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退役军人协会方案(热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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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退役军人协会方案(热门21篇)
时间:2023-11-19 09:17:06     小编:笔舞

方案可以为我们提供明确的目标和达成目标的路径。我们应该不断学习和吸取经验教训,在制定方案时能够借鉴和参考过去的成功经验。通过了解他人的方案经验,我们可以更好地思考和改进自己的方案。

退役军人协会方案篇一

性别:男籍贯:xx。

专业:工商企业管理学历:退伍军人.专科毕业.本科。

电话:学校:××大学法学院自考系。

邮箱:。

工作间历:12月入伍.先在北京陆军一个野战连队训练了一年半.于四月调入空军第*飞行学院一团场站通信连.在此机场工作了七年半.其间厉任战士.班长.代理排长职务.从部队退伍后先在父亲工作的商贸公司上了九个月班.多次参加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九月到××大学法学院自考系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至今.

教育背景:在部队多次参加通信专业技能和部队管理方面培训.在学校系统学习了企业管理专业各专业课程.仅用三年时间学完了专科课程,现本科还余两门,年底结束学业所获荣誉:在部队多次获得”优秀士兵”.优秀骨干”奖励,在学校获得”优秀学生”.”学习标兵”奖励.部队工作时连续三年提名三等功.皆因个人原因放弃.

其他:在部队其间我工作努力.勤奋好学.十九岁担任班长,二十二岁代理排长.曾把一个后单位建设成各方面建设的窗口.多次获得军,师.团领导表扬.在学校认真学习.勤奋刻苦.被学校立为学习典型.

退役军人协会方案篇二

根据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为弘扬雷锋精神,大力开展“学习英雄张富清,不忘初心担使命”活动。让广大退役军人融入到社会志愿服务事业,传播正能量,为推动鹤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继承优良传统,弘扬雷锋精神。全面深入开展“学习英雄张富清,不忘初心担使命”活动,激励广大退役军人永葆军人本色。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与军人“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结合起来,把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合起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军人贡献。

县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总队,总队长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志担任。副队长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同志担任,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总队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办公室,章海平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办理及活动组织。乡镇成立分队,分队长由各乡镇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领导担任,乡镇服务站站长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分队联络员。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并团结引导退役军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学雷锋、学张富清等典型大力弘扬退伍军人退役不褪色,离军不离党的优秀精神品质,树立广大退役军人良好形象。

针对退役军人群体进行志愿者招募,采取自愿报名及主动吸收相结合,总队招募人数40人,每分队招募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20人;其中必须吸收两至三名党政单位在职退役军人,党员比例要达到30%以上。招募的志愿者对象按照个人报名、单位考察、政治考核的程序进行,有犯罪、治安处罚记录及政治思想底数不牢、不可靠及有其他不宜参加志愿服务队情况的一律不得招募。

志愿者的招募管理,所有退役军人志愿者必须按要求填写鹤峰县退役军人志愿者注册登记表,并在中国志愿服务系统网站上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后选择申请加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其中九支分队由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分队联络员按要求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交注册登记表,各分队志愿者由分队联络员分管,总队统管并发放统一服装。进行相关志愿活动时,参与志愿者必须统一着装进行志愿者活动,各分队组织活动时须先报备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总队审批,审批通过后报中国志愿服务系统网站,由鹤峰县志愿者协会审批通过后进行组织活动,并进行服务时长计时。

我志愿成为一名光荣的退役军人志愿者,我承诺:永葆军人本色,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和谐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2.严格招募对象。对招募的志愿者对象首先具备孝善品行,无不良记录。单位考察和政治考核主要领导必须审核把关,特别是思想底数方面要充分考虑综合酝酿,不宜招募对象一律不得作为志愿者招募。

3.注重典型引领。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旨在擦亮退役军人名片,弘扬退役军人正能量,要将乡、镇的最美退役军人作为吸收对象,发挥个人影响力带动身边人,树立退役军人良好形象。

4.强化宣传报道。从成立至开展工作要全程进行内外宣传,提升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影响力,让广大退役军人通过组织和活动找到归属感、荣誉感、责任感,利用自媒体和其他信息化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工作氛围。

退役军人协会方案篇三

一、__镇走访慰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活动时间:

整个活动时间为:

走访慰问时间为:

三、慰问活动指导单位和具体实施单位:

走访慰问活动具体指导单位:镇社会事务办;。

走访慰问活动具体指导主管负责人:黄伟华副镇长;。

走访慰问活动具体实施单位:镇政府及其下属各单位、各村委会、各社区。

四、镇班子成员走访慰问对象及人数:

1、烈属:3户。

2、在乡复员军人:21人。

3、在乡伤残军人:5人。

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7人。

5、无单位参战人员:196人。

6、“五老”人员:19人。

7、特困退伍人员若干名。

五、各类慰问对象慰问金标准:

1、烈属:1000元/户。

2、在乡老复员军人:500元/人。

3、在乡伤残军人:500元/人。

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00元/人。

5、无单位参战人员:300元/人。

6、“五老”人员:300元/人。

7、特困退伍军人:200—500元/人。

以上经费及具体事宜均由镇民政办负责在7月26日前准备好。

六、具体做法:

1、开好两个座谈会:

在镇政府召开东江纵队老战士、烈属代表、伤残军人代表、参战人员代表、现役军人家属代表会议及镇政府大院内退伍人员座谈会——负责单位:党政办、民政办。

2、开展走访帮扶、慰问:

(1)镇三套班子成员:

在8月1日前,镇三套班子成员一定要到挂钩联系户对象家中走访慰问,了解他们当前的生产、生活情况,力所能及为挂钩联系户解决“三难”问题和信访难题。同时也要向他们宣传好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优抚政策和信访条例,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

对特困复退军人对象家庭的慰问,可以参照上述实施方案进行,各包片领导对本片各村优抚对象的慰问,按往年做法,统一到镇民政办领取各类对象慰问金,上门慰问,并将在慰问过程了解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反馈到镇民政办。

(2)外单位副科以上领导:

对于挂钩我镇优抚对象的外单位副科以上领导,来我镇优抚对象家中走访慰问时,所在村的村委会干部一定要热情接待,并派专人陪同带路,同时要告之本村的优抚对象,不要对来慰问的领导提太高或不切实际的要求,确保走访慰问顺利进行。

对有些领导因公务忙而派代表来,村委会干部要同样陪同上门,原则上不要包办代理,避免挂钩联系户的误解。因为县委县政府有通知要求,对重点优抚对象,慰问领导除应送上政府的慰问金外,挂钩领导个人还应有200元以下的慰问金或慰问品。

3、各部门务必在8月1日前对本单位的复退军人,现役军人家属集中一起,召开座谈会并力所能及地帮他们解决生活、生产中的实际困难,镇民政办下拔给各村的复退军人人均20元也可作为座谈会经费,有条件的村委会还可以组织其它相关活动。

4、负责督促、检查单位:镇民政办。

退役军人协会方案篇四

认真贯彻落实《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的通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对标对表完成工作任务。结合去年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修订本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牵头单位和负责人员,联系人和联系对象发生变更的,第一时间做好报备和完善台账工作,严防在硬性任务落实上“挂空挡”。严格按照《转发的通知》要求,抓好网络联系和上门联系相结合,化解矛盾与帮困解难相结合,宣讲政策与听取意见相结合。拉近工作距离,丰富工作内容,拓展工作渠道,在做好共性问题集中解难的基础上,突出针对性、个体化的联系服务,将“一人一策”落到实处。

二、聚焦重点任务,加强工作统筹。

围绕全年重点任务部署,突出政治引领,将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与中国共产党成立xxx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有机结合,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知党恩、跟党走,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注重在联系工作中发现和树立退役军人典型,增强广大退役军人责任感、荣誉感、使命感。强化政策宣传贯彻,结合“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将宣传解读《退役军人保障法》和有关政策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推进矛盾化解,充分发挥联系工作“常态化”和“面对面”优势,帮助退役军人树立正确价值取向,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好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长效机制,抓好工作督办。

