各部分权重和得分情况。

(二)绩效分析。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方面对本专项资金的绩效情况进行评分:

1.投入。

项目立项规范,决策依据合理,程序正规;绩效目标设置合理且明确;资金到位及时。总体得分为满分。

2.过程。

预算资金到位及使用率方面,预算资金全额到位,全年实际支出38.61,完成年初预算的96.53%。

在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方面,中心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等,各项制度较为健全;资金支出符合政府核算的支出方向,所抽查项目未发现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所抽查维修项目完成良好,未发现设备设施损毁的情况;抽查结果显示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所提供的信息质量准确;20xx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产出。

在产出数量和质量方面,20xx年度发放工人工资保险共计29.98万元,零星维修支出8.63万元。处理维修事件约60余次,完成科室考核目标。

4.效益。

从社会效益来分析,完成了预期的目标,给市级机关提供了高质量的后勤服务,但社会效益方面仍存在对新科技设备维修响应时间长等问题,所以有适当扣分。

(三)项目主要成效。

全面完成了政府的`考核目标,制冷、制热期间全过程动态监控,保障整个过程顺利进行;对办公区建筑物内外设施、水暖管道、道路积水塌陷,门窗、五金件、门锁、玻璃损坏,用电设备设施、线路维修更换和桌椅等各类维修项目进行维修。坚持“科学管理、专业运作、高效运行”的理念,对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等,都有详细的制度要求。同时,注重制度的落实执行,能够严格按照制度落实财务报销与审核,确保程序合规、手续齐全;按照计划落实设施设备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保值增值、高效运行等。

由于办公地点相对分散,响应时间有待缩短;人员年龄偏大,对于高科技设备的维修,力不从心。

加强对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学习掌握新设备的养护维修技术,与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加强沟通,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篇四

为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区域化布局、品牌化发展。保证粮食安全和菜篮子工程。依尊重群众意愿为原则,在保证粮食面积和蔬菜面积基本稳定、产量不减少的前提下,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20xx年,我县及早谋划特色产业项目,重点支持民权县优质粮食基地建设项目、温棚蔬菜产业建设项目和水产品加工与冷藏项目的建设,并组织各乡镇实施,增加了脱贫户和项目区内农户,及村集体收入。

通过全面自评核查,民权县共得104分。具体分项得分情况如下:

(一)产业规划(10分)。

1、产业规划制定。

我县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优势特色产业规划,《民权县20xx-20xx年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自评得5分。

特色产业规划经多方科学论证,结合各乡镇资源优势和种植习惯,重点突出五大特色优势产业目标:一是以神人助粮油和双龙面粉等龙头企业带动,大力发展优质小麦基地24万亩。二是以河南长领食品、花仙子粮油为龙头,带动花生种植面积40万亩。三是根据“菜篮子”工程要求,大力发展蔬菜生产。主要包括蔬菜、食用菌、莲藕、山药、大蒜、香菜、芦笋、小辣椒等蔬菜种植。四是发展优质葡萄、酥梨、小杂果等果品生产。五是以我县庄子镇、北关镇背河洼地开发利用为突破口,大力发展特色水产养殖业生产。

2、年度实施方案制定。

我县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制定了《民权县20xx年优势特色产业实施方案》,自评得5分。

一是明确年度任务。20xx年我县重点支持优质粮食、蔬菜种植及水产养殖3种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总投资11394.4万元,新建优质粮食基地6万亩,育苗大棚3570平方米,温室大棚35个,2200平方米水肥一体自动喷灌大棚38座;建设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示范产业园基地10000亩,恢复民权县绿色健康水产养殖大县地位。

二是完善推动措施。根据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在强化组织领导方面,我县成立农业特色产业工作专班,由县主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乡镇振兴局、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畜牧局、林业发展中心等主要涉农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大对产业发展的领导力度,确保特色产业发展持久见效。在强化技术服务方面,我县成立了民权县农作物专家指导组,组建了民权县农业技术专家队伍。县农业农村局派出了92名技术人员,按照“一户一策、因地制宜”的要求,大力开展入户培训、集中培训和“手把手、面对面”的田间技术指导等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在强化示范引导方面,我县积极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典型评选、示范认定、宣传表扬等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营造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良好氛围,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并积极向省厅和市局推介我县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

三是落实责任分工。按照“分工负责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和“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总体思路,我县根据乡镇产业发展情况,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及早谋划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县发改委负责特色产业项目规划立项、初审认定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色产业项目申报与组织实施工作;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特色产业项目与乡村振兴工作衔接与指导;县财政局负责特色优势产业项目资金的统筹整合工作;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特色产业项目与林业产业对接契合工作;各乡镇负责具体特色优势产业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四是加强过程管理。严格项目管理,加强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发挥良好效益,资金安全运行。在评审论证阶段,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专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科学论证评审,对于实施项目条件较好、群众满意度高的项目才予以上报。在项目入库阶段,严格认真进行绩效审核,绩效明显且达到85分以上,予以准入项目库。在项目实施阶段,定期不定期召开项目建设协调会议,加大督查力度,加强项目信息通报。在竣工验收阶段,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质检,编写验收报告;在资金拨付阶段,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专人专账制、报账制、公示制等资金管理制度。

五是严格考核验收。按照特色产业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定期到各乡镇抽查优势特色产业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完工后,采用第三方评估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成果作为下年度项目谋划的依据。

(二)项目库建设(15分)。

1、当年项目库建设。

我县当年项目库储备的优势特色产业项目(与规划对应)资金规模为11394.4万元,产业类项目资金规模为21527万元,优势特色产业项目(与规划对应)资金占产业类项目比例为52.9%,自评得10分。

2、下年度项目谋划。

我县20xx年项目库优势特色产业项目衔接谋划资金储备规模为13484.7万元,20xx年度资金规模为11394.4万元,20xx年资金储备规模高于20xx年度资金规模,自评得5分。

(三)资金投入(15分)。

1、衔接资金投入。

我县20xx年中省市县四级衔接资金投入优势特色产业资金总量(含水电路网等配套设施)为11394.4万元,20xx年投入产业项目资金总量为21527万元,所占比例为52.9%,衔接资金和项目台账中各级衔接资金数一致,不存在有误或逻辑关系不一致情况,自评得10分。

2、撬动社会和金融资金。

通过优质粮食、蔬菜种植及水产养殖等优势特色产业的实施,我县投入的衔接资金规模为11394.4万元,撬动社会、行业和金融资金新增实际投资规模为69500万元,撬动社会、行业和金融资金的规模是衔接资金的6倍。自评得5分。

(四)项目组织实施(25分)。

1、利益联结机制。

在重点支持优质粮食、蔬菜种植及水产养殖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过程中,龙头带动企业、项目实施单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脱贫户建立了3种以上明确的利益联结机制。自评得5分。

一是在土地流转方面,老颜集乡百业园流转土地8500亩,平均每年租金900元/亩。二是在就业务工方面,重点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常年带动务工4000人,平均年收入2.8万元左右。三是订单收购,我县重点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年产15000吨,产值13900万元,全部实行订单销售。四是在技术培训指导方面,今年举办技术培训120余次,18000人。

2、项目实施进度。

我县20xx年衔接资金(含统筹整合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安排资金11394.4万元,截止目前实际支出资金10260.96万元,项目实施进度达到100%,自评得5分。撬动社会资金、行业和金融资金投入69500万元,项目实施进度100%,得5分。共计得10分。

3、组织化规模化发展。

我县优势特色产业通过龙头企业(或其他经营主体、产业协会等)进行加工、销售以及统一提供种苗、生产资料、技术服务等全程化服务的'产值总额为8010万元,优势特色产业总产值为9844.9万元,所占比例为81.36%,自评得5分。

4、产业发展布局。

我县优势特色产业集中连片发展区域包括6万亩优质粮食基地建设分布在全县7个乡镇。水产养殖及水产品加工在庄子镇、北关镇背河洼地,连片发展规模为33504.9万元,全县该产业发展总规模为46470万元,连片发展规模占我县产业发展总规模比例为72.1%,自评得5分。

(五)效益效果(40分)。

我县20xx年、20xx年优质粮食种植面积5.4万亩、6万亩,增长比例为11.1%,增长11.1个百分点,自评得10分。

2、参与发展该产业的行政村增长比例。

我县20xx年、20xx年参与该产业的行政村数量分别为37个、41个,增长比例为10.8%,增长10.8个百分点,自评得5分。

3、参与发展该产业的农户增长比例。

我县20xx年、20xx年参与发展该产业的农户数量分别为7900户、8810户,增长比例为11.5%,增长11.5个百分点;20xx年参与该产业的脱贫户(含监测对象)人数为4326户,占总农户比例为49.1%,自评得5分。

4、农户收入增加总值。

我县20xx年农户通过在项目区务工增加收入800万元,优质小麦销售每公斤多0.06元,3100万公斤小麦多销售186万元。收入等方式增加农户收入总值为986万元,衔接资金总额为9027万元,收入总值占衔接资金总额比例为10.9%,自评得10分。

