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简爱读后感(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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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简爱读后感(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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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什么样的读后感才能对得起这个作品所表达的含义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读后感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有关简爱读后感篇一

肉体的痛苦加上心灵上的痛苦,使得简大病了一场。可她的舅母里德太太依旧把她视为眼中钉。简和她的舅母的对抗越来越公开,坚决。再后来简被送进了洛伍德学校。

学校里的生活条件很恶劣,艰苦。在这种教规严厉的学校,简任然摆脱不了折磨。也经常有孩子受不了而病死。简于是在报上登了做家庭教师的广告。

不久,简得知叔父去世并留给她一笔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是她的表兄,简把家产给平分了。圣约翰是一个狂热的教徒,他想让简成为他的妻子,并想让简和他一起去到印度去传教,但简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

“你以为我弱小,贫穷,平凡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那么,你错了!我和你一样有血有肉。我的灵魂在对你的灵魂讲话!我们在上帝眼里是平等的!”

多么简单,多么朴实的话语,却透露出一种坚定与智慧。由此可见,简是一个善良,充满智慧的人。

简是不幸的,她的一生都很坎坷,每一步都走得很艰辛,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但她却创造了幸运,她的每一步都走的件事而富有价值。

简的许多事件与优点都值得我敬佩,她虽不幸,但他不畏困难,用智慧去攻破。善良与勇敢,聪明与才能创造了简。正是这些,使它成为了优秀的女人!

有关简爱读后感篇二

最近我读了文言文《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

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忠诚,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不行,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不值得我们学习。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有关简爱读后感篇三

读完整本书,波澜不惊的心仿佛也渐渐沉寂下来。

细细回味,既为简爱的自由倔强的性格所折服,又被她和罗切斯特先生那动人心弦的爱情所深深感动。

简爱,从小在舅妈那里就度过了一个并不幸福,甚至有些悲惨的童年,长期得不到快乐的她终于在受到一味的不公平待遇和欺辱之下决心离开盖茨赫德,被送到了洛伍德学校。

一心希望有个新开始的她在学校里认识了两个朋友,一位是甘于承受命运的海伦,即使被他人批评责备,甚至是欺负也默默忍受,而这仿佛就是主人公简爱的对立面。相反的,简爱就是那样一个有着坚强个性,不逆来顺受,追求自由自主的女孩。尽管她为此付出了代价,但这是她的人生信条,不会也不可能屈于命运而轻易改变。而另外一位丹伯尔小姐,则是出生以来大概是第一位对她如此之好的陌生人。(即非亲属)她第一次以公平、客观和怜惜的态度去对待简爱,一次次帮助她。致使简爱逐渐喜欢上了这所慈善学校。作者在此的笔墨并不是很多,但是这段自然的过渡,丰富了简爱的个性与处事,向我们展示了每个孩子在学习生活中逐渐养成待人处事和世界观价值观的过程,很是贴切现实生活。

而真正故事的开始,是从简爱成为特恩费德的家庭教师开始的。因为在那里,她认识了改变自己一生的人,罗切斯特先生,特恩费德的主人。

像所有爱情小说一样,男女主人公的第一次相逢很有戏剧性,仿佛像上帝的安排。这次偶遇也给读者男主人公的第一印象(包括之后的相识),是个有些奇怪,但总体来说是威严的主人。就在我们一方面为他们怎样开展罗曼史的同时,作者运用了明暗线交错的手法,以一件蹊跷的事情(即罗切斯特先生的房间被火烧)来显示出男女主人公朦胧的爱恋和男主人公不可告人的秘密。然后又是和大多数爱情小说类似,“小三”出现了,也就是女主的情敌。但是作者在这里很巧妙地写出了一向主动而且倔强的简爱在爱情的问题上,在对待英格姆小姐的问题上,却又有些失落和自卑。面对英格姆小姐,尽管她看到了很多缺点,但是毕竟她不清楚罗切斯特先生对她深厚的爱。或者说,在爱情方面由于她地位的卑微,只能寄希望于主人对她的示爱,而如果自己主动的话,又没有那份勇气与自信。