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纳入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综合督查范围,列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年度重点任务和全市“xx建设”考核内容。规范运行“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更加完善的工作网络。国家拟于年内制定出台《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量化评估标准》,为科学评判范围是否覆盖、联系是否经常、内容是否合理、工作是否有效提供依据。要着眼工作常态开展、机制长效运行,强化领导责任,科学统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上下联动,抓好任务落实和工作督办,确保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落细落实。

四、发挥平台效应,提升工作内涵。

要积极引导系统人员深刻认识“常态化”开展联系工作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联系工作“既是服务保障,更是接受教育”的思想认识和情感认同,严防工作流于形式,影响实际效果。要把创新开展工作作为能力提升、积累经验的重要举措,做好工作平台共享,将常态化联系与典型选树、就业创业指导、红色教育和帮困救助等工作有机结合,打通服务退役军人工作“最后一公里”。要发扬首创精神,从基层实践中汲取智慧,做好经验总结推广,加强信息报送,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加强工作数据管理,做好更新对比总结工作,为精准施策提供第一手资料。扎实开展走访调研工作,拓宽意见反馈渠道,收集意见建议,科学分析研判,为建立完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长效机制提供参考依据。

退役军人协会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实现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创业为导向,以适应性培训为基础,构建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培训体系,改善知识结构,弥补技能短板,提升退役军人综合素质和市场竞争力,确保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给予特殊优待。现就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健全现役军人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互衔接、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相互补充、线上学习与线下实训相互融合的教育培训体系,提出如下方案:

(一)送政策进军营。组织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介绍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宣传解读移交安置、待遇保障、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等相关政策,组织典型代表分享经验。做好“一对一”职业规划辅导,进行政策咨询和心理调适,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职业能力评测,帮助退役军人顺利实现从部队到地方的身份转换。

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各相关部门。

(二)鼓励服役期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鼓励有条件的部队充分利用本区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开放教育、自学考试等学历继续教育,对退役时尚未完成学业的退役后可根据需要继续完成学业,获得相应国民高等教育学历文凭。

责任单位:区教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驻区部队,各相关部门。

(三)开展退役前职业技能储备培训。结合不同兵种特点、不同专业需求、不同人员基础,组织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和企业等进军营集中办班或赴专业场地集中培训,发挥好互联网可及性强的优势,加大资助力度,为驻区部队军人提供不少于一个月的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有需求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军人服役期间通过考试获得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成为拥有多重技能的复合型人才。

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驻区部队,各相关部门。

(四)开展全员适应性培训。坚持即退即训、全员参加的原则,根据退役军人不同特点,原则上在退役军人接收报道一个月内完成适应性培训。通过问卷调查、职业规划评测等方式,准确掌握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需求,精准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到2021年,本区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参训率力争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财政局,各相关部门。

(五)突出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加大资助力度,为有意愿的退役士兵提供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坚持市场导向,落实“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要求,通过引导承训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培训协议、将参训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作为培训协议条件等方式,实现“入学即入职”。到2021年,使有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退役军人参训率力争达到100%,参训人员取证率力争达到95%以上,培训后就业率力争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各相关部门。

(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将退役军人纳入国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鼓励用人单位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和知识更新培训。对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及时纳入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并按规定予以补贴,提高其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使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失业率不高于城镇登记失业率,零就业退役军人家庭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各相关部门。

(七)拓宽培训渠道。通过开展个性化培训、专业性培训、进高校融入式培训等形式,增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现代企业新型学徒制,深入挖掘岗位需求,拓宽就业领域和范围,探索建立退役军人职教联盟。打造具有时代特色、符合退役军人特点的网络教育培训平台,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向退役士兵延伸服务。

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各相关部门。

(八)推进特色化培训。针对退役军人自身特长、就业培训意愿和市场用工需求,结合本区特点,编制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目录,将参训退役军人考取相应证书获取率、推荐就业成功率与承训资格和培训经费拨付挂钩,推出一批市场潜力大、含金量高、受退役军人欢迎的中短期培训项目。充分调动企业、高校和院所积极性,探索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习实训基地。

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各相关部门。

(九)统筹推进学历教育。宣传贯彻好国家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的加分投档、免试推荐、专项招生计划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落实好高校招生专升本免试入学政策。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按规定享受学费资助和相关奖(助)学金资助。积极探索在硕士研究生复试阶段加大对退役军人支持力度的有效方式。

责任单位:区教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相关单位。

(十)重点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坚持宽进严出,加大资助力度,推进本区高等职业学校通过自主招生、单考单录、单独编班等方式,使本区退出现役一年内且有意愿的退役士兵获得一次学历教育机会。实行弹性学习时间、多元教学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学校面向退役士兵开展网络教育学习。

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教委、区财政局,各相关部门。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推进政策实施,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

退役军人协会方案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加强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沟通联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增强服务效能,及时了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服务需求。通过形式多样、载体多元、全面覆盖、精准高效的常态化服务联系方式,与每一名服务对象建立日常联系,全面、精准了解他们的需求、掌握动态,排查化解风险矛盾,及时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军人本色,建功新时代。

二、联系主体及联系范围。

2.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包案化解退役军人矛盾问题关联的重点退役军人。

3.退役军人党员常态化服务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

4.退役军人创办领办企业或退役军人成功人士常态化服务联系困难退役军人。

三、主体职责。

(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具体落实本县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探索开展退役军人党员服务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工作。组织本单位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职工直接参与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工作、困难退役军人结对帮扶工作、重点人员退役军人常态化服务联系和领导包案化解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即时开展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

(二)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实行普遍联系,负责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的具体执行,实现联系服务全覆盖、困难帮扶全覆盖、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全覆盖。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重点负责指导和带领辖区各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常态化服务联系服务对象工作,建好困难帮扶、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含组织关系转接服务、“双找”、流动党员落地服务、组织关系“一方隶属”组织生活全员参与等)联系服务等工作台账。

(三)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专职工作人员走村入户或以适当方式持续保持常态化服务联系辖区内的所有服务对象;负责具体做好退役军人党员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联系清单(7月20日前)。以重点联系和普遍联系相结合的方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班子成员,以点带面,选取一个区域重点联系5人。其他工作人员,结合业务工作实际,以内设机构为单位,按照全员参与原则,联系7人,建立常态化联系工作台账(样表见附件2)。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工作人员重点联系“两参”退役军人、烈士遗属、残疾退役军人、功臣模范、信访矛盾突出人员、特困服务对象等。并于7月15日前按照附件一进行人员分配。

(二)制定联系卡片(7月25日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根据服务对象的数量,为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统一印制“退役军人服务联系卡”,并建立完善“服务联系档案”。

(三)开展首次联系(8月1日前)。利用首次联系机会,县乡村三级要认真开展“四项”活动:一是发送一条慰问短信;二是递上一张联络卡片;三是开展一次走访谈心;四是建立一条联络纽带。

发送一条慰问短信:短信由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在开展走访前发送,发送方式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平台发送或通过协同平台进行集体发送。短信内容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统一编写,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抗洪抢险、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中。内容不必过多,言简意赅,点到为止。

递上一张联络卡片:“退役军人服务联系卡”由乡镇(街道)和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发放至每名服务对象,发放工作要迅速启动,进村入户、面对面递送,并做好工作记录,建好工作台账。原则上,不能采取通知服务对象到办公室领取或是其他人员代领。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做好统筹安排,确保在“八一”之前全部发放到位,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开展一次走访谈心:以“拉家常”、“定亲戚”等方式,开展一次走访谈心活动,要面对面交流、手拉手交谈、心贴心服务,了解服务对象的所思所想所盼,详细填写《退役军人服务联系情况表》。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新兵入伍“四尊崇”、退役返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访”,做好常态化沟通联系工作。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关注联系对象家庭、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掌握和帮助解决家庭和个人遇到的实际困难。

