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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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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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有效性需要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检验来验证。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全面搜集、整理和分析相关的信息和数据。通过学习方案范文,可以提升我们自己制定方案的能力和水平。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一

邪教危害社会思想稳定。编造歪理邪说,制造思想混乱;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反科学、反文明,亵渎人文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中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仪陇县2017年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意见》仪委发[2017]7号文件要求,促进我镇政治安全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基本权益,现制定柳垭镇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习近平部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省市县政法、防邪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目标,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法治思维、理念创新、风险管控,以改革的思路统筹谋划防范处理、教育转化、源头治理、网上网下斗争等工作。扎实抓好“三无”工作(在当地无规模性聚集、无恶性反宣案件、无邪教团伙组织)和持续保持“三零”目标(零进京、零聚集、零插播),全面抓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为全镇各项社会事业和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幸福、和谐柳垭创造稳定环境。

(一)突出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对斗争形势的认识。

1、加强内部教育。建立和坚持定期向党委、政府。

报告。

工作情况制度,举办形势。

报告。

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充分认识反邪教斗争的性质特点,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充分利用媒体强化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涉邪教问题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按照“突出重点、把握节奏、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开栏、广播等宣传平台的作用,并结合普法教育,以正面报道为主,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教育内容,扩大受教育面,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增强全社会防思想渗透、反和平演变的意识和能力,维护我镇社会政治稳定。

3、以“三结合三深入”为突破口,逐步提高全民防范邪教入侵的意识。一是加强针对性。把反邪教警示教育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向广大农村、农民深入,逐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科学文化素质,使人们自觉的崇尚科学、倡导新风、远离邪教,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强化实用性。把反邪教警示教育与党内教育有机结合,使反邪教工作做到“三个贴近”,即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农村。继续深入推进反邪教警示进学校、进企业工作。

(二)突出深挖打击,坚决遏制住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加强防范力量建设,严厉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邪教地下组织,邪教骨干分子和顽固分子,深挖幕后组织者、策划者及张贴、散发非法宣传品,传播邪教理论、境内外勾联等非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防范力量和村级反邪教助理员建设,形成反应灵敏、渠道畅通、高效保密的情况信息网络,确保及时掌握苗头性、预警性信息。

2、加强社会面的治安管理和网上有害信息的分析。重点抓好网吧、打字复印等行业的管理,严格落实责任,消除管理漏洞。全面封堵邪教组织的反动信息和非法宣传活动。

3、适时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密切注视邪教活动动向,加强情报搜集研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挫败其捣乱破坏图谋。

(三)突出教育转化成果,抓好巩固措施的落实。

1、严格落实教育转化工作责任制。各村要把巩固教育转化成果、防止原“法轮功”练习者反复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程,并根据工作对象的实际情况,逐人制定巩固教育转化。

方案。

和巩固工作措施。

2、着力做好巩固工作,严格落实定期回访、定期座谈、定期汇报三项制度。进一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巩固工作上来,对出所和出班已转化人员逐人落实巩固责任和措施,搞好帮教,切实提高巩固率、降低反复率。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科学分析,做到对每个人情况掌握详细,因人施教。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做好已转化人员巩固工作。继续采取以会代训、专门培训、具体指导等方法,使帮教人员不断充实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巩固教育转化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保障。

(四)突出防范控制,以“五防”为重点,不断加大防范控制工作力度。

1、强化社会面防范控制。以防进京滋事、防当地聚集滋事、防广播电视插播、防恶性宣传煽动、防插手群体性事件“五个重点”,健全防范预案,强化防范效果。深入排查摸底,对从事邪教的重点人员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中有文化、懂技术、有不良好政治倾向人员落实监控责任,实施重点控制。严格建立和落实反宣品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及时清理“门前三包”等制度。逐步建立区域性联防机制,有效遏制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坚持专群结合,构建全镇社会面“大防控”工作格局。

2、加大技术防范力度。充分认识邪教组织用现代技术手段渗透的严重危害性,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健全快速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加强物防、技防、人防的投入力度,加强防骚扰电话、防短信骚扰等措施落实工作,不断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和水平,全面封堵邪教组织的反动信息。

1、强化领导机制,增强责任意识。各村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忧患意识,持之以恒地抓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进一步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防止因斗争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影响恶劣的突发事件。

2、强化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反邪教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法治理念、忠诚教育和保密教育。建立完善干部管理、培训、考核和奖励制度,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和支持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保持队伍稳定。加强工作协调,讲究斗争策略,不断提高有效处置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能力、用先进文化抵御邪教侵蚀的能力、应对境外斗争复杂面的能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强组织协调,突出齐抓共管。坚持重心下移,建立健全镇、村基层工作网络,提高基层综合防控能力。深入开展创建“无邪教村”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发动社会资源,建立社会化反邪教工作体系。按照宣传揭批、深挖打击、防范控制、教育转化、队伍建设、落实责任六项工作,在全镇建立相应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保证防范处理邪教工作能够正常顺利地开展。

1、各党支部、村(居)委会、辖区各企事业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落实目标,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做到各项防范措施到位。

2、各党支部(村(居)委会)、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和“看清自己的人”政治责任制,进一步探索和发挥反邪教“联络员”、“宣讲员”、“信息员”、“明白人”作用,切实防范监控,做到教育辖区人不信邪教,防范外人不来传邪教和控制辖区内不发生邪教组织案件。构建社会面“大防控”工作格局。同时,加强督办检查,及时搜集上报有关邪教组织活动的各种情报信息,重大邪情做到不隐瞒、不迟报、不漏报。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二

工作计划是对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一定的效果,要求决策助理要有远见、有思想、有思想,从不同的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县(市、区)人社局、扶贫办、工会、妇联,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满足企业和各类单位用人需求,帮助我市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解决用工问题,促进各类就业群体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7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6号)要求,现就开展2017“春风行动”专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促进转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

2017年2月初至3月下旬。

(一)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

(二)有转移就业意愿、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

(三)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

(四)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通过集中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实现宣传引导到位、服务对接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让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得到便捷的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劳动者得到职业技能培训;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得到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相应的政策扶持;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得到高效优质的就业服务。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扶贫办、工会、妇联组织要结合活动内容和工作对象特点,利用各种渠道和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和灵活多样的形式,及时发布活动安排,全面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积极树立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引导广大农村劳动者接受公共就业服务,引导用人单位稳定用工,引导中介机构搭建匹配桥梁,扩大活动声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供需对接。各县(市、区)要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利用劳务输出机构、驻外服务站以及对口扶贫工作机制等,结合产业梯度转移、推进新型城镇化特别是各类工业园、创业园、电商园建设等,全方位收集就业岗位信息,将潜在的用工需求转化为现实的就业岗位。要创新服务手段,在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招聘会、赶集日下乡活动等的同时,充分运用现代化通讯技术,开展手机短信、微信推送、网上求职、远程招聘等,更加方便快捷地帮助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实现有效对接。

