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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规范工作的总结篇一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管理,净化食品市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按照《都江堰市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和《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分解表》的安排及都江堰市委、市政府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工作,现将我局2015如下:
我局按照都江堰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水源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职责人和职责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与市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职责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管理、酒类专卖管理及商务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今年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旅游沿线为重点区域,以生猪、酒类食品为重点资料,严厉打击了注水猪肉、病害猪肉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车辆10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90次,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680余瓶,下达整改通知书40份。经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酒类流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和酒类食品安全。
(一)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捆绑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关掉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投诉2起,办结率100%。
(二)按照《都江堰市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屠宰企业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协助企业购买了电脑、读卡器、识别卡等设备,到企业进行指导培训,七家屠宰企业全面开展了生猪产品溯源工作。
(三)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景;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景等各项制度。
(四)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成办发〔2015〕8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都江堰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布局,在2015年底前整合重组至3家定点屠宰厂(场),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高行政效能,行政审批科,把酒类许可审批移交市政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满足了广大经营户快捷方便的办证需求,今年办理酒类产销许可证300余件。九月份启动全市办证信息统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在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工作中,为保证批发、零售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性,规范了经营行为,全面实施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随附单制度实施率达98%以上。严厉查处了不贴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品牌等违法经营行为,共查处非法进口酒和假冒酒680余瓶。加强了社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沿线的酒类食品监督管理,酒类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我局围绕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事,构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了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3.15”期间,我局精心组织人员在市区水文化广场设立宣传点,展出真、假名优酒和图文并茂的知识宣传栏,接待前来咨询消费者300多人次,受理投诉案件2起,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都江堰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主题,加强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了食品安全科学知识,经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事,营造了灾后重建期间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继续打击私屠滥宰、屠宰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
(二)继续贯彻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市民饮酒安全;
(三)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整治,确保灾后重建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规范工作的总结篇二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安全职责网络,确保全乡食品卫生安全有人抓、有人管。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分管食品安全党委委员巩秀如任组长,15个村村主任为成员。同时与各村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职责书,明确了各村的监管职责,各村配备了监督员和信息员,健全了我乡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网络体系,为我乡食品安全工作供给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宣传工作,营造了全乡关心支持食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于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微信、qq等交流软件转发30余次。二是开展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重点检查食堂的设施情景、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食品的来源以及学校周边副食店、饮食摊点等饮食安全情景,着力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全面推进学校食品管理和学校放心店建设,全力构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全面检查不留死角。
食安办坚持重大节日定期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查,做到拉网全面不留死角。一是对全乡内有接待本事的农家乐、副食门店进行“三查”(查证件是否合格、卫生及器具是否达标、食材是否留样),二是对重点单位、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和教育,如:乡内学校等单位伙食团、餐馆及农贸市场食品摊点。
(二)狠抓群体性就餐管理。
在群体性就餐方面,以突出申报监厨和操作人员管理两个重点保障食品安全。一是对各村定人定责落实群体性就餐的申报和监厨,将此项工作纳入村级目标考核确保群体性就餐安全。二是加强乡厨队伍的管理,经过对乡厨队伍的培训教育,从最底层解决食品安全风险,如:经过本年央视3.15曝光的三、四线城市销售的不合格饮料,立即对乡厨队伍要求禁用。
(三)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工作。