建立一条联络纽带:在联系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记录哪些是退役军人党员,哪些是非党员,哪些属于退役军人创办领办企业或退役军人成功人士,哪些属于困难退役军人,做到记录清晰、底数清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要注意收集、及时汇总,做好统筹安排,明确专人作为退役军人党员与非党员之间、退役军人创办领办企业或退役军人成功人士与困难退役军人之间的中间联络员,搭建沟通桥梁,建立一条长期联络纽带,真正实现互帮互助。

1.健全联系机制(9月底前)。根据前期走访联系的有关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规范化、常态化联系。

3.建立完善退役军人党员联系非党员机制。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建立党员退役军人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制度。以县级为单位统一模式,乡级负责具体组织,以村(居)为基本单元网格式管理,明确每名党员退役军人原则上联系党组织关系所在村(居)辖区内1-2名非党员退役军人,确保辖区非党员退役军人联系全覆盖,联系人数不足的,由县、乡两级调配;负责联系工作的退役军人党员由所在支部负责日常管理提醒,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协助教育管理服务,并作为乡村两级开展常态化联系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建立台账;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退役军人及非党员退役军人由所在党支部或单位教育管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乡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属地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主动对接组织部门,设立专门窗口,提供组织关系转接“一站式”服务。乡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会同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台账登记。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在本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退役军人工作机构的指导下,强化与退役军人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的常态化沟通联系工作,至少每月应与流动党员联系一次。要注意筛选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的党员退役军人,确保政治过硬。

4.建立完善领导包案化解机制。根据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回头看和常态化排查防范化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工作要求,针对退役军人事务部及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督办的矛盾问题攻坚化解督办件认真开展包案化解工作,对照《贵州省2020年矛盾问题攻坚化解活动挂账督办信访事项台账》,按照“—个案子、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标准落实领导包案责任,推动矛盾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定期联系服务对象中的信访重点人员,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开展“矛盾问题大化解”,落实“三到位”;要深入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工作,探索建立以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责任主体,以乡镇(街道)和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为依托的矛盾问题调处机制。

(四)建立常态联络(10月份以后)。

1.坚持平常联系与定期联系相结合。对重点联系对象,至少每月联系一次、每季度走访一次;联系对象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发生重大变故,以及“八一”“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应及时进行联系;在面对面交流的基础上,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络视频等方式,加强与联系对象互动频次。

2.对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服务对象,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服务对象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走访慰问或召开座谈会服务联系。

3.对在非国有企业工作的服务对象,由企业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人员赴企业召开座谈会或进行个别实地走访服务联系。

4.对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主要由县级及以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按属地原则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或逐一上门服务联系、走访慰问。

5.对人户分离、居住异地的服务对象,由户籍所在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以电话、微信等方式慰问为主,并与其长期居住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互通共享信息,共同开展好常态化服务联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县(市)高度重视、认真谋划、上下联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发放联络卡片,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首次联系任务。各级在开展重点联系或普遍联系均要建立台账,重点对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困难帮扶、信访接待等要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并且要记好联系工作日志,切实将工作做实做细。

(二)强化督促。各乡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要把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和其他服务对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长期性的工作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抓常抓长,抓出成效。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定期向所属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报送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进度。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于每年6月25日和11月25日前,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报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总结。

退役军人协会方案篇七

李军,男,汉族,江苏省南京市xx县人,1988年8月出生,现年21岁,预备党员,高中学历。

二、主要工作经历。

12月,由南京市xx县人民武装部应征入伍。到部队后,参加了为期三个月充实而又紧张的新兵训练。3月,新兵训练结束后,自己有幸参加了特种车辆驾驶培训队,并考取了《特种车辆驾驶证》206月,被分配到某部机械连一班,成了一名特种车辆驾驶员。3月,自己当上了该班副班长。同年9月,自己成了一名光荣的预备党员。月底退出现役。

三、获得的主要荣誉。

年6月,参加部队组织的特种车辆驾驶比武,取得第一名好成绩,被评为技术能手,荣立三等功一次;年和2008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

四、自我评价。

经过部队两年的锻炼,自己在思想觉悟、军事技能、身体素质等方面都有了全面提高,尤其是较熟练地掌握了车辆驾驶技术。自己能够尊敬领导,服从上级管理,尽职尽责干好本职工作,团结同志一道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有善于读书、硬笔书法、跑步、健身等兴趣爱好。

五、求职意愿。

应聘挖掘机、装载车或吊车司机。

六、住址与联系电话。

(略)xxxx年xx月xx日。

退役军人协会方案篇八

根据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为弘扬雷锋精神,大力开展“学习英雄张富清,担使命”活动。让广大退役军人融入到社会志愿服务事业,传播正能量,为推动鹤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继承优良传统,弘扬雷锋精神。全面深入开展“学习英雄张富清,担使命”活动,激励广大退役军人永葆军人本色。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与军人“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结合起来,把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合起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军人贡献。

二、组织领导。

县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总队,总队长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志担任。副队长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同志担任,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总队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办公室,章海平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办理及活动组织。乡镇成立分队,分队长由各乡镇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领导担任,乡镇服务站站长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分队联络员。

三、序列架构。

为便于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开展和管理,县直设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总队,全县按照行政区划分为九支分队,明确如下:

四、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并团结引导退役军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学雷锋、学张富清等典型大力弘扬退伍军人退役不褪色,离军不离党的优秀精神品质,树立广大退役军人良好形象。

五、志愿者招募。

针对退役军人群体进行志愿者招募,采取自愿报名及主动吸收相结合,总队招募人数40人,每分队招募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20人;其中必须吸收两至三名党政单位在职退役军人,党员比例要达到30%以上。招募的志愿者对象按照个人报名、单位考察、政治考核的程序进行,有犯罪、治安处罚记录及政治思想底数不牢、不可靠及有其他不宜参加志愿服务队情况的一律不得招募。

志愿者的招募管理,所有退役军人志愿者必须按要求填写鹤峰县退役军人志愿者注册登记表,并在中国志愿服务系统网站上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后选择申请加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其中九支分队由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分队联络员按要求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交注册登记表,各分队志愿者由分队联络员分管,总队统管并发放统一服装。进行相关志愿活动时,参与志愿者必须统一着装进行志愿者活动,各分队组织活动时须先报备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总队审批,审批通过后报中国志愿服务系统网站,由鹤峰县志愿者协会审批通过后进行组织活动,并进行服务时长计时。

我志愿成为一名光荣的退役军人志愿者,我:永葆军人本色,尽己所能,不计报酬!

帮助他人,服务社会!

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和谐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七、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迅速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组织,并明确志愿服务队负责人,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2.严格招募对象。对招募的志愿者对象首先具备孝善品行,无不良记录。单位考察和政治考核主要领导必须审核把关,特别是思想底数方面要充分考虑综合酝酿,不宜招募对象一律不得作为志愿者招募。

3.注重典型引领。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旨在擦亮退役军人名片,弘扬退役军人正能量,要将乡、镇的最美退役军人作为吸收对象,发挥个人影响力带动身边人,树立退役军人良好形象。

4.强化宣传报道。从成立至开展工作要全程进行内外宣传,提升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影响力,让广大退役军人通过组织和活动找到归属感、荣誉感、责任感,利用自媒体和其他信息化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工作氛围。

退役军人协会方案篇九

针对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一次免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培训期限一般不少于3个月。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下面是职场本站和大家分享整理的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工作方案参考资料,提供参考,欢迎阅读。

篇一。

推行“订单式”“定岗式”培训。

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通过教育培训提升能力是基础。《政策措施》着力构建以全员适应性培训为基础,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互为补充,具有xx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根据要求,在退役军人报到一个月内,进行全员适应性培训,由省财政按每人1000元给予补助。深入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开展军人退役前职业指导。

针对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一次免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培训期限一般不少于3个月。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鼓励企业对退役军人实行先上岗后培训。