5、群众满意度。

我县对参与产业的农户进行实地走访或问卷调查,共260份,满意度为91.5%,自评得5分。

(六)加分指标(4分)。

我县衔接资金在品牌打造、品质提升等方面,多措并举,积极发挥优势,努力创新。20xx年6月,向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期刊投稿《民权县念好“四字决”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交流我县在优质粮食基地建设经验,加1分;20xx年9月7日向河南农业农村信息网提供《民权县双塔镇“云端”送技助农自救》信息稿件,加1分;20xx年1月5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首批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名单,全国65家单位符合创建标准,河南省共有4家。民权县(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获评首批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全市唯一,加1分。20xx年11月18日商丘市20xx年度第二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观摩组莅民观摩,加1分。共计加4分。

我们紧紧围绕“四个不摘”的要求,健全防返贫机制,结合我县产业发展情况,多措并举,大力实施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建设、蔬菜种植和水产品加工优势特色项目建设。

一是出台政策文件“立规矩”。依据民权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20xx-20xx)》、《民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实施方案》、《民权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xx-2030)》《民权县农业产业“十四五”规划》《民权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等多个规划方案,按照《民权县20xx年特色优势产业实施方案》要求,明确民权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积极培育特色农业产业、创新产业模式,做好持续发展文章,促进群众收入稳定增长。

二是全力统筹整合“保投入”。民权县作为首批统筹整合财政资金试点县,不断加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确保统筹整合资金规模不降低、县级安排资金不减少。20xx年度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项目21527万元,其中特色产业项目11394.4万元,占产业项目资金52.9%。目前已拨付资金10260.96万元。

三是加强龙头带动“上规模”。我县以神人助粮油、双龙面粉等企业为龙头,发展优质小麦,做大做强面粉产业。民权县有神人助粮油、双龙粉业、庄周面粉等多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基地+农户”的模式,带动18万亩优质专用小麦生产。

四是依托背河洼地“搞开发”。以稻渔综合种养为依托,做大做强庄子镇、北关镇水产养殖。开发水产养殖区1万亩,发展稻渔种养区0.2万亩,带动两个乡镇10余个贫困村1000余户脱贫户,通过土地流转每户年均增收600元,吸纳110名脱贫人口通过在基地务工,年均增收3000元以上,继续保持民权水产品的产业优势。20xx年,重点实施庄子镇水产品加工与冷藏项目,其中清河源食品将水产品通过加工,制作成鱼干、酱等成品进行销售300万斤,通过和昌饲料有限公司,带动7000亩水域养殖,大大提高了养殖户的收入。

五是建好蔬菜基地“促增收”。20xx年,双塔镇农业产业园(韭菜基地),年产1800吨韭菜,收入540万元,利润在200万元左右,园区内务工人员80人左右(含临时用工),工人年收入2.2万元左右。野岗镇80亩温室大棚育苗,年育苗3000万棵,年收入400多万元。老颜集乡百业园建设蔬菜种植大棚、食用菌种植大棚400余座,流转土地8500亩,转租种植户1500余户,着力打造“万亩蔬菜”种植基地。年产蔬菜9000吨,产值达1100万元,带动400多户脱贫户持续增收,1000多人就业。

一是建议上级加大优势特色产业的资金投入,建立完善产业发展体系。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是我省确立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工作重点,并加大了考评力度,今后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今后,我县将在培育特色产业上下功夫,加强与全国蔬菜流通协会、大一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深度合作,加快优质韭菜、优质土豆种植等示范基地建设进度;培育一批品牌影响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打造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优质原料基地、扩大生产规模、发展绿色生产和精深加工,为龙头企业开展产业扶贫创造条件。

二是建议对重点支持项目要灵活把握、统筹兼顾。按照特色优势产业考评办法,重点支持特色产业项目每县仅局限于3个,但对山区和平原地区要灵活掌握并区别对待。适宜山区的特产优势产业类别相对集中,但我省平原地区大都是全国的粮食主产区和核心区,在确保粮食安全的情况下,各地大都制定了“一乡一业”和“一村一品”特产优势产业发展思路,若每年特色产业项目仅局限于3个,会影响产业布局和实施效果。建议适度给予当地政府自主权调整产业布局,打破重点支持优势特色产业的局限性。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篇五

按照上级要求,对照20xx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对我县20xx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我县继续落实低保城乡统筹,7月县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县20xx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等保障标准的通知》,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70元/月/人,从7月起落实提标标准并打卡落实到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分类施保、动态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对低保对象分类实行定期审核和不定期检查,掌握其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变化情况,按月实行动态管理。截至20xx年12月底,在册农村低保对象2821户3760人,累计下拨农村低保保障资金2103.14万元,年月人均补差451.95元。20xx年度新增农村低保128人,退出404人,补差标准调增(减)68人次。

(一)完善各项制度建设,打造救助新格局。一是健全低保制度,20xx年5月联合县财政局下发《绩溪县20xx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文件,为精准施保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绩溪县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建立涵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在内的城市低收入人口276户373人,农村低收入人口3588户4707人数据库,已与安徽省(宣城市)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系统对接,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监测预警、精准救助。三是出台《绩溪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9月起我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已全部委托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四是出台《绩溪县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为重点,打造分层分类、统筹衔接、政社互补、高效便捷、兜底有力的社会救助新格局。

(二)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工作。一是方案落实到位,印发《全县民政系统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示单》《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落实举措和完成时限。二是开展专项督查,下发《关于开展民政民生重点工作督查的通知》,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联合县财政局到各乡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查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及社会救助突出问题。针对问题及时通报,督促乡镇整改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开展低保年度复核动态管理。4月启动在册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全面复核工作,对复核出现预警信息的低保对象开展入户核实,经核实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20xx年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清退173户277人。四是开展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台账审查。对在册城乡低保资金发放台账进行梳理排查,发现农村低保账户与低保对象姓名不一致562户,发现城市低保账户与低保对象姓名不一致20户,及时开展复核纠正,对存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注明原因。五是聘请第三方入户抽查复核预警人员。委托经典公司进行第三方评估核查,共核查未纳入低保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重残困难户、重病困难户、低保边缘户、在册城乡低保对象复核预警人员总计726户。对抽查结果进行筛选核实,对核查后的城乡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巩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印发《关于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图片成果“回头看”的通知》,加强监测预警,精准摸排核查。对脱贫人口中的重病重残人员、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中未纳入低保的对象,按月建立摸排比对摸排台账,并及时反馈县乡村振兴局与各乡镇,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8月联合乡镇振兴局、财政局下发《绩溪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保持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xx年12月底,全县在册农村低保对象中已脱贫人口1767人,累计发放资金1012.21万元;在册城市低保对象已脱贫人口9人,累计发放资金7.16万元。保持过渡期内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对于通过扶贫支持收入增长高于低保标准的已脱贫人口,给予一定期限的渐退期,确保稳定脱贫,建立渐退帮扶台账63户,截至目前已退出51户。二是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协调机制的作用,与相关部门有效衔接。6月会同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加强与乡村振兴、残联、医保、公安、人社、应急、教体等部门信息对接。开展重残、重病、死亡与户口外迁人口、领取社保金与失业人员、转移安置、完善修缮、异地重建、困难学生等人员信息比对,建立预警台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清退,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xx年符合低保条件的新增城乡低保中因重病纳入50人,因重残纳入37人。因家庭条件好转,不再符合低保条件清退173户277人。三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加强临时救助与低保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衔接。对暂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又存在一定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解决其家庭困难。20xx年度低保转介临时救助6人2.24万元,救急难救助6户1.34万元;已脱贫人口中因就医、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等造成家庭困难的共救助25户6.2732万元。

(四)加强能力建设,保障工作开展。一是建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出台《关于全面建立村(居)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的通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完善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体系,保障每个村(居)至少设立一名社会救助协理员;二是及时公布救助热线。在绩溪县政府的网站上公布县级救助热线及通讯地址,在乡镇政务公开栏长期公示乡镇级救助热线,保障困难群体寻求有线、救助有门。县局不定期电话检查各乡镇救助热线接听情况,确保热线有效畅通率100%;三是逐步完善面向公众的信息查询机制,落实低保长期公示制度,及时将低保对象名单、每月资金发放情况及低保备案对象在县、乡、村三级长期公示,确保公众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四是积极加强信息宣传,通过编制发放《20xx民政民生宣传册页》、“绩溪民政”微信公众号开设民政民生工程专栏、入户调查开展面对面宣传、人流聚集广场集中宣传等形式,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知晓度、满意度。

(一)开展“情满江淮、共享小康”社会救助品牌创建活动。一是及时下发工作方案。我局及时印发《绩溪县社会救助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民办[20xx]71号文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实施项目、分解实施步骤,确保社会救助品牌创建落地落实;二是项目积极推进。依托县禾康养老机构开展城乡困难老年人关怀关爱服务,主要是对全县城乡散居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中70周岁以上老人、特困供养中失能、半失能人员等1313名困难老人提供老年人专用手机一部,并开展每周提供不少于一次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20xx年走访慰问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5.7万人次,支出资金190.2万元;三是在县慈善协会账户下设立独立核算的扶贫爱心基金,组织开展捐赠活动,全县干部职工、各类生产和经营性企业和个人、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3000余人240万元,用于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贫困户和边缘户帮扶,共救助61户204人,支出资金33.1万元;四是发起“慈善圆梦困难老人儿童微心愿”活动,在深入开展困难老人儿童走访活动前提下,针对不同困难群体的实际征集“微心愿”,发布有关慈善和志愿服务项目,主动对接爱心企业和个人,帮助实现困难老人和儿童“微心愿”37条。

