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方案(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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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方案(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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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为了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法。为了确保方案的成功实施,我们需要充分调动团队的共同合作。下面是一些步骤详细、操作性强的方案示例,供大家参考。

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一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人社部对疫情防控突出贡献者给予及时表彰奖励的有关要求,区委组织部拟开展评选“战疫堡垒”“战疫先锋”活动,及时宣传表扬我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及非党群众,以先进典型为样板,激励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提振士气、无私无畏、勇往直前,在疫情防控一线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

1.“战疫堡垒”:疫情防控工作中,在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上发挥突出作用的基层党组织。

2.“战疫先锋”:疫情防控工作中,志愿参加,冲在一线,攻坚克难的党员、干部、群众。

主要以各党(工)委、党组推荐为主,严禁层层要材料、反复修改材料。

以xx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形式讨论通过后,进行表彰奖励。表彰通报在“xx党建微平台”“聚焦xx”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1.对于确定的“战疫堡垒”“战疫先锋”,区委组织部在“xx党建微平台”“聚焦xx”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先进事迹,向全区通报表扬,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

2.由区管党费发放慰问金,获评“战疫先锋”的党员每人xx元,其中一线医务工作者每人奖励xx元;获评“战疫堡垒”的基层党组织奖励党组织xx元。

3.积极向上级党组织,媒体推荐,获评市级“战疫先锋”每人xx元,其中一线医务工作者每人xx元;获评市级“战疫堡垒”的基层党组织奖励党组织xx元。

4.坚持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干部获评“战疫先锋”的,在提拔、使用时重点考虑。

1.评选表彰重点面向基层,突出在医疗救助、基础预防、物资援助、群防群控、服务群众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2.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给基层增加负担,采取特事特办,边公布边公示,相应手续后补。

3.个别表现特别突出的非中共党员、群众也可参评。

4.申报“战疫先锋”“战疫堡垒”事迹材料在xx字左右,由各党(工)委、党组推荐呈报,推荐呈文电子版请上传至邮箱xx,联系人xx,电话xx,手机xx;推荐呈文纸质版待疫情过后送到组织部xx室。

另外,各级党组织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动员党员群众反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及时严肃处理。(此通知立即传达至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

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二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山天中学学生须知》,品德测评等第为优。

3.积极组织、参加集体活动,起模范带头作用。

4.能代表时代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

5.积极参加社会志愿者服务活动,按时完成课时量。

6.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7.体育成绩达到优良(免修除外)。

1、个人素养30%主要是对候选先进个人者在时政知识、生活常识、艺术素养等方面的书面考察,满分50分,折合30%算入总成绩。

2、教师评议20%请候选人的`相关所有任课老师对候选人的课堂、日常表现进行打分,从学习成绩、思想品德、行为规范与班级工作四个方面分别打分。

3、体育测试30%候选者必须通过以下体育测试:50米跑、立定跳远、投实心球、800米耐力跑。应试者在前三项中选择两项,800米耐力跑为必考。

4、个人材料展示20%每位先进个人候选者需为自己制作一份个人材料作为全校展示,并接受评审组老师的打分。

本次评委会由行政老师、任课老师、年级组长、体育老师。

1月下旬校级初评。

2月22日~2月29日班级评审、年级评审。

3月3日候选人申报截止。

3月3日中午12:00候选人培训。

3月10日~3月14日候选人个人材料展示。

3月3日~3月7日任课老师打分。

3月11日个人体育、综合素质测试。

3月12日团委汇总分数。

3月12日校级评审,报校长室。

3月14日行政会通过并张榜。

3月17日张榜三日无疑议后报送团区委。

备注:

(1)出现以下情况即被取消资格。

1.体育测试不合格。

2.基本政治观点错误。

3.社会实践学分未满。

4.作弊。

5.不友好竞争。

(2)个人材料展示内容。

(1)参与艺术节筹备工作,高三年级学生参与年级常规管理工作。

(2)个人材料展示:自我介绍、特长介绍、所获奖励介绍。

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三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攻坚克难,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营造学习典型、争当典型的浓厚氛围,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2--202-年度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奖项设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先进个人分设奋进类、贡献类、奉献类、创新类四个奖项。

(一)先进集体表彰对象。在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脱贫成效显著的集体:

