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沟通和协调,确保各方的意见得到充分尊重和考虑。制定方案时,要充分考虑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需求。通过学习这些范例,可以提高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篇一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xx】133号)、教育部(国教人发【20xz】15号)、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人发【20xx】99号)、齐齐哈尔市教育局(齐教人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试点学校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从而调动广大教师争先创优积极性。
1、"政策导向,激励为主"原则。用正确的政策舆论为导向,坚持激励为主、处罚为辅,引导教职工把主要精力用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上。
2、"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充分向班主任、一线骨干教师和超工作量的教师倾斜,以责任心、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
3、"相对统一,学校自主"原则。为有效推进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必须全区一致,相对统一。同时,各校要根据自身情况,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制定学校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4、"科学定岗,公平公正"原则。教师绩效工资首先应建立在科学定岗、竞聘定员的基础上,坚持能者优先、效能优先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按照有关规定科学设置各种岗位,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聘上岗模式合理安排各类教学人员和教辅人员,有效开发和利用学校人力资源,切实提高学校办学效益。
实施对象是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职工。
以下情况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
(1)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及留守人员。
(2)长期病休的人员(两个月以上)。参照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3)长期无故离岗停发工资、报请相关部门审批、终止其劳动关系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人员。
津补贴:在校期间的津补贴用于每月的班主任岗位津贴、任课教师岗位津贴和校长岗位津贴的发放;寒、暑假期的津补贴,学校统筹管理使用,作为骨干教师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学期内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奖励资金。
一次性奖励资金:按照年末综合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结果分四档,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每档之间要相差200元,不合格者不发放。对于考核优秀的校长和教师(工作者),由政府另行发放奖励资金。
教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一)工资考核与发放。
教师没有出满勤、不满工作量等情况,要从固定工资中扣除。
(固定工资=实领工资-20xx年规范的津补贴增资额)。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婚、丧、产、休等假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照依据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执行。
(1)缺勤考核:病假、事假、旷工。按照学校(单位)的考勤制度执行。病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30%,事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50%,旷工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100%。
(2)在岗考核:主要考核是否按时进课堂、临时外出、无故缺课或调课、课内发生事故等,以校为单位,结合实际适当扣除工资。
2、工作量:要结合各校实际,科学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做到均衡、合理。
(2)兼职标准:兼职岗位有班主任、教研组长、学年组长、干事、实验员、档案员、现代信息管理员等。
中层以上领导要求必须兼课,周课时标准为:学校副职2-4节;中层领导4-6节。
按岗位核算周课时标准:干事6-8节;图书管理员8--10节;实验员8-10节;校医8-10节;档案员6-8节;各专业教室2-4节;学年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2课时。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执行。
(二)津补贴考核与发放。
月发放部分:能够完成岗位工作职责,考核合格者,每月按下列岗位发放津贴(在满工作基础上)。正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60-180元,副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40-160元,班主任月岗位津贴66-86元(186-216元),中层领导月岗位津贴120-140元(或30元其他岗位津贴),主线学科月岗位津贴120-130元(中学指中考学科、小学指数、语、外学科),其他人员月岗位津贴100-110元,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和留守人员岗位津贴100元(各校可按此标准参考执行),工人岗位津贴和值周教师等岗位月补贴由学校自定。
学期发放部分:寒、暑假津补贴由学校统筹管理使用(在满工作量的基础上),用于骨干教师的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教职工的政绩和业绩考核奖励资金。骨干教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岗位津贴。各级骨干教师每学期津贴标准为:校级50元、区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对出满勤者,区政府每学期补助午餐费100元,每缺勤一天扣除一元。根据学校规模和实绩,区政府还将给予补助。
(三)一次性奖金考核与发放。
年终一次性奖金要根据教职工年度综合考核分档发放,各校要结合《龙沙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和本校实际,制定本校的绩效工资考核细则,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校长奖励工资由区教育局考核分档发放。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标准由学校负责认真核算,经学校职代会通过后,报区教育局财审科和人事科审核、备案,以工资折的方式发放到个人。
