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可以参与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通过合理的方案,可以推动个人和组织的发展。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我们的目标是什么。在这里,为大家分享一些改善生活质量的实用方案。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长沙市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市安委会的工作安排,决定从2020年5月起至2022年12月,在全市深入开展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12•4”等事故教训,在全市宗教领域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力促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推动建设“现代化”新长沙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原则:
1.坚持聚焦重点。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着力狠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聚焦省级、市级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和重点时段,务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对社会有严重影响事故地发生。
2.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充分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确保把所有影响安全稳定地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对发现的隐患以及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并从中吸取教训,确保不发生类似事故,举一反三防范好其他安全生产事故。
3.坚持点面结合。各区县(市)统战、民宗干部必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本地区宗教活动场所风险隐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认真制定有针对性整改举措并狠抓落实。市各宗教团体必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突出专业性和精准性,全面梳理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加强工作指导,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各宗教活动场所必须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机制,全面梳理本场所安全隐患,逐条过堂、逐项整改、逐一消号,确保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4.坚持齐抓共管。区县(市)、镇(街)、村(社区)三级民宗工作系统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联动,消除监管的空白和盲区,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形成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
5.坚持治理实效。进一步夯实整治过程、强化结果导向,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真正把专项整治的成效体现到发现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上来,体现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来,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全市佛教活动场所、道教活动场所、天主教活动场所、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基督教活动场所等。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规定,特别是全面落实省民宗委《湖南省宗教活动场所公共安全管理办法》和长沙市安委会《2020年长沙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全面落实《长沙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突出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场所主体责任“三个责任”的落地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取得整治成效。(一)安全生产方面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和职责。2.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3.建筑墙面、围墙、地面是否有下沉、断裂情况。(二)消防安全方面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2.门窗有无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栅栏。3.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4.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5.是否对烧纸、焚香采取防火措施。6.举办祭祀、庙会等活动是否报公安部门审核。7.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三)食品安全方面1.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制度。2.食堂相关证照是否齐全。3.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消毒制度。4.饮用水水源是否清洁、卫生。
5.餐饮工作人员有无健康体检和健康证明。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长沙市有关要求,部署专项行动。民宗部门及宗教团体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分析本地区、本系统所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通过橱窗、图板、横幅、标语、传单、网络传媒等手段,营造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区县(市)民宗部门、各级宗教团体要结合本地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推进方案,抓好组织实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所有宗教活动场所要建立涵盖所有层级和所有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适当位置进行公示。各区县(市)民宗部门、各级宗教团体要采取普查、互查或抽查的方式,邀请消防、卫生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对场所开展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指导、推动场所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场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地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能够马上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防止和克服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一般性问题变成严重性问题,并建立问题隐患底册。对当场解决不了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提出具体办法,倒排时序进度,限期整改到位。对短期内解决不了的非重大安全隐患,要做好长期整改、持续整改的准备。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短期内解决不了的问题,必须采取关闭场所、疏散人员、现场值守等方法及时阻断安全隐患,并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综合施策解决问题。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根本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牢记“人命关天”“人民利益至上”,严格履行相关报批手续,该关闭的立即关闭,该停止活动的立即停止活动,该搬迁的立即搬迁,从源头上彻底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巩固提升(2022年)。开展“回头看”,通报工作情况,上报工作总结。加强分析研判,找出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找准本辖区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建章立制推动标本兼治,提升宗教领域安全生产整体整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市)民宗部门、各宗教团体要把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适时召开阶段推进会,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提出指导意见,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要以消防设施设备、易燃易爆物品、建筑施工、宗教活动、食品卫生等作为安全工作重点,狠抓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县(市)民宗部门、各宗教团体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共同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浓厚氛围,促进场所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区县(市)民宗部门、各宗教团体要根据进度安排,深入场所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公示、教育培训等工作进行指导,对场所落实情况组织检查,要将场所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日常管理,对落实不到位的场所,要加大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拒不落实的场所,要依法依规予以惩处。
(四)强化示范引领。各区县(市)民宗部门、各宗教团体要重视典型标杆的培养,培育一批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的先进典型,大力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营造崇尚典型、典型光荣的文化氛围。要充分发挥典型标杆的引领示范作用,引导其他场所学习借鉴、共同提高,推动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取得实效。
(五)强化长效管理。各区县(市)民宗部门、各宗教团体要把开展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农村已登记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实现各项工作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二