2.各级定点扶贫单位;。

3.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社会团体、企业。

1.奋进奖:从脱贫主体中产生,对象为脱贫致富群众、村两委班子成员(含大学生村官)、村级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脱贫致富带头人等。

2.贡献奖:从扶贫工作主体中产生,对象为各级党政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军队和武警部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含挂职扶贫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中的先进典型。

3.奉献奖:从社会帮扶主体中产生,对象为各类社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和公民个人中的先进典型。

4.创新奖:从脱贫攻坚理论与实践创新的主体中产生,对象为推动扶贫改革创新的先进典型。

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执行脱贫攻坚政策,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立足岗位、勇于奉献,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并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一)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方面。

1.减贫带贫事迹突出、成效显著,工作模式方法可复制可推广;。

4.202-年至今,在国家、自治区、市组织的脱贫攻坚考核、督查中发现突出问题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被自治区、市“黑榜”通报和专报批评的市、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村原则上不予推荐,所帮扶贫困村被自治区、市“黑榜”通报和专报批评的市、县(市、区)直单位原则上不予推荐。

3.202-年至今,被自治区、市“黑榜”通报和专报批评的个人不予推荐。

4.其他条件。奋进奖: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带头光荣脱贫;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带领贫困群众摆脱贫困,事迹催人奋进。贡献奖:履职尽责、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倾心用力真扶贫、扶真贫,扶贫扶志扶智,出色完成扶贫任务。奉献奖:扶贫济困、甘于奉献,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关心关爱贫困群众,扶贫成效明显,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创新奖:勤于钻研、勇于探索,创新扶贫措施或方式方法,理论或实践创新在自治区产生重要影响,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推荐评选工作必须公开、公平、公正,面向基层、面向脱贫攻坚一线,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证评选质量。

(二)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要面向基层和脱贫攻坚一线,推荐候选对象重点向乡镇、村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脱贫户倾斜。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不列入评选范围,不评选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县处级干部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三)评选工作应自下而上推荐,逐级审核推荐,并在本地区、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核推荐对象实际情况,对所推荐对象的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协调纪检监察、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把关。

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评选、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确定初选推荐对象。各推荐单位对照推荐条件,研究确定初选推荐对象。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在县级报刊、电视上公示;市直各推荐单位要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确定拟表彰对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市、区)、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组织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进行评选,提出候选表彰对象,并将候选表彰对象在市主要媒体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确定拟表彰对象名单。

(三)确定正式表彰对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表彰对象报市委、市政府审定,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开展表彰活动。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表彰决定,并于9月在全市脱贫攻坚推进大会上进行表彰。

(一)各县(市、区)推荐先进集体不超过8个,其中推荐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2个、市派定点扶贫单位1个、县派定点扶贫单位或乡镇或村2个、社会团体或企业1个;推荐先进个人不超过8人,其中推荐奋进奖2人、贡献奖3人、奉献奖2人、创新奖1人,且推荐对象中至少有1名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推荐先进集体不超过6个,其中推荐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2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个、社会团体或企业1个;推荐先进个人不超过4人,其中贡献奖2人,奉献奖1人,创新奖1人。

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四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校全体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为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先进集体两个,先进个人若干名;先进个人每个单位原则上推荐1-2名(包括社会服务企业);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可不受指标限制,单独报送。

(一)抗疫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在疫情防控期间,班子成员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单位教职工广泛参与一线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本单位职能,在值班值守、线上教学、人员排查、物资保障、科普宣传、心理疏导、应急处置、后勤服务、志愿服务、疫苗接种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

在疫情防控中,不畏艰险、挺身而出、冲锋在前、迎难而上;为疫情防控奉献爱心,贡献突出;忠于职守,在本职岗位上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出重要贡献。

各推荐单位要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联评产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1.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照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出来。

3.报送时间:

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五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以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冈武一中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以z和z理论为指导,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为目的,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绳,树立以人为本、依法治教、以德治教的新理念,强化师德素养,全面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准。通过开展评选“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努力营造“以师德立身,以师德立业”的浓厚氛围;着力培养一批“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优秀教师;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风,优化行风,为学校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队伍保障。