1、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者,下年度只发放基本工资。
2、学校竞岗落聘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重新分配,不服从分配的教师停发工资。
组长:张大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亚娜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陆忠华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谷金柱区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崔晓敏区人事局局长。
崔凯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王崇丽区教育局局长。
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王崇丽(兼)。
(二)各学校也要成立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应由副校长、工会主席、人事干事、财务人员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的领导、管理和实施。
1、高度重视,达成共识。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精神,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方案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反复讨论,不断完善,并且必须经过学校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于20xx年3月份开始实施绩效工资。
3、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在学校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要实行校长责任制,各考核环节要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学校要严肃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纪律,绩效工资执行后,一律不准擅自增设津贴和奖金项目;要制定详实的落实方案,确保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万无一失。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篇二
为推进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深化学校内部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上级关于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师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操作规范的教职工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对象。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对象: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离退休人员的绩效工资发放按上级文件规定的办法执行。在编不在岗的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程序规范。
3、坚持“科学合理、和谐平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科学和谐,体现梯度级别。根据上级有关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性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构建和谐校园,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领教师代表组成。考核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确导小组,校长为考核组组长,组员由学校行政(党、政、工)代表和教师代表。(名单另附)。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条例考核后,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公开、透明发放。
1、每位教职工在出满勤、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分配工作的前提下,其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平均数的90%。
3、考核项目,能按月的先按月考核,不能的按学期考核。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专任教师绩效考核具体包括师德、劳动纪律、教育教学成果(含工作表现、教学效果、教研效果)和教育教学能力(含教育教学能力、教科研能力、专业发展能力)等四大方面。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绩效考核主要有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重点考核其为安全稳定工作,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情况,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技能水平及服务育人情况等。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根据岗位目标按程序确定。
1、《考核细则》主要体现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考核,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按照师德、教学、特色工作等内容进行考核。重点突出教育教学成果。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体现对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取得成绩的激励和引导。
2、对事先未能考虑到但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确有必要予以奖励的。具体由校行政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八、有关规定。
1、迟到、早退6次按旷工1天计算,请假10天(旷工5天,按工作日计算)扣奖励绩效30%,请假20天请假旷工10天扣奖励绩效50%,请假30天(旷工15天)扣奖励绩效80%,请假40天(旷工20天)扣全部奖励绩效。
2、经单位同意,全学期请假。
3、不参加考核。
4、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依照分数按比例发放奖励绩效。
4、因违纪或其它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如严重违反师德被查处的或因失职。