在法定假日及周末期间,我乡提前安排落实节日值班人员,并要求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到有事必应,有人负责。同时要求各村制定食品安全应急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是部分食品经营者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意识淡薄,仍有销售过期、变质、失效的商品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二是部分经营者被动或拒绝向消费者供给核发的购物凭证、商品发票或信誉卡,对明显有问题的商品不能做到无条件的退货。
三是部分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和安全不够注重,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认识肤浅,这就给假冒伪劣食品留下了市场,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食品安全监管难度较大。
食品安全规范工作的总结篇三
为了确保我市人民群众国庆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杜绝节日期间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局于20xx年9月20日-10月7日对辖区内餐饮服务行业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餐饮单位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紧紧围绕全市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的总体目标,明确权责一致、落实职责到人,安排部署节前和节日期间的检查工作,将相关任务分解落实,确保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及时、有效地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市大中型餐饮和农家乐等节假日休闲度假场所为重点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0xx年9月20日-10月7日、全局分别开展了国庆节前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人次,车辆**台次,检查了***户次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检查重点为:
1、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举办大型聚餐活动的申报表填写及申报是否及时等情况;
2、食品留样的容器消毒、留样标识及留样记录是否填写及填写是否规范;
3、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个人卫生等情况;
4、餐饮业使用的食用油、调味品、食用盐、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料进货索证情况;
5、食品加工经营过程卫生状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共下达了监督意见书***份,要求针对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认真处理投诉举报事件
节日期间,全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截止20xx年10月7日,我局未接到一起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结合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巩固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加大餐饮业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培训工作,不断强化管理相对人食品安全意识,确保我市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
食品安全规范工作的总结篇四
按照怀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企业三级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断完善并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的原则,对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各环节,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二、继续加强食品安络建设。
(一)在抓好城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把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大对广大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工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普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完善协调机制,通过对乡镇、村级协管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乡镇村一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的作用,从体制和机制上增强执法合力,形成全辖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市场和质量监督部门要进一步以建设“一会两站”的措施在辖区范围内基本建立起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着力改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
(二)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怀化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和洪江市政府网、洪江市电视台等信息发布平台,大力宣传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及食品法律法规;充分报道我市在食品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成绩,以及各部门担负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和工作动态;宣传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质量信息。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适时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突出源头治理,重点抓好四个环节,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综合水平。
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采取综合措施,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一)、种养殖环节监管方面。
从源头上加强农产品污染治理。深入开展农药、兽药和畜产品、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行为。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追溯制度。切实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以及水产品氯霉素等药物残留的监管,积极推进无害农产品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加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步伐。规范动物屠宰检疫。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规划整治,确保城区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加大监督和检查工作力度,不定期地组织突击检查行动,严格实行肉品市场准入制度。
(二)、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方面。
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和不具备基本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对有制假劣和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整治;严厉打击城乡结合等监管薄弱的带食品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企业生产条件,加强对生产人员健康检查的督察力度,督促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并做好产品出场监测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力度,严格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
(三)、流通环节监管方面。