可是作者峰回路转的情节设置的确很巧妙,且不说罗切斯特和英格姆小姐的订婚是他的“小计谋”,让简爱由此嫉妒生爱。而是在教堂举行婚礼的时候,读者原本想象着幸福而又快乐的气氛,就被那个罗切斯特先生的秘密所撕破了一切的幻象,包括简爱对他的崇拜和痴情。

而至此,也掀起了全文的高潮,就是罗切斯特先生挽留简爱的情节。面对如此抱歉,和深深爱着自己的他,不论怎样诉说爱的情话,用一颗挚爱的心去留住简爱,都难以改变简爱的决心。看到这里,相信很多读者都会扼腕叹息,原本就要成婚的恋人就这样分道扬镳。其实,看似有些绝情的简爱内心的煎熬丝毫不亚于罗切斯特先生,她曾经犹豫过,但是内心深处的理智思想告诫她一定要离开,而事实证明离开是正确的(后来疯女人放火烧特恩费德),尽管分离是异常痛苦。

读到这里仿佛简爱曾经握紧的幸福就这样溜走了,再一次,简爱开始了新的旅程。

我始终认为,简爱在摩尔屋的经历就类似于在洛伍德学校一样属于过渡的部分,而恰恰这两部分少了一些悲情和痛苦,更多的是真情和温馨。

再一次经过上帝的安排,简爱巧遇了自己的三个表亲,这三个人都是实打实的好人,又加上那份血浓于水的亲情,无疑是对刚经过爱情折磨的她一次爱的关怀。也让她重新振作起来。然而简爱内心真正挂念的还是远方的罗切斯特先生,所以当收获亲情的温暖后,当拥有了独立自主的能力后,当婉拒了李维斯先生崇高的请求之后,再一次地回到了特恩费得,一辈子不会忘的故里。

在这里,作者把之前的伏笔(即简爱的噩梦)给真实化了。特恩费德已经成为一片废墟,然而这又不失为一次解脱,一次新的开始。

虽然没有了物质和表面上的富裕,罗切斯特先生也双眼失明,缺少了一只手,但两个人的爱情经过人生的起起伏伏,时间的千锤百炼,早已升华到更高的境界。也就是溶于生命的爱情。那时外表已经不重要,金钱和地位也不重要,而那颗持久爱着对方的真心,已经真正成为沟通彼此的纽带,坚不可摧。想必那种爱就叫做“永恒的爱”吧。

这种爱总是要经过人生的磨练,才会放射出永恒的光芒。或许会伤痕累累,但是只要曾经拥有过,又怎会害怕再一次失去?因为心中有爱,持久的爱。

笔尖落到这里,真心地为简爱和罗切斯特先生而祝福、敬佩。虽然这只是一部小说,但它却折射出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情,不在于轰轰烈烈,而在于彼此的爱恋永恒存于心底。