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不发放奖励绩效。
九、监督实施与组织纪律。
1、根据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指导意见,在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员工的意见的基础上,拟出本校的实施方案。
2、本实施方案提交学校教代会讨论,表决通过后并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3、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根据上级部署实行。学校制定的原管理制度中涉及奖金分配内容的部分自行取消,保留管理考核要求;管理考核要求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
4、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实施全过程的统筹协调,接受教职工监督,处理解决有关质询和投诉,考核量化成绩经校考核领导小组核算审核后,在全校公示。学期汇总后公示3天,教师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上报发放。
5、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以高度的责任感、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展好各项考核核算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十、其它说明。
1、其它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学校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本方案随着学校的发展和人员变化等因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依据实际情况对本方案提出适当的修改补充意见,并召开教工大会讨论,须80%以上的教师同意后方可修改。
3、本方案由学校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临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14年4月。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篇三
1、师德基本奖:100元(每月),因违规违纪违法,此项责任人基本奖可降至零。
2、安全责任奖:100元(每月),因有严重影响的安全事故发生,此项责任人当月责任奖降至零。
3、班主任津贴:100元/月、班。因管理不善,不按时完成规定任务,班风差,学风不正,可按月降发至零。
4、出勤奖:30元/月、人。病事假扣20元/天(累计往下滚),迟到早退5元/次(一月迟到、早退6次以上);学校集会及教育教学活动迟到或早退每次扣5元,缺席扣20元;依据教育、财政、人保等部门的有关规定,连续旷工两天的扣一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连续旷工四天或一学期累计达10天以上的扣发本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学期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或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扣发其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5、路队护送少送一次扣5元;因护送中监护不力造成安全事故者,扣护送本路队者100元并承担相应的医疗等费用。
6、管理岗位津贴:校级160(每月)中层120(每月)年级组长20(每月)。
7、教学质量奖:
(1)基本奖:语数外老师60元(每月),术科40元(每月),其它岗位20元(每月)。语数外双班按0.2记第二班。
(2)质量调研奖:(语数外校内统测)年级组均分按名次计算(语数外双班按0.2记第二班)。
4个班:100元、70元、50元、30元。
3个班:100元、60元、30元。
(3)毕业班:在中心校统测中,按班计算单科评前十名奖80元。(其他年级组参考此项执行)。
(4)为病事假、公假老师代课的3元每节。(以审核后的签单为准)。
8、活动评比奖:学校举行的活动评比每项次10元,组织级别(镇、区、市、省和国家级)以10元递增。
9、表彰为校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以50元计算(镇、区、市、盛国家级以20元依次递增并以政府或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表彰为准)。
10、课堂教学评优、论文评比发表及指导奖等:
(2)论文评比奖(教育、教学类)按镇、区、市、省级以上,每篇次按10、20、30、50元给奖。
(3)论文发表奖(教育教学类)按区、市、省级以上,每篇次按40、60、80元给奖。
(4)指导奖(以政府或有关部门组织为准且同次同类的不重复计算)按镇、区、市、省级以上,每次按10、20、30、40元给奖。(指导发表的参考此项执行)。
(5)在有关报刊杂志上报到学校先进事迹,按区、市、盛国家级,每次按10、20、30、40元给奖。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篇四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龙山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再安排适量的经费(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1、按劳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合理均衡的原则。科学安排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确保学校内部和谐稳定。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分配过程全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组长:徐德顺。
副组长:戴理生、张先勤、尚立桂、张太浩。
成员:李发银、李连凤、殷明发、肖全民。
本校在编且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绩效工资由月绩效工资,专项津贴和期末质量奖三部分构成。
1、上级按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核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用于月绩效工资发放。
2、学校在可用财力中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用于期末质量奖及工会活动的开支。其中期末质量奖每人每期安排450元,教师节工会活动每人安排100元,春节前工会活动每人安排200元。
3、学校在可用财力中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学校管理层干部津贴等。
1、月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分月造册、以期发放。
2、专项津贴按月考核、按月发放。
3、期末质量奖按学校《工作绩效量化方案》量化,在学期末发放。
教导处、教科室。
1、资金: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额的30%。
2、考核及发放:按月考核、分月造册、以期发放。
