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种书面协议,用于明确各方之间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和相关政策。阅读以下范文可以帮助你了解不同行业和领域常见的合同类型和特点。
公司合同管理篇一
第一条为确保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钢集团)依法经营,规范合同管理流程,明确合同管理职责,有效预防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结合本钢集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钢集团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本钢集团及各分、子公司与其他单位、个人签订的买卖、借款、租赁、承揽、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融资租赁、建设工程、供用电、水、气热力等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还款、抹账、合资合作协议等。
劳动合同的管理,按照本钢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合同管理采取统一归口管理与分类专项管理相结合的形式。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以下简称本钢集团法务部)是本钢集团合同管理主管部门。
各分、子公司法律事务机构是本单位合同统管部门,负责。
采购、销售、工程管理等职能部门在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对合同实行专项管理。
第五条本钢集团法务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修改、完善本钢集团合同管理制度;。
(三)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委托代理人的法律培训;。
(四)制定合同示范文本;。
(五)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查;。
(六)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
(七)指导和参与处理合同纠纷;。
第六条各分、子公司法律事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修改、完善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正确签订和履行合同;。
(三)负责本单位合同的法律审查和报审;。
(四)参与处理本单位合同纠纷;。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合同签订前的调研和谈判;。
(二)负责合同的业务审查;。
(三)负责合同法律审查的报审;。
(四)签订合同,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履行合同;。
(五)组织或参与处理合同纠纷;。
第二章授权委托。
第八条本钢集团及各分、子公司业务部门应在职权范围内严格遵照制度规定开展业务活动,不得越职权范围擅自对外签订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
第九条委托代理人应具有相应业务能力和法律知识,严格按照授权的范围从事代理活动,维护本单位利益。
第十条本钢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可根据需要对委托代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委托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三)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
(四)具体委托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第十一条正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得有涂改的痕迹。第十二条委托代理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授权委托书,不得出借给他人,发生毁损、遗失等情况时,应立即书面报告,并按程序补办。
第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授权委托关系应当解除或终止:
(一)授权委托期限届满的;。
(二)委托代理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
(三)委托代理人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
(四)委托代理人因自身或其它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的;。
(五)其他应当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解除或终止授权委托关系,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由业务部门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
第十四条本钢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在合同签订前,业务部门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如下资料,对其主体资格进行审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签约人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内容涉及特种行业专营许可或专业资质的,对方当事人还应提供相关证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证照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连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由业务部门存档。
第十五条业务部门应当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资金状况、货源状况、技术条件、生产能力和商业信誉等相关情况,对其资信和履约能力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业务部门应当建立客户信息数据库,收集整理客户提供的营业执照、特许经营许可证、专业资质证等证照,对客户履约资信情况进行评价。
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在对外经济往来中,除金额较小且可即时结清的情形外,均应订立内容完备的书面合同。
由于生产经营紧急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即时签订书面合同的,业务部门应妥善保管与合同相关的全部资料,事后及时补签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本钢集团法务部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制定合同示范文本。订立书面合同,应当优先采用合同示范文本。
第二十条委托代理人填写合同文本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合同当事人名称必须写明全称,与证照名称、印章一致,不得简化;。
(二)合同条款完备,内容无前后矛盾之处;。
(四)合同应当采用打印文本。确有合理原因需要手工填写部分内容的,应做到书写工整,无涂改。
第二十一条合同按本办法第四章的规定通过审查后,方可签字盖章。
第二十二条本钢集团及各分、子公司订立合同必须履行审查程序。
第二十三条合同审查分为业务审查和法律审查。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业务审查由业务部门负责,主要对订立。
合同的必要性、业务上的合理性、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合同的可行性、合同对方当事人资质及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审查流程按本钢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法律审查由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主要对合同主体、内容和形式的合法性;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条款约定的明确性进行审查。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使用本钢集团合同示范文本签订的合同,由本单位法律事务机构负责法律审查。
第二十七条各分、子公司未采用本钢集团合同示范文本的重大合同,由本钢集团法务部负责法律审查。
本条所称重大合同是指下列合同:
(一)合资、合作合同;。
(二)股份转让合同;。
(三)融资租赁合同;。
(四)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合同;。
(五)承包经营合同;。
(六)商标、专利合同;。
(七)涉外合同;。
(八)标的额超过100万元的非范本合同;。
(九)其它对本钢集团生产经营、商业信誉和职工稳定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钢集团法务部合同审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二)本钢集团法务部对送审资料进行审查,送审资料不全的,通知送审单位应及时补足;。
(四)法律审查意见要求修改合同的,送审单位应按照要求修改后报请复审。
第二十九条送审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合同资料,造成法律审查人员不能及时全面出具法律意见的,由送审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条本钢集团各业务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应当事先通知本钢集团法务部派员参与重大合同磋商谈判,若未通知,在履行送审程序时,应由合同谈判的负责人携带完整的合同资料到本钢集团法务部配合审查。
第三十一条各分、子公司法律事务机构自行审查的合同的审查流程,由各分、子公司参照本办法制定。
第五章合同履行。
第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本钢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及时履行合同。
时掌握工作进展、标的物交付、收付款、票据交接、质量反馈等有关信息。
第三十四条业务部门应对对方当事人的经营状况、商业信誉等信息进行实时收集。对方当事人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等可能影响到合同履行的情形时,业务部门应及时通知本单位法律事务机构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第三十五条对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业务部门应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并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部门和法律事务机构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第三十六条本钢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应建立合同履行情况评估制度,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合同履行的总体情况和重大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分析评估中发现合同履行中存在的不足,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章合同变更、解除。
第三十七条因合同履行条件发生变化需变更合同条款的,按照原合同审查级别履行审查程序后方可签署相关文件。
第三十八条本钢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在对方当事人未对合同变更事项书面确认前,除为避免或减少损失必须中止履行的情形外,仍需按原合同规定履行。
见。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时,业务部门应当提前通知法律事务机构派员参加。
各分、子公司解除重大合同,应报请本钢集团法务部进行法律指导。
第四十条对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合同的,业务部门应通知本单位法律事务机构,由法律事务机构出具法律意见。
第四十一条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复函须经本单位法律事务机构审查,主管领导或总法律顾问批准同意后,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发出。
第四十二条本钢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在合同签订或履行中发生纠纷,业务部门应及时将情况报送本单位法律事务机构。