加大对上市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食品在坚决清除出市场的同时,查清其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教育和督促经营企业主动收回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并根据情况进行查处。对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要进行严格的主体资格审查并认真履行前置审批程序。督促和指导食品经营建立健全进货检验、索票索证、购销台账、质量追究等制度。
(四)、消费环节监督方面。
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养老机构食堂的监督管理。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开展联合监督检查,降低食物中毒风险。不断提高餐饮业自律意识。进一步推行学校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已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的单位进行量化评分,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强化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单位法人(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在大型、连锁经营餐饮业推广科学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提高其做好食品安全的自律能力。加强对商场、超市、食品店及路边摊位销售散装食品的监管。做好饮用水安全监督监测和监管工作。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平台。
采取积极措施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引向深入。及时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创新思路,对有效的诚信措施向相关企业推广,不断地进行完善和规范。对具备一定基础的行业或企业,及时用信息体系建设的标准和要求使其再上新台阶,以加快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
五、突出检查区域、检查重点,确保各项专项检查取得成效。
(一)各单位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专项整顿和宣传教育相结合,检查督促和企业自律相结合,各单位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将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监管的死角、薄弱环节、及整改不见效的企业、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各大超市、各大餐饮娱乐业卫生、学校、工厂、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特别是偏远地区,作为食品安全整治的重点监管区域。重点抓好粮、油、肉、蔬菜、酱油、食醋、禽蛋制品、饮料、糕点、酒类、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及儿童食品等品种监管。
(二)突出“五一”、“十一”、中秋、春节前后等重要时段,先后开展食品安全质量为主体的专项联合检查活动、重点区域食品安全执法检查、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整治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履行监管职能,拓宽监管领域,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快、从重、从严查处一些食品领域中的违法违章的典型案件,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食品的进入,确保各项检查取得成效。
食品安全规范工作的总结篇五
20xx年上半年,我局在区食安委的指导下,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贯彻《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推进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粮油消费安全,积极创造顺畅、安全的粮油流通环境。现就我局20xx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粮食是重要的战略物资,而作为食品源头安全的粮食质量安全在人们追求健康饮食的今日显得尤为重要。我局作为粮食监管部门承担着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职能,为此我们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实际情景,成立以局长陈航良同志为组长,各股室为成员的粮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粮油食品安全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20xx年上半年,我局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中心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以全区为监管范围,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粮油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管。在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运输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做到环环相扣,不脱节、不遗漏,其中重点加强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管。
我局经过开展粮油食品安全宣传、走访相关粮油经营企业等活动,深入企业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力督促整改,拒绝走形式,并将工作与年终评比挂钩,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1、为促进粮食流通,服务宏观调控,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我局组织下属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职工学习了《粮油储藏技术》、《储粮害虫防治》、《粮油检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业务知识。经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参加自治区组织开展的培训工作,使从业人员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粮食流通秩序。
2、根据自治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20xx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4月22日,覃塘区两家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对所储存的粮食进行抽样工作,两家国有粮食企业共抽取样品18个并于4月28日送到广西粮油质检中心进行检测。自查中所有存粮不存在霉变、杂质超标严重、食品安全指标超标、发热、结露、结块、严重虫粮等储粮安全隐患,粮食色泽、气味均正常。政策性粮食的主要质量理化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均贴合国家标准中等以上粮食质量,储存品质贴合国家标准宜存要求。覃塘区粮食局直属粮库有质量检验人员2名,均持证上岗。粮食检验仪器配备齐全,能做的检验项目:常规物理指标、主要质量理化指标、储粮品质指标和快速检测原粮卫生如重金属镉、农药残留等。坚持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和库存粮食储存期间一年两次的储存品质检验,填写归档质量管理档案。
3、按照区食安委的要求,多次开展粮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共出动了25人次,对22户粮油经营者进行了抽查和摸底排查工作,未发现一齐粮油食品安全隐患。
4、5月21日选派两名业务技术骨干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为期两个月的粮食检验检测学习班,使我区粮食检验检测人员到达6人,基本满足全区粮食日常检测本事。
在仓储实践中,着力推广“双低”、规范化、间歇熏蒸、缓释薰蒸、环流薰蒸、机械通风、电子监控等技术的应用,深入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执行“治早、治好、治了”的原则,杜绝了霉变、霉烂事故的发生,延缓了粮食陈化,提高了食用品质。
食品安全规范工作的总结篇六
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1、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2、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3、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4、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6、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食品经营过程从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食品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1、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2、采购。