(二)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出台《绩溪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授权,自20xx年9月起,县民政局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事项的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到乡镇实施。将社会救助事项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到乡镇是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强化了县民政局监管职能,规范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和监督运行程序,实现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权限和监督管理职能的合理有效分离。进一步简化环节、精简材料,提高服务效率,增强救助精准度,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服务。

(三)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保障公平。一是多途径开展核查工作,依托核对平台、每月入户抽查和聘请第三方的形式,定期核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做到救助精准;二是组织专项检查和督查。赴乡镇开展民政民生重点工工作督查,通过查看档案资料、随机入户抽查服务对象、现场查看对象名单与资金发放公示、备案对象公示等方式,确保农村低保资金发放及时到位,保证民政民生工程工作不走过场,扎实、有效、深入推进;三是聘请第三方,抽查在册低保中年度复核出现预警的对象、边缘易致贫户及贫困户中重病重残未纳入低保对象合计500户,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各项保障到位。一是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每月及时动态调整,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按程序纳入,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对象,并及时进行补差标准调整。20xx年我县农村低保新增128人,退出404人,补差标准调增(减)68人次;二是有效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共下拨3批小额临时救助备用金27.95万元,20xx年共临时救助134户次37.70万元,其中发放小额临时救助93户次17.5675万元;三是农村低保补差水平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以上。截至12月底,我县20xx年农村低保年人均月补差451.95元,占农村低保标准670元67.46%,相比20xx年年人均月补差增加11.3%。

(三)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衔接效果明显。一是比对台账建立清晰,20xx年12月,在册农村低保对象3760人,其中脱贫人口1767人。20xx年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28人,其中脱贫人口13人;二是持续开展摸排监测救助工作,20xx年排查边缘易致贫户未纳入低保140人、脱贫不稳定户未纳入低保3人、突发严重困难户未纳入低保13人,各乡镇均建立了排查台账。因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新纳入农村低保的突发严重困难户1人;三是建立渐退台账,截至目前建立贫困人口渐退帮扶台账63户(其中主动退出51户);四是建立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预警台账,完成在册农村低保年度复核2928户,其中有预警信息1139户,并建立复核预警台账,经复核清退147户225人。

(四)政策宣传到位,民政对象满意度提高。以县为单位,通过民意调查,社会公众和低保对象对低保工作的满意程度达到100%;低保对象满意率达到100%;社会公众对低保政策的了解程度,知晓率达到100%。

(一)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一是要确保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相对稳定,有序流动,采取增加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乡镇民政所人手不足的问题;二是要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建设,要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二)加大低收入人口动态检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力度。建立健全涵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在内的城市低收入人口,加强低收入人口信息数据动态管理,确保数据调整及时有效。充分利用安徽省(宣城市)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监测预警、精准救助。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宣传单、宣传车、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开展社保兜底政策的宣传,让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监督民政民生工程工作。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篇六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下达预算总额为1000万元,项目批准文件:沅委乡振组发〔2022〕34号,及中共沅陵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2年9月16日下发的《关于我县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批复》中调整入库项目;建设内容:种植中药材15909.2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232.3亩、黄柏抚育500亩。

完成种植中药材15909.2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232.3亩、黄柏抚育500亩。人均增收495元,受益人口6342人,对沅陵县域经济可持续、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仙门国有林场根据相关政策对照年初该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于2022年12月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工作方式包括民主自评、查阅台账资料及对项目受益职工抽查走访。

(一)资金投入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10月项目资金1000万元资金全部拔付到位。

2、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10月,项目资金1000万元已完成全部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沅陵县财政振兴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广泛征求了实施乡镇、村组、实施主体意见,对资金和项目均按照资金的规模、来源、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审批程序、实施期限及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乡村组进行了公告公示,接受职工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时保质完成了全县种植中药材15909.2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232.3亩、黄柏抚育500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对促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全县经济可持续、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到全县实施乡村组的`群众的好评和支持,满意度达到了100%。

该项目全部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没有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

充分利用绩效自评结果加强我县资金管理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并将依法对自评结果公示于沅陵县林业局政务公告栏以便全县人民监督。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篇七

(一)职责与编制。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铜仁市及所辖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xx〕123号)和《中共德江县委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德江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德党发〔20xx〕1号),县人社局的机构编制事项如下:

1、主要职责。

(1)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

(3)承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发送县政府的文电。

(4)办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报告及有关文件;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

(5)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7)负责县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督促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置特大、重大及敏感突发事件;负责省委省政府扶贫专线转办工作;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8)督促检查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9)组织、协调、推进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工作;负责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收集、整理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送政务信息;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长信箱、县长信箱办理工作。

(11)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12)负责实施县政府对全县金融市场运行的宏观指导,协调、引导金融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等工作。

(13)负责县人民防空、外事工作;负责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4)负责全县烟叶生产规划、计划、组织、协调、督促等工作。

(15)负责县政府办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

(16)负责县政府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大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7)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责调整。将县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职责划入县委宣传部,不再保留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将县外事侨务办公室的侨务工作职责划入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外事工作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不再保留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外事侨务办公室。组建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将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的人民防空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交通战备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将县政府督查室的督查督办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不再保留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政府督查室。将县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不再保留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责划入司法局,不再保留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将设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承担。将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

2、机构编制。

县政府办总编制数为98人,行政编制32名、行政工勤3名,事业编制53名,20xx年12月底实际在职人员74人(行政26人,行政工勤3人,事业45人)。

3、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政府办设18个内设机构及4个下属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综合股、秘书一股、秘书二股、秘书三股、秘书四股、秘书五股、秘书六股、秘书七股、秘书八股、文书股、县政府总值班室、督查室、放管服改革股、外事股、议题案股、行政股、人防股、人教股。

下属事业单位:电子政务中心、社情民意中心、发展研究中心和金融发展研究中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

1、部门全部资金收支。

(1)预算收支。根据德财预〔20xx〕1号文件县政府办20xx年度收支预算总额为24269995元,其中基本收支9569995元:工资性收支8595795元,公用经费收支974200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决算收支。根据本部门20xx年决算报表20xx年决算收支为12424982.90元,基本收支9234136.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9%,自评得分98分;公用经费收支8826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自评得分98分。

3、结转结余。

根据决算报表,县政府办20xx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三)部门整体支出。

本部门随同20xx年预算编制申报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及〈贵州省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的通知德财绩〔20xx〕12号、贵州省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20xx年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职能、已经明确下达的指标等因素,本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入下:(略)。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财政绩效的综合评价,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落实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的支出责任,客观公正地反映资金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评价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防止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为后续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依据,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绩效评价基本原则。

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

(三)绩效评价主要依据。

1、国家财政预算与绩效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相关制度;

3、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4、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5、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7、其他相关资料。

(一)立足本职,当好参谋助手。一是积极谋划发展思路和举措。注重对整体工作的谋划,及早提出意见和建议,重点组织和谋划了《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全会及各专题会议材料的撰写,不断提出新的思路和举措,得到了领导和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同时,注重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全年共拟草领导讲话、工作汇报、典型发言等综合材料700余篇,调研报告30余篇。二是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职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我县所有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不审不签”原则,审查了投资协议、合同60余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9件;出具法律建议和意见80余份。三是认真抓好综合协调和服务。充分发挥办公室的资源优势,以做好领导公务活动和机关日常工作协调为重点,突出抓好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对领导交办的任务及时协调;坚持把综合协调工作渗透到政务服务的各个环节,注重与部门、乡镇沟通,综合权衡,通盘考虑,使各方面工作相互衔接,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严谨细致,提高办文办会质量。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出精品、创一流做好“三办工作”,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一是起草文稿坚持高质量。坚持对会议方案、领导讲话、下发文件等各种材料都做到严谨细致,实行发文、登记两档(纸质、电子档案)校稿,严把行文、运转、审批关,特别是在综合文稿起草上,坚持会商制度,集智聚力推进文稿高质量形成,切实提升文稿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全年共制发各类公文76件。二是办文力求精益求精。严格遵循行文规则,严把公文运转和审批程序,对不符合办理程序和要求的文稿坚决退文重办,对受理的文稿进行盘点清理,做到不拖、不压、不遗漏,不断提高办文效率,公文运转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全20xx年度全年共处理文件11559份,其中:处理上级文件6375份;处理下级请示、报告、便函等文件5184份。突出档案规范管理,不断完善档案管理机制,强化保密意识和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服务、能力,对所有涉密文件及时办结并实行流程登记并及时归档处理(电脑记录及涉密文纸质登记),对非涉密存档文件进行规范登记和整理归类。三是办会坚持一丝不苟。致力精心、用心、细心、尽心,狠抓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落实三个环节,全力做好会务工作。全年承办县政府全会、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及参与全县重要会议共80余次。

(三)立足服务,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狠抓政务信息报送。坚持“及时、准确、全面、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多角度、多渠道、全方位搜集素材,捕捉信息,综合分析,及时反映工作思路、措施和进展情况,使领导及时了解到各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参谋服务功能。二是狠抓县长信箱信件办理。加强县长信箱信件办理,强化政民互动工作监管,提高信件办理工作效率,缩短信件办理时限。全年县长信箱互动信件112条,办结112条,办结率100%。