全校教职工均可参评,但以一线教师为主,班主任和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分别不少于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总数的60%。指标总数分别为全校在职教职工总数3%和5%左右,并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分配方案。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精神,工作勤奋,任劳任怨,深受师生好评。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廉洁从教,受到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4、思想解放,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学习新知识。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在教育教学或科研方面有突出成果;熟练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术,教育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显着,综合量化考核位于可比系列前15%。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参评: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的;教育教学上有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讽刺、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向学生传播不良信息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向学生乱收费、乱征订资料或乱推销商品的;搞有偿补课、有偿辅导和校外有偿家教的;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学生或家长为个人谋取私利的。

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层层选优的原则,最后产生师生公认的学校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

1、由学校党总支委员扩大会将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指标一次性分配到年级、处室,同系列分别按综合量化的前15%向校办公室进行申报。

2、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在所在年级、处室进行述职,由所在年级、处室按学校规定组织初评。

3、由学校党总支委扩大会议根据《冈武一中教师职业道德考评方案》认真研究,确定初选名单。

4、由学校党总支负责对初选的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认为校级师德标兵或先进个人;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调查确认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不予确认。

1、评选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是一项促进教师自我全面发展的活动,要求全校教师对照师德标准积极参与,学校将精心组织,严格操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校级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次。学校对评选出的校级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必要物质奖励。

3、对校级师德标兵在市、县级评先、评模中予以优先考虑。

4、关于2014年度评选的时间要求:各处室、年级部务必在十一月底以前将初评名单及各2000字以上的材料交校办公室,学校将于十二月中旬上交市教育局。

5、校级师德标兵的事迹材料将在校园网上设立专栏进行宣传。

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六

按照总书记关于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打赢x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人社部对x防控突出贡献者给予及时表彰奖励的有关要求,市委组织部拟开展评选“战x堡垒”“战x先锋”活动,及时宣传、表扬在我市在x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及非党群众,以先进典型为样板,激励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提振士气、无私无畏、勇往直前,在x防控一线践行x使命、体现责任担当。

一、活动内容。1.实行每日一评,每天评选出1个“战x堡垒”或1名“战x先锋”,市委组织部在x微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先进事迹,向全市通报表扬,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2.由市管党费发放慰问金,“战x先锋”每人x元,其中一线医务工作者每人x元;获评“战x堡垒”的基层党组织奖励党组织x元,每日发放。待x结束,如无不良反映,履行相关程序授予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3.主要以各地各单位公众号报道或主动推荐,一线记者采访、市x领导小组推荐等为主渠道评选出“战x堡垒”“战x先锋”。4.积极向上级党组织、媒体推荐,优先作为上级党组织表彰推荐对象。

二、有关要求。1.面向基层,县级以上干部原则上不考虑。2.突出在医疗救助、基础预防、物资援助、群防群控、服务群众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医疗机构、农村、社区等一线党员优先,各行业统筹考虑。3.特事特办,打破繁琐程序,及时快速在基层x一线发现典型,不向基层要数要材料,不搞层层填表报材料。边发布边公示,如有问题随时取消。4.网络或基层反响特别好,深受广大党员群众欢迎的,适度提高慰问金,进行深度宣传报道。5.举报各级组织不掌握x或重点人员隐瞒病情的可评为“战x先锋”或参照标准给予相应奖励。6.个别表现特别突出的非中共党员、群众也可参评。

另外,各级党组织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动员党员群众反映在x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及时严肃处理。

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七

一、评选宗旨:

深入贯彻"科研兴校"的战略方针,充分调动各部门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学校浓厚的科研氛围,阶段性地培养一批学校科研型的骨干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我校教育科学研究的水平和质量。

二、评选对象:

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的教师。

三、评选办法:

(一)课堂教学改革:

以"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导学案教学模式为突破口,全面深入开展课堂教学改革。

1、学期初提供改革计划赋5分;

2、学期末总结实施过程,提供改革实施案例或论文赋10分;

3、学校组织人员对成果进行评定,一等奖10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二)课题研究:

以xx一中《教科研实施办法》为基本依据。

2、全程参与课题研究并完成各项课题要求赋5分;

3、科研论文发表,校级赋3分,县级赋5分,省级赋8分,国家级赋10分;

(三)课程开发:

认真研究学习课程开发的相关理论,立足于我校的课程设置现状进行实践探索,开发出适合我校学生实际的校本课程。

1、课程开发活动有计划、有实践记录赋10分;

2、校本课程编写赋10分;