(三)加强就业扶贫。各县(市、区)要结合推进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利用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按照劳务协作服务指南要求,准确掌握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的需求,实施精准服务,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等困难群体能得到“一对一”服务。

(四)加强技能培训。各县(市、区)要积极引导劳动者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要统筹培训资源,注重培训质量和效果,鼓励校企合作,开展定向、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能享受到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五)加强创业扶持。各县(市、区)要做好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通过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供创业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场地安排等服务,帮助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和其他创业者返乡创业,实现健康发展。

(六)加强权益维护。各县(市、区)要加强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集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治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生活、保障劳动经济权益、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七)开展“两节”用工专项服务。

1、举办就业系列活动。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托“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在市人力资源市场设立开发区企业招聘专区,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举办市经开区企业专场招聘会,在重点乡镇(街道)、村开展送就业岗位下乡活动,形成市、县、镇、村四级招工快速通道。利用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平台,做好每周二、四、六常规招聘工作;利用春节前一周至元宵节的有利时机集中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各项就业系列活动专场招聘会,助力劳动者就业,服务重点企业用工。

2.组织民俗活动招聘。利用正月初九琅琊山庙会、正月十六走太平等民俗活动,开展就业政策宣传,组织园区企业集中开展招工,宣传企业良好工作环境和优厚福利待遇。

3.组织下乡赶集招聘。利用农历新年农民赶集的有利时机,分批组织企业到南谯沙河镇、施集镇、珠龙镇、水口镇、雷官镇等人口务工大镇进行招工信息登记、人员招聘。

4.组织园区观摩。会同县市区人社局和经开区,有序组织有意愿回乡就业的务工人员参观园区重点企业,宣传企业舒适的就业环境和优厚的福利待遇,让他们在家乡就近就业。

5.加强市场人力资源配置。举行园区重点用工企业座谈会和在滁劳务公司座谈会,通过市场化的用工机制为园区企业与在滁劳务公司之间搭建平台,更好地解决园区企业用工困难。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把今年春风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精心安排,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工作保障,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参与,形成合力,确保实效。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增强活动吸引力,扩展群众参与度,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活动效果,积极发挥活动的示范效应,最大程度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三)密切跟踪形势。各县(市、区)要利用活动开展的有利时机,强化基础工作,摸清情况和底数,同时密切关注和分析研判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新趋势、新变化。加强对企业减员、农民工回流等情况的监测,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四)及时统计总结。各县(市、区)人社局、扶贫办、工会、妇联要设专人负责“春风行动”的相关工作,并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本部门的相关数据统计,汇总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县(市、区)人社局、扶贫办、工会、妇联于2017年1月24日前分别上报本部门负责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3月18日前将本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分别报送至相应部门。人社部门的联系人、报表和总结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中心。3月25日前,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总结和汇总表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备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推进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目标,更好服务20××年春节前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创业需求和用人单位用工需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开展20××年春风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20××年2月上旬至3月底,在全县开展“20××年春风行动”专项活动。

创新服务理念起航就业梦想。

20××年2月上旬至3月底。20××年2月28日(正月初十)在县人力资源市场举行“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同时每月8日、18日、28日举行定期招聘活动。

(一)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

(二)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

(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三)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四、活动目标。

各镇(办)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宣传和认真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使有培训愿望的农村劳动者得到免费技能培训;使农村转移劳动力得到有效的免费就业信息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服务;使常住城镇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得到均等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使返乡农民工得到就业和创业服务,做到宣传引导到位、服务对接到位、政策落实到位。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走千户访万家”调查摸底,延伸服务触角,力求精准发力。一是摸清底数实情,掌握劳动力需求。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作用,深入本地农村和社区家庭,摸清辖区内已转移、待转移和返乡农村劳动力等基本情况,对实现就业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及时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做到基础台账明、动态数据清、就业状况准,以便于按照不同人群的就业服务需求,分类施策。二是搜集发布岗位信息,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加强与用工企业的沟通联系,广泛搜集岗位招聘信息并免费向社会发布,积极开展用工推荐。对有招聘用人需求的企业进行就业形势宣讲,指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用工观念;对招工不足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相关服务,帮助企业合理确定薪酬待遇,合理制定用工计划和岗位培训计划。

(二)举办“送政策释民惑”宣传活动,提高普及知晓率,力促政策落实。一是集中开展政策宣传。要结合工作对象特点,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向劳动者广泛宣传一系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引导农村劳动者接受公共就业服务,引导用人单位稳定用工。要在各级电视媒体、政务网站、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村镇集会、建设工地、农民工集中的企业播放《农民工政策宣传光盘》,要主动联系本地主流媒体,及时发布“春风行动”活动安排信息,开办宣传专栏,广泛宣传就业政策、先进典型事例和活动进展情况,扩大“春风行动”的影响和效果。要结合求职招聘信息的集中采集活动,通过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专门服务窗口、在农村和社区设立现场咨询点以及进企业、入农户等方式,向群众免费发放“春风卡”和《就业服务一本通》等公共就业服务手册,提供面对面的政策咨询,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能够获得免费的政策服务。二是着力做好政策落实。要结合经济结构调整、产业梯度转移和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三)组织“迎春风送岗位”招聘洽谈会,搭建供需平台,实现人岗对接。继续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有效对接作为“春风行动”的重点内容,多渠道、多方式提供服务。一是举办专场招聘会。各镇办要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中小企业发展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小企业、服务业等行业专场招聘会,增强供需匹配度;对用工规范、招工需求量大的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推荐,并优先提供专场招聘服务,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各镇办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举办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妇女、残疾人和退役军人等专场招聘会,帮助各类群体实现就业;二是信息发布多元化。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面媒体、移动通讯等手段,广泛发布各种就业服务信息,为农村劳动者提供更加迅速便捷的就业信息和政策、法律等服务。三是开展跨区域劳务合作。做好跨区域劳务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完善工作机制,通过举办跨区域劳务招聘会的方式,促进输出地、输入地之间的劳务合作和供需对接。