(四)强化落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格按照“紧扣中心、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规范程序、分级负责”要求,积极探索督查内在规律,创新督查方式,健全督查机制,强化督查举措,坚持在主要领导重视支持中高位推动,在抓好问题整改解决中守住底线,有效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开花结果。一是积极配合上级督查。全力督促检查上级党委、政府重要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认真督办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和交办事项,积极做好市督查督办局交办转办的督查督办工作,主动做好联络对接和督查服务。今年以来,相继完成市督查督办局交办转办历次市委常委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中央环保督查、国务院统计大督查、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各项批示精神督办事项等,累计开展督查并报送落实情况56件次。二是切实做好重点工作。认真做好全县重点承诺事项督查考核,按季度收集重点承诺事项推进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确保工作实效。持续做好县级领导暗访工作,每2个月开展一次,及时形成暗访报告,建立工作台账,实行跟踪督办,确保解决实际问题。三是统筹开展督查工作。持续推进全县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对已纳入全县重点督查内容的,由县联合督查督办室开展专门督促检查。一年来,共形成督查通报40期、督查专报44期,开展督查调研18期、蹲点督查3次。

(五)强化举措,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一是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加强对各类事故先期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综合应对各种应急突发事件,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成功处置各类应急突发事件56起。二是加强应急信息报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应急信息“直通车”报告制度,特别是在防汛、法定节假日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制,全年编制应急信息14期。

(六)以人为本,提升服务群众能力。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始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大局,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党的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秉公办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每一件来信来访工作。对于群众来信,认真登记、不拖不压、妥善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上访的群众做到热情接待,对符合政策应该给予解决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迅速办理,对不符合政策的做好解释工作,尽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树立县政府办良好的“窗口”形象。

(七)规范管理,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坚持以小支出办大事情的指导思想,从严控制各种支出,合理使用资金,提高了使用效率。二是改进机关后勤服务质量。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车辆调度,保证县政府领导用车安全,满足县政府及办公室高速运转需要。三是周到严密做好行政接待工作。坚持以客人满意为目标,做到既热情周到、让客人满意,又把握分寸、不铺张浪费。得到了来德客人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赞誉。

(一)绩效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本单位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92.3分,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xx〕44号),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指标分析。

依据《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xx〕53号)文件附件中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参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分析细化并赋予各类评价指标科学合理的权重分值,明确具体的评价标准,设定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详见附件1),并评定本单位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92.7分。从3个一级指标的评价得分情况来看,预算编制10分,实得8.2分;预算执行20分,实得18.9分;产出及效率70分,实得65.6分。

1、预算编制情况分析。

该指标主要从绩效目标设置和预算编制两个方面考查。指标分值为10分,评价得8.2分。主要表现为绩效目标重点不突出,收入预决算差异大。

(1)绩效目标设置。

该指标主要从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目标合理性两方面评价。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5分。

(2)预算编制。

该部分内容从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两个方面的进行评价。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3.2分。

a、收入预决算差异率。本单位20xx年预算收入24269995.00万元,决算收入12424982.90万元,收入预决算差异率95.33%,本项实得1。2分。

b、“三公”经费预算变动率。本年“三公”经费预算710000.00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895000.00元,较上年变动率为—20.67%(详见表2),本项得满分。

本项指标2分,实得2分。

2、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该指标主要从预算控制、预算管理等方面考查预算执行情况。指标分值为20分,评价得分18.9分。主要扣分点在重点项目资金拨付率方面。

(1)预算控制。

a。预算完成率。本单位20xx年年结转结余0万元,预算完成率100%,本项得满分5分。

b。“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10000.00元,实际支出711177.44元,收入预决算差异率0.17%,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出境出国费用,其他“三公”经费未超预算控制水平。本项指标5分,实得4.9分。

(2)预算管理。

a、预决算信息公开。该指标主要考核部门在被评价年度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反映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本单位已按财政要求将相关信息报送到财政予以公开。本项得满分2分。

b、管理制度健全性。

本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单位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制定了《公用经费支出管理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本项得满分3分。

c、资金监管。

本单位没有现金收支业务,全面实现集中支付,款项都是直接支付到对方账户,不存资金隐患,本项指标3分,实得3分。

本项指标2分,实得1分。

3、产出及效率分析。

该指标主要从职责履行、履职效率两方面考查考察部门履职成效情况。指标分值为70分,评价得65.6分。

(1)职责履行。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配置,选取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业务、实地督办安排、转办事项数量、拟草综合材料、制发各类公文、处理文件11559、承办重要会议、县长信箱信件办理等七项指标作为衡量本部门重点工作的主要依据。指标分值为45分,评价得43分。

(2)履职效率。

本指标着重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行政效能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4个方面考察。本项指标25分,实得22.6分。

a、经济效益。本部门协助县领导为全县经济稳定发展出谋划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当地政府和人民带来了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

本项指标7分,实得6分。

b、社会效益。从部门资金的使用效果来看本部门多项职能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这些工作实施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群众生活的质量,社会影响很大。特别是疫情防控,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本项指标8分,实得7分。

c、服务对象满意度。结合本部门职能,随机对各单位和群众调查,多数认可本办公室的工作,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但少数群众反映某些遗留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本项酌情扣0。4分。

本项指标10分,实得9。6分。

一、全办职工对绩效管理认识不深入,不重视,导致有绩效指标不符合实际,部分科室在项目运行中监督管理不到位,使项目没有达到预期。

二、部分项目参与人员较少,导致项目进度不明确、没有及时进行上报,导致资金拨付率不高。

三、申报绩效目标时仅简单罗列本部门的数据指标,重点不突出;开展绩效自我评价时未全面总结部门工作成效,各股室不重视绩效目标工作。

一加强培训学习。我办将在职工大会等多种内部学习机会上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同时,积极参加县财政组织的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并向其他绩效管理做的好的单位学习借鉴,多举措、多渠道提升绩效管理认识和能力水平。

二加强组织保障。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办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绩效目标考核,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与相关股室和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三狠抓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资金效率。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导向,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防止“拍脑袋决策”。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用款计划管理,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实现政策和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对绩效目标未达成或目标制定明显不合理的,要作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筑牢政治站位意识,提高业务运行效率。筑牢政治站位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密切部门协作;组织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学习资产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学深吃透文件精神;科学有计划的制定设备采购制度,细化岗位权责,实行监督、经办网格化管理,全面提高业务运行效率。

(一)重视绩效管理,加强对绩效评价单位的绩效培训,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二)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

被评价部门对其提供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负责。评价机构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结果未经财政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评价结果对外公布。

1、重视国家、省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及时对财务人员进行预算资金支出要求的专项培训,不定时组织各业务股室学习、了解相应科室的预算支出情况,及时对预算资金进行把控并进行合理的安排。

2、建立并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对会议管理、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的管理等进行了细致的分化和明确,明确了经费的审批权限、管理要求、管理流程以及控制措施等,以加强预算支出管理。

3、严格制度的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控制。通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对接待费用的审批、审核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较好的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4、对项目实时跟进督促,专人专项负责,保障项目按期完成,确保经济有效增长。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篇八

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桃政发〔20xx〕25号)和《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绩效评价的通知》(桃财绩〔20xx〕95号)等文件精神,受桃江县财政局委托,我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xx年7月8日至8月8日对湖南桃花江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竹材科技)20xx年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湖南桃花江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系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736773663k,法定代表人是薛志成,注册资本5076万元,位于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为:竹制品、家具研发、加工、销售;建筑材料的销售;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是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湖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湖南省新材料企业、20xx中国竹业标杆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公司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先后获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和第三届中国林业产业创新奖二等奖。公司先后在竹木加工领域获得发明专利17项。20xx年,该公司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开展校企产学合作。20xx年,与桃江县年丰竹制品厂开展为期一年的原料配套产业帮扶合作。20xx年12月末,有职工250人。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和实现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根据20xx年9月,《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xx〕90号)要求,该公司上报标杆龙头企业打造项目资金400万元,申报绩效考核一级指标4项、二级考核指标12项、三级考核指标31项。

2.项目实现情况:20xx年4月,桃江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组对20xx年竹材科技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组认为“项目资料较齐全、完整,符合验收要求。项目单位落实了法人责任制,配备了项目管理人员,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项目投资5300万元,布置生产厂房面积4万平方米,购置碳化窑,热压机,框锯机等机器设备27台,现已开始全面投入运行。完成年产销2万立方米多功能重组防腐竹材”。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预算、到位、使用、管理情况。

20xx年,湖南省财政厅下达竹材科技标杆龙头企业打造项目资金400万元。20xx年5月,该公司收县财政拨入项目资金400万元,已全部用于购置设备,项目资金无余额。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略)。

资金管理情况: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公司制定了《项目组织管理与财务制度》,对项目组织、实施管理、评价验收、项目投入预算管理、投入资金使用管理等进行了规范。公司设立项目资金备查账,做到了专人管理、专项核算。

2.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科技支撑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农组发〔20xx〕3号)中“(十)南竹产业研究,由中南林科大牵头,整合省林科院、湖南大学和桃花江竹材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的创新力量,组建湖南省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要求,桃江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该公司申报20xx年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项目,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

该公司20xx年“年产5万立方米装配式建筑用环保竹材墙体材料技术改造项目”向县发改委备案,项目估算总投资额2.7亿元。目前已投资5517.9万元,其中自筹资金5117.9万元,占已投资额的93%,申请项目资金400万元,占7%。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厂房建设和机器设备的购置,对现有户外重组竹材生产线进行改扩建。

3.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公司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项目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对项目实施各方面进行协调,落实保障项目资金,监督项目的实施进程和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强化现场操作工艺流程,同时加强生产现场管理,监控项目的进程,保证项目按预定计划施行。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专项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详见《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湘财绩〔20xx〕28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我所按下列步骤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1)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实施企业、员工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有关情况介绍。

