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字初二随笔(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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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字初二随笔(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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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过去工作的回顾,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潜在的优势和不足。如何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是每个人需要面对的挑战,我们可以培养一些积极的生活习惯。这些范文来源于各个领域的专家和学者,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六百字初二随笔篇一

在你深情的目光里斟上一壶酒,让无尽的草原飘满酒香。

——题记。

生在大中原,山和草原一直是我的向往。尤其草原,那蓝天,那白云,那翩翩如大鹏翱翔天空的鹰隼,那一望无际随风起伏的芳草萋萋,那如星辰般点缀在草丛中的毡房旗幡,那如泣如诉浑厚苍凉的马头琴音,无不拍击着我向往的心——那是遥远的天堂和神。

因为向往,多年前去了新疆的那拉提大草原,前年又去了美若仙境的江布拉克,但都随旅行社的匆匆行程和疲惫,来不及细细品味记忆就过去了。

这次接到草原的邀请,我想把草原留在心中,就特别在意。

踏上行程时,中原已是正在灌浆成熟的秋天,也许,北方的大雁正在往南飞。

我兴致勃勃地踏上空中旅程,越过地面的江山原野向草原靠近。

我最先看到了黄河和金黄的稻田,由远而近,又看到了高原、道路与花朵,再进一步,就看到了成吉思汗和他的子孙,在洁白的天空下寻找母语的一群人,在草原的河流上酿造美酒的一群人。

从中原到草原,在这里遇见一群诗意与酒意蒸馏出的爱做梦而富有醇香的人。

昨天,还是秋,我从中原出发,翻山越岭,把成片的玉米和高粱地翻过。那可是一望无际的大中原啊,平稳、中庸、温和、饱满、淳朴。但我要到西部区,到草原去。我要粗犷和阔大一次,我要真正地拥抱草原一次。

草原,可真是漂亮辽阔。

我在这里赶上了最美的季节,怎能不漂亮!我心向往的与天地接壤的远方,怎能不阔大!

透过车窗瞭望草原和天空,我的心里似乎也万马奔腾。草原的云很低、很柔,也很干净,完全不是内地灰不喇唧的那种。它像一张张柔和漂移的大床,多想上去睡一会儿啊。我闻着草原的清香等它,等它来到我的身旁,我懂的,这里有绝美的情爱和欢畅。

江山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用鹰隼的目光,长生天的祈祷,弯弓射雕,驰骋亚欧,无边的草原和大地,鞭指所向,就是我家。多么威武,多么雄壮!我们的生命、理想、梦想、思想为什么不能像草原和骏马那样,自由生长或万马奔腾呢。

伟人一去,千古难觅。最后定格鄂尔多斯,这块水草肥美的地方,这快梦牵魂绕的地方。

“江山有胜景,我辈复登临。”该是用最纯的马奶,最干净的酥油洗礼一次的时候了。

我的中原,也是金戈铁马,也是红高粱、红玉米酿酒的故乡。

昨天,我刚离开家乡,就听到了它的声音。是一朵青花在轻叩陶土,是一片经年的好山好水,在孕育千年酒香。哦,陶,青花和酒。元、明、清,清花瓷,是酒器,也是一种精神,盛放我千年轰轰烈烈的酒神精神。

五粮酿成了酒河,于是,中原的河流就有了酒香。

在中原大地上行走的人,皆安居于酒香中,他供奉神灵,敲响晨钟,采摘、耕种、涵养精神,造化万物。如果你从很远的地方赶来,它会打开氤氲的气息,用很轻但能燃烧的热情唤你,你会忍不住打开自己的呼吸和心扉。看那天空蔚蓝,浮云漫天,水草紧拥河水,所有的花朵都跃跃欲飞。

江水东流,露催秋熟,我朦胧中去赶一场和草原的约会。

草原涌动着大海般绿浪的时候,大地的气息铺天盖地。

如果中原是黄土黄河青花酒,那草原就是红色白色的格桑花和马奶酒,就像别无选择的青花与陶瓷,走着走着,就走到了彼此的心里。

如果文学是一颗心走向另一颗心,那草原的聚会就是一种温暖一种碰撞一种惺惺相惜。

用青花瓷杯盛酒,一滴既可满月。用驼囊盛酒,天地无边。

大草原上,你会醉得比月色还深。就是江河与诗歌,也难盛下这辽阔与苍茫。

就是这个样子吧:心中装着白云羊群,而月光是白色的、酒香是白色的、河流是白色的、炊烟是白色的、飞舞的蝴蝶是白色的,而手捧酒香醉于文学的人,对醉人的草原说:“把我也融化成干净的洁白吧。”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草原辽阔高远。

今天,我就到了鄂尔多斯,一座花的城市,一个朝着东方必胜的信念,一种喝了还想再喝的马奶或青稞酒。

我下榻的酒店紧邻马路和公园,在这里依然有女贞树,果子和叶子俱在。女贞也比内地干净,刚出浴洗过的样子,新媳妇一般。它可真是四季长青的高手,你连它什么时候换装都不知道,四季它都不能缺席,真是生死疲劳。心安处就是家,这几天,我就以鄂尔多斯为家了。

去看草原。

这是夏日的草原午后。格桑花最醒目,那些草和繁密的花,把地皮和鸟遮藏起来,没有路,只是望不到边的繁花,像银河中的星子,都眨着发光的眼睛。

草原起伏的缓坡如水流状,应该是鸟声啼圆铺平的,在鸟稍微缓息的时辰,是虫声,它们交替,此起彼伏。站在不同的地方听,声音仿佛就在眼前,可真俯下身趴在草丛中谛听,又觉得在远方。一个音域到另一个音域,好像声音通过草的琴弦连成了一片。只有硕大的心脏和耳朵,才能欣赏这草原的声音。

谁是草原的主人,敢如此理直气壮。天籁,大地、草原的声音。

玉米,可是比我走得更快,眼前和远方,一转眼就是一大片。我的眼睛装不下了。这么多绿,黑绿黑绿的,没有其它颜色容身的可能。玉米齐刷刷的,腰刚系红缨,仿佛草原的卫士。它们的身高,已经能隐藏我的秘密了。许是儿时饿怕的恐惧,我一见到粮食就心安,我一见到玉米就亲切。玉米是中原的青稞,是中原黄河的生命之粮,生命之根。

仿佛闻到酒香。

今晚,我又要喝酒了,草原的酒,神圣的酒。

我将喝到草原纯正的马奶酒,原产地的牧马之酒,而不是在想象中的酒。想到草原的美酒,我整个身子都是舒展的,想展翅欲飞。

我好馋啊!