各分、子公司重大合同纠纷应及时上报本钢集团法务部。第四十三条法律事务机构应当对合同纠纷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出具法律意见,指导相关单位和部门收集证据和制定纠纷解决方案,参加协商谈判。
第四十四条本钢集团及各分、子公司业务部门应在法律事务机构指导下收集和保管证据,制定纠纷解决方案,妥善处理合同纠纷,并争取通过协商方式化解合同纠纷。
第四十五条在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未经法律事务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对方当事人作出任何实质答复或提供文件资料。
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对方当事人提供。
证据和泄漏信息。在纠纷处理过程中,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与合同纠纷有关的话题。
第四十七条因合同纠纷而诉讼或仲裁的,按照本钢集团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负责合同审查、签订和履行的有关部门应当收集整理合同资料,建立合同档案。
第四十九条合同资料包括下列文件:
(一)有关合同的项目计划文件、可行性报告、项目建议及上级有关批复文件;。
(二)有关合同招、投标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资料;。
(四)合同文本及附件;。
(五)合同项目的增减凭证、签证;。
(六)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往来函件、收货单据、收款收据;。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的协议书或信函;。
(八)合同纠纷处理的协议书、诉讼仲裁文书、公证文书;。
(九)与合同签订、履行及纠纷处理相关的视听资料、数据电文;。
(十)其它有关材料。
第五十条业务部门应当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信息进。
行登记,及时掌握合同审查、订立及履行情况。
第五十一条各单位对合同专用章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
第五十二条本钢集团及各分、子公司业务部门对外签订合同,应在履行合同审查手续后加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部门印章签订合同。
第五十三条管理合同专用章的单位和部门应当严格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使用合同专用章。
第五十四条任何人不得携带合同专用章外出签订合同,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的,各分、子公司应制定管理规定,并报本钢集团法务部备案。
第十章罚则。
第五十五条各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钢集团法务部责令其改正,在全集团范围通报批评,并由本钢集团对违规单位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
(一)未按规定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流程的;。
(二)未按规定履行审查、批准程序签订合同的;。
(三)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的;。
(四)超越代理权限签订合同的;。
(五)不按规定使用合同专用章的;。
(六)擅自变更合同条款,中止、解除合同;。
(七)未经审查批准的合同擅自实际履行的;。
(八)不按规定报告合同信息的;。
(九)未及时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收集证据而造成损失的;。
(十)对处理合同纠纷工作消极配合的;。
(十一)擅自向合同纠纷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据、泄漏信息的;。
(十二)因管理不善,造成合同资料、档案丢失、毁损的;。
(十三)在合同审查、签订、履行和处理纠纷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集团各单位应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合同管理规定,并报本钢集团法务部备案。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由本钢集团法务部负责解释。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经济管理合同实施办法通知。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4月5日印发。
公司合同管理篇二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四条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
第五条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
第六条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
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
第十二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_____。
第十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
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4)违章搭建;
(5)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
(6)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垃圾或杂物,高空抛物;
(7)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设立广告牌;
(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摊点;
(10)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规章。
2.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章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制止、与业主协商解决、索赔、起诉等措施。
4.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实实施。
6.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2)代收代支费用;
(3)_____费用。
7.每6个月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8.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无乱搭建,房屋完好率达到_____%以上。
2.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良好、正常运行,水电工每周巡查4次以上、每月定期保养,维护完好率达100%以上。
3.公共环境整体美观洁净:
(1)楼外公共场所每天清扫两次,实施8小时保洁;
(5)每天定时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产日清;
(6)每月灭蚊、苍蝇一次,每季度灭鼠、灭蟑一次。
4.公共绿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杂草、灭虫害;
(2)绿化地、园林小品每天清洁一次;
(3)植物成活率达到_____%以上,出现枯死苗木及时补种。
5.保安服务: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日夜巡逻;
(2)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遇有险情,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
(4)区治安达到安全文明小区的标准。
6.管理服务:
(1)接住户投诉有记录、有跟踪、有处理结果反馈;
(2)管理员每日巡视两次以上,接电话投诉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7.维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合格率100%以上。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费,指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委托管理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经理人酬金构成。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标准为_______________元/月,管理费每半年结算一次,1月份缴交上半年、7月份缴交下半年。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_____0%作为提供服务的经理人酬金和税金。
第十七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费的l%。交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本物业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将管理用房转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条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应当事先公布_____标准,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条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及预算,经确认后乙方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四条义务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限期内解决;导致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义务和第四章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擅自提高_____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合同管理篇三
第一条为了能够采用先进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饭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之在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力,并使合同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方为:_______;在注册;法定地址: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职务:________。
乙方为:_______;在注册;法定地址: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职务:________。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责任。
第四条饭店的最高权力机构是:______。最高权力机构的责任是负责制定财务预决算,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经营计划、工资计划、人事任免及奖惩制度等项工作。
第五条甲方责任:
1、负责与当地政府协调,提供一切营业必备条件。
2、负责向乙方提供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条例。
3、经最高权力机构同意向乙方提供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资金和有关技术资料。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管理人才及管理模式。
2、乙方负责培训甲方的.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
3、乙方负责甲方的对外宣传、推销。
4、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管理资料。
第七条根据双方协商规定乙方向甲方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其管理范围如下:(注明管理方式即可)。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乙方每年向甲方收取营业总收入的____%作为基本管理费。
第九条乙方每年向甲方收取毛利润(gop)的____%作为奖励管理费。
第十条乙方还可向甲方收取统一电脑订房系统的服务费。
第十一条乙方还可向甲方收取市场推销费和广告费。
第十二条双方共同制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