(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项目相关政策文件、申报文件、制度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立项、评审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项目支出是否符合规定,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

(3)现场查看。深入项目现场实地察看,进行设备清点,开展调查询问。

(4)根据公司报送的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结合相关资料及现场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一)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期间,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30063.19万元,利润总额为2979.12万元,纳税281万元;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32633.59万元,利润总额为3150.93万元,纳税230万元。20xx年较20xx年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分别增加2570.4万元、171.81万元,分别增长8.5%,5.7%。20xx年至20xx年,主营产品出口额分别为437万元、783万元。20xx年较20xx年增长79%。现阶段,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纳税增长率等绩效指标未达预期目标,出口增长率高于预期目标。

(二)社会效益。

20xx年桃江县农业农村局对该公司“千企帮千村”行动出具证明“该公司与桃江县武潭镇梅林村达成结对帮扶协议,在梅林村、善溪村等楠竹资源丰富的就近地区,帮助建立竹片加工供应基地。通过采取产品回购、技术援助等方式,扶持林农就近进行半成品加工,再以高于保底价的价格收购林农所生产的原材料。预计可帮扶农村劳动力60多人,联结带动林农200余户,为农民增加经济收入超过300万元”。该公司结对帮扶村2个,帮扶村安置就业人数4人。20xx年,与桃江县年丰竹制品厂开展为期一年的原料配套产业帮扶合作。企业提供就业岗位逐年增加,20xx年至20xx年末,提供就业岗位分别为165个、187个,208个,250个。公司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现阶段,就业人数增长率、帮扶村安置就业人数等达到预期目标,原材料增长率等未达预期目标。

(三)生态效益。

20xx年10月、11月,桃江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公开进行了排放污染物监管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未发现问题。”

(四)可持续影响。

该公司为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xx年,年销售收入达3亿元,出口783万元。在竹木加工领域拥有十多项国家发明专利,还有已申报被受理的专利8项。具有较高的技术优势。同时,该公司与林科大的科研合作,能进一步提升产品科技含量与质量。该公司的扩建项目投产,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一)目标明确,项目稳步推进。

企业发展目标明确。该项目经县发改委备案,稳步推进。20xx年来,该公司自筹资金5500多万元进行项目建设,以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与质量,进一步扩大产能为出发点,进一步提升销售额和出口创汇额。公司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成立由工程部牵头,资材部、生产部等部门参与的项目管理部门,保证项目建设资源及时到位。

(二)自主知识产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该公司注重产品的自主研发和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已获得的发明专利17项,已申报被受理的专利8项。多次获得科技进步奖项。开展校企合作,注重研发资金的投入和研发团队的培养,让专利技术成为企业的核心生命力,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绩效目标中部分指标设置欠合理。

该公司申报项目时所设立的绩效目标,其中带动农民收入增长率、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增长率、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率、税收增长率、出口增长率、就业人数增长率等指标均为20xx年与20xx年的指标比较值。该项目经20xx年启动,省财政补助资金20xx年12月下达,20xx年拨入,上述绩效目标应进一步考虑专项资金拨入后的指标变化情况。申报期绩效目标中部分指标设置不合理。建议进一步科学地设置绩效考核目标。

(二)产业帮扶有待进一步发展。

该公司带动农民走南竹生产产业化效果不明显。且公司预计年结对帮扶安置就业人数10人,实际安置4人,未达预期。建议公司进一步加大对结对帮扶村及竹加工企业的帮扶力度,充分发挥产业帮扶作用,立足桃江丰富竹资源,联结和带动当地农民走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共赢发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共计100分,根据评价小组对湖南桃花江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项目各项指标综合评定为80.32分。被评为“良”等级。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安徽省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区民生办《关于扎实开展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参照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对全区20xx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绩效开展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安徽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按照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四大项指标进行绩效评价,自评得分100分。

今年以来,坚持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严格把关低保申请、调查走访、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审核审批程序,不断健全低保准入、管理和退出机制。按月开展低保动态调整,加大对低保对象核查力度,进一步落实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7月1日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630元/人/月。截至12月份,全区农村低保对象11675户21954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9362.97万元。继续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9月份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046.79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9.46万人次。严格按照《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立了低保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低保资金不被截留、挤占和挪用。同时低保资金按月及时足额打卡发放,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区政府高度重视低保工作,把低保工作作为关注民生、顺应民意、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纳入责任目标管理。二是区民政局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低保工作。三是为加强社会救助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建设,为全区22个乡镇(街)和37个城市社区配备专职低保员,每季度召开低保员例会,开展业务培训,严格落实业绩考核,激发工作热情,努力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救助服务。

(二)强化制度建设,运行规范长效。今年以来,先后制定印发了《金安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建立金安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证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扎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着眼形成常态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提高低保标准,保障基本生活。结合我区实际,从7月1日起,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630元/人/月。同时,按照分类施策、重点保障、分类提标的原则,将农村低保a类对象补助标准提高至650元/人/月、b类对象补助标准提高至420元/人/月、c类对象补助标准提高至280元/人/月,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聚焦脱贫攻坚,强化兜底保障。联合区扶贫部门制定印发《金安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六金民〔20xx〕36号),进一步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开展动态信息比对,密切关注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和易致贫边缘户基本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今年以来将符合条件的102名未脱贫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128名贫困边缘人口和49名脱贫监测人口纳入低保。

(五)坚持分类施保,强化动态管理。根据低保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来源等情况将低保家庭分成a、b、c三类,实行定期核查、动态管理。7月份全区开展了一次集中动态管理,通过入户调查和信息比对综合评估困难程度,规范完善低保动态调整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建立了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进行扶贫和就业扶持制度和对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状况、保障类别、保障金额等实行长期末端公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最低生活保障监督电话,提高了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实现了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六)加大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重新印制低保政策宣传单页单,张贴宣传条幅,开展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加强业务指导,开展业务交流。同时,结合全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对在册低保对象和新申请低保对象,逐村逐户走访到位,家庭情况调查到位,低保政策宣传到位,切切实实让低保政策扎根群众心坎。

(七)健全信息系统,开展网上审批。按照省、市民政部门要求,健全低保信息系统,及时开展农村低保数据采集、上传、交换、更新,确保数据及时、准确,与报表数据和民政统计台账数据同步一致,无错误数据、臆造数据、重复数据等情况,最终实现社会救助业务数据集中存储、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统计分析准确便捷的目标。今年6月份起,全面实现低保无纸化审批,进一步提升了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水平。

(八)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及时印发《20xx年金安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金安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等,将治理内容延伸至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等工作,召开会议积极部署安排,及时开展重点对象全面排查,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在区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布社会救助对象信息,举报电话、邮箱等,在民政局门口设立意见举报箱,在农村低保长期公示栏公布区、乡、村举报电话,在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有信必回、有访必果。10月份,对全区19个乡镇2个涉农街道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督查,分别随机抽查一个村(社区),通过查阅资料和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查看该村(社区)社会救助对象档案资料,实地走访该村(社区)所有救助对象和随机走访非救助对象家庭,现场反馈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要求整改落实,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和质量。1-12月份,农村低保动态调整新增852户1980人、取消790户1658人。

(一)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实用”的原则,为每个乡镇(街)都配备一名专职低保员,由乡镇(街)聘用,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区民政局统一为其发放基本报酬和购买保险。城区社区都配备一名专职低保员,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范畴,20xx年为全区303个村(社区)配备民政协理员,有力的提升了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定期召开低保员例会,开展业务培训,严格落实业绩考核,激发工作热情,努力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救助服务。

(二)建立低保督查核查制度。20xx年联合财政部门出台《建立城乡低保新增对象核查制度》,对新增低保对象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入户抽查。同时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全区22个乡镇(街),分别随机抽查一个村(社区),通过查阅资料和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查看该村(社区)社会救助对象档案资料,实地走访该村(社区)所有救助对象和随机走访非救助对象家庭,现场反馈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要求整改落实,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和质量。

(三)建立社会救助问责机制。20xx年出台《最低生活保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金政秘〔20xx〕81号),明确了区直相关单位、乡镇街、村(居)和低保对象相关职责和责任追究。从制度上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责任追究;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由监察机关或任免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应给予党纪处分的,由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监督检查,严肃社会救助政策,为精准扶贫工作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六金民〔20xx〕105号),对拥有我区户籍或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常住居民在申请或已获得以上对象进行失信行为的认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推进全区社会救助诚信制度建设。

(五)建立关爱帮扶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长效机制,开发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管理系统,真正将特殊困难群体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心上,抓在手中。制定出台《建立金安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为全区开展特殊困难群体精准关爱、精准帮扶提供政策保障;开发应用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服务管理系统,初步形成人员信息采集准确完整、更新及时、实时监测的共享平台。开展服务系统动态监测,实行监测预警,督促帮扶责任人及时走访探视到位。为评定为三级的特殊困难群体配备一键呼叫设备,遭遇突发情况可立即sos呼叫帮扶责任人。

(一)困难群众生活明显改善。今年7月1日起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630元/人/月,增幅达7.7%,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32元,同时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更有保障。

