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汇总1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9 11:33:18
四级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汇总13篇)
时间:2023-11-19 11:33:18     小编:雨中梧

总结是对过去工作的回顾,也是为未来工作做好准备的一种方法。4.总结需要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评估实际情况以下是历史上一些伟大人物的名言,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启示和思考。

四级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篇一

xx学院:

我申请参加贵院xx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2、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3、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4、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5、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教育,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6、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若被贵院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高考(单考单招)报名号:xxxx

考生(签字):xxx

xx年xx月xx日

四级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篇二

县(区)招考办: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我特向招考办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2.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5.保证自己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口簿、考生类别、毕业会考成绩、享受优惠条件的证明或证书。

6.体检时,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不弄虚作假、请人代检。

7.慎重填报高考志愿,并由本人亲笔填写《志愿表》和填涂《志愿卡》;如按本人志愿被院校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承诺人:xx。

xxxx年x月x日。

四级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篇三

我是xxxx中学学生,在学校的各类考试中,本人作如下郑重承诺:

1、我已认真阅读了《诚信考试承诺条款》,我对以下内容知晓、认可,并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

2、保证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3、自觉维护考纪考风,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承诺人:xx。

担保人(家长签字):xx。

四级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篇四

我是一名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学习了《考生守则》和《高考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的有关内容,在今年的高考中,将以诚信为本,遵规守纪,并郑重承诺:

1、自觉遵守《考生守则》和考场纪律,不违规违纪。

2、尊敬监考老师,服从监考老师管理。

3、不携带违禁物品(如手机、电子通讯设备、手表等)进入考点。以上承诺坚决做到,考试中如有违纪舞弊行为,愿接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的条款处理。

考生签名:xxx。

考号:xxx。

日期:xxx

四级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篇五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我申请参加贵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2.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4.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5.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6.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若被贵院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高考(单考单招)报名号:

考生(签字):

二0一一年月日。

四级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篇六

我报名参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xx年博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我已阅读并了解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等各级20xx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管理和安排,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器安检、二代身份证核验等。一科考完后,主动将考场发放的考试文具收入文具袋并放置在桌上,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再将文具带走。

3、不涂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在准考证上(包括正反面)写任何内容。

4、妥善保存自己的二代身份证,保证在考试时使用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如无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芯片损坏无法读取信息,不进场考试。

5、保证不将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及收发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鉴于考场配有电子挂钟,不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6.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考试作弊涉嫌违法,如有违犯,接受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的处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身份证号:xxxxxxxx。

考生签名:xxx。

时间:xxxxxx。

四级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篇七

我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了《20xx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我保证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错误信息和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我将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我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研究生招生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考生签名:xxx。

20xx年xx月xx日。

四级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篇八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

考试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考务中心,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考生号:xxx。

考生(签名):xxx。

20xx年xx月xx日。

四级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篇九

我已仔细阅读xx省xxx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政策和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清楚并理解其内容。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及xxx年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政策。

二、准确、慎重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报名负责。

三、诚信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不虚报、瞒报,不骗取考试资格,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

四、诚信考试,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考后不散布、不传播考试试题,不参与网上不负责任的议论。远离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法高压线,避免一次作弊,悔恨终生。

五、诚信履约,珍惜机会,不轻易放弃,珍惜信誉,认真对待每一个招考环节,认真践行每一项招考要求。特别是进入面试环节后,不临时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录取资格,以免错失实现职业理想的机会,影响其他考生权益和招录机关的正常补员需求。

六、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我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日期:

四级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篇十

我已经仔细阅读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政策和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清楚并理解其内容。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及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政策;。

六、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x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四级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篇十一

我是一名xxxx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四级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篇十二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本人认真阅读并学习了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出如下承诺:

1.按学校教学要求提前做好期末复习。按照考试时间参加期末考试。

2.认真学习考场纪律,带齐身份证、学生证。

3.针对一页纸考试,将一页纸妥善保管,严格按照“一页纸”上的使用说明进行考前准备。如果不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使用,后果自负。

4.考试开始前15分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进入规定考场做到指定位置。

5.进入考场关闭各种通讯工具,已携带入场的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

6.答卷时只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特殊要求的科目(如使用答题卡科目需要2b铅笔)按具体要求执行。

7.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做违背考试纪律的任何事情。

8.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将答卷(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

9.如留考,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不与其他考生或场外人员接触。

如果违反考试规定,愿意接受《大学生成长手册》有关条款的处理:

(1)该学科成绩无效,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全系通报批评,并在全校学生考纪考风集训会上点名批评。

(3)记入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档案,并取消其当年参加学校评先评优以及评定各类奖学金的资格。

(4)凡有作弊学生的班级,学期结束时,取消“优秀班集体”评比资格。

班主任签名:

班长签名:

x年xx月xx日。

班级承诺书签名:

四级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篇十三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我是报名参加20xx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xx〕32号)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四、同意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违反上述承诺,根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xx〕32号),自愿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

20xx年x月x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3306999.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