近年来,我县宗教界紧紧围绕“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通过健全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隐患治理和源头管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评比“和谐宗教场所”等一系列工作,全县宗教系统安全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是,安全工作的基础还不稳固,各类安全隐患仍一定程度上存在。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切实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宗教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围绕降事故、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安全发展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创新手段,强化措施,促进全县宗教系统安全稳定。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宗教系统的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各级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各类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实现“零增长”,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对象是全县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范围是:非通常宗教活动安全、工程建设、危房隐患、防火防盗、用电安全、食品卫生、香烛生产、森林保护、防洪防汛等涉及安全方面的情况。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宗教团体对所属宗教活动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加强业务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负责本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按照民宗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安排,全面部署落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帐,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
(三)隐患整改阶段。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宗教团体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督查验收阶段。县民宗局将组织人员,于11月上旬对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情况进行督查,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和整改结果、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等。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县民宗局成立戴亚平副局长任组长、戴均帽、褚文卫、袁春辉等人组成的县宗教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也应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迅速行动,全面部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宗教团体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突出重点,克难攻坚,做到重点时期抓“早”,重点领域抓“紧”,重点隐患抓“整”,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增强事故防控能力。
(三)做好统计,及时报告。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和报告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记录工作,建立活动帐,健全档案,及时报送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情况。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长沙市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市安委会的工作安排,决定从20**年5月起至20**年12月,在全市深入开展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12•4”等事故教训,在全市宗教领域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力促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推动建设“现代化”新长沙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原则:
1.坚持聚焦重点。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着力狠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聚焦省级、市级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和重点时段,务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对社会有严重影响事故地发生。
2.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充分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确保把所有影响安全稳定地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对发现的隐患以及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并从中吸取教训,确保不发生类似事故,举一反三防范好其他安全生产事故。
3.坚持点面结合。各区县(市)统战、民宗干部必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本地区宗教活动场所风险隐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认真制定有针对性整改举措并狠抓落实。市各宗教团体必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突出专业性和精准性,全面梳理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加强工作指导,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各宗教活动场所必须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机制,全面梳理本场所安全隐患,逐条过堂、逐项整改、逐一消号,确保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4.坚持齐抓共管。区县(市)、镇(街)、村(社区)三级民宗工作系统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联动,消除监管的空白和盲区,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形成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
5.坚持治理实效。进一步夯实整治过程、强化结果导向,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真正把专项整治的成效体现到发现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上来,体现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来,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全市佛教活动场所、道教活动场所、天主教活动场所、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基督教活动场所等。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规定,特别是全面落实省民宗委《湖南省宗教活动场所公共安全管理办法》和长沙市安委会《20**年长沙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全面落实《长沙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突出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场所主体责任“三个责任”的落地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取得整治成效。(一)安全生产方面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和职责。2.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3.建筑墙面、围墙、地面是否有下沉、断裂情况。(二)消防安全方面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2.门窗有无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栅栏。3.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4.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5.是否对烧纸、焚香采取防火措施。6.举办祭祀、庙会等活动是否报公安部门审核。7.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三)食品安全方面1.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制度。2.食堂相关证照是否齐全。3.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消毒制度。4.饮用水水源是否清洁、卫生。
5.餐饮工作人员有无健康体检和健康证明。