第十三条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审计饭店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单据、凭证、帐册。
第十四条总经理需定期向最高权力机构提供经财务总监、审计签署的经营情况报告。
第六章饭店固定资产处置权限及采购的审批。
第十五条乙方要确保甲方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乙方在管理的全过程中处理固定资产必须经饭店最高权力机构同意。
第十六条乙方在采购____万元以上物品或单一商品总价值达____万元时必须经饭店最高权力机构批准,日常采购按饭店财务预算计划执行。
第七章管理人员的薪金、福利、待遇、保险。
第八章印刷标记和商标。
第十七条甲方将按合同中规定统一印刷带有管理公司商标和标记的客用品、文具用品、菜单等。
第九章合同的转让。
第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将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应当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第十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条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报原批准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最高权力机构同意,并报原批准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第二十一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严重违反合同规定,造成双方无法继续合作,即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批准合同主管机构批准终止合同。
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二条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通过原审批机构调解解决。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国仲裁机构仲裁。
第十二章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用中文、____文写成(一式四份)。
第二十五条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如下附属文件包括: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公司合同管理篇四
一、为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合同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合同”指本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合约、协议、契约等。“合同文件”是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的处理相关的法律文件、文书。
2、其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
4、《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合同。
四、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所有签订合同的行为(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除外),必须依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签订由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五、公司合同管理实行承办人责任制,合同相关执行、审查部门的承办人对其职务行为负责。
财务部和业务经办部门共同对合同负责,财务部负责合同价款、付款方式等财务内容的审查,经办部门负责合同的业务合理性、经济性、技术指标、合同相对方履约能力审查。
1、制定、修改、解释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2、做好合同文本管理,制定公司常用业务合同范本,指导公司各部门使用合同范本;
3、审查合同,提示合同风险;
5、协助业务经办人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七、公司职能部门对外业务中需要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由业务经办人员填写《法人授权委托书申请单》,详细填写申请的事由、授权事项、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等,依次报部门主管、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
八、财务部负责根据业务性质、风险控制,结合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等,起草《法人授权委托书》,并负责办理法人签章手续。
《法人授权委托书》分为一般授权、特别授权。一般授权限于进行洽谈、谈判、办理程序业务,不能代表公司涉及实体利益的决定。
特别授权是授权代理人可以代表公司就授权事项做出权利、义务的实体利益决定的授权。办理特别授权《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内容需报财务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签署合同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可简化为见履行完毕审批手续的《合同审批单》即可办理。
九、其他需要报经总经理授权事项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十、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部门职责、业务需要,指定业务承办人负责业务的谈判,参照合同范本和《合同制定指引》起草合同。
十一、业务承办人根据谈判结果和合同范本或《合同文本制定指引》起草合同,按照合同审批流程办理审批手续,由总经理批准的授权签约人签章,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仅限用于有关合同的签订,不得在其他文件上使用。
1、经办人草拟合同文本,填写“合同审批单”时间、审批单编号、经办部门、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合同相对方、合同金额、合同标的、招标比价总结等。
2、需要提交有关技术部门会签的,交相关技术部门会签意见;
3、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财务领导签署复核意见;
4、总经理审批:对重大合同或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总经理认为有必要的,可组织会审。
十二、上述审核承办人审核意见必须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
十三、印章管理人员核实完成上述审批手续及审批人授权的签约人签章后,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合同印章管理人员对用印范围和用印手续严格审查,并对用印情况进行登记。
单份合同两页以上的,合同各方均应当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签章。合同正式签订后,由业务经办人将合同原件交财务部备案一份。
十四、未履行完毕合同审批手续,不得对外代表公司签订任何合同。
十五、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统一刻制,并指定专人保管。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将合同专用章交由他人保管。
印章管理人员因故临时请假,直接由财务负责人临时保管,并做好交接记录。
十六、合同专用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合同专用章到公司外使用的,应经总经理批准,并到印章管理人员处办理借用手续。
十七、合同专用章内容需要变更时,应停止使用并予以销毁。
合同专用章散失、损毁、被盗时,印章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领导予以处理,同时,登报挂失作废。
十九、公司与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根据公司交易习惯,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二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务经办部门应当申请财务部协助进行资信调查:
2、本次之前的合同履行中,相对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
1、调查对象的注册资料、历史、股东及行政人员资料、所在地址,经营状况;
2、法律诉讼、抵押记录等影响公司业务状况的记录,以此作为考察其资信状况的重要依据。
资信调查后,由具体负责的调查人员制作调查报告,上报计划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二十二、对于合同履行有资质要求的,业务经办部门会同相关技术部门要求相对方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3、工程建设企业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单项工程施工许可证;
6、审查相对方有关生产规模、技术实力、施工或供货能力的相关资料,以确定其履约能力。
相对方不能提供需要的资质材料的,或者提供的资质材料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业务经办部门不得以公司名义与之签订合同。
二十三、对重大合同总经理认为有必要的,可组织会审。合同会审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1、有特殊资质要求的,由业务经办部门会同相关技术部门审查其资质和履约能力。
2、技术部门主要负责对合同标的物是否符合国家各项标准(产品质量、卫生防疫等)、企业技术标准等进行审查。
3、财务部主要负责合同对方资信情况、违约责任条款、价款支付等的审查,包括违约金的赔偿及经济损失的计算等。
4、对于经过会审的合同,应当由业务经办部门制作会审记录由会审部门的负责人签字。
二十四、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法律约束力。合同履约部门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
业务经办部门、合同履行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做好记载,保存相关会议纪要、验收单、催促函等履约证据,由业务经办部门制作合同台账。
本公司发生需要变更合同的情况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接到相对方要求变更合同的通知时,应当立即审查理由是否正当,如果符合变更条件,同意变更的,应当签订变更协议。因变更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索赔。
合同变更的审查需由业务经办部门参照合同签订的审批程序进行。
本公司发生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接到对方解除合同的通知时,应当立即审查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正当,如果符合解除条件,同意解除的。因解除合同导致损失的,应当及时相对方提出书面索赔请求。
合同解除的审查需由业务经办部门参照合同签订的审批程序进行。
二十七、合同签订后进入履行阶段,业务经办人应随时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合同相对方可能发生违约、不能履约或延迟履约等行为的,或公司自身可能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处理。
二十八、针对合同相对方违约的情形,可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继续履行合同是违约相对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也是本公司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论违约方意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本公司就有权要求违约相对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
合同相对方违约的,本公司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该措施可以与继续履行一并要求。
合同相对方违约,本公司可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向相对方收取或交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合同相对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有权提出索赔,具体赔偿金额可由业务经办部门会同财务部根据合同约定,与合同相对方协商确定。