3、月绩效工资组成:月结构工资由出勤奖励,课时奖励,现实表现奖励三部分组成,其中出勤部分占30%,课时部分占60%,现实表现占10%。
4、发放办法:表格略。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篇五
通过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和工作热情。促进管理者与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在学校内部形成开放、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氛围,增强团队的凝聚力。
二、考核周期。
月度考核:对当月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下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期末考核:学期中各月月度考核各项目平均分的均值的50%和期末总评结果的50%总计,考核时间为每学期学生统一考试完成的第一天。
三、主要考核指标。
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见《食堂人员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四、考核结果使用。
1、月度考核结果。
以100分为标准,并将其考核结果均值的50%纳入期末考核。
2、期末考核结果。
期末考核结果由月考核结果均值的50%和期末总评考核结果的50%组成并将其结果作为食堂人员晋级、年终奖金发放等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申诉。
食堂人员对月度绩效考核有异议,可以进行申诉至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将在接到申诉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组长:__x。
成员:__x、__x、__x、__x。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篇六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在这次增加的教师津补贴工资中,分为基础性津补贴和奖励性津补贴,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工资,奖励性津补贴(每人每月400元)作为教师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一)工作量(任务)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60%6个月。
1、出勤补贴:实行每天签到制,出满勤者每月补贴80元/人。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节分别扣5元、10元,旷课每节扣2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扣5元,病假、事假分别扣5元、10元每缺席1次扣10元;导护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20元,请假一次扣20元,缺岗一天扣5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一天按上、下午二次计算)。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补贴为止。
2、课时量补贴:
a、教师工作量:
(1)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能乐意接受学校所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为满工作量。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中心校中层干部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完小校长担任主要课程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幼儿园教师教学半天为一个工作日,专任教师每周任课不少于5个工作日,中心校园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2个工作日,副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3个工作日。
b、满工作量补贴:满工作量者每月补贴100元/人。超课时和不足课时数,由各校根据本校班生规模和具体情况做出补或扣的规定,但每月补或扣的金额不得超过30元。
3、超工作量补贴:(每人每月60元)。
(1)节假日值班补贴:学校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
(2)节假日加班补贴:节假日因公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40元。
(3)公代补贴:公代每节补贴10元,由教导处安排公代。
(4)跨年段(任语文、数学学科)或包班教学的教师补贴:每人每月补贴40元。同年段同学科(任语文、数学学科)两个班级教学,每人每月补贴40元。英语教师享受跨年段教学补贴(每人每月40元)。
(二)管理岗位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班主任、科任补贴:班主任每人每月补贴80元,科任每人每月补贴40元。
2、完小校教导主任每月80元。
3、中心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完小校长补贴:每人每月80元。
4、女工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报账员、安全专干、保管、采购、图书管理员每月40元。
5、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累加,但补贴的总额不得超过12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教育教学常规奖:根据每学期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常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进行量化综合评估,考评一等奖占1/3、二等奖占1/3、三等奖占1/3,分别奖200元、150元、100元。(常规工作缺一项没有完成的,取消该项目奖励)。
2、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期末辖区语数质量检测成绩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分别奖250元、200元、150元。另外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奖20元。英语科质量检测按任教班级综合评定(所有任教班级名次之和除以任教班级数,得分少者为优),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奖金同语数科,不设提高名次奖。
3、教科研成果奖:
(1)对外公开观摩教学:学区级每次奖100元,教研片级每次奖200元,市级每次奖300元。
(2)各类论文(经中心校选送)获福清市、福州市、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分别奖给第一100元、150元、200元;获二、三等奖各递减20元。(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进入汇编而没有得奖不予奖励。)在cn刊物上发表按福清市一等奖计算,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奖。一学年教师个人的论文获奖奖励总额不超过200元。