从20**年5月至20**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年5月)。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长沙市有关要求,部署专项行动。民宗部门及宗教团体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分析本地区、本系统所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通过橱窗、图板、横幅、标语、传单、网络传媒等手段,营造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20**年5月至12月)。各区县(市)民宗部门、各级宗教团体要结合本地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推进方案,抓好组织实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所有宗教活动场所要建立涵盖所有层级和所有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适当位置进行公示。各区县(市)民宗部门、各级宗教团体要采取普查、互查或抽查的方式,邀请消防、卫生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对场所开展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指导、推动场所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场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地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能够马上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防止和克服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一般性问题变成严重性问题,并建立问题隐患底册。对当场解决不了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提出具体办法,倒排时序进度,限期整改到位。对短期内解决不了的非重大安全隐患,要做好长期整改、持续整改的准备。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短期内解决不了的问题,必须采取关闭场所、疏散人员、现场值守等方法及时阻断安全隐患,并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综合施策解决问题。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根本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牢记“人命关天”“人民利益至上”,严格履行相关报批手续,该关闭的立即关闭,该停止活动的立即停止活动,该搬迁的立即搬迁,从源头上彻底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巩固提升(20**年)。开展“回头看”,通报工作情况,上报工作总结。加强分析研判,找出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找准本辖区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建章立制推动标本兼治,提升宗教领域安全生产整体整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市)民宗部门、各宗教团体要把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适时召开阶段推进会,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提出指导意见,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要以消防设施设备、易燃易爆物品、建筑施工、宗教活动、食品卫生等作为安全工作重点,狠抓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县(市)民宗部门、各宗教团体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共同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浓厚氛围,促进场所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区县(市)民宗部门、各宗教团体要根据进度安排,深入场所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公示、教育培训等工作进行指导,对场所落实情况组织检查,要将场所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日常管理,对落实不到位的场所,要加大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拒不落实的场所,要依法依规予以惩处。
(四)强化示范引领。各区县(市)民宗部门、各宗教团体要重视典型标杆的培养,培育一批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的先进典型,大力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营造崇尚典型、典型光荣的文化氛围。要充分发挥典型标杆的引领示范作用,引导其他场所学习借鉴、共同提高,推动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取得实效。
(五)强化长效管理。各区县(市)民宗部门、各宗教团体要把开展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农村已登记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实现各项工作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巩固安全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成果,高起点高标准切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大灶”,根据市、区民宗局《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区安委办《玄武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2020年度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现制定全街道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加自觉地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树牢新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担当,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巩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成效,坚决杜绝宗教活动场所发生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街道“四新”行动计划实现攻坚突破、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孝陵卫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以实际行动和良好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一)推动安全发展理念落地生根。通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引导街道宗场所、点位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推动安全责任有效落实。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通过持续强化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夯实宗教活动场所主体责任,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宗教活动场所自主开展转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街道检查为主向宗教活动场所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三)推动安全工作本质水平提升。强化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建筑等安全源头治理、全面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精准治理,做深做细做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宗教场所、点位安全意识和能力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的管理责任链条、安全防控措施、监测预警机制,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各种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街道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现在开始至2022年12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2月底前)。启动街道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召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员部署会,总结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一年小灶”的基础上,安排部署“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各宗教活动场所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本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3月至2021年7月)。部署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宗教活动场所要进行全面自查,对照标准清单做好日检查、周巡查、月抽查。街道采取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建立安全问题隐患、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表、线路图、责任人,确保排查任务精准推进,问题隐患不留死角,防范措施切实有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根据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对照“两个清单”,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对于重大安全管理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加强政策指导和保障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整治达标,力争在2022年底前安全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完毕。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和日常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反弹。推动宗教活动场所配置完善消防设施。进一步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细化标准,督促安全重点场所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
(五)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0月至2022年11月)。 2022年底前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机制建立、教育培训等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