(二)动态管理机制长效运行。全面建立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对低保家庭实施分类救助,并开展定期核查,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后能够及时做出动态调整,逐步形成了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积极加强信息宣传,通过编发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手册、民政微信公众号适时发布民生政策、入户调查开展面对面宣传,认真开展“送温暖”慰问和特殊群体关爱帮扶活动,同时做好与其他社会救助政策的衔接工作,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一)救助资金保障压力较大。随着救助对象的不断增加和救助水平的逐年提升,资金保障压力日益增大,虽然区级财政克服困难加大了投入,但资金仍面临巨大压力。

(二)基层救助经办力量不足。基层民政工作人少事多,资金量较大,管理对象多,工作任务重。虽设有低保专职人员,但随着救助制度日益完善,工作重心不断下移,运行机制不断规范,基层民政部门工作任务相应的不断增加,导致民政干部普遍身兼数职,专干不专,直接影响到各项救助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三)低保对象管理难度大。一是申请对象收入界定难。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收入也呈多元化,居民家庭收入核算难度越来越大,许多家庭收入带有很大的隐密性和复杂性,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影响核查结果的'真实性。二是“人户分离”对象核查难。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导致居民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极不统一,给入户调查、公示公开带来很大难度。三是动态管理难。随着农村低保救助标准逐年攀升,附加值越来越高,低保对象进来容易出去难,争吃低保的呼声很高,普遍存在国家的钱不拿白不拿的思想。

一是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扎实推进精准识别。切实加强部门协作协同,优化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确保数据精准、对象精准。同时根据脱贫攻坚要求,保证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对象衔接、制度衔接、标准衔接工作,不断巩固工作成果。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采用多种方式和媒介,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规定,特别是最低生活保障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引导公众关注、参与、理解、支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营造关心困难群众、依法依规救助、鼓励自主脱贫、支持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打造过硬救助队伍。农村低保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很多具体事务都要靠基层来落实,切实加强基层力量刻不容缓。要强化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对乡(镇)、村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其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切实保障和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提升低保管理水平。加强与审计、监察等多部门相互配合,加大督查力度,严厉查处低保工作中执行不力、优亲厚友等情况,严格执行因户识别、按户施保,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漏保”、“脱保”、养懒汉等不良现象。加大公示举报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低保工作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群众满意度。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篇十

(一)项目概况。

按照“集中治理、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基础、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乡村为导向,通过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级保洁员生活补助)扶贫项目,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全面解决我镇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的问题。由镇政府负责发放417名村级保洁员生活补贴,投入349.56万元,改善人居环境,20xx年已完成全部拨付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保持村容村貌干净整洁,使贫困户受益。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目的是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对象是村级保洁员417人,该项目涉及我镇14个村1个农场,用于发放村级保洁员生活补贴。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对项目资金投入、组织实施过程的管理和产出效益进行了综合评价,认为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自评100分。

按照方案,我镇根据各村申报情况,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及建设项目内容、资金保障和受益情况进行审核,经公示公告无异议后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三、

镇扶贫办对其进行全程监督,保证项目公开透明。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确保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客观性。

(一)项目决策情况:

组织各村对项目开展申报工作,通过全面摸底排查和实地考查项目可行性,并结合贫困户自愿和贫困户参与的原则下,及时上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会议中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及建设项目内容、资金保障和受益情况进行审核,经公示公告无异议后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二)项目过程情况: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349.56万元,到位率100%,资金已全部用于村级保洁员岗位补贴。

严格按照县委指导以及相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文件的使用要求,资金下达到本镇财政所后,镇财政所及时将资金拨付用于该项目工作,使用率100%。

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镇和村在镇政府、村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确保村民了解扶贫资金项目的用途、受益对象及补助标准等情况。

资金监管制度建设和执行。成立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领导小组,对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任务。

镇财政所为扶贫专项资金建立资金台账,资金拨付情况一目了然。村账镇代理建立专账,专人负责。

(三)项目产出情况:

涉及14个村委会和1个农场人数417人,该项目已完成,项目共349.56万元,全部用于村级保洁员岗位补贴。

(四)项目效益情况: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使贫困户受益有基本保障,有效保持村容村貌的干净整洁,并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使受益人口满意率达到100%。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拓展资金来源。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逐年增长机制,合理分析贫困村与非贫困村扶贫难度,根据实际情况及年度目标,适当加大上级财政对贫困户的扶持力度。

(二)优化资金分配,提高使用效益。一是以脱贫工作计划为基础,优化资金分配,保证每个村年度扶贫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二是统筹管理扶贫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整合各种扶贫资金,依照扶贫规划,有步骤、分阶段、保重点,确定项目推进实施的优先顺序,资金投放时间安排与横向调配,以足项、足额地保障扶贫项目推进所需资金,全力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三)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一是要从思想上教育引导他们,帮助他们转变思想,激发他们通过勤奋劳动走向富裕。二是根据自身情况正确引导学习技术技能培训,有一技之长可激发内心动力.

(四)健全资金管理,规范使用支出。一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资金拨付制度。二是健全专账管理,明确资金来源和用途。建议按资金用途在专账科目下设明细科目,并注明资金来源,真正做到专款专用。三是建立资金台账,明晰资金支出。一方面财务人员对资金流向更加清晰,查找更加方便,另一方面也便于对资金的监管检查。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对照《河北省20xx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高级中学积极开展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绩效评价工作。此次活动符合县政府、教育局中长期规划,符合中央、河北省政府关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享受资助,且标准每学年不低于2000元。校内资助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由财政统一提取足额下发,确保了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赢得了广大学生及家长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评价、核实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重点在于对政策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和效益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摸清政策在加大精准扶贫帮困力度、推动教育公平等方面取得效益和效果,为进一步推进和实现教育脱贫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下一年度建档立卡学生资助转向资金预算安排提供依据和参考。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评价包括政策决策、政策执行管理、政策产出、政策效果等四方面。绩效评价指标的设定,参照《河北省省级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指标框架体系》。

为做好此次绩效评价,我校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以王壬彬校长为组长、吴学顺书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年级组为单位,在年级组长统一带领下,进一步核查各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学生询问、家访、微信等形式确定资金下发情况,各年级组再把具体情况上报领导小组。此次工作开展的严密、认真,落实到位。

(一)政策决策。

相关政策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和发展规划,与国家和省宏观政策、行业政策一致;与主管部门职能、规划和重点工作相关;在客观上迫切需要,有不可替代性与受益群体的现实需求直接相关。政策目标明确,能实现预期的效果;在资源配置和受益群体有公平性,公共特征突出,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支持方式公平合理。我校将资助工作列入学校年度重点,实行校长负责制,由总务处专门负责管理,有专职管理人员,资助档案分年度专门归档,档案完整齐全、保存良好。

(二)政策执行管理。

学校按学期及时维护学生信息系统做好学生信息安全管理;三免采用直接免除的方式,资助范围和标准符合政策规定;申请程序和资助资金分配和管理程序规范;以致家长一封信、走访、班会等各种形式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资金足额到位,分账管理,使用及时合理;制定了本校资助实施方案和业务管理向度,保障政策顺利实施,资金安全管控措施合理有效,风险应对措施合理。

(三)政策产出。

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建档立卡贫困学生100%受到资助100%获得三免,资助经费发放100%到位。没有因贫辍学情况。

(四)政策效果。

建立健全了资助台账,学校资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建立完善威名一助资助制度,有效促进教育公平。通过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方式对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达到100%。

政策目标明确,能实现预期的.效果;在资源配置和受益群体有公平性,公共特征突出,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支持方式公平合理。学校按学期及时维护学生信息系统做好学生信息安全管理;三免采用直接免除的方式,资助范围和标准符合政策规定;申请程序和资助资金分配和管理程序规范;建档立卡贫困学生100%受到资助100%获得三免,资助经费发放100%到位。没有因贫辍学情况。

依据各项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规范科学的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将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在学校醒目位置公布。每学年新生入学时利用班会课学习资助政策、方案和工作流程,使每位同学了解政策、熟悉流程。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保家庭学生,确保他们享受每年不低于2000元资助。从确定资助对象,到公示,再到发放补助,各项手续完善,基础数据齐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严格学生资助实施范围,提高资助学生比例。实施精准识别、精准资助,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保家庭学生。将校内资助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确保校内资助足额提取,足额用于资助学生。各类资助资金全部通过资助专用卡发放。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加强巡查督查,确保资助资金安全。对照量化考核,找成绩、查问题、促整改,奖优罚劣,责任追究,有力保证了资助正确方向和目标实现,确保了补助类项目按时发放。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二

20xx年,我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工作在省厅、市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有效保障了生活无着人员基本权益。现将我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全年共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207人次,其中站内救助44人次,站外救助163人次,使用救助资金113.5万元。20xx年县救助管理站站内托养照料继续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考核机制,切实提升站内照料服务质量。全年全县未发生一例冻、饿、热等事件,做到100%应救尽救。

经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表格,对我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自评,总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投入情况,自评得分18分。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今年我县民政、财政联合出台《霍邱县20xx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霍民务字〔20xx〕22号),落实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制度,做到应救尽救率100%,全年未发生一例冻、饿、热等恶性事故。

年初我县将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列入预算,县财政配套40万元,同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社会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统筹使用中央社会救助资金,资金到位率达100%。今年为提高滞留人员生活照料服务水平,我局继续实施站内托养照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切实提高站内照料服务质量。