4、班级管理奖:学期末学校评出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班级数的40%,班主任奖励80元,副班主任40元。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篇七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一)考核对象为全校教职工。
(二)新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在我校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评定等次;未超过半年的,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三)调到我校工作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现工作单位结合在本单位工作情况予以确认考核等次。
(四)校内调动人员,由原单位提供情况,现工作单位结合在本单位工作情况予以确认考核等次。
(五)本年度因病、事假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者不参加考核;因私出境人员出境期间在考核中按事假处理;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暂不参加本年度考核,立案审查后如无问题,是否参加考核和确定等次,由考核主管单位确定。不考核(如待退休、长病假、出国等)的也须单位填写表格,并将不考核原因在备注中写明。
(一)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务职责情况,包括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经济效益。
(二)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应的具体标准。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各等次基本标准。
1、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突出。精通业务,工作勤奋,锐意进取,有创新精神,超额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2、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良好。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思想政策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合格:违反校纪校规,政治、业务素质较低,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够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本学年内受过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五)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百分之十以内。
(一)教职工考核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二)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核人根据工作任务定期记实,主管领导定期核查。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每年进行一次。
(一)被考核教职工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述职、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主考人根据被考核人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结合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及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主考人由各系、各单位考核小组确定)。
(三)各单位考核小组在听取教学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本人。
(四)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所在单位考核小组书面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对复核意见不服者,可向上级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十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五)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考核结果汇总表》于次年一月上旬报人事处,《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的档案。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二)教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考核单位应对其提出诫勉,并限期改正。如第一次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第二年拟定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则确定为不合格。
(三)教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给予调整工作岗位、降级或降职,调整工作岗位、降级或降职后,其工资等待遇按新任工作岗位重新确定。
(四)教职工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应予以辞退。
(一)学校成立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任组长,组织、人事、纪委、工会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全校考核工作。考核的日常事务由组织人事部门承担。
(二)各考核单位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党政正职、工会负责人等3-5人组成,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
(三)各考核单位下属系、所、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若干考核小组。
(四)考核组织的职责。
1、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办法,组织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3、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考核等次意见,审核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4、各单位党政正职负责人由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