(一)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全员说安全”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采取举办培训班、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通过开展“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大讨论和“民宗部门负责人、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场所负责人、信教群众说安全”等活动,提升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深入排查隐患,开展“啄木鸟”行动。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全面梳理“一年小灶”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对照安全工作“百查百看”和“自查要点”,重点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建筑安全大排查。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巡查检查,对前期排查整治情况再总结、再梳理,健全台账资料,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再次开展自查自纠,尤其是常见性、多发性、不易察觉的隐患,做深做细做实排查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深化隐患排查整治。
(三)全力督促整改,开展本质安全提升行动。积极推动场所相关建筑全面开展消防、建筑安全检测评估,纳入规范管理,提升本质安全。结合安全检查情况,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采取一场所一清单,实行隐患闭环销号,督促宗教活动场所限期整改到位,并制定落实后续监管措施,防止反弹。对消极应付整改、重大隐患久拖不决甚至搞“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批评、约谈督办;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注重建章立制,开展“长安”行动。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在宗教活动场所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落实消防安全、房屋安全有关要求,指导和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督促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安全力量建设,加大安全方面的硬件投入。根据国家有关标准配备、更新消防、技防安全设备,改造、加固安全设施,确保设备设施安全有效。整治宗教活动场所周边环境,保证“生命通道”畅通,改善安全条件,提高防护水平。
(五)强化动态监管,开展“智治”行动。进一步健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将宗教活动场所的日常巡查工作纳入省高质量发展网格化管理平台终端,实现宗教工作网格化全要素管理,使宗教领域安全监管在基层一线得到全面实施。
(六)加强教育引导,开展安全文化培育工程。引导全员自觉自律“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从“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我能安全”。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将安全融入到“六进”活动中,拓展线上线下传播渠道,积极运用多种媒体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使生命至上、坚守“红线”成为共同的价值追求。深化“安全生产月”“百团进百万企业”活动,有力提升各级人员的安全素养、安全技能,培育安全文化教育示范场所,常态化组织场所开展应急培训演练,提高信众自救互救技能。健全安全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支持群众有序有效参与安全治理。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乡农村宗教非法活动的治理,确保我乡宗教领域和谐有序,促进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研究同意,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村宗教非法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推进落实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农村宗教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综合运用法律法规、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决依法加大整治有序稳慎推进工作的总体思路,围绕农村宗教非法活动突出的重点领域、重要地区,依法加大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农村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我乡宗教领域和睦与社会和谐。
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推动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全面有效实施,进一步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夯实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的思想基础,使全乡信教群众始终牢牢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要将依法整治工作与日常依法管理相结合,与强化基层基础,健全体制机制相结合,通过整治,坚决遏制农村宗教非法活动,确保党在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为乡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1.依法做好“中国真理教会”取缔后的稳控工作。要充分发挥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扎实做好参与“中国真理教会”活动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继续按照“三管齐下”工作格局,由一名党政干部、行政村干部和宗教人士共同组成包保小组,持续对包保对象宣传宗教政策。要及时收缴“中国真理教会”私自按立并暗发的牧师证、长老证和传道员证,并要求他们书面承诺不再参加“中国真理教会”非法活动;对证件确属遗失的,要做出书面说明,并书面承诺不再参加“中国真理教会”非法活动,不再参加“中国真理教会”变异组织非法活动,不再参加“中国真理教会”之外的其他非法宗教组织活动,以防范其利用证件蒙蔽信教群众。对依法取缔“中国真理教”非法组织后仍开展活动的,严厉进行打击。
2.开展“依法查处韩国基督教渗透专项行动”工作。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综合利用法律法规,坚决妥处渗透活动,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有序稳慎推动工作”的总体思路,依法查处韩国基督教渗透。工作中,统战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提供政策保障;公安机关要在情报、侦察和依法处置中发挥专门工作优势;宗教部门要会同乡镇综合治理私设聚会点;在打击韩国基督教异端组织工作中,派出所、司法所等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3.依法做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综合治理工作。要按照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规定,深化专项治理,坚持保持高压态势。要坚持让爱国宗教团体参与治理,通过爱国宗教团体加强对自封传道人教育转化,以提升转化成效,巩固治理成果。
4.依法做好宗教领域非法出版物治理工作。对发现的宗教非法出版物,宗教部门要会同新闻出版部门依法予以收缴,并对出版、发行或印刷宗教非法出版物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对信教党员进行摸排处理。加强马克思主义和党的纪律教育,按《党章》规定标准清退不符合党员资格条件的党员,教育转化存在参教信教情况的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加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
6.开展针对未成年人非法宗教培训整治。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相关单位包括村干部要本着下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专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3月20日一3月31日)。各村要建立健全领导组织,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部署。
2.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4月1日--9月30日)。围绕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工作要求,全面分项开展排查整治,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效果。
3.检查督导阶段(2018年10月1日-11月30日)。成立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成员,对各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4.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12月)。召开专项工作总结会,巩固提高专项工作成果。
1.提高思想认识。要将专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确保专项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2.加强组织领导。要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紧紧依托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两级责任制”和六项工作机制来推进工作落实,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失职追责”。
3.确保工作落实。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组织,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将此项工作纳入2018年党建考核主要内容,对专项工作开展中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的单位及相关人员,将严肃依法依纪问责追究。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绥阳县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绥阳县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及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绥综领发〔202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针对全县宗教领域突出问题风险,认真对照、举一反三、逐一梳理、建立台账、逐一分解、逐一分析、逐整治、逐一销号,根据工作职能职责,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措施,全面深入整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守土有效,确保问题整治到位,从根本上解决全县宗教领域突出题风险。
为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整治进度,确保整治成效,特成立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及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高联友 局 长。