(四)开展“培训送企惠民”专项行动,提高技能水平,破解用工矛盾。一是利用返乡农民工春节前后的闲暇时间,根据农村劳动者实际情况,结合社会需求,组织定点培训机构集中开展中短期技能培训。通过公布一批市场需要的培训项目和培训信息,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严格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切实帮助农村劳动者学到一技之长,提高其就业与创业能力。二是针对企业岗位需求,帮助企业合理制定用工计划、岗位培训计划和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协助开展匹配培训,组织培训机构与企业的合作,鼓励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

(五)开展“筑巢引凤促创业”专项活动,创新孵化机制,发挥倍增效应。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示范性创业服务中心的引领作用,为创业人员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政策支持。要建立完善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加强对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的创业指导和分类服务,提供及时有效的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集中招聘、代管档案、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以及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要切实发挥创业导师库和创业项目库作用,畅通创业导师服务,定期举办创业项目推介活动,搭建线上、线下互动的创业服务平台。继续实施创业助推“1+3”行动,使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等创业者实现成功创业。加大创业政策和创业典型宣传,结合创业大赛的后续宣传,宣传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法规、创业典型和创业创新事迹,引导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以创业实现就业。

(六)组织“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优化就业环境,提高就业质量。“春风行动”期间,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职业中介行为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优化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环境。要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推进有关政策规定的实施和落实。要引导企业加强人文关怀,合理安排生产生活,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营造关心关爱外来务工人员的良好环境氛围。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服务下沉。各镇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要高度重视20××年“春风行动”的活动工作,把活动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有效手段,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经费和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活动中,要树立“重心下移、服务下沉”的工作理念,让基层平台发挥更大作用,真正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防止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活动走过场等问题,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坚持全面推进,提升服务水平。“春风行动”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时效性强,各镇办要把活动作为阶段性的中心任务抓紧抓好。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全面落实扶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各项政策,重点做好贫困地区农村劳动者、转移困难的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的帮扶工作,切实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活动效果。

(三)加强沟通联系,及时统计总结。各镇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要加强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沟通联系,结合自身职能,做好相关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反映活动开展情况并确保时效性、准确性。

为了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落实“三个三”主题落地要求,扎实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按照邢台市局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的总体要求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春风行动”的具体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春风行动”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县国税局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切实解决当前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方便纳税人缴明白税、便利税、诚信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树立清河国税良好社会形象。

“春风行动”将以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办税负担、纳税诚信、规范执法等方面为着力点,陆续推出公开行政审批清单、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促进诚信纳税、公开执法权力清单等系列行动内容,从20xx年2月份开始启动,以“组合拳、递进式”的方式分批进行,从措施推出、细化方案、落地跟踪、明察暗访、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到制度完善实施闭环管理,建立环环相扣的持续改进长效机制。

(一)公开行政审批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2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监察室、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3.行动内容。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的规定,摸清行政审批“底数”,公开行政审批目录,实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对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落实到位,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

(二)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1.时间安排。

20xx年2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办税服务厅、信息中心、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3.行动内容。

提速政策服务,对政策制定进行事先咨询评估和事后调研分析,税收政策制定实行同步制定、同步解读、同步发布,纳税咨询实行即时答复和限时答复;提速登记办理,实现设立、变更、停复业税务登记事项即时办结,个体双定户和无涉税疑点小规模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已结清税款、缴销票证的即时办结;提速发票领用,修订普通发票管理规定,规范印制管理,简化领用手续,实行发票增量和票种变更事项即时办结,简化普通程序,放宽普通限额,扩大网络发票推广范围;提速多元办税,开发网上办税服务厅,加强国地税协作,扩大全市通办业务范围,深化移动办税服务,继续推广“移动版纳税服务平台”建设;提速涉税审批,扩大即办事项范围,试行先批后核,学习借鉴石家庄市国税局优化涉税审批经验;提速投诉处理,制定投诉处理快速响应机制,拓宽投诉渠道,试行投诉受理及处理纳税人同步参与互动。

(三)推行首问责任制。

1.时间安排。

20xx年3月中旬起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党办室、监察室、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3.行动内容。

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度,对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等接待纳税人或接听纳税人电话办理事项、寻求帮助的部门和人员,明确首问责任人、办理程序、办理标准、岗位职责、处理方式、沟通协调、后台支撑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督促首问责任制有效落实,促进为税清廉。

(四)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1.时间安排。

20xx年3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察室、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3.行动内容。

减轻资料报送负担,积极扩大纳税人涉税资料的.电子档案管理,实行纳税人提供资料一次报送、信息共享,取消网上申报纳税人报送的纸质申报资料。减轻表单填写负担,完善免填单软件,实现纳税人网上办税服务厅预填单。减轻税务检查负担,市县统筹发布纳税评估任务,规范进户执法,原则上一年内不对同一纳税人重复税务检查。

(五)公开纳税人信用状况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4月中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

3.行动内容。

落实有关激励惩戒措施,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落实好绿色通道、购票增量等优惠待遇。试行纳税信用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告,对严重失信纳税人实施重点监控。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实现纳税信用信息的社会共享与广泛认可。

(六)公开执法权力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4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监察室、信息中心、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台州市、市优化政府采购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通过对照国家、省、台州市、市相关部门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有关要求,根据浙江省卫健委、台州市卫健委、温岭市卫健委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以合法采购、规范采购、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为重点,深入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着力提升采购透明度,积极营造全系统良好的政府采购环境。

(一)坚持目标引领,对标先进。对照国家、省、台州市、市政府、卫健局采购有关要求,学习先进兄弟单位做法,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步骤,严格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医院政府采购领域持续优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守法律红线。紧盯政府采购关键环节,找准医院政府采购行为中的短板,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不断改进薄弱环节,提升采购人依法规范采购能力。政府采购过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温岭市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操作流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的工作程序和操作标准,严守法律红线,百分百做到依法采购。

(三)坚持精简高效,优化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依托浙江省政采云平台和电子卖场,熟悉操作使用规范,切实提高医院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水平。

从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0年12月-2020年12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温岭市妇幼保健院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实化专项行动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出台《温岭市妇幼保健院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一次动员会议,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部署我院今后三年的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

时间:2020年12月—2021年1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对审计、督查、检查等外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政府采购突出问题,以及内部运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管理短板弱项等抓好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项目,实行挂牌督办,明确办结要求和办结时限。

(三)集中攻坚阶段。

时间:2021年2月—12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重点解决政府采购内部控制风险防范意识不足、权力制约机制不够完善、化解风险措施力度不硬、采购流程不够严密等问题;解决招标采购环节存在的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和项目、设立排他性指向性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歧视性准入条件等倾向性问题。对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进行动态更新,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保障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