在“新生代产业工人培训”“xx技工”“粤菜师傅”等职业技能提升重点工程中,安排一定名额面向退役军人开展培训,支持退役军人参加农村创业创新人才培训、青年就业创业培训、返乡下乡创业培训等。

我省同步推出举措,支持退役军人提升学历。退役军人在退役2年内可免试参加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含技工教育),省财政按每生每年7000元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军人学员给予2年资金补助。此外,在退役1年内报考高等职业院校被录取,按每生每年7000元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军人学员给予3年资金补助。

企业招用可享税收优惠。

退役军人是优质人力资源,要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充分发挥他们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政策措施》从多个方面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适当放宽退役军人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条件,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每年公务员招录中,全省至少安排400名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设置职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具有本科学历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吸纳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就业,且相关人员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人1万元标准给予补贴。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的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创业是更高层次的就业,对带动就业具有重要作用。在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方面,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和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培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加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班,按规定给予1万元资助。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1.44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相关税费。退役军人创办初创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鼓励和支持银行保险机构探索推出“军功贷”等金融产品扶持创业,为退役军人提供利率、免担保等服务。

为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xx将结合“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搭建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为退役军人开办企业登记注册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开业指导、登记注册服务。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

方案二。

xx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制定出台《进一步稳定和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措施》,要求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力度,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和成功创业。

广泛开展适应性培训。对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利用《xx省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系统》,进行全员适应性培训;通过“双走进”等活动,开展军人退役前职业指导。探索建立送政策送教育“双送双进”机制,实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学历能力提升“双创双赢”目标。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性免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企业对退役军人实行先上岗后培训,推广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

支持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对退役军人参加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参加成人高校专升本招生可免试入学。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院校、专业。

培育壮大教育培训主体。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承训机构目录,加强对承训机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考核评估,将其与培训机构承训资格和培训经费拨付挂钩。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参与,支持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的职工培训中心培训退役军人,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退役军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开展xx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认证,支持社会力量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评价工作。探索建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联盟,建立培训师资库和创业指导团队。

促进退役军人有序就业。积极扶持就业,落实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做好失业人员帮扶和就业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失业保险金;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就业帮扶,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对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适当放宽招录(聘)条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适当放宽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等条件。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的,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吸纳更多退役军人就业;支持退役军人灵活就业,将灵活就业纳入就业统计指标体系。按规定落实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落实财税优惠政策,督促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让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应享尽享政策红利;加强就业预警监测,动态掌握就业情况。

强化保障措施。加大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检查督促力度,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纳入退役军人事务核查督办范围,并作为省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经费保障,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乐业兴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非常在理。

退役军人协会方案篇十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发挥领导干部职工的主体作用,积极主动联系退役军人,深入细致开展“结对子”工作,面对面与退役军人沟通交流,用心用情为退役军人服务。

镇、村两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及村级两委成员,应建立联系“结对子”,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沟通联络、走访慰问、谈心交心等活动。联系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地方有关退役军人的政策措施,确保联系对象掌握政策,自觉按政策规定办事。

(二)深入搞好调查研究。围绕中央领导同志高度关切、退役军人广泛关心、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听取联系对象的意见建议。

(三)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准确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状况,对现实思想问题较多,个人诉求较为强烈的,主动做好教育引导和疏解转化工作,促进思想稳定。

(四)末端推动政策落实。了解退役军人政策在联系对象身上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矛盾问题及时摸清情况、找准症结、拿出对策,依法维护好联系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真心实意帮困解难。关注联系对象家庭、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详实掌握家庭和个人遇到的实际困难,尽心尽力排忧解难,不断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村级两委成员各联系本村退役军人镇、村服务站工作人员实行普遍联系,实现全覆盖。联系人员确定后,建档造册,并建立联系制度。

(二)平常联系与定期联系相结合。联系工作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对于重点联系对象,至少每季度联系一次每年走访一次,确保联系的经常性,在联系对象工作生活中通到困难、发生重大变故,以及“八一”“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应及时进行联系。

(三)上门联系与上网联系相结合。在搞好与联系对象面对面交流的基础上要注重依托退役军人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络视频等方式,加强与联系对象互动频次,确保联系对象遇事能及时联系、意见能及时反馈。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及各村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领导责任,把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当成年度重要任务来抓,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动态管理,完善联系工作日志,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要充分运用移动网络等新兴手段,开展有针对性、个性化的联系服务工作,与退役军人交朋结友,切实增强工作实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将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各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制定联系工作台账,6月5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退役军人协会方案篇十一

本轮巡察意见反馈后,我思想高度重视,迅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带领全局上下直面问题、总结教训,深刻查找原因,明确整改工作内容、时间、要求,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在巡察组反馈的x个方面xx个具体问题中,本人作为责任人负责推进落实的有x个问题,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站在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突出区委退役军人事务领导小组会议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政治责任。三是进一步修订出台了《中共xx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中共xx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职责》和《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努力开创新时代xx区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

(二)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调整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二是进一步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持续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全年共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x次,围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讨论交流。三是按时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远程固定学习日”活动,提升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四是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和要求发展党员和选拔任用干部,提升党务工作人员素质和水平。五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要求落实年度民主生活会制度。

(三)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结合,落实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识形态工作清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议程、年度工作要点。全年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x次。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局意识形态工作,全年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x次,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会议x次,开展意识形态的党课x次。三是维护网络安全意识,重视网络舆情工作,全年共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x次。

退役军人协会方案篇十二

(一)培训内容。鼓励退役军人结合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工种或项目,参加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适应社会经济的能力和掌握就业所需的知识及技能。适应性培训应在退役军人报到后1个月内完成,技能培训应在一年内完成。

(二)补助政策。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6号)规定,退役军人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可与到课率进行挂钩。

(三)资金筹措。技能培训补助经费中央财政按人均约3500元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按人均2400元安排,不足部分由县(市、区)承担。

(一)确定培训机构。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确定培训机构,将培训任务交由师资力量强、实训条件好、教学质量优、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承担,鼓励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

(二)合理设置专业。以就业为导向,根据市场用工需求和退役军人的培训意愿,合理设置培训专业,提高培训与就业的关联度,按需求进行实用性培训。

(三)组织报名登记。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组织退役军人报名登记,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和解答工作。

(四)加强教学管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联合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指导,培训机构要加强教学管理和学员在校期间的日常生活管理。

(五)资金核拨支付。市财政根据实际培训完成人数下拨中央补助资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将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纳入市以上就业补助资金分配因素。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使用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资金。对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同级财政部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照不超过2400元/人的标准予以保障,具体拨付方式由各地自行规定。生活补助费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培训人员名册,按规定拨付。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要把退役军人的培训就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积极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做好组织报名、确定承训机构、教学管理、技能鉴定及就业服务、经费保障等工作。

(二)制定方案,完成任务。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制定好退役军人参训实施细则,做好参训人员统计和年度培训实施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建立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电子档案,每月报送不少于2条的民生工程信息(包括工作动态、重要活动、典型经验、创新做法等)和任务完成进度,年底报送全年任务完成情况、参训人员信息和年度总结。根据省市关于绩效评价的部署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价工作。

(三)加大宣传,增强效果。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对退役军人培训政策、实施过程、结果等情况进行政务公开。坚持调整改进、稳步发展,注重总结经验、着力提升服务,动员和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加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实现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双提升。

退役军人协会方案篇十三

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提升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质量,推动建立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协调机制,统筹培训资源配置,进一步激发退役军人参训热情,不断扩大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覆盖面,根据《安徽省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皖退军人发〔2020〕23号)、《安徽省民生工程—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开展退役军人异地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异地技能培训,是指退役军人在所属地以外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的情形。异地技能培训的实施主体是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培训名额仍列入退役军人所属地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

开展异地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应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布的安徽省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目录中遴选。

(一)定向培训。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技能提升和就业工作需要,确定相关培训工种(专业),定向开设技能培训班次。培训学员由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结合退役军人个人经历、就业意愿,以市、县(市、区)为单位统一选派。