副组长:高志刚 副局长。
陈 稳 副局长。
王 谷 副局长。
成 员:各执法大队、乡镇分局、股室负责人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王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银同志为联络员,负责资料收集及上报。
(一)基督教私设聚会点。
整改措施:1.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宗教势力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拆除宗教非法建筑物。
2. 严厉打击售卖、播放非法宗教出版物及音像制品,依法对违法当事人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街道)分局。
完成时限:3月12日前。
(二)境内外势力利用宗教不断渗透的风险。
整改措施: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情报信息共享。各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加大对境外势力和邪教组织的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积极查办其他部门移交关于宗教及境外势力活动的行政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宗教非法活动行为。
责任部门:各大队、分局、股室。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泛滥,管理不规范的风险。
整改措施:加大宗教活动场所的排查力度,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协助各乡镇、统战部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建筑设施。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街道)分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地质灾害、信众群聚的风险。
整改措施:协助住建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做好宗教场所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和地质安全。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政环卫股、各乡镇分局。
整改时限:3月12日前。
(五)宗教活动场所滥塑宗教造像,信仰不纯的风险。
整改措施:协助各乡镇(街道)对滥塑宗教造像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查处各乡镇(街道)移交的宗教活动场所违法建设案件。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分局。
整改时限:3月12日前。
(六)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和烧高香的风险。
整改措施:协助各乡镇(街道)对滥塑宗教造像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查处各乡镇(街道)移交的宗教活动场所违法建设案件。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分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七)佛教道教商业化治理成果反弹的风险。
整改措施:协助其他部门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等问题,及时办理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移交的违法建设、高价销售物品等案件。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大队、各乡镇分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各部门高度重视,根据方案要求,严格贯彻落实。
(二)加大排查力度,举一反三,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长期坚持。
(三)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按时报送信息资料。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七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加强我国***事务的管理,有效遏制***私设聚会点反弹势头,依法开展***私设聚会点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总要求,坚持以依法治理***私设聚会点为突破口,制止***活动混乱,发展不正常现象,打击打着***旗号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御境外利用***进行渗透活动,维护***领域和谐稳定。
(一)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
1、私设聚会点;
2、以私设聚会点为载体的非法宗教组织;
3、自封传道人。
坚持教育转化为主,打击取缔为辅的方针,按照“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分类指导、综合治理;疏堵结合、纳入管理”的原则,进行依法治理。
教育转化信教群众,分化瓦解骨干力量,打击非法宗教组织体系,确保宗教活动平稳有序。
专项治理工作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统战委员任副组长,公安、政法、教育、国土、住建、文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承担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
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措施,部署工作。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统战、宣传、政法、公安、宗教、教育、国土、文化、司法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各级党支部书记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
建立领导机制、成立专门班子、制定方案,开展***私设聚会点的专题调查;做到“点摸清、人摸透,不漏点、不漏人”,一点一表,逐一辩析,摸清底数。
(三)集中整治阶段。
在调查摸底、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政策法规,集中对私设聚会点、自封传道人、非法宗教组织等进行整治,区分不同情况,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分类提出处理意见。
1、登记一批。对信教群众需要、布局合理、活动正常,愿意接受当地***两会领导的私设聚会点,要帮助他们完善登记条件,依法补办登记手续。对有教派背景、愿意接受***两会领导,又符合登记条件的私设聚会点,依法补办登记手续。
2、合并一批。对因场所内部矛盾而分离出来,超过家庭聚会范围或因就近活动而形成的私设聚会点,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场所,可以采取与附近登记场所合并的方法,将其纳入依法管理的范畴。对因城市拆迁导致的人堂分离而产生的私设聚会点,要做好规划调研,按照布局合理的原则,妥善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合并、变更登记工作。
负责监管。待时机成熟条件具备时再完善登记手续。对信教人数较少、附近没有依法登记的堂(点)、一时又难以依法设立的可暂时采取“以堂带点”的办法由教堂临时管理。
4、取缔一批。对拒不接受登记、合并、过渡的私设聚会点,尤其对公安、宗教等相关部门认定的非法宗教组织下属的私设聚会点、境外渗透组织影响和控制的私设聚会点、有违法行为的私设聚会点或邪教组织控制的私设聚会点,要在充分掌握证据的基础上,坚决依法取缔。对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有违反建筑、土地、治安等法律法规的,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处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
在自查的基础上,上报专项治理情况,专项治理办公室根据各上报的情况和督察情况,对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对存在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对好的做法进行推广,并做好专项治理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党委、政府牵头负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坚持依法治理。要注意工作方法,坚持依法办事,注意掌握政策,讲究工作策略,防止授人以柄,防止媒体炒作。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深入。对比较容易处理的,要早处理早化解,防止形成规模;对一些由自封传道人控制、不与政府及爱国宗教团体接触,又没有明显违法活动的私设聚会点,要下功夫做好骨干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排除主要障碍后再妥善处理,有针对性地化解矛盾,通过持续不断的工作最终予以解决;对经反复工作仍不能有效解决的,可采取综合手段,压缩其活动空间,最终迫使其停止活动。
3、发挥团体作用。爱国宗教团体要充分发挥作用,不断加强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神学思想建设巡讲活动,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抵制歪理邪说,挤压非法宗教组织活动空间,协助党和政府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4、加强部门协作。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单位要细化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单位要定期通报情况,及时研判形势,协调应对处置措施。各单位定期向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紧急情况、特殊情况随时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5、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纳入文明建设内容,明确领导责任,对重点人员、重点时间,要包保到人、责任到人。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八
根据镇党委统一安排部署,为有效整改落实中央宗教工作督查反馈意见,推进宗教工作常态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的宗教工作职责,防止非法宗教活动反弹,强化基层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结合××村实际,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专项行动深化治理工作,以村为单位,原则上15-20户成立一个联结小组,挑选村组党员干部、退休教师、退伍军人或乡贤能人等担任组长,重点开展“同心学政策、同心学技能、同心守法规、同心树新风、同心创先进、同心奔小康”的“同心联结”活动。真正达到农村宗教问题治理不反弹;社会治理体系延伸到村、组、户;基层党组织建设储备后备力量;乡村文明建设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共同进步的目的。