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
3、运输。
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散装的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冷藏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食品拼箱装运、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4、销售。
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人员在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施设备。食品销售有温度要求的应配备销售冷冻食品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销售场所应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照明设备安装在食品的正上方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与食品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制造。销售场所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异味,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应按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的食品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应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以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并记录。应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食品的基本情况。
5、设备与工具卫生要求。
加工用设备和工具的构造应有利于保证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避免因构造原因造成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滞留于设备和工具中。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备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5),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6、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7、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8、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9、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10、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11、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12、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13、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14、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公司严禁采购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2、检查预包装食品包装的标签是否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3、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禁止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采购的不合格食品。
4、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货采用计算机管理,须建立电子台帐。
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内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有专门的食品库房储存食品,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食品贮存场所应当防止食品污染,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虫、防尘等设施。库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原辅材料、成品及其他物品的存放要求。食品与非食品、原料与成品、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应分开贮存,整齐放置,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存放隔墙、离地距离均应在10厘米以上。
5、建立入、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各类食品要按品种分开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6、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7、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8、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9、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10、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废弃物处置制度。
1、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2、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3、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4、禁止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6、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7、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8、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9、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举报。
10、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定期检查所经营的食品中是否有不合格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要及时退市。对保质期不足一个月的食品,每周检查一次;对保质期不足一周的食品,每日检查一次。
设立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专区,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及有关部门公告的不合格食品下架,放入专区以待处理。
设立不合格食品退市登记台帐,对不合格食品的下架日期、食品名称、规格、退市原因、处理情况等如实记录,对过期食品不得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要与上级批发商之间履行交接手续,由批发商或者生产者在退市登记台帐中填写有关内容并签字。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报告。
3、保护现场,保留样品。(立即停止销售和食用可疑食物;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留样,以便有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据)。
4、负责组织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把病人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5、如实反映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执法人员到达后立即提取42小时的留样并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调查;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