3、学期末学校对课程资源进行评定,一二三等奖分别赋5分、3分、2分;

4、在课程开发方面获得优质课或有研究论文发表或参加科技创新大赛获奖(教师获奖与学生获奖赋分相同),校级1分、县级2分、地级3分,省级以上5分。

(四)竞赛辅导:

以龙口一中《竞赛与自主招生辅导实施方案》为基本依据。

1、参与一类竞赛辅导赋5分,参与二类竞赛辅导赋3分;

2、辅导过程完备(有计划、有记录、有教案)赋10分;

3、竞赛获奖,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赋分为6、3、2,国家级为10、8、7,省级以下一等奖5分。

4、自主招生辅导每取得清华北大资格一人次记10分,南大、浙大、复旦等一类985院校一人次记8分,其他985院校一人次记6分,其他211院校一人次记4分。

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八

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全市各界广泛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更大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在即将召开的全市民族工作会议上,对五年来全市各条战线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在全市民族工作会议上,将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给予通报表扬,同时颁发“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进行嘉奖,同时颁发“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共设100个名额,其中先进集体40个,先进个人60名。根据各区、各单位少数民族人口和民族工作状况,分配名额。具体名额及推荐表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一)先进集体。

2、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

4、认真做好社区民族工作,社区民族工作特色鲜明、效果明显;

6、抓好民族用品生产供应工作,为推动民贸企业发展做出显著贡献;

7、大力开展对口援疆、援藏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8、重视流动少数民族服务与管理工作,依法保障流动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积极解决流动少数民族的困难和问题,为提升流动少数民族服务与管理水平做出突出贡献。

(二)先进个人。

2、在我市工作五年以上、为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外来少数民族群众。

四、评选工作要求。

1、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具有启发、教育和激励作用。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要倾向基层。市副局级(含)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1/5。市、区两级民宗局和民宗局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总数的1/3。

3、2009年以后受到国务院、省政府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不作为此次评选对象。

1、各单位接通知后,立即开展评选推荐活动。7月10日前将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3份),加盖公章后报市民宗局。先进集体需提供800字左右的经验材料,先进个人需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2、市民宗局将对各单位推荐的名单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将与有关单位协商调整。

3、初审工作完成后,市民宗局将对推荐名单在市民宗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反映问题且查证属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4、公示结束后,市民宗局将经公示无异议的通报表扬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九

各市委员会、省直属基层组织,上饶、萍乡市工作委员会: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省各级组织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动员广大社员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建言献策、宣传报道、捐款捐物、科研攻关,特别是医卫界社员不惧艰险、冲锋在前,踊跃投身战“疫”一线,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爱国民主科学精神,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了重要贡献。近日,在全国人民共同努力下,疫情防控形势出现积极向好变化,防控措施正在取得明显成效。为弘扬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担当作为的浩然正气,传承不忘合作初心、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民主科学精神,省委会决定,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表彰共设“九三学社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九三学社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2个先进奖项,其中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100名。先进集体表彰对象为各市级组织下属基层委员会、支社委员会(小组),省直属基层组织。

1.发动社员积极投身抗疫一线和参与疫情防控,成绩突出。

2.积极履职尽责,组织开展防控建言献策、新闻报道、科普宣传、捐款捐物等工作,成效显著。

3.密切关注社员思想动态,关心社员生活,积极开展帮扶和引导,社组织凝聚力得到增强。

4.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1.奋战在重症病房、方舱医院、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疾控中心病原检测等高危岗位,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2.忠于职守,在本职岗位上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出重要贡献。

3.发扬仁爱精神,为疫情防控奉献爱心,贡献突出的。

4.科研攻关成果对疫情防控、病患救治有重大贡献的。

5.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1.在充分做好疫情防控。

工作总结。

的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和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经领导班子研究,提出推荐名单,填写九三学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支援湖北抗疫的社员要优先推荐。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附不超过1500字事迹材料。

2.推荐表加盖组织公章,于4月10前报送省委会宣传部,逾期视为放弃。

3.从各地推荐名单中择优向社中央推荐2个先进集体和12名先进个人。其余以省委会名义制发表彰决定,对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对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凝聚力量、鼓舞士气、坚定信心,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根据《中共华安县委办公室华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安县2021年高质量发展工作评先方案〉的通知》(华委办发明电〔2021〕88号)精神,我局牵头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年度评先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评选表彰名额为: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4名(详见名额分配表)。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班子凝聚力强,作风民主,团结和谐,干部职工整体素质高,战斗力强,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工作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品德高尚,敬业奉献,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表现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个人。