(二)自主参训。退役军人可根据培训机构工种(专业)设置和个人意愿,自主参加技能培训。退役军人选择所属地之外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的,须到所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填写《安徽省退役军人异地技能培训申请表》(见附件),并经审核同意。

(一)补贴标准。异地技能培训费以县(市、区)为单位,在国家和省技能培训补助总额度内统筹使用,最高不超过人均5900元,并按规定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

(二)结算方式。

1. 定向培训,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调的承训机构直接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会同承训机构对培训合格人员进行核准,核准结果及时反馈参训学员所属地,所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据此拨付培训费用,原则上一个月内完成。

2. 自选培训机构自主参训的,培训费用由参训学员先行垫付,培训结束并取得相关专业合格证书后,到所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提供相关证明由所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据实核报。

(一)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密组织,严格管理,确保规范组训、科学施训,务求培训实效。要抓住退役军人返乡报到的时机,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异地技能培训宣传,“一对一”传达国家和省有关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激发退役军人主动参加技能培训的热情。

(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负责技能培训的动员报名、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培训信息台账建立和培训机构开班申请、教学计划、学员名册等审核工作。配合各培训机构做好学员就业推荐、学员资料档案建立等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

(三)财政、人社部门统筹做好培训资金的安排、拨付与监管工作,要根据民生工程确定的培训人数,及时按中央和省级补助标准拨付给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四)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严格遵守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用足用好技能培训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对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私分培训资金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严肃查处。培训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培训情况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处)备案。

退役军人协会方案篇十四

依托国家电子政务专网,建立全国联网、上下贯通的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综合信息大数据平台,为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奠定基础。

为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悬挂光荣牌工作,切实摸清底数,精准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结合既有数据信息,对全面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为彻底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数据调查分析,积极探索大数据在退役军人工作中的开发和应用,切实夯实退役军人工作基础。

此外,拟结合信息采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会同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统计局、医疗保障局、信访局以及中央组织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等军地有关单位,通过数据交又比对等方式建立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全面推进“互联网十”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保障等体系建设,依托国家电子政务专网,建立全国联网、上下贯通的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综合信息大数据平台,为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奠定基础。

(一)退役军官、退役士兵、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老复员军人、无军籍离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

(二)烈士遗属(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三)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近期照片等主要信崽,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主要诉求等多项信息,全面反映各类对象的综合情况。按照对象类别分别设计相应的信息采集项目和表格,将需采集内容以表格形式直观呈现,以便于采集人员填写。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入伍(参加工作)时间、退伍(离休退休)时间、服役期间身份(军官、士官、义务兵)、服役部队、服役期间编号以及户籍等信息。

2.生活状况。包括退役安置方式(安排工作、自主择业、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现就业状态(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公益性岗位、个体、无业、下岗、离退休、务农)及工作单位名称、住房情况(有无仨房、住房性质、面积)。

3.享受待遇。包括享受国家抚恤和补助、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

4.主要诉求。包括本人反映的具体问题、存在的困难等。

此次采集信息项目和內容较多,工程量较大,为保证采集效率和采集工作准确性,必须设计运用科学的采集方法和先进的采集技术。信息采集工作坚持全面规范、严谨细致、自主申报、交叉比对、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横向共享信息数据。请公安部共享并提供全国户籍管理系统、国家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曾服兵役人员信息情况;请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共享并提供全国退役军人服役信息情况。根据二者数据提供情况,与退役军人事务部现有数据进行充分融合,依托现有的全国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此次信息采集综合平台,向各地分级授权,将各地现有数据采集终端设备植入初始数据,作为采集工作基础数据,大幅臧轻基层人员采集工作量并提高采集效率和准确率。

2.利用现有资源采集完善数据。以县为单位,政府统筹负责,各级退役军人事务、民政部门通过现有信息采集设备采集、手工录入补充、签字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以系统的基础数据库为依托,结合对象个人申报信息,采集、补充完善信息数据。采集工作拟以县(市、区、旗)为单位组织,在各乡镇等设立集中采集点,采取现场采集与对象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目前,全国共有39905个乡镇街道、2851个县(市、区、旗)、334个市(盟)、32个省级单位。经过多年推广和努力,优抚对象信息采集核查专用设备已配备到了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和大部分乡镇、街道,现有采集核查设备2万多台,基本可以满足信息采集工作需要(采集设备不足的地区可适当增置)。

3.信息数据交叉核查比对。在完成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象身份等基本信息采集任务后,将已采集到的信息,分别请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信访局、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分别比对并提供相关对象户籍、社会救助、社保、住房、医保、主要诉求、服役状况等信息。随后,将信息比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和缺失数据下发各地,由县级政府统筹负责,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医保、信访、人武部等相关部门交叉校核对象户籍、社会救助、社保、住房、医保、主要诉求以及服兵役情况等信息,对问题数据进行修订,对缺失数据进行补充,切实全面摸清情况,儆到不漏一人,力求信息准确此次采集数据不作为对象享受待遇的依据。各类对象所享受的待遇以现有待過体系中相应数据为准。将来,若有新增享受有关待過的情况,应按规定桯序逐案审批,并在数据库中同步更新。

为尽快摸清底数,信息采集工作拟分两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以摸清对象身份等基础信息为主,建立各类对象信息档案,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第二阶段以信息交叉比对、校核、充实为主,全面摸淸各类对象综合情况,力争2019年5月1日前完成。主要计划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2018年底前)。

1.动员部署。各地根据国务院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立即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研究部署信息采集工作,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切实做好培训工作。

2.开发准备。退役军人事务部完成信息釆集软件、采集工作实施细则和初始数据开发并根据授权下发县级工作部门。部机关集中或分片区开展培训工作,完成工作准备。

3.信息釆集。各地按照既定的实施方案,根据信息数据采集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完成基本信息数据的采集填报工作。

为确保各采集端数据安全,合理把握采集工作进度,各级民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定期上报更新采集数据,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各类对象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形成基本信息数据库.

二)第二阶段(2019年5月1日前)。

1.数据交叉比对和共享。退役军人事务部根据采集工作第一阶段汇总数据,分别请各有关部门分别比对并共享提供相关对象户籍、社会救助、社保、住房、医保、主要诉求、服役情况等综合信息。

2.梳理问题数裾和缺失数据。融合各部门提供的数据,建立退役军人大数据平台,全面梳理问题数据和缺失数据,并根据对象户籍下发各地。

3.数据修订和补充完善。由县级政府统筹负责,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交叉校核问题数据和缺失数据,并进行修订和补充。

信息采集工作报告和相关信息数据(电子版),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后,逐级报送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裾本地区信息采集情况和信息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形成省级信息采集报告和汇总数据(数据电子版可通过信息系统上传),经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退役军人事务部。

此次信息采集是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当前最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极为复杂,牵涉面广、任务量大,为确保信息采集工作圆满完成,有关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专门的协调领导机制并组建信息采集工作班子,各业务机构积极支持配合,高效推进。指导各级理清贯彻落实信息采集工作的思路、对策和措施,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组织精千力量,提供专项经费等必要的工作保障条件,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稳步实施。各地应成立政府统筹负责、各有关部门全面参与的工作领导机制、组建专业的采集工作队伍,提供经费和设备支持,保证采集工作顺利进行。鉴于此次信息采集工作重要性和复杂性,请各级统计部门提供统计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二)采取科学方法。信息采集工作与退役军人事务部信息化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建立全国联网、上下贯通的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为信息采集工作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同时,建立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医保、信访、人武等部门的共享联动机制,实时更新数据,充分发挥大数据在退役军人工作中的开发与运用,为退役军人工作开展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同时,在采集、比对、核查工作中,应加强安全防范,采集端、上报方式均使用专用电脑,信息数据经授权才可通过信息系统上传,确保数据安全。