6、事后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并且向购货者开具载有前款规定信息的销售票据或清单,同时加盖印章或签字。
食品安全规范工作的总结篇七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西王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学校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西王庄学校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宣传周活动。明确了具体实施人员,为开展好此次宣传周活动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围绕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按照“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制化水平”活动主题的要求,学校制订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明确了相关任务和要求,并对照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主题班会、国旗下的演讲等活动,以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师生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氛围。
今年的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我校组织了一系列的活动,目的就是提升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尚德守法”的自觉性。
(一)全校发动,为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在实处。我们采取周一国旗下讲话的时机,对全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真重要”的全校动员。让大家知道,“尚德守法”的重要性,从我做起,从每个人身边的人做起。
(二)举办了一次食品安全知识专题班会,设立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专栏,广泛地向全体师生宣传和普及了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了自我防范意识。
(三)全面铺开,学校食品工作不能只抓点,不抓面。工作做到既抓点也抓面。班级的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分年级进行的食品安全影片观看。无不显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铺开和教育活动的深入。
(四)全面整治,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抓住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特别是学校周边摊点、小贩。通过专题班会,有力地规范了学生在学校不能购买有害的、三无食品的新秩序,使我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总之,此次开展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食品安全知识在全校师生中得到了广泛的普及,效果是显著的。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食品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和长期性,今后,我校将一如既往地狠抓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西王庄学校不发生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事件。
食品安全规范工作的总结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国家局和省局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金湖餐饮服务监管部门以诚信经营和规范操作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我县已完成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总数393家,其中大中型餐饮单位82户,小型餐饮单位189户,其他类餐饮单位68家,学校食堂54家,总体量化分级评定率达60.2%。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分级、谁负责”的原则,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高度重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结合金湖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评定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可操作性。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深入研究,科学分析,及时解决,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9月份,该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行交接,县卫生部门及时将全县餐饮服务量化分级有关工作台账移交给了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确保了该项工作的延续性。
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结合月报制度,明确了量化分级的目标任务和序时进度。并于6月底前完成了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11月底前完成了大型以上餐馆、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其他类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充分发挥量化分级管理的抓手作用,统筹开展行政许可、专项整治、示范创建、诚信建设等餐饮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提升监管工作水平。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利用动态等级评定,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有效排除安全隐患;结合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不断提升b级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比例;鼓励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实行“五常”等科学管理手段;充分利用监管信息,根据量化等级、监督监测、行政处罚、投诉处理等情况,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信用档案,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培训。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使监管人员充分认识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标准和要求,统一评定尺度,熟悉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强化宣传。结合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餐饮服务单位的年度等级等信息,同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了“寻找笑脸就餐”宣传活动,使公众进一步增强健康消费意识,主动寻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局和省、市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全面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力争超过省定的量化分级率平均60%的目标,切实落实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规范工作的总结篇九
为十一届全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十一运青岛赛事安全地举办,我处把十一届全运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创一流,促发展”的,措施、标本兼治、长效监管,工作,并了。
健全机构,组织。成立了十一运食品安全监管,由主要任组长,党委任副组长,人和各分(市)局局长为;我处为办公室,日常工作的组织和检查。制定了十一届全运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了十一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方法和要求。成立督查组,不间断地实地检查、明查暗访,通报情况,督促整改。