(一)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突出疫情防控一线。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对出现实名举报问题的,应逐一核实,确保推荐对象的事迹客观真实,具有公信力。

(二)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方式进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单位自荐或推荐,县卫生健康局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集体研究决定并报牵头县领导审核后,在本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再将推荐对象上报县委组织部。

(三)严格掌握评选条件,严把质量关,确保推荐出的先进典型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事迹突出、群众认可。评选范围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医疗卫生单位等,评选重点放到业务工作一线,面向基层单位和一线干部职工,其中科级领导干部推荐先进个人的比例不超过表彰总数的20%。

(四)要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报送工作。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华安县2021年度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或《华安县2021年度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3),并附8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1年12月15日前上报县卫健局办公室,上述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版。

对评选出的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予以表彰,并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

为了加强对表彰工作的领导,县卫生健康局成立县疫情防控工作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相关股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十一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人社部对疫情防控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的有关要求,县委组织部拟开展评选“战疫先锋”活动,及时宣传、表扬我县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共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样板,激励全县广大党员提振士气、无私无畏、勇往直前,在疫情防控一线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

1、实行每周一评,对上榜的先进人物,在“魅力xx”公众号上发布先进事迹,向全县通报表扬,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

2、进入“战疫先锋”评选周评榜的将作为防疫工作结束后统一开展总结表彰的优先依据,届时将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

3、“战疫先锋”的评出,以各党委(党组)主动推荐,一线记者采访、县疫情领导小组推荐和群众推荐等为主渠道。

4、县委组织部将把评出的“战疫先锋”积极向中央和省、市委组织部门、媒体推荐,优先作为上级党组织表彰推荐对象。

1、“战疫先锋”评选主要面向基层、奋战在防疫一线的党员、群众。各党委(党组)要注重在防疫工作一线上挖掘典型并积极推荐。

2、突出在医疗救助、基础预防、物资援助、群防群控、服务群众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医疗机构、农村、社区等一线党员优先,各行业统筹考虑。

3、网络或基层反响特别好,深受广大党员群众欢迎的,将进行深度宣传报道。

4、举报各级组织不掌握疫情或重点人员隐瞒病情的可评为“战疫先锋”或参照标准给予相应奖励。

5、个别表现特别突出的非中共党员、群众也可参评。

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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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人社部对疫情防控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的有关要求,县委组织部拟开展评选“战疫先锋”活动,及时宣传、表扬我县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共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样板,激励全县广大党员提振士气、无私无畏、勇往直前,在疫情防控一线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

1、实行每周一评,对上榜的先进人物,在“魅力xx”公众号上发布先进事迹,向全县通报表扬,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

2、进入“战疫先锋”评选周评榜的将作为防疫工作结束后统一开展总结表彰的优先依据,届时将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

3、“战疫先锋”的评出,以各党委(党组)主动推荐,一线记者采访、县疫情领导小组推荐和群众推荐等为主渠道。

4、县委组织部将把评出的“战疫先锋”积极向中央和省、市委组织部门、媒体推荐,优先作为上级党组织表彰推荐对象。

1、“战疫先锋”评选主要面向基层、奋战在防疫一线的党员、群众。各党委(党组)要注重在防疫工作一线上挖掘典型并积极推荐。

2、突出在医疗救助、基础预防、物资援助、群防群控、服务群众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医疗机构、农村、社区等一线党员优先,各行业统筹考虑。

3、网络或基层反响特别好,深受广大党员群众欢迎的,将进行深度宣传报道。

4、举报各级组织不掌握疫情或重点人员隐瞒病情的可评为“战疫先锋”或参照标准给予相应奖励。

5、个别表现特别突出的非中共党员、群众也可参评。

中共xx县委组织部。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近一个月,在学校党委的周密部署下,我校全体师生团结一致,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努力工作。为激励大家坚守职责,取得抗击疫情的最后胜利,经研究,学生工作部(处)将举行“第一批抗击新冠肺炎优秀个人”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2.评选条件:

优秀干部——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分配,与学生联系密切,报送信息及时、准确,工作成效好,在抗击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

优秀学生——听从指挥,做好个人防护,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精神,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服从辅导员工作安排,反馈信息及时、准确,积极主动协助学校做好防控疫情的组织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名额:不限。

三、报送时间截止:2020年x月x日下午x。

四、报送方式: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填写《xx学院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申报信息汇总表》(请使用excel格式,表格内容附后),发送至学工处邮箱xx,同时附xx字左右个人先进事迹简介(含个人简介和先进事迹简介)。

学生工作部(处)。

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员工的主动性、创造性,正确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使全公司自上而下形成一种积极向上、团结进取的工作氛围,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拟推选20xx年度先进工作者10-20名,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所有在岗一年以上的聘用制员工,先进个人分优秀干部和优秀员工,干部的参选范围指部门副职以上中层干部,员工的参选范围指所有除中层干部外的聘用制员工。

(一)、优秀干部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领导指挥能力、策划组织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工作业绩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任劳任怨。

3、在部门内部健全深化制度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成绩、效果突出。

4、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考核责任状的部门,考核分数必须在90分以上。

5、上任以来本部门职工未出现违章违纪和其它不良行为,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6、无公司规定的取消个人评优资格的其他情况。

(二)、优秀员工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在本部门工作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2、刻苦学习专业知识,精通本职业务,在各自的岗位上勤奋工作并作出显著成绩。

3、工作效率高、工作业绩突出,无违章违纪及其它不良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处罚,在公司及部门考核中的优胜者。

4、勇于创新,在企业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技术比武、劳动竞赛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5、在执行企业规章制度,提高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维护企业利益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6、全年无旷工记录,请事假在7天以内(含7天),全年迟到、早退在12次以内(含12次)。(考勤记录以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数据为准)。

7、无公司规定的取消个人评优资格的其他情况。

各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根据以上评选条件推选个人候选人名单,由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二次筛选,最终确定先进个人名单。

公司共14个部门,中层干部共计23人,推选的优秀干部人选不超3人。

各分管领导可以推选的先进个人(员工)人数上限为:

经营口:包括市场部、财务部和物资采供部共31人,最多可推选4人;

行政口:包括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和工会共13人,最多可推选2人;

先进个人由部门经理向分管领导先提交先进材料,由分管领导初审后,送人力资源部汇总,汇总结果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先进个人每人奖励现金600元,并授予先进个人荣誉证书,作为今后考核聘用的一个优先条件。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人社部对疫情防控突出贡献者给予及时表彰奖励的有关要求,区委组织部拟开展评选“战疫堡垒”“战疫先锋”活动,及时宣传表扬我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及非党群众,以先进典型为样板,激励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提振士气、无私无畏、勇往直前,在疫情防控一线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

1.“战疫堡垒”:疫情防控工作中,在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上发挥突出作用的基层党组织。

2.“战疫先锋”:疫情防控工作中,志愿参加,冲在一线,攻坚克难的党员、干部、群众。

主要以各党(工)委、党组推荐为主,严禁层层要材料、反复修改材料。

以xx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形式讨论通过后,进行表彰奖励。表彰通报在“xx党建微平台”“聚焦xx”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1.对于确定的“战疫堡垒”“战疫先锋”,区委组织部在“xx党建微平台”“聚焦xx”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先进事迹,向全区通报表扬,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

2.由区管党费发放慰问金,获评“战疫先锋”的党员每人xx元,其中一线医务工作者每人奖励xx元;获评“战疫堡垒”的基层党组织奖励党组织xx元。

3.积极向上级党组织,媒体推荐,获评市级“战疫先锋”每人xx元,其中一线医务工作者每人xx元;获评市级“战疫堡垒”的基层党组织奖励党组织xx元。

4.坚持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干部获评“战疫先锋”的,在提拔、使用时重点考虑。

1.评选表彰重点面向基层,突出在医疗救助、基础预防、物资援助、群防群控、服务群众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2.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给基层增加负担,采取特事特办,边公布边公示,相应手续后补。

3.个别表现特别突出的非中共党员、群众也可参评。

4.申报“战疫先锋”“战疫堡垒”事迹材料在xx字左右,由各党(工)委、党组推荐呈报,推荐呈文电子版请上传至邮箱xx,联系人xx,电话xx,手机xx;推荐呈文纸质版待疫情过后送到组织部xx室。