2、项目过程情况,自评得分32分。

年初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县民政、财政联合出台了《霍邱县20xx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霍民务字〔20xx〕22号),印发各乡镇、开发区,县救助管理站。建立由县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县民政、公安、卫健、城管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同时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综治工作考评。民政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公安、卫健、城市管理等部门做好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做好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反家庭暴力庇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在救助过程中发现疑似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和外伤人员,做到第一时间送医,落实“先救治,再救助”原则。对残疾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人员,做到100%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或协作护送返乡。救助管理站与所在地卫生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做到医生24小时随叫随到,切实保障了生活无着人员的生命安全。所有救助人员做到一人一档,并且建立站内长期滞留人员100%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4]132号)规定的使用范围进行开支。

3、产出情况,自评得分25分。

日常救助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原则上不为受助对象提供现金救助,需要提供短途交通费的,上限为20元。目前,“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正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做好物资储备、畅通救助热线、多地方设置救助引导牌,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确保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救助近百人。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再结算”原则,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全部做到及时救治、救助。对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人员在入站24小时后及时在全国救助寻亲网发布寻亲、并推送今日头条。救助程序严格落实《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要求,规范化开展各项救助管理工作。县民政局建立了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救助管理机构制度,及时深入救助管理站、医疗救助机构检查督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4、效果情况,自评得分25分。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社会最弱势群体之一,社会关注度高,此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困难群众在严寒酷暑季节里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全年未发生一例冻、饿、热等恶性事故,全县无流浪未成年人。此项救助社会公众满意度为100%。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三

20xx年省下达我县2个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项目改造目标任务1021户、建设农村公厕6个,项目资金343.08万元,其中户厕224.08万元(20xx年上级补助183.7万元,20xx年厕所革命结余上级补助25万元,级县级配套15.38万元)、公厕11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重点补助农村户用厕所新(改)建、厕污共治、运管维护或农村公厕新(改)建,以及农村户厕粪污管网、粪污池等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建设。我县按照示范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基本实现农村厕污共治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总体要求,各项目村由所涉及镇人民政府以村为单位编制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经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批复后组织落实。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我县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项目与农村公厕项目建设资金343.08万元(县级配套134.38万元,其中户厕配套15.38、公厕县级配套资金119万元)。根据每户不同情况,具体建设内容分为仅室外改造、仅室内简单改造、仅室内复杂改造、室内简单改造+室外改造、室内复杂改造+室外改造五种不同的改造类型,所有建设内容已全面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基本实现所改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厕所普及率达100%,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公厕建设通过验收符合相关标准。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在申报、实施一系列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并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前期通过精准摸排,按照“厕所革命”示范村厕所普及率达100%,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的要求,摸清每户需建内容,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一事一议大会,按照绝大部分村民意愿将此项目委托与该村村集体公司,由村集体公司代领项目补助资金,同时有劳动力的农户可投工投劳并领取相应部分报酬,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镇村全覆盖验收,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公示,公示期届满后申请县级抽查验收,县级抽验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县2个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项目改造目标任务1021户,实际所改村为6个(示范村2个、非示范村4个)我局按照示范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基本实现农村厕污共治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总体要求,全县6个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新建、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1030户,完成任务101%,其中胜天镇安和村174户、可久镇南红岩村264户、庆岭镇太源村197户、庆岭镇印田村124户、庆符镇小靖村235户、落润镇公益村36户。完成6个村的农村公厕6个,完成任务的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方面:一是改厕可以改善旅游环境和投资环境,提高村庄整体形象,吸引更多的游客,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二是提供优质高效的有机肥,可提高农作物的收益,通过无害化处理的粪污对于农作物肥效更好,利用价值较高,其次可以减少农民对有机肥采购的支出。

2、社会效益方面:一是增强群众卫生意识,提高健康水平。二是提高了农户家庭生活质量。

3、生态效益方面:一是环境得以美化,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得以改善。二是控制粪污乱排乱放的.情况,控制污染源,减少疾病传播。

4、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小厕所涉及大民生,实施“厕所革命”是推进乡村振兴大工程中的重要一环,推进厕所改造、环境整治为人民群众打造美丽宜居环境,获得广大农户一致好评。

(一)存在问题。

1、农民改厕积极性不强。一是农户对新修建无害化设施(三格化粪池)接受度较低,认为有储粪池就不应该修建化粪池;二是部分农户受传统思想和落后生活习惯影响,卫生意识差,不能完全理解“厕所革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愿意接受改造。

2、改厕经费投入不足。一是现有补助经费较少,各农户情况不一,需因户施策;二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户要求各样,个性化需求增大,导致改造经费尚显不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扩大政策影响。“厕所革命”是一项民生实事和惠民工程,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消除农户心中疑虑,广泛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引导农户转变观念,让农户真正愿意去接受厕所改造,打造整洁舒适人居环境。

2、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保障资金要素。一是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将示范村厕所改造项目化,充分发挥财政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项目建设;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同时发动群众自筹,形成多元投入机制。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篇十四

根据《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雅财绩〔20xx〕2号)文件要求,经过认真总结分析,现将自评报告总结如下:

我县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总额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级资金170.25万元。

(一)《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卫生健康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171号)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资金138.85万元。

(二)《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209号)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261.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1.35万元。

(三)《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54号33.5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9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7.6万元。

(四)县级财政配套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70.25万元。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是中央和省级财政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乡村医生收入补助以及非政府办医疗机构由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少的合理收入补助。

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总额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级资金170.25万元。资金采用预拨和考核结算分两次下达,下达率100%。下拨资金其中乡镇卫生院基药补助392.86万元,村卫生室村医补助118.3万元、卫生室基药补助92.82万元。

我部门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按照合理规划,科学论证;统筹分配,保障重点;强化管理,注重实效;绩效评价,量效挂钩的原则进行分配,实行半年、年终、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保证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公开。卫生院按照服务机构服务人口和绩效考核结果各占50%比例结算下拨,并根据全年考核综合得分及排名情况进行奖惩,适当向艰苦边远地区进行倾斜;卫生室按照定额卫生室补助和机构服务人口下拨。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该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xx〕88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xx〕31号)、《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113号)、《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4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xx]76号)、《汉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xx年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汉卫健办〔20xx〕13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我县下达实施基本制度补助资金共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70.25万元。全县共2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169家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给予补助603.98万元,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我局严格目标、任务、指标,采取上半年预拨部分资金,年终按实施方案和考核结果结算资金的方式拨付项目经费到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20xx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全部拨付到位。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质量指标分析。

(1)我县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

(2)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

(3)20xx年我县22家乡镇卫生院完成门诊人次265554人,出院人次3259人,销售基药1074万元。乡村医生的收入保持稳定。

(4)基本药物目录合格率100%。

(5)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完成率100%。

(6)基本药物阳光采购积分大于90分。

(7)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100%。

2.效益指标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20xx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下达及时性为100%,项目资金均能在规定时间到位,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基本药物药品零差率销售100%,资金执行率大于9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村卫生室医生收入稳定,对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对国家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使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控制,保证广大群众用药安全,降低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满意度大于90%。

按照项目绩效指标要求,项目全面完成,未偏离预期目标,资金使用规范。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财政资金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数据及时准确、真实可靠。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资金对应安排项目形成工作量情况、项目推进及管理情况,跟踪掌握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已经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结果暂未公开,我单位将按文件要求在20xx年4月15日之前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无。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九开管办字【20xx】61号)和《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财政局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项目、部门整体支出及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九开财字〔20xx〕10号)文件,我单位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xx年我单位财政资金安排预算项目有11个,本次纳入自评范围的项目有8个,分别是农产品常态监测费(全年)、森林防火经费、20xx年河长制公示制作费、调区后堤防日常管护委托费用、畜牧兽医专项经费、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生态护林员全年工资(5人)、脱贫攻坚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合得分93.75分,现将绩效自评工作总结如下: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发展农林水利事业。

本次评价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

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了解各项目基本情况,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布置绩效评价工作。

(二)组织实施。

评价小组于20xx年4月开始展开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2.根据评价体系指标的要求,从不同来源收集的资料中选取与验证包括定性的文字描述与定量的统计数据,确保资料来源的客观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三)分析评价。

根据评价体系,对项目资料进行计算、分析,得出评价分值。

20xx年我单位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当年实际下达农产品常态监测费(全年)18万元、森林防火经费5万元、20xx年河长制公示制作费15万元、调区后堤防日常管护委托费用135万元、畜牧兽医专项经费7万元、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10万元、生态护林员全年工资(5人)9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3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xx年农产品常态监测费(全年)使用资金18万元、森林防火经费使用资金1.77万元、20xx年河长制公示制作费使用资金0.353万元、调区后堤防日常管护委托费用使用资金115.5万元、畜牧兽医专项经费使用资金2.64万元、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使用资金6.6528万元、生态护林员全年工资(5人)使用资金9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使用资金5.8297万元。

森林防火经费资金结余3.23万元、20xx年河长制公示制作费资金结余14.647万元、调区后堤防日常管护委托费用资金结余19.5万元、畜牧兽医专项经费资金结余4.36万元、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资金结余3.3472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资金结余28.1703万元。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我单位紧紧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落实政策,做好农业工作;注重生态,做好林业工作;科学部署,做好水利工作;统筹推进,做好扶贫工作。

农产品常态监测: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农产品检测,按时按质完成了检测任务。20xx年开展20xx年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及20水稻种植面积核实工作,共核实棉花种植面积310.7亩、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5658.6亩,水稻种植面积210.8亩。