时间:2022年全年,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强化内部控制、审计监督和联检联查机制建设,更加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效落实。各分线采购任务要按照相应的议事规则把政府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二)加强责任履行,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要强化责任履行,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将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始终置于有效监督之下,防止政府采购工作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杜绝系统性风险和重大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医院纪检部门将深入分析医疗卫生健康领域政府采购规律特点,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约谈、通报、处罚、问责等措施,对整治工作不负责、分工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隐患不解决、目标任务未完成的科室和人员,坚决追究责任。

(三)实施备案管理,确保政府采购计划性与科学性。要严格实施政府采购备案管理制度。

货物类:1、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的,目录内20万以下物品,电子卖场上关联采购计划后直接下单。

2、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的,目录内20万以上物品,电子卖场上询价采购后关联采购计划再下单。

3、对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单次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1万以上20万以下的,在电子卖场上直接下单。

4、对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20万以上的,经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后实行公开招标。

服务类:

1、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30万以下的,经财政审批后可委托代理机构组织分散采购。

2、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3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经财政审批后实行公开招标。

严禁开展单一性来源采购(已纳入政采云采购范围内除外)。工程类:

单项采购金额在二万元以上(含二万元)五万以内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单位采取年度统一公开招标,确定年度中标工程施工方,报主管部门备案,五万以上三十万以内的单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严禁开展单一性来源采购。如果上级对单项采购金额有调整的从其规定。

(四)完善机制建设,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有序规范。要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原则,建立政府采购业务、资产、财务、内部审计和使用等部门或岗位相互协同、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采购需求制订与内部审核、采购文件编制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等岗位原则上应当分开设置。单位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四

我校根据教育局整治三非专项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开展抵制“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出版物、非法网络传播媒介”活动,为了能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认清“三非”的危害和本质,自觉抵制并能够做到主动检举揭发,特制订学校教职工公开承诺及责任书如下:

一、牢记党中央明确提出的“当前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这一重要论断,拒绝非法宗教、非法出版物、非法网络传播媒介。

二、学校教职工强化自学意识,强化党的民族、宗教和惠民政策的学习,自觉践行“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新疆精神。

三、认清非法宗活动真实面目。要清醒地认识到:利用非法宗教活动从事分裂破坏活动,是当前民族分裂主义的主要特点。她们披着宗教的`外衣,利用群众朴素的宗教感情,煽动宗教狂热,鼓吹“圣战”,宣传分裂思想,培植民族分裂势力,干预司法、行政、教育、制造骚乱,哪里非法宗教活动猖獗,哪里就不得安宁。

四、不参与各类非法宗教活动,不送孩子去地下讲经点,不封斋。

中不良短信、视频,以及家中的非法宣传品,非法网络传播媒介。教职工积极对身边的亲人宣传,清除各类“三非”物品。

五、对身边符合“非法宗教26种表现”的及时上报,教师做到不戴面纱,不留胡子,不穿吉利巴普服饰。

六、不散布破坏民族团结、伤害民族情感的言论。

以上承诺我已确认了解并保证遵行。

承诺人: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五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五篇)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五篇)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五篇)(篇一)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篇一)。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铁矿乡决定自**年7月1日起至**年10月30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大我乡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力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交通和安全的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为乡交管站人员和各村支部书记及交通劝导员。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乡实际,依法依规加大路面执法力度。通过开展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和消除一批交通安全隐患,使辖区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客运车辆超载(超员)、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

(二)整治渣土、砂石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载客违法行为;

(四)整治酒后和醉酒驾车违法行为;

(五)整治两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七)治理货车超限超载,与公路、交通部门开展联合行动;

(八)其他事项。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客运秩序管理。会同安监、交通、运政等部门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交巡警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区政府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部署,强化头管理,消除客运安全隐患。

1、严格禁止未获得从业资格的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在路面管控中一旦发现未获得从业资格的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应立即落实措施,报交通管理大队抄告运管部门和客车所属单位,责成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同时抄送安监局备案。

2、全面排查营运客车和驾驶人。一是对营运客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一年内两次超员20%以上或一次超员50%以上的,责令客运企业将其调离驾驶岗位或予以解聘,客运企业两年内不得再聘用,禁止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从事客运。二是对客运企业一年内发生三次超员20%以上或两次超员50%以上的,一律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并依法对客运车辆所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严格处罚。三是对驾驶营运车辆发生的超速、超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超车、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客运企业进行公开曝光,落实抄告制度。

(二)严查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公路监控系统、车载摄像、巡逻车喊话等现有科技装备和手段,加强对超速的整治。对异地车辆驾驶人超速违法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转递一起,严禁只罚款不转递。

(三)严查渣土、砂石运输车辆交通违法。一是对工程运输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召集相关业主,驾驶员学习有关交通法规。二是防止石料、沙土的遗漏,从头上控制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三是对渣土、砂石运输车进行一次检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一律停运,禁止上路从事运输,对驾驶人进行一次审验,对有严重超速记录和记满12分的驾驶人,不得驾驶渣土、砂石运输车辆。

(四)严查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认真分析^p本辖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发生规律以及事故特点,科学部署饭店、餐馆、酒吧、娱乐场所周边道路警力,集中开展统一行动。注重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会同新闻媒体,邀请记者随警作战,现场采访,及时报道整治行动,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报道,加大震慑力度。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做好取证工作。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要依法拘留。

(五)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1、重点整治摩托车套牌、假牌、故意遮挡号牌、乱停车、闯红灯和摩托车加装斗篷(遮阳伞)、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载多人、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2、在强化日常查纠和整顿的同时,每月25日组织开展一次统一整治行动;对于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的依法严处,对于报废摩托车一律予以查扣并强制报废。

3、以村和居委会为单位,依托“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制度,建立摩托车管理台帐,督促摩托车车主做好车辆注册上牌、到期年检和报废、驾驶证培训。

4、大力查处两轮摩托车非法营运,要积极配合交通运管、城市执法等相关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营造严查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路面管控。要科学调配警力,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路段、时段、重点车辆、驾驶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等进行重点防控,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二)科学安排勤务。根据辖区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规律,科学调整勤务。

(三)加强交通宣传。针对夏季夜间事故、疲劳驾驶和爆胎事故多发的特点,深入客、货运企业,向司乘人员宣讲交通安全知识,通报辖区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客运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并组织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的测验。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每周例会、代表大会等场所,大力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意识。各社区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舆论支持,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力量,共同做好交通管理工作。

(四)加强应急处置。针对夏季台风多发季节,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提高预警能力;针对路基坍塌、山体滑坡等险情要按照《信阳市地质灾害和恶劣气候条件下道路交通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提高处置应对能力。