5、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终审不服申诉。
(五)考核主管单位。
考核主管单位是指a类学院、b类学院的系所、继续教育学院、教育文化发展中心、华夏学院、图书馆、出版社、机关、后勤集团、华大集团等单位。
(一)各级考核小组成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华东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试行办法》(沪华师人(96)内字第034号)同时废止。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篇八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xx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再安排适量的经费(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1、按劳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合理均衡的原则。科学安排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确保学校内部和谐稳定。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分配过程全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本校在编且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绩效工资由月绩效工资,专项津贴和期末质量奖三部分构成。
1、上级按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核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用于月绩效工资发放。
2、学校在可用财力中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用于期末质量奖及工会活动的开支。其中期末质量奖每人每期安排450元,教师节工会活动每人安排100元,春节前工会活动每人安排200元。
3、学校在可用财力中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学校管理层干部津贴等。
1、月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分月造册、以期发放。
2、专项津贴按月考核、按月发放。
3、期末质量奖按学校《工作绩效量化方案》量化,在学期末发放。
教导处、教科室。
1、资金: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额的30%。
2、考核及发放:按月考核、分月造册、以期发放。
月结构工资由出勤奖励,课时奖励,现实表现奖励三部分组成,其中出勤部分占30%,课时部分占60%,现实表现占10%。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篇九
1、实际可得绩效工资办公室统计后交由财务按照实际考核得分按比例进行计算完成。
2、公司员工月绩效工资考核要求和发放规定:
(1)、依据考核标准,综合得分达到100分,足额领取绩效工资;。
(3)、依据考核标准,综合得分达80―90分以下,领取80%―90%绩效工资;。
(4)、依据考核标准,综合得分达70―80分以下,领取70%―80%绩效工资;。
(5)、依据考核标准,综合得分达60―70分以下,领取60%―70%绩效工资;。
(6)、依据考核标准,综合得分达到60分以下,绩效工资取消;。
3.年度考核得分计算。
1.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得分=月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分×70%+年度考核得分×30%。
2.基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得分=月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分×60%+年度考核得分×40%。
3.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得分=月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分×50%+年度考核得分×50%。
七.绩效沟通与反馈。
1.绩效沟通。
综合部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者,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会就绩效考核的结果与被考核者面谈,若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无异议,则在考核结果表上签字确认;若有异议,则可直接向公司领导进行绩效考核申诉。
2.制订绩效改进计划。
对被考核者的绩效考核结束后,各级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应及时对其绩效中未达到公司要求的内容进行分析并制订出相应的改进计划。各级考核者应为被考核者提供绩效改进指导和帮助,并跟踪其改进结果。
八、考核内容。
1.工作业绩。
(1)任务绩效,与具体职务的工作内容或任务紧密相连,是对员工本职工作完成情况的体现,主要考核其任务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
(2)管理绩效,主要是针对行政管理类人员,考核其对部门或下属人员管理的情况。
(3)周边绩效,与组织特征相关联的,是对相关部门服务结果的体现。
2.工作能力。
工作能力分为专业技术能力与综合能力,各岗位员工作好本职工作。
3.工作态度。
工作态度主要考核员工对待工作的态度和工作作风,其考核指标可以从工作主动性、工作责任感、工作纪律性、协作性、考勤状况5个方面设定具体的考核标准。
4.附加分值。
附加分值主要是针对员工日常工作表现的奖惩记录而设立的,员工在本职工作中无失职、无投诉且对其所在部门有建设性意见等。
九.考核成绩管理与应用。
1.考核成绩资料的管理。
经被考核者签字确认后的考核成绩资料由办公室进行存档,
2.考核成绩的应用。
员工考核成绩作为其薪资调整、奖金发放、职务晋升或降职或辞退、人员培训等的重要依据,具体内容见公司员工薪资管理制度、职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十.、几点具体说明:
1、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1个月。试用1个月后方可参加绩效工资考核,由试用部门主管考核。如试用部门主管认为有必要缩短、延长试用时间或改派他部门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
2、在考核中,当某责任人因个人原因中途离任的情况发生时,该责任人原则上不能获得绩效奖励,特殊情况除外。
3、在员工考核中,当被考核人中途离职的情况发生时,按照出勤天数获得当月基本工资,加入公司未满试用期的员工不宜进行考核,也不享受绩效工资。
4、当公司、部门或者员工由于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导致无法启动考核程序或不能执行考核结果时,暂停考核。
5、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自2011年3月1日开始试运行。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篇十