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从_月下旬开始到__月底,了十一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级各奥帆赛食品监管的要求,工作,规范食品经营行动,食品案件,为十一运举办营造了的市场环境牵头作用,无照经营清理规范。一,十一运赛场及__家指定接待宾馆、繁华街道、旅游景点、车站码头等游客的消费场所,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了“回头看”,组织力量“地毯式”排查,该取缔的取缔,该规范的规范,主体资格合法。另一,对生产环节、消费环节涉及的食品经营主体,与的协作,坚决经营主体证照不齐、有证无照或有照无证的,解决了无照经营问题。
质量,食品监督检查。粮食、肉类、蔬菜、奶制品、饮料、酒类、禽蛋制品、调味品、休闲食品等十一运期间市场消费的食品,了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监管。“网格”执法人员对监管区域每天巡查不少于,包装、标识、保质期、质量等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责令下架、退市、召回和销毁;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力量依法从重从快。
驻场监管,经营者自律制度。为xxx商场、永旺东泰商业有限公司、家乐福超市名达店、利群商厦、xx众康源农产品有限公司等_家指定食品供应企业的食品供应监管工作,分(市)局定人定点的方法,驻场监管,奥运食品监管的标准工作。基础上,分(市)局也都制定了的十一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措施,了工作流程,细化了工作任务,了工作制度。,对食品专供商了食品生产、供货商证照的检查,进货、销货单据、发票的检查,经销食品检验、检疫报告的检查经销食品包装、标识的检查,商场专供食品的质量。
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的意见》省局《xxx工商系统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工作规范》的要求,食品安全监管,推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的工作,以十一运赛场周边商场超市,街道、社区、医院、学校、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批发市场等区域为监管,食品安全“四项制度”标准和消除监管盲区等工作,使食品批发市场、食品添加剂经销店、小食杂店规范,了制度的常态化。_月份,我处组织了__个分(市)消保科长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四制”情况了交叉检查,共检查__个工商所,__个集贸市场,___个商场、超市和食杂店。检查,了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企业和食品经营业户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的,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和了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建设,并了制度的。
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制度。对区域入市经营主体资格的监管,了信用等级分类监管机制,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
食品市场巡查制度。食品市场巡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巡查”两个笔录的填写和备案工作。在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帐制度的,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和自律制度,监管和效能。
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者责任人意识,了食品质量责任制度,了不合格食品召回、退市制度的,使“四项制度”建设,起食品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
食品安全规范工作的总结篇十
20xx年度,我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按照市政府责任分工,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管理建成区内食品摊贩、餐厨废弃物处置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工作原则,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河北省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和《冀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认真宣传食品安全对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意义。制作宣传展牌五块、印制各类宣传页3000余份,在冀州市影院广场、迎宾市场多次开展宣传工作,还利用电视媒体对乱扔乱倒、随意占道等不卫生、不文明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在食品安全方面我局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同三个中队长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城管局执法大队为主体,抽调收费科三名成员,共计22人全面开展工作。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
1、加强食品摊贩监管工作。目前市区范围内各类食品、肉食摊贩90余个,为规范食品、肉食摊贩的经营场所,我们在市区内不同区域或背街小巷确定了7个小型食品、肉食、蔬菜水果市场,规定凡经营肉食、食品的摊贩必须进入规定市场,严厉打击和取缔流动摊贩。同时规定了经营时间,根据季节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时间段,既便于业主经营,又便于卫生、防疫等执法部门检查。清理、规范肉食、食品摊贩35个,取缔占道屠宰、占道加工5处,对12个违法占道经营的食品、肉食摊贩进行了行政处罚。
2、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省和衡水市、冀州市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的精神,全面加强我市食用油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局从源头抓起,在全市市区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大排查,排查的重点是各类饭店餐馆、火锅店、街头食品摊贩,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工地食堂等,对涉及排放餐厨废弃物的单位及个体户做到彻底排查,不存在死角、不落环节、不留盲区。在排查中特别注意发现利用餐厨废弃物提炼“地沟油”的黑窝点,彻底摸清了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对随意倾倒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了制止和规范。共排查餐饮业和企事单位及个体户350个,对餐厨废弃物搜集不合格的13个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未发现利用餐厨废弃物提炼“地沟油”的企业和黑窝点。
3、努力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为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我局对冀州市肉食、蔬菜销售情况,区域分布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根据市民提出的见意,经过综合考察与分析,为方便群众净化美化城市环境,我局向市政府提出在朝阳大街北段和昌成路中段分别建设占地30亩与5亩的中小型食品、肉食、蔬菜水果综合性批发和零售市场。目前已开始征地等前期工作,预计明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食品安全规范工作的总结篇十一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要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以“民以食为天”为工作出发点,精心组织、强化举措,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首先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社法科负责日常工作和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对全区群众和科技型企业进行食药安全科技宣传和督查。