林业工作方面:依托联通公司巡护信息系统开展护林行动,加强林长制信息化建设,并督促5名护林员、4名监管员在线使用,我区护林员及监管员巡护系统使用率均为100%。通过开展培训、加强督查、兑现奖惩等形式,加强巡山员队伍管理。张贴宣传标语36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在重点防火期严密防控,严格管控野外火源。

水土保持方面:委托九江市河道湖泊管理局对经开区管辖的长江赤心堤、长江永安堤、八里湖堤、赛城湖堤、向阳堤五个堤坝进行日常管护,提高了河堤湖堤防护质量,美化了河堤湖堤周边环境。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设立界桩155块,通过定位测量实现河湖管理范围一张图。深入推进河长制,调整全区河(湖)长人员名单,制定“清河行动”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处理了2件涉河问题。

畜牧兽医专项:配合城区养犬管理整治行动,2家犬只狂犬病免疫注射点已获批,今年共累计办理犬牌738个。

脱贫攻坚:结合贫困户实际按户因人施策,精准实施扶贫工程:实施教育扶贫,补助贫困学生13名,为2名非建档立卡学生送教上门;实施就业扶贫,安排1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到公益岗位工作,聘请5名暂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户就业;实施健康扶贫,开展水质检测确保水质达标,做好贫困户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体检;实施基础扶贫,对贫困户侯帮兴家入户道路进行硬化,对吴从木、高传兵家进行水冲式厕所改造。目前,通过打好脱贫攻坚组合拳,我区26户78人已全面脱贫并办理防贫保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之战。

20xx年多个预算项目年末资金有结余,且资金结余较大,预算安排不太合理。

20xx年,我单位加强项目预算资金管理;将继续做好水利工作,加强防汛防洪,加强水土保持;推进“林长制”,落实森林防火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巩固脱贫成果,推动2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实现增收。

一是通过绩效自评结果,对指标完成好的工作要在下一年度继续巩固和加强,对未完成的指标要深入剖析原因,找出症结,在以后工作中完善和改进;二是利用绩效自评结果,促进部门(单位)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篇十六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七

(一)项目概况。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芙蓉学校地块位于靖州县城西部。场地东临拥军路,南靠体育路,北面和西面为规划住宅。拥军路东侧为靖州文体中心。学校规划用地面积58108.42平方米,合87.16亩。基地整体略呈长方形,南北长约250米,东西宽约233米,整体地势略呈东高西低的态势。整个校区场地较规整,内部无较大高差,多为田土和少量民宅。场地与周边道路平顺相接,有利于校内道路和城市道路的交通组织。

根据通靖发改〔20xx〕4号《关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芙蓉中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拟建的芙蓉学校校区需满足全日制学生1800人学习,合36个班。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7808.00平方米。新建建筑包括科技及艺术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楼、食堂,建设期19个月。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绩效总目标:为了适应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形势,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提高城区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芙蓉学校(中学)刻不容缓。一是可以缓解城区学校学位紧缺的压力;二是解决“上学难”、“大班额”等社会热点问题;三是满足教育长远发展的需求。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加速靖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扎实芙蓉中学工程建设,确保芙蓉中学建成标杆工程、廉政工程、优质工程。

(三)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县财政安排,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奖补资金1000万元、芙蓉学校建设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共计20xx万元,实际下拨金额为20xx万元,项目资金已全部安排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20xx年度芙蓉学校收到靖州县财政局拨入征拆及建设资金20xx万元,支付芙蓉学校征拆及建设20xx万元,收支持平。

3、资金管理情况。

芙蓉学校负责征拆及建设资金的收付和使用,并记录专项款项的使用情况,征拆及建设资金的`拨付是根据征拆及建设实际情况标准,列入财政预算。

芙蓉学校征拆及建设项目当年财政预算实现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的原则,由靖州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集中支付,最大程度上避免了违规情况发生,审计中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芙蓉学校负责征拆及建设资金的收付和使用,学校设股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和工程管理及征拆办公室。征拆管理办公室负责拆迁及工程部负责建设管理,办公室制定了专门的考评考核制度,每月情况全方位定期考评,根据考评改进征拆建设措施。

目前项目已基本完工,新校已投入使用,相关验收、结算等手续正在进行中。

绩效评价目的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项目的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我所对靖州县教育局20xx年度芙蓉学校建设及征拆项目成立了绩效评价组。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对项目单位评价基础数据资料、辅证材料等进行审查核实。三是实地察看项目进展情况并进行了实地拍照。通过以上方式全面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为提出评价结论提供了依据。

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完成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对提高城区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有较好的推动作用,根据《靖州县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表》评分,得分88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

(一)经济效益。

项目征拆及工程成本控制在预算内,工程资金的按时投入使项目进度得到了保障,目前芙蓉学校建设已完工,现正处于财评阶段,项目建设达到预期,项目成本控制在总投资限额以内。

(二)社会效益。

项目的实施进度按照计划如期完成,完成质量良好。城乡学生上学环境得到改善了,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资金拨付较迟,芙蓉学校建设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实际下拨时间为20xx年9月24日。

2、部分合同要素不全,经查,与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总承包(epc)合同及补充合同,合同订立时间未填写,履约担保书未填写盖章,部分合同、协议及补充合同承包方未填列日期。

3、未根据合同约定付款。根据合同约定,发包方应每月按工程进度的70%支付工程款,经检查发现,实际实付未按合同执行。

4、20xx年9月4号凭证支付第七期工程款,工程形象进度支付申请表施工方报送的支付金额与工程项目部审核后的金额不一致,检查中未见双方就工程进度核减金额达成一致的协议、资料。

(二)建议。

1、加强合同管理,严格合同审查程序,确保合同要素齐全,权责分明。

2、明确教育局对芙蓉学校项目的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工程项目质量。

3、严格付款程序管理,建议严格审查合同付款条件,加强付款资料的审查。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篇十八

(一)项目概况。

淮阴区委、区政府把聚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淮阴教育作为补齐发展短板中的重大民生实事,以新建续建教育项目为抓手,全面提高区内优质资源供给率和覆盖面。

20xx—20xx年淮阴区在原渔沟中学校址整体新建渔沟高级中学。按10轨30班高中规模建设,实际可容纳12轨36个班。总用地面积50592㎡,总建筑面积40338.4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862、73㎡,包括教学楼9690.18㎡,综合楼5904㎡,学生宿舍9373.03㎡,教师周转公寓2820㎡,食堂3411.97㎡,报告厅1099.16㎡,科技楼3245.55㎡,传达室100、26㎡,陈列室334㎡(保留建筑),半地下车库1041、26㎡,地下车库2434.42㎡;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消防、供配电、等附属实施。

项目立项总投资约1.6亿元,epc中标合同价1.4157亿元。20xx年11月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6月基本完工。财政资金3457万元已到位。本专项债6900万元已到位,并已支付。

(二)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完善教育资源,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重要决策部署,优化淮阴区普通高中的资源布局,较好满足当地普通高中学龄人口快速增长和事业发展需求。

项目阶段性目标:20xx年底项目教学楼、学生宿舍楼、食堂餐厅完工,2022年上半年综合楼和科技楼完工。

(一)项目特点分析。

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我区教育资源,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的办学层次。在建设过程中实施严格的动态管理,整个项目建设的目标做到细化、量化、清晰、合理。整个项目现已交付使用,债券资金已使用完毕。故本年绩效评价重点在“产出”和“效益”指标评价上,主要从资金的使用、制度的建立、资金使用及时性、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评价。

(二)评价思路方法。

项目资金管理评价主要依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对专项债券资金进行管理要求设置细化指标,进行考核。本次绩效评价依照“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的逻辑路径,从财政支出专项资金角度对项目绩效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析项目主管单位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管理模式、项目成果、社会服务满意度。

(三)评价工作情况。

专项债券的使用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项目教学楼、学生宿舍楼、食堂餐厅于2022年1月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综合楼和科技楼于5月14日竣工,债券资金已使用完毕,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执行,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根据江苏省预算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对淮州中学分校—渔沟高级中学专项债券资金从过程、产出、效益、满意度四个维度进行自评价,重点评价产出、效益,满意度,自评价得分98分,绩效等级为“优”。

普通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出口”,又是高等教育的“入口”,是人才培养过程中“承上启下”、承载“家庭希望”的重要阶段。近年来,随着高中阶段招生结构的调整,我区普通高中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渔沟镇作为国家重点中心镇,区域副中心,特色小城市,区位优势、办学优势明显。渔沟中学三百年校史,声名远播,育英才无数。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重要决策部署,优化淮阴区普通高中的资源布局,较好满足当地普通高中学龄人口快速增长和事业发展需求。可以使当地学生就近接受高水平教育,成为新世纪所需的人才,为自己和国家创造价值。项目投入使用,能够吸引生源、在教育教学的同时,也会带动学校周边经济发展,使该地域环境周边获得社会效益。受教育者的言行与品质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生活在其周边的人群,形成良好的人文环境,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由于疫情的影响,项目部分工程进度滞后。绩效理念有待强化,绩效目标设置不够清晰,绩效评价指标不够细化。

一是完善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财经纪律,加强项目管理,按项目完成进度付款。

二是健全项目监管制度。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做深做细,从技术经济方面综合评价拟建项目建设方案。投资概算一经批准,即作为建设项目总投资计划控制额,不得随意改变。增强风险责任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积极防范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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