(三)周密部署安排。信息采集工作与悬挂光荣牌工作同步推进,各地要广泛宣传发动,周密部署安排,确保如期完成所有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任务。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可设立1个或多个集中采集点。对已经配备专用采集设备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负责采集信息数据:暂时没有配备的,可通知有关对象前往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对年老体弱、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对象,可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采集数据。自上而下做好对采集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让他们熟练掌握系统、设备、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确保信息数据统计全、核实准,做到不错、不漏。

全国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目前已经部署展开。采集内容不仅包括了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还包括主要诉求,由本人反映的具体问题、存在的困难等。

这次信息采集,可以说史无前例。不仅行动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指挥,协调公安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等单位密切配合,做到横向共享信息数据。

另外,在采集信息对象上,包括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庭、军烈属等所有优抚对象均为采集范围。《通知》还要求以县为单位,逐一补充完善信息数据,并结合采集到的数据,交由相应负责的各部对信息进行核实,做到信息准确,不漏一人。

一是历史遗留问题清零有望。今年2月,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要对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做到问题清零。怎样清零?首先就得有准确的人员信息数据,而此次全面信息采集,对象包括退役军人等所有优抚对象,在采集时,发现的一些历史欠账势必会妥善解决。

二是现实诉求合理反馈有路。全面的信息采集,不仅包括人员信息、当前现状,还包括了个人诉求。譬如有的退役士兵,退役时养老保险没有转接的,待转业士官没有领发待转业期间安置补助的,家庭贫困住房有困难的及现役军人家属有实际需求等等,都可以结合这次信息采集反映,可以说是一次很好的合理反馈个人需求、困难的好机会。

三是冒顶冒领优抚现象有治。从媒体透露的,一些不法分子冒顶、冒领优抚,和优持对象本人去世仍隐瞒欺骗手段领取国家优抚补助的现象仍时有存在。此次信息采集,立足现有数据为支撑,多部门协调配合核查,同时结合签字确认结合的方式,确保了数据的真实准确。与此,对于冒顶的现象将是一次很好的集中治理。

最后,我们也提醒一下广大退役的战友,关注好本籍所在地发布的信息采集动态,及时配合搞好个人信息采集工作。

退役军人协会方案篇十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加强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沟通联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增强服务效能,及时了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服务需求。通过形式多样、载体多元、全面覆盖、精准高效的常态化服务联系方式,与每一名服务对象建立日常联系,全面、精准了解他们的需求、掌握动态,排查化解风险矛盾,及时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军人本色,建功新时代。

1.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常态化服务联系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以下统称为“服务对象”)。

2.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包案化解退役军人矛盾问题关联的重点退役军人。

3.退役军人党员常态化服务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

4.退役军人创办领办企业或退役军人成功人士常态化服务联系困难退役军人。

(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具体落实本县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探索开展退役军人党员服务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工作。组织本单位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职工直接参与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工作、困难退役军人结对帮扶工作、重点人员退役军人常态化服务联系和领导包案化解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即时开展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

(二)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实行普遍联系,负责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的具体执行,实现联系服务全覆盖、困难帮扶全覆盖、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全覆盖。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重点负责指导和带领辖区各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常态化服务联系服务对象工作,建好困难帮扶、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含组织关系转接服务、“双找”、流动党员落地服务、组织关系“一方隶属”组织生活全员参与等)联系服务等工作台账。

(三)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专职工作人员走村入户或以适当方式持续保持常态化服务联系辖区内的所有服务对象;负责具体做好退役军人党员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一)确定联系清单(7月20日前)。以重点联系和普遍联系相结合的方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班子成员,以点带面,选取一个区域重点联系5人。其他工作人员,结合业务工作实际,以内设机构为单位,按照全员参与原则,联系7人,建立常态化联系工作台账(样表见附件2)。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工作人员重点联系“两参”退役军人、烈士遗属、残疾退役军人、功臣模范、信访矛盾突出人员、特困服务对象等。并于7月15日前按照附件一进行人员分配。

(二)制定联系卡片(7月25日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根据服务对象的数量,为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统一印制“退役军人服务联系卡”(样本见附件2),并建立完善“服务联系档案”。

(三)开展首次联系(8月1日前)。利用首次联系机会,县乡村三级要认真开展“四项”活动:一是发送一条慰问短信;二是递上一张联络卡片;三是开展一次走访谈心;四是建立一条联络纽带。

发送一条慰问短信:短信由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在开展走访前发送,发送方式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平台发送或通过协同平台进行集体发送。短信内容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统一编写,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抗洪抢险、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中。内容不必过多,言简意赅,点到为止。

递上一张联络卡片:“退役军人服务联系卡”由乡镇(街道)和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发放至每名服务对象,发放工作要迅速启动,进村入户、面对面递送,并做好工作记录,建好工作台账。原则上,不能采取通知服务对象到办公室领取或是其他人员代领。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做好统筹安排,确保在“八一”之前全部发放到位,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开展一次走访谈心:以“拉家常”、“定亲戚”等方式,开展一次走访谈心活动,要面对面交流、手拉手交谈、心贴心服务,了解服务对象的所思所想所盼,详细填写《退役军人服务联系情况表》。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新兵入伍“四尊崇”、退役返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访”,做好常态化沟通联系工作。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关注联系对象家庭、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掌握和帮助解决家庭和个人遇到的实际困难。

建立一条联络纽带:在联系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记录哪些是退役军人党员,哪些是非党员,哪些属于退役军人创办领办企业或退役军人成功人士,哪些属于困难退役军人,做到记录清晰、底数清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要注意收集、及时汇总,做好统筹安排,明确专人作为退役军人党员与非党员之间、退役军人创办领办企业或退役军人成功人士与困难退役军人之间的中间联络员,搭建沟通桥梁,建立一条长期联络纽带,真正实现互帮互助。

1.健全联系机制(9月底前)。根据前期走访联系的有关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规范化、常态化联系。

3.建立完善退役军人党员联系非党员机制。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建立党员退役军人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制度。以县级为单位统一模式,乡级负责具体组织,以村(居)为基本单元网格式管理,明确每名党员退役军人原则上联系党组织关系所在村(居)辖区内1-2名非党员退役军人,确保辖区非党员退役军人联系全覆盖,联系人数不足的,由县、乡两级调配;负责联系工作的退役军人党员由所在支部负责日常管理提醒,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协助教育管理服务,并作为乡村两级开展常态化联系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建立台账;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退役军人及非党员退役军人由所在党支部或单位教育管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乡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属地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主动对接组织部门,设立专门窗口,提供组织关系转接“一站式”服务。乡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会同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台账登记。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在本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退役军人工作机构的指导下,强化与退役军人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的常态化沟通联系工作,至少每月应与流动党员联系一次。要注意筛选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的党员退役军人,确保政治过硬。

4.建立完善领导包案化解机制。根据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回头看和常态化排查防范化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工作要求,针对退役军人事务部及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督办的矛盾问题攻坚化解督办件认真开展包案化解工作,对照《贵州省2020年矛盾问题攻坚化解活动挂账督办信访事项台账》,按照“—个案子、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标准落实领导包案责任,推动矛盾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定期联系服务对象中的信访重点人员,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开展“矛盾问题大化解”,落实“三到位”;要深入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工作,探索建立以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责任主体,以乡镇(街道)和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为依托的矛盾问题调处机制。

(四)建立常态联络(10月份以后)。

1.坚持平常联系与定期联系相结合。对重点联系对象,至少每月联系一次、每季度走访一次;联系对象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发生重大变故,以及“八一”“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应及时进行联系;在面对面交流的基础上,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络视频等方式,加强与联系对象互动频次。

2.对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服务对象,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服务对象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走访慰问或召开座谈会服务联系。

3.对在非国有企业工作的服务对象,由企业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人员赴企业召开座谈会或进行个别实地走访服务联系。

4.对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主要由县级及以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按属地原则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或逐一上门服务联系、走访慰问。

5.对人户分离、居住异地的服务对象,由户籍所在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以电话、微信等方式慰问为主,并与其长期居住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互通共享信息,共同开展好常态化服务联系。