(一)同心学政策。要定期开展学习活动,各乡镇党委结合各村实际,指导村支部制定村民联结小组的学习规划,明确学习内容,确定学习时间,原则上由联结小组组长进行学习组织;要广泛涉猎学习内容,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法规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方面的战略部署为重点,要达到学实、学透、学深的目的。要灵活掌握学习方法。充分利用群众活动日、农民讲习所、j怏乐星期天、“颂党恩、跟党走,系列教育活动等,传达政策、促进交流、增进信心;定期的开展恳谈座谈活动,及时了解掌握群众所思、所想、所愿。
(二)同心学技能。强化技能培训,加强与人劳、农业、民政、工信等部门联系对接力度,以人才培训中心、农广校等培训机构为主体,以村为单位每年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不少于2次;要强化创业引导,以各乡镇优势产业为重点,结合确定的产业扶贫基地,引广大群众走出自主创业新路子,实现实干致富,远离神灵寄托;要扩大平台建设,各地要积极挖掘自身优势,为群众积极搭建信息平台,村级组织要详细掌握各个小组的人员组成和特点,实现信息的双向对接,提升群众的务工收入水平。
(三)同心守法规。要强化相互约束,要求各联结小组要把遵纪守法作为底线要求,通过互相监督、互相提醒,牢固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鲜明导向,引导广大群众争做遵纪守法模范;要积极开展法治教育,通过网络、自媒体等多种手段,广泛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把新时代的法律规定、道德约束、行为规范等融入到村规民约中,转化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同心树新风。要着力营造文明乡风、村风,引导群众摒弃不良民俗,通过文化健身天天乐、建立红白理事会等多种形式,让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健康,远离宗教束缚,自觉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倡导乡村既有。“颜值”又有内涵,不断促进乡风文明;要深入挖掘家族文化,提炼和订立家训、家规,组织群众学习传承好家风,积极树立新风尚,让家风教育深入人心,让广大群众见贤思齐,自觉将好家风好家训融入到曰常工作生活之中。
(五)同心创先进。要树好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先进典型成风化人,每月以联结小组为单位,评选一次先进个人,发放一定数量的“同心超市"积分,让大家在参与中受教育、得实惠;要整合各部门组织的各类评选活动,统一由联结小组做好初评和推荐工作,在落实富民政策、先进表彰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切实发挥“同心联结"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六)同心奔小康。要通过开展党员结对帮扶、群众互学互助等活动,动员党员干部、乡土能人发挥积极作用,常沟通、多联系,及时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努力为普通群众树立榜样,营造互助友爱、乐于奉献,比学赶超、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的创新创业热情,共建小康社会,共圆伟大梦想。
(一)组织领导。村成立“同心联结"活动组织机构,党支部具体负责“同心联结"活动的实施、考评等工作。
(二)强化责任。要把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业务过硬、作风扎实、敢抓善管的同志调配到活动中来,充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同心联结”各小组长要组织本组各户学习、守规、创先、致富等日常活动,结合“六个同心”每月召开一次专题活动,定期不定期开展串门谈心或集中座谈活动,推动“同心联结”活动常态进行;村两员要切实发挥作用,对发现有搞迷信活动、私自聚会和外来人员传教等违法违规活动的要及时制止并上报。
的将进行重点培养。对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实行一票否决,本年度不得评先表彰,同时影响本组其他家庭评先表彰。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九
按照省、市、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形成压倒性态势,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通过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平安校园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有效改善,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强,为全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为确保教育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有序开展,县教育局成立全县教育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xxx、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局工会主席
成员: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
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由庄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各项具体事务。联系电话:xxx。
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2、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3、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4、体罚、虐待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5、学校使用非专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6、校园欺凌行为;
7、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8、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9、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0、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校内外出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
1、强化政治攻势。各学校要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组织观看央视大型政论纪录片《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及时让广大师生了解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在扫黑除恶中的先进事迹。同时,组织召开党员会议、教师会议,提升教职工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做到思想统一、行动一致,形成全系统讲政治、讲正气的工作氛围。
2、广泛宣传发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屏、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教育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
3、全面收集线索。各学校要将发现掌握的黑恶犯罪线索及时上报局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析核查后报县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专班。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把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督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旗帜鲜明地支持保障政法机关依法办案。
2、严格落实责任。各学校校长是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将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和平安校园管理结合起来,并安排专人负责,有效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责任。
3、强化督查问责。局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表现突出的学校和个人及时表彰奖励;对领导不力、措施不硬、工作落后的学校,将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诫勉谈话等形式严厉严肃问责。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十
根据上级宗教工作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落实中央宗教工作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如下: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管理措施,推进宗教管理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以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任务圆满完成,切实维护街道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宗教事务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督办、检查、反馈、问责等机制,加强对反馈的意见全面认领,对号入座,精准施策,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就地延伸核查,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三是坚持依法依规。认真执行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严把政策界限,分清性质依法办事,稳妥有序。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着眼常态长效,深入把握宗教工作规律,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宗教中国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加强基层党建为统领,把整改工作与扫黑除恶、精神文明建设统筹推进,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依法处置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和问题,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能力。
中央宗教工作督查反馈的问题。一是专项行动成果巩固难度大。一些问题短时间内难以根本解决,一些实名统计压减的信教群众私下继续参加宗教活动,家庭聚会也很容易反弹。二是工作方法存在简单化倾向。部分党员干部对宗教的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认识不够,工作上缺乏“导”的思想、意志不够持之以恒。三是推进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存在表面化、形式化问题。