二十九、本公司违约的,业务经办部门会同财务部与合同相对方协商解决办法,将解决办法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经理,经批准后承担相应责任、履行有关义务。
三十、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业务经办人员应在规定时效内与合同相对方协商谈判,并及时报告财务部门和上级领导。
三十一、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补充协议的审批,参照合同签订的审批程序。
三十二、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应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协议管辖的,应当优先考虑由本公司所在地法院或邻近的商事仲裁院管辖。
三十三、纠纷处理过程中,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向合同相对方做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三十四、合同签订后,业务经办部门应按规定对其经办的合同进行收集、整理、预立卷。
三十五、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单据、凭证、会议纪要、函件和其他相关材料都须附于预立卷内。
三十六、预立卷须按公司保密制度有关规定确定合同的密级并采取保密措施,密级标注于合同正本的封面。
三十七、业务经办部门应在合同文件形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交一份给财务部归档建立清单。
三十八、履行完毕的合同由经办部门将预立卷封卷,交财务部签署封卷意见后交档案室归档。
公司合同管理篇五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程发包制度。
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公司合同管理篇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管理,避免经营失误,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公司统一采购办公用品、维修车辆等与供货方或者维修厂商签订的协议,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部门及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合同谈判须由主管部门(或项目部)和公司分管领导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第五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公司负责。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当事人个人或公司经营活动信誉状况、工作或经营业绩、经济实力、有无违法行为等。
第七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必须由公司职能部门审核后,采用统一合同文本。对于重大合同以及对方草拟的合同,还需公司法律顾问进行审核确认。
第九条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涉及人民币金额的数据必须有大写。
第十条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二)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的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保时间、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三)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除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公章外),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签订合同地点,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应力争在我方所在地签署。第十二条在合同协商或谈判过程中,凡合同对方承诺的各种对公司有利的事项必须全部写入合同条款。
第十三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十四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法人代表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合同签字盖章前,原则上要求对方应先完成签字盖章,我方才签字盖章。
第十五条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相关工作的副总或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以下简称“三总师”)初审,再由公司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确认。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二)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七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或“三总师”、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做好维权取证工作,取得对方单位同意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确认文件,并按公司规定的权限上报合同。
第二十条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任何部门均不得以个人或部门名义与对方签订协议变更、解除、终止合同,如需签订此类协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二十一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第二十二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所规定的签订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二十三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一律无效。给予合同对方补偿、赔偿、奖励或调整合同价格的,必须以合同书形式,严禁采用会议纪要、往来函件、传真等各种非合同书形式。严禁以非合同书形式变相修改合同内容。严禁以变更合作单位名称、名为降价实为增加我方造价成本等形式变相调整合同价格及其包含的内容。严禁以甩项、分包等形式变更原合同,增加我方实际造价成本。
第二十四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第二十五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二十六条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第二十七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二十八条合同纠纷由与合同内容相关的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第二十九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
(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二)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三)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三十条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互通信息,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
第三十一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第三十二条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一)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二)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三)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四)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五)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六)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三十三条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四条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第三十五条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三十六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三十七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部门,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公司由法定代表人指定授权人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第四十条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入档案室统一管理。
第四十一条办公室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一)建立合同档案。
(三)填写“合同签订情况月度统计表”。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效力范围包括公司本部、下属企业和控股公司。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会。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合同管理篇七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地产销售及市场策划事宜达成如下的协议:
乙方为甲方就其座落在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大厦的商品房,共壹栋______层______单位,销售面积合共______平方米提供商业咨询服务的内容及条件如下:
市场策略评估策划。
销售价格评估策划。
景观设计评估策划。
帮助选择营销队伍评估。
经协商地上建筑及地下车库以销售总金额的______%作为乙方代理佣金所得。
甲、乙双方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该楼盘销售完毕。
销售总面积超出______%后方可结算。
结算时间:按销售进度,完成______%后先结算______%佣金,其余______%到完成销售进度的______%后一星期内结算。
汇款方式:乙方指定的账户内。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由乙方提供市场推广,总承包费用为。
甲方负责提供真实资料及信息,包括相关评估手续。
乙方负责______大厦所有销售面积。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公司合同管理篇八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xx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试行)》、《xx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试行)》、《xx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xx有限责任公司与其它法人、非法人组织及个人签订的、变更、解除、终止各类经济合同、协议、备忘录或其他法律性文件。
(一)设备部负责设备、备品备件采购及运输合同的资信审查、谈判、起草和履行。
(二)基建部负责承揽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资信审查、谈判、起草和履行。
(三)财务部负责借款合同的资信审查、谈判、起草和履行。
(四)技术部负责技术合同的资信审查、谈判、起草和履行。
(五)市场部负责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及运输合同的资信审查、谈判、起草和履行。