(一)高度重视。请各县(市)高度重视、认真谋划、上下联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发放联络卡片,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首次联系任务。各级在开展重点联系或普遍联系均要建立台账,重点对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困难帮扶、信访接待等要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并且要记好联系工作日志,切实将工作做实做细。

(三)加强宣传。要通过传统媒体与“三微一端”等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全覆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入户宣传、发放政策汇编以及“消息上墙”等方式,开展常态化宣传和“政策落实大督查”,要了解联系服务对象有关政策的落实到位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摸清情况、找准症结、提出对策,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他们对党委政府的认同感和信任感。要带着感情和责任,积极开展常态化联系工作,把退役军人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要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本地区开展常态化联系工作的典型事例或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并积极推送到有关媒体进行报道,持续传递正能量。

退役军人协会方案篇十六

为切实做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提升退役军人就业能力,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将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稳定就业的政策落实落地,制定本方案。

全市全年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731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具体任务分配见附表)。

(一)培训内容。鼓励退役军人结合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工种或项目,参加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适应社会经济的能力和掌握就业所需的知识及技能。适应性培训应在退役军人报到后1个月内完成,技能培训应在一年内完成。

(二)补助政策。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6号)规定,退役军人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可与到课率进行挂钩。

(三)资金筹措。技能培训补助经费中央财政按人均约3500元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按人均2400元安排,不足部分由县(市、区)承担。

(一)确定培训机构。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确定培训机构,将培训任务交由师资力量强、实训条件好、教学质量优、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承担,鼓励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

(二)合理设置专业。以就业为导向,根据市场用工需求和退役军人的培训意愿,合理设置培训专业,提高培训与就业的关联度,按需求进行实用性培训。

(三)组织报名登记。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组织退役军人报名登记,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和解答工作。

(四)加强教学管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联合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指导,培训机构要加强教学管理和学员在校期间的日常生活管理。

(五)资金核拨支付。市财政根据实际培训完成人数下拨中央补助资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将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纳入市以上就业补助资金分配因素。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使用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资金。对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同级财政部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照不超过2400元/人的标准予以保障,具体拨付方式由各地自行规定。生活补助费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培训人员名册,按规定拨付。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要把退役军人的培训就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积极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做好组织报名、确定承训机构、教学管理、技能鉴定及就业服务、经费保障等工作。

(二)制定方案,完成任务。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制定好退役军人参训实施细则,做好参训人员统计和年度培训实施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建立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电子档案,每月报送不少于2条的民生工程信息(包括工作动态、重要活动、典型经验、创新做法等)和任务完成进度,年底报送全年任务完成情况、参训人员信息和年度总结。根据省市关于绩效评价的部署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价工作。

(三)加大宣传,增强效果。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对退役军人培训政策、实施过程、结果等情况进行政务公开。坚持调整改进、稳步发展,注重总结经验、着力提升服务,动员和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加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实现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双提升。

退役军人协会方案篇十七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民发[2015)40号)文件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播州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播府办函(2019)12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帮助退役士兵实现就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就业是民生之本”和“以兵为本,为兵服务”的理念,建立部队满意、退役士兵满意、用人单位满意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制度,推动社会经济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自主性原则,退役士兵可自愿报名、自主选择专业,

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二)实用性原则。顺应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的需求,以提高退役士兵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重点抓好就业市场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培养,同时鼓励支持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三)规范性原则,认真执行本方案,突出培训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协助对参训对象的管理,严格考核纪律和考勤制度,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

2019年以后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并自愿参加且能够正常参加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不含已安排工作、已退休、已供养士兵)。

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装饰与美容、汽车装配、电子电工、计算机应用技术、焊工、中式厨师、机械操作、挖掘机、家畜饲养工、农作物植保工、餐饮服务、汽车驾驶员、拖拉机驾驶员等。

原则上由上级财政按3500元/人补助,区级财政年初安排500元/人给予相应补助。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社局等部门要抽调精干人员参加培训领导机构,负责培训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搞好思想发动,认真组织辖区范围内正常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部参加培训,要明确专人负责辖区范围内参加培训人员的跟踪管理。

激发退役士兵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二是要根据培训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搞好跟踪报道,特别是要在区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三)严格管理,确保安全。把安全稳定作为培训工作的基本底线,严格抓好安全管理工作。高度关注用火、用电、用水和饮食卫生安全。特别是负责培训工作的人员,要高度认真负责,加强对参训人员的管理,确保整个培训期间不发生安全问题。

    (四)创新方法,保证就业。要积极创新思路和方法,加强与用人单位协调联系,努力提高就业率。培训期间如有用人单位需要招聘退役人员工作的,可以先与退役人员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在完成培训后另行签订正式合同,退役人员要在培训结束后方可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也可利用培训时机派人到学校介绍本单位情况,讲解本单位就业方面的劳动技能和知识,以便今后能和退役军人签订就业协议,人社部门要加强协调,确保就业人员签订就业合同。

退役军人协会方案篇十八

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突出抓好学习型机关建设,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清正廉洁、务实为民的干部队伍。

一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在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精神指引下,按照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要求,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即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坚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把讲话精神和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全年共开展集中学习30余次,党课教育2次,撰写学习体会20余篇。

二是注重学用结合,以学促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习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学党史、祭英烈主题活动、关爱困难退役军人志愿活动,组织部分涉核退役人员赴临潼身体检查活动、上门调查烈士子女,落实烈属待遇、稳定和扩大就业、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平安吴起建设等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参加县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史知识竞赛活动。通过讲红色故事、传播革命文化、瞻仰烈士纪念碑等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的身心再一次受到鼓舞。

三是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组织系统干部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掌握落实各项任务的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工作、服务退役军人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不断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狠抓组织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突出抓好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工作,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制定下发《2021年党的建设工作计划》,始终牢固树立“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带头实行“一岗双责”,结合分工抓好分管支部党建工作,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二是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基本制度。抓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专人负责,定期收缴,确保党费收缴和管理的规范化。

三是严格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着重从业务骨干中培养发展年轻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员队伍活力。下半年按照组织部要求开展排查整顿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活动,通过查阅入党材料,访谈相关人员,掌握违规违纪问题,建立台账,从源头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今年以来,共培养发展新党员1名,转正新党员1名。

(三)狠抓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服务水平。

以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创新党建工作方式,丰富活动载体,驰而不息转变政风行风,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着力提升党员干部服务基层群众水平。

一是充分发挥各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叠加保障作用,开展关爱帮扶退役军人活动。今年来共发放省级关爱基金4人60000元、市级关爱基金5人共21000元、市级爱心助学5人共15000元、县级爱心助学17人共34000元、县级关爱基金32人每人2000元,共64000元。

二是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春节期间,组织慰问4家驻吴部队,走访慰问6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军休干部和功臣老兵等,发放棉被、米、面、油等慰问物资金额总计38.15万元;6月份组织走访慰问20名困难退役军人,发放米面油等慰问品;与人武部联合为4名荣立三等功的现役军人家属庆送立功喜报;“八一”建军节组织慰问驻吴部队、重点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军休干部、功臣老兵等,发放慰问金、米、面、油、水杯等物资金额总计150余万元,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暨建军94周年双拥文艺晚会,评选出17名最美退役军人、17名最美军人家属、17名最美民兵,切实增强军人军属的荣誉感和幸福感。

三是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召开座谈会和走访慰问等方式,普遍联系走访了解退役军人生活情况和诉求,积极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发挥吴起县退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为我县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群体提供贴心法律服务。

(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是以“干部作风巩固年”活动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根本,着力打造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严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机制。

二是全体党员干部签署“个人加强作风纪律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加强理论学习,树立大局观念,不做有违纪律的事。

三是根据“干部作风巩固年”整治“庸懒散慢虚粗浮”21种作风顽疾,倡导树立“勤快严实精细廉”21种良好风气的7个方面,党员干部查找个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在一定程度上使党员干部在行动自觉上进一步加强。