(篇二)。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有效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射洪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射安办【**】86号文件精神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既日起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和谐文升为总体要求,树立“以人为本”与“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为。通过整治,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要坚持违法行为得不到处罚不放过,当事人得不到教育不放过,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整改不放过的原则,查禁一批违法行为,公开处理一批违法者,达到教育一批群众的目的。

4、加强乡区交通秩序整治。要以解决大洲集镇交通秩序混乱为重点,交警六中队、建管站、城建办要集中力量整改和规范大洲乡集镇及新城区秩序,重点解决占道经营、停车管理力度。

5、加强校车监督管理。派出、交警、校车运输公司、学区要坚决执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审报制度、安全督查制度、驾驶员资质审查制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好接送学生车辆,并认真进行检测检验,严禁各种不合格车辆上路接送学生。对车况不好的有证营运车辆,要责令检修,检测合格后方可上路。对使用农用车、电瓶车或其它改装车辆接送的,坚决予以取缔。要进一步加强对驾乘人员的教育培训,对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从头彻底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全年实现:不发生无证照车辆接送学生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不发生接送学生车辆因超载、超速引发交通事故,不发生因学生违章引发交通事故,不发生车况、路况等问题引发交通事故的“四不”目标。学校也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配合交警队,增设上放学学生疏散进出口,维持好上放学交通秩序。

6、大力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公路管理站、派出、交警、安监、运管对全乡道路,特别是主干公路、乡村道路的主要干线每月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事故频发、易发路段,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要严格按照“谁建筑、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经费渠道,明确养护责任。加强巡查管理,对长期占道堆物、摆摊设点,影响通行安全的,要坚决取缔。对沿河、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要迅速采取必要的工程改造措施。

7、大力推进交通安全“五进”活动。要继续把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活动贯穿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始终,做到宣传工作有网络、有目标、有场所、有资料。派出所要制定宣传方案,明确每个时段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目标,要按照《交通安全示范村(社区)、学校、企业、道路创建规范》的要求,继续开展交通安全示范村、学校、企业、道路创建活动,完善“乡—村—厂—学校”四级管理网络,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和台帐资料,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对一切漠视他人生命安全,肆意违法、故意违法、严重违法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在全社会形成珍爱生命、文明交通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公路管理站、派出所、交警六中队、运管所、学区、综治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办。

2、严格落实责任。各村“一把手”是本辖区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常态排查,重点排查道路设计建设缺陷、交通安全设施缺失或设置不科学、交通信号冲突等问题,并以书面方式上报上级大队或市局交警支队秩序大队。对可以整治的,要督促整治责任单位立即治理;属于政府其他部门管辖的,报告政府有关部门予以确认;对整治责任单位治理懈怠、进展太慢的,可以各级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或安委办名义予以通报追查或挂牌治理;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

6.落实分析^p研判措施。各公安交警事故处理部门要每月分析^p辖区道路安全形势,查找事故特点、成因和发生规律,针对性提出预防和管理对策;交警支队和各地交警大队要建立信息传递制度,对在事故处理中发现的交通设施、标志标线、安全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传递给相关职能部门,要从个案中发现和归纳整理涉及道路交通软硬件方面的缺陷或短板,督促落实整改。

7.落实督导检查措施。市局交警支队每季开展平安暗访工作,大力排查交通安全突出问题,通过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机构,强力督促各地政府和相关单位履行职责,整治隐患,消除短板。定期对各地的事故预防工作措施落实的情况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借助平安考核,及时地向平安办通报事故四项指数和控制指标完成情况,提醒各级政府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三)强化重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8.整治农村地区交通违法。以面包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拖拉机无牌无证,摩托车违法载人、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为重点,协调交通运管、农机等部门执法力量,成立执法小分队,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纠。结合农村交通规律特点,突出红白喜事、节假日、赶集赶圩、民俗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在公路交叉路口、村庄和农村集市周边等重点部位设置临时执勤卡点,开展突击行动。充分运用农村地区专兼职管理队伍,把好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及时发现、劝阻、报告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9.整治城市道路交通违法。继续保持酒驾整治的高压态势,针对酒驾醉驾发生的规律特点,科学安排勤务,突出整治重点,灵活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等方式,提高检查密度、频率和力度。挑选精干力量组建专业执法机动队、缉查组,实施精确打击,并向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扩大打击范围。充分发挥“酒驾”查处时的警力优势,严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注销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城区要严查渣土车、混凝土运输车等重型货车的超速、闯红灯、逆行等野蛮驾驶、危险驾驶行为。

(三)落实基层基础“三个推进”10.推进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贯彻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各地交警大队要借助当地政府的力量,大力推进乡镇交管服务站、劝导站建设、劝导员发展和专职巡逻队组建工作。要合理规划劝导站位置,根据本地村镇分布和路网结构特点,在机动车通行较为集中的村口、关键路口路段设置村口劝导站或重要关口劝导站。要完善劝导站基本设施,每个劝导站至少要设置一块劝导站的标牌、一根拦车的横杆、一个亭子或一把遮阳伞、一本检查登记簿。要落实劝导员基本装备,每名劝导员至少要配备一件反光背心、一个红袖标、一个停车指示牌、一个随身工作包。明确劝导员基本职责,加强劝导员教育培训,以部局**年2月下发的《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手册(试行)》为基本内容,年内将所有劝导员培训一遍。要建设公路专职巡逻队,对农村地区县乡道路开展巡查,及时查纠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年底,各地“两站两员”建设要实现全覆盖。

11.推进部门联合机制建设。要通过集中行动,建立、完善公安与交通运输、旅游、安监等部门的部门协作机制,通过多部门、跨区域、壮队伍、提效能等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与能力。

12.推进“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活动深入开展。要加大安全带使用宣传,联合各级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共同推动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传媒进行广泛宣传,在客运站、服务区、客车上循环滚动播放,提升乘客主动佩戴安全带的意识。要利用检查站点,检查旅客佩戴安全带佩戴情况,并联合交通运输部门、驾驶员纠正旅客不使用安全带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行动列入市局交警支队对各下属单位的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定期排名通报。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将其作为今年交管重点工作来抓。行动期间,市局将由交警支队牵头开展督导,督促落实各项措施。

(二)认真组织实施。此次专项行动跨时长,全市交警部门每月应至少开展一次酒驾查处集中行动、一次农村地区集中行动、一次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头清查、一次道路安全隐患清查;每季应至少开展一次重点企业上门检查、一次重点部位隐患清查。

(三)强化协作配合。一是加强交警内部的合作,秩序、车管、事故、宣传、科技和各实战大队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配合。二是加强与交通运输、安监、教育、农机、住建等职能部门的合作,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

(四)严格规范执法。要加强对交警一线执勤民警的教育培训,注重执法效果,做到严格公正、文明规范、理性平和,坚决防止因执法方式不当引发舆论炒作;要加强交警执勤民警的安全防护,配齐配强执法记录仪等执勤装备,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设立执勤站点、组织拦车检查,防止民警伤亡事件的发生。对暴力抗拒交通民警执法的,要坚决依法处置,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六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深化农村基层改革发展成果、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根据省委、江门市和恩平市委关于开展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集中查办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集中时间力量,全面梳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违纪违法线索,查办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化解农村基层矛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为全面深化农村基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局机关及基层司法所全体干部职工。

重点开展。

4

个专项整治活动:

1.