(六)综合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综合部门,设合同综合管理员和法律事务员,负责本公司的经济、技术等合同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参与重大、重要合同的谈判、起草和签订,检查和监督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及合同的履行情况,制定、修改合同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指导参与办理合同登记、公证、签证工作,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对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并负责公司租赁合同、联营合同和承包合同的资信审查、谈判、起草和履行。
(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负责合同的签批。
(八)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归档保管。
(一)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将合同分为重大合同、重要合同和一般合同。
1.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月销售、采购额20xx万元以上的供销合同以及其他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合同;对外担保合同(包括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合同等);财产租赁合同;联营合同;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涉外合同等。
2.重要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月销售、采购额500万元以上、20xx万元以下的供销合同以及其他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合同。
3.一般合同包括:月销售、采购额500万元以下的供销合同以及其他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合同。
(二)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2.保管、使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监督合同依法、依有关规章制度签订。
4.建立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
5.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
6.处理合同的纠纷。
7.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实行承办人制度和合同备案制度。
8.其它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管理实行承办人制度
1.每一项合同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职能部门确定至少一名承办人,合同承办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法律常识。
2.合同订立或履行过程中,合同承办人离开工作岗位的,由其原所在的职能部门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其它人继续履行承办人职责,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3.合同承办人不得是临时性借用或聘用人员。
4.承办人须依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进行工作。
5.承办人应对合同自谈判起至履行完毕的全过程负责,在此期间合同若出现任何问题,承办人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及法律事务人员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解决。
(四)合同的审查与签订
1.在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人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审查:
(1)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经工商管理部门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2)合同的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的.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表人身份证明。
(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5)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经济犯罪案件。
2.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做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适用前款规定进行审查。
3.合同谈判与管理
(1)重大合同由合同承办人牵头,有关职能部门、财务部、综合部、集团政策法律室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需要指定的其他部门和人员共同参与,合同承办人应在合同谈判前十天将市场调查、资信审查及谈判准备的有关材料提交参与部门和人员,由公司政策法律室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将相关文件报集团政策法律室复审备案。
(2)重要合同由合同承办人牵头,有关职能部门、财务部、综合部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需要指定的其他部门和人员共同参与,合同承办人应在合同谈判前五天将有关资料提交有关部门和人员,由公司政策法律室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备案。
(3)一般合同由合同承办人牵头,有关职能部门、财务部、综合部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需要指定的其他部门和人员共同参与,合同承办人应在合同谈判前五天将有关资料提交有关部门和人员,由公司政策法律室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备案。
(4)参与合同谈判的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对事先达成的内部意见,应当予以保密。
(5)签订并办理完有关手续的合同,由合同承办人在二天内将合同正本一份交综合部存档备查。
4.合同的形式
(1)合同除及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虽属及时清结,但合同标的物有专业技术要求,清结当时难以检测产品的内在质量,或应有试用期、保质期要求的交易,也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凡国家或行业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适用。
(2)书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形式。
(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图表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计划单、调拨单、任务单、定货单、预算单等一类文件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代替合同。
5.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签约的目的和依据。
(3)合同标的(包括名称、型号、规格等)。
(4)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5)价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
(6)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
(7)争议解决方法。
(8)违约责任。
(9)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条件。
(10)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其它条款以及各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约定的其它条款。
(11)合同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12)合同附件的名称。
(13)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14)合同当事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
6.合同文本应当做到:条款齐全、内容具体、权责明确、逻辑严密、表述清楚。
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等,应当设立定义条款。
合同中涉及数字、日期的,应当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7.合同应加盖签约各方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
除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或印刷制成。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必须签署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进行业务活动的书面凭证(格式见附件)。凡在合同上代表本公司签字者,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原件由委托人持有,综合部和委托人所在部门分别备案一份复印件。
8.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如因业务需要,必须要以有关职能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应由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9.承办人应对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0.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涉及的商业、技术秘密。
11.公司在订立下列合同前,合同承办人应就商谈约定内容草拟合同文本,送交综合部和集团政策法律室,按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讨论决定:
(1)利用外资合同。
(2)资产抵押、转让、出售、租赁合同。
(3)担保合同。
(4)标的较大的借款合同。
(5)企业合并、分立合同。
(6)股份制改制、资产重组、重大投资合同。
(7)具有全局影响的或数额巨大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8)其它重大合同或集团公司规定报送审查的合同。
12.为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必要时,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1.合同实行先签订,后履行的原则。合同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生效后,必须全面、及时、实际履行合同。
2.合同虽已签订,如因重大误解订立或发现显示公平,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及时与对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必要时请求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合同一经签订,但事后发现对方有重大欺诈行为时,应立即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制止危害行为的发生,并及时请求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3.承担履约责任的业务部门,对合同对方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向对方当事人提出书面异议。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收到合同对方当事人发出的履行异议,承担履约责任的业务部门也应在法定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的方式予以答复。
异议文件及答复文件须经合同承办人及法律事务人员审查。
4.合同承办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或存在其它损害本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形,应及时报告法定代表人,同时通知法律事务人员,并根据具体情况行使抗辩权、代位权、及撤销权等权利,尽可能减少和避免损失,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已签订并依法生效的合同,确需变更或解除的,由原承办部门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综合部指导或参与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及程序办理。