(五)狠抓乡村振兴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按照县委乡村振兴工作及巩固脱贫成果工作要求,我局包联长城镇小河畔村46户脱贫巩固户,派出2名工作人员作为小河畔村驻村队员,领导干部包联4户、普通干部包联3户,按照每月遍访一次的要求,严格按照“六查”、“六问”落实包联责任,扶持小河畔村集体果园400亩、袖珍果园360亩,协调财政及划拨单位办公费用保障小河畔村果园的正常经营。10月26日召开了选派第一书记座谈会和包联帮扶工作推进会,镇包村领导干部、派驻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两委”成员、村网格员、村民代表参加会议。进一步强调了乡村振兴工作是继脱贫攻坚工作之后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安排部署的又一项重要工作,驻村工作队、包联单位和全体包联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党支部书记按照“两会一遍访”工作要求,遍访小河畔村村民,收集意见建议并当场给出解决方案。

退役军人协会方案篇十九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本着“自愿报名、自选专业、统一推荐、双向选择、政府付费、认可学历”的原则,组织好我市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面提高退役士兵的科学文化和职业技能素质,增强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就业竞争能力。

为加强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城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市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市城镇退役士兵培训工作办公室,与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合署办公。

市民政局负责退役士兵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市财政局根据省民安字〔20-〕100号文件精神负责退役士兵培训费的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与考核发证工作,确保退役士兵培训工作顺利进行。退役士兵培训办公室负责制定市区退役士兵培训规划,进行教训培训动员和宣传,组织报名,确定教育培训专业,协调教育培训经费的落实,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事宜。

市城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委托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进行:

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主要委托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开展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并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时间1至3个月。

教育和培训内容应结合市场需要,确定教育培训专业供退役士兵自由选择。

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省职业技能合格证书》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合格者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退役士兵专业教育和培训对象为本年度应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自愿报名参加专业教育和培训者。报名时间为退伍的当年12月份至次年3月份。培训时间安排在4—12月份,结束后,教育培训学校和市安置办可按市场化用人法则帮助联系推荐就业岗位。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费用按培训中心规定标准收取,退役士兵培训结业和鉴定合格后,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到当地退伍安置部门按规定给予补助。

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费只能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原则上市安置办统一组织培训,特殊情况由退役士兵自行选择当地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必须是劳动部门承认的培训中心),培训结业后,凭《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到当地退伍安置部门按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

非当年已领取自谋职业补助金的退役士兵,未就业者,自愿报名参加专业教育培训的,经市安置办批准也可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所需费用自理。

退役军人协会方案篇二十

根据《2020年33项民生工程省级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提升退役军人就业能力,将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稳定就业的政策落实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我市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退役军人安置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

全市全年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人数1390人,其中埇桥区430人;砀山县234人;萧县275人;灵璧县265人;泗县186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一)培训内容。鼓励退役军人结合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工种或项目,参加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适应社会经济的能力和掌握就业所需的知识及技能。适应性培训应在退役军人报到后1个月内完成,技能培训应在一年内完成。

(二)补助政策。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规定,退役军人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生活补助费的发放与到课率进行挂钩。

(三)资金筹措。技能培训补助经费中央财政按人均约3500元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按人均2400元安排,不足部分由市、县(区)承担。

(一)确定培训机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确定培训机构,将培训任务交由师资力量强、实训条件好、教学质量优、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承担,鼓励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

(二)合理设置专业。以就业为导向,根据市场用工需求和退役军人的培训意愿,合理设置培训专业,提高培训与就业的关联度,按需求进行实用性培训。

(三)组织报名登记。由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组织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和解答工作。

(四)加强教学管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指导,培训机构要加强教学管理和学员在校期间的日常生活管理。

(五)资金核拨支付。省财政根据实际培训完成人数下拨中央补助资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将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纳入市以上就业补助资金分配因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统筹安排使用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资金。对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同级财政部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照不超过2400元/人的标准予以保障,具体拨付方式按照培训结束结业人数。生活补助费由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培训人员名册,按实际培训结业人数拨付。

(一)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积极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做好组织报名、确定承训机构、教学管理、技能鉴定及就业服务、经费保障等工作。

(二)制定方案,完成任务。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根据市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制定好退役军人参训实施细则,做好参训人员统计和年度培训实施工作,建立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实施培训工作月报制度,每月25日前把退役军人培训情况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12月8日前将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进度情况和年度总结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后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年度绩效评价的部署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价。

(三)加大宣传,增强效果。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坚持调整改进、稳步发展,注重总结经验、着力提升服务,动员和引导辖区内退役军人积极参加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实现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双提升。

退役军人协会方案篇二十一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是党员干部的一门必修课。近日,按照市委、区委部署要求,xx新区法院掀起了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的热潮。

发放一批“参考书”促进深学细悟。

区法院机关党委、政治部系统梳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学习资源,精心选取并采购一批重点学习书目,已发放至院党组成员、院机关党委成员、各支部(总支),为各部门加强理论学习提供参考,引导干警认真研读相关原著,在深学细悟上不断深入,以历史涵养初心使命,确保思想上有提升、工作上有担当。

绘制一张“路线图”细化工作任务。

区法院党组、机关党委第一时间加强学习、积极谋划、统筹安排,扎实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的起步开局工作。

根据市委、区委的统一部署和市高院的相关工作要求,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第一时间制定了《中共xx省xx新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主要举措和组织领导,提出要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学习教育,推进“线上”学习,精准施策分类实施,探索新型教育培训模式,加强学习教育宣传,激发广大党员、干警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崇高政治责任和神圣职责使命。

为帮助各党支部(总支)更好把握党史学习教育的任务要求,区法院在制定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在内网发布专项工作提示,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加强工作指导,要求全院通过党组中心组集中研讨学、各党支部(总支)精心组织学、主题党课学全面抓好学习教育的开展,推动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教育氛围,确保学习教育落到实处。

成立一个领导小组确保抓严抓实。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区法院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全程抓好本院学习教育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立综合材料组、宣传联络组、督促整改组三个专项小组,各责任部门在院党组领导下,协同抓好具体谋划和推进落实,确保学习教育质量。

开展一场动员会明确目标任务。

4月27日下午,区法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抓紧抓实抓好。院党组书记,其他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参加会议。会上,院党组成员对近期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工作作了部署。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要明确工作要求,扎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组织一次畅谈会发挥青年力量。

为进一步引导青年干警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发挥干事创业的青年力量,4月30日,区法院举行“绽放法治青春建功而立xx”—“五四”青年畅谈会。青年干警围绕党史学习教育、青年成长与职业发展、青年正向激励作用等内容交流了工作和学习体会。

《政工信息》特编发“五•四”青年专刊,与全院干警共同分享座谈会上的思辨与见解,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推进青年学习活动不断向好发展。

组织一次专题学习推进先学一步。

5月11日,区法院党组(中心组)以上率下,示范带动,按照“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目标,组织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专题学习。院党组成员、副院职管理人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通过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做到不忘初心、增添信心、坚定决心,做到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写好新的篇章。

学习“党史”,不忘初心。要深刻理解与把握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与使命,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初心、牢记使命,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以史为镜,进一步检视和校准坐标,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学习“党史”,增添信心。要进一步明确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正确与可贵,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中国道路,坚定伟大成就基础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不断地解放思想,开拓前进,进一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

学习“党史”,坚定决心。要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汲取智慧,要有所学、有所悟、有所行、有所效,联系实际把所学所悟体现在抓审判执行工作方面,把所学所悟用在提升队伍凝聚力上面,以创造历史的方式,致敬我们光荣的历史;要通过学习“党史”,明确我们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目标、短板,以坚定的决心勇于担当新使命,全力推动区法院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此次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教育将不划阶段、不分环节,贯穿全年工作全过程。接下来,区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内容,引导全院党员、干警学好用好历史,通过学习教育充分汲取历史经验、历史智慧,将学习教育成果融入法院工作中,创造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工作实绩,助推区法院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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