为加大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兼顾国家、医院、职工三者利益的前提下,使职工的收入增长与单位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正确处理好积累与分配的关系,根据云南省20xx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中绩效工资的实施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以实绩和贡献,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云南省20xx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第二部分的第(四)条绩效工资的实施规定:“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总量:根据云工改[2006]3号文件《关于我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中第38条规定:“事业单位在分类办法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出台前,绩效工资总量按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省统一执行的津贴补贴核定或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其中,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差额拨款单位40%)的部份,按绝对额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绩效工资发放的基本原则是:全成本核算,收支有结余,总量调控。
绩效工资是以成本核算为基础。主要是通过科室对收入和支出的控制来降低医疗成本,提高收益率,并与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的一种分配形式。其核心是按科室的人均收支结余,根据科室对医院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的贡献来分配,不仅考虑了科室工作的数量、质量,而且还考虑了医德医风,以及所消耗的各种成本的价值,这就鼓励科室必须进行增收节支,提医疗护理质量,以取得收入为前提,体现人均结余最大化;控制成本支出,增强科室的成本意识。科室为了人均结余最大化,科室必须减员增效;增强科室的投资风险意识,科室增加设备时,必须考虑投入回报的问题。
1、推行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包括院级及后勤管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根据科室人均收支结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绩效工资。收支结余为负数时,一律从固定工资中扣除,直至扣到财政差额补足为止。
2、医院对各临床科室不下达任何经济任务指标,按实际收支结余计发绩效工资。
3、绩效工资取消从档案工资扣出一部分作为绩效考核参与搞活分配。
4、以科室和个人为基本核算单元;
5、质量考核与科室效益挂钩;
若需详情,请致电:xxxxxx。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篇十一
1.绩效工资鼓励员工之间的竞争,破坏员工之间的信任和团队精神。员工之间会封锁信息,保守经验,甚至可能会争夺客户。对那些一定需要团队合作才能有好的产出的企业,这种方法就不适用。
2.绩效工资鼓励员工追求高绩效。如果员工的绩效同组织(部门、公司)的利益不一致,就可能发生个人绩效提高,组织的绩效反而降低的情况,这时候这种方法就失去了价值。例如,销售员为了达成交易,可能会对客户做出很多免费服务承诺,公司为了兑现承诺可能会投入很高的成本。
3.员工可能为了追求高绩效而损害客户的利益。例如,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为了达成交易过度夸大保单价值。当被客户识破后,有可能会要求退保,同时,保户也会对保险公司产生不信任。再如医生为了增加效益,可能会给病人开高额药方,做不必要的昂贵检查。这种做法有违医院的宗旨,同时也会损害医院的形象。
企业决策层在决定是否采纳绩效工资时,应该问的问题是:绩效工资制度是否有违组织的宗旨?是否有利于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是否能提高企业的绩效?只要方案合适,绩效工资确实能给企业带来好处。
1.每年一次结清绩效工资的加薪总额;
2.把绩效工资同个人和组织的绩效相挂钩。
1.绩效工资要有具体的兑现日期并且要及时兑现,不能拖时间,例如,应该在每月的5日发的,就不要拖到六日,如果有特殊原因延迟的应该向员工解释清楚。使得员工有清晰、具体的期望。公司向员工传递的信息是:绩效工资制度是严格的做高绩效的员工,你会及时得到回报。这样的绩效工资制度创造了高效员工得到回报的环境,成为塑造企业文化的动力。
2.在绩效指标合理的前提之下,我们主张“绩效工资/固定工资”的比例应该加大。例如,可以是100%,甚至150%,那时候,员工就会干劲冲天。
3.整个公司的员工都要有绩效工资,不能有些人(例如业务人员)有,有些人员没有。应该让员工明白公司中的任何一个人,只要努力了,绩效提升了,公司都会知道并且会奖励该员工。的绩效是公司所有员工如果只有1%的利润,也要分到每一个人。
4.在公司制定绩效工资体系时要让所有的员工都参与,参与的过程是一个很好的沟通和培训的过程,也是让公司和员工发现问题和树立成功实施信心的过程。
1.必须有精确测量业绩的方法和手段;
2.至少从理论上能证明所采取的绩效工资方案将对员工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
3.必须清晰地表述绩效工资与工资间的函数关系;
4.对绩优员工能提供改善和提升的机会。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篇十二
1.将个人的收入同其本人的工作绩效直接挂钩,会鼓励员工创造更多的效益,同时又不增加企业的固定成本。
2.严格的、长期的绩效工资体系是一种有效的方法,让公司不断改进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方法,提高员工绩效。
3.这种方法使绩效好的员工得到了奖励,同时也能获取、保留绩效好的员工。
4.当不景气的时候,虽然没有奖金了,但是由于工资成本较低,公司也可以不炒人、少炒人,让员工有安全感,增加员工的忠诚度;当经济复苏时,公司也有充足的人才储备。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篇十三
(定稿)。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及县委政府的指导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根据教师不同工作岗位、任务和内容的特点和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二、制定原则:
1、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在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同时要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倡导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优教优酬,公平竞争,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
3、合理统筹,大体平衡,教师间既要体现优教优酬,适当拉开差距,又要兼顾部分教师的绝大部分利益。
三、实施对象与时间。
编制在岗教师,从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德、能、勤、绩、廉五项德(15分)(办公室考核)。