那已不是酒了。而是活脱脱一个人了。一个男人心里装着这样一个人,偷偷想念也是幸福的。想着想着掉眼泪也是有的,肝肠寸断也是有的。

一定得是好酒!大草原的神酒。

一曲歌,一碗酒,我的脸已通红,连领子衣服都装满了酒香。

明天,我又要去一个叫天边的草原——乌拉盖草原。

听说,那是天边的草原。

有了前两次和草原的约会,这次,我就像是去会老朋友。虽远,但心里踏实。

举起中原的酒,仿佛,又被天地绿色酒香洗了一个大澡。沐浴完毕,我要启程了。

草原有故事,草原有暗香,草原有酒香,草原有诱惑!

我仿佛又醉了!我又穿越了——黄河,中原,草原,美丽的大草原,我急不可耐。

心里有个约定,等到草原最美季节,陪你一起看草原。草原在,人未老。我这就去赴约。

乌拉盖大草原,你可别让我失望。更别忘了,还有你草原的酒。

公众号:红罗山书院。

六百字初二随笔篇二

多少的理想被湮没于人群,多少的希望被驱赶在黑暗。人生负重太多,就像那飘飞的落叶,没有寄托,没有希望。一生飘飘落落,起起伏伏,任命运宰割。

时至今日,多少有志之士怀才不遇,在历史的潮流中被彻底淘汰,最终,像一个平凡人那样,走向死亡和坟墓。

人生的归宿就只能是死亡吗?不,我不要再浪费时间,不要再迷失岁月,我要以有限的生命去创造更多的价值,释放出更多的芳香,不断的超越自我,让人生不再遗憾.

我要学习夏洛蒂勃朗特分秒必争的精神;

我要学习梅花香自苦寒来的气魄;

我要学习愚公移山坚定不移的意志;

我要汲取全部的营养,只为那飘飞的一瞬。

伸开手中的蒲公英,让它在阳光的照耀下尽显柔弱,因为我知道,愈是柔弱的蒲公英飞得就愈高。

忽然,一阵风吹来,蒲公英漫天飞舞。

人人都像飘飞的蒲公英,都要到世间来旅行一次。虽然最终的归宿都是死亡,但只要留下属于自己的生命的芳香,就不枉这次的旅程。

六百字初二随笔篇三

童年,我有一对最清澈而简单的翅膀,它是……它是给我爱翅膀,扇动它,我会飞向乐园,有好多玩具的乐园。

少年,我有一对充满理想而坚固的翅膀,它是……它是让我前进的翅膀,扇动它,我会飞翔梦想,不会动摇的梦想。

青年我会有一双怎样的翅膀?未知……。

童年,再爸妈的教导下,我会飞了,而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我不能飞太远,只能是小小满足罢了……但它永远是无忧的。

我说,翅膀是明媚忧伤,总觉得不够,却又快乐的,让人不舍,心醉……我的翅膀,还在飞。

六百字初二随笔篇四

具体事儿是这样的:宁泽涛在没有游泳中心同意和批准的情况下,与某知名乳业公司签约,而这家公司与中国游泳队正式的合作伙伴、另一家乳业公司又是行业竞争关系。

对于游泳中心来说,怎么处罚更为棘手:是否取消宁泽涛的奥运参赛权,得等中国奥运代表团说了算,也就是公布正式名单时才能知晓。

最难的是做通宁泽涛的工作,放弃私接的这份广告合同。不放弃,游泳中心会吃官司;放弃呢,宁泽涛和新赞助商这边也要打官司,事情非常难办。总之,宁泽涛的里约奥运前景已经非常不乐观。

宁泽涛的问题,和孙杨的性质确实不同。因为宁泽涛是真的签了合同,孙杨那边可没有真正签约,纯属传媒公司炒作。

不久前浙江一家传媒公司宣布孙杨签约成为其旗下第一位艺人的轰动新闻相比,游泳中心并未表态和发布任何官方处理意见,因为这是个“乌龙新闻”。

孙杨虽然通过视频有所表示,但实际上却并未与该公司真正签订合约。该公司达到自我炒作的目的;孙杨的幕后团队也试探了游泳中心的底线,并未违规。

此外,孙杨自成名之后所接谈的广告也好,作为代言人也好,包括361°,吉利汽车等等,都是国家游泳队的官方赞助商,并未与游泳中心、国家游泳队发生根本的利益冲突,也都是报至主管部门知情的。

虽然孙杨也有过其他诉求,但都是在可控范围之内,而且并未走出脱离原则的那一步。至于孙杨其他的轰动性事件,恋爱门、与教练分手、无照驾驶,该如何处理也都有了后续的结果,基本与国家游泳队的原则性商业利益无冲突。

相比孙杨,宁泽涛或许有苦衷但犯了原则性错误。比如,他曾近一个月不训练,并提交了退役申请。

六百字初二随笔篇五

长途跋涉,我终于抵达。

这里应该就是草原了。

深沉的绿,一望无垠,浅浅地没过我的脚踝。踏下的每一步,都能无比清晰地感受到来自它的温柔。于是,我走得更加小心,生怕踩疼了这块绿毯。

当我从这片草原上抬起头时,蓦然发现眼前立着一个黑影。

他比我高出近乎一倍,黑衣、蒙面、半透明的黑纱披风在他身后飘摇。

他是如此的魁梧,巨大的阴影投过来,我身上再无光亮。

——但草原给了我力量。我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勇气立在他面前,以一种傲然的姿态与他对视。

静默无语。

然后,他黑色面罩下的嘴角,露出一个颇具玩味的笑,说:“你真是个很有意思的小家伙。”

对于“小家伙”这个名称,我只有默认——他们都这么叫。但这真是我第一次被评价为“有意思”。

“你叫什么?”

“名字……不重要。我是侠客。”他望向远方,目光中带着苍凉。

不知怎地,我就想到了漂泊。也是,他身上的每一处,都显露着“漂泊”二字。苍凉的目光,破碎的披风,一身的风尘……“侠客……就注定是漂泊的吗?”我喃喃。

“嗯。”

他鼻音很轻地说出一个字,算是回答。

又是寂静。

“这只是我的一站,”他打破沉默,“我还是会离开。”

我一惊:“难道……草原之外还有一个世界吗?”

“当然……”侠客笑,转而认真地说道,“草原的边缘陡峭,但是对你而言应该仍然是可以攀缘的;在往下爬的那一段深渊中,你可以看到绿色和白色交替的岩壁,偶尔还有突出的黄色岩石;到了底部,就是围绕而建的白色广场;走出了广场,唔,那是一片冰原,但是并不太寒冷——上头挂着七八个太阳呢!走在冰面上的时候,可以清晰地看到自己的倒影。它可比这草原大多了。再向外,就是……”

“你可以不走吗?”话出口,我为自己那近乎哀求的声音感到吃惊——以前可从不这样。

侠客摇头:“但你可以选择跟我走。”

回望草原,它依然安静,温柔。

我知道它也在等待我的回答。

我突然从心底怨起自己来了——我怎么能够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背叛草原呢?