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干部职工在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中,利用法制宣传专项经费吃喝、请客送礼和奢侈浪费等问题;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和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

2

开展公证工作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

为争抢公证证源随意降低收费标准,给予当事人或介绍人支付。

“介绍费”、“劳务费”、“协办费”、“手续费”等带有回扣性质的费用;随意聘用各类辅助人员办理公证;擅自减少或简化办证程序,单凭一方当事人或中介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公证书导致公证书失误、失效、错证等问题。

3.

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认真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问题。重点整治干部职工在法律服务工作中,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当事人财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违反相关管理制度,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办案程序办理,违纪违法办证办案等问题。

4.

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干部职工在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过程中,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监管失职等问题;疏忽职守,出现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等问题。

专项行动从。

2015。

5

月上旬开始至。

12。

月中旬结束,分六个阶段进行,之后转入常态整治。

统一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10。

天内如实向局领导小组交代违纪违法事实,根据政策规定给予从宽从轻处理,给违纪违法的干部职工改过自新的机会。

对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司法行政干部职工违纪违法线索,进行逐件梳理,深挖线索根源。建立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台帐和问题线索报备、移送制度。

“四风”问题,要列入重点调查线索,逐个提出调查方案,集中力量进行重点突破。

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司法行政机关体制机制问题和管理上的漏洞,建立问题清单,督促相关股室抓好整改、建章立制、举一反三。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书面工作总结。

认真梳理任务完成情况。深入开展。

“回头查”活动,巩固前一阶段专项行动的成果。开展查漏补缺,确保不留死角。要紧抓重点难点问题线索不放松,解决关键突出问题,保证改革发展和稳定。要抓好政策研究,深入分析研究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的特点,探索案件发生的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定预防措施,建立健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为加强领导,确保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集中查办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恩平市司法局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集中查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冯万钿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悦平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国庆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副职领导和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检组),办公室主任由吴国庆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集中查办专项行动工作

开展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集中查办专项行动是按照省委、江门市委和恩平市委的总体部署开展的,各所、股、室(处)要高度重视,将专项行动列入我局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我局要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交流、查阅资料、明查暗访等形式,切实加强活动的督促检查,找准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各所、股、室(处)要加强专项行动的情况交流和信息报送,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发挥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推动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健康开展。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七

各镇农服中心、农机管理站、有关科室:

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2011年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11年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局成立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县域内全部农业机械。

加强对农用机动车辆的管理和检查,治理农用车无证驾驶、“带病运行”、违章载客等现象。

3、严格规范农机登记及驾驶证申领行为,严把拖拉机验检、保险、审核、发牌发证关。

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年底结束。3月-6月自查自纠、县农机主管部门抽查;7月上旬,进行一次专项治理情况检查和交流活动;10月中旬,对各镇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11月中旬,县安委会组织检查验收;12月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各镇农服中心、农机管理站要按照此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各项措施。局农机科、农机监理所负责此方案的具体实施,按照时间节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确保实现2011年农机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八

各卫生单位:。

现将《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系统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布给您。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采购管理专项行动作为深化卫生改革的重要举措,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实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请在11月9日前将实施方案中的附件2通过钉钉提交给雷蕾,并加入附件3中景宁卫生系统政府采购的三年行动专项组,其中县医疗社区成员由县人民医院统一行动。

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局。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九

为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落实江西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卫财字[2020]41号)精神,根据《九江市卫健委政府采购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目标为导向,针对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监管制度和措施,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权责统一的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规范运行。

(一)强化主体责任。政府采购工作实行“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各采购单位对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二)加强组织管理。提高政府站位,深刻认识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要作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政府采购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具体负责,有条件的单位可单独设立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三)精准编制预算。各单位依据江西省政府公布的年度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在单位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准确测算年度政府采购需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科目做到不漏项、不缺项,实现政府采购计划与年度预算科目相匹配。

(四)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金必须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一律不得采购,未经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一律不得执行,严禁以任何形式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和分解政府采购项目规避招标。预算批复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和突破。

(五)规范政府采购流程。

1.严格政府采购文件制定。招标文件制订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和程序要求。采购需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节能环保的要求,对特殊项目需上报批复材料和采购项目清单。重点强调进口产品采购要求: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手续,应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方可依法开展采购。在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过程中,对于符合条件的国内产品参与采购活动的,不得对其加以限制,应当按照公开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2.严格政府采购方式。按照江西省政府公布的年度政府采购集中目标及标准(2020年版)要求决定采购方式,并经过单位“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重点强调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各单位要按照法定适用情况,审慎选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需采用的,要按照回避的原则自行组织专业人员单一来源论证,且按照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经过单位“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通过,不得违规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凡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须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3.严格代理机构确定。属于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必须由市政府采购办指定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理采购项目。属部门采购的项目,代理机构确定需经过单位“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通过或按照单位制定的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流程进行确定。

4.严格采购信息公开。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自2020年7月1日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格式、程序和时限等要求公示。

(六)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和监督管理。为规避采购中的风险,各单位应建立健全采购工作内控体系,建立采购工作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询价、确定供应商、招标文件制定、验收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关键环节有内部控制措施。各单位纪检监察要主动介入,对采购活动全程监督,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地监督检查,发现有违规的行为,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要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政府采购问题及时总结并按要求整改。

行动时间:2020年-2022年。

(一)准备阶段(2020年7月)。成立彭泽县卫健委政府采购监管三年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研究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各单位应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单位制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7月底以前报到县卫健委财务股。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8月25日前)。各单位对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和整改台账,于8月25日前将问题和整改台账报到县卫健委财务股。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0年12月25日前)。各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全面进行整改,逐一销号,于12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有关进展和成效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卫健委财务股。