有关简爱读后感篇四

这个暑假里,我看了《简·爱》这本书。最后,我得出的结论是:简·爱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是因为她的坚强对于别人来说不简单。在简·爱小的时候,她的爸爸妈妈都死了,只好在临终前把简·爱托付给了简·爱的里德舅舅,但是,后来里德舅舅也死了,只好把简·爱交给了里德夫人。但是,里德夫人对简·爱很凶,好像自己和简·爱没有任何关系似的。所以,简·爱天天被关进里德舅舅升天的红屋子里,每次里德夫人都说是简·爱做错了事,要让她检讨。所以在这红屋子里常常传来简·爱的哭泣声。有一天,修女学校的管理人来到里德夫人家,并要带简·爱去上学时,她应该明白,自己本来就无依无靠,一但离开这里,就一个可以依靠的都没有了。可是简·爱并没有哭,也没有流泪,而是坚强的活了下去。在修女学校里,她的忍受各种痛苦:早上,要很早起床,顶着寒风上课,只能吃烂土豆和糊粥,晚上睡觉时只能盖薄薄的披风。最难忍的并不是在上学的过程中,而是在一开始里德舅妈把简·爱教给修女学校管理人的时候说的话。里德夫人当着简·爱的面对修女学校的管理人说简·爱十分会撒谎。那句话深深刺进了简·爱的心,但是她还是向以前那样没,不哭不闹。用自己的行动去改变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到最后, 简·爱离开了罗切斯特,她一个人在大风大雨中坚持,用不同的方法生活下去,最后,简·爱用自己的坚强度过了风风雨雨,使自己终于回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旁边。因为简·爱坚强,所以她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 是因为她对朋友的友情不简单。在修女学校里,简·爱用不同的生活换来了一个真正的知心朋友—— 海伦·彭斯。她们常在一起聊天,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她们有什么心里话都向对方倾诉。 简·爱和海伦无论在哪里都是结伴而行,所谓“岁寒知松柏,患难见真情。”就是这么一回事吧。最后,海伦生了重感冒,被送进了修女学校的病房……深夜十二点多, 简·爱冒着被挨打和被别人责骂的痛楚,悄悄潜入病房,那就是为了最后和海伦聊聊天,谈谈心,来最后和她拥抱一下。我看的时候,就笑了。因为我觉得没必要冒这样大的风险。但是,我看到后面才明白。简·爱失去唯一的一个知心朋友是极其痛苦的,所以她才如此肯定坚毅的下定决心。这晚,海伦·彭斯死了,她们的友谊使我感动万分。因为简·爱相信友情,所以她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是因为她对爱情的理解不简单。一开始,她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但简·爱长得并不美丽,又没有家,是个孤儿,而罗切斯特先生,又英俊,又潇洒,所以并没有看上简·爱。于是,简·爱便对罗切斯特先生说:“我知道自己长得并不怎么样,又贫困,而你十分富裕,又帅。你可能看不上我,但是,我要告诉你,爱别人不是因为钱,也不能是因为钱。”罗切斯特先生听后,发现简·爱很有文化,于是就欢愉的接受了简·爱。接着,简·爱发现自己的未婚夫——罗切斯特先生还有一个前妻,现在是个疯子,还住在罗切斯特先生家里。简·爱清楚地知道之后,绝对不原意成为第三者,所以马上离开了罗切斯特。我看到这里,觉得罗切斯特先生未免太可怜了:前妻疯了,而新妻又跑了。然后,简·爱又在流浪的途中撞进了她的表哥圣约翰家。圣约翰想让简·爱成为他的妻子,可是简·爱拒绝了,因为简·爱并不爱圣约翰,她只爱罗切斯特,虽然圣约翰比罗切斯特先生帅,但是简·爱还是马上离开了。最后,简·爱还是决定回带罗切斯特先生的旁边,因为她知道,自己只爱罗切斯特先生,可是,那时候的罗切斯特先生双眼都已经瞎了,但简·爱没有抛弃罗切斯特先生,反而对他更好了。简·爱不简单,因为她对爱情的理解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不仅因为她坚强不简单、友情不简单、对爱情的理解不简单,还因为她品德不简单、智慧不简单、耐力不简单。

我看了这一本令人感动的书,心中思绪万千、波涛涌动。简·爱这个女子在我心的深处飘飘悠悠,蒙蒙胧胧,飘忽不可捉摸,但有一点,始终很清晰,那就是:简·爱不简单!