我低下头,不敢看侠客的眼睛,而是死死盯着自己被染绿的紧身衣:“不。抱歉。”语速很快,快到像是稍微的停顿都会让我再次陷入犹豫,甚至做出全然不同的选择。

“那么,再见了,小家伙。”他伸出一只手与我的手紧握,“谢谢这一站,你和你的草原。”

“我要走了。闭上眼,不要看着我离开。”

我听话地合上眼睛。

耳畔的最后一句话是他用气声留下的:“我不想扫你的兴,但是总有一天你会面对一个现实,就是曾经最信任的,背叛时也是最无情的,世界本身就不存在永恒。”

气流升腾,凌空而起。

他必定是具有极其高强的轻功吧,无怪乎敢独自闯这世界。

我睁开眼。

天幕一碧如染,没有一丝杂质。

侠客已然远去,仿如从未出现过一样。

双眼再次闭上,不知是因为疲倦还是感伤。

草原的气息还在弥散,润物无声地融化了我心中的所有苦痛。心情平静了,脑海中只剩下我的草原,还有,侠客。

多想就这样沉沉睡去,一觉不醒;但一声惊雷,划破了我的梦境。

紧接着就是草原的一阵剧烈震动,然后翻滚着下坠。

不可能的!草原怎么可能动,不可能的!

一定是,这个世界颠倒了。

……。

当一切归于静止时,整个世界已然成了上下颠倒的状态。倒挂着有点晕,不过很快我就适应了。只是当这眩晕过后,我的全身已被疼痛盘踞。粘稠的液体从体内流失,挟带着我身上的翠色,缓缓泻于草原之上。

世界翻转之时,谁又能够不受伤?

一块深红色的.岩石破裂开来,散发出的却是甜腻的味道——这是来自草原无穷的恩赐。我吸吮了一口,瞬间觉得恢复了一些体力,于是支撑起上半身,环顾。

天暗了。

借助一束微光我看见不远处安静躺着的侠客,他的身体紧挨着草原,本就破损的披风此刻以一种绝决的姿态散落着,身上凭空多了几道伤痕。

你不是说草原只是一站吗?你不是说你会离开吗?

你终是回来了。

没关系。这是我的草原,永远是我的草原。永远欢迎你的到来。

来自天空的光越来越暗。天黑了吧。

一定是天黑了。

意识开始模糊。好困。

我可以兑现我的诺言了——这样沉沉地睡去,一觉不醒。

……。

草原之外的世界,惊雷犹响:“屋里虫子怎么这么多?刚拍死一只飞虫,这抹茶蛋糕上又爬了只蚂蚁……”

屋子里,女主人愤怒地叉着腰喋喋不休,一旁的男主人一脸无奈地将苍蝇拍磕了磕,然后顺手将一块点缀着樱桃草莓的精致抹茶蛋糕连同上面的那只蚂蚁一齐倾倒进垃圾桶里。

六百字初二随笔篇六

放假我和爸爸妈妈还有妹妹一起去闸坡,到了那里,特别热闹。

我和爸爸去冲浪,那浪好像知道我们要来就更调皮了,猛烈地向我们扑过来!我紧紧地握住爸爸的手,啊!我被海水淹没啦!我喝了口海水,海水又咸又苦,呛得我眼泪和鼻涕都流出来了!

太阳下山了,我们在沙滩上画画,我和妹妹说,要把这个沙滩画满哦!“这不可能吧!”爸爸说。我们两个人画了个巨树,我叫它“爱心树”,因为它上面有许多小爱心,妹妹说旁边一定要有小朋友哦!这样“爱心树”才不会孤单。

然后我坐在爸爸的肩膀上,爸爸背着我走出沙滩,这是我最好的真皮椅子,好开心啊!

六百字初二随笔篇七

顺着山坡,我张开双臂,任由身旁的风,“呼呼”亲抚我的皮肤后离去。此刻,没有什么能阻挡住我狂奔的脚步;此刻,我想把自己的身心,彻底地融入到大自然中去,融入到这片原始而辽阔的草原中去,融入到草的绿、树的翠、山的青、天的蓝、云的白中去。

脚下密密的草儿,最先感知到我的心情,它微睁双眼,轻轻展长已初现秋痕的叶片,调皮地对我使了一个小绊腿;“啪”地一下,我摔倒在地,身体和草原有了最亲密的接触。或许,高寒川是在用这种特有的方式迎接我,只是,这真让我欢喜让我忧!

山顶上,正悠闲吃草的那头牛,在午后暖暖的阳光中,它先是吃了一惊,恍惚间,猛地抬起头,尖尖的角,像两把利剑刺向天空,似乎要把澄澈而悠远的湛蓝挑出个豁口,之后,它快速地扭头望我一眼,撒开四蹄,朝我视线的最高处奔去。

这是阳历8月中旬的一天下午,我随市作协采风团来到了陇县固关镇关山山脉陕甘宁交界处的陇山。立秋后,天气已微凉。我们的车队边走边停;或因低头吃草的羊群,或因俯身闲卧的马儿,或因58米长被放倒在野地里的风车叶片。每一次的停留驻足,大家都会举起相机一阵狂拍。近观远望,拍人拍景,皆为美图。

很多次,我都以为是到了高寒川的最深处,可峰回路转,最美的风景总在下一个转弯处。转了多少个弯?又停留过几次?我们已无暇顾及。终于,行走在草土相间的野路上的车,被一座栅栏门拦住了去路。陇县负责此次陪同的工作人员一边开锁推门,一边告诉我们:因景区还处于未开放的原始状态,时常会有误闯车辆,为防他们在广阔无垠的草原里迷路,这扇门是不得已而为之。

推开门,就是打开了整个高寒川的秋天了。

极目望去,海拔2300米以古时秦非子养马而闻名于世的高寒川,正有着初秋青黄交接层林尽染的美;微黄、浅绿、浓绿的草原次第展开,不远处的白桦林,泛着青灰的光,它的脚下,是杂色的灌木丛,而再远处的沟川里,成片成片的红叶和黄灿灿的野果交相辉映,勾起我无限的遐想和浪漫的情怀。

一种宁静,突然从心头升起,尘世间的所有喧嚣都遥远如梦。放慢脚步,我感知这里一切的一切;暖暖的阳光,持续的细风,和着强烈的紫外线,从各个方向,把我内焦外躁的身体,照透。