(四)长效管理阶段(2020年12月底至2022年底)。各单位结合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采购工作管理制度体系、体制和机制,每年7月25日和12月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有关进展和成效情况报告,其中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我委将适时组织人员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行动要求组织落实好具体活动内容,严禁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我委将此项工作作为经济管理年活动评价的重要内容进行督导考核,重点是政府采购预算精准程度、采购计划执行情况、采购过程规范程度等内容。

(二)坚持底线思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从依法依规、强化内控、保障秩序等方面入手,注重运用综合监管手段,加大监督检查指导力度,形成机构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氛围,推动建立政府采购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开展。

(三)注重经验总结。各单位要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注重及时总结经验,通过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能力和水平。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十

本院执行局要彻底清查各类执行案件,消化存量,控制增量。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要建立台账,无正当理由延期执行或超期执行、无故拖延不执行,规定期限内未采取查控或相应执行措施、上级法院有明确意见而拒不执行,不及时发放执行款的案件,要如实的进行梳理,汇总、登记,并确定为本次活动的清案范围。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要有合理规范的消化渠道,认定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必须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同时保障被执行人权利的救济,严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认定关”,促进“终本”案件规范办理形成长效机制。将涉及党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以及涉民生案件作为本次活动执行工作的重点,建立台账进行分类清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十一

以落实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江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为依据,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谁出租房屋,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好我镇流动人口普查登记工作,彻底清查和准确掌握我镇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切实加强对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的登记和管理,确保圆满完成本次清查工作。

本次,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工作的对象,指离开我镇范围(或从我镇范围外流进我镇),到外(或到我镇)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的18―49周岁的流动育龄妇女。其中不包括出差、探亲、访友、就医、上学等原因离开(或流入)我镇到异地(或我镇)居住的人员。

时间:5月5日-7月25日

在我镇辖区通过“地毯式”的清理清查活动的开展,做到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并按照省外、省内和镇际将流动人口分为三类,分别登记造册建档,并将相关资料信息录入微机数据库。将流动人口纳入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为流动人口提供相应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技术和生殖健康服务。通过这次专项活动的开展,使我镇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网络健全、机制完善、管理到位、服务规范。

首先成立了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流动人口清理清查专项活动在我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计生办牵头,以我镇各村(社区)、相关企事业单位为单位组织实施,综治办、民政所、劳动保障所、派出所、工商所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积极配合。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这次活动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东陂镇流动人口清理清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生办),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村(社区)、相关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责成专人负责。

本次清理清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时间:5月5日―7月8日。

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党委政府班子会议、各管理区以及村支两委会议、各相关单位会议,安排部署清理清查工作方案,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登记。时间:7月9日―7月15日。

(一)计生办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将清理清查表格下发到各个村、社区和相关企事业单位。

(二)按照流动人口分布区域将我镇流动人口分为三部分进行排查登记。片区4个村为第一区域,片区4个村为第二区域,片区3个村为第三区域,各相关党政企事业单位为第四区域,各村(各单位)要安排或抽调1―2名工作人员进行协助排查。并及时组织安排抽调的人员进行统一的登记表填表等相关业务的'培训。各村、各社区、各党政企事业单位在有关单位的配合下,在计生办的业务指导与督查下,自行安排本村、本社区、本单位的流动人口清理清查登记工作:

2、按照计生办下发的流动人口清理清查登记表的要求,对租房户、房屋出租人、做生意等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整理工作并及时上报基本情况及工作动态信息,做到我镇的每一寸土地不留任何死角的全面彻底清理清查。

第三阶段:抽查、录入。7月15日―7月25日。

(一)由计生办工作人员分组到各村和社区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上报人数的10%。

(二)由计生办人员将收交的清理清查表统一整理后,将信息录入到padis和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

为保证登记和表格填写质量,本次活动的奖补经费统一由镇政府安排。按照排查一个流动人口并认真填写好表格,补助1元钱的标准进行奖补,所奖补的1元钱由各村、社区在计生办的监督下合理使用和分配。

负总责,计生专干亲自抓,做到“三个到位”:即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2、明确责任,搞好服务。工作人员按责分工,相互协调,紧密配合,认真排查,不留死角,要注意工作方法,以服务促管理,与免费为流动人口查孕、查环、提供避孕药具服务相结合,与加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相结合,与充分利用登记、发证、催办、函调等行政手段相结合,加大对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

3、加强督查,严格处罚。为确保流动人口清理清查专项活动任务圆满完成,我镇将加大督察力度,在清理清查期间和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到各村、社区和各相关单位进行抽查核对,对漏登、错登、或登记表漏项的进行处罚,漏登1人扣除奖补经费20元,错登和登记表漏项的1人扣除10元,直到扣完为止。

4、严格检查,建章立制。计生办对本次专项清理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查找不足,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流动人口长效管理机制。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十二

本院要按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和说明》及执行案件质效考核指标体系和执行综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逐条逐步对照,找准问题,对症下药,用足、用活,用全执行措施,通过组织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打出“飓风行动”的气势和声威。对于小标的额的案件,要善于运用拘留、罚款、失信等惩戒措施,全力加快执结。对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大标的额案件,要严格按照相关时限节点推进执行程序,快速启动司法拍卖,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兑现。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要严格依法终本,按照终本案件结案的五个必要条件,规范终本案件的办理。对于涉执犯罪案件,要做好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证实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一律列入打击对象,促进公安刑侦部门、法院执行部门以及刑事审判部门的联动,做到以惩促执,惩防结合。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北碚区政府《北碚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北碚府办发[20xx]74号)文件要求,镇政府决定即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政府成立以副镇长吉海云为组长,安监办、建设办、经发办、派出所、各村(居)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和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监办,由安监办主任李学文任办公室主任。

整治范围为: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整治的重点内容为:人员密集场所和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镇政府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规程》开展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安全重点单位和派出所列管单位界定工作,实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分级管控。

(二)摸底排查阶段。7月2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医疗卫生、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粮食储备等火灾高危单位和场所的摸底排查工作,逐一登记建档。督促所有单位填写《一般单位自查自纠表》,强化全社会监督,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摸底不留盲区死角。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20日前,对排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场所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整治建筑、场所未经消防行政审批或审批不合格擅自投入施工、使用、营业,建筑防火、消防设施、装修和外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消防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强化针对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消防安全管控措施。强化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填写《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明细表》(后半部分)及《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7月20日前完成50%,8月20日前完成75%,9月20日前完成100%。

(四)开展执法阶段。9月10日至10月10日,对久拖不改或屡禁不止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实施执法攻坚行动,集中查封、关停、拘留一批涉患违法单位、场所、个人。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实施综合整治。对关系国计民生不能停止使用的特殊单位、场所,必须责令其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未按期整改完毕的涉患单位、场所,要通过互联网进行实名公布,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五)督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到11月15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正在开展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足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按行动方案要求完成辖区所有一般单位的自查、检查及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自查自纠。各部门要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工程建设施工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行拆除或清除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和外墙门窗障碍物。