1.加强专题培训,举办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宗教工作协管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干部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开展宗教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对宗教的正确认识。
2.加强政策方法具体指导。坚持网格管理制度,网格领导不间断加强对基层整改工作具体指导,网格成员沉入基层,及时发现纠正不当做法,总结推广一批依法规范治理典型经验,并建立重要工作动态信息交流和重要政策事项请示。
报告。
制度。
3.深化关爱行动,关注信众家庭生产生活情况,着力解决信众家庭困难。掌握信众思想动态,通过“颂党恩跟党走”等有效的活动载体,引领信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
4.全面落实“两员”管理办法,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建立考核奖惩和激励机制,落实社区协管员专项工作补贴,完善发放办法,确保及时发放到位。
5.认真完善宗教工作大数据智慧平台,对信教群众动态及时更新。
根据时间要求,街道集中整改时间一个月,主要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9日—4月15日。
召开街道党工委及社区党支部会议,逐级学习传达省、市、县会议精神;街道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暨街道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街道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第二阶段:4月16日—5月1日。
将问题明细到各个网格,由街道统战及民宗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各网格成员具体负责,针对问题逐项整改。
第三阶段:5月2日—5月6日。
各网格长就整改情况向领导小组书面汇报并当面反馈整改取得成绩和存在问题。领导小组就遗留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第四阶段:5月7日——5月9日。
街道党工委形成整改落实工作总结报告,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县专项办。
成立街道中央宗教工作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庞远(党工委书记),副组长:谢惠娜(党工委副书记)、乔凡(办事处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乔凡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活动日常工作。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促进我镇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进一步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全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作用。
(一)、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原则。
各民族平等,享有同样的权利,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歧视,行政村的汉族朋友彼此尊重、和睦相处,促进全镇经济的发展,必须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原则。
(二)、充分了解、适当引导但不干涉宗教活动的原则。对宗教活动以及活动的过程要做到充分了解,保证其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做到了解但不干涉,引导但不干预。
(三)、积极防范,依法处理,消除后患的原则。
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排查调处,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对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员进行摸底登记。
对各相关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员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向广大群众进一步认清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性。深入开展宗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充分发挥宗教的道德教化作用,引导信教群众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开展好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鼓励宗教界开展各种形式的扶危济困的宗教慈善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三)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建立镇村两级管理网络,使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加强宗教情况信息报送,强化与宗教界人士的联系与沟通,全面掌握动态;既要依法保护爱国宗教人士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有力打击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势力,坚决制止和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又要以宽容、理性的态度对待信仰上的差异,尽力化解、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防止矛盾激化。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扬尘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及渣土车夜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20xx〕7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为指导,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大力推进绿色安全文明施工为手段,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强化督导,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为打赢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指导,以打好打赢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目标。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整治工作,减少各类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切实减轻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确保完成市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目标任务。
三、领导组织
为推进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扬尘治理各项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局决定成立“开封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夜查工作领导小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王俊杰兼任。
四、主要整治内容
一是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坚决抑制扬尘的产生,对所有未达到要求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
二是严查夜间土方施工,对土方施工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或措施不力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是严查渣土运输、材料运输、装卸等施工车辆冲洗情况,凡是驶出建筑施工工地车辆必须经有效冲洗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带泥、带土上路。
四是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冬防”期间,全市实施“封土行动”,城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经有关部门特许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除外,但须施工出具防尘抑尘承诺书,指定专人负责施工扬尘控制,严格落实工地防尘抑尘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夜查制度,严格执行检查标准,20xx年具体巡查计划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情况制定。
(二)夜查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一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安监站负责制定路线。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应增加夜查频次。
(三)夜查人员每次巡查时应实时记录巡查路线和发现的问题,并建立巡查工作台账于夜查次日交安监站,由安监站建立夜查记录台账,对检查发现问题、下达整改、整改反馈要有记录。夜查记录台账每周一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本周带班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并根据工作情况确定本周夜查时间,安排本周夜查人员。
(四)夜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扬尘防治标准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责令有关单位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并于次日将检查情况反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督查。
(五)对巡查中发现未落实或未有效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采取挂牌督办、经济处罚、媒体曝光、列入“黑名单”、记入诚信不良行为记录、禁止其参与建设市场招投标等措施。
(六)各有关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实人员力量,对工作不积极,工作中推诿扯皮、延误整体整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促进我乡民族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突出“一个要求”、抓好“六个着力点”,即以“强管理、保稳定、促和谐”为总要求,着力依法管理、着力加强创新、着力打造亮点、着力解决难点、着力正面引导、着力夯实基础,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文化繁荣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我乡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原则。