不远处的小溪,清亮亮的水流,载着游人澄澈的笑容奔向遥远的天际。脚下的土地,是松软的,似沼泽,又不使人活动受限,踏上,如同踩了厚厚的绒毯。小草,更似饱经苦难而又坚强的老人,人一抬脚,它也就挺直了身子,似乎在和我们逗趣,又像告诉我们:惟有承受过巨大的苦难和压力,才能成就不一样的人生。

山坳里那两块巨石,是天成的座椅,是地设的皇位。谁是天地间最大的王?在广阔无垠的天际中,在四面青山翠树围拢的绿意中,石块被雨水冲刷后的清白,和天空朵朵游移的云彩,悄悄诉说着千百年来生生不息的话题。

山顶上云雾缭绕,巨大的风车在若隐若现间,()用白色的叶片做无限地旋转,以动态的形式,观望着静态的所在。

用歌声,表达内心对这片草原的`热爱;用舞蹈,尽情释放被麻木围困的四肢;用诵读,放飞书写后的畅快淋漓。我们每一个人,都在用自己特有而喜欢的方式,寻觅着灵魂深处大彻大悟后的安宁。

望着远处悠闲吃草的马儿,我内心的激越之感油然而起,胸中豪气顿生。

有酒,必仰起脖颈,美美灌上一壶!会不会飞身上马,扬鞭绝尘而去?

如若独居在此,搭帐为屋――这草原上的神仙府邸,美妙得像难以描述的梦境;而整个的高寒川,必将幻化成一片天堂的庭院。各色花朵在青草之上兀自开放,像少女清丽的容颜,于微风中轻轻摇曳,野生藤蔓顺着坡势蜿蜒而下,那姿势是自然天成的绝世无双。而我,一袭白色长裙,就在其中;在清晨的微曦中,在黄昏的雾岚里,在悠然的胡笳和骨笛声中,翩翩起舞。

只是想想,都美得让我有如临仙境的感觉!

返程时,几次的迂回后,我们迷失了方向。美丽的高寒川,或许在用它独有的方式,要多挽留一会儿我们留恋的身心。而这里的路,形态真不是很突出,山山岭岭,只要车能上去的地方,似乎都是路,都可以任由你驱车代马,随意驰骋。

高寒川的路,由此就多姿多彩,而每一条路,如果代表着一种生活的态度,那更是千姿百态。有人走马观花,有人催马扬鞭,有人牵缰信步。无论你是哪种状态,只要用心,都会聆听到这片原始草原上发出的万千声音。它积淀了多年的韵律,是那样的辽阔而幽谧。

顺着山坡,我张开双臂,任由身旁的风,“呼呼”亲抚我的皮肤后离去。此刻,没有什么能阻挡住我狂奔的脚步。

它先是吃了一惊,恍惚间,猛地抬起头,尖尖的角,像两把利剑刺向天空,似乎要把澄澈而悠远的湛蓝挑出个豁口,之后,它快速地扭头望我一眼,撒开四蹄,朝我视线的最高处奔去。

此刻无言,背靠这神奇的石头,身后浓浓的绿荫里,有我密密的期待。对着群山,我许一个愿:什么时候你也来,牵我的手,长长的路,慢慢的走。

面对这天成的座椅地设的皇位,我大声的读出自己的心声:高擎双手,为一个季节封王/一片草原/便是我魂魄进出的天堂。

楚秀月:新疆人,现居陕西省宝鸡市。笔名十月传奇,法名丹增桑启。5月21日开始业余写作。热爱生活,崇尚简单。用温柔的心书写温暖的文字。

六百字初二随笔篇八

有关草原的六百字随笔,都写了哪些景和情呢?来看看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草原六百字随笔,希望你喜欢。

这次,我来到了草原,那里的天比别处的更广阔也更蓝。空气是那么清新,天空是那么明朗。遥望远处,天和地的距离并不遥远,就像并拢着。在高处,感觉伸手就能摸到那柔软的,雪白的云。眺望远处,漫山遍野的牛羊在吃草,他们穿着厚厚的衣服。在碧绿的草地上悠然自得的走来走去,在哪里都像一朵白色的大花,给草地增添了无数的生机。再加上那一座座蒙古包,真是一片美丽的景色,我被深深的吸引了。

刚下车,一些蒙族阿姨就涌上来,端着酒瓶,一边唱歌,唱好了,我们就必须喝酒,不然不给你下车。接着就是进了蒙古包。吃着美味的羊肉,喝着香喷喷的奶茶还有一大堆美味,真是馋死人了。

吃饱了,喝足了。我们来到马场,看见许多人在骑马,我也跃跃欲试,可是还是有点害怕,妈妈阿姨姐姐一直鼓励我,我才小心翼翼的上了马。刚开始一直很紧张,但看见妈妈鼓励的目光,我坚持了下去。后来看见许多人在我旁边转来转去,好像在嘲笑我。我忍受不住,一拉绳子,马便跑了起来。骑在马上,看着草原。草原真大啊!威武的马儿不停地跑来跑去,就像是在锻炼身体。哎呀,一只羊和另一只羊怎么在打架?它们好像在说:“我就不信打不过你!”我被草原上这美丽的景色深深地吸引住了。

多美的地方啊,不仅景色美,人也美。那里的人们热情好客,不像有些人,很吝啬,我以后还要来玩。

7月24日,我们终于到达了围场坝上草原。这里真是一派世外桃源的景色——想象中,草原应该像一条被绿色渲染的长毯,一直铺到天尽头;实际上,这里却是一个个草坡,它们连接在一起,宛如一波波滔天的绿色巨浪涌入眼帘。

各色的野花繁星似地密布在没过膝盖的绿草之中,风动草动,花动心动,清新的芳香飘荡起来,让人陶醉。羊群像云朵一样,缓缓地在草原上移动。刚刚被雨洗过,现在又放晴了,蓝天、白云和绿草相互辉映,真是人间仙境的感觉。

紧促的蹄声,惊醒梦中人。一匹匹飞驰的骏马迅速从眼前闪过,鬃毛在风中狂放飞扬。风吹过,草整齐地压下又弹起来,一层反射的亮光很快地移动;趁着草儿弯下腰,一颗颗露珠轻快地跳到松软的土地上。

课文中的草原重视那么美,每每让我回味无穷。我是多么想去见见美丽的大草原啊!这次,妈妈在的公司要去大草原去。你说呢!我可能不去吗?于是,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去了草原。