2.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答复须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作出。
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达成书面协议或作出书面通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合同变更或解除应严格按照法定或约定的期限。
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书面明确回复意见,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履行相应的手续。
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有权通知对方当事人依法解除合同,因此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予免责外,应向责任方追偿损失。
1.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先采用协商方式解决,承办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法律事务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由他们共同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依合同签订程序签订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应予以归档保存。
2.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承办人应与法律事务人员协商确定代理人、诉讼方案等,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必要时请集团政策法律室参与,并将纠纷情况及处理结果书面报集团政策法律室。
3.集团政策法律室审查或参与签订的重大合同发生纠纷,承办人在纠纷发生一日内书面报公司政策法律室,公司政策法律室一日内报集团政策法律室,由集团政策法律室指导或参与处理。
4.公司与集团内各子公司、分公司之间发生合同纠纷,由承办部门及时协商解决;当协商达不到一致意见时,及时报集团政策法律室,集团政策法律室会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未经集团政策法律室批准不得就纠纷擅自起诉、申诉仲裁或请公司以外的单位进行调解。
5.合同发生纠纷时,承办人应及时收集下列有关证据:
(1)合同文本,包括附件、变更或解除的协议、有关电报、信函、图表、视听材料等。
(2)有关的票据、票证。
(4)证人证言。
(5)其它有关材料。
(6)有关部门应尽可能为承办人收集证据的工作提供协助。
6.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协议、裁决、判决时,承办人应及时会同法律事务人员并经法定代表人同意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八)合同的监督与检查
1.合同承办部门应按合同履行阶段向综合部进行书面报告。
2.综合部每季度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3.重大合同签订后,承办部门每季度向综合部和集团政策法律室书面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九)合同档案的管理
1.公司对合同建立档案,业务主管部门在合同签订完成后应及时将合同正本送交综合部,承办部门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副本及相关资料,加强合同档案的日常管理和定期归档工作,确保其完整安全。合同执行完成后,除在日常工作中需经常查阅的合同可于隔年3月底前向公司档案室归档外,其它合同全部于次年3月底向公司档案室归档。
2.合同档案的内容
(1)合同文本及份数、各文本存置记录。
(2)承办人登记。
(3)合同附件、审查意见书及其它有关文件。
(4)合同履行情况记载。
(5)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及有关材料。
3.各种合同档案的管理工作在正式向公司档案室移交之前由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部的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正式移交后,由公司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应指导和协助各业务主管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做好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4.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部要建立合同管理台帐,作为执行合同管理的依据。合同管理台帐的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签订日期、合同名称、合同对方当事人、合同类型、承办人、执行部门、合同金额、备注等。备注栏主要记载合同的变更、解除等事项。合同管理台帐应做到准确、及时。
(十)奖励与惩罚
1.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给予表彰或奖励。
(1)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发现并纠正重大缺陷使公司免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认真负责,做出突出贡献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扩大经济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予以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或授权委托期满仍以委托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事后又未经委托人追认的。
(2)代理人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存在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或未泄私愤而损害公司的各种行为。
(3)代理人对外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勤勉尽责、马虎大意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4)伪造公章或合同章,伪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字对外签订合同的。
(5)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保管人员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在合同上盖章的。
(6)合同经办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疏忽大意丢失、遗漏、毁损与合同有关的一些重要的材料,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7)发生合同纠纷后,隐瞒不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8)应当或可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的。
(9)泄露合同意向、商业或技术秘密和其它有关机密的。
公司合同管理篇九
1.目的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3.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2.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3.2.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2.4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3.2.5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3.2.6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3.2.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4.合同的签订。
4.1合同的主体。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4.3.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3.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4.3.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3.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3.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4.3.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3.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3.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3.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4.3.11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12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4.4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4.1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留存。
4.4.2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4.4.3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加盖合同专用章。
4.4.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办公室依法及时办理。
4.4.5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会审表交存公司办公室一份备案。
5、合同的变更、解除。
5.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5.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5.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2.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2.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3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6.合同的履行。
6.1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
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
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6.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并报总经理。
6.3.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6.3.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6.3.3丧失商业信誉;
6.3.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6.4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6.4.2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7.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7.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7.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办公室和总经理。
7.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办公室。
8.1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