有关简爱读后感篇五

“黛玉葬花”是《红楼梦》里最广为流传的故事。众人皆认为黛玉太多愁善感了,有些痴病,可我并不这么想。

黛玉是高冷孤傲的,她如一朵白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哪怕在大观园这样充斥着金钱权利的大染缸里,她也仍旧不自大轻浮。她何需在《葬花吟》里“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她本就有一双翅膀,只不过末梢飘了几根羽毛,只得被困在人间罢了。她就如东坡居士笔下的那只孤鸿,在“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的夜晚里吟道:“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令。”

黛玉如一朵血梅,她虽寄于冰雪之中,却在冰天雪地里独领风骚。她是红色的可却不似朱妃、胭脂般红得耀眼,艳得生辉。她的红是血色的红,不容一丝尘杂,永远在寒风中绽放最美的笑靥。她似花,却不如花那般总是香飘玉散;她似花,却不如花那般柔柔弱弱;她似花,却不如花那般触指可破;她似花般娇艳,却用那红在一片洁白里绽放,永不凋零。

黛玉如一簇兰,有着旷谷幽达。她哪怕没有水仙般冰肌玉骨,没有牡丹的国色天香,可她从杂草中而生,却绽放出了最美的花朵。

黛玉如橘梗花,在无园丁照料下生长,却仍旧开出了金黄的花朵。她同简。爱一般,为了爱,可以不顾生死,不惧困难,哪怕再不可实现,也要放手一搏,努力去追寻。

柔弱又何妨,只要心坚强,就会有一双翅膀,飞向梦想的彼岸。哪怕你折翼,也仍会有灯光。

黛玉似花,花却不如黛玉。

有关简爱读后感篇六

我最近真是很认真地看了柴静的《看见》和龙应台的《目送》,但是死耐着性子,却只感受到内心冰凉。

龙应台的文字平常是大方向的开阖,然而在她上面这本书里的记叙却守着一些小事,我忘记了她的雷厉风行,只看到一个平庸到底的人。她把自己的视野放在自己的身边人身上,孩子,母亲,朋友……写得很细而且有情。可是我觉得她把感情摆得太明了,而且总是带着一种冷漠。仿佛只用心于自己的小圈子,而对其他人的苦痛不甚关心。她给我的是一种评论家的视角。我大概是看惯了这种姿态,有些厌倦,所以我对这本书评价不高。她淡淡地讲自己的人生,我虽有细微的同感,但是很淡,而且感觉有一种很陌生的格格不入。

我深刻地记着她写那件坐飞机的事。她从那个老人想到自己的父母。每次,老人被冷漠对待的时刻,她总是想着如果这是他的爸爸,她会怎样怎样。她可以为自己的父亲做到这样,却只能冷漠地看着这个老人置身于现代社会的冷漠设施中而无作为。那么当她的亲人遇到同样的状况,而她不在场呢?冷漠即是多个不作为心态的叠加。作者可能也把这纳入文章的反思之一,她可能想从反面切入,但在我看,她真的是只看到自己的事。仅仅因为这个倾向,我就在思想上弃了这书。我觉得她像是不做事却又炫人情。

我觉得柴静的文字要比龙应台更动情一点。龙应台注重于讲一件很本真的事,让你自己去做结论。而在柴静,她是在讲述自己的所得。我们透过她,来了解一些真实。她的身份是记者。我们看到她慢慢磨砺出自己的风格。然而明白的越多,就感到越无力。她站在很多人面前温婉询问,只能还原事实,而不能还原人心。也有人以为倾听就是一种慰问。但我以为不够。

这样来看,我欣赏的只是一种努力的敢爱敢恨的人格。但是,我以为柴静做得已经不错。并不是勇于出头,但是她真诚地给出了自己的关注,并且让我们真的去思考热点问题的背后。她也许把很多的激烈情绪埋在身份的下面,但是情份是足够的。不过,有一点,在她成长的过程中,青涩的那段时期像是伤了很多人。长大有时就是褪尽锋芒。我觉得人只要做到她这样,基本足够了。

也看了很多的书,只有三毛让我感到温柔。明明她遇到的人物也都凄凄,但是她总是会做到我想象中最美好的事。也许是因为她的身份单纯,一个纯纯的作家,或者说一个好奇的大胆女人。她真的很温柔。有的事,明知道无力,还是努力着,就算不成功,她真心的难过也让我觉得足够了。她的温柔最类似于常人,大哭大笑,让我觉得,动情后再如何都已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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