这次我问去包头。在车上,就远远地看见几座蒙古包,除了蒙古包,全是碧绿的,一碧千里,而并不茫茫。一下车,就看见蒙古族人民热情地欢迎我们。他们带着哈达,端着烈酒,来到车前。我们一下车,热情的蒙古人们就给我们戴上哈达,让我们品烈酒。使我们感到蒙汉情深似海。

蒙古人们引着我们进了蒙古包,一进蒙古包,我发现屋顶有一个洞。我想:这可怎么办?万一下雨了,那还不得“水淹蒙古包”啊!后来我才知道,上面是通气口,也能合住,四周有窗户,这是有草原特色的房子。

离开蒙古包就是辽阔的我期待已久的大草原。进了草原就是别具一格,到处碧绿,绿得生辉。走啊走,走啊走!好像永远走不到尽头。走着走着,我们到了敖包边。敖包相会大概就出自这里吧!我们绕着敖包走,左三圈,右三圈,又各自许了一个愿。

我们还走进了牧民家,看着白得像朵花的小绵羊,品着牧民阿姨给我们端来的新鲜的奶茶·奶酪。别提有多高兴了。随后我们看了精彩的摔跤。随着暮色降临我们开起了篝火晚会。我们和牧民一起唱歌跳舞,感到非常快了!

草原就是不一样,以后有机会,我还会去品草原的美景,还有蒙古牧民的热情。

六百字初二随笔篇九

每当我看见别人的笑脸,我都会想起那年伦敦奥运会上的他。他那难以忘怀的微笑一直激励着我前进。

伦敦奥运会,有人成功,有人失败,有人收获了感动,有人收获了祝福……。

中国有一个人,他是体操队的队长,他出自运动世家他的爷爷年轻的时候就擅长百米跑、撑竿跳、乒乓球等多项体育运动;而他的父亲,则曾经夺得过“天津市职工业余速滑比赛”的冠军。

在他还不到5岁的时候,他就开始在“天津市业余体校”接受体操训练;20xx年,他才开始在国际比赛中逐渐地崭露头角,在体操界中,算得上是“大器晚成”的他。他在伦敦奥运会上,以0。1分的差距输给巴西选手,获得银牌。赛后现场多数人都为他仅获得银牌感到遗憾,并对裁判的判罚发出嘘声,网友纷纷鸣不平,质疑裁判打分不公。英国bbc电视台现场解说员甚至发出这样的感慨:“他始终保持迷人的微笑,没有对裁判的打分表现出丝毫的不满,他用金牌的动作获得了银牌。”

他用他的微笑征服了全世界,他是陈一冰!请记住他那令人难以忘怀的微笑,请记住这位我们心中永远的世界冠军!

六百字初二随笔篇十

人们常说一眨眼,一眨眼的时间到底有多长,确是无法计量的。我好像一眨眼,就过了这么多年,在我的生命里留下足迹的人也一眨眼就过去了,而我所经历的,现在只剩下那一份心情。

曾经有再读高中的朋友说,他想考北大,可是他担心,因为总有人说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再看看外面的世界,竞争力多么地大。我说,你连想都不敢想怎么能考上,更何况说句难听的话,你还没有走到外面的世界那就已经害怕。

因为在不属于自己的城市生活,我学会的一点就是要足够地坚强,足够地胆大才能不颓废,不放弃自我。一直以来,大学在我心中的形象就很美好,那是一个神圣的地方,因为在之前,我所有学习的目标就是考上一个好的大学。在那里有很多美好的故事,在那里很自由。然而当初没有想过天堂也也只是比地狱好听一点。

在这个我心中很美好的地方,我的很多的第一次在这个地方成了回忆,我的很多心酸也从这里开始。

比如说第一次去学生会参加部门竞选,然后一次次被淘汰,后者是进了复选,精心准备后的结果是他们的一句下次继续努力。那个一直有很久,每当有此类的'竞选时聚会退却。直到换了一个校区,我想再试一次吧,所以那一次我很有诚意,所有的话都实话实说,没有听从前辈的那种怎样投机取巧的意见。那一次是院部的,至少那一次我算是得到了回报。而那时复选时记得最清楚的话便是:从一开始一帆风顺的人后来不一定一路风雨无阻,而一开始经历了挫折的又坚强过来的人一定有回报。

第一次去了南门口,步行街那些繁华的地方。看到了各种各样的美味小吃,可以在逛街时一次将那些名牌店逛遍却不买,可以看到那些不知是不是乞丐的人在乞讨或者是直接问你要钱......然后在每个空闲的周末去周围的景点游玩。

第一次看到那么美的烟花,在每个星期六的晚上盛放的如此灿烂有新意。甚至还跑到湘江边上看烟花的最近的模样,再看那些孔明灯一个个升起,欣喜地说再搬校区前我们要一起来放孔明灯。

第一次拥有了手机。当我拿到那个手机时,就觉得它属于我,所以我时时刻刻带着。结果在那个应该高兴的圣诞前夜手机被偷了,人来人往的路上,我第一次很没形象地从南门口一直哭到寝室,一直哭到睡着。那时候我听到了班上在发节日的贺糖,我听到了她们收到苹果,收到祝福是喜悦的笑语,听到了室友们在八卦,开玩笑。然后我一个人在被窝里,落寞得好像不属于这个世界。那个时候,我不明白,没有经历过类似的事情,怎会理解你的快乐与悲伤。

第一次真正接触了绘画,当了好多年的学委莫名其妙地跑去当了宣委。那个时候,因为我们的黄爹(美术老师)我爱上了画,即使我从前没有正式的接触美术,但是它对我确实有那么强的吸引力。然而,它一直只会是我的业余爱好。

第一次当班委那么辛苦。我是一个内敛的人,然后要去组织那么多人去参加各种活动,我感到很累,因为那些同学们总是很忙,因为有些活动不一定稀罕。

从九月份开始的节目排练——朗诵,经过了被涮,改进,初选,复选,在初选......到现在,依然没有一个满意的结果。那个节目形式经过改了又改,竞选时等了又等,我由一开始的充满激情到倦怠再到对它充满希望。结果选节目的老师告诉我们,她们觉得这个节目形式很不错,到时要换掉一半多人。我只知道。每个人都很气愤,付出的多的甚至眼泪在不停地流。然而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没停的排练,特别是那个下午,在寒风中吹了3个小时,嘴、手都紫了,然后得到处去借白色的外套,等待初选的过程中,却一直被挤到后面。我在那儿眼泪忍得很辛苦,因为那个我回来还得熬夜赶板报,因为想到将来两天的事情那么的多,我莫名的压力大。