8.2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公司办公室、销售部、采购部各保管一枚,分别编号。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
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8.3已签订的合同及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帐单等资料,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公司办公室随合同保管。
8.4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办公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9.考核与奖惩。
9.1公司、所属各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9.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9.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9.3.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9.3.2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9.3.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9.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9.4.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9.4.3遗失重要证据;
9.4.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9.4.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9.4.6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9.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附则。
公司合同管理篇十
第一条: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四条?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
第五条?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
第六条?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
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
第十二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_____。
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
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4)违章搭建;
(5)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
(6)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垃圾或杂物,高空抛物;
(7)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设立广告牌;
(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摊点;
(10)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规章。
2.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章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制止、与业主协商解决、索赔、起诉等措施。
4.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实实施。
6.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2)代收代支费用;
(3)_____费用。
7.每6个月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8.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无乱搭建,房屋完好率达到_____%以上。
2.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良好、正常运行,水电工每周巡查4次以上、?每月定期保养,维护完好率达100%以上。
3.公共环境整体美观洁净:
(1)楼外公共场所每天清扫两次,实施8小时保洁;
(5)每天定时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产日清;
(6)每月灭蚊、苍蝇一次,每季度灭鼠、灭蟑一次。
4.公共绿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杂草、灭虫害;
(2)绿化地、园林小品每天清洁一次;
(3)植物成活率达到_____%以上,出现枯死苗木及时补种。
5.保安服务: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日夜巡逻;
(2)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遇有险情,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
(4)区治安达到安全文明小区的标准。
6.管理服务:
(1)接住户投诉有记录、有跟踪、有处理结果反馈;
(2)管理员每日巡视两次以上,接电话投诉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7.维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合格率100%以上。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费,指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委托管理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经理人酬金构成。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标准为_______________元/月,管理费每半年结算一次,1月份缴交上半年、7月份缴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_____0%作为提供服务的经理人酬金和税金。
第十七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费的l%。交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本物业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将管理用房转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条?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应当事先公布_____标准,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条?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及预算,经确认后乙方组织实施。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四条义务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限期内解决;导致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义务和第四章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擅自提高_____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公司合同管理篇十一
1、为了加强合同管理,切实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签订程序和工作要求。
3、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维护企业形象。如发生争议,要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做到不卑不亢、坚持原则、有理有节。确实得不到解决,要及时向公司汇报。
1、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中标后工程施工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工程部正负经理、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建设方洽谈,并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合同的主要条款商定后,由公司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文本,交由公司总理、工程部经理审核,保证合同的公平公证性。
3、施工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交公司工程部一份进行备案。
1、在总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公司工程部经理、经营部经理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洽谈:公司管理费总额、如何交纳;公司管理人员的配合、公司的配合;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施工安全要求、进度要求。
2、所有事项都洽谈完成后,项目负责人与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内部协议,本协议一式叁份,公司两份存档。
3、工程部副经理监管项目负责人与各劳务公司(或分包队)签订的劳务合同,对于劳务合同中不合理条款可建议修改,确保维护双方的正当权益。
4、由公司与项目签订的'材料担保及供应合同,应根据工程进度严格履行,及时提供材料供应情况(由公司派驻工程管理人员负责汇报),协同财务部门及时结账。
对于工程中查阅合同及协议内容时必须经工程部副经理同意,查询完毕后及时归档;原则上不得带出公司。
公司合同管理篇十二
委托方:(下文简称甲方)。
受托方:北京儒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共赢互惠的原则,就此项目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
公司总体管理咨询、经营定位、员工培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内容与成果。
2.1甲方工程配套建议。
2.1.1根据地方民风、民俗等生活习惯及本行业的经营特性,制订《工程配套建议书》,该建议适用于甲方经营功能分布、经营卖点与亮点的平衡分配,充分完善工程项目,满足营业前台的需要及节能降耗。
2.2市场调研报告。
2.2.1根据地方消费能力、消费认知情况、消费喜好、客户群体组成等情况进行市场分析,完成《市场调研分析报告》,该报告适用于确定投资额度、管理投入、经营定位、并为后期营销方案启动奠定基础。
2.2.2依据《市场调研分析报告》将为甲方提出增值《经营定位方案》。
2.2.3依据《市场调研分析报告》将为甲方提出《营销方案》。
2.3甲方管理架构及员工定编。
2.3.1依据功能平面布置图、现场实际情况及经营特性提出《管理架构及员工定编方案》,适用于计算人力成本、确定管理模式、招聘方案启动。
2.3.2依据《管理架构及员工定编方案》、甲方的员工招聘取向提出《招聘方案启动案》。
2.3.3根据招聘进度及开业时间制订《培训计划》,适用于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培训课程,后勤妥善安排员工生活问题。
2.4开业筹备。
2.4.1根据甲方提出的开业时间计划及工程进度,提出《营业物品采购计划》,适用于合理采购物品、订购物品、控制成本。
2.4.2根据甲方开业庆典要求及开业时间,由甲方配合单位完成《开业庆典方案》。
2.4.3制订《开业计划》适用于合理安排各工种调试运行,自检自查、相应启动各开业预案。
2.5甲方基础管理平台。
2.5.1汇同甲方管理人员制订《管理方案报告》,该报告将为甲方提出各部门管理流程、各部门衔接流程、监督制度及过渡方案。
2.5.2提出《经营管理思路建议书》,该报告将为甲方提出经营管理的侧重点及经营中的若干问题。
2.5.3依据营业数据制订《员工绩效奖励方案》,该报告将提出所有岗位的奖励方案。
2.6跟进指导。
2.6.1提出《跟进指导反馈报告》,该报告对相应已实施的`方案提出相应反馈意见及修改性意见。
三、项目组成员与履行期限。
3.1项目组构成。
项目指导:
(负责审定乙方所有上呈报告,监督方案执行)。
执行总经理:
(具体制订、实施各方案及报告,协调甲乙双方关系)。
项目成员:
(协助总经理完成市场调研、员工培训,及各报告的完成)。
(注:根据项目进行的不同阶段具体人员构成将进行适当调整。)。
3.2.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管理咨询费用及支付日期、方式
4.1管理咨询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