按照职责分工明确,部门之间密切配合,整个工作在区在食药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利用3月“科技之春”科普宣传月和5月“科技宣传周”进行专题宣传、营造广泛的食药安全社会氛围。针对夏季多发微生物性食物中毒,野生蘑菇、野菜等高危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件频发进行科普宣传。5月31号组织我局工业科、社法科参加全市专利执法检查,对天全县部分大中型超市、婴幼儿食品店、餐饮服务食品店专利进行了检查,为下一步在我区搞好专利执法和食品安全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区内各科技型企业中,特别是农产品、茶叶、和食品生产经营店。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用通俗易懂的健康教育资料,对广大群众进行广泛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做好了食品安全预警工作,提高广大群众传染病防控的自我防护能力。注重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收集和认真分析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形成科技指导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网络体系。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下半年我局将《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夏季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雅雨食安办发〔20xx〕17号)精神,提高全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完善保障措施,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将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食品安全规范工作的总结篇十二
20__年一年来,我们临武县商务局紧密团结在县委、县政府周围,在县食安办的精心工作指导下,积极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以加强对我县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酒类市场秩序为重点,坚持强化管理,严格执法,使全县酒类流通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有效遏制了假冒伪劣酒品泛滥。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了我县新建牲畜定点屠宰厂在今年开始投产运营的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做好检查工作,打击屠宰违法违规行为。
1、临武县民生牲畜定点屠宰厂于今天年三月份开始试营业,我局针对定点屠宰厂建成投产建立了执法人员值班制度,重点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进场生猪是否经过检疫、是否索证索票、肉品出场是否通过检验、病死猪病害猪肉是否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否建立登记台账等。对各种不合规范要求的其限期整改,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2、建立完善定点屠宰企业内部约束机制。要求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健全各环节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严格的肉品流通市场准入机制,对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予以无害化处理。杜绝病害肉、注水肉上市销售。同时,加强对活体流通环节的监管,要求进厂生猪必须佩带有防疫耳标。对进厂屠宰的生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规范屠宰。指导定点屠宰企业改进经营理念,认真做好肉品流向登记,加强产销衔接,保证市场供应,稳定猪肉价格。
3、完善屠宰检验检疫制度管理。对厂方检验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全面提高生猪定点屠宰水平。严厉把控病死猪肉、注水肉等劣质肉品从屠宰企业上市的关口。
4、在整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动中,我局下达了《关于加强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规范肉品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并对私宰点业主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日常与所属乡镇、村委干部多次上门做法律法规宣传。同时采取电视宣传与街头公告的方式在城区进行大力宣传屠宰法规。联合县工商局、公安局等职能单位对私设宰点和销售“白板肉”违法行为进行警告。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262人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6家次,取缔私屠滥宰窝点4个,查处各类肉品违法案件6件,涉案肉品1969公斤,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肉品市场占有率为90%左右,牲畜定点屠宰场屠宰出场的猪肉产品质量合格率100%。目前我局已经就下一步打击私屠滥宰整治行动拿出了一整套的整治方案及行动预案,上报县政府及县食安办。在县政府的组织领导下重点打击屠宰监管领域中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酒类监管,严格执法行为。
首先是在执法队伍建设上,我们积极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对日常执法实行了“三个统一”即: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提高了屠宰和酒类执法力度。二是畅通监督渠道,发动社会,群众齐监督,向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引导城乡居民大胆投诉举报,起到很好监管效果;三是加大了节假日市场监管力度,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我们都会同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县域内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36人次,出动车辆87台次,检查酒类经营户642多个次。没收各类假冒伪劣酒类商品386瓶,有效规范了酒类市场流动秩序,促进了全县酒类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20__年工作思路。
1、针对我县屠宰企业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的现象,建立健全生猪定点厂销售台账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招回制度、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十项规章制度。
2、结合我县新定点屠宰场开业,大力宣传定点屠宰工作,针对我县存在的私屠滥宰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4、针对我县米酒市场较为混乱的现象我们要加强对散装酒的管理,注重日常巡查抓实薄弱环节确保我县酒类消费的安全。
5、依法实施酒类批发许可证和经营备案登记制度,认真把好经营资质关。
6、继续加大酒类打假整治和检查力度,把好监督关。
食品安全规范工作的总结篇十三
食品质量安全关系生命安全、社会安定和国民经济发展。曲沃县粮食局作为全县粮油食品的主要监管部门,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粮食系统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较好地履行了自身职能,在促进全县粮食经济又好、又快、持续、健康发展和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为全县粮油食品食用安全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不懈的努力,并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相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为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我们根据市粮食局和县政府的要求成立了“放心粮油”工程创建领导组,领导组的组长由县局局长担任,负主要领导责任,总支书记、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同时明确综合股为粮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总支书记具体负责“放心粮油”工程的创建工作,并签订责任制,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
根据食品安全的分工和要求,粮食部门在粮油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承担的监管职能为:负责市、县级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依法履行对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监管职责;负责组织实施粮食质量安全标准、检测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指导粮食行业质量安全工作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确定了节日期间重点检查,平时跟踪检查;开展专项整治,消除重大隐患;抓好“放心粮油”经销店的建设,惠及全县百姓;强化安全责任,实施长效监管;确保实现全年粮食安全无事故的工作目标。