(三)强化协作,严格整治火患。各部门和派出所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告知机制,共同督促整治火灾隐患,要用足法律手段,采取刚性措施,坚决依法整治。在集中整治结束之后,各地要对已经排查整治过的单位和场所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活动,防止火灾隐患的反弹。同时,在行动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四)强化宣教,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要集中宣传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及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障碍物的火灾危险性,高频次宣传近年来同类型典型火灾事故教训案例。要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普及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

(五)强化备战,做好灭火准备。各村(居)兼职消防队要进一步加强执勤备战,结合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本辖区实际开展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火灾扑救能力,严防重特大和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深入开展在扶贫领域“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简称“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根据省纪委驻省厅纪检组、市纪委、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扶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逐个全面检查2013年以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建设是否招投标、项目监理是否到位、验收是否达标;资金拨付是否到位、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问题。

(一)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重点查纠:。

3.项目所在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未能得到充分保障,项目选址、设计未能与群众意愿充分契合,存在整治后的土地被撂荒的问题。

(二)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重点查纠:

1、项目设计不合理,严重浪费项目资金的问题:

2、多头、重复、虚报项目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

4、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给扶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

1.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责任主体: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党组)。

2.切实担负起项目建设廉政责任,对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资金监管、质量和效益负责,保障扶贫资金使用安全(责任主体: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局办公室、耕保科、地环科、双联办)。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预防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责任主体: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局办公室、耕保科、地环科)。

4.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入手,用纪律管住绝大多数(责任主体:局纪检组、办公室、监察室,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5.把查纠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督查的重要内容,紧扣“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19”个精准扶贫方案,紧盯扶贫攻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深入查纠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监管、扶贫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责任主体:局纪检组、办公室、耕保科、地环科、双联办,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6.对十八大以来的信访件进行“大起底”,对涉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逐一梳理排查、进行回头看,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办结(责任主体: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局办公室、信访室、纪检组)。

7.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形成强大震慑。(责任主体:局纪检组、监察室,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8.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推动扶贫攻坚工作不力,按期完不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项目资金监管责任缺位的,对有关领导干部严格实施问责。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严格倒查追责。(责任主体:局纪检组、监察室,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9.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办法》,对查处的违纪问题点名道姓进行通报,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专题通报,既剖析个案又分析群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发生(责任主体:局纪检组、监察室,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10.向社会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引导群众通过“12388”、“12317”、“一键通”、“人人拍”等举报平台,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专项行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调推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局各有关科室要及时向市局和局纪检组报告开展专项行动有关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违纪问题线索,主动加强与地方纪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联系协调,争取工作支持。

(三)细化实化任务。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实化措施、强化落实,认真做好“重点查纠”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并于9月份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上报市局办公室和纪检组。局各有关科室要结合部门职责认真研究提出开展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对2013年来实施的项目按照“六个是否”标准和“重点查纠”要求逐个检查,建立健全台账,以严的态度、实的作风力促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于9月份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向局党组、纪检组专题报告。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北碚区政府《北碚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北碚府办发[2013]74号)文件要求,镇政府决定即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政府成立以副镇长吉海云为组长,安监办、建设办、经发办、派出所、各村(居)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和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监办,由安监办主任李学文任办公室主任。

整治范围为: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整治的重点内容为:人员密集场所和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违章 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镇政府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规程》开展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安全重点单位和派出所列管单位界定工作,实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分级管控。

(二)摸底排查阶段。7月2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医疗卫生、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粮食储备等火灾高危单位和场所的摸底排查工作,逐一登记建档。督促所有单位填写《一般单位自查自纠表》,强化全社会监督,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摸底不留盲区死角。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20日前,对排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场所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整治建筑、场所未经消防行政审批或审批不合格擅自投入施工、使用、营业,建筑防火、消防设施、装修和外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消防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强化针对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消防安全管控措施。强化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填写《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明细表》(后半部分)及《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7月20日前完成50%,8月20日前完成75%,9月20日前完成100%。

(四)开展执法阶段。9月10日至10月10日,对久拖不改或屡禁不止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实施执法攻坚行动,集中查封、关停、拘留一批涉患违法单位、场所、个人。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实施综合整治。对关系国计民生不能停止使用的特殊单位、场所,必须责令其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未按期整改完毕的涉患单位、场所,要通过互联网进行实名公布,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五)督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到11月15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正在开展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足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按行动方案要求完成辖区所有一般单位的自查、检查及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自查自纠。各部门要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工程建设施工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行拆除或清除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和外墙门窗障碍物。

(三)强化协作,严格整治火患。各部门和派出所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告知机制,共同督促整治火灾隐患,要用足法律手段,采取刚性措施,坚决依法整治。在集中整治结束之后,各地要对已经排查整治过的单位和场所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活动,防止火灾隐患的反弹。同时,在行动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四)强化宣教,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要集中宣传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及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障碍物的火灾危险性,高频次宣传近年来同类型典型火灾事故教训案例。要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普及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

(五)强化备战,做好灭火准备。各村(居)兼职消防队要进一步加强执勤备战,结合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本辖区实际开展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火灾扑救能力,严防重特大和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执行《武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鸣县20xx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xx】104号)文件精神,巩固我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成果,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我镇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对辖区范围内企业的废水废渣等排放处理情况进行督察,防止影响周边群众健康事件的发生。现将我镇环保专项行动的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为全面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我镇加强了组织建设,成立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带领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全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制定了《仙湖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条例》,提出了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工作要求和措施、时间安排,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我镇在动员部署阶段,召开了全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全镇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出了全面部署,分管副镇长对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工作提出了总体安排和具体要求。我镇根据《环境监察工作暂行办法》、《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和《环境监察工作程序》等规定,结合实际,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宣传单、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十大惠民行动”为载体,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积极抓好污染减排工作落实。重点清查辖区内的淀粉厂、砖厂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坚决查处超标排放、直接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扎实抓好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管。在现场检查中,对发现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建设就投入试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逐级上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机关。

今年以来,连续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了重点企业“回头看、防反弹”、“防扰民”、饮用水源保护、固体废物、噪声、油烟、校园周边环境、机动车维修市场等专项整治。通过专项行动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有力地查处了环境违法行为,整治了污染隐患,及时解决了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我镇积极配合县环保局对重点污染源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一律要求限期整改。通过专项行动,有效遏止了违法排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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