后来看到领诵的那个女孩的脚趾,在几天后依然没好。今天在医务室看到她去看医生,才知道有多严重。那种委屈我懂,要集合那么多人,要安抚大家的情绪,所有的自己也没处去诉说,因为她是组织人。在刚开始的时候,由于大家一次次的迟到,由于有些人的不认真,她哭过。我知道我并不是多善良,她眼泪在众人面前掉下来的时候我很是默然,我想我自己对得住你了。我甚至很明白那种感受,可我给我更明白,你必须内心足够足够地坚强才能承受起所有。所有人都说,要分享快乐,分担痛苦。可是很多人都懂不管是苦与乐都只能自己消化,除非在那个时候,有那么一个人和你有着类似的苦与乐,然后互相诉说,互相理解,互相扶持走过那一段荆棘路。

在20xx年,在这个所谓的世界末日之前,好像必需得做一些事情才能对得起自己。所以,我很积极,我的生活也很充实。我一直对自己说,没关系,只要不颓废,时间会带走一切。

六百字初二随笔篇十一

高中生活在空中匆匆谢幕,来自大学的通知书彻底宣告高中生活结束。对于枯燥又夹杂快乐的高中生活纵然有许多不舍,那又能如何?人总归逃不出宿命的安排,一切好似一场梦,来的那么突然,又走的如此匆匆。

当我们静坐冥思时,那些过往仍浮现在心头。

你们可记得:要交作业便是一阵狂抄的惊慌。

你们可记得,上课睡觉被老师叫起来时的无奈。

你们可记得,高三那年自己沉浸在题海的乐趣。

你们可记得,月考成绩不理想时的不甘。

你们可记得,毕业后离别时的不舍。

虽说大学能自高中由恋爱,但我还是喜欢高中那纯洁般的爱情。

虽说大学老师不严,但我还是喜欢那个害怕老师的高中。

虽说大学父母不严,但我还是喜欢那个在父母眼里还是个小孩的感觉。

生活就是这般无奈,像一场预设的宿命,又像一张无法挣脱的大网。

高中留在记忆中,大学已在梦中。每天是何其的重要,今天又该做些什么呢?昂首向钱,奔跑在自己选择的路上,不管内心是否彷徨,还是满身伤痕,既然选择了远方,便要风雨兼程。

那些逝去的日子,已经随风而去,让我们拥抱告别它吧。愿记忆中青涩的脸庞一直美好。

六百字初二随笔篇十二

夏季,凌晨六点缺三分,出现第一缕晨光。

真实记寻,第一次感受到夏季的影子。

几乎所有的夏季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地提前,从七点六点一直到六点缺三分,将来也许更早,阳光把黑夜逼到绝境,黑夜毫无办法,因为它是黑夜,只能等待而不能索取的黑夜。

阳光照到植物上,植物的光泽在真正意义上的第二天变得强烈,阳光把她们逐断分解,就像解方程,各有各的色彩,极其绚目。在我的记忆中绿一直是温和的颜色,温暖地、平淡地、静静地包容一切。可是,夏季的绿色太绚目,一天变幻万种,以致人们忘了绿本身是什么颜色。

我不是一个容易察觉夏季的人,当在这个慵懒的“五一”长假中夏季在不经意之间来临时,我突然发现,阳光斜射进玻璃之中发生折射会产生温暖的光环,一圈又一圈。我总是喜欢看,侧着头一圈一圈地数,尽管也知道永远不可能数尽,却还是固执地喜爱着。这些光华的奔飞,升华成心底的幸福、温暖的琉璃,就像一首歌的名字:玻璃夕阳。

今天下雨了,很大,世界彷佛淹没在风雨之中,但感觉却酝酿出了幸福。从来就觉得,盖着软软的被子,看着雪白的天花板是一种再幸福不过的幸福。有时候,爬起来,站在阳台上听雨,雨声的噼里啪啦感觉就像质地很好的玛瑙挣脱了束缚它的红线落进玉盘中的清脆。但是,下雨天又让我感觉天空好脆弱,什么无奈,什么悲哀,都承受不了。下雨的时候,就连很小的孩子都知道:“那是天空在流眼泪”。这是个心思最丰富的季节。

夏季,不知道该用怎样的感叹词,这样最好,要不然就会生出许多莫名其妙的不真实。

非常的不真实。

六百字初二随笔篇十三

下雨了。

就这样没有预兆地下雨了。细密的雨点斜斜洒落在房顶上,屋檐上,树枝上,草叶上,然后一滴滴很有次序地滴落下来,或是滴到泥土里,或是滴在水潭里。

自古以来写雨的诗句有许多,有《春夜喜雨》中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有《雨过山村》中的“雨里鸡鸣一两家”,有《咸阳值雨》中的“咸阳桥上雨如悬,万点空蒙隔钓船”,大多都是春雨清新之作。而写秋雨的诗作,却又大多是情调缠绵的思念的作品。而今日的秋雨,却充满清新湿润的的气息。比喻雨的东西也不少,有说像手的,有说像琴的,有说像丝的,而在我看来,今天的雨却像笔尖轻触白纸发出的声音一样,颇具韵味。

空气里充斥着湿润的味道。一滴小水珠溅落在水潭里,既而又弹了出来,似乎在和其他水珠嬉笑打闹。站在窗口看着雨,竟有几分“春雨潇潇”的感觉。

猛地想起一首歌——侃侃的《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小雨它拍打着水花……”正应了上一段的那句话。

水滴落在草叶上,并顺着草叶滑落下去,融在泥土里,无声无息;水滴落在那开得正旺的小白花上,不偏不倚正好在花蕊上,给了它秋日中生长的动力;水滴落在奄奄一息的树叶上,就像在悬崖边把一个人往里或往外推一把,或滋润它,或打落它。

窗户渐渐模糊起来,此时所见的是一种雨天特有的颜色——朦朦胧胧,众绿交杂,甚至还会流动。如果你急于相见的话,可以在调色板上放上所有的绿,再加点乳白,加点初秋特有的黄——当然那种韵味和流动并不是人力所能及的。

雨停了,我想我也该就此搁笔了。

六百字初二随笔篇十四

当凛冽的寒风攀上了脖颈了,才渐渐反应,天凉了。

当往昔的没心没肺的笑消逝了,才渐渐发觉,无味了。

当狠狠地摔倒在冰凉的水泥地上欲哭无泪了,才渐渐发现,心硬了。

当胸口闷得时候,依旧喜欢到那家店,依旧喜欢那曾经的摇椅,依旧喜欢那一份冰点,从小口到渐渐大口的吞,喜欢那冰冷麻痹着自己麻木的神经,强挤出一丝难看的笑,付账,转身,离开,不回头。