各民族平等,享有同样的权利,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歧视,xxx乡辖17个行政村,两个回族村,4个自然村,多年来,回族群众聚居在xxx乡,与其他15个行政村的汉族朋友彼此尊重、和睦相处,共同为xxx乡的繁荣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为更好地发挥回族同胞的聪明才智,促进全乡经济的发展,必须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原则。
(二)、充分了解、适当引导但不干涉宗教活动的原则。对回族的宗教活动以及活动的过程要做到充分了解,适当可以进村参加,但要保证其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做到了解但不干涉,引导但不干预。
(三)、积极防范,依法处理,消除后患的原则。
要加强调研,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排查调处,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对宗教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进行摸底登记。对各村清真寺的位置,阿訇、清真寺管理委员会主任及成员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加强对寺管会主任(社头)的培训,定期召开寺管会主任会,宣讲党的民族政策;利用每周五主麻日的宣教活动,专讲一段党的民族政策,使广大回族群众了解党的民族政策,自发拥护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回族村“两室”阵地,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制度上墙;举办“和谐清真寺”评比活动,把广大少数民族的思想行动引导到思稳定、求发展上来。
(三)把党和国家的温暖带到少数民族村庄。
完成宗教教职人员的参保工作。把宗教教职人员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范围和各项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家宗教局等五部门《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和省、市宗教局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宗教教职人员办理医保、社保等相关手续,并将老弱病残的宗教教职人员纳入救助范筹,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使公共服务全面覆盖到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让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同样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和改革发展的成果。在回族重大节日期间,尤其是开斋节时进寺慰问,让广大回族群众感到党对少数民族的重视,感受到来自于党和国家的温暖。
(四)、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建立乡村两级管理网络,使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加强宗教情况信息报送,强化与宗教界人士的联系与沟通,全面掌握动态;对少数民族村落要制定宗教信息月。
报告。
制度、重要信息奖励制度、重大信息通报制度等,形成事事有人管、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旨,切实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既要依法保护爱国宗教人士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有力打击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势力,坚决制止和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又要以宽容、理性的态度对待信仰上的差异,尽力化解、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防止矛盾激化。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十四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不断优化基层社区治理体系,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推进力度,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夯实社区治理功底,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1、完善社区治理架构。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广建立城市社区治理委员会,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村(居)民为主体,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架构。继续推进“政社互动”,进一步厘清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修订社区允许盖章目录清单,执行准入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2、强化社区民主自治功能。深入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依法组织开展新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到20xx年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70%。制定城乡社区协商规范化指引,指导城乡社区协商向标准化、制度化推进。积极开展引导社区开展“微”自治活动,以社区网格为基础,将自治向小组、楼栋、院落、街坊等治理末梢延伸,引导居民在网格内开展协商议事活动。
3、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持续推行“全科社区工作者”服务模式,今年底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让社区工作者有更多精力和时间进网格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完善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培育一批城市“三社联动”示范社区,逐步扩大农村社区试点范围。
4、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推动各地建立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继续执行工资自然增长机制。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吸引优秀人才到社区一线干事创业。实施“社区书记(主任)十百千培育计划”,全面开展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到20xx年,培训1000名以上社区工作者,培育100个以上优秀社区负责人,重点培育10名以上全省有影响、全市起示范的名优社区主任并纳入组织部高层次人才计划,着力打造一支年龄结构合理、综合素质优良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
(二)培育壮大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
1、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孵化培育资金,建设孵化基地,为初创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公益创投、补贴奖励、活动场地、费用减免等支持。到20xx年50%的街道(乡镇)和20%的社区要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2、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通过简化手续,积极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特别是社会工作机构,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特定群体提供专业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支持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开展社区照顾、精神慰藉等服务。
3、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多元化、制度化的资金保障机制,协调财政局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指导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引导政府资金、社会资金等向社区社会组织和服务项目倾斜。指导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编制年度购买服务计划,制定并公布乡镇(街道)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三)完善社会工作政策,强化专业力量支撑
1、不断完善社会工作相关政策。加强调查研究、政策拟定力度,建立健全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长效机制,与相关部门探索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职称岗位开发、队伍建设、社会工作服务规范等制度,持续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体系化、制度化、专业化进程。
2、加大社工机构经费支持力度。协调有关部门逐步扩大财政资金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支持规模和范围。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支持力度,扶持壮大社会治理急需、具有发展潜力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逐步形成多元化、稳定化、制度化的经费保障机制。
3、强化社工机构发展与引导。引导社工机构根据自身工作特长,聚焦明晰自身工作范围、服务对象、服务专长,加大综合性、专业性社工机构发展支持力度。根据社工机构运营中的具体需求,开展专项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优秀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有关专业人才进行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民政局市域治理民政领域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社会组织管理局、慈善与社会工作处等处室共同参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工作,其他业务处室按既定工作任务稳步推进。
2、狠抓调研创新。各相关业务处室,结合长期工作计划,在市域治理工作中要进行体制机制探索,加大基层调研走访力度,参考借鉴周边省市和基层优秀做法,推进民政领域市域治理体系创新创优。
3、加大宣传报道。对照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市民政局要对在市域治理工作中产生的具有探索引领性的工作事项、突出个人事迹、典型工作模式进行大力宣传,并及时和上级部门沟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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