一、理论业务(例会、各处室、教研组会议等)学习,积极参与。(5分)。
1、无会议记录,学习笔记、学习心德(总结)每项扣1分。2、开会缺席1次扣2分,请假1次扣1分,迟到早退1次扣0.5分。
3、开会期间改作业、试卷、写教案、打瞌睡一次扣1分。
4、开会讲与会议无关的话或议论与会议无关的事件,一次扣。
1分。
5、手机响或在会场接打手机一次扣1分。
6、中途私自离开会场扣1分,如离开时间超过10分钟,扣5分。
二、教育思想,关心爱护全体学生,致力于学生全面发展。(5分)。
1、不服从或无故推卸学校工作安排扣2分(次)。2、将学生赶出课堂扣2分(1人次)。
3、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殴打、谩骂等)扣1分(次)。
三、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5分)1、为人师表,在校内外引起较大的积极影响,加2分。2、行为违反规范,打架、谩骂、污辱他人人格带来较大社会反响,经查实扣5分(次)。
3、酗酒闹事,受到处罚或相关组织告知学校扣5分(次)。
4、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查实1次扣1分。
5、受到党政纪处理,治安处罚者1次扣5分,取消评选优模资格。
6、不注意自身形象教育学生,穿奇装异服、背心、拖鞋进课堂,在学生面前抽烟,在校园内吸游烟,因饮酒、抽烟等影响上课。违者1次扣2分。
7、上课时瞌睡、吸烟、坐桌椅查实1次扣5分。
8、上班期间做本职工作以外的事情:如用电脑玩游戏、淘宝、看股票等,查实一次扣5分。
9、在公众场合或者通过互联网散布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且造成一定影响。查实一次扣10分。
能(40分)(教务处考核)。
一、服从学校任课安排,按课表认真上课。
1、两操管理:课间操第二节课任课教师在场管好课间操,缺勤每次扣除量化分1分。
2、认真管理好班上学生营养餐就餐工作,缺勤一次扣1分。(由早晨第四节课的教师管理)。
3、值日:按时日程表规定参加值日,做好校务日志、一日常规检查登记、晨午检工作填报,试餐、配餐、留样及配餐等相关工作,缺勤按出勤方面算。只参与不履行职责扣5分,漏一项扣1分。
4、课堂杜绝出现放羊式课堂,特别是体育课,活动时教师必须在场指导,注意安全问题,出现放羊课不论学科,一次扣5分,上课玩手机一次5分。
二、超工作量:
学校教导处每学期根据不学校的总课时数和每位教师的任课课时数,根据总课时数和实际任课教师数求出平均课时对超过平均课时的以每节10元奖励,每月按4周计算(长假月算三周),作为该教师的周超课时费,每学期教导处尽可能排足每位教师工作量。
月超课时费=(教师周课时数-校平均课时数)×4×10。
1、早读:指导学生进行早读一次10元。
2、超课:超过工作量1节课10元。加班:加班1小时15元。代课一节15。
3、课外活动(体艺2+1项目):辅导学生课外活动一次(40分钟为一次)加1分(学校指定或自编报学校备案的活动)。
4、补充说明:中层干部上课节数按教育文件规定。
5、指导兴趣小组按1分/节计算(40分钟为一节课)。
6、专用教室管理教师:多功能实、复印室每周折2节;(图书室、实验室、仪器室不算)。
7、负责组织每天广播操的体育教师一周折2节(含升降旗仪式)。
8、合唱队、各运动队集训每周折2课时。
9、每学期按实际周数发放。
10、参加营养餐所用菜品收货每周折2课时补助。
四、教学科研能力。
1、不能按时上交各项工作计划、总结,查实1项扣1分。2、不能按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查实扣1分。3、不参加教研活动1次扣2分。
4、教案作业检查,不交1项1次扣2分,次数不足扣1分。(语文1课文1次作业,1章节1次作文,数学每周不少于3次。)。
5、教案不按正确步骤规程书写,照板不修改,扣0.5分。(教案五步:(1)教学目标。(2)、重难点、(3)、教法及课时安排。(4)、教学过程。(5)、课后反思。)。
6、学生考卷不能按时批改查实1次扣1分。
7、上交材料不及时,一次扣1分;拒不上交或材料不合格的,一次扣5分。
8、按时按质按量听完学期规定的听课内容,并有评价,少一次扣1分。多一次加0.2分。最高封顶2分。被选中上公开课或示范课者上一节加1分。(外出学习回校示范课或汇报课不加分)。
按时参加上级或学校组织的教师继续教育,并作好笔记,写好心得体会。不参加一次扣5分,参加学习但无笔记扣2分,无心得体会扣2分。
勤(10分)(教务处考核)1、一月期满勤加3分。
2、旷课1节扣5分,旷会1次扣10分,旷活动按时间长短扣分,活动1~2小时按2节旷课算,半天按4节旷课算,一天按6节旷课算。
3、事假1节扣1分,一般病假1节扣1分。
4、迟到1次扣1分,早退、中途无故离堂1次扣1分。
5、住院病假一节扣0.5分,特假(含长病假等)一节扣0.5分。
6、私自调课双方按旷课算。
事假、旷工、迟到、早退、一般病假除扣积分外,另扣去绩效工资:事假一节除绩效工资30元,旷工一节扣工资100元,迟到、早退30元,一般病假15元,住院病假不扣工资。
绩(25分)(教务处考核)1、考试成绩。
(1)县、站、校组织统考、统评的学年(学期)考试(以最高级或最真实考试),同级同科平均分,超1分加0.1分,低1分扣0.1分,同级同科平均及格率,超1个百分点加0.1分,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2)、名次加分。获全镇平均分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获全镇合格率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
(3)、提高率加分。分名次提高、平均分提高、合格率提高三个提高。名次在上一的基础上每提高一名加0.5分,平均分在上一的基础上缩小(原来高于镇平均分的班级为扩大)与镇平均分差距,每提高1分加0.1分;合格率算法跟平均分一样。注意:保持原来名次加1分。(提高率算相对提高)。
(4)高分人数奖。
2、学术奖、辅导奖:
上向下递减,优秀奖在三等奖下减0.1分,计最高奖项(同一竞赛,以原件核实最高项)。
3、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相关论文发表,按国、省、地(州)县、镇奖依次加5、4、3、2、1分,一、二、三等奖按0.2个百分点从上向下递减,优秀奖在三等奖下减0.1分,(同名论文、原件核实最高项)。
4、推荐参加公开、示范、优质课评比,按国、省、地(州)县、镇奖依次加5、4、3、2、1分,一、二、三等奖按0.2个百分点从上向下递减,优秀奖在三等奖下减0.1分,(同课以最高项原件核加)。
5、学校举行的活动(“六·一”等)指导学生获奖一、二、三等(名)加1分、0.7分、0.4分。
所有辅导奖、论文获奖等如超过最高分只取最高分。廉(10分)(此款由党支部考核)。
1、私自乱订资料,乱收学生费用查实1次扣5分。
2、从事有偿的家教活动查实一次扣5分;
3、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暗示学生家长向自己送礼或接受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如发现一次扣5分。
4、各科室负责的项目要每月核算一次,并及时公布。本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致同意后,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
2017年3月27日。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篇十四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档次划分办法。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xx〕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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