当回忆涌上心口的时候,依旧喜欢戴上耳机,依旧喜欢循环那一首歌曲,从后向前翻倒的记忆,喜欢那熟悉的旋律萦绕在耳际。

当阴云下沉的时候,依旧喜欢默默地低着头,依旧喜欢靠在窗口望着欲垂泪的天空,依旧喜欢发呆不去想任何事儿,从下午一点到渐渐黄昏,喜欢时光从指缝溜走的感觉。

回想起,那年、那人、那事,嘴角不禁泛起一丝弧度。

如今,这年、这人、这事,物是人非事事休。

第一次触碰到现实一词的冷彻,被刺的好痛。再触,再痛;又触,又痛,既而,竟不那么痛了。

现实的冷堪比冬天的温度,我沾染了这丝气息,于是心变的好冷好冷,殊不知是由内而外,还是由外而内。

小镇总是会不知不觉的下雪,

时光总是会无声无息的流逝。

我只能站在这里,对流淌着年月的冬天说:

如果有一天,

如果能再见,

如果缘分果真妙不可言,

如果结局的结果是我们不期而遇……。

可惜,没有如果。

冬天的雪,正在下……。

冬天来了,也在消逝着。

可明年的冬天不会不来。

你来了,也走了。

可你在明年不会再回来。

这个冬天,我用白色的盒子埋葬了关于你的回忆。

很喜欢一句话: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我是一只孤单的兔子,我的名字叫兔悠悠。

你是自由,毫无束缚的风,你的名字叫z。

我们在去年冬天相知,相识,而今又形同陌路。

是啊,你是风,而我只是一只落寞的兔子,我们本无交集,像冬日的阳光,是两道平行线,只是在玻璃的作用下,我们相交,既而越来越远。

兔子和风儿要说再见了,这一次,是再也相见。

真主安拉,愿你一切安好。

我们如霰雪,升华在这个寂寞爆满的冬季。

——后记。

六百字初二随笔篇十五

每当我面对一大堆学习作业,我就非常头痛烦恼,看见数学就想睡觉了。一想到要这样算,那样算。搞得我一个头俩个大。但是,每到星期天,就会感到无比的兴奋。因为可以看到爷爷的家乡。让我可以呼吸到新鲜的空气,感到生活在神仙般的世界。从此,我不再烦恼。

因为在那里有着迷人的小河,让我的烦恼被抛到九霄云外去,在我的脸上只出现那甜甜的笑意。从此,我不在烦恼。

就这样,我不再烦恼,而且还更加雅兴了。开始欣赏不同种的风景如春、夏、秋、冬的景色。

当我面对学习时,有着无尽的烦恼。但看到或想到那些美景时,我就忘记了烦恼,一直回味着那些美景。从此,我就不再烦恼。

炎热的夏天过去了,迎来了凉爽的秋天,秋天是个丰收的季节。

田野里一片丰收的景像,火红的高梁扬起黑红黑红的脸庞,像是在乐呵呵地演唱。金黄的稻子像一块块毯子,铺满了整个大地。棉花地里棉花开了,一朵朵雪白的棉花像一个个甜甜的棉花糖。

果园里,葡萄熟了,像一串串紫色的珍珠,好看极了。高高的梨树上挂满了黄澄澄的梨儿,像一个个可爱的宝葫芦。瞧!那火红的石榴正裂着大嘴吧朝过往的行人微笑呢!

公园里,菊花竞相开放,有红的、白的、黄的、紫的……五彩缤纷,煞是好看,吸引了大批游客,前来观赏,久久不愿离去。

秋天是个美丽的季节,也是个丰收的季节!我爱秋天!

初二随笔250字【第三篇】:生命因你们美丽。

人的一生,需要成长。

每一个脚印;每一串笑声;每一次成功的欢呼;都是我们成长的见证。

我的一生中,有许多需要感谢的人,他们给予我帮助,带给我阳光。

老师,我的好老师,成长路上,有你相伴,让我不孤单。一次,我的成绩不理想,沮丧得直掉眼泪。朦胧中出现了您,是您,我亲爱的好老师,您亲切的话语,让我重拾自信。

谢谢你,亲爱的伙伴,你们如五色的花朵,装点我成长之路。我摔倒,你们扶我站起来;我因挫折流泪,你们送来安慰。虽然你们不像老师那样告诉我丰富的哲理,但是你们教我宽容,教我分享,教我与人相处的点点滴滴。

是谁给予我生命,是谁让我在爱的氛围下成长。我是一株小苗,享受着父母之爱的雨露。那是甘甜的,清凉的,不夹一丝灰。爸爸妈妈,谢谢了。

生命因成长而美丽,成长路上因为有你们而更加美丽。

一切都是那么自然,一切都是那么空虚。当我站在山之颠,引吭高歌的时候,冰霜噼里啪啦打在我的脸上,打在我的心里。也许,真的在蓝天的深处有座孤岛,也许哪里荒无人烟,但也许哪里充斥了愉悦的歌声,也许到处是欢声笑语。在梦境的深处也许也有一座孤岛,我渴望着,他能像潘多拉一样照射出人真正的样子,我也希望它能像米开朗吉洛一般把我雕刻成仙女。当然,这只都是想象,这只都是一座孤岛。我幻想着双手配铁链紧锁,我幻想着双手幻化成双翅,让我脱胎换骨,让我挣脱梦的怀抱,让我飞向蓝天深处的孤岛。

有时侯我想我这个人真是活得失败,没有一点点梦想,或者说在很久以前就失去了实现梦想的动力。其实,我还是有的,只不过只能说是曾经,曾经而已。

很喜欢弹琴,喜欢琴声,可以柔美得让人心动,亦可以雄壮得让人心潮澎湃。记得最初学琴的目的只为了可以自由地弹动琴键,而到了现在的为了过级而学,似乎已有些麻木,不能自已,当初的激情早已烟消云散,不知所踪:很喜欢文字,喜欢无拘无束的那种感觉,所以讨厌作文课,固定的规矩,固定的一切,一样的模版,弥漫着让人窒息的空气。

所以我宁愿放弃。

放弃一切吗?