5月9日,我局派人参加了在厦门举办的粮食仓储质量新标准培训,这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粮食仓储新标准学习宣传贯彻、粮食化学药剂使用标准、粮食安全管理要求,保障库存粮食粮情稳定,储粮安全。今年在我县存放的960万斤贮备小麦其中315万斤需要轮换,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要求年底完成轮换任务。县级贮备小麦1000万斤,根据储备粮管理规定也已到轮换时间,由于县上财力所限,故至今未能实施轮换。
“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是省政府向全省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同时被列入我县重点项目。“放心粮油”经销店的创建工作是一项真正为民、惠民,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工作,是全面提高粮油食品安全水平,改善粮油食品放心消费环境,规范粮油经营者经营行为,确保粮油食品消费安全,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工作。
“放心粮油”经销店的创建工作是在省、市粮食局统一部署和县局领导的直接谋划下进行的,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今年我们又明确了由总支书记具体负责抓此项工作,抽调专人负责创建“放心粮油”经销店的日常工作。
2、今年市局下达我局的创建任务是在去年建立一个粮油配送中心、四家市级“放心粮油”连锁中心店、54个“放心粮油”经销店的基础上,今年再建立50家“放心粮油”连锁店,为完成该项任务,5-6月份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跑遍了全县各镇、村,对粮油销售店进行了专项考察和创建,至6月底这50家新的“放心粮油”经销店已基本建成,这样全县建成县级粮油配送中心一个、“放心粮油”中心店4个(已经省、市验收)、“放心粮油”经销店104个,将覆盖全县七个乡镇人口达16万,覆盖率67%。现等待下半年省、市的验收。
3、创建实施,在创建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市级创建标准,促“硬件”到位,“软件”配套。在“硬件”上,我们为每家放心粮店统一购置货架、磅称、粮斗、工作台等物品,统一装修门面,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在“软件”上,我们统一下发商品采购入库、商品质量检验、商品销售等台帐,以粮食行业协会的名义,联合各收购加工企业,作出了“以诚信为本、以安全为重、以质量为生命、以服务为宗旨”的公开承诺。
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使命无尚光荣。我们决心在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关心下,团结一致,脚踏实地,认真负责地把食品安全工作做出实效,做到经得起消费者评议,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率先让粮油食品做到人民放心、社会放心、政府放心。
食品安全规范工作的总结篇十四
20xx年,我镇食安办和全体食品安全协管员在上级的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抓好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零发生。现将全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严格按照县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成立了以镇长胡浩为组长,副镇长刘兵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主任和食品安全协管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食安办,由代成友同志负责日常事务。落实人员进行专项检查整治,制定了工作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除五一、中秋、国庆和春节等节假日开展全面检查外,每月定期或不定期至少检查2次,每季度执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每次检查都由两名以上安全员负责,确保有序按期检查和及时整改。截至目前,我镇已进行食品安全检查15余次,出动人次40余次,全面摸底排查3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16份。
按照县级部门指示,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结合《食品安全法》和《沐川县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大整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格做好群体性聚餐监管工作。今年以来,我镇共有115次群体性聚餐,每次聚餐均经过了申报备案、协管员现场指导等程序。一是镇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委派食品安全协管员及村干部,对群体性聚餐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每次群体性聚餐都能在安全可靠的环境中进行,保护好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不断加强宣传培训。除组织全镇16名协管员全部参加县级组织的培训会外,还利用逢场天在农贸市场循环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做到群防群管。三是将群体性聚餐监厨工作作为食品安全协管员年度考核的主要指标,在县下发的考核办法的基础上,根据实际作了修改,明确凡是没有申报或者申报了没有现场监厨的,一次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二)加强对乡厨管理。对全镇乡厨进行了摸底、审查和登记工作,并组织参加学习培训。本镇共有乡厨团队6支,其中d类3支,c类3支。并对乡厨实行定期检查和流动管理,符合要求的乡厨及时登记入册,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则取消其乡厨资格并勒令其不得参与群体性聚餐工作。
(三)抓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根据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我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进行了全面的学习,在充分认识和了解该险种之后,工作人员对全镇餐饮行业11家其中8家饭店,3家酒店,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宣传,在宣传中强调该险旨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鼓励大家积极购买。
(一)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激情不高。大部分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都由当地村委会主任担任,首先协管员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性质了解不足,其次他们平时忙于其他工作和家中生产,常常忽视食品卫生协管工作。
(二)协管员考核机制不完善。针对食品安全协管员的考核机制以及奖惩制度还不够完善。对于工作不到位的协管员没有严厉的处罚机制。
(一)进一步细化考核机制。对各村协管员实行年终考核机制,细化各项考核标准及相关分值,对考核不达标的协管员进行取消协管员身份,扣除相关津贴的处分。对考核中优秀的协管员进行表彰并发放一定的奖金予以肯定,解决食品安全协管员在工作中积极性不足的问题。
(二)强化小餐馆管理。联合食监所和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加强对全镇无证经营小餐馆的检查力度和惩处力度。对无证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和法律法规的相关教育,鼓励和指导他们到有关部门申请经营许可证和个人健康证,确保经营的合法化,营造全镇合法化经营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群体性聚餐的管理。结合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加强对各村群体性聚餐相关要求的宣传工作,加强对乡厨的摸底工作,严格执行规模聚餐上报机制,对未经上报的规模聚餐所在村的食品安全协管员实行问责制,并通报所在村委会。围绕学校食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其他重大活动,以及夏秋季节等重要时段,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重要节点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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