4.2合同签定后与项目启动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启动费30%,剩余部分按每个月平均支付。
4.3甲方应为乙方项目组成员安排食宿,及其它生活必要设施。
4.4甲方应为乙方项目组提供一间专用办公室,提供电话1部(可不开通长途)、电脑、打印机和足够的办公用品。
五、管理咨询项目工作要求。
5.1为保证本项目顺利进行,甲方应确定一位协调人员为主要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进行项目日常工作的接洽与沟通,并能成为地方向导。
5.2甲方应给予乙方适当授权,乙方对甲方企业资料有知晓权,人事管理权,处罚权。
5.3对乙方提交的各单项方案,甲方应及时提出反馈意见,以便乙方及时修改,如无意见签字认可,形成书面执行材料。
六、权利义务。
6.1甲方权利与义务。
6.1.1要求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
6.1.2按时接受项目各项方案,并拥有接受后方案的知识产权。
6.1.3按时提供给乙方所需的材料,当地交通工具及办公用品。
6.1.4按时支付每笔费用。
6.2乙方权利与义务。
6.2.1按时完成工作并交甲方验收。
6.2.2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可进行修改和复议。
6.2.3乙方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七、违约责任。
7.1甲方逾期付款,乙方除可终止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外,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工作期间的管理咨询费用。
7.2甲方迟延向乙方提供资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此项目顺延,甲方按本项目日均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
7.3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退还已收的费用。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协议。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签字代表:签字代表: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公司合同管理篇十三
建立各类台帐、妥善分类保管、全面详尽分析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
企业组织结构不同、规模不同,台帐的种类要求、类目粗细等都存在比较大的差异。
台帐种类的确定与记录必须坚持简明、准确、及时和稳定的原则。
一般应包括:
1. 员工登记表 (个人信息资料)
2. 劳动合同台帐 (劳动关系的变化)
3. 员工统计表 (组织结构的调整)
4. 专项协议台帐 (特殊情况管理)
5. 社会保险及医疗期台帐 (保障员工权益)
6. 员工培训台帐 (保障企业效益)
7. 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台帐 (管理绩效)
8. 其他必要的台帐 (投入产出分析管理,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管理)
关于劳动合同管理台帐的说明
1、 按照登记表要求填写单位全称等内容,并牢记单位编号。
2、领回表后,将本单位所有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信息填写。
以后只要有新招、调入、续订、变更、解除、中止、终止、退休等情况,应将变化的内容填写。
同时制作电子版,表格用excel:8号字、行高14.25,列宽为最合适列宽,项目内容18项不能缺。
3、各代理单位每次办理劳动鉴证时应将电子版同时提供给四方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公司合同管理篇十四
合同编号:。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聘用单位(下称“甲方”):。
签约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受聘人(下称“乙方”):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乡镇村。
毕业院校:专业:。
学制:职称:。
紧急情况家庭联络电话1、联系人:。
2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具体合同期限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确定。
(二)无论选择以上何种形式,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前个月为试用期(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公司,担任职务。
(二)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生产)任务,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公司合同管理篇十五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委托管理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_____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场所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_____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洁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安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维修养护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_____。
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他委托事项?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___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_____标准的___倍取。
第二十三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下: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_____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请__________市_____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_____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合同管理篇十六
以来,****厂继续按照鹤煤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处关于合同审查和管理工作的整体要求和工作部署,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和《***矿业集团公司审批自购机电设备、配件、材料物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合同审查、管理、监督工作,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经济秩序和企业利益,促进了企业成本效益年活动的全面、压滤机滤布深入开展。
一、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细化合同管理,保证了成本效益年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
公司合同管理篇十七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业___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___平方米(以竣工图纸资料为准)。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共用的落水管、烟风道、共用照明、避雷线、消防设施及配电设施设备。
第六条?小区内与市政公用设施及配套的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存放架(棚)、停车位。
第七条?小区的供水设施设备及自来水一次管网、二次管网等设施管道维修及运行费用由甲方另行委托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并由甲方委托市自来水公司承担管理、_____与维护责任。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交通与_____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门岗执勤。
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二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服务费;
2、?代收垃圾处理费;
3、?代收电费;
4、?其他应该收取的费用。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需要维修、养护时,在当事人提出委托后,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_____。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六条?委托管理期限: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甲方负责进行整修。
6.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负责为乙方提供足够的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安装小区内电子监控及必要的附属配套设施。
9.乙方因地制宜,尽量为业主提供更多的机动车位。
第十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定期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0.负责登记、调配管理小区内的机动车位。
第十九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施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无损;
2.?设备运行:正常、不影响正常使用;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
4.?公共环境:整洁;
5.?交通秩序:顺畅;
6.?保安:门卫执勤;
7.?公共部位急修:半小时内到达并及时修复;
公共部位小修:在合理的时间内到达并及时修复;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
第六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费。
1.?目前本小区住宅楼物业服务费标准: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55元,非住宅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60元,地表以上其他建筑物为每平方米0.55元,该标准为暂定价格。遇有市场行情变化或政府调价时,召开听证会商定物业服务费新标准并报政府备案执行。
2.物业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有关法律程序执行。
3.?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时间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开始计算。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由乙方和甲方协商解决。
4.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启动资金________万元。
第二十一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_____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露天车位、车库的使用费。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_____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三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_____标准按与当事人的协商价格进行计付。
第二十四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由乙方承担。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5734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