不。

还有我喜欢的音乐。

有时侯我想没有梦想的平淡日子也很好啊。写写文章,听听歌,不用拼命。

有时侯我想平淡的人生也很好啊,工作,学习,然后老去。

六百字初二随笔篇十六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应该很少人不知道随笔吧?随笔是一种散文体裁,可以抒情、叙事或评论。经典的随笔都有哪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随笔-初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终于买到了七堇年的《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一边走路一边迫不及待低翻开精美的封面阅读。到了家,眼睛却舍不得离开那些清冷的文字。于是就索性坐在门口看。隔壁出来倒垃圾的阿姨调侃道:“真努力啊……”我含混地应声,啊,摁,对。

“于是,我从你们的笑脸上,知道自己长大了。”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成长,像成熟的阶段不断发展。我又去查“成熟”,意思是“发展道完善的程度”。那“完善”呢?看来连《现代汉语词典》也不能分明地解释“成长”到底是个褒义词还是贬义词。

书里提到《同桌的你》。于是就不知不觉地哼唱起来。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总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东西。因为忘词停下来的时候,想来了老狼站在台上闭着眼睛唱歌的样子,属于纯真年代的样子。于是,赶忙翻出陈绮贞的一张碟来听。听她淡淡地唱“这个世界想蕾丝般柔软,在我送上我的空洞到你华丽的大手之前,黑色眼睛的天使saygoodbye”。数不出心里的感觉,不想做任何事,也不想思考,只想发呆。瞟了一眼那么厚一摞完全没动的家庭作业,和日历上越来越接近考试的.那个数字,只好放弃了这个想法。

看了很久却一篇文章都没有看完,这来源于我的一个坏习惯。我有很多书,但是看完的却很少,大多数都是只看一般或者翻到哪儿看哪儿,然后就几乎不去动它。心里还存着那个悬念,后面会发生怎样的事?结局如何?乐此不疲地猜想,我想这可能是因为我脑子里某种“不愿结束”的想法吧。

每每快到考试,班主任都会整天在耳边念叨:同学们啊,你们的时间不多了啊……以前总是没有“光阴一去不复返”的概念,现在觉得挺有道理的。算一下,我现在十四岁,20xx就十五岁,十六岁就毕业,领身份证,可以工作了,再过两年,我就再没有资格称自己“孩子”了。想起昨天听到的一首挺老的《秋千》。到底青春怎么样,怎么样才好。

总有一天我也会长大的,我也会淡忘记忆里曾经熟悉的面孔,我也“只能遥远地唱着你”,我也只有徒劳地写一封信却不知道怎样给你,我也会找个平凡的男人结婚生子,然后每天任由尿片奶粉把自己弄得俗不可耐。我无可奈何。

想着人生怎么样,怎么样才好。

六百字初二随笔篇十七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已经到了6月中旬,幻也已来到韩国9个月。

这段时间,小幻总会梦到很多奇怪的事情,原因不详。可当一觉醒来,才发觉一切都只是一个梦,而梦里的主人公以及主人公所发生的故事都已模糊不在。

长久以来,小幻都在想一个问题,就是对与错。时间长了,幻也自然发现,有些事情需要身临其境才能分辨出正误;有些即便是做到了身临其境,也会因为时间,因为接触的事物而变的难以琢磨。幻认为,后者的常见率可能要高一些。

想到每天近乎做着同样的事情,总有些说不出的滋味。也许,每个人都一样。

清明随笔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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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字初二随笔篇十八

又是一年六月天,柳絮飘飞,晴空万里。

六月芳菲惹人醉。花儿正开的绚丽,本该是赏花游玩的季节,可我,却无暇理会这些。

是啊,六年了,该散了,人生没有不散的宴席,不是吗?朝夕相处的同窗啊,别了......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把酒祝东风,且共从容。在课堂上,我们一并挺直腰板,学习那神圣的.知识;闲余时,我们谈笑风生;考场上,我们挥动着笔尖,写下那密密麻麻的答案。

恩师啊,挥挥手,不说再见,继续用您智慧的头脑,和蔼的授予知识,三尺讲台,是您的归宿。学生必不会忘你。“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以辛勤的汗水,换我们一世幸福。幸福里,贮存这声声叮咛。

母校呵!如一个温暖的摇篮,承载着千百人,我们在您的环抱里,无忧地嬉戏玩耍,学习。那层层蓝色,代表着希望,那黄色,代表着今后的辉煌,黄蓝相间,如同一副五彩的水墨画,画里,有一群孩子,笑着,跑着。

不忍啊,不忍,“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操场上,有我们跑过的痕迹,一步一个脚印,落下坚实有力的步伐,再看一眼这神圣的殿堂,不知何时,再回来观赏;’再看一眼这里的花草树木,何地,能有这样鲜艳的花?“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树枝摇曳,叶绿如无暇的翡翠;再听一遍教师的温声细嘱,花的价值,要因果而决定了。

我愿变为一朵花儿,埋藏在校园的土地了,永不离开,永不......直到枯萎,身死,无怨,无悔。

回首,笑望,既不能永久陪伴你们,那我就以努力,回报你们!笑着离开,等明年的六月,扶桑花开了,我就回来,看望你们,看看更加华丽的校园,更加博学的老师,更加成熟的伙伴!

别了!不曾遗憾,流下泪,快乐的泪,青衫浸湿。

岁月悠悠,时光荏苒。愿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六百字初二随笔篇十九

“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出自弗朗西斯培根。作为16—17世纪的哲学家、作家、法官和政治家,培根用他独特的视角分析了哲学和伦理学中的处事方式。浓缩成一本薄薄的书《培根随笔》。虽然只有薄薄的一层,但是里面有很多味道。是交友的教科书,也可以算是官场的厚黑学。无论翻到哪一页《培根随笔》,都可以轻松找到无数名言警句。仔细看完之后,感觉眼前豁然开朗,轻松自如;合上书,更有缠绵,无尽的感觉,让人回味无穷。从这些短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一位伟大哲学家的思想精髓。

知识可以作为一种消遣,作为一种装饰,或者作为一种天赋的增长。我常常想起培根的话,那是他对不同人求知的总结。培根一生主张“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明,微积分使人精密,哲学使人深刻,理论使人修养,逻辑修辞使人雄辩”。他推崇科学,推崇发展科学的进步思想,推崇崇尚知识的进步口号,一直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培根的散文,对我来说,就像是人生的导师。每当我的思想陷入困惑时,我总能为我发现其中的奥秘。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就像这个阶梯,《培根随笔》破除了一个又一个迷雾,带领人们走向真理。

在众多的随笔中,我最喜欢的是《论逆境》。顺境带来的幸运是可贵的,逆境带来的品质更有说服力。顺境的美德是自制力,逆境的美德是毅力。“这是整部电影中我最喜欢的两句话。可以说这是整篇文章的精髓。从这两句话,或者整篇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培根在不断的自强不息,同时也给我带来很多启发。遇到逆境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不幸,因为它给我们带来了困难、挫折和痛苦;遇到逆境也可以理解为人生一大幸事,因为它给了我们锻炼的机会。它考验人的意志,磨练人的心智。可以说,形式逆境的磨炼造就了历史上一批伟人。顺境容易暴露坏习惯,逆境最能彰显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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