另外,各级党组织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动员党员群众反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及时严肃处理。(此通知立即传达至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

中共xx区委组织部。

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十三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人社部对疫情防控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的有关要求,县委组织部拟开展评选“战疫先锋”活动,及时宣传、表扬我县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共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样板,激励全县广大党员提振士气、无私无畏、勇往直前,在疫情防控一线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

1、实行每周一评,对上榜的先进人物,在“魅力xx”公众号上发布先进事迹,向全县通报表扬,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

2、进入“战疫先锋”评选周评榜的将作为防疫工作结束后统一开展总结表彰的优先依据,届时将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

3、“战疫先锋”的评出,以各党委(党组)主动推荐,一线记者采访、县疫情领导小组推荐和群众推荐等为主渠道。

4、县委组织部将把评出的“战疫先锋”积极向中央和省、市委组织部门、媒体推荐,优先作为上级党组织表彰推荐对象。

1、“战疫先锋”评选主要面向基层、奋战在防疫一线的党员、群众。各党委(党组)要注重在防疫工作一线上挖掘典型并积极推荐。

2、突出在医疗救助、基础预防、物资援助、群防群控、服务群众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医疗机构、农村、社区等一线党员优先,各行业统筹考虑。

3、网络或基层反响特别好,深受广大党员群众欢迎的,将进行深度宣传报道。

4、举报各级组织不掌握疫情或重点人员隐瞒病情的可评为“战疫先锋”或参照标准给予相应奖励。

5、个别表现特别突出的非中共党员、群众也可参评。

中共xx县委组织部。

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十四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近一个月,在学校党委的周密部署下,我校全体师生团结一致,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努力工作。为激励大家坚守职责,取得抗击疫情的最后胜利,经研究,学生工作部(处)将举行“第一批抗击新冠肺炎优秀个人”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2.评选条件:

优秀干部——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分配,与学生联系密切,报送信息及时、准确,工作成效好,在抗击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

优秀学生——听从指挥,做好个人防护,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精神,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服从辅导员工作安排,反馈信息及时、准确,积极主动协助学校做好防控疫情的组织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名额:不限。

三、报送时间截止:2020年x月x日下午x。

四、报送方式: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填写《xx学院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申报信息汇总表》(请使用excel格式,表格内容附后),发送至学工处邮箱xx,同时附xx字左右个人先进事迹简介(含个人简介和先进事迹简介)。

学生工作部(处)。

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十五

各市委员会、省直属基层组织,上饶、萍乡市工作委员会: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省各级组织认真学习领会__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_江西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动员广大社员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建言献策、宣传报道、捐款捐物、科研攻关,特别是医卫界社员不惧艰险、冲锋在前,踊跃投身战“疫”一线,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爱国民主科学精神,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了重要贡献。近日,在全国人民共同努力下,疫情防控形势出现积极向好变化,防控措施正在取得明显成效。为弘扬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担当作为的浩然正气,传承不忘合作初心、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民主科学精神,省委会决定,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表彰共设“九三学社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九三学社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2个先进奖项,其中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100名。先进集体表彰对象为各市级组织下属基层委员会、支社委员会(小组),省直属基层组织。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

1.发动社员积极投身抗疫一线和参与疫情防控,成绩突出。

2.积极履职尽责,组织开展防控建言献策、新闻报道、科普宣传、捐款捐物等工作,成效显著。

3.密切关注社员思想动态,关心社员生活,积极开展帮扶和引导,社组织凝聚力得到增强。

4.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

1.奋战在重症病房、方舱医院、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疾控中心病原检测等高危岗位,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2.忠于职守,在本职岗位上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出重要贡献。

3.发扬仁爱精神,为疫情防控奉献爱心,贡献突出的。

4.科研攻关成果对疫情防控、病患救治有重大贡献的。

5.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1.在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和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经领导班子研究,提出推荐名单,填写九三学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支援湖北抗疫的社员要优先推荐。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附不超过1500字事迹材料。

2.推荐表加盖组织公章,于4月10前报送省委会宣传部,逾期视为放弃。

3.从各地推荐名单中择优向社中央推荐2个先进集体和12名先进个人。其余以省委会名义制发表彰决定,对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对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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